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精选好文)

发表时间:2022-01-31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一)

昆虫记前前后后读了一个月,今天终于看完。好吧,我好像跳过了最后关于蜘蛛的几章。我讨厌蜘蛛。

作者写的很有意思,看的时候轻松又有趣,还学到不少知识。例如萤火虫吃蜗牛,它会非常温和、平静地杀死蜗牛,显然蜗牛的壳根本没用。想到萤火虫食肉,而且吃的是看起来攻击力是零的蜗牛,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养了一只乌龟,是妹妹从小摊上买的,原本想在她的宿舍,但是龟的右眼有了白点,她拿到了我家。经过一周左右的治疗,白点消失了,可是它还是不怎么吃东西。

它不吃鱼,不吃虾,吃火腿肠,我在电脑上查了吃火腿肠对她不好,可是这个小家伙很挑食,而且火腿肠它也没吃多少。

养个小动物很有意思,我很想养一只猫,萌萌的猫,可是家里不让养。

说回昆虫记,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读给小朋友。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二)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本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昆虫记》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三)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四)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人法布尔,他的热爱昆虫不是祖传,而是他对昆虫的热爱。

他为什么热爱,是因为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鸟巢,里面有五颗蓝色的蛋,忽然一只小鸟冲我飞来,我一手拿下五个鸟蛋立刻爬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一名牧师,当他看到我手上的蛋,告诉我这岩鸟下的蛋,他还告诉我许多昆虫知识,调起了我对昆虫兴趣,所以我才认真观察昆虫,些了这本昆虫记。

我要学习法布尔的探索精神。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五)

说到蝉,大家首先可能会想到夏天那恬噪声音的制造者。

人们总是认为只有人类的建筑才是最好的,但蝉却被称为优秀建筑家。可能是因为它们有洁癖吧,它们地穴洞口一点垃圾都没有。蝉还有个外号铁路工程师,它的地穴大都深达十五六寸,但却通行无阻,牢固可靠,因为它们的体内有种极粘的液体,跟我们的水泥差不多。

蝉的声音即难听也美妙,但对蝉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上帝在创造它们的时候忘记给它们宝贵的听觉。

蝉是伟大的,它在地底下生活了四年,就为了在日光中唱五个星期的歌,换来那刹那间的愉悦,然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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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书笔记(一)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

昆虫记读书笔记(二)

法布尔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和生物学家,他一生写过二百多篇《昆虫记》。我早听说《昆虫记》名扬天下了。

说那可怕的狼蛛的产卵和母爱吧!狼蛛是节肢动物,身体主要分头、腹两大部分,是世界上最大的蜘蛛之一。狼蛛有一个又小又圆的头,头上长着八只眼睛和恐怖的毒牙,还有八只长毛的长腿;腹是产卵用的。狼蛛真令人望而生畏啊!一年夏季的一天,法布尔在一丛迷迭香的花下见到一只挺着巨大肚子的狼蛛,这表明它既将临产。法布尔见了马上用捏子小心翼翼地把狼蛛夹起,轻轻地放入一个既透明,底部又放着泥土的大瓶子里,留作观察。几天后,狼蛛开始产卵了。只见它先在地上织了一张网,大小相当于一只手掌。蛛网很粗糙,也不成形,却相当稳固,接着,母狼蛛吐出一些更结实的丝,织成一个圆状的白色球体。上面留了个小口子;再把胎部对准小口子,产下一粒粒金黄的卵;;产完后,狼蛛把口子封上。最后,它把那张不成形的网用脚踹到一边,把卵袋往身上一背,卵带就成了它的无价之宝。狼珠妈妈把它的宝贝丸子保护得严严实实的,无论行路、休息、捕猎、逃跑,狼蛛妈妈与它的卵袋每分每秒都不离开。如果卵袋意外脱落了,狼蛛也会飞速地拾起卵袋。狼蛛的母爱真深啊!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知道要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做个生活中的有心人。还知道法布尔对昆虫是那样的好奇,所以才去专心致志地观察、研究昆虫。

昆虫记读书笔记(三)

近日,我读了一本叫做《昆虫记》的书,它让我感触很深。

本书作者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们展现了一个千奇百怪的昆虫世界。作者下笔生动有趣,让我们读着这些故事就像浮现在我们眼前一样,栩栩如生。

整本书读起来有趣至极,激发了我对昆虫的好奇心,也想来到这个昆虫世界。当然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本书的作者了!要不是他通过仔细的观察和细致的描写,才把我们从这个我们从没仔细观察过、重不重视的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例如:''它(蝉)的五只眼睛会告诉他们做有意机上下方有什么事情发生,只要看到有谁过来,他就会停止歌唱,悄然飞去。''

这些细小的点只有仔细观察,才看得出来。而且光是仔细的观察还是不够的还要想办法写的生动具体,并且能让读者看懂,明白其中的道理。

昆虫的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过这本书之前,虫能像人一样穿衣服,松蛾虫能提前预知天气,蝉有5只眼睛甚至有些虫的智商比人的智商还高呢!

高尔基说过:世上一切的光荣与骄傲都来自他的母亲。不管是什么样的昆虫你都不能去欺负它,它也是地球上的一种生物,也是地球妈妈的骄傲!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一)

图书作者:单麦尔。笛福(1660-1731年),英国作家,新闻记者。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之父.鲁宾孙漂流记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请。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尝到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笛福因其代表作鲁宾孙漂流记而闻名于世,鲁宾孙也因此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模范,笛福被视为英国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优美词句:傲慢,野心,嫉妒,困扰,无力自拔,羡慕,奢侈,阶级,诚挚,慈爱,苦头,无能为力,闯荡,祈祷,情绪。

喜欢段落:当我们的船一次又一次跌入浪涡的时候,我想我们或许会跟随它一起倾覆沉入深海底部,再也没有浮起来的可能了。我便是在这种恐慌不安的心境下一次又一次的祈祷着,我暗暗下定决心,倘若上帝让我在这次航行中活下来了,我的脚踩到陆地,便立刻回到父亲身边去,这辈子再也不出海了。

我的感受:读过鲁滨孙漂流记,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因为他能在暴风雨中幸存下来,因为它所取得的成就。有些时候,尽管你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成功之门仍然为你紧闭,此时,有的人会灰心气馁,放弃追求,前功尽弃,而有的人意志坚强,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寻求新的机会,功成名就。让我们向鲁宾孙一样,勇于面对暴风骤雨,勇于前进,直达成功的彼岸。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二)

我很喜欢冒险类的小说,许许多多的冒险书集我都看过,《鲁滨孙漂流记》也不另外。

主人公的名字鲁滨孙,他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主要讲了鲁滨孙先是被抓为奴,后来有船只失事,独自一人在荒岛上活了20多年的时间,受尽煎熬,可是他从不放弃,拼命掌握着自己的命运。历经种种挫折,却始终不折不挠,我很同情他。在我心中他是个会干,能干,苦干的人物。在《鲁宾孙漂流记》的书中,给我最的吸引力的是鲁宾孙在爱好上航海后,父亲是个家境还不错的大商人,他坚决反对。

一天,父亲又给了我热情的劝告,生活的哲学,健康心理的大道理。父亲还告诉鲁宾孙,将来可能在无处求助摆脱困境的时候,有时候会想起当初是怎样不把他的劝告当做一回事。后来父亲说的全对。鲁宾孙完全被打动了,决定不再像航海的事了。可后来又开始控制不住,离家出走成功。看完后我叹息和安慰。他的生活可容易幸福,但他却选择而困境,一是抛弃家人,二是对自己的目标执着,坚强。在生活中带来节制,适中,安静,健康,友好往来,一切令人愉快的娱乐和一切吸引的乐趣,执着,叫人感到幸福和满足。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懂得无限的知识。是书,带领我们进入广袤无边的大海。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四)

天命难测,使人生显得多么光怪陆离。然而鲁滨孙的人生是这样的吗?读完这部书后,一个强壮。勇敢。坚毅的英雄时时浮荡在我的脑海。顾名思义,他便是这部书的主人公鲁滨孙。

故事就从这说起:鲁滨孙自幼喜欢航海,独自一人,搭乘了去往巴西的航船。天有不测风云,猛烈的暴风雨,强撼的台风是逃不过的。可幸的是死亡之神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被流落到一个荒岛上。

鲁滨孙在坦然面对着一切的同时,想方设法,绝处逢生,开辟了一片劳作的天地。他热爱身边的一切,在他最孤独的时候,有了心灵的慰藉。在变幻莫测。巧夺天工的大自然面前,有人退缩了,但鲁滨孙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业绩。结局,注定他被发现。

蓦然回首,目光回转,我也好比是一艘航船,可谓初出茅庐吧。谁知起航不久就抛锚了,那些天,我心情沮丧,整日愁眉苦脸的。和鲁滨孙相比,太不值得一提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与其过度悲伤,不如汲取教训,坚持到底。用顽强的毅力扣开挫折的大门。

我的航船要劈波斩浪,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奋勇前进。只要身子骨是硬朗的,就不能停止。只要心中的那盏希望之火不熄灭,就能达到胜利得彼岸。书是人生命的源。每读一本书就会有许多的感想,读不同的书有不同的感想,最近我读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感触很深。

昆虫记读书笔记400字 关于工作计报告的范文


昆虫记读书笔记400字(一)

文/张宏达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作家法布尔用一生精力完成的一部昆虫学巨著。描绘了各种各样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蜣螂怎么滚粪球的,是草原上的清洁工;管虫用极微小的圆球,为孩子制作衣服。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能更好了解昆虫。

关于蝎子《白蝎自杀之谜》这一节。有人说,蝎子遇到危险就会自杀。于是,作者就做了一个实验。他用烧红的木炭围成一圈火墙,然后把一只白蝎子放进火墙里。热浪烤在蝎子身上,它倒退着卷成钩子,一会儿伸直,一会儿弯曲,动作快极了,使人看不清楚。突然,它一阵抽搐,接着,就一动不动了。作者用镊子把它夹到一块凉沙土上,过了一个多小时,令人不敢相信的是,蝎子竟然奇迹般的活过来啦,和以前一样变得生气勃勃了!这个实验证明,根本就没有蝎子自杀的这种事情,无非是人们乱猜测而已!

昆虫记这本书,使我了解了许多大自然中的奥秘,只要我们善于观察,常走进大自然,就能获得更多知识。

昆虫记读书笔记400字(二)

黄蜂在建筑上所展现的智慧让人惊叹,完美的六棱柱,节省空间又节省材料,可以说,黄蜂在几何学上是学有所成的。黄蜂在建造蜂巢前,为了让往后的地下工程省力些,也为了让蜂巢的未来能持续发展壮大,会先寻找穴居动物遗弃的地洞,然后再开始筑巢。

修筑好蜂巢的大体,黄蜂们便开始清理蜂巢,把清理出的泥土,用上颚咬住,飞离蜂巢再将泥土丢弃在地面上,清干净蜂巢,黄蜂们开始完善巢的功能,它们用筑巢的纸浆(各种树皮)制造出许多大鳞片,把这些鳞片疏松地排列,然后叠层几层,织成一张厚实、通气又富有弹性的大毯子,在一定程度上,隔绝了空气的流通,保证了蜂巢的温度。

每种蜂的居住地是不同的,工蜂住在蜂巢的上层,养育幼蜂的蜂房则在下层,当繁殖季节到来,蜂房不够用时,工蜂便把它们小的居室拆除,用拆下来的材料去建幼蜂的蜂房,真是环保的方法啊。

昆虫记读书笔记400字(三)

虫子也会自杀吗?当人感到痛苦、绝望时,他们便决意自我了断,这剧毒的蝎子也有绝望到自尽的时候?可若没有,这自杀的谣言从何而起?

于是法布尔便亲自做实验,像传闻说的那样,把蝎子困在火圈中,惊慌失措的蝎子左冲右撞,被火一烫,又转向另一边被烫终于,蝎子被烫的疯狂了,竖起尾巴,旋转着对着空气乱刺,把尾巴舞的跟剑似的,正眼花缭乱之时,火网中的囚徒却倒下了,僵直了身体,一动不动。真的是死了吗?法布尔十分疑惑,于是把火场中僵直的蝎子取出,放在凉爽的沙地上,自己在一旁看着。一个小时后,那被火逼得疯狂而自尽的囚徒悠悠醒转,又恢复了活力。这就说明,蝎子并没有自杀,但这一只说明不了,有可能它只是没把自己刺死罢了,于是又捉了几只白蝎,然而他们与第一只一样,在凉爽的沙地上僵硬了一小时后,都复活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既然蝎子们并没有刺死自己,那么就是最初看到这件事、传出蝎子自杀的人被蝎子的假象所欺骗,没有在蝎子被烤焦前,把蝎子取出,直到蝎子被烤熟。

蝎子一事,再次强调了一件事:这种公众权威不一定是正确的,要勇于挑战权威。

昆虫记读书笔记400字(四)

看了文中对绿蚱蜢的描写,我才注意到,原来我们身边还有这样美丽的昆虫:纤细的身材,薄纱般透明的大翅膀,通身浅绿,像颗翡翠。这美丽的虫子有个很好的食性杂食,什么都能吃,可以吃瓜果蔬菜,也不戒肉类,最爱的食物是蘸糖的蝉。

它们捕食蝉,捕食者比自身大许多的猎物,它们比鸟儿要勇敢,鸟只捕捉比自己小的,而绿蚱蜢捕捉比自己大的作为猎物,它们的攻击短暂而致命,蝉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尖叫,就咽了气。绿蚱蜢便从尸体上获得补给,它剖开蝉的肚子,寻找美味可口的糖浆,它们喜爱甜食,蘸糖的蝉肉就是不可多得的美味,然而它们并不好战,除了捕食,邻里之间相安无事,偶尔发生小小的食物战争,只要一方吃饱离开,战斗马上就会结束,吞吃同类只有在对方变成尸体时才会出现,很是和平。

雷雨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雷雨读书笔记(一)

初读《雷雨》是因为高中的语文书上有雷雨的片段,那时候刚刚接触戏剧就被情节里的人物所吸引了。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剧本的思想。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自知地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庭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这个悲剧是因为封建主义家庭的权威不容他人打破,在封建权威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权威的臣服者。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是时代和命运在扭曲的人性中塑造的这一出悲剧。这就是我的雷雨读后感。

雷雨读书笔记(二)

曹禺在一九三四年发表四幕剧《雷雨》,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四幕剧《雷雨》在一天的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钟)、两个舞台背景(周家的客厅,鲁家的住房)内集中地表现出两个家庭和它们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罪恶和悲剧。它写的主要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周家,同时又写了直接受到掠夺和侮辱的鲁家。《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剧本的这种强烈的悲剧性不只深刻地暴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和他们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而且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这正是《雷雨》这一名剧深刻的思想意义之所在。剧中的人物不多,但作家对主要人物形象都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富有性格特征的对话,作了深刻的心理描绘,他们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物都显示了他的作为社会人的丰富内容,以各自的遭遇和命运激动着人们的心弦。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都市里,资产阶级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气息,周朴园正是他们中间的代表。他既是尊崇旧道德的资本家,又是在外国留学过的知识分子。对于这个人物隐藏在仁厚、正直、有教养等外衣下的伪善、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以及由此产生的罪恶,作家通过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情节例如他对侍萍的忏悔、对繁漪的专横、处理罢工的手段等等,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鲁贵是一个不识羞耻、趋炎附势的奴才,在他和周朴园这两个人物身上,作家所投射的憎恨是极为鲜明的。性格更为复杂和矛盾的一个人物是繁漪,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特别显示了曹禺优异的艺术才能。繁漪是一个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聪明、美丽,有追求自由和爱情的要求;但任性而脆弱,热情而孤独,饱受精神折磨,渴望摆脱自己的处境而又只能屈从这样的处境,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家曾说: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最早想出的,并且也较觉真切的是周繁漪。作者用力刻划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作家曾说: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同情象繁漪这样人物的内心苦闷,当然都是应该的,但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在着重控诉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人的摧残和损害的同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缺乏批判,并且给予了过多的同情。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也是如此,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这个年青人最后的惨死,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同一切美好愿望的对立,同时还暴露了这个封建性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罪恶。

除了精神上、物质上都依附于周家的鲁贵以外,鲁家其余的三个人物都是属于社会下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鲁妈和自己的女儿四凤的几乎相同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在那个社会里这些平凡善良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虽然鲁妈对有钱人怀着仇恨和警惕,但仍旧无法阻止女儿走上她所恐惧的道路。四凤对社会现实是无知的,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繁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鲁大海这个人物虽然写得还不够丰满,但作家对他赋予了很大的热情,这是体现作家社会理想的形象。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由于作家主观上对产生这些悲剧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把悲剧的原因解释为自然的法则,认为宇宙正象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这种思想认识影响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广程度,并且带来一些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弱点。在《雷雨》的序幕和尾声未删之前,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以性爱与血缘的伦常纠葛来展开戏剧情节的处理,不只有艺术上使人感到塑造的刀痕,甚至如作者所说有些太象戏了,而且也反映了当时作家对支配人类悲剧的力量的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但由于遭遇对他所写的生活非常熟悉,爱憎分明,剧中人物的真实刻划,读者或观众仍然可以从中看到这一悲剧的深刻的社会根源。《雷雨》在有限的演出时间内,成功地概括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前后三十年的腐朽堕落的历史。

雷雨读书笔记(三)

曹禺在一九三四年发表四幕剧《雷雨》,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四幕剧《雷雨》在一天的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钟)、两个舞台背景(周家的客厅,鲁家的住房)内集中地表现出两个家庭和它们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罪恶和悲剧。它写的主要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周家,同时又写了直接受到掠夺和侮辱的鲁家。《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剧本的这种强烈的悲剧性不只深刻地暴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和他们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而且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这正是《雷雨》这一名剧深刻的思想意义之所在。剧中的人物不多,但作家对主要人物形象都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富有性格特征的对话,作了深刻的心理描绘,他们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物都显示了他的作为社会人的丰富内容,以各自的遭遇和命运激动着人们的心弦。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都市里,资产阶级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气息,周朴园正是他们中间的代表。他既是尊崇旧道德的资本家,又是在外国留学过的知识分子。对于这个人物隐藏在仁厚、正直、有教养等外衣下的伪善、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以及由此产生的罪恶,作家通过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情节例如他对侍萍的忏悔、对繁漪的专横、处理罢工的手段等等,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鲁贵是一个不识羞耻、趋炎附势的奴才,在他和周朴园这两个人物身上,作家所投射的憎恨是极为鲜明的。性格更为复杂和矛盾的一个人物是繁漪,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特别显示了曹禺优异的艺术才能。繁漪是一个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聪明、美丽,有追求自由和爱情的要求;但任性而脆弱,热情而孤独,饱受精神折磨,渴望摆脱自己的处境而又只能屈从这样的处境,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家曾说: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最早想出的,并且也较觉真切的是周繁漪。作者用力刻划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作家曾说: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同情象繁漪这样人物的内心苦闷,当然都是应该的,但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在着重控诉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人的摧残和损害的同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缺乏批判,并且给予了过多的同情。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也是如此,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这个年青人最后的惨死,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同一切美好愿望的对立,同时还暴露了这个封建性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罪恶。

除了精神上、物质上都依附于周家的鲁贵以外,鲁家其余的三个人物都是属于社会下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鲁妈和自己的女儿四凤的几乎相同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在那个社会里这些平凡善良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虽然鲁妈对有钱人怀着仇恨和警惕,但仍旧无法阻止女儿走上她所恐惧的道路。四凤对社会现实是无知的,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繁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鲁大海这个人物虽然写得还不够丰满,但作家对他赋予了很大的热情,这是体现作家社会理想的形象。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由于作家主观上对产生这些悲剧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把悲剧的原因解释为自然的法则,认为宇宙正象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这种思想认识影响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广程度,并且带来一些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弱点。在《雷雨》的序幕和尾声未删之前,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以性爱与血缘的伦常纠葛来展开戏剧情节的处理,不只有艺术上使人感到塑造的刀痕,甚至如作者所说有些太象戏了,而且也反映了当时作家对支配人类悲剧的力量的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但由于遭遇对他所写的生活非常熟悉,爱憎分明,剧中人物的真实刻划,读者或观众仍然可以从中看到这一悲剧的深刻的社会根源。《雷雨》在有限的演出时间内,成功地概括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前后三十年的腐朽堕落的历史。

摘抄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摘抄读书笔记(一)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摘抄

我见到的第一个人形容枯搞,双手和脸都像烟一样的黑,头发、胡子很长,衣衫褴褛,而且有几处被火烧糊了。他的外衣、衬衫和皮肤全是一种颜色。八年以来他都在埋头设计从黄瓜里提出阳光来,密封在小玻璃瓶里,在阴雨湿冷的夏天,就可以放出来使空气温暖。他告诉我,再过八年他毫无疑问可以以合理的价格供给长官的花园足量的阳光;可是他抱怨原料不足,请求我捐助点什么来鼓励发明的才能,特别是因为在这个季节黄瓜价钱特别贵。我送了一份薄礼,好在我的贵族朋友特意为我准备了足够的钱,因为他知道他们惯于向参观的人要钱。我走进了另一间屋子,但是马上就要退出来,差点儿被一种可怕的臭气熏倒。我的向导催促我走进去,悄悄地告诉我:不要得罪他们,他们会恨你入骨。因此吓得我连鼻子都不敢堵。这个房间里的设计家是学院里资格最老的学者,他的面孔和下巴都是淡黄色的;手上、衣服上都涂满了污秽。我被介绍给他的时候,他紧紧地拥抱了我,当时我多么想找一个借口谢绝他这种亲热的礼仪啊。他自从到科学院工作以来,就是研究怎样把人的粪便还原为食物。他把粪便分成几部分,去掉从胆汁里得来的颜色,让臭气蒸发,再把浮着的唾液除去。每星期人们供给他一桶粪便,那种桶大约有一个布利斯脱酒桶那么大。还有一位最巧妙的建筑师,他发明了建筑房屋的新方法,就是先从屋顶开始建筑,自上而下一直盖到地基。他的根据是他的办法和两种最精明的昆虫蜜蜂和蜘蛛的方法相同。在另一个房间里,我非常高兴地看到一位设计家想出了一个用猪来耕地的方法。这个方法不用耕具、牲口和人力,只在一英亩的田地里,每隔六英寸,在深八英寸的地方埋上许多橡实、枣子、栗子和这种动物爱吃的其他榛子和蔬菜;然后把六百头或者更多的猪赶到田里去。几天以后为了找寻食物,它们就会把土全部掘起,不但适于下种,而且拉了满地的屎也上好了肥料。虽然经过实验,他们发现费用太大,也太费事,而且几乎得不到什么收成,但是大家都认为这种发明毫无疑问是大有改进的可能的。

摘抄读书笔记(二)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摘抄

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尺长的,一丈长的,还有好几丈长的,它们毫无方向地,便随时随地,只要严冬一到,大地就裂开口了。

严寒把大地冻裂了。

年老的人,一进屋用扫帚扫着胡子上的冰溜,一面说:今天好冷啊!地冻裂了。

赶车的车夫,顶着三星,绕着大鞭子走了六七十里,天刚一蒙亮,进了大车店,第一句话就向客栈掌柜的说:好厉害的天啊!小刀子一样。

等进了栈房,摘下狗皮帽子来,抽一袋烟之后,伸手去拿热馒头的时候,那伸出来的手在手背上有无数的裂口。

人的手被冻裂了。

卖豆腐的人清早起来沿着人家去叫卖,偶一不慎,就把盛豆腐的方木盘贴在地上拿不起来了。被冻在地上了。

卖馒头的老头,背着木箱子,里边装着热馒头,太阳一出来,就在街上

叫唤。他刚一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他走的快,他喊的声音也大。可是过不了一会,他的脚上挂了掌子了,在脚心上好像踏着一个鸡蛋似的,圆滚滚的。

原来冰雪封满了他的脚底了。他走起来十分的不得力,若不是十分的加着小心,他就要跌倒了。就是这样,也还是跌倒的。跌倒了是不很好的,把馒头箱子跌翻了,馒头从箱底一个一个的滚了出来。旁边若有人看见,趁着这机会,趁着老头子倒下一时还爬不起来的时候,就拾了几个一边吃着就走了。

等老头子挣扎起来,连馒头带冰雪一起拣到箱子去,一数,不对数。他明白了。他向着那走不太远的吃他馒头的人说: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了。

行路人听了这话都笑了。他背起箱子来再往前走,那脚下的冰溜,似乎是越结越高,使他越走越困难,于是背上出了汗,眼睛上了霜,胡子上的冰溜越挂越多,而且因为呼吸的关系,把破皮帽子的帽耳朵和帽前遮都挂了霜了。这老头越走越慢,担心受怕,颤颤惊惊,好象初次穿上滑冰鞋,被朋友推上了溜冰场似的。

摘抄读书笔记(三)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摘抄

很难形容他在那些钟乐齐奏的日子里享有的那种欢乐。每当副主教放开他,向他说去吧的时候,他爬上钟楼的螺旋梯比别人下来还快。他气喘吁吁地跑进放那口大钟的房间,沉思地、爱抚地向那口大钟凝视了一会,接着就温柔地向它说话,用手拍拍它,好像对待一匹就要开始一次长途驰骋的好马,他对那口钟即将开始的辛劳表示怜惜。这样抚慰了一番之后,他便吼叫一声,召唤下一层楼里其余的钟开始行动,它们都在粗绳上挂着。绞盘响了,巨大的圆形金属物就慢慢晃动起来。哇!他忽然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大笑和大叫,这时钟的动荡越来越快,当大钟的摇摆到了一个更大的幅度时,伽西莫多的眼睛也就睁得更大更亮。最后大合奏开始了,整座钟塔都在震动,木架、铅板、石块,全都同时咆哮起来,从底层的木桩一直响到塔顶的栏杆。于是伽西莫多快乐得嘴里冒出白沫,走过来又走过去,从头到脚都同钟塔一起战栗。那口大钟开放了,疯狂了,把它巨大的铜喉咙向钟塔的左右两廊晃动,发出一阵暴风雨般的奏鸣,四里之外都能听到,伽西莫多在那张开的喉咙跟前,随着钟的来回摆动蹲下去又站起来,他吸着它那令人惊讶的气息,一会儿看看离他二百法尺以下的那个深处,一会儿望望那每分钟都在他耳朵里震响的巨大的铜舌,那是他惟一听得见的话语,惟一能扰乱他那绝对寂静的心灵的声音,他在那里把自己舒展开来,就像鸟儿在阳光里展开翅膀一样。钟的狂热突然感染了他,他的眼光变得非常奇特,像蜘蛛守候虫豸一般,他等钟荡回来的时候一下子扑上去吊在钟上,于是他在空中高悬,同钟一道拼命地摇来荡去,抓住那空中怪物的两只耳朵,双膝靠着它,双脚踏着它,用自己身体的重量使那口钟摇荡得加倍的快。这时那座钟塔震动起来了,他呢,吼叫着,磨着牙齿,他的头发根根直竖,胸膛里发出拉风箱一般的响声,眼睛里射出光芒,那口古怪的大钟就在他下面喘息地嘶鸣,于是,那既不是圣母院的钟也不是伽西莫多了,却成了一个梦境,一股旋风,一阵暴雨,一种在喧嚣之上的昏晕,成了一个紧抓住飞行物体的幽灵,一个半身是人半身是钟的怪物,一个附在大铜怪身上的阿斯朵甫。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一)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二)

文/宋玉琪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围城读书笔记1500字(精选好文)


围城读书笔记1500字(一)

钱钟书是中国四十年代著名的讽刺小说大家。人们把他称为集作家与学者于一身。钱钟书1910年生于江苏无锡,1933年清华大学外文系毕业后曾留学英国,获副博士学位,后又留学法国,1938年归国任大学教授,他的文学作品包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短篇小说《围城》,短篇小说集《人兽鬼》。前几天我拜读了他的著作《围城》。

《围城》出版于己于1947年,随即在社会上产生热烈反响,并曾一度被称为新《儒林外史》。《围城》是在一个比较宽阔的抗战背景下,来对庞大的知识分子群进行描绘的。小说采用西方流浪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以留学归来的方鸿渐的经历为主线,描写抗战爆发以后从上海到湖南后方的一些知识分子,并从中央探讨人的本性,人的存在价值,人的出路等问题。作品以写实与象征相结合,写出了时代、社会的象征。围城既是实体的象征,即抗战环境下的中国就是一个大围城,同时又是一个虚体的象征,即对一类文人心城的映射。

作者写现代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里的某一部分社会指旧中国混乱荒谬的病态社会。而某一类人物又是指在那个社会中迷惘、落寞、卑琐的病态知识分子,揭示他们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国难家愁中的动摇和怯懦的基本根性。小说的主题以暴露否定病态社会为基本前提,但又具有多重意味。结婚好比被围困的城堡,城里的人想冲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作者在审视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现实悲剧的众生相时,也揭示了现代人所处的多层次的人生困境。小说的男主人公方鸿渐所经历之处,无不是围城上海滩各式知识界分子的社交圈子,内地小镇和乡村的丑恶闭塞,三闾大学的勾心斗角的灰色生活都构成了一座座围城,不仅国家、社会是如此,家庭也是一样:方鸿渐父亲处处制约儿子的行动,方老太太经常疑心别人诱骗他的儿子;后来成为妻子的孙柔嘉柔顺之下的深藏心计家庭社会的环境使方鸿渐感到处处有围城。方鸿渐的自身精神领域也妨碍和束缚了他冲出围城的信心和勇气。方鸿渐自身性格和顺,看出恶劣环境而不能自拔,嘴上聪明而内心懦弱。

他与四个女性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都有瓜葛,但在爱情面前却节节败退。以至落入孙柔嘉的网里,又由合到分,他一生并没有冲出围城,始终是一个失败者。作者揭示了抗战环境下的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在祖国危难之际,欲持超脱的人生态度,但却空虚难耐,又加深了人们困于围城之中这一人生含义。他们被困于生活的城里,日趋腐化,不断下沉,以至不能自拔,这就是钱钟书写这书的基本主题。

作者在书中的讽刺艺术相当杰出,因此被称为新《儒林外史》。他对人物隐蔽心理的发掘,对人情世态的精致入微的观察和表现是相当突出的。加上作者广博的知识,高超的幽默技能刻画出一个又一个性格特点鲜明的知识分子形象。不学无术的褚慎明,走私发国难财的李梅亭,老奸巨滑的高松年,说谎到底的韩学部委员愈作者对这些人物的态度是尖刻讽刺的。作者又借助自己的深厚文学功底,编制出众多比喻和警句,对人物进行嘲弄淋漓尽致。

《围城》是一部以讽刺知识分子、婚姻以及人情世故为主题的小说,目的是力求刻画出当时某一空间某一群体的一部分人的人生面貌。理解围城这两个字,不能空泛地把他看作是婚姻的代名词,在某种层面上,它与西方现代主义所描写的人类的尴尬困境所采取的一些象征手法不谋而合。书中充满苦涩的笑,无奈的自我欺骗,这都是这部小说的成功所在。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法国的西蒙莱斯曾说:如果把诺贝尔文学奖授给予中国作家的话,只有钱钟书才能当之无愧。

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很多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读书笔记1500字(二)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论语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好文)


论语读书笔记1000字(一)

论语,是记录圣人孔子的言行的书。读了之后,你可以感受到孔子的政治思想和抱负,他的很多高尚品德是当今很少人有的。他不仅教会人们应该如何接物待事,而且十分严谨的规范自己,以行动来做出表率。他之所以被后人成为圣人,就是因为他在平常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累积成了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给我们的思想带来了无穷的宝藏。

读了论语通译,虽然不能看了古文就知道如何翻译成现代文,但是在注释的帮助下也能明白孔子所想告诉我们的。觉得十分感慨,孔子在那时就能明白的这些道理,为什么那么多的人到现在都还不明白。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学而篇第一》了。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不担心别人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是啊,现实生活中,人人都需要理解,个个都渴望理解。人们视理解为沟通感情的纽带和联系心灵的桥梁。大家都希望人与人的相处应该多一点宽容和尊重,多一点容忍和谅解。但是,世界何其大,人生何其复杂。若时时都想得到别人的理解,恐怕是不可能吧。因为,人生没有相同的路,每个人都不一样,两个思想志趣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件事,两种价值取向相异的人看待同一个问题,要彼此理解不是强人所难吗?人不是从一个模子里造就出来的,你有另人头痛的事,我也有。我们彼此都渴望理解,可又用自己的要求去看别人,去苛求别人,于是我们之间有了墙,于是你苦恼,我也苦恼。可是,人们有没有想过,许许多多的小事,为什么一定要他人明白,一定要他人理解?其实,面对种种的不理解,只要我们给他一个微笑,用宽阔的胸怀去面对,不被理解又何妨?

商鞅是行变法,落得五马分尸的结局;达尔文在说物种进化的时候被人们骂成疯子;助人为乐的雷峰经常被人嘲笑,他们这些举动,又有谁能理解?如果他们一味的追求理解,又怎么扞卫真理?他们最初不被接受,是因为他们的追求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他们最终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敢于在不理解的目光中昂首向前。在现实中,有多少人能明白理解这个东西。他们可以追求别人的理解,以别人的议论为自己的主题,以别人的言谈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以别人的反应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甚至要去讨好别人,为了所谓的理解,写了一些优柔寡断毫无逐渐的可笑人生。他们真的知道理解吗,他们觉得他们真的是在理解别人,并换取别人的理解吗,不是这样的。

理解不仅仅只是你需要别人来理解你,根本就不是同路人为什么要逼迫别人理解你,难道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同情和怜悯?这样作难道不会太悲哀了吗?于是,终日沉浸在观察别人对自己的态度之中,优柔寡断,碌碌无为。不再努力改造自己的生活,不再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却只是追求理解。理解不是牵强的,是需要别人有和你相同的东西然后互相共鸣而产生的。就算不被理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们能在某些方面理解了别人,想必别人也一定能理解你的吧。孔子很早就这么说过了,不担心别人呢不了解自己,只忧虑自己不理解别人。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人不光为理解而活!

理解万岁?

不被理解又有何妨。

论语读书笔记1000字(二)

自古就有一部《论语》治天下之说,对于这种说法以前也只是听说而已。当从电视上看到于丹讲《论语》时,立刻被她那浅显而又富有哲理的语言所吸引。电视上的讲座几乎完整的看了下来,随后又买来书仔细地阅读。之后才知道,平时常常用以提醒学生的几句格言原来是出自《论语》,如: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等等。于丹通过白语化的语言,用许多浅显的故事,而使《论语》变得懂俗易懂,看起来很朴素的语言,但在原则中透着一些变通,更简单的说:它告诉我们的是为人处世的原则。在今天这个日新月异,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现实生活中的处处不合时宜,让每个人都难免会感到有缺憾事和不如意感,也许我们无力去改变事实,而通过《论语》的解读,可以改变我们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告诉我们如何用平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之中的缺憾和苦难,如何在工作中把这种缺憾转化为动力和力量,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因为在孔子看来,一个人内心的完善,合乎大道的追求,比你要求这个社会应该如何如何,要求别人应该怎样怎样,都要重要的得多。人生百年,孰能无憾?人这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不如意的事情。人首先要能够正确面对人生的遗憾,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受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苦痛,还要尽可能地用自己所可以做的事情去弥补这个遗憾。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我们中国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在《论语》中孔子谈理想时,并不认为志向越高远就越好,真正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定力与信念。无论你的理想是大是小,实现所有理想的基础,在于找到内心的真正感受,一个人的内心的感受永远比他外在的业绩更加重要。吾与点也!的故事所阐述的正是这个道理。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社会环境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从你的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朋友也如此,从身边朋友的身上也可以直接的反映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好的朋友如一本好书,他可以打开整个你的世界,让你接触到外面的精彩。孔子说,这个世界上对自己有帮助的朋友有三种,即所谓益者三友,是友直、友谅、友多闻。

无论是孔子的《论语》还是于丹的读后感,都说做人的境界,君子是大家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君子的力量始于人格与内心。如果一个人在当今的社会中,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是极不容易的事情。我们无法左右外在的世界,只有让自己的内心选择能力强大,明白如何取舍,一个人内心对自己要求严格一点,对别人就会厚道一点,平时大家老说做人要厚道,厚道并不是窝囊,而是他可以包容和悲悯别人的过错,可以设身处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因此只有给予才会带给你最终的欢愉,不是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做人无论成功与否,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才是君子之度。做一个最好的你自己,按照自己的社会定位,从身边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它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的镜子,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我想无论是古贤圣人还是于丹所想表达的意义在于,以简约的语言点出人生大道,让后世的子孙一一去实践,让那种古典的精神力量在现代的规则下融合成为一种有效的成分,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这大概就是《于丹论语读后感》所给予我们的终极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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