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理鼠王读后感。
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具体步骤吗?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说空话,要斟酌自己的词句,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些关于“料理鼠王读后感”的知识点。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1】
曹操是我国古代著名的诗人、政治家和战略家。但是在《三国演义》里,他很少有代表正面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从前的我,是家里的小皇帝,谁都听我的。看完了《猫王》,我被左黄拉的勇敢与善良感动,为右黄拉的宽容感动,为鼠王的大公无私而为之一振。
大学生《理相国》读后感【二】
《理想国》是一部政治学经典,但在读这本书时,我的思维常常在字里行间悄悄的远行,所以有时候不得不停下来想想自己的思维跑到了**,是怎样跑的。这本书不是很容易读懂的,在细读起来总是觉得在和先哲对话时少了那份开阔与气度,多了些唯唯诺诺,人云亦云,很想用自己的话去理解去探索可那毕竟是一道很漫长且艰辛的路,所以我将慢慢的前行,那样收获的也许才更多。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和热爱自己的祖国。我们一定要向尼尔斯那样乐于助人,现在我更深刻的理解了一句名言“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这本书用拟人与神话的方式,书写了发生在主人公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之间的相遇交往的感人故事,写了小猪威尔伯本应该是被人类宰割的令人可怜的动物,可是,由于蜘蛛夏洛的及时出现,使小猪威尔伯逃过了被人类宰杀的劫难。在它的网上机智地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和“光彩照人”这些词语,最后,蜘蛛夏洛产完卵后就死了,威尔伯为了感谢夏络,就无微不至照顾这些可爱的小蜘蛛。小蜘蛛出生后,大多会带着气球飞到外面世界织网,每次都有两三只蜘蛛留下来。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
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
然而,历史不允许我做出假设。真实的历史表明,荆轲仍然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2】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料理鼠王》,看完这部电影,我学到了许多东西,感触颇深。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老鼠雷米有一个大梦想——就是成为厨师。一次偶然的机会,它结识了在古斯特餐厅的学徒林奎尼。在雷米的帮助下,林奎尼不仅收获了爱情,而且挫败了餐厅的大厨的阴谋,还成为了餐厅的继承人。但是他不想再去当个傀儡了,就把雷米赶了出去。可餐厅的成功,引起了著名的毒嘴美食评论家科隆的注意,在危急关头,雷米回来了。科隆和全世界的人们被它做的美食震撼到了,它让人们认识到了厨神说的“人人皆可烹饪”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看完这部电影,我理解了“人人皆可烹饪”这句名言。这句话和这件事让我懂得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伟大的艺术家,但是伟大的艺术家可以来自任何一个角落。同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着这样的艺术家,不是吗?伟大的音乐节贝多芬,就出自平民家庭,但他的音乐才能,使他成为了著名的钢琴家,尽管他在二十六岁时,双耳失聪,但他依然留给了我们许多的钢琴名曲。
只要有爱好,肯努力,一定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我长大后,也一定成为一名这样的艺术家!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3】
《料理鼠王》的故事发生在巴黎,有一只老鼠叫小米,小米看到了食神在电视上的烹饪讲座,便深深地记住了食神的话:“人人都会烹饪,只要你有勇气,不管你的地位有多低下。”
可是,食神的这个观点却遭受到了评论家的反驳,导致食神餐厅被迫降了一个星级。
食神非常气恼,不久就离开了人世。但是小米心目中的食神经常开导它,鼓励它。小米终于学会了烹饪,他和小林成了好朋友。他躲在小林的帽子里,指导小林做菜,使小林从食神餐厅的垃圾工变成了主厨。
后来才知道,小林就是食神的儿子。一天晚上,评论家到食神餐厅来用餐,那些小米做的美食使他惊讶无比。第二天,他的评论就发表了,面临破产的食神餐厅又生意红火了。当评论家得知如此美味的食品,竟然来自一只老鼠的双手时,他无比震撼。小米能成功在于它肯去尝试,一个人只要肯去尝试,就一定能学到好多东西。一件事情的成功和失败,就往往在于你的选择是否正确,你是否有勇气来迈出这一步。
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就终有实现的那一天。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4】
我觉得动画片中的雷米机敏可爱,并且还有一技之长,我们也应该有自己的“特长”,这样才能更好地立足于学校和社会,比如在我们班里,有的同学跑步快;有的同学游泳快;还有的同学脑子灵活,善于搞创造发明……我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比如我的体育就是强项,我将来可以凭着自己的这个专长考体育学院,甚至当世界短跑冠军,做一个像刘翔那样能为祖国争光的炎黄子孙!这就是雷米带给我的最好启示,此外雷米的聪明机智也令人钦佩不已,比如雷米可以藏在人的帽子下面,就像开汽车掌握方向盘一样拽着那人的头发,指挥别人烹调那一盘盘只有它知道烹制秘诀的极品美味佳肴,这样一来,一个从不会烹调的人在它的遥控指挥下,居然也能成为“超级大厨”!并给饭店带来“如日中天”的良好发展势头,令食客们赞不绝口、好评如潮,可以说雷米这只老鼠简直太神奇啦!
我看完这部动画片已经很久了,但所有老鼠的可爱身影仍不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学号:b13043123
梁伟2014-4-6星期日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5】
快乐的暑假生活又开始了。
7月3日晚上,爸爸悄声细语地对我说:“明天白天认真做些写暑假作业,晚上看电影如何?”我瞪大眼睛,不住的点头道:
“好的,好的。”又自言自语地念叨:“大概是我这段时间表现好吧!
”7月4日晚上,爸爸打开电脑,找到文件,点击进入。推荐了三部电影,有《小鸡快跑》、《马达加斯加的企鹅》和《料理鼠王》。我一下子被难住了,犹疑不决,最后在爸爸地催促下,我选择了《料理鼠王》。
这是一部励志电影。在世界著名的美食之都巴黎,有一家巴黎最好的餐厅——美食之神餐厅,餐厅下面住着一只名叫雷米的小老鼠。它和别的老鼠与众不同,别的老鼠喜欢偷东西,和垃圾为友,但它却喜欢厨房,而且还有个远大梦想,是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
一个偶然的机会,雷米溜进了厨房。突然有人找到雷米,叫大家用铲子、刀、锅和其他东西把它抓起来。实***贵尼也看见了这只老鼠,便来帮忙,他用了一个杯子,一罩,罩住了雷米。
林吉尼想把老鼠扔进河里,但他认为杀死这样的生命是不好的。便无意中问雷米:“你会烧菜吗?
”“会。”雷米真诚的说道。
于是,林贵尼让雷米钻到自己的帽子里,指挥自己做菜。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配合,真的做了一顿美味可口的饭菜。最后小老鼠雷米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电影告诉了我们:“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有信心,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去竞争、去挑战、去努力,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6】
这是一部轻松幽默的电影,主角是一只叫雷米的小老鼠,它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亲手做出各种各样的美食,并且得到别人的认可,但是它毕竟是一只老鼠,所以它的“美食家”的梦想在人与老鼠之间的矛盾前显得很荒谬。就是这只有着“荒谬”理想的小老鼠,用自己的不懈努力证明了: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影片中给我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古斯特的名言:Anybody can cook,也正是这句话激励着雷米坚持不懈地一直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任何人都可以做出美食,只要你有心,所谓有志者事竟成。是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生活中很多事情也是这样,不要被别人在某方面的成就所筑成的高墙所困住,渐渐在围墙内自暴自弃、自怨自艾,其实,只要你有目标,肯尝试,说不定你也会摘取到成功的果实。这一念之间就在于你自己肯不肯尝试的问题上。上帝是公平的,在机会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关键就在与你自己的选择如何。小老鼠雷米就是靠着对美食的一腔热爱,靠着一股子冲劲向自己的理想前进着。
Anybody can cook. 同样Anybody can try.机会不等人,所以我们应该抓住每个机会去尝试、去奋斗,发掘自己的潜能,有一天你可能会发现:我也行!这其中当然有着自信的作用,自信是做任何事情的必要砝码之一。每每看到别人的成就时,我们有时候就会产生一股挫败感,认为自己确实不如别人,别人获得成功才是应该的。其实不然,没有谁是天生的失败者,也没有谁是天生的成功者。打起精神来,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的,不要被别人的成就所威慑,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成功者,只要你有自信并且努力奋斗。上帝不会偏爱任何人,如果他真的偏爱的.话,也是偏爱那些有自信并且不懈努力的人。
此外,林贵平的经历也使我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你自己善于发挥,就能在一方领域中成功。要知道,一个人有时候虽然不能成为最善带兵的将军,但是有可能成为最优秀的士兵。并不是每个人都要成为最好的将军,况且这世界上也没有这么多的将军位置给每个人做。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了解自己的长处,充分认识自己并加上自信和不懈的努力,这才是个人通往成功的捷径,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就向林贵平,他虽然没有成为一名声名远播的厨师,但是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服务生,并且他自己也深深地喜欢这份工作。他将自己的激情、专注投入到自己的职业中,在他的行业中,他无疑是合格的更是优异的。
正确认识自己是非常重要并且非常难得的。许多时候,我们正是由于对自己的认识不清,而盲目地奋斗和追求,走了很多弯路甚至离成功的目的地越来越远。每个人都可以尝试,在各种尝试之后,每个人都能够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长处并加以充分发挥。
成功并不是很遥远的。首先,你要有热情且敢于尝试;然后,在不断的尝试中认识自己,发掘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最后,你必须具有足够的自信和不懈的努力。达到了这三个标准后,相信我们离成功就不远了。
关于友情,剧中雷米与林贵平的友谊也证实了“患难见挚交”这句话。友谊本来就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彼此都不信任对方,那双方就根本沾不上“友”字的边了。林贵平就是基于对雷米的信任,而一直将雷米留在自己的身边,给他一个舒适的住所;而雷米也是基于对林贵平的信任,而一次次帮助林贵平渡过难关。人与鼠之间本来就有着不可磨灭的矛盾,雷米有饿曾经迷惘过,不知道自己与人类交友的做法是否值得,然而他对林贵平的信任使他回到林贵平的身边,继续帮助林贵平渡过最后的难关。
小鼠雷米的成功告诉我们,Anybody can cook,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尝试、奋斗,而真正的朋友是值得信赖的。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7】
我今天看了《料理鼠王》这部片。小米是只蓝色的小老鼠,《料理鼠王》的主角,他与众不同,一心想成为一个大厨,像他的偶像厨神那样,可是他的家人都不支持理解他,而他也会经历来自人类的各种困难。和小宽的偶遇让他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小米平时在老鼠部落中无法发挥他的才智,只能担当“毒性检测专家”,帮助鼠帮检测哪些垃圾是可以吃的,哪些是有毒的……而他想做的是做人类的大厨。然后,小米在一次偷东西时不小心和朋友走散了,掉进了下水道,通过下水道来到了伦敦地面。
他看到了食神餐厅,不过是3颗星的餐厅。他来到这里,看见了一个清洁工不小心把一些配料给弄到了锅里,小米看见了,说:“他会毁了这锅菜的!”说完,小米趁没人时,跑到了锅前面,快速的放入调料,可在放完以后,那个人发现了它,就赶快拿一个透风的罩子盖住小米,以免被别人发现。小林把小米带出去,和小米商量了一下,让小米帮她做饭,来得到这个工作,小米同意了。从此,小米和小林就一起做那种汤,然后食神餐厅就生意红火。有一天,小林正在接受采访,然后来了一个人,那个人说自己是美食品评论家柯博,有空时去食神餐厅尝一尝他的菜。有一天,柯博来了,让小林把他敢做的全做出来,然后小林和那些厨师服务员说了是小米做的菜以后,他们都走了,就剩小林和小米了。
小米又把他的同类叫来和他一起做菜。那时,小林只能当服务员了,那些老鼠在里面做,小林在外面穿着轮滑鞋送菜。最后,柯博问菜是谁做的,小林说等所有顾客都走了才能让他看厨师。到顾客都走了以后,小林带柯博去厨房看,柯博知道了厨师是那只老鼠后,就走了。再后来,小林在天花板上建了一个老鼠饭店,到点时,小米就下去做饭。
通过这部片,我知道了小米想当大厨的精神,可是他的家人都不支持理解他,可他最后成功了。还有,我想说,只要自己朝一个伟大的梦想前进,就一定会成功。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8】
昨天,我看了一部法国动画电影,名字叫做《料理鼠王》。电影从开始到结束都一直深深的吸引着我,此电影也讲述了一个个意味深长的道理,让我感触良多。《料理鼠王》主人公是一只老鼠名为“小米”它常常在一位老奶奶家里**食神的节目,却意外发现食神死亡。
终于,老奶奶发现了老鼠一族,决定要将它们斩尽杀绝,老鼠一族为了逃避老奶奶的追杀便逃之夭夭,然而却留下的小米,后来小米独自走上了美食之路,并与人类(食神的儿子)共同走上了美食之路,他们一起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走上了美食的顶端。这告诉我们什么?
是啊,“料理非难事”我们得有勇气去挑战,我们有了勇气就有了不怕输的精神,这也充分表达了,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在于这个人是否能战胜自己出身的卑微,成为一个有用之才,我们都要有不怕输不怕吃苦的精神!这部影片了也讲了,一只小老鼠也可以成为烹饪大师,也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我们应该忘记自己卑微的生活经历,努力成为受人尊敬的人。
不论是什么,只要有心,都能成功!《料理鼠王》还表达了,我们得更要拥有新的思维,我们要不一样!我们需要进步!
在电影里,老鼠只会走老路。我们需要开辟一条新的出路。也许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上千个困难和危险。但我们也不能被这些陈规陋***锢。我们只要有一个梦,有勇气依然能实现!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9】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文化评论和影评工作的人,今天我很高兴有机会来分享一下我对电影《料理鼠王》的观后感。这部电影是一部动画片,改编自Roald Dahl的同名小说,由Brad Bird执导。它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意外地发现了与他分享烹饪天赋的老鼠,并与他一起在巴黎追求自己的梦想的故事。
我想说的是这部电影的动画效果非常精美。从一开始,观众就被带入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巴黎世界,每个角落都展现着细致入微的绘画风格。巴黎市内餐馆的细节和建筑物日夜的变化,都展示了动画师们为了呈现出一个独特而真实的世界所付出的努力。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在每一帧画面上所注入的精细触摸,这使得整个故事的视觉效果更加生动有趣。
除了动画效果,影片的音乐也是非常引人入胜的一部分。作曲家兼指挥家Michael Giacchino创作了这部电影的配乐,他以其出色的音乐才华而闻名。音乐不仅为整个故事增添了戏剧性,还帮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角色的情感。特别是在厨房场景中,音乐与烹饪的节奏和动作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使观众仿佛能够嗅到美味的食物和烹饪的香气。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电影中的角色塑造。小男孩雷米和老鼠厨师艾米尔都是非常有吸引力和可爱的角色。雷米的梦想和烹饪天赋让人们为他的勇气和决心鼓掌。而艾米尔不仅用他的智慧和技巧改变了整个故事的走向,还展示了友谊和忠诚的重要性。这些角色的复杂性和发展使电影更加有趣和令人投入。
另一方面,电影也通过刻画巴黎美食文化的烹饪场景,向观众展示了一个充满味觉和视觉享受的世界。烹饪的过程和食物的呈现使观众们感受到了厨艺的艺术和热爱。这个故事不仅是一个小男孩实现自己梦想的故事,还深入思考了食物和烹饪对于个人和社会的意义。
电影《料理鼠王》以其精美的动画效果,引人入胜的音乐,有趣的角色和深思熟虑的主题,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影评工作的人,我认为这部电影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它不仅能够吸引年轻观众,还能够让成年观众思考食物和烹饪的文化和社会影响。我衷心地推荐大家去观看这部精彩的电影,并体验其中所蕴含的美妙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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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何不写11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狗猫鼠》200字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狗猫鼠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的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读完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觉得不像在读一本名著,而是在和一个朋友聊天,想必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于是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也表现出一个想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鲁迅先生的童年也并不乏味。他虽是乡下人,却可以随城里人一同上学;它有趣味横生的百草园;他在雪地捕鸟;他在上课时偷偷画画。似乎鲁迅的童年是在一首圆舞曲中结束的。“枯燥,乏味”则是鲁迅先生对书屋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就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从这本《朝花夕拾》里散发出的天真烂漫,似乎感染了我,让我看到自己幸福童年。
鲁迅先生的童年趣味横生,但是他的中年更是为国奉献。他非常具有战斗精神,他用他的一支笔与敌人进行战斗,他创作了大量作品,如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他还翻译了许多外国文学家的作品,如苏联作家法捷耶夫的长篇小说《毁灭》,还有《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等。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写出了旧中国的弊端。过去的日子里,我们的国家有着太多的屈辱,我不得不为我生在如此繁荣富强的社会感到庆幸,但同时又感到压力之大:从过去的时间里,中国人民已深深感受到“落后就要挨打”,所以作为未来祖国的栋梁,我们要肩负起富强祖国的大任!
狗猫鼠读后感 篇2
这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能够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明白!
其次,那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呻吟,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狗猫鼠读后感 篇3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作《朝花夕拾》,不得不佩服他的才华,可以说他太有才了!今朝我读的是狗猫鼠,我对其有独特的见解从标题来看,为何将猫放在最中间呢?因为作者仇猫,而狗与鼠与猫都有关联,这标题很诱人,其中一二只有读过才知道!
其次,这里不光是作者对猫的恨,对隐鼠的.爱,还不乏蕴含着对人世间的虚伪,堕落,他曾说过“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同时作者以猫喻人,揭露了当时迂腐的礼节,结婚愣跪3天!也揭露了有些人的无病呻吟,扶媚怪作之态,将旧社会揭露得一干二净!
同时我对有的地方有些不解,像文章第一段和最后一段,望观此感者在评论处指点迷津,多谢!
狗猫鼠读后感 篇4
“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承认自己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那时,写篇文章,一不小心惹上某些大角色,明天的报上就可能写上这类消息,那时局面很乱,每次写完文章后,得看好几遍才能发表出去。在那时,这种事往往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补刀。
后面还说到了猫;它性情的不同:总是要折磨弱者,玩厌后再吃掉。反观历史;抗日战争日本对中国俘虏,秦始皇,纳粹……
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吗?却有这么一副媚态!
“人学会了,发明了语言,那自然是好,不然你就无法说话、写作、读书乃至玩了。可这样不免会说些奉承话,有人说:“发明语言是为了生存,现在都得讨好人家,不说怎行!”
可语言是为了表达,表达的.东西应真,所以偶尔要拍个马屁,但绝不是一昧阿谀奉承!
《狗·猫·鼠》可能是《朝花夕拾》里唯一一篇具有讽刺意义的文章了。而我认为在他所写的众多讽刺文章中,这篇讽的最深。
狗猫鼠读后感 篇5
鲁迅,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思想家,他为了我们中国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他用笔作为武器,抨击了帝国主义,其中《朝花夕拾》就是其中一部著作。
《朝花夕拾》有许多个小故事组成,其中我尤其爱《狗·猫·鼠》。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所饲养的隐鼠不幸被保姆阿长踩死,却哄骗他说是被猫所害。这个题目乍一看以为是讲关于动物的故事,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
通过这个故事,他有力的抨击了当时社会那些做错事却不承认,将错误陷害给一些无力辩解的人的人,就如那些动物,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在动物界中,没有打着正义的`旗号,却做出阴险的事的动物,它们都是正面较量,从不背后伤人。人能够直立,是一件奇迹;能够说话,更是一大奇迹;人能够写字了,又是一大奇迹。但人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堕落了,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这种事情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人们都为了自己的贪婪欲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如此地嬉笑怒骂,让“人”怎么还站得住,无怪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了。
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我为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而感动。
狗猫鼠读后感 篇6
鲁迅先生的《花夕拾">朝花夕拾》有一个脱俗的名字,一下子就吸引了我。那犹如一朵美丽多彩的花在清晨的阳光点缀下悄然无息的绽放自己,待到夕阳时分在去摘取,花亦那花,却失去了晨时的艳丽与芬芳,但让人浮想联翩,同时味无穷。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对一个人物用了很多描写,在不华丽的文字中体现了对这个人的爱,她就是阿长。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有这一个典型的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她爱唠叨,她爱“切切察察”,愚昧迷信,但更多的是朴实善良,她踩死了鲁迅心爱的小隐鼠让鲁迅对她非常的憎恶,但她寻购赠送鲁迅渴求已久的《山海经》,又让鲁迅对她心生敬意与感激。
在书中还有一个人比较有代表特点,他就是鲁迅日本的同乡,范爱农。他是一位觉醒但无法在当时黑暗社会立足的知识分子,他在革命前不满社会而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看到革命的不彻底又备受打击,最后怀揣着痛苦与悲凉与这个社会妥协,在与友人游湖时投湖自杀。从这两个人物中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社会对人民的迫害,但在《朝花夕拾》中也有美好的回忆。
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可以爱感受到那份字里行间散发出的天真烂漫、童真无邪,以及对大自然的热爱,突然间,我好像看见了幼年的鲁迅跑进百草园,与他的昆虫们为伴,又采摘野果,好像又看见了寿镜吾老先生在专一的读书,孩子们却在各干各的事,而鲁迅同学正在画画。在这本《朝花夕拾》中我们感受到了美好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也许这就是鲁迅成为名家的原因吧!
狗猫鼠读后感 篇7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迅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迅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迅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狗猫鼠读后感 篇8
中国有很多作家,在繁多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的文章就像品一杯清茶,刚开始有点生涩难懂,但是慢慢品尝回味你便会品悟到许多。听说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你还记的在七年级中我们学的《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么?它就是出自《朝花夕拾的》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着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术。都说骂人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可见鲁迅先生已经到达了最高的境界了。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狗猫鼠读后感 篇9
从小学起,我就听说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这本书,直到今天,我才第一次翻开这本含着浓浓的文学之蕴的书。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浙江绍兴人。他出生于一个破落的封建家庭,从小勤奋好学,后因家庭一次变故 ,饱尝了世人的冷漠和蔑视。1902年,东渡日本留学,当他目睹国人的愚昧和麻木不仁时,毅然决定弃医从文,用文笔来唤醒国人的`灵魂。回国后,先后在北京、杭州的几所大学任教。1981年,第一次用笔名“鲁迅”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从此开始了辉煌的写作生涯。
《狗。猫。鼠》这篇文章讲了自己不喜欢猫的原因。作者先用一大串道理写出了猫的可恨,又写理童年时猫吃掉自己心爱的小隐鼠的故事。说明自己从那时起见猫就打,最后又转了一下,写自己现在不打猫了,只是呵斥,又借机比喻了中国的官兵,批判了现实。
鲁迅仇猫的原因文章中说了很多方面:他幼年养的隐鼠,据说是被猫吃了的,虽然后来知道是长妈妈踩死的,但是仇恨猫的感情已经建立;猫在吃老鼠的时候,总是尽情地玩弄,类似人类的幸宰乐祸、折磨弱者。而且猫的媚态是作者最为深恶痛绝的。鲁迅利用对猫的这种媚态的蔑视,嘲讽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
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作者深厚的知识积累让人钦佩,渗透其中的对现实的批判更使文章充满斗争性,让人回味无穷。
狗猫鼠读后感 篇10
《狗猫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对猫的憎恨和对老鼠的喜爱。鲁迅从蛇口救出了一只隐鼠,然后把它养了起来,有一天它突然不见了,鲁迅的长妈妈说是猫吃了。过了好长时间,鲁迅发现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了。
读了这一篇,我感受到了鲁迅对那些“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和“现代评论派”文人的憎恨,他用辛辣的笔调讽刺了“负有指导青年的前辈”的“媚态的猫”的嘴脸。不得不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有这种“负有指导责任”的前辈,我们也很应该去反对这些人。
我以后也要好好学习,也要学习鲁迅那种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还有就是,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有些老鼠还是挺讨人喜欢的,比如米老鼠。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我还学会了站在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我会继续多读几篇文章,更加深刻的体会文中的深意。
狗猫鼠读后感 篇11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挖苦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清楚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奉献。
狗猫鼠读后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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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 篇1
“杨柳阴阴细雨晴,残花落尽见流莺。”我想出自《春兴》的这句诗的意境大概与鲁迅《朝花夕拾》中的回忆与思考相符合吧。
《朝花夕拾》收录了鲁迅先生的10篇现代回忆散文,记述了他童年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虽然都是回忆文章,但都反映着当时社会都斗争的痕迹,在夹述夹义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讽刺与抨击。十篇文章包括:《狗·猫·鼠》、《阿长与》、《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前面7篇文章,记述了鲁迅儿童时期在故乡的生活片段,展现了当时的人情世态和社会风貌。分别嘲讽了散布“流言”的“正人君子”;对长妈妈真诚的怀念;尖锐的抨击了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指出强制的教育对儿童天性的压制和摧残;描述了百草园中得到的乐趣与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
鲁迅先生用细腻而娴熟的文学手法把叙述、描写、抒情、议论有序的混为一体,充满了诗情画意。文章语言简练、清晰、朴实,亲切感人。鲁迅特别擅长于描摹人物的神情心态,寥寥几笔就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让我们读后仿佛身临其境,看到了各种各样的人。文章妙趣横身,如在《狗·猫·鼠》中串入德国童话猫与狗成仇的故事和日本的“猫婆”,中国的“猫鬼”,《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加入“美女蛇”的传说等等,都增添了阅读的趣味。
品读了鲁迅的文章,我觉得豁达开朗。也开始慢慢的回忆、回忆,同先生一样开始追寻与思索对过去,对未来,对人生的思考与感悟。
狗猫鼠读后感 篇2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狗猫鼠读后感 篇3
那是一个迷信威望的国际,“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个字不错。这些已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天然就不错。”威望这个人物,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响,人们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信任他,也逼迫自己的子孙信任他,咱们茫然从他的手中接过了常识,这常识却堵住了咱们的求知的愿望,大多数人会想:已然咱们现已知道常识了,又何必去研究呢?就这样,一个过错的常识往往占据了人们的大脑几百年。
哥白尼提出了现在现已熟知的日心说,但其时的人们都只信任地心说,日心说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鲁诺的科学家为了维护日心说而被烧死,尽管日心说被提出很久后才会注意,但它引领人们找到了真理,摆脱了过错。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以为物体的下落速度和分量成正比,但年青的伽利略不信这个邪。他在比萨斜塔上进行试验,推翻了控制千年的教条。明明只要自己亲手试验一下便可证明的过错,却能成为撒播千年的教条,威望的影响太大了,它控制了人们的身心,让人只懂得信任威望而不明白探究真理。威望的话,也毒害了人们的求知欲。
让咱们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一味的迷信威望,要信任真理,用自己的双手亲身去验证真理!
狗猫鼠读后感 篇4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二)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三)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朝花夕拾狗猫鼠读后感。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狗猫鼠读后感 篇5
这篇文章花了近一半篇幅来批判那些虚伪做作、打着“公理、正义”的旗帜还自鸣清高的学者,又通过童话故事来暗喻那些人就是没眼力的狗。接着才真正地开始说起仇猫来。
先说它们的性情不好,在捉住猎物后偏要尽情玩弄,“颇与人们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脾气相同”。再则便由“我”攻击那些在夜里配合嗥叫的猫层层深入至“精神分析学说”和厌烦封建礼节的思想与拒绝同奉陪作揖、变相诈财之小人交往的坚定决心。
本文说好,是心理描写精彩,而心理描写的精彩还得从“我”那小隐鼠说起。先谈幼时的夏夜,祖母在小板桌旁给“我”讲故事《猫是老虎的先生》,“我”在猛然发现书上蹿下只猫来后心里是有些窃喜:猫没教给老虎上树。然后由“我”床前贴着的花纸“老鼠成亲”联想这隐鼠成亲的画面:红衫绿裤,尖腮细腿,新郎新妇,执事宾客一应俱全。可是那些隐鼠不欢喜别人来观礼,于是“我”只好怏怏睡去,这里的心理描写透出一股孩子气的天真和自我安慰。后来又以叙事的手法写“我”和“我”救下的小隐鼠的故事,其中插入小墨猴的传说,给文章平添不少趣味。随后语调急转直下,谈到“我”听长妈妈说那隐鼠是被猫吃去时的悲愤和仇恨,于是“我”开始报复猫了。从先前的攻打到得知“我”那隐鼠是被长妈妈害死后对猫的态度转为客气,过渡自然,在最后一段重申人性,说中国的官兵御侮保家,不愿扫清敌人而宁可先稳住自己的饭碗。由此,加深文章的批判性和思想性。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语言平实直接,写得很随意,向读者活脱脱展现了一个孩童的内心世界,我边读也会边想起自己童年时那些在大人看来不值一提却予我有重要价值的小事,品析之后,感同身受。
狗猫鼠读后感 篇6
随着班级的阅读步伐,初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从字里行间似是感受到了什么。
第一篇《狗·猫·鼠》大体是用三种动物叙述了那时社会阶级之分与狗的愚昧,猫的谄媚,及鼠的弱小。也表达对当时所谓某些图谋不轨的“正人君子”的攻击性,直率地、正当地说出憎恶他们的原因,从不是一副拐弯抹角的姿态。但这种讽刺并无正面的指责和怒斥,而在文章中暗暗蕴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讽。虽只是暗讽,但却能让人感受到言语犀利与鲁迅先生语言的无比直接,蕴藏着他愤慨的批判和达意的嘲讽意识。
《狗·猫·鼠》是我大部分能看懂的一篇散文。他以动物喻人,以生动有趣的故事进行叙述,不时穿插一些议论在叙述中,抨击那些评论者的言论,与此同时在文章里揭露了这些“正人君子”的恶劣行径。
鲁迅先生善于以大见小,从细节入手,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通过他巧妙的写作手法,完备地表达作者的内心感情。从他的一词一字中,似乎都蕴含着不为人知的情节。
有时读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总有一种既像是在与鲁迅交谈,又像是在由他领着穿过童年的生活。在阅读中,我时常会想:“这样一部与其他名著风格迥然不同的《朝花夕拾》,为什么是公认的名著呢?”我思索,可能正是因为它虽无刻意的、华丽的词藻,但语言文字中却透露着质朴。他不加修饰的真性情的文章,正是《朝花夕拾》这著作的魅力所在吧。他的情感,完全在简朴风格中的写作中一览无余地表露出来了。这种是不造作的坦诚。
“喜笑怒骂皆文章”,是非分明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以高亢深沉的感情来写作,在字里行间,总能感受到他苍劲挺拔的生命力与不屈的灵魂,他给予读者精神的动力。
这部“从回忆中抄来的”著作——《朝花夕拾》,有着简朴的魅力。另我喜欢。
狗猫鼠读后感 篇7
猫,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拥有锋利的爪子和敏捷的身手。但是《狗猫鼠》中,却被鲁迅先生写成了一种令人憎恶的动物。一是因为它捉住猎物后总是先玩弄一番,放走,捉住,再放走,又捉住......一直等到玩腻了才吃掉。二是因为书上不是说猫是老虎的亲戚吗?那它怎么还这么会撒娇呢?如果它的身体放大十倍的话,它还会这样么?定是要张牙舞爪的欺负弱小去了。鲁迅先生一直对猫这种动物不怎么待见,直到知道自己小鼠的死与猫无关后,才改善了点对猫的看法。再仔细思量思量,鲁迅先生是真的讨厌猫吗?我想,也不尽然,他真正讨厌的应是如猫一般的人。
猫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有不少,喜好玩弄他人,又欺软怕硬。
就像《水浒传》中的郑屠夫,欺行霸市,强抢民女,打着“镇关西”的旗号胡作非为。可却未料到被在此路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一拳就给打死了。
他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
生活中的一些人,看到比自己弱小的人,就嘲笑、欺负人家;一旦遇到比自己强大、厉害的人,就赶紧去巴结,讨好。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与猫的秉性十分相似。
我们可不能成为这样的人,遇到比自己弱小的人,不能嘲笑、欺负他们,要帮助他们,和他们友好相处;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不去巴结、讨好他们,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对待。
我们要做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列强,不趋炎附势,不玩弄别人的人,做一个正直,善良,自己心目中认可的自己。
狗猫鼠读后感 篇8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狗猫鼠读后感 篇9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
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不幸的是,狗又在街上碰到了猫。这次,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猫。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了,吃了香味,身体也胖了。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
我早就听说我有钱的同学喜欢养小动物,但他胆子太大了,竟然敢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小。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这样,猫狗继续以牙还牙,而老鼠则自由生活。
也许有一天,街上会有这样一件有趣的事:一只猫和一只狗在打架,一只小老鼠突然出现在他们旁边,猫和狗会立刻扔腿,走到深巷子里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世界,不脱离世俗世界的革命家。
狗猫鼠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阅读了著名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其中的猫狗鼠的故事让我感悟很深。但在现实生活中,我的观点却与鲁迅先生心中的观点有一些不一样。
在生活中我最常见的就是猫了。在没有读到过这一篇文章之前,我印象里的猫是活泼可爱美丽的。而鲁迅仇猫的原因却是因为。猫和人们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并且他虽然与狮虎同族,可看起来却多了一幅媚态。
我虽然是属鼠的,但是在我眼里黑不溜秋的老鼠似乎比鲁迅笔下的猫要更讨厌。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一只银鼠,有一天那只银鼠不见了,鲁迅先生以为是猫吃了他心爱的银鼠,所以他一直找机会对猫这个种类报仇,从家里饲养的花猫,到在街上遇见的野猫,他都没有放过,总是用石头把猫们打的垂头丧气。之后虽然知道了是自家保姆把隐鼠踩死的,自己冤枉了猫,但和猫的感情还是没有融合。虽然现在鲁迅先生已经改变对猫的`态度,对猫颇为客气,但鲁迅丑猫的画饼也从此传扬开来。
在现实生活中,我并不反感猫吃鼠的自然现象,因为我觉得这是自然界的生存规律,不能人为阻止。
对于狗我也是很喜爱的,如果要把猫与狗幻化成人类的话,那我觉得猫一定是聪明机智灵活的,而狗却是憨厚老实的。鲁迅先生所说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用借物喻人的手法,淋漓尽致的写出了他心里猫的特点,嘲笑了他们的欺软怕硬
这篇文章鲁迅。用一个猫与狗结怨的传闻,嘲笑讽刺了真实社会里那些不同于事实的事情。
狗猫鼠读后感 篇11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而且它很恋家。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李尔王读后感
以下是笔稿范文网为您整理的“李尔王读后感”相关内容,请随意查看。古人曾说过,读书是立学的基础。当我阅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深深地感受到了内心的共鸣。为了更好地理解文章的主旨和内容,不妨把自己的阅读感悟记录下来。相信这篇文章能够给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更多的幸福感!
李尔王读后感 篇1
【篇一:读《李尔王》有感】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篇二:《李尔王》】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england@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P516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篇三:读《李尔王》有感】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一定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
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对比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
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只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美好的人们,这就包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
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知道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一定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可以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悲剧中注定的吧——把美好的毁灭掉。
我想,李尔王中的一些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不能接受的,但也许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只是我还没有看到过它的黑暗。我不知道当自己走出校园以后会面对着怎样的世界,我都希望远离谄媚和虚伪,坚守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纯真,不去做因为欲|望而失去理智的“傻瓜”。或许现实生活是残酷的,做到这很难,但不经历谁又知道善于恶,伪与善的标准呢?
向真诚的考狄利亚致敬!
【篇四:《李尔王》】
从上中学就很喜欢莎士比亚,那时有学他的《威尼斯商人》,为其中精彩的剧情美妙的语言所倾倒,后来又学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死与共冲破世俗禁锢的爱情让我心生向往,中学时期学习莎翁的这两部剧均为经典让我折服,却又觉得意犹未尽。那时又因条件有限,时间紧张,没有能再看到莎翁别的剧本,直到大学了才有时间有机会再次与莎翁《李尔王》相遇。
其实《李尔王》讲的是个简单的家庭故事,一个父亲与他的三个女儿的故事。李尔王是个富有的国王,他有三个女儿,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再很好地管理国家了,于是他决定把国家分给三个女儿。他问大女儿:“说说你有多爱我吧!”大女儿说她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父亲,她愿意用所以的金钱与权力来爱父亲,李尔王听了很满意,分给了大女儿一半的土地与兵力。接着他问二女儿:“你有多爱我呢?”二女儿说她愿意为父亲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最爱的人是父亲。李尔王也很满意,又分了剩下的一半土地与兵力给了二女儿。轮到了三女儿了,李尔王问她:“你愿意用什么来爱我呢?”三女儿很诚恳地回答说:“我现在一无所有,所以没法拿什么来爱你父亲,但请相信我是爱你的。”李尔王很不满意三女儿的回答,认为她是在敷衍,根本不爱自己。于是决定不再要这个不孝顺的女儿了,当然也不会分给她半点财产。故事讲到这里或许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精彩还在后面,分光了财产的李尔王一无所有,有一天他想去大女儿那里看看,却被大女儿嫌弃厌恶,扫地出门。他在二女儿那里也是一样待遇,最终是三女儿出现了并愿意奉养李尔王,这里是故事的高潮,当初说怎样爱他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在他没财没势后开始露出丑陋的嘴脸,忘恩负义地将老父亲拒之门外,不善言辞没分到任何财产的小女儿才是最爱父亲的,她愿意用自己现在拥有的东西去爱父亲。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动容,李尔王的糊涂,大、二女儿的阴险狡诈,三女儿的真诚孝心形成了对比,这个故事表面看起来是发生在英国皇室,但实际却在我们身边。
你的身边也有这样类似的故事吧,不孝的子女,凄凉的父母,令人心寒,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父母教我们说话,走路,吃饭,耐心地教会我们成长,父亲付出了多少辛苦,在父母年老体衰该由我们反过来奉养他们的时候,有的人却早已经忘记了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他十几年的恩情。当乌鸦还知道反哺之情时,我们应该感到惭愧了。当滴水之恩能换来涌泉相报时,作为父母,他们会十分幸福。而我们要做到饮水思源,用感恩之心回报培育我们成长的父母,回报帮助过我们的朋友们。
李尔王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真诚,人与人的交往中,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有的人说得很好,但转身就把你出卖了,而有的人是真诚对待你,不会对你说甜言蜜语却能在你困难时拉你一把,前一种人不能交,后一种人要好好把握,千万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呗甜言蜜语蒙蔽自己的双眼,看不清他人的内心,最后悲惨的还是自己。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长期相处,才会辨别真善美假丑恶。
大学生活没有了高中的紧张的学习压力,我们可以在惬意的午后,捧着一壶热茶,品一本好书,用读书充实自己,不负美好的大学青春年华。
【篇五:读《李尔王》有感】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己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可以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不亚于富有淑德、健康、美貌和荣誉的生命。”这是李尔王的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
“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快乐,只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
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然而李尔王却因此大怒,与她断绝父女关系,难道他这个高高在上的君王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难道他这个父亲对亲情的理解也只是语言的动人、表面的华丽、不断满足虚荣心的奢侈,毫无真情实感吗?
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知道别人已把自己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知道自己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希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
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只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后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现在已回天乏术了。
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己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
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而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当肯特公爵被逐出国家领土时,曾对李尔王的两位大女儿祈愿道:“……愿你们的夸口变成实事,假树上会结下真实的果实……”可谁都了解人们的虚荣心永远会携带着虚伪与丑陋,夸口不会变成实事,假树上永远不会结下真实的果实。
【篇六:《李尔王》读后感】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都讨厌这个国王,唯独小女儿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为了争夺王位,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才是真心的爱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惩罚的;也不能光听好听的话,而不去认真思考,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李尔王读后感 篇2
本人语:在莎剧乃至世界戏剧史中,《李尔王》一向以伟大庄严而雄浑的诗意,惊天地而骇鬼神的艺术力量著称。它以场面宏大、情节惊险、冲突激烈、感情狂暴、背景奇特及暴风雨的轰鸣和雷电的辉映,来呈现一个动乱社会的真实面貌,组成了一曲时代的悲怆交响乐。
李尔王看完后怎么写?我已经为你安排好了范文。让我们看看!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光明。它就像三月的太阳和煦,清晨第一缕露珠的纯净,傍晚河上微风的微光。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背判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因为年迈想要退位,他想把所有的土地财产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以称赞自己语言的优美决定分发的多少。两个大女儿为了得到财产极力赞美李尔王,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的话语遭到了驱逐。
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的雄心壮志一飞冲天,最终把他赶出了皇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行走在荒野中,竟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出家门的埃德加。
李尔王与随从和埃德加分开后,遇到了一个圣徒,他对圣徒倾诉了自己的苦衷。不料,这位圣人是自己的女儿科狄利娅。当科狄利娅得知李尔王的困境时,她立即组织军队秘密登陆英格兰,袭击了两个坏姐妹。
战前,科黛利娅去见她的父亲李尔王。最后,法**队被击败,科狄利娅被杀,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本布鲁最大的悲剧不是李尔王的经历,而是他的父亲李尔王在小女儿科狄利娅被追赶后仍然深爱着她,他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李尔王因残暴蛮横,目光短浅而落得如此下场,还连累利自己的女儿,可谓是自食其果。他的两个大女儿恶人有亚报,她们一生都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
疯子领着瞎子赶路,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莎士比亚用这句话来讽刺那些爱虚荣的人,并把它表达的淋漓尽致。所以,不要贪恋外在,不要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夸赞而失去了自己最初的本质,要像书中的考狄利娅一样,以一颗善良纯真的心去面对人世间的人情世故。
对我而言,书分两种。一种是中华文粹,一种是西方经典。如果说中国人是晚餐的香糯食品,回味无穷,那么国外名著就是清爽、朴素、丰盛的早餐。
它们有些地方不大相同,可以说是截然相反,但各有各的优点。中国人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内容,外国名著可以激发他们的想像力。因此,只要中西结合,阅读水平就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如果没有读书的营养,它就会像铁笼里的狮子一样盲目地游荡。所以,扬起读书的帆,远航在书的世界!
爱。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
今天起床后随手操起一本书,再次翻到《李尔王》。
剧中,爱因为没有说而异常悲惨。
而说了的,却站在了爱的反面。
最终的结果是,爱比说出来更值得珍惜。
其实,真正的爱不需要说。
就像沉默的天空之于大地。
就像欢快的鱼儿之***。
就像孤独的行者之于远方。
大爱其实无声。
那天独自开车回家,唱片里的一首歌突然击中了我的泪腺。
那是韩红的《天亮了》。
我把车停在路边,没人看见我独自哭泣。
人生为什么要有爱?为什么还要有分开?
我突然感到有些害怕。
有好多年了,不曾掉过一滴泪。我曾怀疑自己得了干眼症。
这么多年了,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给我说一个“爱”字
听我说还开心,还不忙,还顺利
只是连声说“好啊好啊好啊”
一切都很自然。爱就是自由自在,犹如呼吸。
说,或是不说,都不是问题。
关键不在于嘴唇和舌头
关键在于你心里的温度
只要一个眼神,就胜过那千言万语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
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事无常,悲欢离合瞬间改变;命运无常,乞丐和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
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李尔王读后感 篇3
一部从家庭到社会的悲剧
莎士比亚从喜剧创作转向悲剧是迅速而突然的,喜剧的明朗天空突然变得阴暗起来,心情突然由愉快变为悲愤,唱的歌儿也由甜美的情歌转为哀歌,笔锋从抒写人的和谐、生活的乐趣一转而刺向罪恶的现实和人的丑恶灵魂,活泼取笑、揶揄诙谐的乐天性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庄严、肃杀、紧张、恐怖的气氛,这种转变并不是随意的、偶然的,它存在着其必然性。在莎士比亚写作悲剧的时代里,**政体的进步性已经开始丧失殆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日趋尖锐,贵族集团内部的分崩离析明朗化起来,代表贵族利益的王室与资产阶级争夺政权的斗争日趋激烈,国会与英王第一次发生了尖锐的分歧。伴随着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强大,劳动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程度日益深重,他们在担负封建势力的压迫外,有多了一重灾难。
清教徒的影响也在扩大,阻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面对这些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残酷的现实,人们不得不寻求解释,也渴望将悲惨不幸的生活搬上舞台。莎士比亚以他敏锐的头脑,深刻的洞察力,强烈的是非感和人文主义理想,对这样一个社会生活能够得出超乎常人的认识来,也必然会作出自己的艺术反应,而悲剧就成了他用以表达这种情绪的有力**。
而《李尔王》则是表达莎士比亚这一情绪和这一社会现实的伟大悲剧的代表作。
在他的悲剧中,莎士比亚往往抑制不住情感的激动和愤慨的爆发,这直接使得剧中人物对这个**的社会和荒诞的生活发出愤怒的指责和无情的诅咒。李尔在亲身经历了人民所受的苦难后,从内心深处发出了这样的呼声:“安享荣华的人们啊,睁开你们的眼睛来,到外面体味一下穷人所忍受的苦,分一些你们享用不了的福泽给他们,让上天知道你们不是全无心肝的人吧!
”在莎剧乃至世界戏剧史中,《李尔王》一向以伟大庄严而雄浑的诗意,惊天地而骇鬼神的艺术力量著称。它以场面宏大、情节惊险、冲突激烈、感情狂暴、背景奇特及暴风雨的轰鸣和雷电的辉映,来呈现一个动乱社会的真实面貌,组成了一曲时代的悲怆交响乐。
《李尔王》是由一系列相互对立的因素构成的一出戏剧。剧中**的两个姐姐(高纳里尔和里根)和善良的妹妹相对照,好哥哥(爱德伽)与坏弟弟(爱德蒙)相对比,葛罗斯特和李尔王则是两种父亲的比照。整出戏反映了善恶势力的冲突。
国王对待其三个女儿的不同态度使我们有这样的疑问:父母养育子女是否是为了日后能得到子女们的爱的回报呢?李尔在悲剧开始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
而严厉的惩罚是生活对这种自私的必然回应。当然李尔后来吸取了教训。像葛洛斯特一样,李尔王和他们的性格发展经历了一个清晰的过程。
他们俩犯了同样严重的错误,因此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当初两个老人一意孤行,刚愎任性,终了却变得自轻自贱。
激烈的场面和生动复杂的情节联系在一起。莎士比亚悲剧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线索交错、矛盾平行的特点。《李尔王》的李尔一家是主线,葛罗斯特这一附属情节显然是用来加强主要情节的一种手段,是悲剧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的孤立的穿插,两条线索紧紧拧在一起,交错发展,互为烘托,使悲剧的外部冲突有着宽阔的视野,增加了悲剧的容量。
剧中的主角是李尔王。由于性格中的一些内在因素,他成为一个灾难性的悲剧人物。他的错误是他为了做一个好父亲而在死前放弃了王位。不幸的是,他无法适应变化了的新环境。
虽然他不再是国王了,但他仍然是国王。总之,他必须像往常一样过着国王般的生活。他深受自我的支配,自我使他看不到他的孩子们的真是本性。他把他唯一善良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因为她太真诚了,不愿意用卑躬屈膝来换取他的好感。
他放逐忠诚的肯特,结果错上加错,事实上却助长了敌对势力的气焰,从而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剧中其他人物性格单纯,缺乏复杂性。科黛利亚是善良的化身,她身上有一种人类的美德。她的两个妹妹,戈纳瑞尔和里根,是共产党的化身。
她们虐待亲生父亲的暴行可谓罄竹难书,然而莎士比亚依然要展示出她们阴谋夺权的野心、无休止的欲望、通奸**的卑鄙行径等**。看来莎士比亚是有意是这样的安排**无比的人走向万劫不复的灭亡。作家要让罪孽降临在作孽者的头上,要体现出恶人玩火**的命运。
剧中一种感情的基调支配着全剧。李尔王的疯狂和科狄利亚的死实际上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当李尔王带着死去女儿的尸体走上舞台时,怜悯和哀伤的情绪被推向了高潮。
《李尔王》虽然是悲剧的结局,但它并不是悲哀的发泄,更不是恐怖的渲染,它的场面是优美的,比之那些喜剧的结尾还要感人。李尔王和小女儿的重逢不仅是一个真实的场景,更是一个梦想和想象。这是一种似乎不存在的幻觉。这是另一个美丽的世界。被误解的女儿总是尊敬她的父亲。这种爱是真挚的血肉和人性。她泪流满面地说:
“我的亲爱的父亲!我希望我嘴唇上有一些疯狂的长生不老药。让这个吻抹去我两个姐姐对你的无情伤害吧!”这样天真纯朴的语言,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感情力量。
莎士比亚运用自己的艺术才能,用最美丽的色彩描绘出了科狄利亚这个最灿烂的天使的形象。莎翁把考狄利亚变成了美的化身。同样,在李尔、爱德伽、肯特等人身上也看到这种美,它是悲剧的,令人伤心的;因而它就愈发的伟大了。
正是这种被悲伤所强化的美,抹去了所有其它的思想,把我们所有的注意力和思想都吸引到过去。正是由于这种悲剧的美,李尔最后死在考狄利亚的尸身旁的场景才是令人心碎的,而不是恐怖的,它通过美好的形象的死亡,表现的是美的价值的毁灭,人的宝贵价值的毁灭,它使人震惊,更使人激愤,使人痛恨残暴的黑暗势力,从而增加对美好事物的珍惜,这种悲剧的艺术力量是大团圆式的的喜剧所无法达到的。
《李尔王》把家庭冲突放到了社会冲突的背景之中,当时的英国处于具有强烈悲剧色彩的时代里,罪行在黑暗中猖狂,正义在对抗中毁灭,欢乐是有限的,痛苦却是无边的。《李尔王》正是从这一历史的高度上,以悲剧的结局概括了那个时代的普遍现象。如果说《哈姆莱特》是青年的悲剧,《奥赛罗》是中年的悲剧,那么《李尔王》就是老年人的悲剧了。
如果说《哈姆莱特》中阴谋和受害的范围只限于一个家庭内部的话,《奥赛罗》的悲剧也只是发生在个人之间、夫妻之间,那么《李尔王》的悲剧就远远超出了个人和家庭的范围,具有更广阔的社会画面,带有更多的社会性质。剧中的悲剧冲突比其他悲剧更加激烈,坏人更加猖獗,**势力更加强大。黑暗笼罩着整个时代,恶人六亲不认,每个人都竞相干着谋害别人的勾当,踩着别人的尸体向上爬。
更进一步说《李尔王》的悲剧不仅是老年一代的悲剧,而且也是整个社会几代人的悲剧。它告诉我们,悲剧的世界是可怕的,真相是隐藏的,谬论是猖獗的,黑白不分。国家君不君,臣不臣;家庭父不父,子不子,夫妻反目,兄弟相残;社会纲纪荡尽,道德沉沦,世风日下,权和利成了生活的唯一主宰,一切行为和关系都以此为准则。
一切秩序,一切法律全被破坏殆尽。
《李尔王》就是伊丽莎白时代这一黑暗社会画面的真实写照,作者用人物的行为和语言,形象地描绘了已上升到极限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压迫,人民群众悲惨绝望的生活境地,也为下层人民喊出了他们再也压抑不住的愤怒和仇恨的心声。李尔、疯丐、小丑等人在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荒野中缩成一团,忍饥受饿,无处藏身的景象,就是那一时代“到处是穷人”的流民图,再现了劳动人民灾难深重,凄惨可怜的生活图景。这部剧不仅从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思想特征方面充分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的社会面貌和实质,就是在许多细节上也都是那一时代的真实再现。
比如爱德伽装成的疯子汤姆,就是当时流传的民间传说中的人物,这种乞丐有着那个时代鲜明特征。第二幕第三场中爱德伽独白中的一段就是当时流传着的一首描写这种乞丐生活的无名诗。剧中那些歌谣和民间传说,也都描绘了那一时代的社会情况。
此外,从一些线条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风俗和时尚。例如葛罗斯特说的“最近这一些日蚀月蚀果然不是好兆头”,爱德蒙说的“这些日蚀月蚀果然预兆着人士的纷争”这一类话,也确实是当时发生过的自然现象,并在当时被看作凶兆,引起了人们惶惶不安和恐惧。
《李尔王》不仅是一部家庭的悲剧,更是一部社会性的悲剧,和巨大的社会性毁灭力量相比,个人对悲剧的作用和影响大大减弱了,因为事情全部是朝着违背人的意愿的方向发展,无论你如何立身行事,总有一个死亡的结局在等待着你。莎士比亚借葛罗斯特之口高喊道:“他的罪名是正直!
”这句警世名言是作者对不公道社会的**,它的深沉回音震动着伊丽莎白时代的人们,也震动着后世,同样震动着我们的心灵。
李尔王读后感 篇4
导语:莎士比亚在创作《李尔王》时,正值他艺术生涯的最高峰。他对人生和世界有了更清晰、更透彻的认识,更注重对人性、道德和哲学的思辨。
《李尔王》的故事**于英国的古代传说,以此为题材的诗歌和散文甚多,莎士比亚在故事蓝本的基础上加入了悲剧结局、李尔王的发疯等原创内容。
李尔王的读后感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在这一点上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个女儿没有继承父亲的性格?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难道不是李尔王不同的一面吗?
p516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
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描写使读者能够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的读后感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是因为大女儿为了利益放弃了爱,只是因为小女儿没有再爱的权利。
第一个瞬间:“爱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理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忙于复杂的社会事务。在土地分享仪式上,他想知道他的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况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终于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终于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终于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助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己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是干什么的?他不想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前面。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己;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起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古纳梨,卢根和爱德蒙最后得到了什么?没有什么。
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可以互相弥补人生最后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的读后感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在这一点上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个女儿没有继承父亲的性格?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难道不是李尔王不同的一面吗?
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
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描写使读者能够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读后感 篇5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李尔王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李尔已经逐渐感知到这个世界的本质,他充分认识到里根和高纳里尔是心口不一的人,感知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讽刺),看到得势的狗、可恶的教吏、放贷的人,看到那些斥责罪恶的同时在干着他们所斥责的,看到了社会的虚伪和罪恶的无处不在。“罪恶镀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面也会折断;把它用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可以戳破它。”多么富有哲理和深意的话,将罪恶的本质剖析地淋漓透彻。
如果将罪恶得到了金钱的支持,那么它将是不可抵御的,然而如果罪恶无依无靠,它将无所施展;所以“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罪恶源自的作祟……
李尔王告诉葛罗斯特,虽然命运是悲惨的,值得受苦,但我们应该忍受它。世界本身是荒谬的,充满无尽的痛苦。在这个大舞台上演绎的人们全是些傻瓜,这虽然令人禁不住放声大哭,然而我们是清醒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本质的,所以面对这命运、人性的荒谬应该忍耐,因为只有忍耐才能帮助我们穿过这无尽的痛苦。
只要你忍不住哭,你就会陷入无尽的痛苦,最终成为舞台上的傻瓜。李尔王看到了现实世界,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但他仍在痛苦中挣扎,他一次次清醒和疯狂。正是因为他看透了人性的丑陋和表面背后的真相,才被这个痛苦的真相折磨。
他感叹“我是天生下来被命运愚弄的”。此时,折磨李尔王的不再是迷茫的痛苦,而是看到社会、自然和人性后的丑陋和疯狂的痛苦,以及无法掩饰的痛苦。
当结尾考狄利娅死去时,对李尔来说这象征着这世界跟人性的最后一点善也被吞没了,他跟这个世界最后的牵连也被斩断了,他再也无法承受世间的折磨和痛苦。“要是她还有活命,那么我的一切悲哀都可以消释了。”而考狄利娅是永不回来了,等待李尔的也只有在无尽的痛苦中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李尔王最终走出自我世界,看到现实世界的本质时,他看到的是无尽的悲伤,是人性无法掩饰的悲伤,因为他无法忍受,他疯狂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李尔王》是一部杰出的悲剧,它给了我们一个深入看社会、看世界、看人性的渠道并给予我们足够的警示。不同时代结合那个时代的特征都能从《李尔王》中解读出新的见解。李尔是自我世界的**者,因为**所以妄为,因为妄为而失去**的依靠——权力,但仍然认为自己是君王,由此受到种种悲苦,却从悲苦中逐渐清醒,走出自我世界,逐渐看清真正的世界。
然而当他真正看清这个世界,看清了人性,等待他的却是因世界、人性的丑恶、罪恶而产生的无尽的悲苦,这种悲苦使清醒的他疯狂乃至走向生命的尽头。这是一个无限悲哀的悖论。舞台的傻子,还是悲苦的疯子?
**清醒吗?只有无知和愚昧的悲哀和被人性的丑陋折磨的悲哀。
李尔王读后感 篇6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也于这个寒假期间,看了看这本书。此书讲述的是一个国王自食恶果的故事。
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李尔王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名作《李尔王》,读完这本书后内心感受很深,所以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分享。《李尔王》主要讲述了:年迈的老国王李尔,决定把他的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但他决定要根据女儿们语言表达对他爱的程度来分配每人所得的那一份国土。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虚伪的二女儿里根,尽说些甜言蜜语来骗取父王的欢心,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说:“我只爱我的父亲!”李尔听了不高兴,觉得考狄利娅并不爱他,于是就把国土分给了另外两个女儿,将小女儿流落他乡。
李尔分完国土后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王宫中,可谁知两个女儿得到父王分配的权利和地位后原形毕露,并恶毒地对待她们的父王,最后甚至将他赶出了王宫。
无家可归的李尔,开始思念小女儿对他的爱,但自知已无颜面对考狄利娅。此时,考狄利娅已成为法国的王后。得知自己的父王被姐姐们赶出王宫后,决定把父王接回自己的王宫并为父亲报仇,于是带兵出征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邪恶战胜不了正义,最终,考狄利娅胜利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过的谎言终会因时间验证。撒谎的后果是残酷的,我们都要诚实待人,不能像书中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一样欺骗自己的亲人,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李尔王读后感3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盲人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李尔王读后感 篇8
暑假,我精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从中学到了很多,我觉得比起文学本身的东西,《李尔王》给我的更多是人性,理性的思考。首先,我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它。《李尔王》这部作品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
科尔代丽霞被迫离家出走,和爱她的法国国王一起去了法国。李尔王本人只保留了国王的头衔和一百个侍从,打算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家里,享受晚年时光。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从此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
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悲惨经历,开始和两个姐姐打架。不幸的是,她失败了。最后,她被抓获,带着仇恨自杀。李尔王也在悲痛和疯狂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这个故事曲折而悲剧性,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感悟。
现在我们简单剖析下书中的人物和内容吧。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悲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
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
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特是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获救和小女儿的相识都要感谢他。
读罢这本书,我的心不能平静,我想说,正如之前我们读过的莎士比亚的一部经典《哈莫雷特》一样,故事是悲的,可是明知道是故事,我还是深深得被感染了,说不出的滋味。联想到的只有几个词语,社会,人性···口蜜腹剑是对《李尔王》最确切的注释,这个社会这样的现象这样的人太多了,就像书中的人物,有昏庸的诸如老国王,有善良的诸如小女儿,有虚伪恶毒的,诸如大女儿,二女儿和她们的爱人,太多了,不过殊途同归,几乎所有人的下场都很悲惨。深究之,都是社会造就的人性。
从中,我感慨很多,面对以后的生活,坏的东西总会有,当然也会有好的东西,而且我坚信,积极的方面还是主流,我们要做的,就是完善自己,做个好人,然后善待他人,构造一个和谐的社会,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与人相处。
海贼王读后感
在众多文章中我们发现“海贼王读后感”是非常出色的一篇作品。每天读书时,最好把它们分成两类:一类是深入研读的,一类只是粗略地浏览。读完作者的作品后,仿佛我们都吸收了其中精髓的智慧。通过做好笔记,我们可以更专注、更投入地进行阅读。希望这能够拓宽你的学习和工作视野!
海贼王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在很多书中一本动漫书却让我认识到了很多道理。没错就是它——《海贼王》,我喜欢书中的“海贼王”路飞,或许你们并不理解为何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如此痴迷于《海贼王》这种霸气的动漫,我想说,因为它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正能量!
这部动漫讲述了白痴又强悍的路飞船长带领着一群同样强悍可爱的船员,在“伟大的航道”上追寻梦想的故事。他们有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奋斗。这种精神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他们坚持不懈地追求着,追求着,从来不放弃,甚至在一次次磨难中变得更强悍,所以我曾经许愿像他们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不管有多遥远,一定要追求下去。
因为没有人能阻止我追求我的梦想!
多年来,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他们,我似乎听见路飞对我说:“站起来,做个勇敢的人!”我感觉到娜美在抚摸我的脸:
“我都没有放弃,你怎么能放弃呢?”我又似乎看见乔巴小小的却不停奋斗的身影,这时候我坚定的站起来,告诉自己,奋斗吧,我能行!
我在这部动画中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是我在其他动画中无法理解的。所以我非常喜欢它,爱它带给我力量,这样我就能满怀希望地追求我的梦想。
看完书好多天了,我读的好多部动漫渐渐淡忘了,唯独它——《海贼王》,我一直记在心头,记得白痴的船长,记得爱钱的娜美,记得好色的香吉士,记得可爱的乔巴……谢谢你们陪我成长,我也会像你们一样,为了梦想的脚步不断向前、向前!
点评:原来动漫也有这么励志的一面,作者抓住海贼王积极追求梦想来写,结合自己的心路历程,显得激情澎湃,给人一种充满斗志的鼓舞。每个人都有梦想。作者很难从动画中理解梦的真谛。
海贼王读后感 篇2
“我要成为海贼王!”一个帅气少年没心没肺的微笑,招牌似地用手扶住了草帽,就这样,一个关于海贼,关于梦想的故事开始了。
草帽海贼团,他们的队伍,一个汇集了友情与激情的团队。
路飞脸上一直挂着笑容,好象永远不知道“困难”的含义,凭着勇往直前的精神永不放弃的信念,感动着每一个他身边的人,他的每一个伙伴。
大家渐渐发现他从一个白痴一样的人慢慢变成了可以信赖的领袖,可以带领他们一路走下去的船长。只要路飞还在笑,他们就有走下去的信心,他们的面前就没有困难。他们相信,只要他们在一起,就可以无所畏惧。路飞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用他与生具来的魅力感染着每一个人。他和伙伴们仿佛就是一个人——正如他对鱼人阿龙说的:“我不会使剑,不会做饭,不会说慌,不会航海。如果没有他们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会连她那份一起努力的,我要让我的名字响彻天国,我们说好的。”一个凌厉的眼神,印象
最深的竟是他拿刀的动作。一个出色剑士,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承诺,顶着海贼猎人的名字生活着。他外表貌似不懂人情世故,可是却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甘愿一个月不吃饭,来换取这小女孩的平安。
当路飞出现的时候,他接受这个人的邀请,从此展开了他的航海生涯。一个男人为了一句承诺,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一次次的从血泊中站起。他有着不能输的理由,在平时,他拼命地锻炼;在战斗时,他拼命地攻击。
面对世界第一的剑士,他毫无畏惧地挑战。三千世界的收尾,竟伴随着刀身的破碎声,面对砍下来的刀,他愿意用胸膛去挡,因为背后中刀,是剑士的耻辱!当他的双脚被固定在蜡烛上的时候,为了战胜敌人,他甚至有了可以砍断双脚去杀敌的勇敢。他不能输,他有着不能输的理由。
当战斗结束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一个男人,深绿色的头巾,三个耳坠,三把刀,
绿肚兜,站在敌人的尸体旁边——他永远是胜者。
“路飞你听到了吗?这一次我输了,如果我当不上世界第一剑豪的话你也会头痛吧?但我保证在击败他以前我绝对不会再输了!你答应吗?海贼王?”
“嗯,我答应。”
这是男人间的誓言,响彻天际。
娜美,一个看见宝藏会兴奋的两眼放光的美女,一个看见自己养母被杀了以后哭的那样伤心的孩子。一个双面美女,一个坚强倔强的航海士。手臂上橘子与风车的文身表露的她内心的柔弱和温情,为了村庄,为了自己的母亲,为了爱她的姐姐,她投身鱼人的团队,帮他做着自己本不想做的事。直到她遇到了路飞——一个改变她命运的男人。
“跟我一起当海贼吧!”依然是那样没心没肺的微笑,却被原本十分厌恶海贼的航海士拒绝。但是,“原来他与那怪物战斗只是为了帮助那只小狗......”
她渐渐地开始改变自
己的观点,慢慢地认同了这个发誓要当海贼王的男人。
直到她哭泣的喊出:“路飞,帮我......”的时候,她才从心底认同了这个男人,彻底接受了他。
“不许把我的航海士弄哭!”少年喊出这句话的同时,打败了鱼人,也改变了娜美的命运。从此,草帽海贼团多了一个美丽的航海士。
“我要制造一张自己亲眼看见的世界地图。”她坚定地说了自己梦想。 迷一样的男子,嘴上永远叼着抽不完的烟,金色的头发,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
“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我必须保护的人,就是拼了命,也要奋战到底。”波澜不惊地说出这句话。他立志要找到传说中的“All Bule”。
他,草帽海贼船的厨师——香吉,一个真正的男人。“哲普老板!这么长时间一直以来的照顾,你的大恩大得,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面对着这个如同他亲生
父亲的男人,让一向
骄傲的厨师跪了下来。这一跪,是两个男人心灵之间的沟通,一次完全的感情释放。
空岛上,香吉面对“神”,面对“神之裁决”,只是微微地说:“抱歉得很,刚才我只不过想借个伙点支烟而已。”那份高傲,那份从容。从心底征服了每一个人。那份用尊严堆积的城堡里面。住着一个绅士。他诉说着自己的信念。面对女人,他有着自己理解,:"是男人,就要原谅女人的谎言。",
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厨师,一个真正的绅士。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尊贵与骄傲。
“我就是阻击王!”永远是吵吵闹闹的声音,永远不停地吹牛,加上那个长鼻子,像极了皮诺曹。但是当他为了保护乌索普海贼团的成员勇敢地站出来的时候,我知道他并不是个只喜欢吹牛的家伙,而是将会成为海上勇士的大海贼。“原来我的父亲是这样一个海上的勇士。”按奈不住的欣喜,激动的神情已经预示了
海贼王读后感 篇3
可以说我是一个铁杆的贼迷了。只要我家挂钟的时针指向,电视机前一定准会出现满怀期待的我。静候在电视旁,等待开头曲结束后的精彩节目《海贼王》。
可是就在前几天和朋友一起讨论喜欢看的电视时,我起了怀疑。我讲出自己喜欢看《海贼王》,并邀请朋友一起看时,他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席话,让我有些松动:那个我也看过,但是感觉好烂哦,情节太老套了。
我把这个问题般到了今天的动画上,打算好好考量一番。今天这一集讲的是橡胶人鲁夫和银狐弗克西的最后决斗,这关系着双方全部船员的命运。这一场决斗结果是注定的,鲁夫的获胜也是必定的。可是我却想不明白,明明鲁夫完全可以不必吃那么多苦头就可以轻松取胜的,但是却他被弗克西痛揍了几顿后,才险险获胜。不只是如此,还有前面的那四场比赛,完全都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不公平,我觉得他们也是绝对可以获胜的,但是他们却只赢了两场。
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作者也不公平了?还是我判断错了?又或是这么多画面都是完全没有质量,拿来充集数的?
我思考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成了虚空。这精彩的画面,那一波三折的剧情,现在都好像废物一般不起眼了。真的像朋友说的那样吗个老套的动画?突然的,回忆起我在迅雷看看上看到动画排行榜上,《海贼王》是仅次于《火影忍者》的动画。
这使我非常的不可思议,这样一部动画怎么可能会是第二名呢?
像是回答我的疑问似的,我的脑海里响起了这样的一段话这世界,没错,一个追求自由、任凭选择世界,就在每个人的眼前无限的延伸,如果我们的梦想能引导你的方向的话,就去追寻吧,就在名为信念的旗帜之下!
听着这段话,脑海中不觉的放映起鲁夫战斗的场面。为了自己的伙伴,也为了自己的理想成为将来的海贼王,坚毅的战斗。不管战斗是怎样的艰苦,我发现,他似乎没有一点的痛苦。
在这一瞬间,我明悟了,他们是为梦想而战,所以他们是快乐的。也许,看《海贼王》看的就是这种快乐的精神。随着鲁夫的视角一起去干些蠢事,一起去享受那种快乐,那种紧张、刺激,也许就是《海贼王》的最大卖点。
不管是追求梦想,还是干什么,我想,就如鲁夫那样,看似疯癫,但却快快乐乐的才是最重要的。
海贼王读后感 篇4
这一部分也是我很感兴趣的一部分,我是一口气把这一部分看完的。虽然是海贼,但路飞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海上作战,每次都是在陆地上、小岛上把对手打败的。而这次,他们竟然被围困在了一个要塞了,更要命的是船还被敌人夺走了,这可是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任凭你再厉害,面对人数是自己的几千倍的海军,除了束手就擒,真看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办法。然而路飞的那句“等到我想要走的时候,自然能走得出去。”的话语,给了我无比的振奋和对路飞的崇拜!真是太有自信和气魄了,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
乔巴再一次给大家制造了笑料,这家伙实在是太有才了!当女医生让他拿自己当人质的时候,你看他说的那话:“大爷是草帽海贼团的一号爆男,给爷们儿让条路,不然我就把她的脖子扭断!”我刚想要为他的牛气鼓掌呢,往旁边一看,卓洛已经在旁边配合的鼓掌了,对于卓洛的默契以及两人的表现,我笑得简直直不起腰了。
不过那巴隆大逃亡的成功说明了:好汉难敌四手,一个人再强大,当面对比自己多得多的敌人时,也还是打不过的,所以这个时候不要硬拼,要懂得智取,最好不要花费什么力气就能逃离。
好不容易要逃出去了,偏偏发现财宝丢了,这可是娜美的命根子呀,怎么可能置财宝于不顾就这样逃走呢,他们可是海贼呀。于是果断的决定回去夺回财宝。正如乔巴说的,当财宝成为目标时,娜美总是具有压倒的说服力。虽然觉得很危险,但是经过娜美的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大家竟然热血沸腾的决定实施夺回财宝的计划了。看来人真的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能力,娜美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财宝的藏匿点则说明了:很多事情不像想象的那么复杂,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而娜美的果敢更是让我佩服,知道财宝所在地后,竟然一个人带着路飞就去了,也没想过会失败什么的,比如财宝并不在那里,或者那里有重兵把守,即使拿了财宝也逃不出去。其实看看娜美最后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娜美的果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海军的轻敌,他们自以为把路飞拿下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对娜美根本没有防范,倘若他们制住路飞后直接逮捕了娜美,不让娜美有制造雷电的机会,那么娜美也就不可能逃脱了。
所以说:任何时候,永远,都不要轻视你的任何一个敌人!
最后的结局我更佩服那个司令,实在是太聪明了,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中,懂得利用自然的有利因素来为自己服务,时间算的刚刚好,掐准了时间,到了他们逃跑的时候肯定会退潮。倘若不是路飞他们实在是有异于常人,肯定是逃脱不了的。不过其实他也是知道的吧,路飞他们是能逃得了得,因为他们既然有办法从天上掉下来,自然有办法再从天上飞出去。真是个聪明的司令。
其实,那巴隆大逃亡给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注重收集情报,也就是收集信息。娜美、罗宾最懂得这一点,如果没有这个要塞的地图,逃跑根本无从谈起,纯粹就跟无头苍蝇一样瞎转。所以,到了一个地方之后,尤其是到了敌人的阵地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收集情报,先是地图,然后是这个地方的兵力情况,装备情况等。这在现在也是很适用的。
想要在市场上生存下来,一定要注重收集各种信息,同行业的合作伙伴的、竞争对手的、与商业有关的新政策、条例、新闻,所有的一切都要及时掌握,做到全面掌控,知己知彼,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机遇和危机,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海贼王读后感 篇5
海贼王观后感(通用11篇)
看完一部经典作品以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观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海贼王观后感(通用11篇),欢迎大家分享。
海贼王观后感1我很喜欢动漫《海贼王》,因为里面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每个人都或大或小有着自己梦想,每一个人都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不顾一切的前行,只愿可以早日实现自己的梦。
生活在危险时代的他们的理想也许那么的伟大:要成为海贼王、要成为世界第一的剑客、要成为勇敢的海上战士、要学习各国的医术。他们的理想也许又是那么微小:要亲手画一张世界地图、要找到传奇之海ALLBLUE、要了解空白的100年历史因为理想、乘着自己的船穿过大海、要穿过大海找到等了自己50年的同伴。
他们走到了一起、为了自己梦想,他们互相依靠。在前进的道路上,阻挠他们障碍很多,有的甚至会因此放弃生命,付出不菲的代价,他们怕吗?怕、但是,因为有梦想支撑着他们,因为有伙伴可以互相依赖,因为坚信着彼此,所以他们努力向自己的梦想出发,自己一但决定要去做的事,不管发生什么,都会坚持下去。他们是最平凡的一群人,因为充斥着梦想,勇敢前进不彷徨,所以,他们才会那么的与众不同,在这个动荡的黑暗世界中文明远洋。
生活在海贼时代的人们都能为了梦想而拼搏,那么,生活在安逸的现实世界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拥有梦想,张开翅膀天涯海角任由我闯荡。跨越绝望的高墙,向远方奔跑,即使前方有石头阻碍我们前行,即使脚下布满荆棘,我们依然会坚定信念向前迈进,在追寻梦的道路上挫折和失败是一定会出现的,在遇到挫折时即使有泪水悄悄从眼角落下,就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然后鼓起勇气向前冲。也许成就不如人意,但是毕竟自己努力过!
海贼王观后感2花了将近十天时间把《海贼王》从头看到五百多集,看的很入迷,基本上是连吃饭都在宿舍解决了。
我看过《火影忍者》《名侦探柯南》《银魂》等基本全部,《死神》只看过一两集就不加评论了。如果满分100的话,我给《火影忍者》打95分,《海贼王》98分,《柯南》80分,《银魂》40分。之前最喜欢火影忍者,它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主线清晰,各种忍术招式,有很多感人的情节,前后联系紧密。柯南前面的一些让人看着兴趣盎然,虽然剧中有很多变化,剧场版制作的也相当好,但是美中不足,其落入了俗套。仿佛是为了延续而延续,总也让人等不到柯南与黑暗组织的对决,而柯南说话的口气,姿态等多少年了一陈不变。更让人不解的是,柯南刊播N多年了,从最开始关注柯南的那批人,也都长了N多岁了,而柯南还在上校学,这批老观众还会有兴趣继续关注下去吗?反正我是没什么兴趣了。如果火影中插播一些与主线无关的内容,让人觉得不太好的话,他么可难就太过冗长了。至于银魂,实话说只是因为前女友的原因我才看了这部动画,总结呢就是实在是差劲。它没有特别清晰的主线,更像是一堆人在舞台上的杂耍,就好比某个别电视台刷嘴皮子的节目一样。火影中所塑造的鸣人的形象,佐助的形象,也是这部动漫的看点所在。他们是与不公平命运抗争者的代表。而海贼王则是更加接近我们的生活,如果火影成功塑造了个别人物的形象(当然塑造了很多,但最焦点的只有鸣人),海贼王塑造的则是多个人物的形象。娜美是个贪财的家伙,乌索普是个吹牛大王,山治是个色鬼,还有会冷幽默的骷髅,变态狂,胆小鬼等。
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人,并且脾气桑也并不是都很合得来。但是正是这一群人在一起不断的创造奇迹和开创未来。从前到后我们发现,草帽海贼团船上的人基本上都是路飞单方面强行要求他人加入的,但是到后来船员们却一个个的都十分注重维护路飞的威严,支持路飞。路飞也是个头脑简单而冲动的家伙,但是他重视伙伴,他依赖伙伴,也能为伙伴提供强烈的安全感,尽管大家经常吵吵闹闹,在关键时刻都能挺身而出独当一面。的确团队合作要的不是互相迁就,而是能够成功的吧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事情做好,为伙伴提供强烈的信任感,不拖大家后腿。而路飞,无论多么没脑子,多么冲动,总是清楚自己所面对的敌人是谁,总是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清醒而正确的决定。他源源不断的自信是大家前进的动力,他具备影响千万人的能力。
路飞就是一个极其成功的领导者,能使索洛等强大的任务甘于受其领导。动漫中有句话说的清楚,那就是:大家愿意跟着路飞是因为路飞让大家实现自己的梦想。还有,动漫中出现的很多事情也都做好了铺垫,白胡子支持路飞,黑胡子抢走了白胡子的能力,其更加强大,连名字都和白胡子那么相近,无疑路飞将来最大的敌人就是黑胡子。还有人说白胡子的形象以三国中的关羽为原型等等。总之,从中可以挖掘出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确实让人很喜欢,时间关系就不详述了。
海贼王观后感3今天我又将海贼王看了一遍,我觉得这部动漫真的不错,友情、实力、搞笑、热血、感人、亲情等等,都将他们表现出来了。
这部动漫讲的是蒙奇·D·路飞受了香克斯的影响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在这一过程中他遇到了和他一样有着梦想的人,于是他们结成了一个团队就叫“草帽海贼团”,他们一起朝着梦想出发。剑士索隆想打败鹰眼成为世界第一的大剑豪,航海士娜美想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弓箭手乌索普想成为一个勇敢的人,厨子香吉想找到allblue,船医乔巴想成为最好的医生考古学家罗宾想找到真正的历史,船匠弗兰奇像造出最好的船,音乐家布鲁克想再见到那只小蓝鲸。他们的梦想或遥远或咫尺,但是他们都为了自己的梦想奋不过身。
路飞很单纯,但是他却拥有着一个伟大的梦想:成为海贼王,当他第一次说出来的时候,克比使劲地摇头说着:“不可能,不可能!”路飞一拳敲了过去,还说:“不是可不可能的问题,我想当就对了。”没错,无论多么遥远的梦想,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
被这部动漫感动得哭的地方有太多。第一次是在索隆被鹰眼打的时候,鹰眼刺向了索隆的心脏,索隆没躲说了一句话:“感觉如果现在放弃,那以前那些重要的誓言、约定都会消失不见的。”鹰眼开始欣赏他,拿出黑刀,索隆知道自己已经输了,他说了一句话:“背后中剑是剑士的耻辱。”最后索隆哭着对路飞说:在赢这个家伙之前,我再也不会输了,你有异议么?海贼王!在鹰眼压倒性的实力面前,索隆输了,且输得彻底。路飞一直控制着没插手这场决斗,这是尊重索隆的梦想。所以索隆给路飞这样的承诺,也是对自己对路飞梦想的尊重。一个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梦想,理解了自己的梦想,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山治和他师傅间超越血缘的师徒之情让人印象深刻。其实这种平时互不买账、内心却互相理解和关爱的感情才真的令人向往啊!当山治给他师傅跪下告别时,再次印证了一个定律:外表轻浮的人往往都有最珍惜的感情。
山治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有很多人嘲笑他,但是他仍然坚信自己的梦想,他眉飞色舞谈起自己梦想的时候真的很帅。
梦想在这部动漫中有太多诠释的地方。最能体现梦想是要靠自己追逐,即使遥不可及,即使别人如何笑话但只要自己不放弃终能成功的就是空岛篇了。弹簧果实贝拉米笑话路飞要去空岛冒险的梦想,路飞和索隆任他打没有还手,这是对他的怜悯,一个连梦想都没有的人,还有出手的必要吗?而最后路飞敲响黄金钟向地面的菱形大叔证实空岛的存在!同时也是对400年前大战士卡尔加拉和冒险家罗兰度友谊的证明。
火烧梅丽那段真的很感人,梅丽在他们眼中不单单是一艘船更是一位伙伴,他们这次是对伙伴的诠释。当看到草帽一伙在司法岛走投无路时,梅利号来接大家回家。获救后,路飞趴在羊头上说:“谢谢你,梅利!多亏了你我们才能逃出来。真没想到梅利会来救我们,想想看我们一直以来被你保护着,有你这样一个伙伴真的太好了。谢了,梅利!”但没想到的是在到达安全地方后,梅利断裂了。草帽一伙难以置信,路飞求着冰山,求他救救梅利“梅利是一直陪着我们冒险的伙伴啊!”但最后梅利只能葬身冰冷的海底路飞举着火把亲手送走梅利!对于梅利来说梅利是幸福的因为有草帽一伙的陪伴珍惜。但对于草帽一伙是无奈的、难过的、不舍的。伴随着音乐,熊熊的火光,飘落的雪花,眼泪再也忍不住。梅利你虽然走了,但你永远留在草帽一伙的心中,我们的记忆里。人生总会有失去的不得不放下的人,但最后我们都会笑着祝福。而我们能保留的不正是那些美好的回忆吗?
这样一部动漫里描写友情的地方太多。MR.2曾说过一句:海上的涟漪,乃我为你们盛开的友谊之花。MR.2在《海贼王》中也是个让人记忆深刻的.人,不单单因为他是人妖,不单单因为他曾是敌人。而是因为知道敌人后,还能做朋友,还能为路飞牺牲。路飞身中剧毒的时候,MR.2喊加油,喊得嗓子都哑了。MR.2为了大家能顺利走出海底大监狱而毅然牺牲自己!这样可爱的人,我们能不为之感动吗,能不为之流泪吗?所以这一部描写梦想,友情的动漫能不让我为之折服吗。这部集热血、冒险、搞笑于一身的动漫真的值得海迷的追逐!
艾斯死的那段我相信很多人都哭了,艾斯第一次出场是在沙漠中,他那灿烂的笑容我至今记忆犹新,对于路飞他很担心,担心那个弟弟死掉,同时他也十分疼爱路飞,记得他还拿着弟弟的悬赏令对着白胡子说:“看,这是我弟弟。”想必那时的他心里十分骄傲呢。最后他为了保护路飞死了,我相信他心中是甘愿的吧。
看完海贼王,我懂了,梦想只有追逐才会实现,不要惧怕困难,要迎难而上,哪怕被折磨得体无完肤也不能放弃,因为放弃的话,一切就完了。
海贼王观后感4今天终于把阿拉巴斯坦国家的战争结束看完了。又是很多的感慨。《海贼王》总是给我很多感慨,而今天我发现原来所有很有哲理的话都是卓洛说的!
在和Mr.1决斗的时候,卓洛说:“我等这样的苦战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我想是功夫更上一层楼的时候了。等我打败了你,我就是连钢铁都能斩断的男人了!”这是一种怎样的自信和气魄啊!面对强的敌人,没有丝毫的畏惧,坚信自己一定能赢得胜利,虽然注定是一场苦战,但是却把这当做是能力提升的机会。“既然有这么恶劣的环境等着我,那我也只能变得更强。”
除了能力强之外,我发现“耐死”也是一种能力。卓洛应该是最耐死的一个人了。从动画片的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是被海军绑在木柱上21天没有吃东西,凭借“一定要活下去”的信念,硬是挺了过来。后来又被鹰眼的男人砍了那么深的一刀,本来以为这下死定了,结果又奇迹般的过了下来。每次战斗身上都被砍得伤痕累累,流了很多血,但是总能挺过来,然后凭借意志力最终打败了敌人。卓洛,应该是最值得让人敬佩的!
如果说卓洛、香吉士、路飞凭借的是“必胜的信念,从没想过输”;那么像乌索普、娜美这样的普通人凭借的就是“活下去的信念,无论如何不能死”。因为不是超能力的拥有者,也没有苦练出来的功夫,只是普通的人,只有一个普通的身躯,所以他俩直到硬拼是绝对不可能赢得,因此很务实、聪明的选择利用强大的武器来帮助自己,而且任何时候都坚定“保命第一,逃命要紧”的信念。有时候看到他俩说的那些话,觉得既搞笑又可爱。
其实即便是反面人物,有很多话也是很有道理的。
克拉克达尔说的:所谓的“理想”,是同时拥有实力的人所说的“现实”。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让我想起前几天看的一篇文章里说尤二姐是怎么死的原因。里面就说,所谓“以礼相待”,是要有实力、资本的人做的,没有资本还要和别人以礼相待,最后只能落得个不好的下场。
不过看到路飞不再那么蛮干,会用脑子了,很是欣慰。竟然能发现克拉克达尔怕水,从而想到把身上用水浇湿的方法,真是不容易,看来那个傻傻的可爱的路飞终于也长大了!只是还是那么搞笑,不用木桶,用自己的肚子装水,一个不小心流了出来,嘴巴撅成那样,连罗宾都笑了。
本来我一直担心,像克拉克达尔这么强劲的对手,如何才能打倒,后来看到路飞用沾满血的身体打倒了克拉克达尔,便明白了:任何人、事物都有弱点,只要找到他的弱点进行攻击,就有胜利的可能。没有打不倒的人和事物,没有永远都强大、能胜利的东西!所以即便遇到再强大的对手和竞争者,都不用害怕,因为即使他以前都是成功胜利的,到目前为止都是最强的,但是不代表他就是不可被打败的,只要找到方法,合理运用,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就可以打败对手,赢得胜利!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只有不愿意去做的事情。
虽然动画片里面极力歌颂薇薇,但是我就是很讨厌她。为什么呢?觉得她什么都做不成,只会瞎喊口号,一个劲的喊“保卫国家、拯救人民”,可是却没有能力去做、去完成自己的理想。而且遇到困难就只会哭,不知道去想办法,真是个任性的家伙。尤其是看到炸弹定时的时候,竟然还在喊“他到底要玩弄人到什么程度?嘲笑人到什么时候?”我觉得不能怪克拉克达尔聪明和卑鄙,只能说她自己太愚蠢。这让我想到《花样男子》里金丝草对具俊表说她是被人冤枉的时候,具俊表说“难道你只到这种程度吗?明明知道是别人给你设的陷阱也要跳下去吗?”我觉得说得很有道理。自己遭陷害不能只怪别人,也要怪自己太笨,没有想到措施来预防和摆脱困境。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男人讨厌很啰嗦的女人了,因为话说得多了真的是让人听着很烦很闹心,我听着薇薇在钟楼上一遍又一遍的喊“快停止战争!”的时候觉得特别闹心,烦的不得了,反反复复就是这么一句话,谁受得了啊……
还是喜欢娜美,说话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而且特别务实。路飞去帮她打败她们村庄的敌人时,娜美虽然也哭了,但是哭了一会之后,就毅然拿起武器去战斗!而且在此之前一直在靠自己的力量拯救村民们。
看到现在,最喜欢的还是路飞、卓洛、娜美、香吉士。个性鲜明而让人记忆深刻。路飞的草帽和红色小褂、蓝色短裤;卓洛的肚兜、头巾、三个耳环;娜美的短发、超短裙、高跟凉鞋;香吉士的那一头黄毛、一身蓝色衬衫、黑色西装永久定格在记忆中。
海贼王观后感5今天看了《海贼王》路飞陪着薇薇公主拯救巴勒斯坦国家去找克拉克达尔算账的那一部分,特别有感触。总结如下几点:
1.自己一定要有能力。
作为海贼,作战是常有的事情,而每次战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目标和对手,任何人都帮不了你,因为大家无暇分身。所以自己一定要有能力才行,没有一技之长,战胜不了对手,可能就被杀死了。即便伙伴再厉害,战斗一旦开始,谁也顾不上谁,只能靠自己。
路飞,虽然像白痴一样什么都不懂,但是战斗力是最强的。只要有路飞船长在,遇到再大的困难,再强劲的对手,大家也都不害怕,因为相信路飞会把对手打倒的!可以说,路飞是大家的信念支柱!
卓洛,凭借其高超的剑术和海贼猎人的称号,也是强大的战斗力!香吉士,除了厨艺一流,其卓越的腿上功夫更是让人在关键时刻充满希望!而且最重要的是,卓洛和香吉士不是魔力果实能力拥有者,是普通人中卓越的一群人,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反而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娜美虽然功夫不是很厉害,但是跑得快,知道打不过就跑,绝对不硬拼!这一点让我特别欣赏!被追杀的时候,实在跑不动了,心想:算了,拼了!想完之后,回头看看,对手那么强大,自己根本不是对手,于是又继续逃跑。
乌索普虽然基本上没有什么战斗力,但是其研发的武器却用一定的威力。可见,如果身体素质不行,那么就要积极开动脑筋,运用智慧来战斗!
这一群人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意志力坚定!
任何时候都不放弃,都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战胜对手,哪怕自己的能力和对手相差甚大,但是仍然认为自己会战胜对手,因为前方还有道路要前进,还有梦想等着自己去实现,自己一定不能在这里倒下!单是这种必胜的信念,这种一定会胜利的气势,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战斗力,减少了对方的胜算。所以每次都会成功,继续前进!
2.做好自己的那一部分,其他的就不用管了。
这是卓洛说过的话,虽然他们这个团队里面的人个性迥异,每个人的梦想和目标都不一样,好像没有凝聚力的散沙一样。但是每次关键时刻,都能显示出巨大的团队力量,这让很多人惊讶不已。卓洛说:我们的信念就是“自己做好自己的那一部分,其他的就不要管了。如果你做不好你的那一部分,我就揍扁你!正因为大家都做好了自己的那一部分,连接起来,整个事情都做得很好。因为每个人擅长的事情不一样,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事情都做得很好,所以每个人只要做好自己擅长的那一部分就好了。”
看起来很简单的道理,但是这个团队将这个运用到了极致!实在是让人佩服!
3.吃好、喝好、休息好,时刻保持充沛的体力。
自始至终,我最喜欢路飞的就是: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时刻保持充沛的体力。
后来发现大家都是这样。当然最明显的还是路飞。每天所有的事情就是:“我要吃肉!我要喝水!”而一旦开始吃了,都会吃到肚皮撑破。战斗完了之后马上倒在路上呼呼大睡,睡着了之后周围再发生什么事情都与他无关。跟那个船长战斗的那一集,被柱子压倒后竟然睡着了!幸亏娜美踩了他一脚,及时醒了过来救了娜美一命!
然后是卓洛,吃起饭来也是不要命。而没有事情的时候做得最多的事情除了擦他那几把剑就是睡觉!至于香吉士,最大的爱好就是做饭,不做饭的时候就是吸烟、围着娜美转悠、品美酒、睡觉,充分享受生活!
这群人,不管前方会遇到什么危险,只要现在没有什么事情,就充分享受生活,吃好、喝好、休息好,保持充分的精神和体力,而不像其他人一样杞人忧天,老担心前面会有危险什么的。心态特别好!实在是让人称赞!
4.好色是所有男人包括雄性动物的天性!
首先是那个被娜美称为“睫毛”的骆驼,只载女孩子,而且每次娜美一夸赞他一下,立刻精神抖擞,飞速前进,即便是拼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其次是那个被称为“剪刀”的搬家螃蟹。乔布说剪刀最喜欢跳舞女郎,结果娜美一脱衣服,剪刀眼睛一亮,嗖嗖的狂飙,完全无视前边会淹死自己的海水!
最严重的就是香吉士了。危险过去后,让娜美往身上喷一些香水,我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用意,结果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需求,立马心花怒放:“我要爱你爱到世界边缘!”即便是后来去地下室救人的时候,那么危机的关头,还在骄傲地喊:“娜美小姐,你爱我吧?!”最让人搞笑的还是跟芭蕾舞者杀手对杀的时候,只要一变成娜美的样子就没办法了,自己还说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结果自己也一样,一见到美女就不行了,下不了手了,还说“实在是太可爱了!”呵呵~实在是太好玩了!
5.幽默以及活跃快乐的气氛。
这一点是整个动画片里都具有的,自始至终,幽默搞笑的气氛都充盈在动画片里。最搞笑的当然要数路飞,但是其他人的搞笑水平丝毫不亚于路飞,整个就是一群搞笑的人!可以举例子的情节实在是太多了。比如在鲸鱼的肚子里遇见老头的那一个片段。两方对峙,都不说话,后来路飞他们说:想打架吗?老头说:还是不要了,会死人的。路飞他们很紧张的问:谁会死?老头严肃的说:我!实在是笑崩了。
再有就是艾斯在饭店里吃饭,吃着吃着竟然睡着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结果都来看热闹。没想到艾斯又醒了,醒了之后仍然继续吃,店里的人都惊讶不已,他却还问:你们店里请来的喜剧演员吗?让大家很是无语。
总之,实在是太好玩了。虽然时常遇到危险,不知道前方有什么在等待着自己,但是大家过的每一天都很努力,很快乐!并且一直在向梦想的方向不断前进,有着一群这么好的伙伴陪伴着自己,实在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海贼王观后感6这次看到了路飞一行人去“空岛”的那一部分了。具体想说明对两个人的看法,一个是乔巴,一个是娜美。觉得这俩人放在一起造成了很大的喜剧效果。
先说那次吧,娜美说要在屋里画地图,让任何人不要打搅她,除非天上的那朵云有变化。结果路飞不听话,闯进去了,结果破坏了娜美刚画好的地图,搞得娜美很生气,样子很恐怖。乔巴就牢牢记住了娜美的那句话“别再来打搅我!不听话的就罚30万贝利!”以至于后来那朵云发生了变化后,乔巴一方面着急地想要进去叫娜美出来,但是又担心会被罚钱,于是在船外边一边跑来跑去一边流眼泪,后来娜美出来后责备他“为什么不叫我啊?”乔巴一边流泪一边说“你说要罚钱~~~”哈哈,真是太可爱,太搞笑了。到底是钱重要啊,还是大家的安危更重要啊?不过这充分说明了乔巴还处于小孩子的单纯的思想,想事情都是“非黑即白”的那种简单的想法和思路。比如看到娜美为了钱而让其他人去冒险的时候就会在心里说娜美是“恶魔”。
不过乔巴的单纯在整个团队里还是很能够活跃气氛的,我简直觉得乔巴跟我很是相像。驶向伟大航路的过程是每个人成长的过程,而乔巴的成长过程让我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当看到神奇的东西的时候,其他人多半不会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一路上见过的不可思议的东西已经很多了,再见到什么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乔巴会大声叫喊“好厉害!好神奇啊!”被送到活祭坛后,卓洛说“我从来不相信神!”乔巴会露出崇拜的表情“卓洛好酷啊!”因为害怕而选择呆在船上,但是等到大家都走后才意识到“最危险的是我啊!”因为能力很强的人都走了,只剩下他自己了,呵呵~这个傻瓜。然后不断地告诉、鼓舞自己“我不害怕,我只要在这里边修船边等着大家回来,等到大家回来一定会夸我勇敢的。”看到天空骑士勇敢地作战时,会想:“总有一天,我也可以变得那么勇敢吗?”这既是一种期待,也是一种自我鼓励,希望、鼓励自己也变得勇敢起来。
其实等待的滋味是最难耐、最煎熬的,倘若乔巴知道这一点的话就不会选择留在船上,而是选择和大家一起去森林中冒险了。而且自己留下来,没有了能力强的人的保护,反而会更觉得害怕。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去村里看电影,因为外边天很黑,所以不愿意去,于是自己留在家里看电视,结果屋外漆黑一片,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一边看电视,一边焦急地等待着其他人回来。还不如跟着其他人一起去看电影,就算天黑,身边有大人在,多少也不会太害怕。
同时乔巴跟过去的我一样,不曾想着依靠自己的力量,而是想着依靠他人。在船上会觉得害怕就是因为自己能力不强,一旦发生什么事情,自己根本无法应对。后来大家分成两小组向古遗址前进的时候乔巴表现出少有的勇敢,卓洛很奇怪,因为乔巴是他们那一组里最弱的,而乔巴想的是“跟你们三个在一起,当然会勇敢了,嘿嘿~”呵呵,勇敢是因为跟三个能力最强的人——路飞、卓洛、罗宾在一起,才勇敢的,因为即使发生什么事情有那三个人顶着。
修拉说的那句话很值得乔巴深思:“说什么不想失去同伴,不许烧我的船,无论如何自己也不想死,既然什么都不想失去,为什么这么弱?!”乔巴应该明白,在驶向伟大航路的海贼船上,不能老想着依靠别人,应该借助各种机会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因为遇到战斗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敌人要对付,根本没有闲暇去另外保护别人,在战斗中,稍微一分心,说不定自己也就被杀了。比如“阿拉巴斯坦之战”,那一次每一个人都有要对付的敌人,但是大家最后都赢得了自己的战斗的胜利。乔巴应该早日觉悟才是,相信随着冒险的进程,乔巴会逐渐成长起来,变得强大的。
我也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没有任何人是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所以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强大的足以让别人听到你的名字就不敢和你交手,不战而退。
海贼王观后感7这一部分也是我很感兴趣的一部分,我是一口气把这一部分看完的。虽然是海贼,但路飞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海上作战,每次都是在陆地上、小岛上把对手打败的。而这次,他们竟然被围困在了一个要塞了,更要命的是船还被敌人夺走了,这可是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任凭你再厉害,面对人数是自己的几千倍的海军,除了束手就擒,真看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办法。然而路飞的那句“等到我想要走的时候,自然能走得出去。”的话语,给了我无比的振奋和对路飞的崇拜!真是太有自信和气魄了,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
乔巴再一次给大家制造了笑料,这家伙实在是太有才了!当女医生让他拿自己当人质的时候,你看他说的那话:“大爷是草帽海贼团的一号爆男,给爷们儿让条路,不然我就把她的脖子扭断!”我刚想要为他的牛气鼓掌呢,往旁边一看,卓洛已经在旁边配合的鼓掌了,对于卓洛的默契以及两人的表现,我笑得简直直不起腰了。
不过那巴隆大逃亡的成功说明了:好汉难敌四手,一个人再强大,当面对比自己多得多的敌人时,也还是打不过的,所以这个时候不要硬拼,要懂得智取,最好不要花费什么力气就能逃离。
好不容易要逃出去了,偏偏发现财宝丢了,这可是娜美的命根子呀,怎么可能置财宝于不顾就这样逃走呢,他们可是海贼呀。于是果断的决定回去夺回财宝。正如乔巴说的,当财宝成为目标时,娜美总是具有压倒性的说服力。虽然觉得很危险,但是经过娜美的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大家竟然热血沸腾的决定实施夺回财宝的计划了。看来人真的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能力,娜美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财宝的藏匿点则说明了:很多事情不像想象的那么复杂,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而娜美的果敢更是让我佩服,知道财宝所在地后,竟然一个人带着路飞就去了,也没想过会失败什么的,比如财宝并不在那里,或者那里有重兵把守,即使拿了财宝也逃不出去。其实看看娜美最后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娜美的果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海军的轻敌,他们自以为把路飞拿下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对娜美根本没有防范,倘若他们制住路飞后直接逮捕了娜美,不让娜美有制造雷电的机会,那么娜美也就不可能逃脱了。
所以说:任何时候,永远,都不要轻视你的任何一个敌人!
最后的结局我更佩服那个司令,实在是太聪明了,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中,懂得利用自然的有利因素来为自己服务,时间算的刚刚好,掐准了时间,到了他们逃跑的时候肯定会退潮。倘若不是路飞他们实在是有异于常人,肯定是逃脱不了的。不过其实他也是知道的吧,路飞他们是能逃得了得,因为他们既然有办法从天上掉下来,自然有办法再从天上飞出去。真是个聪明的司令。
其实,那巴隆大逃亡给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注重收集情报,也就是收集信息。娜美、罗宾最懂得这一点,如果没有这个要塞的地图,逃跑根本无从谈起,纯粹就跟无头苍蝇一样瞎转。所以,到了一个地方之后,尤其是到了敌人的阵地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收集情报,先是地图,然后是这个地方的兵力情况,装备情况等。这在现在也是很适用的。
想要在市场上生存下来,一定要注重收集各种信息,同行业的合作伙伴的、竞争对手的、与商业有关的新政策、条例、新闻,所有的一切都要及时掌握,做到全面掌控,知己知彼,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机遇和危机,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海贼王观后感8可以说我是一个铁杆的贼迷了。只要我家挂钟的时针指向,电视机前一定准会出现满怀期待的我。静候在电视旁,等待开头曲结束后的精彩节目《海贼王》。
可是就在前几天和朋友一起讨论喜欢看的电视时,我起了怀疑。我讲出自己喜欢看《海贼王》,并邀请朋友一起看时,他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席话,让我有些松动:那个我也看过,但是感觉好烂哦,情节太老套了。
我把这个问题般到了今天的动画上,打算好好考量一番。今天这一集讲的是橡胶人鲁夫和银狐弗克西的最后决斗,这关系着双方全部船员的命运。这一场决斗结果是注定的,鲁夫的获胜也是必定的。可是我却想不明白,明明鲁夫完全可以不必吃那么多苦头就可以轻松取胜的,但是却他被弗克西痛揍了几顿后,才险险获胜。不只是如此,还有前面的那四场比赛,完全都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不公平,我觉得他们也是绝对可以获胜的,但是他们却只赢了两场。
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作者也不公平了?还是我判断错了?又或是这么多画面都是完全没有质量,拿来充集数的?
我思考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成了虚空。这精彩的画面,那一波三折的剧情,现在都好像废物一般不起眼了。真的像朋友说的那样吗个老套的动画?突然的,回忆起我在迅雷看看上看到动画排行榜上,《海贼王》是仅次于《火影忍者》的动画。
这使我非常的不可思议,这样一部动画怎么可能会是第二名呢?
像是回答我的疑问似的,我的脑海里响起了这样的一段话这世界,没错,一个追求自由、任凭选择世界,就在每个人的眼前无限的延伸,如果我们的梦想能引导你的方向的话,就去追寻吧,就在名为信念的旗帜之下!
听着这段话,脑海中不觉的放映起鲁夫战斗的场面。为了自己的伙伴,也为了自己的理想成为将来的海贼王,坚毅的战斗。不管战斗是怎样的艰苦,我发现,他似乎没有一点的痛苦。
在这一瞬间,我明悟了,他们是为梦想而战,所以他们是快乐的。也许,看《海贼王》看的就是这种快乐的精神。随着鲁夫的视角一起去干些蠢事,一起去享受那种快乐,那种紧张、刺激,也许就是《海贼王》的最大卖点。
不管是追求梦想,还是干什么,我想,就如鲁夫那样,看似疯癫,但却快快乐乐的才是最重要的。
海贼王观后感9“阿帕亚多之战”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兴奋得不得了,因为这次他们面对的是一群力量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神官”,而且是在别人的地盘上,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占,想要赢得这场战斗的胜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难。然而,等到这场战斗结束后,发现原来之前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只要始终牢记“万事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哪怕作者在开头把敌人搞得再强大,最后总有办法让正义战胜邪恶。
首先要记住:最简单的往往是最有效的。
就说路飞和贝拉米的那场战斗吧,开始我还挺担心路飞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他,因为对方也是恶魔果实能力者,实战能力也很强。但是等到两人交手之后,我立刻就知道了,贝拉米完全不是路飞的对手,也明白了为什么在酒吧的时候路飞不和他交手了——完全没必要和这种不上档次的垃圾交手,路飞和他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贝拉米平时对付的都是些小喽啰,而路飞对付的都是些伟大航路上穷凶极恶且能力强大的人。贝拉米的进攻招数尽是些花拳绣腿,他和当初的路飞很像,虽然拥有强大的能力但没有学会怎么使用,让原有的能力发挥出更强大的力量。所以路飞看准时机,对他只出了一拳就结束了这场无聊的战斗——一击毙命,真是太帅了!
海贼王观后感10今天终于将《海贼王》看完了,我既然看完了就将给你们听听吧!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海贼一样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树立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
海贼王观后感11海贼王这三个字已经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了。这次它又把我感动了。这种莫名的感动使我的泪水再次黯然流下。我观看了一场触目惊心的战争,很多人都知道战争是残酷的,战争会使无数条宝贵的生命离去。但我在海贼王这场另类战争中,我看到了什么叫超越血缘的兄弟情谊,看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坚强。就是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在这场血腥的战争中感到那一丝的莫名感动。
我亲眼目睹了,主角路飞他那顽强的生命力与执着的信念,看到了他无论被打败多少次都可以坚强站起来。就算身中剧毒,也不是第一时刻在想死神会不会降临到自己的身边,他第一时刻不是害怕不是恐惧,而是还在想“我要救出哥哥。无论身体受着多大的折磨,有多痛苦难受,还叫着哥哥的名字。”当我看到这一切时,我傻眼了,我呆住在那在想是什么默默的支持他。我在后面寻找到了答案。那就是强大的精神信念,是他想救出就算没有任何血缘,但是青梅竹马的哥哥的信念一直支持着他。血缘算什么,真正的情谊是超越那世俗的眼光,是超越那血缘关系的。
当他哥哥在主邢台上,向路飞喊道:“别过来,我这种人,不值得你们这样为我。”那时路飞的眼中透射是无限的光芒,路飞无悔的说到:“我是你弟弟啊!我就算死也要把你就出来。”回想到当代有多少人不知道什么是兄弟情谊,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可以出卖兄弟,甚至可以踩着亲兄弟的背而上,为的就是那功名利禄。多么丑恶的面孔,对于那些人来说,兄弟就是那来出卖的,兄弟只不过是一只棋子,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罢了。他们这些人已经被利欲冲昏了头脑。在想想one piece里这一对无任何血缘的兄弟,真的是形成天壤之别啊,这真正可以隐射出那些丑恶的面孔。
我无法忘记路飞哥哥临终的那一刻。他哥哥临终前对路飞说:“我真是想要的不是什么功名,而是想知道自己继承恶魔的血统,被生下来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而已,任何人都不想我存在,如果不是有你这一个令人忧心的弟弟,我早就不想活了,对路飞你,还有大家的厚爱我给予最充心的感谢,我一生已经了无遗憾了。”说完了这一些。他哥哥松开了双手,嘴角带着那一丝的微笑倒在了血泊之中。那时我捂住了脸,泪水不停的涌出来。我清楚的知道他是为了保护弟弟而牺牲的。他们兄弟俩的情谊,举动足以感天而动地。
海贼王不但是一部动漫,而是一部具有灵魂的作品。海贼王可以使人欢笑,使人流泪,使人坚强。就是因为他那份梦想,那份顽强,那份纯真,给予我最初的感动。它值得我给予它最高的评价。
海贼王读后感 篇6
大家都应该有自己喜欢的电影吧!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电影了,你想知道吗?我就告诉你吧。就是大名鼎鼎的“海賊王”,你应该看过吧,这可是在网上鼎鼎有名的。
这里面有很多有名的人物,比如说:路飞、索隆、娜美、香吉士、罗宾、弗兰奇、乔巴等……
路飞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拥有橡胶果实,是能力者。他可以变2档、3档,2档是全身发热、身体冒烟。3档是可以把手放在嘴上,手立刻变的比身体大3、4倍,有时还可以把肚子变大。他还可以把身体、手脚、头变长,如果有人对他开枪,子弹便会被他弹回来反射到开枪者身上。
这几个人物吃了恶魔果实的有乔巴、罗宾、路飞三人。乔巴是鹿,他吃了人人果实可以变成人,可以变成人打人;罗宾吃了花花果实,在哪个地方都可以长出不计其数的手,甚至可以长在人身上。
索隆则有三把刀,可以用刀砍人;娜美有一把可以发电的铁棍,能发电,对天发电则会打雷;香吉士他会用脚,踢人,跑步也快;弗兰奇他是个铁皮人,左右手有武器,可发炮。
这就是我喜欢的“海賊王”,你喜欢吗?喜欢可以去网上查哦!
海贼王读后感 篇7
今天终于将《海贼王》看完了,我既然看完了就将给你们听听吧!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海贼一样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树立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
海贼王读后感 篇8
《白鲸记》是一个极具象征好处的工作,而且很搞笑,因为它还去自然历史等问题。其他主题包括妄想、宗教、理想主义和务实、报复、种族歧视、层次关系,和政治。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白鲸读后感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只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但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但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白鲸读后感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qiāng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但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读后感
花了一个假期的时间读了《白鲸》真本书,深深地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所吸引,更被里面的人无精神所震撼,
在一望无际,神秘莫测的大海上,夕阳西下,旭日东升,海鸥翱翔飞过,一群水手在这儿上演着一场惊险、曲折、扣人心弦的话剧。
故事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海上恶魔"--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船长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三昼夜后,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白鲸被激怒,将"裴廓德号"撞沉,所有的水手只有实玛利一人被救起,其他人以及亚哈船长都与"海上恶魔"消失在大海上,复仇计划也以失败落幕。
在亚哈船长离奇的暴躁下,水手们给予的是理解和宽容。而在亚哈船长的责备中,他们奉献的是不变的忠诚,他们的团结协作、不惧牺牲、忠心耿耿、奋勇当先,应对任何天大的困难都充满信心,毫不畏惧,这些宝贵而又高尚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相互信赖着对方,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有了信心,才能得到与这只"海上恶魔"英勇交战的勇气,他们这种令人敬佩的力量以随着令人望而生畏的海水将白鲸吞噬。
《白鲸》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生的道路是因为坎坷而曲折才美丽,如果一个人从没有过失败,那他就也不会有真正的成功。只有迎难而上,尽自我的全力爬上了山峰,你的人生才会变得辉煌,那时,你必须会看到胜利后的'美景'!摔倒了爬起来时,成功其实已在你的身旁,只差一步之遥。只有一次次的失败,才能让我们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和大海般宽广的胸怀!我们必须要有信心,因为信心必须是超过你所取得的成就的,信心是成就之母。"
亚哈船长、魁魁格,还有斯达巴克他们,将永远不能回到南塔开特了,但对于这些勇敢的水手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他们将永远跟大海作伴!
白鲸读后感
这本冒险小说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後虽然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伊休若本来是想先坐船到南达科特的港口,再坐捕鲸船出海,可惜当他抵达港口时,捕鲸船早已出发,却因此遇到一位叫因泰吉的好伙伴。因泰吉是一位鱼叉手,因为遵从守护神的指示,就和伊休若一齐搭乘下一班捕鲸船出发。
当他们到毕科特号捕鲸船上时,见到他们的船长,名叫亚贺布,原本慈祥的他,因为被一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从此性格大变,一心一意想杀鲸报仇,船长虽然外表看似冷酷,其实拥有一颗细密的心。
我最喜欢的章节叫「生死决斗」,船长勇於应对自我发生杯具的事实,勇敢挑战那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虽然最後毕科特号沉没了,但是我很敬佩亚贺布船长永不放下的精神。
人生起伏不定,不可能人生没有转折,只有努力不懈、不论输赢都坚持下去的人,在我眼里才是第一。看完了这本冒险小说,我相信付出必须会有代价。勇敢应对自我的人生,好好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这样才是最棒最完美的人生。
白鲸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惊险、刺激的书,叫《白鲸》。其中的老船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而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
老船长义无反顾,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震憾。
水手们初次见到白鲸时,个个惊讶万分。这条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只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炸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后研制出来了。
老船长这种坚定、执着让我感动。
在故事中,老船长拿定主意就付出全部精力,全部力量去做。不论中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都全力以赴地去做。这种一往无前的劲头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他需要具有超乎常人的执着、信心和勇气。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具有这样的精神。爱迪生在研究哪种材料能够当灯丝时,试用了上万种材料的灯丝,经历了几千次艰苦试验,都失败了,可他仍不放下。最后,由于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执着,他最后找到了最适宜的灯丝——钨丝。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读完了《白鲸》这本书,书里面的老船长应对困难,迎难而上,不退缩,坚定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以后,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想,我会用老船长的这种精神来鼓励自我,做一个像老船长那样的坚定、坚强、执着、勇敢的男子汉。
海贼王读后感 篇9
对于《海贼王》这部动漫,在几年前通过星空电视台看过几集,海贼王观后感。当时对于它的画风有点不认同,觉得不是很细腻,所以对它不是很上心。直到今年4月我在看完了很多短篇的动漫后,实在不想找什么好看的动漫。于是想就看《海贼王》吧,大概500集够我看一段时间了。当时认为起码够我看几个月了,但是真正看的时候,我没花到两个月就把它全部看完了。然后开漫长的追逐。
“我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拉开了海贼王的序幕。一个头脑简单且任性的船长MonkeyDLuffy带着一群人追逐梦想的故事。一个一心只想成为第一剑客让自己的名字响彻天堂的剑士Zoro,一个爱钱如命喜欢橘子要画完全世界航海图的航海士Nami,一个满嘴大话希望变成勇敢海上战士的狙击手Usoppu,一个好色却要找到ALLBULE的厨师Sanji,一个想能医治所有病的船医Chopper,一个想找到全部的历史文本知道100年空白的考古学家NicoRobin,一个为了看到自己亲手制造的船到达伟大的航道的终点船大工Franky,还有为了完成50年的约定的音乐家Brook。这样一群不同兴趣不同爱好的人为了各自的梦想而一起冒险的故事。
被这部动漫感动得哭的地方有太多。第一次热泪盈眶的时候,是在Zoro被鹰眼打败的时候,Zoro哭着对路飞说:在赢这个家伙之前,我再也不会输了,你有异议么?海贼王!在鹰眼压倒性的实力面前,Zoro输了,且输得彻底。Luffy一直控制着没插手这场决斗,这是尊重Zoro的梦想。所以Zoro给Luffy这样的承诺,也是对自己对Luffy梦想的尊重。一个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梦想,理解了自己的梦想,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梦想在这部动漫中有太多诠释的地方。最能体现梦想是要靠自己追逐,即使遥不可及,即使别人如何笑话但只要自己不放弃终能成功的就是空岛篇了。弹簧果实贝拉米笑话Luffy要去空岛冒险的梦想,Luffy和Zoro任他打没有还手,这是对他的怜悯,一个连梦想都没有的人,还有出手的必要吗?而最后Luffy敲响黄金钟向地面的菱形大叔证实空岛的存在!同时也是对400年前大战士卡尔加拉和冒险家罗兰度友谊的证明,观后感《海贼王观后感》。
在这部动漫里对友谊对伙伴同样诠释的很到位。被它感动到哭的地方更多,而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Luffy火烧梅利号那次。那天看这集的时候好像是半夜2点了,我坐在床上狂流眼泪,第二天还顶着一对核桃眼上班。这次是对伙伴的诠释。当看到草帽一伙在司法岛走投无路时,梅利号来接大家回家。获救后,Luffy趴在羊头上说:“谢谢你,梅利!多亏了你我们才能逃出来。真没想到梅利会来救我们,想想看我们一直以来被你保护着,有你这样一个伙伴真的太好了。谢了,梅利!”但没想到的是在到达安全地方后,梅利断裂了。草帽一伙难以置信,Luffy求着冰山,求他救救梅利“梅利是一直陪着我们冒险的伙伴啊!”但最后梅利只能葬身冰冷的海底,Luffy举着火把亲手送走梅利!对于梅利来说梅利是幸福的因为有草帽一伙的陪伴珍惜。但对于草帽一伙是无奈的、难过的、不舍的。伴随着音乐,熊熊的火光,飘落的雪花,眼泪再也忍不住。梅利你虽然走了,但你永远留在草帽一伙的心中,我们的记忆里。人生总会有失去的不得不放下的人,但最后我们都会笑着祝福。而我们能保留的不正是那些美好的回忆吗?
这样一部动漫里描写友情的地方太多。MR.2曾说过一句:海上的涟漪,乃我为你们盛开的友谊之花。MR.2在《海贼王》中也是个让人记忆深刻的人,不单单因为他是人妖,不单单因为他曾是敌人。而是因为知道敌人后,还能做朋友,还能为Luffy牺牲。Luffy身中剧毒的时候,MR.2喊加油,喊得嗓子都哑了。MR.2为了大家能顺利走出海底大监狱而毅然牺牲自己!这样可爱的人,我们能不为之感动吗,能不为之流泪吗?所以这一部描写梦想,友情的动漫能不让我为之折服吗。这部集热血、冒险、搞笑于一身的动漫真的值得海迷的追逐!
《海贼王》带给我太多关于梦想和友情的感想。而我发现这是凭我的文字无法表达的。个人认为这部动漫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期待《海贼王》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感动。
海贼王读后感 篇10
我很喜欢动漫《海贼王》,因为里面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每个人都或大或小有着自己梦想,每一个人都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不顾一切的前行,只愿可以早日实现自己的梦。
生活在危险时代的他们的理想也许那么的伟大:要成为海贼王、要成为世界第一的剑客、要成为勇敢的海上战士、要学习各国的医术。他们的理想也许又是那么微小:要亲手画一张世界地图、要找到传奇之海ALLBLUE、要了解空白的100年历史因为理想、乘着自己的船穿过大海、要穿过大海找到等了自己50年的同伴。
他们走到了一起、为了自己梦想,他们互相依靠。在前进的道路上,阻挠他们障碍很多,有的甚至会因此放弃生命,付出不菲的代价,他们怕吗?怕、但是,因为有梦想支撑着他们,因为有伙伴可以互相依赖,因为坚信着彼此,所以他们努力向自己的梦想出发,自己一但决定要去做的事,不管发生什么,都会坚持下去。他们是最平凡的一群人,因为充斥着梦想,勇敢前进不彷徨,所以,他们才会那么的与众不同,在这个动荡的黑暗世界中文明远洋。
生活在海贼时代的人们都能为了梦想而拼搏,那么,生活在安逸的现实世界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拥有梦想,张开翅膀天涯海角任由我闯荡。跨越绝望的高墙,向远方奔跑,即使前方有石头阻碍我们前行,即使脚下布满荆棘,我们依然会坚定信念向前迈进,在追寻梦的道路上挫折和失败是一定会出现的,在遇到挫折时即使有泪水悄悄从眼角落下,就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然后鼓起勇气向前冲。也许成就不如人意,但是毕竟自己努力过!
海贼王读后感 篇11
《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读后感
作为一位热爱阅读的读者,我最近读完了两本非常精彩的书籍,《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这是两本风格迥异但都非常精彩的小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乐趣和启示。
《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是一本以特种兵学校为背景,描述了一群训练有素的特种兵们与海贼们之间的鏖战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叛逆而聪明的年轻特种兵学员,他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惊险的情节。作者通过丰富的描写和悬念不断的推动情节,让读者不禁为主人公们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
小说中的特种兵学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种兵学校的严格训练使特种兵们充满了对荣誉和责任的感知。他们在极端的环境中接受实战训练,锻炼了顽强的意志和应对危机的能力。这让我想起了现实中的军训,虽然没有特种兵学校那么残酷,但也需要拼尽全力,克服困难。特种兵学校尤其强调团队合作,通过团队的力量去完成任务。这也是在生活中应该学习和不断提升的品质。
与此同时,《海贼王》也是一本非常富有冒险和惊险的小说。故事背景是一个充满海盗、海军和各种神秘岛屿的世界。主人公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年轻海贼,他带领自己的船员穿越危险,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小说中的描写吸引了我,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故事和追求。他们面对艰难险阻时不屈不挠,无论是人类的敌人还是自然的力量。这激发了我的勇气和冒险精神,让我思考人生的真谛和追求自我价值的重要性。
两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各有特色,但都强调了个人的勇气和智慧在面对挑战时的重要性。无论是在特种兵学校还是在海盗船上,主人公们都需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和不畏艰险的勇气。他们在面对危机时能够保持镇定,冷静地思考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宝贵的教训。在现实生活中,面对的困难和挑战也许没有那么直接和激烈,但同样需要勇气和智慧去面对。
读完《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人类的力量和智慧的重要性。无论是在特种兵学校的严酷训练还是在海盗船上的冒险世界,主人公们都展现了非凡的意志和智慧。他们面对困难和危险时,不放弃、不退缩,始终保持信心。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宝贵的启示。
通过阅读《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我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和力量。书中的深刻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陶醉其中,也对我的思维和人生观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将继续阅读更多的书籍,寻找更多的乐趣和启示,不断丰富心灵,拓展视野。阅读真的是一种无穷的乐趣,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从中受益,不断成长。
海贼王读后感 篇12
首先是那个被娜美称为“睫毛”的骆驼,只载女孩子,而且每次娜美一夸赞他一下,立刻精神抖擞,飞速前进,即便是拼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其次是那个被称为“剪刀”的搬家螃蟹。乔布说剪刀最喜欢跳舞女郎,结果娜美一脱衣服,剪刀眼睛一亮,嗖嗖的狂飙,完全无视前边会淹死自己的海水!
最严重的就是香吉士了。危险过去后,让娜美往身上喷一些香水,我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用意,结果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需求,立马心花怒放:“我要爱你爱到世界边缘!”即便是后来去地下室救人的时候,那么危机的关头,还在骄傲地喊:“娜美小姐,你爱我吧?!”最让人搞笑的还是跟芭蕾舞者杀手对杀的时候,只要一变成娜美的样子就没办法了,自己还说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结果自己也一样,一见到美女就不行了,下不了手了,还说“实在是太可爱了!”呵呵~实在是太好玩了!
狼王梦读后感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狼王梦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狼王梦读后感 篇1
在六、七年的学习生涯中,我读过的文章、看过的书,那是说也说不完的。而留在我的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在这本书里,我认识到了对待自己的后代不只是我们人类很疼爱,而动物也非常地疼爱。下面请听我把本书的主要故事情节讲给你听听。
在草原上,母狼紫岚与狼王发生了感情,产下了四只小狼。可是,没过多久,狼王就被别的狼打败了,本来地位最高的狼王,一下就被杀害了。紫岚便带着它的子女离开了狼群。
在她的子女中,有一只狼长得特别像狼王,紫岚决定好好训练它,让它把狼王的位置抢回来。
可是,这一梦想很快就破灭了,这狼没过多久便生病死了。紫岚又想让老二来完成这一使命。
老二长得特高大,毕竟它也是优等狼所生的嘛!紫岚每次猎食回来,都把最好的部位给老二吃,其他两只只有嫉妒的份,都要等这位“准狼王”先吃饱,然后才可以分享。
由于母亲特别宠着他,老二很自大。有一天,他没经过母亲的同意,自己离开了巢穴去玩耍,正好赶上一只雕的午餐时间,那雕就毫不客气地飞过来捉了他当午餐。
紫岚的又一个梦想被破灭了,她又把这“狼王”的位置给了老四,因为老三是只母狼,母狼是不可以做狼王的。但是,由于老四有先天性自卑症,紫岚对它也实在是没办法了。过了几年,老四的毛发像成年狼了,这心里的阴影也差不多消失了,不过,没过多久,结果还是跟它的兄弟一样,终究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
唉,只能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老三的孩子身上了。可是,先前讲的那只雕为了能继续捕捉狼来充饥,索性把鸟巢筑在了狼穴的附近。这不,老三生了几只小狼,雕又来巡视,来寻找下手的机会了。老紫岚为了保护这群小狼,最后与雕同归于尽了。
亲爱的读者,你也体会到了吧!动物对待自己的后代都如此,更何况人类呢?作为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都是有的,我们做子女的可不能辜负长辈的期望咯!爸爸妈妈有时虽然对子女很严厉,但出发点都是因为爱我们,希望我们长大后能有所作为哟!
在此我也呼吁大家,加入到我们爱看书的人的行列中来,书不仅能给我们学问,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得如何做人。如何做人,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门最重要的学问哟!
狼王梦读后感 篇2
谁开红窗,着一袭紫裳。岚云踏破悲欢四场、终悲否?岁岁愿成王,到头来,一场空。何必、何必。只为故梦昨朝。
日曲卡雪山有一匹皮毛像紫色的岚云的母狼,她叫紫岚。紫岚这一生啊,黑桑伴她走过光阴聊聊,而失去黑桑后,紫岚费尽心思完成黑桑生前的遗憾。她只是迷失在了梦中,一个由黑桑而起的梦中。她的后半生,拼尽全力去做“只差一点”的梦。哪怕牺牲自己的所有,但终究还是没有成真。
紫岚是匹怎样的狼?我不知道。她和人一样有着自身的多元性、复杂性。说她狠戾,的确是的,这是狼的共通性。说她野心勃勃,的确是的,她想要让黑桑的孩子当上狼王,为此不惜一切代价。说她慈爱,的确是的,母性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说她专一,的确是的,她的野心只是为了黑桑的遗憾,哪怕是后来想要跟卡卡鲁结合,也只是为了黑桑的梦。说她自私、说她无畏,这些都是对的。
只是不同角度、不同身份而已。我不知道如何评价紫岚。但在我看完全书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一幅画面——母狼紫岚追逐着一场大梦,从年轻漂亮、壮志凌云渡成年华不再、微微瑟瑟。她最终还是没能追上黑桑的故梦。她伏倒地面,身旁是白皑皑的雪。
紫岚的三观与我们不一样,是种族的隔阂。所以我亦不知,紫岚她到底该不该,因为一个梦而毁了她的孩子们。
《狼王梦》是一个悲情的故事。交织着各形各色的人等和梦境。它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它只是讲了一个结构明晰、主线单一的故事,从始至终都只是说紫岚为了那个梦所做的一切努力。但是这个故事却又如此动人心弦。紫岚身上有着人性,而故事本身也有着社会的复杂性。它和人类社会共通。
努力有回报,但是你的努力不一定能达成你想要的。看完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如此。大部分时候,的确是这样。是血淋淋的事实。读后感·但是这不是不努力的理由。紫岚拼尽全力地去努力,不管成功与否,不管如何残酷,都值得我们敬重。她执着而坚韧,这是我们要学习的。我们凭什么不努力。所以,请一定加油。
紫岚忘了一切。她心中只有黑桑的梦。故梦。何其悲哉。何其幸哉。事物都有两面性,紫岚从某种方面上并不悲惨。
千里孤坟。昨夜星辰昨夜风。
狼王梦读后感 篇3
要说狼族的骄傲在哪里?它又是谁?它,就是沈石溪书中所说的狼国女王——紫葡萄。刚开始时,我和其它众狼的想法是一样的——不信任紫葡萄,也可以说,雌性狼怎么可能为王呢?简直是太荒谬了。我在心里想:那这下子,狼国可能要全“军”覆没了。不错,刚开始时,正如我所想的那样,随着日子的推移,死去的雄性狼越来越多。看着这本书,在我的心里渐渐萌生了这样的念头:唉,这一任狼王要撤职了,不过话说回来,撤职了也罢,毕竟是因为狼王的失误,还有狼群对这匹狼王的不信任,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令我没想到的是,紫葡萄竟然还继续但当这狼国的狼王,直到之后的几章里,我才改变了我对紫葡萄的看法。
我不禁感叹道:啊!紫葡萄,狼族的骄傲!紫葡萄,一位伟大的狼王!紫葡萄,我以你为荣!
狼的自述(和上一篇是一个主题的)
话说起来,现在的我们好像被沈石溪写的挺出名的。哦,差点忘了,我先来做个自我介绍吧?
我的性格特点:
凶残:每当我们抓捕猎物时会很凶残,但是不常主动袭击人类。
合作:我们过着狼居的生活,在抓捕猎物和养育后代方面,我们还是很合作的。
我的身体语言:
愤怒时的我们,耳朵和背毛会直竖起来,露出门牙,有时也会弓背或咆哮。
我们恐惧时:
恐惧时,我们会试图蜷缩自己的身体,从而不那么的明显,同时也会夹起尾巴。
可是,不容乐观的是,现在我们的数量越来越少了,除了东北、西北和西南几个省、自治区外,其他地区已经看不到我们的踪影了。希望大家要保护身边的每一只动物,不要再伤害我们了。
不过,每当提起我们的狼王——紫葡萄,我们的心中总有一种敬佩之情,以前的我们总是不相信它,现在,它证明了自己,它为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无论走到哪里,它永远是我们心目中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还记得当初,它的孩子触犯了狼族的规定,惩罚的方法就是这一任的狼王将它“踢”出狼国,面对自己的孩子,它怎下得了手,毕竟它都是从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啊!面对着重百上千的狼,它必须要准守诺言,毫不留情的把它“踢”出家门,从这一点,就值得我们其它众狼敬佩啊!还记得上次,是它,我们的狼王——紫葡萄,为我们开启了生命之门,如果不是它,如果没有它,说不定我们现在早已饿死在荒芜“人”烟的地方了。
虽然说,我们的狼王是一只雌性狼,但是,它的行为值得任何一只狼学习,它的行为,比一些雄性狼的行为还要好啊!
我是在按耐不住自己的心情,我只想高呼:“紫葡萄狼王万岁,您在我们的心中胜过一切!”
狼王梦读后感 篇4
从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冷血”动物,没有亲情,只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的残杀。可《狼王梦》一书,却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我发现,狼也有爱,狼也有梦想,狼也会为梦想而拼搏。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失去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犬的厮杀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小狼崽活了下来。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伴侣黑桑的遗愿,为了让小狼崽成为狼王,花了无数的心血。它在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一个个失败,却不伸出援手。她要以这种方式让孩子们知道做狼就要独立,走到大自然中是没有依靠的,只有自己坚强才不会挨打,才有可能成为狼王!
是啊,我们人类也一样,要学会坚强,不怕风吹雨打,要把绊脚石铺成前进的道路。不坚强就会被他人奴役,更不要总是想着依靠别人,那就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加软弱。比如,我平时英语成绩不怎么好,翻译句子总是要靠电脑,久而久之,我的考试成绩一直提不起来,这就是没有独立学习,过于依赖电脑所造成的后果,后来经妈妈的提醒:自己先想,不要全靠电脑,只有经过独立思考才能正真理解和掌握。只有自己无法弄明白的才去查寻,查寻后还要记住。
《狼王梦》写的不仅只是狼的故事,更教导我们要自强,自立,不可以总是依赖别人。在这本书里,我读出了爱的含义。
狼王梦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终于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狼王梦》。它是著名的“中国动物小说之王”、童话作家沈石溪写的。沈石溪从小体弱多病,会捉鱼、会盖房、会犁田、会栽秧等,当过水电站民工、山村教师。《狼王梦》既是“狼王”的梦,也是他自己一生坚持不懈努力追求文学梦的写照。
《狼王梦》记叙了一只名为紫岚的母狼下定决心要让自己后代成为狼王的故事。它好不容易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因为自然灾害,食物链断绝后的饥饿、与狼王决斗的牺牲,四只公狼相继死去,可尽管如此,母狼紫岚依然没有放弃,一如既往保护支持这最后一个“女儿”——一只名为媚媚的母狼,它把梦想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生育,在最终一次与大雕的战斗中同归于尽。
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看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正是这样的现实背景,让紫岚萌生了“狼王”的梦想。书中,紫岚那种坚持不放弃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有句话说得好,一个人想要放弃很简单,但想要坚持下来却很难。一个人,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就必须持之以恒。
这想让我想到了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一天,苏格拉底问自己的学生能不能每天坚持甩手300下,能坚持下来的举手,顿时,教室里一片沸腾,这么简单,谁不会呀!过了一个月,苏格拉底又问,坚持下来的举手,举手的人明显减少了一半。过了一年,苏格拉底又问,坚持下来的举手,这时只有一个人举起了手。后来那个人成了伟大的哲学家。
狗猫鼠读后感十二篇
看完作者所写的作品后,感觉书中的人物仿佛真实地存在于现实生活中。读完全书后,撰写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记录下此刻的感受和想法。我们经过筛选,特选出这篇极具价值的“狗猫鼠读后感”。祝大家阅读愉快,只有持续不断地进步,我们才能创造出更加美好的人生!
狗猫鼠读后感(篇1)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组散文集,虽然我并不是很明白这篇散文的意思,有很多阅读障碍,但是在读《朝花夕拾》时,曾发生了一件小事,让我记忆深刻。
《狗·猫·鼠》——这是《朝花夕拾》里的第一篇散文,也是我认为最有趣的一篇。鲁迅先生在这里写了他仇猫的原因:它有一副媚态;它捕捉雀鼠,必要玩弄一番……最重要的原因是长妈妈说猫吃掉了他的宠物隐鼠。最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历,不过“受害”的不是“隐鼠”,而是一株植物。
有一天,爸爸在小院里喊我:“快过来看番茄长得怎么样!”正巧桌上有一碟生花生,我盯着它,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如果像爸爸一样,把它种下去,会怎么样?我小心翼翼地剥开花生,在土里挖了一个坑,把花生放在坑里,再埋上。每天我都给它浇水,希望花生能活下来,结果花生居然真的成活了!开始只是一个小芽,后来慢慢长出了好几株茎叶,早晨在露水的点缀下闪闪发亮,像极了鲁迅先生说的“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
有一天早晨,我起来看看花生的长势,突然发现花生已经被连根拔起了!爸爸告诉我,是野猫在土里刨来刨去,把花生刨出来的。正如鲁迅所说:“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这样的结果便是:只要有野猫走进小院子来,我必定拿出水管用水浇它们,浇的它们垂头丧气地逃离。虽然后来我才知道是爸爸为了种花把花生无意拔起来的,但是我对猫的仇恨一点没有减轻。
狗猫鼠读后感(篇2)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着《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
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的讽刺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恨分明的思想。: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
“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狗猫鼠》读后感二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
乍一看,我以为是我小时候家里三种动物的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本文主要描写鲁迅对猫的憎恨——他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
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
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还回忆了一只小时候救过的藏鼠的经历,表达了对弱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狗猫鼠读后感(篇3)
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
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
欣赏a先生的写作技巧和独特的眼光。*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书中有句话:鲁迅的*只适合品味,不是合浏览。从我的知识来推测他的感受还为时过早,但我已经能意世道鲁迅对这个日益浑浊的世界的无奈和悲伤。他正在用他的笔为拯救垂死的中华民族而战斗。
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
对我来说,也许我没有足够的资历和细节去研究这个高于世俗却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颗崇敬的心向这个革命英雄致敬!
《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本文主要描述猫和老鼠的一些性格和行为来描述一些人。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中国有很多作家,在繁多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的书就像品尝一杯绿茶。刚开始有点粗糙,但慢慢品尝回味你会发现很多。听说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
你还记的在七年级中我们学的《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么?它就是出自《朝花夕拾的》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到这里,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技巧。
据说,说脏话的最高境界是不说脏话就说脏话。可见鲁迅先生已达到了最高境界。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狗猫鼠读后感(篇4)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地利用过去攻击侵略我国的人。他以不同的方式尽他所能,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狗猫鼠读后感(二)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狗猫鼠读后感(三)
《狗·猫·鼠》是鲁迅先生的散文名篇,取自散文集《朝花夕拾》。本文主要描述猫和老鼠的一些性格和行为来描述一些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阐述了他对猫的憎恨,也就是他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狗猫鼠读后感(四)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读了这本书,他给了我很多感觉。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不堆砌修辞,追求好词好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不是猫引起的,但我不喜欢猫。而且,后来它确实吃了兔子!
狗猫鼠读后感(篇5)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
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清算了他仇猫的缘由。一则是猫对于自己抓捕到的猎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一番之后,直至玩厌了,才肯吃下去。二,猫与狮虎同族,却一副媚态。三,猫吃了鲁迅先生小时候最爱的小鼠,虽然是个误会,但这可厌的猫确实在日后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虽看上去是鲁迅先生对猫恶行的控诉,但在我看来,却别有深意。鲁迅先生的文章带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实他借用猫的形象来讽刺当时社会之中,那些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的暴虐者。猫在玩弄猎物这一点上,确实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折磨弱者的坏习惯相同,我实在赞成这句话。当时的中国,与典型的弱肉强食一般无二,有些人认为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类“弱小”者的错误与缺点不放,如猫般折磨他们,这种坏习惯竟逐渐成为当时的社会风气!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更表现了他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先生仇猫,也与它们一副媚态有关。那些封建社会中的所谓“绅士”们带给鲁迅先生厌恶,而他们的种种丑态,竟与猫的天生媚态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讽刺,令我对鲁迅先生在那样一种情势下,这样一种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阅读《狗·猫·鼠》这篇文章时,注意到鲁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这句话着实写出了人共性的一些丑恶。人类文明虽然进步了,人类虽然是最高等的动物,却再没有如同动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们总在为各种事情找着各式各样天花乱坠的理由,为了一些浮华肤浅的东西变得做作甚至虚伪,于是我们便很难看到是非对错看的明朗以及那些爱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于,没有了爱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华表的东西下变得很轻很轻。这便是一种最不可取的态度!
在鲁迅先生这篇对“猫”的控诉之中,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也更加坚定我的信念了!
狗猫鼠读后感(篇6)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狗·猫·鼠》读后感。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读后感《《狗·猫·鼠》读后感》。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狗猫鼠读后感(篇7)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狗猫鼠读后感(篇8)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曾用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曾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XXX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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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后感(篇9)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以下是学星编撰的《狗、猫、鼠读后感》。希望你喜欢。
鲁迅回忆的童年很美,像空中飞舞的肥皂泡《狗猫鼠》讲述了一个孩子眼中的世界,并借此对当下做出了批判。“我”清算猫的种种罪行,同情被踩死的隐鼠但当作者得知是长妈妈害死隐鼠的时候,他十分生气地叫她“阿长”并对她态度冷淡。由此,作者批判了许多像猫一样的伪君子,表现出了他明显的爱与恨。
阿长是“我”童年时的伙伴,虽说是保姆,却时时刻刻为“我”着想,即使再难也要满足“我”的愿望。《阿长与〈山海经〉》里,长妈妈是“许多旧式女人的一个”,作者虽“不大佩服她”,却也对她有深切的同情。阿长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虽然“喜欢切切察察”,但她对“我”的爱是最真实,最淳朴,最令人动容的爱。
鲁迅曾经描写了有趣的无常,回忆了旧时的琐事,描绘了美丽的百草园,表现了旧时记忆带给他的温暖,也让我们在孩子的眼中看到了最纯洁的世界
但仅仅是记忆不能称之为工作。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对旧社会的批判和对伪君子的讽刺。
我印象最深的是《二十四孝图》。其中所讲的“老莱娱亲”“郭巨埋儿”都让人感到十分不舒服,甚至可以说反感。这分明就是封建主义所提倡的虚伪的“孝道”!
而且不光是“孝”,连教育制度都是十分虚伪、摧残儿童天性的。私塾先生不许孩子们看图画书,一天到晚都是“之乎者也”地念孩子们不懂的东西,所谓的“圣贤之书”,只不过是又一样抹杀孩子天分的东西罢了。关于这一点,《五倡会》中也有提及:
“‘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
’”这是一个封建父亲对于孩子的无知,也是封建教育失败的体现。鲁迅批判了父母,同情了孩子。
而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所批判的范围就不仅仅是国内了,还涉及到当时的日本。鲁迅对藤野先生表示尊敬,对他一视同仁表示感谢。日本学生对中国的偏见是很大的,因此他们在“漏”字上画圈,看电影时大笑。
着也使“我”醒悟并弃医从文。
不得不说,《朝花夕拾》是部不可多得的伟大作品。它以最真实、最细致的节拍,传播了鲁迅的美好回忆,批判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表达了他对封建社会的反抗和对新文化、新思想的热情。
狗猫鼠读后感2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
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上,他热爱动物和自由。当他在万生园看到猴子翻滚,妈妈们打招呼时,他会把脸弄破,笑了,但他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伤心。这种多余的智力是不好的。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没有经历过沧桑和磨难,也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
其实,这些人类的小聪明并不如没有,但也有很多东西,被造物主认为是多余的聪明。这也表达了鲁迅对聪明的蔑视。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的童年更坎坷。不同的经历导致对事物的不同看法。事实上,我不同意鲁迅的一些观点,这些观点或多或少夹杂着一些童年的经历和成长过程中的世故所带来的偏见。
其实这点也并不奇怪。
总之,我认为《狗、猫、鼠》是我读的最有趣的一篇。我读过很多回忆录,《朝花夕拾》是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样红!
狗猫鼠读后感3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
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不幸的是,狗又在街上碰到了猫。这次,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猫。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网,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世界,不脱离世俗世界的革命家。
狗猫鼠读后感(篇10)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些人类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这篇文章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读后感(篇11)
导语:《狗·猫·鼠》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散文首先回击了“现代评论派”对作者“仇猫”的诬蔑,揭露了他们卑劣的手段,然后作者说明自己“仇猫”的近因,刻画出“猫”的主要特征;再以童年的追叙,交代了“仇猫”的远因;最后批判“中庸之道”,指出它的实质是纵恶养奸。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本文主要描述猫和老鼠的一些性格和行为来描述一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地利用过去攻击侵略我国的人。他以不同的方式尽他所能,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连撞数人并害怕伤者不死又连捅八刀的药家鑫,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
“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呼唤我们,让我们高举青春的旗帜,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学会爱与恨,做社会主义的**人!
那是一个迷信权威的世界,“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个字不错。既然这些都是错的,君子的口才二得七,三见千等等,自然不错。”权威这个角色,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响,人们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相信他,也强迫自己的子孙相信他,我们茫然从他的手中接过了知识,这知识却堵住了我们的求知的欲望,大多数人会想:
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了知识,为什么还要学习呢?这样,一个错误的知识往往占据人们的大脑数百年。
哥白尼提出了现在已经熟知的日心说,但当时的人们都只相信地心说,日心说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鲁诺的科学家为了维护日心说而被烧死,虽然日心说被提出很久后才被注意,但它引领人们找到了真理,摆脱了错误。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的下落速度与其重量成正比,但年轻的伽利略并不相信这种**。他在比萨斜塔上做实验,推翻了统治了几千年的教条。很明显,可以通过自己的实验来证明的错误,可以成为一种传承了几千年的教条。权威的影响太大了。它支配着人们的身心,使人们只知道相信权威,不懂得探索真理。
权威的话,也毒害了人们的求知欲。
让我们擦亮眼睛,不要盲目迷信权威,要相信真相,用自己的双手亲自验证真相!
狗猫鼠读后感(篇12)
当代学者、作家孙席珍如此评价鲁迅先生的作品:“鲁迅的作品,始终贯彻着倔强的气味,无情地剥露着一切,幽默而辛辣,可以说是针针见血。”读了《狗·猫·鼠》一文,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很是贴切。
《狗·猫·鼠》一文作于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北洋军阀暴政肆虐,鲁迅先生也被列入了通缉者的名单。此时鲁迅先生虽已离家避祸,但仍处于战斗的中心,这篇散文对现实就有较多的干涉,有很强的政论性。
这篇文章从别人抨击自己“仇猫”说起,谈到“人禽之辨”,讽刺人类的违心之论,党同伐异;接下来分析自己“仇猫”的原因:猫喜欢幸灾乐祸、折磨弱者,媚态十足、扰人清静;接着回忆中西方黑猫、猫婆、猫鬼的传说,猫的妖气十足;进而忆起自己小时候心爱的隐鼠被害,长妈妈嫁祸于猫,我对猫追杀决绝,甚至于在《兔和猫》一文中有了毒药的冲动,使出了更毒的辣手,落下“仇猫”的话柄。作者进而“反省”,做出嘲讽:要像中国的官兵学习,长保着“御辱保家”的资格,绝不打伤或杀害,只在家门口大声叱咄。
鲁迅先生生就一副硬骨头,那股子倔强,令人敬佩。面对“现代评论派”的绅士之流的攻击,鲁迅先生绝不胆怯。他借“猫狗”之词,给“媚态的猫”画像。先生一向对“奴性十足”的奴才深恶痛绝,就用辛辣的笔调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幽默而又辛辣,这就是鲁迅。开头写道:“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对现代评论派的攻击与恫吓进行揭露;第四段中:鸷禽猛兽虽凶残,但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牌子,揭露现代评论派玩弄公理的把戏,支持迫害的罪行;写到老屋中老鼠跳梁,他居然能写到: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一个“轩昂”,真是让人忍俊不禁,用词之精炼传神,可见一斑。至于结尾,不太理解其背景,但能感觉到鲁迅先生是借此语抨击政治,抨击那些不问世事、自作清高的名流。这种辛辣,令人忍俊不禁,却又这样的不留情面,做到了“无情的剥露”。而这正是鲁迅先生以文学做武器的斗争之路的真实写照。
文章虽幽默辛辣至极,但用的却是很轻松的笔调,如行云流水,似天马行空。作者从自己的仇猫说起,谈到了人们的婚礼,黑猫、猫婆和猫鬼,猫和虎的师徒关系。老鼠成亲的花纸等许多传说、掌故和现实的小故事,娓娓道来,真的如与朋友聊天一样。嬉笑怒骂,举重若轻,率性而谈,却又入木三分,这就是大文学家,令人赞叹!
[读后感推荐] 《狼王梦》读后感篇一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感推荐] 《狼王梦》读后感篇一”,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狼王梦》这本书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为了完成这个愿望,它一次次的训练小狼们,但最终它都失败了,三只小狼也相继死去,紫岚做母亲的心也一次次的破碎,最后万念俱灰的它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最终与危害狼孙生命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紫岚我十分敬佩,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里,它把做母亲最柔弱的一面藏了起来,在小狼面前摆出一副严厉冷漠的样子,为了让小狼更有力量,它必须严格要求它们,让小狼早日体会到了生存的艰辛,体会到了竞争的无情,欣赏到了不屈不挠的王者风范。在人类社会中,人们总是把狼当成了坏蛋,当成阴险狡诈的化身,其实狼与人类一样也是有情有义的,它们之间也有着亲情母爱……
动物并不是仅为人类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它们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弱肉强食的生存圈,完全可以在丛林法则这个色彩斑斓的舞台上塑造动物的个体形象。同样,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化不断更新,但生命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狼王梦读后感必备
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素呢?通过阅读作者写的作品,突然产生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想法之后。愿把看破人生百态的感悟写成一篇作品读后感,您可能会对“狼王梦读后感”感兴趣笔稿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了详细资料,请您认真阅读并参考本文!
狼王梦读后感 篇1
滨淮镇中心小学四(3)班孙殿
“嗷—嗷—”一声声嚎叫,凄惨而荒凉,令人毛骨悚然;在黑夜中,一双双眼睛泛着可怕的亮光,伸着利爪向你走来……看到以上的情景,你一定想到什么动物——狼。它是卑鄙、狡猾、残忍和阴险的代名词。但是一本书完全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哪本书有这么大的魔力?
那就是沈石溪叔叔写的动物**《狼王梦》。
在肥沃的草原上有一只孤独的狼,名叫紫岚。她一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完成伴侣海桑未竟的愿望:把一只狼崽培养成狼王。
在一个又冷又饿的夜晚,它生了五只狼,但很快其中一只被冻死了。也许是造化弄狼,或者是紫岚培养“超狼”心理太急切,一只又一只的小狼离她而去:“黑仔”因为胆大被金雕吃了;“蓝魂儿”**兽夹捉住活剥了狼皮;“双毛”在争霸狼王时不幸被咬死,最后一只“媚媚”是只母狼,母狼不能当狼王,所以她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
可她却发现又有金雕想吃狼孙,为了保护它们,紫岚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因为梦想,狼敢于与天敌金鹰抗争;因为梦想,紫岚过早地放弃了青春;因为梦想,所有的困难都被它一一克服,让我们向着梦想努力吧!
狼王梦读后感 篇2
母爱如春光照耀我;母爱如寒冬的火温暖我;母爱如春滋润我
这是我读《狼王梦》之后,从紫岚身上获得的最大感悟。
说起《狼王梦》,我当然最敬佩的是“紫岚”,她用母爱照亮了一个个新的生命,虽然她的狼崽最后都死去了,但在紫岚心中,它们依然活着。
母爱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这样的力量,使紫岚体现出令人想象不到的毅力,才使得它有着对孩子深深的爱。一次,它和它的孩子——“黑仔”一起去捕猎,结果黑仔被笼子给困住了,紫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想把孩子给救出来,结果还是没有成功,可是紫岚这种为了孩子所表现出来的母爱力量,却是让人肃然起敬。有一次,紫岚出去找吃的,突然遇见了黄犊。
但为了不让孩子们挨饿受冻,他勇敢地与黄犊抗争。虽然遍体鳞伤,但它依然坚持着,并最终把食物拿了回去喂给孩子吃。
虽然志岚的生活不幸,但我钦佩她的精神。相反,我可能会在被子里取暖,找不到像这样给孩子们吃的东西,或者我可能不会和孩子们出去散步,只是让它们在门口玩游戏。
我妈妈和莉兰有着同样的母爱。她细心、负责、勇敢。
记得还在幼儿园时,我曾经和另一个小朋友的额头撞了起来,头上肿了一个大包。妈妈赶紧送我回家,又马上找了一个冰袋敷在头上,瞬间,我感觉到头上一阵冰凉,头也不那么痛了。那几天,妈妈放下手中的工作,精心照顾着我,果然不出几天,我额头上的大包消退了。
另一次,我和同学们在阳光下玩耍。结果,我中暑,头晕。这时。妈妈拿来了水,在我脖子上拧了几下,还一边安慰着我。正是这样一位好母亲,让我一直感到温暖。
紫岚有永不放弃、坚持到底、勇于担当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也让我珍惜母亲和她给我的一切。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遇事不转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生活不是单行道。你可以转弯。
删除关于你的一切,但不能删除关于你的记忆。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别放弃,相信自己,你可以做到的。
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目标,承受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磨难和挫折,不断奋斗,成功终将属于你!既然爱,你为什么不说呢?有些东西丢了,不会回来了!对于人来说,问心无愧是最舒服的枕头。
嫉妒他人,表明他人的成功,被人嫉妒,表明自己成功。在人之上,把人当作人;在人之下,把自己当作人。人们不怕卑微,怕失去希望,憧憬明天,憧憬太阳,人们会从卑微中站起来,用封存的梦想拥抱蓝天。
成功需要付出代价,时间也是代价。珍惜时间就是节约成本。人只要不失去方向,就不会失去自己。
狼王梦读后感 篇3
自从读了童话故事《小红帽》之后,我对狼便产生了偏见,与大家所了解的狼是一种凶猛残忍的动物一样。可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狼,却又给了我另一种情感。
《狼王梦》是一本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作为背景,讲述了一只叫做紫岚的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费尽心思地去教导它们怎样能在大自然中生存下去。沈石溪将狼的习性以文字的形式将它们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让我们在狼妈妈的身上看到了浓浓的母爱。
在一次与草狗进行激烈的战争时,紫岚面临着分娩的困境,但是幼狼们还是成功诞生了。由于黑仔与黑桑长得极为相似,所以紫岚将所有的爱倾注到他身上。是要黑仔的安全还是狼的野性?紫岚在两者之间做出了艰难的抉择。她想完成黑桑留下来的遗愿,想让黑仔做成狼群中的王者。可是紫岚的努力终究白费,在她一次出门捕猎的时候,黑仔被金雕给叼走了。失去黑仔后,在我看来蓝魂必定是下一代狼王,他的残酷与自私成为了王者必有的天性。冬天,狼成群结队地去寻找食物,顿时正有一只血淋淋的动物摆在眼前,蓝魂第一个冲了过去,却没想到这是一个圈套,紫岚为了不让蓝魂继续痛苦下去,一口咬掉了他的喉咙。可怕的厄运接二连三地压在紫岚的肩膀上。现在要轮到双毛去竞争狼王的位置了,可是他既弱小又自卑,完全没有能力去竞争王位。为了激发双毛的潜能,紫岚不惜牺牲一条腿,从而成为了跛脚狼。但是在与洛戛决斗的时候,双毛却因他的一声嚎叫而感到害怕,被饥饿的狼群吃进了肚子里。
媚媚是雌狼,不能去竞争狼王的位置,紫岚就把这个念想放在了狼孙的身子上。媚媚分娩时,天空中的金雕一直盘旋在媚媚的住所,紫岚为了让狼孙平安无事地出生,为了给黑仔报仇,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媚媚在幸福与痛苦中包含着兴奋的叫声,响彻云霄。
在我们人类看来狼是自私的,紫岚为了让其他幼狼喝饱奶水,吃掉自己的亲生儿子。在蓝魂被猎人捕捉时,她一口咬断了他的喉咙。在双毛口渴时,将排泄物拉进水里,不断地毒打,想尽一切办法去欺负他,还亲手破坏了媚媚的爱情,将她拉进了低谷。虽然她是狼,但是她也有情感啊!蓝魂被困在野兽夹里,紫岚想尽一切办法,可是坚硬的牙齿最终也抵不过金属,尖锐的狼牙也因此掉落。为了让双毛变得勇敢,成为能站在巅峰的狼,紫岚想出一切刁难的方法来对待他,逐渐磨练他的意识。紫岚的心在流血,可是双毛还是那样弱小无助,但她并不放弃,因为他是要成为王的,成为狼群的最高者。在双毛变强大的过程中,紫岚牺牲了一条腿,变成了一只跛脚狼。为了让媚媚和狼孙不受到伤害,她在母爱与生命中做出了“明智的决定”——和金雕同归于尽。谁说狼就只有凶残而没有情感呢?
翻阅词典,有狼字的字词虽有很多,但全是贬义词,例如“狼子野心、狼狈为奸、豺狼野心、虎狼之势”等。狼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一个残酷自私的现象,是因为你们并不了解狼。其实,每匹母狼都有一颗关爱子女的心。马云曾出过一道题,100-1=0,随后他又列举了四个算式,大家的第一反应就说第四道题算错了。马云解释道,在这四道题当中,我做对了三道题,可是却没有人夸奖我,而做错的那道题却被别人批评指出。就好比生活,你对别人百般的好,可是只因做错了一件事,从而对你的好感只有零。这就是100-1=0的原因。你们只看到了狼的外表与本性,可是却没有看到她那颗含有母爱的心。
从小学开始,我的生活加快了节奏,补习、写作业、上课成了我生活中的主旋律。每次考试成绩也是让妈妈心中认可的,但同样也是一件懊恼的事情。在我的耳边,这几句话已经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你看看别人考的都比你好……”“我花钱供你读书是为了谁……”“不用读书了,跟我一起去打工……”它们在我耳边来回穿梭,每一次都以泪潸潸的方式结束。我很奇怪为什么我的父母跟别的父母不同?别的父母都是以鼓励的方式去对待他孩子,而我的父母却是以这样严格的态度去教育我?那时的我并不知道是谁对谁错,只知道父母的严格压迫了我的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理解能力也随之变强,至今我才明白严格与鼓励都没有对错,只不过是每个父母的教育方式各不相同而已。在好几次的打骂中,我可以隐约听到妈妈在哽咽,在流泪。为了不让我发现她在哭泣,努力的憋着。妈妈严厉教育我的声音在颤抖,眼泪终于也止不住的哗哗往下流。听到妈妈的哭泣声,我的眼泪怎么也止不住,像断了线的珍珠往下掉落,在地面上挣开了“花”。读了《狼王梦》,我终于读懂了父母严格的背后藏着的更多的期许与关爱。
你是否会因为父母的唠叨而不耐烦地摔门而去?你是否因父母的严格要求而怨声连连?那全部都是因为父母爱你,即使你的成绩再差,你终究也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想尽一切办法让你变得更加优秀。正如紫岚一样,她为了能让孩子当上狼王,不断的去教育去培养,即使孩子再胆小懦弱,她也坚决不放弃,改变着方式去教导他去引导他。
让我们敞开心扉,用心去读懂父母严厉背后的期许与关爱。(黄微)
狼王梦读后感 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几本书,其中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我最喜欢。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飄飞紫色的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博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亳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鹰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湯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狼王梦读后感 篇5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阅读了沈石溪的动物**《狼王梦》。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一种很**的动物,但是,自从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后,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的狼王梦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狼王梦》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二本关于狼的故事。书里写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只小狼,为了实现他们爸爸的愿望,紫岚就开始教她的三个儿子捕猎和战斗,使他们成为既强壮又厉害的狼,这样一来,就可以争夺狼王的宝座了。可是在锻炼的过程中,老大黑仔和老二蓝魂都死了,黑仔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兽夹夹住了,最后她只剩下双毛这一个儿子,通过锻炼,双毛终于可以争夺宝座了,可是在战斗中,双毛一不小心被狼王打倒在地,其它的狼一拥而上,把受伤的双毛吃掉了。
过了一段时间,紫岚被女儿赶出了山洞。从那时起,她只能在外面闲逛。一天,她来到她住的那个山洞,看见一个金雕在洞口盘旋。再说一遍,这不是把黑人男孩带走的金雕吗?为了给黑泽报仇,保护女儿的孩子,紫岚于尽鹰搏斗。最后,他们坠入悬崖,一起死去。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紫岚虽然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悲伤,但是她没有被这些事情打倒,而是继续生存下来,这说明紫岚是一只乐观而又坚强的狼,我要像她一样,成为一个乐观而又坚强的人;还有,但愿她女儿的孩子可以成为狼王,实现他们家族的狼王梦。
狼王梦读后感2
《狼王梦》是沈石溪的一部**,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希望自己的一个孩子登上狼王的宝座,可命运却向它开了一个玩笑,她的孩子黑仔、蓝魂儿和双毛都死了。梦,破灭了。
但是它为了媚媚——已经不认它了的女儿和媚媚的孩子过上安全、幸福的生活,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母爱呀!为了蓝魂不受折磨,它痛苦地折断了蓝魂的脖子;为了抚养一个孩子,它牺牲了自己的婚姻;为了双毛成为狼王,它的腿被咬断了,一想到它我就忍不住哭了。
其实,在生活中,就像书中描述的狼王一样,母爱无处不在。在一场火灾中,一群人被困在一个低矮的屋顶上。匆忙中,四个人背着被子,让被子上的人背着被子跳下去。人们一个一个获救了。
只有一个孕妇犹豫了很久。她明白,如果她把孩子抱到地上,她很容易伤到孩子。在大家的催促下,她跳了下来,但她选择了低下头。被子被一个大洞撞到了,她的头撞在地上,鲜血涌了出来。人们吓得尖叫起来,但当她跳下去时,母亲说的第一句话是:送我去医院,孩子可能还活着。
母亲是无私的,做儿女的也应该懂得回报。这种回报不需要太多。也许一句安慰的话,一份小小的生日礼物,一顿捶背,一次洗脚,都是我们归来的反映,妈妈会深深感动。妈妈为我们付出了很多,所以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尽快报答。
狼王梦读后感3
今年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沈石溪的《狼王梦》。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狼是一种非常有侵略性的动物;但狼也有它的团结、合作和母性。《狼王梦》这篇**在沈石溪笔下描绘出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在丈夫去世后,希望丈夫的壮志能在他们的孩子身上实现。她呕心沥血,历经了千辛万苦独自抚养四匹小狼。但正当她的愿望即将实现时,她的梦想却一个接一个地破灭了:
头狼黑仔死于金雕的口中;二狼蓝魂儿倒是英武,但不慎落入猎人的手中;小狼双毛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占了下风,最终惨死在狼王口下。就是这般紫岚也没有气馁,她用生命保护了女儿媚媚的狼崽,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她希望它的狼孙子能成为未来的狼王,实现它的愿望。
看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一只母狼紫岚为孩子们的成功而付出的艰辛和艰辛。这不是对人类母亲的诠释,期待孩子成为世界母亲。我的妈妈也是这样的一位母亲。
为了让我接受更好的教育,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她煞费苦心地把我送到离家很远的学校。每天四趟的接送我上下学。她还牺牲了业余时间和爱好,陪我学习各种特长,成为我生活中的好朋友。
教会我生活中如何和别人相处。当我受挫时,总是安慰我鼓励我。使我重拾信心!
我所有的进步、成长都和妈妈密不可分。
从古至今,有多少名人歌颂母爱的伟大。就因为母爱是火焰,她的燃烧让世界有了无尽的温暖,我们怎能不让人歌唱呢?
狼王梦读后感4
《狼王梦》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书,我读着读着便深深地喜欢上沈石溪的作品。于是妈妈又给我买了他的好多书。假期我终于有大量的时间多读书,于是我又重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在广袤的加玛尔草原上,一场暴雨中,失去伴侣的狼妈妈齐岚在与猪和狗的搏斗中生下了四只小狗。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讲道: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和我们人类没什么两样。
这本书我读了好几遍,但在假期我又读了一遍。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英雄紫岚面对困难不退缩的精神所感动。为那伟大的母爱所打动。读完这本书。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我也更喜欢我的父母,因为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一样:深深地爱着他们的孩子!
狼王梦读后感5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写这篇文章,主要是说:女狼紫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生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和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而在风雨交加中死亡。她一直梦想着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兰已故配偶海桑的愿望。
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三只公狼也相继死去,它们也步入了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的狼孙子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
狼王梦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记忆深刻,使我有很多种感想。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母狼紫岚一直一直有一个心愿未了,那就是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成为新一代狼王。它是一只有着远大理想又美丽的母狼。生下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把它们培养成新一代狼王时,狼崽们都死了,它的狼王梦破碎了。最后,为了保卫自己的狼孙,为了自己的狼王梦。它于恶雕展开洙死拼搏,最后于
恶雕同归于尽了。
母狼紫岚为了孩子们浪费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变成了一只衰老而又丑陋的老狼,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心血,“眉眼间凝结成一团阴云”“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魂儿时被捕兽夹时夹崩断了”“嘴角边褶皱纵横”“一条受伤的前肢吊在胸前”“左肩胛歪仄成不规则的萎形”“残缺的唇鄂间滴漏着倕液”。紫岚在水面看到了自己的丑陋。
紫岚让我想起了母亲们,她们为了我们这些未来国家的栋梁辛苦努力的抚养我们,虽然紫岚最后并没有完成大公狼黑桑的遗愿,但是却让我们深深的感受到伟大的母爱。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很多的好词好句等着我去学习去体会。
狼王梦读后感 篇7
姜俊阳《狼王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系列**中的一部作品,这本书描写了母狼紫岚是如何将她的狼崽们千锤百炼,并使之努力继承父亲——黑桑的遗愿成为新一代狼王,在将幼儿训练过程中,紫岚和幼狼们经历了各种磨难和种种失败,但她在困难面前从不低头,屡挫屡战,一次次摔倒,又一次次高昂着头颅无畏地站起……
紫岚为了训练第一只幼儿——黑仔,每次捕食后,她都让黑仔第一个吸食奶汁,其他幼崽过来都被紫岚狠狠地踢了回去,直到黑仔吸食完后才让其他狼崽吸食。从中,我可以感受到紫岚为培养黑泽所付出的艰辛努力,也深深体会到一位伟大母亲对孩子的深情。但,在某一天的上午,黑仔出去追赶小松鼠,让在天空的金雕吃掉了。
紫岚因为失去了黑仔整天失魂落魄,痛失爱子的她还是无法集中精力捕食……但为了完成她和她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她还是咬紧牙关,一步步地从即将崩溃的边缘里顽强地走出来……我不由**撼了,心想:“失去孩子对母亲而言是巨大的悲痛,世界上的母亲虽然有千千万,但是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对自己的孩子都怀有同样的挚爱!”紫岚——一只母狼,竟然意志力如此地坚强!
我情不自禁地发抖,心中的羡慕之情油然而生!
第二个孩子,蓝魂,在一次狩猎中被猎人的陷阱困住了。蓝色的灵魂一直在哭泣。在那一刻,她多么渴望母亲在这一刻拯救自己!但是,紫岚却做出了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紫岚没有救她,而是咬了蓝魂的喉咙。最后,蓝魂死了,死在母亲的咬下。
读到这时我的心骤然疼了起来,十分强烈,我如鲠在喉,我想,做这件事情时,紫岚的心一定碎了、碎了……但强大的毅力支撑着她,让她再次从崩溃的边缘挣扎了出来……
第三只幼儿——双毛,本来是一只胆量小的狼,经过母亲紫岚的训练,他蜕变成了一只“超狼”,最后,他因争狼王被狼王洛戛杀了。
最后一只——媚媚。吃掉黑仔的金雕又回来了,因为媚媚快要分娩了,无力抵抗天上的金雕,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她的孩子,她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用母亲所有的爱维护着一切,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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