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一)
图书作者:单麦尔。笛福(1660-1731年),英国作家,新闻记者。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之父.鲁宾孙漂流记情节曲折,采用自述方式,可读性请。表现了当时追求冒险,尝到个人奋斗的社会风气。笛福因其代表作鲁宾孙漂流记而闻名于世,鲁宾孙也因此成为与困难抗争的典型模范,笛福被视为英国小说的开创者之一。
优美词句:傲慢,野心,嫉妒,困扰,无力自拔,羡慕,奢侈,阶级,诚挚,慈爱,苦头,无能为力,闯荡,祈祷,情绪。
喜欢段落:当我们的船一次又一次跌入浪涡的时候,我想我们或许会跟随它一起倾覆沉入深海底部,再也没有浮起来的可能了。我便是在这种恐慌不安的心境下一次又一次的祈祷着,我暗暗下定决心,倘若上帝让我在这次航行中活下来了,我的脚踩到陆地,便立刻回到父亲身边去,这辈子再也不出海了。
我的感受:读过鲁滨孙漂流记,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幸运的人,因为他能在暴风雨中幸存下来,因为它所取得的成就。有些时候,尽管你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成功之门仍然为你紧闭,此时,有的人会灰心气馁,放弃追求,前功尽弃,而有的人意志坚强,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寻求新的机会,功成名就。让我们向鲁宾孙一样,勇于面对暴风骤雨,勇于前进,直达成功的彼岸。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二)
我很喜欢冒险类的小说,许许多多的冒险书集我都看过,《鲁滨孙漂流记》也不另外。
主人公的名字鲁滨孙,他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主要讲了鲁滨孙先是被抓为奴,后来有船只失事,独自一人在荒岛上活了20多年的时间,受尽煎熬,可是他从不放弃,拼命掌握着自己的命运。历经种种挫折,却始终不折不挠,我很同情他。在我心中他是个会干,能干,苦干的人物。在《鲁宾孙漂流记》的书中,给我最的吸引力的是鲁宾孙在爱好上航海后,父亲是个家境还不错的大商人,他坚决反对。
一天,父亲又给了我热情的劝告,生活的哲学,健康心理的大道理。父亲还告诉鲁宾孙,将来可能在无处求助摆脱困境的时候,有时候会想起当初是怎样不把他的劝告当做一回事。后来父亲说的全对。鲁宾孙完全被打动了,决定不再像航海的事了。可后来又开始控制不住,离家出走成功。看完后我叹息和安慰。他的生活可容易幸福,但他却选择而困境,一是抛弃家人,二是对自己的目标执着,坚强。在生活中带来节制,适中,安静,健康,友好往来,一切令人愉快的娱乐和一切吸引的乐趣,执着,叫人感到幸福和满足。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人类的老师。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懂得无限的知识。是书,带领我们进入广袤无边的大海。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喜欢的书籍。其中我比较喜欢看《鲁滨孙漂流记》。因为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勇敢、有主见的人。而我就比较喜欢这类的人。
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把鲁滨孙的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节写得栩栩如生。其中我最喜欢看的部分就是第一章了。因为这一段情节描述了鲁滨孙在遇难后的生活,与自己辛勤努力的结果,而且在这儿的从中体现出了他的机智与勇敢。
鲁滨孙居然能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这个巨大的数字,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且他在那个鬼地方无依无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与智慧来战胜困难,但是我觉得他也是十分幸运的,因为在这么多人中,只有他幸存下来,他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敢战胜了困难。在1868年终于回到了祖国,离别了28年的祖国。
他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佩服。这使我明白了,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是不可能战胜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勇敢的面对。
书能让我们从中懂得许多的道理与知识。
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孙,不想平庸地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有一次,风暴将船只打翻,鲁滨孙一个人被海浪抛到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在那里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
带着自己的梦想去畅游鲁滨孙的世界,体会他勇于冒险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了解了他的性格: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鲁滨孙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中的英雄。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这荒无人烟的海岛上,鲁滨孙运用自己的智慧,创造性地解决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问题。做陶器,做面包等细节描写都充分表现了他积极面对困难的豁达态度和他非凡的创造力。
从古到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探险家,他们上天入地,走南闯北,打开了自然界一扇扇紧闭的门窗,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的许多秘密。
鲁滨孙漂流记读书笔记(四)
天命难测,使人生显得多么光怪陆离。然而鲁滨孙的人生是这样的吗?读完这部书后,一个强壮。勇敢。坚毅的英雄时时浮荡在我的脑海。顾名思义,他便是这部书的主人公鲁滨孙。
故事就从这说起:鲁滨孙自幼喜欢航海,独自一人,搭乘了去往巴西的航船。天有不测风云,猛烈的暴风雨,强撼的台风是逃不过的。可幸的是死亡之神没有降临到他的头上,他被流落到一个荒岛上。
鲁滨孙在坦然面对着一切的同时,想方设法,绝处逢生,开辟了一片劳作的天地。他热爱身边的一切,在他最孤独的时候,有了心灵的慰藉。在变幻莫测。巧夺天工的大自然面前,有人退缩了,但鲁滨孙用勤劳的双手创造了不朽的业绩。结局,注定他被发现。Gx86.com
蓦然回首,目光回转,我也好比是一艘航船,可谓初出茅庐吧。谁知起航不久就抛锚了,那些天,我心情沮丧,整日愁眉苦脸的。和鲁滨孙相比,太不值得一提了。
这本书教会了我坚持就是胜利,与其过度悲伤,不如汲取教训,坚持到底。用顽强的毅力扣开挫折的大门。
我的航船要劈波斩浪,在浩瀚无际的大海上,奋勇前进。只要身子骨是硬朗的,就不能停止。只要心中的那盏希望之火不熄灭,就能达到胜利得彼岸。书是人生命的源。每读一本书就会有许多的感想,读不同的书有不同的感想,最近我读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感触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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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简介(精选好文)
鲁滨孙漂流记简介(一)
鲁滨孙出身于一个体面的商人家庭,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他瞒着父亲出海,第一次航行就遇到大风浪,船只沉没,他好不容易才逃出保住性命。第二次出海到非洲经商,赚了一笔钱。第三次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后来他划了主人的小船逃跑,途中被一艘葡萄牙货船救起。船到巴西后,他在那里买下一个庄园,做了庄园主。他不甘心于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出海,到非洲贩卖奴隶。
船在途中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孙一个人幸存下来,只身飘流到一个杳无人烟的孤岛上。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枪支弹药、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接着他用削尖的木桩在帐篷周围围上栅栏,在帐篷后的山洞凿洞居住。他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猎野味为食,饮溪里的水,度过了最初遇到的困难。
他开始在岛上种植大麦和稻子,自制木臼、木杵、筛子,加工面粉,烘出了粗糙的面包。他捕捉并驯养野山羊,让其繁殖。他还制作陶器等等,保证了自己的生活需要。虽然这样,鲁滨孙一直没有放弃寻找离开孤岛的办法。他砍倒一棵大树,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但船实在太重,无法拖下海去,只好前功尽弃,重新另造一只小的。
鲁滨孙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8年后,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都是人骨,生过火,原来外岛的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鲁滨孙惊愕万分。此后他便一直保持警惕,更加留心周围的事物。直到第26年,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带着准备杀死、吃掉的俘虏。鲁滨孙发现后,救出了其中的一个。鲁滨孙救下那个野人的日子是星期五,所以把被救的土人取名为星期五.此后,星期五成了鲁滨孙忠实的仆人和朋友。接着,鲁滨孙带着星期五救出了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不久有条英国船在海岛附近停泊,发现船上的水手发生了叛乱,绑架了船长,把船长、大副等三人抛弃在岛上,鲁滨逊与星期五帮助船长制服了那帮水手,夺回了船只。他把那水手留在岛上,船长带着鲁滨孙星期五等离开荒岛回到英国。此时鲁滨孙已离家28年。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妻子死后,鲁滨孙又一次出海经商,路经他住过的荒岛,这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都已安家繁衍生息。鲁滨孙又送去新的移民,将岛上的土地分给他们,并留给他们各种日用必需品,满意地离开了小岛。
鲁滨孙漂流记简介(二)
《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Crusoe)旧译《鲁滨孙漂流记》,一部家喻户晓的现实主义回忆录式冒险小说,是18世纪英国著名作家笛福受一个苏格兰水手海上遇险的经历启发写成的。笛福在书中塑造了一个勇于面对自然挑战的新型人物鲁滨孙克鲁索。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的抛开小康家庭,出海闯天下。在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他运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世外桃源.他在海外冒险多年,经历千辛万苦,终于得到了可观的财富,回到了英国,完成了一个时代的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为此,笛福博得了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称号。
本文的姊妹篇是《困》,也是笛福所著。《鲁滨逊漂流记》给笛福带来了巨大成功并帮他还清了部分债务。此后,他还陆续写成了《莫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及另外两本写鲁滨逊的小说,但债主总是跟着他追债。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中,笛福体弱多病,无人陪伴,债主不断上门,孩子们也对他撒手不管。1731年4月26日,丹尼尔笛福在悲愤中死去,终年71岁。作者在全篇中的名言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孙漂流记简介(三)
《鲁滨孙漂流记》是长篇小说,作于1719年。主人公鲁滨孙因乘船遭遇风暴失事,漂流到孤岛,独自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历尽艰难困苦,不但供给了自己日用所需,而且经营了一片肥美的土地。鲁滨孙是他那个时代的创业者。作者借此歌颂了处在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精神。小说情节生动,细节逼真,描写细致,语言流畅,富于深刻的哲学和社会意义。作者继此又写了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写鲁滨孙旧地重游,以岛的主人自居,开化岛上居民,接着又到世界各地冒险,包括中国和西伯利亚。第三部大多是道德说教。
雷雨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雷雨读书笔记(一)
初读《雷雨》是因为高中的语文书上有雷雨的片段,那时候刚刚接触戏剧就被情节里的人物所吸引了。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剧本的思想。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自知地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庭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这个悲剧是因为封建主义家庭的权威不容他人打破,在封建权威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权威的臣服者。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是时代和命运在扭曲的人性中塑造的这一出悲剧。这就是我的雷雨读后感。
雷雨读书笔记(二)
曹禺在一九三四年发表四幕剧《雷雨》,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四幕剧《雷雨》在一天的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钟)、两个舞台背景(周家的客厅,鲁家的住房)内集中地表现出两个家庭和它们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罪恶和悲剧。它写的主要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周家,同时又写了直接受到掠夺和侮辱的鲁家。《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剧本的这种强烈的悲剧性不只深刻地暴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和他们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而且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这正是《雷雨》这一名剧深刻的思想意义之所在。剧中的人物不多,但作家对主要人物形象都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富有性格特征的对话,作了深刻的心理描绘,他们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物都显示了他的作为社会人的丰富内容,以各自的遭遇和命运激动着人们的心弦。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都市里,资产阶级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气息,周朴园正是他们中间的代表。他既是尊崇旧道德的资本家,又是在外国留学过的知识分子。对于这个人物隐藏在仁厚、正直、有教养等外衣下的伪善、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以及由此产生的罪恶,作家通过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情节例如他对侍萍的忏悔、对繁漪的专横、处理罢工的手段等等,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鲁贵是一个不识羞耻、趋炎附势的奴才,在他和周朴园这两个人物身上,作家所投射的憎恨是极为鲜明的。性格更为复杂和矛盾的一个人物是繁漪,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特别显示了曹禺优异的艺术才能。繁漪是一个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聪明、美丽,有追求自由和爱情的要求;但任性而脆弱,热情而孤独,饱受精神折磨,渴望摆脱自己的处境而又只能屈从这样的处境,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家曾说: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最早想出的,并且也较觉真切的是周繁漪。作者用力刻划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作家曾说: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同情象繁漪这样人物的内心苦闷,当然都是应该的,但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在着重控诉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人的摧残和损害的同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缺乏批判,并且给予了过多的同情。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也是如此,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这个年青人最后的惨死,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同一切美好愿望的对立,同时还暴露了这个封建性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罪恶。
除了精神上、物质上都依附于周家的鲁贵以外,鲁家其余的三个人物都是属于社会下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鲁妈和自己的女儿四凤的几乎相同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在那个社会里这些平凡善良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虽然鲁妈对有钱人怀着仇恨和警惕,但仍旧无法阻止女儿走上她所恐惧的道路。四凤对社会现实是无知的,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繁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鲁大海这个人物虽然写得还不够丰满,但作家对他赋予了很大的热情,这是体现作家社会理想的形象。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由于作家主观上对产生这些悲剧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把悲剧的原因解释为自然的法则,认为宇宙正象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这种思想认识影响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广程度,并且带来一些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弱点。在《雷雨》的序幕和尾声未删之前,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以性爱与血缘的伦常纠葛来展开戏剧情节的处理,不只有艺术上使人感到塑造的刀痕,甚至如作者所说有些太象戏了,而且也反映了当时作家对支配人类悲剧的力量的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但由于遭遇对他所写的生活非常熟悉,爱憎分明,剧中人物的真实刻划,读者或观众仍然可以从中看到这一悲剧的深刻的社会根源。《雷雨》在有限的演出时间内,成功地概括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前后三十年的腐朽堕落的历史。
雷雨读书笔记(三)
曹禺在一九三四年发表四幕剧《雷雨》,剧本反映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都市上层社会生活的腐烂与罪恶。作者以卓越的艺术才能深刻地描绘了旧制度必然崩溃的图景,对于走向没落和死亡的阶级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抨击。
四幕剧《雷雨》在一天的时间(上午到午夜两点钟)、两个舞台背景(周家的客厅,鲁家的住房)内集中地表现出两个家庭和它们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罪恶和悲剧。它写的主要是属于资产阶级的周家,同时又写了直接受到掠夺和侮辱的鲁家。《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剧本的这种强烈的悲剧性不只深刻地暴露了资产阶级的罪恶和他们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而且引导观众和读者不得不追溯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这正是《雷雨》这一名剧深刻的思想意义之所在。剧中的人物不多,但作家对主要人物形象都通过尖锐的戏剧冲突和富有性格特征的对话,作了深刻的心理描绘,他们都有鲜明的个性,每一个人物都显示了他的作为社会人的丰富内容,以各自的遭遇和命运激动着人们的心弦。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都市里,资产阶级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气息,周朴园正是他们中间的代表。他既是尊崇旧道德的资本家,又是在外国留学过的知识分子。对于这个人物隐藏在仁厚、正直、有教养等外衣下的伪善、庸俗、卑劣的精神面貌,以及由此产生的罪恶,作家通过富有表现力的戏剧情节例如他对侍萍的忏悔、对繁漪的专横、处理罢工的手段等等,给予了有力的揭露和批判。鲁贵是一个不识羞耻、趋炎附势的奴才,在他和周朴园这两个人物身上,作家所投射的憎恨是极为鲜明的。性格更为复杂和矛盾的一个人物是繁漪,在这个人物的塑造上,特别显示了曹禺优异的艺术才能。繁漪是一个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聪明、美丽,有追求自由和爱情的要求;但任性而脆弱,热情而孤独,饱受精神折磨,渴望摆脱自己的处境而又只能屈从这样的处境,正象作者所说,她陷入了一口残酷的井。作家曾说:在《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最早想出的,并且也较觉真切的是周繁漪。作者用力刻划了这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在一定意义上她也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者。而剧本又使她在难以抗拒的环境中走向变态的发展: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悲剧的意义于是就更加深刻和突出。作家曾说:这类的女人许多有着美丽的心灵,然为着不正常的发展,和环境的窒息,她们变为乘戾,成为人所不能了解的。受着人的嫉恶,社会的压制,这样抑郁终身,呼吸不着一口自由的空气的女人,在我们这个现社会里不知有多少吧。强调形成这种悲剧的社会原因,同情象繁漪这样人物的内心苦闷,当然都是应该的,但说她的一切是值得赞美的,她的心灵是美丽的,则表现了作家在着重控诉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对于人的摧残和损害的同时,对这些人自身的弱点缺乏批判,并且给予了过多的同情。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也是如此,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这个年青人最后的惨死,不仅揭露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同一切美好愿望的对立,同时还暴露了这个封建性的资产阶级家庭的罪恶。
除了精神上、物质上都依附于周家的鲁贵以外,鲁家其余的三个人物都是属于社会下层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鲁妈和自己的女儿四凤的几乎相同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在那个社会里这些平凡善良的人物的遭遇和命运。虽然鲁妈对有钱人怀着仇恨和警惕,但仍旧无法阻止女儿走上她所恐惧的道路。四凤对社会现实是无知的,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繁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鲁大海这个人物虽然写得还不够丰满,但作家对他赋予了很大的热情,这是体现作家社会理想的形象。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由于作家主观上对产生这些悲剧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还缺乏科学的理解,把悲剧的原因解释为自然的法则,认为宇宙正象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这种思想认识影响了作品反映现实的深广程度,并且带来一些思想上和艺术上的弱点。在《雷雨》的序幕和尾声未删之前,这种影响更为明显。例如以性爱与血缘的伦常纠葛来展开戏剧情节的处理,不只有艺术上使人感到塑造的刀痕,甚至如作者所说有些太象戏了,而且也反映了当时作家对支配人类悲剧的力量的认识上的模糊不清。但由于遭遇对他所写的生活非常熟悉,爱憎分明,剧中人物的真实刻划,读者或观众仍然可以从中看到这一悲剧的深刻的社会根源。《雷雨》在有限的演出时间内,成功地概括了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前后三十年的腐朽堕落的历史。
摘抄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摘抄读书笔记(一)
《格列佛游记》读书笔记摘抄
我见到的第一个人形容枯搞,双手和脸都像烟一样的黑,头发、胡子很长,衣衫褴褛,而且有几处被火烧糊了。他的外衣、衬衫和皮肤全是一种颜色。八年以来他都在埋头设计从黄瓜里提出阳光来,密封在小玻璃瓶里,在阴雨湿冷的夏天,就可以放出来使空气温暖。他告诉我,再过八年他毫无疑问可以以合理的价格供给长官的花园足量的阳光;可是他抱怨原料不足,请求我捐助点什么来鼓励发明的才能,特别是因为在这个季节黄瓜价钱特别贵。我送了一份薄礼,好在我的贵族朋友特意为我准备了足够的钱,因为他知道他们惯于向参观的人要钱。我走进了另一间屋子,但是马上就要退出来,差点儿被一种可怕的臭气熏倒。我的向导催促我走进去,悄悄地告诉我:不要得罪他们,他们会恨你入骨。因此吓得我连鼻子都不敢堵。这个房间里的设计家是学院里资格最老的学者,他的面孔和下巴都是淡黄色的;手上、衣服上都涂满了污秽。我被介绍给他的时候,他紧紧地拥抱了我,当时我多么想找一个借口谢绝他这种亲热的礼仪啊。他自从到科学院工作以来,就是研究怎样把人的粪便还原为食物。他把粪便分成几部分,去掉从胆汁里得来的颜色,让臭气蒸发,再把浮着的唾液除去。每星期人们供给他一桶粪便,那种桶大约有一个布利斯脱酒桶那么大。还有一位最巧妙的建筑师,他发明了建筑房屋的新方法,就是先从屋顶开始建筑,自上而下一直盖到地基。他的根据是他的办法和两种最精明的昆虫蜜蜂和蜘蛛的方法相同。在另一个房间里,我非常高兴地看到一位设计家想出了一个用猪来耕地的方法。这个方法不用耕具、牲口和人力,只在一英亩的田地里,每隔六英寸,在深八英寸的地方埋上许多橡实、枣子、栗子和这种动物爱吃的其他榛子和蔬菜;然后把六百头或者更多的猪赶到田里去。几天以后为了找寻食物,它们就会把土全部掘起,不但适于下种,而且拉了满地的屎也上好了肥料。虽然经过实验,他们发现费用太大,也太费事,而且几乎得不到什么收成,但是大家都认为这种发明毫无疑问是大有改进的可能的。
摘抄读书笔记(二)
《呼兰河传》读书笔记摘抄
严冬一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则大地满地裂着口。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几尺长的,一丈长的,还有好几丈长的,它们毫无方向地,便随时随地,只要严冬一到,大地就裂开口了。
严寒把大地冻裂了。
年老的人,一进屋用扫帚扫着胡子上的冰溜,一面说:今天好冷啊!地冻裂了。
赶车的车夫,顶着三星,绕着大鞭子走了六七十里,天刚一蒙亮,进了大车店,第一句话就向客栈掌柜的说:好厉害的天啊!小刀子一样。
等进了栈房,摘下狗皮帽子来,抽一袋烟之后,伸手去拿热馒头的时候,那伸出来的手在手背上有无数的裂口。
人的手被冻裂了。
卖豆腐的人清早起来沿着人家去叫卖,偶一不慎,就把盛豆腐的方木盘贴在地上拿不起来了。被冻在地上了。
卖馒头的老头,背着木箱子,里边装着热馒头,太阳一出来,就在街上
叫唤。他刚一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他走的快,他喊的声音也大。可是过不了一会,他的脚上挂了掌子了,在脚心上好像踏着一个鸡蛋似的,圆滚滚的。
原来冰雪封满了他的脚底了。他走起来十分的不得力,若不是十分的加着小心,他就要跌倒了。就是这样,也还是跌倒的。跌倒了是不很好的,把馒头箱子跌翻了,馒头从箱底一个一个的滚了出来。旁边若有人看见,趁着这机会,趁着老头子倒下一时还爬不起来的时候,就拾了几个一边吃着就走了。
等老头子挣扎起来,连馒头带冰雪一起拣到箱子去,一数,不对数。他明白了。他向着那走不太远的吃他馒头的人说: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了。
行路人听了这话都笑了。他背起箱子来再往前走,那脚下的冰溜,似乎是越结越高,使他越走越困难,于是背上出了汗,眼睛上了霜,胡子上的冰溜越挂越多,而且因为呼吸的关系,把破皮帽子的帽耳朵和帽前遮都挂了霜了。这老头越走越慢,担心受怕,颤颤惊惊,好象初次穿上滑冰鞋,被朋友推上了溜冰场似的。
摘抄读书笔记(三)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摘抄
很难形容他在那些钟乐齐奏的日子里享有的那种欢乐。每当副主教放开他,向他说去吧的时候,他爬上钟楼的螺旋梯比别人下来还快。他气喘吁吁地跑进放那口大钟的房间,沉思地、爱抚地向那口大钟凝视了一会,接着就温柔地向它说话,用手拍拍它,好像对待一匹就要开始一次长途驰骋的好马,他对那口钟即将开始的辛劳表示怜惜。这样抚慰了一番之后,他便吼叫一声,召唤下一层楼里其余的钟开始行动,它们都在粗绳上挂着。绞盘响了,巨大的圆形金属物就慢慢晃动起来。哇!他忽然爆发出一阵疯狂的大笑和大叫,这时钟的动荡越来越快,当大钟的摇摆到了一个更大的幅度时,伽西莫多的眼睛也就睁得更大更亮。最后大合奏开始了,整座钟塔都在震动,木架、铅板、石块,全都同时咆哮起来,从底层的木桩一直响到塔顶的栏杆。于是伽西莫多快乐得嘴里冒出白沫,走过来又走过去,从头到脚都同钟塔一起战栗。那口大钟开放了,疯狂了,把它巨大的铜喉咙向钟塔的左右两廊晃动,发出一阵暴风雨般的奏鸣,四里之外都能听到,伽西莫多在那张开的喉咙跟前,随着钟的来回摆动蹲下去又站起来,他吸着它那令人惊讶的气息,一会儿看看离他二百法尺以下的那个深处,一会儿望望那每分钟都在他耳朵里震响的巨大的铜舌,那是他惟一听得见的话语,惟一能扰乱他那绝对寂静的心灵的声音,他在那里把自己舒展开来,就像鸟儿在阳光里展开翅膀一样。钟的狂热突然感染了他,他的眼光变得非常奇特,像蜘蛛守候虫豸一般,他等钟荡回来的时候一下子扑上去吊在钟上,于是他在空中高悬,同钟一道拼命地摇来荡去,抓住那空中怪物的两只耳朵,双膝靠着它,双脚踏着它,用自己身体的重量使那口钟摇荡得加倍的快。这时那座钟塔震动起来了,他呢,吼叫着,磨着牙齿,他的头发根根直竖,胸膛里发出拉风箱一般的响声,眼睛里射出光芒,那口古怪的大钟就在他下面喘息地嘶鸣,于是,那既不是圣母院的钟也不是伽西莫多了,却成了一个梦境,一股旋风,一阵暴雨,一种在喧嚣之上的昏晕,成了一个紧抓住飞行物体的幽灵,一个半身是人半身是钟的怪物,一个附在大铜怪身上的阿斯朵甫。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一)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的迷茫也反映了作者迷茫。莎士比亚是人文主义者,但当时各个阶级为了利益而不停斗争,使英国社会现状与他的人文主义理想差距越来越大。莎士比亚能怎么办呢?踌躇满志的他却无法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于是他陷入了无尽的思考与矛盾中,《哈姆雷特》正是这思考与矛盾画出的省略号。他想借这个省略号引发世人同他一起思考,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的答案。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二)
文/宋玉琪
被马克思喻为最伟大的戏剧大师的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他不仅属于一个时代,而且属于所有世纪;他不仅属于英国,而且属于全世界。浪漫派诗人济慈曾说,莎士比亚过的是寓言的一生:他的作品就是诠释。世界上对这位巨人的剧作一往情深的导演不计其数,特别是对《哈姆莱特》这部杰出的经典戏剧更是情有独钟,俄国导演梅耶荷德就曾说:如果将来的某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剧本都失传了,而《哈姆莱特》没有失传,那么戏剧就还存在。
‘‘Tobeornottobe,thatisaquestion这句话总是被人们在不经意的时候提起。莎士比亚的名言,即使年代相差远久,对于现在人仍是非常熟悉。
完成於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别林斯基称《哈姆雷特》是戏剧诗人之王的灿烂王冠上面的一颗最光辉的金刚钻。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哈姆雷特》是当今世界最受欢迎的戏剧,他的剧本仅在19791985年间就出版了92次。
好的作品往往源于社会生活。《哈姆雷特》故事情节取材於12世纪末的一部丹麦史,1567年一位法国作家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集里,16世纪80年代中,伦敦舞台上曾多次上演过莎士比亚同时代剧作家据此改编成的戏。1601年,莎士比亚又把它重新改编,把一段中世纪的封建复仇故事改写成一部深刻反映时代面貌,具有强烈反封建意识的悲剧,哈姆莱特的形象也因此成为世界文学中著名的艺术典型之一。
据说莎士比亚写《哈姆莱特》的时候,英国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时,宫廷挥霍浪费,社会动乱不堪,王室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莎士比亚深深感到自己的人文主义思想和英国现实之间存在着无法解释的矛盾。他开始在《哈姆莱特》中深刻揭示出这一矛盾。他通过这一个古老的宫廷仇杀故事,对以克劳狄斯为首的专制王朝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对王子哈姆莱特这个人文主义者所进行的反封建暴政的斗争,给予了热情的赞赏和深厚的同情。
第一幕:哈姆莱特听王家城堡上的哨兵报告,城垛上出现了一个酷似先王的幽灵。遇见了它,证实了他的最大疑惧:原来正是先王的兄弟克劳狄斯,在先王熟睡时分谋害了他,随即篡夺了他的王位,并娶了孀居的王后。鬼魂告诫他要严守秘密,伺机为他报仇,然后消失了。在这一幕中,哈姆莱特的一段话让我感受颇深。
在个人方面也常常是这样,由于品行上有某些丑恶的瘢痣,或者是天生的这就不能怪本人,因为天性不能由自己选择;或者是某种脾气发展到反常地步,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和防卫;或者是某种习惯玷污了原来人喜爱的举止;这些人只要带着上述一点缺点的烙印人生的标记或者偶然的机缘不管在其余方面他们是如何圣洁,如何具备一个人所能有的无限美德,由于那点特殊的毛病,在世人的非议中也会感染溃烂;少量的邪恶足以勾销全部高贵的品质,害得人声名狼藉。
确实如此,人的本性,很多时候都在被争论着。究竟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呢?人的品行,似乎随着时代的发展反而一步步退化了。古代所提倡的大同思想,似乎已被遗忘。人的丑恶渐渐显露了出来,抢劫等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而发脾气发到反常地步这便是心胸狭窄的表现。
第二幕:慑于那个可怕的秘密和所承诺担当的艰巨任务,哈姆莱特让江湖戏班演了一出戏。第三幕则重点描述了这出戏。其独白再次深深地打动了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那一种更高贵?
生存还是毁灭的疑问应该说贯穿于整个悲剧,最终导致哈姆莱特走向死亡。这段内心独白不仅是哈姆莱特的疑问,更是许多人类痛苦的根源。哈姆莱特的悲剧命运也根源于对这个疑问的理解和阐释。一般认为,这个人物既有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反封建、崇尚人的理性的特征,又有宫廷贵族后代悲观、忧郁的消极一面。在面对死亡时,具有人文主义色彩的一面令其勇于走出黑暗,面对人生,而悲观的一面则让他对摆脱不了死亡的恐惧而痛苦万分。尽管哈姆莱特最终选择了勇敢面对,但死亡最终还是降临在他的身上,更重要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至始至终困扰着他。
生存还是毁灭确实引发人的深思。处于这个年龄的我从来都没有好好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大的愿望就是无忧无虑地过着每一天。确实如此,我想的事情都很简单,从未停下来好好想过一个问题。现实的我,不想去太过于繁琐的问题,一遇到问题,似乎都是在爸爸妈妈的指导下走出一个又一个迷宫。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自己确实很幼稚。生存?毁灭?似乎在一念之间。不明白为什么世间有那么多人选择逃避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忍,世间有很多事情都要忍。其实,静下心来想想自己为什么要气愤和不满呢?只有自己知道。
我们生存的社会不可能达到古代所提倡的大同社会。对于环境,我想只有自己学着去适应吧。如果你没有能力改变周围的生存环境,那么努力去适应便是自己最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社会环境的混乱,人心的险恶便是悲剧的最大根源。面对诱惑和挫折,我们不能一味地抱怨。读好书不仅是思想的净化,也是心灵的净化。最起码,读了这本书,我开始深深地思考自己的问题,也明白很多看似简单的道理。我不愿有哈姆雷特的软弱,虽然偶尔会有点脆弱,但是每一次从挫折中爬起来时,我对着自己一笑。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想象中脆弱。
总而言之,真正的经典是不会被时间的尘埃所埋没,相反,犹如陈年的美酒,越是年代久远,越能散发醉人的醇香,《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精选好文)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一)
我花了两天时间读完了《昆虫记》,知道了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里面写了他家非常穷,除了一所房子和小小的园子外就一无所有,后来,他的爸爸妈妈就给他了些鸭子,他把小鸭子们带到神秘的池塘。在那里,法布尔不知不觉的喜欢观察动物和植物了,特别是昆虫。
法布尔在写《昆虫记》的时候,也像写作文一样,运用了许多好词佳句,写得栩栩如生,显得《昆虫记》这本书里的昆虫像是活在我的身边一样。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昆虫是寄生在蜜蜂身上的螨虫蜂螨。蜂螨这种昆虫没一两天就死了,这两天的生命里它的全部工作就是繁殖后代。它在繁殖后代时,先是在蜜蜂身上,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它是在蜜蜂巢里繁殖后代的。在蜜蜂飞行时,蜂螨就用法宝大针子和粘液,抓住蜜蜂的软毛,飞到蜜蜂巢里,如果把卵产在蜂蜜上的话小蜂螨就会被蜂蜜闷死了,所以,蜂螨要在蜜蜂产卵的时候,滑到蜂卵上去。我读了蜂螨的故事,我知道了蜂螨在跟蜜蜂飞行时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在蜜蜂高速飞行和与地面摩擦的时候,但是蜂螨一点也不害怕,它们是一种喜欢冒险的小家伙。它们不是瞎冒险,而是有自己的绝招,安全地到达目的地。为了不使自己的卵有危险,蜂螨妈妈会想办法解决问题。我们应该学习蜂螨喜欢冒险、善用法宝的精神。我觉得蜂螨很有母爱,为了孩子不怕危险,我们应该孝顺父母。
《昆虫记》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其他许许多多不知道的昆虫,学到了很多的道理!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二)
文/麦兆恒
世界上很少有人会从事这个职业的,我们也不指望从这份工作中挣钱,但是我们不必介意,因为能获得很多有趣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比任何一个职业都有意思。"这是在《昆虫记》中摘出的法布尔对自我工作的看法,出于对昆虫的热爱,在他的野外实验室中,法布尔就把昆虫当做人类,甚至当作自己的朋友,非常的尊重和喜爱它们,以至于忘我的融入到昆虫的世界去体验昆虫的乐趣。由于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有时法布尔在研究与记载的过程中也不忘用生动的话语把它们形象的比喻一番,比如描写蟋蟀的一句话:上面一对则是控制码擦得器具,蟋蟀只用了其中4个发音器就能将音乐传到百米之外,可以想象它的声音多么急促。还有描写蜘蛛的一句话:这些即将结束生命的‘苦行主义者’不愿死在蜂房里,于是他们自行解决了葬礼,让自己跌落在土穴下面的坑里可想而知,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是多么深。
在《昆虫记》中,我们不仅可以学到昆虫学,还可以学到昆虫学以外的东西,比如解刨学和化学,法布尔用生动脱俗的语言把几门枯燥乏味的科学描绘的有声有色,而且在他的语言中没有半点虚假,因为他坚持科学可以被修饰,但不能被修改。这使我们能在昆虫记中学到真实可靠的科学,而且能把他们好好吸收。
《昆虫记》它让我了解了为自己喜爱的东西而付出一切去追求的精神,了解了一种追随远离尘嚣世界的高雅情趣,更重要的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尊重。
昆虫记读书笔记500字(三)
《昆虫记》是一部昆虫学的传世佳作,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昆虫习性。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知道了关于昆虫的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比如说:在田野里经常闪烁着的亮光,大家都知道是萤火虫的杰作吧!以前,我以为萤火虫只吃树叶、草,读了《昆虫记》后,我大吃一惊萤火虫竟然是肉食性动物,主要猎物是蜗牛。萤火虫先用嘴里的两颗獠牙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一种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蜗牛就这样成了萤火虫的美食。萤火虫会发光是因为发光带上面有层白色涂层,是有一种非常细腻的颗粒构成的。然后由白色涂层供了可氧化物质,导管则输进了气流,当可氧化物质与气流相遇,变产生了光。
读了《昆虫记》,我知道了大自然的奇妙,昆虫界里还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
作者以散文式的文笔,向大家讲述许多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情况,有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细的描述。让我们真实的领略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试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精选好文)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一)
昆虫记前前后后读了一个月,今天终于看完。好吧,我好像跳过了最后关于蜘蛛的几章。我讨厌蜘蛛。
作者写的很有意思,看的时候轻松又有趣,还学到不少知识。例如萤火虫吃蜗牛,它会非常温和、平静地杀死蜗牛,显然蜗牛的壳根本没用。想到萤火虫食肉,而且吃的是看起来攻击力是零的蜗牛,我总觉得怪怪的。
我养了一只乌龟,是妹妹从小摊上买的,原本想在她的宿舍,但是龟的右眼有了白点,她拿到了我家。经过一周左右的治疗,白点消失了,可是它还是不怎么吃东西。
它不吃鱼,不吃虾,吃火腿肠,我在电脑上查了吃火腿肠对她不好,可是这个小家伙很挑食,而且火腿肠它也没吃多少。
养个小动物很有意思,我很想养一只猫,萌萌的猫,可是家里不让养。
说回昆虫记,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读给小朋友。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二)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本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昆虫记》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三)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四)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人法布尔,他的热爱昆虫不是祖传,而是他对昆虫的热爱。
他为什么热爱,是因为有一次他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鸟巢,里面有五颗蓝色的蛋,忽然一只小鸟冲我飞来,我一手拿下五个鸟蛋立刻爬了下去,回家的路上,我遇见了一名牧师,当他看到我手上的蛋,告诉我这岩鸟下的蛋,他还告诉我许多昆虫知识,调起了我对昆虫兴趣,所以我才认真观察昆虫,些了这本昆虫记。
我要学习法布尔的探索精神。
昆虫记读书笔记100字(五)
说到蝉,大家首先可能会想到夏天那恬噪声音的制造者。
人们总是认为只有人类的建筑才是最好的,但蝉却被称为优秀建筑家。可能是因为它们有洁癖吧,它们地穴洞口一点垃圾都没有。蝉还有个外号铁路工程师,它的地穴大都深达十五六寸,但却通行无阻,牢固可靠,因为它们的体内有种极粘的液体,跟我们的水泥差不多。
蝉的声音即难听也美妙,但对蝉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上帝在创造它们的时候忘记给它们宝贵的听觉。
蝉是伟大的,它在地底下生活了四年,就为了在日光中唱五个星期的歌,换来那刹那间的愉悦,然后死去。
道士塔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道士塔读书笔记(一)
读了余秋雨的《道士塔》,我的心和指间都是苍白的。
我看见了一个民族的血痕,深深的,还渗着血。
一、王圆禄其人其事
历史已有记载,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这个人的名字的确是足以令人唾骂万年的。如今流落到海外的敦煌国宝们终日的抽泣,很多是因为他,才用不幸的自己见证了一段屈辱的历史。
他是一位道士,却看管着佛教的圣地。与其称他为道士还不如说他是地道的农民,那个时代到处可见的农民。当一个农民把持着一个民族最灿烂的文明时,其实悲剧列车就无可挽回的向前开动了。
不对,不对!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当我们咬牙切齿地痛惜。撕心裂肺地愤恨时,最大的倾泻也只是对牛弹琴,换得一个默然的表情。我不禁苦笑,敦煌之不幸,文化之不幸,民族之不幸,怎能由这位认认真真做错事的农民扛起?他扛得起吗?
华美的壁画,是这位老农仔细地用石灰刷抹,他不喜欢艳丽。那唐代的笑容,悲苦地向惨白的墙壁叹息一声,隐在了王道士满意的粉白中。乓乓几锤下去,婀娜的体态变成了碎片,柔美的笑容变成了泥巴。在她们的位置上,王道士膜拜的灵官、天师稳稳坐定。
读到这里,我恨不能早生一个世纪,飞身夺下他手里的刷子和铁锤,大声呵斥:你这愚人,你知道你在干什么?住手啊!
谁知道呢?或许,他却会迷惑的反问上一句:我在整理我家院子,关你何事?说罢,拾起地上的刷把,得意地望着白灰刷过的墙,啧啧地盘算着刷墙的花费,漫不经心地把散落的雕塑随片踢出洞外,踢入凛冽的溯风中。
想到这里,我突然发现,我脑子也一片惨白。
二、远行的车队
如果还有什么称得上掠夺美丽,那么,一看圆明园,二看敦煌。
当二十世纪初,西方文化一派欣欣向荣的时候,国外的学者不止一次的把目光投向我们这个美丽的国度。而此时的王道士的腰带上正栓着敦煌文化宝库的钥匙。在他手上,是刚从外国探险者那里得到的小费,在他身后,是牛高马大的洋人,自称来取经的洋唐僧。道士掂掂手中的银圆,心花怒放的想真是交了好运,这破玩意还能换钱?于是,他把一卷又一卷的经书、画卷从深深的洞穴里取出,装满了一辆辆牛车。临行还依依不舍地目送取经人远去,恭恭敬敬给人家鞠上几个躬。
嘿!这是多大的便宜啊!足不出户就能得钱!他心中窃喜着。
沙漠上,两道深深的车辙。
三、余秋雨的痛与恨
贯穿本文的是作者余秋雨感情的轨迹。
在悲凉的圆寂塔前,作者吃惊的发现了王圆禄的名字。由此,他开始了回忆。从他读过的关于敦煌的史料里,搜索着他的影子。
王道士给作者的印象是一个穿着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索索的农民。作者心里发凉:中国最灿烂的文化竟然是这样的人把持!继而,我国当代的敦煌学者们在进行研究时,拿着从国外买来的微缩胶卷,叹息着走到放大机前的情景,开始萦绕在作者心里。他开始痛心。
望穿时空,他似乎看到外国冒险家,也是文物贩子斯坦因,和他满载敦煌精华的车队,徐徐走出我们的视线,他感到一阵等同于戈壁溯风的悲凉。
余秋雨不愧是余秋雨,没有指着王道士鼻尖的漫骂,却锋芒毕露地轰击了他的愚昧与无知。尽管有无数条足以让他倾泻愤恨的江河,然而,他内心的苦痛却不仅仅指向一个农民。大量反语的运用,如呛天呼地,他已经痛不欲生。
全文最富有意味的是,那些靠从强盗手里买回的胶卷加紧研究的专家们,在国际敦煌学讨论会上,因日本专家的发言而默默着。这是最沉重的一笔。无论别人是赞誉还是安慰,历史都无法改写。他仰天长叹。
这篇文化散文很沉重。它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作者的痛与恨,就是我的痛与恨。
道士塔读书笔记(二)
《道士塔》中的王圆箓绝对是一个愚蠢的角色,但正如作者所说,如果让他来承担这段历史,的确是厚爱他抬举他了,他是一个小人物,他根本担负不起这样的重大的责任,连替罪羊的资格都不够。但是透过他,我们是否看到了一个愚蠢的政府,一个没落的文化族群,乃至一个愚蠢的民族,一种黯淡了的文化。
偌大的一个民族,竟然让这位酷似农民的人来守卫和呵护敦煌的宝藏,姑且不论他的文化水平,也不论他的道德操守,一个没有走出故土,缺乏阅历的人怎么能够对自己的责任和职务认识清楚,一个不懂得文化的精髓的人,自然就会把文化当成自己的自留地,王道士够潇洒,够气派,够大方。他不懂文化,但晓得银元,他不懂守护,却知道奉送,这也正如鲁迅先生在《拿来主义》中所写,一路地送过去,一者见得博学,二者见得大度。
其实王道士也很冤枉,那么多拱手将国土资源送出去的人,都没有受到谴责,而且堂而皇之地享受着荣华富贵。王道士也很幸运,至少到今天还有人记得他,也算得上青史留名了。
抛却王道士不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不值得我们用大量的笔墨,花费大量的脑筋,我们道士想问,当时的政府做什么了?地方政府难道不知道敦煌是一个宝库吗?不知道这是地方文明的标志吗?不知道子孙后代引以为荣和繁衍生息的骄傲吗?
知道,但没有人考虑这些,官员们都在考虑自己的腰包是不是很鼓,皇城的关系用什么东西打通,于是捧着金碗的人奉献了自己的奴颜媚骨,而上官们也名正言顺地享受着地方政府官员的孝顺,于是一个庞大的腐败系统悄悄地蚕食了这个宝藏,那个王道士即便真的是一个尽忠职守的豪侠,也会淹没在这样的交易洪流中无声无息直至终了。
看看余秋雨的描写吧:
夕阳西下,朔风凛冽,这个破落的塔群更显得悲凉。
冷的是人心,悲凉的是情感。
当冒险家斯坦因装满箱子的一队牛车正要启程,他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那里,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一个具有忧患意识的人,一个对于文化的失落痛心疾首的人才会写出这样悲壮的文字。当所谓的冒险家强盗般地盗走属于中华民族的国粹,一个真正具有民族情感的学者如何能够忍受这样的奇耻大辱。这是对民族文化的强取豪夺,这是对文人的蔑视和不屑,这是对民族的一种戕害。真不知道,这些东西即便放在大英博物馆内展示的也应该是中华文明和华人的智慧,应该是外族的侵略行径。毕竟这种文化的姓氏应该是中国。
中国是穷,但只要看看这些官僚豪华的生活排场,就知道绝不会穷到筹不出这笔运费。中国官员也不是没有学问,他们也已在窗明几净的书房里翻动出土经卷,推测着书写朝代了。
今天的中国更不穷,说句实话,我们可以到世界各地买房购车,我们可以培育世界各地的品牌,但是我们忘记了自己的名誉,忘记了自己的产品。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民族,他们敢于吸收世界上任何优秀的文化,而惟独冷淡了自己的文化,他们可以倾慕时尚任何国家的时尚,而惟独寻不到自己的时尚,他们可以走出国门为自己的骄傲,而忽略了自己的深厚的文化积淀,更有甚者,还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假洋鬼子,对自己的同胞评头品足,说三道四,指手画脚,数典忘祖。
真的,运走一点东西,不打紧,大不了我们还可以仿制,但运走了思想和灵魂,文化的土壤就会日渐贫瘠,那时,我们只能是走在无尽的沙漠中去寻找海市蜃楼了。
最怕的,不是丢了的,而是丢过了之后,我们依然在丢失。
道士塔读书笔记(三)
看到了吗,那西边凄艳的晚霞?那是一个古老民族的伤口在滴血
当那几车、几十箱、几百卷的文物被运往其他各国时,孰知,那是我们中国延续到现在的伤口。
那愚笨的道士总是自作聪明,当他把洞窑壁画涂成自己觉得漂亮的样子的时候,他不知道,他损害的是一个民族的文明古迹;当他把那些婀娜的雕塑砸到他满意为止时,他不知道,他丢弃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古物;当他以贪图小利送出洞窑里所有东西后,他更不知道,他已成了一个千古罪人
仅仅一个道士,就毫不吝啬地把我国千古文明送了出去,我们是该批判他的愚蠢,还是该批评当时统治者的短浅目光?一个金光闪耀的石窟,怎会让一个道士看管?还有那些文人竟然知道这些文物的价值,又为什么单单吝啬于那点运费?就像作者说的只要看看这些官僚豪华的生活排场,就知道绝不会穷到筹不出这笔运费。相比较外国的那些学者冒着生命危险前来征集的精神,这又是何等的令人悲哀!
当看到我国的文物被运往其他国时,我的感情不单单可以用愤怒来形容,那种是感情高于怒与恨的。
当日本学者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时,中国专家没有太大的激动。对啊,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可那些文物却不在中国。当自己的东西到了别人手里,自己研究时还需经过别人的同意,且要用照下来的胶片去研究。这可谓只是心酸所能概括的?
伤口总会被抚平的,可那个疤痕,却无法抹去
大国崛起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大国崛起读书笔记(一)
《大国崛起》描述了自15世纪开始500年的时间里,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九个国家相继称霸世界,并日益成为超级强国的历程,从政治、经济、思想、宗教、艺术、军事、外交等多个角度分析大国兴衰的成败得失。这些不同篇章的文字和片段留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
放眼位于欧洲伊比利亚半岛西南部的葡萄牙,这论面积还不如中国的一个省份,15世纪时还不到100万的人口的小国,当初仅仅是为了获取香料这个简单的愿望,却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大航海时代。他的成长,如同一艘小船经历了海上的大风大浪,日益看到耸立在海中央明亮的灯塔,最终成为了第一代世界大国。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昌盛并不是以人口、面积来衡量的,葡萄牙所展示的就是他磅礴的勇气和不屈的傲气。他用他磅礴的勇气和不屈的傲气向全世界证明着他们的力量不可小觑。
再观位于欧洲中部的德国,记得普鲁士国王威廉三世曾说过:正是由于穷困,所以要办教育。在这个教育普及的国家中仅柏林洪堡大学就有29位科学家加冕过诺贝尔奖。难怪德军总参谋长毛奇早就自豪的说过:德国的胜利早已在小学生的讲台上决定了!我们从中可知,国家总在不断的发展,而人类短暂的生命永远也无法比拟一个国家漫长的历史,人类渺小的功绩永远也无法比拟一个国家的莫大的荣耀。所以,培育下一代的幼苗是迫在眉睫的任务,人类不断延续,永不熄灭的香火,是世世代代国家的精神传递的骨干,德国正以这一点换来了最终的胜利
在众多国家中,东亚岛国日本尤让我折服,我们暂且撇开他们对中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暂且收起我们对他们敌意的眼光。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我们中国人口中的小日本如今却以他强大的国力堂堂正正的屹立在我们的前头。他曾经和我们的大清帝国一样,资源外流,文化落后,同样惨痛的遭受着西方列强无止境的入侵。然而,面对同样的状况,他们看到中国落后便要挨打的局面,否定了顶礼膜拜所带来的暂时安稳,他们迅速图强振国,维新求变,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成为亚洲第一个摆脱西方列强侵略并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这其中的道理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始终都坚持团结,善于学习的民族创造了今日的辉煌。
看了这部纪录片,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中国近代闭关锁国的政策让我觉得可悲,中国官员天朝上国的迷梦让我觉得可笑,中国腐败无能,欺软怕硬的清政府让我觉得可恨,我终于理解鲁迅心中对落后中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痛感情。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的签定就注定了中国封建王朝千百年的命运。总观12个强国的历史,我不懂当拿破仑为凯旋门垫下第一块基石时是怎样的喜悦,我不懂当年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在男尊女卑的环境下昂首挺胸所拥有的勇气,我不懂那时的总统罗斯福带领整个美国走过血肉模糊,充满硝烟的世界大战所付出的艰辛,可我知道,一个国家要崛起必须先唤醒国民的思想意识。德国的教育,日本的虚心,法国的自立,对比中国的闭关锁国、保守落后,显然中国从一开始就注定自己胜败存亡的理数。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些在我们看似再熟悉不过的语句,经历了漫漫胜衰成败的岁月却始终被尊颂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然而,透过表面华美的现象,我们试者问自己的心灵,这些被世人推崇的精神又究竟实实在在的实施了多少?最终又真真切切的见效了多少?在我们的国度里,这些都不过是一些形式,一些装饰品罢了。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有自强的精神,才有自立的可能,才能赢得其它国家人们的尊敬。中华民族,在很多地方需要学习别国。我们有韧劲,却缺乏思考、也缺乏自省;我们有力量,却缺乏动力,也缺乏勇气。恰似德国在二战后勇于反思和敢于悔过的行为,最终才得到了全世界的原谅与支持,德国总理勃兰特在波兰集中营纪念地长跪忏悔,真实地展示了这样的精神,记录片的解说词相当好:跪下去的是勃兰特,站起来的是德国!这样的总统,才能永垂史册,这样的国家,才能熠熠生辉。那么只有正视历史,直面失败,历史才不会重演,成功才会到来。在务实上,我们做的比起别国也差的很远,搞浮夸,搞假政绩,搞表面繁荣等等无用的行为,根本不能从本质上,从实际上提升我国的国力。所以我们始终只能从面积和人口上说是一个大国,而从实力业绩上讲却不能说是一个强国。
大国崛起读书笔记(二)
对于中国的和平崛起,邓小平同志有一句振耳发聩的的警世缄言:要多做实事,少说空话,不争一日之短长,不扛旗,不打头阵,不引火烧身,不将西方的矛盾集中在自己身上,而是一心一意搞好现代化建设。对于一些民族主义者或者热血青年而言,是无法深刻领会这句话的内涵和良苦用心。近期,我认真阅读了人民出版社发行的《大国崛起》,从15世纪以来9个世界性大国的兴亡中,切身感悟到了这句话的玄机之处。
一、伊比利亚半岛的启示
创造历史有时非常平凡,一个在今天来说如此不起眼的胡椒、生姜等香料,却曾经是开拓世界历史的导火索,并引发了15世纪欧洲的殖民扩张,而这场扩张的序幕首先却是从葡萄牙、西班牙这两个小国拉开。
葡萄牙和西班牙成功的经验相似,都是通过发现通向东方和美洲航道,开始积累财富。16世纪的葡萄牙人口只有150万,既无资源,生产力也不发达;却凭借海上殖民之先机,瓜分世界,盛极一时。相对于这种不可复制的成功经验,他们的衰落更值得深思。
1、财富只有在不断增值中才会具有生命力。葡萄牙和西班牙在极盛时期什么都创造了,唯独没有创造和增加财富。财富只有于消费,不用于生产,结果财富不仅不能发展自己,相反还阻碍自己的进步。
2、国家精神消失之时便是梦想幻灭之日。当大量财富突然从世界各地涌来,葡萄牙人没有投资生产,而是全部投入到消费中,农业衰落、奢侈盛行。整个民族曾经那种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探险精神消失殆尽,国民缺乏追求、思想颓废相当严重,国家停止了前进。于是当欧洲其他国家崛起时,仅仅依赖于香料贸易的财富之源被阻断,衰落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大国崛起读书笔记(三)
恩,挺厚的一本书,内容也挺丰富,作者不只一人,主编叫唐晋==。胡锦涛同志曾强调指出,我们要重视历史,认识和把握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得规律,提高治国才干。
讲的大约就是9个国家的盛衰近代史,恩,大概都说一下吧,一些有些我在意的地方,摘抄太累,自己组织着语言讲。
一,葡萄牙。
给我感觉,葡萄牙是一个靠探险起家的国度,自从那谁谁向南航海,从非洲带回昂贵香料之后,葡萄牙人就开始了疯狂的海上探险,此刻的葡萄牙几乎垄断了世界的海上贸易,牛气一时啊,最远到达过中国,日本等东方国家。
不过好像中国皇帝不怎么给面子啊,总之最后是把葡萄牙人赶了出去,最后葡萄牙人千辛万苦找到了澳门,据说是通过对当地政府行贿才得以在澳门贸易,后来待中国混乱后,一举夺下了澳门。
看着葡萄牙的航海史,殖民非洲,发现好望角,东到印度,登陆中国,以及三桅帆船,坏血病,利用风向等等的一些词汇,无不让我深刻回忆起当年的大航海时代4,当年玩这个游戏相当入迷,恩恩。
人口不到200万的葡萄牙,垄断着世界贸易,并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几乎不可能的事情,然而,这也成为了葡萄牙人的硬伤,人口太少,以这样的人口,难以控制庞大的地域,到了最后,葡萄牙的所有殖民地都被当地人起义或者被其他欧洲更大的列强占领,哎哎悲催的小葡。
我觉得葡萄牙成功一时的原因来自占尽天时,当所有国家都认为海上风险大回报少的时候,葡萄牙政府依然支持海上探险!之后,所有列强都意识到黄金来自海上后,以葡萄牙的国力就有些抢不赢西班牙,英国他们了
二,西班牙。
其实个人对西班牙的印象仅仅是足球,皇马,巴萨什么的==
呃,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崛起途径很相似,比其他欧洲各国先行一步打开航线,发现通往东方和西方美洲的致富之路,西班牙除了贸易之外,还从美洲挖回了大量金银,一时间导致西班牙几乎全民享乐一般
而这也导致商人们在西班牙国内投资需要更大的成本而获得并不多的利益,所以大量西班牙商人宁愿投资殖民地或者海上探险,虽然的确带回不少财富,但是,这也使得本国企业日益衰弱,埋下不小祸根,你想,如果殖民地一旦出事,那咋办?
抛开殖民的掠夺性质不谈,西班牙和葡萄牙两个航海先驱拉开了地理大发现的序幕,加速了人类文明的进程,哥伦布的新发现,麦哲伦的环球航行,使得本来隔绝的东西方忽然间变得近了,同时,也打破了东西方对抗,西方长期处于劣势的局面。
书上认为西班牙没落的原因在贵族政府于未有发展生产,而过于着迷于探险与享乐,导致今后无法与崛起的英国,荷兰,法国相竞争。
三,荷兰。
人口只有重庆市1/10的小国家,却一度称霸欧洲,一度成为英国崛起前的海上霸主,不得不说是个奇迹。
荷兰同样也是靠着强大的舰队起家,将其魔爪直接伸向东方,征服印度尼西亚,奴役印度,然后成立强大的东印度公司,与其说是公司,不如说是一个在东方大地上为所欲为政权。这个政权就靠着霸道的船队进行垄断,排挤其他商船,在东方做着利润极其丰厚的生意。
所以称之为金融资本家荷兰。
然而,荷兰本身少资源,过于依赖商业,基础经济薄弱,另外,欧洲战乱不止,虽然荷兰远离争端,但是,银行给各国君主的贷款常常收不回来,导致了大量的坏账。过于依赖贸易的经济是十分容易受到打击的,虽然荷兰也没有没落得不值一文,但他不久之后便支撑不起海上霸主这个称号了。
四,英国。
如书所说,英国的远古史就是一部入侵史,英格兰经历着无数次大规模外来入侵,然后入侵者把不列颠群岛当做自己的家园抵抗下一批入侵者。
中世纪的英国渐渐有了他们独特的文明,而英国人都很看重他们的古文明,可以称之为保守吧,英国汽车是靠左行驶驾驶室在右边,那是因为中世纪流行的骑士决斗时,骑马交锋,右手持武器,自然双方都靠左奔跑,从而遗传下来的。
工业革命则是英国的世界霸权前提,它首先在英国发生,进而影响到整个欧洲。然后呢,英国开始了殖民之路,遍布全球的殖民地,任何时候都能够在英国的国土上看到太阳,所以,日不落帝国。
但过多的殖民地给英国也带来了相当大的负担,随着一战的结束,英国实力已经远不如前,渐渐感到难以驾驭殖民地,不是当地人暴动就是殖民地企图独立。
二战结束之后,英国实际可管辖的殖民地已经屈指可数,经济军事等实力已经完全不能与后起的美国苏联相比。
五,法国。
融合了古罗马文明,基督教文明以及日耳曼蛮族的文明,最终形成了光辉灿烂的法兰西文明。
法国在欧洲的崛起之路是从路易十一开始,到路易十四时达到了顶峰,不得不说路易十四是一个很有能力的皇帝,集中皇权与相权,甚至敢无视教会的力量。对内他强化皇权,对外则是无尽的扩张,在位54年的他,有31年让法国处于战争状态。
接着便是拿破仑,过于高调和强力的他与他的部队导致了欧洲各国多次结缔反法同盟,最后在在俄国战场上失利。
拿破仑垮台之后,法国进入了几乎长达30年的退缩期,与普鲁士的战争中也惨败,才有了著名的《最后一课》。
六,德国。
如今的德国也是颇具影响力的世界大国,欧洲的核心国家之一。观其历史轨迹,它走过的是一条分裂-统一-崛起-冒险-失败-再分裂-再统一-再崛起的曲折路线,德意志民族经历过中世纪的强盛,近代的骄傲,今天的再崛起,同时也遭受过分裂的衰弱,饱受战败的屈辱与痛苦。
相当跌宕的轨迹未能击垮这个民族,所以,书中称其为不死鸟。
不得不先说一下俾斯麦,他的著名言论:当代的问题是不能通过演说和会议解决的,德国统一的道路只有一条,通过剑,通过铁和血!不过他的确做到了,使用战争手段摧毁了所有统一德国的阻碍,完成了300年来所追求的统一大业,并把德国带入现代化大国行列。
再就得说说希特勒的事情了,成王败寇,对于希特勒的评价我也不知如何去说,历史都学过,不过历史总是由胜利者书写,那么多年前的东西,谁知道呢。
不过,引发战争总是不对的。
七,日本。
这是一个国土仅有37万平方公里,矿产贫乏,饱受地震,火山,台风袭击的国度,同时也是封建色彩较为浓厚的典型东方国家。
曾是中国的学生,中日交往起源于唐代,在大唐最繁荣的时期,日本当政者几乎年年派出遣唐使,到大海对面的文明大国学习,遣唐使多数也不服众望地带回了大量典籍与许多新技术,后来唐帝国走向没落,日本也没再派出遣唐使,千年的时间让这些外来的文明与自身的文明完美融合,形成日本自己独有的民族特色。
一朝枪舶炮声来,惊破众人看花梦。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日本,和中国一样,西方列强用枪炮强行打开了锁国的大门,日本也被迫接受这样一个新世界。
明治维新之后,日本上下一致学西方,百废待新,走上强兵富国的道路。与中国的正式交锋便是从甲午海战开始,马关条约的签订让日本彻彻底底的看到身边庞然大国的真实面目。
中国的老师,包括孙中山在内的多名在中国掀起革命浪潮的领袖或者重要人物都是从日本留学而回,近代,不可否认中国的确从日本带回了许多的新技术与新词汇,直接或者间接地促使着革命的成功。
接下来是侵华战争,每个人都懂的,不想复述。
有人说侵华的失败是来自于美国的两个原子蛋,完全错误,侵华的时候,日本同样是在倾国之力来支持战争,越到后期战线越长,日本早已强弩之末,穷兵黩武从未有过好下场。
不管如何,日本的确是第一个实现现代化的亚洲国家,即使保守摧残,即使已经被战争耗光家底,但他们今天依然是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八,俄罗斯
不喜欢这个地方。不想写。
九,美国
个人不喜欢美国,不想写,并且也没什么好写的。
好吧就这样就结束了。
力图客观地讲述着像故事一般的历史,真实,应该是真实的吧,至少,这是史书所载的真实。
令人不快的历史记忆是每个古老民族都有着的陈旧伤疤,伤疤除了偶尔隐隐做痛以外,还时刻提醒着吾辈,当年是因何而受此重伤。不,记住的不应是仇恨,而是教训,耻辱是不可能用鲜血来洗刷的!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精选好文)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一)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读《培根随笔》有感。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二)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培根随笔读书笔记(三)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想必大家都耳熟能详,出自弗朗西斯培根之口。作为16-17世纪一个兼顾哲学家,文学家,法官和政治家于一身的培根,用他独特的视角,洞析哲学伦理处事之道。凝聚成了薄薄的一本《培根随笔》。虽然只有薄薄的一本,但却能从中品出多种味道。它是一本交友的教科书,也可以把它看作是混迹官场的厚黑学。不论翻到《培根随笔》的哪一页,我们总会很容易地发现有不胜枚举的名言警句。细细地品读它们,又感到眼前豁然开朗,心旷神怡;合上书本,更有余音绕梁,不绝于耳的感觉,让人回味无穷。从这一篇篇短小精悍的随笔中,我们能够汲取到一位伟大的哲人的思想精华。
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时常想起培根的这句话,这是他对不同人的求知目的做出的总结。培根的一生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论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他推崇科学、发展科学的进步思想和崇尚知识的进步口号,一直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培根的随笔集,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位人生的导师,每当我的思想陷入迷局之时,总能为我点破玄机,柳暗花明,又见一村。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培根随笔》正是像这阶梯一般,破除一片又一片的迷雾,引领着人们向真理进发。
在众多的随笔中,我最欣赏的一篇是《论逆境》。顺境带来的幸运固然可贵,逆境造就的品质更令人折服。顺境的德行是节制自律,逆境的德行是不屈不挠。这是全片中我最欣赏的两句话。可以说,这是全篇的精华所在。从这两句话中或者说全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自强不息的培根,同时也带个我诸多启示。遭遇逆境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不幸,因为他给我们带来困难,挫折和痛苦;遭遇逆境也可以理解为人生的万幸,因为他给我们一个锻炼的机会,他考验人的意志,磨练人的心智。可以说,正式逆境的磨练,造就了历史上一批又一批的伟人。顺境容易暴露恶习,而逆境最能展示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