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推荐: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通用六篇

发表时间:2022-06-27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月度推荐: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通用六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一)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二)

雷秋。乔伊斯所著《一个人的朝圣》,吸引我读下去的不仅仅是特别的叙事风格和一路风景的细腻观察和多种写作技法的揉合,还有描述主人翁不仅仅是用生命在走的路途,并且是用灵魂在涂抹一路的灿烂,哈罗德的美是内敛的、绵长的、悠远的,仿佛从远古而来,又掐着时间的脉搏回去了,留下的刻度,是那么隽永、那么明亮、那么平淡、那么开怀、那么深沉……是真实的朴风流韵和感人至深,主人翁与书中人物的相互融合,使《一个人的朝圣》不仅接地气,而且平民化生活的状态活灵活现,有极强的可读性,以回忆形式,在简洁的文章体积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开辟了小说叙事方法的另一种路径或先河。

在我看来,小说的结尾片段非常重要,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现实的生活,这是存在的真实,这是不可抗拒的情理。哈罗德和妻子的隔阂正在冰雪消融,在暮年又重新了解、认识了对方,很平凡很自然的发生,不是轰然的顿悟,不是大脑的发热,而是灵魂的渐渐苏醒,只要灵魂有苏醒的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哈罗德”都会继续走下去。

坚持和信念是我们理解《一个人的朝圣》的一把钥匙,小说从主人翁哈罗德淡的如白开水的平静生活被打乱开篇,原因是接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一封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在悲痛和震惊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邮寄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用双腿跨越了整个英格兰。从开始上路的焦虑、挣扎、徘徊、惆怅,甚至放弃的念头,到随后路上遇到的一些事而受到鼓舞和启发,使哈罗德恢复自信,重新上路,心中有了怎样的一种信念:他坚信,只要坚持走下去,老友就有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是与选择、困惑、纠结、坚定、信念、勇气、友情、亲情、爱情有关的书,不是简单的行走与文字组合的书,它是一本触及灵魂深处,一个人的灵魂攀登到达巅峰的例子。好书是夜的光亮,是冬夜冻僵之人的暖炉,是饥渴者求进的美味,是繁重工作之余的盛宴,是浮躁心灵的憩园,是迷茫时刻的指灯,书中主人翁所遇到的这些人和那些事看似往往不期而遇,但似乎早已注定在生活中不容半分错过,注定将在大多数人的人生路上给予力量的和引导。真的不知道是感动还是感慨,从主人翁身上,我看到了,原来一个人的灵魂可以那么从容,那样优雅,那样坚强,那样平实,那样真实。当然,这绝对是少不了一种对生活的绝对追求,也许这份执著是天生自带的,但我更加相信更多的一定是后天的修养,是那种发自于心底的温暖和纯真、善良与质朴、不甘与勇气撮合而成的。

人们常说,命由运生,境由心造,可以想象,《一个人的朝圣》对于修心的人们是多么的难得和重要,我不知道,追求爱情的、选择善良的、热爱自然的、尊重生命的人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对自身的修养?这些是不是灵魂在攀登过程中的风景?答案是肯定的。从来我都不怀疑,所有挚爱于生命、生活的人们,应该都是善良的、认真生活的人,应该都是对世间美好事物有着独特审美的人,应该都是对生活存在感动和感恩的人。只因经历了人生中的那些失败、彷徨、抗争、面对、逃避的人或有那样一些心结的人才会更深懂得哈罗德的心情。或许,才会对生活的透彻了然,也或许是因为对生活真实的无言以对,突然就让人找回了那对生活的依恋和重生的感觉,找回了那种有了生活便有了一切的安宁感受。原来在自己内心深处,或许从来就没有真正放弃对生活的爱,就像从来未放弃过对生命中美好事物的追求一样。

也许生命就如一条河流,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才是我们值得追寻的璀璨日子,然而中间所有的行走、历练、打磨、平淡,不过是那些追寻中成长的印记。对于挚爱于生活、尊重生命的人来说,岁月可以带走所有过往的伤痛,而灵魂的有所依靠才是我们与之相伴的另一个存在,才是我们内心得以安宁和澄清的一剂良药,它可以让我们从容的轻触生之意义,并让我们一路向阳,一路坚强,一路助人,一路为乐,一路在徘徊中能够邂逅时光的流逝,依然能够看尽世间一切繁华,最后任由风定花落,让这最美好的一缕缕阳光穿透躯体,照亮心路。从而感受到,原来,每一天都清新而美好的,一时看不到美好,一时的纠结无奈,一时的失败迷路,只不过是自己蒙住了心的双眼,当打开心窗,一切依旧,不忘初心,勿执固念,喜我所喜,安然泰若,爱我所爱,心安静处,生活中的疑惑、纷扰、困顿、挫折抑或只是生命中暂时的过客,只要一直温柔的坚持,不论再长的距离,不论多深的隔阂,都会获得理解,都会解开疙瘩,最终收获安宁和幸福。因为,我知道有一个声音回响在心的深处:走向灵魂之巅,尽管那永无休止的琐屑、烦恼乃至忧伤,不论生活的真实和未来生活未知和不确定,我们都有理由为那“一个人的朝圣”孤独的美而深情地歌唱,去感知那些未知的生活和从未经历的跋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四)

作者:李丽。哈罗德不是一个人在走,读这本书的人都在陪他一起走。87天,627英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与徒步装备,仅凭借一个信念,但是他坚信,只要他走下去,他的好友奎妮就会活下去,他欠奎妮一句感谢还有道别!

这是一场艰辛的旅行,也是一场心灵上的朝圣。在他走的过程中,遇见不同的人,得到一些人的支持与帮助,也认清了自己以往60多年的人生。

这一生,我们都匆匆忙忙活过,忙碌的外表下是伤痕累累的灵魂,我们甚至都忘记了以前的幸福与欢乐,忘记了那些我们挚爱的人在心目中的地位。哈罗德的徒步旅行不光是身体上的旅行,更是一次对心灵最直白的叩问与反思!

仔细想想大学生活,忙碌且迷茫,忘了上大学的意义,忘了自己的初心,平庸的日常也是显得自己颓废不堪。我不正像哈罗德一样只顾匆忙生活,忘记了身边有那么一群可爱的人,忘了家里那些给予温暖的亲人。有时候,又觉得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实际上是我没有勇气敞开自己的心扉吧!

感谢遇见了哈罗德,他让我明白了:不问结局,坚持一个信念的走,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边走边看周围美丽的风景,牢记旅途中美好的人和事,活出一个不留遗憾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五)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篇六)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杀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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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精品九篇)


作品这本好书总能触碰到我们的心灵。 阅读后,我们应该认真思考和梳理自己受到的心灵碰撞和思维启示,根据您的需求,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拥有美容秘诀时不要忘记与朋友们分享!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1

“因为我还没穿上军装,我的战争就已经结束了;我在学校里始终在服现役:我在那儿杀死了我的敌人。只有菲尼亚斯从不害怕,只有菲尼亚斯从不仇恨任何人。”

故事发生在二战期间的美国。

吉恩和菲尼是在一所男校——德文学校里认识的好朋友。吉恩成绩优异,体育却不太行;菲尼体育很好,人缘更好,他是学校里的明星人物。不仅如此,菲尼心思纯真,他喜欢体育,但并非竞技,他打破了学校里的记录,却不让吉恩告诉其他人,因为他只享受体育过程中的欢愉。他不嫉妒任何人,也不抵抗任何人。

吉恩不该产生嫉妒的,但他就是嫉妒了如此优秀的朋友。他压抑着自己内心的黑暗,同时被菲尼的魅力深深吸引着。他十分矛盾,他在心里把菲尼当成了他的敌人,尽管菲尼并未想过与他竞争。

在一个夜晚,菲尼和吉恩去爬树,吉恩故意晃动树枝,导致菲尼坠落,终生残疾。菲尼也许怀疑过自己受伤的原因,但他回避了,他仍维持着这段友谊。后来他重回学校,已经无法参加任何体育活动了,可他还是乐观地训练吉恩参加体育活动。吉恩承受着内心巨大的煎熬,对这段友谊,他感情复杂:他承认他是很喜欢菲尼的,但他无法抑制对菲尼的嫉妒;他想要成为菲尼那样的人,却害怕与菲尼再靠近……吉恩与菲尼可以说是性格极其相反的两个人。吉恩唯唯诺诺,小心翼翼;菲尼乐观开朗,善良纯真。但也正是菲尼这种纯真深深吸引了吉恩,也加重了吉恩的妒忌心。直到后来菲尼再次发生意外,最终死去,过了几十年,吉恩才醒悟,他是打败不了菲尼的。

每个人都会在内心有一个敌人,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要与之对抗,要竞争。菲尼没有,他向来只有和平。

本该是一群青春正好的少年人在学校里享受自由快乐的时光,但因为发生在二战时期,战争不允许他们慢吞吞地长大。菲尼在残疾之前,学校里的夏天永远是这群少年最快乐的玩耍时光,放佛战争离他们还很远。菲尼受伤之后,战争就像风一样不知不觉已经吹进了这所学校,他们因为战争也要提前变成大人了。这种前后文的叙述,就好比菲尼,或者说是菲尼这种干净纯洁的精神和魅力,在与战争所代表的的残酷冷血,进行着对峙。

菲尼那种纯净的心灵带领他的`朋友们度过了美好的夏天。菲尼死去,战争终于不再缩手,笼罩了整座德文学校。因为战争而变得阴郁的少年们,带着被迫成长的焦躁和不安,终于埋葬了自己的青春。

小说本身不厚,本来我是冲着少年人的友谊去看的,没想到是个“悲剧”。但多少可以理解吉恩的心态,却无法认同他的行为。所以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这一生,该永远也活在菲尼的影子下了。这场残酷的友情,见证了少年们残酷的青春。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2

这两天,在改完了一篇关于后马克思主义的论文后,因为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关系,匆匆忙忙地把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读了一遍。

之前就曾听说,这是中国女性主义小说中很有代表性的一部,就因为这个特定的词,情绪上颇有些抵触。等到读了进去,一开始也确实感觉这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叙事很女性化,很自我,一味沉浸在自我内心的感受和挣扎中,有点婆婆妈妈,有点颠三倒四,还有点神经兮兮,不知道为什么,那种感受总会让我联想到另一位女性作家张爱玲笔下那湿漉漉的弄堂和小屋其实,小说中那种女性的自我感觉还是很独特很有起伏变化的,外在的背景,比如上山下乡,比如上大学,比如电影的梦想,比如对于同性的痴迷,比如四处的漫游,比如都显得淡淡的,模糊而且不确定,只有那个在夜晚才变得神采奕奕的女性多米,用自我倾诉的方式,用自言自语的方式,用缠来绕去的方式,真切地流淌出所谓女性成长的经历和心绪。

我看的本子是学生自己打印的,共60余页,前20页看得很慢,用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这包括着中间的不耐烦,和偶尔上网溜达溜达,和偶尔到阳台上抽根烟再往后就变得迅速起来,1个多小时之后,我开始陷入另一种颇有抵触性的沉思状态,对于这样一部充满了女人感性的作品,在我的感觉里是不应该运用理性的理论的方式来分析的,因为这样一来,那些在天上在一个特定空间里飘来飘去的奇异感觉就要遭殃了,这部作品可以冠以女性主义之名吗?似乎可以,又似乎不那么确切。这种感觉,在我走上阳台,沉浸于被作品勾起的胡思乱想中变得越发强烈,这些胡思乱想来自很久以前,仿佛是被作品中那个相信魔法的多米给施了法,我开始想起很多以前的所谓辉煌的往事,曾经的学生时代,曾经的天高地阔,曾经的一切皆有可能,曾经的情绪激昂目光远大可是,我现在只能用叙事学的方式来把这部作品加以分析。

我开始反思阅读过程中的情绪,前后的转折何尝不是生活状态的某种折射呢?或许,自己现在的阅读喜好已经无意之间被影视给简单化了,已经缺少那些沉浸的、自我的、想象的、不着边际的的体验了;或许,这只是一个所谓文学制造的幻影罢了,那个多米,或者是林白,所讲的那些没头没脑的话,其实只是为了制造某个真实的自我形象,这个形象越真实,也便越具有修辞性的效果,假如不是那几段大胆的然而隐晦的性描写,或者还缺乏贴上某某主义标签的力量。理论是抽象的,可是生活异常纯粹,纯粹到让人迷惑的程度,那个多米,或者是林白,小心翼翼地避免着各种敏感词汇的陷阱,结果还是一不小心便让理论家们给陷进去了,于是,颠来倒去的生活,颠来倒去的感受只剩下一个明确激昂然而空洞虚无的字眼。

文学诉诸于内在的感觉,敏锐纤柔,甚至隔离尘世,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很不后现代的,当我在某个采访记录中看到林白的照片时,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感觉;当我无意中看到了一位师妹的博文时,又开始深深地为这种感觉的迟钝而一声叹息:

出站前夕,曾幻想出站后要过闲云野鹤般的生活,教几节课,随情适性写几篇散淡的文章,做个普通的大学老师。引壶觞以对酌,眄庭柯以怡颜。不承想,日子更加忙碌琐碎,于学问更见荒疏。一个天性追求自由和浪漫的人要循规蹈矩、要谨慎忍让、要利他无私、要事无巨细。它几乎格式化了我的生存样态。

老板与张总的会谈,千呼万唤,左右逢源,观色察颜,惴惴不安。深深领教了做个中间人有多么艰难。况且,我的自我中心和强势霸道很容易让第三方觉得受到鄙视和薄待。

我必须做出调整和改变。

师妹在党报工作,因为口无遮拦,睚眦必报,老板告诫她:设若你手中有十块石头,不要都扔出去,要捏几块在手里,或许更有威慑力。这对我同样是启示和忠告。

师兄稳重深沉,内敛博学,对我的性情颇为了解,我跟他诉说我的苦恼,说要自缚,要革面,师兄说,我还是喜欢天真坦率的你。我何尝不愿如此,可是角色不容人啊。师兄一声叹息。

我素所尊敬的一位教授,谆谆地告诫我:随变所适,不荷其累,外合而内不訾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3

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电影,片名好象是叫一个人的战争,不记得具体的故事情节了,只记得最后主人公的一句话:一个人的战斗注定是一生的孤独......,不知道别人怎么看这样的一句话,总觉得他是一个孤胆英雄,从受人注目的战争英雄到被受指责的冤屈,再到凭一人之力为自己洗刷掉所有的指责,自始至终只有他一个人在战斗,朋友出卖他,亲人远离他,至爱的妻子也在他最需要的时候离开他,所有的这些都把一个孤胆英雄的形象摆在了观众的面前,他一个人承受着比别人痛苦几倍的磨难.....

看到这些,我不禁动容,这是一个多么坚强的男人,设身处地的想想,总觉得自己如同他一样,看完这部长达150分钟的电影,脑海里始终旋绕着2个字理解,人真的需要理解,不仅是我还有你他,我们大家都需要一些理解,多和与你关心的人去沟通,让我们彼此去了解对方的内心的东西.

我不知道为什么,父母在这些方面,好象和我们年轻人永远有解不开的误会,不是不去沟通而是无法找到一个共同的理念来解决问题.

本以为当我们找到生命的另一般的时候,可以有个理解自己的人了.但是,事实是还是不可能的,也许这个世界真的就是这样捉弄人吧,我不知道自己的内心需要去怎么诉说,现在也以有人为妻,但我还是喜欢把心里话说给自己的老同学,因为她根本不理解我,不知道去发现并体会我内心的一些东西,还是我的那些同学们,只有他们可以和我来探讨一些问题.

我不知道这样的结合,会不会有个好的结果,但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忧虑,感情需要一个平衡点来支撑,但我发现我这里没有这个点.,我曾经试图去掌握这个点,但这是2个人的事,我一个人根本做不到.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4

朝鲜战争在中国人眼中是抗美援朝战争,从1950年开始到1953年结束,这场战争是中国人为保家卫国而进行的,以中国的战胜为结局,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巩固了新中国的政权,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也涌现出很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如:用身体赌敌人机枪射口的黄继光和严守潜伏纪律的邱少云等等最可爱的人、、、、、、这是在中国人眼中的抗美援朝战争。

历史总是这样。从不同的角度看,会有不同的景观,也会有不同的感受和认知。最近我读了美国作家大卫.哈博士塔姆著的《美国人眼中的朝鲜战争》一书,从另外一个角度了解了朝鲜战争的情况。

我的感想颇多。

在美国人看来,美国失败的原因如下:

1、 美国士兵根本没有看到战争。如书上说的一段话不难看出,美国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场战争,没有重视这次战争,如**为了偿还二战留下的债务开始严格控制预算大幅度降低军费开支,国会力图削减一切预算而那位战区司令麦克阿瑟甚至鼓吹不需要从美国调来所有军对就能大获全胜。二战使沉睡的美国成为超级大国,在自身领土不受别国威胁的情况下成为世界民主国家的兵工厂,而且能以惊人的速度造出世界上最可怕的**,而在朝鲜战争中却节节失利。

几乎每天都可以听到这样的报告:在朝鲜军队的进攻下美军节节败退,之所以这样是麦克阿瑟将军作为美国在这次朝鲜战争中的第一个总指挥,同样犯了致命的错误,他狂妄自大,完全不把朝鲜问题放在眼中,曾吹嘘说:“只要华盛顿不限制我行动,我用一只胳膊就可以解决朝鲜问题。

”美国高级将领认为无论美**队存在什么问题,只要朝鲜军队越过三八线,美军就会给予迎头痛击,轻而易举的打败敌人,从而取得这场战争的最终胜利,不仅是麦克阿瑟本人,就连其他高级军官以及****也一致认为,美军可以以少胜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朝鲜军队一举击溃。可见,美国根本不重视战争,不仰望朝鲜的力量,轻视敌人,也不准备输掉战争。

2、 美国的最高领导人常常不同意。

麦克阿瑟和当时美国**杜鲁门意见不合,导致后来杜鲁门曾多次要撤销麦克阿瑟的职务,麦克阿瑟也过于追求虚荣,在李奇微接管了指挥权后,麦克阿瑟嫉妒李奇微将军所取得的胜利,出现在朝鲜去与其争功。当然,这本书也提到了麦克阿瑟的智慧在仁川的登陆,但我认为这场胜利让麦克阿瑟超越了神话。因此,高层领导人自以为是,这也是这场战争失败的原因。

三、美国无心坚持这场战争。

美国的战略中心在欧洲,不可能将大量的兵力和财力长期陷入亚洲.按照李奇微的说法,美国有能力将战线推进到鸭绿江,但这将使西方在欧洲彻底陷于劣势.一旦苏联进攻,西欧盟国将无法抵御)但出于面子又不可能从朝鲜撤军,将朝鲜半岛完全放弃。

因为其他盟友会对它失去信心。既然双方都不可能赢得完全的胜利,相对体面的停战就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因此美国用原子弹威胁朝鲜及其盟国停战。

朝鲜战争在美国人眼里,是被遗忘的战争,但是它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虽然随着时间的流逝,朝鲜战争逐渐在美国人的记忆中消退,但是这场战争对美国还是有着重大的影响的,也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美苏关系。朝鲜战争也给我们大家留下了一个教训:不要过多干涉别国内政,努力和平解决问题,防止战争的发生。

对世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5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在学校的历史课都白上了。

它所带给我思维上的震动远比它所叙述的史实要大得多,事实上正如清一校长所讲的,我从这本书上得到的确确实实更大的是思维的方式的触动,看完这2本书,让我觉得自己看待事情的方式更加清晰,思维更为广阔。两本书用了三天的时间看完,滉然间,就像自己平白活过了几百年,现仍以青年的身体活在世上一样。当然,正常而言再过不了几十年,我也只是历史长河下的一粒无关紧要的细沙,相比那些被载入史册的人,不管是忠是奸,一样是曾经有过鲜活的生命的人,突然间觉得我对自己的生命显得那么糊里糊涂。或许,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命运,历史的发展是由每一种偶然、天时、地利和不同人物的交错所产生的,每一个今天看起来可能微不足道的事件,对未来却有可能是最初的导火线。 但仍有一个事实是延续存在的,这也是我从这本书上感受到最想学习的东西。那就是:个人的价值。每个人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个人的存在又需延及上一代,下一代,周围人的价值。而观自己,且不说我自己本身的智慧的拙襟,我在必须认真对待自己的生命的同时,就算我所学只是一点皮毛,如果是有所价值的,至少对于自己身边的亲人、友人应是一种建树和付出。那便是个人存在的价值。 这本书里,作者把书里的人物描写的活灵活现,包括他祖上几代、人物性格特征、事件发展因果都写得清清楚楚,读者从中能够思考人物行为的原由,不像现代学校课本上更多注重的只是汉奸或英雄的洗脑宣传。作者虽然也说谁是奸谁是雄,但我觉得他更多的是希望这本书能顺利出版,可笑的是当我想到这的时候,竟觉得中国现在的体制与鸦片战争时期的体制,实际上并无真正根本的改变。至少,我从当前中国社会的大多数民众的成长历程看,中国社会仍然程现旧社会的风气。科技是发展了,军力是强大了,但人民呢?人民仍然是国家统治下最卑微最弱,仍然是最无民主的群体,甚至是为这个国家的一切实际买单的群体。这里,我就不详细说明了。 说说我对书中人物的看法。 道光皇帝。作为皇帝,最难能可贵的是他的节俭,书中有一句话说他的衣服都有补钉了,我从来没听说过哪个中国的皇帝会穿有补钉的衣服,就连我自己都没做到,何况是个在那个时代像神一样被膜拜的皇帝。君王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是要胸怀广阔“能容天下”,这点上道光在我看来还是做得不错的,相比之下他的儿子咸丰显得小鸡肚肠。他们的错就错在没在发展国家的军事能力,在他的紫禁城里有那么多宝贵的东西,他却从来都不知道。上天从来不是不给机会的,只是你没有去发觉。 琦善。我觉得这个人挺可怜的。听说他是个大汉奸,可我从书上怎么都看不出他是个汉奸。倒觉得他是个真性情的人。如果说鸦片战争是因林则徐禁烟而起,那么这场战争原本是不需要发生的,琦善差一点就和谈了而且不会签那些个条约,就不会有往后的事。然而,有时候事情的发展并不是个人能够左右的。十万八千里外的皇帝没见过英国人的军靓,如果看见了我想皇帝的决定不会是这样,如果看见了,他会不会第一时间先稳下英国人,然后重点花在引入外国人的先进军备?但是,永远没有如果。 林则徐。我想很多人在看到他虎门硝烟时,肯定觉得大快人心吧!但我想的不是这样,我想的是他屡次谎报军情,造成皇帝决策失误。我想到的是,一个不诚实的人,特别是在国家大事都能撒谎的人,一个看起来正气凌然的人,他的内心该是有多么狡猾和扭曲啊?综观全书,除了他强硬作派的禁烟最后迫使英国人退回海上面临饿死外,我没有看出他对国家做出了什么实际的贡献,反而觉得他是一个不近人情的老头,相比之下,英国的律义显得可爱多了。 伊里布。伊里布和琦善很相似,都是在被英军的大炮吓到了后又理性思考的人。但是由于从小到大活在封建体制下,受的是封建社会的思想洗礼,他对英国人的行为无法理解。我想每个人其实潜意识里对生命的自由都是向往的,但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下这是不可能的。连自由恋爱都是件伤风败俗的事。()所以,当英国人要求放还人质就退出定海时(虽这是上级的命令),虽然他们几乎是不相信的,几个人质有那么重要么?因为浅意识里的对平等自由的向往加上形式所迫,他交出了人质,在张喜的漫骂声中,双方就这样完成了交易。这里不得不说“诚实守信”这四个字的重要意义。 裕谦。无疑是个最要脸面的人。但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他无法接受事实最后选择自尽。应该说,对于战争而言,这样意志坚定的人是非常重要的,可惜的是国家的军力太差了。除此之外,他太狂妄了,以为意志坚定就能战败敌军,却对身边的人对军防的付出嗤之以鼻,不知道他死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后悔? 耆英。鸦片战争里要说个卖国贼非他莫属了。根据书上描述,如果不是他没事找事的补那后面的条约,也不至于点醒老外怎么光明正大的侵犯中国的主权。书上虽用封建总体社会的思维方式说明了他行为的原因,但是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并不是封建社会思维,而是他性格中的懦弱无能占主要原因。他被外国人的大炮吓破胆了加上性格上的胆小怕事又没有担当,所有的行为和决策都提示着外国人:我怕你了,你不要欺负我就行,你的事情我也不想管。这样的人,在朝为官,特别是又担任这么重要的事务,是国家的灾难!上天是明白的,所以他晚年死前,也活得很痛苦。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6

内容简介:这是一场不可思议的听证会。拆迁人:同联公司,魏大同,代理律师:程为,一位老谋深算的律师,被拆迁人:灯塔街人。代理律师:乔良,一位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11名听证会代表:每个人身上都有着形形色色的弱点,这些弱点将会成为程为所带领的团队进攻的武器。房地产老板魏大同,对于在听证会上“民主地获胜”志在必得,他将使出什么阴谋和暗招?菜鸟律师乔良以弱对强,面对极为复杂的博弈!他将如何胜出?这不是一场简单的听证会,而是一场充满悬念,让人拍案叫绝的“智慧型”抗拆大战。一场调查与反调查、跟踪与反跟踪、偷拍与反偷拍的斗争在听证会之外悄然上演……

最后一平米的战争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一场由拆迁引发的智力比拼,也是一个毛头小子与资深律师的法律暗战,小说充满悬念,起伏跌荡近似谍战,让人拍案惊奇。看上去是一场无间道式的抗拆大战,实际上,这是一个当前法律环境下的不可能发生的故事。精英的抗争,庶民的胜利!挑战你的思维到底有多中国!看上去是一本小说,却不仅仅是一本小说,它已经超越了小说所承载的功能性,本书在引人入胜的同时,在法律和社会层面上有实验先锋性的意义。故事背后的意寓耐人寻味。

最后一平米的战争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唐凯林所著的《最后一平米的战争》写的是一场悬念迭起的听证会,一个毛头小子与资深律师的法律暗战,一场“无间道”式的“抗拆”大战,这充满玄机的商业暗战,为您揭示不为人知的房地产内幕,展现意想不到的“抗拆”手段!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7

从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所写的《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中,虽然书中有很多地方我都读不懂,但是到现在这本书还让我记忆犹新!感悟颇深!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

这本书中写了很多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心直口快、的彼埃尔,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热爱大自然,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库拉金是个贪婪、虚伪的人,有时读到他,真的是太恨了!

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如果每个人只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没有战争了。”这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如果每一个人都是为了自己而去做事,那么这个世界就是自私的,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多为别人想一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具有爱心,这样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爱心,那么当你有困难时也会有人愿意帮助你!在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给了安娜?米哈洛芙娜钱时,安娜?米哈洛芙娜抱了她,并且哭了,伯爵夫人也哭了,因为她们是朋友,因为她们有真挚的有友谊,因为她们的心很善良;却为金钱的事而心烦……但两人的眼泪都是愉快的。

战争是残酷的,比起以前的战争,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好多了,我们现在真的很幸福,有足够好的条件来学习,有足够好的机会来竞争,还有足够好的机会来发展,比如这几天的“四好少年”,如果能够当上,对我们的升高中就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美好的生活!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8

一本书,能给人一种感觉,一本温暖的书,自然能让他的心感到温暖。这是一本让编辑哭泣、震撼无数读者心灵的书。这本书是作家徐灵的作品——《我和父亲的战争》。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赵子牛的男孩的成长经历。他小时候母亲去世了。他父亲因为和别人打架而撞上了高墙。他只能一个人住在他姑妈家。最初,他和他的姑姑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有一天,从监狱中被释放的父亲走出了高墙,无缘无故闯入了他的生活。

赵子牛不知道如何面对这个陌生的人。经过反复权衡,他选择与他对质。当他得知他的爸爸为了他病倒,为了他不惜一天打三分工,为了他永远的只能坐在轮椅上时,他潸然泪下,一句久违的爸爸,化解了他们之间的所有矛盾。

他们的父子开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严父慈母,父亲对孩子的爱总是默默的。他没有母爱那么伟大,没有母爱那么善良,没有母爱那么温暖,但是他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爱。

他也可以像母亲一样,也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也愿意成为孩子心中的英雄。

婴儿在诞生之前,上帝都在他们身边安排了一位天使妈妈和一位以为可以照顾她和天使妈妈的英雄爸爸爱他和她的天使妈妈。父母对我们的爱是我们一辈子也还不完的。父母是生我们,养育我们,教导我们的人。

我们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回报父母,孝顺父母,感恩父母,也要像他们一样爱我们爱他们。

让爱荡满人间!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篇9

《一个人的战争》是我读过的林白的第一部作品。虽然只读过她这一部作品,但仍能感觉到她作品中的独特气息,以及一些很激进的思想,这可能与她出生成长的地方有关,她生在广西的广西的一个小县城里,远离了中国中心地带的正统文学,使她的作品有一种独特的南国风情。

小说的第一感觉是女主人公的独立意识很强,从小说的题目就可以得到体现,在小说里面自始自终都是女主人公一个人在战斗着。《一个人的战争》讲述的是女主人公多米的成长的历程。她自小由母亲抚养长大,而母亲再用心,也难免不让幼小的多米觉得孤独,甚至可以说是孤僻。但也让她学会了独立,当别的孩子还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她已经学会一个人舔舐伤口,当别的孩子还在因为疼痛而哭哭啼啼的时候,多米早就流干了眼泪。所以从小到大都很独立,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做主,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没有别人,甚至连母亲都没有。除开几个有些关心她的人外,她没有长辈的引导,她的路都是自己走的的,也正因此她做过很多在我们看来十分荒唐的事。不过换做我们,如果没有父母、老师的引导我们说不定会做得比她还傻。在无亲无故无友的状态下,她就这样在男权主导的世界里磕磕碰碰的前行,摔倒了爬起,摔倒了再爬起。

第二个比较让人感兴趣的是它的贞洁观。文章中有一个细节在我看来是十分有趣的,这部小说应该算是悲剧吧,因为多米经历的事情真的没有几件算的上是好事,然而多米对自己所遭遇的痛苦总是后知后觉,总是靠感觉行事,比如她因为很可笑的船上的骗局而失贞的事情。她的朋友还有老师都紧张得不得了,而当她知道真相后反而很镇静,像个没事人一样,她把她当做了一种人生体验,甚至是旅途上的一段小插曲一段颇为艳丽的风景。我最开始是感到奇怪的,因为这太不符合一般常理了,哪一个失贞的女人会是这般镇定的,哪一个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后来想想这或许是对封建观念的一种强烈冲击吧。从中国古人一直到今天的现代人,对贞洁看得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中国的男人们,他们或许天生就有一种洁癖,东西不想用二手的,不管爱不爱的深,一旦妻子的身体被别人掠夺了,第一件事不是去找那个罪魁祸首,而是先把笔纸墨砚摆上来写一首漂亮的休书了事,这样不就是对那个罪犯的默许吗,动了你的女人之后还让其逍遥法外,我真想说真的是绿帽子戴上瘾了。我个人觉得中国古代那些因失去贞操而自杀或被处决的女人们(浸猪笼),她们自己或许真的感觉没什么,她们可以活就够了,只是被当时的社会给活生生逼死了,那个社会是怎样的社会呢,只要你多看别的男人两眼或许就认为你在勾引人家,。被男人们给逼死了,被男权所逼迫,被男人们的所谓洁癖给弄得生不如死,而周围自称纯洁的女人们只能跟着附和,因为她们的天是她们的夫。她们所要做的就是四个字:听话照做,她们不敢也不能申辩,她们不敢叫出捉住奸夫,因为男人的社会总是为男人辩护的,孔老夫子不就是个男人吗,他所建立的伦理道德有究竟有多少是从女性角度出发的这很难说清楚或许连一成都没有。

自古多少英雄好汉都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他们从来都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从来就不纠结自己的色心、自己的意志问题,而要怪罪的是红颜祸水,怪人家太好看了,对,男人们都这样说,女人又怎敢多嘴,你多说一个字左边脸就可能马上有个红手印儿。封建道德伦理把女人牢牢的锁在了纯洁、守节的壳子里让女人动弹不得,那一座座贞节牌坊下不知飘荡着多少寂寞萧瑟的游魂。经常在电视里面上演的是女人因为失贞而自杀,一方面是她们心灵受到了重创,另一方面因为她们害怕活在别人异样甚至是鄙夷的眼神里,而多米在失贞之后的表现不能说是完全符合但至少是稍微符合现代开放女性的标准的。试问谁没有身体的欲望,多米当时还是青春少女,对男性身体有所好奇也在情理之中,她上当受骗或许是故意的也说不定。多米凭借自己的思维走在自己的路上,很多苦很多泪但是有自由,可以说是一个真正不受束缚的女性。

但是人怎么会有真正的自由呢,更何况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又何谈自由。传统的女性从出生开始就接受着婚后的培训,她们的梦想被灌输为成为良家妇女,成为好妻子、好妈妈,成年之后就会被紧紧地拴在丈夫、家庭、孩子中间,永远都脱不开身。小说中多米也是被爱情所围困,直到被骗受伤后才挣脱了束缚有了觉悟和自由。小说中真正的恋爱应该算是多米和K的那段不堪回首的恋情。K是多米爱错了的一个男人。多米当时追求的应该是一种平静的家庭生活,想要孩子和安定。但K是个独身主义者,他不受束缚,什么都不想要,孩子也不想要,因此当他得知多米怀孕的时候,宁肯用从多米身边离开的方法来逼迫多米打掉孩子,他赤裸裸地利用了多米对他的爱,而多米自作多情地认为K是爱她的,为了爱情她什么都可以不要,即使是孩子。所以她毅然决然地舍弃自己的孩子。从道德层面讲这或许会让许多人唏嘘不已,让人对多米的素质教育有所怀疑;从爱情策略上讲,多米也表现得太过笨拙,太过单纯,明明拴住男人的惯用手法就是为他生一个孩子,而多米却为了挽留这个男人打掉自己的孩子。可以说在爱情里面,多米表现得太傻、太天真、太梦幻。她拿出了自己的一切,结果是给错了人。不过也从侧面表现出了女性的一种执着追求,在爱情里在她们喜欢的东西上她们愿意牺牲一切,她们不仅仅是书本上描摹的窈窕淑女,娇羞柔弱,她们也可以很强势,也可以做男人做不到的事情。别妄想在各种欺压、欺骗、欺辱过后,还能再次打倒这个站起来的女人,永远不能。在这个男权社会下,女人们要忍受更多的屈辱,更多的责难,可是女人也有着自己的生存方式、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它,除非挖走她这颗女人心。

在林白的这篇《一个人的战争》里所展现的尽管是一个名为多米的普通女孩的蹉跎历程,但是她写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如何在男权社会下周旋,如何受伤、如何看透、如何觉悟。林白把多米的每一个心思甚至是每一个神经都写到了,或许多米就是林白自己,不然不会有这么细密心思的描写。多米是姓林还是姓李,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必定有多米这么一个影子,我们时而敏感脆弱,时而心如磐石,时而顽固不化,时而温柔体贴。在男权社会下,我们艰辛地各自走着各自的路,各自迎接着着来自四面八方的风雨,进行着一个人的战争,但一个人的战争并不是孤独的,因为此时此刻或某时某刻也有人在进行着一个人的战争。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喜爱阅读的人,对于各种类型的书籍都有浓厚的兴趣。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茉莉》的小说,这是我第一次读这本书,而且读后感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内心。我将通过详细、具体和生动的描述,分享我的读后感。

《茉莉》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度,主人公茉莉是一个生活在贫穷乡村的女孩。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和一颗善良的心灵,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和热情。虽然生活条件并不富裕,但茉莉却从不失去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和向往。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茉莉前往了一个古老的神秘庙宇,并得到了一本神奇的书。这本书里记录着古老的智慧和知识,茉莉被书籍中的内容深深吸引,开始了一段神奇的冒险之旅。在这段旅程中,她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挑战,但茉莉却从不放弃,她用她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一切困难,最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地被茉莉的勇气和坚强所感动。她虽然生活在一个贫困的环境中,但她从不放弃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从不逃避面对困难和挑战。在茉莉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普通女孩的勇气和力量,这让我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这本书还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和体验。茉莉在书中所展现的善良和勇敢,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最重要的是内心的强大和善良。只有具备了这些品质,我们才能战胜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挑战,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

第一次读《茉莉》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书籍的魅力和力量。通过茉莉的故事,我学会了勇敢和坚强,明白了善良和智慧的重要性。这本书不仅让我在阅读中获得了快乐和启发,更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认知和体验。我相信,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会将茉莉的精神贯彻到我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一个善良、勇敢和坚强的人。

通过这篇读后感,我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喜欢这本书,也希望能够与更多有相似感受的朋友分享我的体验和收获。让我们一起相信,善良和勇敢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品质,也让我们一起努力追求自己的幸福和快乐,成为更好的自己。感谢你的阅读,希望我的读后感能带给你一些启发和帮助。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篇2

六月说着说着就到了,高考念着念着就过了。拍完毕业照也就这样毕业了,成鸟兽散。散伙饭没吃得成,便也这样结束了。

第二次去横店,早场人很少。

知道是小清新,本来也是冲着主角才去打发时间的。结果却让自己颠覆了。一个足够俗的遗传病桥段,一个太过俗的去世结尾和爱人分离,或许会为很多人所诟病。但至少我是看湿了眼眶,不知道是哭点,依旧年轻,或者看多了人情冷暖大时代特点的原因。

百度里概括说:电影第一次是由韩延自编自导,杨颖、赵又廷领衔主演的爱情电影,讲述了患有遗传病的女孩宋诗乔与摇滚男宫宁之间唯美浪漫的初恋故事。该电影于2012年6月8日在中国大陆上映。

我记得影片中。宫宁选了橘子味的糖。宋诗乔说我想让你记住这一刻的味道。

橘子,有酸有涩甚至有苦但更多的是甜。影片中许多东西是不能用初恋就概括了的。比如男主父亲对于他妻子的放不下与放下,比如女主母亲对于她的爱与关怀。甚至几乎是陌生人的鼓励。很多东西说浅便可以显得很浅所谓恋爱所谓幼稚,说深了便都与人性搭上了关系。但这毕竟是以小清新为主打,不必究的太深,不如好好享受美好,简单感动。

影片的叙事结构值得一提。设置的悬念很多,导演肯定费了心思。插叙的叙述方式将疑惑解决的很完美,没有明显的漏洞和不合常理,也非常难得。层层解密式的叙述吊足了观众胃口,也让观众不禁跟着影片一起推理猜想。

本来看到最后还觉得遗憾的,毕竟宋诗乔喜欢的只是宫宁,一个想象中的人,而不是他本身。结果导演遍在最后抖出了,原来宋诗乔早知道宫宁已经去世了。也不让人觉得遗憾。

正如海报上写的:第一次,放肆爱。

在小巷一起跳起的舞,HIHG到爆的摇滚,最后照亮人生的弗朗明戈,全是青春的激情。橘子味刺激味蕾,持久保持深刻似触觉的味觉感受。

至于温暖感人就更多了。厦门营造的下雪场景,小篮子上下传递,整盘整盘的磁带,奔跑的感觉,初吻,他的歌声和吉他,还有在学校安排周到的道歉,许多许多。橘子味的第一次,甜到心里。

冷笑话的调味料也很有意思,让人轻松一笑。

最后说说细节。

众多柔光处理,和许多阳光打在宋诗乔的画面,更加增加了影片的美感。

演员的选用对于影片来说显得很是重要,比如像杨颖这样看着就舒心的小清新,不用演就赢了。况且演的也很真诚,连拿着胶囊,一脸木讷的问妈妈是不是吃这个药我会变笨啊这样的桥段都透着可爱。看着她戴着毛线帽出来的瞬间,像极了看《月满轩尼诗》(其实不太喜欢这电影)时,汤唯刚出场扮完丑接着去见张学友,然后把扎着的头发放下来,手简单顺顺头发,头发散落肩上的自然美态,让人心动。而赵又廷的耳钉和电吉他也是充满了活力和帅气。砸吉他的时候更是霸气,完全一洗我之前还觉得他演的是个花心男的错误印象。

郑重的插一句嘴,白百何客串的摇滚女,结巴的也是很有喜剧效果。酒瓶砸下来的那一瞬间,绝对拼得过范爷在《观音山》里的霸气。

说到这里,就突然很想盘点一下影片里熟悉但用的不惹人嫌甚至为影片添色的细节。

至于宋诗乔房间门口的帘子就不谈了,一帘幽梦为浪漫美好奠定基础吧,小清新必备,不讨嫌。

看到宋诗乔桌上的旋转木马八音盒时,觉得亮了。那个红色的旋转木马,很有法国电影《两小无猜》的意思。没有同样的敢不敢,倒是接吻同样让人心暖。

两人坐在海边的场景特别美,真心感叹,厦门真是一个美丽的城市。这场景也像极了《分手信》里的场景。倒也为浪漫加分。

至于下雨天躲在屋檐下的画面,倒是想到了《不能说的秘密》。咖啡离开了杯底,雨点落过手掌,时间在流逝么,你又在怕什么。

我还想赞扬一下影片的配乐插曲,恰到好处。最后的赵又廷哭着唱着那首《哭得像小孩》也起到了强烈的催泪作用。而江珊中间的鼓励摇滚曲,也是一颠覆和卖点。我还是再赞叹下anglebaby的舞姿吧,不光是美,剧情需要,演的连大家都会跟着喘息紧张。照亮人生的梦想完成,也算破斧。

其实本来也没有觉得这电影有多么多么好,毕竟狗血俗气的情节不可避免,很有韩国范。但可以肯定的东西也淹没了这些,主要导演说的也好:《第一次》是真正拍给年轻人看的电影,不一样的爱,我们需要一种破釜沉舟的爱,没有杂质的爱。

这个大时代,到底少的是什么。到底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故事也可以如此感人。

都是真实吧。如此简单美好。

时间在流逝,谁又变成了外星人,去了他们自己的星球。

时间在流逝,橘子味的第一次依旧一直记得。

生命很长,总会有个人出现,然后问你,喂,你喜欢吃什么味道的糖。

喂,你喜欢吃什么味道的糖呢。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篇3

当我是一年级的小朋友时,老师推荐我去参加演讲比赛,老师反覆仔细教导,使我从演讲的门外汉,摇身一变成为口若悬河的演说家。

比赛当天,我心里七上八下,就像被庞大的巨人踩住胸口,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由于是第一次参赛,我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我像是一只活蹦乱跳小兔子,在坐位上跳来跳去,紧张与兴奋的情绪交错在一起。

终于,轮到我上场,刚开始我滔滔不绝,神态自若的发挥我的演说长才,正当我陶醉在万众瞩目的气氛中时,突然间,一晃神,脑袋竟然一片空白,我只好无奈的支支唔唔,硬着头皮断断续续的撑了下去,我心里想,得奖的机会如石沉大海,这次比赛大概名落孙山了,没想到过了几天,公布成绩时,我居然获得第二名的佳绩,顿时,我从地狱飞向云端,乐不可支。

虽然,这次比赛我因为忘词,而美中不足,但是,我学得了关于演讲丰富的知识,得到了宝贵的经验,我相信“机会留给准备好的人”,只要能做百分之百的准备,下次上场我必定会有更好的表现!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篇4

《第一次离别》观后感

20xx年的第一步电影。纯粹就是看时间段选的,去之前也不知道会是什么。就看到个2D国语,然后看小图感觉又像是个国外电影,所以一路很担心这电影的配音会很奇怪。

所幸开场就还蛮惊艳的,画面很美。后面更开心的是,还是在新疆拍的,一直向往去看看的地方。故事的教育意义还蛮大的。

开篇的时候,有人说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有些楼都是纯玻璃做的。然后老人问他,那里有家里人吗?去了那里就开心吗?像极了我们这些背井离乡在外讨生活的人,虽然不是悲情的'苦力劳动者,但是也是一样的在陌生的城市生活,为的是更好的明天,虽然也不知道明天在哪里。所以好像真的不值得,城市的繁华,很多时候与自己似乎也没太多关系。城市很大,我们的圈子也就那么点。所以离开自己原来的生活圈,去进入一个新的地方是否值得?那些所谓的眼界,更丰富的生活,真的就能比原来的生活更有意义?其实我们就是需要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折腾生活吧。但是又是谁率先把死水般的生活做了贬义处理?

作为外面世界的人,总是动不动就会同情这些尚未“开化”地方的人。然而他们的信仰和生活方式,足以让他们在自己的环境里感觉到充分的幸福和快乐。不曾见过,就不会有比较,所得即是全部。所以还满能理解,藏区少数民族对自己文化的保护行为的。这些人不断被汉化的过程,其实并非一种完全意义上的进步。生活的改善,带来的是精神的摧毁。就是你有机会看人家的生活了,但是你可能有生之年都过不上这样的日子,所以何必了解?不要说努力就行,这个社会不缺努力,缺的是机遇和资源,而这些都不是努力可以得到的。

看到孩子们认真学普通话的样子,其实觉得蛮可惜的。一个是普通话跟方言比起来真的太浅薄了。还有就是为了适应这个社会去学一门语言真的不是件太幸福的事。本来好好的人,愣是很挫败。像极了学英语的我们。多会一门语言对个人是优势,但是对一种文化是莫大的伤害。最能被传承下来的好像就是那些可以创造价值的东西,文化也都是优胜劣汰。

故事最大的主题是离别,一共三次,第一次告别哥哥,第二次送走母亲,第三次和小伙伴分别。不得不说离别经历的多了,也真的是能麻木不少。一个朋友的微博签名是,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如果这样看,似乎每一次相遇都变的更有意义了。小时候的世界太小,经不起离别,长大了琐事太多,顾不上离别。而且成年人的离别都没啥仪式感,就是渐渐疏远。不像孩子们的,会伴随着一次搬家或者巨大改变。单纯的世界容易崩塌,复杂的世界又叫人心累。这大概就是生活了

很想去新疆看看啊,不管是黄沙还是满眼的绿,亦或是硕大的馕,总归要去看看的。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篇5

人的成长过程中,总会经历许许多多难忘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做番茄奶昔、第一次洗袜子,第一次抱小妹妹但是,我读了佐藤牧子写的《我的第一次》后,我对第一次又有了新的认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四个日本六年级的同班同学,各自经历了永生难忘的第一次的故事。第一个故事讲的是即将步入青春期的绫子第一次偷偷去买胸罩时的那种羞涩、紧张的心情和绫子无法原谅妈妈和同学的妈妈说自己身体的故事。第二个故事说的是真理奈和姐姐织花第一次知道爸爸离过婚并且他们还有个哥哥时的复杂心情。后两个是讲的是第一次被死党撺辍着去偷自行车的省吾,和亮平与他的朋友第一次拥有myhome时所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我的内心也跟着他们所经历的故事,一会儿紧张,一会儿同情,一会儿又狂喜,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发生在我的身上一样。

我从这本书的点点滴滴中,深切的体会到第一次对于我们非凡意义: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很多令我们意想不到的第一次,也许这个第一次是好的,也许它的坏的;也许它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也许它给我们带来了悲伤,但是,这些第一次促进了我们的发展进步,这难道不是我们成长的见证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许不会有和他们一样的经历,但是我相信,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并且这些第一次会让我永生难忘。我想:正因为有了这些第一次的经历,我们才能变得成熟,才会变得更加坚强,才会一天天长大。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篇6

此前在2月12日举行对的柏林首映上,《第一次的离别》就反响热烈,得到国际观众和电影人的一致好评。现场观众表示“深深的被触动,被电影里面的每一幕感动,产生了强烈的共情;整体电影从孩子的视角切入,新颖、独到,看似故事线简单但是能让人一直回味。“

著名作家、编剧严歌苓、同样入围本次新生代单元影片《过春天》的导演白雪,以及著名演员齐溪在观看影片后都对《第一次的离别》给予了极高的赞誉。严歌苓认为它是一部质朴无华,以真挚情感打动人心的作品。齐溪则和大家分享了她的观影感受“很喜欢这部电影,这是一部好电影,感叹摄影、音乐的力量。风景太美,又美又有淡淡的忧伤,印象最深刻的是摘棉花的片段。“

影片剧照

柏林首映结束后,《第一次的离别》收到了来自全球十几个国际电影节的主竞赛单元的邀请,影片受到国际影坛的持续关注与期待。

中国青年导演崛起 两获国际殊荣

《第一次的离别》的获奖,无疑是中国电影和中国青年导演的又一高光时刻,也为该片的柏林之旅画下了圆满句号。更为难得的是《第一次的离别》之前就已经斩获了第31届东京国际电影节亚洲未来单元最佳影片。王丽娜作为一位初出茅庐的中国青年女性导演,第一次独立执导长片就两获国际电影节大奖殊为不易。其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影片独特的艺术表达也代表了新一代中国青年电影人在国际影坛留下深刻足迹。亦如此前日本媒体《日本经济新闻》的评价“惊艳的作品,中国的新星崛起”。

柏林电影节评委会盛赞了《第一次的离别》在选题、拍摄、艺术表达等多方面独特的价值。

“这部即诗意又亲和的电影,带着我们去探究生活在传统与现代文化交织的两个不同家庭的不断演变的关系。电影画面非常优美,感人至深,它让我们思考亲密与距离各自意味着什么,以及影片中小主人公们如何通过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的离别而获得成长。“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篇7

这是一部用维吾尔族语和汉语交织的抒情诗——留着山羊胡须的老汉缓缓地赶着一群山羊,沙地摩挲,手里牵着小黑骡,胡杨摇曳风中,维吾尔族特有的“朵帕”(花帽)在夕阳下透着金边。电影就这样悠悠地奏出了序曲。维吾尔族的小男孩艾萨好动,刚生下的小羊羔他就抢着喂奶,朋友的足球队他也是前锋,但他所有的温柔都给了躺在床上的母亲。患有脑膜炎,又被毒蜘蛛咬伤的妈妈不能言语,生活不可自理。艾萨的小伙伴凯丽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陶醉的时候可以围着篝火一圈圈的拉着花裙子跳舞。可她的中文不好,念课文结结巴巴的,她和弟弟是爸妈的心病,妈妈一心想要送凯丽和弟弟到喀什去读汉语,为着将来能有份好工作。

电影两条线索,两个小主人公,却让观众一次次感受到不能割弃的别离。先是艾萨要和去城里读大学的哥哥在玉米地里惜惜道别;之后妈妈也在亲戚、邻居的讨论下被送到了养老院。凯丽的汉语考试只有20分,爸妈终于决定送他们去学汉语,凯丽写了一封长信给艾萨,告诉他,火车也有窗,还有上厕所的地方。最后,艾萨精心养大的小羊在一个风雪天也走丢了,他一脚深、一脚浅地四处找,生活中的别离让他茫然不知所措。结尾在青芒月光下,艾萨瘦削的背影孤零零,伴随一首散文诗,“月光穿过窗子来 村子里 调皮孩子靠着胡杨树 原来他在赞美妈妈的味道 一个女人照亮道路。”

一个人的第一次读后感 篇8

一年的追踪拍摄里,王丽娜从未干扰他们的生活,仅在旁记录。“那一年里,我什么也没干预。我住在他们家或更远的地方,就成为亲戚吧,让他们熟悉相机。”

长时间的相处,让王丽娜深入了解到每个孩子家庭的状况和或许会面临的一些变故。在翻看素材的过程中,王丽娜从中看到了许多美好珍贵的片段,也看到无数动人的故事。正是在这些记录素材的基础上,有了这部剧情片《第一次的离别》。

注定地,这部剧情片不同于过往。《第一次的离别》是虚构与真实相交的故事。一方面,王丽娜让现实中的艾萨、凯丽努尔比及其两个家庭出演故事中人物,并且重拍纪录片中的片段。比如艾萨给小羊喂奶、照顾母亲以及在学校的日常生活,凯丽努尔比的家庭日常等。

另一方面,虚构的部分源自对他们生活中有可能发生的戏剧性的提取。比如基于艾萨母亲无法自理的生病状况,设计了将之母亲送往老人院的情节。在一些小事件的设计上,导演会和凯丽努尔比的母亲提前沟通,“人为”造成凯丽努尔比上学迟到的状况以及艾萨母亲走丢的事件等。

这种虚实相交、虚实界限模糊的处理,得益于导演一步步的感悟。学新闻时,王丽娜曾对于何为真实较劲过;在接触纪录片时,一直也在探讨记录与真实的界限在哪儿。但当着手拍摄《第一次的离别》时,王丽娜反而放下了这些。“你知道你追求的这种纪实,并不是拍摄手法的纪实,而是重新建构生活的纪实。”

因此,《第一次的离别》有了一种新的质感。真诚地讲述生活所带来的真实感,虚实与共的处理方式所构成的“第一次的离别”故事,本身正是王丽娜对艾萨一家、对凯丽努尔比一家生活的读解。观众借助王丽娜的眼光感受到了她心底对人、对故土的温柔。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推荐六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6篇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 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的书。《妞妞》不是什么名著之类的书籍,但却深深地影响了我,使我不能忘记他所讲述的一切。

妞妞的生命是短暂的,只有一岁多一点而已。在这短短的一年多,她感受到了父母对她的爱,感受到了一些奇妙的东西。正是她这个小生命那么早得就走了,也从而告诫了我们一个道理:我们现在很幸福、很快乐,要珍惜时光,做一些有益处的事情。在周末,也许有些学生会睡懒觉,可他们有没有想到过,时间正随着他们而流逝?与此同时,可能会有人在奋笔疾书,翻阅书籍,也可能会有许多志愿者在为人民服务——他们多多少少是给自己,或是他人,带来快乐的。妞妞的事例无不让我们震撼,更让我体会到了人生的可贵。她那么小,就走了。如果我不好好运用现在的时间来做有意义的事,或许哪一天也像妞妞那样了,会后悔当初没有珍惜我的时间。

妞妞很小,但她却被病魔死死地缠住了。可妞妞并不知道这种病的危害之大,她会利用她仅剩的所有时间来观察这个对于她来说异常陌生的世界,与她的父母一同分享她的快乐。在我们眼里,她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在她自己眼里,是一个特殊的、独一无二的“妞妞”。在生活中,学生们考试考砸了,应该做的不是抱怨自卑,而是付出努力,给予最灿烂的笑容,用希望来冲刷考试失利的阴影;发生了危险,要像妞妞一样乐观向上,用微笑迎接每一天的一朝一夕……妞妞在无意中得到了自己断在的人生中宝贵的财富——快乐。而这看似简单易得的东西反而是我们最难得到的。每天清晨醒来,一边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来探索世界,挖掘美好事物的所在,一边收获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人活着就有自己的目标与价值,也会得到快乐等其妙的感受。让我们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活出真正的自己,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属于自己的快乐!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 篇2

读完了《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我不由得为这个被命运开了个玩笑的弱小的生命感到悲痛不已。

妞妞,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小娃娃,却因为母亲雨儿怀胎时一次

意外的感冒而患上了癌症,并且是长在眼底的,这导致妞妞变成了一个盲人。但妞妞在病难中却犹如逆风蹁跹的蝴蝶一般,无论病多么严重,仍然纯真地笑对一切。可是无论如何的纯真、如何的'乐观,也难以随挡死神的脚步的逼近。终于,死神在她仅一岁半时,让她含笑而亡。

命运向是个小生命,这个小家庭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命运是多么残忍啊,竟舍得让一个无的小生命在仍未绽放手几彩时便从这个世界走出。不过,我却佩服于妞妞的坚强、勇敢。

你难以想象,一个小孩在不到一岁时,先是饱经癌症在眼中肆意地扩张,犹如一根扎在眼中的针。她每笑一下,眼睛便会有铭心的刺痛。可她不屈服啊!她仍然坚持着笑,即使是癌细胞吞噬着她的眼,笑容里满是纯真。

当正常的婴儿已经能看见事物时,她的眼里却只剩下了一丝细弱的光芒。她不哭,不闹,

只是在看见光芒时变得兴高采烈,还给光芒取名为亮亮。如果没有癌症,没有来自命运的提弄,这该是多么纯洁,美好的一幕啊!

两经磨难,最终在磨难中离去,这是多么悲惨。可是因妞姐的纯真无邪,这个悲惨的故事也添上几分柔和。

反观我们,在肉体上我们比妞妞幸福的不知多少倍,我们却因为点鸡毛草蒜皮的小事整日气火攻心,这是因为什么?难道不是我们褪去了那份初心吗?妞妞有初心,她带着微笑离开;我们没有了初心,我们整日让心灵烦躁。初心,没有夏季的酷暑,冬季的刺骨,有的仅是春天那能让万物复苏的温暖。世道易变,初心难寻。学习妞妞的初心,怀有小朋友的初心,用初心对抗这邪恶不堪的命运枷索吧!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 篇3

机缘巧合,让我读到了《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 这本书。读完有种精神被剥离的感觉,读的过程就是心灵不断被感动的过程;有泪,但潜意识里的残存的理智,控制着不让泪流下。

周国平说,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的也 最悲惨的故事,不能不写。妞妞在出生后不久就被诊 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 促的一生。在这本书中,作者写下了妞妞的可爱和可 怜,夫妻二人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 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

妞妞的死,无意中促成了作者思想的变动,哲学 上的形而上指导他摆脱这苦难!他清楚的写到:我写 下这一切,因为我必须卸下在心头的太重的思念,继 续生活下去!他接着说,人生中不可挽回的事太多。既 然活着,还得朝前走。经历过巨大苦难的.人有权利证 明,创造幸福和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没有被苦 难压倒,这不是耻辱,而是光荣。作者这样解释道:所 以,你不做选择,选择被拖延下来了。你给这种拖延找 到了一个表达,叫做顺其自然。这当然是自欺,因为不做选择已经是一种选择。那就没什么说的!如果把一 切都称之为命运,那是不能接受的,像作者的遭遇以 此开导自己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小生命给他的印象太 深,让他重新思考了许多事,得到了最美丽的答案!

不要以为自己很好,也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做到了很好,当你离开或别人离开你时,才知道在一块时你做 的很不好。生命的交集或许仅此一个点,更别说同心 圆了!那么多的偶然,导致了妞妞身患绝症,作者思前 想后,一次又一次地责备自己,梦中的美好补偿换不回 现实的光明永存!那些所谓的功大师、佛法高深者、医 学博士可恶可憎可恨!个人的悲剧说到底还是社会的 悲剧。

面对社会悲剧,我们有理想、信念、正义感、崇高 感支撑着我们,我们相信自己在精神上无比地优越于 那迫害乃至毁灭我们的恶势力,因此我们可以含笑受 难,慷慨赴死。我们是舞台上的英雄,哪怕眼前这个剧 场里的观众都浑浑噩噩,是非颠倒,我们仍有勇气把戏 演下去,演给我们心目中的绝对清醒公正的观众看,我们称之为观众为历史上的上帝或良心!我一直觉得,有一个未知似知的结果在等待,你大概知道那是什么样的东西?但是想做的是修正方向,以向期盼的方向 去。

我一直以为最高的对手是善于沉默的人,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你有太多的不确定,太多的顾虑。我们终于发现,忍受不可忍受的灾难是人类的命运。是在最后,我们终于体验到,孤独中的孤独的灵魂是我们的温存!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 篇4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让我感触很深,看了标题就知道,这本书是一位父亲写他女儿的故事。

一个小女孩出生三个月后查出得了一种眼底肿瘤,而且恶性度很高。可是她的父母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到处求医问药,可最终,妞妞的病没有治好,一个小生命仅活了两年就离开了人世,这本书讲述了以一位父亲的眼光所看到的这短短两年内所发生的事,或许有些悲伤,有些伤感,也十分感动人心。

这本书的最后写道:"如果有人问,这本书对世界有什么意义,我无言以对,在这喧闹的时代,一个小生命的生和死,一家小家庭的喜和悲,能有什么意义呢?这本书不是有什么意义的产物,它是给不问有什么意义的读者看的。"

对,不需要知道什么意义,只是一个父亲对已经失去的女儿的怀念。

天底下的父亲,哪个不是这样,我的爸爸也是,平时很宠我,经常带我去外面玩,他还说:"不会玩的孩子是读不好书的!"生病时,爸爸会送我去医院;下雨天,爸爸总会把伞放在我这一边,自己却淋得湿湿的;吃饭时,总把最好的部分给我。

这就是天底下伟大的父爱,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好好孝敬爸爸妈妈!谢谢这本书的作者,让我知道了许多…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 篇5

“我爱我的女儿胜于爱一切哲学。”这是一位父亲发自内心的想法,它体现了无私的爱。

这位父亲——周国平,带给了他只活了一岁半的女儿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相信,如果这个女孩在天有灵,她一定会自豪而欣喜地说,父亲带给她的是天天可以感受到的浓浓的爱。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真实而感人的故事:周国平的女儿妞妞因妈妈在怀孕时照射了大量x光,而患上了恶性眼底肿瘤,仅仅活了562天。在这段期间内,父母从没有想过放弃她,一直把她当作正常的孩子无微不至地呵护,给予她快乐和温暖。我由衷地对这样的父母表示尊敬。一个自从出生就注定活不长的小孩,也能在短暂的一生中感受到父母的爱,她是幸福的!

这整本书,其实就是一位父亲表达真情实感的日记。它的感人之处在于,这本日记,从头至尾都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点点滴滴的爱,对女儿的关怀,它的程度已经达到了开头那句话一样。周国平敢这样写,他和妻子——雨儿也是实实在在这样说、这样做的。

“一个老专家说,妞妞活下来也后患无穷,但还是要尽人道主义责任。我一听就火了。这么可爱的一个小生命,就是要尽力救活她,不是尽一尽人道主义责任做到心安理得的问题。”这是雨儿说的;“妞妞正发病,疼得无法入睡。我彻夜抱着她,在走廊里徘徊。”他就一个晚上陪着妞妞,丝毫不会怠慢,也丝毫不会埋怨。

合上这本书,闭上眼睛静静回味。作者对爱的诠释,就好像一只轻柔的手,撩起了覆盖在我身旁的爱的轻纱。我从这本书中读出了作为父亲的周国平的心思,那么,便用他体会爱的角度,来观察我生活中那种种的父爱、母爱。

都是很普通的琐事,父母的做法我早已习惯了,甚至有可能如果他们不像以往这样优待我,我还会觉得不满。餐桌上,笋根总是爸妈吃掉的,笋尖通常是我的专享;鸡腿、鸡翅这些美味父母总是让出来,以至于我每次习惯性地挑挑拣拣。

那我又怎么回报爸爸妈妈的呢?似乎我根本没做什么。不过是每天清晨问候一声“早上好”;妈妈忙着做饭时帮她收衣服;爸爸工作繁忙时递上一杯水。这种对我来说再平凡不过的小事,在爸爸妈妈的眼中,应该是无限欣慰和感动的,甚至用我不应该得到的话语来赞美一番,我也只是呵呵笑两声,何曾想到这是他们发自内心的呢?

父母的爱是在所有人心里的,只是有些人没有拨开父母的举止上、话语上所覆盖的轻纱,没有看到他们的爱其实无处不在。这本书将轻纱掀起了一角,让细心的读者可以完全掀开它,看清它,感受它。《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让爱动了起来,流淌在每个人的心间!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 篇6

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就读过周国平先生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那个时候读只是觉得很感动,感受到了一位父亲对女儿浓浓的爱,但是最近再次拾起该本书时,心中的那种叹惋已经不仅仅是最初的那种心情了,而更多的时候是对他的一种敬佩,敬佩他的深沉的爱。一位父亲站在爱与痛的边缘,饱含着对女儿深深的爱,但又不得不面对女儿死亡,作为读者我们无时无刻不悲痛欲绝、热泪盈眶,深深地惋惜他那超凡的人生境遇。

《妞妞》讲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妞妞出生后,全家都在为这一小生命的到来而感到欣喜,可是不幸的妞妞却在一个月后被查出患有眼癌。家人们还沉浸在迎接妞妞出生的喜悦里,这突如其来的噩耗却给了他们天大的打击。面对这窘迫的局面,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立即手术,这样能延长生命,但妞妞会变成一个盲人;另一种选择就是不手术,但只有半年到一年的时间。作者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儿如此天真可爱,还有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透出的稚嫩与无谐,他真的不忍心让她的世界失去光明。于是选择了不手术,陪伴妞妞快快乐乐地走完最后一程。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作者亲眼目睹了女儿被步步逼近的死神夺去生命的全过程,送走了与自己朝夕相处一年多的最亲的人。那是一种痛,是初为人父却在转眼间失去了属于自己的生命的痛。在我看来,这本书绝不仅仅是一本讲述父爱故事的书籍,它的价值是作者用哲学家的头脑思考生命的价值和真谛,用自己的切肤之痛诉说了对生命的思考,也引起了我们读者对生命的思考!

妞妞泡沫般的短暂一生,似乎专为承受苦痛而来,她生命的序曲同时也意味着终结。但她始终兴致勃勃地“呀呀”学语、学步、学看世界,不曾计较生命的一寸寸逝去,而是以童心拥抱每一寸获得。每个生命都是偶然的,但这并不妨碍每个生命都是尊贵的;有些生命是短暂的,但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妞妞》一书没有那种呼天抢地的大悲大痛,它拉家常式地娓娓道来,不渲染,不溢美,它的苦与笑都是直击人心的,它对生命的尊重和爱让人肃然起敬。这不仅是一本不幸的父亲悼念他早夭爱女的书,更是一本颂扬生命,也缅怀和反省生命的书。本来很容易沾染的文人习气,因哲学的底子而显厚重;本来很容易出现的伤情、滥情,因情真意切和克制收敛的叙述方式而感人至深。

一个人的旅行经验小结 心得体会推荐


这次的旅行给我很多很多的感慨,也让我收获了挺多的东西。我想将这几天我所得到的分享给大家。

第一站是上海,上海是个国际性的大都会,在每个地方随处可见到那些外国人,上海无论你是买衣服的销售员还是餐馆的服务员都需要具备一定的英语沟通能力。这个能力让我汗颜--我的英语能力不敢恭维。而在上海的早晨,随处可见的是拿着早餐边吃边走的上班族,无论在公交车上还是地铁上,上海的生活节奏、工作节奏非常的快。总结一点,要想成长可以选择上海,别说什么上海人很多,精英很多,压力会很大之类的话,我只想问一句,你的未来是想要怎样的?现在不苦不累,未来你就哭着吧。在外面的日子大多都是靠KFC来打发胃的,我发现一个现象,无论在上海还是杭州的KFC,所有老外吃完都会将自己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并且将盘子放好,而国人,我没有看到过任何一个,这个让我感慨颇多。在上海还是存在中国式过马路,但是比较少一些,可以说,呆在上海的人还是素质稍微高一些,但是,随处可见的是上海女人抽烟,在上海就是有一个烟头、纸屑就会立马增加一些,而这个地方如果没有烟头和纸屑那你就找不到一个。这就是大家都不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当然这个螃蟹是不好的。在上海你感受的更多的是高楼大厦,繁华与你无关,而你要做的是现在努力以后去享尽繁华。这是在上海。

第二站杭州,踏入杭州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破地方。第二个感觉,破地方交通也这么堵,这是有多破。第三个感觉,这生活和上海简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上海人在拼命的赚钱,杭州人在拼命的享受,过着安逸的生活。总结一点,杭州不适合发展,适合生活。(相对上海比而已,如果真的要在中国比,我觉得那就是云南了。)大家都说杭州美女多,来了两天没发现一个是美女的。(骗子忽悠人,想看美女的千万别信)杭州人的总体素质和福州差不多,百分百中国式过马路,随处可见的垃圾。而在杭州随处可见的是老头阿太在公园、湖边唱歌跳舞,真的很安逸。这个是杭州的感觉。

给我最大感觉的还是如何做好一个公司,在上海,大家都是抢着找工作的,竞争非常大,但是,无论多大的竞争,只要你有能力就有你的一席之地。而现在中国有非常多的企业现在非常重视人力资源,因为原来是只靠老板和几个一起打拼的人一起干的,缺少人力资源的帮助,在盈利之后开始重视人力资源,因为现在公司遇到瓶颈了,10个人老板一个人能够管理,100个人必须依靠制度和管理体系,1000个人必须依靠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而人力资源就是负责打造这些的(人资未来十年高薪职业)。这次逛了很多的地方,发现有很多的公司壮大了,但是销售员的素质没有得到提升与培养,这是为什么中国少有企业能够真正的做大做强,做到一定的规模就无法在发展了,我觉得还不如将现有的销售员培养好。而服务行业也是一样的,昨天因为脚走的太累了,去做了个脚底按摩,这家公司是陕西的,门店有200多家了,但是,这家门店根本称不上有在管理,因为脚底按摩的位置就5个,员工也就5个,按摩一次的时间差不多就40分钟,所以门口会有排队的人,有位阿姨排了好久都没轮到他就走了,原因是一直有插队的人。(我们是在门外排队,插队的人看到有位置就直接走进去了)他们的员工工资不高,在杭州工资2000多包吃住,都是陕西人,每天几乎没办法休息的,这样累的干,但是他们还是比较享受这样的工作,我在想如果将这些人培养,一定会不一样的。海底捞的员工也大多都是四川、安徽那些地方的,如果用的好,不敢说跟海底捞比,但是一定不差。包括我所入住的如家酒店,前台根本没有一个我是公司员工的概念,看到客户进来入住,拎着很多东西,也不去帮忙,就是站在那里看,如果他肯过去帮忙,我相信这就能帮如家抓住一个客户了。这是海底捞为什么会成功的原因,因为海底捞的员工把海底捞当成自己家,而他们的所做的不当当是服务,还要抓住每一桌顾客。

这些所有的都不能怪罪于一线人员,更多的是应该归咎于公司的制度与培养。公司的发展需要靠每一个人共同努力,特别要将一线员工培养好,因为他代表着就是公司。就跟国人出国代表着就是中国一样的。为什么会发生埃及到此一游的事情,原因就是现在的家长根本就不会教育孩子,一味着溺爱与宠爱,总有一天他会做出让家长后悔的事情来的。今天就碰到一对非常溺爱孩子的夫妻,孩子做错什么,根本舍不得用稍微重一些的语气说,现在你有多溺爱,就要为以后他做的所有的错事担责。

胡乱说了关于这次旅行的感觉!明天就要踏上回福州的列车了。好好休整,好好打造公司,好好的成长。月薪一万的目标已经达到了,又制定了新的目标,希望在今年能够完成。希望万远能够帮我完成,感谢万远!

加油!未来的我一定会感谢现在拼命的自己。加油!30岁之前的个人传记。加油!一个人只有将目标一步一步的实现,他才有信心有能力去定更远大的目标。加油,缔造属于我的奇迹。

实用范文: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简短六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实用范文: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简短六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 篇1

看电视剧《乾隆王朝》,感觉和珅的确是个有才能,有本事的人。和珅在当官前期,是想当一个好官的,从他查出王亶望、陈辉寿就可看出。后来查办国泰就有点小人所为,但他的做法非常符合主子的想法,我们做的要跟得上皇上他老人家的想法,要让皇上满意,从这句话就可看出。

和珅是一个很会玩弄权术、阿谀奉承的人,诡道诈术用得非常好。在他查办王亶望时,能够无中生有、故布迷局,充分利用王的多疑性格,使王露出马脚,从而轻松破案。在查办陈辉寿时,就更厉害了,利用皇后将陈的偷梁换柱、贪污受贿暴露无疑,给自己省了很多麻烦,正是这两件事,乾隆看出和珅是个很能干的人。再这以后查办国泰时,就带了很大的功利色彩,完全是照主子的意思做的(而且他也很会体会主子的心意),出发点完全是主子,不是老百姓。

这又让我想到另一个人,钱峰。此人真是一位诤臣,是个爱民的好官,但其处世做法实不敢苟同。举荐奸佞不分时候,愚忠,说白话点,死脑筋。乾隆并不是糊涂人,捐款里有猫腻他怎么可能不知道,是肯定想办那些贪官的,只是时候未到。想想十个封疆大吏按钱峰的意思一起查办了,天下不就大乱了,办那些贪官要慢慢来。在观赏凤桐时,不给乾隆面子,人都有那么点虚荣心,皇帝就更甚了,他在大庭广众之下,确实陷乾隆于一个很尴尬的境地。他性格过于刚直,做事欠考虑,虽然出发点好,为百姓请命,他在那样一个封建社会,不顾及皇帝感受,结果不会好到那里,这也就决定了他后来的悲剧。

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 篇2

在我看来,秋雨先生的散文一贯带有着他对人性、对社会、对历史的深沉思考。这篇《一个王朝的背影》,是他踏入承德避暑山庄游览时的一些联想。他从清朝初入中原汉族读书人的反抗开始谈起,着重谈了一下他对康熙皇帝卓越的一生的看法。

我想这篇文章核心想强调的一个关键词是文化认同。清兵刚刚入主中原时,中原的汉人抱着极大的抵触情绪,把入关的满族人看作外国的侵略军,而对灭亡了的明朝抱以同情,对朱姓子弟建立的腐朽不堪的南明小朝廷充满了幻想,希望他们能够励精图治,把清兵赶出关外,恢复汉人的政权。总结起来就是孙中山先生200多年以后提出了的反帝提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显然,这种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满汉两个民族缺乏文化认同。满族历史上一直生活在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崇尚武功而文明程度不高,与在中原大地上沿袭农耕文明,崇尚四书五经的汉族人相比,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方面面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汉族人担心清朝统治者会沿用自己民族的价值观进行统治,给汉民族的文化带来灭绝性的打击。于是,对清廷恐惧和愤怒在中原大地上蔓延,各种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起义此起彼伏。清朝的统治陷入了危机。

而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康熙皇帝。康熙皇帝的学识的渊博和人格的健全足以让我们现代人敬佩地五体投地。他竟然比历届明朝皇帝更加精通汉族的文化,大凡经、史、子、集、诗、书、音律,他都下过一番功夫,其中对朱熹哲学钻研最深。亲自与理学家进行水平不低的学术讨论。他在位的时候,主持编纂了《古今图书集成》和《康熙字典》,对中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至今都在发挥着作用。

他对西学的重视也让人对他刮目相看。西方的数学、物理、化学、医学、天文等学科,他都兴致勃勃地在传教士的帮助下刻苦钻研。他还下令翻译西方的许多自然科学着作,对动了他们在中国的传播。

在康熙年间,汉族知识分子的内心逐渐软化。看到康熙帝的文治武功,他们对清廷的态度由坚决抵抗逐渐转变为接受、合作。满汉的文化认同逐渐在加强,民族趋向融合。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清朝灭亡。

即使在今天,当我们用客观的眼光打量康熙帝时,大多数都是正面的评价。我想,究其原因是,康熙皇帝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主要是文化上的认同。作为国君,他认真吸收汉族文化,至少作出了一种很高的姿态,表明他尊重汉族文化。同时,他也赢得了汉族人的尊重和认可。这种互相之间的尊重、包容为紧接而来的盛世奠定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在处理今天的民族问题时,我们也应当多借鉴康熙帝的做法,避免增进民族团结成为一句空话,把它变成实实际际的行动。改善民族关系,互相尊重和学习是必不可少的。

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 篇3

清朝,一个逝去的年代。在这个没落朝代的背后,有多少人赞扬它,有多少人唾弃它。想起它。我会倾刻泪流满面,也许是欣喜,亦或是忧伤。

初中上历史课,老师每每讲到清朝中期都是神采飞扬,激扬澎湃。时间往后退,尽是血泪。老师哭,学生也跟着哭。在单纯的孩子眼里,不仅有悲哀,还有怜悯。而老师,或许还隐藏了丝丝痛恨吧!

清朝,是个功过无数的朝代。后来的人定位为:一个让所以中国人为之骄傲的朝代,亦是一个让所有中国人视为耻辱的朝代。

文章的作者是余秋雨,选自《山居笔记》。大约有30来页的字,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就是这不长不短的文章让我对清朝又爱又恨。首先作者的知识底蕴让我这骨灰级的清史迷十分佩服,其次他的文章笔墨更让我为之震撼。仅仅只是一座很凄凉的皇家园林,四面叠嶂,雾云笼罩的承德避暑山庄在余秋雨眼里竟会变成一个端坐在眼前受万人睹目的九龙榻。这九龙榻既是九五之尊的象征,也是让皇帝在孤独脆弱的时候可以休息的靠背椅。

看到这里也会想象皇帝累了、倦了,想念着承德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仿佛可以化作灵魂的寄托。虽然没能有缘迈进承德避暑山庄的大门,但踏上紫禁城的第一块青砖起就能感受到庄严肃穆的皇宫的压抑感。皇帝久居深宫,难怪想抽身逃离那些惹人头痛的烦琐事物,携来百侣,泛舟于庄内碧湖之上,微风拂面,煮酒论天下,引吭高歌,好不惬意!

清末,是在旧社会时期生活过的人们都不愿回顾的历史,一条条像生死契约一般的卖国协议,巨额赔款让百姓叫苦连天,政府不想自己掏腰包,想尽一切招数剥削榨尽老百姓,哪怕是一枚铜钱。

清朝的存在,或许在汉人心中是一个根本不允许存在的东西。中华民族要汉人统治才算天经地义,即使是篡谋夺位。满人,汉人眼中的蛮夷,这外来异族人统治的国家很是让人反感。特别是在清末,汉人们更是觉得满人天生卑奴血统,不懂得抵抗,不知道拼搏,只一枪一炮就能让他们跪地求饶,舍去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尊严,不只是个人的,还是国家的、民族的。偌大的中国转眼之间在风雨中飘摇,破落不堪,如何让人甘心。尽管康乾盛世让大清在世界上辉煌了那么一瞬间,而人们更愿意把那段苦不堪言的历史铭记在心间,片面的全盘否定这个让人琢磨不定的朝代以及把掌它的每个孤家寡人。

末了,想大声读出文章的最后一句经典语句------一个风云数百年的朝代,总是以一群强者英武的雄姿开头,而打下最后一个句点的,却常常是一些文质彬彬的凄怨灵魂。

读罢荡气回肠!

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 篇4

当世界上最后一只鸟缓缓闭上双眼时,一个王朝的历史也随之抹去。

曾经,鸟儿在天空飞翔,人们在地上张望,鸟儿飞过云彩,掠过湖面,越过草地。它们自由自在,在天空中悠闲地跳着舞,在树枝上高兴地唱着歌……

而今,秀丽的身影消失了,这种天空的精灵也不知何处了。为什么?当人类贪婪的双手自私而无止境地索取时,鸟儿的天堂变成了地狱,整个王朝在劫难逃。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人类的祖先如此热爱大自然,亲近鸟类。他们用自己满腔的热爱和真诚去对待鸟类,互相博搏得了信任。

鸟儿华丽飞翔的技术让古人们赞叹不已,给了古人们无限美好的想象,甚至有一种“飞”的感受。许多人尝试着,这个梦,却依然藏在万物绿草之中,享受夕阳的照耀,等待人们破解。

可是,事到如今……

飞翔,不止是鸟儿的尊严,人类的希望,更是一种拼搏的精神。

泪,恍惚流下。我不明白人类为何要自私索取,人鸟的信任呢?真诚呢?

如今,涉危鸟类逐渐上升,鸟儿自觉“飞”到人类餐桌上,为人类的“关爱”而“贡献”自己的生命。面对森林的不再是一双双热情的手,而是一个个黑漆漆又冰冷的枪口,猎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断威胁动物,当一只又一只的鸟儿的惨叫响起时,人们在干嘛?不是关心,而是索取、享受。

又一个王朝的灭绝。

XX世纪始,XXXX年。

一所学校里。

“鸟,是万物之灵,它秀丽……”台上的老师滔滔不绝地讲着,台下一位学生怯怯举起手来,问:“老师,鸟长什么样呀?”“据历史记载,鸟是万物之灵,羽毛丰满,体型较小,真鸟已不存在,只有化石可观看了。”同学们一脸遗憾的叹了口气,继续上课了。

瞧,一个王朝的覆盖,将造成对另一个王朝的困挠。

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 篇5

那个消失在倾盆大雨中的背影我一生难以忘怀。这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亲情扎根在我的心头。

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我出门上学前还是晴空万里,出门后,天上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天。

走在路上,我不停打着寒颤,雨水从头上浇到我的脚跟。我知道回家拿雨伞肯定是来不及了。我只得硬着头皮往前走。就在这个时候,他——我的爸爸,出现了。一张扁扁的脸正在向我凑近,我的爸爸他正骑着单车向中我驶来,由于骑车的关系他不能打雨伞,他淋得像落汤鸡一样。他焦急地把雨伞递给我说“上来,我送你去上学。”我默默爬上自行车后座。“你看衣服全都淋湿了……”爸爸又开始唠叨了,以前我最讨厌爸爸唠叨,现在听着却感觉好温暖。

雨越下越大,终于到了学校门口,爸爸从怀里掏出一包衣服对我说:“到了学校,赶快把衣服换上,小心着凉了。”我站在校门口,看着瘦弱的爸爸骑车离去的背影。雨更大了,爸爸骑着车又不能打伞,我好担心他着凉生病。爸爸什么事都为我想得很周到,却很少为自己着想。为我准备了衣服,可能忙于出门却没为自己准备衣服,到了公司却只能穿着湿衣服工作了。想着想着,我的眼睛湿润了,眼泪忍不住往下掉。

有一个为你默默奉献的人他叫爸爸,那豆大的雨滴就是爸爸对我暖暖的爱。

一个王朝的背影读后感 篇6

一个男子正背着一位老人,蹒跚地走在前往医院的路上……

一个老人正背着一背蒌的东西,缓缓地走在斑线上,走在马路上。

老人头上冒着豆粒般大的汗珠,走起路来十分吃力。

也许是这筐东西太重了,人群很快把老人“抛弃”,只留下老人一人在车灯注视下过马路。

“嘟——嘟——你走快点不行吗?碍到我们路了!”经过这位车主一说,其他车主也按耐不住心中的愤怒,也对着老人大吼大骂:

“你个老东西,走个路都那么慢吗!”

“你能不能快点!”

“你听见没有!”

“嘟——嘟——”

“嘟——嘟——”

刺耳的车声响彻整个城市。

这时,老人由于体力不支,晕倒在地。

而那些对老人大吼大骂的车主,若无其事地从老人身旁开过去。

这一幕,引来了许多的行人围观:有的拿手机拍照;有的人在发朋友圈;还有的……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去救他呢,甚至打120也好。

这时出现一个男子,从人群中挤过来,背起老人就走。一路上,拦了许多私家车,可没有一个车愿意搭他们。

男子所过之处,总有人厌恶地走开,但男子似乎并不在意。

路灯勾勒也男子和老人的身影,并为他们照亮前方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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