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呼唤的感悟

发表时间: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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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呼唤的感悟 篇1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野性呼唤的感悟 篇2

《野性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勇猛的大犬——巴克的故事。

巴克在主人的带领下,跟随一群人去育空河采金矿。路途十分遥远而且充溢了危机。饥饿、疲劳和野犬,都在威胁着它们。

巴克觉得丛林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它,那是野性。巴克从此不再温柔乖巧,它的野性在这艰苦的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终于有一天,巴克禁不住野性和自由的呼唤,不顾一切地跃入了丛林。它还和一只灰狼交上了朋友。

但是当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最爱的主人桑顿和同行的其他人、狗,都惨死在印第安人的利箭下了。巴克像疯了一般,把十几个印第安人咬死在草地上,然后静静地在桑顿的尸体旁边守候。这时四周忽然传来一阵阵嗥叫——狼群来了。巴克凭借那种野性的力量,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击败了狼群。群狼俯首,并成为巴克的朋友。

这本书的最后这样写道:“有这样一个山谷,印第安人从来不敢去,甚至不敢靠近——那里生活着巴克的狼群……”

这个故事让我更深刻地体会了“自由”这个词的含义。自由多么可贵。可是,爱鸟的人经常喜欢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还有的会用细而坚韧的线绑住鸟的一只腿,把线的另一头拴在窗户上。虽然他们可以经常看到鸟儿,但是鸟儿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假如他们真的爱鸟,还不如把鸟儿放飞,那样才可以看到鸟儿飞翔的姿态。

有时候,我们就像关在笼里的小鸟,家长用课外书、辅导班、练习题……造了一个看似美丽的鸟笼,把我们锁起来,没有自身管理自身的自由,不能自身决定一些“重大”的事情。实际上,那些“重大”的事情不过是上不上辅导班、买什么类型的习题等等。

假如我也生活在那种被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环境中,我想,我会被压垮的。为此我感到幸运。因为我有开明的爸爸、妈妈。我的事情,他们都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身决定。可是假如我管不好自身,他们就要将我的权利收回。所以我的自由近在咫尺,关键在于如何掌握。

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渴望自由。自由是一切生命的天性。不要用各种方式来束缚他们。追求自由要像巴克那样义无反顾,这需要勇气,有时还需要一点野性。

我爱自由,爱在蔚蓝的天空下玩耍,爱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爸爸妈妈,我一定能管好自身,给我自由吧!

野性呼唤的感悟 篇3

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的人生跌宕起伏。这是一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尽责,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最初住在圣克拉拉谷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在阴凉处晒太阳。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边取暖,过着高贵舒适的生活。它是整个房子里所有狗的国王。但1897年,育空河边发现了金矿,在美国迅速掀起了淘金热潮。许多美国年轻人来到冰雪世界阿拉斯加,所以狗在险恶的淘金之旅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地区拉雪橇运送邮件。在旅途中,巴克不断奋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这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失败。最后,它回应自己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同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认为他在小说中如此激烈的话语和血腥的场景描述与他童年的黑暗经历无关,所以他希望他能成为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里,生存只有前进,前进,永远不会后退。

我钦佩巴克的`精神。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它都会勇敢地面对,敢于战斗,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全部能力接受新环境,学习新技能生存。想想自己,就像温室里的花一样,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以懦弱的态度回应。爱默生曾经说过:即使断了一根弦,剩下的三根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生活。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时代,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勇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猛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因为他不屈不挠的信念和一路拼搏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为了突破障碍,看到有希望的明天,我们必须在失败后保持前进的心。不管结果如何,永远不要放弃心中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生活-超级公平,你付出的一切努力都会还给你。

野性呼唤的感悟 篇4

《野性呼唤》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说: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非常温顺,没有警惕。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寒冷的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狗。它被其他狗殴打和欺负,所以它试图为生存而战。祖先的野性从他的心底爆发出来,逐渐变得强大、残忍和狡猾。它咬死了狗的`原始领袖,取而代之的是。最后,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他逃进了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最初是一只温顺而普通的狗,但它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法官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没有野性,也不会成为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门重要的课,知道在自然界中,弱者是站不住脚的,要成为强者。随着恶劣的环境变得残酷,巴克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恨的园丁卖掉后,它不能再和法官的孩子们玩耍,玩耍,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伸出手,食物张开嘴,它舒适快乐的生活结束了。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之后,特别是在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责骂他,温柔地触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丽的东西,进入恶劣的环境,成为狼的领导者,获得自由。

巴克靠自己的力量生存。我们也是如此。我们必须在生活中经历一些困难和挫折。只有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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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1】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2】

读完这篇小说,萦绕在心间的是久久的感动。为巴克,为戴夫,为巴克的一个个主人,也为时不时呼唤着巴克的那种野性。

巴克在被园丁曼纽尔系上绳子的那一刻起,它的厄运就开始了。说是厄运,其实是好运。因为如此,它才有可能回归野性。到后来它明白:棍棒是一个启示,这是它进入了原始法则天地的入门课程,而且它是半途而入的。生活的残酷现实呈现出其更为狰狞的一面,并且,当它毫不恐惧地面对现实狰狞的面目的同时,它本性中潜伏的全部狡诈被唤醒了。就这样,巴克被人猛然推出了文明的天堂,扔进了原始的中心。

巴克的野性在冰天雪地中一次一次残酷的杀戮中赤裸裸地被唤醒,在“棍棒与犬牙法则”下,巴克学会了原始的狡诈特性。而巴克注定要做一名领导者的,从队伍的领头狗,到群狼的首领,它都干得很出色。从一头温顺的狗到一头充满野性的狼,唤醒它的不是别人,正是人类自己。

杰克·伦敦用他的生花妙笔,深刻地揭露了大自然的无情、残酷及冰冷。巴克被唤醒的是野性,我们呢,我们被唤醒的又是什么?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3】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这本书真的是太感人了。

巴克原是南方法官家的爱犬,经过几经周折,踏上了前往阿拉斯加淘金之路。但巴克是一条南方的狗,在北方又很难适应这样恶劣的环境,如何融入到雪橇犬的生活,可是经过不断走跑,和从没经历过的打打杀杀,巴克成了队长,没有人能比的过巴克。

巴克是一只惹人喜爱的大犬,它经历过的挫折,都是无法想象的艰难。

这一个写的好: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原始的自游在暗自激荡,在冬日昏沉的长眠中,野性的热血再一次沸腾。

巴克是一条狗,连狼也怕巴克,要是我有一条像马克一样的狗,那就太好了,可是有时候巴克十分可怕,会咬死人。

巴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历各种磨难之后,他内心原始的野性被呼唤出来,最终走向了荒郊野外。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4】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后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老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直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不过,巴克也应该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悲剧,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能力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己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不过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的读后感【篇5】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800字集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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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1)

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的人生跌宕起伏。这是一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尽责,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最初住在圣克拉拉谷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在阴凉处晒太阳。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边取暖,过着高贵舒适的生活。它是整个房子里所有狗的国王。但1897年,育空河边发现了金矿,在美国迅速掀起了淘金热潮。许多美国年轻人来到冰雪世界阿拉斯加,所以狗在险恶的淘金之旅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地区拉雪橇运送邮件。在旅途中,巴克不断奋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这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失败。最后,它回应自己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同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认为他在小说中如此激烈的话语和血腥的场景描述与他童年的黑暗经历无关,所以他希望他能成为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里,生存只有前进,前进,永远不会后退。

我钦佩巴克的`精神。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它都会勇敢地面对,敢于战斗,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全部能力接受新环境,学习新技能生存。想想自己,就像温室里的花一样,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以懦弱的态度回应。爱默生曾经说过:即使断了一根弦,剩下的三根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生活。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时代,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勇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猛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因为他不屈不挠的信念和一路拼搏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为了突破障碍,看到有希望的明天,我们必须在失败后保持前进的心。不管结果如何,永远不要放弃心中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生活-超级公平,你付出的一切努力都会还给你。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2)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扑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击,这一击阻止了它身体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齿就像被一只令人苦恼的夹子夹住了似的挤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转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从没遇到过棒子的攻击,它也不理解棒子。随着一声咆啸、一声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来,跃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种打击来了,它又被击溃到地上。这次它明白了,原来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疯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进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进攻,把它击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别激烈的攻击之后,它爬到地上,眼花缭乱地不敢再往前冲了。它摇摇摆摆,一瘸一拐地,血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它美丽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层浪花,到处是血污和口水的斑点。

它被揍了一顿,它知道了这一点,但它没有被打的彻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后一次),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经学习了这一课,在它以后的生命里,它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课。那根棒子是个启示,它介绍了最原始的统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认识到这一点的,生命的现实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景象。当它面对这种景象不能退缩时,它就要带着它所有潜伏着的被自然唤起的狡猾来对待它。

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条温顺的家犬被贩卖到北极当拖撬犬,它开始渐渐适应狗群中残酷、野蛮的生活。布克经历的磨难与艰辛是你无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些,他从一个单纯的简单狗变为了一个有很深阅历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处境和巴克一样,我又会怎麽做呢?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虽然描写得很残酷,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

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3)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呼唤》的书,感触很深。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它出身富贵,养尊处优,但被法官雇佣的工人纽曼儿拐卖给酒吧老板,然后转卖给佩罗和弗朗索瓦,佩罗和弗朗索瓦在淘金区帮助政府发送信件,然后转售三名北极旅行者。最后,他们遇到了巴克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巴顿,他们建立了超越人和动物的深厚感情。通过这些转售,巴克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极度愤怒的反抗和挣扎到妥协,它已经从南方一只温柔的绅士狗变成了一只弱肉强食的野狗。最后,巴尔的野性完全出现了,并完全回到了荒野。

面对环境,我们有几个选择:逃避、抱怨、适应、改变。巴克出生在一个高贵的家庭,有尊严和地位。后来,他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充满了斗争、暴力、屈辱和野蛮。巴克没有逃避或抱怨,而是选择了适应和改变。经过短暂的不适,巴克迅速调整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在审时度势后迅速改变了自己,通过与斯皮茨不屈不挠的顽强战斗赢得了领头狗的地位,赢得了主人的尊重。这让我想到,只有改变自己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只有改变自己才能适应不同的环境。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房间里安静地读书,奶奶和妈妈在门外说话。起初,我很有耐心,但后来他们的演讲越来越大。我不耐烦了,所以我打开门,对妈妈大声说:“你太吵了。我不能安静地读书。妈妈看着我平静地对我说:“你应该适应在嘈杂的环境中学习,控制自己,因为不是每个地方都很安静,不要被环境控制。“我不这么认为,但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非常羞愧,我无法适应一个稍微嘈杂的环境。我怎么能像巴克一样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呢?如何控制自己,改变自己,赢得别人的尊重?答案很明显。

更重要的`是,巴克非常情绪化,知道如何感恩。在最后一次与巴顿的交往中,巴克被亲人对待。面对内心野性的呼唤,巴克还是放不下巴顿。这位给它生命的亲人,超越了人和狗的感情,多次回报了主人。他在危机中度过了主人的生命,并尽力帮助主人赢得荣誉和金钱,直到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并报仇。巴克告诉我,做一个有情有义感恩的人。

在我眼里,巴克不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勇敢、机智、不屈不挠、积极进取的英雄,值得我学习。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4)

一天,我心血来潮,对老妈说:“看书上说伟人列宁是听着《热爱生命》升天的,有空给我借来啊!”“这不,借来了,这本书集齐了杰克·伦敦写的两篇小说,一篇《热爱生命》,一篇《野性的呼唤》。”读完这本书,我不能不说我最喜欢的是《野性的呼唤》,而不是《热爱生命》。

《野性的呼唤》,多么吸引人的名字啊!野性,是一种神秘的力量,那么野性的呼唤,难道是这种神秘的力量在向某个动物、人物发出召唤?这便让我着迷了。

读着它,我认为,在我读过的长篇小说中,它是最精彩的一本了。巴克——一条南方宠物狗,因为命运之轮转错了方向而来到了自然法规非常残酷的北方。其他南方狗,在北方狗的“欢迎仪式”——残杀中,相继倒下并被撕成碎片。这使巴克明白:不能倒下,倒下就意味着死亡!坚定的信念和对北方狗的憎恨使它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无限升级!由普通拉车狗到狗王,由狗王到狼王,由狼王升级为——敢于向北方最勇敢的猎手挑战,并致对方于死地,而被当地众多居民奉为“神狼”!

读完这本书,我似乎感到一股神秘的力量鼓胀在我的身体内,而它,似乎就是野性。它,能让一只南方宠物狗,在严酷的北方,克服弱小,克服寒冷,克服北方狗的残杀,成为狼群之王,多么伟大的力量!

我们要像巴克一样,拥有坚定的信念,强壮的体魄,为国家而努力!

加油吧!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5)

在这里每分钟生命和肢体都处在危险之中都有一种强烈的需要要时刻不断地保持机敏。它从没见过狗和狗之间的战斗会像那些只有具备狼性的东西们之间的战斗那样地惨烈。

它们在木材场附近宿营在那里柯利用友好的方式和一只身材丰满如狼的壮狗接近。没有任何预兆只是像闪电一样地一跳一付似金属夹子一般的狗牙只那么一闪柯利的脸上就从眼部到下鄂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这是只有狼才会有的作战方式。

还有比这更凶的三四十只壮狗奔跑过来围住了正在作战的这两只狗深怀敌意地默默地把它们围成了一个圈。柯利冲向了它的敌手那狗跳了起来躲向一边。柯里第二次又向它的胸脯冲去那狗一个漂亮的翻滚又使柯利扑了空。

但柯利却再也没有把脚落在地上。这正是等在旁边的那些壮狗们所期待的它们一下子围了过来嚎着吼着…柯利被埋葬了它愤怒而凄惨地尖叫着在那些毛发竖起有着强键体魄的狗们的下面……

就是那么快就是那么出人意料以至于巴克都退后了一步。它看到费兰柯斯挥着一把斧头跳进了乱轰轰的狗群中三个拿大棒的男子也过来帮助他他们驱散了那些狗。这没用多少时间最多两分钟柯利就倒下了。

它的最后的一批凶手被大棒轰走了柯利却躺在了那里它的腿断了无声无息的生命之驱浸泡在血泊之中殷红的鲜血渗透了皑皑大地它的驱体用不着想象已被撕成了碎片。这个场景经常在巴克的睡梦中显现。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公平可说。一旦倒下了那就是你的末日。对巴克可以去看这个场景但巴克决不能倒下。

点评: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描写了两条拖撬犬为了生存和荣耀拼死决斗的场面虽然描写得有些血腥令人不忍心读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

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6)

《野性呼唤》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说: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非常温顺,没有警惕。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了寒冷的北方,做了一只雪橇狗。它被其他狗殴打和欺负,所以它试图为生存而战。祖先的野性从他的心底爆发出来,逐渐变得强大、残忍和狡猾。它咬死了狗的`原始领袖,取而代之的是。最后,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他逃进了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最初是一只温顺而普通的狗,但它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法官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没有野性,也不会成为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门重要的课,知道在自然界中,弱者是站不住脚的,要成为强者。随着恶劣的环境变得残酷,巴克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恨的园丁卖掉后,它不能再和法官的孩子们玩耍,玩耍,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伸出手,食物张开嘴,它舒适快乐的生活结束了。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之后,特别是在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责骂他,温柔地触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丽的东西,进入恶劣的环境,成为狼的领导者,获得自由。

巴克靠自己的力量生存。我们也是如此。我们必须在生活中经历一些困难和挫折。只有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的环境。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7)

《野性的呼唤》写的是一只勇猛的大犬——巴克的故事。

巴克在主人的带领下,跟随一群人去育空河采金矿。路途十分遥远而且充溢了危机。饥饿、疲劳和野犬,都在威胁着它们。

巴克觉得丛林里有一种声音在呼唤它,那是野性。巴克从此不再温柔乖巧,它的野性在这艰苦的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终于有一天,巴克禁不住野性和自由的呼唤,不顾一切地跃入了丛林。它还和一只灰狼交上了朋友。

但是当它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他最爱的主人桑顿和同行的其他人、狗,都惨死在印第安人的利箭下了。巴克像疯了一般,把十几个印第安人咬死在草地上,然后静静地在桑顿的尸体旁边守候。这时四周忽然传来一阵阵嗥叫——狼群来了。巴克凭借那种野性的力量,以敏捷的身手和机智的头脑击败了狼群。群狼俯首,并成为巴克的朋友。

这本书的最后这样写道:“有这样一个山谷,印第安人从来不敢去,甚至不敢靠近——那里生活着巴克的狼群……”

这个故事让我更深刻地体会了“自由”这个词的含义。自由多么可贵。可是,爱鸟的人经常喜欢把鸟儿养在笼子里,还有的会用细而坚韧的线绑住鸟的一只腿,把线的另一头拴在窗户上。虽然他们可以经常看到鸟儿,但是鸟儿失去了自由和快乐。假如他们真的爱鸟,还不如把鸟儿放飞,那样才可以看到鸟儿飞翔的姿态。

有时候,我们就像关在笼里的小鸟,家长用课外书、辅导班、练习题……造了一个看似美丽的鸟笼,把我们锁起来,没有自身管理自身的自由,不能自身决定一些“重大”的事情。实际上,那些“重大”的事情不过是上不上辅导班、买什么类型的习题等等。

假如我也生活在那种被习题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环境中,我想,我会被压垮的。为此我感到幸运。因为我有开明的爸爸、妈妈。我的事情,他们都征求我的意见,让我自身决定。可是假如我管不好自身,他们就要将我的权利收回。所以我的自由近在咫尺,关键在于如何掌握。

每一个人,每一只动物,都渴望自由。自由是一切生命的天性。不要用各种方式来束缚他们。追求自由要像巴克那样义无反顾,这需要勇气,有时还需要一点野性。

我爱自由,爱在蔚蓝的天空下玩耍,爱自身掌握自身的命运!爸爸妈妈,我一定能管好自身,给我自由吧!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8)

《野性的呼唤》这篇小说中讲述了狼狗——巴克的故事。

巴克以前是法官的一条爱犬,他是法官家院子里的王者,没有狗敢惹他。但他不幸被管家卖去了北方,经过几次的转卖,目睹了伙伴惨死的场面后,他初次感受到了“利齿”的残酷和无情。他真正认识到在生活中,绝不能倒下。正是这个信念,让他一步一步成为了狗群的领导者。他从一只人性化的狗回到了原始的自己。是生活,致使沉睡以久的野性被唤醒了。巴克在生活中是强者的象征,他在困难面前那坚韧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力量和机敏的生存智慧,都是他在北方有立足之地所不可缺少的。

读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坚持。在生活中,不能放弃,不能屈服于自己的命运,要与命运做抗争。如果一个人只是在日夜盼望奇迹的出现,期望老天来怜悯你,那你只能活在别人手中,你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者,同样这生活不属于你自己。让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吧!也许,生活中少不了困难和挫折,但只要你勇于面对它,用自己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战胜它,这样你就能重又站起来。要是你只会一味是消沉,一味的堕落,面对困难发出的“战书”吓得魂飞破散,不敢进攻,那你就是承认自己是弱者,这比失败更可怕。因为这时的你已经失去了斗志,没有了目标。慢慢地,你会发现你的人生越来越迷茫。不要让自己成为一个无勇少年,让自己和巴克一样成为一个勇者!所谓勇者无畏,让自己没有丝毫畏惧,用所有的力量与“敌人”抗争到底,真正拥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让自己变为一股股勇往直前的激流,去寻找自己的美好明天吧!

看野性的呼唤有感(篇9)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关于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它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更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聪明。狼有很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动物。但狼很可怕,它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磨练,眼睛里充满了警惕。(我指的是奇怪的事情)

狗怎么会变成野狼?为什么叫巴克的狗放弃了南方温暖的家,选择了深林?等等,迫使我读完这本书。

巴克很难过,但也很幸运。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被宠坏,但野蛮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坚强,不能倒下,但倒下意味着死亡。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上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永远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毫无疑问,巴克的退化或原始化是由人类引起的。人类的愚蠢并没有给自己太多的好处,而是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经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让它以更激烈、更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使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唤醒了,它知道它与人类没有任何联系,不再怀旧。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而战的生活!

这本书非常真实和血腥,但也反映了作者的愿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当我强大的时候,我才能不被别人比较,在社会中站稳脚跟。这和巴克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不同。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奇怪了。

[参考]《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4篇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参考]《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4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的品鉴!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1

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的人生跌宕起伏。这是一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尽责,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最初住在圣克拉拉谷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在阴凉处晒太阳。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边取暖,过着高贵舒适的生活。它是整个房子里所有狗的国王。但1897年,育空河边发现了金矿,在美国迅速掀起了淘金热潮。许多美国年轻人来到冰雪世界阿拉斯加,所以狗在险恶的淘金之旅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地区拉雪橇运送邮件。在旅途中,巴克不断奋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这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失败。最后,它回应自己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同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认为他在小说中如此激烈的话语和血腥的场景描述与他童年的黑暗经历无关,所以他希望他能成为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里,生存只有前进,前进,永远不会后退。

我钦佩巴克的`精神。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它都会勇敢地面对,敢于战斗,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全部能力接受新环境,学习新技能生存。想想自己,就像温室里的花一样,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以懦弱的态度回应。爱默生曾经说过:即使断了一根弦,剩下的三根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生活。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时代,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勇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猛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因为他不屈不挠的信念和一路拼搏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为了突破障碍,看到有希望的明天,我们必须在失败后保持前进的心。不管结果如何,永远不要放弃心中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生活-超级公平,你付出的一切努力都会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2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被许多读者称为“写狗的家伙”。但《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是伦敦作品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条狗。书中的许多段落,简直就是一首诗。

《野性的呼唤》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被转卖后再转卖成一条雪橇狗,一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死去了,它便因祖先遗传和环境,成为一只巨大的狼,而且是狼族的首领。

在杰克.伦敦写自然.写强者的小说中,《野性的呼唤》和《热血生命》,堪称两不最有特色的代表作。读这本书,你会惊叹巴克那神奇的力量和狗的精神,一件你觉得狗做不到事,书中的狗却做到了。读这本书你会非常喜欢狗,而且你也会知道要怎么照顾狗。书中的许多语言生动形象,仿佛当时的画面就出现在你的眼前。在书中的许多事情会让你的心情跟着紧张,跟着开心,跟着伤心,还能让你懂得生命的珍贵。

《野性的呼唤》是一首野性的歌,强者的歌,也是回归大自然的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当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回到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以往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之后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古老的渴望在内心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你读到过这首诗吗?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暑假里,我就有幸从朋友那儿借来阅读了这本精美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当时美国阿拉斯加淘金热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小说中的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又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虽然主人几经调换,但巴克和最终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厚情谊。桑顿多次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多次营救了身处险境的主人。当最终的主人不幸遇难后,巴克将杀害主人的人一一咬死。从此,便走向了荒野。正是这巴克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野性的呼唤,最终让巴克选择与狼共存、原始野性的生活。

巴克是那样聪明能干,五分钟就为主人赚了1500美元,自己150磅的身体却能拉动1500磅的货物;巴克是那样勇敢忠诚,它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不怕任何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去挑战,它甚至能够几天几夜不睡觉,主人叫它跳悬崖,它就跳悬崖……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精彩鲜活地描述总让我觉得巴克它已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无比顽强、不屈不饶的战士。读着读着,我的心被之感动、为之震撼。我想,也许在巴克看来,人类还不如它们狗忠诚,而是那么的残忍,用毒打的方式制服它们,当它们因饥饿、疲劳、伤病不能为主人拉雪橇时,主人就无情地将它们杀死。所以它才要义无返顾的走向荒野。

我从前言中了解到,《野性的呼唤》这本小说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我想,杰克伦敦之所以能写出《野性的呼唤》这么精美而又有震撼力的小说。一个跟他艰难的生活经历分不开,还因为杰克伦敦一向是个十分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他少年时代,杰克伦敦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进取为校报投稿。他不仅仅从书中寻找到他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又广收博览,才成就了自我一部又一部作品,获得了巨大成功。不管是《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还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他们那种顽强的生命斗志都值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习、借鉴。

难怪,历经百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还是一本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好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4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名人传读后感悟700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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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传读后感悟【篇1】

几十年前的一天,罗曼罗兰完成了《名人传》的写作;几十年后的今天,我读完了这本书,对这本书有了很深刻的认知。

在《名人传》中,有“一心向善,爱高于一切。就是为了御座,也绝不背叛真理”的贝多芬,有“愈使我痛苦的就愈让我喜欢”的米开朗琪罗,有“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的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也不同

,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不同,但他们展现出的人格魅力却如出一辙。

他们是面对挫折时不屈不挠的斗士。贝多芬中年时双耳失聪,米开朗琪罗一直受到别人恶毒的污蔑和攻击,托尔斯泰被上流社会树敌。可他们都没有气馁,反而用不朽的作品来与困难斗争,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米

开朗琪罗的《创世纪》,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就是他们与困难做斗争的最佳写照。

他们是为后世留下宝贵艺术资产的伟人。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月光奏鸣曲》,米开朗琪罗的《大卫》、《末日审判》,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复活》这些传奇的作品为人类的文明增添了不朽的篇章。

他们是执着追求真理的勇士。贝多芬一生坚守“自由、平等”的政治信念“米开朗琪罗始终努力证明自己,托尔斯泰对无度挥霍极其不满。他们都为捍卫真理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是伟大的。

感谢《名人传》,它是我人生的指南;感谢《名人传》,它是我行为的标尺;感谢《名人传》,它是我远航的风帆。

名人传读后感悟【篇2】

“人生是艰苦的。在不甘于平庸凡俗的人来看,那是一场无休止的斗争,往往是悲惨的没有光滑的,没有幸福的,在孤独与静寂中展开的斗争。”

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是揭示人类历史上三位苦难英雄的真实的内心世界的传记。读这本书,好像在与这三位伟人交流。罗曼?罗兰用不同的笔法,不同的文字,把三位伟人精神上和肉体上所受的折磨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正是因为经受磨难,他们的生命才更加伟大和丰满。

贝多芬生性乐观、执著。即使身处逆境,他也在追求欢乐。他有着艰辛的生命历程。不过,他在厄运面前从不屈服,而是“扼住生命的咽喉”。正是因为拥有了这股子精神,他创造了让世人神魂颠倒的绝妙音乐。

米开朗基罗是一个带有悲剧色彩的人物。罗曼?罗兰用对米开朗基罗的内心近乎黑暗的描绘,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不易和痛苦。同时,他也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伟大。不易、痛苦但伟大。我想,他的作品一定融入这种情感了罢。

罗曼?罗兰在写托尔斯泰传时详细地分析了他的作品。这应该是与贝多芬传和米开朗基罗传不同的地方吧。托尔斯泰以他的才华,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人类的精神与文学交织的世界。

贝多芬用它“扼住命运的咽喉”的精神和他的欢乐化作了惊世的音乐,米开朗基罗用痛苦的力量,为世人雕塑了一件件不朽的、令人景仰的巨作。托尔斯泰则相信“当一切人都实现了幸福的时候,尘世才能有幸福存在。”他们都是英雄,是推动人类进步的伟大的英雄。

这些伟大的英雄们在生活当中经历了无数磨难与挫折。他们正是因为战胜了自己的弱点,并且靠自己的奋斗,顽强的意志和和必胜的信念,创造出了他们传奇的一生。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学习他们呢?只有具备顽强的意志和和必胜的信念,我们才可能战胜悲惨的命运,成为命运的强者。

悲惨命运是公正的。享有盛名并不能使伟人们免去痛苦和挫折的考验。如果你没有解决困难的信心和勇气,那么别人怎么帮助你都是徒劳的。让我们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去创造灿烂的未来。

名人传读后感悟【篇3】

人们常说:"一本优秀的传记不仅能让我们熟悉世界,还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生。"

《名人传》即:"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他们的主人公分别为音乐家、雕塑家和小说家,不过,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读后感《名人传的读后感400字》。

面对痛苦、面对孤独,贝多芬选择了坚持自己的信念,作为一个听不到任何声音的音乐家,他给人一种傲慢的错觉,对于政治上的专制统治,无情的战乱,他却选择了反抗,为了和平,贝多芬曾说:"只要是为了获得更美的事物,任何规律都可以破除。"这句话准确地表达了他当时反对专制的心理,而米开朗基罗又何尝不是呢?为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而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因为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本想他的人生理想中。而托尔斯泰则用他的笔杆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

名人传读后感:而我面对现在的和平,美好的社会,更应该用刻苦的学习,丰厚的知识,武装自己,走向美好的未来。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名人传读后感悟【篇4】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传记里的三人,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兼画家,另一个是小说家,各有自己的园地,但三部传记都着重记载了这几位伟大的天才在人生忧患困顿的征途上,为寻求真理和正义,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贝多芬“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 《名人传》这本激励着人们奋发向上、刻苦努力的书,使人们品味到了这些伟人们的欢乐与痛苦、伟大与平凡.ta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我们从中得到的启发是: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用痛苦换来欢乐”正是罗曼〃罗兰追踪贝多芬一生命运的视野,这句话构成了《贝多芬传》内在的紧张和扣人心魂的思想魅力之所在.是什么支持着贝多芬?是不向皇权低头的品质,是不被金钱收买的决心,是扼住命运咽喉的勇气!正是依靠着这些超凡的精神力量,贝多芬越过了人生的无数个痛苦险峰,达到了对人生最清醒的领悟。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却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一个劲儿的培训他,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悲惨的,但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音乐事业。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名人传读后感悟【篇5】

我一直期待着得到一本《名人传》,今天我得到了,读完后,我终于明白,名人是这样炼成的。

-----题记

《名人传》分别记叙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列夫·托尔斯泰苦难和坎坷的一生,作者罗曼·罗兰多个方面描写了这三位伟人生活的不同历史时代背景和不同的民族文化背景,记叙了他们在各自所处的时代所遭受到的挫折,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社会长卷。

坚韧不拔、默默承受苦难的贝多芬,生性敏感、对艺术充满执着热情的米开朗基罗,内心矛盾,对下层人民充满同情的列夫·托尔斯泰,他们对艺术的崇高追求,对生命中苦难的承受,让我们看到了这些高大伟岸的身躯背后所隐藏的痛苦。他们经受着生命的各种洗礼,甚至遭受了超越常人的磨难,但他们依然留下了宝贵的艺术财富。

当我读到贝多芬小小年纪就要在父亲的一再逼迫下一连几个小时在屋子里练琴时,当我读到米开朗基罗在雕塑室里忘我的雕刻时,当我读到列夫·托尔斯泰九岁丧父却一心写作时,我理解到,名人的练就最大的要点就是坚持。

我们生活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虽然我们的生活条件及物质方面已经有许多的提高,但是21世纪的我们,却缺少了他们那些名人的执着与坚持,我们要在物质条件上加以他们的坚持,并且要体察到自己的卑微,从而激励我们去追求丰富而伟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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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逝》的感悟 篇1

《伤逝》在鲁迅的小说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他是作者第一次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也是唯一的一次。小说写的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怀着个性解放的强烈意愿,勇敢地冲出家庭结合在一起,寻觅到了应得的爱情与幸福。然而,他们终究在现实中停下了脚步,导致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我并不想多谈涓生是否有负于子君。在现实的残酷面前,人自私的本性,抑或是本能的适时爆发,我是可以理解这种情况的。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们就可以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被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但至少面对生活的打击,涓生还依稀意识到“只为了爱”的盲目,并想竭力“救出自己”,可也正是这种个人奋斗的思想阻止他迈出大步,于是他最终也只能在子君死后沉浸在无限的悔恨和悲哀里。

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对比出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正是这才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可相比涓生,子君在生活面前尤为退缩,因而打击来临时,她只能让生命随着希望一同死亡。

为什么子君和涓生在得到幸福后又那样轻易地又失去了呢?本来现实就从不给梦想轻易实现的机会,更何况他们又把幸福想得太简单。童话故事的结尾总是说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我们也曾向往过这样的生活。但童话毕竟是童话,它可以在爱情圆满的时侯留给我们一个美好而模糊的未来并果断结局。现实生活中我们却不能这样做,生活是连续的,恋爱后还有婚姻不是吗?所以追求到爱情自由以后还需要走更坚实的路。人是群居的动物,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二人世界中生活下去。还记得某部电视剧中的一句经典台词:婚姻就是两个家庭的社会关系之和。我对这句话表示赞同。子君和涓生的眼光只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甜蜜,全然不顾家人和朋友,更不要说去面对当时社会的压力了,故最终也只能是悲剧了。

《伤逝》的感悟 篇2

作文伤逝高中生读书心得800字1

子君走了,涓生说:“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伤逝”,子君的伤,涓生的伤,也勾起了我的伤。

子君爱涓生,是那样地热烈,那样地纯真。在那个受旧思想束缚的年代,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不惜与家人反目。我不知道当她分明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又需要多大的勇气。艰苦的生活,子君没有半点抱怨,她总是用笑容去遮掩她的不乐。为了她爱的人,她倾注着全力去做饭,日夜的操心,她就这样终日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然而最终的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那份本应属于她的爱情,子君几乎付出了全部,然而还是输给了现实。

涓生爱子君吗?我想爱吧!爱开始的子君,爱逝去的子君。如果有这样的女子为你付出全部,爱你多于爱自身,我想你也是爱的。只不过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某种东西蒙蔽了那份纯真的爱吧!生活越来越拮据,油鸡们逐渐成为肴馔,阿随也被送走了,涓生看子君的颓唐,感叹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呵!当涓生孤身枯坐,回忆从前,竟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吗,—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如果说子君变了,那涓生必然变了,而且变得更加彻底。爱情与生活,为何硬要这样联系呢?子君没有错,涓生没有错,只是爱情太过脆弱,输给了生活。

我同情子君,也为子君感到不值。那样纯真的人儿,只是为了寻求她的爱情,她付出了全部。不管生活多么困苦,她都竭力地呵护着她的爱人,然而结果是他不爱她了。精神上的打击要比物质上的打击更加沉重吧!子君的离开是必然的,她已经没有任何留下的理由。子君死了,她连惟一的希望都破灭了,生存对她又有何意义,活着对她就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吧!或许有一天,涓生会明白子君的苦衷吧!他会发现子君没有变,子君一直都是那么爱他,子君的付出是那么地无私,以至于连回报都忽视了。不过,子君等不及涓生的觉醒了,她是那样地,带着悔恨,永远地逝去了。

爱情为何如此脆弱?无辜地被扣上“罪恶”的头衔。当所有的矛头指向爱情,我们也只是悲哀地选择结束。是爱情的错?还是我们不够坚持?当爱情遇上现实,爱情就被扼杀了,怪现实太残酷,还是爱情太脆弱?其实爱情没有错,现实也没有错,错的是我们自身,我们总是主观地把爱情和现实联系在一起,为了生活,好像就非要抛弃爱情似的,所以爱情输给了现实,是那么地无奈。

得到的总是被当做理所当然,还挑三拣四,为何要等失去后才知道珍惜呢?失去了,再多的悔恨,也是于事无补。得到的就是最好的,得不到的,那本就不属于你。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你一直挑她的小毛病,就不会发现她的优点。如果你努力发现她的好,那么她的小瑕疵也近乎完美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修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相遇,相识,相知,难道还要相离吗?一份爱情,的确来之不易,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呢?不要用其它的理由去扼杀爱情,爱情真的很脆弱。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不断地磨合,学会包容,学会理解。

涓生悔恨了,可是子君不在了。珍惜为你付出的人吧,同时要有颗感恩的心,懂得去回报。爱情就是那么脆弱,需要双方的共同的呵护。输什么,也不能输了自己。

作文伤逝高中生读书心得800字2

昨天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作文伤逝高中生读书心得800字3

对于我来说,鲁迅先生的文章一向都是较为难懂、晦涩不明的。能够说《伤逝》也不例外吧。可是这仅仅二十多页的文字,让我觉得有些许怅然,为涓生、或是为子君。

每读一本书之后,我都会把书里的一些句子摘抄下来。有人说,往往书里被人单独摘抄出来展示的句子,最能表达整一本书里想要表达的东西。《伤逝》里有这么一句:

“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是这么分明、坚决而又沉静的一句话。而小说的名字《伤逝》,这压抑的名字。就如同余华的《活着》是由一系列的死亡所构成一般,鲁迅的《伤逝》则是从追求新生而写成。

通篇读下来,我发现子君这位人物同当代的我们有些相似。不在社会,而在想要自由、想要奔跑时,却被无形的囚笼束缚着。不知中国青年是否有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摆脱冷气、只向上走。

我们都在追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压垮了腰,屈服于现实。

子君亦曾追求过。初时她能够为了感情而在父亲面前立下一句有力的宣言,令涓生看到新时代的曙光。他们也会在一齐讨论那个时代下鲜少有人提及的话题、会为了新生活四处奔波与奋斗。但当涓生失去了工作,俩人一同住进一个大杂院中,与众多所谓官太太住在一齐时,子君变了——其实倒也说不上变,因为子君的骨子里一向都是旧时的思想,从未变过。

她开始养阿随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开始为了争夺油鸡而与官太太们互相大骂、开始操心于世俗与日常、开始褪去她仅存无多的荣光。

可涓生仍在对新生活抱有期望啊。他从未忘却翅子的扇动,尽管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之后,阿随也被送到了一个并不很深的土坑里,涓生与子君似乎也互相厌倦了。

“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往的了,倘使只明白槌着一个人的衣角,那便是虽战士也难于战斗,只得一同灭亡。”

道不一样不相为谋。一个继续追求,一个沦为旧囚。这便是被现实压垮了腰之后,屡败屡战或是俯首称臣的两条路。

只愿在这满是迷雾与荆棘的人世中,能够找到一条不后悔的路,不怀伤而逝。我想,这便是《伤逝》于我的意义。

作文伤逝高中生读书心得800字4

“那么,即使在草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这是涓生对子君之死的忏悔,发出如此的感慨,也许是涓生发现了自我的自私,最终导致子君的死.如果能重来,也许涓生会选择珍惜,但始终避免不了杯具的结局。

从我含泪握着他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再到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其实并不是偶然,而是涓生的自私,目光短浅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他的自私改变了子君原本的勇敢、思想的先进、新潮。削去了子君原本的锐气。得甘于屈服旧社会,对生活现状的无奈,可涓生也不想想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也不妨想想解决问题的办法。

也许是涓生过分要求对方,其实,感情也如友情。彼此之间都不能少了沟通,少了理解,生活中更是少不了误会。所谓误会,可是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阻碍。放低姿态,况下心来,之间的误会也便可迎刃而解,对于子君的角度而言,子君承受的更多是旧社会的压力,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无奈。涓生的便如“压死骆驼的最终的一根稻草”,如果彼此的心灵能有更好的沟通,这段情才能长久,或是说是可能的白头偕老。

我仍然仅有歌唱一般的哭声。“给子君送葬,葬在遗忘中”这是涓生对子君的离去的深深忏悔,这又变如我们对我们所拥有并不懂得珍惜,直到真正失去才后悔莫及,以往我拥有过一段友谊。从无话不谈到相顾无言仅仅用了半年的时间,起初应篮球的兴趣而结识彼此而后,也因种种矛盾导致分裂。从这段友谊结束以后,才顿时察觉有一个兴趣贴合又有话可说的人是多么的困难。越能够发现他身上的优点,远超于他的缺点。不妨去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学会欣赏他人,学会多包涵对方的缺点亦能够经过共同的努力,去将缺点转变成优点。对于作者而言,这部作品中的涓生、子君事,那时封建社会追求自由、感情的男女。但我看到的更多是人与人之间如何更好的相处。

关于情皆可化为一句话,且行且珍惜,珍惜与我们所拥有的多包含对方的不足,学会欣赏与对方学会理解,关于情也仅有做到以上的才能够长久、绵长。

作文伤逝高中生读书心得800字5

没有物质的保障的爱情终是不可靠。它,不知何时起,会悄悄地令入迷者失望。

子君就是一个为了追寻爱情,却被她所选择的人涓生抛弃的一个例子。子君孩子气的眼,天真无邪,对爱情充满了渴望。为了追寻自由的爱情,不惜与家人脱离关系,可是呢?因为没有物质的保障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她被涓生抛弃。在那个压迫成风、讲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年代,提倡自由恋爱是何等大逆不道的事情,且不说与家人脱离关系,单是作出如此之行动且还被抛弃是如此的令社会所不容。最后,子君只有一个结果----死。

在子君与涓生刚接触时,他们是如此的合拍。他们有共同的爱好,一起谈雪莱、谈泰戈尔、谈伊索生、谈男女平等。可是呢?最后呢?分了手。她没有选择,只能接受,接受的结果就是自己的命。他们住在一起的开始,我相信,我们有必胜的信念----向家族向社会反抗的信念,我也相信他们自信能过得很好。是的,他们一开始很幸福很安宁,子君在家为涓生操持家务,涓生在外维持生计,然而经济问题却在慢慢地来了。女人是个敏感的动物,一点的风吹草动就能引起他们的不安怀疑,尤其是对自己所爱的男人、所依附的男人,子君从涓生的晚回家、对自己的敷衍中查出点端倪,可是她却不愿相信,宁愿自我欺骗,所以她一遍又一遍地“开始了往日的温习和新的考验,逼我做出许多虚伪的温存的答案,将温存示给她”,而且,她早就不看书了,。

终于,涓生告诉了子君,他已经不爱子君了,他的心地有些轻松了、舒展了,却将重担给了子君。“我没有负者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她爱我之后,就要负这重担,在威严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道路。”漫漫黑夜路,寒风凛冽,没有温暖的房舍,没有同行者,只有子君一个人。其实,子君的不幸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涓生,既是当初双方相互信任做出的选择,选择的失败都有责任,只是,子君的结果却是如此之不幸、如此之凄惨。

没有物质保障的爱情太廉价,是涓生教了子君一堂重要的课。

可是,一切都太迟了。

《伤逝》的感悟 篇3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那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活力,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欢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欢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解放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理解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齐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应对子君。子君一向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此刻属于自我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我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主角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一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我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我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我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主角,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能够乱发脾气,不能够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当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我的天,就是自我的一切,一切都应当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我,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能够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之后,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我还能够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当自我解放自我,进取地建设自我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我,把自我从身体中解放出来,抛弃妨碍自我提高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主角中都应当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伤逝》的感悟 篇4

鲁迅借用涓生的口吻说了一个痛心的爱情悲剧。

一个呼喊自主决定,无所畏惧的独立女性,最终葬送在自己背弃家庭和世俗舆论所追寻的美好爱情里。

我觉得鲁迅对爱情的思考,对婚姻的思考,对女性在婚姻里独立问题的思考,真真是很有深度的,我服气这洞察力。

鲁迅惜墨如金,这个故事如果换做别的作家,可能会写成一个大长篇,我服气他的笔力。虽然很短,但里面已经放进很多细节,足够把故事细腻地交代完全。

虽然是小说,但我完全不怀疑其真实性,这就像是我们身边发生的故事。

涓生在子君死后对他们爱情展开回顾和思考,在书写中,他仿佛看懂了子君,看到了自己,也看清了悲剧的原因。

对于悲剧的发生,涓生是有责任的,虽说爱情本就脆弱,涓生也是受害者,但是读到涓生从男性视角对女性独立和自我追求上过于理性的高要求,我感到愤怒可气,我气这种一心扑在事业上的男人的冰冷无情,气他看不到在同居关系里的女性,往往本能地把照顾生活放在自我追求之上,所以才显得如此不求上进。尽管同居前的子君独立自强,思想前卫不顾世俗眼光,但是一切勇敢的来源都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拥有爱情,因为有涓生。当生活的压力和琐碎把爱情消磨殆尽,子君当然会怯弱。涓生当初看不见这些,还冷冷的气愤和暗笑子君曾磨练的思想和豁达无畏的言论,到底还是个空虚,看得我心里冰凉。

《伤逝》的感悟 篇5

昨日看了《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教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梦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之后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可是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并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异常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可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之后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之后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异常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异常好,尤其是心理描述,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样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述,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可是,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之后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述,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可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可是从他的话语中,能够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感情走到一齐,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齐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之后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感情到之后不爱了。

鲁迅说感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感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我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此刻,读到《伤逝》里“感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我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向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感情,人们渴望感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感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伤逝》的感悟 篇6

我一贯认为,阅读一部作品,赏析一部小说,既要有总的把握,也要有细的分析,既要有置于当时年代的解读,也要有新的探寻。鲁迅先生的作品历来都是研究者重点研究的对象,因此总有些过度解读的意味。有句话说得好:作品诞生的时候起,作者就已经死了。先生如今去世已有八十余年,现在我对先生的作品做一次粗浅的赏析,难免要有别样的想法。若有过度解读的成分,实在不是我的本意,不过是自己最初的一些见解而已。

《伤逝》由其主题来讲并不难把握。男女主角怀抱着对未来的遐想出走,却被现实残酷的压迫最终走向败路;女主为爱出走,最终因为无爱而离开,而死亡。小说中,子君说到:“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直白的表露,着实像是为当时女性的一种呐喊;而联系起女主的结局,却要使得我们思考,这种呐喊到底是叫人死,还是叫人自在的活?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先生于一九二三年所作的一篇演讲稿《娜拉走后怎样?》。

先生在《娜拉走后怎样?》一稿中谈到娜拉出走后的结局:不是堕落,就是回来。还有一条不为路的路,即饿死。这与《伤逝》中,男女主在面临残酷的现实生活的压迫,最终的惨淡结局倒有相照应的一面。先生在稿中还说:“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做梦都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这又似乎呼应了《伤逝》多次提及的“虚伪的重担”。小说里还谈及:“我和她闲谈,故意地引起了我们的往事,提到文艺,于是涉及外国的文人,文人的作品:《诺拉》,《海的女人》。”这里的《诺拉》和《海的女人》一方面自然是为了表示男女主在不同时间与地点谈及同样话题,女主不同表现。但另一方面也能作为一个佐证。为我的观点做一个作证,即《伤逝》是《娜拉走后怎样?》的继续与思考。

从小说结构较为细致的一面讲,小说开篇以第一人称展开叙述,说道“如果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这里一方面设置一个悬念,尔后层层剥开,另一方面与结尾“向着新的生路跨过去,那第一步——却不过是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相互呼应,在悔恨与悲哀的同时,朝着新的生路前行。若于当时的实际而言,实在也算得上是一种进步,是一种人性的自然体现。小说多次谈到的半枯的槐树和老紫藤,也随着女主的到来有了新生以及再次的悲凉,这是明显不过的暗喻了。这与女主眼中“稚气的好奇的光泽”的变化,是同样的一种暗合。只是在小说结尾时,女主眼中再次发出“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象征着的,与其他处明显是不同的,是已经发生变化了的。

小说结构中,最为值得一提的,便是对于女主的死的留白。先生并没有谈及女主到底是为何死的。只是通过一个次要人物道出了女主死的事实,与小说前头“我想到她的死”确有呼应。那么女主的死究竟是怎样的?又是为何死呢?先生最终也没有片言的解释。只能由着读者自行遐想了。这又让人想起上述演讲稿中娜拉的结局,但显然女主的死与娜拉的结局是不符的,这或许是先生所想出的另一条路也说不定,毕竟女主临走前,眼中再次有了莫名的“稚气的闪闪的光泽”。

小说中一些其他意象,描写,是大多研究者历来所重视了,在此就不详细讨论了。而在阅读过程中,我时常要注意到男女主角的名字,即史涓生与子君。我不知先生在设计男女主名字是否另有用意,因时间缘故也没有去查询过相关的资料。因此由这人名的所解读出来的或许就是我的过度解读了。“涓”字有选择之意。史涓生似乎是在说明这男主在经历了这次的磨难后选择了新生,由死中,选择的新生。小说结尾“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这便是一种新生,有着对未来的期盼。而女主取为“子君”,有“你”的意思,像是要人们思考着,假如“你”是子君,你又会怎么做呢?同时子君离开后,“你”又为何要死去呢?

《伤逝》的感悟 篇7

从小说的名字中可以感觉到这是一篇以悲剧结尾的文章。“伤逝”,为逝去的一切而难过,让人想起遗憾、悔恨,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作者通过“涓生手记”讲述了“五四”黑暗社会时期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为爱情走到一起,在社会的压力和生活的残酷中最终分离的爱情故事。

读过《伤逝》之后,感触颇多,有一种伤感的感觉。

在我看来,子君作为一个时代的女性,是叛逆的,是艰难的,她能够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毅然追求自己的爱情,与时代格格不入的。但她下定决心去爱,喊出了自己的心声,喊出了几千年来女人不敢喊出的“我是我自己,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一个个性解放的响亮声音。

抛开世俗的眼光,她和涓生走到了一起,即使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当她和涓生生活在一起的时候,生活迫使她成为一个典型的家庭主妇,忙于家庭琐事,为琐事争吵。

慢慢地,她从一个解放的新女性变成了一个世俗的女性,在这个时候,她与娟生的感情也逐渐淡化,慢慢恶化,最终走向毁灭,子君被抛弃而死。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年轻人,涓生的思想虽然新颖,但却不够深入。一开始,他是勇敢的,执着的,对未来充满希望。但在本质上,他仍然被封建意识形态所毒害,表现出保守和懦弱。尤其是和子君生活在一起的时候,他自私、虚伪、怯懦逐渐滋长。当他和子君出去的时候,他害怕被人嘲笑、猥亵和轻蔑,而子君却“无所畏惧”。

《伤逝》的感悟 篇8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感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述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感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资料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解放,感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终造成了杯具。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感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述,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感情正是那个提倡感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终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感情的过程,那里能够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之后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

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职责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感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

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杯具性的人物,她对感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杯具色彩。涓生的“无爱之爱”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杯具化进程。

《伤逝》的感悟 篇9

梦想的旅程带着很多的感伤,情感的开始更于心中感悟,一副隽永幽远的画卷,几许别样浪漫的人生。

子君,两副面孔出现的子君。会馆时期的子君是恋爱时期的子君。这个子君在小说中是一个新女性的形象,果敢,有见识,有主见。而吉兆胡同时期的子君——即同居时期的子君——却是一个旧女性的形象,怯弱和无知,带有中国旧时代烙印的传统女性。不管怎么说,子君这个女性,代表的是不只自己。世上最能打动人的是悲剧,这是很残忍。《伤逝》是一部彻彻底底的悲剧。子君死了,为涓生而死了,那是时代的悲剧,更是子君把爱情当作人生终极目标的痴情女子的悲剧。

涓生,一个拥有感情却又时时被时代所要挟的知识分子,他面对帝国主义的罪行可以义愤填膺,而面对情感却畏首畏尾,他是一个有感情的人,但他的感情却是那样的脆弱却又那样的坚固:“她却什么都记得。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一般,能够滔滔背诵;我的举动,就如有一张我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叙述得如生,很细微,自然连那使我不愿再想的浅薄的电影的一闪。夜阑时候,是相对温习的时候了,我常常是被质问,被考验,并且被命运复述当时的言语,然而常须她补足,由她纠正,像一个丁等的学生。”这,是他对子君的理解,更是他对爱情的理解子君的悲剧在于把爱情当作人生的终极目标,真的无法承受失去。子君选择和涓生一起生活,她的压力在那个时代肯定比涓生大得多。在那“五四”初期的时代里,子君的执著,却给她带来无数鄙视的目光。“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力。”这种绝然的态度,已经注定她把爱情视为生命的全部的悲剧的开始。

《伤逝》是一种超越视觉和人生的冲击,们分析的永远都只是别人的爱情,而我们自己此时此刻正经历着的、心碎着的爱情却是我们自己也不愿去分析,不愿去推敲的。个中原因是经不起。

在爱情理想的追求过程中,涓生从浪漫走向实在,从幼稚走向成熟,而子君则从果决刚强走向平庸懦弱,从希望到满足进而走向失望和绝望。在与生活所作的悲剧性抗争中,子君是弱者和牺牲品,而涓生则作为一个强者终于站起来,“向着新的生活跨进第一步去,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作我的前导……”。不能说他一定会成功,至少,他还没有失败。

《伤逝》的感悟 篇10

悔恨、悲哀、寂静、空虚。

涓生说他爱子君——我笑了——先是无知的感动,后是鄙夷的轻蔑。

大学以前,我并未读过鲁迅先生的《伤逝》,直至现代文学课,我才有幸捧阅。而以下感受也只是个人的鄙陋之见,笔调也许不锋锐,见解也许不深刻,莫怪莫怪。

先说感动,这是被蒙蔽了的。初,我被开头沉悼遗憾的口吻所误导,以为子君逝世后,涓生内心的不舍与怀念促发他“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他是记得自己当初对子君的“牵肠挂肚”的,连渐进的鞋声也能让他思绪翩翩。然我终究是错了,爱情并没有持续,如涓生所说“时光过得真快,我爱子君,仗着她逃出这寂静和空虚,已经满一年了”。起先,我理解它为“我爱子君已经满一年了”,现在,我更愿意理解为“距离我爱子君和她的离开已经满一年了”,多么令人心寒的一个“满”字......他并不爱她,从她为他牺牲的那一刻开始,从他们为生活所困顿开始,从他们搬进吉兆胡同开始。

再说轻蔑,源于涓生对子君短暂的爱情。他们爱情的变质从大环境来说,源于社会。拮据的生活让让子君日夜的操劳了起来,“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这是底层“庸俗”妇女的形象,在对其观察、描述改变的过程,涓生已经萌生不满情绪,正在扯动那根不爱的神经。远离罗曼蒂克的柴米油盐中,雪上加霜,涓生失业了,这无疑又在隐约中催化爱情死亡。

爱情的变质就个人来说,涓生是个卑怯之人,于生活面前,缺少责任与勇气。

涓生想证明自己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然与之矛盾的是其后的描述,当他学习电影上的场景,单膝跪地求爱,他确是感到羞愧的,这足以证明涓生并未完全脱离“男尊女卑”的封建旧思想,一切的辩解也很无力。当子君坚决分明地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时,他又有说不出的狂喜,想到“中国女性便要看到辉煌的曙光的”。当涓生“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不小心,便使我的全身有些瑟缩”,而他看到子君却是大无畏的镇静坦然的缓缓前行,他便立马提起骄傲和反抗。这是多么滑稽的一“大丈夫”形象。他于先前高弹“家庭专制”、“男女平等”,评价子君大概还没有脱尽旧思想的束缚,也都显得空洞和虚无,他的骨子里真有这些新思想吗?那又为何当女人昂首挺胸后他才决心“骄傲”呢?

“但我的心却跳跃着。那么一个无畏的子君也变了色,尤其使我痛心,她近来似乎也较为怯弱了”,“我真不料这样微细的小事情,竟会给坚决的,无畏的子君以这么显著的变化”。涓生注意着子君的所有变化,不是以一种关怀的心态,而是以一种卑微的害怕的态度——子君可一直都是那么坚决沉静的啊,子君可是他的“精神支柱”啊……他假装对失业的状况不以为意,以一种自以为高大的身躯俯视着子君——“其实这在我不能算是一个打击”。涓生实则是焦躁不安的,挑剔着子君的一切,“子君的功业,仿佛就完全建立在这吃饭中”,“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他已然心理极度不平衡到无聊了,拿自己与鸡狗排列位置,确实可笑。

《伤逝》的感悟 篇11

伤逝读书心得800字数作文1

品《伤逝》,一句“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让所有高唱爱是一切的人为之一震;一句“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惊醒那些为爱麻木的痴男怨女;一句“我应该永久奉献她我的说谎”让所谓的真爱添上几许虚伪的色彩。思《伤逝》,它展示的是一代知识分子的精神追求与物质需求的矛盾,同时也留下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疑问:爱到底需要附丽什么?

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曾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可见他主张爱情必需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自由是爱情的翅膀,让两颗心都能在蓝天上飞翔。回望涓生与子君的情感历程,不正暗合此道?同居前的日子,他们是自由的。涓生有一分稳定的工作,虽然“局里的生活,如鸟贩子手里的禽鸟一般”,但最起码不用为生计四处奔波,也可以供子君买些小草花和油鸡。而子君受西方个性解放思想的熏陶,毅然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她可以不顾叔父的坚决反对,自由地与涓生交往。他们的相恋是自由的,尽管外界压力不小,他们仍觉得无比幸福。然而同居后,这自由的翅膀却双双折断了。局里裁员,涓生失去了工作。在生活的压迫下,在“自觉了我在这里的位置,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的心理下,他能觉得自由吗?再看子君,她早已陷入了柴米油盐、喂狗饲鸡等生活琐事中,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再也不能为涓生带来“窗外的半枯的槐树的新叶”,还有“挂在铁似的老干上的一房一房的紫白的藤花”。生活于这对新人而言,像无数绳索将他们牢牢缚住。

“人必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我想这“活着”应为自由地活着。可是仅附于自由的爱情一定会美丽吗?

鲁迅在1923年于《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中说:“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重要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得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静思《伤逝》,发现这段原本纯真热烈的爱情之所以变为悲剧,重大的因素就是涓生被局里裁员了。身陷窘困却想要重新高飞的他渐渐觉得眼前的女人是个只知道“捶着一个人的衣角”的人,把所有错误都归咎于她。最后竟认为“忍受这生活的压迫的痛苦,大半倒是为了她,而子君的见识却浅薄到连这一点也都想不到”。终于还是为了新的生路,涓生绝情地将子君抛弃了。可怜的子君就这样带着破碎的心,一步一步地走向连墓碑也没有的坟墓。

爱情?自由?金钱?这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定律,让无数男男女女沉醉、迷茫、哭泣、伤逝……

合上紫色的封面,走出凄惨的故事,涓生的伤、子君的逝都已离我远去。只留下淡淡的风吹着淡淡的云,还有蓝蓝的天空静静地看着谁又伤了谁,听着谁又在悲问:爱情到底该附丽什么?

伤逝读书心得800字数作文2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爱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写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爱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内容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他们单纯追求个性解放,爱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后造成了悲剧。

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

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

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

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涓生的“无爱之爱”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悲剧化进程。

伤逝读书心得800字数作文3

“那么,即使在草风怒吼之中,我也将寻觅子君,当面说出我的悔恨和悲哀,祈求她的饶恕。”这是涓生对子君之死的忏悔,发出如此的感慨,也许是涓生发现了自己的自私,最终导致子君的死。如果能重来,也许涓生会选择珍惜,但始终避免不了悲剧的结局。

从我含泪握着他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再到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其实并不是偶然,而是涓生的自私,目光短浅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他的自私改变了子君原本的勇敢、思想的先进、新潮。削去了子君原本的锐气。得甘于屈服旧社会,对生活现状的无奈,可涓生也不想想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也不妨想想解决问题的办法。也许是涓生过分要求对方,其实,爱情也如友情。彼此之间都不能少了沟通,少了理解,生活中更是少不了误会。所谓误会,不过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阻碍。放低姿态,况下心来,之间的误会也便可迎刃而解,对于子君的角度而言,子君承受的更多是旧社会的压力,更多的是对于生活的无奈。涓生的便如“压死骆驼的最后的一根稻草”,如果彼此的心灵能有更好的沟通,这段情才能长久,或是说是可能的白头偕老。

我仍然只有歌唱一般的哭声。“给子君送葬,葬在遗忘中”这是涓生对子君的离去的深深忏悔,这又变如我们对我们所拥有并不懂得珍惜,直到真正失去才后悔莫及,曾经我拥有过一段友谊。从无话不谈到相顾无言仅仅用了半年的.时间,起初应篮球的兴趣而结识彼此而后,也因种种矛盾导致分裂。读后感·从这段友谊结束以后,才顿时察觉有一个兴趣符合又有话可说的人是多么的困难。越能够发现他身上的优点,远超于他的缺点。不妨去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学会欣赏他人,学会多包涵对方的缺点亦可以通过共同的努力,去将缺点转变成优点。对于作者而言,这部作品中的涓生、子君事,那时封建社会追求自由、爱情的男女。但我看到的更多是人与人之间如何更好的相处。

关于情皆可化为一句话,且行且珍惜,珍惜与我们所拥有的多包含对方的不足,学会欣赏与对方学会理解,关于情也只有做到以上的才能够长久、绵长。

伤逝读书心得800字数作文4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深切的悲痛和愿入地狱的悔恨。

虽然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那么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却因更加自由,一任的.梦想还是重复着涓生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再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如此经典的场面在21世纪已经视为珍宝,更何况在那个世俗的年代。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习的必修课,“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诵。”。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其实我也不怀疑那个场面的真实,只是很明显,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可恨的是,这个时候涓生并没有显示出在分手时“所谓真话”的勇气,我想倘若涓生真是那种“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那么他当时更应该对子君讲出他的心态,似乎在后来的描述中,他的各种对子君不满情绪他都有所隐瞒,当然除了分手那一次来了个真实的。如果在当时寻住所的路上,他也来个真实的表白,或许会让子君明悟一些,或许将不会有后面的草率同居,更不会淹没子君死的悲剧。因为当时境态的子君却是“大无畏的......坦然如入无人之境”,子君的爱是那样的纯真,那样的执着,她的眼里只有他,她的世界唯有爱情。

伤逝读书心得800字数作文5

《伤逝》以涓生的忏悔开始的,一开始就知道故事是一个悲剧,至少对于主人公来说一个悲剧。我觉得两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的结合是当时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是逆于世俗的,这就为后来的结局埋下了伏笔。他们积极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值得好的,可是他们生活的背景不允许他们的大胆开放。在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的,对于涓生来说子君是一个类似知己的存在。在当时,涓生是思想开始觉醒的青年代表,他认为子君是可以理解他的,在那个时候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子是很难的,而子君也认为涓生是不同于当时那些青年的。但是,两人之前的生活经历对两人之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面临生活中的琐事时,子君发生了变化,涓生认为她再不能像以前一样理解他了,甚至他工作时都不能体谅他。

就算没有那些生活背景,他们的性格弱点也注定了他们最终的分离,涓生的自私懦弱,选择放弃子君来成全自己,对于子君的付出视而不见;而子君则没有足够的意志拒绝来自物资的诱惑,不体谅涓生,整天与房东太太攀比,没有了最初的灵气。他们的悲剧也许是当时很多爱情故事的代表,觉得那时候能够坚持到最后的,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的除了对抗世俗之外,更多的对人性,彼此间的磨合习惯,性格的突破,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直到最后的胜利。他们的故事让人觉得,爱情对抗的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有最强大的爱才能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而依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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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照耀中国的感悟【篇1】

长征,一个举世无双的壮举,一部革命战士谱写的英雄史诗。长征期间,他们爬过18座山脉,渡过24条河流,经历过12个省份,占领过62座大大小小的城市,突破十个地方军阀军队的包围,开进和穿过六个不同的少数民族的地区,这就是长征的经过。长征途中的艰险与困苦却是少为人知的。

我们总说长征,但是长征究竟有多长?二万五千里(六千英里)中国共34个省,他们穿过中国大约三分之一的省份。他们翻雪山、过草地还要克服吃饭难、睡觉难等问题,头顶上还有敌人的围追堵截,路程之远、路途之艰是我们想象不出来的。

我们小学时,学过这样一篇课文《金色的鱼钩》,主要讲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老战士制作了一个鱼钩,为战士们钓鱼补充营养。因为长征路上没有食物,只能吃野菜、嚼草根,导致他们体力不支。每次吃饭同志们吃鱼,而老战士喝鱼汤,有一天被一个小战士发现了,而老战士却说:“你们的身体最重要,咱们还有一个伤员,我要让你们都走出去啊”。他还严肃地告诉这位小战士不能把这件事说出去,很快老战士生病了,一个同志为老战士端来了一碗鱼汤,老战士却拒绝了,他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却把死的希望留给自己。他在临死之前仍旧惦记着同志们,这种牺牲精神令人敬仰,而这只是长征中的一个缩影。

《红星照耀中国》这部书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在作者采访的所有红军战士中,无论年少或年老,没有任何一名红军战士对长征有过抱怨,他们都为自己参加过长征而感到骄傲与自豪,他们觉得:“有同志们在一起行军是不苦的,我们革命青年不会想事情是不是困难或辛苦,我们只能想到我们面前的任务”。这正是他们对于长征的看法。没有抱怨,只有骄傲,这就是他们作为一名红军战士内心的真实写照。

长征在抗日救国时期成为全民族最紧迫的任务,是中华民族面临危亡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艰难困苦长途跋涉的长征中,像老班长一样的红军战士数不胜数。他们不畏艰难、不怕困苦、不怕流血牺牲、无私奉献、乐观向上的精神;他们经久不衰的热情,始终如一的希望,他们不论在人力面前、在恶劣的自然环境面前百折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像一把烈焰贯穿于每一名红军战士的心里,他们的精神令人崇拜。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一定要发扬长征精神,让这种精神深深扎根于我们的内心,学习过程中我们也要不怕苦、不怕累、不抱怨、不退缩、勇敢向前,努力学好科学文化,做一名中国好少年,挺起祖国的脊梁,为祖国的美好未来而奋斗!

红星照耀中国的感悟【篇2】

中国历代所传承的经典古诗文就像一颗璀璨的夜明珠一般,无比闪耀,深深地吸引着我。它像一个永远挖不完的宝藏,让我充满着无限好奇与期待,让我坚信终会有惊喜。它会偷偷地蕴含着多个道理,像沙滩上偷偷漏出一角的贝壳,当你认真寻找,定能满载而归。

臧克家说过这样一句话:“读过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

《论语》中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教会了我学思结合。

当我学会这个方法,在考试时取得满意的成绩时,当我脸上洋溢着笑容的那个瞬间,我明自了臧克家的那句话。

《红星照耀中国》可谓是今年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书了。第一次接触它的时候是在语文课上,听语文老师讲述的时候,便吸引到我了,于是就有了我与她的一场奇遇。

《红星照耀中国》是一部文笔优美的纪实性很强的报道性作品,作者是埃德加。斯诺,一位美国记者。白修德是这么评价的:“斯诺对中国共产党的发现和描述,与哥伦布对新大陆的发现一样,是震憾世界的成就”。

“这,就是长征精神——就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定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每当我读到这时,心中不禁涌上一腔热血,我的眼眶湿润了,因为它让我了解到了一个如此伟大的组织,那就是“中国共产党”。

这部作品完美地诠释了光荣传统的升华和时代文明的结晶。让我感受到了红军不可征服的战斗精神和改变世界的热情与力量,仿佛昨日就是那段激情燃烧、烽火连天的峥嵘岁月。

它教给我的便是让我不要忘记无数革命烈士曾拿着刀,冒着枪林弹雨,奋力拼搏,为的只是让百姓们少一份生灵涂炭。这种精神是久久不会磨灭的。

此时的我,更加珍惜如今来之不易的生活,更让我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只有新一批的时代青年扛起祖国的一片天,中国才能长盛不衰。

如今,红色中国正奋力崛起,屹立在世界的东方,雄鸡矗立在世界的顶端,红色精神代相传,中国儿女代代强。

感谢你,《红星照耀中国》,我爱您,我来不易的中国!

“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胜利歌声多么响亮,歌唱我们亲爱的祖国,从今走上繁荣富强……”

红星照耀中国的感悟【篇3】

埃德加斯诺初到“延安”,就遇到了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事情。“我以前从未见过任何中国青少年有这样一种人格尊严。”在埃德加斯诺初次见到“红小鬼”时,就被他们表现出来的朝气蓬勃所吸引。在埃德加·斯诺对“红小鬼”说“喂,给我们拿点冷水来”的时候,“红小鬼”理都不理他。只有当埃德加斯诺喊他们“同志”时,“红小鬼”才愿意帮助他。在“陕甘宁苏区”,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不论是老人还是小孩,贫穷或是富有,战士还是将军,都会被平等地对待。共产党的干部没有架子,不搞特殊,与战士们同吃住,同甘共苦。干部时刻把老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中,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正因为如此,当共产党领导的军队遇袭时,百姓们才会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让他们一次次化险为夷。这与国统区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谁是中国民众的代表,谁是中国的希望和未来,不言而喻。

在延安,斯诺发现:正是由于秉承了“人人平等”这样的理念,共产党人才能在当时恶劣的环境中得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推动革命事业向前发展。在陕甘宁边区,共产党人将所有农民都当做自己的朋友,与人民打成一片。苏维埃政府没收不法地主的财产,给农民重新分配土地,帮助农民种田,由此获得了大部分农民的信任。同时农民也意识到自己在革命中的责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踊跃参加革命。

反观南京国民党政府,则恰恰相反。国难当头,他们不是积极抵抗外辱,而是热衷于打内战。不仅封锁陕甘宁边区,还肆意制造摩擦,破坏抗战。在国统区,他们对农民强买强卖,还强制性地征兵,对于地主压榨农民也不管不顾。农民不堪重负。某种程度上,南京政府的暴行,加速促成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取得最终的胜利。

《红星照耀中国》客观地讲述了作者怎样深入到真正的红军内部,了解他们年轻、精神饱满、训练严格、纪律严明、装备出色、政治觉悟高,才使得他们成为铁打的军队。生动地介绍了中共领导人XXX、彭德怀、徐海东、刘志丹等坚定的信仰、高尚的情操、伟大的智慧,以及让人心仪的个人魅力。总之,该书以不容置疑的事实,驳斥了国民党反动政府对共产党及领导的红军、苏维埃的污蔑、诽谤,预示了中国共产党必将成为中国的主宰。无数读过《红星照耀中国》的进步青年,再也忘不了延安,忘不了这个偏居西北一隅的不毛之地。他们不远千里,毅然投奔延安,投身革命,开始了人生新的旅程。

叶剑英元帅曾称埃德加·斯诺为“中国人的美国朋友”,是出自肺腑的。

读《红星照耀中国》,让我们了解了中国革命胜利的来之不易,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初心,坚定我们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的复兴的信念。

从书中,我也读出了斯诺作为一个正直的知识分子可贵的良知和伟大的人格。他探求真理、坚持真理的执着,是人类精神一笔最为宝贵的财富。

红星照耀中国的感悟【篇4】

读了《飞夺泸定桥》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对红军战士的敬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1935年,红军北上抗日,向天险大渡河挺进。他们要渡过大渡河,必须夺取泸定桥。因此,红军不吃不睡,跟敌人的援兵抢时间,冒雨率先到达泸定桥。泸定桥离水面有几十丈高,木板被敌人抽掉了,只剩下冷冰冰的铁索,对岸敌人的机关枪向红军疯狂地扫射着。可是英勇的红军并没有害怕,拿着短枪,背着马刀,带着手榴弹,冒着密集的枪弹,勇敢地攀着铁链向对岸冲去。前面的红军掉进了惊涛骇浪中,后面的又跟上去,经过惊心动魄的浴血奋战,红军夺下了泸定桥,主力终于胜利地渡过了大渡河。

飞夺泸定桥是红军长征中一次重要的战略行动,它关乎着中央红军的生死存亡。飞夺泸定桥粉碎了蒋介石南追北堵欲借助大渡河天险将红军变成第二个石达开的美梦。飞夺泸定桥因此成为中国共D长征时期的重要里程碑,为实现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红一、二、四方面军会合,最后北上陕北结束长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长征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在那部数十万红军用生命和鲜血书写的英雄史诗里,每一个字都闪烁着震撼灵魂的光辉,每一诗行都有一股力量沉淀在我们的民族血液中。长征精神也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学习。

虽然,我们现在无法像革命先辈一样,为祖国做出伟大的贡献。但是,我们却可以在面对困难、挫折时选择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在面对集体与个人利益得失时,选择牺牲自我,把集体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件事,勤奋学习,刻苦努力,坚持不懈。

红星照耀中国的感悟【篇5】

“那红星照耀中国,也必将照耀整个世界。”这是斯诺在《红星照耀中国》中所提出的。在这本书中,共产党人的艰辛、努力及奋斗,深深触动了他的内心。

这本书是一部经典的纪实作品,真实记录了作者1936年6月至10月在中国西北实地采访的所见所闻,揭示了中国红军的真正形象及与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的坚定斗争。本书收集与记录了与革命将领等的谈话,以及与红军战士,农民工人,知识分子等的谈话,他还言断:这根本不是一个作家所能创造出来的,这些是人类历丰富而又灿烂精华。

对我触动的,是红军战士飞夺泸定桥的壮举。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那30多名先遣队员们以不怕牺牲,敢于直面一切困难的长征精神,用自己的钢铁之躯筑成屏障,为身后的队友铺平的道路与希望,可以说红军中的每一个志士,都是英雄,为了革命的胜利,他们可以牺牲一切,哪怕是抛头颅,洒热血!在尚未吹响胜利的号角前,他们绝不退缩。

可以说,这是一部划时代性的巨作。它-了外界对中国共产主义的负面压迫与影响,向全世界展示了一个充满朝气的红色中国,而这样的国家与民族却更是不可战胜!谁能想到,就是这样一支奇迹般的部队,给予了人民、给予了国家与民族真正生的希望!唯有那不可-的共产国际主义,方可解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感谢这本名著,他教会了我乐于吃苦,不惧艰难的乐观主义,赐予了我重于求实独立自主的胆识与谋略!

红星照耀中国,也必将照亮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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