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长腿叔叔》有感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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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腿叔叔》有感【篇1】
第一次听到“长腿叔叔”,是在一部韩国的电视剧里,剧中的女主人公善良而美好,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的背后总有一位默默支持他和开导他的“长腿叔叔”。让她在很多困惑的时候能得到及时的指导。每个女孩都期待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长腿叔叔吧,我也不例外。所以,当我在书店看见这本书时,马上有了阅读的兴趣,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真的就像译者小意所说,直到这本书的结尾,“才发现原来《长腿叔叔》是一部出其不意的作品,这样令人惊喜的结局完美得像一出童话,或许,它本身也就是一部成人童话吧!”我也愿意以一部童话来理解这个故事,真的是太温馨浪漫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幸运女神忽然降临在孤女茱蒂身上,因为她写的一篇文章,孤儿院的一位匿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培育她成为作家。茱蒂没有见过这位以恶作剧地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要求,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于是,茱蒂以幽默逗趣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并付予心灵的寄托。后来,当她明白永远得不到“叔叔”的回音时,就开始有了抱怨和不以为然。直到当她爱上杰出的杰维少爷时,她才又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的对象……正当她考虑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终于露面了,而且他竟然就是茱蒂深爱着的杰维少爷。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读这些信,我发现茱蒂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最令我难忘的是,茱蒂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己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快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以善良对待善良,以骄傲对待骄傲,不轻视自己,也不仰视任何人,一个内心自信正直的认总会有好运的。这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读《长腿叔叔》有感【篇2】
今天,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这本书是少女成长名著,它是1876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的著名女作家及社会活动家简·韦伯斯特写的。
她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公洁露莎·艾伯特,小名茱蒂,从小就没有父母,她在孤儿院呆了17年,她是孤儿院中年龄最大的一个,所以平时她干的活最多,吃得苦也最多,干得不好还要受严厉的孤儿院女主管利珀夫人的批评。
一个星期三的晚上,利珀夫人让茱蒂到她办公室去,路上茱蒂看见了一位“长腿叔叔”到了利珀夫人的办公室。利珀夫人对茱蒂说:“刚才的‘长腿叔叔’要资助你上大学。”茱蒂兴奋急了,激动的一晚没睡。第二天,到了学校后别人因为她的无知嘲笑她,但她毫不气馁,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我佩服茱蒂的坚强、乐观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她相比,我很多地方都不如她,而且她是个孤儿。我很惭愧,现在爸爸妈妈都挣钱给我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学习,我们一定要刻苦学习,不辜负父母的希望。
我爱这本书!
读《长腿叔叔》有感【篇3】
你觉得幸福是什么?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天天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有很多花不完的钱,有人觉得幸福是天天都可以玩得很开心,而我心中认为的幸福是有个疼爱自己的家人及幸福美满的家庭。
《长腿叔叔》是我最近看到最幸福的一本书,这本书里的女主角,是一位从小到大生活在孤儿院里的茱蒂,小时候的她,似乎从来不曾知道什么叫做幸福的感觉,直到十八岁那年,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恩人长腿叔叔。之后的大学生活,也因为有了长腿叔叔的帮助,她才渐渐开始知道并且了解了幸福是什么,更对世界心存满满的感谢。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大概知道了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也发现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真的好可怜,因为他们从小就过着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与照顾的日子,也只能靠善心人士捐献的食物和衣服来渡过生活,这真是令从小有爸爸妈妈疼爱保护且衣食无缺的我,难以想像与体会。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它说待人和善就像在对待猫,得先摸摸它的毛,它就会很舒服,如果对它不友善,它则会张牙舞爪的,看到这句话时,我忽然想到我和朋友们之间的友谊,真的就是这样,当我们对待别人的时候,如果我们先对别人好,别人就会觉得很开心快乐,自然而然也就会喜欢我们,但如果我们先对别人不好时,别人就会不喜欢我们,讨厌我们。所以如果我们想要别人喜欢我们,我们一定要先对别人好才行。
书中还有一句话这真是个幸福的世界,只要用心,就可以感受到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幸福。然而,为了迎接幸福,也必须要有柔软的心才行。现在的社会因为物资富裕,所以很多小朋友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渐渐的对于身边所有的人、事、物,都认为事理所当然,已经不懂得如何去感恩惜福了,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我们一定要常常用心去体会身边贫苦弱势的人,想想若是我们是这样,那我们该怎么办?我想,只要我们能够常常用心去体会感觉,一定可以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是幸福,并且常保感恩的心,对身边的人、事、物更懂得知福惜福,做一个更幸福更快乐的人。
读《长腿叔叔》有感【篇4】
当我们被爱包围时,你是否会想到,这就是爱?
——题记
《长腿叔叔》是一本书信体小说,在这本书中,一个孤儿女孩乔若莎得到了一位陌生人的资助,从而能够离开孤儿院进入大学,但前提是这位女孩长大后必须成为一名作家,且每个月给这位陌生叔叔写一封信,故事由此展开。
进入大学终于可以离开孤儿院了,这样乔若莎觉得十分开心,她经常给这位叔叔写信,对他的好奇之感油然而生,她亲热地称呼他为长腿叔叔,并希望能得到他的回信,可神秘的长腿叔叔却总是不予回应,像是要与她玩捉迷藏似的。
大学里的乔若莎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其中有一位男人是茱莉亚的叔叔——杰维少爷。他待人亲和,幽默风趣,常常与乔若莎在乡下庄园中玩耍。这一切都为乔若莎带来了无限的快乐和幸福感,当然还有时不时寄点礼物的亲爱的长腿叔叔。尽管有时乔若莎会想起她那在孤儿院里的阴暗回忆,但是她现在不是自由快乐了吗?故事的结局令人意想不到,杰维少爷竟然就是神秘的长腿叔叔!
读到这里,我突然从心底里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我竟然很羡慕她那种无拘无束、自由放任的生活,幻想着也能够遇到自己的长腿叔叔!我开始对如今的生活感到厌烦,觉得现在的生活很无聊,父母整天唠唠叨叨,一点也不自由,如果我像乔若莎一样地生活该有多好呀!
可是后来我看到乔若莎给长腿叔叔的信中写道,她看到同学都有亲人,内心是多么的难过与孤独,她多么想认长腿叔叔为父亲啊,尽管这只是假想,但仍然能给她带来安慰。我又不禁庆幸地感慨:还好我有亲爱的父母和姐姐,我不是孤身一人,在学习到深夜时会有一杯温暖的牛奶,在考试失利时会有一声轻柔的安慰。原来有那么多的爱围绕在我身边,我竟不曾发觉!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我们常常抱怨,认为得不到任何爱,于是我们反抗,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
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与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让我们给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亲笔写封信,无论他们远在天涯还是近在咫尺,让我们对爱,说声谢谢!
读《长腿叔叔》有感【篇5】
读《长腿叔叔》有感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题记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再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天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维少爷。他对杰维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
读《长腿叔叔》有感【篇6】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于是在这个假期里,我看了几本老师推荐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长腿叔叔》这本书。
故事的内容是: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有一天,理事长让她在大学里,她欣喜地吸取着一切她从未有过的体验和知识她不停地给"长腿叔叔"写信,却从未收到他的只字片语,在大学生活中,她偶然认识了杰维少爷,而毕业时,深爱着杰维的她却拒绝了他的求婚。就在这时,"长腿叔叔"邀请她到纽约见面,"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査比斯。
本来让我感触深的应该是她们的爱情,不过在这部小说里,我感触更深的,却不是他们的爱情,而是乔若莎看待生活的态度。
对于长腿叔叔选择了她提供资助,她却是这么想的:"我曾经为自己被剥夺了所有其他女孩子的童年而满怀怨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能为别人着想。而对于同室的两个女孩,一个拥有很多钱,一个拥有幸福的家庭,对于长腿叔叔提供给她的优越的条件,她说:"您不该让我养成过奢侈生活的习惯。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就不会去想,与莎莉和茱莉亚住在一起,对我的简单生活就是一种挑战。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长腿叔叔》是一本很好看的书,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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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腿叔叔》有感模板 篇1
补习班考试考完了,老师把一本《长腿叔叔》放在了我的桌上,作为我考试全班第一的奖励。
《长腿叔叔》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出生在美国纽约州的佛雷多尼亚,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孙侄女。
该书主要讲述了女主人公茱蒂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她十分厌倦孤儿院枯燥无味的生活,渴望像正常人一样好好学习,拥有正常的生活。在她十七岁的那年,幸运降临在了她的头上—茱蒂在高中时的一篇作文受到了一位先生的赞扬,并被他资助上了大学。她从未见过这位神秘的先生,但因为她有次偶然看到了他投在墙壁上长长的影子,所以她称这位先生为“长腿先生”。上了大学的茱蒂改变了许多,她一有空便会给长腿先生写信,记录她在学校有趣的生活。尽管长腿先生很少给她回信,但他们的联系从未间断。
书中最可贵的,大概就是女主人公茱蒂蜕变的过程以及她的高尚品质了。这本书运用第一人称,采用书信的记叙方式,让读者身临其境。这本书把青少年成长中会遇到的困难、烦恼展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把女主人公茱蒂的高尚品质生动形象地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她是一个懂得珍惜的人。长腿叔叔在资助她上学时,她认真刻苦去读书,平衡自己与其他人的差距,让自己变得更好来回报别人对她的付出。反观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不但不珍惜别人对自己的付出,还不懂得感恩。父母为了给我们最好的生活,每天奔波在外,可有些人却觉得这是父母理所应当付出的。他们甚至会贪婪地向父母索求,只要父母不同意便怪罪父母……这不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要做的是珍惜父母给予我们的一切,懂得感恩父母,用自己的努力去回报父母对我们的付出。
做一个懂得珍惜,知恩图报的人吧。
读《长腿叔叔》有感模板 篇2
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一篇读后感,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读《长腿叔叔》有感模板 篇3
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读《长腿叔叔》有感模板 篇4
今天,我看了《长腿叔叔》这本书,这本书是少女成长名著,它是1876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的著名女作家及社会活动家简·韦伯斯特写的。
她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公洁露莎·艾伯特,小名茱蒂,从小就没有父母,她在孤儿院呆了17年,她是孤儿院中年龄最大的一个,所以平时她干的活最多,吃得苦也最多,干得不好还要受严厉的孤儿院女主管利珀夫人的批评。
一个星期三的晚上,利珀夫人让茱蒂到她办公室去,路上茱蒂看见了一位“长腿叔叔”到了利珀夫人的办公室。利珀夫人对茱蒂说:“刚才的‘长腿叔叔’要资助你上大学。”茱蒂兴奋急了,激动的一晚没睡。第二天,到了学校后别人因为她的无知嘲笑她,但她毫不气馁,努力学习最终成为了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阶梯,我佩服茱蒂的坚强、乐观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和她相比,我很多地方都不如她,而且她是个孤儿。我很惭愧,现在爸爸妈妈都挣钱给我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让我们学习,我们一定要刻苦学习,不辜负父母的希望。
我爱这本书!
读《长腿叔叔》有感模板 篇5
原谅我,我已经三十多岁并且有一个宝宝了,还喜欢看这本书,读了无数遍,反复的读。这个年纪写这篇读后感确实有些不好意思,毕竟这是我初中时候看的书,现在突然就想写篇读后感,迫切的想写些感慨,读给我的女儿听,在你青春期的时候。
这是美国作家简·韦伯斯特在1912年写的一篇长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就是孤儿院的小女孩跟资助人之间每月一封汇报学习和生活的信,在看书过程中妈妈就已经猜到结尾了,毕竟这些书本小套路,你读书多了就懂。本书最让妈妈留念的不是结局,而是女主朱蒂那一封封成长日记般的信和有固定收信查阅的人。在电子设备不发达的年代,一封封书写的书信是很珍贵的礼物,不知有多少女孩和妈妈一样在青春年少的日子里会写一本又一本的日记。到这里我有个想法,我的妈妈你的外婆也曾给我写过很多信,可惜妈妈那个时候不懂怎么保存都遗失了,现在想来真是后悔,所以,现在你一岁半了,妈妈决定建立一个我们的书信箱,放在门廊怎么样?以后我们之间可能存在的书信就放进去,好啦,在你没有其他要求前我们就这么办吧。
妈妈想跟你说的是虽然写了很多书信,里面记录着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的哭泣,有偷偷看了某个男孩后心里的扑通,有不具好看外表的卑怯,总之所有的秘密都可以毫无保留的在这些日记中长长短短的记录,只是,这些记录的唯一查阅人只有自己。这在妈妈看来很孤独,很多人在比较书中是写信的朱蒂幸福,还是收到信的长腿叔叔幸福。妈妈觉得这幸福分开讲也很孤独是不是?对,这就是我想告诉你的,这本书让妈妈觉得幸福的是:有一个人,你能一直和他毫无保留的沟通!这太美好了,你可以和他在每一封信中的末尾絮絮叨叨说着不同的事。你可以跟他说:“我经常觉得自己很平庸,而且常常被这种感觉打倒。计划未来实在无趣,因为我可能与其他人一样平凡,到最后也只能嫁人。”也可以跟他说:“我跟你保证,我年轻、幸福、快乐,相信你也一样。青春与年纪无关,而在于内在的精神。所以,即使你已经白发苍苍,但依然可以童心未泯。”妈妈希望每一个像你一般可爱的人,都能拥有一位可以毫无保留沟通的长腿叔叔。
读《长腿叔叔》有感模板 篇6
“长腿叔叔‘’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读《长腿叔叔》有感模板 篇7
朱迪,一个孤儿,乐观向上且富有才华。她的写作才能得到了孤儿院好心理事的注意,理事资助朱迪上大学,幸福从天而降,但是朱迪没有骄傲,她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几年的大学经历,朱迪刻苦努力,积极乐观,不但成为了一名作家,收获了很多人的友谊,最重要的是,赢得了资助她的好心理事的。
朱迪是不幸的,因为她是孤儿,没有希望的生活在孤儿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朱迪也是幸运的,她靠着自己的乐观的心境,积极向学的努力,最终用才华引起了别人的注意,从而开始了光明的人生旅程。
朱迪的故事告诉我们,人的先天环境是不能改变的,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未来境遇。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对生活充满希望,而且脚踏实地的努力,最后,命运之神终会给我们自己想要的东西,我们要做的只是变成更好的自己,为了配得上自己的梦想。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10篇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也许以下内容“《长腿叔叔》读后心得10篇”合你胃口!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1
刚刚看完了《长腿叔叔》,结局让我大吃一惊,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少爷。我想我从此会记住这本书作者的名字——美国人韦伯斯特,知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侄孙女。真的就像译者小意所说,直到这本书的结尾,才发现原先《长腿叔叔》是一部出其不意的作品,这样令人惊喜的结局完美得像一出童话,或许,它本身也就是一部成人童话吧!”我也愿意以一部童话来理解这个故事,真的是太温馨浪漫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幸运女神忽然降临在孤女茱蒂身上,因为她写的一篇文章,孤儿院的一位匿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培育她成为作家。茱蒂没有见过这位以恶作剧地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要求,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
于是,茱蒂以幽默逗趣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并付予心灵的寄托。之后,当她明白永远得不到“叔叔”的回音时,就开始有了抱怨和不以为然。直到当她爱上杰出的杰维少爷时,她才又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的对象……正当她研究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最终露面了,并且他竟然就是茱蒂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读这些信,我发现茱蒂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最令我难忘的是,茱蒂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欢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2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是《长腿叔叔》。
它的主要资料是: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明白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带给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下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我记得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他是: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3
放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个十八岁的孤儿,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非常优秀,她很穷,但是她很幸运,“长腿叔叔”决定送她上大学。“长腿叔叔”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人,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长腿叔叔”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一共写了八十多封长信。在乔若莎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喜欢杰维少爷,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但是最后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乔若莎的生活多么神奇!
乔若莎有个朋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就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朋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自己上大学的理事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乔若莎最喜欢去锁柳农场,她的任务就是收鸡蛋。她认为那里处处都是美景,令人心旷神怡。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乐观的一个女孩子啊!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还有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4
可以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上大学,那一刻是欣喜的,但又是害怕的,害怕不一样,努力活的和普通人一样。少女心爆棚,对遇到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那些可爱的想法总让人忍俊不禁,那些少女的小心思又何尝不是和大家一样,童年虽有许多不愉快的回忆,但她细心地呵护来之不易的幸福并用强大的内心开朗地活着,那是上帝深深爱着的孩子。
在她要成为孤儿院一员时,她是不幸的;在她一次次没有被认领的时候,她是不幸的;在她为了在孤儿院生活下来努力干活的时候,她是不幸的。正是这些不幸让她又变得格外的幸运,她遇见了长腿叔叔,曾经无法想象可以遇到的人,更不敢想象可以有这样的相遇。正是这些不幸,她独立,拥有自己的想法,清楚地明白要什么。正是这些不幸,她更加感恩生活的点滴,感谢来之不易的给予。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乐观的她对生活一直充满信心,越活越幸运,而长腿叔叔也就这样像太阳一样照进他的生活。
所有的幸运都是赐给努力生活的人,感谢茱蒂有这样的遇见,她不幸却比谁都幸运。
我们虽不像茱蒂这样不幸,但我想如果我们同样像她一样感恩生活,乐观生活,属于我们的那一缕阳光也一样会照进我们的心。愿我们都能遇见最好的'自己,遇见最适合的他?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5
暑假中,我经同学的推荐知道了这本书——《长腿叔叔》。
在刚得知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便把这本书误认为是异类的书籍中。可当我翻看书本,开始阅读时,我便深深的沉浸在这书中,沉迷于主人公的单纯、率真、乐观、诚恳,对一切新鲜事物的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叫茱蒂,她原来的名字叫杰瑞莎,是孤儿院的李佩特太太给他选的名字。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茱蒂。
茱蒂从小就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是她不得不负担起许多沉重的工作,体会不到普通女孩拥有的家庭乐趣。但是有一天,有一位好心的先生决定资助她上大学,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茱蒂心里十分感谢这先生,发自内心的坚持每一段时间写信给这位先生。由于这位先生不知何名,但是特别高,茱蒂便叫这位先生“长腿先生”。
茱蒂对外界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尽管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茱蒂也能从中找到乐趣。茱蒂为了能与他人沟通,便努力地读书,汲取知识。在每一封信中都与长腿先生分享自己大学生活的趣事与烦恼。茱蒂在信中无论自己的缺点还是优点都毫无保留的告诉长腿叔叔。因为他把长腿叔叔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珍惜这个亲人,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中充满了感激。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6
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一篇读后感,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7
在孤儿院里,总会看到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科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的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
在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月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夫少爷。她对杰夫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己对杰夫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了通信这回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
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夫少爷。
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著,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一遍地看。对于生活,对于命运,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的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感情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道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
打开这本书的一感觉就像打来了宝藏一样,本来以为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箱子,却发现里面是一封封信。行与行,段与段……是泪与笑的结合。我只想说,茱蒂,笑一笑吧!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8
前一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长腿叔叔》,我读了后深有感触。
这是一本名著,也是一本童话,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乔若莎在孤儿院里生活了十七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位富有的叔叔帮助乔若莎上了大学。乔若莎的记忆中,这位叔叔的特点是腿长,于是写信时候就亲切的称他为长腿叔叔,在信中和他交流、聊天。她在大学里交了很多朋友,认识了一位好朋友的的叔叔,并和这位叔叔交谈融洽。有一天,她终于要和长腿叔叔见面了,一看,居然他就是好朋友的叔叔!结尾让所有读者震惊、感动。乔若莎纯洁、可爱,长腿叔叔大方、善良,从乔若莎的信中可以看出来。长腿叔叔的做法让我感动,他赞助了孤儿院,帮助了乔若莎,他的钱是来帮助人的,并没有去留着自己吃喝玩乐,这样的品德,在当今社会是很难看见的。现在的人们已经被金钱所诱惑,不懂得去帮助他人,老奶奶跌倒了谁都不扶;纸掉在了地上,谁都不捡;百元大钞掉在地上,捡起来就直接塞进自己的钱包;有钱人在那吃喝玩乐,路过孤儿院时一分钱也没给孤儿院,只懂自己享受,不会分享。
希望你有机会去读一读吧!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9
你觉得幸福是什么?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天天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有很多花不完的钱,有人觉得幸福是天天都可以玩得很开心,而我心中认为的幸福是有个疼爱自己的家人及幸福美满的家庭。
《长腿叔叔》是我最近看到最幸福的一本书,这本书里的女主角,是一位从小到大生活在孤儿院里的茱蒂,小时候的她,似乎从来不曾知道什么叫做幸福的感觉,直到十八岁那年,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恩人长腿叔叔。之后的大学生活,也因为有了长腿叔叔的帮助,她才渐渐开始知道并且了解了幸福是什么,更对世界心存满满的感谢。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大概知道了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也发现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真的好可怜,因为他们从小就过着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与照顾的日子,也只能靠善心人士捐献的食物和衣服来渡过生活,这真是令从小有爸爸妈妈疼爱保护且衣食无缺的我,难以想像与体会。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它说待人和善就像在对待猫,得先摸摸它的毛,它就会很舒服,如果对它不友善,它则会张牙舞爪的,看到这句话时,我忽然想到我和朋友们之间的友谊,真的就是这样,当我们对待别人的时候,如果我们先对别人好,别人就会觉得很开心快乐,自然而然也就会喜欢我们,但如果我们先对别人不好时,别人就会不喜欢我们,讨厌我们。所以如果我们想要别人喜欢我们,我们一定要先对别人好才行。
书中还有一句话这真是个幸福的世界,只要用心,就可以感受到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幸福。然而,为了迎接幸福,也必须要有柔软的心才行。现在的社会因为物资富裕,所以很多小朋友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渐渐的对于身边所有的人、事、物,都认为事理所当然,已经不懂得如何去感恩惜福了,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我们一定要常常用心去体会身边贫苦弱势的人,想想若是我们是这样,那我们该怎么办?我想,只要我们能够常常用心去体会感觉,一定可以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是幸福,并且常保感恩的心,对身边的人、事、物更懂得知福惜福,做一个更幸福更快乐的人。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10
《长腿叔叔》是一本十分搞笑而又风靡不衰的好书。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其实,这是一个女孩成长中的一点一滴,也是一个不知不觉间来到的感情。
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杰露莎,她已将是一个离高中毕业不远的女孩,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但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有着十分丰厚的待遇,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杰露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先“长腿先生”就是自己的恋人,简直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杰露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用行动证明了他不是不正常的孩子,她也能够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做一个喜怒哀乐个点俱全的孩子。她还让我懂得: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不要放弃,要用行动证明给大家看,你是最棒的!!!”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900字系列
常常令人苦恼的事情就是拟写各类文档,很多过来人都推荐我们有空多读读范文,写作框架是值得我们分析的,好的范文一定要态度端正,下笔有神!我们收集并整理了“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1)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2)
呼唤平等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读完它后,我不仅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同时我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我小小的心灵不禁发出强烈呼吁: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
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明白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背后,是对黑奴无情的敲骨吸髓的剥削;美国今天的繁荣,是紧紧地和黑奴制的罪恶联系在一起的。但至今,仍还有一些美国人歧视黑人。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3)
我的阅读道路上,我读过许许多多不同类型,但却包含着哲理的书。但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本讲述黑人奴仆艰辛生活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贝尔因为负债累累,所以谢贝尔被迫之下不得不买掉庄园上最肯吃苦,最忠实可靠的黑人奴仆汤姆和伊莉莎的儿子小哈利。伊莉莎得知后,连夜带着儿子小哈利逃往加拿大。半路上与丈夫相遇,并且在废奴派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获得了自由。而汤姆却因救了落水小女孩伊娃,此后阴阳差错地被伊娃的父亲买了。在那以后的生活,汤姆基本上都是和天使般的伊娃度过的。
书中有耿直,信仰宗教的汤姆叔叔。有为人和善,心地善良的小女孩伊娃。有聪明好学,愿帮助黑奴的乔治。还有心灵黑暗,人性泯灭的雷格里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黑人奴仆汤姆和伊娃。汤姆是一个耿直忠诚的奴仆,在面对庄园主谢贝尔即将作文卖掉他的时候,他总是以乐观态度去面对,他总是相信自己能找到一户好人家。而伊娃则为心地善良,她对待每一个奴仆都如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拒绝了所有的种族歧视。我觉得,这两种人都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其实不只是书中,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班级里,在每个班级里都会有班长。但有些班长在管理的时候,总是会放松那些平常和自己玩得好的。反而对那些跟自己玩得不好的那些人格外严厉,即使那些人很听从指挥。但有反面的,也一定有正面的。每个班级都有老师,然而老师每次在选举班干部的时候,总是不会偏心教师侄女,而是让好的同学,有能力的同学来当这个班干部。
黑人,白人,黄人,都是人。他们都有选择自由的权利,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得到的东西,不但要付出汗水,有时你还要报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决心才能改变命运。并且拥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这就是我最大的感受。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4)
在绵绵细雨中,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心中不免为汤姆叔叔感到愤怒和遗憾,难道黑人不值得大家去珍惜吗?
这本书讲述了黑人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的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窗外,凛冽的寒风吹打着万物,仿佛刺痛了我的脸庞;毛毛细雨淅淅沥沥地洒向大地,也使我的心不胜凉意。汤姆叔叔虽然是普普通通的黑人,只会干一些粗活,但是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当伊娃落水时,汤姆叔叔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跳入冰冷刺骨的水中,以最快的速度将伊娃救上岸来;当自己的朋友或亲人遇到了紧急情况,他总是会主动帮忙。而且汤姆叔叔对自己的主人也是忠心耿耿,当克萝大娘准备让汤姆逃走时,汤姆却认为谢尔贝先生一向都非常信任他,决不能让他失望,因此他坚决不逃走。瞧,汤姆叔叔多么善良,多么忠心耿耿啊!所以,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在生活中,和汤姆叔叔一样善良的人有很多。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由此可见,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多帮助别人,世界才会更美好。
雨果曾说过:“善良的心就是太阳。”因此,我们要向汤姆叔叔学习,向雷锋学习,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读长津湖有感600字精选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你也许需要"读长津湖有感600字精选"这样的内容,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读长津湖有感 篇1
上个周六,我们随着作文班老师去龙城影院观看革命电影——《长津湖》,看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长津湖》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在1950年,美军入侵朝鲜境内,中国人民志愿军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征服了极度恶劣的环境,其中,以第七穿插联为主的志愿军打退了美军最精锐的王牌部队——北极熊团,收复了朝鲜“三八线”以北的东部广大地区,彻底打碎了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在圣诞节前占领整个朝鲜的美梦,扭转了战场态势。
在这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雷排长,雷排长这个人幽默慈祥,在战场上奋勇杀敌,他永远是我心中的英雄。最后因为为了引开敌人,运送标识弹时被炸倒在血泊之中,雷排长临危不惧,不怕牺牲,英勇奋战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在生活中,我也经常帮助别人,在村里,邻居刘奶奶的老花镜丢了,我去帮助她,最后我在厨房帮刘奶奶找到了她的老花镜,刘奶奶夸了我,我心中美滋滋的。
我们现在的和平都是战士们用生命换来的,山河已无恙,吾辈当自强!
读长津湖有感 篇2
今天,妈妈带我去看《长津湖》这部电影。这是一部关于抗美援朝的电影。它的主人公是伍千里和伍万里,副主人公是“雷公”。
一天,伍千里连长接到命令,让他带领七连去支援先头部队。途中,他的弟弟伍万里也偷偷的当了他的兵。在去朝鲜的路上,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都一一克服了。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第一任务就是增援朝鲜人民军!
七连在这次战斗中,多次用出其不意的方式打败了美军,伍万里就是第一“功臣”,因为他往美军重火力哨卡扔得手榴弹一个比一个准!
七连的第二项任务就是打掉“北极熊”团,这可是美国的王牌军队。他们前面打得很顺利,可是,一架美军战斗机扔下了一颗标示弹,引来轰炸机轰炸。就在这危急关头,“雷公”开车运走了标识弹。后来,车子爆了,标识弹没有了,而“雷公”的生命却留在了朝鲜。
在战争中,志愿军用的武器是小米加步枪,吃的是冷土豆;而美军用的武器是飞机大炮,吃的是大鱼大肉。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我们却取得了胜利,这就是因为中国军队有着坚定的信仰。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逝世的烈士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要好好学习,奋力拼搏。
读长津湖有感 篇3
10月3日,爸爸带我去看了一个关于抗美援朝的电影,名字叫《长津湖》。讲的是1950年10月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决定攻打朝鲜,朝鲜抵御不住美国的强势进攻,向中国发起求助。毛主席想美国再往前进攻就要跨过鸭绿江了,于是他下令志愿军抗美援朝,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
最感动我的故事是讲述伍百里,伍千里,伍万里三位战士先后参军。偶然的机会哥哥发现弟弟伍万里扔手榴弹扔的特别准,然后弟弟用他那精准的手法帮助团队取得了战役的胜利,炸毁敌方的信号塔。
随后,美军的北极熊团来支援。伍千里带着大家去阻击,这时敌方投下了一枚炸弹,参战多年的老战士雷公一眼认出这是一枚标识弹,他为了保护大家的安全把标识弹装在车上带到了敌方的坦克营,敌军的飞机向标识弹轰炸,他和敌军的坦克营同归于尽,壮烈牺牲,许许多多的战士也在战争中先后牺牲了。经过三年的艰苦战斗终于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影片中这样的英雄还有很多很多,革命先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今天的和平,我们要格外珍惜。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读长津湖有感 篇4
国庆节期间,我和妈妈看了一部新上映的电影——长津湖。
这部电影讲述了我国志愿军死守长津湖的故事。
勇敢地对战美军,最终取得光荣胜利的故事。志愿军的勇敢,他们那无畏的精神,真是我们后辈敬佩的人啊!
这部电影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就在志愿军第一次搭火车救援朝鲜时,半路却遇到美军敌机,没办法,他们只好搬走火车里的一部分物资进行逃离。这次虽然人员伤亡不大,可是火车以及轨道都被炸毁了,只能徒步前行,可是没走多远,又迎来了新一轮轰炸,这次我军伤亡惨重,大片土地已被鲜血染红,看到此我热泪盈眶。
在电影中,我看到志愿军战士不惜一切代价地拼死,冲杀。哪怕是在武器装备存在着巨大悬殊下也能勇往直前,完成使命。
我相信,这段历史从不会被忘记,志愿军那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精神也把我深深地震撼了,你们才是最勇敢的人!最可敬的人!
读长津湖有感 篇5
国庆节期间,我观看了电影《长津湖》,看完之后感触颇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场战争。
这部电影以长津湖战役为背景,讲述了一支志愿军队在极度严酷、恶劣的环境下依旧坚守领土,奋勇杀敌,为抗美援朝奠定重要基础的感人故事。
电影的开始,是一个名叫伍千里的战士带着他哥哥的骨灰回家,一家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此时,伍千里的弟弟伍万里萌生出了一个想法--"我要参军"。刚开始,伍千里死也不肯把弟弟带走,但伍万里坚持自己的想法,跟随哥哥来到军队,背着父母偷偷参军,等到伍千里发现了他,已经是在火车上了。火车刚准备越过雪山,美军的侦察机也恰好抵达,七连战士顾不上刚刚收到的棉衣,紧急躲避。可是,跑得再快,又怎么能够快过飞机的速度?因而,许多战士在此丧命。
刚刚受到了伤害,但大部队依旧前行,来到乱石岗,美国军队的战斗机又来了,七连战士们立刻趴在石头上,果然,第一次,没有被发现。伍千里长舒一口气,可是,两个狡猾的美军却发现了以前被炸死的人,他们比赛看谁打中的尸体多,随着子弹落下,乱石岗上一片血海……
伍家兄弟此时幸运地活了下来,可是,伍万里却亲眼看着自己的朋友--张小山消失在一片血色之中,伍万里悲痛欲绝,可伍千里却说:"这样的事,你还会经历很多"。是啊,参军以后,生死未卜,身边的战友都有可能离开,自己总是命悬一线,希望快点结束战斗,却又束手无策……
我们为什么要抗美援朝呢?
当时中国抗美援朝的主要原因是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军越过三八线入侵了朝鲜,并且向中国边境推进并轰炸了中国的丹东地区,这样的做法威胁了中国本土的安全,这是中国出兵的主要原因。再者是美国舰队开进台湾海峡。美国的这种做法触及到了中国的底线!
在这场战役期间,中国军人到了冬天,没有足够的棉衣,没有高科技武器,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要一边长途跋涉,一边躲避美军的追击,感恩节当天,中国军队趴在雪地里吃冻土豆,且土豆数量有限,一个人只能吃一点点,冻土豆都很硬,伍万里吃时甚至是掉了牙。与此同时,美军在火炉旁,吃着烤火鸡,馅饼,热咖啡,穿着厚厚的棉衣,相谈甚欢,这鲜明的对比,让人不禁感慨中国战士的伟大!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战士依旧不放弃,与强大的敌人搏斗,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祖国的胜利;每个军人都用自己的一份力量,保卫祖国。
比如毛岸英,为了一副珍贵的大比例地图,独自进入火海,却未能成功出来;又比如雷睢生,为了全连的生命安全,一个人开车带走标识弹,任由美军一颗颗冒着火星的子弹与车身擦摩,穿透自己的肌肤,任自己身披火种,也不停下踩油门的脚,最后,汽车引爆,雷公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950年。
这一战之前,没有人会相信零下40度冰天雪地里,可以潜伏十多万人;没有人会相信中国人敢去主动围歼美军;没有人会相信,这支简陋的`中国军队能击溃武装到牙齿的美陆战一师。这一战,就是长津湖战役,如果说朝鲜战争是新中国的立国之战,那么抗美援朝第二次战役,东线战场的长津湖战役,就是朝鲜战争的"定军之战"。
读长津湖有感 篇6
昨天晚上我看了电影《长津湖》,它让我知道了当时的解放军战士打仗的时候有多么的惨烈。里面讲的是一名解放军战士伍千里,在当连长的时候去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后来在战争发生之前,他弟弟也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参了军,首长知道后把他弟弟安排到了他们连。
当伍万里在车站第一次看到死人的时候非常的紧张和恐惧,并且他们在去向前线运送电台的半路上遇到了兄弟部队正在遭受美军的攻击,他们便前去辅助他们的兄弟部队。他们的神枪手平河拿着枪打对方的.基地,并且伍千里也在此发现了他弟弟伍万里的优点,那就是他弟弟投手榴弹投的非常的准,一下子就炸掉了对方的一辆坦克。同时神枪手平河拿着一把机关枪跟对方的机枪手在那里打来打去,后来由于平河的枪法非常准,一下子打死了那个敌人。炮兵雷排长衬着这个机会拿着大炮发射了一发炮弹,轰隆隆那座塔倒了,并且上面的通信器也被损坏掉了。这下美军的电联系统就被破坏掉了。
看到雷排长移动标识弹的那一幕,雷排长被标识弹的那种热量烫伤了许多地方,他的双手已经没法摸方向盘了,可是为了移动标识弹,他仍然在开着车。这时一枚炸弹飞来,炸弹的碎片崩到了他的上嘴唇上,瞬间他的上嘴唇就被灼伤了,紧接着又一枚炸弹飞来,他的车被炸飞,它被压到了车子底下,看到他最后牺牲时的样子,我的心痛极了!
抗美援朝战争最后获得了很大的胜利,但是这却是依靠着许多战士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完成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和平和美好,缅怀先烈!致敬英雄!做热爱祖国的好少年,努力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心得模板]读《阿长与山海经》有感作文范本合集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心得模板]读《阿长与山海经》有感作文范本合集,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读《阿长与山海经》有感作文(篇1)
“阿长与山海经”是鲁迅先生为怀念阿长而写的一篇小说。鲁迅先生的文笔犀利,讽刺现实的黑暗现象,在他的笔下一篇篇人生百态就这样展现在我们眼前。同样,阿长的平凡与不平凡也一样展现在我们眼前
阿长是封建社会一个普通的妇女,她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受封建习俗的压迫,但阿长不会怨天尤人,她安于现在的生活,她善良,热情,乐于助人同样她也有点儿迷信封建。生活,那样的社会谁都或多或多有一点小封建,何况在信息技术以及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封建文化依然存在,更不要说那时。
阿长是鲁迅先生的女工,说的阔气一点就是保姆。谁都不喜欢有人限制自己的生活即使那人是为了你好,所以一开始鲁迅先生是不太喜欢阿长的,叫我我也不喜欢,尤其是当鲁迅知道是阿长杀死了隐鼠后就更不待见她了。但是后来一件使鲁迅改变了对阿长的看法——阿长给鲁迅买了鲁迅心心念念的《山海经》。因为《山海经》的缘故鲁迅读阿长的态度有了极大的改变,鲁迅开始对这个保姆刮眼相看。他认为阿长很有本事,其他人办不到的阿长办到了。
阿长教鲁迅先生许多规矩,例如正月初一早上醒来第一句话要说恭喜恭喜,还要吃福橘。阿长也有些缺点,喜欢背后说人家坏话,喜欢叨叨切切。
作者用儿童的角度去观察了解阿长,阿长很照顾鲁迅很爱他,所以阿长得到了鲁迅的尊重。仁厚黑暗的地母啊,远在你怀里永安她的灵魂。鲁迅先生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恨过阿长吧,只不过调皮吧。
阿长与山海经,山海经是阿长做的最让鲁迅开心的一件事了吧,现在都我们提起阿长就会想起山海经,真是因为你沾光了呢。
读《阿长与山海经》有感作文(篇2)
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的是《朝花夕拾》中的《阿长与山海经》一文。
文章一开始,鲁迅先生就用不小的篇幅向我们描述了保姆阿长的形象:黄胖而矮,睡觉时摆成“大”字形状,“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作者自己都说“不太佩服她”,而且最讨厌她教规矩,让他觉得非常的麻烦。
这些叙述让我觉得鲁迅先生有可能不是很喜欢她,甚至还有些讨厌她,也就是从这里开始,我看阿长就不自觉戴上了有色眼镜。
但接下来的一件事,却出乎了我的意料。
作者听远房的叔祖提起绘图的《山海经》,里面画着各种各样的怪物,这让作者非常渴慕。作者对绘图的《山海经》念念不忘,连阿长都知道了。趁着回家休息的机会,她把带着画的《山海经》给作者买来了。但她不说《山海经》,而是称之为“三哼经”,这让作者,甚至我这个数十年之后小小读者都感到非常震惊,就像文中写的:“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
一开始阅读文章时,我认为阿长就只是一个迷信的、没有文化的劳动妇女。但是买《山海经》这件事,让我看到了她内心深处的善。读到这里,我开始感到愧疚了,我根本就不应该对阿长存有偏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她。
其实,生活中也不少像阿长那样热心的人,比如我身边的同学小A。刚开学的时候,大家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多嘴多舌,透着傻劲,所以大家都不太喜欢他。而他,却像没事儿似的。
天气炎热,班里的水喝完了,大家都不愿去搬水——水桶又大又重,而且还要扛着它走一层楼梯,天气这么热,谁愿意去做这个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啊。大家就这么把活儿推来推去。小A看不下去了,便主动接下了这份“苦差”。大家都以为他只是在逞能,可没想到,不到两分钟,小A就扛着一桶纯净水上来了。大家都惊讶极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其实,大家是为此感到愧疚、自责,怪自己不该这样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
关于《山海经》,鲁迅先生也许只是因为多方找寻不着而随口念叨吧,但没想到大字不识一个的阿长竟“听者有意”,用自己的钱买了《山海经》。阿长虽然只是一位劳动妇女,但她身上却有着不可多得的宝贵品质,她淳朴善良,令人深感敬佩。所以,也请珍惜你身边的“阿长”,不要戴着有色眼镜去看待他人。
读《阿长与山海经》有感作文(篇3)
长妈妈出身卑微,不受人尊重。直到临死,她的名字,她的经历,都不曾被人知道。但是她却让鲁迅先生铭记于心。
童年鲁迅的眼中她是迷信的。在元旦的大清早,她十分急切希望“我”能够向她问好,从而让这一年都能够平平安安的度过,希望一生平安。并且,还要吃福橘,这样往后的一年里面便可以顺顺溜溜。从这两点就可以看出长妈妈其实是一个要求不高,对生活怀有希望的人。
童年鲁迅的严重她是严厉,好打小报告的。“只要我一走动,拨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我”很调皮,这是小孩子的天性,但是长妈妈却没有多多包容“我”,而是告诉母亲去了。
童年鲁迅的眼中她是细心的和没有文化的。阿长在放假回家,仍挂念着“我”,想让“我”能够高兴、开心。当她十分高兴的为“我”买回《山海经》,却将《山海经》说成了“三哼经”可见阿长没有文化。“我”对她产生了敬意,阿长没有读过书,不识字,买书时可能会买错;她是保姆地位低下,可能手头的钱很紧,但是她自费为“我”买来了《山海经》;这些地方都足以让“我”对阿长产生敬意。
成年的鲁迅眼中,她是一个称职敬业的保姆。因为她是“我”的保姆,“我”的一举一动,她也都是要关照的,好及时反馈给我的母亲,让我的母亲可以更好的教育我。
成年鲁迅的眼中,她也是一个知礼节的人。虽然在童年“我”的眼中,那是规矩很荒谬,但是这些规矩却体现出她的善良。例如:说人死了不该说死掉,必须说“老掉了”,这是在教“我”敬畏生命、有教养;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不应该走进去,这是教“我”爱惜生命;饭粒落在地上,必须捡起来,最好是吃下去,这是教“我”要勤俭,珍惜劳动果实;晒裤子的竹竿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这是教“我”注意形象。
成年的“我”眼中,阿长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在元旦对“我”说的话“恭喜!恭喜!大家恭喜!真聪明!恭喜恭喜!”这些话其实也隐含着阿长对“我”的那份爱。这是阿长表达爱的一种方式,虽然很简单,却展现了她淳朴善良的天性。在说完这番话后她将福橘给“我”吃,希望“我”能够顺顺溜溜,表达了长妈妈对“我”真挚的爱。
长妈妈,虽然没文化地位低下,但她善良淳朴的天性温暖了鲁迅,还有作为读者的我们……
读《阿长与山海经》有感作文(篇4)
它文字简洁、结构严谨;它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它博大精深、无所不容;它包罗万象、荒诞不经;它是一部充满神秘色彩的著作,它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山海经》。
《山海经》是一本上古时期的旷世奇书,介绍了中华大地的山川宝藏、异鸟怪兽、奇花异石,让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再加上质朴的没有任何修饰的文字,给人一种走进了洪荒、走进了原始时代的神秘而又敬畏的感觉。
而我,最喜爱山海经里的神话部分,它融知识性、趣味性、故事性为一体,让我们看见了一个个生动形象,活灵活现的神话人物。大刀阔斧、改天换地的盘古告诉我们,顶天立地、造化万物的人最美;神通广大、炼石补天的女娲告诉我们,正义善良、无私奉献的人最美;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卫告诉我们,天道酬勤、勤能补拙的人最美;坚韧不拔、永不言败的刑天告诉我们,顽强不屈、奋斗不懈的人最美;力大神勇、为民除害的后羿告诉我们,碧血丹心、虚怀若谷的人最美…这些神话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当年,“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已深得品读《山海经》的乐趣,而今天的我们亦能在愉悦中,通过这本书丰富想象、增长见闻、扩展视野、获取知识、启迪心灵。
我喜爱这寓意深远、历久弥新的神话故事,但是我更喜爱这沧海桑田、灿烂辉煌的先秦古籍《山海经》。
读《阿长与山海经》有感作文(篇5)
长妈妈,是一个一向带着鲁迅的保姆,鲁迅多次改变对她的看法。
鲁迅向他的母亲诉苦——因为长妈妈。她总是将食指伸出来,指着别人;做一些体现出儿童天真可爱的事情时,总要说顽皮;信迷信:让鲁迅正月初一一大早,起床第一件事,就要对阿长说“恭喜恭喜”,还要吃一些福橘,寓意“一年到头,顺顺溜溜”。一条一条“禁忌”,让鲁迅感到烦琐……
鲁迅一直对《山海经》情有独钟,想起人面兽,九头蛇,无头却还继续奋斗的刑天……深深地吸引着他。他没有想到,愚昧无知,不拘小节的长妈妈给他买下了《山海经》——从这时开始,鲁迅感受到了长妈妈的爱。
这篇文章记述了鲁迅儿时与阿长相处的情景,描绘出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这件事,充满了对阿长的尊敬和感激。“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长妈妈没啥文化,将《山海经》听成了“三哼经”写出了长妈妈的兴奋与激动,写出了她也对这本书有所期盼——一个快乐而又幸福的场景。
文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他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他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这一句话,写出了长妈妈的身世,“孤孀”即“寡妇”,让我知道了长妈妈身世背景的悲惨——一个孤苦伶仃的人——也许这些事情是想体验什么叫“快乐”吧。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张小娴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都值得好好珍惜,一旦错过,就无法感受他对你的爱,不然就会深感惋惜和怀念。在学校里,一个一向让你讨厌的同学到了毕业的那一刻,依旧如此。但过了几天,是你的生日,这位同学给你寄来了你最喜欢的薯片,你感激万分,便四处寻找他,找他道谢,可你再也找不到他了……还有,每一次考试,你总是名落孙山,老师总是批评你,你感觉很烦,想发泄。但当你登上高考的考场时,你超常发挥,考出了好成绩。这时,你再回学校,感恩老师,但老师早已退休,回到了家乡。
珍惜与亲朋好友在一起的时间,包括曾经批评你的人,甚至虐待你的人,因为,他可能随时就离开你,留给你的只是深深的遗憾。
在鲁迅看来,《山海经》里不仅有他喜爱的图画,还有长妈妈对他的无私奉献。景的悲惨——一个孤苦伶仃的人——也许这些事情是想体验什么叫“快乐”吧。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张小娴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在你生命中出现的人,都值得好好珍惜,一旦错过,就无法感受他对你的爱,不然就会深感惋惜和怀念。偏远的山路,泥泞的小道,一位父亲满身烂泥,去城里,为即将在城里读大学的儿子买了生活用品。当登上月台的那一刻,登上火车的那一刻,这位父亲再次嘱咐,再次含着泪跟着火车跑起来……十多年过去了,当他再次回到家,父亲身患重病,卧床不起,这位儿子趴在床上,哭了起来……珍惜友情,亲情吧,它会激励着你。
在鲁迅看来,《山海经》里不仅有他喜爱的图画,还有长妈妈对他的无私奉献。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读文化苦旅有感模板合集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读文化苦旅有感模板合集,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读文化苦旅有感模板(篇1)
暑假里,我寻访了秋雨故里——慈溪桥头,踏着上林湖的瓦砾,抽一枝杨梅条,倚着斑驳的照壁,捧一本《文化苦旅》。我走进余秋雨,走进了《文化苦旅》。
我随着作者的笔触在字里行间中游历了大半个中国。他从风景秀丽的江南到大漠孤烟的大西北,从冰天雪地的北国到充满民族风情西南边陲,《文化苦旅》像一条彩色的河流,文化的河流,汹涌地向我奔泻而来。
旅行结束,我本应陶醉于祖国的壮丽山河、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然而我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苦涩的感觉。
年幼的我对《文化苦旅》中的“苦”字百思不知其义,起初以为无非是指旅行的劳苦,读完后却留下一丝对历史、文化的苦涩回味。
一个愚钝的王道士,让外国冒险家把难以计数的敦煌文物一箱箱运走,无知是罪过,他当然不会知道自己给中国文化造成了多大的损失,他不会想到那些,他也想不明白。历史原来只有留下遗憾,一个民族的文化只有在受到磨难的时候才会更加宝贵。
幸好还有像范钦这样为保护民族的历史文化的铮铮铁骨,读到《风雨天一阁》让我泪流不止,刻骨铭心,原来“书”还有这么多危险的经历。
是啊!我们所学的文化有多少是古人用自己一身的心血换来,文化的保留是艰难的,我们只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文化,领悟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继承和发扬炎黄子孙数千年来的文化精髓。
还来不及细细揣摩,落日的余晖已顽皮地照在余爷爷的古藤老屋,余爷爷的《文化苦旅》就如上林湖边的导航船,她将带领我们从“上林越窑”出发,越走越远。
点评:首先,“写出真实的东西”,本文作为慈溪的的小学生写出了“慈溪人”对《文化苦旅》真实的经历和独特感受,小作者紧扣“苦”字,我想余雨秋的“苦”最早是应该是从上林湖出发的。其次, “小眼看世界”的风骨,小作者联系生活,试着用超越小学生的眼光去观察社会,深入历史,试图认识“余秋雨”,以自己的胆识和勇气写作。当然,我更希望保持童真,吹着上林越窑古风,时时仰望星空,越走越远。
读文化苦旅有感模板(篇2)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们的时代。一直非常喜欢这句话,我们是时代的一员,但是从前的文化也值得我们的传承,我们从小学开始就开始学习古诗,美曰其名: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但是,那时的我们又懂得多少这种民族传统文化,穿越千年的含义呢?
文化的旅程是苦、是涩,在这千年的叹息中讲诉苦旅。书的封面便写着余秋雨老先生送给我们的题记,他追随着文化的历程,大漠荒野,江南水乡,藏书阁天一阁,龙华,他用步伐旅行过大地,用精神旅行过历史,用文字旅行过文化。这路程是苦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在千年的叹息中讲诉苦旅。
道士塔,无论度过多少次都会让我觉得悲哀,没有愤怒,只有悲哀。余秋雨老先生用步伐踏过时,他深邃的眼眶中,也许会看到几十年前,那个道士,攥着小小的钱袋,点头哈腰地送这几个外国佬拿着无数的中国文物离开这里。悲哀!但是也许这是当时最好的情况了。如果无数的经文,被四处的地主老财私吞,被各路官员抢劫,那的确还不如让它躺在外国人的博物馆里。毕竟,那才能显出它是文物的加之。这是一场悲剧,无论是历史还是文化的。
读文化苦旅有感模板(篇3)
初见《道士塔》这名字,我诧异,一座平常的塔,不明白余秋雨先生为何选这平凡之物,轻轻地触摸这泛黄的纸张,踏上了别样的旅程,有着文字这般安静的旅伴。
因为历史的浩劫,使中国敦煌莫高窟的历史文化遗传到海外,守候在敦煌石窟的王道士早已泯灭在历史长河中,但中国瑰宝乃至如今依然在异国他乡。那些数千年来中华劳动人民智慧和汗水的结晶啊!
原文:“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这是一位日本学者的话,也是我喜欢的一句话。
原文:“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唯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受其累。”
沙原隐泉是作者踏过阳关雪后的又一行径,当作者被眼前几座巨大的沙山遮挡,又别无他途时,表现出了“心平气和,慢慢跑”“沙山的顶端,只管爬”的人生态度。茫茫沙漠没有了平常生活的喧嚣,有的只是心灵的释放,“因此,老尼的孤守不无道理。”
当作者脚下忽然平实,眼前有一弯清泉,横卧山底,此时此景作者用了一句“动用哪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看到此景的作者心里已是着急了,水面之下,飞舞着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只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波纹,你又会是什么心情呢?看到此处,我似乎听到了水鸭带动湖水是清脆的声音,自己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更有一种愿为此景背上行囊,顶着烈日不远万里追寻它的奢望。
《这里很安静》作者沉静冷冽地对战争的反思,作者把那个地方用“神秘得像寓言,抽象得像梦境。”这地方在新加坡,但却有很多长住新加坡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这是一个坟地,一个不像新加坡其他堂皇的坟地,因为它是“一个一度把亚洲搅得晕乎乎的民族”的坟地。“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坟地比它更节俭的了。”“纳骨一万余体”——六个字下是一万余名侵略东南亚的“皇军”的骨灰。在其隔壁一片广阔的草地上,铺着无数星星点点的下石桩,“一个石桩就是一名日本妓女。”人的生命,能排得这样紧缩,挤压得这样局促么?而且,这又是一些什么样的生命,将自己的媚艳和残暴挥洒到如此遥远的地方,然后又在这里划下一个悲剧的句号。多少倩笑和呐喊,多少胭粉和鲜血,终于都暗哑了,凝结了,凝结成了一个角落,成了一种躲避,躲避着人群,躲避着历史,只怀抱着茂草和鸟鸣,怀抱着羞愧和罪名,不声不响,也不愿人靠近。
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触就是对于文化的理解,实则,文化是一种精神,一种追求,一种压迫,一种力量!文化是美丽的,痛苦的,感人的,悲愤的,是包容一切的!
一切对于某些人来说是世界,而世界,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文化了。
“报纸上说我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起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大悲愤,最后总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容得我们细细体味其中。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人群,每每处处不在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我们真应该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体验……释放自己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读文化苦旅有感模板(篇4)
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余秋雨
我站在历史的城墙张望,看着文化如雨丝一般浸润着每一寸土地。
文化,存在于湿冷清秀的胡同中,是孩童轻舔冰糖葫芦时的满足;文化,存在于清凉悠闲的树荫下,是人们絮叨家里长短时倾诉的快乐;文化,存在于宁静古朴的乡村中,是老人们踮脚倚望儿女回家的姿态。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而那些明丽堂皇的页篇亦免不了留下晦暗的阴影,所以我愿意选择走进文化本身。细细研读了《文化苦旅》,静心浅品,了解文化苦旅及其存在的意义。
顺着余秋雨先生的笔尖,向我走近的,是苏轼。
深陷于乌台诗案的他,显得疲倦狼狈。他微醺的嘴角挂着苦涩的笑意。独自承受着生命之不可承受之重的他;独自承受社会舆论给他泼来的一盆盆脏水的他;独自承受没有亲友关切孤苦的他。本是一个让周围人瞻仰的文化名人,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流放黄州。
正如余秋雨所写的一样:“你找不到慷慨陈词的目标,你抓不住从容赴死的理由。你想做个义无反顾的英雄,不知怎么一来把你打扮成了小丑;你想做个坚贞不屈的烈士,闹来闹去却成了一个深深忏悔的俘虏。”他也曾彷徨,也曾不知所措。人烟稀少的黄州,给他一种难言的凄苦与孤独。没有亲友的陪伴,没有锦衣玉食的生活,待时间慢慢流走,这一切都使他的灵魂重新变得澄澈空灵。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对苏轼而言,这次的黄州遭遇,使他真正的成熟了。在一场苦难中再次成长的苏轼开始了他一生创作中的巅峰时期。
对于常人而言,苏轼的遭遇是不幸、是坎坷的。而在余秋雨先生看来 ,却非如此。苦难磨练了一个人的生的意志,使这个人发出温润明亮但却不刺眼的光。苏轼亦是如此。
每当我在学习上遇见困难时,总会想起苏轼眉宇间的淡然。所谓淡然,并非不在乎,而是对苦难的从容而赴。
我想这本书中的每一处文化,每一位在文化这本厚厚的字典中留下过绰约身影的人,他们所存在的意义都是一样的。时间如白驹过隙,当岁月在文化的眉间留下悠然的印记时,我想,那边是文化存在的最温暖的方式。它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充斥着每一寸土地,每一颗炽热的心。
文化苦旅,我想这大概就是生命的意义。正是因为有苦的打磨,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它才显得如此珍贵。而文化,就存在于每个人的眉眼中,因而清浅,因而悠长。
读文化苦旅有感模板(篇5)
《文化苦旅》,反反复复、断断续续、间间歇歇读了几遍,今日,我从书架上取下这本略带有灰尘的爱书,又重新咀嚼了一番,别有味道。
跟着《文化苦旅》我领略了西北地区淳朴的民情,浏览了江南的柔情,心就那样随着作者手中那只不朽的笔一下一下的远行,眼睛一行一行的盯着略微泛黄的纸张,手就那样一页又一页地翻阅着……
我崇拜余秋雨的文字,甚至是迷恋,专情于他对于每一件细小的事情由小及大的拓展、联系,循序渐进的解说,对于他书中提及那个浩瀚古老的世界的感悟就像雨露悄悄地滋润进内心,跃然纸上写出自己内心的情绪却又总是写写停停、停停写写。
作者的文字带我观赏了中华千古文化的兴衰存亡,目睹了大千世界的秀丽壮观,诗情画意的叙述。笔下那如痴如醉的苏轼李白,美妙绝伦的西湖,千年的文化在凝聚、在融合,南方千年柔和的阳光造就了江南的柔美,历代官人辛勤维护的天一阁。文化是美的,文化却又总是缺乏的,又是最容易流失的,令我感触至深的是道士塔中那位受尽世人诋毁的道士,我们无情的批判他的过失,他的盲目,他的鄙陋,他的无知,可是我们却总是忽略了那个坎坎坷坷的岁月时光,那里的风土人情,一个战火纷飞的时代,一个饥不果腹的时代,一个新文明大量涌入的时代,一片令人绝望的戈壁荒漠,一片遥远迷茫的戈壁荒漠,一片封闭禁锢的戈壁荒漠,一片不见绿洲的戈壁荒漠。生命的延续在他的眼中也许是无上重要的,生活的继续是他的燃眉急事。我们总说“仓廪实而知礼节,一失足而知荣辱”。可是岁月总会带给人不同的误解,隔着近一个世纪的模糊时光,我们做的也只有换一个角度看这一个变幻的世界。
“一字一字,是旅行的脚印,深浅不一;一句一句是几百年踉跄的路程,弯曲绵长;一页一页,如一舀甘甜的泉水,似一碗浓厚的热茶,而我便是极干渴的旅人。”这也许是我所最喜欢的对于《文化苦旅》的书评了,那深浅不一的脚印,踉踉跄跄的路程引领我站立在“充满诗意的原野,历史悠久的苍山”。
文字的魅力总是无穷无尽的,它使我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总留下一片净土,去感受文化带给我的慰藉。我感受他写下的文字的重量,他对于汉语、对母语、对于家乡方言的纯真的热爱与追求,对古时生活的迷恋,远离与喧哗的城市,躲避了车水马龙,不被现实那铺天盖地的科技生活所征服,而是选择继续追求文人雅客的生活,用毛笔书写下他心中的激情,让文化万世传承。
读《孔子的故事》有感合集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读《孔子的故事》有感合集,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读《孔子的故事》有感 篇1
孔子是中国50年历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是儒学的奠基者,他的思想中最光辉的一点是提倡着孔子的故事,这本书更是对孔子生活品格的赞颂。孔子如此博学多才,他与谦虚好问的美德是分不开的,孔子二十多岁的时候就收徒,他带着自己的学生周游列国xx之久。用自己的智慧和为人折服了人们,度过了重重难关。孔子曾经这样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之是也。”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懂不要装懂,不懂就问才是最聪明的。孔子遇到一丝困难,他也不会放过一切机会向人请教。我最喜欢第七、八、九篇故事第七篇主要讲公元5xx,孔子到了齐国,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有记录的政治活动。第八篇讲了孔子在齐国的政治活动失败了,孔子只看到在齐国很可以做一番事业的一面,但没考虑到另一面,齐国的执政者晏婴在政治主张上恰是和自己敌对。第九篇讲流亡在齐国的鲁昭公在齐国受尽了气,最终在公元前5xx死在了国外,这一年孔子42岁了。鲁昭公弟弟被立为鲁君,这就是鲁定公。现在国家繁荣昌盛、万象更新,w孔子的故事》有机会再版了,而斯人已去,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遗憾。
读《孔子的故事》有感 篇2
大家好,我是14号魏一尘,今天我给大家带来的是《孔子的故事读后感》。
《孔子的故事》讲的是孔子一生有记录的大事,像第一次参与政治活动呀、开始教育事业呀、和老子会面呀。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孔子和老子的会面,讲的是孔子要到洛阳去,好学的他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因为历史悠久的京城洛阳有丰富的文化宝藏,而且在大思想家老子也在那里。所以他想到那儿去好好学上几天。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这样一段话,孔子在洛阳住了几天要离开了,老子依依不舍地给他送行并且根据自己的处事态度告诉他:我听说有钱的人给人送行的时候是送钱,有学问有道德的人给人送行的时候是送几句话,我没有钱,姑且冒充了一下有道德有学问的人送你几句话吧。第一句是你所钻研的多半是古人的东西,可是古人已经死了,连骨头也烂了,不过剩下这么几句话,你不能把这些话看得太死;第二句是有道德有学问的人生的是时候呢,出门应该坐车,如果生的不是时候,只要过得去也就算了,第三句是我听说有句老话,会做买卖的都不把东西摆在外面,有极高的道德的人都是很朴实的,你应该去掉骄傲、去掉很多的贪恋、去掉一些架子、去掉一些妄想,这对你都是有好处的。
老子的这段话告诉了我们做人要谦虚、谨慎,学东西要灵活,能做到举一反三。《孔子的故事》里有很多做人的道理和学习的方法,都值得我们去学习!所以,我很喜欢这本书!
读《孔子的故事》有感 篇3
大家好,我是35号,冯浩轩,我今天给大家分享孔子的故事读后感。都知道孔子是一个传奇的伟大思想家,孔子的故事是记录他一生的书。
有一次,孔子和老子相遇,而孔子却得到了一次学习。原来老子的年纪比孔子更大儿知识也比孔子更多,所以呢,孔子可以请教老子,就连孔子最熟悉的礼教方面也要数老子知道的多,丧时候见日食。小孩死后葬在近处还是远处孔子在洛阳住了几天,要离开了,老子依依不舍的给他送行,并根据自己处事状态告诉他,我听说有钱的人给人送行,是送钱。有道德有学问的人就送以几句话。我没有钱,我就姑且冒充有道德有学问的人给你讲几句话吧。第一,说研究多半是古人的东西,不过剩下那几句话,你不能把那些话看得太死孔子深深的告别的洛阳回到鲁国,迎接自己的弟子。孔子不住的感叹老子说鸟,我知道它会飞,但是会飞也会常被人射下来。鱼,我知道他会游水,但是他会有水,也会被人吊起来。兽我知道他会说,但是他会走,也会落入网。只有一种东西我们不能控制它,它爱从云里来就从云里来,爱从风里去就从风里去,他爱上天就上天,他就是传说中的龙。我无法摸着老子,老子就像龙一样吧。这句话体现了孔子对老子的敬佩,因为他想自己的知识无法跟到上老子的知识,所以呢就想像一下老子是一条龙
读《孔子的故事》有感 篇4
孔子的故事读书心得800字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是啊!书是人类的朋友,书能使人进步,书能使人获得乐趣,书能使人获得知识。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孔子的故事》。
这是孔子一生所经历的事,写成了一本书,孔子的一生,坎坷而伟大,他广收门徒,传播礼道,将复兴周礼作为己任。后人虽然评论孔子过于执着,但他们却不能了解孔子以礼治国的本性意义,当礼道深入人心,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份恭敬,一份善良的时候,严酷的刑法就会失去它的意义,这也并非是不能实现的幻想。
孔子一生都在学习,不论身处何方。有一次他被妈妈送到爷爷家,仅仅在爷爷家停留了短暂的几年时间,他就一口气读完了爷爷的所有藏书,懂得的知识甚至已经超过了爷爷。尽管如此,他还是虚心向别人请教。我们应该学习孔子这种不骄傲自满,低下头来听从别人教诲的精神。我平时总很自大,不愿意听从别人,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正是因为骄傲自大,所以犯了不少错误,但通过读这本书,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毛病,要像孔子一样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态度。不仅如此,孔子还有股子坚毅不拔,顽强拼搏的毅力,他不论做什么事,都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我呢?常常看书只看一会儿就睡着了的,孔子的学习态度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我不能再这样了,我要在学习的时候有一种钻劲,只有肯钻研才能更好的运用学习的知识,才能更优秀。
孔子还十分注重人与人之间的礼节,不论贵贱,见了都会先行礼。尽管孔子是一个赫赫有名的教育家,但他还是俯下身来关心人民。他没有现在的某些当官的那么傲气十足,而是体恤民情,想方设法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尽管孔子做的事有许多我做不到,但是我可以从小事做起,以后也要多多帮助他人,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孔子就是以这些好品质才受到了人们的敬仰,我也十分佩服孔子,佩服他的虚心,佩服他的坚毅顽强,佩服他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品质。
读了这本书,我改变了很多,我以后要多多向孔子学习,将他的好品质发扬光大!
孔子的故事读书心得800字2
大凡读过《孔子的故事》一本书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对孔子发出由衷的赞叹,深深地敬佩这位博学多才的杰出人物,为中华民族历史上出现过这么一位伟大人物而感到无比骄傲。
孔子之所以能成为博学多才的人,是因为他谦虚好学。孔子曾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意思是:懂就懂,不懂就不要装懂,这才称得上聪明。聋的人就报着这样的学习态度,虚心地向他人学习,以此来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聪明的人。当他取得了成绩后,仍没有满足,继续向别人请教,从不放过一个增长知识得胜机会,孔子的这种精神对于后人也是一种鞭策和激励,使我这个与他相逢两千五百多年的少年受到了深刻的启迪。
我这个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有点自以为是,瞧不起别人,为此不知挨了多少批评,但总该不了。我上课不愿意认真听别人发言,认为别人都不如自己,失去了许多增长见识的机会。
影响了自己的进步。从孔子身上,我懂得了要真正学到一点东西,必须抱着虚心的态度,骄傲自满是学习上的最大障碍。孔子谦虚好学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指路明灯。
孔子之所以能成为人类的文明做贡献,还因为他能勤学苦读。孔子出身贫寒,很早就失去了父亲,他过早地担当起生活的重担,然而他没有被压倒,而是更刻苦地学习。艰苦的环境磨练了他的意志,艰辛的劳动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孔子成了一位举世闻名的大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我从孔子勤学苦读的一生中体会到,一个人即使身处逆境,也要发奋努力。孔子那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意志和毅力会永远激励我前进。
我要以勤奋、刻苦、顽强的精神,战胜困难,成为一个有作所为的人。
孔子的故事读书心得800字3
影片《孔子》,我看了不止一遍,并不是因为它不好懂,而是因为它让我感动了。《孔子》,从视听出发,达到了心灵的感动与震撼,渲染了当时那种气派氛围。当然,我也必须承认,影片中也有一些不足之处。虽然尽可能的穿插了孔子的一些名言,也借用了别人的,但是不免给人牵强之感;故事是讲到了,但是不精彩,情节片段之间缺乏很好的衔接;节奏缓慢,人物讲话平淡呆板,没有灵气。也许是自己太不习惯文言文的缘故,加之中间有篡改历史的情节,觉得有些别扭。
因为这是电影,只有短短的两个小时时间,要将孔子的一生表现出来,实属不易。所以总体上而言,它还是成功的。
首先,感触最深的便是影片将尊师重道之风表现得淋漓精致,真是值得今天的人们好好学习啊!古今对照,令人汗颜。古人需拜师求艺,学生自当十分尊敬老师,也会刻苦学艺。师生情谊真切深厚。孔子落魄流亡,学生依然紧紧追随,伴其左右;子路至死不忘师之教诲,扶正官帽;颜回不畏艰险地保护书籍,为之献身。我哭了,且不说修改了历史,不说两人的行为有些迂腐,却将他们变得崇高而又伟大,使其境界得以升华。
其次是孔子回乡后的那深情一拜,鲁国啊,父母之邦,养我之土,我终于回来了。我又哭了,为何影片要将其渲染得如此具有悲剧色彩?我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用孔子推行的礼乐来治理天下呢?我也同样追慕那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淳朴民风。男守本分,女有归宿,老有所依,子有所养。的大同世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讲得多好啊!
颜回说,孔子错在将全部理想都寄托在鲁君身上。我不敢苟同。我觉得自己也错了,如孔子般太理想主义了,没有能够勇敢地面对现实,而是将希望建立在一个美好的伟大的理想之中。可是无论怎样依旧不能放弃对美好社会的向往与追求,依然希望能够通过完善个人道德,而不是通过严格的法律来治理国家。孔子认为拿法来治国,是人们出于无奈才做的,人们不犯法是因为害怕法律,并不是出于真正的自我约束。
然而有一天,我无意在书上看到这是一种鲜明的道德泛政治化倾向。调节伦理关系,要诉诸人们的道德自觉,但并非人人都能达到高度的道德自觉,即使一个有高度道德自觉的人,也未必都能自动的表现出道德自觉。在子见南子一节中,面对巨大的诱惑,孔子的眼神和身体也有颤动,他是圣人,作为普通人,如何能向孔子那样坚守自己的信念。何况做君子是何其不易,像孔子那样,会遭小人的算计与嫉妒,也会被世人误解。无怪南子一句ldquo;世人只知道夫子的痛苦,有谁又能体会夫子在痛苦中领悟的境界呢?便称其为知己了。显然,仅仅依靠道德来协调社会关系并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过于抬高道德,将发现无力控制社会秩序的尴尬局面。这样的行政观念和伦理价值意识等都与当时和现代社会不相适应。
其实,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有多少人是像鲁君那样装点疯,卖点傻充当一个见风使舵者呢,又有多少人依然能像孔子那样一生坚守自己的理想呢?不能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吧有空看看《孔子》,读读《论语》吧,充实自己,内心的强大可以化解生命中很多很多的遗憾。
孔子的故事读书心得800字4
《孔子》其实就是一个个孔子故事的组合,由开始的孔子在鲁定公支持下对鲁国进行改革,到孔子改革失败离开鲁国,到孔子及其弟子14年周游列国不断碰壁,再到孔子耄耄之年被迎回鲁国,他一生就在这一个个熟悉又陌生的故事当中走完。可是,回顾这个电影,我捕捉到的不仅有故事,更多的是孔子圣人的形象——动荡破碎的山河,一个挺拔的身影带领着一群文弱的书生,步履蹒跚地向彼岸走去。
周王室衰微,诸侯为了称霸相互征战,狼烟四起。出身鲁国没落贵族家庭的孔子,对国家和黎元深感忧虑,提出“仁”“礼”的思想主张,希望以他的思想和智慧来解百姓于水火之中。可是就像春秋战国其他的圣贤那样,诸侯需要的是霸道的思想、强硬的权势和坚锐的军队,孔子的思想主张不被采纳,在诸侯国辗转如丧家犬。虽曾仕官于鲁国,并以其勇敢和智慧带给鲁国以尊严和强大的希望,虽曾受诸侯礼遇,并在诸侯国推行主张有所成效,但政治理想最终敌不过霸道。
14年里孔子和弟子一起奔走列国,曾数度被乱军围困而身陷绝境,曾卷入政治阴谋而身处旋涡,于晚年返回鲁国,不懈教育弟子众人及整理文献。最后,孔子在失意中逝世,理想空付东流,还是达不到彼岸。然而,孔子逝世之后,其言行及思想终为后世所认同并推崇,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根源,孔子被尊谥“大成至圣先师”。
电影《孔子》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有很多,其中孔子为救要陪葬的小男孩在朝会上与人激烈争论,随鲁定公赴齐国会盟的斗智斗勇,“子见南子”“好德如好色”一话,都反映出孔子坚守内心世界,坚持政治理想,无畏困难险阻,无畏美色权贵。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孔子,要想懂孔子还是要读《春秋》,靠电影简单的镜头和浅显的对话是不足够的。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孔子圣人的形象无法抹杀。
孔子的故事读书心得800字5
影响了数千年的孔子被后人尊称为圣人,然而他的命运却是充满坎坷荆棘。在历史的书页中,孔子和弟子驾着木车,滚动的声音在各国之间沉重发响,但由于各国之间矛盾重重,大夫相互倾轧,孔子车辘的痕迹便在长达14年寻求认可的道路上深深落印;对后人来说,孔子的远见卓识,礼仪之见和理想理国之道是万世不朽的传世乐章;但坎坷的人生似乎是对立的,又似乎在情理之中,所以我们需要细细解读。
该影片首先是从孔子在鲁国的仕途开始演绎,他热爱祖国,一心希望用自己的品德来使国家更加文明昌盛,富庶强大,鲁国国君起初亦是英明果断,乐意采纳孔子的意见,但随着鲁国大夫们的矛盾日益尖锐,鲁君日渐消沉,孔子大失所望只好弃官离鲁,伴随孔子的还有弟子子路,颜回和子贡等。
来到卫国的原因着实让我费解,黄韦林所著的《孔子的魅力》一书中写道孔子自己选择来到卫国,久待之后经别人推荐给卫灵公加以重用。该影片中说的是因南子早闻孔子才德兼备,让卫灵公下书邀请,卫灵公素来对南子百依百顺,所以重用了孔子;大相径庭的两种重用途径实际暗含太多的信息。以影片来说,充分表明了南子是极其聪慧的,虽有着恶名,却是一个才华横溢,聪明干练,有胆有识的女子;她要会见孔子,孔子抛开舆论的忌讳,以礼相待,他们之间相互的膜拜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和理解。南子说“人们只知道夫子痛苦,却不知道夫子在痛苦中领悟到的境界”。南子如此理解孔子,不仅仅只是因为欣赏。
卫国的内外隐患迫使孔子离开了卫国,带着弟子过着漂泊的生活,路途中,师徒皆受饥饿的折磨,在困顿恶劣的环境中,他弹起了琴,众弟子在琴声中手舞足蹈,带着悲愤的欢呼,尽情宣泄。也许并不是悲愤,是在历尽挫折颠簸,人间沧桑后对内心无奈的释放。
颜回的死很是让人感伤,在冰天雪地里寒彻的河水中打捞者散落的书籍,一次次的来来回回,颜回的这番行为足以表明他对孔子的情谊远远超越了生命的价值,最后被活活的冻死了,颜回的死沉重的打击了孔子,孔子弃乡离家,追随他默默支持他的是众弟子,他对弟子的情谊远远超越了对妻子和儿女的感情,他渴望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但是命运让颜回变成了支持他伟大抱负的牺牲品,给他内心深处留下了一道很深的伤疤。
孔子是个清贫的人,子曰“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他喜欢在清贫生活中执着于理想的人,从影片中我们看到孔子的生活就是清贫艰苦的,但又非常执著自己的理想,正因为如此,才达到了“志士仁人,无杀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仁”的境界,他将修为置于一种常人难以达到的境界中,所以成就了中国伟大的哲学家。
伟大的历史家司马迁对孔子是由衷的佩服,汉高祖刘邦变贬孔为尊孔,李约瑟对孔子有“中国的无冕皇帝”评价…孔子的思想渗透在各个领域中,其魅力所在值得去探寻。
读《孔子的故事》有感 篇5
负您的希望。孔子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备受后人赞扬。今天,读了《孔子的故事》,我懂得了许多……
孔子一生都在学习,不论身处何方。有一次他被妈妈送到爷爷家,仅仅在爷爷家停留了短暂的几年时间,他就一口气读完了爷爷的所有藏书,懂得的知识甚至已经超过了爷爷。尽管如此,他还是虚心向别人请教。我们应该学习孔子这种不骄傲自满,低下头来听从别人教诲的精神。我平时总很自大,不愿意听从别人,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正是因为骄傲自大,所以犯了不少错误,但通过读这本书,我下定决心要改掉这个毛病,要像孔子一样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态度。不仅如此,孔子还有股子坚毅不拔,顽强拼搏的毅力,他不论做什么事,都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我呢?常常看书只看一会儿就睡着了的,孔子的学习态度与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我不能再这样了,我要在学习的时候有一种钻劲,只有肯钻研才能更好的运用学习的知识,才能更优秀。
孔子还十分注重人与人之间的礼节,不论贵贱,见了都会先行礼。尽管孔子是一个赫赫有名的教育家,但他还是俯下身来关心人民。他没有现在的某些当官的那么傲气十足,而是体恤民情,想方设法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尽管孔子做的事有许多我做不到,但是我可以从小事做起,以后也要多多帮助他人,让我们的世界充满爱。孔子就是以这些好品质才受到了人们的敬仰,我也十分佩服孔子,佩服他的虚心,佩服他的坚毅顽强,佩服他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品质。
读了这本书,我改变了很多,我以后要多多向孔子学习,将他的好品质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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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是猫有感(篇1)
《我是猫》是夏日漱石早期的代表作。既可以说是抒情的写生文,也可以说是结构松散的**。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它从猫的角度来看待人类世界。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丑,被人唾弃,捡了一条命,后被人称“苦沙弥”的初级英语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直到某日因为喝醉落入了水缸中,被淹死了。
这只猫很富有哲理,语言精辟。作者在描写猫吃年糕粘嘴的场景时,一方面夸大了猫挣扎死亡的种种滑稽动作,一方面讲述了猫在这个过程中发现的真相,语言幽默,阅读时也忍不住大笑。
在它的眼中,人类是怎样的呢?主人苦沙弥现实遇事不爽快,心情阴晴不定,他像牡蛎一样把自己藏在壳里,这只猫嘲笑了主人的虚荣心,自负心及知识分子的种种怪癖。另外一位常来主人家做客的迷亭军,他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每次来都要吹嘘一番,还有寒月讲究情趣,却不善处事,研究些无聊的知识。
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重视知识,不喜欢小市民追求的荣誉和利益。因此,他们在聊天时,往往用诙谐的语言表达爱恨交加,反映了知识分子的复杂心态。
读了这本书,我想:自负的人一直以为自己了不起,我们拥有最发达、最聪明的脑袋,可熟不知,在那些小猫小狗看来,人也不过如此,没有绝顶智慧,没有高尚品质,有时甚至连他们也不如,但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我喜欢猫的那种闲适和自然,即使是在它死的时候,它喝了酒之后晕乎乎的掉到了水缸里,它挣扎,费尽了全身力气也无济于事。于是它选择了放弃。虽然现在看来有点遗憾,但放弃奋斗的念头,以平和的心态面对死亡,其实是一个明智之举。
其实对于现实生活也何尝不是这样呢?有时候,我们应该用平和的心态去面对身边的事情,多一些自然,少一些束缚,多一些快乐,少一些悲伤。
读我是猫有感(篇2)
我是猫的读后感《我是猫》是一部适合青少年读的书。主人公是一只普通的猫。它的主人公是个差劲的老师。他讲述了猫从生到死的故事。
二十世纪的时候,这只猫出生了,现代文明在猫们的口中嘲弄和不屑。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道德价值的背离使得猫儿不解,这只猫终于受不了了,它找到了安身之处也就是它主人家,它在主人家闹过很多事,如;吃着年糕跳舞,自己捉老鼠反而背老鼠捉弄,上房顶结果摔了下来——但它有一个信念就是:我是猫。
别以为这很愚蠢。它是一只善于思考、博学、正直、有文化的猫。小猫一直希望世界和平。人们总是抢食物。它很生气。他的主人对它很好,但它对此仍然很生气。小猫也有问题,1 为什么人要分成“穷人”和“富人”?
2为什么事物总是会遇到危险?每天,他都无忧无虑地跑来跑去。一天,它掉进河里,来到了它梦寐以求的和平世界。
我读懂了小猫那单纯,可爱,善良,对和平充满期待的心,知道了“万事皆有可能”这句话,无论多么不可能的事,只要你想它,做了,不可能的事就会变成可能的事,未来不可能的事就是想象给我们的,这只猫就是最好的典范。
我是猫的读后感《我是猫》一个充满新奇的书名,就是因为这个书名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兴趣,读完后,还真是让人感叹万分。我也乍然间爱上了这小小的猫公。
也许,是因为是猫的缘故,没让它沾染上人世间的污浊。
它的每一句谈吐之间,都充满被人类尖酸的讽刺,例如:“世人褒贬,因地而不同,像我的眼珠子一样变化多端。”呵,这是多么一针见血的话语啊!
把人性的丑恶揭示得透彻淋漓。让人不得不赞叹它猫脑里的智慧。
然而,说它智慧,它有时也是愚蠢至极啊!偷偷溜进厨房吃年糕。我不知道米糕会粘在我牙齿上。我不认为我喝醉了。所有这些傻事都让人发笑!不过,它与俗人不同的是,总是会在难后悟出哲理,苦后自乐一番。
这猫公,矛盾的特点,还真是让人叫不出它是智慧还是愚蠢啊!或许,应该说是智愚并兼吧!有些矛盾的性格才凸显出来它更真实,也让我更爱它!
当然,人类也是聪明的生物。因为我们的智慧,世界发展到现在。不过人类却因此在不知不觉迷失了自己的本性。人类的一切,也在猫猫狗狗眼中变得卑微。
此时,人类是应该哭笑不得,还是应该自我反思一番呢?!
我是猫的读后感经友人推荐,我看了夏目漱石的**作《我是猫》。读完后,掩卷长思,感悟甚多。
**主人公是一只拟人化的猫,无名。在经历了一场生死攸关的灾难之后,它来到了中学老师的家中。苦沙弥为人懒散、固执。
一从学校回来就躲在书屋睡大觉,苦沙弥的兴趣广泛,却一事无成,他常和一些朋友如“理学士”、“寒月”、“美学家”、“迷亭”等一起谈古论今,吟诗弄文,卖弄**,而这一切,全被猫儿看在眼里,不时加以嘲讽,因为金田女儿的婚事,苦沙弥遭受无端辱骂,老同学铃木也上门警告,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还到他家门前肆意少闹,但猫知道一切都是金田夫妇搞的鬼。猫经历了那么多人和事,感到非常沮丧。他想喝点酒放松一下。不料,喝了半杯啤酒后,他掉进水箱淹死了。
此书构思独特,以“猫眼看人”的角度讽刺了当时社会的小资分子,鞭辟入里的剖析与辛辣,入木三分的讥刺,十分巧妙,不由令人拍案叫绝、大快人心,故事十分有趣,既有猫的特征,又有人类的情感、观察力与思考的能力。它可以自由自在的进出,无拘无束地思考,随心所欲地调侃,把人引入一个奇特的天地,享受到一种奇妙的阅读情感。
读我是猫有感(篇3)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被人唾弃,捡得一命,后被被人称为“苦沙弥”的初级英文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因为好奇,掉进了一个酒瓶里,被淹死了。《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平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与主人和他的朋友梅亭、水岛冷月等进行了交谈。
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
苦沙弥对画画可是个外行,正要向梅亭讨教,梅亭便一本正经的说:“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
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么样?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
但是事上,安德里亚根本没说。是他的朋友编的。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与无名小猫相比,它的主人应该感到羞愧。
于许多人相比,这只猫很有哲理,擅长辩论。对人的弱点有很好的研究,甚至是对社会的批判,也很有见地。它说:
“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狂的人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责骂,互相竞争。”……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
”的结论。虽然有点搞笑,但也攻击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在《我是猫》中,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应该属于穷酸潦倒的知识分子之列。
正如本文译者所说,“他们面对新的思潮,既顺应,有嘲笑;既贬斥,又无奈,惶惶焉不知所措,只好靠插科打诨、玩世不恭来消磨难捱时光。他们时刻在嘲笑和捉弄别人,却又时刻遭受命运与时代的捉弄与嘲笑。”《我是猫》中作者所描写的景象,应该是当时人们精神世界空虚的真实写照,这也无怪一只小猫会将人类世界看得不过而而了。
总而言之,这只无名小猫虽然神通广大,却又时而自作聪明,虽然看多了人类世界,却又因为一时好奇,最终还了性命。也许正是因为好奇,才使得它对人有了这么多的了解,也就有了这本《我是猫》。《我是猫》读后感——暑假我与孩子共读一本书孩子在署假期间,向我推荐了一本名著《我是猫》,是日本作家夏日漱石所著。
读后让我写此读后感以完成作为家长的任务。从创作手法来讲,《我是猫》是一篇拟人化作品,是通过教师苦沙弥家一只猫来叙述整个作品,这给作品带来了趣味感、幽默感,使整个作品生灵活现,表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洞察力和深厚的文学写作功底。试想如果是作为一普通人来平铺直叙,会让人感受干巴巴的枯燥无味,别说孩子,成年人也可能读不完这本书。
从情感的深化来看,《我是猫》总能做到情景交融,例如在教师画画受挫,车夫家的大黑变成瘸猫以后有这样一段描述:枫叶曾为松林装点过二三抹霞红,如今已经谢了,宛如一场亘古的梦。在小溪旁的红白二色山茶花落英缤纷,花瓣也已飘零殆尽。
虽然两丈以上的屋檐朝南,但冬天的太阳却转向西边。寒风渐起的日子多了起来。这是作者发出的对世态炎凉的凄凉呻吟,借助于发生的故事和自然的风景得以发泄。
读我是猫有感(篇4)
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的中篇**《我是猫》是一部适合青少年读的书。主人公是一只平凡的猫,它的主人是一位穷教师,讲的是这只猫从生到死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我是猫》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我是猫》读后感《我是猫》是夏目漱石早期的代表作。既可以说是抒情的写生文,也可以说是结构松散的**。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被人唾弃,捡得一命,后被被人称为“苦沙弥”的初级英文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因为好奇,掉进了一个酒瓶里,被淹死了。
《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平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与主人和他的朋友梅亭、水岛冷月等进行了交谈。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
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苦沙弥是个绘画门外汉。刚要向梅亭请教,梅亭郑重地说:
“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么样?
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
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事上,安德里亚根本没说。是他的朋友编的。
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与无名小猫相比,它的主人应该感到羞愧。于许多人相比,这只猫很有哲理,擅长辩论。
对人的弱点有很好的研究,甚至是对社会的批判,也很有见地。它说:“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
疯狂的人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责骂,互相竞争。”……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的结论。
虽然有点搞笑,但也攻击了当时的社会风气。
在《我是猫》中,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应该属于穷酸潦倒的知识分子之列。正如本文译者所说,“他们面对新的思潮,既顺应,有嘲笑;既贬斥,又无奈,惶惶焉不知所措,只好靠插科打诨、玩世不恭来消磨难捱时光。他们时刻在嘲笑和捉弄别人,却又时刻遭受命运与时代的捉弄与嘲笑。
”《我是猫》中作者所描写的景象,应该是当时人们精神世界空虚的真实写照,这也无怪一只小猫会将人类世界看得不过而而了。
总而言之,这只无名小猫虽然神通广大,却又时而自作聪明,虽然看多了人类世界,却又因为一时好奇,最终还了性命。也许正是因为好奇,才使得它对人有了这么多的了解,也就有了这本《我是猫》。
篇二:《我是猫》读后感《我是猫》是日本著名的作家夏目漱石的**作,发表于1905年。是日本文学史上不朽的经典作品。
讲了一只可怜的小猫,好不容易逃出了恶人的魔掌,被一位好心人收留,但却得不到其他人的喜爱,受尽了折磨,最终还是死了,不过它死后反而得到了安息。
《我是猫》不在于描写故事的情节,它更着重于刻画**中人物的特定心理。它不是一部以单一叙事情节取胜的作品,而是将无数有趣的对话,像一串珍珠。作品对于猫类***刻画与人类弱点的刻画并重,颇具漫画色彩,其诙谐文风能让人一气呵成地阅读完全书,书中的每一篇章都会让你发出由衷的笑声……
这部作品是以一位穷老师家的猫的视眼来观察人类的心理,这是一只聪明、有见识、有正义感的猫,还具有文人气质的猫,但它到致死也不会捕捉老鼠。
文章有一句话这样写到,“我边痛苦着边想,遭到如此煎熬,无非是想要从缸里出去。我虽然迫切希望爬出去,但我又明白腿不盈三寸的自己是爬不出去的。既然无法将爪子搭上缸沿,管你怎么乱挠啊,焦急啊,花上一百年粉身碎骨啊,也不可能逃出去。
明明知道逃不出去,这未免太勉强。勉强硬干,因此才痛苦。无聊,自寻烦恼,真糊涂!
”读到这里,我被震撼了。这只猫死得真悲惨,它不是伟大地死去,而死在这小得不能再小的缸里,可能全世界都没几个人知道,真可怜,猫对这个世界彻底失望了,寻找另一个世界的安宁。
我读完《我是猫》这本著作后,懂得了小动物们也有自己的想法,只是无法用我们听得懂的语言来表达,它们也有生活的权力,人类没有权利去使唤它们,更没有资格剥夺它们的生命。我还懂得了不要任意伤害一只小动物,而且不要动不动就骂它们,也不要有气就对它们撒,小动物也有尊严,更不要出了什么事都责怪它们,我们都知道动物的行为都跟主人学,主人这么做它就认为是对的,所以不让它们犯错误的最好方法就是自己树立一个好榜样。让我们一起来爱护、保护它们吧,不要让它们像这只猫一样死后才能安息。
篇三:《我是猫》读后感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
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被人唾弃,捡得一命,后被被人称为“苦沙弥”的初级英文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因为好奇,掉进了一个酒瓶里,被淹死了。
《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平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与主人和他的朋友梅亭、水岛冷月等进行了交谈。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
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苦沙弥是个绘画门外汉。刚要向梅亭请教,梅亭郑重地说:
“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么样?
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
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事上,安德里亚根本没说。是他的朋友编的。
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与无名小猫相比,它的主人应该感到羞愧。于许多人相比,这只猫很有哲理,擅长辩论。
对人的弱点有很好的研究,甚至是对社会的批判,也很有见地。它说:“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
疯狂的人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责骂,互相竞争。”……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的结论。
虽然有点搞笑,但也攻击了当时的社会风气。
在《我是猫》中,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应该属于穷酸潦倒的知识分子之列。正如本文译者所说,“他们面对新的思潮,既顺应,有嘲笑;既贬斥,又无奈,惶惶焉不知所措,只好靠插科打诨、玩世不恭来消磨难捱时光。他们时刻在嘲笑和捉弄别人,却又时刻遭受命运与时代的捉弄与嘲笑。
”《我是猫》中作者所描写的景象,应该是当时人们精神世界空虚的真实写照,这也无怪一只小猫会将人类世界看得不过而而了。
总而言之,这只无名小猫虽然神通广大,却又时而自作聪明,虽然看多了人类世界,却又因为一时好奇,最终还了性命。也许正是因为好奇,才使得它对人有了这么多的了解,也就有了这本《我是猫》。
读我是猫有感(篇5)
16级精神一班范晓云
我在暑假里读了一本非常精彩的书。
这本书就是《我是猫》。
《我是猫》这本书是夏日漱石的经典作品。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这本书的主人公,拟人化的“无名猫”,是在一次冒险中被一位心地善良的穷老师收养的。
这只扮演叙述者,评论者角色的猫儿,用极尽调侃的嘲弄和不屑来审视夏目漱石所身处的二十世纪的"现代文明",当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道德价值的背离使这只小猫不得其解时,也处处体现作者在调侃揶揄的背后,日本知识分子的自嘲。
这本书中的猫都同意人类是“任性”的家伙。
在主人公眼中,书童是“最残忍”的群体。
**主人公把他和家人分开了。主人公敬佩的母猫白嫂和她的四哥兄弟被男生扔进了游泳池。
白嫂的控诉"我们猫族非要对人类宣战不可。
"书中的女仆殴打与小孩子的四处**,岂止是书中小猫的经历。
与人们与自然相处的方式相反,我们的罪恶不仅仅是这些。
二邻家猫三毛君说"人类不懂事么叫所有权。
在我们猫类当中,不管是干鱼头还是鲻鱼肚,一向是先发现者向右取而食之的权利。
然而,人类却似乎毫无这种观念。
我们发现的美味,定要遭到他们的掠夺。
他们仗着胳膊粗,力气大,把该由我们享用的食物大模大样的抱走,简直是还没有进化好的野蛮物种。
“想想一些大国的欺凌,再看看这句话。有许多强盗喜欢掠夺别人一生中的成就。他们不得不佩服这只猫的智慧。
在它的眼中,人类是怎样的呢?主人苦沙弥现实、遇事不爽快、心情阴晴不定。
他像牡蛎一样藏在壳里。有点像契诃夫的西装男。猫嘲笑主人的虚荣心、自尊心和智力怪僻。
另一位经常来做客的范亭君是个愤世嫉俗的人。
每次来都要大大地吹嘘一番,自以为是多博学的人,常常咬文嚼字。
还有冷月亮,强调兴趣,但不善于做事。他们学习一些枯燥的“知识”,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重视知识,痛恨小市民追求的荣誉和利益。
因此,他们在聊天时,往往用幽默的语言表达爱恨交加,反映了知识分子的复杂心态。
一次体谅主人的小猫因憋不住尿急,而破坏主人的临摹,遭来"混蛋东西"的骂声,不禁感叹"人哪,总是自以为是,妄自称大。
如果没有比人类更强大的动物出现,来收拾他们一通真不知今后的嚣张气焰将发展到何等地步!“是的,现在人们越来越把自己当作神,已谦卑的态度对待一切和自己,这只会导致自己的毁灭。
这本书中的猫都同意人类是“任性”的家伙。
在主人公眼中,书童是“最残忍”的群体。
**主人公把他和家人分开了。主人公敬佩的母猫白嫂和她的四哥兄弟被男生扔进了游泳池。
白嫂的控诉"我们猫族非要对人类宣战不可。
"书中的女仆殴打与小孩子的四处**,岂止是书中小猫的经历。
与人们与自然相处的方式相反,我们的罪恶不仅仅是这些。
二邻家猫三毛君说"人类不懂事么叫所有权。
在我们猫类当中,不管是干鱼头还是鲻鱼肚,一向是先发现者向右取而食之的权利。
然而,人类却似乎毫无这种观念。
我们发现的美味,定要遭到他们的掠夺。
他们仗着胳膊粗,力气大,把该由我们享用的食物大模大样的抱走,简直是还没有进化好的野蛮物种。
“想想一些大国的欺凌,再看看这句话。有许多强盗喜欢掠夺别人一生中的成就。他们不得不佩服这只猫的智慧。
读了这本书,我想自负的人一直以为自己了不起,我们拥有最发达、最聪明的脑袋,可殊不知,在那些小猫小狗看来,人也不过如此,没有绝顶智慧,没有高尚品质,只知自命清高,有时甚至连它们都不如。
但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但在作品的结尾,小猫的死亡表明了作者真正的目的地。
那只误喝啤酒的猫掉进水里死了,使他觉得自己来到了和平的世界。
作者也发出"只有死亡才能获得太平。
"表露出作者对生活的迷茫和绝望。
作品的核心部分是迷亭、独仙、寒月、东风和主人之间的大争论,表露了当时文人的各种心态,对外来文化的排斥和迷爱,以古老文化崇拜和抛弃,对现实的无奈和不解,对人的刻薄与冷漠,对自我价值的渴望和不可及,使作者的思想处于疯狂状态,可谓是寻寻觅觅找不到活着的证据,于是认为太平世界只有在死之后——最后以猫被淹死来收尾,给作品的喜剧色彩画上了悲剧的句号。
而且《我是猫》这个作品的主题思想是悲观厌世的,而不是演奏快乐向上的生命乐章,在与小花短短的爱情和教师夫妻关系的描述中,也没有尽甜美之意,这是对生活的漠视;在谈到修身养性之时,也没有找到真正修身养性的方法,最后认为世人皆疯子;在迷茫痛苦时,没有努力追求幸福却找到酒精来医学专用自我,这些都是作品中不健康的思想观念,是应该予以批判的。
这是作者所处社会环境所造成的。
二十世纪初的日本是西方文化和古老文化碰撞的年代,整个意识形态领域陷入混乱局面,人的思想和行为无所适从,更找不到解决诸多矛盾的途径和方法,这是《我是猫》描绘的社会背景。
总之,夏目以非文人战士的幽默元素,揭示了那个时代人们对西方事物和旧文明的思想斗争。
批评不仅是思想之风,更是人与人之间的纠葛。
现在我们有这个问题,但我们没有自知之明。
不妨来读一读,来对比一下自己。
多想一下连猫都懂的真理。
读《京华烟云》有感合集5篇
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读《京华烟云》有感,你知道范文文章的写作方法吗?按照公司领导要求,经常需要拟写和处理各种文档,参考范文是值得学习领悟的写作小窍门。优秀的范文都具备一定的创意,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1
小说结束得有点突然,意犹未尽,当战争打响,已经没有儿女情长了,有志之士都去了战场。
但是前期的幸福生活,尤其是木兰及同伴的成长,描写很细腻,从人物互动中,了解作者想表达或者想传递的为人处世的箴言。我理解的就是放下执着与傲慢,平和地生活。
小说里,有几个让人心痛的悲剧人物,红玉执着于阿非的爱与不爱,深与不深;银屏执着于跨越阶级,挟儿子以令儿母;姚太太执着于掌控儿子的婚姻;作者给你的结局都不好,这都是不肯放下执念的性格,造成了极端的悲剧,现实生活中,也许不会有这么拧的人,为人,灵活些好。
曼娘,代表了极度守旧,但是温婉又忠诚的一生,是完整的,幸福的,美好的,尸体被侮辱,也没有减弱她的纯洁无瑕,喜欢这样的女子,若她老公还活着,也会是一对幸福和谐的夫妻。
木兰和莫愁,既有古典女人的温婉和美丽,又有现代女性的学识和担当,有勇有谋,有这样的夫人为伴,真是有幸。我觉得这样的女性配置更利于家庭和睦。作文木兰听天命,随天意加给老公,隐藏对立夫的爱,对于是事事顺遂的她而言,这点不圆满,就是求不得,一直深深折磨着她。距离产生美,也许这就是伟大的爱情的通病吧。作者也想告诉我们,求不得的爱情,可能会越来越浓,但是学会驾驭它,它只是一个虚幻的彩虹。
姚先生一生都在践行道家思想,对人对事,豁达明亮,是代表作者发言的人物。此小说里传达了很多的道家精神,值得再读一遍。
所以我从这片小说里,得到的启示就是:放下执着与傲慢,享受生活,改变生活,豁达不纠结。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2
民国版的石头记,越看越像红楼梦,王府花园像大观园,红玉像极了黛玉,银屏对命运的抗争但最后又死于对现实的无可奈何,传统教育礼教下的曼娘,她眼里的一切言行举止都要谨遵克己复礼,甚至于有些压抑自己的真实情感和情绪,在她看来只要和对方牵了手,就已认定这辈子都是他的人,尽管最后和平亚还未好好享受新婚之喜就阴阳两隔,但其对感情的守护确也是真的至死不渝。姚家两姐妹虽都出于富贵人家,但不曾有小姐病,不仅很有家教,而且洗衣做饭各种女生该会的家务事也都一应俱全。一句天下谁人不知只有姚木兰才会识得甲骨文,迅速将孔立夫和姚木兰的志趣相投联系在了一起,但或因幼时受曾家救命之恩或因姻缘之说,最终两人并未结为夫妻,而是和更适合做一个好丈夫的曾荪亚相伴一生,而在曾荪亚的宠溺之下,也更是直接赠与其妙想家,妙想夫人的称号。尽管后来曾荪亚曾因对曹丽华小姐心生爱慕,但也被木兰和木兰的父亲以智慧和宽容使二人的生活又重归于好,从那以后木兰也不再过分沉迷于乡间生活的纯朴,而是继续像他们刚结婚时那几年一样总是在尝试不同的新花样,使他们的生活也不断的充满了新鲜感。而性格虽与木兰大相径庭的莫愁却也在以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智慧与孔立夫琴瑟和谐。尽管在后来孔立夫因一篇树木皆有感情之说,而被人故意以与共产党有牵连遭遇牢狱之灾时,木兰再也无法压抑自己内心的担心,只身一人前往司令部拿到解救立夫的手令,而引起四人间的隔阂,但也都被巧妙化解了。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儿女情长背后的国家大义,又让人不得不为其遭遇而扼腕痛惜,清末民初的义和团运动,维新变法,袁世凯夺权等使新旧思想交替下的人们,有坚持三纲五常老思想的,也有提倡新思想新道德的,其中因受父亲姚思安接触维新思想而保持天足的木兰,更是率先步入了新思潮的行列,若说姚家两姐妹的不同之处,大概就在于既有着传统大家闺秀该有的礼节,又有着对新学科新思想的见解独到之处,既知性又摩登。尽管后来在学生运动中痛使大女儿的木兰身心倍受打击,但在后来日本军队大肆烧杀抢掠屠杀我国同胞时,还是同意了儿子前去参军报效国家的愿望。文章的最后,在木兰和荪亚避难途中帮助一位产妇接生时,木兰的一句我们不仅要保住咱们家的血脉,现在更重要的是保住中国的血脉更是让人值得钦佩和深思。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3
在图书馆翻到了这一本英文版的《京华烟云》。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好在看过电视剧及中文版,大体能够理解.
林语堂先生一生多用英语来写书向国外介绍中国悠久的文化和中国人民淳朴的生活。这正是他旅居海外时用娴熟优美的英文完成的巨著,向那些鄙视中国的外国人介绍中国真正的文化。
《京华烟云》主要描述了姚家、曾家、牛家三大家族中从19xx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三十多年间的悲欢离合和恩恩怨怨。在政权更迭、军阀混战的北平城中,在那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性格演变、思想碰撞和命运选择,展现了儒、士、商阶层由盛而衰的过程,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社会历史的风云变幻。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世界的一本伟大小说。林语堂的女儿林如斯曾说过《京华烟云》是一本能够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必须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该书还被视作现代的《红楼梦》林语堂先生曾提到:“(该书)重要人物约八、九十个,丫头亦室来个。大约依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而加入陈芸之雅素),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婪,迪人似薛蟠,珊瑚似李纨,宝芬似宝琴,雪蕊似鸳鸯,紫薇似紫鹃,暗香似香菱,喜儿似傻大姐,李姨妈似赵姨妈,阿非则远胜宝玉。”
确实,该书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述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其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或可说,“浮生若梦”是此书之主旨。
《京华烟云》中描述的最出彩的是女人。古典的,现代的;年轻的,年老的;出身高贵的,身为丫鬟的;老实本分的,工于心计的;各式各样的女人,个个个性鲜活,有血有肉;同一个女人,写她从待字闺中到嫁作人妇生儿育女,从女儿到母亲再到婆婆到奶奶外婆,不一样阶段的女人,她们的心理变化也很真实的写出来。例如木兰和莫愁,这两姐妹在相似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木兰偏向继承了父亲的道家思想:逍遥,自由,追求梦想却又不强求,善于在平淡的生活中获得乐趣,也容易满足;莫愁则偏向母亲继承了儒家之道,学会了作为妻子母亲的生活中的智慧。同为女人,木兰更适合做老婆,因为她有想不完的妙点子,能够陪你去很多的风景名胜,和她聊天,永远不会气闷;她喜欢做菜,异常爱研究新奇的菜式,对于种花养草,琴棋书画也有兴趣;既能满足你对生活上的要求,也能够陪你品茗赏月,99.,做风雅之事;有时候可能有些过于梦想化,但木兰也懂得适时调整。莫愁则适于做母亲:她方正稳重的性格会给孩子一个好榜样;莫愁最懂得以柔克刚之道,对于立夫这样个性激进易冲动的人,也能懂得什么时候予以忍让,什么时候坚持,什么时候暗暗责备,什么时候给予鼓励,恰当地顺应立夫情绪的起落,最终改变他,使他成熟稳重。相信这对
于孩子要容易得多。因为莫愁有足够的耐心,也有足够的智慧,不会过分娇惯,也不会过分严厉;莫愁在文学上的造诣也足够给孩子的学习以指导,从她少女时代和立夫的几次辩论就能够明白,其实她思想锋利,见解独特,并不输于木兰,只是嫁人之后着意收敛,培养自我的稳重方正。
但这两姐妹,在很多方面,是十分相似的。就从莫愁和木兰对待丈夫外遇(立夫甚至能够不算,因为那只是精神层面的)的态度就能够看出,她们的沉着和智慧是多么的相似。同样的善解人意,同样的不动声色。可是在应对立夫被捕这件事上两人的态度迥乎不一样,又能够十分好的表现她们的不一样——木兰的冲动和梦想化,还有莫愁的冷静稳重和忍让宽容。这两个可爱的女子,是全书的灵魂所在,或许也是林语堂心中的完美女性形象吧。
当然最让人佩服的是木兰——坚强而又有主见的木兰。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
她落落大方,聪慧贤能;她追求时髦,谈吐诙谐,这又不失新时代女性的优点。她聪明勇敢,拥有自我对生活的主见,更令人惊叹的是她那独特的浪漫主义情怀。她的生活方式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简便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应对生活的变迁,应对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到变为村妇的剧烈转变,即使最终变为普通农民,她依然能过着幽雅山居的生活,坚韧地应对所有困难,并在磨难中成长,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
命运早有天注定,哪由强弩硬上弓.书中虽未提及命运,但命运的造化随处可见。银屏硬碰硬的抗争,最终葬送了自我。而姚太太的强硬,也没有给她换回什么好下场,最终她的小儿子竟然还是娶了个丫鬟,何其讽刺!红玉的死,是听从了命运还是听从了自我呢?莫愁是个注定了幸福的女人,命运,可能有时候,真的,有薄厚之分每一个人,不论生于安乐还是忧患,谁都不足矣改变整个生活。然而每个时代都会赋予我们特定的职责,京华烟云的时代,就是要齐心抗日保家国。一个民族的人只要有觉醒意识,只要团结一致,什么样的强敌都能够战胜!海明威说的好:“人能够被毁灭,可是不能被打败!”中华民族的儿女们,永远都是好样的!!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4
《京华烟云》读后感1500字
“《京华烟云》是一本可以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一定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一小丑否?”林如斯的这段话说得极妙。也许是机缘巧合,我读这部小说时,大部分时间竟都是在夜深人静之时。此时,万籁俱寂,唯一可听见的便是自己的心跳。假若偏巧窗外明月高悬,洒下的清辉伴着花香被阵阵微风送入室内,便是再好不过的享受了。
这本小说“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小说讲述了北平曾、姚、牛三大家族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多年的悲欢离合和恩怨情仇。并在其中穿插了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直奉大战,军阀割据,“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笔战,青年“左倾”二战爆发等历史事件,全景式展现了现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故事情节链接紧凑,扣人心弦,正如朱熹所言“看文字须大段精彩看,耸起精神,竖起筋骨,不要困,如有刀剑在后一般”,然而看此小说时,我却常常陷入矛盾与挣扎之中——精彩绝妙的文字吸引着我“耸起精神”,想要一口气看完。但由于小说故事太过精彩,我又舍不得短时间内仓促读完。于是不断提醒自己,放慢节奏,细细品读。仿佛一个孩童幸运地得到了大人赏赐的一块异常美味的糖果,既想一口气吃掉,又舍不得马上吃完,于是只好细咂慢品。但我内心里是热切地,迫不及待地,所以往往读至深夜,仍意犹未尽。直至全书读完,我脑子里紧绷的那根弦才得以松懈下来,连续几日的寝食难安终于消失不见,心心念念牵挂的人物命运都有了着落,心里反而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在读小说之时,我总是诚惶诚恐,小心翼翼,仿佛刘姥姥进了大观园,里面的一切都是那么精妙,都是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让我在大开眼界的同时,不自觉地肃然起敬。所以当我读完小说,想要写点什么时,却迟迟不敢动笔。怕自己没有资格妄加评论,更怕自己笨拙的笔触表达不出心中的感慨。但心中激荡的情感却犹如活跃的火山,即将喷薄而出,大有不吐不快之感。
有很多人习惯把这本书与《红楼梦》相提并论,事实上这本书也确实是林语堂先生仿照《红楼梦》的结构所写成的。也许书中人物多少带有《红楼梦》中人物的影子,但我以为这本书所蕴含的东西与《红楼梦》是大不相同的。如果读者细心观察,不难发现,《京华烟云》这部小说全书蕴含着到家精神,小说的开篇即为“道家女儿”。何为道?老子曰:凡道无根无基,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道德经》里也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其实,道家精神是一种哲学,而不是一种宗教。它主张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譬如小说中,木兰与荪亚订婚,傅先生主张男女婚配,用命型配合。他说木兰是金命,荪亚是水命,金入与水则金光闪烁。莫愁是土命,立夫是木命,土养木,木就滋长繁荣。这种理论正是道教中阴阳五行在自然界中的协调和统一。小说中,牛财神治罪抄家,素云遭休弃都暗含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或者干脆可以说,小说中所有的事情都符合道家思想,因为事情发生了,变成自然。
关于书中人物,首先要说的必是姚木兰。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他心中最完美的女性。木兰生于富贵之家,又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自然拥有优雅从容的气质。而且她才华横溢,思想自主。王国维有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然而不管在那个年龄阶段,作者对她外貌的溢美之词都是毫不吝啬的。她不仅上得厅堂,更能入得厨房,洗衣、下厨、刺绣、治家,这些传统女性具备的特质,她照样样样精通。她有“心底无私天地宽”的胸怀,有“会当击水三千里”的胆略,有“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执着,有“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坚强,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自信。她坦率真诚,尤其是看见美好的东西时会不自觉地流下眼泪,她完美得简直如误入人间的精灵!在这里不得不说的是她与立夫之间的感情。木兰在少女时期掷铜钱时与立夫结缘,后来又一起看洪水,在泰山观日出和无字碑,这些事件中的种种细节都表明了她深爱着立夫。然而她却以超乎常人的隐忍和克制来处理这份感情。在与荪亚订婚后,她对妹妹莫愁说:妹妹,你比我有福。看似平淡随意的一句话却包含了多少无奈和伤感!让人看了心酸不已。因为无可奈何,所以顺其自然。毕竟她也爱着妹妹莫愁。然而木兰是个至情至性的真性情之人,在立夫受诬陷入狱有生命危险之时,她不顾一切,身入险境到司令家说情。凭借着她的聪明和机智救出了立夫。“爱像水墨青花,何惧刹那芳华”,虽然木兰此举有些失态和鲁莽并因此受到了荪亚的质疑。却让我们看到了她勇敢地真性情的流露,令读者深深佩服,肃然起敬。至于立夫对木兰的感情,书中没有明确说明,但从种种细节表明,立夫对木兰也有好感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两人至始至终都保持着纯洁的“柏拉图”式的情感。一个身在杭州,一个身在苏州,平淡的日子里,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和月可以毫无瓜葛。各有各的悲欢离合,各过各的细水长流。
与荪亚的夫妻生活,木兰也照样过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做为一个“妙想家”,她想过效仿曼娘裹脚,还曾想要把丫鬟给丈夫做妾,她会陪着丈夫游山玩水,访幽探胜;也会跟丈夫品茗赏月,探讨人生。她脑子里蹦出的奇思妙想,会带给丈夫许多惊喜与感动。她可以锦衣华服,雍容华贵;也可以布裙荆钗,朴素淡雅。她用不同的心态与妆容去适应不同时期的生活。她用宽容和智慧把荪亚与曹丽华的情感消灭在了萌芽之中,既顾全了丈夫的颜面,又悄无声息地化解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小说最后,木兰带领全家西迁之时,她仍然能够淡定从容,此时她的身分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从富家千金便成了普通村妇,然而她的出众的气质,对生活的激情一点都没有改变。在艰难的逃难中仍可以让大家充满欢乐和希望。
然而我最喜欢的人物却是姚莫愁。木兰虽好,但正因太过完美,虚幻地让我觉得不可触摸。而莫愁展现在我面前的却是一个血肉丰满,鲜活生动的形象。如果说木兰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莫愁则是一汪清澈柔美的水。莫愁与木兰同样生于富贵之家,姐妹俩可以说是花开并蒂。也许莫愁没有木兰那样优秀,不过莫愁的性格较木兰而言多了一些成熟和稳重。作为木兰的妹妹,莫愁的才华毫不逊色,这一点在莫愁与立夫辩论时便可体现。但莫愁最大的智慧不在于文章诗词中的才华,而在其处世的哲学上。莫愁比较现实,她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该怎样去得到,她比木兰看得更透彻更实际。她也曾说自己已经“由聪明转入糊涂”,殊不知,“难得糊涂”才是人生最难得的境界!莫愁忠厚孝顺,在姚母生病卧床期间,她默默承担起了照顾母亲的重任,任劳任怨,毫无怨言。与立夫结婚后,莫愁迅速地转变了自己的角色,从风花雪月的了浪漫之中退入到了相夫教子的现实生活中去。甘愿落尽繁华与心爱之人晨钟暮鼓,安之若素地过平淡生活。立夫性格固执,脾气火爆。莫愁性格中水的特质便发挥了出来,她深谙以柔克刚之术,懂得迂回曲折,绕过坚硬的石块。照样可以柳暗花明,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她用自己的柔情似水,化解了立夫的偏执,并坚韧得达到了“水滴石穿”的效果。
姐姐木兰对立夫的感情,敏感的莫愁又何尝不知?但聪明的她选择了宽容与缄默,既然无伤大雅,又何需小肚鸡肠!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这正是莫愁大智大慧的体现。莫愁似水,紧紧地环绕着立夫,却又能给他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她知道何时进,何时退,张弛有度,于无声处现惊雷,保证了立夫的安全,莫愁是当之无愧的好妻子好母亲。相较于莫愁的太极之术,木兰则干脆的多。木兰与立夫有着相似的性格,相同的爱好,相当的观点。假若二人结合,必定志同道合,木兰绝对支持立夫所有的做法甚至是激愤冒险的行为。她会把立夫“推”出去,会给立夫带来毁灭性的伤害。所以说,莫愁和立夫才是最合乎完美的结合。
这本小说塑造出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古典的、现代的、保守的、开放的、老实本分的、工于心计的,一个个鲜活生动,有血有肉。姚思安是道家思想的完美体现者,他崇尚自由,顺其自然,这在当时的社会是相当难得的。尤其是他晚年放弃荣华,抛下家人,四处云游,在乞讨中游遍了名山大川。最终大彻大悟,看破了很多东西。有这样一位好父亲才会有木兰莫愁那样出色的姐妹。说到立夫,我很欣赏他过人的才华,赞同他爱国的思想,佩服他报国的勇气,但我却不喜欢他其人。总觉得他太过理想化,书生气太重,做事易冲动,不够成熟。都说:好女人是一所学校。立夫最幸运地是他遇到了莫愁,能让他在平淡中最大的发挥出自己的才华。正如小说中所说,荪亚是个典型的老实人,没有多大才华,也无明显缺点。但就做丈夫而言,荪亚是合格的。他有情趣,懂生活,知道体贴老婆关心孩子,并为家人的幸福而努力,这就够了。小说中,我对曼娘的印象也比较深刻,曼娘长得很美,气质优雅娴静,她更符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审美。为给曾家冲喜,她与母亲千里迢迢赶到曾家,与平亚见面时,她心中积蓄的万语千言只化为一句简单的“平哥,我来了”,而平亚的一句“妹妹,你可来了”。这简简单单的七个字更饱含了多少相思之情!怎无奈造化弄人,曼娘不得不在新婚给平亚守寡,而这一守就是一辈子!曼娘的做法在现代人看来不免有些迂腐,甚至难以理解。曾经有一度,我也对曼娘感到了乏味乃至厌恶。但读到文末,日寇侵华,曼娘自缢时,我被曼娘那种所谓的“坚守”感动了。曼娘用她一生的时间信奉着自己心中的信仰,这正是这位平凡女性的伟大之处!
读至文末,描述木兰一家在逃难途中看到道路上整齐地驶过一列军车,上面年轻血性的士兵高歌着:山河不重光,誓不回家乡。木兰在广大的缓缓移动的人群中深深地震撼了!这场面不仅仅是一场逃难,更是一个民族深厚耐心和雄伟力量的体现。尽管有数不尽的艰难困苦,但每一个人都怀有坚强的抗战精神,不把日本人赶走,誓不罢休!作者写到此处,眼睛里充满了眼泪,作者自己写得哭了,怎么会叫读者忍着眼泪咽下去呢?我读到此处时,早已是泪流满面,相信每一个中国人看到此处时都会感动,会被震撼。这种深厚的情感非中国人是难以理解的,因为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也不会忘记历史。我们会牢记历史,牢记耻辱,只有牢记,才能使我们更强大,也只有更强大才能洗刷耻辱!
林语堂先生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想介绍中国社会于西洋人,叫人同中国人一起过日子,一起欢快、愤怒。林如斯有精辟的总结: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接的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黯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读完全书,我确有此感,掩卷沉思,方觉“浮生若梦”。应该说林语堂先生的目的达到了!也许仅有一句话可以形容这本书的精妙:此书只应天上有!
《京华烟云》1500字读后感
最近,中央电视台播放了根据林语堂先生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京华烟云》,引起了我深读林语堂先生原著的极大的兴趣。
小说《京华烟云》描写的是1900年—1938年那个政权更迭、军阀混战、人心郁闷的北平城中,通过对姚家、曾家、牛家三大家族中各类人物在那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性格演变、思维撞击和命运选择,凸现了儒、士、商阶层由盛而衰的过程,全景式展现了现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
作者还以其独特而充满睿智的女性审美观和审美心理,深刻描写了他心目中深爱的女子姚木兰,塑造了一个知书达理、聪明美丽,浩然诚笃、宽容自尊、有道教风范的光辉女性形象,表现出了中国优秀女性的落落大方之美、娴淑端庄之美和刚柔兼备之美。
应该说改编的电视剧比林语堂原小说从某些方面有了一些突破,但也存有很大不足,主要是人物错异、相互嫁接成分太多,搅乱了人物形象,引起了观众和读者的不少争议和批评。但我觉得改编者有一点把握的还是比较成功的,就是牢牢抓住了情感丰富深邃这一主线,向人们形象化地展示了一个中华优雅女性光辉耀人的精神风采。
怀一片知恩图报的真情
知恩报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衔环结草,以报恩德”,这些哙炙人口的诗句,中国绵延多少年的古老成语,讲的就是要感恩。
作者就是通过姚木兰这一艺术形象时时的心存感激和处处的体味感动,把中华民族的这一传统美德得到了不断地净化与升华。小说中的姚木兰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曾家是她的救命恩人,姚木兰始终顾念着这份无以为报的恩情。她幼年的经历从这里展开,婚姻从这里结缘、命运从这里延展。
她视曾家二老为生身父母,言听计从,孝顺有加,正反映的就是知恩图报的拳拳之心。电视剧中的姚木兰,陷入了一次又一次的代嫁风波,最终以放弃自己的爱情换来的代嫁,成全的也是曾家二老。
我们暂且不评价姚木兰委曲求全的合理性,但对那个年代的一个奇女子始终衔着报恩的坚定情怀,还是应该给予很大欣赏的。
持一缕终生相许的深情
林语堂对自己的婚姻也有着极强的信心,对自己的爱人寄托着无限的深情。据说,1919年林语堂与结发之妻廖翠凤两人结婚。婚后林语堂和妻子商量,把婚书烧掉了。因为他认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姚木兰是林语堂先生的最理想的女性形象。他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于是他就把这种对待婚姻的态度完全附在姚木兰身上。
小说中的姚木兰和丈夫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恩爱夫妻,他们有旧式夫妻的相敬如宾,也有新式夫妻的相互尊重,还经常一起游山玩水,谈诗论史,喜笑颜开,在淡雅雍容中演示了夫妻之间的爱慕。
我很欣赏木兰自吟的那首小诗和曾荪亚所喜爱的小诗:
兄抛鱼网赴中流,
妹撒钓丝待上钩;
尽日得来仍换酒,
雨后空舟归去休。
人本过客来无处,
休说故里在何方;
随遇而安无不可,
人间到处有花香。
在小说中,林语堂所描述他们的夫妻生活是波澜不惊,轻松快乐,心旷神怡的。虽然各自的内心深处,各有各的隐秘空间,也出现了一些涟漪,但木兰对生活一直有一种淡淡的笑意,并主动调整了彼此间的不和谐因素,巧妙化解了可能出现的感情危机,坚守了婚姻围城,坚守了爱情阵地。
我不赞同电视剧中对姚木兰婚姻关系的设计,不赞赏塑造这样一个逆来顺受的姚木兰形象。包括她所选择的错嫁,她对曾荪亚这个不理想的丈夫的苦心善良和忍辱负重,忍受、痛苦和屈辱,甚至对情敌曹丽华的超乎正常的宽容。因为这不是语堂先生所崇尚的完美女性形象,是一种在封建社会中才有的对女性人格的扭曲,完全不符合时代特征和人文特征。
涌一脉妙想联翩的激情
林语堂的姚木兰是个会吹口哨,谈吐诙谐,总是有着各种各样奇思妙想的“妙想家”。她的妙想来自于她的家庭教养,来自于她的聪明才智,也来自于她的勤奋好学。
小说中许多描写都反映了木兰的智慧中具有坚实的根基。如莫愁生子,欲起名为“小夫”,孔立夫不同意,说:“这名子听来像个清道夫,又像个挑夫。”莫愁坚持自己的提议,引起争论。机灵的木兰便接连提了“孝夫”、“肖夫”两个建议,均取“有其父必有其子”之意。莫愁、立夫都对“肖夫”的名字感到满意,使夫妻取得了一致。这表现了木兰有对博大精深中华文字准确把握与运用的高人一筹的才能。
木兰的天性中还有着追求理想的独特浪漫。她的生活方式随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轻松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甚至连她头发和服饰的式样也随之改变,以至最终成为了一个惟妙惟肖的村姑。她喜欢逛庙会、吃小馆儿、逛公园、看电影,游览名胜古迹;与丈夫在凉亭里下棋、手持厚卷躺在藤椅上看小说;还同丈夫到景山以西御河岸边,趁清露未晞之时去闻荷香,收集荷叶上的露水珠儿。这都反映了这个美丽女性的多彩多姿和多情善感。
木兰对曾荪亚和曹丽华之间情感纠葛的巧妙处理,可以说更是令人心悦诚服。已届不惑之年的曾荪亚与情窦初开的曹丽华一见钟情,被精明细致的木兰很快发觉。她满怀同情与激情给曹丽华写的那封规劝丽华“挥利剑、斩情网,断情丝”的书信,全信坚持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以情服人,情深意切,情理交融,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木兰的精明、智谋、豁达与和善,使曹丽华幡然猛醒,迅即回头,真可谓是“妙手回春”、“化干戈为玉帛”。她以最平和的方式平息了这次家庭危机,充分反映了她具有不平凡的智慧和超人的大度胸怀。
凝一段深藏偶露的柔情
有人说,人的一生会遇到的四个人,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
京华烟云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看了一半,越看越想看,故事情节很吸引人,和电视剧完全不一样啊。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5
很多人都说《京华烟云》酷似《红楼梦》,描绘了富贵之家从兴盛到衰退的过程。
在我看来,最为相似的,更在于小儿女的情思方面。《京华烟云》中的红玉,阿非与宝芬这三人之间的故事,与《红楼梦》中黛玉,宝玉,宝钗几乎一模一样。阿非就是活脱脱的贾宝玉的翻版,宝芬像极了薛宝钗,红玉在举手投足之间,也尽显林黛玉的气质。读后感·同宝玉与黛玉一样,红玉与阿非青梅竹马,彼此喜欢,最终却不能相守一生。最终宝玉娶了宝钗,阿非娶了宝芬,红玉和黛玉都香消玉殒,其名相似,连命运遭际都是相同。红玉向来便是多愁善感的性子,最后因月下老人签文上的一句“芬芬香过总成空”跳入池塘,成全阿非与宝芬。阿非为其哭过一场后,便也过上了自己的生活。我常想,不知日后的阿非是否还会想起,曾有这么一个人因为爱他而付出了生命。只有那一池的荷叶,曾弥漫着红玉悲伤的气息,见证了一位少女为了爱情所做出的牺牲之举。
书的最后篇章中,说到了战争时期,木兰与荪亚站在庙门前,看着周边的光景。当军车和喊着爱国口号的人民从身旁走过时,木兰的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情绪,是一种光荣感,快乐感。木兰想起了她的父亲,立夫,曼娘。若是她们也能看到现在的这一幕,定是也会感到光荣高兴。看到这里,我真的希望这发生的一切只是一个梦,梦中经历的生死离别,灾难困苦,在梦醒的那一刻,全都消失殆尽。醒来时,一切都还是好好的,身边的人都还健康的活着,大家都能平安喜乐的度过一生,那样的日子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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