资质人员证书管理工作计划(分享20篇)
发表时间:2026-01-09[1] 资质人员证书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学籍工作在进一步落实学校工作计划的同时,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继续巩固“双高”普九成果。认真按照教育局普教股工作部署的要求,做好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使学籍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迈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抓好学籍管理工作,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
2、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籍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有关登记工作。
3、做好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5、做好学籍档案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6、加大学籍管理工作力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保护适龄儿童受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零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籍管理是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使全体学生主动发展,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的前提。为了使这项工作抓实抓深,本学期初学校领导就召开由班主任参加的学籍会议,反复学习省、市、区下发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学籍管理措施。成立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要求班主任和家长建立包保责任制,为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管理,落实到位。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南芬区中小学籍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深入理解、领会落实其精神实质。严格遵守本校制定的学籍管理工作制度,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相关工作。我校加强了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规范管理,做到转出、转入各项相关手续齐全,做到转出有接收证明,转入有转学证明。同时把工作的重点落实在学生转出的工作上,严把学生的转出关,认真审查转出学生的相关手续。凡是要求转出的学生,先由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前往就读学校的接收证明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盖章。学籍管理员先进行审查转出学生相关手续,再到校长处审批、签字,方可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由于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地开展,才使我校的办学秩序稳定,办学效益均衡的向前发展。学籍工作的规范管理,为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密切关注,流动人口。由于本地区的流动人口日趋增多,转入的适龄儿童入学就成了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不让流动的适龄儿童失学,我校克服困难把工作做细,密切关注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的变动,摸清他们的自然情况,让他们依法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接收率100%。
4、档案管理,做到“三化”。我校十分重视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三化”管理,即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学籍档案为了保存完好查找方便,把学籍相关资料输入微机,进行信息电子化管理。
5、严防流失,杜绝辍学。我校为了防止学生流失,杜绝辍学现象发生,采用了以下有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课程;二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是关注学困生、关爱贫困生;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五是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六是依托家长和社会,合力做好控辍工作。
[2] 资质人员证书管理工作计划
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怎么写呢?做任何工作都应该有个计划,以明确目的,避免盲目性,使工作循序渐进。要有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合理的时间计划。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7篇,希望大家喜欢!
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篇1 一、加强细节管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细节决定质量,妇产科随机性强,平时工作习惯差,做护士长忙于日常事务,疏于管理,20__年将把精力放在日常质控工作,从小事抓起,将质控工作贯穿于每日工作中,每周质控一到两项,形成规范,让科室人员也在质控中逐渐形成良好的习惯,减少懒散心理及应付心理,真正从方便工作,方便管理为出发点。另外发挥质控员及责任护士的作用,将一些日常质控工作交给她们,提高大家参与意识,动员全科人员参与管理,有效提高自我管理意识,提高科室管理的效率。 二、规范业务查房,提高查房效果 改变往年查房应付的局面,由管床护士负责病历选取,真正选取科室疑难病历,书写护理计划,责任护士负责讨论该病的疑、难点护理问题,集思广义,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达到提高业务水平,解决护理问题的目的。同时,讨论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学习专科疾病的知识,规范专科疾病护理常规,每规范一种专科疾病,便将此种疾病的护理常规应用于日常工作,逐步提高护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整体专业水平 加强专科业务知识学习,系统学习妇产科学,围产期知识,新生儿复苏,产科急症护理及应急程序,全科人员参与,大家轮流备课,每月一次。并进行产科急证抢救演练,人人过关,提高应急能力及专科护理水平。 四、设计使用专科健康教育手册,加强健康宣教工作 设计专科健康教育手册,分为新生儿保健手册,产褥期保健手册和妇科疾病保健手册,将保健知识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形式表达,设计清新的版面,吸引病人真正去了解知识。同时规范科室健教内容,制作护理人员健教手册,形成一体化健教内容,科室备份,人人掌握,有效提高健康宣教工作。 五、申请护理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工作 已申请护理科研项目:中药贴敷促进泌乳的效果观察与研究。年内全面开展效果观察与研究,进行统计学分析,撰写研究论文,上报申请材料。并要求全科参与科研项目,学习开展科研的知识,提高各类人员整体素质及专业水平。 六、加强产房管理,完成日常各项工作及质控工作 产房管理是科室管理的薄弱环节,产房交接及查对工作一直不能系统贯彻落实,20__年产房管理工作细化,每项工作指定一位负责人,小组长总负责全面质控工作,全面提高产房的管理工作。同时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及监测工作,完成各项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 一年的开始,愿意付出努力来达到更高的目标,护理工作琐碎、重复,护理质量控制工作贯常日常工作每一天,愿用每一天的辛苦换取科室工作的顺利开展,用每一天的付出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实用,用每一天的心血争取科室每位护理人员的愉快工作。 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篇2 随着新的一个学期的开始,各项工作逐渐走向了正轨。办公室作为幼儿园的重要部门,也将开展新的一个学年的工作。为了实现幼儿园工作总的目标,配合各部门为教育教学做好后勤服务工作,我们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协助校长处理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平衡各部门的工作,了解、督促、检查学校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校长反馈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筹备、组织学校召开的综合性会议,负责学校行政会议的记录和整理。 3、负责幼儿园的材料撰写及上传信息的审稿工作,并及时上传。 4、代表学校对外的宣传、联络、接待工作,提高学校与上级部门、兄弟学校、单位之间的关系。 5、负责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各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协助校长做好各类人员的聘用、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人事管理工作和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估工作。 7、负责做好信访工作和来访接待事宜。 8、做好幼儿园招生、编班、业务档案、资料积累等行政事务工作。 9、负责做好学校的各项交流接待安排工作。 10、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篇3 新的学期,新的挑战,面对各种繁琐而复杂的工作,我们没有畏惧,更多的是饱满的热情与信心,相信只要始终坚持以“求真务实、多干实事”为原则,以“您的满意,我的责任”为宗旨,就一定能把办公室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在院团委的关心和领导下,院团委办公室根据其工作职能及本学期的实际情况制订计划如下: 一、常规建设 1、对办公室的重新布置与美化,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2、信息管理。对内部成员的值日表与联系表的安排将进行调整。统计干部的名单,电话号码,制成图表,方便老师及各部门的联系工作。 3、及时申请院团委学生会的办公用品,并且在最短时间内发放到各部。 4、妥善保管各种档案材料和报刊杂志。 5、重新制定并且完善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对财务管理制度与院团委各部门的考核制度的补充和修改。对于日常工作,如会议记录、通知书写、卫生管理等方面继续细致化。 6、协同团委副书记按照学生干部考核条例做好团委干部的考核工作,及时向团委老师汇报考核结果。 7、收集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交于老师,审查后存档。 8、妥善保管好各部门工作总结以及相关系团委的所有资料,做好期末存档工作。 9、及时做好团委值日工作。对团委干部的值班缺勤情况予以备案,以此作为团委干部考核时的参考依据。 10、对例会做好通知、记录,并且落实例会的决定。 11、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 12、与其它学院的团委办公室成员联谊,交流其工作经验及其它日常事务。 二、活动总结 1、对每次活动进行考勤,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机制,建立起每个团委部门、每个干事的考勤档案制度,确保团委的各项评优、评奖活动有据可依。 2、作好团委各项活动的记录。在各部组织活动后,将活动资料上,使各项活动有案可稽。 3、妥善保管好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的所有资料,做好期末存档工作。 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篇4 一、自身学习经常化 以业务学习为主,我会努力争取尽快掌握各方面的业务知识,增强全局意识、增强责任感及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到点上、落到实处办公室主任个人工作计划办公室主任个人工作计划。我将尽我的能力减轻领导的压力。 二、人力资源管理细致化 针对__员工流动性较大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核心岗位人员),深入了解并分析人员流动的原因办公室主任个人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各岗位人员的补进,完善新员工入职档案、保险、合同等手续的办理。 同时,加大核心岗位人员的招聘和人才信息的收集,建立完善的人才储备库。 三、档案管理标准化 档案的归类、存档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档案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提高档案的查阅效率办公室主任个人工作计划工作计划。 四、制度的监督执行与完善 __运行两年多以来,虽然各部门的制度已经建立,但制度的执行力稍差,办公室在新的一年工作中,重点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完善在工作中发现需要改进的事项。 五、完善质检体系 逐步规范质检工作,严格按照标准督促__各部门的进步与改善,狠抓服务质量、节约降耗、卫生清洁等工作事项,对部门采取一定的激励机制,建立更加完善的质检体系。 六、加强员工关系建设 随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积极关注员工需求,掌握员工信息,为__决策提供参考。拉近__与员工的距离感,增加员工对__的归属感。 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篇5 一、认真学习,提高文字性工作潜力 办公室要做好公司各种计划、总结、报告、请示、通知等的起草、报送工作,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强化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文字处理潜力。 二、协调关系,使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 在做好会议签到、集团公司文件收发归档、总经理内勤(报纸、信件、传真收发等)工作的同时,发挥好枢纽作用,用心协调配合部门主管认真完成各种临时性工作。主要工作: 1、根据政务秘书岗位职责中的要求,坚持每月完成本部门活动、工作中构成新闻类稿件的投稿工作。 2、收集各类奖项申报资料,并负责资料编写及申报对接工作。 3、及时出好单位工作安排通知、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等事宜。 4、做好生产经营管理例会、综合办公室部门例会、和其它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5、负责起草并拟定好单位各种规划、计划、决定、总结、通知等文件材料。 6、做好集团公司临时性工作。 三、用心适应企业改革发展,创新办公室日常工作 要透过学习,努力提高勤于想事的潜力、善于谋事的潜力、乐于干事的潜力、诚于共事的潜力、敢于断事的潜力、自主创新成事的潜力,使办公室工作在务实中创新。 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篇6 一、继续加强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继续完善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需求计划、领用,部门人员的请销假、值班,司机的出车、油料报销、车辆保养维修报销等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充分体现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促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责任清晰。做到从工作的大局出发,从整体利益出发,与其他各部门互相支持,互相协调,充分调动自己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习,合理利用书本和网络资源学习各类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和自身工作的'需要。 三、做好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对需办公室内勤处理的各类文件进行更加及时、规范、合理的收集、归档,做到了分类存放,条理清楚,便于查阅; 2、完善物品计划和领用明细台帐,每件办公物品都有详细记录,按需领发,出入库记录一目了然,以便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更好地协助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3、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的领用管理,对办公用品实行定额控制。对每个部门、每位员工实行限量使用制度,对没必要使用或可以共用的办公用品进行控制使用或用其他同等功能的办公用品代替; 4、应制定《电话传真接收制度》,做到传真发送接收有记录,方便后续工作的开展和发送、接收文件的查阅,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5、规范办公室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的落实,配合人事专员对考勤记录表进行进一步完善;对像以前出现的未先申请请假或批准就擅自休息而后补假条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6、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维护,及时做好车辆驾驶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基础保养维修知识的培训,加强司机的责任心,减少安全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也能更好地节省车辆维修费的支出。 7、做好办公室用电安全教育,不使用办公室禁用的用电类办公设备,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电源,关闭所有电源插头; 8、协助好其他办公室员工的日常工作,彼此间互作、互助,对工作不推诿,积极完成; 9、做好员工洗浴和其他服务设施工作的方案制作、管理制度的制定,保障员工的后勤生活保障和业余生活质量。 办公室人员管理工作计划篇7 一、个人基本情况 我个性比较开朗,办事认真,信奉“明明白白做人,实实在在做事”的原则。无论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我都会认认真真地对待。我还是个善于学习,敢于挑战困难的人。来到这里的第一天,我的上司张主任就给我上了很重要的一课,她说人一定要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样人生才有价值。我一定牢记这句话,在__集团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办公室文秘一职,对我而言是一次机会,它能够充分展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我非常珍惜也非常感谢领导能给我这样一个发挥自己才能的机会。我将把这份感激之情化为工作的热情,扎实苦干,一丝不苟地完成领导交给我的任务。 二、对工作岗位的认识 首先,办公室文秘这一职位是中介性的职位,整个集团的上传下达都是由办公室承接代办的,因此文秘工作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服从,一切工作要听从领导的吩咐和安排。 2.领会,要完全理解、遵照领导的意图办事。 3.执行,要坚决地落实贯彻领导意志,强化执行力。 但是服从并不是被动,很多工作可以提前预测、积极主动地开展,及时准确地掌握各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反馈各方面的信息,注重调查分析,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同时,办公室工作还要讲策略,讲工作艺术,认真、科学地搞好领导与领导、同事与同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不能扯皮、推委、出现工作空档。 其次,办公室文秘工作相当于集团的小管家,办公室日常的物品采购、发放;各子公司常用物品的登记、备案等都由办公室完成,因此办公室文秘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并热爱本职工作。 三、对未来工作的计划 1.在日常事物工作中,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1)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了各类公文的登记、上报、下发等工作,并把原来没有具体整理的文件按类别整理好放入贴好标签的文件夹内。 (2)做好了各类信件的收发工作。 (3)做好低值易耗品的分类整理、出入库、各类帐务的报销工作。 (4)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公章的管理工作。公章使用做好详细登记,严格执行集团公章管理规定,不滥用公章。 (5)做好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办公用品领用登记,按需所发,做到不浪费,按时清点,以便能及时补充办公用品,满足大家工作的需要。 (6)做好办公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7)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节假日的排班、值班等工作,确保节假期间集团的安全保卫工作。 (8)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在日常事物工作中,我一定遵循精、细、准的原则,精心准备,精细安排,细致工作,干标准活,站标准岗,严格按照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2.在行政工作中,我将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领导服务:及时完成办公室主任、集团各部经理和部门主管交办的各项的工作。要成为领导的助力、助手,急领导所急,想领导所想,勤跑腿,多汇报,当好参谋助手。 (2)做好各部门服务:加强与各部门之间信息员的联络与沟通,系统的、快速的传递信息,保证信息在公司内部及时准确的传递到位。 (3)做好员工服务:及时的将集团员工的信息向公司领导反馈,做好员工与领导沟通的桥梁。 (4)协助办公室主任完善集团各项规章制度。 (5)做好信息工作:保存好办公室常用文档,做好存档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的收集各方面信息并做好存档工作。 (6)做好文书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种文稿,学习各种文字材料的写作,提高自身写作功底。 3.提高个人修养和业务能力方面,我将做到以下三点: (1)积极参加集团安排的基础性管理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工作技能。 (2)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工作经验和方法,快速提升自身素质。 (3)通过个人自主的学习来提升知识层次。 我深知: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但是一个人的发展机会是无限的。现在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如果我们不能很快地提升自已的个人能力,提高自已的业务水平,那么我们就这个社会淘汰。当然要提升自己,首先要一个良好的平台,我认为__集团就是我的平台,我一定会把握这次机会,使业务水平和自身修养同步提高,实现自我的价值。 4.其他工作 (1)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各项工作。 (2)协助财务部、物业部、项目部做好相应工作。 (3)协助各子公司做好各项工作。 (4)及时、认真、准确的完成其它临时性工作。 办公室文秘这个工作岗位是琐碎、繁杂的。我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合理安排,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工作井然有条;还要创造性地工作,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和新经验;同时增强工作创造性的同时,我一定注意办事到位而不越位,提供服务而不干涉决策,真正成为领导的参谋助手,成为上、下沟通的桥梁。 1.目的 为确保集团公司经营战略及工作思路的有效分解和落实,及时传递市场压力,落实目标管理,重塑计划流程,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强化计划执行的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使整体工作方向保持一致,工作条理清晰,点位明确,实现规范化管理,顺利实施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各职能部门、项目、子公司均适用本制度。 3.定义 (无) 4.主要职责 4.1企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4.1.1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工作计划并上报董事长。 4.1.2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单位重点工作,及时向相关领导反馈信息。 4.1.3负责建立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各单位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4.2各职能部门、项目、子公司职责: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 4.2.1负责组织编制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 4.2.2负责与集团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集团企业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监控。 4.2.3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所管辖单位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集团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4.2.4负责建立所辖单位工作计划管理,并对所辖单位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4.2.5负责所辖单位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5.文件内容 5.1计划编制 5.1.1集团各职能部门、中心、子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的需要,围绕公司领导下达的指令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对所管辖的各单位计划进行整合,从思想、管理、战略等方面制订工作计划,并列出重要事件加以跟踪。 5.1.2集团各职能部门、中心、子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总结采用集团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制。 5.1.3集团本部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须上交日/周/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集团本部外的子公司须上交周/月/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5.1.4工作计划和总结必须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手写制定并签名,扫描后或直接传真至企业管理中心。 5.1.5日计划总结每个工作日下班前提交;周计划总结每周星期五提交;月度计划总结每月30日提交,如遇到休息日顺延至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交;季度计划总结分别于4月、7月、10月、1月月初前5日提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一般在1月份提交,具体时间由集团书面通知为准。 5.1.6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于计划总结提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30前将各单位的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总结报董事长。 5.1.7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总结必须按照集团统一下发的表格进行填写,不得随意删减表格项目,如需要进行改动,必须向集团企业管理中心提出,经同意后才能修改。 5.2计划总结填写具体要求 5.2.1主要工作内容:按照集团公司以及单位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单位非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具体化、数字化。 5.2.2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跨日/周/月/季度工作应注明该项工作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定本日/周/月需要达成的目标。 5.2.3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并尽可能明确到个人。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人。 5.2.4目标设定: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必须注明设定目标,根据可考核性在日/周/月/季度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5.2.5与年度工作计划挂钩: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应在各单位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中体现,避免造成工作偏差,时刻自我调整对应。 5.2.5各单位在编制下一日/周/月/季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本日/周/月/季度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5.2.6各单位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量的标准是否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造成影响。调整计划应提前上报企业管理中心。 5.3集团公司实行二级计划管理体系,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监控到各单位,各单位要依此办法推行二级计划管理,层层落实。 5.4工作计划跟进 5.4.1工作计划经各单位负责人上报后,各单位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5.4.2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项目各项重点工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5.4.3各单位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企业管理中心,并说明原因。 5.4.4企业管理中心每月8日前对上月各单位日/周/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 5.5工作计划的考评 5.5.1企业管理中心按月对各单位日/周/月重点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5.5.2报送及时性:各单位按照5.1.5款时间将计划总结报送企业管理中心,无故不按时报送的单位,将对第一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50元/次。 5.5.3编制质量 5.5.3.1工作计划及总结格式不合格的视同未交处理。 5.5.3.2 工作计划及总结的内容不完整(重要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阶段性重点工作未涵盖、董事长指示的重点工作未列入、重要会议决议未列入等),每遗漏一项将扣罚100元。 5.5.4计划完成情况 5.5.4.1对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并且完成质量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一次;未完成的工作按50元/项扣罚,对于未完成但虚报完成的工作,对部门负责人采取两倍的罚款和通报。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5.5.4.2对于各单位未完成的工作如果因其他单位未配合或者配合不好导致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则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协助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的罚款,分不清责任人时由相关人员共同承担,没有责任人时由直接领导负责。 5.5.4.3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考评结果将在集团公司进行通报。 6.相关文件 (无) 7.附件 日/周/月工作计划、总结表 8.其他 8.1本制度由企业管理中心制订和修改,企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实施。 8.2本制度经董事长签发后,正式开始实施。 集团公司任职资格管理咨询项目总结 金方策集团 按:中国北方工业集团公司通过国内外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要求的咨询顾问机构作为 其项目合作伙伴。金方策集团在与众多同行的竞逐中以优异的表现胜出,成为北方工业公司 该项目的最终合作伙伴。 金方策顾问组于 xx 年 9 月进驻中国北方工业集团公司,开始启动和实施此项目,并于 xx 年 9 月成功结束此项目。 本文是中国北方工业集团公司项目组在项目结束之后所做的工作总结,我们认为这份总 结真实客观的反应了金方策集团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和务本求实的工作作风。 现将本文公布, 以飨读者。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客户概况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是经国务院、 中央军委批准正式成立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的成员公司, 主要从事防务产品、国际工程承包、光电、化工、运动器材、车辆、物流等业务。公司年均 营业额 200 亿元,北方工业(NORINCO)已成为国际知名品牌。 2、项目背景 北方公司对任职资格管理项目十分重视,把它作为公司 xx 年人力资源管理的一号工 程,并在 xx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和公司十一五规划中,明确地指出建立、健全任职资 格管理同步完善员工发展的职业发展通道 、 ,北方公司已经将任职资格管理和员工职业队 伍建设列入了公司百年树人的大计。 北方公司的任职资格管理项目共分两期实施:第一期作为试点阶段,自 xx 年 8 月至 xx 年 1 月;第二期作为全面实施阶段,自 xx 年 3 月启动至 xx 年 8 月结束,先后完成 了 11 类职位的任职资格标准开发、 任职资格配套制度体系设计以及任职资格管理软件的实施 工作。通过上述两期项目的实施,全面完成北方公司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二、 项目的前期调研 任职资格标准的开发是一项实证研究,为了确保标准开发的科学性并切合北方公司的实 际,在标准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内源分析和外源分析,项目组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广 泛、深入的调研 1.总结了咨询行业的最佳实践。在项目启动之前,专家顾问组充分研究、总结了国内外任 职资格管理的几种模式的经验,确定了北方公司任职资格管理项目的开发模式。 2.与外部专家进行了专题研讨。项目启动后,北方公司邀请了外部专家和金方策顾问组进 行了专题研讨,对北方公司任职资格管理项目所采用的方法论和模型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和研讨。 3.借鉴金方策任职资格标准数据库和其他项目经验。在标准开发过程中,项目组查阅了金 方策任职资格标准数据库,借鉴了金方策在其他咨询项目中的开发经验。 4.人员访谈、问卷调查。项目组采取了关键行为事件访谈(BEI)和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 研,积累了大量的调研资料。 5.对调研资料进行编码分析和提炼。在人员访谈、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调研资料中的行 为(代码 B) 、知识(代码 K) 、技能(S) 、价值观、信念、动机和特质(V)进行了编码 分析、归纳和提炼。 6.内部研讨。项目组分别采用了与公司各职类人员进行研讨、项目组内部研讨等方式,在 前期综合访谈、编码分析、归纳演绎分析的基础之上,又采取了头脑风暴、小组研讨、 专家经验等调研方法,对任职资格标准的分级思路进行了修改、优化和调整。 7.与公司领导座谈。项目组与公司相关分管领导进行座谈,分别就北方公司人员的特点、 优势和不足,以及公司从培养干部的角度、从企业文化等前瞻性的要求进行了深入地探 讨,把握公司领导对各类人员未来的定位。 8.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项目组还大量查阅了公司有关文件、资料,公司 xx 年总经理 工作报告和十一五发展战略,以及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解读,从而对分级思路和任职 资格标准的开发做进一步深化设计和优化。 一、20xx年总结 201c年,我站结合实施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服务项目,围绕开展种子“双打”行动,严格品种管理和市场检查,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网上备案。根据新修订的法规,通过业务培训和宣传指导,做好种子经营单位在全国种子管理综合业务平台备案工作,全年种子经营户门店备案率超过80%。 2、监督抽查。春秋两季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抽查,规范操作,及时上传赝品信息,圆满完成省站安排的种子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全年共抽检种子样品68个。 3、品种测试。做好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安全性测种植测试,全年累计测试新品种45个,总面积50亩。 4、市场监管。春秋两季对全市持证种子企业和种子经营门店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涉嫌违法行为移交执法大队查处。 5、行业管理。包括种子法规宣传、种子知识培训和种子质量鉴定等。全年开展种子管理知识培训大会2次,培训人数500人次,发放种子法规宣传材料500份。 二、20xx年计划 1、继续实施农作物种子安全监管服务项目。 2、继续开展种子“双打”行动,确保农业用种安全。 3、做好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是一项基本的教育管理制度,是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重要的日常工作。学籍管理是做好“两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学籍管理是为维护学历的真实有效和教育的诚信重要体现。学籍管理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充分体现。 一、工作目标: 小学入学率100%,小学辍学率0%;使学籍管理工作更规范化、更科学化、更现代化。 二、具体工作: 1、提高认识,进一步把学籍管理摆到重要地位,搞好学籍管理是教育决策科学化的要求,加强学籍管理又是深化改革的保证及领导干部依法治校的有效措施。 2、做好新学籍接收工作,新学期开始了,又有一批新学生进入学校,进校后学籍混乱,人员变动幅度大,学生学籍不齐,转入转出,休学,等多种因素,因此要对学籍进行清查,按班级分开,查出缺落的,汇总,分类。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把工作落到实处。在开学第一周内,做好此项工作。 3、清查已有的学籍。补全学籍遗留问题。开学初对学校各年级的学生的名册和学籍进行对照,尤其是常年年无卡名单及资料不全的学生。无备案名单,及时转告相关责任人,以免当误学生报考。为学生和老师提供各方面条件,为我校整体工作铺路。 4、开学初将人数统计表发到每位班主任手中,认真统计每班在校人数,异动人数,整理好学籍管理档案。对未到校的流动儿童,要求班主任及时家访并了解情况,如确实已回原籍就读,由班主任统计填写表格,上交教导处,由学籍管理员定时注销其学籍。 4、转学生异动严格执行学籍异动管理制度,开学前几天,做好家长及学生的接待工作,认真审核相关证件;证件真实、齐全、方可按规定办理。及时录入转学生信息,完成异动呈报表和异动统计表,更新学籍系统,做好常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5、严格学籍管理:由教导处专人负责,学生档案装订成册,摆放整齐,设立专柜,统一管理。学生入、转、休、复学和借读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生的注册手续,及时建立学籍,按照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盖全公章,填好文化户口册,不任意涂改或变更。文化户口本每学年由班主任注册一次,交教导处审核后统一保管。 6、做好各种名册的调查统计工作。学籍变动手续规范,各种报表数据准确,材料完整。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及时办理学生的注册手续,及时建立学籍,按照规定编写学籍号,规范填写,盖全公章,填好文化户口册,不任意涂改或变更。文化户口本每学年由班主任注册一次,交教导处审核后统一保管。 7、严格按照招生原则进行招生。 8、认真做好毕业班工作。小学毕业班学生学籍,毕业后交档案室存档。 9、转学的.办理:学生转学需开转学证,填写流动卡(或借读卡),持户口本。转入学生由学校在规定日期持学生以上证件和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到校报名,备案学籍,并回执原学校接受证明。转出学生需出示接受学校证明,由学籍管理人员在学籍系统和省财政厅资助系统注销学籍备案。 10、按规定及时整理、保存学籍表册和毕业证存根。 11、取消留级制度,杜绝开除和强迫学生转学现象。完善“控辍保学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教育。 12、定时统计学生变动情况、分析生源情况,为领导决策和教育教学服务。(开学初,期中,期末进行实际人数统计) 。 三、执行计划的有力措施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办法和程序。 2、每天各班班主任对学生到校情况准确准时填报。每天班主任对未到学生调查清楚情况后及时向教导处汇报。(学生病假除外)把此项工作拿入到班主任常规检查中。 3、各位教师对数据的填写确保准确无误。把此项工作拿入到教师工作态度中。 4、转入学生的程序进一步规范,学校领导同意——教导处办理完善手续——班主任见教导处通知单方能接收转入学生并妥善安排。 5、严格按照招生原则进行招生,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坚持证件齐全原则。 6、认真核实各班人数学生各项信息,特别是毕业班学生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户口信息一致。校内都不得随意调换班级,调换班级必须有正当理由,由学生家长书面申请。 上阶段我们授信管理部没有辜负本行和上级的期望,我们已经将原来粗糙的授信管理流程,做到了充分的细化。也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不再是从结构上能够吻合工作框架,而且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能够体现出每个人的能力水平。既符合体系制度的标准,还可以反映出质的提升,不再是盲目的追求效率和忽略了严格性和可靠性。这样就使我们的评估更为准确,让我们的授信体系变得更加成熟稳健,给我行的风险降低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不过我们以后还要接着摸索和改进,以下便是具体的计划。 1、完善体系 我们已有的体系虽然可以发挥作用,可是它仍旧未达到完善的'地步,因为风险形势多变,各种情况都可能遇到。那么我们就要拓宽一下评估因素的范畴,从以前的几个点再进行增加,要掌握更为全面的信息。从多个角度出发去了解和分析,既要讲究丰富方法,又得把我们的制度给进一步作出补充,要做到严密严肃不留破绽。 2、优化流程 大体的框架拟定并没有什么困难,比较难以掌控的就是具体的执行效果,那么我们就得先从人的因素入手,着重培养评定人员的能力。这个可以从布置学习任务,定期的安排考核,要把观念和认识给大力加深,让每一个岗位人员都有较高的业务能力。 3、合理规划 了解当前的经济形势,密切监控发展动向,是我们进行工作规划的重要参考,并且还要依托高层会议的指导意见。来确定我们以后的工作到底该向哪方面倾斜,既能够抓住重点,同时也不可以忽略次要工作的安排。规划的内容务要符合实际,并且能够起到切实的作用,能够有利于我们工作的长远发展。 一、成本管理: (1)根据店内实际情况营业额合公司方针,合理配置前厅和厨房人员,节约人员成本,实现一人多岗;一岗多责。 (2)根据历史营业额进行分析,合理预估采购定单,保证菜肴的新鲜,当天采购的蔬菜、豆制品、肉类、海鲜,努力争取做到零库存,节约成本。 (3)加强和培养全体员工节约水、电、煤等安全意的意识; 二、菜肴管理: (1)每天晚上把回收的菜肴做记录,做合理充分的利用。 (2)菜肴的验收、菜肴的加工、制作、半成品、成品、促销,成为一个连接线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 (3)加强菜肴的培训,菜肴创新,菜肴的促销,菜肴的口味,做到同样的原材料做出多种的烹饪方法。 (4)上菜的量要适中,以保证菜肴的色香味俱全;根据店内的实际客流量及时跟踪,在不同时间段出相应的菜肴,让顾客有多种菜肴的选择机会,便于增加营业额。 三、培训计划: (1)每天早晨履行晨会;晨会时间培训礼貌用语及促销技巧。 (2)每周开管理组会议;总门店经营情况,及培训果和培训的进展程度,及时地调整培训计划;便于更好的门店经营管理。 (3)周月不定时培训两次打菜的标准,打菜的速度,菜肴的搭配,针对不同的客人促销不同的菜肴,合理地轻松应对高峰期的人流量; (4)周月培训一次主管值班管理,人事管理,物料仓库管理,做到台账与实际库存数量相符; (5)每月主持一次员工大会;传达公司的会议精神,及时效的和员工沟通增加员工与管理组的距离。 四、店面管理; (1)不定时的抽查,加强值班巡视及时处理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2)设备的维护:对使用的工具轻拿轻放,不得野蛮操作,用后及时归位,机器的及时清洗与保养,保证正常运营。 在新的一年里,医院感染管理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病人安全的目标认真抓好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特制定20xx年院感工作计划 如下: 一、加强教育培训 1、科室每月组织一次医院感染相关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 2、院感科全年组织院感知识讲课两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员培训,试卷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范意识。 3、落实新职工岗前培训。 4、对卫生员进行医疗废物收集及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5、院感专职人员参加省、市级举办的院感继续教育培训班,以了解全省及全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发展的新趋势,新动态,提高我院感染管理水平。 二、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加强消毒灭菌效果监测与评价 1、各科使用的消毒液根 据性能按时更换,器械按规定及时消毒灭菌,合格率达100%。使用中的各种导管按规定进行消毒更换。 2、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工作,不定期下科室检查医务人员洗手的依从性。 三、加强院感监测,实行医院暴发预警报告 1、严格《医院手术部位管理规范》执行,每月进行手术切口感染监测。 2、充分发挥临床监控管理小组作用,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落实 24 小时报告制度。 3、临床出现医院感染聚集性病例(同类病例 3 例)实行医院感染暴发预警报告,分析并调查传染源,采取有效措 施控制传播途径,杜绝恶性院感案件的发生。 4、做好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工作,各科室将每次出现的职业暴露及损伤的人员上报院感科,院感科做好登记,保护易感人群,有效控制医院感染。 四、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远送、储存、外运管理, 杜绝泄漏事件 1、医疗废物按要求分类放置,密闭,包装袋有标识,出科有登记,专人回收有签字,送医疗废物暂存处集中放置。 2、医疗废物转移单由专职人员填写,并保存存根备查。 *****院感科 二 0 一四年一月十日 第一条 为促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质量,推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行业规范化建设,根据环保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兵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暂行规定》及《兵团环保局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 管理范围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环境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申请并取得《兵团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 第三条 凡在兵团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省外环境监理单位,应持有当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监理资质,并经过兵团环保局审定和备案后,方可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第四条 兵团环保局负责统一核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资质证书在兵团管理范围内使用,有效期为3年。 第五条 资质证书持证单位的从业资格均受本规定约束。 第六条 环境监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其中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二)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环境监理合同等,对建设项目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调和指导建设单位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环保措施。 (三)具备10名以上取得环保部或兵团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 (四)配备能够满足环境监理需要的仪器和设备(附件1),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五)具备完善的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 第七条 申请资质证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资质证书申请书(附件2);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或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四)环境监理工作规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工作场所、场地证明、固定资产证明; 第八条 申请机构应当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兵团环保局,兵团环保局受理资质证书申请,应当出具受理回执。兵团环保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资质证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决定准予资质证书的,须在兵团环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申请机构颁发资质证书;决定不准予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环境监理单位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60 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提出变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名称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现有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第十条 环境监理单位的经济类别、法定代表人、工作场所和环境监理技术人员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在基本情况发生变更后的一个月内报兵团环境保护局备案。 第十一条 环境监理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兵团环保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吊销环境监理资质: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期的; (二)法人资格终止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环境监理业务,在环境监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的; (四)在环境监理工作中不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或未按期提交环境监理报告,致使环境监理工作失误的; (五)出借、转让环境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环境监理业务; (六)不按规定接受抽查、考核或在抽查考核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环境监理单位需继续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业务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原核发单位提交资质证书延期申请书(见附件3)及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手续。 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资质证书; (一)申请资质证书延期必须满足本规定第七条要求; (二)持有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需具有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三年内应开展至少3项环境监理工程。 兵团环保局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不予延续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环境监理岗位证书的管理。 (一)在兵团管理范围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环保部或兵团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理技术培训,取得环境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二)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或建设监理工作满3年的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岗位证书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岗位证书。 (三)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持有人员须自发证之日起至3年内参加24个学时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所持岗位证书继续有效。 第十四条 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应当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公开、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依法客观公正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第十五条 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文本约定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编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指导现场工作,派驻现场环境监理项目部及其工作人员,并定期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第十六条 资质证书持证单位对其从事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负责;现场环境监理和环境监理报告须由持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岗位证书人员从事、编写,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 环境监理的日志、月报(季报)、年报,现场监理中各种记录表格、文件等,属于环境监理的基础材料,必须保留备查。 第十八条 环境监理机构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兵团环保局。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 第十九条 资质证书持证单位每年填写“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年度业绩报告”(附件4),于次年2月底前报兵团环保局,同时抄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资质证书核发单位对环境监理单位从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环境监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监督检查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证书核发单位视具体事实情况严重程度,分别处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一般为6个月)的处罚,限期整改期限内不得新从事环境监理业务; (一)项目现场环境监理从业人员未经同意擅自离岗,或未按照资质证书管理要求上报环境监理报告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年度业绩报告的; (二)环境监理工作由不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持有人员承担的; (三)不按规定接受检查、考核或在检查、考核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四)从事的环境监理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上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 (五)未按要求上报环境监理实施方案或现场环境监理未按照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实施的; (六)环境监理报告内容与实际建设项目情况严重不符的; (七)日常考核不能满足环境监理单位综合考评规则要求的。 违反本条第(一)、(二)款的给予警告处理,违反本条第(三)、(四)、(五)款的给予通报处理,违反本条第(六)、(七)款的给予限期整改处理;经警告、通报仍不能及时纠正的给予限期整改处理。 第二十二条 环境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环境监理单位取消资质证书处理。自取消之日起,中止其正在委托或进行中的环境监理业务,一年内不得申请资质证书; (一)资质证书申请或资质证书延期申请材料严重不实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 (三)经相关仲裁机构认定因资质证书持证单位行为不当给项目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环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互相串通,隐瞒事实欺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造成重大环境影响事件的; (五)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理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行业管理部门的。 第二十三条 申请环境监理资质的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兵团环保局不予受理和批准,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环境监理资质。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计划是组织和规划工作的重要工具,对于管理者来说,管理好自己的工作计划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推动组织发展的关键。在这篇文章中,将探讨如何详细具体且生动地管理工作计划,确保达到既定目标。 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应该具有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管理者需要明确工作的目标和预期结果。目标应该是具体、明确的,能够量化和衡量的,以便在工作过程中进行评估和调整。例如,一个销售经理的目标可以是在下个季度提高销售额10%。通过这个目标,销售经理可以制定出具体的指标,例如每月的销售额和销售量的增长率。这样可以让管理者更加具体地了解自己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从而更好地制定工作计划。 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应该具备合理的时间安排。时间是管理工作的关键要素,合理的时间安排可以帮助管理者更好地安排工作、提高效率和减少压力。在制定工作计划时,管理者需要根据工作的复杂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时间的分配。可以使用时间管理工具,如Gantt图或甘特图,来将工作细分成不同的阶段,并设定完成每个阶段所需的时间,以便监控和控制工作进度。另外,管理者还可以使用时间管理方法,如番茄工作法或四象限法,来提高工作的专注度和效率。通过合理的时间安排,管理者可以更好地把控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应该具备合理的资源配置。在制定工作计划时,管理者需要考虑到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技术资源等。管理者需要根据工作的要求和需求,进行资源的评估和配置。人力资源方面,管理者需要根据工作的性质和数量,安排合适的人员进行执行。财务资源方面,管理者需要预估所需的经费,并进行合理的预算和分配。技术资源方面,管理者需要了解和评估所需的技术工具和设备,并提前做好准备。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管理者可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资源的浪费和短缺。 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应该具备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在制定工作计划时,管理者需要与团队成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作。管理者应该明确工作的分工和责任,并与团队成员达成共识。可以使用沟通工具和协作平台,如电子邮件、在线会议和项目管理软件,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管理者还应该与团队成员保持定期沟通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计划。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可以提高团队的协同效率,实现共同的目标。 {网站}小编认为,管理好工作计划是管理者成功的关键。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合理的时间安排、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管理者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推动组织发展。尽管制定一个好的工作计划可能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但是这个投入是值得的,可以为管理者带来更好的工作体验和成就感。所以,让认真对待工作计划,管理好自己的工作吧! 第二十五条 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 (二)组织编制人防工程监理标准规范; (三)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甲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四)组织检查人防工程监理各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监理技术人员职业培训; (六)建立健全许可资质档案管理制度; (七)建立许可企业诚信评价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并组织指导实施; (八)建立向社会公布取得许可资质的企业情况制度。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级和丙级许可资质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开展企业日常监督检查、量化考核和资质年检,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地市级人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有关人防工程监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八条 人防协会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的授权或委托,分别履行人防工程监理监督相关职能任务,主要包括: (一)协助开展人防工程监理专业培训; (二)协助开展企业诚信评估工作; (三)协助开展人防工程监理监督检查; (四)完成人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九条 人防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许可资质证书、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业务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行为; (四)记录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人防工程监理资质实行年检制度。资质年检的主要内容: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检查企业市场行为是否规范,抽查企业监理过的工程有无质量问题,听取建设单位意见等。年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其监理资质。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年检合格; 2.符合本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年检不合格; 2.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低于资质等级标准; 3.监理企业有违法违规监理行为。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在收到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年检资料后,对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并在《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注记。 第三十二条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一经发现,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许可资质。 第三十三条 人防主管部门按照权限对申请注销许可资质的监理单位,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对外公示。 第三十四条 人防主管部门应掌握监理单位信用档案信息,对监理单位受到处理、处罚等情况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监理单位应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单位信用档案信息,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工程质量和安全、合同违约等情况。 一个企业能否健康稳定的发展,离不开管理的工作职能,以及他们对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在2020年我身为生产部管理的主管,我需要对我们部门的员工进行一些监督,以及督促他们能够正常的生产以及及时的确保下达的命令能够按时完成。为了更好地把我的管理工作做好,现在我做出如下的工作计划安排。 一、积极推动企业的各部门职能。 企业各部门之间是需要相互配合的,尤其是生产部以及销售部之间的配合是非常的紧密的。我们的生产员工要定期的给销售人员讲解一些生产方面的知识,尤其是产品的特点以及特性,我们需要让销售人员能够深刻地明白这个产品的来源以及整体的制作流程,从而更好的推荐给客户。这种跨部门之间的配合需要我这个主管做好联动,所以本年度的开年计划就是需要把我们的销售业绩提升上去,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跟销售人员不断的沟通。 二、明确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对于领导阶层来说的,我们的生产组虽然只有我一个领导,但是说每个小组都有组长。而这些组长将是我重点关注的对象,他们需要对他们的小组生产质量进行负责。当一个小组出线现生产质量问题的时候,我首先要找的就是小组的组长,所以明确责任是能够更好的提高他们的责任心以及他们负责任的态度。 三、做好娱乐措施。 我们生产车间的员工也是非常大压力的,每天工作的时间都非常长,所以身为主管的我会定期的在周六周日举行一些团体的娱乐措施。例如去爬山,唱歌,聚会运动等。通过这些团体的聚会,不仅能够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度以及忠诚度,也能加强我们生产车间的各员工之间的配合。只有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的为公司为产品服务,我们才能做出更好的产品质量,也能发展公司规模不断的扩大。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有效的管理工作计划对于组织的成功至关重要。管理工作计划是指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策略和指南。它有助于组织明确任务和目标,并为员工提供明确的方向和目标。本文将详细介绍管理工作计划的重要性,并提供一些建议来制定一个成功的计划。 重要性: 1.明确目标和任务:一个好的管理工作计划可以帮助组织明确目标和任务。它提供了一个指导性的框架,确保每个员工知道他们需要做什么以及任务的优先级。这有助于避免混乱和冲突,并确保组织的所有成员都朝着同一个方向前进。 2.提高效率:管理工作计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确定任务的时间和资源要求,计划可以帮助员工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和提高生产力。它还可以帮助员工准时完成任务,并遵循业务流程和最佳实践,从而提高工作质量。 3.资源分配:一个好的计划可以帮助组织合理分配资源。通过对当前和未来的需求进行评估,计划可以帮助组织决定在哪些领域和项目上分配资源。这有助于确保公司在资源利用方面更加高效,并优化业务运营。 4.风险管理:管理工作计划可以帮助组织管理风险。它有助于评估潜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来减轻风险对组织的影响。计划还可以提供问题解决步骤和备份计划,以应对潜在的问题和挑战,使组织能够更好地处理不可预见的情况。 制定一个成功的计划: 1.明确目标:明确组织的目标。这包括短期和长期目标,以及所需的资源和时间范围。确保目标与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保持一致,并与员工的个人目标相吻合。 2.任务分解:将目标分解成可管理的任务和子任务。确保每个任务都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可测量的成果。为每个任务分配责任人,并确定其相关的资源和时间限制。 3.制定时间表:为每个任务设置截止日期,并根据任务的优先级和依赖关系建立时间表。确保时间表是合理的和可行的,并为员工提供足够的时间来完成任务。 4.资源分配:评估组织可用的资源,并根据需求进行分配。这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和技术资源。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并优化其利用。 5.监督和评估:监督每个任务的进展,并进行定期的评估。这有助于识别问题和挑战,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修正。确保计划持续更新,以反映新的目标和变化的需求。 : 管理工作计划在组织的成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可以帮助组织明确目标和任务,并提供一个指导性的框架。一个成功的计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分配资源,并帮助组织管理风险。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制定时间表、资源分配和持续监督和评估,组织可以制定一个成功的管理工作计划,从而实现其目标并取得成功。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项目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文件,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 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 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 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 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项目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发布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章进行修改: 一、删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删除第四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删除第六条第三项。 删除第十条第三项中的“和验资报告”。 二、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三、删除《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第六条第三项。 四、删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附件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第一条第一项。 五、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二项中的“注册资本总额”修改为“认缴出资总额”。删除第七项。 将第十条第一项中的“注册资本总额”修改为“认缴出资总额”。删除第六项。 删除第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六、删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九条第五项。 删除第十条第五项。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将第十二条第八项修改为“(八)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七、删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第一项。 删除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八、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七条第一项中的“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修改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产”。 将第七条第二项甲级资质标准中的“(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乙级资质标准中的“(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以及丙级资质标准中的“(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的修改为:“(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产”。 九、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条中的“注册资本”修改为“资产”。 十、删除《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删除第六条第三项。 十一、删除《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七条第二项。 删除第八条第二项。 删除第九条第二项。 删除第二十一条中的“注册资本”。 十二、删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七条第五项。 删除第八条第五项。 十三、删除《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第十条第一项中的“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删除第二项中的“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删除第三项中的“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删除第十一条第四项。 删除第十七条中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部门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发布。 【设立装修管理领导小组】 以管理处经理为总负责人,管理处经理助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和设备主管为组员,负责协调装修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装修巡检】 每日至少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安装凉衣架、卫星天线、太阳能热水器、封阳台)、危机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或违反业主临时公约规定的,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开发商和有关主管部门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违章装修、在住宅底层开设小卖部、建材店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开发商和有关主管部门。 设置专用、封闭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并及时清运。 【装修施工前】 --业户应明确只能对自己名下住宅的自用部位进行必要的装修(户门之内的四壁、地面、顶面),不能对室外公用部位进行任何的改、移、加、拆类施工。 --装修禁止行为:拆改原房屋的承重墙;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随意封闭阳台;厕所要装空调必须经得开发商和管理处同意(统一装外机架或安装一拖二机型); 在预留或指定以外的位置安装空调机、衣架与排放冷凝水;在外墙、门外塔建、加建、悬挂任何建筑物及晾衣架、花架、雨棚等;大量使用易燃装修材料;随意改变或移动电话、电视、对讲、煤气、水管、电线管等设施。 --填写《装修申请表》、《施工人员登记表》并将装修图纸、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一并交物业公司管理处验审批准。签定装修协议书及办理其它有关管理手续。 【装修施工中】 --电梯轿厢在装修其间有防护措施,有持证人员驾驶和管理 --随时接受物业公司管理处工作人员上门检查、监督、核实是否严格按装修图纸要求施工,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办理了临时滞留证手续。 --业主应自行随时督查施工人员在装修时,是否将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工艺简单粗糙,质量能否保证可靠。 --装修施工应于每天8:00时-20:00时之间进行,并确保晚间20:00-清晨8:00及节假日不发出影响他人休息的噪声 --施工人员应佩证施工证,其活动仅限于装修户室内,不得到处游逛。 --施工活动仅限于装修户室内进行,不得在公用部位拌浆、堆物。 --不得使用超大、超重、高分贝、强震动的施工机械设备。 --不得随意搭电拉线,不得超线载负荷使用大功率施工电器具。 --如污染公用地面、墙面要及时清除。装修垃圾应用袋装好,由管理处集中后统一清运。 --不得在室内存放过量的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材料物品。 --不准将垃圾投入排污管道,防止下水管路堵塞。 --抽烟应远离易燃物品。明火作业须遵守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发生事故(伤、亡、火灾)要积极自救,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管理处。 --安装空调室外机必须按开发商预留位置或指定的位置安装。 --污、废水立管检查口不要封死,以便蔬疏通。 --建材进单元门有装修巡逻员监管,建材搬运工要服从指挥。 【装修完毕】 --业主应与施工队签署《质量保证书》确定回访保修办法。 --聘请专业人员对装修进行验收: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是否质量问题;设备、设施安装是否良好;功能是否齐全、可靠。 --装修单位收齐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到物业管理处办理退保证金手续,如有遗失,保证金不退。 1、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 2、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 3、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 1、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 2、积极主动的通过多方途径,如政府网站、上级主管单位、兄弟单位了解最新的资质、人员管理规定,及时为年检、升级、核查、注册做准备工作。 三、准确理解资质管理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合格。 1、对收集的资质管理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2、在充分理解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着手编制年检、延期等申请资料,在准备申请资料需要的内容时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如业绩、人员证件、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检、延期、升级等资质管理工作设计内容较多,如年度审计报告、工程业绩等需公司财务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项资料。故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分清主次和前后顺序,提前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将所需内容的要求、时间进行告知,并对结果进行跟进。 四、各项申请资料在上报主管单位之前必须留存一份备案,如因修改而出现多份留存,则将不合格资料进行销毁,留存合格资料。 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资质主管单位各种报表,报表内容如涉及到财务相关内容必须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力求符合资质要求的同时确保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一、加强护士在职教育,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按护士规范化培训及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实施方案抓好护士的“三基”及专科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 1、重点加强对新入院护士、聘用护士、低年资护士的考核,强化她们的学习意识,护理部计划上半年以强化基础护理知识为主,增加考核次数,直至达标。 2、基本技能考核:属于规范化培训对象的护士,在年内16项基本技能必须全部达标,考核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抽考。其他层次的护士计划安排操作考试一次,理论考试二次。 3、强化相关知识的'学习掌握,组织进行一次规章制度的实际考核,理论考试与临床应用相结合,检查遵章守规的执行情况。 (二)、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提高护士的整体素养 1、组织学习医院服务礼仪文化,强化护士的现代护理文化意识,先在护士长层次内进行讨论,达成共识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提升素养活动,制定训练方案及具体的实施计划。 与此同时,安排全院性的讲座和争取派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护士社交礼仪及职业服务礼仪。开展护士礼仪竞赛活动,利用“5.12”护士节期间掀起学礼仪、讲素养的活动月,组织寓教寓乐的节日晚会。 二、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士长管理水平 (一)、促进护士长间及科室间的学习交流,每季组织护理质量交叉大检查,并召开护士长工作经验交流会,借鉴提高护理管理水平。 (二)、年初举办一期院内护士长管理学习班,主要是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技巧及护理服务中人文精神的培养,当今社会人群对护理的服务需求,新的一年护理工作展望以及护士长感情沟通交流等. 三、加强护理质量过程控制,确保护理工作安全、有效 (一)、继续实行护理质量二级管理体系,尤其是需开发提高护士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又要发挥科室质控小组的质管作用,明确各自的质控点,增强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意识,提高护理质量。 (二进一步规范护理文书书写,从细节上抓起,加强对每份护理文书采取质控员—护士长—护理部的三级考评制度,定期进行护理记录缺陷分析与改进,增加出院病历的缺陷扣分权重,强调不合格的护理文书不归档。年终护理文书评比评出集体第一、二、三名。 以上就是我们对于下一阶段工作的计划。我们将严格的按照这些步骤行事,争取把我们的护理工作做到! 第一条 为加强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 第三条 委托编制规划,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六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一)具备承担各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 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三)达到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 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条 甲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第八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环保等)人员不少于10人; (三)达到省、 自治区、 直辖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六)有固定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九条 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 (一)20万人口以下 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 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二)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研究拟定 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第十条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一)具备相应的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四)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第十一条 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下列任务: (一)建制镇 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 (二)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中、小型 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规划为主业的单位,符合本规定资质标准的,均可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城市规划编制机构中专职从事城市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第十三条 申请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应当提出申请,填写《资质证书》申请表。 申请甲级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 申请乙级、丙级资质的,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在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注册资金时,可以申请暂定资质等级,暂定等级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发证部门根据其业务情况,确定其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至少满3年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要求时,方可申请高一级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撤销或者更名,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发证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向发证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第十八条 《资质证书》有效期为6年,期满3个月前,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向发证部门提出换证申请。 第十九条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十条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时,取得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其他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向任务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凡属独立法人性质的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证书》。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第二十二条 两个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市规划时,有关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共同向任务所在地相应的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禁止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禁止无《资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承接城市规划编制任务。 第二十四条 发证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实行资质年检制度。 城市规划编制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检或者资质年检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办理或者限期整改,逾期不办理或者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发证部门可以公告收回其《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城市规划及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与城市规划编制有关的标准、规范。 第二十六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市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规划编制最终成果,应当责令有关规划编制单位按照要求进行修改或者重新编制。 第二十八条 无《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编制,对其规划编制成果不予审批,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证书》范围承接规划编制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条 甲、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规划编制任务违反第二十条规定的,任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补办备案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规划编制成果不予审批,责令限期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一)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二)涂改、伪造、转让、出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三)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资质证书》。 第三十三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具有甲、乙、丙级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均可编制集镇和 村庄规划。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1992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及1993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已经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实施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四条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给排水专业各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8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及软件; (六)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4人; (五)具备符合业务要求的计算机图形输入输出设备; (六)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乡规划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四)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人; (五)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算机达80%; (六)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年龄应当在70岁以下,其中,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4人,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60岁以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或注册规划师不应超过2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当在60岁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中专职从事城乡规划编制的人员不得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70%。 第十一条 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业务的范围不受限制。 第十二条 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10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三条 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业务: (一)镇总体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除外)的编制; (二)镇、登记注册所在地城市和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城市的相关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四)乡、村庄规划的编制; (五)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从事乡和村庄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并将资质标准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申请资质证书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五)完成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情况; (六)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等证明材料; (七)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者资料。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许可,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申请甲级资质的,应当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陈述申辩。 第十七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许可,由登记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资质许可的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资质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告,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初次申请,其申请资质等级最高不超过乙级。 第二十条 乙级、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满2年后,可以申请高一级别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第二十一条 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单位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登记注册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编制单位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分立的,分立后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本规定第二十二条办理。 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二十五条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 对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有效期延续5年。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领取新的资质证书,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予以注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资质证书。非独立法人的机构,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揽业务。 第二十八条 两个以上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城乡规划,资质等级较高的一方应对编制成果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 编制城乡规划以及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与城乡规划编制有关的标准、规范。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 第三十条 资质许可机关可以依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查,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资质证书,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等,有关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及有关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资质许可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 资质许可机关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不得妨碍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二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法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许可机关。 第三十三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并公告其资质证书作废,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及时将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业绩、合同履约等情况。被投诉举报和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3万元罚款,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第三十八条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资质许可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许可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内初审完毕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适用《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6号)。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年9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201月23日发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同时废止。[3] 资质人员证书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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