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客读书笔记

发表时间:2024-02-10

2024信客读书笔记(锦集八篇)。

您是否熟悉"信客读书笔记",让我们共同来了解它。阅读一本优秀的书籍,就像与智者对话一样,当我们感到困惑时,它会给予我们力量。相信您读完作者的作品后,一定会有许多新的思考。只有通过深入研究并领悟该书的主旨,才能写出丰富有趣的读后感。希望本文能给您解决问题,同时也希望您喜欢它!

信客读书笔记 篇1

“信客信客就在一个信字,千万别学我!”老信客用他惨痛的教训告诉了年轻信客诚信的重要性。他一辈子风尘苦旅,来回奔忙,但是唯一的一次失信便将他维持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不得不被迫放弃了信客的工作,此后孤独终生。

年轻的信客传承了老信客的品质,在漫漫的路途中含辛茹苦,忍辱负重,坚实的迈着诚信的步伐,直到有一天,被同乡诬陷进入巡捕房。他思量再三,觉得这条路太凶险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埋葬,此时他没有选择继续忍耐,而是做出了新的选择,这一选择成就了他的另一种人生。在他苦苦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时,发现现实生活变化的太快了,以至于固有的文化被所谓的现代文明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一边是诚信的坚守,一边是社会的需要,两难之间,他选择了前者,宁可艰难的选择独立支撑自己的信念,也不愿屈服于世俗的现实。

难道两者真的只能成就其一吗?未然,后来他当了教师,当了校长,也正是由于他的坚守,才有了另一种人生的辉煌。诚信在不同的环境中可能会受到挫折,甚至被抹杀,但是只要坚持下去,坚守心灵,成功一定会在路途的另一头等候你!从信客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对诚信的坚持,更是对人性的坚守!

信客读书笔记 篇2

【1】 这是一个关于两代信徒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信任和不信任的警钟。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

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

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病。此外,还有很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助写作和写信。有时还要充当**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

当你回到家乡时,你应该报告这个坏消息,哀悼死者的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我不禁要想一想,是什么让老信徒愿意承担这些琐碎而艰苦的工作。在现代真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徒是我们这个时代失去的人格。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场。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xx血的教训:

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

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一个在两个地方旅行的乡村朝圣者。他不是民族英雄。他死后,可以平反和哀悼。然后他将永远活在世界的心中,照耀大地。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篇文字,记录了那个时代的那些人,一种原始的生态喜怒哀乐,坚忍不拔,舍不得放弃。

让我感受和思考历史的无奈及其背后的深度。

信客读书笔记 篇3

邮差是传递信息,但信客不只是传递信息,也在传递着一份份的感情!信客基于对乡亲们的一片奉献之心,帮同乡的人处理大小小的事情,大至处理后事,小至挽回一份感情,这也是城乡之间沟通的通道。“这乡间不能没有信客”,我知道信客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他除了传递信息与情感之外,还有就是帮助那些在他乡的同乡人排除思乡之情。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的肩上。说句实话,信客真的是不好当:要有过人的体力,过人的坚持,毅力,过人的信用,还要有过人的爱心。小至对同乡的关爱,大至对整个社会的关爱。

信客、信客,就贵在一个信字。这篇文章的“信”,我把它理解为诚信、信用。在读完文章后,我觉得我们做人做事更要讲信用,更要有诚信,要诚实。就算一个人一辈子都在做好事,做了无数件好事,但是因为这最后一件事,一次的不诚实,那这一生的名声也就随着这一次破败了。文中的那们老信客就是这样的人,他只是因为一次的不诚实……

如果我去当信客,我想我应该是不能胜任的!先排除体力不说,光是那一项项繁杂的工作就不能胜任。不过,我想,在人生的旅途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坎坷和磨难,但是我们如果要有信客这样的精神的话,这些坎坷也会不攻自破。就像信客的奉献精神感动了上天,他们的这一切付出终于有了回报,他们跋山涉水,但终可以见多识广;他们周旋于喜事与丧事之中,但他们终富于情理!这也许就是对信客的回报吧!

信客读书笔记 篇4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一个关于两代信徒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信任和不信任的警钟。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现在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

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可以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

一年到头,又累又寂寞,身边除了他唯一的胃病和风湿玻璃外,还有很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忙写信、送信。有时还要充当**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当你回到家乡时,你应该报告这个坏消息,哀悼死者的家属,交出遗物。

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可以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

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徒愿意承担这一琐碎而艰苦的工作?这样的事情,在现代,真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徒是我们这个时代失去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么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

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应该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这件事本身而言,我认为这真是小题大做。

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

第二,情况严重的关键是上海派人看布头和布尾的痕迹,避免信徒的手脚。看到这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

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

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

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接受,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通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这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

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心情,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

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

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

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

另一方面,他带着污点被流放,被推入无底深渊,完全被遗忘。他只是一个在两个地方旅行的乡村信徒。他不是民族英雄。他死后,可以平反和哀悼。然后他将永远活在世界的心中,照耀大地。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篇文字,记录了那个时代的那些人,一种原始的生态喜怒哀乐,坚忍不拔,舍不得放弃。

让我感受和思考历史的无奈及其背后的深度。

信客读书笔记 篇5

今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今天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曾经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曾经的职业一样消逝,现在,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曾经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现在,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书笔记 篇6

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它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在上海的男子让另一个人带口信给他的家人,说收到红绸后,他会看看两端是否有一个小圆圈,以防止信使做任何事情。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

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在每一场风抱中,总会有一个浑身湿透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奔跑,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一样依偎在母亲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在着答案。他只是为了生存?不,他什么都没有。只有那间破旧的小屋陪伴着他

他是为了所有的人,为了所有那些苦苦等待的人,也是为了正直。

也许他的努力常常得不到理解,面对村里人的长短不一,面对不信任的眼神,面对世界的恶毒。多少个夜晚,他独自坐在破旧小屋的台灯前,思念着老信徒,他明白了老信徒的心情,他的心里顿时充满了辛酸和凄凉,谁会注意到他呢?谁会感谢他?

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可以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明白?谁会用心去感受?但他仍然坚持,仍然坚持

每次看书后,我仿佛看到那个瘦弱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奔跑,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一样依偎在妈妈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

信客读后感【二】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震撼着读者的心灵,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一个关于两代信徒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信任和不信任的警钟。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责任感,甚至是无奈放弃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真的很感动。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徒愿意承担这一琐碎而艰苦的工作?

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徒是我们这个时代失去的人格。

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曾经带来的喜悦和希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年轻信徒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他们一次又一次地重温着山水的乡愁。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

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

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后来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一个在两个地方旅行的乡村朝圣者。他不是民族英雄。他死后,可以平反和哀悼。然后他将永远活在世界的心中,照耀大地。

但我很高兴有这样一篇文字,记录了那个时代的那些人,一种原始的生态喜怒哀乐,坚忍不拔,舍不得放弃。让我感受和思考历史的无奈及其背后的深度。

信客读书笔记 篇7

《信客》一文写两代信客的人生,虽带有较强的故事性,但仍然比较偏重于批判旧社会的人们。所以文章写信客这个特殊行业不是目的而主要是为了表现它所影响所体现出来的一种人性的缺陷。它的批判意识与全文的基调是一致的。读《信客》,我认为至少有两点值得重视。

第一,在《信客》里我们看到了信客为通报噩耗而被人当作“死神冤鬼,大声呵斥”以充当别人“出气筒”的可怜,看到了信客为死者把点点遗物送去却遭受了“红红的眼圈里射出疑惑的利剑”而到头来好心得不到好报的可悲,看到了信客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出示物证却遭人诬谄并“倒打一耙”的可叹……作者写的是“当时”,但我们读来却是对“当世”的一种警示和感召。尤其是年轻信客饱经了工作之苦、生活之苦和心灵之苦却依然保持了这份“诚信”的美德。作者是在寻找,还是在呼唤?

但如果循着作者这条思路,我们似乎发现,其实这又是矛盾的,凭着两代信客这种顽强的承受力,都不应该告别自己所从事的信客职业:一个去看坟场,一个从教当了校长。那么,在这里我们是不是还可以斗胆地揣测一下,作者处在当今这个从业多元化的社会,文章是否力图去解释选择与坚守以及放弃这一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因为它有一种失败的无奈,像老信客失信自残,最终一路寂寞伴坟场,它是一种敏锐的选择;像年轻信客由于感受到“这条路越来越凶险,我已撑持不了”,才让人生拐了弯……但他或许清楚地认识到,是30年信客的经历增长了自己的才干,才有了后来适合从教的选择。《信客》一文中体现出的传统文化心理以及作者所要表现的文化批判意识是显见的。

第二是《信客》中塑造的人物形象:

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年轻信客从业30年,通报噩耗,无端受气,出示物证竟遭诬谄,他“一生坎坷”,挑着一副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四乡的外出谋生者,都把自己的血汗和眼泪,堆在他身上。读此文,我们除了对人物命运寄予深切的同情外,还将受到人格魅力的感染,那就是两代信客表现出来的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宽厚待人的职业道德和优秀品格。但细细体味后,就会引发你的深思,在思考中你就会发现,作者在文中倾注的情感态度比较复杂,文中的一系列的人物也都难以用好坏来界定。写两代信客,作者一方面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为其树碑立传;但另一方面也写出了作为普通人的正常情感和心态。他们肩上的担子太重了,他们所承受的太多,最终成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他们选择了放弃。这也正塑造了完整的人物形象。

信客读书笔记 篇8

信客读后感

信客读后感(一):

我第一次读《信客》是在初二的语文书上,当时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作家笔下的人物,不管是老信客还是年轻信客,不管是在外游子还是乡里乡亲,都刻画得有血有肉,充分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一下子就吸引了我。

读完之后,深感当信客不是一件好差事,不但劳累,坏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自己的一番辛苦换来的却是别人的冷漠,连为别人报丧也会被怀疑,回想以前的老信客,更是悲惨,****迫的竟然去看坟场,即使是这样,信客还是无任何怨言的上路了。

读过《信客》,我感觉在当时的社会里,当信客比当人力车夫还困难,还受委屈,有时还被当作玩偶,甚至死神冤鬼,被随意的斥责,没人会想到他的好处,当信客最后忍受不了不干的时候,再也找不到新信客的时候,人们才想起他的全部好处这些都是当时的社会病态,历来是坏事多于好事。

就像课本的前言,信客,作为一种职业已经消失了,而作为一辈子默默奉献的一类人,却没有绝迹,也不会绝迹,而我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呢,如果真的没有这一类人在默默地奉献,这个世界又会存在多久呢,期望我们不能忘记这些默默奉献自己的人,同时自己也是这一类人。

信客读后感(二):

信客是新中国初年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奔波的乡村邮递员。他们没有飞机、没有汽车,只能用肩背着重重的麻袋,靠着低廉的邮递费艰苦的过日子,而且务必没有一点儿私心,不然就会像老信客那样失去别人的信任。但是,不光是信客,普通人也要守信用。要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处处是欺骗的世界里,我真不敢想象那会有多可怕。

信客有时还要帮忙不识字的农民们写信,便渐渐地有了很好的文学水平。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后,他最终当上了校长。

人生缺不了诚信,更缺不了磨练。

信客读后感(三):

余秋雨的文化散文,总是有着一股力量,让人深深的沉入历史,在灵魂的挣扎中体味那独特而厚重的美。《道士塔》是这样,《信客》也是这样。

这是关于两代信客的故事,这是关于信任与不信任的警醒。回溯老信客的一生,我看到了他对这份职业的重视、职责感,甚至是无奈放下后的深深依恋在交接信息时的细声慢气,在“逼着”年轻信客讲各个码头的变化后的唏嘘声里。我着实感动,因为,不论从此刻还是当时来看,信客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活儿,老信客干了一辈子,穷困潦倒,连一个家室也没有。家中一无所有。沿途投宿,总是拣最便宜的小旅馆。吃饭找那种“能够光买饭不买菜”的小店。

终年奔波,劳累孤独,陪伴他的只有胃病和风湿玻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额外的工作,经常帮忙写信、谴信。有时还要充当代理人,某个外出谋生者死去,代表家属料理后事,收拾遗物。回到家乡,要通报噩耗,吊唁死者家属,交出遗物。信客还要遭受无端的怀疑,憎恨和诬陷。能够说是身心俱疲的来往于城市和乡村,做着那个“最敏感的神经末梢”。我不禁要想,是什么让老信客愿意担当起这份琐屑和辛苦?这样的事,放在现代,实在是不可思议。也许,老信客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丢失的人格。

令我感觉惊讶的是,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任劳任怨、恪守职责的信客,怎样就会栽在那样一件小事上。第一,信客只是为了图喜庆,撕了一点布边。这件事,可大可小,大了说,他的确不就应动托寄的物品,这是信用问题;可往小了说,这个行为,放在平时,就相当于借了别人的肥皂洗了次衣服那样无足轻重。就事件本身而言,我认为,实在是小题大做。对老信客,我始终觉得这个行为很生活化,很真实。就像天使偶尔偷了一回懒。第二,事态严重化的关键,就是上海那边又派了个人随后到,关照家里人看布匹头尾的标记,以免信客动手脚。看到那里,我觉得人心啊,实在是不说险恶吧太具有防备性了。这个在上海闯荡的同乡,看来已被城市同化,而信任到了需要被检验的时代。

不幸的是,从未犯错,从被信任的老信客被这突如其来的检验难住了。唯剩百口莫辩……第三,最令我心寒的是乡民的反应。老信客的善良仗义,饱受艰辛,以前带来的喜悦和期望,全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宛若不曾发生。也许,他们真是铁石心肠?也许,他们也是值得我悲悯的受害者突来的证据,把老信客推到了乡亲们的对面,他们那简单甚至狭隘的心不能理解,就像被最信任的朋友背叛的孩子,有一种近乎偏执的怨恨,于是,找来许许多多的回忆做证据老信客已经干过很多这种事了,他一无所有的家就是透过克扣赚来的!文章刚开篇到那里,我便尝出弥漫着的讽刺意味。一生的信誉毁于一旦!

老信客失了信誉,懊悔莫及,带着自残后的手,独自到外乡看坟常信客的工作由年轻信客来继续。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这是他干了一辈子的事,走南闯北,过山过桥,找寻熟悉的身影,那情绪,一如在外风尘苦旅的游子期盼他脚步声的急切。这算不算“身在曹营心在汉”?亦或是他从来都不曾离开过,年轻信客的脚步就是他的脚步,一次次的重温漫山遍水的乡情。

年轻的信客谨遵老信客的血的教训:要诚信!但耿直的信客因坏了同乡的“好事”,被发了财而拈花惹草的同乡诬告为“私闯民宅的小偷”,将他扭送到巡捕房。这一系列的伤害和凶险令信客心灰意冷,他在老信客的坟前郑重请求原谅,打算抽身而退。可笑的是,尝到失去的滋味的人们,这才想起他全部的好。之后还请他当教师,死了还有很多人来悼念。我不禁为老信客鸣不平,同样辛劳一生,这结局却是惨惨淡淡,是借着信客的光,顺便修修他的坟!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是全身而退,所以“赢得身前身后名”,另一个,是有了污点,从此被放逐,被打入无底深渊,直至被彻底遗忘。他只是个游走于两地的乡村信客,他不是民族英雄,死后能够被平反,被悼念,然后永存世人心中,光辉照耀大地。但我庆幸,有这样一段文字,记录下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一种原生态的喜与怒,坚守与不舍。让我,能够去感受、思考那源于历史的无奈和无奈背后的深沉。

信客读后感(四):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信客读后感(五):

信客,是一种职业,在这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里,已经消失了。

信客,一种高贵的精神永远也不会消失。

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老信客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老信客没有想到,一个“信”字,竟让他丢掉了自己一辈子的名誉。而后,他明白了。当他把棒交给年轻的信客的时候,他千叮咛万嘱咐,做信客,关键就是一个“信”字。

然后,每次的风雨中,总会有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年轻人,在凹凸的石板路上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紧紧依偎在妈妈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读完此文,我一片迷茫,这样不堪入目的人生,为何却还有着奉献,他的人生值得吗?

我寻找着答案,他仅仅是为了生存吗?不,他一无所有,伴随着他的只是那间破旧的草房

他是为了所有人,为了所有在苦苦等待的人,更是为了拥有诚信。

也许他的付出,往往不被人理解,应对村里人的说长到短,应对那不被人信任的目光,应对世人的唾骂。多少个黑夜,他独自坐在破草房的灯前,他想念老信客,他明白了老信客的情绪,他的心中顿时满是辛酸与凄凉,谁会注意他?谁会感谢他?凛冽的寒风划过他的面颊,望着窗高高在上的明月,没有人,没有人会相信他,他或许会想念以前的日子,但他明白,“乡间不能没有信客,做信客的就得挑着生死祸福的重担来回奔忙。”那一份难忍的孤独谁会了解?也许他只是一个运输的交通工具,也许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信差,能够挥之即来,挥之即去,注定这一辈子孤独终老,值得吗?

谁会了解?谁会用心去感受?可他却依然执着,依然坚持……

每一次读过后,眼帘中,我仿佛有看见了,看见了那个单薄的身影在风雨中来回地奔走,怀抱中抱着一个包裹,像孩子般依偎在妈妈的怀抱里,紧紧的,紧紧的……

信客读后感(六):

信客的苦是并不是一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仅够自己来吃饭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苦,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地方,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然而当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不会受到乡亲们的致敬,也不会受到乡亲们的重视,甚至都没有人会去注意这些整天跑东跑西得信客们。而且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是信客们不止身体上过度劳累,也使信客们心理上得不到一丝安慰。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普通人们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却默默承受这一切,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信客读后感(七):

这天老师讲了《信客》这一篇文章,都后我感触很深。

科技在日新月异的进步着,信客如同许许多多的职业一样,在这天已经没有存在的好处了,于是这个职业消失了。

但是,以前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科技是在进步,但作为人的一种思想,一种品质的象征的信客是永恒的,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以前的职业一样消逝,此刻,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

信客的苦是双方面的,他们赚的钱仅够糊口而已,但工作却异常艰辛,往往乡亲们的亲戚都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要走的路程可想而知,运气不好,遇到坏天气,可能难以吃的上饭,这些苦就是来自肉体与物质的;然而收到了如此苦难后的信客们,回乡却难以受到乡亲们的安慰,如果有哪家人死了,还得主动去安慰他的家人,任凭别人打骂。更糟糕的是,信客们常常收到乡亲们的无端怀疑,这使本身身体劳累的他们,心也累了。这些痛苦,这些磨难,不是你我所能承受的,然而,信客们都已默默承受,并没有丝毫怨言。

信客的职业已经逝去,并不再回来,让我们目送这以前承载过无数有信客精神的人的职业,但是,也不要忘记,这种精神却永远的被刻在了历史,此刻,和将来,是你我都因去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这是给信客职业的墓志铭,却不是给信客精神的墓志铭。

信客读后感(八):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职责,就对方来说是一种期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个性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虽然说信客这个职业,已经随着世界的变化,时间的流逝,消失了……

但是,以前或者愿意成为信客那样的人却没有消失,他们仍然在世界的各个地方,这样拥有无私奉献的人,仍存在着,并却永远不会消失。科技是在进步,但是信客这种高尚的精神,却会成为心中的永恒,如同儒家的教育一样悠久,如雷锋的象征一样深远。他们这些人就是我们道德的最高境界,这种品质却永远不会想他们以前的职业一样消逝,此刻,他们仍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默默的奉献着。信客的职业已经消失,并不再回来,但是他们那种:任劳任怨,恪尽职守、善良厚道、宽以待人的优良品质,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品质。

信客读后感(九):

《信客》读后感

这几天在网上读余秋雨老师的散文集《文化苦旅》,感受颇多。读了很多篇文章,感受最深的是他那篇体现“诚信”的《信客》,我们上次学生做作文也是写了反映“诚信”的话题作文,所以想把自己的一点粗浅的看法谈一下。

《信客》写的是早年在乡间的事,那时候通信手段很落后,对外的通信往来主要依靠一种特殊职业的人——信客。没有信客,好多乡人就不不能联系上出远门的亲人了。在很长的时期中,信客沉重的脚步,是乡村和城市的纽带。文章说的是那里的一个老信客,曾有一次为客户送给女儿的红绸,而他也要为一远亲送一分礼,就裁下了客户窄窄的一条红绸扎礼品,图个好看。没想到上海那位又托另一个人给家里带来口信,说收到红绸后看看两头有没有画着小圆圈,以防信客做手脚。这一下老信客就栽了跟头,四乡立即传开他的丑闻,以前叫他带过东西的各家都在回忆疑点,好像他家的一切都来自克扣。但他的家,破烂灰黯,值钱的东西一无所有。小小的一件事毁了老信客一生的名誉,老信客申辩不清,满脸凄伤,拿起那把剪红绸的剪刀直扎自己的手。这就是不讲"诚信"的结果,哪怕只有仅仅的一次;这就是我要说的,在这个世界,你要想顶天立地的站在这个世界上,请记住一句话——万事"诚"为先!

西方有句话:“他骗了所有的人,最后发现他被所有的人骗了。”信誉,是对权益的维护和尊重。承诺,就自己来说是一种职责,就对方来说是一种期望。失信和失诺,不管对象是谁,都是一种失责。然而,正是这种诚信,才显示出一个人思想品德的高下。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为何难追?因为言出诺随,方显君子本色。“言必行,行必果”,个性是存在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承诺更是事业生存发展的基石。只有一诺千金,才可赢得至高无上的信誉。

郑周永说过,信用是财产,有信用就有一切。麦可格雷尔也说过,一切商业交易中,信用第一。请看美国的凯特皮勒公司是怎样做的,这个公司是生产推土机和铲土机的世界性跨国公司,它的广告中说:“凡是买了我们产品的人,不管在世界的哪一个地方,需要更换配件,我们保证48小时内送到你们手中。如果送不到,我们的产品就白送给你们。”他们说一不二。有时候为了把一个价值50美元的零件送到边远山区,不惜用一架直升飞机,费用高达2000美元。有时无法按时在48小时内把零件送到用户手中,就真的按广告所说,把产品白白送给用户。由于经营信誉高,这家公司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仍然兴旺。这就是讲究信誉给凯特皮勒公司带来的效益。正是有了信誉,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的发展,才有了凯特皮勒公司兴旺。这就是说,承诺就是信誉,承诺的实现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有一家国内的银行的员工们也很好的做到了讲诚信,维护了“青年礼貌号”的荣誉称号,做到了名不虚传。当记者拿出1100元钱,却故意在存款凭条上填写了1000元,递进2号窗口,服务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并将多出的100元退了回来。这是发生在国家级“青年礼貌号”工商银行吉林市湘潭储蓄所的一件事。正是因为有了这些普普通通的银行普普通通的职工,默默

无闻兢兢业业的坚持,才换来了他们这样的光荣称号。这种品德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这告诉我们:信誉要靠实际行动积累。

但也有一些单位口号喊得震天响,在真有事发生后却一再推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一消费者到一家门面堂皇,公开向消费者承诺“包修3年”的电器商店,花820元买了一台全自动洗衣机,使用仅10天,就发现定时器失灵了。当该消费者带着发票把洗衣机运回商店要求换一台新的时,就惹得营业员满脸的不高兴。她说,换新的不可能,只能给你修理一下,这天没修理人员,你先运回去,明天派人来维修。不得已,笔者只好运回去等人上门修。殊不知,修了坏,坏了修,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仍无效果。真是让人有苦说不出。这样的服务,这样的承诺,又怎样能让人信服?这件事告诉我们:承诺不是只说不做。就像池田大佐说的:“信用是难得易失的。费十年的功夫积累的信用,往往由于一时的言行而失掉。”这也是我们今后生活中要吸取的教训吧!

说到那里,不禁又想起了《礼记》上的一句话:“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这句话战国时期的尾生做到了。尾生曾与一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河水却开始上涨。于是他便面临着两难的选取:要么固守着诚信被淹死;要么丢掉诚信保全生命。尾生最终选取了诚信,抱柱而死,成就了千古美名。读来虽觉惨重,但在追寻诚信的道路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正像《信客》里的那位老信客,一生的信誉毁在了那条窄窄的丝绸带上,大半辈子的风尘苦旅,整整一条路都认识他。流落在外的游子,年年月月都等着他的脚步声。而他只能躲在山间坟场边的破草房里,夜夜失眠,在黑暗中睁着眼,迷迷乱乱地回想着一个个码头,一条条船只,一个个面影。世人,牢牢的记住那句话吧:万事诚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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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读书笔记八篇


阅读可以扩展见识,学到很多道理,一本好书会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你最近读过哪本书有什么感想呢?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你推荐一篇关于“三剑客读书笔记”的文章,相信会让你喜欢。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1】

我看书一向很慢,然而《扬绛文集》却看得很快,因为这部文集很好看,像吃豆腐一般,很轻松,很滑爽,“哧溜”一下就读完了。读完后想写点什么,留下点痕迹。

《扬绛文集》第三卷借来时封面已很破旧,硬封壳外的软封套棱角已磨得要脱落了,说明借阅此书的人很多,也说明此书很好看。好看在它真实地反映了杨绛一家三人在特定的历史阶段的生存状态,读后让我对这一对名人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肃然起敬。

首先是对钱钟书,这样一个不慕虚荣、淡泊名利的人感到敬佩。我早就知道当他的《围城》被拍成电视剧后,他的名声一下子大噪,到了家喻户晓地步。很多人想看看他,却传出他的一句话:“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味道不错,何必要去看看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这句透着机智和幽默的话让我更感到他的与众不同。

钱钟书的甘于平淡还有,生前不同意无锡老家为他建纪念馆。无锡市领导在他去世三年后建了“钱钟书纪念馆”,说他是“无形资产”,可资“实用”,为旅游创汇。杨绛用钱钟书深叹浮名为累的话:“我成了一块烂肉,苍蝇都可以在我身上撒蛆。”表现了她的义愤和对不尊重去世者意愿的愤慨。

钱钟书生前还说“我不进现代文学馆”。相比许多人以能进现代文学馆为荣,更有甚者削尖脑袋往里钻,人格的高下便显现出来。向清华大学捐赠的奖学金也不用钱钟书之名,而称之为“好读书”。从不接受国内外任何荣誉勋章、奖章、学位等等。杨绛说他是个“狷介谨厚的书生”,确实如此。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放下名利的人,一定是活得很自在,很超脱,也一定是阅尽人间无数。

杨绛在《我们仨》中写“钟书在工作中总很驯良地听从领导,同事间他能合作,不冒尖,不争先,肯帮忙,也很有用。”这正是明达的知识作分子在险恶的小人多多的政治环境中温良恭俭让的明哲保身的做法,这和淡泊名利是一脉相承的。

还有一件小事也表现他的品质。在《怀念陈衡哲》一文中记:陈衡哲老公外出应酬,让杨绛去她家作伴相陪,两人一起谈了许多话,闲谈中陈欲言又止,又忍不住要说,问杨能不能守秘密,杨说“能”。又说“连钟书也不告诉,行吗?”,杨斟酌了一番说“可以”。事后回家 ,杨绛对钱钟书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她了。”钱钟书听后,一句也没问。这让我很佩服钱钟书的自制力。像这种事,如果对一个女人来说特有诱惑力,心中痒痒的想知道,非要问出个所以然不可。他能一句都不问,这真是一种君子风度。

《我在启明上学》写的是杨绛八岁至十岁时一段学校生活。想不到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学校是那么的阳光,那么的美好。这是个教会学校,称教师叫“姆姆”。姆姆们对学生有爱心,比现在的老师都好。师生的关系是那么单纯、和谐、开明。那时的学校没有入队、入团一说,不像现在从小学起就在孩子中带有政治色彩,说起来是让孩子从小追求进步,实际上造成孩子间的不平等,分档次,造成一些调皮又敏感的学生的心理障碍,污染了童心和童真。那时的学校真让人羡慕,现在的都变味了,某些老师盯着学生的家长,给好处的可利用的学生受优待,不给的受排挤:沾污了斯文,沾污了开明。因小利而败坏了职业道德,给教育留下了沉重的阴影。

杨绛小时候是个聪明、活泼、调皮、乖巧、有个性的学生。她会从十层台阶往下跳,竟然没有跌交;她能跳一种我们现在叫“海狸蹦”的绳,把绳子缩短,身体弓着,跳起时绳子绕身体两周。她能连蹦十一下,我小时也跳过,但跳不到这么好,我知道这是一种技巧,要动作敏捷又协调的人才能做到。

一次星期天“跑路”,到一私家花园去玩,有个孩子走入池塘,陷进泥里,姆姆说她“没志气”,让她去,不管。小杨绛公然不同意姆姆这种不管不问的做法,主动带那群孩子去帮这个小女孩。把她拉上来,指挥把装满烂泥的鞋子洗干净,还弄来干袜子让她穿上。她的这次举动在这群孩子中产生了威信,被拥戴为大王。让她很陶醉。看得出杨绛有个快乐的童年,她内心充满了阳光。有个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

他们的女儿圆圆(钱瑗{音怨})遗传了父母的天资,是个读书的料子。因身体不好,在高中以前基本上是在家学习由杨绛教的,但考入贝满高中后仍是学习尖子,门门课优秀。并能融入集体,是个特例。可惜“生不逢时”。用“生不逢时”当局会不满意的,杨绛说:“阿瑗是我生平杰作,钱钟书认为是‘可造之材’,我公公心目中的‘读书种子’。她上高中背粪桶,大学下乡下厂,毕业后又下放四清,九蒸九焙,却始终只是一粒种子,只发了一点芽芽。做父母的,心上不能舒坦。”她对工作又特别的认真负责,起早贪黑在家备课,编写教材,做了教授还批改学生作业到深更半夜,不懂得珍爱自己的身体,最后是生命早殒,不到六十岁,她本可做得更多,更出色,更有价值,可惜了!

《我们仨》是一部展示他们家庭生活和情趣的写真。共三部:第一部《我们俩老了》,写了老时的心境和梦魇,预示着老年夫妇的落单的凄惶和悲伤。

第二部《我们仨失散了》是用梦幻的形式写了钱钟书得病住院和钱瑗得不治之症去世的情景,用古驿道、客栈、水道、船这些物象让人有种在阴曹地府边缘游荡之感,浮着丝丝的凉气,读着感觉一阵阵的发冷。形式的独特表现情感的沉痛,让人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2】

今天我从书店里买回来了一本书名叫《校园三剑客》,我兴致勃勃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讲科幻大王杨鹏写的。他曾用过这本书,获得世界奖金鹰奖等世界各奖。这本书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神秘男同第二部分是神秘女孩第一部分神秘男同开始校园三剑客以为这个神秘男童是灵魂附体轮回转世而成的的结果经过一系列的发现才知道他们是经过N国A市有一位名不虚传闻名遐迩的

科学家爱德华道尔发明的记忆转移切,把他的临死之前的记忆转移到了来福的身体内。但是通过来福会二进制,还知道哥德巴赫猜想还能用微积分解答这几件事,让张小开大吃一惊。后来来扶到了自己的家,一座豪宅后。看到了他的钻戒,才知道这个钻戒就是记忆转移器。最后他们和他们的敌人经过了一场大战后。爱德华尔的记忆才被敌人吸走,但是爱德华道尔的记忆中有智慧,我是他的爱德华和敌人们同归于尽,杨哥,张小开白雪呆来福逃走了,但是在人生以后张晓凯依然能听见来福发出的语气是爱德华道尔的语气。他们想难道爱德华道尔还在来福体内?第二部神秘女孩。当周小垲白雪和校园三剑客度过了神秘男孩来福这一次挑战后,张小开发现自己从网上你回了一个孔龙网友还可怕的一个女孩。但是这个女孩特别神奇,他不吃饭也不吃什么只是喝水和喝饮料。最后萧炎三节课发现他是一个外星人,是他的母亲把他送到了地球让他避难还可除外还让他的女儿在地球认识到怎样保护环境?

读完这本书是我感受到了杨鹏这位作家真是一个科幻大王。在儿童的世界里创造了一个宇宙天地。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3】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4】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著,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著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如:孔丝唐斯(应该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他们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

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 ,国王的无所事事,王后的“背叛”,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5】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校园三剑客》读后感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感到很尴尬。

“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就是x型。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今天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换书,换了校园三剑客的其中一本是校园三剑客之《怪兽博士岛》。我读了第一页,被这本书吸引住了。我坐在沙发上读完了书。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6】

昨天终于把放在宿舍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三剑客》看完了,说实话,感觉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看,可能因为译林出版社翻译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仲马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总之,一言以蔽之,感觉有些无厘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达达里昂以及他的三个火**朋友们,其实作者在描写米拉迪的时候也花了太多笔墨。

从达达里昂初到巴黎,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再到参与围困行动,最后荣升为火枪队副队长,故事的主线并不是很长,但我却常常感到困惑不解,逻辑实在混乱,我甚至在读了这本书以后除了米拉迪给我的一个魔鬼形象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知道了。 或许如果不谈谈米拉迪这个人,这篇读后感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按照达达里昂他们的理解是,这个女人是一个魔鬼,她的长相很美,但是内心极为险恶,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化身。至于现实之中,我觉得存在这样一个人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比中大奖都难,但愿自己不要这样走运。按照宿舍郭同学的理解是,如果找一个漂亮但不爱自己的女人和找一个不漂亮但深爱自己的女人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们往往就在这两者直接徘徊。我从小说中看不出米拉迪爱谁,她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阴谋而善变,如果要说她真正爱过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瓦公爵了,可惜达达里昂看穿了她的心思,通过报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凶残,结果引发了一系列无厘头的后半段故事。 忽然想到如果这本书中少了法国王后安娜,那根本不会有这个故事存在了,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居然为了得到王后的一个眼神而斗智斗勇,这实在让人感到悲哀,也更突出了故事的无厘头,两个国家为了一个眼神而开战,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多,虽然历史上我们经常听说为了某个女人引发了战争,可细细考究起来一个君主绝不会为了一个这么单纯的目的而置自己于不利之地的。所以,没有安娜,没有米拉迪,这个故事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子,轻轻一推敲就散了架。 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还是在此搁笔为妙。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7】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

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三剑客读书笔记【篇8】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锦集


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可能会被上级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实用文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你对实用文书有什么心得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伊索寓言》读书笔记锦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篇1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900字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900字(一)

伊索寓言通过简短的小寓言故事来体现日常生活中,那些不为我们察觉的真理,这些小故事各具美丽,言简意赅,平易近人。不但读者众多,在文学史上业具有重大影响。作家,世人、哲学家、平常百姓都从中得到过启发和乐趣。许多故事真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龟兔赛跑,牧童恶作剧,狼来了,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到几千年后的今天,伊索寓言已成为西方寓言文学的范本,亦是世界上流传最广的经典作品之一。

在《伊索寓言》中,几乎每一个故事都来源于生活,大部分以动物为主人公,极少部分以神或人做主人公。各个故事都富含哲理,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在许多寓言中,我最喜欢的寓言是《狮子和狐狸》。

这则寓言的内容是:狐狸讥笑母狮子每胎只生一子,母狮子回答说:“然而是狮子!”这个故事虽然不长,但它的启示却不小。它让我懂得了,事物不在多,而在于精。也就是说,美好的事物在质而不在量。

记得上小学时,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要求把语文书第一单元的生字一个抄两遍。回到家,我就翻开作业,以最快的速度三下五除二地抄完了。抄完后,觉得第一单元的生字还比较少,便自作主张又把第二的生字抄完了。合上作业本,我就喜滋滋地等着第二天交上去后老师给我的表扬。可当作业本再次发下来,我的本子被老师用红笔写道:“写得不认真!”,看着这几个红字我心里就很不服气:哼,多写了一点还要受批评,什么意思嘛!

现在,我明白了。就像那一则寓言里的狐狸于狮子一样,就算狐狸一胎生五六个,可看着一头狮子,还不照样都得点头哈腰、毕恭毕敬的。学习也是一样,如果只是盲目地为了完成作业而完成作业,心不在焉地学习,学那么多到头来还是一无所获。

我认为,学习不在于学的科目的多少,比如学绘画、学舞蹈、学提琴,若你什么都学,而什么都浮于表面,不深入下去,还有什么用呢?而如果精于一门,在一门上下功夫,在完全掌握了一门后再学另一门,也未尝不可。或者,就专于一门。比如只研究数学,当一名数学家;只研究音乐,当一名音乐家;或只现就科学,当一名科学家。做任何一件事都深入下去,功到自然成。

以后,无论学哪一门课程,我都要深入地去学,而不仅仅是学一些肤浅的东西。这样才算真正掌握了这门课程的知识。当然,那本《伊索寓言》我一定会好好地珍藏,它将使我终生受益。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900字(二)

古希腊所有寓言家都像是天上闪闪耀眼的星星一样绚丽夺目。其中有一颗最璀璨夺目的恒星,它有着美丽的散发着银白色的`闪耀光环。那就是在寓言界,享有一定高级待遇的伊索。他为我们钻刻了一本呕心沥血的《伊索寓言》。

它,名声远扬;它,教育我们;它,是个有史以来第一本让我感到与众不同的书。我喜爱它,它就像我的一个无声老师;它更像我的一个要好的朋友;它就是一处我随时随地想回就回的故地。

《伊索寓言》这本书,很多人都看过,很多人都知道它。对它都有千篇一律地看法:“它像一个巨大的百宝袋,装着许许多多含义深刻的道理,让人去领悟,让人去思考,让人们明白这些道理。”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我也这样认为,但是多看了几遍之后,我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有了不同的理解。

这就是我总结下来的重要几点:

伊索把这本书里的故事写得这样的生动,形象,是因为他写得就是自己亲身所经历过的事情,或者发生在他身边的事情。而那些道理也不是简简单单就能感悟出来的,而是要经过反反复复的思考,深入的理解。从中就告诉我们两点知识:一.阅读:阅读要反反复复地读文章,理解意思。慢慢融入、深入故事,把自己就想成是故事中的其中的一个重要的主人公,在脑海中细细地品味,这样的话,阅读的正确率就会明显的提高,考试时就会应变自如。二.写作:要写真事,联通阅读的方法先看作文书,在吸取作文中的好词好句,恰当的在作文中适当的地方借鉴、贯通过去。让自己的作文给予读者一种生动的,精彩的,流连忘返的感觉,深刻地记住你的文章,而不是给人一种枯燥乏味的感觉,一看就忘。

伊索既然把这些道理都深深地记录在书里了,也一定是有目的的:“让你好好体会地这本书,用聪明的大脑深刻的记住那些书中提到过的道理。”假如有一天你遇到了一些从未碰到过的难题,解决不了。说不定你一拍脑门,就想起了《伊索寓言》中的方法:该用怎样的态度,怎样的精神,怎样的方法解决它。这样再大的难题在你眼中也是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可以不用绞尽脑汁,也不用死脑细胞,不用费吹灰之力快速地就解决了。

伊索这本书写出来是用来教育人的,什么别忘恩负义,别得寸进尺等等道理,都离不开这个教育人这个主题。学习想要教育人,想要更有礼仪,更有道德的人先看看这本书吧,这样就会有很大进步。

我读了它学会了许多的道理,悟出了与众不同的理解,相信你也会有收获。收获可大可小,不要轻易气馁,也不要随便放弃,相信总有一天,你也会开创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新天地,新生活!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篇2

在伊索寓言里,有很多人,因为贪心,做了对不起人的事情,而最后很到的不是金钱,而是惩罚,你做了坏事老天自会惩罚你,而行善良积德的人必有回报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贪心的人,在一个人很穷,他的孩子生病了,家里没钱买药,迫不得已偷东西,他被抓上法庭,你想过他的难处吗再另举一个例子说:一个人很有钱,创他因为贪心,而偷了东西,那是应该的,因为他是被金钱所迷惑,而前面一个人是因为实在没有的选择了,只能选择偷,他偷了不只是钱,还偷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在伊索寓言里也有很多可爱的不动物:比如笨笨的大笨熊,可爱的小白兔,还有很多数不尽的小动物,有善良地有凶猛地,它们之间也有感人的故事。狡猾的狐狸想尽一切法子把小鸡吃了,但最后它还是人死家亡,而善良的小动帮助别人,那个人自然会感谢那善良的人,我说过行行善积德的人总会有回报的,而没有坏事不做的人,她总会有报复的。

还有伊索寓言里,还有是轻意相信别人的话,那是愚蠢的人,轻意的上当,最后一心想报仇,这时才发现,人家都已经逃之夭夭了,这说明自己的手段没有人家高明,别人当佻是呆子,而自己还以为自己有多好。

这要告诉我们,我们一这要好好学习,让自己变得更聪明,别让别人认为自己是笨蛋,你变聪明后,你就会把人家当笨蛋。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但我喜欢的只有一本那就是伊索写的《伊索寓言》,据说伊索曾是个奴隶,他很善于讲故事。

《伊索寓言》是由许多小故事组成的,其中有《狼和小羊》、《农夫与他的儿子们》、《孔雀和天后赫拉》、《生金蛋的鸡》和《农夫与争吵的儿子们》。

其中我最喜欢《生金蛋的鸡》,它讲了有个人养了一只神奇的鸡,它每天能下一个金蛋,所以他主人什么也不用做,日子照样过的很不错,于是他主人一天比一天懒。有一天,他琢磨着这鸡能下金蛋,它肚子里肯定有大金块,想把鸡杀了,把金块一次取出。他拿定注意,真把鸡杀了。他把鸡的肚子打开一看,发现什么也没有,于是他后悔了,而他的宝贝鸡已经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俗话说“知足常乐”,人应该懂得满足,珍惜现在拥有的东西,不要贪得无厌,杀鸡取卵。不然到头来会因小失大、两手空空。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天,众神之王——宙斯要在众鸟中选出一个最美丽的'鸟当大王,众鸟们都跑到河里去梳洗羽毛,寒鸦也来到了河边,它捡起众鸟脱落的羽毛,一根根插在自己的身上。指定的日期到了,宙斯一眼就看见寒鸦格外漂亮,准备选它为王。众鸟都十分气愤,纷纷从寒鸦身上拔下属于自己的羽毛,于是寒鸦又变回原来的样子。

这篇寓言故事告诉我们:借助别人的东西虽然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好看,但那毕竟不属于自己,总有一天会原形毕露的。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平时自己不会的作业总是问妈妈,似懂非懂的把题做对了,到考试时,我还是不会做类似这样的题。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明白了,今后不会的作业自己一定要当时弄明白,把不会的知识变成自己真正的本领。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篇3

《伊索寓言》是一部寓言故事集。相传伊索是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人,善于讲动物故事。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伊索寓言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伊索寓言》中的好词:

争论不休  猛烈  汗流浃背 急中生智 心生一计  利令智昏 色迷心窍

晶莹剔透 长途跋涉 趾高气扬 打劫损失 慈悲 出卖 胆大包天

饶恕 罪恶 家世 夸耀 致敬 朝夕生活 糟糕 相处融洽 丑陋

感激 热情款待  自不量力 无可奈何 四处奔走 清甜爽口  不假思索

痛饮  悠闲  毫无用处

《伊索寓言》中的好句

1、不同类的人很难相处。

2、劝说往往比强迫更为有效。

3、智慧往往胜过力气。

4、这葡萄没有熟,肯定是酸的。”

5、这就是说,有些人无能为力,做不成事,就找借口说时机未成熟。

6、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利益,结果连现有的都失掉了。

7、地利与天机常常给人勇气去与强者抗争。

8、这是说庸人多自忧。

9、人很不容易遇到善,却每日为恶所伤害。

10、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规律。

11、尽管风云变化万千,但是未雨绸缪的人都能避免灾难。

12、自己需要的东西才是真正珍贵的。

13、人们往往喜欢挑剔别人的缺点,却无视自身的缺点。

14、农夫临死前说:“我该死,我怜悯恶人,应该受恶报。”

15、这故事说明,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

16、对于许多人来说,贪婪是许多灾祸的根源。

17、傲慢给人带来危害,谦卑给人恩惠。

18、与别人关系太亲密,在灾难降临时,往往会受到牵连。

19、那些叫唤得特别响的人往往干活少,而那些不作声的人往往承担着全部重量。

20、对恶人做任何正当的辩解也是无效的。

21、人们宁愿过简单平稳的生活,而不愿享受那恐怖的欢乐生活。

22、时运交替变更,强者也会有需要弱者的时候。

23、那些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人必将失败。

24、人们如果遇到了好运出了名,也千万不要忘记自己的'本性,因为生活如同潮起潮落,前途难以预测。

25、对于敌人不要抱有任何美好的希望,否则将遭受更大的不幸。

26、有些人轻易相信别人的话,抛弃自己特有的长处,结果,轻而易举地被原来恐惧他们的人击败了。

27、事实常常与我们的预料相反,以为是危险的事情却倒很安全,相信是安全的却更危险。

28、对坏人行善的报酬,就是认识坏人不讲信用的本质。

感悟:

读了伊索寓言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有了许多感想,心里总是想着这本书的内容,里面的人物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伊索寓言的作者是古希腊的伊索,他是传说中的人物,他写的都是对生活中某种现象的批判、启示和教训。

用大家最熟悉的几个寓言来举例吧。

狼和小羊这一则寓言中讲的是:狼想把小羊吃掉,用各种方法来和小羊狡辩。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龟兔赛跑这一则寓言,结果大家都知道,是乌龟赢了。因为他不懈的努力,换取了胜利。而兔子却高傲、自大。低估了别人,总认为自己最厉害,其实有自信心是好的,但不能太过于自信,因为那就不叫自信了,而叫骄傲。

牧人和驴的故事主要讲述了牧人、狼和狗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相信恶的东西,有句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确是这样。

现在我再给大家讲一个老雕、寒鸦和牧羊人的故事吧:

老雕从高高的悬崖上扑下来,抓走了羊群里的一只小羊羔。寒鸦看到后非常眼馋,想要效仿老雕的行为。它大喊一声,扑向一只公羊。不料它的爪子被羊毛缠住,再也飞不起来,只好拼命拍打翅膀。牧羊人猜到是怎么一回事,立刻赶来抓住了寒鸦。他剪掉了寒鸦的翅膀,晚上带回家给孩子们玩。孩子们问,这是什么鸟,牧羊人答道:“这是一只寒鸦,可它自以为是一只老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同能人高手竞争毫无意义,失败只会引起嘲笑。

而夜莺和苍鹰的故事有不同了:

在一棵高高的橡树上,有一只夜莺在放声歌唱。肚子空空的苍鹰看到后,扑过来逮住了它。夜莺预感到末日来临,便央求苍鹰放了它。夜莺说,它还太小,填不饱苍鹰的肚子,要是苍鹰没东西可吃,可以去抓大一点的鸟。苍鹰反驳道:“要是我丢下到手的猎物,却去追逐没见到的猎物,那岂不成了疯子。”

这则寓言说明:指望得到更多而抛弃到手的东西的人是天下头号傻瓜。

【内容梗概】

《伊索寓言》中的角色大多是拟人化的动物,它们的行为举止都是人的方式,作者借以形象化地说出某种思想、道德意识或生活经验,使读者得到相应的教育。这些故事篇幅短小却寓意深厚,有的教导人们要正直、勤勉;有的劝人不要骄傲、不要说谎;也有的说明办事要按照规律,量力而行;还有不少反映了强者虽凶残但却常被弱者战胜以及各种寓意深刻的人生道理。内含对社会不平等的抨击;讽刺懦弱、懒惰,赞美勇敢斗争,教人如何处事,辨别是非好坏。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篇4

这个学期,刘老师推荐我们了《戴小桥和他的哥们儿》《三字经》《伊索寓言》等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读《伊索寓言》了。因为《伊索寓言》大多是发生在小动物间的故事,很是搞笑,每篇的结尾通常用一句话揭示故事中的道理。

《伊索寓言》是古希腊文学中的一块瑰宝,生动形象的寓言故事教会我们如何辨别朋友和敌人,真话和谎言,以及如何与人相处。

《马和马夫》里的马夫虚情假意地照料马儿,却把它最需要的马料卖了换酒。这些花言巧语终究骗不了时间。《受伤的狼与羊》中那只受伤的狼装作可怜的样貌,苦苦请求羊给它取点水喝的时候,羊头也不回地走了。对于坏人,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随便怜悯他们。

在众多的故事中,我认为《狮子和驴子》最有道理了。只会吼几声的驴子在凶猛的狮子面前,只能是原形毕露,一只猎物也没有抓到。这就和我们小学生一样,不能从小就养成自吹自擂的坏毛病,而就应努力学习,锻炼真本领。在悦读中寻梦,将来实现我的梦,中国梦!《伊索寓言》读后感我以前看过一本搞笑的书,名叫《伊索寓言》。这本书是古希腊的伊索编写的,它是一本寓言集。这本书里的动物都是我们熟悉的,如:狐狸、狼、驴子……伊索每次都会在寓言的最后,用一句精辟的话点明故事的寓意。在这些短短的小故事里,都蕴藏着许多大道理,能够在我们的人生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在这本书里,使我感受最深的故事是牧童和狼。牧童和狼的故事是这样的:一个牧童在村边放羊。有几次他都大叫起来:“狼来了,狼来了!”读后感i1766.每当村民们闻声赶来时,一看哪里有什么狼,根本就没有吗!牧童看到他们慌张的样貌,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但是,有一次狼真的来了。牧童吓坏了,慌慌张张的叫:“狼来了!狼来了!快来帮忙啊,狼在吃羊了!”但是这次,却没有一位村民过来看看。因为他们明白,说不定这牧童又在骗人呢,我们不用理他!

读完这个搞笑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经常说谎的人即使说了真话,也没有人会相信的。在生活中,我们也就应做到这一点,而且心灵谨记四个字:不能说谎。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 篇5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300字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300字(一)

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伊索寓言》的书,书中动人的情节,以及那一个个富有情趣和哲理的'小故事都让我陶醉。

这本书让我受到了教育,书是世界的营养品,是最为耐心和最令人愉快的伙伴。从书中你会发现很多乐趣,使人变得更加聪明、更加勇敢。

这本书中有一个故事,给我的印象很深,使我深受启发:有一年夏天,天气十分炎热,头顶烈日的两个人劳累极了,便走到一棵榕树下乘凉,休息了一会,他们恢复了体力,这时,他们开始讨论这棵榕树。

一个人先说:“这棵树真不错,可惜没有果子!”另一个人说:“对啊,不结果子的树,不是好树。真是的,不结果子,让人快渴死了!”这时,大树说话啦:“愚蠢的人类啊,我让你们乘凉,恢复了体力,这时,你们却又怪起我来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知恩图报,不能不知好歹,受了别人的帮助还要贬低别人!

伊索寓言读书笔记300字(二)

今天,我读《寓言故事》,我对其中的一篇二子学棋非常感兴趣,我来和你说一说吧。

二子学棋故事讲的是二个学生跟师父学棋,其中一个人专心志致,还有一个人三心二意,天天上课走神,老想着天空的雁,把它给射下来,慢慢地烤了吃。结果,一个人棋艺高超,而那个贪玩的人什么也没有学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要三心二意,囫囵吞枣,要专心志致、一心一意,才能达到成功。

我也是一样,我上课时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摸桌下的小玩具,结果老师讲得听不全,成绩也开始下滑。

还有一次数学考试时,我一边写试卷,一边玩笔,想:下次带多少卡片啊!结果想着想着时间没了大半,我狂写作业,终于写成了,但成绩只有75分。我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后悔极了,不应该三心二意的。

我们学生应该把学习放在第一位,读了这篇二子学棋,我更加明白了做事不能三心二意,要一心一意的道理!

《童年》读书笔记(锦集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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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书笔记 篇1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啊。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这本书写得生动,传神,细致入微,仿佛将一个个生动活泼的场面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而且这本书以儿童阿廖沙的语言写出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黑暗,腐败,以外祖父的家为缩影写出了19世纪的苏联人的自私,残暴,贪婪,成功塑造了多重人物形象,如有时自私,残暴,有时温柔体贴的外公,仁慈善良勇敢但很迷信的外婆,还有面对恶势力不屈不挠敢于反抗的阿廖沙等,充分地写出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阴森恐怖,以沉闷的环境为背景写出了当时生活在这种可怕地方的人们心中无限的压抑和痛苦,也写出了当时人们对未来的美好愿望,不愧为一本经典流传的名著。

在这么多鲜明的人物当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外婆,外婆仁慈,善良,她爱所有的人,外婆乐观开朗,虽然干着很重的家务也依然乐观的面对生活,外婆的精神鼓舞着阿廖沙,外婆的爱像黑暗里的一束光温暖着阿廖沙弱小的心,让阿廖沙成为坚强而善良的人。外婆的精神也启迪着我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当别人犯错时,要有一颗宽容的心,但是这样并不影响外婆的整体的光辉形象。她的善良仁慈、乐观开朗,要从阿廖沙那里学会面对恶势力不屈挠、敢于反抗,要从小茨冈那里学会乐观、坚毅,要从“好事情”那里学会宽容、大度,善于观察事情,要从三兄弟那里学会团结友爱、机智聪明、乐于助人,要从亲身父亲那里学会宽容忍让、聪明能干……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

《童年》读书笔记 篇2

天空是一本陌生的书,它没有封面,没有行距,没有标点符号,但它却能给人以无穷的启迪和思考。无论是在晴朗的蓝天下,还是在红日西坠时的余晖中,都蕴含着无数的故事和智慧。自古以来,天空的神秘和美丽都吸引着人们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而天空也是我心灵最愉悦阅读的地方,读天空的书,让我领悟到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第一段,我从天空的动态观察中,体会到了“物是人非”的哲理。天空的变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人们,一切都是在不断变化的。时而晴朗,时而阴沉,时而风云变幻,时而彩霞绚烂。每一天、每一刻,天空都在不断地展示着不同的景象。这让我深深地感悟到了生活也是如此,人生如天空般无常。无论是快乐还是悲伤,都会过去,我们不能过于执着于一时的得失,要保持积极的心态,拥抱每一个变化。

第二段,我通过观察天空的广阔,感受到了“胸怀大略”的重要性。站在广袤无垠的天空下,我不禁感到自己的渺小和微不足道。无数星辰皎洁地璀璨,而我只是其中的一粒尘埃。天空的辽阔给了我强烈的视觉冲击,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胸怀大略,才能展示出自己真正的价值。所谓“人定胜天”,只有将眼光放得更长远,把自己放得更小,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第三段,我读天空的书,从不同的云彩中感悟到了“转变自我”的重要性。天空中的云朵形态各异,有时如绵羊白云,有时如泥石流般密集,有时如飘忽不定的梦幻。这些变幻莫测的云彩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转变自我,才能走得更远。云彩的变化,展示了无穷的可能性,正如人生也需要不断改变和调整自己的状态,才能适应不同的环境和挑战。

第四段,我从天空的飘扬中体会到了“超越自我”的价值。我们都知道,大雁在春秋季节都会飞行数千公里,超越肉体的限制,迎接着无边无际的天地。而这正成为了我内心追求的目标。在天空中飞翔,大雁无疑给了我极大的鼓舞和勇气。它们告诉我:只有超越自我,勇敢面对挑战,才能挖掘出潜能,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第五段,我读天空的书,最终领悟到“宇宙一体”的智慧。天空是整个宇宙的庞大和无限的象征,每一颗星、每一片云都有着各自的存在价值。宇宙是一个有机整体,而我们每一个人也都是整个宇宙的微小组成部分。我们与宇宙息息相关,彼此影响。只有从整体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去思考和行动,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宇宙的和谐与发展做出贡献。

在读天空的书中,我得到了诸多的心得体会和感悟。这些体会和感悟不仅仅局限于天空,而是指引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和价值观。正如这本没有封面的书一样,需要我们用心去读懂其中的智慧和真谛。读天空的书,让我更加懂得珍惜每一天,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同时,也让我明白,要不断改变自己,超越自我,以更大的包容和智慧面对生活的挑战和机遇。让我们一起用心去读这本无言的书,发现更多的智慧与感悟。

《童年》读书笔记 篇3

我读的书名叫做《童年》,这本书主要写得就是阿廖沙幼年父亲去世,母亲和姥姥带阿廖沙去姥爷那。阿廖沙当时去的时候,两个舅舅刚好在以分家这个事大打出手,两个舅舅怕阿廖沙的母亲要回本属于自己的嫁妆,就强烈要求归他们所有。因为姥爷家开个染坊,阿廖沙聪明好学很快懂得了染色方法。

有一次他用白桌布拿来染色,结果被学徒茨冈发现,姥姥来了之后让茨冈不要告诉别人。可后来还是被姥爷知道了结果阿廖沙遭受了一顿毒打,最后阿廖沙承受不住晕了过去。雅可夫舅舅以前发过誓要在当天妻子的忌日亲自把十字架背到坟上,因为天气原因所以让茨冈把十字架背到妻子坟上。

过了一段时间,舅舅们把茨冈抬回来了,听舅舅说,因为茨冈体力不支,被十字架砸伤了,舅舅们怕砸到自己,就扔掉了十字架,回来后茨冈因失血过多所以死了。一天晚上,家里厨房突然烧着了,到处都是火,姥姥喊周围邻居都来帮忙,过了一会儿,才把火灭了。姥爷把房子卖了,又买了一个宅子。一天,雅可夫舅舅来说:“米哈伊尔舅舅疯了,他喝醉了,说要杀了您。”(您指的是姥爷)姥爷说:“你们不得到嫁妆就不甘心,是不是?”米哈伊尔找来一群人,最后米哈伊尔被制服了。

姥姥以为她的上帝对人间的一切都是一样的慈祥,一样的亲切。姥爷讲到的上帝的无限力量时,总是强调这种力量的残酷。他认为,人如果犯了罪就会被淹死,再犯罪就烧死,而且他们的城市要被毁灭。上帝用饥饿和瘟疫惩罚人类,用宝剑和皮鞭统治世界,与上帝作对必然灭亡。

之后母亲回来了,姥爷让母亲结婚,最后,母亲结婚了。可是到最后,母亲死了,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到了聪明善良的阿廖沙。虽然他的童年有很坏的影响,但是阿廖沙还是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我从书中两个舅舅的行为中得出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去拿。

《童年》读书笔记 篇4

《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文中的阿廖沙的童年无疑是黑暗的,但是他却越挫越勇,在成长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成了一个优秀的人。

我觉得在《童年》里面最值得让我们学习的就是:阿廖沙坚强乐观面对生活的精神。阿廖沙四岁时便失去了父亲的爱,于是他和外祖母还有母亲坐船来到了外祖父家。虽然几个舅舅都不太喜欢他,外祖父也经常打他,但是他依旧敢挑战外祖父的权威,鞭子的毒打也没用。他很小就自食其力,靠捡破烂来养活自己。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外祖母让他的童年有了一点温情,因为外祖母十分慈祥,与暴戾的外祖父相反。

当然,与阿廖沙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无疑是幸福的。我们身边有亲近的父母,兄弟姐妹,还有同学、老师和朋友,温馨的家庭,热闹的校园,和谐的社会。但我从前还不知道珍惜,总觉得过得太平淡,但我读完了《童年》之后,我才改变了我的看法。

童年给我的启示是:一定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乐观的面对生活。

《童年》读书笔记 篇5

世界文学巨人高尔基的小说《童年》是作家的自传体小说,它是高尔基成长的第一个足迹,书中描绘了十九世纪末俄罗斯的社会生活画面。

今年暑假,我认真地阅读了这部作品,有太多的感受和感悟。说起童年,在我的眼里,是阳光、幸福和快乐,可是,读罢高尔基的《童年》,我发现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真是太艰辛了!阿廖沙童年时寄居在外祖父家,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外公严厉而暴躁,经常打他;两个舅舅更是不喜欢他;幼年丧父,十一岁时母亲去世,外祖父破产,走上社会,独立谋生……似乎一切的不幸都降临在阿廖沙的头上。只有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她常常给阿廖沙将好听的神话故事,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乐观、善良,富有同情心但不向丑恶现象低头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又是一个热爱学习的童年,他在书中说道:小的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只蜂窝。各种各样普通的粗人,全像蜜蜂似的把生活的知识和思想送进蜂窝里,他们尽自己所能,慷慨大量地丰富着我的心灵。这种蜂蜜常常是肮脏而味苦的,但只要是知识,就是最好的蜜!

读完《童年》这部作品,我深深地意识到,咱们的童年,看起来平平淡淡,有时候还有些小小的不如人意,但是比起阿廖沙的童年来,那简直是天壤之别,不知要幸福多少倍!咱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能低头,做一个乐观、向上、充满信心和勇气的人!

《童年》读书笔记 篇6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童年》。

它是高尔基写的。四岁丧父,跟随慈祥的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中。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东西,看清了许多东西,他看清了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茨冈”:吝啬、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每天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

就从这一点上看来我们就与阿廖沙已经有了天壤之别,我们拥有了许多,但是我们还是不知足,只想奢求人世间更好,更多想要的东西。是啊,我们经常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用顾着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从不用独自在“人间”闯荡。现在,我们应该悔过曾经的奢望,不再浪费任何东西,学会珍惜现在所有的一切便足够了。

《童年》读书笔记 篇7

今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的4、5、6篇,感触颇深。

《童年》的作者是高尔基,其实这本书讲述的是孤独儿童“我”的成长过程中的故事。这本书以一个孩子角度来看整个家庭和社会。而“我”从小就生活在外祖父家,但外祖父家却是一个充满仇恨,令人窒息,笼罩着浓厚小市民气息的家庭。但我从外祖父家看到了整个城市的缩影。

第四篇其实是写出了19世纪末的苏联对知识分子非常得蔑视,对名利却都疯狂的追求。其实也描绘出了俄国社会小市民阶级的堕落性。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五篇,因为此时的俄罗斯人由于贫穷,由于生活单调乏味,都喜欢拿痛苦来开玩笑,玩弄痛苦,常常像天真的孩子似的,遇到不幸也很少为之感到惭愧。在这样的社会里,外公家的打架早成了家常便饭,天天打,天天闹,打发着日子。

我很幸福生在了这个年代,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童年》读书笔记 篇8

读《童年》,是高尔基写的一部小说《童年》.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部小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作家童年的成长经历,描绘了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舅舅们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使小阿廖沙饱受惊吓.这一幕真实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重的生活状况,批判了小市民的自私残暴.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有温暖与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的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外祖母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各的不幸.《童年》以小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刻画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这里有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有慈祥的外婆,有爱喝酒闹事的舅舅,有漂亮而忧郁的妈妈,还有会跳舞的小茨冈;有抬起长腿踢妈妈的继父,有称为奶奶的绿老太婆,有孤僻而执著于化学实验的房客好事儿,有自杀的小偷彼得伯伯,还有一群玩草鞋大战,去冰天雪地的小岛上偷木板过活的善良小流浪汉??

而小阿廖沙正是以一颗脆弱而敏感的童心生活在这群人中,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坚强的力量去应对困苦的生活;苦难让他明白,俄罗斯人大多像小孩子似的,喜欢拿忧伤来逗乐,玩弄,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正是从这个足迹里,走出来了一个文学巨人,世界因他而增辉.《童年》,也为我们认真了解一个伟大民族打开了一扇小小窗户.

读完这本书后,我不仅从中读到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获得珍贵的精神食粮,而且还学习了作着刻画人物性格的匠心独运和简练的叙事风格.高尔基的生平教会我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

《童年》读后感1000字

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感想与感受: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据我了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童年》读书笔记 篇9

在春节这样一个全家欢聚、非常快乐的时刻,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部著作。这本书是高尔基真实的生活写照。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沙皇统治下的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生活。

书中的阿廖沙是一个可怜的小孩。他自幼丧父,住在外祖父家。外祖父贪婪吝啬,脾气暴躁,经常因为一件小事毒打阿廖沙。两个舅舅也残酷无情,毫无人性,非常讨厌阿廖沙,只有外祖母疼爱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阿廖沙居然勇敢的走了出来。这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人心的丑陋。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章是“小茨冈之死”。小茨冈是一个积极乐观,善良热情的雇工。他给予了阿廖沙足够的温暖,也是阿廖沙的朋友,还经常替他挨外祖父的藤条。在伤痕累累的情况下,还在安慰阿廖沙。小茨冈经常受到侮辱,却从不抱怨。小茨冈的死是因为两个舅舅和他一起抬十字架,小茨冈脚下绊了一下,两个舅舅放开了十字架,把小茨冈压在了十字架下面。但当外祖父问起这件事时,两位舅舅对害死小茨冈的事供认不讳,也体现出了他们对生命的蔑视。我非常替小茨冈感到惋惜,心都被揪起来了。阿廖沙失去了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他那时还小,以为小茨冈会像以前一样从地上坐起来,但是,再也不可能了。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心地善良的好孩子。他能够辨别是非,有着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好的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的人。这让他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去面对以后的生活。

《童年》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黑暗统治时期的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这种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努力学习,更加珍惜幸福生活。我们现在多幸福啊,每天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课;不会有人欺负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高尔基那个年代呢?他应该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吧,几乎天天有人欺负他,辱骂他,跟现在简直是天差地别。我们千万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定要努力学习。我们再不努力学习,就太对不起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和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了。

阿廖沙在这种环境下锻炼出的钢铁般的意志才成就了伟大的作家高尔基。我想起了海燕中的一句话“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狼王梦读书笔记锦集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现在,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实用的文书,实用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怎样才能写好实用类文书?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狼王梦读书笔记锦集,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1】

总算在新的一年到来之前,我把沈石溪的闻名动物小说《狼王梦》看完了。没看之前,我一向觉得狼是一个凶暴的令人厌烦的动物,我一向都很厌烦它。但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生命的巨大,狼也是有爱和愿望的,对命运的不屈从。

在广阔的草原上,有一个母狼叫紫岚,她在大白狗的进犯下,困难地产下五只狼崽,她专心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但是命运和她开了一个又一个的天大的打趣,她相继失掉自己的孩子。但是,幸运之神便是没有眷顾到她的头上。最终,她失望了,只能把期望寄托在狼孙上。但是不幸又悄然降临,她为了维护狼孙的安全,在生命的最终与金雕玉石俱焚。当上狼王,是狼的愿望,紫岚为这个愿望,支付终身的尽力来完结狼的愿望。紫岚对孩子的母爱是潜藏在心里的。

在生活中,有哪个爸爸妈妈不期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白日他们要辛苦地作业,晚上还要关怀咱们的学习,他们一向都在静静贡献着,不求咱们报答,只需咱们好好的学习。母爱是巨大的忘我的,在今年冬天里,妈妈怕我的耳朵受冻,特意去街上给我买了一顶温暖的毛线帽子给我戴上。长大后我必定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报答这份爱。《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读懂了母爱的巨大。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2】

在我的记忆中,母爱的宏大的,是无私的。但是我读完《狼王梦》后,我变更了我的想法,原来爱也可以是自私的,可以是凄惨的。

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段:紫岚最偏爱黑仔,因为它长得最像黑桑,黑仔长大肯定会像黑桑那样健壮、英勇、聪慧的'。紫岚把全部的母爱倾注在黑仔身上,它要把黑仔培育成新狼王。每次哺乳,它总是先让黑仔吃饱,然后才轮到蓝魂儿、双毛和媚媚。”这样是一个母亲应当做的事吗?紫岚这样做应当也有她的道理,或许吧,假如这样能使黑仔成为新一代的狼王的话,那就是正确。但是紫岚万万没想到她的溺爱会成为黑仔致命的损害。

虽然黑仔死了但她还不放弃,文中这么一段描写了:黑仔死了, 紫岚只好用蓝魂儿来顶替它实现狼王梦”后来一个接一个的悲剧接连发生,最终紫岚就把希望寄予在了媚媚身上。她为自己的狼孙做的最终一件事就是和杀害黑仔的那之老鹰同归于尽

书本中描写的很多片段至今我都难以忘却,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的道理,也让我看清晰了动物之间的很多关系。所以我举荐大家去看《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3】

这几天,我读完了《狼王梦》,心中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不知啥味道,百感交集。

《狼王梦》的主人公紫岚在绝境分娩后,立志要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超狼”,当上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

惋惜事以愿违,紫岚的四孩子:老大黑仔因为紫岚鼓舞年幼的他就单独捕猎,结果被金雕抓走了;老二蓝魂儿又惨死在捕兽夹下;老三双毛也因为紫岚的原因而死去。

只剩下女儿小母狼媚媚了,紫岚把所有的`盼望都寄予在媚媚的后代身上,然而紫岚还没能实现愿望,自己却与老雕一起摔死。

《狼王梦》表达了一个母亲的情感。既怜爱自己的孩子,又把孩子的欢乐剥夺;既想和孩子在一起,又狠心将自己和孩子分开;既想上去帮孩子一把,又铁石心肠地在一旁观看;既后悔自己的过错,又重新犯下同样的错误……

《狼王梦》这本书跟其他书不一样,其他书一看,好坏清楚。而《狼王梦》却让人摸不着头脑。紫岚为了让孩5 子当上狼王而不顾牺牲一切,可牺牲了三条命,太沉重了,太不值得了。

读了《狼王梦》,我明白:做一件事不能钻牛角尖,要懂得转变和适应,不能一意孤行,要懂得调节;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要懂得换一种思维;不能只考虑自己,要顾全大家!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4】

狼王梦读书笔记精选

狼王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以下是由网PQ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狼王梦读书笔记,仅供参考。

狼王梦读书笔记(1)

我急切的望着窗外,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爸爸的身影,5分钟过去了,爸爸还没回来,我正准备去给爸爸打电话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啊,我期待已久的《狼王梦》终于被爸爸买到了,我开始认真的读起来……

读完后,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段悲惨的故事,母狼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五只狼崽,并立志把其中一匹培养成新一代的狼王,完成幼狼的父亲嘿桑未了的心愿。为了实现这个梦想,紫岚呕心沥血训练狼崽,可梦毕竟是梦,几匹雄狼崽相继死去。唯一幸存的母狼媚媚夺走了紫岚的幸福,并把她赶出了洞穴,而最终紫岚为了她的狼孙,在与金雕的战斗中死去。

我一直以为狼是种凶残、冷酷的动物,直到读了《狼王梦》彻底颠覆了我对狼的的看法,它不是无情、凶恶,而是拥有同人一样的爱和梦想。文中一心想把自己狼儿培养成狼王的紫岚是一匹野心勃勃的母狼,她为了实现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孩子。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狼间”,都闪烁母爱的光辉,都把母爱视为至高无上的爱。

虽然我已多次阅读《狼王梦》,但我仿佛还在宽广的尕尔玛草原上,在充满着爱和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狼的悲歌在我心中回荡。

狼王梦读书笔记(2)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美丽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某一天争夺王位,但在后来的竞争里,公狼不幸死去了,紫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然后生下了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后,便因为天气下冻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不惜一切代价地要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总是绞尽脑汁,费尽周折,还失去了一次美好的爱情。但命运总与它擦肩而过,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在与狼王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风,最终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后来,紫岚不顾一切地用生命保护了最小的母狼媚媚的五只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这其中的一只能当上未来的狼王,了结自己于公狼的心愿。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超狼”上,这出于想登上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也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紫岚能够圆了它的狼王梦,媚媚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狼王梦读书笔记(3)

高尔基爷爷曾经说过:“书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一个小书迷,书架上放着许多书,而我从书架中拿了一本《狼王梦》读了起来。

这本书娓娓讲述了母狼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她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后,继而又幻想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又幻想第三个,直到她奄奄一息时,仍把希望寄托在她的狼子狼孙中。

当我读二十九章,紫岚已经成为一只老狼,奄奄一息,但她仍希望她的狼子狼孙在未来能当上狼王。她的孩子媚媚在洞内产仔,老雕在洞外盘旋,而紫岚却在洞口守护着,准备一口咬死这只曾经吃过黑仔而现在又想吃紫岚的狼子狼孙的老雕,或与它同归于尽。

当我翻到三十章,泪水已不由自主地流淌下来。紫岚在生命的最后,也要为后代扫清道路。她用四肢紧紧抱住老雕,尽管它的双眼已被啄瞎,流出一汪鲜血,疼痛难忍。接着,紫岚张大嘴巴,向老雕咬去,咬住了老雕的翅膀,老雕保持不了平衡,从高空坠落,紫岚和老雕同归于尽。

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的泪水打湿了书页,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的心为之震撼。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为了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包括生命。紫岚就是这样。但愿她的狼子狼孙将来能成为狼王。

狼王梦读书笔记(4)

在人们的心中,狼是邪恶的化身.翻阅《成语词典》,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烟四起、一片狼藉、豺狼当道......等等,都用来形容残暴、奸恶和凶险。中国古代还有一则著名的寓言《中山狼》,把狼描绘成背信弃义的坏蛋。在汉语方块字中,“狠”字与“狼”字之差一点,意思就是在狠一点就是狼了,人对狼的憎恨可见一斑。可以这么说,在许多民族的传统文化中,狼就是恶的代名词。不错,狼吃羊,狼有时还会袭击人;但不仅狼吃羊,人也吃羊,与狼袭击人相比,人袭击狼的次数要多得多。狼确实贪馋无比,但说句公道话,凡狼吃的东西人都吃,而人吃的东西狼确不吃,例如香烟、烈酒、海x因等等。所以,狼并不是十恶不赦的逃犯。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匹母狼,它叫紫岚,它的丈夫黑桑为了登上狼王的宝座,被一头豪猪刺死了;之后,它就把希望寄托在了它的孩子的身上。可是,它的大儿子黑仔在野外玩耍时,被老鹰夺去了生命;它的二儿子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上。之后,它便开始培养它的小儿子——双毛。紫岚为了使它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失去了左腿。后来,双毛在和狼王洛战斗时离去了。最后,它把希望放在了它的小女儿的孩子上——它的狼孙上。可是,就在它的狼孙出生的那一刻,紫岚和它的大儿子一样,被老鹰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看了这本书后,给我的感觉是:紫岚费了这么大的辛苦,它的小狼孙一定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的!

狼王梦读书笔记(5)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

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

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

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狼王梦读书笔记【篇5】

狼王梦读书笔记4篇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狼王之位,竭尽全力地锻炼狼儿,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并没有为此灰心,至死而不悔。以下是由网PQ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一

在寒假里,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狼母紫岚“望子成龙”,先后想培养自己的三个狼子成为“狼王”,但最终没有实现。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紫岚太“望子成龙”,过于严厉自己的狼子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先把黑仔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让他从小享受优厚的待遇,让他在同龄幼狼还在父母身边时,就外出捕猎,结果在还没有能与外界野兽抵抗时,被金雕啄死;接着把蓝魂儿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鼓励他在群狼中表现勇猛,还暗暗称赞,由于蓝魂儿做事鲁莽,结果中了猎人的陷阱,被捕兽夹夹住,当不能救走蓝魂儿时,她的“狼王梦”破灭时,他忍痛割爱,咬断蓝魂儿的喉管,亲手杀了自己的狼子;最后又把从小受两个哥哥欺凌,胆小自卑的双毛培养“狼王宝座”的争夺者,虽然她想方设法改变双毛胆小自卑的性格,但还是没能彻底消除,所以又死于争夺“狼王宝座”的断头台。当狼子都死后,又干涉狼女媚媚的婚姻,让媚媚选择好的.对象,这样才会生出优秀的狼种,狼孙才能登上“狼王宝座”,在这样的想法下,狼母紫岚害死媚媚寻找的对象吊吊,使得母女反目成仇,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忘狼孙们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可见,紫岚不仅希望自己的狼子成为“狼王”,还希望狼孙们成为“狼王”,她的梦想没有实现,她的努力就不会停止。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有一些父母对自己的孩子要求十分严格,可是孩子的成绩也不是非常好,我听说:一个小区里有一个孩子,因为父母对她非常严格,她心理压力大,成绩总是上不去,父母总要责怪,她整日昏昏沉沉,在一次体育课上晕倒了,她休息了一个月都不想上学,“望子成龙”想法已经害了这个孩子。

同学们,《狼王梦》不愧是老师推荐的一本好书,希望你们也去读一读!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二

“让我为你唱一首歌,闭上眼睛把心交给我,这一刻,要你听见幸福的颜色,琴弦的快乐,在我手中为你颤抖……”每当听到这一首歌,那些激励我们的语言,又浮现在脑海里,《一起又看流星雨》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示,它教我学会关心别人,它教我学会面对挫折,它教我学会如何面对生活……

《一起又看流星雨》这本书里所讲诉了一个女孩子虽出生贫穷,可是她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成为大学新一代的考神,经过重重的挫折,赢得了真诚的爱和所有人的尊重。这个故事打动了我那颗冰冷的心,使我学会宽容别人,关心别人,帮助别人……让我懂得了一个人最大的牵挂不是事业,也不是学业,而是亲情!我们应该为自己的梦想而有所付出行动,而有所付出追求!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的追求吗?每个青少年心中都会有一个梦想需要我们自己去追逐!自己去实现!哪怕路上追逐时,遇到困难,遇到挫折时,都是笑着面对的,再一笑而过,继续前进着,一直到追逐到梦想,追逐到真实的自己,为真实的自己许个诺,一辈子地去遵守它,守护着它!

诺言,有时会成为一辈子的牵挂,让自己为这个诺言守护一生,让自己为这个诺言遵守一生!把自己的梦想写下来,放在孔明灯里,点燃它,放飞它,看着它渐渐织上夜空,变得越来越小,我知道我的梦想就像这个孔明灯一样遥不可及,可是,我明白,只要我努力了,梦想就会离我越来越近的……

“第一天,在玻璃窗上出现你的笑脸,突然间,就点燃,你的天,彩虹一片片,环绕我身边,这些年,无论风雨晴天,你都在身边……”

为做个真实的自己而许诺!那晚的孔明灯照亮了我的心扉!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三

在这个暑假,我看了几本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的书。不过最令我觉得好看的就是《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紫岚和黑桑两只狼非常想当狼王,特别是黑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它们相遇并结成了夫妻,但黑桑却在和狼王打斗时不幸死去。紫岚发誓一定要让黑桑圆了这个梦,便开始训练自己的狼崽。紫岚首先训练的是老大黑仔,但黑仔年幼时在和老鹰的搏斗中死去。最有希望的狼崽在和狼王搏斗时因懦弱的本性在最关键时胆怯被狼王打败了。紫岚最后的希望就是它的女儿,她希望她能够培养出狼王。可紫岚最后没能看到那一刻......

这篇动物小说我是花一天的时间看完的,不禁被那种妻子对丈夫忠贞不渝的爱所打动。

动物的内心你永远无法了解,它们的情感有时比人类的还难以理解。它们的爱,它们的恨是那么高深。

有时候我会认为动物比人类还有责任,现在妻子或丈夫死去,另一半为它守一生的事是极少数,而动物却不是,它们一生只会有另一半,不过也有一部分不是。

狼王梦读书笔记范文四

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冷血动物,可自从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之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评价:狼的机智和勇敢使我很佩服;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下求得生存,平时弱肉强食的狼群,一到冬天就群居捕食,变得相互团结;作为母亲的紫岚,竟然拥有如此伟大的母爱,也正是因为这三点,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狼王之位,竭尽全力地锻炼狼儿,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孩子一个个死去,但它并没有为此灰心,至死而不悔。

我觉得,紫岚有优点,但也有缺点。优点是:它那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使人感动;缺点是它为了一个当狼王的梦想,把孩子一个个推向了绝路。《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母子之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现在还记忆犹新:“紫岚为了不让儿子蓝魂受到猎人残忍的杀害,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聚在舌尖上,来回舔着儿子蓝魂潮湿的颈窝,十分慈祥。蓝魂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刹那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疾风快如闪电,只听到咔嚓一生脆响,蓝魂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热泪盈眶,既为可怜的小狼蓝魂惋惜,又为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

红旗谱读书笔记(锦集十一篇)


本文的主题是与“红旗谱读书笔记”相关的,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让您的学习更深入、更广泛。目前,爱读书的人越来越多了,而作品给读者带来的生活感悟也是很丰富的。阅读后的感想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法,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作品。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1

这个星期四,刘老师给我们讲了作家梁斌的革命事迹,课余时间我又上网查了有关梁斌的历史资料。我才知道梁斌是现代中国著名的作家,他写过《播火记》、《烽烟图》和《红旗谱》等长篇小说。

其中《红旗谱》这本书,被现代中国文学界说成是“中国农民觉醒与奋斗的壮丽史诗”,是“我国21世纪的经典作品之一。”在《红旗谱》中,每个人物都被写得活灵活现的,而书中的朱老忠简直就是中国革命农民的典型代表,他仇恨日本鬼子和反动派,尽心尽力地为农民服务,最后为国捐躯。

梁斌的《红旗谱》为什么能写得这么好?听了老师的讲解,我才知道梁斌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并和家乡的农民一起参加革命斗争,他写的事都是他自己经历过的事,所以他能把事情和人物,写得逼真、逼真的。因此,我们要写好作文,也必须写我们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这就是我的一点感想。

家长通过在大革命失败前后十年革命斗争的历史背景下,生动地展示了当时农村和城市阶级斗争和革命运动的壮丽图景,获得重大的成就。《红旗谱》成功地塑造了三代农民的英雄形象,称得上是一部反映北方农民革命运动的史诗式作品。

孩子:朱老忠有句口头禅:“出水才见两腿泥。”这可以说是他韧性性格的一个凝结点,也是他不同于一般农民英雄形象的一个显著特征。“出水才见两腿泥”有两方面含义,其中除了蕴有韧性精神之外,还有一种必胜的信念。小说在表现朱老忠韧性的同时,还表现了他敢于“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义心肠。这种侠义心肠在朱老忠身上表现为:讲义气、重团结、救危扶困、舍己为人的优良品质。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2

《红旗谱》的主要内容写了三代农民的不同斗争道路及其命运的历史性的变迁,深刻地描述了中国农民在民主革命中寻找解放道路的曲折历程。其中,朱老巩单枪匹马,赤膊上阵,与恶霸地主斗争,结果却家破人亡。朱老明三告冯老蓝,可后来却以倾家荡产而告终,朱老忠与严志和则是新旧交替时代的革命农民代表,他们从父兄辈的惨痛失败中吸取了教训,在斗争中找到了共产党,终于走上了正确的斗争道路。运涛、江涛、大贵等一些青年农民在共产党的培育下成长起来,成为了新一代革命者的代表,他们也在斗争中逐渐成为了无产阶级战士。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清澈响亮的歌声放佛回荡在耳际;“出水才看一脚泥”,憨厚老实的朱老忠形象依稀浮现眼前。畅游在红色书籍《红旗谱》的字里行间,思绪飘回那动荡不安的年代。

作品开篇于清朝末年,长工朱老巩、严老祥阻止恶霸地主冯兰池毁钟侵田大闹柳树林,揭开了20世纪冀中农民斗争的序幕。冯兰池得胜,朱老巩呕血身亡,严老祥漂泊异乡,朱老明串连28户穷人三告冯兰池失败,埋下了两个阶级的世仇,孕育了子辈朱老忠、严志和与冯家的矛盾。朱老忠带着复仇的火种走出关东,挖参、打鱼、淘金、历尽磨难。25年后重返故土,继续与冯家抗争,并让儿子大贵去当兵,资助严志和次子江涛去读书,他凭直觉,寄希望于“一文一武”报仇雪恨。但残酷的斗争,使他遭受一系列打击,给予他很大的教育。后来他找到了党,在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进行反割头税和保定二师学潮等集体斗争,才真正改变了与冯家乃至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形势,结束了悲剧命运。

梁斌的《红旗谱》是一部具有民族风格的农民革命斗争的史诗。这是一部中国农民寻求自身解放之路的曲折历史。这部历史的展开,立足于反割头税和保定二师学潮等斗争,反映了冀中农民运动的风貌,同时他们又与全国范围的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北伐战争、四一二政变、秋收起义等遥相呼应。这样,冀中平原的风云,不仅成了大革命前后中国革命的写照,而且把农民的反抗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结合起来,通过农民反抗过程的描述,概括了民主革命斗争的历史,艺术地说明了亿万农民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体力量,农民的反抗斗争,如不汇入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洪流,就不可能获得成功。

就人物而论,《红旗谱》在特定的历史内容和深厚的地域土壤基础上,塑造了性格鲜明的具有民族文化心理特点的人物形象。朱老忠的形象尤为醒目。家族乃至阶级的世仇,孕育了他强烈的反抗精神,朱老忠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初叶,新旧两个时代交替时期的农民英雄的典型形象。

《红旗谱》所描写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它对农民的生存状态、斗争方式和历史命运的反映,在十七年文学创作中是不多见的。小说所写的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具有农民革命斗争史诗的性质。

书中的人物形象鲜活,爱恨分明,通过对人物语言的描写刻画,生动的展现了北方农民的豪放粗犷的性格特点。朱老忠,那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义精神,出水才看两脚泥的坚韧,不得不令人钦佩。但几次斗争的失败,也不得不引人深思。只有找到正确的道路,在党的带领,才会取得斗争的胜利,真正的使广大农民翻身做主人。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多读红色经典,常读红色经典,了解历史,了解党。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者学习,培养自己坚韧不拔的个性,学会理解、学会忍耐、学会珍惜。紧紧拥护在党的周围,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看完了《红旗谱》这本书以后,我感慨万千,中国五千年的历史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经历了多少沧桑。最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才建立了新中国,并使国家走上繁荣富强之路,人们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中国赢得了世界人民的尊重,我为自己是一名中国人而感到自豪。我们要永远牢记这段难忘的历史,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努力为祖国更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3

梁斌的《红旗谱》是一部具有民族风格的农民革命斗争的史诗。

作品开篇于清朝末年,长工朱老巩、严老祥阻止恶霸地主冯兰池毁钟侵田大闹柳树林,揭开了20世纪冀中农民斗争的序幕。冯兰池得胜,朱老巩呕血身亡,严老祥漂泊异乡,朱老明串连28户穷人三告冯兰池失败,埋下了两个阶级的世仇,孕育了子辈朱老忠、严志和与冯家的矛盾。朱老忠带着复仇的火种走出关东,挖参、打鱼、淘金、历尽磨难。

25年后重返故土,继续与冯家抗争,并让儿子大贵去当兵,资助严志和次子江涛去读书,他凭直觉,寄希望于“一文一武”报仇雪恨。但残酷的斗争,使他遭受一系列打击,给予他很大的教育。后来他找到了党,在党的领导下,组织起来进行反割头税和保定二师学潮等集体斗争,才真正改变了与冯家乃至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形势,结束了悲剧命运。

这是一部中国农民寻求自身解放之路的曲折历史。这部历史的展开,立足于反割头税和保定二师学潮等斗争,反映了冀中农民运动的风貌,同时他们又与全国范围的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北伐战争、四一二政变、秋收起义等遥相呼应。这样,冀中平原的风云,不仅成了大革命前后中国革命的写照,而且把农民的反抗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结合起来,通过农民反抗过程的描述,概括了民主革命斗争的历史,艺术地说明了亿万农民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主体力量,农民的反抗斗争,如不汇入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洪流,就不可能获得成功。

就人物而论,《红旗谱》在特定的历史内容和深厚的地域土壤基础上,塑造了性格鲜明的具有民族文化心理特点的人物形象。朱老忠的形象尤为醒目。家族乃至阶级的世仇,孕育了他强烈的反抗精神;20余年闯荡江湖的传奇经历,造就了他“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侠义精神;不寻常的人生磨难,曲折的斗争历程,使他逐渐加深了对现实生活的认识,养成了“出水才看两腿泥”的坚韧性。总之,朱老忠是一个生活在20世纪初叶,新旧两个时代交替时期的农民英雄的典型形象。

作者说:“一部具有民族风格的小说,首先是小说的主题。在我来说,主题思想又是和小说的内容同时形成的。”《红旗谱》所描写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它对农民的生存状态、斗争方式和历史命运的反映,在十七年文学创作中是不多见的。小说所写的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具有农民革命斗争史诗的性质。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4

这个星期四,刘老师给我们讲了作家梁斌的革命事迹,课余时间我又上网查了有关梁斌的历史资料。我才知道梁斌是现代中国著名的作家,他写过《播火记》、《烽烟图》和《红旗谱》等长篇小说。

其中《红旗谱》这本书,被现代中国文学界说成是“中国农民觉醒与奋斗的壮丽史诗”,是“我国21世纪的经典作品之一。”在《红旗谱》中,每个人物都被写得活灵活现的,而书中的朱老忠简直就是中国革命农民的典型代表,他仇恨日本鬼子和反动派,尽心尽力地为农民服务,最后为国捐躯。

梁斌的《红旗谱》为什么能写得这么好?听了老师的讲解,我才知道梁斌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并和家乡的农民一起参加革命斗争,他写的事都是他自己经历过的事,所以他能把事情和人物,写得逼真、逼真的。因此,我们要写好作文,也必须写我们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这就是我的一点感想。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一本红色经典励志小说——《红旗谱》。

红旗谱主要描述了锁井镇一带四十八村的贫困老百姓在朱虎子的带领下与恶魔地主冯兰池、日本鬼子做艰苦斗争的感人故事。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到朱虎子等贫困老百姓不畏强暴、不畏权势、不怕牺牲与恶魔地主、日本鬼子做顽强的斗争的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我们要学习他们的那种坚强的信念。在学习中只要我们树立起信念就能把学习搞好成绩也会渐渐提高。在生活上我们也要有信念,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不能畏缩,因为困难就像弹簧,你弱它就强。只要有了信念,你就会勇往直前。在社会上我们也要有朱虎子他们那种追求真理的执着精神,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勇敢面对,才能战胜挫折,取得胜利。

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我们的执着追求换取丰厚的回报,让我们的祖国在我们的信念和追求中越来越富强。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6

《红旗谱》原先是白话小说,之后才被改编成青少年版等多个版本,但依然精彩。

我最喜欢书中描述的朱老巩。他为报当年冯兰迟砸钟抢公地,气得朱老巩的父亲吐血身亡之仇,闯了二十五年的.关东,回到家乡后,与冯兰迟作对。当时蒋介石征收“割头税”,冯兰迟也借蒋介石之名,到处征收“割头税”。而朱老巩为了报杀父之仇,带人反“割头税”。一场真正的对决开始了……朱老巩不惧恶势力,毅然与冯兰迟作对。他弘扬革命精神,鼓励大家参加革命。

《红旗谱》是一本有血有肉的经典之作,对我们的成长也有很大的帮忙。对于我们来说,不必要像朱老巩那样做惊天动地的大事。可是,也应当像朱老巩一样,敢于斗争,为百姓造福。

仅有“诵读经典”,才能“感悟成长”。仅有此刻多看书,长大的道路才会更加宽阔;仅有学习书中主人公的优秀品质,将来才能成功。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7

在教室里无意间看见了黑板上方天天与我们一齐上课的国旗。

想起了《红旗谱》。

想起了那里面无法无天的恶霸冯兰池。

想起了那斗争的小虎子朱老忠。

想起了那一辈一辈的农民、知识分子,为了“反割头税”和“二师**”,拼上了命也要斗争的故事。

毫无预兆地,一丝淡淡的愁漫上心头。

又一次看到那本书,轻轻掀开封面,慢慢回忆这故事,渐渐想,激动如同火山爆发,“轰”地一声点燃了心头的火,看着书中白底黑字,耳边不仅仅是自我的心脏吸收血液的声音,仿佛还有那些人物的说话声。

闭上眼睛,似乎看到了,看到了那一个个奋斗的人们。

唇角弯出了一个弧度,我感觉得到。

我感觉得到,我想笑。

眼眶却又红了,眼角漫上一丝水意,我感觉得到。

我感觉得到,我想为他们,为那些死去的却活下的,活下的在文案中让人永远必须要记住的人们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那一代一代啊。

叹息从左心房蔓延,渐渐从心中扩散到身体。

想着想着,书页从右手脱落,一下子翻到了最终一页。

“这句话预示:在冀中平原上,将要掀起波澜壮阔的风暴啊!”

就是这个不是结局的结局,让我年年想想念叨了好长时间。

思绪被外面倏地鸟叫声拉回。

不禁要感叹,那时候人们的坚韧。

想起了此刻,又比较着从前。

觉得那时候的人们,真的不容易。

想问问那时候,法律起什么用?

发自内心地感觉到自我的幸福。

是那时候的斗争,换来了此刻无忧无虑的生活。

同样是孩子,想起了儿时的大贵二贵,想起了运涛严萍。

想起了同样该在和平天空下享受童年,享受欢乐的孩子。

却又悲伤了。

又想起那些抗击的胜利,却又是想笑。

心里默默想着,以后当自我遇到不愉快的事情的时候,必须也要像他们一样,努力去拼,用智慧去拼,坚韧地拼。

那是一种精神。

是老一辈留给我们的精神。

又想起了那喜欢说“出水才见两腿泥”的朱老忠。

合上书,又看到了那庄严的三个大字,红旗谱。

又是一种轻轻的愁与淡淡的喜……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8

梁斌的《红旗谱》讲述了锁井镇农民的革命斗争,展现出几代人誓死与黑暗社会抗争的坚强不屈、英勇无畏,塑造了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红旗谱》再现了那个军阀混战、日寇侵华的危急年代,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农民真实而又复杂的各种形象。有舍身独挡恶霸的朱老巩,执刀仗义相助的严老祥;有狠心手辣、贪得无厌的冯老兰,附炎趋势、好管闲事的严老尚;有沉着历练的朱老忠;有憨厚淳朴的严志和;有变换花样剥削压榨农民的“新型刽子手”冯贵堂;有欺软怕硬、甘当狗腿子的李德才;有为北伐入狱的严运涛;有被抓强迫当兵的朱大贵;有后继哥哥道路的严江涛;有出身地主门庭的革命青年张嘉庆;有热情奔放、忠于革命的农村姑娘春兰;有积极向上、向往革命的知识分子严萍;有糊里糊涂的朱老星;有庄稼正义的“乐天派”伍老拨;有狭隘孤僻的老驴头;有封建顽固的老套子

从锁井镇农民的革命斗争方式,可以明显看出一代比一代进步。朱老巩是赤膊上阵,拿起铡刀拼命。朱老明他们采取所谓对薄公堂、和地主打官司,这注定要失败的,就像冯贵堂说的:“好像吃炸焦肉、蘸花椒盐儿。吃不完咱的炸肉,就把他们那几亩地蘸完了!”到了朱老忠和江涛,他们接触了党,党教导他们要团结群众,走群众路线的道路,于是所发起的反割头税的斗争就取得了很大的胜利。这说明中国农民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更好地团结起来,战胜阶级敌人,解放自己。

小说开头加写了楔子,回忆了三十年前发生在锁井镇上的“朱老巩大闹柳树林”,对塑造朱老忠这个人物来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样就把朱老忠从小就放进强烈的阶级冲突的环境中。写他父亲朱老巩和冯老兰冲突,不久吐血身亡;写他姐姐被人强奸,然后又写她怀着不共戴天之仇逃走,到北京当小工,在天津学织毯子,他想到:这一条线一条线的,织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呀!于是背起铺盖卷下了关东,在关东挖参、淘金,积攒了一些钱,回来安家立业,准备报仇。在此之后,朱老忠参加反割头税运动,给二师学生送粮,到思罗医院营救张嘉庆,充分表现了他在统治阶级压迫下的叛逆性格。同时,作者又在细节上加了穿插,如脯红事件;老奶奶暴死,朱老忠主持严家丧事;代严志和去济南探监;探监之前,又在家里作安排,对涛他娘、春兰等都嘱咐了一阵;拿钱给江涛上学......这些生活细节都烘托了这个人物的高尚品质。

再说说春兰和严萍这两个女主角吧。春兰这个农村女孩,性格开朗、泼辣、热情,热爱劳动,要求进步。运涛走上革命的道路,她也受到了影响,尽管挨了父亲一顿毒打,她始终钟情于运涛,对革命的信心毫不动遥春兰与运涛的相爱,在当时的农村社会里是件了不起的大事,她甘愿冒着父亲的毒打,顶住村民的指手画脚妄加非议,向封建世俗礼教发起了挑战。尽管她的生活周围是黑暗的、碰壁的,但她始终是进步的、幸福的。春兰不仅在恋爱上追求自由,思想上更是如此。为了宣传工作,她把“革命”两字用白色的丝线绣到怀襟上,表示她一心向往革命,不怕困难;又表示她迎“新”返“旧”。正当药王大会上,她把这件新做的褂子穿出去,这一下可把整个大庙哄起来,收到了强烈的宣传效果。可见她是多么的天真聪明,又是多么的敢于反抗旧社会。严萍是一个知识分子家庭里的小姐,刚开始思想上没有春兰进步。但在江涛的带动下,她一步一步走向革命,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她冒着随时都有可能被捕的危险,和江涛一起散布标语、发放传单。二师学-潮中,江涛他们被困,她又积极组织救济会,给二师同学们送粮。正是由于她,二师同学们在最危急的时刻吃到了“天上掉下来的烧饼”。当人们细细咀嚼这救命的烧饼时,眼前不禁浮现出一个足智多谋、勇敢无畏、谨慎细心的革命女青年。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9

贾教师说:“就是封建势力、军阀政客们,不能推动社会前进,只能是社会的蟊贼。受苦的人们,工人和农民,就要起来打败他们,自我起来解放自我。明白吗”

朱老忠畅亮地笑了,说:“共产党我在关东的时候,就听得人们讲道过,苏联列宁领导无产阶级掌政,打败资本家和地主,工人和农民翻起身来,如今也到了咱的脚下。你要是扑摸到这个靠山,咱受苦人一辈子算是有前程了!”

江涛说:“当然不算完!在武汉残杀以后的日子,XXX同志带领革命的士兵、工人和农民举行了秋收起义,上了井冈山。朱德同志带领南昌起义的部队转战湖南。他们在井冈山上会师了,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建立了工农红军,建设了革命的根据地。今后要打土豪分田地,进行土地革命,叫无地少地的农民们都有田种!”

认真读了这本书,才发现这是真的用最朴素的语言,描述了一段发生在无产阶级人民大众身上的抗日故事,作者不是在创作文学作品,而是用自我的亲眼看到过的事件来告诉大家,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并且最终必须会获得胜利。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10

《红旗谱》再现了那个军阀混战、日寇侵华的危急年代,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农民真实而又复杂的各种形象。有舍身独挡恶霸的朱老巩,执刀仗义相助的严老祥;有狠心手辣、贪得无厌的冯老兰,附炎趋势、好管闲事的严老尚;有沉着历练的朱老忠;有憨厚淳朴的严志和;有变换花样剥削压榨农民的“新型刽子手”冯贵堂;有欺软怕硬、甘当狗腿子的李德才;有为北伐入狱的严运涛;有被抓强迫当兵的朱大贵;有后继哥哥道路的严江涛;有出身地主门庭的革命青年张嘉庆;有热情奔放、忠于革命的农村姑娘春兰;有积极向上、向往革命的知识分子严萍;有糊里糊涂的朱老星;有庄稼正义的“乐天派”伍老拨;有狭隘孤僻的老驴头;有封建顽固的老套子

从锁井镇农民的革命斗争方式,可以明显看出一代比一代进步。朱老巩是赤膊上阵,拿起铡刀拼命。朱老明他们采取所谓对薄公堂、和地主打官司,这注定要失败的,就像冯贵堂说的:“好像吃炸焦肉、蘸花椒盐儿。吃不完咱的炸肉,就把他们那几亩地蘸完了!”到了朱老忠和江涛,他们接触了党,党教导他们要团结群众,走群众路线的道路,于是所发起的反割头税的斗争就取得了很大的胜利。这说明中国农民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更好地团结起来,战胜阶级敌人,解放自己。

小说开头加写了楔子,回忆了三十年前发生在锁井镇上的“朱老巩大闹柳树林”,对塑造朱老忠这个人物来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样就把朱老忠从小就放进强烈的阶级冲突的环境中。写他父亲朱老巩和冯老兰冲突,不久吐血身亡;写他姐姐被人,然后又写她怀着不共戴天之仇逃走,到北京当小工,在天津学织毯子,他想到:这一条线一条线的,织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呀!于是背起铺盖卷下了关东,在关东挖参、淘金,积攒了一些钱,回来安家立业,准备报仇。在此之后,朱老忠参加反割头税运动,给二师学生送粮,到思罗医院营救张嘉庆,充分表现了他在统治阶级压迫下的叛逆性格。同时,作者又在细节上加了穿插,如脯红事件;老奶奶暴死,朱老忠主持严家丧事;代严志和去济南探监;探监之前,又在家里作安排,对涛他娘、春兰等都嘱咐了一阵;拿钱给江涛上学......这些生活细节都烘托了这个人物的高尚品质。

红旗谱读书笔记 篇11

《红旗谱》是一部反映北方农民革命运动的史诗式作品。它在__失败前后十年革命斗争的历史背景下,通过冀中平原两家农民三代人和一家地主两代人的尖锐矛盾斗争,以

《红旗谱》再现了那个军阀混战、日寇侵华的危急年代,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村农民真实而又复杂的各种形象。有舍身独挡恶霸的朱老巩,执刀仗义相助的严老祥;有狠心手辣、一面五星红旗读后感贪得无厌的冯老兰,附炎趋势、好管闲事的严老尚;有沉着历练的朱老忠;有憨厚淳朴的严志和;有变换花样剥削压榨农民的“新型刽子手”冯贵堂;有欺软怕硬、甘当狗腿子的李德才;有为北伐入狱的严运涛;有被抓强迫当兵的朱大贵;有后继哥哥道路的严江涛;有出身地主门庭的革命青年张嘉庆;有热情奔放、忠于革命的农村姑娘春兰;有积极向上、向往革命的知识分子严萍;有糊里糊涂的朱老星;有庄稼正义的“乐天派”伍老拨;有狭隘孤僻的老驴头;有封建顽固的老套子......但在当代文学,能够创造出具有如此深度的革命农民英雄典型,朱老忠的形象还是第一个。

写他父亲朱老巩和冯老兰冲突,不久吐血身亡;写他姐姐被人强__,然后又写她怀着不共戴天之仇逃走,到北京当小工,在天津学织毯子,他想到:这一条线一条线的,织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呀!于是背起铺盖卷下了关东,在关东挖参、淘金,积攒了一些钱,回来安家立业,准备报仇。在此之后,朱老忠参加反割头税运动,给二师学生送粮,到思罗医院营救张嘉庆,充分表现了他在统治阶级压迫下的叛逆性格。同时,作者又在细节上加了穿插,如脯红事件;老奶奶暴死,朱老忠主持严家丧事;代严志和去济南探监;探监之前,又在家里作安排,对涛他娘、春兰等都嘱咐了一阵;拿钱给江涛上学这些生活细节都烘托了这个人物的高尚品质。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锦集4篇)


在空闲时间,偶尔我们会阅读一些自己喜欢的书籍,当我们读到某本书的时候,情绪就会被触动,眼泪也会不自觉地流下来,这说明我们与作者之间产生了共鸣。在阅读中,许多思维的火花会不断在我们的脑海中闪现,跃跃欲试地出现。这正是写读后感的素材,您一定也在为如何书写一个好的读后感而烦恼吧?我为您准备了关于“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的相关资料,希望您能在本文章中找到您所需要的所有信息和启示。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1】

《人生的枷锁》是毛姆的代表作之一,具有明显的自传色彩。小说主人公菲利普-凯里自幼父母双亡,不幸又先天残疾,童年时代在既陌生又压抑的环境中度过,性格因此孤僻而敏感。当他步入社会之后,又经受了理想的破灭之苦和爱情的伤痛。

在备受煎熬的人生道路上,他每跨一步,都要付出艰辛的挣扎,他不知道,一个人一生必须艰苦跋涉,越过一大片贫瘠的土地、地势险峻的原野,方能跨入现实的门槛。说青春是幸福的,这只是一种幻想,是已经失去了青春的人们的一种幻想。

在整本书里,凯里都在挣脱人生这个枷锁,无论是最开始离开伦敦皇家公学院,还是放弃练习生去巴黎学画,以及书的结局里放弃那个到处行医旅游的梦想,娶莎莉并且到小渔村做医生,他一直在改变,一直在所谓的挣脱,却发现生活本身就是枷锁。

在每一次痛苦中顿悟出人生意义,都被后来的经历推翻;每一次狠下决心的挣脱和逃离,也多少带着作茧自缚的意味。认识自己的过程将永无终止,他只能不断地反省和探索,却永远无法抵达那个“最终定论”。在小说的结尾,凯里终于是找到了属于自己内心的自由...但那仿佛也只是毛姆为了篇幅收住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比起《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人生的枷锁》把那一点残存的理想主义温情都剥掉了。毛姆用清醒冰冷的笔触描绘了所有人的平庸一生。我们每个人都是从一个枷锁跳到另一个枷锁,在不断的前进中,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平凡,找到了生命中的停留之地,同时我们也明白了生活的毫无意义,活着也只是活着。“他想获得的东西,生活就是不给。”这大概就是我们每个人了。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2】

《人生的枷锁》主人公菲利浦天生跋足,具有残疾人的某些特征,这就同方鸿渐的无用之人的状况十分相似。菲利普从小就缺乏亲情,这人世上最爱他的母亲在他9岁时就去世了,于是他就被送到自己那位当神父的叔父家里寄养。叔父家冷冰冰的、刻板的生活让他窒息,浓厚的宗教氛围使他的童年教育充满了恐惧与厌倦。后来他进入了学校,但寄人篱下的生活状况并没有发生改变。同时,由于他身体的残疾而被周围同学当成了嘲笑与取乐的对象,这种得不到人格尊重或者受歧视的境遇给他的童年心灵蒙上了浓厚的阴影。学校毕业后,他就开始了留学生涯或者四处漂泊的流浪汉旅程。菲利浦怀着一份美丽的希望来寻找生活的位置,飘洋过海,来到巴黎,渴望找到一个职业机会成为艺术家。然而梦想很快就像肥皂泡泡一样消失,他发现自己天资平庸,缺乏艺术创造的天赋,从而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于是,这位精疲力尽的精神流浪汉不得不返回家乡伦敦,并进入医学院学习,此时此刻,他的唯一愿望只不过是找一份工作糊口而已。由于他对医学课程缺乏兴趣,所以他开始在学校里游游荡荡,并没有在专业方面投入太多的精力,这种状况显然是对毛姆本人在海德堡大学和医学院生活的

常言说,生活就是一连串的偶然,一个偶然的机遇往往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菲利浦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餐馆里喝咖啡,从而结识了充满性感和色情诱惑的女招待米尔德丽德,两个人迅速坠入情网,一发不可收拾。而米德尔丽德却拥有若干个情夫,也曾经创造过相当骇人的风流韵事。于是菲利浦就不得不面对现实,去接受米尔德丽德同另一男人所生的孩子,这时候菲利浦无可奈何地陷入了爱情的枷锁,他的情绪开始低落,开始暴躁,并表现出歇斯底里的狂躁症状。他拒绝同米尔德丽德同房,对这个女人的肉体公开表示厌倦,这就大大激化了男女双方的矛盾。结果,愤怒的米尔德丽德卷走了菲利浦的财产,远走高飞,菲利浦失去了他那一笔赖以为生的资金,由于生活困窘被迫从医学院退学。这时候的菲利浦跌落到了人生的最低点,无衣无食,内忧外患,他不得不跑到一家百货商店去应聘最低贱的工作,寻求一块面包来避免饿死的厄运。在菲利浦的眼里,人生总是变幻不定的,不是人能控制命运,而是命运控制了人生,所以人生的渺小和脆弱也就成为他的基本感受,这也同方鸿渐在三阁大学的流浪心得几乎一模一样。在他的爱情漂泊终结之后,他又开始了新的人生流浪,这时候命运似乎发生了突然的转折,那位老叔父突然去世,并在遗嘱中留给了他一笔足以完成学业的资金。于是揣着这笔从天而降的资金,菲利浦跟着一名脾气暴躁的乡村医生前往各户患者家里实习。他开始抱着药箱,挂着听诊器,游走于乡村和集镇。他也似乎非常适应漂泊不定的江湖郎中生活。于是,乡村医生大受感动,并提出给他开工资,愿意让菲利浦成为自己的工作助手。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菲利浦竟然拒绝了乡村医生的邀请,并宣布因为自己想当一个新时代的鲁滨逊,前往充满异国风情的地方去旅行。然而,捉摸不定的命运一次又一次粉碎了他旅行的愿望。后来菲利浦爱上了清纯少女莎莉,奋不顾身地与之坠入爱河,他权衡再三,终于放弃了旅行而接受了乡村医生的聘请,成为了一名既不快乐也不郁闷的乡村医生。

很显然,菲利浦的人生经历证实了人生不是自我欲望实现的结果,而是他们天性与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这样一来,菲利浦的人生结论也就充斥着时代、种族、环境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色彩,也浸润着叔本华式的宿命悲观主义色彩。由此可见,毛姆对人生对人性的价值阐释是建立在自然主义和叔本华悲观主义基础上,这就同钱钟书所依从的存在主义哲学表现出价值的分野。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3】

早逝者是永不退场的话题。

摇滚乐手有过不去的二十七岁,过度聪慧和才情的马雁从高楼一跃而下终结了刚刚三字打头的年纪,詹姆斯迪恩亡于车祸,开着横冲直撞的一架保时捷告别了二十四岁颓靡明亮的脸。那些是永远走不出青春期的人儿吧,连死亡都要做得干净,漂亮,毫无转圜的可能,就好像仍是一场洁癖的表演,或是一行诗句。人们用同样美丽的词语纪念他们,年轻永恒或者自由,那些冷又辽阔如深海的词。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他们突然转了念,哪怕发现自己有丝毫的后悔,于是死亡这么宏大的命题,被轻描淡写地搁下他日再议,那么那些拒不和解绝不妥协所带来的、不肯被磨去的骄傲将会怎样与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相处。一个人要改变世界实在是太难了,哪怕不被世界改变也几乎绝无可能,只有死守着最后一点不肯舍弃的——无论什么——去和世界谈判,互通有无,换取廉价的平衡或和解。

成长里自然生长出来的枷锁,就像藤蔓一样包裹住心,枝繁叶茂根深蒂固,太多人终其一生甚至得不到与那些枷锁谈谈的机会,何谈打开。那些枷锁里包含了太多,不肯放弃的骄傲,自以为是的纯粹,桀骜的爱,不被理解的自由,还有深到望不见尽头的孤独。打不的成长和生活,就像带着伤口前行,并不是不能走,只是比常人要慢,每一步都是煎熬,撑不住一个放松,崩溃和死亡就接踵而来。生命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啊,在爱里建立自己的人每一步都走得如此平稳轻快,他们不会明白活着有多难,甚至连安慰都无力如隔靴搔痒。不明白的人就是不会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对有些人来说,活着这件每个人都在做的事,可以变得煎熬到何等地步。

所以每年的春天,纪念逝者最好的季节,我都会想想那些太早离去的人。他们过分聪明,过早懂事,过度成熟,他们看到的是我们看不到的世界——那一定太美好吧,却连已经走在如此前面的他们都触碰不到,想来也是件十足绝望的事。赶在自己开始抑郁之前,只有读毛姆的《人生的枷锁》,真是本注定徒劳无功的书,竟然用五十多万字絮絮叨叨讲往事。一定要从第一页仔细读下去,看一个人——带着痛感,带着一模一样的心情,看着这个无可救药一如自己的人——怎么面对信仰的崩塌,怎么惨痛至极地失败,怎么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怎么挥别得不到的爱情,然后,怎么带着那颗少年一样骄傲的硬邦邦的心,慢慢往前走,归于柔软归于温暖,归于现实的功利的妥协的不完美的,生活这件小事。

不是励志书,绝对不是。虽然同样始于低谷,但似乎也从未得到过世俗标准的成功,直到最后还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主人公是孤儿,天生跛足从小缺爱性格倔强又敏感,简直就是典型青春期不良少年,吃了很多苦,不会爱,更不懂珍惜。那些枷锁就是阻止人前行的镣铐,虽然说起来那么美那么明亮——这些枷锁有个共同的名字,叫相信。相信有一个更美好世界的存在,相信努力必有结果,相信人生有很多意义,相信成功,相信自己值得好得多的生活,相信完美的爱情,相信绝对自由。这些相信,说起来是热的,在最深处却是无法触碰的冷。最美好的东西都是冷的,还带着隐痛,但往往是那些琐碎的,俗气的,生活化的,虽常被人所不齿,却热得烫心。最讽刺的是,偏偏那些热的东西,被冷的追随者称作是生活的理想。

人生的枷锁是怎么被打开,每个人都不一样——对书里的主人公,是时间,时间给他一场预谋已久的崩溃,一个不被祝福的重新开始。他最后放弃了他的追求,他的信仰,最重要的是,放弃了他的敏感。相信吧,敏感这种东西,如果真的不想要了,随时都可以丢。敏感注定是属于年轻的,年岁增大感官钝化是趋势,因此那些早就过了年纪不合时宜的敏感未免可疑。何必再用全部的心力,执着于情绪最轻微的波动,以换取最不值钱的骄傲和沾沾自喜。

于我来说,始于一场对同行者的觉醒。我此前从不知晓“你从来不会独行”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它准确到恐怖。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经历过那些彻骨的冷,孤独,嫉妒,不甘,阴暗,抑郁……以及相关的一切吗?不会的,宝贝儿,不会的。再可怕的痛苦,再热烈的欢喜,都有人和你一样甚至甚于你地经历过。那些你自以为有意义的事,不过是一场幻影,飞速切换于世界的不同角落,恰恰此刻,落在你身上。你我有太多同行者,大家都不过是动物,你经历的那些,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所感受——瞧,不过是多少的差别而已。再怎么辩解人类的尊严和存在,我们也不过是在重复彼此、浑浑噩噩地活着。书里冲破人生枷锁的过程,就是打破那些相信——更美好的那个世界就是此时此刻,努力并不一定有什么结果,而结果则是更无意义的事,自由从未存在,爱情总需面对妥协……本来就没意义的这不完美世界,不相信的话,会比较容易幸福。

还是要活在这个不美的世界里,活在当下,钝感,无为,不浮夸。就算无意义,也要努力地活下去。吃茶,读书,赏花,长谈。一睡仿佛百年过去,回头看看也曾有真真切切地快乐过。逝者们永远十七,他们固守着这样冷这样美的无解的锁孔沉沉睡去,等着很多年以后,他们的同辈人用更长的时间行完他们走过的路才意识到终点通向绝望和虚无——那些热络终究会过去,沉实也好轻快也罢,唯有冷是永恒的,也只有永恒才是真的冷。

人生的枷锁读书笔记【篇4】

人活在世上,唯有通过教育摆脱无知和愚昧,才能实现真正的精神自由。此书中的主人公菲利普正是在不断诘问与探索生活奥秘的过程中寻觅到了人生的真谛,与自己达成了和解。

对他而言,人生的一大桎梏是宗教。菲利普自幼双亲亡故,被身为牧师的大伯抚养。他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成长,但严肃古板的信徒和沉闷乏味的礼拜仪式却早早地激起了他心里的反感。并且他以自己的切身经历证实了宗教的虚伪。被强制灌输的信仰并不能使青年菲利普心悦诚服,尽管他还没离经叛道到声明要脱教,但他做出的一个决定——拒绝成为牧师,孤身前往欧洲游学——的确成为了他人生道路上至关重要的转折点。脱离了教会和家庭的束缚,菲利普才算在真正意义上初次踏入了真实的人世。在这期间,在与友人的交谈和阅读的启迪下,菲利普终于卸下了多年来他精神上的重负——宗教。他发觉人不一定非得信奉上帝。尽管宗教是许多人心灵的慰藉,对他来说,效用却并不大。在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后,他毅然地背弃了被强加的信仰。

另一方面,菲利普不断思索着身而为人的终极问题——人生的意义。他的朋友,落魄诗人克朗肖的人生际遇激起了菲利普思想上极大的震动。克朗肖穷困潦倒,对人们普遍追求的尘世的幸福不屑一顾,执意追求着自己心中热爱的艺术,尽管最后重病缠身,却仍然精神坚毅。他声称既不悔恨自己的人生抉择,也不畏惧死神的到来。克朗肖的死对菲利普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他一度悲观消沉,认为人生毫无意义。但这答案并不能使他满意,因为疑虑和恐惧仍然笼罩着他心头。后来,他终于从克朗肖赠与他的波斯地毯上得到了启迪:人不只有一种人生路途可选,幸福也并非评判人生的标准。每个人都可以依据本心创造出自己的人生格局。人生尽管毫无意义,但我们经历的欢乐和遭受的痛苦都将毫无分别地为我们的人生编织出独一无二的美丽的图案,所以一切都变得可以忍受。无论是无聊、激动、痛苦还是欢乐,我们都应坦然接受。这来之不易的醒悟给菲利普带来了更深层的精神解放。认识到人生毫无意义,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人生。

最后,我想说菲利普悟出的这套人生哲理与我目前持有的人生观不谋而合。尽管有人批判这种虚无主义人生哲理是在自欺欺人和自我麻痹,但这套理论的确帮我渡过了许多精神上的难关。唯有持有此种信念,我才认为痛苦可堪忍受。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锦集十一篇)


当我们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首先,我们可以从作品的情节和人物塑造方面进行分析,思考作者想要表达的主题和意图。其次,我们可以关注作品的语言运用和修辞手法,探究其中的美感和艺术魅力。同时,读后感还可以通过思考人物发展和情感变化等方面,展现出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和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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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1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读《雾都孤儿》笔记

在伦敦的一个小镇上,有一位母亲把孩子生出来后就死去了。这个不幸的孩子被一个老太太送到了济贫院,这就是雾都孤儿奥利弗。退斯特。

他在9岁的时候,被送进棺材铺里做学徒,饥饿和侮辱迫使他逃了出来,在伦敦街头流浪的时候,被小扒手发现了,拉进了贼窝。后来,他被善良的布朗罗先生收留,可是又不幸被把扒手们抢了回去,还被迫参与打劫

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想哭,因为小奥利弗的痛苦太多了,没得到一点母爱,历尽千辛,在苦难中长大。但是人间有爱,正义、善良心将战胜邪恶。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2

这本书给我的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一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3

谜一样的伦敦,魂一样的行人。在这座城市的最底层,生活着天生挨打、饿不死吃不饱的的苦力。在济贫院肮脏的接生台上,一颗心换来一颗心,奥利弗·特维斯特从此接受上苍给予的洗礼与不幸。《雾都孤儿》出自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手笔,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无疑为许多善恶难辨,自认倒霉的善良一丝慰藉,它无情的揭露了英国下层人民所受的贵族的歧视与伤害,对如奥利弗一般的贫苦人民充满同情。奥利弗的生命,开始在这家济贫院中。

在那诚善美被排斥的年代,奥利弗无疑生不逢时。济贫院的“绅士”们认为:那里住的好,生活的好。但只有奥利弗那一阶层的人才懂得:为了不饿死,是要冒风险的。奥利弗因此被厨师认为是个反叛,是个史上从未有过的孬种,当然,史上从未有过济贫院的孩子胆敢向厨师多要一勺粥的。挨了打的奥利弗即刻被转卖,进入了另一个悲剧。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躺在棺材店的奥利弗坐立不安。他无法忍受傲慢蛮横的老板娘自以为是的学徒生活,更无法接纳老板对待金钱的态度。他起身反抗,但没能成功。此时此刻,他正在为是否逃走做抉择。再三考虑后,他迈出脚步。

向着雾气,向着大城市,奥利弗行尸走肉般走在伦敦城。一位穿着似乎体面的小绅士让他回到小绅士家。在那里,床位、面包、微笑、一切那么和谐,但似乎是不应该与命运作对,奥利弗竟误入贼窝!豪不知情的他在“工作”时被老绅士布朗洛捉个正着。

但人的不幸终有安慰的一霎那。良心、善意、与皮包骨的可怜,惹起布朗洛对盗窃案真相的证实与对奥利弗同情的执着。在布朗洛先生家,他平生第一次受到如此好的接待与照料,以至于宁肯以死相还。这本书看似到此为止,但小偷首领费金不堪失手,在一次替布朗洛先生向书摊还钱的路上,被费金的帮凶捉去,也为布朗洛先生留下了重财轻义的不好你的印象。

在贼窝度过了一段似乎寻常但又波澜的日子后。本书高潮再起。面对强盗头子赛克斯的威逼,奥利弗被迫利用小小的身躯钻入一家别墅进行开锁。正当小奥利弗打算叫醒这房子的主人时,一发罪恶的子弹从房子中侍从手中的手枪中射出。赛克斯把奥利弗丢在一条小河里,独自溜走。

奥利弗靠着顽强的毅力爬到了那栋别墅。在那里,他先被怀疑又被接纳直至同情,清白与身世也大白于天下。好人终有好报,最终,强盗落入法网,奥利弗也过上了幸福、安宁、快乐的生活。

应该说,《雾都孤儿》是一部具有阳光结尾的悲剧。让我记忆犹新的不全是丰富精彩的情节,生动精彩的人物描写,更多的是那些伦敦底层人生活得艰辛、苦难,奥利弗的悲惨身世,善良人与社会的格格不入,与那曾改变奥利弗生活走向歧途的人的邪恶嘴脸。《雾都孤儿》不仅仅是供人们阅读下载、消遣,更重要的是让人们明白,好人虽然会吃亏,但好人终有好报,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做个好人,做个坚持正义的人,会坦荡一生。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它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做人要善良,要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九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做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了雾都伦敦,却误入贼窟,被迫去当扒手。可是在这行为思想无比龌龊的社会底层里,在阴险狡诈、凶狠残忍的人群中,奥利弗并没有被他们所影响,仍然是那么纯洁善良。最后,在好心人南希的帮助下,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奥利弗令我敬佩不已。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自始至终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交易与勾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他犹如一朵亭亭玉立的荷花一样纯洁,虽然生长在肮脏的河泥中,却洁身自好,不受半点玷污,仍然长得高贵动人。也许有人会为了求生放弃人格、放弃善良,更何况奥利弗只有九岁,这个容易放弃与动摇的年龄,他却能坚守自己的信念,不放弃、不动摇,种种磨难不能使他堕落,更加彰显出他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这实在是非常可贵!最后,正所谓邪不压正,正义再次向世间证明一定可以战胜罪恶,扒手们都被捕入狱,奥利弗获得了幸福。

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不被周围的不良环境所影响,要出淤泥而不染。比如,当其他人都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能自拔时,你要抵挡住这种诱惑,认真学习;当有人在讲那些刺耳的粗话脏话、污言*语时,你要管住自己的嘴巴,不受他们的影响;当有人在做不文明的举动时,你要控制住自己的手脚,坚持文明行事……当你管不住自己,要做一些不正确的事情时,想想那个可怜的奥利弗吧,他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都能洁身自好,更何况我们呢?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5

今年暑假,我看了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小说的主人公奥利菲儿是个孤儿,他刚出生后不久,妈妈就因病去世了。奥利菲儿被送进了济贫院,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当他好不容易从济贫院出逃后又误入贼窝。在街上,他被警察当作小偷追赶,还差点变成罪犯,而这一切原来都是奥利菲儿同父异母的的兄长买通贼首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菲儿变成罪犯,从而霸占父亲的全部遗产。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坏人得到了应有的下场,而奥利菲儿则在好心的布朗洛先生家里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故事中最让我最感动的地方是,奥利菲儿在一家棺材店里当小学徒,一个比奥利菲儿高大一半的男孩诺厄经常凌辱他。诺厄使尽各种手段,用各种污言秽语骂奥利菲儿,揪他的头发,打他。但奥利菲儿总是一言不发,既不哭也不反抗,这使诺厄非常恼火,他决定从奥利菲儿的痛处下手。于是诺厄问道:“喂,'济贫院',你的妈妈呢?”“她死了。”奥利菲儿回答道,但话一出口,眼泪马上就挤满了他的眼眶。诺厄接着问:“她是怎么死的?”“有人告诉我,她是伤心死的。”终于,一颗巨大的泪珠从奥利菲儿的脸上滚落下来。诺厄得寸进尺地说:“她是个坏女人,所以死了倒是件好事,不然她肯定会被关进监狱,最后上绞刑架的!”奥利菲儿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愤怒使他猛地跳起来,掐住比自己高大一半的诺厄的喉咙,使命地掐着。接着奥利菲儿咬紧牙关,用尽全身力气,把诺厄打倒在地。读到这儿,泪珠也从我的脸上滚落下来。奥利菲儿是一个多么善良、勇敢的孩子,他可以默默忍受各种生活磨难,但他绝不能容忍别人对母亲的侮辱。虽然奥利菲儿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厄侮辱他的母亲时,奥利菲儿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为维护母亲的尊严而不顾一切。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利菲儿是个坚强、善良、勇敢的男孩,他经历了坎坷的人生,但他没有向命运低头,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6

党性修养是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改造、自我完善的过程。那么,如何成为新时期真正的共产党员,如何加强党性修养呢?我深深地意识到:

共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和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修养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每个党员能否坚持修养。坚持党性修养和学习一段时间并不难。困难的是要坚持党性修养和学习一辈子。

只有坚持修身一辈子的党员,才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性,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就我而言,我是党员教师。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适应新形势,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身素质。

教师高尚品格的形成,来自于他小小的表现。在校园里,你不能做伟大的事情。教师的工作很平凡。可能校园角落的一张纸屑,就是考验你是否‘善小’的一个试题。

天下的大事,都是由无数的小事积累而成。集许多小善就是将来的大成。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教师,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首先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在工作中,我想告诉自己要有爱心,让学生知道你真的很关心他们,这样才能缩短师生之间的距离。另外,还要有责任心,作为系教学办的一名管理人员,平时要完成上级主观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正确理解上级领导的意图,把上级的要求与本部门的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多交流,以取得上级的支持指导和其他人员的理解配合,要把实干作为立身之本,增强责任心,脚踏实地,认真完成好分管的每一项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执行办。

在平时工作中,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执行力,对待日常工作,不找借口,遇事不敷衍、不推诿,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做好每一件事,主动服务,为系部的发展,为创建示范院校做出自己一定的贡献。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7

狄更斯的这本《雾都孤儿》其实听过很多遍了,但开始看这本书却实属偶然。(看了一小段节选)不得不说,这个节选实在太打动我了。“锅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锃光瓦亮为止。”小说通俗易懂,完全没有半点外国名著的晦涩,人物塑造栩栩如生,情节跌宕起伏,好几次我都害怕小奥利弗再次陷入贼窝。书中同样不乏金句。

你会喜欢读书的,会比光看外表更喜欢它们的——在某些情况下是如此;因为有些书最有价值的是封面和书脊。

每当一个人去世时,总会使某个小圈子里活着的人想到这么多的事被忽略了,这么多的事还没有做;想到这么多的事给忘了,还有多少事本来是可以弥补的。因此如何对待我们身边的人,我们就需要十分谨慎!再也没有比徒劳的后悔更令人痛心的了。倘若我们想免遭这种后悔的折磨,让我们及时地记住这一点吧!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8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9

《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母亲生下他之后就去世了。他成了济贫院里的一个孤儿,他在那里备受欺凌,连肚子都吃不饱。后来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只身逃到了伦敦。他一进城便身陷贼窟,被警察误认为是小偷而被警察逮捕,后被无罪释放。后来,他不幸再一次身陷贼窟,被逼着去抢劫,不幸中弹,幸好被好心人收留……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真的无法想象奥立弗在他九岁前的生活是怎样的。瘦弱的身躯,浑身是伤,但有着顽强的意志能让他独自面对饥饿、寒冷、孤独。

让我感触很深的是,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为了独自侵吞父亲的遗产和发泄心中的怨恨,出重金让强盗头子费金把奥立弗培养成了小偷,直至送上绞刑架。良心未泯的女扒手南希小姐知道了他的阴谋后,对奥立弗十分同情,冒着生命危险将他们的罪恶计划告诉了露丝她们,回去后便惨遭蒙克斯杀害。警察围剿了贼窟后,费金一伙纷纷落网。

当小偷们竭力要把他训练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的扒手时,生性善良的他甚至不知道扒手是什么意思。当知道让他干得是罪恶的勾当后,死也不愿意屈服。读到这里,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身上有那么多的'美好品质:坚强、勇敢、善良和正义。奥立弗宁愿自己承受巨大的痛苦,也不愿意去做一个小偷,虽然那些小偷拿各种好处诱骗他,他都不为所动,他心中始终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始终怀有一个美好的信念。

与奥立弗相比,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我的生活多么幸福。我有父母细心的呵护,我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老师们的淳淳教导。可我总是觉得不满足,常常抱怨父母。在学习上,也是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想放弃,没有一点毅力。读了奥立弗的故事,心中始终涌动着一个念头:人活着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要被困难吓倒,不要向命运低头,因为命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10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500字]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电影中的一些坏人虽然十分令人讨厌,但最终还是被奥利弗的善良所打动: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篇11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

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

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

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

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

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

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着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三剑客读书笔记(集合13篇)


许多读者都被这本书的作品所深深的打动。写读后感时,应当重点描述那些触动你最深的思想和感受。今天为大家呈上了一篇关于“三剑客读书笔记”的深入分析,请持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最新动态,以保持企业竞争上的优势!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

《三剑客》是我一直很想阅读的一部名着,源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事实证明,日本动画片很会吸引儿童的注意力,但动画片毕竟是针对青少年的,其中有大量改动,与原着十分不符合,改编的其实也挺好的哈。如:孔丝唐斯(貌似算女主)并非王后的小侍女,而是服装店的老板娘,而达达尼安也并非那么年少,至少已经成年并很有智慧,至于达达尼安和米莱狄(反派)的那段情,我猜动画中根本没有,至少我没什么印象了。有印象的是达达尼安为了拿回王后的珍珠别针(动画里是项链,我清楚的记得),半夜追米莱狄,上窜下跳在房顶,呵呵。这部小说读起来并不那么艰涩,通俗点的更能够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存在吧。大仲马写的都是通俗滴,这部当年是在报纸上连载的那种,大家都以为会读读就算了,没想到影响会如此广泛哈。

路易十三执政,红衣主教当权,整个欧洲处在无比慌乱的境地中(奥地利公主安娜下嫁路易十三是出于无奈的政治原因吧)。在混乱的环境下,每个人注定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在小说中,主人公被刻画为一位伸张正义(当然也有私心)的聪慧少年,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他那样出色的完成每一次的任务的。米莱狄是我印象不深的一个反面人物,但看到结局就想起当初爸爸似乎也提过这个名字,红衣主教的下属,下属是褒义词,其实是一个走狗吧,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牺牲任何无辜的人,她的心有可能是石头做的吗?

让我较为敬佩的是,故事中的三剑客,都是贵族,却都隐姓埋名,以贵族的名义起誓时,不仅自己会想尽一切办法,做最大的努力完成誓言,而接受他誓言的人也完全放心,表示对贵族的尊重,也显示出对他人的信任。在当今社会,缺乏的就是这样的信任,这个社会没有高低之分的人格,却一竿子都被打成了不会信守诺言的人。为什么?因为很少有人有如此顽强的自我约束力,俞敏洪那样的人很少,但至少还有,也还有相信他的人存在,这个社会还不是无药可救,但是少数是无法代表一切的。

我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放心交友,共同进退,老话说的好,不打不相识嘛,既然相识就是缘分。比贵族举止更优雅的阿多思,鲁莽却耿直的波尔托斯,一心向往神学的阿拉密斯(动画中貌似说他女扮男装,希望记忆没出错,因为我还没证实),以及年轻有为、智慧无双的达达尼安。一本《三剑客》让我收益颇多,四人的友谊,红衣主教对他们的各种诱引和宽容,国王的无所事事(比我还能幻想),王后的背叛(心灵上的不算吧,要是我早离了,离不了当然出轨了),孔丝唐斯的单纯善良,米莱狄的阴狠狡诈,对十七世纪欧洲宫廷的描写都入木三分,对照古今,不知道该喜还是悲。貌似大仲马写这小说也是为了讽刺他所在的那个社会吧!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2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女性特征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3

《三剑客》是法国作家——大仲马写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路易十三一个明争暗斗的时期。当时的人有依靠火枪营统领的,也有依靠国王的,还有依靠红衣主教的。

一位叫达德尼昂的老人有一位既是战友又是老乡的朋友,当上了保护国王火枪手的统领。他吩咐他的儿子小达德尼昂去他的那位朋友家谋个职位。小达德尼昂在火枪手的队伍中结识了三个朋友。他们分别是英勇讲阿托斯、阿拉密斯、波尔多斯。达德尼昂经过多层磨练之后,终于修成正果——成为了火枪营副统领。

从小达德尼昂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经过磨砺才能取得成功。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朱元璋历经磨难终于成为了至高无上的皇帝。拿破仑小时候受法国贵族的欺负,经过重重磨难终于成为了欧洲的统治者。海伦凯勒从小双目失明,又聋又哑,但她仍然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大作家。

我希望也有达德尼昂这样的朋友。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4

已经好久没有读长篇小说了,印象里少说也有20多年。一来是没有那份闲钱去买装潢华丽的小说;二来是没有读长篇小说的耐心和毅力;三来是手捧厚厚的长篇小说,手酸吃力不说,时不时地要翻页,还得换手。再说这些年出的小说,纸张非常好也非常厚,翻页难度大了,也增加书的重量,另外,大概为了让书有厚度感有好的卖点,字间距行间距都弄得很大,且书中天地左右也留得多多的。看不了一会儿就得翻页;四来如果是新的小说,我指的不是新出版的小说,而是新买来第一次翻看的小说,手托着硬硬的,哪哪都较劲,为了爱护书籍,又不敢生折硬压,没看几页就累了,我指的不是看累了,是手托书托累了。最后一条就是近几年出版的长篇小说,粗制滥造的多,为赶短期效应恨不得一个月就创作出一部几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样的小说根本不值得一看。

上个月,单位宣传部门为了奖励我写稿子有功,发我一个电子阅读器。开始不会从网上下载小说,放一段时间,后来下决心一定要鼓捣会,便在网上摸索。其实并不难,用了不到1小时就搞清楚来龙去脉。于是下载了陈忠实写的长篇小说白鹿原。早就听说这部小说很好,是一部农村史诗般的小说,陈忠实为写这部长篇小说,沉到农村一待就是10多年。

更因为电子阅读器一改传统纸制小说阅读方式。电子阅读器很轻,托在手里好象拿着一张报纸,轻轻一点就翻页了。看完一段放下明天再看,也不用做记号,下次打开就是上次看的那页。还有不受光线制约,外界暗一点也不会损伤视力,电子阅读器版面有亮度。再有就是电子阅读器存储量大,可以存很多小说。如果看一部小说感到有些乏,调整到另一部小说的页面,既可以换换脑子,又可以换一种思路。电子阅读器,真好。

罗嗦的多了点,跑题了,言归正传吧。

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看完长篇小说《白鹿原》,总体感觉旧社会并不那么黑暗、也并不那么万恶;地主没有那么作威作福、穷人也没有那么饥寒交迫。一个社会总有一个社会存在的道理,即使行将灭亡。如果没有战乱;没有土匪就更好了。

地地道道的地主白嘉轩很仁义,很对得起他的那些长工。麦子刚打下来,最先让长工套上牛车,拉上新麦子送回家,一点不克扣。年底该给多少银元就给多少银元,早早就放长工的假,让他们回家过年去。

在白鹿原能当上长工,是一件很光荣的事。因为只有得到主人家的信任才能当上长工,否则的话,永远是短工。短工脸上是不光彩的,说明没有被主人家看上,只能打短工。主人家雇用短工期间,就是考察期间,考察所雇人是否可靠,可靠了才会被雇为长工。

虽然没有动摇中学时代受到的收租院“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的教育,更没有动摇“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伟大教导,但我还是感到白鹿原的长工都是幸福的长工,幸福得比现在都幸福。

4月1日《北京青年报》“私人别史”用整版的篇幅登载了题为“收租院像原子弹——少为人知的引爆内幕”的文章,详细记录了60年代中期大型革命雕塑收租院创作亲历。让我回想起上中学那个年代参观收租院的影像。现在想来大概像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刘文彩那样的大地主很少很少,所以才作为典型反面人物来宣传教育。

鹿三是白嘉轩的长工。但他俩之间根本看不出一个是地主,一个是长工的样子。下面摘抄第17章和第18章中两小自然段,这两段不仅刻画了白嘉轩和鹿三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且描写得相当细微(如果不愿意看,请跳过去)。

第17章。已是秋末冬初,白日短促到巧媳妇难做三顿饭的季节。太阳坠入白鹿原西部的原坡,一片羞怯的霞光腾起在西原的上空。白嘉轩双手拄着拐杖站在地头,瞅着鹿三一手捉着犁杖一手扬着鞭子悠悠地耕翻留作棉田的地块,黄褐色的泥土在犁铧上翻卷着;鹿三和牛的背影渐渐融入西边的霞光里迎面奔到他眼前来了。白嘉轩手心痒痒喉咙也痒痒了,想攥一攥犁杖光滑的扶把儿,想踩踏踩踏那翻卷着的泥土,想放开喉咙吆喝吆喝牲畜了。当鹿三再犁过一遭在地头回犁勒调犍牛的时候,白嘉轩扔了拐杖,一把抓住犁把儿一手夺过鞭子,说:“三哥,你抽袋烟去!”鹿三嘴里大声憨气地嘀嗒着:“天短求得转不了几个来回就黑咧!”最后还是无奈放了鞭子和犁杖,很不情愿地蹲下来摸烟包。他瞧着嘉轩把犁尖插进垄沟一声吆喝,连忙奔上前抓住犁杖:“嘉轩,你不该犁地,你的腰……”白嘉轩拨开他的手,又一声吆喝:“得儿起!”犍牛拖着犁铧趄前走了。白嘉轩转过脸对鹿三大声说:“我想试火一下!”鹿三手里攥着上尚未装进烟末的烟袋跟着嘉轩并排儿走着担心万一有个闪失。白嘉轩很不喜悦地说:“你跟在我旁边我不舒服,你走开你去抽你的烟!”鹿三无奈停住脚步,眼睛紧紧瞅着渐渐融进霞光里的白嘉轩,还是攥着空烟袋记不起来装烟。

第18章。白鹿村在渭北以及在当地邻村熬活儿的长工汉们纷纷回到自家屋里来,即使不大仁义的主家也都提前付给他们全年的工价,让他们在离年终之前的二个多月就下工回家了,起码可以省下一个人的口粮。鹿三在街巷里看见这些提前下工回归的兄弟哥们就想到自己。在麦子断定不能出苗以后,瞧着牲畜市场日渐下跌的行情,白嘉轩果决地卖掉了青骡和犍牛,只留下一匹骒马。这不算是多么聪明的举措,谁也能谋划得出来,一头牛或一匹骡子一年间吃下的精料——豌豆和夫皮,也许可以换回五头牛和五匹骡子。除了粮食集集冒涨,其余百物牲畜棉花木料布匹杂货以及土地天天往下跌价,女子订亲的聘金也跌过大半。在可怕的饥荒年刚刚露出暴虐先兆的时候,各色粮食一下就被推到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任何东西包括人本身都不得不俯首臣不得不跌价再跌价了。小麦无苗,冬天不用上粪了;棉花旱死了,轧花机也甭招徕弹花主顾了;牲畜卖掉了,剩下一匹马浮不住一个人专门喂养;整个一个冬天和春天都将闲适无活儿,自己闲吃静坐

在人家屋里怎么好意思呢?他深信白嘉轩绝不会象村中那些长工的主家那样打发他提早下工,需得自己说话辞别而不能赖着主家来撵出门去。晚饭后,鹿三抹了抹嘴巴点燃旱烟袋,爽声朗气他说:“嘉轩,我今黑回去呀。”白嘉轩平和地说:“回你回喀!有啥事你尽管办。今年冬里没啥紧活路喀!”鹿三料定主家理会错了自己的原意,就挑明了说:“我明日再不来咧!”白嘉轩依然平和地说:“我刚才说了嘛!何止明日?三天五天你尽管走。”鹿三更透彻他说:“从明日往后,我再不来了我下工咧!”白嘉轩这才从椅背上欠起身子:“那咋么了?半路上你就走了不来了?离过年还远着哩嘛!”仙草听见了也凑到桌边问:“三哥你犯了俺屋谁的心病咧?你倒是明说怎么能走哩?”鹿三连忙解释:“地里也没啥活儿屋里也没啥活儿了,我白吃闲坐着不自在喀!”白嘉轩说:“你走了倒是自在了,可把不自在丢给我了!”鹿三愣怔一下。臼嘉轩接着说:“为了省一份口粮撵你出门,人会说我啥话哩?我心里能不自在吗?”鹿三忙说:“不是这话!是没活干了闲下,这谁都看得见的事,不会胡说的。明年春上要是落下透雨地里活儿开场了,我不用你叫就来了。”白嘉轩冷下脸说:“三哥你听着,从今往后你再甭提这个话!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我吃稠的你吃稠,我吃稀的你吃稀;万一有一天断顿了揭不开锅了,咱弟兄们出门要饭搭个伙结伴儿——”鹿三咽了一口唾液,粗大的喉圪节猛烈地滑动了两下,没有话说了。白嘉轩随之轻俏地说:“没活儿干了你就歇着睡着,歇够了睡腻了你就逛去浪去!逢集了逛集没集时到人多的地方去说,耍纠方耍狼吃娃耍媳妇跳井,说了耍了再歇再睡……你甭瞪眼!兄弟我不是给你撇凉腔是说正经话:天杀人人不能自杀。年馑大心也就要放大。年馑大心要小了就更遭罪了。”鹿三觉得眼里快要忍不住流泪,没有说话就转身出了院子进了马号。

这分明是兄弟俩,而且还是亲兄弟俩。

我认为黑娃与白嘉轩之间不会有那么深的仇恨,恨得非要把白嘉轩的腰打断。白嘉轩对黑娃很好,白嘉轩给黑娃买了笔墨纸砚叫他念书,可他还要逃学。黑娃说了一句“我嫌嘉轩叔的腰挺的太硬太直”。鹿三叫黑娃来给牛割草,黑娃也说过这话。鹿三叫黑娃替他来顶工,他硬要跟嘉道到渭北去熬活就是不上这儿来,还说了话:“我嫌嘉轩叔腰挺的大硬太直我害怕。”难道就因为这个,就把白嘉轩的腰打断吗?理由不充分。

既然郭举人的小女人小娥可以和黑娃一拍即合脱衣解裤,那么再和鹿子霖上床就不足为奇,再和白孝文如胶似漆地性爱更是顺理成章的事。如果说与前面两个男人还不能算是主动出击,那么在鹿子霖的授意下她凭着她那“三寸金莲”拿下白孝文,则实实在在地把自己地地道道的破鞋本质暴露得一清二楚。这就难怪她的公公、黑娃的爹鹿三亲手把她杀了。深受其害的鹿三为了自己的儿子,也为自己尊敬的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还有许多与我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截然相反的内容就不一一列举了。

向敢于还历史真实面貌的著名作家陈忠实致敬!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5

内容是杨哥被一个“外星飞碟入侵”的梦缠绕了整整两个多月,拥有超能力的他怕这个梦会是一个不祥的预言,所以整日忧心忡忡。一天,“校园三剑客”所在的学校,当晚正好是K国与B国的世界杯总决赛,大伙都赶着回家看比赛。正当同学们准备回家时,一群飞碟占领了他们的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发射的绿激光击中……

这时,学校只剩下“三剑客”没有被击中,他们团结在一起想各种各样方法就大家,杨哥用超能力逃出去搬救兵,没有想到警察尽管外形上和原来的没有两样。杨哥,最后只把秦博士就在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电子美少女”白雪及时研制出“野狼克星”,他们拿着装着“野狼克星”的水枪把异性节节击退,并进入飞碟主舰,修改了异性的思想,让异性脱离人体返回自己的星球。校园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

校园三剑客是由三个初中生组成。他们是有勇有谋的三位小英雄。其中,领头羊是杨哥拥有超能力,他们经常领队伍突破重重关卡。另外两名队员是“电子美少女”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经历过木乃伊的追杀,寻找过尼斯湖水怪,破解过百慕大之谜……

我深深明白了,朋友之间一定要互相团结,互相信任,只有这样才会获得胜利!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6

每次快要到放学的时候,小杰总会默默地看着美好的夕阳,但他的朋友很少,他不懂得怎样与人交流,他在老师的心目中是个好孩子,比起我,他可大占优势。我是全班最想和他成为朋友的人。

“仇埔杰,老师叫你。”陆焕班长叫道。“哦。”小杰回应了一声,便把桌子上的书本,不紧不慢的收拾着。我很好奇,便跟着去看看。

“仇埔杰,你又获得了年级作文一等奖,你可真是我们班上的启明星啊,老师为有你这样的学生而自豪啊。”“老师,其实这次我能获得一等奖的原因是因为有你和同学们的支持,不然的话,我可完全拿不到一等奖。”老师呵呵笑了。“陆焕,快去叫余坎于过来。”说到我,老师脸色忽然间变得阴沉沉的。陆焕也被老师给吓到了,“好的,我这就去。”我心中暗想道:怎么办?怎么办?我就在门外,三、二、一,溜!!

我以我一生中最快的速度跑。但是,想了想我又不跑了,快上课了,躲得了一时,但是躲不了一世啊!难不成我躲在男厕所里吗?老师可以派男同学来抓我啊,逃学?别闹了!唉~多半是有血光之灾。于是,我乖乖认罪。“余坎于,你这次去欺负了二三班的一个同学吗?”

“老师,我冤枉啊,我没有欺负什么二三班的同学啊。”“那人家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告你?”我立刻石化了,怎么会这样啊?我和谁有仇吗?为什么我总会遭到大家的讨厌呢?专门来设计整我,唉,事到如今,只好将计就计了。“对不起,我去和那位同学道歉。”“终于肯认错了吗?”我来到了二三班。“对不起——啊?是哪个同学啊?我欺负的是哪个同学啊?”顿时,整个二三班的同学都望着告我的那个同学大笑起来。那个告我的同学羞得满脸通红。

原来也是想整我的同学啊。回到我自己的班级,我轻松地深吸了一口气,对不起了,同学。仇埔杰在下课的时候,走到了我的身边,说:“你真是太厉害了,尽然可以搞定那个号称全校最赖皮最贱的程婷。”“切,要不是看在她是个萝莉的份上,她会死的更惨的。”

忽然,陆焕跑过来,看样子很急,不停地在呼气。“有……有个高……有个高个子在喊你出去。”我丝毫不畏惧地光明正大的走出去了。小杰也跟在我身后。有本事来啊,怕他干什么?果然,的确是个高个子。“你就是四四班的余坎于吧?”“喂,你也太老套了了吧!老是这种你就是__班的_x吧之类的,简直就是个骚包!”“别那么啰里啰嗦的,我问你,你是不是当着她全班的面羞辱她了?”“你们要整我,我为什么不能整你们?我打你……”小杰一把拉住了我的肩膀。“别冲动啊余坎于。”“哼,矮子一个,也想教训我?”

忽然他一拳向我打来,我直接被他打得趴下。“哼哼,这一拳,是为她打的,你个矮子,只知道欺负女生,我要替天行道!!”“啊!!!”我痛得撕心裂肺。“仇埔杰,你也是他的朋友吧?下一个,轮到你了。”“住手!胡免楞,你敢打我们班的优秀生仇埔杰?反了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那个叫仇埔杰的家伙和叫余坎于的家伙是您的优秀生……”“放屁!”“老师又怎么了?”“你竟敢把我们班的仇埔杰叫家伙,你好大的胆子啊!还有还有,什么时候余坎于成了我们班的优秀生了?”胡免楞惊了惊,这是什么老师啊。还好自己不在这个班。

“仇埔杰,快醒醒啊,我是老师,快醒醒啊。”终于,仇埔杰慢慢地睁开了他的眸子。仇埔杰一醒,余坎于也醒了。其实余坎于和仇埔杰是班上的两大帅哥,仇埔杰的眼眸不能用帅来形容,而是用美丽来行形容才对。那发型也很帅。余坎于眼眸是冰眸,发型相对来说比仇埔杰的发型更帅,总之余坎于身上没有一处不帅。只是不爱学习太调皮了,搞得老师不怎么喜欢他。

仇埔杰一醒,马上就去练武。他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特别厉害的武侠,至于余坎于嘛,他可真够懒的。醒了之后又睡,作业都不做。老师亲眼看见余坎于这家伙在老师办公室睡了一天。

“余坎于,你竟敢当着我的面睡一天都不写作业,你好大的胆子啊。”余坎于开起了玩笑说了一句话:“啊,冤枉啊武林盟主。小的再也不敢了!”都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老师都忍不住笑了,仇埔杰却没笑。余坎于叫上了陆焕去网吧。仇埔杰听到了,因为仇埔杰学过武术,网吧又太危险,仇埔杰决定保卫他们。仇埔杰带上了三把尖刀。里面穿着防弹服,头上戴着的帽子里其实还有一顶安全帽,戴着墨镜。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7

看了两个半月才将这本书看完,又一次跟着书中的人物,走进了西方人的爱情世界。

书里描写一个叫达达尼昂的青年,闯荡法国高层社会的故事,由于他的勇猛,结交了三个火枪手,看完这本书我脑子里有一个疑问。这本书的名字为什么叫三剑客呢?我想了想可能是里面有三个火枪手,或者是因为达达尼昂跟这三个火枪手决斗,因为决斗了三次,而叫三剑客。如果那些爱情是真的话,这本书让我感触最深的是西方人对爱情的那种开明,那种珍贵。

在法国社会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情妇,并且可以为了自己的情妇去死,为了自己的情妇去冒险,推动整个故事发展的,也都是因为情妇。在他们的那个社会,并不会因为女孩曾经嫁过人而遭到嫌弃,只要是真正爱上,什么都会不顾,哪怕发动两个国家的战争。在他们的那个社会里,爱情永远是放在第一位,这也许就是提起法国,浪漫的原因。看着书里,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去决斗,真是羡慕那些剑客的生活,关于剑术方面,没有中国的武侠小说看着带劲,很多人因为剑伤死不了。

书里没有提及到一个小孩,我不是想说法国社会的计划生育做得有多么的好,只是想说,故事里,没有了小孩,才会有了情妇,可能是这个原因。有时候,很佩服自己的这种坚持,吃过午饭,静卧在床头,看上一会儿书,当困意爬上脑际,便轻轻地将书合上,侧卧而眠,书里的故事是吸引人的。喜欢看书的感觉,可以让人忘记一切烦恼,让身心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动着里面的故事。

当一本书看完的时候,内心又会觉得特别的恐惧,又开始为下一本书发愁,希望能够找到一本好书,一本能够让自己走进故事里的书,这样的书很难得。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8

已经许久不读青春小说,这本是偶然遇到,虽然读到后来,讲的大多是少年进入职场后的成人领地,但是仍觉是纯洁的。

深夜两点,读毕,起身关灯睡去。不记得有梦,起来偏偏想要写写这个平常的故事。

昨日与旧友聚,两年未见,她依然叫嚣着自己曲线救国的成才之路,依然掰着手指算自己现在经历了几个人,因为相信人一生要谈三次恋爱,第一次初恋尝到爱情的味道,第二次是自己义无反顾爱的那个人,第三个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但是可能不是那么爱。

当然,也只是个段子而已。谁不想拥有从一而终、一帆风顺的真爱呢?

我只是笑,没有资格唏嘘,因为不过是站在青春的尾巴上,望不到远处。以为多么隆重的告别和浓烈的悲喜,只是因为懂得太少,因为无知,所以故作悲凉。

在年少的岁月里,动辄浓墨重彩地说着,回看,也不过如此罢,才明白聚散是多么平常的事。

不过也好,无知好过天真,一切总会有因为懂得而不再执着的一天。

懂得了,所谓爱情,实在是一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戏码。

若往剧中人身上套,年少时的林静是郑微的第一个他,小女孩的爱慕与崇拜,依恋与交付;陈孝正是第二个他,放下所有自尊也要到手的爱,许久许久以后不能释怀的人;而回国后的林静,则变成了第三个他,没有了深爱,总归是了解和熟悉的,胸膛不至于太过陌生,女人总是要这样一个依靠的,想着就算趁虚而入,也填补了这空虚了。

郑微的精灵,坦荡,到后来的隐忍慎言,学会一个人守护过往。虽然有好友阮阮,但是她生命中的那些男人,才是真正的老师,教会她如何爱,与放下。如何让自己收束,与绽放。

郑微对林静之前的她说,愿赌服输。不是谁先爱,谁就输了,而是谁先不爱,谁就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输赢,因为郑微早已收心,又何来苦苦找甘愿,自然占了上风。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9

昨天终于把放在宿舍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三剑客》看完了,说实话,感觉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看,可能因为译林出版社翻译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仲马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总之,一言以蔽之,感觉有些无厘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达达里昂以及他的三个火**朋友们,其实作者在描写米拉迪的时候也花了太多笔墨。

从达达里昂初到巴黎,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再到参与围困行动,最后荣升为火枪队副队长,故事的主线并不是很长,但我却常常感到困惑不解,逻辑实在混乱,我甚至在读了这本书以后除了米拉迪给我的一个魔鬼形象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知道了。 或许如果不谈谈米拉迪这个人,这篇读后感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按照达达里昂他们的理解是,这个女人是一个魔鬼,她的长相很美,但是内心极为险恶,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化身。至于现实之中,我觉得存在这样一个人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比中大奖都难,但愿自己不要这样走运。按照宿舍郭同学的理解是,如果找一个漂亮但不爱自己的女人和找一个不漂亮但深爱自己的女人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们往往就在这两者直接徘徊。我从小说中看不出米拉迪爱谁,她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阴谋而善变,如果要说她真正爱过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瓦公爵了,可惜达达里昂看穿了她的心思,通过报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凶残,结果引发了一系列无厘头的后半段故事。 忽然想到如果这本书中少了法国王后安娜,那根本不会有这个故事存在了,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居然为了得到王后的一个眼神而斗智斗勇,这实在让人感到悲哀,也更突出了故事的无厘头,两个国家为了一个眼神而开战,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多,虽然历史上我们经常听说为了某个女人引发了战争,可细细考究起来一个君主绝不会为了一个这么单纯的目的而置自己于不利之地的。所以,没有安娜,没有米拉迪,这个故事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子,轻轻一推敲就散了架。 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还是在此搁笔为妙。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0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大仲马的《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当我书中所营造的气氛中出来时,却突然想到现实社会中,真的普遍存在这种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吗。

毋庸讳言,现在有多少人,为了追名夺利,甚至能不惜一切代价,背信弃义,丧尽良知,直至弑父、弑母!这种人还有人性,还有良知吗?

我记得有这么一个故事:王的公司和另一家电脑公司竞争十分激烈,一次,王和一批电脑精英在研究一款新软件,正当他们快成功时,数据库里的资料全部消失了,有内奸王下令查了起来,而结果却让王大跌眼镜:这内奸竞是二十年的密友,竞是当年海誓山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李!而原因很简单,只因为对方公司多支付李一万元!

这一万元,竟然让忠心的狗变成了吃人狼!这,正是部分人体现出来的人性。一万元,区区一万元,竟让人违背天良,背弃信义!这难道就是人吗??

这又令我想起了狗。狗的忠义是尽人皆知的。狗爱肉骨头,就像人爱钱。可狗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背弃主人,狗也不会为一块肉骨头而让坏人损伤主人的利益。可人呢??人却会为一万元背弃自己的朋友,人却会为一万元让自己的主人蒙受巨大的损失!

这不仅让我叹道:哎有的人真的连畜生都不如吗?人,自恃为高等动物不把猫、狗等所谓的低等动物放在眼里。可够的忠义的好品质却远远好于人。一个高等动物居然还不如一个低等动物,这,难道不是一种讽刺吗?

《三字经》里说的好:人之初,性本善。人刚出生时,心地是纯洁的,善良的。可为什么,许多人在长大后,就变了呢?这正是因为人是很容易被诱惑的。如果一个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就一定要具备为人的一个起码的道德品质――诚信。一个人若老是违约,老实爽约,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没有朋友的。

醒醒吧,浑浑噩噩的人们!让良知再次降临到那些人身上吧,让诚信再次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读书读得多,下笔之时就像有神灵指点似的。我读过的书虽没有万卷之多,但也有几十本吧,这些书我最喜欢的还是《校园三剑客之魔棋大战》。

这本书里有许多人物如:拥有超能力的杨歌,生物天才白雪,电脑天才张小开,人工智能机器人独孤求败,棋王柳云龙……

柳云龙和独孤求败下棋的时候,一不小心下错了一枚棋子,使独孤求败赢了这场世界瞩目的比赛,因此棋王柳云龙退出江湖。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人生也如下象棋,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所以我们要一步一个脚窝的走好每一步。

棋王柳云龙来到绿市中学,当了校园三剑客的老师,与此同时,世界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各地网络被黑客恶意攻击,造成多起火车相撞事件。

最终各种相撞事件的幕后黑手,浮出水面,他就是多年前打败棋王柳云龙的独孤求败。我想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的人老奸巨猾,总在幕后操纵着别人干坏事,自己却逍遥法外,比如电视上说的毒品贩子最高头领,伪装的十分隐蔽,但是最后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绳之以法。

后来棋王柳云龙又和独求败下了一局,因为独孤求败是人工智能,被人间真情给打败了,独孤求败去世后,人间恢复了往常的美好。这让我想到许多。真情最能感动人,我们的老师在处理学生打架斗殴事时,就比长道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我们心服口服。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是你做的事终究会浮出水面,还有不管你怎样高智能,但永远胜不过人间真情。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2

我今天看了一本叫《公主三剑客》的书,它的原著叫:克里夫*鲁比和依拉娜*莱舍,他们来自美国。这本书的改编叫:林昕。我和大家讲一点这里面的故事吧。歌琳是一个和妈妈住在法国一个小村庄里的女孩。她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能够像爸爸一样成为一名勇敢的剑客,保护王家贵族。她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每天,都和自己的宠物小猫咪特在打谷场上练习一些剑术。

在歌琳满十七岁那天,她请求妈妈答应她去巴黎的计划。妈妈虽舍不得女儿离开,但还是拿出了一封信交给歌琳,这样歌琳就可以得到剑客队长卓先的的帮忙了。

歌琳看到卓先生后,说:“我想成为一名剑客。”可是她被拒绝了,因为她没有足够的经验。歌琳听后伤心极了。

恶狗布图斯开始追赶咪特,想要抓住它。歌琳在后奋力追赶咪特和恶狗。布图斯跑进泥坑里,它濺起的泥点飞濺到一位名叫薇薇卡的女孩身上。

薇薇卡非常非常生气。

爱蕾娜正在修剪着玫瑰,她禁不住赞叹道:“啊,太漂亮了!你的名字叫玫瑰,没有别的花朵,像你这般香甜。”

突然,她被歌琳撞倒在玫瑰丛中。

然后歌琳又把正在接小提琴的去妮撞到了河里。

歌琳抓住了咪特,然后当了一个女扑。她一天的工作做完了,可是歌琳没有住所,好心的爱蕾娜让歌琳和她住在了一起,她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路易王子是一个很坏的人,他想和菲力王子抢皇位,企图杀了菲力,但菲力每一次都被四个扑人给救了,最后才知道四个扑人都想当剑客。

她们打败了路易王子,当上了女剑客。她们的梦想也实现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大家也应该和歌琳她们一样有梦想。

三剑客读书笔记 篇13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全文在人物描写方面从人物性格和内心活动入手,并通过人物一连串的活动和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故事的层次分明且情节曲折,由若干独立成章的小故事密切联系,由此从不同角度体现十七世纪法国的时代风貌并揭露了法国宫廷的腐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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