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发表时间:2024-05-12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实用十一篇)。

在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当中,我们可能会因为个别特殊的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多写实用文能提高一个人的修养,你知道哪些实用文书呢?以下“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实用十一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1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我看的张爱玲的第二本书。对于张爱玲,我没有太多的情愫,说不上特别喜欢,也谈不上厌烦。对她的写作没有太多的感情。有人说,她的文笔轻盈、典雅典雅,充满了东方女性特有的朗心气质和感性色彩。

也是近代女性写手标榜的典范。有时她的话略带阴暗和怀旧,像一朵紫色的花,慢慢地展开和开放,让人感到慵懒和颓废,仿佛太阳在她的花里是多余的水。所有的一切都与现实、梦幻、想像中交织纠缠,最后沉入读者感情的心底。

原本以为,《红玫瑰与白玫瑰》是一本长篇**,读了才发现,其实这是一本短篇**合集。只是其中有一篇故事的名字叫做《红玫瑰与白玫瑰》,并且那句形容红玫瑰和白玫瑰的经典语句也是出自这篇故事。虽然书中的故事名字不一样,人物不一样,**情节也不一样,但是所有故事的模式都是相似的,基本都是在讲述一个男人家里有结发妻子,但是还是心慕其他女子,所有的故事都很映衬那句经典: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上的一颗朱砂痣。”

很疑惑,为什么明明有了红玫瑰却还是想要白玫瑰,有了白玫瑰却还心心念念着红玫瑰,明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也许这是人们的贪婪,用自己喜欢的东西想要更多。毕竟,生活是一场欲望的游戏,从小到大,我们每个人都在与欲望搏斗。

纵观全书,十来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男子既想要红玫瑰又想要白玫瑰。没有哪一个故事与众不同,讲述女子的欲望。我觉得无论是真实生活中还是虚构故事里,假如出现一位女子同时想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时候,社会**,大众的评价肯定会比评价男性的更加糟糕。

传统思想的影响是一方面,从古时候开始,皇帝就可以红宫佳丽三千,红玫瑰,白玫瑰随意宠爱,人们就觉得这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可是在皇宫中很多妃嫔有男宠的时候,大家就会觉得她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就会遭受世人的指责,议论。

男权主义也是另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从父权社会看,人们对男性的认识不同于母权社会。人们总是认为男人是至高无上的,很多事情都是男人的特权,女人总是软弱,是卑微的,男女之间有很大的不公。

并且很多地区的过分男权主义也从心灵和身体上伤害着女性,比如说,印度就很歧视女性,对女性的保护也很薄弱,面对女性被打,被**等恶性事件并没有过多的反应,反而人们会指责女性。还记得之前看过一个报道,印度的一位刚上大学的女生晚上和男朋友看完电影,在回家的公交车上遭到多名男子的**。事发后,男方说,他们认为女孩不守时,为什么晚上不回家,为什么和男朋友在一起,所有的话都在指责女孩的行为没有过错。

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提倡和强调女权主义。也有越来越的人为女性不断争取很多“福利”,比如说女性可以接受教育,女性会有产假等。总之,为女性争取她们应该享有的权利是必须的,但是用女权主义无理取闹就是不对的。

最后,我希望我们将来都能成为独立的好女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2

振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他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情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心,口问口,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佟振保是中国男性(书生气较重的男性)的典型代表,家境不是特别的好,是靠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出的天下,因此对他现有的财富、地位等,他异常的珍惜,遇到任何有损他名誉的事情他会本能地想到保护自己。甚至可以说是“理智”的分析利弊,在面对红玫瑰王娇蕊时,他明知朋友妻不可欺,却还是明知故犯,当王娇蕊向丈夫摊排时,他却不敢接受王娇蕊的爱,他自私、虚荣、懦弱,面对这种男人,女人得到的下场只有如王娇蕊那样的痛苦和饱经伤害。对于他的妻---夏烟鹂,他有的只是责任而没有爱,他早已厌倦了她,他不过是他拿以躲避王娇蕊的挡箭牌,烟鹏的婚姻生活是可悲的,与她交流的只有收音机,无线广播,她没有经济来源,她也爱着振保,因此她虽饱受冷落,但还是不停地为振保说好话,在她看来,振保还是个负责的,善良的丈夫,她不会与人交往,一直活得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当然,她也同样作过出格的事情,振保可以允许自己去宿娼,却不愿意自己的妻子与人通*,这种男尊女卑,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和观念,在现在的男人身上也依然存在着,振保由此变得暴躁易怒,但他却是一个有学识,有文化,在理智和情感上懂得拿捏,始终是以理智占上风的人,他又重新做人,对家庭、妻儿负起了责任。

这部小说以极其细腻的手法,从不同的侧面揭示了不同人的内心世界,其主旨与表现的思想,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3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大都人会因这样的句子记住《红玫瑰与白玫瑰》及这两个女人,我也似乎是如此。

在偶然的聊天中,朋友问我,“你觉得在这个社会是白玫瑰更受人欢迎还是红玫瑰?”想了很久,才回答她,“无论红玫瑰、白玫瑰,都只是女人而已。只是遇见先后的问题,白玫瑰输在了时间里,但红玫瑰也依然会输给时间,女人的本质是一样,在男人眼里都会变成胸前的饭粒。所以,其实根本不用在乎白玫瑰和红玫瑰她们本身。”

其实,很多时候,我是分不清红玫瑰和白玫瑰的,谁都可以是白玫瑰或者红玫瑰,或者她们既是白玫瑰又是红玫瑰。仔细拿《红玫瑰与白玫瑰》来读,也还是如此。

想来是不能认真的,对于爱情,或者是爱。“有一天她说:‘我正在想着,等他回来了,怎么样告诉他─’就好像是已经决定了的,要把一切都告诉士洪,跟他离了婚来嫁振保。振保没敢接口,过后,觉得光把那黯败的微笑维持下去,太嫌不够了,只得说道:‘我看这事莽撞不得。我先去找个做律师的朋友去问问清楚。你知道,弄得不好,可能很吃亏。’以生意人的直觉,他感到,光只提到律师二字,已经将自己牵涉进去,到很深的地步。他的迟疑,娇蕊毫未注意。她是十分自信的,以为只要她这方面的问题解决了,别人总是绝无问题的。”娇蕊为这爱受了些苦了,所以最后她也就规规矩矩的为了人妻,生了子。这得感谢她自己的顿悟呢,还是现实的残忍,还是根本要对振保的自私、懦弱说句谢谢。可惜的是鹂也最后成了娇蕊、振保和她自己的牺牲品,牺牲到最后也就有了不忠和背叛。

这世界上没办法努力的也就爱情这件事,也只有爱情能把人磨的不像是自己,但正如那句“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是啊,还是要爱的,但怎样才能在爱里不迷失,甚至不堕落。

其实,我以为唯有不爱,也就大概没有了这些恼人的烦恼。但人们似乎都那么紧紧的想要抓住爱情,似乎没了这样东西生活便是索然无味的。那就勇敢的爱吧,大不了伤了自己、伤了别人,勇敢一些,哪怕爱了没结果的人,哪怕爱了没勇气的人,哪怕爱了比振保还要自私和懦弱的人,哪怕结局和娇蕊,和鹂一样,仍然是要爱的。我们总不能因为旁的,不好的东西而停止了爱,停止了爱的遐想,停止了对爱的经营。

只是不知道第二天振保和鹂,以及其他的人是否回到了他们想的生活轨迹,还能否回得去。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4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的红玫瑰还是清水的白玫瑰,都有自己的魅力,哪一个更好。

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

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无论怎样,张爱玲的小说创作细腻,情感丰富,有淡淡的忧伤和复杂的情感,总体上都值得一读。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5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6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7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电影后,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色。戒》中的男主角易先生,这两个男人都属不轻易也不能轻易动感情的人,在他们的世界观里即使动了真情最终也会绝不留情,男人从开始的爱到最后的拒绝甚至如《色。戒》中将王的杀害。这对他们来说也许都是不得已的,也都会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女人却不一样,一旦动了真情,她会愿意放弃现在奢侈的生活、全心全意地去爱,甚至违背组织交给的使命,用生命去保护她所爱的男人。也许这就是张爱玲笔下塑造的男人与女人的区别,实际上也是她亲身经历的真实写照。

爱是复杂的,但我认为真正的爱实际上也是最简单的,因为它是源自心底的为他人的开心而开心,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特别是女人,我认为只要是男人需要的,她再苦也会去做,所以这样无私为对方付出、着想的两个人怎么可能有解决不了的事?如果之间有误会、有不理解,一定是不再爱,不再愿意沟通解决的结果。影片中振保给娇蕊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只要娇蕊这边的问题解决了,他这边总是绝无问题的。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是愚蠢的,所以此时的男人如果没有直接、正面的点拨,陶醉在爱情海的女人是清楚不过来的,娇蕊是一个敢于追求幸福的人,但是如果她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让振保为难,我想她一定不会这么做。

刚开始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被振保的魅力所感染,他虽出身平淡,但一步一步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今天的社会地位,并且在这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他不为女人所动,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境界。自信、自尊、自立。但人都是有感情的,他也不例外,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他刚毅的背后也有万般柔情,我很欣赏这种在风雨中靠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但是在我看到娇蕊跟他说她丈夫归期,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并立即往外跑这个片段的时候,我有点哭笑不得,佟振保的形象突然在我心里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很软弱、自私,我可以理解他的苦衷,必竟他的一切来之不易,但是我觉得作为男人,应该有种责任感,他既然那么爱娇蕊,就不应该逃之遥遥,杳无音讯,至少应该关心、关注爱他的这个女人,给点精神支柱,而不是伤害,伤害自己的同时也伤害两个女人。

对于娇蕊,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完美女人,爱固然是人之常情,但也不能烂爱,没有选择地什么人都爱,人的一生都有爱与被爱的事情发生,但是我认为真正成熟的爱,优秀的人一生不会超过两次,而且不同时期也应该有不同的爱的方式,不能随便、更不能脱离现实,她的爱太冲动,太脱离现实,没有设身处地的为振保着想,所以也导致最终的结果。但是太现实的爱还能创造出伟大吗?象振保这样太现实的爱还能称之为真爱吗?这是矛盾的。

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遇到什么难事或打击,都不可以堕落甚至出卖自己的灵魂。影片的一开始娇蕊找男人以及最后振保找妓女都是堕落灵魂的表现,这样的人我觉得是不应该也不值得去爱的。

在这部影片里,表面上看振保应该是嬴家,因为他既得到娇蕊的人,也得到了她的愛,然后又以他堂皇的理由拋弃了她。但是实际上振保也是最大的输家,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正爱他、敢为他抛弃一切的人,这样深爱他的人,在最后看到他流泪都那么淡然、无动于衷,这不能不说是他的失败。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娇蕊,这个被他深深伤害过的女人,重逢时还能真挚地对他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这句话在我的头脑中印象最深,虽言语平淡,但其中的苦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能说出这样的话,并且在男人不可要的时候,能拍拍手站起身来走人,而非痛哭流涕地哀求和抱大腿,或者说狠话做报复等愚蠢之事。敢爱的、自尊的、明理的、善良的女人是我人生的追求。

人与人在一起都是有目的的,要么是因为情,要么是因为钱,要么是因为……总之,这诸多目的之中,最难得的是情,最可怕的也是情。物质、利益都是实实在在的东西,“相爱”的人即使最后分手了,因为有实在的东西所以也不会造成伤害。而情是抓不到、摸不着的,是空的,所以付出的真情一旦没有真情的回报,其伤害是致命的。故事的最后描述道:娇蕊那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虽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在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但是此时此刻,我禁不住特别特别地希望佟振保在看这个女人憔悴、淡定的背后,更能读懂、看得见她那颗被他撕碎的心……

现实生活中,如果我的身边有佟振保这样的男人,虽然很优秀,但是我不会允许自己去爱他,因为他既软弱,又太过现实,不会给我安全感,没有安全感也就没有幸福感。我觉得爱有时是需要糊涂一点的,如果两个相爱的人靠的很近很近的时候,都能保持绝对的清醒,那么这两个人要么不相爱,要么就是发育不全。但是如果我在上帝的安排下爱上了佟振保这样的人,并且象娇蕊一样与他那么近,那么此时的我,会选择带着心痛、带着理解、带着爱离开,因为我明白,这样的男人,爱上了红玫瑰他会觉得对不起白玫瑰会不快乐,而与白玫瑰在一起,红玫瑰便会成为他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8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9

当爱变得瞻前顾后时,便已不再纯粹。

振保,一个对爱自私的男人,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活在一个自己设定的圈子,无时不刻警戒着自己不能越过雷池,自己拼劲全力打下的一片天不能被爱给毁掉,以至于他虽然拥有过却从未感受到真正的爱。

在爱情上,用现在的话说,他就是一个渣男,可是,对于家人朋友,他又是一个有孝心讲义气的好人。

娇蕊,那如红玫瑰花蕊般娇艳的女子,却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不知爱是什么,游戏人间,行走在各色男人中间游刃有余。

却在不知不觉爱上了振保,她曾对振保说过:“你知道么?每天我坐在这里等你回来,听著电梯工东工东慢慢开上来,开过我们这层楼,一直开上去了,我就像把一颗心提了上去,放不下来。有时候,还没开到这层楼就停住了,我又像是半中间断了气。”

她对他爱得痴迷,他也诧异觉得这是一件麻烦事,却克制不住自己迷恋温柔乡中,他认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想脱身的时候便脱身,当娇蕊向王士洪坦白一切时,振保急到病了,这一切不是他掌控得了的事,他怕社会不答应,毁了自己打下的江山,这时,红玫瑰俨然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惹人厌烦。

当娇蕊放下以往的架子,低声下气地哀求他,告诉他自己不会耽误他,不会连累他,她会改变,她无法离开他。Www.gx86.Com

可是,他对她说:“娇蕊,你看怎样,等他来了,你就说是同他闹著玩的,不过是哄他早点回来。他肯相信的,如果他愿意相信。”

那天病房里,娇蕊哭干了眼泪,伤透了心,最后一语不发便走了。

我想,既然没有未来,为什么要相逢,很不幸,相逢了,既然不能大胆爱,无法摆脱世俗,为什么一开始就忍不住诱惑去招惹呢!或许,很多时候,人都是犯贱的,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没有满足过,得到了,那朵红玫瑰便成了大海里的一粒沙,无所谓你在不在。

若干年后,他与她再次相遇,当年的娇艳不复存在,如今只是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手抱一个孩子,红玫瑰活成了白玫瑰,她道:“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

所以她学会了爱,爱得幸福,她明白爱要一直在,爱是双方一起共同经营,这样爱才能是好的。

于是收起以往的性子,从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变成了娴雅从容的白玫瑰。

本以为见了面,娇蕊会哭,却不然,振保捂着脸,两行泪痕,或许他在悲哀自己竟不如被他抛弃的人,他连爱都没有了,也不知爱是什么,以前爱自己的红玫瑰如今却爱的不是自己,更惊讶的是红玫瑰成了自己想要的白玫瑰。

即便他身边有不少朋友、女人,却每天带着一副好人面具,内心却是空虚寂寞,无所寄托,看到别人的都是好的,我想,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没了红玫瑰,他娶了适合做妻子如“床前明月光”的白玫瑰。

孟烟鹂,就如那朵白玫瑰,家世清白,娴雅端庄,拿得出手,一个适合做妻子的传统女人。她爱他,只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

然而,她在这爱中迷失自我,我想,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怎么会让别人爱上她呢?

她木讷寡言,也不爱运动,不解风情,情商不在线,常常得不到别人的喜爱与尊重,没有红玫瑰的风情万种,也没有红玫瑰的明艳委婉,久而久之,平淡无味的白玫瑰成了衣服上的饭粘子,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成了心口处的一颗朱砂痣。

以至于满足不了振保的猎艳心,所以他隔三差五瞒着家人四处留情开房。当某天他回家时,发现白玫瑰和一个其貌不扬、低等的裁缝偷奸,振保心里懊怒却不点破,他怕社会嘲笑他,他依旧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于是变本加厉光明正大嫖娼,掩盖自己内心的空虚,即便自己不喜欢的,别人也不能夺了属于自己的东西,他选择逃避,选择放飞自我,选择假装不知道。

可是,这种放飞终究没有突破局限,他活在社会下,迎合社会,他依旧在自己给自己设定的剧本里生活着,睡醒之后,依旧还是个好人,当不成坏人,他依旧不会爱别人,他依旧屈服于社会。

或许红玫瑰娇艳,却不懂得在最美好的年华绽放最美的光彩,遇见对的他。

白玫瑰纯洁,却不懂人间温情,一点墨便依附,而后成了一生的污点。

或许很多人都想要同时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吃着碗里的还在想着锅里,可是梦想很丰满的,现实很骨感,当你选择其中一个,你就得舍弃另一个来成全自己。

别人的总是最好的,以至于很多人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可是,当你用心去爱时,你会发现,红玫瑰亦可以成为白玫瑰,白玫瑰摇身一变也成了红玫瑰。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珍惜爱你的人,不要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不要以为别人的都是好的,或许你在羡慕别人的红玫瑰的时候,别人也在羡慕你的白玫瑰!

学会爱,珍惜爱,你可以是白玫瑰,也可以是红玫瑰。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10

记得初中时也曾试着看过这两本书,但当时实在不能理解故事中男女的矫情做作,只觉乏味,如今再读,不觉被她惊艳了一把,张爱玲总是能把男女这些细微的情愫看的透亮明白,再引一针线细细勾勒出来,让人着迷。她笔下的女人骨子里总有一种勾人的妩媚,她们有着小性子,让人捉摸不透,一旦爱了就不顾一切,她们在爱情的博弈中,总是输家,因为她们的爱总是如夜里燃着的野火,灼热、刺眼,但一失去了,就把自己丢进灰烬里,不再去憧憬,眼里只有绝望。

我赞同书里有位读者说的,未来没有婚姻的说法,婚姻本是为了让社会稳定的产物,并不是为了幸福而生,人们总以为一纸婚书就能拉长爱情的保质期,但很多人只不过是想给自己下半辈子找一个靠谱的保障罢了,虽说世界有人万千,但真正找到一个愿意去理解并爱着的你的人确实很难,有些人一辈子不长不短地过去了也没用那么幸运遇上,要么兀自老去,要么跟着世俗凑合,有些人有幸遇到过,但现世中有太多纷繁杂乱让他分辨不出来,只等岁月匆匆把两个人冲到不同的河道上,细沙慢慢沉淀下来,才想起那张珍贵的脸,却发现已恍如隔世,懊悔不已。

如果有那么一个灵魂出现,希望你别迟疑吧,若是没有,持着这份独而傲的灵魂,雅致而随心一世,又有何不可呢?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书笔记 篇11

书里两个故事,红白玫瑰和倾城之恋,一样可怜的女人,却有不一样的归宿。

红白玫瑰:圣洁的妻和热烈的情妇都是男人生活中的调味剂,男人的事业、名声远远大于女人的生活和命运,男人一边想要拥抱新事物、释放自己的爱,一边又挣脱不出传统的束缚,女人可以是男人自尊的牺牲品,对于圣洁的妻,男人爱了才有天堂,男人不爱即使不愁吃穿有名有份,终究还是如同生活在炼狱,孤独寂寞!男人苦苦为了家,就可以抵得过女人一生的孤寂,此时男人在外花天酒地也是理所应当,女人不甘寂寞偷了情就是下贱无耻。对于热烈的情妇,男人可以享受爱情的滋润和无需负责的自由,破鞋的名头由女人来当,男人依旧是别人的好同事、社会的好青年。对于女人,在那个年代,永远是传统的受害者,红玫瑰的大胆和热情不能被传统所接纳,是被传统唾弃的,白玫瑰的圣洁和自持不能被丈夫所宠爱,是被爱情抛弃的!那时候的男男女女,从来都不是公平的。

倾城之恋:旧社会,离了婚死了丈夫的女人就是一个累赘,即无用还得贴钱养活,婆家不要娘家嫌。有点身份的,不甘于放下身段去做那下贱的粗使去养活自己,自降一等,就彻底绝了上层社会的路子。这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男人便是这类女人的救命稻草,或者说,男人基本上是所有女人的救命稻草!和平时期,女人以经济实力挑选自己的主人,男人以家族地位和品貌挑选自己房子的主人,对于上层社会的男女,爱情是奢侈的,有一点灵魂上的契合便足够两个人一起生活了,即使有了爱情,也会屈居于利益之下。或许真的是患难见真情,战争,改变了多少人的命运,利益在战争面前也突然显得微不足道,爱情在这时占了上风。但是,富贵的才配谈将来谈爱情,穷苦的只配谈论下一餐如何果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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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书笔记(经典十一篇)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父与子》读书心得体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父与子》。

这是一本漫画书,是德国幽默大师,著名漫画家埃里西·奥塞尔写的,书中描写了父亲和儿子的故事,其中一个故事里儿子误以为烟斗冒的烟是着火了,然后儿子用一桶水泼到烟上,结果把爸爸淋成了落汤鸡。

1月14日,我读了一整天的《父与子》,一天的时间除了吃饭就读书,总算是读完了。这本书真的很好看。

尤其是《一举三得》原来做题的时候看到过,但是我没有想到这么深刻。我打算过一段时间再读一遍《父与子》。父亲的爱伟大如山,我要好好的爱我的父亲。

《父与子》出自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之手。漫画中的父子惟妙惟肖,形象地表现出这对父子感情的深厚。

这部漫画中的父子只是全世界数十亿父子的缩影,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是父母,他们生我养我,为我吃苦受累,我一定好好学习,长大好好劳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不要让他们再为我操心了,毕竟我已经长大了!

父亲与儿子的快乐生活谁也不会忘记,让我们走进德国连环画作家卜劳恩的笔下,一起去看看吧!

我给大家讲一则《父与子》里的故事——《被盗的衣服与音乐的作用》。一天父亲要去游泳,衣服被一只调皮的猴子偷走了,但是父亲并没有生气,而是用音乐的力量迷住了猴子,让猴子不由自主地跑到钢琴边想看清楚里面究竟有什么神奇的东西。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被父亲与儿子推进了琴箱,开始了他们的“钢琴大演出”,把里面的猴子搞得七上八下,坐立不安,最后猴子无计可施,只好把衣服还给了父亲。

可爱的父亲,调皮的儿子和精美的图画形成了好看的《父与子》,我好喜欢!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2

我们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个感人心扉的故事。讲述了1949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中,一位父亲不顾自己的生死,克服重重困难救出自己的儿子及其同伴的故事,谱写了一 首父子情深的颂歌。

在平时的生活中,父母的爱无处不在。我的爸爸就是这样的,他对我的爱表现在对我的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关心。

为了能让我们的生活条件更好些,我的爸爸去苏州工作,他每天劳累地工作着,有时累的腰疼,但是他为了铺好我未来的路,能让我在更好的环境下成长,他还照常工作着,养着我们的家。爸爸回来的日子,他就陪着我玩,给我们做好吃的饭,还督促我写作业。

爸爸对我的学习要求可严格了。我的钢笔字原来写得非常难看,爸爸发现了,就跑到书店买了字帖,让我天天练字。我的学习退步了,爸爸就严厉地批评我。你说,这难道不是爸爸对我的爱吗?

爸爸对我的爱是平凡而又伟大的,爸爸是船,载着小小的我驶向彼岸。爸爸的爱是无私的,爸爸的爱是伟大的,我要向爸爸说:爸爸,我爱你!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3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父与子》,它的作者是德国幽默大师埃·奥·卜劳恩。其中父子善良、正直、宽容的艺术形象,处处充满着智慧之光,时时流露着纯真的父子之情。

《父与子》是一本幽默、温馨,流露岀纯真的赤子之情和融融的天伦之乐,感人至深。生活在纳粹统治的恐怖阴影下的人们,在这组作品中看到了一个久违的澄清无比的世界。在这本书里,没有战争,没有歧视,没有政治,有的只是一个慈父、一个稚子,他们之间不断地发生着各种忍俊不禁的小故事,善良和温情是永远不变的'主题。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鱼儿的来信》这一篇,它讲的是:儿子不想钓鱼,于是他把写好的信挂在鱼钩上,然后回到船上对爸爸说:“爸爸,您的鱼竿动了。”爸爸闻声大喜,结果捞上来一看,信上说:我们今天不来了,敬礼!我还有一篇很喜欢的,是《生日礼物》讲的是:爸爸看着儿子和小猪们的创意表演,爸爸开怀大笑的事情。

相信所有看过《父与子》的人都会被那对天真纯挚、风趣可爱的父子逗得哈哈大笑。希望大家都喜欢这对父子。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图片,但这本书还是那么受欢迎。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想:这书没文字就单单一些图片,这简直就不是书。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一定要买,没办法“母命难违”。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肥大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百年不换的黑马甲和一条腰身宽大的白裤子。一双比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猜测是错的,这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著作用有趣而滑稽的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如:《引书如室》,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找儿子。这时候,儿子可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小人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让我数一数:妈妈,儿子,还少了谁呢?当然是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啦。这时候的父亲象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儿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小人儿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撅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会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他可以看明白图意。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不仅培养了孩子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内在的语言转述给别人听,发展了语言思维,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层的寓意。使人明理。书中的《现实的教育》就是讲了父亲在看一本《教育不能体罚〉的书,可儿子却在旁边大喊大叫,被父亲打了一顿;《恩将仇报》则叙述了父子从蟒蛇口中救下了豹,却被豹所追赶;《独创的鱼网》描绘了父子俩发挥想象,用衣服编成网,捕了很多的鱼;《袋鼠的友谊》就教育人们要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要谢谢这位德国作家卜劳恩:“是你带领着我们走进了幽默漫画的世界。”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5

伟大的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创作的《父与子》,这本深受大家喜爱的连环画用一幅幅小巧精湛的画面无言地流泻出纯真的赤子之情与融融的天伦之乐。

书中的父与子其实就是卜劳恩与他的儿子,而书里描绘的故事也就是卜劳恩父子之间的故事。幽默搞笑的一个个故事,让我废寝忘食,大笑不止。

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里面的父亲很爱很爱他的儿子,有一篇叫《寻找出逃的儿子》,儿子用球打破了玻璃,父亲打他,儿子逃走了,父亲在家等,等了几个小时也不见儿子,心急了出去找,没找到,回家时儿子又打破一块玻璃,还被球撞了一下,看见儿子,父亲激动地抱起儿子……,孩子犯错是不可避免的,父亲虽然严厉,但是爱子情深呀!还有一篇《哄儿入睡》,父亲用尽了各种方法,哄他的儿子睡觉,可儿子十分顽皮,不管父亲怎么哄,他就是精神十足,最后,父亲哄得筋疲力尽,倒在儿子的身边睡了,这时候,儿子也搂着父亲的脖子甜甜地睡着了……,真是父子情深啊!

看着看着,我不禁也想起爸爸哄我入睡的情形,我也甜甜地笑了,因为我也有深爱我的父亲,我感觉很幸福呢!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6

寒假期间,在爸爸的陪同下我读了一遍德国漫画作品《父与子》。漫画中的父亲机智幽默,儿子淘气可爱,一幅幅漫画和故事让人看了忍不住大笑。漫画中的父亲很爱他的儿子,他陪儿子玩耍、下棋、做游戏等等,父子俩建立了很深的感情。

记得漫画中有一节父亲带着儿子兴冲冲地去看球赛,可是球票居然卖完了。真扫兴!看着儿子垂头丧气的样子,父亲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让儿子骑在他的身上,然后扒着墙头往里面看。可是墙头太高了,还差那么一点儿子还是看不见。父亲就让儿子举起相机对准球场里不停的按快门。等球赛结束了,父亲带着儿子回到家里的暗房里掏出相机并冲印好胶卷,进球的一幕果然出现啦!父子俩不由得欢呼起来了。这让我想起了有一次爸爸带我去万达玩。正好万达搞活动,很多人围在舞台周围观看表演。我也想看,可是因为个头矮加上不能站到前面去,什么也看不到,我很着急。爸爸看到了,就蹲下来让我骑在他的脖子上,这样里面的表演我就看的很清楚了。我高兴的手舞足蹈,爸爸看着我开心的样子也笑了。我想,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父爱吧。

父爱是伟大的,在这本漫画中我真切的感受到父亲对儿子的爱,这种爱是无私的,它不求任何回报。天下所有的父母对孩子的爱都是一样的。我们在享受这种爱的同时也应该回报父母的爱!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7

《父与子》是我近期最喜欢看的书了!这本书讲的是父与子之间发生的好笑故事,而且全部用简单的漫画形式进行生动的体现。许多故事我都很喜欢,翻看着一幅幅漫画,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有时会联想到我自己。其中最喜欢的是《屡教不改》和《这回足够了》等几个故事。《屡教不改》讲的是有一天,父与子在一个栏杆上玩儿,警察看见了之后,仿佛对他们说了不能玩儿的意思之后就走了。警察走过之后,父与子觉得没玩够,很伤心,在回家的时候,竟然又走在栏杆上,很开心的梯子!哎,真是为了快乐屡教不改呀!《这回足够了》讲的是,有一天,父与子在海滩上扔石子,扔着扔着,石子就没了,父与子伤心的回家了。当天晚上,父亲连夜用小推车搬石子,堆放到海滩上,给儿子一个惊喜。第二天,儿子跟着父亲又来到了海滩,发现有那么多石头可以给他们玩,高兴极了!这个故事向我们展示了父亲对孩子的爱,也使我感受到了父爱真是好伟大呀!

《父与子》这本书里面还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也藏着许许多多的小知识。要不,亲爱的同学们和我一起看《父与子》吧!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8

这个夏天,我看了一本被称为“德国幽默象征”的书它就是《父与子》。

这本书的作者原名是埃瑞克·奥赛尔。后改用笔名卜劳恩。这本书讲述了父亲与儿子的幽默故事,其实都是卡劳恩的真实写照。

父亲是一个秃着头,长着大胡子,又十分爱孩子的父亲,只是这些爱的方法有此特殊。比如《糟糕的作业》里儿子不会写家庭作业,父亲帮他写,结果事情败露了,父亲被老师k了一顿。

儿子则长着刺猬头,又十分的调皮,不过他还是很爱爸爸,他有时候也常常耍小聪明,但也常常聪明反被聪明误。比如,有一天子回家发现家里冒烟以为家里着火了,就端了一桶水灭火,结果子刚倒完水,父就拿着雪茄出来说:“我只是在抽雪茄。”

这本无字却能带给我们欢乐的书,也带给我们一段感天动地的父子亲情。

在漫画《父与子》中,虽然父亲和儿子的生活和平常人一样,但是每一个平凡之处都充满欢乐,包含温情。

卜劳恩的'漫画热爱生活,天性乐观。《父与子》的幽默情节时时让人忍俊不禁,父子的感情是美好的,掩卷深思,常常令人回味无穷。而且耐人寻味。

虽然父子俩性格有许多差异,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乐观与爱。

比如: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儿子悄悄地把锯拿走了,为了给父亲一份秘密的圣诞礼物,不让父亲知道。还有在圣诞节,父亲送给儿子礼物,儿子也送给父亲礼物,父亲抱起儿子哭起来,这就是父子之间浓厚的爱。他们之间除了爱,还有积极乐观的精神。比如:儿子的雪人被别人推倒了,父亲看见儿子哭了,想了一个有趣的办法,自己假扮雪人,待那个人拥自己的时候,趁他不注意踢了那人一脚,父亲和儿子都忍不住笑了,而且笑得变了个样子,把那个人吓了一大跳,帽子都掉了,还坐在了地上。

父子并不完美,肥胖的父亲有很多缺点,偶尔会误解儿子,有时还会耍家长威风,但他善良有童心,乐于助人,充满正义和幽默,体贴孩子,在儿子受委屈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为儿子出气。

比如:一次父子与一位男人坐在一起,首先把父亲的帽子拿下来捅了个窟窿,父亲心疼极了,只见那个人又把儿子的气球用烟头给触破了,儿子受了委屈哭了起来,父亲看不惯,直接往那个人的下巴狠狠打了一拳,然后父子又安心地看报,那个人边走边哭边瞟父子俩一眼。儿子有着所有小孩共有的天性聪明善良,有时会调皮恶作剧。比如:一次父亲在看报,儿子在后面用一个跷板往上面放了一个苹果,只见儿子一拍跷板,正中靶心,打在了父亲秃秃的头上。

而且,这个漫画还暗暗揭示着另外一样东西――这个漫画的作者叫埃奥·卜劳恩,在卜劳思生活的那个年代德国正处于纳粹时代,那时德国报刊极力严格,内容枯燥无味,毫无生气,而且它使人们在纳粹恐怖的阴影下看到了一个明亮清澈的世界:没有政治,也没有战争,只有享受美好的生活。而且让德国人民看到了曙光和光明。

无论在哪里都要有快乐,快乐从容是一种幸福,所以每个家庭都要有温馨与幸福!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9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确,多读书不仅增长我们的知识,还能告诉我们许多的道理。今天,我就给大家来介绍一本《父与子》的书。

这是一本漫画书,它是德国作家卜劳恩的作品。作者是根据父亲与儿子的真实生活编成的笑话。其中我最喜欢“聪明误”了。故事的情节大致是这样的:爸爸想抓山羊,于是,自己亲手挖了一个大大的坑,想不到自己却掉进了坑里……在读的时候,我笑得前仰后合。

一本如此幽默搞笑的书,爱书的你怎么能错过呢,一起来看吧。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10

我最喜欢的书是《父与子》。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奥·卜劳恩,由吉林摄影出版社出版。每一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能从中获得最开怀的笑声。这本书的封面是黄色的,上面画着一位留着小胡子,穿着西装打着红色领带的胖爸爸,他带着他的儿子在路边的横杆上玩得很开心。封底还画着这位父亲同他的儿子读报的画面。

这本书中塑造了一对有趣、平凡的父子,他们善良、正直、宽容,并富有幽默感。我每次读这本书的时候,都能被书里的场景逗得捧腹大笑。我最喜欢的是喂天鹅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一天父子俩去公园里喂天鹅,最后没有食物了,天鹅认为是父亲太小气,不给自己吃。结果父亲问天鹅”只剩烟斗了,你要不要?“没想到天鹅竟然叼着烟斗,悠哉游哉地游走了。

《父与子》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让我们在笑语中懂得了父爱的伟大。这本书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的精神财富,它的作者卜劳恩将永远是世界漫画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父与子读书笔记 篇11

一些幽默的书总能把你逗得哈哈大笑,父与子就是其中的一本,作家埃·奥·卜劳恩用轻快的笔调描写了一对有趣的父子。看完这本书,我也有很深的感触。

文中的父亲一直都陪伴着孩子,无论是一些幼稚的还是一些别的事,爸爸都会与孩子一起做。父与子之间没有任何无法解决的事情,爸爸干什么都会去体谅和理解自己的孩子,这使我觉得,这一对父与子,不像父与子,却更像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在餐桌上,一家都没有做所谓的“低头族”。而是十分融洽的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就算孩子吃饭时在看书,父亲也不会去阻挡孩子的兴趣,让孩子去吃饭,自己却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在街上,每当孩子被人欺负时,父亲总会站出来,即使对方很厉害,但父亲仍然不怕,为了孩子,父亲宁愿自己受伤也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受欺负,多么伟大的父爱啊!平时,当父亲带孩子出去玩时,父亲总是制造出一些很尴尬的事,把自己的孩子逗笑,也把我们这些读者弄得哈哈大笑,孩子见父亲失败了,也总会去帮助自己的父亲。当他们被困在岛上,他们也没有苦,无论是孩子还是父亲,都在想尽办法走出这个岛,最后,通过父与子的团结,也走出了小岛。父与子发现自己是富豪后,他们的生活却并没有改变,不会因为金钱的关系,父与子就变了,而是接着他们自己的快乐生活,他们总能从一些小事中找到无穷的乐趣,我觉得这种精神是大家都该好好学习的。

父亲尽管很忙,但他依然会抽空陪陪孩子,现在的家长们,你们也抽空多多陪陪孩子吧!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模板十一篇


我想您读了作品之后,受书中的内容启发会引起思考与联想。此时可以写篇读后感阐述下所阅读的内容以及阅读过后的一些感悟,如果您想更深入地了解该话题不妨看看“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充分享受每个有意义的瞬间分享很棒!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1

读《老人与海》笔记这个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老人与海》,书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让我值得回味。《老人与海》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优秀作品,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它主要描述了一个小孩经常帮助一位常年在海上的老人,那位老人经常一无所获。有一次,他用六根钓绳来掉40海寻至140海寻的鱼类,结果经过长达三天三夜消耗战,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鱼,在回去的途中由于群鲨搏斗,最终拖回了一副鱼骨架子。桑提阿果老爷爷就是这样一位普通而又可敬的劳动者,他不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比拼,他这种永不言败的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

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们都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在面对他们的时候,,我们的态度各有不同,有的惧怕困难,有的逃避困难,有的克服困难,迎流而上。比如我们在学习中遇到难题,大部分时候我们会因为太难而放弃,但是如果我们同自己的独立思考,解决难题,那样的喜悦是不言而喻的,在生活中,我们总是试着尝试一些新的事物,当然这其中也会遇到许多的困难如果我们轻易放弃,那我们就永远感受不到征服新事物的快乐。

海明威塑造的桑提阿果老爷爷说过:“一个并不是生来就给打败的,你可以尽可能的消灭它却不能打败他。”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有永不言败的精神,不放弃希望,相信黑暗过后一定会有曙光到来。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2

《白叟与海》这本书是妈妈在网上给我买的。它是海明威晚年时最出色的一部著作。一个简略的故事,却唱出了一首永存的英雄主义赞歌。

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晚年渔夫在接连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上遇见了一条嘴呈长矛状,行动敏捷,性格凶狠的大马林鱼。通过三天三夜耐力与意志的比赛,圣地亚哥这位老渔夫凭他的经历总算杀死了那条大马林鱼。可是在他归航的途中,却遭受了凶狠鲨鱼的突击。他这位老到的渔夫总共遭到十四次鲨鱼的进犯,大马林鱼被咬得残缺不全,可是他并不泄气,当他总算回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光溜溜的脊骨。

读完这本书,我久久不能放下,回想着白叟那永不言败的精力。白叟失利了,但那仅仅力气和肉体上的失利,他的决心和期望一直未曾幻灭。人不是为了失利而生的。一个人能够被消除,可是绝不能被打败,这便是咱们所表扬的“硬汉精力”。

一位历经沧桑的白叟,一片一望无垠的大海,一条身长超越渔船的大马林鱼,一句意义深入的金玉良言,一篇简略深入的故事,表现了一个不一般的.人生,一位巨大的钢铁伟人,必然让人永生难忘!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3

船只载着老人八十四天未熄的希望逐流飘荡。八十四天了,每天都是空手而归,而每天都是满怀憧憬地出海,哪怕无畏的海承受下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它也无法打败老人坚强的内心。他在大陆微风的吹拂下清醒,在睡梦

这份“打不败”的精神不知从何而来。是对命运表示不公,还是来自外界的强大打击?的确圣地亚哥已经老了,他已不如从前,但他仍然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视死如归。年轻的渔夫每天都有不错的收成,对这个两

不知他对坚持是怎样的理解,但在我看来,坚持是坚强的心抒发情感的表现,与喜怒哀乐一样与生俱来。年纪稍长的渔夫瞧着他,没有表现出心中的难过。他们陪老人一起谈论水流,钓线漂入水中的深度,算是对老圣地

老渔夫圣地亚哥老了,但他沧桑的眼神清澈透明,年轻时的模样在深邃的瞳孔里格外清晰。太阳已经悬挂在空中,鱼儿也在海里沉浸了好久。这是一次几天几夜的旅行。老人会在这次捕鱼中遇见一只大鱼,银得纯粹,身

不过不要担心,不要焦虑,只要坚持,成功就在前方。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4

看完老人与海这本书,感触颇深。老人由于孩子马上要订婚了,钱不够而再次夜晚出海,即使那晚有大风,天气不好,老人还是选择出海,为了孩子。

书中将夜晚的天气恶劣,行船的艰难都描绘的画面如同就在眼前般,但尽管再难,老人从未要放弃。这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快要饿死了,但是他仍然不肯认输,而是充满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了一条身长十八尺,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鱼非常的大,老人与他的船显得更加的小。大鱼一直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死拉着不放手,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老人也没想过要放弃这条来之不易的大马林鱼。鱼十分巨大,一直拖着小船持续了两天两夜,这两天他经历了从未有过的艰难考验,终于把这条大鱼刺死了。但在老人刚好把杀死的大鱼拴好在船头时,又遇到了鲨鱼的袭击,接着老人又与鲨鱼进行了生死搏斗,但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撕咬的只剩下一副巨大的鱼骨了,老人拖回家的也只是一副光秃秃的鱼骨。

这个故事很短,基本上都是老人与大海、与鱼、与无尽的黑夜和寂寞的不断斗争。但书中老人却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尽管他最后钓到了大马林鱼,也打败了鲨鱼,但是最后也没有得到那条大鱼,拖回家的只是一副鱼骨而已。书中最可敬的可谓是老人永远不服输不放弃的精神,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己自身缺陷以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生活中又何尝不该是如此,只是大多数人都妥协了,没有坚持到最后。所有你尽力用心去做的事情都不可能没有收获的,或许最终你没有得到物质上的收获,但是在精神上,你已经赢了。就像老人八十四天在海上没有钓到鱼一样,我们很多人却根本坚持不到这么多天,更别提这么多天一直毫无收获了,往往那些最后成功的人,在成功之前都经历了无数个独自拼搏奋斗的黑夜,终于才迎来了最美的阳光。

生活中,我们总是抱怨这个,抱怨那个,我们怎么不去反思一下为什么我没有成功,是不是我的努力不够,认真不够,耐心不够呢?所以不要去想那么多不好的地方了,把专注放自己身上,无需多言,只要坚持自己,去努力去向老人一样,不认输就好,你一定会迎来自己的阳光!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5

最近,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整个故事叙述的是关于一个遭遇命运捉弄的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的故事,我十分佩服书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勇于挑战困难,才能成功。

圣地亚哥老人一生以打渔为。他在一天早上去海上打渔,一出远海,小船便被一条咬到鱼绳的马林鱼拖走。经过两天两夜的殊死搏斗,老人终于把这条大鱼给制服了,但由于船的面积太小了,所以老人便把鱼的前半身挂在船外,谁知在回岸边的途中遇到了成群的大鲨鱼,它们把大鱼身上的肉都给啃掉了。老人一气之下,拼了命与鲨鱼搏斗,最后终于把它们打跑了。老人最终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的骨架,鱼肉都被咬去了。在别人眼里,老渔夫是失败的,但我认为,实际上他是成功的。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老人这种不气馁,勇敢面对现实的精神使他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他的形象在我心中是高大的。

在现实生活中,碰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以前,我做什么事都没有耐心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常常事情做到一半就放弃了。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日记,我回家后,找到一本本子就写了起来,可是,没过几天我就没有耐心了,只好放弃了写日记的想法。妈妈对我说,你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要有耐心,如果事情做到一半就结束,那不是功亏一篑了吗?比起我,老人更加坚持。他与鲨鱼搏斗,得付出多少艰辛和困苦呀!这充满信心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可以迎难而上,向困难挑战,坚持不懈的人。

#500407老人与海读书笔记五年级6

前些天,我看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让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所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渔夫桑提亚哥一连84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他仍不肯认输,再次出海,经过两天两夜的奋战,终于捕获了一条大马林鱼。在返航的途中,一群群鲨鱼冲向桑提亚哥的船,蚕食了大马林鱼。桑提亚哥只拖回了一副鱼骨架。

虽然桑提亚哥失败了,输给了一群鲨鱼。但是他的坚持、勇敢值得我们学习。一连84天没有捕到鱼,仍然信心十足,换成是我们,我们早就唉声叹气,叫苦连天了:“捕什么鱼呀?干脆放弃算了!回家睡大头觉有多舒服!这捕鱼简直在受罪吗!”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看到好多人都会弹钢琴、电子琴什么的,就兴致勃勃地跟老妈说:“妈妈!我要学电子琴!你看他们多厉害!我也要学,我也要学!”妈妈爽快的答应了,她心里一定很开心:“女儿主动学习,真是件好事。”

可是我是小孩,毕竟三分钟热度。学了没几天,就跑到老妈面前说:“妈妈,我不想学了!学琴好累呀!把我的手给磨破了!”妈妈看我痛苦的样子,也就放弃了“电子琴”这门兴趣。

上小学了。一天,我看到好多女孩子在舞蹈教室学舞,还参加了很多比赛,拿了很多奖杯。我看到眼又红了,对妈妈说:“我要学舞蹈!你看好多姐姐学舞蹈,参加比赛还得了奖呢!我也要去学!”老妈听了以后,说都不说一句带我去报名。

可是我就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一天,我面对墙劈叉的时候,感觉腿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汗水不停地往下流:爸爸帮我伸直左边的腿,尽力靠墙,妈妈帮我伸直右边的腿。“好痛苦呀!妈妈!”“再忍会儿!忍了一会了就没事了。”妈妈苦口婆心地对我说,“不!我忍不住了!我不要学了!”我大叫。妈妈听了很是生气:“你怎么又不学了?这可是你自己报的,后果自己负责!”

其实,老渔夫无论是失败还是成功,他都是胜利者,因为他用勇往直前的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挑战,这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启示。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6

“海”这个字,常常让我想到了这样一个画面: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我走到海边。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海风吹拂着我的发丝,海浪像淘气的娃娃拍打着我的小脚丫,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轻松感。

但在作者海明威的笔下,海却是那么的独特。《老人与海》中,大海时而冷酷,时而善良。说它冷酷是因为老人整整出海八十四天却一无所获!说它善良是因为在第八十五天,经过一番挣扎后,老人得到了一条长18英尺的大马林鱼。虽然这条大马林鱼已经被鲨鱼吃得只剩下骨头,但是他仍得到了全村人的赞扬和认可!

记得老人曾经说过:“自古以来,人类往往在做他们喜欢做的事情时,忽略了别的生灵的感受。”老人虽然靠捕鱼为生,但却又比谁都爱鱼。在和大马林鱼角力的过程中,他无数次心疼鱼儿的感受,甚至怀疑自己为什么要从事捕鱼这份工作?然后靠海为生的.他,却又无法选择放弃。他敬畏每一条鲜活的生命,热爱所能见到的一切事物。但又常常陷入这种矛盾中,寻求不到答案。

或许,这才是人和大自然抗衡中,对生灵的真正热爱。但放眼现在,对每一个生物常怀敬畏之心的人还有多少呢?大家都在宣传要保护动物,但实际上每年还是有那么多人在购买象牙制品、鳄鱼制品、豹皮衣服,可他们是否有想过动物们的感受?他们是否想过如果自己也被别人拨掉牙,被别人拿掉自己防御的武器,甚至于被剥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愿意吗?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垮他”,这句话不就是这本书的主题吗?人类是高级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而对失败?我们常常会因为一次试卷考砸而不敢面对,害怕,逃避责罚;又或是曾被别人否定了自己的观点,而再也没有勇气说出自己的想法。在人生中,谁能没有失败?我相信每个人都不愿当弱者。只要心中有信念,你就是你自己的主宰。那么作为强者,请不要因为失败而沉默,不要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7

假如我是一名运动员,那么《白叟与海》这个故事便是观众的掌声;假如我是一只小舟,那么《白叟与海》这个故事便是小舟的发动机;现在我是一名小学生,那么《白叟与海》这个故事便是让我尽力学习的动力。

白叟又黑又瘦,脖子上的皱纹如沟壑一般,向我诉说着年月的沧桑无情。他的脸上长满了褐色的斑,那是长时间在海上捕鱼,热带海洋上的太阳在脸上留下来的印记。褐斑从他脸的两边一向延伸下去,他的.双手由于一次又一次用绳子拉大鱼而留下了深深的伤痕。白叟身上的一切都是那么沧桑,除了那双眼睛,它们像海水相同蓝,永久闪烁着高兴而不服输的神态。这个白叟便是渔夫桑迪亚哥。

桑迪亚哥靠打鱼为生,可是绵长的八十四天过去了,桑迪亚哥仍是一条鱼也没钩到,可是不服输的他深信明日必定能钩到大鱼。公然,在第八十五天里,桑迪亚哥收成了一条比他的小舟还要大的鱼。可合理桑迪亚哥满载而回时,杀死大鱼的血却引来了鲨鱼,白叟的大鱼被鲨鱼一点一点的吃掉,可他并不泄气,与鲨鱼刚强奋斗。终究,白叟凭着刚强的意志,打败了鲨鱼,可是大鱼却被鲨鱼吃的只剩下一副骨架。

桑迪亚哥这一小小的行为——坚持、永不抛弃,让我想起了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文天祥、岳飞,在敌人的要挟下而刚强不屈;汶川大地震中,埋在废墟下的人们用自己的刚强意志与生命反抗,发明了一个有一个生命奇观!在看看我自己,我很羞愧,由于日子中的我很没有恒心:练毛笔字时,总写欠好就大叫:“啊,不写了不写了。”打扫卫生刚干到一半时,由于嫌累就半途而废了。读了《白叟与海》,桑迪亚哥成为了我日子中的一个典范:

困难来了,拿出勇气打败它!失利了,永不抛弃!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8

记得一位伟人曾经说过:“只有精神的胜利才能使我们感动,为其悲壮而落泪。”

>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人圣地亚哥是古巴一个丰富的老渔夫,他有一位忘年交,小男孩马洛林。由于运气原因,他连续84天都没有捕到一条鱼,孩子也因为父母的原因离开了老人,去了另一条渔

似乎仍没有眷顾对方,在他用尽全力,花费了两天两夜捕获到这条大鱼,正准备返航时,鱼的鲜血散发出血腥味却又引来了成群结队的鲨鱼。在精疲力竭赶走了全部鲨鱼之后,他才发现那条十八英尺的大鱼已经被撕咬得只剩

费尽周折,却只带回一具残骸,历尽艰辛,却只留下了一身的伤。但尽管这样,老人仍然与孩子相约一起去打鱼。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这是一种多么值得人敬佩的精神啊!这篇给我带来了感官上的刺激,但更多

现在中学生阅读的普遍是一些所谓的“青少年流行读物”,那些真正的名著却堆在家中的书柜里无人问津。在这里,我要向全世界呼吁:那些“少年读物”无法带给你任何东西。有空,多去翻翻那些名作,那是世界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9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的一部代表作品。在整个小说当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坚强而有魄力的老人在海上的战斗故事。

在故事的发展过程当中,随着整个的搏斗激烈程度的升级,整个的故事的趣味性也是同步升级的。所以说,很多人认为真是一个乏味的故事也是情有可原的。

因为西方的小说的故事情节的描述与东方的小说的描述还是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的。在我们常见的小说当中,小说的情节的发展一定是要有一个渐渐推进的过程,同时故事的递进也是非常激烈的。

但是,在西方小说当中,故事情节的发展往往是更加平淡一些。而且因为对于东方的读者来说,因为小说本身就是译本,所以在整个的故事的领悟方面就是存在一定的误区的。对于读者来说,自己所领悟到的部分都是已经经过了别人的思想的过滤的,所以对于作者的初始的思想以及观点就不能够做到切实的掌握。

老人与海最后的结果其实才是令人疑惑的。因为老人最后经历了生死搏斗得到的只是一具没有任何作用的鱼架,所以整个的故事的结局其实还是充满一定的悲剧色彩的。不仅会让我们想说,到底老人的这样的付出值得吗?

其实,如果在回头重新对于小说进行梳理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其实老人已经得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东西了。

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如果没有这样的一场搏斗的话,可能老人早已经对于生存没有任何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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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读《老人与海》有感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10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喜欢读书,因为书中有许多有趣的事。近期,我又读了一本好书,书名叫做《老人与海》。

这本书写了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已经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了,他决定独自出海去打鱼,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勇气。第八十五天,圣地亚哥打到一条大型的马林鱼。经过艰苦的搏斗,他终于在第三天制服了这条大鱼。然而,在返回到途中,圣地亚哥又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鱼叉、船桨和刀子奋力反击,当圣地亚哥的船开进港口时,巨大的马林鱼已经成了一具白骨。

这位老人虽然人穷,志却不穷。

《老人与海》中,说的是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了。由于他的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在归程中再次遭遇到鲨鱼的袭击,同鲨鱼搏斗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同学们你们觉得呢?

想想我们现在实在是太幸福了,没有一点生活压力,也没有受过任何挫折。

父母把我们当作宝贝,只要我们好好学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用为生活去奔劳。再回过头来想想书中的老人,当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碰到困难时,我们一定要以老人为榜样,坚持不懈,努力拼搏,不达目标不罢休。

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篇11

我们可以看到,现代人已经普遍缺乏坚韧的意志。就在今年寒假,我接触到《老人与海》这本书,这本曾经获得过诺贝尔奖的世界名著。我知道了那种人至始至终,都有着坚韧的性格和惊人的意志力。这是在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也会发生的事。

一开始读,觉得海明威笔下的老人只是因为生计而碌碌一生的糟老头,注定被人嘲笑,除了那个一开始跟他学手艺的男孩和他有着不一样的感情外,没人关心他。

他出海连续84天没钓上一条鱼,甚至是连鱼都放弃了他,可他没有放弃自己,他相信明天他总会有收获的。

就是他这种坚韧的意志,让他遇见了那条罕见的大马林鱼。那条比老人的船还大的大马林鱼好像是上天赐给老人的礼物,但也不是那么唾手可得的。一边是巨大的生物,一边是残破的渔船和年近六旬的老人,老人失去这个机会的几率远胜于赢得最后的胜利。但老人仍不放弃,他与那大鱼做斗争,如同和命运做斗争一般,得到了它,老人也许就能过上不再餐风露宿的生活,他能受到更多人的尊敬。

与那大鱼搏斗到最后,老人终于制服了那巨大的生物。但那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群鲨鱼的争抢,老人的左手也因为抽筋而停止动作,只能依靠平日里攒下来的“利器”进行第二次的斗争——与那些凶猛的鲨鱼。鲨鱼们撕咬着那条被老人辛苦制服的大马林鱼。尽管大马林鱼已经被咬的支离破碎,但老人仍不放弃,那条能动作的右臂是他唯一的支撑,那顽强的信念再一次展现再我们面前。结果是必然的,尽管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骨架,但是老人还是将它带回了渔港。

那种永不服输的精神让我感动,也正是这本书的可读之处。它让世人惊醒,让那些颓废、毫无斗志的人们明白,什么是坚韧。

故事的最后,老人将鱼的骨架带会了渔港,那些当日都嘲笑老人永远也不会掉上鱼的渔夫们都吃了一惊——那条鱼的巨大是他们之前所捕到的鱼永不能及的。

它好比老人的信念,那么的巨大……

最新山中访友读书笔记(实用十一篇)


众所周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形象地描绘了书籍的珍贵和对知识的渴望。大家都应该读过读书后感,它们往往以书名为标题,让人回味无穷,深深地刻在心中。在读完整本书后,写一篇读后感不仅能够巩固对书中内容的理解,还能够加深我们对其中思想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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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1

《山中访友》是一篇构思新奇、富有想像力、充满童心和好奇心的散文。

作者把自己想像为一株树,使树与“我”融为一体。又如:“你好呀,悬崖爷爷!高高的额头,刻着玄奥的智慧,深深的峡谷漾着清澈的禅心,抬头望你,我就想起了历代的隐士和高僧,你也是一位无言的禅者,云雾携来一卷卷天书,可是出自你的手笔?”想像中,悬崖似乎成了一位智者。由此可见,想像使景物栩栩如生,灵气飞扬,也使文笔生动活泼,如溪水畅流,不时激起美丽的浪花。读这篇文章,绝不会有呆板、陈腐的感觉,你会时时为作者的童心所打山中访友读后感动,时时为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激情所感染。真的,如果用你的心去感受作者

古桥——老朋友——德高望重、古老而坚韧的灵魂

这座古桥在涧水上站了几百年,却从不改变姿态。我们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位历史老人。作者用“逝川”比喻岁月,而老人却从未改变。不变的是灵魂,这灵魂古老而坚韧。由此,我们联想现实生活,一个民族,一个人在变幻莫测、难以应对的世界面前,惟有保持优秀文化、历史精神造就的“自我”,才能昂然挺立。这句话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做人要有持久而不变的坚韧的灵魂。

年轮──树──成了树

这是作者走进树林,靠在一棵树上产生的联想。树为人友,人为树友,人和树已融为一体。这是多么奇妙的一种境界!从这些联想中,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作者和树之间的那种“知己”情谊,那种走进大自然物我相融的境界。

火山──自然的回归

生命的轮回、世事的变迁。这就是大自然的魅力。只有像作者那样用心地去感受,才能感受得到的心 ,透过语言文字,看看那充满诗意的画面,你就会进入作者所描绘的“童话般的世界”。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2

在五年级毕业的这个暑假里,我怀着期待的心情读六年级上册的第一篇文章《山中访友》

作者跟大自然的亲竟让我感到吃惊,课文里的第一句话就把我吸引了“走出门,就与微风撞了个满怀”一走出门作者就与大自然撞上了。

山中到处都是他的朋友,他热情的跟大自然的每一物打招呼:你好,清凉的山泉,你捧出一面明镜,是要我重新梳妆吗?多少奇妙的招呼。作者还把桥比作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呢!把自己想象为一棵大树,作者与大自然的亲近更让我吃惊。

我从来都没像作者这样看大自然,把大自然的每一景每一物都当成自己的好朋友,认为大自然的每一景每一物都像人一样有着思想有着双脚双腿,这种境界谁不会吃惊呢?大概都会吃惊吧!

大自然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也是地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东西,如果我们丢弃了他们,地球将会毁灭。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3

《山中访友》这篇课文的作者是李汉荣,他创作诗歌约三千首,散文随笔一千多篇,中短篇小说三十多篇。作者李汉荣1958年出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政协委员,诗人、散文家。他写的文章文质优美、词汇丰富。他首先拜访了古桥,啊!老桥,你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在这涧水上站了几百年了。你让人们在桥上看风景;让人们在桥上聊天;让人们在桥上悠闲地走过,让人们在桥上乘凉。作者又走进了树林拜访了鸟儿、露珠、树。,作者还拜访了清凉的山泉、汩汩的溪流、飞流的瀑布、陡峭的悬崖、悠悠的白云、淘气的云雀、接着,作者访问了落花、落叶、石头,作者最后访问了雷阵雨,然后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好记亿、好月色与山中的朋友挥手告别。

读了《山中访友》让我感悟到:李汉荣的这篇文章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他运用了拟人化写法、排比、比喻等多种的修辞方法、构思新奇、富有想象力。这就是读书的好处。

我还要学学作者,去拜访一下我们流岸村的朋友。我要拜访的第一个朋友是路口的一座古桥,那座古桥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它如一位久负盛名的老人,站在这涧水上像一个站岗的卫士。我还爬到山上,去拜访了杨梅树、桃树、松树。这山上的一切都是我的好朋友。

读书让我体会到:天下万般事,惟有读书高。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成熟;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快乐成长;只有读书才能让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书,与我形影不离;书,是我一生的伴侣;书,我与你不离不弃。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4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默默地滋润着我们的心田,打开我们的心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人生幸福的伴侣,它伴我们度过一生;书,是一朵朵洁白的云,天真无邪;书,是沙漠中的绿洲。因此,我喜欢读课外书,每天的中午,我都会抽半个小时读课外书,和书交朋友,和书唱歌。今天,我又再一次读了《山中访友》的课文。读后,感受匪浅,受益终生。

《山中访友》的作者李汉荣,著名诗人、散文家。多年来创作诗歌约3000首,散文随笔1000多首,中短篇小说30多篇。本文发表于1995年第6期《散文》月刊上。课文写了作者首先拜访了第一位好友古桥。啊,老桥,你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在这涧水上站了几百年了吧?你把成千上万人马渡过对岸,你让人们在桥上休息,在桥上聊天,在桥上乘凉。接着,作者又拜访鸟儿、露珠、大树。每一棵树都是他的知己,它们迎面送来无边的青翠。其次作者还拜访了清凉的山泉、汩汩的溪流、飞流的瀑布、陡峭的悬崖、悠悠的白云、淘气的云雀。接着作者又访问了落花、落叶、石头。最后,作者拜访了雷阵雨,然后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好记忆、好月色回到了家。

读了李汉荣写的《山中访友》,我深深体会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浓浓喜爱之情。我也要像作者一样去亲近大自然,走进大自然、了解大自然、细心观察大自然。只有这样才能热爱大自然。我还要像作者一样去拜访一下磐安县仁川镇山中的“好友”。我拜访的第一位朋友是一株参天大樟树,它在小溪边已经站了五百年了吧!你似一位举足轻重的老爷爷,你象征着这里的人们辛勤的劳动、朴实无华的品格。

《山中访友》这篇课文写得非常优美,有很多方面值得我们学习:拟人化手法、运用了排比、比喻等多种修辞方法、词汇丰富、构思新奇、富有丰富的想象力、作者充满好奇心……这些写作方法都值得我认真学习。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的看课外书,我的写作水平一定会不断地提高。

我深深地体会到,只有读书,才能使我们成长;只有读书,才能使我们成熟;只有读书,才能使我们成功;只有读书,才能使我们成才。书,是我的知己,生命中的知己;书,是我的伴侣,陪我终生的伴侣;书,是我的导师,一生中受益无限的导师。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5

学完《山中访友》这篇课文,我深受感触,仿佛自己就是作者,并在山中有了一次奇异的游历。

我跟随作者走进山林,与老桥寒暄与朋友共吐心声,营造了一个美好的空间,淋漓致尽地表达了我们对大自然的热爱。这字里行间,让我们感触到这山中的一切都仿佛有了生命,他们可以和我们交换眼神,可以与我们交流。这更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和作者对生命地尊重。

在作者笔下,比喻拟人的手法把山中的一切都变成了有生命,有血肉的人。他把古老的桥比做道德高尚的老人,充分表现了作者对老桥地敬意。鸟儿在枝头乱叫,露珠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作者可以想象成鸟儿在呼唤自己的名字,而把晶莹地露珠可以想象成与自己交换眼神,足以看出作者对这些小生灵地热爱。他和清凉地山泉梳妆,和泪泪地溪流呤诗……作者在奇异地大自然中快乐地游玩。啊!多么美妙啊!然而,生活中的我们却处处破坏大自然。抬起头,天空中煤烟把蔚蓝地天空染黑了;看着脚下人们肆意地乱扔垃圾;倒污水、干净街道已肮脏不堪。让温和地自然妈妈生气,沙尘暴引来,把洪水引来了,把雾霾引来了。给了人们惨重的代价,可他们却始终不知道伤害大自然就是伤害自己,善待大自然其实也是善待自己。

当你抱着美好心态看大自然时,你会觉得生活那么快乐,自然是那么美妙,所以,让我们乐观地去探索自然的美妙,融入大自然的和谐。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6

与其说作者去山中访友,不如说是赶赴一场心灵回归的神圣仪式。

——题记

“崇山峻岭”、“山清水秀”、“奇峰突兀”……这么多形容山的成语,让我们觉得山里风景优美,而《山中访友》把我们带入了一幅更加符合实际的“山水图”。

我最喜爱的是第4自然段。开头第一句话:鸟儿呼唤我的名字,露珠与我交换眼神。一个“眼神”,一声“呼唤”,运用了拟人化的手法,形象地表达了作者与鸟儿、露珠这两位“朋友”间的默契和情谊。作者说这片树林里的每一棵树都是他深交的知己,作者看着每一棵树,仿佛每一棵树都在十分友好地望着他似的。作者靠在一棵树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仿佛自己也是一棵树。他似乎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忘却了人世间的一切烦恼,只留下快乐的事情。树为人友,人为树友,人、树相融,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境界!作者与鸟儿、露珠,和树林里的每一棵树之间的亲切,和与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让我感动。一个人,与它们没有共同的语言,却彼此“融化”到对方的世界里。

在作者的眼里,山中的一花一树,一鸟一石,一草一木都成了有生命的人,互相倾诉心声,似乎都是自己的挚友,从而营造了一个如诗如画的世界。这种物我两忘的相容境界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也让我感受到人与自然的亲密无间。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7

《山中访友》那篇课文让我贯通到了大天然实谛。

那篇课文主要写了:作者带着兴奋的心境探访山中“密友”,与伴侣互诉心声,在作者眼里,山中的一花一草,一鸟一石,一草一木都是作者的好伴侣,都是富有死命的人。从而营制了如诗如绘的世界,表达了作者对大天然的爱好。

在作者的笔下,比方、拟人的写作脚法和设念把山中的一切都变成了富有死命的人们。他把山中的一切都当做本人的密友,他热切天跟他们挨呼唤。便连雷阵雨便比如一千个侠客或诗人,头顶的巨石也是读后感范文像是为作者撑起巨伞

读了那篇课文,我对大天然有了好别的不雅面。仄时,我们只对哪些特天斑斓的大天然景物有爱好之情,而对那些仄凡的事物,则视而不睹。可作者却不一样,每个大天然景物,都有着极端细彩的汗青,作者跟每个景物都有着密意厚谊,仿佛已和大天然融为一体了。

大天然的万物都是我们的好伴侣,他们都有本人独特的中心。只要我们专心往跟大天然互换,便会发现,原往,大天然是如斯斑斓。他不是只有我们能看到的好景,而是有很多很多,只是我们出有仔细肠往不雅不雅察,专心往和大天然交伴侣。大天然,他是妙趣非命的,是妙趣非命的,是岌岌可危的。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8

过了一个暑假,终于开学了。我背起书包,投向校园的怀抱。

刚走出门,我就与秋风撞了个满怀。风中含着泥土和花朵的芬芳,早晨,好清爽。

不乘车,不请伙伴,也不带礼物,就带着满怀的好心情,踏着熟悉的小路,我去母校访问我的朋友。

那棵雪松,是我要拜访的第一个老朋友。啊,雪松,你如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在校园里站了二十多年了吧?每天,你默默地看着同学们上学,放学,送走了一批又一批学生。不管春夏秋冬,你都傲然地耸立着,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波光明灭,泡沫聚散,唯有你,依然如旧。

走进香气四溢的小花园,丁香花呼唤我的名字,百合花与我交换眼神,每一朵花都是我的朋友。看着一朵朵花,仿佛我自己也变成了一朵玫瑰花,脚下长出的根,深深扎进泥土里,头发变成花瓣,五官变成花蕊,身体变成花茎,胳膊变成绿叶,努力把香气带给大家。

这校园里的一切,哪个不是我的朋友?我热切地跟他们打招呼。你好,诱人的葡萄,你挂在高高的架子上,令我垂涎欲滴。你好,香甜的木瓜,你站在葱茏的树枝上,是在享受舒适的日光浴吗?你好,鲜艳的国旗,你多么伟大,让中国十三亿人的右手,为你敬礼。你好,亲爱的主席台,你宽阔敞亮,记录了多少我们的故事。

捡起一枚树叶,捧在手中,我看到了它对生命崇高的敬意;捡起一颗石子,握在手中,我理解了奉献的含义;捡起一瓣落红,托在掌心,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放学铃声响起,我该回家了。我轻轻地挥手,告别校园的朋友,带回了满怀的好心情,好记忆,还带回一路月色。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9

开学的时候,我们学习了李汉荣先生的山中访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真正体会到大自然的一切是多么的美好!

本文描写了“我”独自走进山林,探访山中的“朋友”,深切的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作者在山中拜访了古桥,鸟儿,露珠,树,石头,雨等“朋友”,可以看出在作者眼里,山中的一花一树,一鸟一石都成了有生命的人,成为作者的朋友。

在我们家,有一盆很小很小的仙人掌花。它的身上长满了刺,虽然它的身上长满了刺,很多人都不喜欢他,但从把它买来开始,我都把它当成我最好的朋友。它身上是黄色的,穿着一件有着笑脸的衣服。因为这个,所以我很喜欢他。每次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我都会第一个告诉他。在我眼里,他就是我的小弟弟,是我的好朋友,我非常喜欢他,爱护他。一直到现在。

大自然是人类的家园,让我们一起去热爱大自然,亲近大自然,体会那自然和谐相处的快乐吧!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10

暑假里,我读了六年级课文第一单元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的就是《山中访友》。

本文主要写了作者不坐车,不邀友,也不带什么礼物,就带着满怀的好心情,独自去访问他的朋友他访问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老桥;走进森林,小鸟欢呼他的'名字露珠与作者交换眼神。他靠在一棵树上,静静地把也自己当作一棵树。脚下长出根须,深深扎进泥土和岩屋;头发长成树冠,胳膊变成树枝,血液变成树的枝汁液,在年轮里旋转流淌。我想作者不是去了吗?怎么是看树了?看到下面,我才知道作者的朋友原来就是这些大自然中的景物,清凉的山是涓涓的溪流,飞流的瀑布、陡峭的悬崖、悠悠的白云、淘气的云雀……都是作者的朋友。

作者的朋友原来是大自然啊!读完课文,我想作者观察大自然是多么仔细,多么有想像力啊!把大自然当作人来写,我也写不出来。是因为缺少观察,平时的好词好句,也写出精彩的文章来,我也要多多观察周围的景物才可以让作文水平更上一层楼。

山中访友读书笔记 篇11

“山中访友”,第一次看到题目,还以为写的是作者到山林中拜会一位“归隐”的朋友,但发现这篇课文其实是描述山中景物的。作者把山林中的一切都当做它的朋友知己。山林中的岩石为他撑起了“伞”,而他也带带给了山林无限的乐趣与活力。他把山林当做无话不说的伙伴,山林也认他为亲密无间的密友。古桥为他铺路,山泉献他明镜,小溪邀他唱歌,山林中的一切都那么友好,都那么美妙。

作者爱大自然,他也成为了大自然的一份子。人与自然,是一种沟通,是一种默契,是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愫。我们入山游玩,总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比如蚊虫叮咬,晴天霹雳之类的。可作者都把他们看得风轻云淡,似曾没发生过一样。他把山林中遇到的好事、坏事都当做是天地的恩泽,从而带着好心境来,带着好心境去。作者是个乐观的人,他必须是带着微笑应对生活的!

2025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实用十一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可能会因为个别特殊的要求撰写一份文书,实用文书是一种实用性很强的书信,你知道实用文书怎么写吗?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2025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实用十一篇),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1

在埃德加斯诺编著的《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中,我被作者坚强的精神所感动。

文中的作者遇到问题时,他选择去探究,去试验,直到自己了解真相,他不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但我就没有这种毅力,我遇到问题时,很轻易地放弃,遇到困难时,我会选择逃避,而不是去面对。做任何事总是缺少那一份勇气,一份毅力,使我很难做单元作文成功一件事,因此我的成绩也很难提高上去。

以后我必须改掉自己的惰性,以文中的作者为榜样,学会勇敢,学会坚强,遇到小学作文困难不退缩,做什么事情都不放弃,坚持到底,多一份探究的劲,使自己不断完善,做一个男子汉,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做一个像作者那样勇敢的人。

读了《红星照耀中国》的前两章,曲折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影响着我,作者还会经历什么事呢?请听下回分解。

胡说:确实如必承所言,开头一章的叙述展示了一个独特的新闻记者的我的模样,那般真诚、执着,只为追求真相。给予我们许多启示和感慨。书未开读,已然被感。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2

红星照“这一本书是我写的,这是真的。可是从最实际的主义来讲,这些故事却是由中国革命青年所创造,所写下的。这些革命青年使本书描写的故事活着。所以这一本书如果是一种正确的记录与解释,那就是因为这是他们的书。”——埃德加·斯诺

七十多年前,埃德加收集军事将领的`谈话,工人、战士、知识分子的谈话,揭示了中国红军的真正形象以及与日本战士,国民党的坚定斗争,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的伟大。

在七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阅读着这一本书,我们生长在和平年代,通过这一张张薄薄的书页仿佛回到了那个硝烟弥漫的战场,仿佛看到了共产党员们流下的鲜血,仿佛看到了他们无私的品德。我走近了他们,一幕幕就如同放映着的电影一般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读书让人了解了历史,更加让人学会了思考。前辈们经久不衰的一腔热血感染了我,我要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要学习他们为中华崛起克己奉公的无私,我更要学习他们在强大敌人面前不服输、勇敢克服困难的难得精神!我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尽自己的一份力守护祖国,守护这一来之不易的和平。

红星是什么?是红星就是红军,他们照耀着中国。同时,中国也是红心,他照耀着整个世界!

愿红星永远照耀中国。

“当我们被整个世界遗忘的时候,只有斯诺来到这里来认识我们,并把这儿的事情告诉外面的世界。所以我们将永远记住斯诺对中国的巨大帮助。”这是XXX对斯诺这个伟大的记者的评价和感激,是他的《红星照耀中国》,让世界感受到红色中国的美丽、强大,更钦佩于红色精神的不朽和伟大!

这本书描写了美国记者斯诺在苏区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记叙了他苏区人民的采访,体验的苏区生活,真真正正地报道了当时的情况,介绍党的政策,这是在那时不为多数的客观记者。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难忘的便是那红军十万八千里长征。红军的长征,是一场战略性的撤退,其中的困难重重,红军战士不怕苦不怕累,过草地,爬雪山,与生死决斗。在最困难的时刻,大家甚至吃皮带,扒树皮。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伟大的共产党人仍旧用战士们的血肉拼力杀出重围,创造了飞夺泸定桥、巧渡金沙江等等这样的光辉战绩!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把这激动人心的史诗写下,显现出中国人民的红色精神,而这个人,就是斯诺。在斯诺看来,他感受到红军高度的政治觉悟,他认为红军是中国唯一一支从政治上来说是有着红色精神的铁打的军队、真正的红军。

这就像红军的军官们习惯说的“弟兄们,跟我冲!”而不是“你们都给我上!”同样是六个字,差别却是很大的。第一种是把自己与士兵放在了同一个位置,亦兄亦弟,与士兵心连心,共奋斗;而令一种却是把自己与士兵们做了不仅仅是等级上的区分,更是生与死的差别。

红军的长征是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战争武装巡回宣传,是一个奇迹,它体现了共产党强大的精神世界,非凡的心里素质,而这些也只仅仅占了全书的一小部分,占了红军历史上的一小段时间,但红色精神一定会在历史长河中永垂不朽。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3

这几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阅读完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这本书是一部很强的报道性文学作品,作者是埃德加-斯诺。他是一位美国的新闻作者,在1928年来到了中国,在报社工作,常年跟随红军共同生活,一个公正客观的角度叙述当时人民百姓的生活和心理状态。身处其中的经历,触发了他当时写作的愿望。

这本书共12个章节,作者斯诺并没有添加过多的修饰性词汇或者一些美化的文字。本文虽朴实无华,但正因为此,笔下的人物才更有血有肉,带着鲜明的个人特色,拥有陕西一带鲜明的文化特点。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先用了反问句强调了红色中国这一写作中心,此后,他又记录了一些革命的领导者,如XXX,贺龙,周恩来等。作者对主要的历史事件也进行了大概叙述,如苏区的教育,人民抗日剧社,长征,西安事变等。但在这么多章节中,只有其中的第四章节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一个共产党员的来历。

这一章主要讲述了共产党领导人XXX的人生经历,思想改变以及成为红军领导人的过程。它诞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因为父亲的聪明头脑使他们家成为了富农,但又因为父亲的封建愚昧,使他早早辍学,由此便激起了在幼小的XXX心里的反抗愿望。在XXX的童年中,一方面备受母亲的疼爱,与之又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另一个方面父亲对他则格外严厉。由于XXX自幼受父母双方的影响,他铸就了特殊的个人秉性。父母亲给予的不仅是XXX的生命,而且对他的一生影响深远。年少时,XXX就产生了让所有的中国人都吃上饭的朴素愿望,立志为大多数中国穷苦人民谋得幸福。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XXX决定改造中国,打倒剥削和压迫人民的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就算在那些压迫的环境下,他还是秉持着他内心的初衷去实现内心的抱负。他用火一般的热情与铁一般的意志,百折不挠,自信乐观的坚持着自己心中那最崇高的革命理想。

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式详细的介绍了工农红军如何用智慧和斗志战胜了蒋介石的国民党集团,勇猛战斗,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毅力战胜了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不气馁,在途中帮助过许多百姓,深受百姓的爱戴。

红军的精神是一笔精神财富,精液,中国的后来人,红军将士们为了崇高的理想而百折不挠,奋勇拼搏的革命精神。从这里给我的启发是:我们不能辜负了将士们对我们的期望,要勤奋的学习,做一个祖国的栋梁,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上面这些就是好作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精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4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1

《红星照耀中国》应该属于一本记实文学,斯诺开篇抛出了80多个未获得解答的问题,估计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斯诺,也吸引着他开始这场冒险之旅,从北京到西安,按照周恩来给他规划的路线行进,接触到当时几乎所有的高级领导人,并逐一采访,积累了详尽的资料,这些资料解答了斯诺的所有疑问。

斯诺是为宣传和报道中国革命而生的,是中国人民真正的朋友!

1936年6月,斯诺带着无法理解的关于中国革命和战争的无数疑问,开始了西北红色区域探险之旅。经历4个月的旅行,斯诺心中的疑惑得到解答,为、朱德、周恩来等领导人的魅力所折服,对中国共产党产生深厚的感情,以至于用了后半生几乎全部精力,对中国问题继续探索和报道:1939年再次回到延安,1942年回到中国、解放后三次来到中国并受到毛**和周恩来的接见,1972年,他在弥留之际对中国派去的医疗小组说了一句:“我爱中国!”,

经历井冈山斗争和万里长征的共产党人,已经非常成熟,革命斗争经验丰富。

文中记载了当时共产党人对形势的看法:全国人民日益要求全面抗日,逼迫蒋介石除了采取战争外没有别的出路,这场战争不仅是争取民族独立的斗争,而且是一场革命运动。“因为在中国打败帝国主义意味着摧毁他的一个最强大的根据地”,而且中国革命本身的胜利与反对日本侵略的胜利是一致的,在这场战争中,只有最广泛的动员群众,发展一致高度政治和的,在最先进的革命领导之下才能获胜;读后感·革命战争进程的影响因素有:国内因素、有美英法德等国家的政策、以及苏联是否参战。

从我党当时对形势的把握来看,高瞻远瞩,准确预测了革命战争的进程和方向,放手发动群众,领导群众,最终获得伟大胜利!这一切都与井冈山的斗争、万里长征的斗争经验是分不开的。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5

《红星照耀中国》读后感心得体会800字:七十年前,美国著名记者斯诺,登上轮船,抵达硝烟弥漫的中国,带着对红色革命种种疑问,冲破国民党严密的封锁,历尽艰险来到红色革命根据地——保安,揭开了被外界宣扬“危险”的苏区神秘面纱。

在保安,斯诺认识了一群不一样的群体,他们纪律严明,英勇无敌,心系百姓,信念坚定,有火一样的革命热情,他们就是中国红军。无论是普通的红军战士,还是红军领袖,每位红军战士都有不为外界所知的英雄故事。斯诺与红军进行亲密的交谈,从谈话中我能深深了解到红军不可战胜的精神,那种追求,那种力量,正是新时代所需要的。斯诺用最清澈的语言,记录了红军故事,撰写了《红军照耀中国》这本书。

书中有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故事,最让我敬佩的是红军领袖—XXX。他出生于中农家庭,本可以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因不满封建军阀、资产阶级以及土豪欺诈和剥削平民百姓。为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他毅然放弃务农,踏上寻求真理之路,他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精神,积极参加革命运动进而加入中国共产党,最终铸就了一代伟人XXX。他有着农民淳朴的性格,天生精明,生活上与战士平等,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直到深夜才休息。

在艰苦环境下,凭借他英明领导,顽强的意志,战胜重重困难,最终率领人民军队创造一个又一个世界奇迹:二万五千里长征,红色革命胜利,新中国诞生。“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正是对XXX及他率领的红军品质的真实写照。

忆古思今,新时代也涌现出许为祖国奉献的楷模。浙大博士赵博和郑晓丽夫妇,他们放弃了高校任教和几份高薪工作,扎根新疆“无人禁区”,将最美好的青春献给国家勘探事业,纵使千辛万苦也绝不言悔。乡镇第一书记黄文秀,北师大毕业,风华正茂,选择泥泞,告别繁华,当了一名村官,在一次乡村扶贫路上,被突如其来的山洪夺取年轻的生命。他们都有着共同特点,具有伟大无私的人格,坚定信念,坚毅品质,不怕困难,敢于担当,有一赤诚而火热的奉献的初心。

长征精神让我萧然起敬,时代楷模的故事让我折服,他们是最可爱的人,他们是中国最耀眼的红星,他们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好好学习,修养品格,为青春助力,用知识武装自己,为祖国崛起而努力奋斗。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你们小的时候都读过什么书呢?其实书籍分为很多种:一种是对人们有好处的,另一种书籍是对人们有坏处的。我们要多读对我们有益的,有好处的书籍。比如:有关于战争的,有关于科幻的,有关于美好事物的。不能读那些武侠小说,以及一些会带给我们负面情绪的书籍。

《红星照耀中国》就是我看到过的一本惩恶扬善的正义书籍,它主要讲述了XXX一行人的战争之旅,同时在《红星照耀中国》这一本书中还见到了XXX主席的日常生活,以及那些战士们的日常生活,这让我了解到了XXX主席的日常生活,几乎与普通的战士无异,他们吃的是一样的,XXX主席穿的也没有比一般战士好点,他们吃的也是一样的,只是XXX主席吃饭的时候要加些辣椒而已。住的和普通的战士一样,XXX主席和他妻子住的房间中最豪华的就是一顶蚊帐而已。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埃德加-斯诺所写,他是一位记者,通讯员。斯诺为红区写了大量的通讯报道,也因为这个原因斯诺成为第一个采访红色西方的记者。他把所有的通讯结合成为了这本书,原名《西行漫记》,现在叫做《红星照耀中国》。

读了《红星照耀中国》这一本书,让我深刻的明白了,在当时硝烟四起,杀发遍地的这种情况下,生存是多么的不容易,也让我知道了当时的战士们,是吃了多少多少的苦难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新中国,还让我明白了在当时社会,主席也不是与普通人们过的与众不同的,他并不比我们过的好,而比我们过得还要苦,还要艰难。

《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今天的生活是有多么的来之不易,我们不应该浪费现在安稳,平定的生活,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是用许许多多的战士的热血和心血换来的,我们没有资格轻易浪费,不是吗?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7

八十年前,红色的中国还是脆弱的孤婴。旁的围观者,只会唾弃这孤婴,欺压这孤婴。但这红色的“孤婴”不会哭泣,他没有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他逐渐的强大着,努力着,不论外界多么恶劣,红色的中国一直在前行。

美国记者斯诺怀着对红色的中国的战争与革命的疑问来到红色的中国。说实话,在初读这本书时,我也被前期人们所说的:“杀人如麻”、“贪婪自私”给恐吓到。因为我意识里清楚的告知自己,我所认识的、那个红色的中国,断不是这般的。看来,确是有人刻意曲解,歪曲真相。这个充满了人情味儿与坚强不服输的民族,怎会如此凶残呢?

在红色的中国中,形形色色的人闯入斯诺的视线。他们,或许是忠诚不渝,富有朝气的红小鬼;或许是善良质朴,勤劳大度的农民;抑或是挑灯至深夜,鞠躬尽瘁为了战争胜利的领导人。他们身份各异,却是一幅最真实的画卷。

在中国,曾有一段极其屈辱的历史。但在这段侮辱的背后,有一群人仍在为沦陷的区域奋斗着。红色的中国,是一个不甘落后的中国,在斯诺真情又平实的文字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都是对这个红色的地区的热爱与信任。从他的文字中,我看到童年屈辱,不甘平凡的彭德怀,和蔼可亲,鞠躬尽瘁的周恩来,还有深夜挑灯夜战,有勇有谋的XXX。整整过了八十年。

八十年后,从前的屈辱与痛苦不在,留下的,仅是革命事业流下的光辉,照耀着整个新中国,照耀着全社会。

红色的中国,他从被世界遗弃的孤婴,成为被世界所关注的中国,这一路上,没有海棠花开,只有枯枝败叶;没有赞美如潮,只有侵略打击。而他没有放弃,他没有再跪着,他选择站起来,站起来!

如今,我们坐在明亮的读书灯下,享受着幸福的生活。却不知,几十年前有这样一群人,抛头颅、洒热血,经过兵刀利刃的打磨。离去时是翩翩少年,归来时却是遍体鳞伤。我们不会忘记那一段屈辱的历史,但那背后也是一段光辉的岁月,在民哀国殇之期仍能挺起胸膛,慷慨激昂的、英勇无畏的向新时代走去。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8

王秦天

放假第一天,我拆开学校发的书《红星照耀中国》,这是一本底色为大红色的书,在一颗红星上写着“红星照耀中国”,再往下看,是作者和译者,埃德加。斯诺和王涛,看到这里,我愣住了,为什么一本写关于中国解放史的书,作者是一个美国人?我很是不解。

带着这个疑问,我翻开了书的第一页,一页一页的看着,划出好句,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我已经超出我的预期目标,我放下书,开始。一连几天,我按照这种节奏。用了一个多星期,看完了整本书,对于我一开始的疑问,也有了答案:斯诺是一位采访红区的西方记者。

这本书主要是记录了自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革命根据地进行的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向全世界真实的报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红军以及许多红军领袖和革命者的情况。主要介绍了XXX,周恩来,朱德的人物信息。

看完这本书,我有些感慨,当时的社会是有多么乱啊!原本都是应该是团结一致的中国人,却因为信仰的不同,而针锋相对。当时的共产党又有多么辛苦和无奈啊!被迫与自己曾经的同胞开战,这会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啊……

就如书中写道的,共产党红军因为国民党被迫进行长征,这是一段多么悲惨的历史,横渡大渡河,过大草地,翻越雪山。每一次都有无数的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经过两年的艰苦的抗争,历经两万五千里的跋涉。如书中所说,强渡大渡河,那是被敌人誉为插翅难逃的天险防线,但是红军凭借自己的毅力,硬生生的打开了一个缺口,为中央红军北上开辟了一条通道。过大草地,每一天都有无数的战士因为各种原因而牺牲,陷入沼泽,极度缺乏食物,天气寒冷,每一样都能成为一个致命的打击。还有飞夺泸定桥,翻越雪山,这要怎样的坚定信念才能完成。

在小学,我们学过许多关于长征的课文,但是最让我感动的,就只有两篇《金色的鱼钩》和《丰碑》,第一篇文章,叙述的是一位炊事班长尽心尽力的照顾好三个生病的小战士过草地时,因为没有粮食,只有一条小小的鱼儿,炊事班长为了让小战士吃到鱼,自己只吃鱼刺,最后饿死的感人故事。第二篇文章,叙述的是一位军需处长把自己唯一的棉衣让给其他战士,自己则冻死在了树下,雪花飘过,军需处长被冻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

这两则故事无一不讲述的是红军战士们的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精神。“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路,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这首XXX的诗,直至今日,我才真正领会到其蕴含的真正的感情。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9

红星照耀中国的作者埃德加?斯诺,以一名外国人,一名记者的身份写下此书。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做出的不懈努力,表现了他们乐观向上,甘于奉献,奋力拼搏,勇往直前的红军精神。向世人宣告: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红色革命如一颗光华璀璨、熠熠闪光的红星,永远照耀着朝气蓬勃的新中国。

长城万里,古代劳动人民用血肉筑成。中国今日,何尝不是?战场上,红军战士,不畏不惧,冲锋陷阵,抛头颅,洒热血,无怨无悔。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正是,忠骨处处埋,战士悔怨无。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此乃红军气概。恰如斯,他们才走完,六千英里遥遥长征路,虽坎坷崎岖,但他们终望见了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那正西风落下长安,飞鸣镐。的战争年代,他们知道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但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这是毛主席的誓言,亦是红军战士的誓言。

XXX,彭德怀,徐海东一个又一个领导人,他们虽出身卑微,却凭着一份救国救民的执念,壮大了红军,造就了今天。作为领导人,他们却毫无领导的架子,与战士们同甘共苦。吃食,普通。衣着,简朴。磨难,受尽。却难掩,他们那拳拳的爱国之心。不为功名,只为百姓。不求利禄,只求和平。问百姓们为何如此偏爱红军,那朴实的话语动人心弦。那是百姓的军,那是救国的军!

新中国建立在红军战士的忠骨上,今天的我们幸福安稳,不应庆幸,不应感恩么?

向红军战士们致敬!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10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经典的纪实作品,真实记录了作者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揭示了中国红军的真正形象以及与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的坚定斗争。本书收集和记录了作者与革命将领的谈话,以及与红军战士、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人的谈话。作者斯诺断言道:“这根本不是一个作家所能创造出来的,这些是人类历史上丰富而又灿烂的精华。”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红军战士飞夺泸定桥的壮举。为了摆脱国民党军队的紧追不舍,红军不得不做出夺取泸定桥的决定。22名突击队员冒着枪林弹雨,沿着火墙密布的铁索,经过一场浴血奋战,成功夺下桥头,使红军主力顺利从泸定桥越过天险,粉碎了敌人的阴谋。

泸定桥水面几十丈高,木板都被敌人抽掉了,只剩下铁索,而大渡河水流湍急,一不小心就会掉到河里。在这么艰险的环境下,红军战士奋不顾身,不畏艰险,用血肉之躯筑成钢铁屏障,抵挡敌人的密集枪弹,勇往直前,他们这种勇敢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深深震撼了我。

我们今天的和平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我们应该学习革命先辈英勇无畏的精神,像他们一样不怕困难,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勇敢面对;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用知识和本领建设我们的国家,使我们的祖国变得更加美丽和富强,只有这样,才不辜负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和平安详。

红星照耀中国读书笔记 篇11

在老师推荐的书中,《红星照耀中国》吸引了我。作者以一名外国人,一名记者的身份写下此书,它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

在中国人争取自由,民主的道路上,曾近有很多国际友人对中国给予过各种形式的帮助,党的初期,由于共产国际的干预和一些不安定因素,曾受到过很大的损失,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多次面临生死存亡的局面。然而领袖们的睿智使党走上了正确的道路,确立坚定不移的纲领,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为中国,为中国人民,进行着不屈不挠的顽强抗争。

只有人民拥护和支持的政府,才能让国家看到未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没有被侵略者的刺刀击退,没有被当权者的白色恐怖吓到,在无数人的流血牺牲后,更多的人勇敢的站出来,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崇高的事业。

在多方打击和封锁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队伍在逐渐壮大,在震惊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之后,没有人能在轻视这股不可抵挡的力量,一切关于“无知土匪”的谣言不攻自破,这是一个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政党,这是一个有些执着信仰,严格纪律的政党。

《红星照耀中国》可以让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及其所经受过的苦难,牺牲,今天的幸福来自昨天的奋斗,多少人的血才造就我们今天的辉煌。历史是沉痛的,幸而这种情况不会再次发生,但这种历史却永远保存在后代子孙的记忆中。

《红星照耀中国》一书的作者是美国的埃德加·斯诺,他是一位美国新闻工作者,来到的中国在报社工作。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一生,除了为欧美报刊写过通讯稿以外,她完成了十一本著作,其中极大部分是和中国问题有关的。一九七一年回到瑞士以后,他还写了《漫长的革命》一书,由于抱病在身,没有作最后的审订。可见,他把中国看得如自己的母国一样。

假如中国没有解放,还像从前那般炮火连天、硝烟弥漫的话,我们是不是像待捕的羔羊一样,颠沛流离,无处定居。而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都是红军为我们赢来的。他们用坚韧不拔的毅力战胜敌人,在失败中不灰心,永不气馁,才能迎来这和平安宁的盛世。XXX、彭德怀、徐海东、周恩来……他们是一个又一个的领导人,凭着一份救国救民的执念,壮大了红军,造就了今天。他们身先士卒,与红军同甘共苦,不为利益,只为百姓们能够过上和平安宁的生活。不为功名,只为让中国人不再遭受别国人民的欺辱。红军战士们用他们的汗水,用他们的鲜血,用他们的生命,谱写了一首首胜利的凯歌。他们的精神在激励着我们,我们要像他们一样为祖国争光。

我们要向红军战士们致敬!向中国共产党致敬!向中国共产党伟大的领导人致敬!向无私奉献的人们致敬!红军战士宛如一颗颗红星,照耀中华大地,照暖了,老百姓的心灵,照醒了现代人的灵魂,让中国走上了繁荣富强之路。红军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美好世界,我们不能让他们失望,付出我们的实际行动,让中国走上世界巅峰。

历史是痛苦的,历史是不堪回首的,历史是耻辱的,即便如此,这段历史我们也不能忘记,即使不会再次发生,我们仍要铭记历史,我们要背负着历史带给我们的耻辱,带给我们的教训,带给我们的光荣为祖国做更多的贡献。

《复活》读书笔记(通用十一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复活》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复活》读书笔记 篇1

“人之初,性本善”。然而这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人处在一个好的环境当中。在自由的环境下,人的精神和心理才会处于善良和纯洁的状态。而从《复活》当中,我深切的感受到人的心理变化。

《复活》当中讲述的是一个精神复活的过程。主人公卡秋莎曾是一个善良的姑娘,而男主人公涅赫留多夫有抱负,有理想的青年。然而大学毕业后由于他优厚的家庭背景,他开始混迹于上流社会,从而放弃了对自己理想的追求,走上了坠落的道路。而他也利用卡秋莎对他的喜欢,将她带上坠落之路。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涅赫留多夫在法院里看到了被控告杀人的卡秋莎。这令他那已经坠落的心感到了无限的惭愧与不忍。让他的灵魂重新复活!于是他用尽办法帮助卡秋莎洗脱罪名,但是最后失败了。他放弃了自己的荣誉和财富与卡秋莎一同发配边疆。最终在政治犯西蒙松的启发与帮助下,卡秋莎从精神的阴影当中走了出来,并与西蒙松结为夫妻。

书当中两个主人公的精神复活过程展现出了人的本性之美,而作者也通过用这一手法,清晰而有深度的揭示了当时国家制度,教会制度,社会制度以及经济制度的种种弊端。并且表现了作者对被侮辱者的无限同情,对腐朽的沙皇专制制度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与猛烈的抨击!

全文以“复活”作为基本主旨,通过一系列的人物性格,心理活动等的变化,展现了各种人物在不同环境下的各种不堪表现!也通过这些事例与文章刚开始时在乡村那段时间人物的善良以及纯洁作对比,显示出了环境对人的影响是相当巨大的。“孟母三迁”等过历史上的经典故事也同样证明了这一点。

从这书我明白了进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决定人生!

《复活》读书笔记 篇2

书名:《复活》

作者:(俄)列夫托尔斯泰

阅读时间:4月12日4月15日

好词:过失,错误,地位,正当,荒谬,享乐,断定,执行,戒律,憎恶,卑鄙,固然,间隔,停顿,时期,肮脏,差距,心惊肉跳,花天酒地。

佳句:

(1)我们活在世界上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以为我们自己就是生活的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

(2)说来奇怪,这种承认自己卑鄙的心情,固然不免使人痛苦,同时却又使人快乐而心安。

(3)从那个时候起到今天,他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打扫过他的灵魂,所以他从来也没有像这样肮脏过,他的良心所要求的东西和他所过的生活之间也从来没有像这样不协调过。

(4)涅赫留多夫虽然有些失望,但也为玛斯洛娃找到自己的幸福而感到高兴,然而,涅赫留多夫对这几个月来的耳闻目睹感到苦恼,他觉得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社会现实中的`种种罪恶,后来,他在《圣经》中找到了答案:人不但不可恨仇敌,而要爱仇敌。

(5)只要人们执行那些戒律,人间就会建立起天堂,人们就能获得至高无上的幸福

(6)此外,相信自己,他往往会遭到人们的指责,相信别人,他却博得周围人们的赞扬。

我的感受: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完了这部名著,似乎很深奥,却又读懂了些什么。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意义。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涅赫留多夫,是他自我精神但我复活,而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

也许涅赫留多夫追求的不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找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积极的去改变了。

《复活》读书笔记 篇3

《复活》是托尔斯泰在揭露社会罪反感的同时,散布了许多的观点,这反映了他世界观的表现。

《复活》是源于作者听到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位年轻的伯爵引诱了他姑姑家的婢女,使之怀孕。婢女怀孕后被赶出家门,被迫当了妓女。然而,因一次指控偷钱而受到审判,这个贵族当作陪审,当他再次遇到这个女的时,大为一惊,心理有种很对不起她的'心理……这不小说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风气,也批判了当时贵族的嚣张和当时贵族丑陋的灵魂。

但是,在这之后青年伯爵良心发现,他决定去营救那个婢女,为了营救那个婢女,他接触了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揭露了社会阴暗。终于他又赢得了婢女的爱,最后两个主人公都完成了各自精神上的“复活”。

提醒了从黑暗的世界中再次获得的美好。《复活》的情节失单线开展,但是包含着当时社会生活。

托尔斯泰用自己的笔,写出了他对当社会的不满和对自己没有多大力量来帮助他人而感到不满。说明了当时的托尔斯泰想用自己的力量来整个腐败的社会。

《复活》是人从错误回到正途的一本书,他让我深切的感受到了只有敢于承担责任,面临自己,那么你将离你自己的复活就不远了。

《复活》读书笔记 篇4

人为谁而活?为自己?为亲人?为朋友?为同事?为领导?

如果我们认真而又细致地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你或许会发现,还真得需要仔细地想上一想!而想一想的结果,你就会发现,其实,人是自私的!

古人就说:“养儿防老”。当我们在热情讴歌父爱如山、母爱如海之时,我们的父亲、母亲也许正看着孩子可爱的笑脸,为自己完成传宗接代之任务,也为自己能够老而有所养、无后顾之忧而正自鸣得意、沾沾自喜呢。是的,悠悠说得可能是太现实了一点,讲出了一句大白话,朋友们看着也许不舒服。然而,现实又是如此地不容置疑。

其实,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待事物,则任何事物都有其双面性。我们不能否认人有敢于牺牲、无私奉献的阳光一面,同样也不能否认人有自私自利、欲壑难填的阴暗一面。

用《复活》作者托尔斯泰的话说,所有的人都是“由两个人合成。一个是精神的人,自己追求的只是也能使别人幸福的幸福。另一个是禽兽的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幸福,而且为了自己的幸福不惜牺牲全世界一切人的幸福”。(第一部,第十四章)所谓禽兽的人,在悠悠看来,更广义地说应该称之为自私的人。悠悠认为,托尔斯泰对人的双面性分析是很透彻的,也是相当到位的。

《复活》中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自私的`人。他毫无顾及地利用祃丝洛娃对他朦胧而又纯洁的爱意,无情无义地奸并随即抛弃了她。聂赫留朵夫满足了自己的禽兽的欲望,却将终身的痛苦留给了年轻而又无助的祃丝洛娃。最终,祃丝洛娃因不幸怀孕而被聂赫留朵夫的两个姑妈赶了出去,从此,走上了出卖肉体的悲惨的人生之路。

其实,对于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的贵族来说,像聂赫留朵夫这种禽兽的行为是“常有这种事嘛。申包克跟家庭女教师有过这种事,是他自己说的。格里沙叔叔有过这种事,父亲也有过这种事,……既然大家都这样做,那么,可见这也是必要的”。(第一部,第十八章)一旦禽兽的人占了上风,人的思想就会被无耻的阴暗所蒙蔽着,灵活也就会被私欲所笼罩。

好在聂赫留朵夫心灵中还保留着那片圣洁的家园,精神的人还能苏醒于他的心间,使他的人性得到“复活”。他开始用他的行动为他的“禽兽的人”赎罪。他抛弃了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将自己所继承的土地分给了农民,他为无辜服刑的人奔走呼号,想方设法为祃丝洛娃争取无罪释放。虽然,他为祃丝洛娃所作出的努力没有得到圆满成功,祃丝洛娃最终还是被判苦役,后改成流放。但他的努力显然赢得了祃丝洛娃的原谅与认可。也正是对他这种行为的认可,使祃丝洛娃没有接受聂赫留夫的爱,因为“她爱他,认为如果同他结合,就会毁掉他的一生,而她跟西蒙松一起走了,就使他完全解脱了。”(第三部,第二十五章)

无疑,《复活》让我们读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更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复活”是如此之不易。

“人性复活”的过程中痛苦的!为了让人性复活,聂赫留朵夫经常进行“灵魂大清扫”。“往往过了一大段时间之后,他忽然觉得内心活动不通畅,有时甚至完全停顿,他就开始清除堆积在灵魂中的而成为停顿的原因的种种污垢。”(第一部,第二十八章)然而,即便如此,聂赫留朵夫也时常经受不住各种诱惑的考验,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就陶醉于醉生梦死的贵族生活,并以此为乐。

由此可见,要真正能经受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人必须要经常进行“灵魂大清扫”,让“精神的人”时刻保持着活跃的精神。

世界充满诱惑。面对诱惑,我们也许真得应该做一个“精神的人”,而将“禽兽的人”囚牢在人心的深处,永远不将之释放。尽管,这或许是一种长期的痛苦!然而,我们应该有这种作出牺牲的勇气!

《复活》读书笔记 篇5

《复活》中有很大部分生活画面的描写,从法院到教堂,从监狱到流放所,从莫斯科到彼得堡,从城市到乡村,从俄罗斯到西伯利亚。通过这些画面,作者把上层社会与人民生活进行对比,把贵族老爷、达官贵人与贫苦的老百姓进行对比,把统治者与犯人进行对比。

书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我想大概是玛丝洛娃。作者通过玛丝洛娃体现了俄罗斯人民所遭受的深重苦难和对整个黑暗社会的无比憎恨。她在拒绝聂赫留朵夫的“善行”时,一再表现出自己内心的屈辱、瘸苦和按耐不住的愤怒。正是这种感情触动了她麻木不仁的灵魂,并最后使她觉醒过来。由于她的灵魂深处始终保存着善良的天性和与聂赫留朵夫初恋时的美好回亿,“悔罪”的聂赫留朵夫才能获得她的宽恕,井使她重新“爱”上他。玛丝洛娃最终拒绝聂赫留朵夫要求和他结婚的建议,表现出玛丝洛娃的崇高品质,也是她为了爱他而做出的自我牺牲。玛丝洛娃的“宽恕”精神使她的灵魂获得了“复活”,然而,我们却看到作者在寻求玛丝洛娃“复活”的过程中,逐步接近了托尔斯泰过去所否定和厌恶的“革命者”。作者让玛丝洛娃进入政治犯的圈子;跟这些人接触,使玛丝洛娃感到亲切和自然。西蒙松对玛丝洛娃的爱情,虽然说是出于同情,确也是合适的。这能使她的灵魂感到轻松和慰藉。尤其重要的是,他们的结合将会把玛丝洛娃带入革命者的队伍。而聂赫留朵夫的那种仁慈的“忏悔”,无论怎样真诚,却终究免不了带有居高临下的态度和宽宏大量的意味。玛丝洛娃意识到过去的爱情已经永远不能“复活”,她也不再需要这一切了。而此时在她面前展现的是她所渴望的、有意义的、鲜活的、真实生活,这才是玛丝洛娃真正的新生和灵魂的“复活”。

《复活》读书笔记 篇6

之所以把书本命名叫《复活》,相信每个读者都清楚知道因为小说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精神上复活的过程。

从“复活”,这一个词可以知道,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位反对土地私有制、愿意为道德做出牺牲的具有先进思想的青年。然而,贵族的出身决定了他必须要走一般贵族要历经的道路——加入军队。而在军队里,他受到了其他贵族青年习气的污染,他要是节俭、提倡把土地分给农民、坚持洁身自爱,则会变成了母亲和其他贵族眼中的异类,认为他不正常,相反,尽管他、挥霍金钱、一边与官员的妻子私通,一边则与贵族小姐保持暧昧关系,这都被认为是光荣的,应该的。尽管他自己曾有过精神上的“清扫”活动,想要摆脱贵族圈子,摘掉自己的陋习,可最终只是在这个圈子中越陷越深,无奈当时的享乐主义太过盛行了。

直到他重新遇到玛丝洛娃,对她不公的判决像一个千斤重的锤子,狠狠地敲醒了聂赫留朵夫,不仅唤起了他对玛丝洛娃的爱,还唤醒了那个从前的聂赫留朵夫,那个想要实现自我改变的`聂赫留朵夫。他与玛丝洛娃的相遇只是他精神复活的导火线。而真正促使他“复活”的,则是他为救玛丝洛娃而奔走监狱与贵族圈子之间,他为了要实现土地公有而远赴乡村时,他得知的罪犯们的可怜经历与纯真品性,以及与之相比较之下贵族们的嘴脸与生活方式,还有乡下农民们的生活惨况。虽然中途他曾经几次被诱惑,差点就又要回到自己生活多年的贵族生活中去,但每次第二天醒来,他总会后悔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又重新坚定地继续自己的事业——拯救玛丝洛娃与帮助罪犯们。

尽管最后他并没有像自己最初想的那样,与玛丝洛娃在西伯利亚结婚。但是,他“复活”了,把自己从贵族的罪恶生活中解放出来了,过上了自己向往的道德生活,帮助了罪犯们、分给农民们自己的土地、不再成为剥削底层人民的一员,阅读信条接受福音书的洗涤,无一不让他感到快乐。在西伯利亚,他将继续建立为自己在福音书上读到的人人守戒律的“天国”事业而奋斗。

《复活》读书笔记 篇7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超多心血写成一部长篇著作,《复活》讲述资料是托尔斯泰听到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小姐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惑养女。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感触。书中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改变了自己生活,将自己从以前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复活,而我从他身上学到最珍重一点就是他自我改变,虽然他以前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办法就是深刻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过错。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最后在聂赫留朵夫帮忙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只因真正纵火人有财,便能够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黑暗社会以及人们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因此当他身处在黑暗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只有仔细把握好生命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持续真正自我。

《复活》读书笔记 篇8

刚开始读《复活》的时候,觉得这部小说可以说是实实在在的大块头,可是读者读着小说就戛然而止了,耐人寻味。作者安排小说主人公在精神上复活之后就结束了这部小说而没有继续往下写,为的就是把人们都精神都引导正途上,剩下的就靠大家去探索和追求了。

“复活”本意是生命逝去之后又再一次活过来,而托尔斯泰的《复活》却有更深刻的含义,是说人精神上的复活和回归。首先,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是一个贵族,他过着当时所有贵族都那样过的奢侈糜烂的生活,这是一种社会风气,并无什么不妥。可是当他遇到因自己年少而伤害过的并堕落的女仆马斯洛娃,他就走上了一条非比寻常的救赎之路,并在与女主人公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后,精神和信仰都得到了复活。另外,因伤害和抛弃而堕入风尘的马斯洛娃,也由当初的厌世和对一切都充满恨,后来在涅赫柳多夫爱的感召和流放犯人的感化下,开始重新认识生活,过上了另一种新的生活,精神上也得到了复活。

整部小说最让我震撼的是,作者与运用了很多的对比。莫斯科和其他城市里奢靡的生活与农村破败不堪的生活的对比,农民与地主的对比,劳动者与不劳动者的对比,最底层社会和最上流社会的对比,监狱与狱长律师家的对比。有对比才有差距,才知道劳动人民有多么的艰辛,生活多么不容易,社会是多么黑暗,从而也更能给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男主人公更大的震撼,更强的冲击力,才能促使他更坚定的朝自己的救赎之路走下去。

的确,涅赫柳多夫的精神与做法是非常值得赞赏的。我一边读小说,一边在想,换了那个人是我,我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改变的勇气和力量的。或许,在当今社会上,这样的人就算有,也是寥寥可数吧。俗话说由奢入俭难,就不说要抛弃目前富足的生活了,单是当时社会的各种评论异样的眼光就很让人受不了了。所以,平庸的的注定不伟大,伟大的人自有他伟大之处。

《复活》读书笔记 篇9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又却读懂了什么。精神复活,似乎比失去了一切更感到有好处。

一个纯真完美,以前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完美期盼青年人。在混混沌沌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姑娘,在长达八年小姐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能够就这样生活下去,他们也许能够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快乐。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应对他以前伤害过玛斯洛娃直视他眼神。似乎是灵魂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来源卖弄风情“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以前给予他多么大伤害,他灵魂背负了沉重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过程中,他证明了太多不公平。当他把自己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时候,他收获是农民怀疑眼神,贵族们疑惑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时候,他得到是亲友们鄙夷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回应。他应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事务无一例外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青年人只正因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牢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期望,玛斯洛娃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地位与金钱诱惑,他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理解了政治犯西蒙林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不仅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用心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以前是他看不懂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教训,并且发此刻其中有他务必、重要、且是喜悦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还有这一路上看到。

《复活》读书笔记 篇10

我很喜欢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我非常喜欢他的一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最近看了一本关于他的著作,叫做《复活》。当时看这本书,是被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住的,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其含义,在看完这本厚厚的书以后,我开始领悟到其中的含义,也产生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这本书是俄罗斯非常的一部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涅赫留多夫及卡秋莎的故事,并描写了他们在多年以后,通过一次偶然的相遇,从此两个人精神复活的故事。书很厚,所以内容写的也很细致。从一开始,他看到卡秋莎时心里的那种恐惧和害怕,到他为了救她而不顾一切,到处求人,变卖家产等等一系列事件中,他也是不断在改变自己,纠正自己,重新认识自己。而他的这种变化感动到了卡秋莎,导致卡秋莎也开始重新认识自己。

在这个过程中,描写了好多非常令人厌恶的一些人,比如监狱长,市长,押解兵,公爵,男爵,庭长,检察官和律师等等,各式各样的人,他们个个无比的自私,罪恶和贪婪。他们仿佛已经麻木,肆意滥用自己的权利,僭越法律,乱审判,乱抓捕,乱判行。但是自己却丝毫感受不到那些通过他们的双手所犯下的罪恶,反而以此为荣,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是他们滥用职刑的工具,他们自认为自己拥有权利就仿佛天生高人一等。涅赫留多夫在一次次的与他们接触中,逐渐感受到了无趣,恶心,厌恶,憎恨,也越来越感觉到自己和他们不同。其实,在他们那个社会,人人都很自私,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有想过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耕种等行动,但是在它的亲人们看来却是好笑的愚蠢的做法,他们强迫着他一次次的改变自己的初心,强迫着他去接受社会的腐朽,接受现实,跟从社会潮流。这才使他开始走向颓废。

而在他犹豫不决,在其中做选择的时候,他跟随着卡秋莎一路流放,接触了各种各样的“罪犯”。涅赫留多夫认为他们之中大多数人都是无辜的,而且其中有很多人就是被冤枉陷害的,甚至连证据都不足。显然,在权利面前,逮捕一个人无需理由,只要监狱长想抓就可以抓。而涅赫留多夫在于他们的交流中,发现很多人身上都有着与自己一样的想法:希望可以__目前俄罗斯的制度,特别是一些政治犯,他们往往都是那些坚持自己,去拯救这种混乱现象而被抓起来的,他们身上有很多珍贵的品质,所以涅赫留多夫觉得和他们待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了许多无辜的人被折磨致死,看到了很多人奋起挣扎,所以,他更加坚定了自己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

虽然最后,卡秋莎虽然没能和他结婚,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因为他们在这个过程中都变得越来越好了,重新“复活”了,此时结婚对于涅赫留多夫来说变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他还有更重要更伟大的事业要做:他要去解救那些无辜的犯人,哪怕这要他去乞求那些十分恶心的官员,他要将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努力去改变这一切。这可能就是这本书名为“复活”的意义所在吧。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感悟,在那样一个社会,有权利的人是如此残忍无知愚蠢,整个社会是那么混乱,法律仿佛就是一个幌子。在整个社会都做错了的时候,如果一个人仍能辨别是非,不被蒙蔽双眼,坚持自己的初心,做出正确的选择,这真的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这本书揭露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无情的讽刺和抨击了腐朽的沙皇制度,给当时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让我认识到了,当社会充满黑暗和不公平时,该是多么可怕,我们处于今天这个和谐有序,依法治国的社会又是多么幸运!

《复活》读书笔记 篇11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又却读懂了什么。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好处。

一个纯真完美,以前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完美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能够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能够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应对他以前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来源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以前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证明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应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正因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期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理解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用心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以前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此刻其中有他务必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范本十一篇)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会应用到各种各样的文书,一些实用的文书能够帮助我们达成自己的目标,你了解过什么样的实用文书呢?也许下面的“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范本十一篇)”正合你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1

《俄狄浦斯王》讲述了主人公俄狄浦斯王逃脱不了命运的掌控而弑父娶母的一个悲伤的故事。俄狄浦斯的父亲莱俄斯因为背叛了他的恩人而受到诅咒:他的儿子会杀了他的父亲并娶了他的母亲。

一生出来就被父亲抛弃的俄狄浦斯王最终还是被牧羊人所救,长大后在路上偶然与亲生父亲拉伊俄斯发生冲突而将其致死,又通过破解了斯芬克斯的谜语拯救了忒城而娶了自己的母亲伊奥卡斯特并生下了两对儿女,知道真相后的伊奥卡斯特选择了自杀,俄狄浦斯王也自己弄瞎了眼睛。

俄狄浦斯王在不知自己是被收养的情况下,曾为避免“弑父娶母”的神谕的实现而离开了自己长大所在的国家,但他苦苦试图挣脱命运的桎梏终究却还是逃脱不了命运的魔掌。这是一种深深的无奈,是人的意志与命运的冲突,是人的意志没有改变主人公命运的悲剧结局,让人不得不质疑上帝的正义,意识到命运有时是多么残酷。俄狄浦斯国王没有做错什么。相反,他是个善良的英雄,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他为避免自己真的做出“弑父娶母”的行为而痛苦地选择了离开,又拯救了忒城,这无不显露俄狄浦斯王的善良与正义。但就是因为命运这东西,让善良的他一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所抛弃差点死去,长大后还不得不做出离开父母离开家乡的决定,最后还是走向了自己所不希望发生的悲剧之中。没有做错事的人却因为一句诅咒而变得不幸,这不得不说神是有多不公平。

而这个悲剧正传达出了对命运不公和残酷的控诉,是对个人自主精神的肯定。中国一句古话叫做“造化弄人”,俄狄浦斯王的悲剧便体现了这一句古话。

俄狄浦斯与命运抗争的不屈不挠精神令人钦佩。他明知自己的命运被定义为是个将“弑父娶母”的人,但明知天意不可违他还是故意违之,用尽自己的力量去抗争,这体现的是人的力量,人与命运的较量。尽管该神话故事中俄狄浦斯王还是没能战胜命运的力量,看似他的抗争是徒劳的,但那种敢于挑战命运,挑战神界的不屈不挠的精神却是非常可贵的,非常让人佩服的。

无论是命运,还是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我们都需要有勇于尝试、敢于面对、勇于挑战的不屈不挠的精神。结果也许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努力了,尽力地做到了我们所能做到的一切,这样,不管最终的命运如何,我们便再不会有任何遗憾了。

俄狄浦斯国王最终陷入了命运的诅咒,双眼失明,这反映了他对命运的无奈和同情的结局。他觉得自己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真的做出了“弑父娶母”的不道德的行为,自己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然而,他选择了弄瞎自己的双眼,这倒让我不是很认同。

人在困境中因无奈而选择了自残,看似是一种解脱发泄的行为,但同时也是一种怯懦的表现。路还很长,未来的路是未知的,还会有希望,所以不能选择自残的行为,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且这种行为也并不能帮我们改变了什么。所以与其这样,不如面对现实,给自己更多的希望继续下去。

俄狄浦斯王的悲剧是命运不公造成的,但同时也鼓励我们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坚定地面对现实,让自己发挥最大的抵抗力,才能更好地继续下去!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2

以前一直对古希腊悲剧,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有一些浅显的了解,到最近我翻阅罗念生先生的译本时才真正感受到这部古希腊悲剧的魅力所在,这不是复习时候看看介绍就能领略到的。

作为科任托斯的王子,俄狄浦斯可以说是从小就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尊贵,处处受人尊敬。然而当他在阿波罗的神殿中知道了自己有着一个悲剧的命运——杀父娶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科任托斯,在路过忒拜的时候,他杀死了几个和他发生冲突的旅人,遇上了狮身人面怪斯芬克斯。在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后,他成为了忒拜城的英雄,并娶了忒拜的王后伊奥卡斯特,成了万人景仰的国王。在那一刻,俄狄浦斯的人生上升到了顶点。

然而,命运的魔力依然在俄狄浦斯的身上肆虐着,多年后的一场瘟疫在夺去了忒拜城无数人的性命后,也揭开了俄狄浦斯的身世之谜——他并不是过路的外乡人,而是土生土长的忒拜人;忒拜发生瘟疫的原因是城中有一个罪人,而俄狄浦斯,这个城曾经的英雄和君主,在命运的播弄下,竟然成了那个罪人。

俄狄浦斯其实一直在抗争着。在他召见先知特瑞西阿斯,从先知的口中得知自己是那个杀父娶母的人时,

,他并不相信先知的话。他更愿意相信是妻舅克瑞昂为了夺取王位而和先知串通设局来陷害自己。直到找到了目击者,找到了牧羊人,真相揭晓了的时候,他才真正发现命运的残酷。他冲进了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伊奥卡斯特的房间里的时候,她已经上吊自尽了。于是他拔出了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此言甚是。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努力,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还是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瘟疫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他在尽一切努力去抵抗命运。然而他的悲剧正在于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命运。他相信命运的主宰所以才去逃避命运的围剿,所以才离开科任托斯,前往远离“父母”的忒拜。然而他越远离科任托斯,就越接近自己的命运,在到达忒拜城外的一刻,他又再一次回到忒拜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回到命运预设的轨道上,神谕成了现实。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每一个与命运抗争的人的悲剧,这些命运英雄们到死前都会有一个无法解释的困惑,那便是“假如不是那样,结果会如何?”也许,假如不是那样的话,命运会在另一个时候,用另一种方式去展现它的威力。这个谁也无法去猜测,去验证,因为命运已经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发生了。

但是,虽然俄狄浦斯的抗争并没有取得预期的胜利,但是他毕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抵抗命运,结果并不理想,然而斗争的过程更重要。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我们尝试着那样去做了,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这正是这部古希腊悲剧给我们的启示。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3

俄狄浦斯是古希腊悲剧《俄狄浦斯王》中的主人公。他是忒拜王的儿子,但忒拜王相信了一个预言俄狄浦斯有一天会杀死父亲而与母亲结婚,于是命人杀死俄狄浦斯。然而,这个执行命令的人不忍下手,只是将俄狄浦斯丢弃在山上。后来,一个牧羊人发现了俄狄浦斯并将他送给邻国的国王做儿子。

俄狄浦斯长大后,做了很多英雄事迹,其中最著名的是解开了狮身人面兽斯芬克斯的谜语(谜面是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答案是人,因为人童年爬行用四条腿,成年走路用两条腿,晚年要拄拐杖是三条腿),并因此得以娶伊俄卡斯忒女王为妻。后来,国家瘟疫流行,俄狄浦斯才知道,他多年前杀掉的一个老人是他父亲,而与自己同床共枕的是母亲。闻知这一事实后,伊俄卡斯忒女王自杀,俄狄浦斯则戳瞎双眼,流浪去了。

《俄狄浦斯王》被誉为古希腊三大悲剧之一,精神分析的鼻祖弗洛伊德认为,俄狄浦斯王的故事之所以如此打动人心,是因为唤起了很多人心中的恋母情结,他也因此将恋母情结称为俄狄浦斯情结。相应,弗洛伊德又将女性的恋父情结称为伊莱克拉特情结。不过,伊莱克拉特情结这个名词没有流行开来,现在一般用俄狄浦斯情结通指恋母情结和恋父情结。恋母情结既常见又复杂。弗洛伊德就有典型的恋母情结,他幼年时与母亲关系非常亲密而与父亲关系疏远,且尚未成年时父亲就去世,这给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因为,父亲的去世唤起了他强烈的内疚感,他下意识中会认为,是他诅咒父亲去世的。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4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著名的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悲剧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悲剧。可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己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可以让他自己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后来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悲剧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面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接受,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己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可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知道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己给自己一丝希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悲剧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最后,当俄狄浦斯得知自己在尽心追查的杀害国王的凶手、全城瘟疫的祸首竟是自己,而心爱的妻子却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之时,彻底绝望、崩溃了,但就在这样的时刻他还是没有选择逃避,勇敢地惩罚自己,承担了责任。

一直被命运追着跑,却一直勇于反抗、勇于承担,这就是俄狄浦斯。他不满于所谓的宿命,勇敢地与命运做斗争,这也是这一典型人物形象值得我们尊敬的地方。合上《俄狄浦斯王》,反思自己的人生,我觉得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就该像俄狄浦斯那样具备勇于面对、敢于承担的可贵精神品质,不为小小的挫折所打倒、不被所谓的命运所束缚,即使知道前方的道路很艰难,也要进行有血有肉的抗争,为自己保留一点希望,从容而勇敢地走下去,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这样的过程也是美好而有意义的。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5

《俄狄浦斯王》的作者是具有“戏剧艺术的荷马”美誉的希腊三大杯具诗人之一的索福克勒斯,他出生于雅典一个富裕的工商业主家族,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该部作品取材于希腊神话忒拜王室的故事。

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以及人对命运的无可把握。

整个家族的不幸命运追根溯源其实是因为俄狄浦斯的父亲拉伊俄斯在流亡伯罗奔尼撒的时候诱拐了珀普洛斯的儿子律西波斯,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

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杯具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

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杯具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

周朴园在外人看来掌握着其他很多人的命运,他逼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庭的控制,以及其权利和地位的不可侵犯性。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我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探讨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向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一样的脚走路的生物。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

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我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质,身份变幻莫测,命途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处境。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下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我”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记得这样一句话;“命运全在拼搏,奋斗就有期望,失败只有一种,那就是放下努力。”借此勉励所有在人生路上不甘屈服,勇往直前的人,如果命运是最美的女神,那么你将是挑战命运之时女神脸上最美的微笑!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6

希腊悲剧一般被称为命运悲剧,正如一代美学大师朱光潜认为:“命运观念对于悲剧的创作和欣赏都很重要”。而以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为代表的悲剧无疑是希腊悲剧的登峰造极,被亚里士多德誉为“十全十美的悲剧”。由此,从《俄狄浦斯王》中渗透出来的命运观念或许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希腊早期人文主义的觉醒提供了良好的素材。而此人文主义的启蒙在我看来就是主体性对于宿命论的反抗,就是自由意志对于既定命运的超越。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受制于命运却不臣服于命运,在与命运角逐过程中,即使身败名裂,也虽败犹荣。

一、宿命的既定与不可抵抗性

毫无疑问,希腊悲剧中所蕴含的命运观念具有宿命论的鲜明特征,此以《俄狄浦斯王》尤为明显。在我看来,此宿命论具体体现于神谕的启示,神谕总是无形之中穿插于剧情的前前后后:整个戏剧以倒叙的手法展开,戏剧开篇俄狄浦斯王为拯救忒拜城的瘟疫,请求克瑞昂问神的指示,并希望得到先知占卜所给出的答案,以此追查凶手;而戏剧的结尾回归到神谕,神谕如同烙印一般刻在俄狄浦斯的身上,他最终得知自己并没有摆脱命运的诅咒并且恰恰是真正的凶手,犯下了“杀父娶母”的罪行……由此,神谕在冥冥之中以不可言说的力量完成了它既定的任务。俄狄浦斯的父母想要摆脱命运,消除诅咒,所以将俄狄浦斯投至荒野,企图让他死去;俄狄浦斯想要逃避命运,远离诅咒,所以离开养育他的科林斯国,在路上无意中杀死自己生父。可越是对命运的反抗,越是被命运的枷锁勒紧,弃子反倒成为俄狄浦斯流亡在外,最终杀父娶母的契机。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悲剧之所以是悲剧的前提便是命运的不可抗性,一旦既定命运给出,那么身为受众的人就必将受其支配,无处可逃。这是希腊神话中“命运女神”的威严,人们在宿命的笼罩下,在天命的操控下,如同傀儡般被注定的命运牵制着,形如蝼蚁。可事实真是如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

二、主体性对宿命论的超越

宿命论蕴含着一种必然性,可必然性之间是否具有偶然性?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原子因重力的作用不得不作垂直落体运动,可原子间的碰撞与摩擦导致原子运动轨迹的偏移却恰恰是我们所忽略之处。而人之为人的高贵性就在于此,摆脱既定命运的轨道,为自己开辟出新的路线或者说创造出偏移的可能。这便是在宿命论的阴影下,主体性所闪烁着的一丝微光,此微光便是人性中所固有的自由意志,即对自由的渴望,对自我命运主动权的争夺。由此,主体希望达到对于自我的清晰认知与适切把握,具体于俄狄浦斯便是其具有对自我真实身份的知情权,但恰恰是知情权的剥夺由此导致俄狄浦斯悲剧的诞生。主体的自由意志根植于人的自我意识中,自我意识的萌芽便是人文主义的觉醒。在此意义上,在既定命运下,实现人的自由意志与自主选择,便是主体性最大的荣光——人的主体性恰恰就是人存活于世的真正使命与意义所在。

而在俄狄浦斯身上,为何酿此恶果?在我看来,还是对于神谕的过渡依赖,对于神圣虚幻事物的过分坚信,由此遮蔽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换个角度思考,若是俄狄浦斯的父母不轻信神谕,将俄狄浦斯丢至荒野,而是顺其自然地生活,那么神谕是否也就不攻自破?若是俄狄浦斯不相信神谕的暗示,没有悄悄离开科林斯国,那么随后一切是否都不会发生?其实,心理上的自我矮化,必定易受他者操控,由此便丧失自我的主体性,从而沦落为宿命的奴隶。

然而,在戏剧的结尾,俄狄浦斯在得知宿命后所爆发出来的决绝一刻,便是其自我精神的超越。他并没有被现实打倒,他的母亲或者说他的妻子自杀,可他仍在悲痛中保持清醒头脑安排国家与子女的后事。其实,这便是命运永远不可打倒英雄之处,即人的理性,由人所固有的理性所带来的对主体性的权利的争夺,对命运不是颓废地缴械投降、自暴自弃、自寻死路,而是正视它、直面它、解决它,这是人作为一个主体性的存在实现自由意志与自主选择的前提。俄狄浦斯自戳双目,自我流放,便是对盘旋于头顶之上的宿命最好的反抗。

三、结语

加缪曾在《西西弗的神话》中提到:“我就把西西弗丢在山脚下。他那重负,我们总能再见到。不过,西西弗教给人升华的忠诚,既否定诸神又推石上山。他也一样,断定一切皆善。这片天地,从此没有了主子,在他看来既没有更贫瘠,也不是更无价值。这块石头的每一颗粒、这座夜色弥漫的高山每道矿石的闪光,都单独为他形成一个世界。推石上山顶这场搏斗本身,就足以充实一颗人心。应该想象一下幸福的西西弗。”我想这便是对于俄狄浦斯知晓自我宿命结局之后最好的注解,在俄狄浦斯的主体性与其宿命论之间的对抗中,形成巨大的情感张力,这不仅是悲剧意义上的升华,更是俄狄浦斯本身自我精神维度的超越。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7

关于命运的追问与反思——读《俄狄浦斯王》

一本轻轻薄薄的书,一种无法阻挡的命运。

对于任何一个文本,都有不同的解读。而在关于《俄狄浦斯王》的众多解读中,相比于俄狄浦斯情结,悲剧意识,自我毁灭精神等等,我更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这部伟大的著作是索福克罗斯对于命运的追问和反思。

《俄狄浦斯王》体现了典型意义的希腊悲剧冲突——人跟命运的冲突。浓重的命运观念,使俄狄浦斯逃脱不了体现命运的太阳神“神视”的罗网。为了摆脱上帝杀父娶母的观念,俄狄浦斯离开了家乡,但从未想过。这是他命运的开始。

未能走出命运悲剧的俄狄浦斯,只能以一种自我毁灭精神去解救忒拜城的众生,这是一种勇于献身的力量!

命运的话题已直困扰着我。人是被命运控制,还是能用自己的力量与命运抗争?总有这样一些时候,命运就像一张无边的大网,笼罩着我们,另我们无法逃离,被命运中笼罩着的我们,拼了命地想去逃脱,却发现,自己不过是如来佛手中不断翻着筋斗云的孙悟空,曾欣喜地认为自己以逃离了掌控,却失落的发现,自己只不过在命运的掌控中转了个小圈。我们真的不应该沮丧。事实上,命运是让我们不断探索的力量,正如俗话所说:

“纵使风雨兼程,我也要走向远方。”我们何尝不是需要一种像想俄狄浦斯一样,勇于向命运发出挑战,不断抗争的精神呢?

只有旅途是危险的,我们需要一颗淡漠的心,去面对命运的安排。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不明白。我一直以为,如果我努力工作,付出,事情就会朝着我希望的方向发展,总会有回报的。现在才知道,有时候,命中注定会怎样,它就会怎么样。

这就出现了内心的不平静与嫉妒。目前拜金主义盛行,追求短期成功和繁荣是一种时尚。总有那样的姑娘,为了名牌包包,为了漂亮裙子,为了房子,车子,努力想嫁个“好人”,甚至为此不惜去改变自己的容貌,掩饰自己的性情,本以为这样就改变了命运,翻身坐了上等人,殊不知,这短期的快乐只是刚刚一个开始,那一生的命运,怎会如此就轻易改变?

《俄狄浦斯王》在剧末的时候这样说道:“在我们等着瞧那最末的日子的时候,不要说一个凡人是幸福的。在他跨过生命的边界之前,在他达到痛苦的解脱之前。

”所以,最好不过是在做了最大的努力后,怀着一颗平淡的心,看云起云落。说命运大,它不过是一张网,不断与命运去较量与妥协又何尝不是人生一乐事?忘了那起起落落,享受岁月之美好,有何尝不好呢?

命运怎样不公,怎样眷顾,总抵不过过程之美吧!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8

两弯小径在秋林中延伸

多可惜,我不能同时把它们踏勘

我久久地目送着一条远去

看它扭动身子,消失在灌木丛间……

——诗人·弗罗斯特

《安提戈尼》是古希腊著名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作品,此剧的大意是忒拜城的的俄狄浦斯王由于弑父娶母而自行流放,他的两个儿子厄忒特俄克勒斯和波吕涅克勒斯为了争夺王位,互相残杀,一同死去。最后王位落在他们的舅父克瑞翁手中。由于波吕涅克勒斯曾勾结外敌攻打城邦,克瑞翁便命令将波吕涅克勒斯的尸体丢弃在田野里,让野兽吞食,并宣布若有谁敢违犯这项法令就将谁处以死刑。波吕涅克勒斯的妹妹安提戈尼出于对哥哥的爱,不顾法令埋葬了波吕涅克勒斯。于是克瑞翁把她囚禁起来,安提戈尼自缢而死。安提戈尼的未婚夫海蒙是克瑞翁的儿子,在他听到安提戈尼的不幸消息后就自杀殉情,海蒙的母亲听到海蒙自杀的消息亦自杀而死。虽然整个故事以悲剧结束了,而这个故事展现出来的冲突却是永恒的。

神法与人法的冲突

该剧一开始便从安提歌尼和她的妹妹爱斯梅娜之间的冲突展开。爱斯梅娜劝说她的姐姐安提歌尼要服从克瑞翁的命令,违反法律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她的理由是,女人不应该与男人斗争,要服从男人。因为女人是弱者,而弱者就应该服从强者的命令,顺从是女人的德性。爱斯梅娜劝安提歌尼放弃安葬哥哥的念头,要“现实些”。而安提歌尼却认为替亲人安葬是最为神圣的义务,是天堂的法律的戒条,凡人必须遵守,这比人间国王的法律更高。古希腊人认为人死后尸体必须安葬,这样他的灵魂才有所归依,不然灵魂就会得不到归宿而非常悲惨。对哥哥的爱以及身上背负着的这条神圣诫命让安提歌尼在面对国王克瑞翁的法律诫命时,在面对死的威胁时,毅然选择了与克瑞翁的命令相抗争。

在安提歌尼这里,对神的诫命的信奉和对哥哥的爱要远远高于国王的法律,这是她选择对抗克瑞翁的命令的原因所在。神法是永恒的,而国王的法律却是一时一世的;神法是不变的而国王的法律却是变动不居的;神法是人安身立命心灵皈依之所在,而国王的法律却只是外在的强制,不关乎人的终极意义。

安提歌尼的身上也体现出希腊人重精神轻生死的精神气质,在神法与人法发生冲突之时,她不畏克瑞翁的强权,慷慨赴死,彰显了她高贵的气质。可以说是她对神的信仰和对于神法的恪守,使得她最终得以超越。本来安提歌尼是可以和她妹妹爱斯梅娜一样选择顺从——女人顺从男人,弱者顺从强者——一切都我为了能活下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安提歌尼也就不能成就她的高贵的道德了,与她妹妹选择屈辱的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心态活下去相反,安提歌尼用她的决绝的赴死彰显的是她对超越于人法的神的意志的体现的法的遵从。这是安提歌尼所信奉的个人伦理(价值)。在安提歌尼身上,一边是神的诫命也即亲人灵魂的归依,一边是自己的生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必须做出选择。而她的选择是轻死而存义,这正是她崇高之处。从个人伦理(价值)角度来看,这的确是一出悲剧。即在她追求自己所谓的善(神的诫命——埋葬哥哥)的过程中复出了生命的代价。她对她的善的追求被世俗的“凯撒的权力”无情的湮灭。个人的精神上的正义得以实现,而她的肉体确被摧毁。

然而从克瑞翁的视角来看,就不止是一个个人伦理(价值)的问题了。对克瑞翁来说他首先是国王(是城邦所有人的父亲),然后才是海蒙的父亲,才是安提歌尼的叔叔和未来的公公。在克瑞翁看来波吕涅克勒斯曾勾结外敌攻打城邦是不可饶恕的罪行,这给城邦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使城邦有倾覆之虞。他作为国王就必须对这种对城邦造成巨大威胁的人给予严惩以儆效尤。所以他必须制定法律来维护城邦的完整。神法与人法的冲突在克瑞翁身上体现得更加突出。克瑞翁是以双重身份出现在剧中的,一方面他是城邦的护卫者——国王,另一方面却是一个父亲,一个公公。在安提歌尼触犯他的命令将要执行死刑时,他的手上一边是城邦的永固,一边却是亲人的幸福。在这两者之间他同样必须做出一个选择,而这个选择却比安提歌尼的选择要更为费人思量。选择是艰难的,最终他选择了大义灭亲以维护城邦的永固。他忠实地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国王的使命,却葬送了儿子的幸福。他所要维护的价值是世俗社会中最重要方面——城邦的利益。为了城邦他必须舍弃个人的小我,这也成就了克瑞翁的不凡,他是一个合格的君王。

克瑞翁坚持:国家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不管事情的大小,不管是对——还是错。毫无疑问,统治者将是最贤明的君王,或为此他是最坚定的国民。在战争时期,他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没有比不服从命令更危险的事情:城邦将毁于此,家园成为废墟,军队溃不成军,胜利成为泡影。而简单的服从命令拯救成千上万善良民众的生命。因此,我坚持法律,永不背叛。在克瑞翁这里,家庭与城邦的对立,神法与人法的对立显得特别突出,这也是由克瑞翁双重身份所决定的。虽然最终他选择了坚持他的法律处死安提歌尼,但是这种冲突并没有得到解决,他们之间的张力依然十分紧张,并通过安提歌尼的死亡、海蒙自杀的悲剧而显得更加的永恒了。人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来解决这个永恒的冲突。选择的艰难依然顽强的存在着。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9

《俄狄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创作,也是依据神话传说而来,故事本身就有一个悲剧性的开始。

于是我作出如下简单回答。

历史的深处就是现实,个人的深处就是人类。

如何看待千百年来众人对俄狄浦斯的书写呢?

弗洛伊德总结出俄狄浦斯情结,并不是一时之间的突发奇想。

在之前的各种文学作品中,作家们已经在文本中复制了一个又一个的俄狄浦斯王,最有名的莫过于在《王子复仇记》中的哈姆雷特。

荣格在《论分析心理学与诗歌的关系》中认为:每一个塬型意向中都有着人类精神和人类命运的一块碎片,都有着在我们祖先的历史中重复了无数次的欢乐和悲哀的一点残余,并且总的说来始终遵循着同样的路线。它就像心理中的一道深深开凿过的河床,生命之流在这条河床中突然奔涌成一条大江,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在宽阔而清浅的溪流中向前流淌。

因此,哈姆雷特的复仇,也是对父权的反抗和重建。

而俄狄浦斯的出发点,终归是一种命运悲剧,是无可避免又无力抗争的现实。

往上追溯,又可以联想到古希腊神话传说。

宇宙之初,从混沌中出生的神中,有一位地母盖亚,她从自己身上生出天神乌拉诺斯。乌拉诺斯又与盖亚生出六男六女,总名提坦。乌拉诺斯将子女囚于地下,儿子克隆诺斯奋起反抗,夺取父亲政权,并娶妹妹瑞亚为妻,克隆诺斯听说自己将被一个儿子所推翻,便吞掉所生的子女。但小儿子宙斯被瑞亚藏了起来。宙斯成年后,果然打败克隆诺斯,成为众神之王,建立奥林匹斯神系。

而索福克勒斯的创作,也是依据神话传说而来。

其实,作者是集体无意识的代言人,孕育在作者心中的艺术并不是作者自己的作品,它专横地把自己强加给作者,角色完美无缺地从作者笔下涌出,它们好像是完全打扮好了才来到这个世界。而来自无意识中的塬始意向限制、影响和帮助了作者的想象,它使作者的想象沿着人心中某些固定的方向发展,并因而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因此,俄狄浦斯这个形象的发展,不仅可以通过个人表现人类的集体无意识,更加反映出人类在历史发展中的不断变化的现实。

而这种现实,摒弃了杀父娶母的外衣。在现实中,更多地以自我的抗争却无法战胜本我的悲剧来表现。于是,善和恶有时紧紧纠缠在一起,不是理智和逻辑可以分开。

由此,俄狄浦斯情结不是人类本性的恶,而是思想的恶。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10

《俄狄浦斯王》书里有评论说它是在探索人和命运关系的神话中最为惊心动魄的故事。读完之后真的觉得很惊心动魄啊,不过是不是最我就不知道了。

俄狄浦斯为了逃避命运的魔爪,身为王子毅然离开王宫四处流浪,第一次自我放逐:他以解除天灾,为民除害为己任,义无返顾的追查凶手,众人企图阻止他,他却力排众议,决不退缩。可惜却在不知不觉中触放了人类文明社会的禁忌,由一位贤明的君主变成了杀父娶母的罪人。每一次的逃避都使他更加接近命运的轨道,他努力避免着,却无法改变命运。

冥冥之中操纵我们人类命运的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就是原始初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它高踞于人和神之上,主宰一切,不可抗拒,难以捉摸。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或许人只能在定数和命运的这个空间之内去创造和建树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吧。我们要以有限的生命对抗无限的困苦和磨难,这是生存的永恒的悲剧性。

或许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竭尽所能,努力奋斗。你的命运是怎样的?没有人能知道。你的命运是谁主宰的?不知道,但你应该成为其中的一员……。.

把握命运,靠的是……。自己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篇11

俄狄浦斯王读后感范文

范文一在阅读的过程中,故事情节的复杂严谨而又和谐事实让我感到心惊胆战、惊心动魄。他继承并充分表达了希腊艺术创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即人与命运的冲突,人的命运的不确定性。,致使这孩子自杀身亡,于是神灵降怒于忒拜家族,神谕昭示其子将会弑父娶母。

毫不知情的俄狄浦斯完全身不由己,因为在他出生之时,他就被命运不=不幸的掌控,越是努力逃避越是走上命运为其安排的人生轨道,越是想摆脱束缚,则越是被命运之手抓得牢靠,这样无力地反抗让我心痛却仍感无奈,甚至疑惑希腊的杯具艺术家为何这样执拗地相信命运并这样无比虔诚的描绘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和神秘性。与此同时我想起了曹禺的一部剧作《雷雨》曹禺老先生肯定是受到过希腊杯具的影响过的。周朴园、侍萍、?

漪等人都是被命运嘲弄的人。周朴园似乎控制着许多人的命运。他强迫繁漪吃药,以示他对整个家族的控制和权利地位的不可侵犯。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掌握别人命运的人,却越不能把握的是自我的命运,越是努力挣脱命运的安排越是深陷命运之神可怕的罗网不可自拔,这与《俄狄浦斯王》在对命运之谜的**上是何等的相似!

但是读完《俄狄浦斯王》我一向在想命运到底是什么?在古希腊他是某种外在的神秘力量的象征,是人民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然而索芙特勒斯的伟大之处恰在于它不但写出了人与命运的矛盾冲突,也写出了人类以自身的力量和顽强不屈的意志敢于同命运作斗争并且无可畏惧,毫不悲观怯懦人类不屈的抗争的灵魂在这一时刻仿佛越发显得高大了。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也使得该部作品闪耀着崇高悲壮的美学光辉。

《俄狄浦斯王》中有一个关于“脚”的谜语,即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在忒拜城外的悬崖上设迷拦考路人:“在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两只脚走路,晚间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中这是唯一的用不一样的脚走路的生物。

脚最多的时候正是速度和力量最小的时候。”俄狄浦斯猜中了谜底是“人”,而对于他自我却猜不中,即在自身的不可捉摸。没有固定的立足点,没有确定的本性,不可预知的身份,命运多舛——这就是人类尴尬的生存境遇。

而人类的伟大在于在诸多不确定中从不放下前进,从古希腊人在德尔菲阿波罗神庙里刻下“认识你自我”的箴言,两千多年来人类坚定不移的向命运之门叩问,追求探索的辉煌历程都足以成为虽有生物膜拜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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