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钻入品意妙,创作跳出立意新。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真正想要读懂这个作品需要不断的感受书写。如何让自己的读后感写起来更加真实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仲夏夜之梦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1】
凌晨时分,我的电脑屏幕旁,桑葚味儿的香薰蜡烛在烛台上发出暖暖的黄光。天色将晓,1999年版的《仲夏夜之梦》播放到最后一个镜头,穿着清洁工工作服的精灵迫克,在灯火阑珊的意大利小镇街道上缓缓远去,白色的字幕升起,消失在一片静谧深邃的夜空中。刚才就开始溢出的泪水,在我的脸上尽情地流淌开来。
能被一部莎士比亚戏剧改编的魔幻爱情片感动到流泪,是我始料未及的。
而感动到我的,不是那两对痴男怨女,也不是神通广大的仙王仙后,更不是迎娶了豪门千金的雅典公爵——恰恰,是那位在原著中几乎只是丑角的蹩脚“喜剧演员”——织工波顿。
他不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经常口吐别字儿,举止显然也不够得体。他不算一个很称职的演员,演戏的时候表现欲太过旺盛,往往因为自己太爱加戏,而妨碍到其他人的正常发挥。他也不是一个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被家里的“悍妻”追得满街跑的时候,他还不忘跟路边的时髦女郎递送秋波。
他是一个织工,却手里拿着一根银质杖柄的“文明棍”,穿着耀目的白色三件头西装,打着鲜明的红色领带。他穿着这样一身行头招摇过市,跟他的“臭皮匠”朋友们一起排练一出怎么看都不会成功的戏剧,还因为爱现,被顽童浇了一身的红葡萄酒——于是他存在感极强的行头,顷刻间成为了集市上最好笑的笑话。
他是要回家换衣服的。进了门之后,他要面对妻子恨铁不成钢的面孔。在街上还大喊着“把我那个成天做梦的傻丈夫交出来”的妻子,面对一身“白里泛红”行头的波顿,却只是沉默和摇头。在她看来,自己的丈夫是个不切实际的蠢蛋,他成日家跟狐朋狗友做着白日梦,却把家务和生活的辛酸一股脑儿交给她。她没有多少弧度的苦笑,充满了麻木和厌倦。在波顿看来,或者说,在任何一个还有一点自尊的男人看来,妻子这样的反应,是比高声叫骂更加伤人的。
波顿的名字,英文原文是“Bottom”,底部的意思。所以他“诸事不顺”,事事垫底,似乎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怎么看都是失败者的小人物,在这个仲夏夜的密林中,获得了仙后短暂的爱情,与她共度了一个奇妙的晚上。这当然可以解释为,在这出蹩脚戏剧的排演中,爱出风头的波顿最被爱恶作剧的精灵迫克瞧不上,所以故意捉弄他;不过,谁知道这不是命运的垂青呢?
当仲夏夜的一切随着晨雾消散的时候,波顿从仙境中回到人间。他的独白回答了那个问题——他的朋友们跟他一样误入仙境,但是与仙后共度良宵的,为什么是他?因为只有他,在这荒诞又迷幻的仙境里看到了诗意。是的,他可能不会写诗,但他却有一颗会感受诗意的心灵。他没有像白天那样,被仙后的美色所迷,而是这样想着——假如我会写诗,我该如何记录梦中的一切?
然后他想起了现实中的伙伴们。昨晚的梦境似乎启发了他,他决心不再耽于幻想,而要为这个世界留下一点什么——这一点点的东西,就是那出,在上流社会的人们,哪怕是他们的仆人看来,都蹩脚到无以复加的戏剧。
他们的身份太卑微了,卑微到他们不敢指望自己的戏剧能上演;他们的剧本太蹩脚了,蹩脚到他们永远只能在贵族们的欢宴堂会上坐在替补席的末座。可是上天再次眷顾了他们,公爵心情大好,说我想看看这出有诚意的戏剧。于是,他们在一系列精致却了无新意的节目里脱颖而出,登上了梦想中的华美舞台。
不出所料,这群并没有多少表演技巧的演员们在台上错漏百出。苏菲.玛索扮演的公爵夫人甚至在台下打起了瞌睡,而其他的观众,也只是维持着基本的礼貌,觉得这不过是一出聊供一笑的闹剧而已。甚至连舞台本身都在跟他们过不去,当他们需要月光的时候,满心希望地打开天窗,却发现它早已被砖头堵了个严实——那似乎象征着他们这个阶层会触碰到的那层“玻璃天花板”。
波顿不甘心这样,于是违背常理,即使自己的角色“死了”,还要不停“加戏”。其他的演员开始时对于这样的“垂死挣扎”,内心是拒绝的,但是他们似乎被某种情绪感染了。于是当那位男扮女装的演员在台上流下了情真意切的泪水,台下的几对来自上流社会的新婚夫妇,再也不能一脸戏谑,而其实无动于衷了。当这个演员把自己的全部情感投入角色的时候,蹩脚的台词似乎已经不再是表演的障碍,他是在用心灵和观众交流。真诚的沟通收获了真诚的感动和泪水,一剧终了,掌声雷动。而那个一脸势利和高傲的管家,也带着肃然起敬的表情,为这个连二流都算不上的业余团队,送来了象征荣誉的获奖证书。
戏剧终了,夜阑人静。经历了一天的辛劳和喜悦,疲惫地走回家的波顿,在自家的窗口看见了精灵们羽翼的闪光。谁知道呢,那或许就是上天让他看到的,梦想的光芒。
君不见,连那个爱捉弄人的精灵迫克,也在万籁俱寂之时,顿生感佩,成了梦想的守护神吗?
我们的荧屏上充斥着许多帝王将相,我们的朋友圈里充斥着各种成功学理论。似乎“一将功成万骨枯”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爬到高处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而小人物的努力和坚持显得那么可笑,微茫得不如一粒尘埃。
可是在这个十八年前的仲夏夜梦境里,我却看到了一个(也许是一群)平凡的理想主义者,在滚滚红尘中发出的一点倔强微光,一点怎样被嘲讽、被鄙夷、被轻视、被忽略,却始终无法磨灭的微光。
所以我哭了,为这一点可敬的微光,为我内心深处残存的一点理想主义。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2】
这部戏剧是莎士比亚所写的喜剧作品之一。全剧给我的感觉确实比较荒诞,也许是大量融入“傻冒角色”的缘故。
情节本身的荒诞和“剧中剧”的诙谐使整个剧感觉上简直不能称之为一个精彩的剧目。
鲁迅说:喜剧就是把无价值的东西展示给人看。
我觉得这未免过于绝对,即使是现在俗不可耐的冯小刚、周星驰电影,也没人可以说他们毫无价值,至少他们缔造了极为可观的商业价值。
而对于莎翁的戏剧来说,鲁迅的定义更不能被人接受。莎翁本身就是价值,哪怕他说了句脏话,那都跟中国孔子骂街一样——字字珠玑啊。
有人仿照亚里士多德的悲剧定义下了一个喜剧定义:喜剧是对一个可笑的、有缺点的、有相当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借以引起快感与笑来宣泄这些情感”。
从功能上说,这个定义的确是说到了点子上。而莎翁的这部喜剧,也的确令人发笑。就拿剧中的一段情节来说。
一个演员,扮演狮子,他却害怕吓到观众,于是一边说着台词(首先狮子应该不会说话),一边解释自己其实是个木匠,不是真狮子……
但是《仲夏夜之梦》并不是完全这种搞笑风格,它也有严肃的话题。
这话题依然是爱情方面的。他写了两对年轻人之家爱情的纠葛。赫米霞爱着拉山德,拉山德和狄米特律斯爱着赫米霞,海伦娜爱着狄米特律斯。
这种爱情模式本来决不能有圆满的结局。然而仙人们的加入改变了他们四人的命运。
奇妙的魔力花汁使有情人终成眷属,双双成婚。情敌化干戈为玉帛,闺中密友锦上添花。大团圆结局。
但是,作为狄米特律斯来讲,却不好说。虽然他原先便和海伦娜有着山盟海誓,然而后来却疯狂爱恋着赫米霞。神仙的法术使他重新爱上了海伦娜,但是,这显然违背了他的本意。或许这也是对一个负心汉的惩罚吧,甜蜜的惩罚。
由此,可以看出,莎士比亚的喜剧,实际上指的应该是结局,即圆满的结局,大团圆的结局。以乐观向上的态度,完美的结局鼓励读者快乐的生活下去。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3】
莎翁的经典故事经久不衰,历久弥新。每则小故事反映大智慧。每个人物刻画都引人入胜,紧扣时代主题,善良、正直、英勇、忠诚、聪慧、朴实、贪婪、奸诈、愚昧、恶毒等等人性特点在字里行间流露。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如歌如泣的爱情故事让人扼腕叹息,化解了家族恩怨。我想说:用四条性命的代价换取两个家族的和平,值吗?或许只有当事人拎得清吧!
李尔王,曾经高贵的国王,一场财产分割风波,从此人生走入低谷。他的大女儿与二女儿用花言巧语博得了父亲欢心,得到了巨额资产,实话实说的三女儿得到的却是父亲的奚落。当李尔王处于低潮时,只有三女儿真心为父着想。我想说:忠言逆耳利于行,大家都知道,可是为何还有众多人过不了阿谀奉承的坎儿呢?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得知父亲死于非命,走上复仇之路。新国王不停设计阴谋暗杀他,每次他都化险为夷。他巧妙运用戏剧情节诊断罪犯,他的叔叔(新国王)与母亲相形见绌,最终英勇杀死新国王,自己也丢了性命。我想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真假自有天意,人间正道是沧桑。
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与放债人夏洛克的财产纠纷案,假法官波蒂亚用智慧的计策,不仅成功解救出安东尼奥,而且还惩罚了奸商夏洛克。我想说:偷鸡不成蚀把米,夏洛克活该啊!邪不压正,正义必胜!
《战狼Ⅰ》告诉我: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战狼Ⅱ》告诉我:每个人都为祖国强大而自豪!
莎翁故事告诉我:犯我和平者,虽难必诛!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4】
“仲夏夜”给人第一感觉就是有些暧昧气息抑或是透露着浪漫和飘渺感觉的词汇。去网上查,关于仲夏是指夏季的第二个月,因为处在夏季之中,所以称仲夏。而仲夏夜就是农历五月的一个晚上,今年的6月4号晚即是仲夏之夜。
莎士比亚有诸多的作品,之所以选择《仲夏夜之梦》这部喜剧只是源于一些情结。简简单单的情结就能决定很多的东西。仲夏夜很简单,简单的人物,简单的对白,简单的快乐,简单的幽默。以个人的看法,只是将仲夏夜看作一部滑稽又可笑,温暖又甜蜜的戏剧。并且,只有将《仲夏夜之梦》惟妙惟肖的表现出来时,它那些在托斯卡纳的迷人景色,山花烂漫,精灵出没的神秘森林,独特的场景布置,它的精彩才是剧本中所无法比拟,并且让人能感同身受融入的作品。
在第一场戏中,首先进入的就是社会,家族权势高压下的场景,如果不遵循父令则有权自行判处女儿死刑。给人初印象便是压抑和悲剧色彩的袭入。然而,随着剧情的逐渐递进,随着场景的转换,情节愈加有趣,心情愈加放开,整部戏的气氛也转变得轻松,“乱点鸳鸯谱”的故事,小闹剧,精灵们的嬉戏,莎士比亚难得的一部喜剧混合这神奇般童话味的角色和故事,不得不让人轻松又快乐。最精彩之处莫过于第三幕,因为就在第三幕,矛盾开始展现,在眼中滴入魔液的Lysander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Helena,Helena吃惊于Lysander居然爱上自己。Lysander说:“我一点也不爱她,对我而言,她只是只乌鸦,而你是只白鸽”从这里开始,戏剧开始有所起伏,魔液所起到的作用达到荒诞可笑的.目的:精灵皇后爱上了一头驴,原本彼此相爱的2对情人到错综复杂的关系,Hermia与Helena从好朋友到相互不理解,这一切在最终有了圆满结局后就真的像是夏夜里的一场梦,让人无法去信服。
剧本名之所以叫做为“梦”也就是因为剧情的发展太过于奇幻与迷乱。从4个青年彼此相爱,到相互间复杂的痴恋以及彼此间仇恨的出现。再到仙后爱上蠢笨的小驴。自从“魔汁”这个奇特的东西出现后,整个故事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魔汁”的神力让人觉得太像梦境,后来又按着仙王的旨意,魔力又得以解除、情人终成眷属、仙人和好如初,仙界、人间复归太平。强烈的幻想融入戏剧性的情节,这些乱七八糟的变化到最后又化成平静又美满的大好结局。整部戏剧至始至终就犹如梦境般萦绕在人心头,在剧末,Puck的确也说了:如果任何人为这篇小精灵恶作剧的故事而生气的话,那就把它当作睡觉时的奇幻梦境吧!同时我希望没有人会对这一个美丽且无害的仲夏夜之梦仍然生著气。的确,虽然都是精灵在从中捣鬼,有点荒诞有点可笑有点无奈。但是就是因为这样一场梦幻般的恶作剧,成就了完满的爱情,在好事多磨的路上。《仲夏夜之梦》却磨得很快乐很轻松,最后以一场盛大的欢歌舞会结束。当然,书中诸如小仙们与织工之间的“调侃”以及穿插在书中的滑稽戏剧等,无一不是幻想、诗意与机敏的结晶,令人赏心悦目,流连往返。最幻不过梦,最美不过情。正如生活一样,爱是悲剧,也是喜剧,是梦与情的遇合。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5】
我们常说,“人生如戏”。的确,很多时候,会觉得,人生就像一场戏,出场、表演、离场。匆匆而过,或存下掌声,或留下恶名。可是,那种无奈的、戏噱的口气中,可以读出些许的悲观。或许,我们可以看看现实和梦想的距离,或许我们可以漫步品尝人生的风景,为什么不尝试着相信,也许,不是“人生如戏”,而是戏都可以像人生?我不知道莎士比亚的戏剧是否也偶有悲剧色彩,一个仲夏夜之梦,似乎为我们展示的就是人生。尽管只是梦,只是戏剧,但却令人回味无穷。他们的故事,捕捉的是真实的画面,跳跃的是真实的情素。那是一个美丽的森林。
似一幅幅古典的油画,飘着空灵幽雅的乐曲。戏剧上演的中心地。这些精灵、神灵,雅典的穷人、贵族,都在这里聚集,他们有不同的身份,他们也有不同的心。只是他们,在一起看人生、寻找人生。我依旧是那么记不住人物的姓名。可是他们的脸张显的个性却印在心里。只记得一个女主人公叫做赫米亚,一个勇于追求自由、幸福的女孩。她就像一个天使,只是她的翅膀被雅典当时的封建所束缚。法律和父亲的要求阻挡着她的爱情。但当爱她的人心疼地说,“为什么你脸上的蔷薇凋谢得那么快?……”,他们找到了幸福的勇气。私奔——那个似乎戏里才会有的情节。我总是相信,爱情总会以甜蜜为结局的。她不会是个在人生中折翼的天使。在神话般的戏剧里,精灵和神灵总是主宰着人们的人生,不论穷人的还是贵族的。只是,神灵在那个森林里给了他们夏夜的一个梦。贵族们为他们的爱情奔走;穷人们在为自己的生存排演戏剧。错位的戏剧,带有莎士比亚笔下滑稽的口吻。“爱上看到的第一人……”,于是,神灵爱上驴人,男主人公爱上了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深爱的男人原来只是讨厌她,现在却也疯狂地追求她。天知道,出场的时候,他们俩都爱着赫米亚啊!……真的爱情错位着演绎,一出闹剧般令人哭笑不得啊!不过,爱情不是用眼睛去看的,而要用心去看。我想强调的是,“戏如人生”而非“人生如戏”。
我们也总会遇到种种弄人的天意,就像戏里的“闹剧”。当人生如此的时候,我们切不可看成戏剧对待。毕竟,那是我们自己手里的人生。难道神灵错误的梦就是他们真正的爱情?当然不是。当梦醒的时候,人生又回复圆满,至少,是人生。相爱的人终在一起,得到祝福;那群滑稽的戏中戏的排演者,如愿地为宽容的国王演出了他们的成果。所有的闹剧终究只是梦。其实一切,都那么美好。我们不如相信,戏如人生。当我们看到戏中戏的排演者用心的排演着,甚至享受着他们自己的戏剧,像对待一份真的人生一样的时候,当我们看到戏剧中,反映的点点滴滴生活的缩影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可以,把每一次戏剧都当作人生来演绎?演得活灵活现,演得深情淋漓。当戏都可以如人生,我们有何理由不去欣赏真实的人生?于是,感谢戏,让我们体验了更多的人生。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6】
《仲夏夜之梦》是英国的威廉·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的剧本被翻译成世界各国的主要语言。直到今天,他的作品依然很受欢迎。
迫克是《仲夏夜之梦》里的一个人物——仙王奥布朗的手下。仙王想从仙后提泰妮娅手中要一个孩子,可仙后不给。仙王变决定戏弄一下仙后。他让迫克去采一朵花,这种花的花汁能使人疯狂地爱上第一眼看见的东西。仙王把花汁滴在仙后的眼皮上,使仙后醒来后爱上了戴着驴头的织工波顿。仙王同时也让迫克把花汁滴在一个叫狄米特律斯的人的眼皮上。狄米特律斯爱着赫米娅,可赫米娅不爱狄米特律斯,她爱着拉山德,拉山德也深爱着赫米娅。那,谁爱着狄米特律斯呢?是一个叫海丽娜的女子。可是,狄米特律斯不喜欢海丽娜。仙王是为了让狄米特律斯第一眼看见海丽娜,并爱上她。
但是,迫克找错了人,把花汁滴在了拉山德的眼皮上。拉山德第一眼看见了海丽娜,就爱上了她。而讨厌赫米娅的仙王知道了以后,把花汁重新滴在了狄米特律斯的眼皮上,并用幻象吸引海丽娜过去,后面跟着拉山德。狄米特律斯醒来后,看见海丽娜,也爱上了她。但是现在局面成了这样:狄米特律斯与拉山德都同时爱恋海丽娜,可是,可怜的赫米娅却没人爱着。这时,仙后已经将孩子给了仙王。仙王决定平息一下这混乱的局面。于是,他用一种可以解除魔法的草,叫迫克把草汁滴在仙后和拉山德的眼皮上,让拉山德又一次爱上了赫米娅,而仙后也恢复了正常。
要是迫克没有认错人,也许这出好玩的戏就不会发生。但我们做事还是应该要认真,不要马虎,不能儿戏。这本书很好看,我喜欢。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7】
在凉爽的夏夜,泡一杯清茶,翻开心爱的书本,感受习习清风带来的花香、草气,混杂着浓浓的墨香,在月光下做一场美妙的仲夏夜之梦。
“仲夏夜之梦”,多么美妙的名字,它如梦如幻,精彩纷呈。这是威廉-莎士比亚所写的著名喜剧之一。这是一个围绕着两对青年男女和仙王仙后的故事,讲述了由“魔汁”引起的冲突及冲突被解决、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趣事。
在这部戏剧中,魔汁有这样的魔力:如果它滴在睡者的人的眼皮上,无论男女,醒来一眼看见的生物,就都会发疯似的爱上它。
因为魔汁的出现,整个故事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魔汁滴在睡着的拉山德的眼皮上,他醒来时一眼看见的是误闯进来的海伦娜,因此而“移情别恋”,对海伦娜大献殷勤,这让可怜的郝米娅伤心万分;而狄米特律斯醒来时一眼看见的恰是被精灵引来的海伦娜,因而“旧情复燃”,这让可怜的海伦娜苦恼万分。两个同样美丽、善良而又互相依赖的女孩如今一个被悲伤逼得要发疯、一个被惊喜冲昏了头脑,于是开始恶意地揣测甚至中伤起对方。而另外两个痴情的青年又在愤怒中为了心爱的女孩而决斗。
此刻我们发现这四个人分别在不同的方向跑着,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又顿生同情。幸福的斗争是如此艰难,天命弄人,可是这种斗争的过程并非一种痛苦,一种悲剧,而是一种有着快乐意味的戏剧性的东西。后来也正是按着仙王的旨意,魔力得以解除、情人终成眷属、仙人和好如初,仙界、人间复归太平。
结局一切圆满,这个生动可爱的故事也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忘怀。这部戏剧没有什么深远的社会意义与内涵。它所包含的,只是纯净的快乐,仿佛是一部戏剧的狂欢,中间也掠过一丝爱情所固有的烦恼。不过在我心中,它永远是如梦似幻的仲夏夜之梦。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8】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1000字:
今天开始读一篇新的英文文献,原文标题为Midsummer Nights Dream: Fantasy and Self-Realization in Childrens Fiction。作者为Jon.C.Stott,,文章写得很早,刊登在1977年第一卷第二期的《狮子与独角兽》上(pp.25-39)。
这篇文献可谓是我看过最开门见山的论文之一了,作者开宗明义地在第一段说明,在文学作品中,有两种形式的旅程,看的时候为了直观,简单画了下面的图:
第一种是线性旅程(linear journey),主人公从A点到达比A点更理想化的B点,故事将会叙述为什么要前往B点,以及主人公如何抵达。一般来说这类故事是愿望满足型或实际达成(actual achievement,我不太确定怎么翻译)型的。作者举了现实故事《蓝柳树》与幻想故事《纳尼亚传奇》系列的最后一篇《最后一战》为例。
第二种是环形旅程(circular journey),出发点即到达点,在这些故事中,主人公从现实世界逃离,进入幻想世界,并在那里经历了各种冒险,最终以更自信、更智慧、更成熟的自我返回现实。作者在前言的部分没有举例,我就自己先列举了《柳林风声》和《指环王》为例。现在一想好像这两个都是fantasy,那如果举现实故事为例的话,不知《哈里罗杰历险记》算不算。
环形旅程,据斯托特所言,遵循的是一种诺斯罗普·弗莱所定义的喜剧的模式。据弗莱在《批评的解剖》等其他著作中的描述,喜剧的发展通常指向社会的融合与自我的发现,并通常包含一种有幻觉到现实的运动过程。在网上随意拓展了一下,弗莱认为“喜剧、传奇、悲剧和讽刺着四大类型的戏剧,分别对应自然界的春、夏、秋、冬”,《仲夏夜之梦》就是绿色的,属于春天。想去借《批评的解剖》来看看来着,结果没想到这本书还很火,几本都被借出去了。
因此呢,写环形旅程的故事是导向现实的,而写线性旅程的故事则引向一个理想的世界。环形旅程比起线性旅程,更流行于儿童奇幻小说中,它就符合“离家-回家”的故事模式,环形旅程的一个变体就是:孩子厌倦→进入新世界→面临挑战→解决挑战→更新自我→重返家园。
在接下来的三节中,作者就围绕着主题举出三个(我一本没看过的)个例,①维吉尼亚·汉密尔顿的《泽利》、②莫迪卡伊·里奇勒的《雅各两两对上蒙头尖牙》(台译名,大陆译为《雅各布历险记》)、③马德琳·恩格尔的《时间的皱折》。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9】
最幻不过梦,最美不过情。正如生活一样,人生是悲剧,也是喜剧,是梦与情的遇合。当我读着莎翁的名著《仲夏夜之梦》时,我总有一种想发笑的冲动。这本薄薄的册子着实让我感到惊讶,因为它诱使着我去一口气读完可是却似乎无法这样读完。此时的我仿佛置身于山花烂漫的林间,美景应接不暇。
远处有着白色屋顶的教堂传来爱情的钟响,黑夜的女神——月光将绚烂的新衣为大地着上,绿色的郊野飘散迷人的夏日花香,还有那蔚蓝的海波,静谧的森林,亲切的花圃,荡漾着甜美的鼻息。一切悄然入睡。大地的精灵们却乘着花朵做的小舟飘上岸来。屋中消沉的火星,微微尚在闪耀,跳跃着的每个精灵,像花枝上的小鸟,一齐轻轻地舞蹈。啊,好梦正要开始,充满爱的夏夜拉开帷幕……
朴实而可爱的雅典托斯卡纳乡下,忒修斯公爵与的未婚妻希波吕忒婚礼正有条不紊地准备着,公爵被卷入一场反对包办婚姻的争吵:顽固的老伊吉斯将女儿赫米娅许配给狄米特律斯,但她爱的是拉山德并不顾一切地要嫁给他,以至于决定与情人私奔。爱着狄米特律斯的海丽娜将这个计划告诉了他以求换回爱怜。当天晚上,这对情人与狄米特律斯、海丽娜跑到了树林里。此时的树林里有一帮业余演员,他们是附近村子里的工人,正在找一块地方排练在公爵的婚礼上表演的节目。不过即使是他们的导演——织布工波顿,也是非常笨拙的一个人,表现滑稽。但是不管对情人们或者对演员们来说,他们都不知道他们在黑暗的丛林中接近了精灵的秘密家园。美丽的仙后与英俊的仙王正在为各自的任性争吵。精灵们寻觅到一种产生爱慕的花草,蒙蔽情人们的眼睛,于是这个热闹而美丽的夏夜开始歌唱。
勇敢而可爱的赫米亚,为了坚贞的爱情化身成热烈的百合,“既然真心的恋人们永远要受磨折似乎已是一条命运的定律,那么让我们练习着忍耐吧;因为这种磨折,正和忆念、幻梦、叹息、希望和哭泣一样,都是可怜的爱情缺不了的随从者。”凭着丘比特的金镞的箭,凭着维纳斯的鸽子的纯洁,凭着那结合灵魂、祜佑爱情的神力,她抛开了世俗的束缚,要为爱情歌唱!
她让我看到爱情的坚贞与爱情的勇气,她用泪水浇灌脸上的蔷薇,“啊,我的爱人身上,存在着一种多么神奇的力量,竟能把天堂变成一座地狱!”爱是热烈,是忠贞,是歌咏,是一心一意地去追随去寻找,让我们热爱她那么明亮的眼眸,让我们疼惜她那奋进全力的奔跑,让我们祝福她那永不停止的爱情。
另一个女孩,美丽悲伤的海丽娜,你让我疼惜,擦干你腮旁晶莹的泪,阿波罗就要开始歌唱,你的王子绝不会像达芙妮一样缥缈。“爱情是不用眼睛而用心灵看着的,因此生着翅膀的丘比特常被描成盲目;而且爱情的判断全然没有理性,光有翅膀,不生眼睛,一味表示出卤莽的急躁,因此爱神便据说是一个孩儿,因为在选择方面他常会弄错。”所以,请原谅他的一时迟到,精灵们正指引着他到你的身旁。“一切卑劣的弱点,在恋爱中都成为无足重轻,而变成美满和庄严。”爱是盲目,爱是顺从,爱是不离不弃,尽管痛苦。请一直继续启明星的方向对爱信仰,这一日好梦成真,你将终会看到。
请别去在意仙王仙后的一时争吵,因为这也是他们爱意的相告。等到黎明破晓,这两个俏皮的人儿会重归于好,即使曾经吵闹,或是嫉妒骄傲,爱都能宽容能谅解,爱本是无所不能的世界。拉山德与狄米特律斯,两个幸运的少年,让夏夜女神祝福你们的幸运,还有波顿,今夜可有好梦?宽容且大肚的公爵,可要千万记得祝福年轻人的爱情,狡黠的珀克,可不要再油腔滑调。
这是莎翁为数不多的喜剧,热闹又美好,或许被那爱的全释深深感动,也不要忘了与民同乐的会心一笑。虽然是“于皇公贵族所消遣的戏剧”,却也让人们看到无所不在的爱的世界——无垠无边,要感谢莎士比亚给它如此美丽的结局,让我们知道,爱会永无止境,爱会坚贞顽强,爱会苦尽甘来,爱会永恒。
仲夏夜之梦读后感【篇10】
最幻不过梦,最美不过情。正如生活一样,爱是悲剧,也是喜剧,是梦与情的遇合。当我读着莎翁的名著《仲夏夜之梦》时,我总有一种想发笑的冲动。这本薄薄的册子着实让我感到惊讶,因为它诱使着我我去一口气读完可是却似乎无法这样读完。此时的我仿佛置身于山花烂漫的林间,美景应接不暇。
《仲夏夜之梦》为何有如此大的魅力呢?我想这主要缘于其中强烈的幻想、诗意的抒情和机敏的对白——正是这三种因素的交融,才使全书充满着人文情怀和浪漫气息。
书中讲述了由“魔汁”引起的冲突及冲突被解决、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有两个男青年拉山德(Lysander)、狄米特律斯(Demetrius)同时爱上了女青年郝米娅(Hermia),而郝米娅恋着拉山德,她的好友海丽娜(Helena)又恋着狄米特律斯。郝米娅为了反对包办婚姻和情人私奔,来到约定好的森林里。海丽娜将这一消息告诉了狄米特律斯,二人也跟着赶到了森林里。这个森林里本来住着仙王、仙后和侍奉他们的小仙、精灵,此时仙王、仙后正因为一个“换儿”(传说中仙人常于夜间将人家美丽的小儿窃去充做侍童)而不和。仙王为了让仙后做出让步,便派小精灵迫克(Puck)去取来魔汁(西方一朵纯洁的白色小花因为误中了丘比特的爱情之箭,受创伤后而流出的汁液)以戏弄仙后。这种魔汁有这样的魔力:如果它滴在睡者的人的眼皮上,无论男女,醒来一眼看见的生物,就都会发疯似的爱上它。
因为魔汁的出现,整个故事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魔汁滴在睡着的拉山德的眼皮上,他醒来时一眼看见的是误闯进来的海丽娜,因此而“移情别恋”,对海丽娜大献殷勤,这让可怜的郝米娅伤心万分;而狄米特律斯醒来时一眼看见的恰是被精灵引来的海丽娜,因而“旧情复燃”,这让可怜的海丽娜苦恼万分。两个同样美丽、善良的女孩如今一个被悲伤逼得要发疯、一个被惊喜冲昏了头脑,于是开始恶意地揣测甚至中伤起对方。而另外两个痴情的热血青年又在愤怒中为海丽娜而决斗。此刻我们发现这四个人分别在不同的方向跑着,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又顿生同情。幸福的斗争是如此艰难,天命弄人,可是这种斗争的过程并非一种痛苦,一种悲剧,而是一种有着快乐意味的戏剧性的东西。而在这个故事中,最具戏剧性的情节恐怕要数仙后在魔汁的作用下与一个闯入林中的织工荒唐的“相爱”。这个滑稽可笑的织工本来是和几个同是手艺人的伙伴们来林中来排戏,小精灵迫克使织工变成了一头更可笑的蠢驴,而仙后在接触魔汁后一觉醒来时正是看见了这个可怜的家伙。于是对于织工而言,“横祸”又变成了“横福”,因为他得到了尊贵的仙后的恩宠。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又显得多么滑稽!而这一切都取决于魔汁的威力、仙王的旨意和小精灵迫克的顽皮。后来也正是按着仙王的旨意,魔力得以解除、情人终成眷属、仙人和好如初,仙界、人间复归太平。强烈的幻想融入戏剧性的情节,加上戏剧因素的厚积薄发,怎能不令人赏心悦目呢?
如果说奇妙的幻想性足以令人赏心悦目,那么书中那充满诗意和机敏的戏剧语言又更使人流连往返了。
雅典公爵忒修斯(Theseus)有着绅士的风雅,他一出场就有着浪漫的抒情。他把“旧月的消逝”比作“一个老而不死的后母或寡妇,尽是消耗着年轻人的财产”,“快乐”是“活泼泼”的,“忧愁”则是个“脸色惨白的家伙”,应该“驱到坟墓里去”。充满诗意的、风趣的语言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一个公爵的风度:高贵而自傲,儒雅而不失威严。他关于“幻想”的描绘也颇耐人寻味:“疯子、情人和诗人,都是幻想的产儿:疯子眼中所见的鬼,多过于广大的地狱所能容纳;情人,同样是那么疯狂,能从埃及人的黑脸上看见海伦的美貌;诗人的眼睛在神奇的狂放的一转中,便能从天上看到地下,从地下看到天上。”
如今我们对于疯子、情人、诗人三者关系的描述,也大抵如此,似乎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了,而幻想不正是他们的共性吗?“幻想”这件奇妙的事情,通过诗意的语言的描绘,如拨云见日一般。
仙王和仙后之间即便是“口舌相攻”也饶有情趣。以下是他们在森林中偶遇时的对白:
仙王:“真不巧又在月光下遇见你,骄傲的提泰妮娅!”
仙后:“嘿!嫉妒的奥布朗!神仙们,快快走开;我已经发誓不和他同游同寝了。”
仙王:“等一等,坏脾气的女人!我不是你的夫君吗?”
仙后:“那么我也一定是你的尊贵的夫人了。”
仙王、仙后像凡人夫妻一样拌嘴,本身就是一件有趣的事,再加上略带讥诮的机敏的语言,更让人发笑。不过,莎翁“目无全牛”的境界更是体现在他钟情的敢于冲破封建羁绊、热情活跃的青年的男女们。
在作品开头的部分,有一段对白可见拉山德与郝米娅的真诚相爱:拉山德:“怎么啦,我的爱人!为什么你的脸颊这样惨白?你脸上的蔷薇怎么会凋谢得这样快?” 郝米娅:“多半是因为缺少雨露,但我眼中的泪涛可以灌溉它们。”
拉山德把爱人红润的面色比作“蔷薇”,面色的憔悴如“花之凋谢”;而郝米娅一方面把爱人的怜爱、爱情的滋润比作雨露,另一方面又用泪涛来委婉地表现自己此时的苦恼心境。
比起郝米娅,海丽娜对恋人的爱慕则表现得更为大胆、直露、热烈:“疾病是能染人的;哎!要是美貌也能传染的话,美丽的郝米娅,我但愿染上你的美丽:我要让我的耳朵捕获你的声音……要是除了狄米特律斯之外,整个世界都是属于我所有,我愿意把一切捐弃,但求化身为你。啊!教给我怎样流转眼波,用怎么一种魔力操纵着狄米特律斯的心?”
当海丽娜向狄米特律斯告知拉山德和郝米娅私奔的消息,并跟随他来到森林时,她的好心并没有得到好报,反而要为自己或是一时的所谓“愚蠢”付出代价。狄米特律斯讨厌她,让她“滚开”,海丽娜却说:“是你吸引我来的,你这硬心肠的磁石!可是你所吸引的却不是铁,因为我的心像钢一样坚贞。要是你去掉你的吸引力,那么我也就没有力量再跟着你了。”
当狄米特律斯厌恶地说:“不要过分惹起我的厌恨吧;我一看见你就头痛。”海丽娜这样答道:“可是我不看见你就心痛。”当狄米特律斯又奚落她不顾虑自己的体面,甚至不珍惜自己的贞操时,海丽娜不无温情地反驳道:“你的德行使我安心这样做:因为当我看见你的面孔的时候,黑夜也变成了白昼,因此我并不觉得现在是在夜里;你在我的眼里是整个世界,因此在这座森林中我也不愁缺少伴侣:要是整个时间都在这儿瞧着我,我怎么还是单身独自一人呢?”
当狄米特律斯对海丽娜的默默温情依然熟视无睹,甚至威胁着要“任凭野兽来处置”可怜的海丽娜时,后者仍然倔强地讥诮道:“最凶恶的野兽也不像你那样残酷。”充满诗意的抒情和机敏的辩驳不仅让负心的狄米特律斯“理屈词穷”,而且也让仙王生了同情之心。海丽娜的形象也因此跃然纸上,刻画得栩栩如生,变得可爱可敬。
书中还有一处对白彰显着海丽娜的人格,而且也是妙趣横生。(此时拉山德因为魔汁的缘故视曾经心爱的郝米娅为“过饱的甜食”和“异端邪说”)拉山德:“当我向她起誓的时候,我实在一点见识都没有。”
海丽娜:“照我想起来,你现在把她丢弃了,也不像是有见识的。”
糊涂与理智在海丽娜机敏的回答中得以凸现,使她的形象更为鲜明、可爱。
当然,书中诸如小仙们与织工之间的“调侃”以及穿插在书中的滑稽戏剧等,无一不是幻想、诗意与机敏的结晶,令人赏心悦目,流连往返。《仲夏夜之梦》的魅力由此可见一斑,我惟有感慨与其相见恨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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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读后感1000字系列
以下“阿甘正传读后感”相关主题内容,为笔稿范文网的编辑收集并整理,阅读作者的作品我们就能从中收获古人的智慧。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就会想要写一篇读后感,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阿甘正传读后感 篇1
其实我看过很多遍这部影片了,每一次看总能或多或少有点收获。但是,在3月30日晚上在教学楼1310再一次观看这部影片后,我感觉收获的东西更多了。
影片以一片羽毛的飘落为影片的开始,以前我不太懂,但这次我感觉到了,这片羽毛的飘落不正是如同一个降落人间的生命,当这片羽毛在天空中飞行,经过高楼、树、汽车等,你不知道它要去哪里,会落在哪里,这不恰恰说明了人这一生如同羽毛的飘落一样都是未知数吗?最后这片羽毛飘落到了阿甘的脚下,开始了阿甘着传奇的一生。
阿甘生下来智商只有75,但他的母亲为了他以后的生活,于是想办法把他送进了正常人的学校。如同小时候的我们一样,总有坏孩子欺负人,阿甘也是常常受欺负,这时一辈子他喜欢的告诉他,跑。于是,他跑了起来,甩掉了追赶他的人,越跑越快,跑进了大学,跑成了橄榄明星,民族英雄,国会勋章获得者,乒乓球明星,百万富翁。
同样和阿甘命运(阿甘的智商缺陷)差不多的丹上尉(越战中失去了双腿)却总是抱怨生活,抱怨老天,甚至抱怨阿甘救了他,没有和他祖辈一样成为烈士,而是一个没有双腿的怪人。但是抱怨了半天,他改变了什么?没有,一点都没改变,丹上尉依旧过得天天喝酒买醉的生活,可见生活不会因为你无休止的抱怨改变。但是,后来他看见执着的阿甘为了完成好朋友巴布成为捕虾船长遗愿而忙碌的时候,他第一次被阿甘深深地感染了,决定和阿甘一起捕虾,正是这个改变,成就了丹上尉成为了百万富翁、娶了个漂亮老婆。我想,丹上尉如果仍然像以前一样抱怨生活的话,他永远不会成功。
影片又以一片羽毛结束,这或许是一种结束吧,对阿甘传奇人生画上了一个句点,但我猜想,它未尝不是一个开始,一个小阿甘的开始。
以上就是我对这部影片的个人看法,由于本人实力有限,肯定有写的不恰当、不完整的地方,还望老师给与指教。
阿甘正传读后感 篇2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会是什么滋味。”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的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就像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一样,每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电影的开头以一片羽毛的飘落开始,这片羽毛的飘落,不正是如同一个降落到人间的新生命吗?当这片羽毛随着徐徐的清风,自由自在的在空中飞行,经过了高楼、树木、汽车、你是不知道她的最终落在哪里——它的“家”在哪里。这也映证了阿甘母亲的话,人生如同一片羽毛一样,是个未知数。所以说,每一个人,给有它的独特之处和闪光点,最后,当这片羽毛缓缓的落在阿甘的脚下时,我的心不禁沉了一下。
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了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再到虾船船长、跑遍英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是不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呢?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变幻无常,让你始料未及。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是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他的忠诚、守信、友善、执着。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理想的向往,对信念的坚定。还有在那极其平凡的世界里,演绎了一段不平常的人生之歌,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难以忘记。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久、更远大,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做不到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而易举的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旧相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动的白色羽毛一样。大多数的时候,我们也许会丧失自己的主见,随波逐流,这种漂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可是,一个转身,总还是有着自己的控制而变化的。
人的一生就像一片羽毛,没有循着轨迹规律的出现,而是在偶然间,一个恰当的机会出现了。也许,你的生命就会因此而变成奇迹。
阿甘正传读后感 篇3
细品《阿甘正传》,阿甘那坚定自信而略带懵傻的蓝眼睛,嵌入了我的心田——充满希望、毫无杂质。傻得太善良,也因此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奔跑。
阿甘从没有想过功成名就,也未想过辉煌腾达,甚至没有想过——脱去脚箍。可他永远记得珍妮的那句话——“跑,弗勒斯,跑!”阿甘在奔跑,毫无思维逻辑地奔跑,跑过海浪巍山、稻田流水,那沉重的脚箍破碎了,束缚自己的绳索也为此解开。他就如此奔跑着,跑出自己的人生,跑出自己的意义,同时跑出自己波澜的故事。在奔跑前夕,他没有带着目的去奔跑,去跨遍国度。他心中唯一坚定的,是奔跑,唯一听见的,是珍妮的话——“跑,弗勒斯,跑!”他就这么跑着,跨越了自己。他从没有想过什么人生的意义,也没有去追求意义。就是毫无目的地去奔跑,却一路轻松。当他感到跑到疲惫时,没有多想,只觉得——“我要回家,我累了”他知道,家是归宿,家是安歇脚。他的奔跑没有停止。他一直在奔跑,与心灵奔跑,与自己奔跑,与人生奔跑——他知道,人生就像巧克力。
他从来没有气馁和悲伤,母亲的鼓励安抚、支持盼望,给了他深深的力量与智慧。“孩子,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你比他差,如果上帝公平的话,会给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脚箍。”那一句句温柔沉重的话语,让年少敏感的阿甘从未踏足于心灵上的沼泽地。他天真无邪地在母亲的怀中干干净净的成长。为他画出了一颗跳动有力而均匀、真诚而毫无杂质的心灵。在阿甘的眼里,母亲或许像守护神,守护着他不受伤害。“笨有笨的方式”,母亲总有适当的话像弱智的儿子解释。他在幼年所受的温情和亲切补足了他生理上的缺陷。母亲在父亲抛弃二人之时,仍未放弃自己的儿子,她心中有信念和希望,她坚定而执着,当儿子考上大学,她也喜极而泣,为他骄傲。阿甘从未弱智,他永远知道母亲的默默付出。他从未觉得,自己比别人差,比别人低。
人生注定是飘忽不定的,就像一片鹅毛,时高时低,起起落落,而它永远都在飘扬,不会停止,飘于空中,也飘在阿甘的生命里。那片羽毛洁白无瑕,轻柔、不定。它没有停下的欲望,就像阿甘,就像阿甘与他的奔跑。他不为任何人奔跑,只为自己。鹅毛的飘荡也只是为了自己,它不属于任何人。鹅毛毫无目的,阿甘的奔跑也毫无目的,二者皆无所求。
当在军队中,爆炸声响起,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珍妮。阿甘对珍妮至死不渝的爱从珍妮的呼唤中油然而生,也在爆炸声中显而易见。他对堕落的珍妮百般呵护,他知道珍妮的忧愁——“珍妮一回来就睡觉,就像……几年都没睡了似的”陷入泥泞的珍妮日夜活在疲惫之中,悲伤、痛苦、不堪……阿甘还记得二人于麦田之中珍妮的话——“上帝啊,请将我变成一只小鸟吧,飞得高高的……”可珍妮如同被剪断羽翼的鸟儿,飞不起来了。阿甘呵护她受伤的心灵。珍妮有过自己的愿望,却不得实现,她也曾奔跑过,可是,愿望太累赘,她跑不起,也飞不起。阿甘没有愿望的累赘,却跑出了自己的意义。阿甘的生命是由许多人组成的,珍妮就在其中,阿甘将幼时珍妮给予的呵护加倍倾注于珍妮身上,珍妮也从此找回了人生的意义。珍妮的出现,对阿甘来说,是生命的圆满。
一切都是偶然,阿甘偶然的大学毕业,偶然的军官职位,偶然的百万富翁。他从没有想过,可他却做到了。是否,母亲的话还回荡耳边——“孩子,不要让任何人告诉你你比他差。”,母亲的话得到了验证。出于对同伴的承诺,他买了船,可从没有野心地想成为富翁。生命无常,人生也无常,谁也不知道羽毛会飞到哪儿。这也许就是影片所想表达的意思吧。
阿甘正传读后感 篇4
这周我们观看了一部叫《阿甘正传》的电影。一个智商只有75的小男孩阿甘,从小受尽歧视。但是他的妈妈坚信阿甘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阿甘的母亲教会了他坚强,珍妮教会了啊该如何面对困难。最后,阿甘用跑步的形式逆转了他的一生。
“要往前走,就得先忘掉过去。”阿甘妈妈的这句话,影响了阿甘的一生。因为阿甘生来就背负了太多的不如意,如果不是这句话,他可能一生都会生活在阴影中。同时,这一句话也点醒了我。
从小我便被告知学习十分重要。虽然我的长辈、父母教育我都不是那种苦口婆心或者非打即骂的,但他们从小给我讲的许多事例都已经刻入了我的潜意识。我不排斥学习,把学习看得很重,加上我天赋尚可,兴趣浓厚,所以我的成绩一直都很好。但有个负面影响就是一旦出现学习上的失误,尤其是考试上的,我就会难以释怀。我可能说不出半年前我去过什么地方玩,但我绝对能说出上学期的考试我有哪些本来可以拿到的分。我对这些事情十分在乎,怎么都放不下。比如,有次数学考试我错了一道选择题。当我看到试卷的那一瞬间,五雷轰顶,怒火攻心,气得恨不得要杀了自己泄愤。然后连续三天后悔得睡不着觉,整整一个星期郁郁寡欢。至于什么时候能放下这事……这就是个未知数了。然后这种放不下过去的心态也会影响我接下来的学习状态,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而且作为一个曾经考过年级第一的人,每次考试之前我都会渴望再一次靠近、拥有那个位置。但基本上都是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看完电影,阿甘人生的不如意比我多的多,但他却能很好地放下过去,去拥有更好的未来。看完这个电影,我顿时豁然开朗:人的一生会遇到很许多挫折,但时间不会因此而停留,你如果执着于往事,便会成为被时间抛弃的人。不管是坏的事,还是好的事情,它一旦发生了,就必定成为过去。过去不能更改,我们能做的只有把握今天,然后改变未来。想要往前走下去,你不但要忘记过去的痛苦,也要忘记过去的辉煌。失败了不沮丧,成功了不骄傲。一切都要向前看,毕竟人生不能走回头路,只有前方才是你即将要走的路。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600字系列
你也许需要"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这样的内容,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苏轼曾在他的诗中写过“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我们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阅读时我们脑海里的思绪可以记录在读后感里。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绿野仙踪》,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通过惊险曲折的幻想故事,赞扬多萝西和她那几个好朋友善良勇敢、友爱互助的品质,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西,被龙卷风吹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经过北方好女巫的指点,多萝西得到翡翠城去找奥芝国的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在路上,多萝西先后遇上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樵夫、没有胆量的小胆狮。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结伴而行,途中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麻烦,但是,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我觉得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她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多萝西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感到不好意思。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多萝茜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本书后,我鼓足勇气,决心像多萝茜一样,不懈地追求、奋斗着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困难,勇敢地挑战自我!
读完了这部童话,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西与稻草人、小胆狮和铁皮樵夫,先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互相帮助,一起共度难关,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最终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我喜欢看《绿野仙踪》的故事,因为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读《绿野仙踪》的故事,因为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听《绿野仙踪》的故事,因为它给我带来勇气;我爱《绿野仙踪》!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 篇2
“哗啦“哗啦”,书页不停地翻动,我一遍又一遍贪婪地读着每一次,都能获得不同的道理。
《绿野仙踪》这本书主要讲多萝西带着托托,稻草人,铁皮人各自怀着梦想,去翡翠城拜伟大的奥兹索要梦想的事。它让我学会了坚强、毅志。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飞猴们,他们被束傅着自由,一天到晚只能躲在一个洞里,然而,只要它们收到西方恶女巫的信号,就得回去接收命令,读到这儿,我时常泪流不止。
想想如果是我,被在家困一天都受不了,别说天性好动的猴子了。再退一万步说,蚂蚁,蚂蚁虽小可是你着把它装瓶里,它是不是到处乱撞,甚至撞瓶而死?飞猴也是这个道理。地球上的一切生物也都如此。
还有一处也让我又难忘,就是多萝西她们到达翠城时脸上的喜悦的表情,我替她们高兴的而流泪。是啊,一个小姑娘的力量是那样弱小,但路上又正是她保护了所有人,你可能很好奇,一个小姑娘,怎会爆发出那样的力量?是毅力,是坚强,因为她抱着梦而来,她必须得到自己的愿望。在想想现实中的我,遇到那么一丢丢困难就想退缩,想逃避,软弱无力,读到这儿,我便惭愧地低下头,不得不说,多萝西是个不平凡的小姑娘,也是我所读过的书中最坚强勇敢的小姑娘。
她真的很伟大!
经过她不懈地努力,她最终帮助大家实现了愿望:稻草人有了脑子,铁皮人有了心,狮子有了胆儿,多萝西和托托,也回到了堪萨斯,她们还依靠自己杀掉了西方恶女巫,拯救了一座城。这,不就是精神上的力量吗?
这本书直到现在都还陪伴着我,我一遍又一遍地从上面汲取知识和力量,它使我的精神得到满足!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 篇3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绿野仙踪》。书里主人公是个叫多萝茜的小女孩,说在一次龙卷风来临的时候,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正在房子里,房子被龙卷风吹走了,吹得很远很远,在降落是压死了东方恶女巫,多萝茜穿上了东方恶女巫的鞋子。北方好女巫告诉她:“想要回到你的家――勘萨斯州,就要去找奥芝。”
在路上,多萝茜救了稻草人,稻草人想要一颗心,便跟他一起走了。路上,他们又救了铁皮人,铁皮人想要一个脑子,也跟他们走了。在一片森林里,他们遇见了一只胆小的狮子,狮子想要一些胆量,也跟他们一起走了。奥芝帮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实现了愿望,奥芝也想和多萝茜一起回勘萨斯州。可是热气球带着奥芝一个人飞走了。
最后,多萝茜找到了南方好女巫,南方好女巫告诉她:“只要用你这鞋跟对敲三下,再说出你想去的地方,就能到那儿了。”多萝茜终于回到了家乡。
读了以后,我觉得多萝茜是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小姑娘,她的朋友们也很善良。我喜欢看《绿野仙踪》。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 篇4
最近我在家里看了弗兰克。鲍勃写的《绿野仙踪》故事,主人公多萝茜和她的小伙伴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不断冒险。坚持不懈,最终实现心愿的故事。
我从书中的角色身上看到了许多值得学习的闪光点。先来说说稻草人,他的心愿是有一个聪明的头脑,但是在陪多萝茜去找奥兹的路上出主意的总是他,其实,智慧早就陪伴在他的身旁;铁皮人他想要一颗仁慈的心,当他为那只小田鼠主持公道的时候,他已经把善良收进了行囊;最可爱的是那只强壮的狮子,当他背起伙伴,站在横沟边的时候,勇气成为他飞跃横沟的翅膀。那主人公多茜呢?她为了回到故乡,见到叔叔婶婶面对困难毫不畏惧,她努力着是坚持乘载着她起航
故事里的主人公们互相帮助,克服一个一个的难关,最终为结局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使我感受到团队的力量远远要比个人的力量强很多很多倍,当一个拥有智慧、仁慈、勇气、坚持等美德的团队互相携作,团结一致的时候,她们一定可以战胜所有的敌人,任何的困难,但是如果这个团队不相互帮助的话,那他们就像一支掉落的树枝,一折就会断,如果他们很团结,那就像一大捆树枝一样,你握都握不住,更别说折断它们了。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 篇5
快乐的暑假生活开始了,爸爸给我买了《格列佛游记》《猫庄园》《绿野仙踪》等好几本课外书,每一本我都认认真真地看过了,我觉得最喜欢的还是《绿野仙踪》这本书,因为我也想有多萝西那样的经历。
《绿野仙踪》讲了一个名叫多萝西的小姑娘,被龙卷风带到了一个未知的地方——奥兹国,还好,有她的小狗跟着她。
多萝西是幸运的女孩,交到了稻草人、铁皮人等许多好朋友,他们一起战胜了艰难险阻,回到了叔叔、婶婶的身边。我想起了学过的英语童话中没头脑的稻草人、没心的铁皮人、没胆量的狮子,还有音频里各种瓮声瓮气的声音,让我更有兴趣学习英语。我也像多萝西一样喜欢交朋友,暑假里,每天晚饭后,妈妈带我到楼下玩,交到了很多朋友,大家一起玩奥特曼卡片、打羽毛球、踢足球。可快乐啦!
多萝西的小狗,我也很喜欢,那是一只顽皮、淘气、聪明、可爱的小狗,因为他,多萝西去了更多的地方,遇到了更多的麻烦事。我也养过一只小白兔,浑身雪白雪白的。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去看一眼,喂他吃胡萝卜,吃菜叶子,摸摸它软软的毛毛,感觉舒服极了。有时候我还会带它到楼下吃青草,追着他玩。可是有一天,它可能是想到笼子外面玩,被夹死了,我好伤心啊!现在,我还想养一只小狗,或是一只小鸭子,可是妈妈只让我养金鱼和小乌龟,我有点郁闷呢。
这本书也让我知道,如果突然离开爸爸妈妈,到了陌生的地方,不能着急,不能慌乱,更不能哭,要多动脑筋,观察周围环境,学会分辨好与坏,思考怎么与别人说话,争取交到好朋友,然后大家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克服这样那样的困难。
我相信,只要读到这本书的小孩,都会喜欢它。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系列
每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他人交流思想,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读后感要求我们观点明确,真情实感,你看到本文时或许正在收集作品读后感范文吧?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与您需求相关的一些信息,在阅读本文以后,相信您会有所收获!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1】
今天看完《父亲的病》,我心中的平静被扔进了一颗石子,久久不能平静。
《父亲的病感》“鲁广信”感到一丝痛苦,一个错误和他的哭泣。这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的。明朝末年,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疾病,使那些头脑简单的人迷失了自我。那些有点智力的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得各种好处。陈x和完全是同一个人。
第一次看完之后,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陈连河的医术不是很好,医德也很差。他是怎么获得“名医”称号的?看了几遍后,我明白了陈连河的立场。这都是由于人们对他的不必要的信任和当时社会对迷信的恐惧。在这篇文章中,鲁迅也多次注意到陈x和年轻时的虚伪,并停止了对它的处理。但为什么那些经历过无数类似事件的成年人会被陈x和欺骗呢?这都是因为人们相信
每个人都错了,那就是那个时候的社会病,它使中国变得灰暗,也是陈x和受到伤害的根源。在了解了当时社会的“疾病”之后,我们应该防止自己患上这种“心脏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正直的人。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2】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正与它超凡脱俗的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晚年时回味着自己童年时的点点滴滴,想必那味道会是别有一番风味吧?犹如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的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了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侯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老先生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学生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鲁迅先生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
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3】
当我们翻开《朝花夕拾》,透过鲁迅先生生动的文字、炽热的感情,仿佛能够看到他创作时的神态;时而沉静,时而激昂,时而悲愤,时而忧伤。文中的人物也鲁迅先生的描写下栩栩如生,善恶分明,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老好人”——衍太太了。
衍太太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邻居。她可“好”了,无论闹出什么乱了,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孩子们冬天吃冰,她笑着记谁吃的冰多,比赛打旋子时怂恿着记数……鲁迅写她的“好”我看在眼里,但其实我知道,这是典型的鲁迅笔法——反讽手法。她挑逗孩子看不健康的画,还教唆小鲁迅去拿妈妈的钱,变卖自家的首饰,然后歪曲事实无中生有地散布流言,当孩子们跌倒时,还用烧酒调了水粉涂在伤口上,其实,这样做只会“火上烧油”罢了……这难道还看不出衍太太的心术不正吗?
可鲁迅先生并没有狠批痛骂,反而写了好的“和蔼”,写孩子们“喜欢到她家去玩”,我佩服极了鲁迅先生,他这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语言着实令我着迷恋,不动声色地讽刺了衍太太的伪善,表里不如一。读者虽没有看到笔墨间的半点脏字,却能体会到鲁迅先生对她鄙视。先扬后抑,寓于褒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是个多嘴多舌,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角色,便莫过于她了。
好人?坏人?鲁迅先生的笔触前不见古人,后者也难以追去,他笔锋的犀利,令我久久难忘,连那笔尖的韵味,也难以从心头抹去。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4】
我读的名著是《朝花夕拾》,作者鲁迅,我不感觉这像是一本名著,反倒像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本书主如果记述了鲁迅从幼年时期到年轻人时期的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真挚的情怀,无奈的忧伤,这所有都是能感觉到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藤野先生,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被人鄙夷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这让鲁迅极为厌恶,于是他去了仙台,在那里认识了藤野先生。藤野先生虽衣着模糊,但对科学严谨求实,对学生的作业一丝不苟,在鲁迅的作业上用红笔圈出来。而且他平等公正,毫无民族偏见,有着高尚的人格。
印象最深的情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和《阿长与山海经》,细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这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纯真无邪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让人神往的自然画。三味书屋后面还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的工作是抓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的。描述了儿时在家里百草园玩耍的无限乐趣。而《阿长与山海经》说的是儿时与长母亲相处的情景,譬如她睡相不好,“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给我讲“长毛的故事”,谋害了我的“隐鼠”,给我买来了《山海经》等。刻画了一位可敬可爱的封建女人的形象,她有着中国劳动妇女的传统美德,她不只质朴,而且善良,关爱其他人。作者由原来的讨厌她,变成敬她爱她。
所有感受都是那样的纯真无邪烂漫,让人回味,特别是作者以一个小孩的见地看世界,读起来被人感到亲切,充满着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份热情,期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期望整日被爸爸妈妈家奴管束着,不过,这正是儿童特有些。
曾几何时,我已经离得远远的了童年,天天都是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中,纷纷扰扰的日常,童年已日渐遥远,留下的只不过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领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吧一块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5】
重印请注意我读过的名字。作者鲁迅不认为这就像一个朋友和你聊天。这本书主要描述了鲁迅从小就年轻的道路和经历,回忆着那些难忘的人和事情,表达了他对过去的亲戚、朋友和老师的怀旧。清末明初生动地描绘了生活习俗。原来的名字“旧故事”是对过去几年的真挚感受和无助的悲伤的回忆。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迅先生,当他第一次来到东京时,他在上野公园的樱花下看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人物。我听到外国学生在晚上学习跳舞的噪音。这让鲁迅非常讨厌,所以他去了仙台,在那里遇到了福田先生。Fujino先生穿着模糊的衣服,但在鲁迅的作业中,他对学生的作业细致细致。他是平等和公平的,没有民族偏见和高尚的个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情节是从白草花园到三味书店和阿昌和山海经典。仔细阅读从白草花园到三味书店,享受不时从字里行间露出的无辜感情。三味书店后面还有一个花园,虽然很小,但你也可以爬上花坛,把梅花折叠在地上或桂花树上。
最好的工作就是抓住苍蝇,静静地喂蚂蚁。它描述了儿时在百草花园里玩耍的无限乐趣。“阿昌”和“山海经典”讲述了小时候和母亲相处的情景,比如她睡得不好,肚子里满是麻烦的礼节,告诉我长发的故事杀死了我的隐藏老鼠。我买了“山海经”等等。描绘了一个值得尊敬和可爱的封建女人的形象。她有中国工人的传统美德。她不仅简单而善良地照顾别人。作者从原来的烦恼变成了尊重她和爱她的人。所有的感觉都是如此的天真和令人难忘,尤其是作者从孩子的角度看世界,使人们感到亲切和热情。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他对自由和自由的热情,他希望能与自然保持密切的联系。他不想整天被父母奴役。这对孩子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很久以前,我离我的童年很远,每天在这繁忙的学习中,我的童年逐渐留下了一些沉闷的回忆。最好仔细阅读鲜花和夜晚,体验不同年龄的童年梦想和鲁迅酒吧热爱自然和自由。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治县关井镇中学初中二年级: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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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6】
《朝花夕拾》是鲁迅以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为线索,真实生动地叙写了自己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的一组生活经历,抒发了对往昔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同时也对旧势力、旧文化进行了嘲讽和抨击。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读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写了鲁迅先生很多的童年趣事:翻砖找蜈蚣;按斑蝥脊梁;拔何首乌藤;摘覆盆子吃。
作者写百草园,是以“乐”中心。再接着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面写了百草园的趣味,反衬了三味书屋的乏味。在枯燥又乏味的书斋里,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给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百草园里,鲁迅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拔植物玩闹嬉戏。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鲁迅故居
鲁迅先生所描绘的百草园里的童年趣事是每个小孩子都向往的。我的童年也有一个这样的乐园。奶奶家的菜园就是我的乐园。我四五岁的时候,大伯领着我们兄弟姐妹,到了奶奶家后院的空泥地沟垄、刨坑、松土、耕地、落种、浇水。忙活了大半天,总算是把菜园给弄好了。我们每天都和大伯和奶奶来给菜地浇水,施肥。
冬去春来,菜园里逐渐变得绿油油的。我喜欢看黄瓜花偷偷绕过巴掌大的叶子,高举在阳光中,火辣辣的黄,做好了招蜂惹蝶的准备;土豆花也开了, 白的,紫的,还有淡红的星星点点浮在土豆秧上。
鲁迅故居百草园
我之前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土豆花有白的,有紫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种类不同。土豆花一开,地里的蝈蝈们也就闹翻了天。小时候我很爱听蝈蝈的鸣唱,但父亲却怕我碰坏了土豆苗,将一块草垫给我,让我坐在土地旁听蝈蝈唱。
夏日,正是黄瓜收获的季节,那一根根碧绿的黄瓜在菜园里的瓜架上悬吊着。一阵风吹过,小黄瓜悠悠地荡着秋千,看了让人满心欢喜。口渴了,大伯就会摘下一根黄瓜塞到我的嘴里;苦瓜也开始显山露水,沟沟壑壑都在膨胀,一刻不停地在扩充自己的地盘;白菜的身子一天比一天肿大,不起眼的白菜也学会了用夸张的比例来表现自己的憨态可掬......
有时候我用一整天的时间来观察蜗牛爬行,也有时会扔一小片馒头到蚂蚁窝前,用一天时间观察蚂蚁搬东西。
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7】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
鲁迅先生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在日本学医,因为看到了国内的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又被西方各国列强欺压,最终决定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医术只能拯救人的身体,只有文学才能拯救人的思想。从此,他以笔作武器为革命事业出力,写下了一篇篇文笔犀利、针针见血的文章,而《朝花夕拾》便是其中的一部作品。
《朝花夕拾》讲述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总共有十二篇文章,都是围绕自己童年青年时期的回忆所写。整个散文集满溢着鲁迅的真情实感,有游玩时的欢乐,有挨批时的无奈,还有离别时的伤感……
在这十多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五猖会》,故事讲述了鲁迅老家办的五猖会,鲁迅非常想去看,就在一切都准备好的时候,他的父亲却让他去背书,鲁迅又生气,又着急,又无奈,但又只能去背书。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把书给背完,但是他已经完全没兴趣去看五猖会了。
在通篇文章里,我最有感触的就是这段话:
应用的物件已经搬完,家中由忙乱转成静肃了。朝阳照着西墙,天气很清朗。母亲、工人、长妈妈即阿长,都无法营救,只默默地静候着我读熟,而且背出来。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
这段话很生动地记录了“我”背书的后半段,自己只想着快点背,早点背完了就可以去看五猖会了。但是越着急就越背不下去,而且所有人都在等“我”,这便让“我”更加心急。其中说到“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大荒’之流夹住”和“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抖”,这都说明了“我”为了能早点背完书的焦躁,以至于“声音发抖”,可见“我”是多么想去看五猖会,突出了“我”的孩子心性。
《朝花夕拾》里面虽然讲述的都是鲁迅先生的生活经历,但是我们读起来还是可以感觉到他对旧社会的厌恶,因为这些文章里隐藏的,几乎都是对旧社会风气的反感,或者对国内腐败暴政的政客的抨击。就如这篇《五猖会》,他很好的揭露了旧社会死板的封建教育方法,体现了大多数孩子的心理,展示了我们小的时候都经历过的事,让我读着很有共鸣。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那些烦人枯燥的教学,也没有动乱不安的国家,这都是因为革命先烈的付出,没有他们,我无法想象当今的社会是什么样的,我也无法想象我怎样那种动荡的年代生存。所以,现在我们能做的,不是抱怨国家,抱怨社会,我们只需要好好珍惜我们已经拥有的幸福生活时光,这就足够了!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8】
鲁迅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人,在那个被黑暗笼罩的社会里他并没有同流合污,在那个正人君子为数不多的社会里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朝花夕拾的字里行间是对社会的讽刺,对于封建制度更是深恶痛疾。
朝花夕拾,早晨落下的花,晚上才捡拾起来。老年时回忆过去如同昨日重现,定会别有一番景象。
在朝花夕拾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
《无常》讲述的是邻居家的儿子突发恶疾死了,阎王派了一个无常将那病死的人带回地府。那无常见他妈妈哭得可怜于是缓了半刻钟才回到地府,而阎王却认为他是收了别人的钱,于是就赏了他一顿板子。
在一个充满欲望的社会里,在金钱的前提下,真情流露成了虚情假意,一切怜悯更是可笑,一切信任顷刻间荡然无存,在这个封建的社会里,情感在一点点流失,虚情假意的表情深处是一颗颗冰冷的人心。
百善孝为先,古往今来,孝是评判一个人的重要标准。但孝里也不缺乏封建与愚昧。如卧冰求鲤,在寒冷的冬天,母亲想吃鲤鱼,儿子来到冰冷的河面上,脱下上衣用自己的体温融化那层厚厚的冰。稍有不慎,就是性命之忧。在丢失性命的前提下为母亲求得鲤鱼,那真的是孝吗?
《二十四孝图》里讲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在父亲死后和兄弟分了家,独自承担起抚养母亲的责任,家里渐渐地贫穷起来,儿子出生后,担心儿子会占有母亲的粮食,于是打算活埋儿子。
身为旁观者看着这些文字,不禁想到这究竟是真孝还是愚孝。那些为人称道的孝是否也充满封建与愚昧。
手里的书渐渐被翻完了,那书给我一种沉重的感觉。那是批判社会的勇气,那是污浊社会的一股清流,在那漫长的历史里,它一直在流淌,从来不曾停息。
关于朝花夕拾的读后感【篇9】
手捧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思绪不禁飘回那个无忧无虑、充满欢乐的童年时代。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篇文章。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从小学就经常听说起大文豪鲁迅,耳目熏陶,自然对这位大作家心生仰慕之情。这个暑假又捧起了他的作品《朝花夕拾》,进入了鲁迅先生的童年世界。
平凡世界读后感1000字(系列11篇)
读书常常会让我们在生活当中产生更为积极的态度。当我们看过作者写的作品,并获得了一些启发之后,这时我们可以用读后感的方式回味这个作品,读到作品的什么内容能令您身临其境呢?为此,笔稿范文网小编特意呈上“平凡世界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1)
这十几天,我一直都在看路遥先生的小说《平凡的世界》,牺牲了不少的休息时间。由于眼睛不大方便,与其说是“看”完的,倒不如说是听完的,在电脑读屏软件的操作下,总算看完了。当然,我也不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似的急急忙忙草率的看。可以说,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段落,我都是很认真地很仔细地去看。
当我终于把这部小说看完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和道不明的滋味,是被路遥先生的精美的文字吸引了?是被小说里的故事和人物所感动了?还是为了自己在不幸的命运中坚强的面对生活而感到一丝欣慰?我也说不清,总之,这部小说给我的感动太深,太深了……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促人上进,是我对《平凡的世界》最深刻的体会。尽管它的结局也只以“平凡”二字告终,我想人生本来就是如此,在平凡的世界上,活出不平凡的,惊天动地的自我,在超越自我的精神突围中,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透过这部小说,我仿佛看到了,黄土高原那些村庄河流,还有那一孔孔的窑洞。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在路遥先生的笔下是那么的生动而富有感情色彩,深动地刻画了陕北人民勤劳,善良,朴实,坚强的优秀品质。路遥先生用恰到好处的文字阐述了小说深邃的内涵,直取至美的真意,塑造的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故事好像都让我置身于现场看到一样。我看到小说中一些人物遭到不幸时,眼睛里也盈满了难过的泪水,同时也联想到了自己,曾经不幸的命运。
小说中的孙少安,为了给生产队的社员们多分一点自留地,却遭到了无情的批斗,父亲怕他想不开就悄悄的跟在后面。父亲在高粱地里见儿子一个人哭泣,想到了自己是多么的芜能,让儿子受到了委屈,自己也哭了起来。孙少安看见一向坚强的父亲,竟毫不掩饰的在自己面前哭了,又觉得对不起父亲,便反过来安慰父亲……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了流了出来,也想到了那年,从上海眼科医院回来和父亲的对话。
上海眼科医院聚集了全国著名的7位教授给我会诊,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里,结果还是无法将我从黑暗中拉出来。一下子,我感到天旋地转,整个世界塌了下来,眼泪像溪水一样无声无息的涌了出来。一向坚强而开朗的父亲也哭了起来,当时的我像个死人一样,不顾父亲的感受和哭泣。回到家后,我真的想死,与其在黑暗中苦苦的煎熬着,倒不如真的死了好,生命在这个无所作为的黑暗中,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刚刚准备走向死亡,就被叔叔发现了,叔叔狠狠地给了我两耳光。父亲回到家中,得知这一消息,默默的坐在我身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父亲拉着我的手,哽咽地说道:“事情既然拭这样了,你要想开点,你还年轻,只要我跟你妈妈还在,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你不要想太多,至于你能做点什么,以后慢慢再说吧,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啊!”父亲是一各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在父亲10岁的时候,爷爷就过早地去世了。念完小学的父亲只好回家帮奶奶干活,17岁就参加了工作,每个月16元的工资除补贴家用外,还要供叔叔上学。在***中,父亲也受了不少的委屈。父亲紧紧的拉着我的手,一丝温暖慢慢的流进潦那颗绝望而冰冷的心。是啊,我为什么要死呢?不,我要活着,我要好好地活着!
有一天,一个同学来告诉我,说是省城有个盲人学校,可以学习中医推拿,学出来后也可以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就这消息,我们全家都高兴的就像每人都打了一针兴奋剂。于是我带着一颗激动而又有点酸酸的心,踏上了去省城盲校的客车。坐在去省城盲校的客车上,思绪就像潮水一样在心间翻涌着。要不是那一场无情的灾难导致眼睛失明,也许大学都毕业了,如今却只能进盲人学校,盲人,我真的就是一个盲人吗?尽管一万个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盲人,但残酷的现实告诉了我:“你就是一个盲人。”盲人就盲人吧,盲人也是一个人,既然是一个人,就要活出一个人样来……
思绪再次转回到小说里,可以说,整部《平凡的世界》字体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情意。亲情,友情,爱情始终贯穿着整部小说。小说中的男人,大都感情丰富,艰苦的生活环境扑不灭心头的火焰。小说中的每一个爱情故事都让我感动不已,少安质朴真炽的爱,少平则多了几分执着与浪漫,金波为了梦中的藏族女子远涉万水千山,而向前苦涩的恋情又是那么无怨无悔。尤其是李向前和锐叶的爱情,润叶开始不能接受她自己的婚姻,弟弟的劝告也没能听,直至导致了那次车祸和因祸而残疾的丈夫,也许这就是命运吧!他们在一起是那么难,那么不可思议,几乎要用生命来交换了,难道爱情真的要那么残忍才能变得很真实吗?
在这部小说里,所有人物中,我最佩服最欣赏的就是孙少平。少平的生活很痛苦,这在别人看来不可思议的痛苦,他却一直在默默地承受着。苦难之于人生,是幸运的还是悲惨的,也许会给另外的人带来不敢想象的命运,但是最后他把这种苦难转逛成一种心灵的财富。虽然最终选择在煤矿工作,他觉得那就是他体现人生价值的载体。少平也是一个极为普通、极为平凡的人,而他的思想和精神又是那么的超凡脱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常常会感到世态炎凉,物是人非。所以,在当今社会,我们太需要孙少平这种甘于平凡而又超越自我的精神。
看完这部小说,让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的,还是少平和田晓霞之间的爱情。少平和晓霞的爱情虽然不那么痛苦,但是还是因为城市,因为家庭。因为距离,使得他自己那么的想不通。就在他兴致勃勃的去赴约的时候,一条新闻给了他几乎致命性的打击:可爱的晓霞因公殉职。痛苦也不能挽回什么,这个男子汉哭得好伤心好伤心。那个地点,那个景物依旧,人,却没了。回忆着那时的约定,只剩下心痛,这不是世俗的距离而是生死的无可奈何。
我也有过像孙少平那样的一段无奈的爱情,结果是因我的眼睛失明而结束,我也曾经为那一段根本不属于我的爱情痛苦过,迷茫过失落过。虽说那段苦涩的恋情已经过去了好多年,我也从感情的深渊走了出来,但作为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偶尔想起来,难免还是觉得有点隐隐作痛。我现在的妻子,就像后来的润叶对李向前那样温柔体贴,如今有这么善解人意的妻子伴着我,我对生活还能抱怨些什么呢?时间能改变一切,也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只有一个历经了生活苦难的人,才能更深地懂得生活的崇高和人生的真谛,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埋怨生活,反之,我们应该感谢那些苦难的岁月,因为它是我们人生精神上的一种财富。
这本书从一开始就震撼着我,直到看完,都没有平静下来。生活,爱情,家庭,社会都是那么的平凡,似乎都有些平庸了,但这就是现实。给我留下的不仅仅是故事,而是人生的思考,对自己命运的思考。在人类社会中,个人总是显得如此渺小,社会在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也许平凡,也许伟大。不管平凡也好,伟大也好。毕竟,我们在这个世界,努力过,也奋斗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辉煌和苦难。我相信,在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不平凡的一刻。“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生”,这是我对小说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想,这也是路遥先生写这部小说的真正的含义所在吧!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2)
文章摘要:他,王子,一个超级歌星?读了《弟子规》,我懂得了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多帮助对方,不能因为一些小事吵架。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作文它们还像一群可爱的小孩子挤在一间大房子里。1200字作文外婆家有很多人,都很疼我,尤其是外婆,可能看到我父母离婚了害怕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所以加倍的爱我,吃饭的时候总是把好吃的放到我面前,这一点总是引起我弟弟妹妹的不满,我知道这是他们另类撒娇的一种方式,我们的感情很好,无话不说,虽然我们的有着年龄上的差距;
这一部伟大的巨着,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这真的是一部很平凡的作品,写出了平凡世界中各层人物在不同地位上生活的苦苦挣扎。是的,太平凡,太真实了,让我觉得这些人就生活在我身边一样。晓霞死了,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一个多才能干的美丽姑娘,一个有着显郝地位却又抛弃一切功名利碌而不顾一切去爱的伟大姑娘,一个处于人生最辉煌时期、最美好时代的年轻姑娘,她在一次采访中英勇牺牲了。她和少平的那个约定还没有实现,就走了。我替少平感到痛苦,仿佛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仿佛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无独有偶,秀莲也得了肺炎去世。少安没了妻子,少平没了爱人,他们生命中两个最宝贵的,最至亲至爱的女人走了,永远地离开了他们。生活啊,你为什么这样残酷?感动的不只是他们之间那种不至死不谕的爱情,而是这两位女性的伟大。想想看,秀莲也真够可怜。她不嫌弃少安穷,连一分财礼也不是就嫁给了少安。她不怕苦不怕累,体贴善良勤劳能干,和少安一起吃了许多的苦一起经历了许多的风风雨雨,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当生活刚刚好转,刚刚有起色的,幸福的生活才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这样突然地去了,留给我的是遗憾和悲伤。禁不住又怀疑了,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吗?而少平,我完全理解他为什么不愿在大山里生活,而要到外面去闯荡去经历去受苦。是的,我完全能理解。麻木、甘于现状、甘于落后,这是多么的可悲。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引起了我心灵的震憾和共鸣。可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青年,他连最起码的幸福都得不到,不仅女朋友死了,最后他为了救一个旷工而受伤毁容。欣慰的是,他是那样一个坚强。他从不为自己的地位、自己命运的坎坷而怨天尤人。他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不得不令我折服。但更令我佩服的是孙兰香,她是一个让人骄傲的女大学生。比较一下,我和她一样年纪的时候,我又做了什么,她又做了什么。现在想来,每每读到她,我心里是一阵惭愧。怪不得少平说,他从不为妹妹兰香的交往担忧——她妹妹比谁都配。
名师点评:
引用或概括不当
《平凡世界》中的王满银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生性爱逛,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他把孙玉厚的大女儿孙兰花取了回家。如果说他是一个本分的人、勤劳的人,那么他应该算是有个比较幸福的家。孙兰花很爱他,不让他下山干活,拉扯两个孩子,还把他侍候得周周到到,可他不懂得珍惜。一年到头地跑去外面流浪,去做“生意”。可他做的生意除了能养活自己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了,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弄得狼狈不堪。可他就是喜欢流浪,不愿回家。有一天。他突然从镜子里看到他的眼角的皱纹,头上也有了白发,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谁,他需要的是什么。他需要的是一种平静的生活,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而不是一个到处流浪的孤雁。人到中年,会对自己的前半生做出反思,从而调整心态去对待生活。有时候,往往一个极偶然的因素,就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甚至整个人生。是的,我相信。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3)
我也来一点感叹,嘻我太了解自己了。这不是人云亦云,这是真实的,就像平凡世界里的故事情节一样,何不是这样呢?我们不都是追求人生的:真。善。美。吗?不只是书上才有的东西,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去做!
我培服书中所有的正面人物,特别是孙少平,他的无私,他的吃苦精神,他的勤劳,他的上进,
以及他的爱心。在这之前我也怀疑过电影中的完美结局!我也困惑过,真善美有用吗?有爱心有用吗?能为自己带来什么吗?读过书之后我消除了所有的疑虑,其实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不用回报,只是换得内心良安。
我也不同情书中所有人物,我认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没有是非,没有对错。换个角度,换个思路就可以看清,(只是换来了良心安否)平常心。不必苦恼,是你的想甩也甩不掉,不是你的想得不到也不要苦恼。
生命需要太多像这样的感动,多多打动我们的良心,虽然我做得没有孙少平这样好,我只追求一份真,一份平凡,即使有一日我是个有钱人,我还是在平凡世界里的一员,一个平凡的人!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4)
今天,怀着跌宕起伏的心情,读完了《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主要围绕老汉孙玉厚的贫困生活以及一家人的经济展开叙述。其中,还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状况,贫穷的人,即使再怎么努力,也不如富家子弟走官路顺当、直接。
我最喜欢的还是孙少平的吃苦耐劳,他可以在工地给别人扛石头,空着手在煤矿井下赢得了班长的好名声,他的生活好似在冰天雪地之中,但小霞的出现温暖了他的内心,但很快,小霞这点光便消失了,给少平留下了无限悲痛,但少平还是从不幸中走了出来。虽说他活得艰苦,但这样的生活还是有价值的,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给自己拓一条向前的路。
但虽说如此,少安没有太高的文化水平,依然比少平过得好,把砖厂办得红红火火的,利润滚滚来,还建起了房子,弄得漂漂亮亮的,也不用像少平那样过着几乎于牛马的生活。其实,若论财路的话,少平文化虽高,但较之少安却失败得多。
润叶与少平是一个悲剧,但悲剧的本身,还是出身。当时的社会从不去评定一个人的能力,素养知识,就像少平一样,明明凭自己便可在官场上混得如鱼得水,步步高升,但因不再官家出身,搞得如此落魄。田福堂,一个没眼光的人,使他的女儿带着不幸与悲痛,嫁给了一个并不爱的人——李向前。俗话说的好:强扭的瓜不甜。润叶的婚姻,没有一丝甜蜜,尽是苦涩。直到几年后的大事,她才和李向前完全融合,不再厌恶、排斥。
读完了《平凡的世界》,我更明白了世事的艰辛与苦痛。你不努力,将来定沦落为于厚那样的人,过着艰苦与不顺的人生,被生活排斥在外。当然,现在的社会较之以前还是挺安定的,没有旧社会的混乱与不公平,只要我努力,我相信,许多少平类的人,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平凡的世界》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懂得了一些人事艰辛,略懂了世事。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5)
当看完路遥的这本小说,竟然没有想到怎么来表达读后感,可能就像小说题目--平凡的世界。小说描绘了黄土高原的一个农村的各种人,我想说小说曲折,但又平凡。中间的辛酸和不幸又让人认为是那么的突然,只是突然而已,不知道为什么又引不起我的同情。
里面的情感线又是叫人匪夷所思,当润叶爱上少安,因为现实而少安不能娶润叶,润叶嫁给自己不爱的李向前,当李向前失去双腿之后,润叶才慢慢接受他。而少安跟晓霞,晓霞的逝世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点,不然不知会不会像润叶那样。虽然结局是那么的让人诧异,可能也说明现实的残酷。
生活就是这样,起伏的让你无法适从,让昨天还恩爱的俩人可能明天就分别,甚至让你消失于这个世间。过好每一秒,因为下一秒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也不会像一个网络视频里说:我会爱你到你不爱我的下一秒。
那样的不切实际。有人曾经这样说我,可能见过了大起大落之后,表现出对它的不惊可能不是一件好事。我特认同这话谢谢!好吧,一个不眠夜,等待不知是黎明还是黑暗的到来。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6)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可以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它表达了昂首向上的奋发精神,展示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7)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8)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这十几天,我一直都在看路遥先生的小说《平凡的世界》,牺牲了不少的休息时间。由于眼睛不大方便,与其说是“看”完的,倒不如说是听完的,在电脑读屏软件的操作下,总算看完了。当然,我也不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似的急急忙忙草率的看。可以说,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段落,我都是很认真地很仔细地去看。
当我终于把这部小说看完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和道不明的滋味,是被路遥先生的精美的文字吸引了?是被小说里的故事和人物所感动了?还是为了自己在不幸的命运中坚强的面对生活而感到一丝欣慰?我也说不清,总之,这部小说给我的感动太深,太深了……感人肺腑,催人泪下,促人上进,是我对《平凡的世界》最深刻的体会。尽管它的结局也只以“平凡”二字告终,我想人生本来就是如此,在平凡的世界上,活出不平凡的,惊天动地的自我,在超越自我的精神突围中,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透过这部小说,我仿佛看到了,黄土高原那些村庄河流,还有那一孔孔的窑洞。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在路遥先生的笔下是那么的生动而富有感情色彩,深动地刻画了陕北人民勤劳,善良,朴实,坚强的优秀品质。路遥先生用恰到好处的文字阐述了小说深邃的内涵,直取至美的真意,塑造的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故事好像都让我置身于现场看到一样。我看到小说中一些人物遭到不幸时,眼睛里也盈满了难过的泪水,同时也联想到了自己,曾经不幸的命运。
小说中的孙少安,为了给生产队的社员们多分一点自留地,却遭到了无情的批斗,父亲怕他想不开就悄悄的跟在后面。父亲在高粱地里见儿子一个人哭泣,想到了自己是多么的芜能,让儿子受到了委屈,自己也哭了起来。孙少安看见一向坚强的父亲,竟毫不掩饰的在自己面前哭了,又觉得对不起父亲,便反过来安慰父亲……看到这里,我的眼泪不由自主了流了出来,也想到了那年,从上海眼科医院回来和父亲的对话。
上海眼科医院聚集了全国著名的7位教授给我会诊,我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里,结果还是无法将我从黑暗中拉出来。一下子,我感到天旋地转,整个世界塌了下来,眼泪像溪水一样无声无息的涌了出来。一向坚强而开朗的父亲也哭了起来,当时的我像个死人一样,不顾父亲的感受和哭泣。回到家后,我真的想死,与其在黑暗中苦苦的煎熬着,倒不如真的死了好,生命在这个无所作为的黑暗中,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刚刚准备走向死亡,就被叔叔发现了,叔叔狠狠地给了我两耳光。父亲回到家中,得知这一消息,默默的坐在我身边,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父亲拉着我的手,哽咽地说道:“事情既然拭这样了,你要想开点,你还年轻,只要我跟你妈妈还在,日子还是要过下去的,你不要想太多,至于你能做点什么,以后慢慢再说吧,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啊!”父亲是一各文化程度不高的人,在父亲10岁的时候,爷爷就过早地去世了。念完小学的父亲只好回家帮奶奶干活,17岁就参加了工作,每个月16元的工资除补贴家用外,还要供叔叔上学。在***中,父亲也受了不少的委屈。父亲紧紧的拉着我的手,一丝温暖慢慢的流进潦那颗绝望而冰冷的心。是啊,我为什么要死呢?不,我要活着,我要好好地活着!
有一天,一个同学来告诉我,说是省城有个盲人学校,可以学习中医推拿,学出来后也可以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就这消息,我们全家都高兴的就像每人都打了一针兴奋剂。于是我带着一颗激动而又有点酸酸的心,踏上了去省城盲校的客车。坐在去省城盲校的客车上,思绪就像潮水一样在心间翻涌着。要不是那一场无情的灾难导致眼睛失明,也许大学都毕业了,如今却只能进盲人学校,盲人,我真的就是一个盲人吗?尽管一万个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盲人,但残酷的现实告诉了我:“你就是一个盲人。”盲人就盲人吧,盲人也是一个人,既然是一个人,就要活出一个人样来……
思绪再次转回到小说里,可以说,整部《平凡的世界》字体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情意。亲情,友情,爱情始终贯穿着整部小说。小说中的男人,大都感情丰富,艰苦的生活环境扑不灭心头的火焰。小说中的每一个爱情故事都让我感动不已,少安质朴真炽的爱,少平则多了几分执着与浪漫,金波为了梦中的藏族女子远涉万水千山,而向前苦涩的恋情又是那么无怨无悔。尤其是李向前和锐叶的爱情,润叶开始不能接受她自己的婚姻,弟弟的劝告也没能听,直至导致了那次车祸和因祸而残疾的丈夫,也许这就是命运吧!他们在一起是那么难,那么不可思议,几乎要用生命来交换了,难道爱情真的要那么残忍才能变得很真实吗?
在这部小说里,所有人物中,我最佩服最欣赏的就是孙少平。少平的生活很痛苦,这在别人看来不可思议的痛苦,他却一直在默默地承受着。苦难之于人生,是幸运的还是悲惨的,也许会给另外的人带来不敢想象的命运,但是最后他把这种苦难转逛成一种心灵的财富。虽然最终选择在煤矿工作,他觉得那就是他体现人生价值的载体。少平也是一个极为普通、极为平凡的人,而他的思想和精神又是那么的超凡脱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常常会感到世态炎凉,物是人非。所以,在当今社会,我们太需要孙少平这种甘于平凡而又超越自我的精神。
看完这部小说,让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的,还是少平和田晓霞之间的爱情。少平和晓霞的爱情虽然不那么痛苦,但是还是因为城市,因为家庭。因为距离,使得他自己那么的想不通。就在他兴致勃勃的去赴约的时候,一条新闻给了他几乎致命性的打击:可爱的晓霞因公殉职。痛苦也不能挽回什么,这个男子汉哭得好伤心好伤心。那个地点,那个景物依旧,人,却没了。回忆着那时的约定,只剩下心痛,这不是世俗的距离而是生死的无可奈何。
我也有过像孙少平那样的一段无奈的爱情,结果是因我的眼睛失明而结束,我也曾经为那一段根本不属于我的爱情痛苦过,迷茫过失落过。虽说那段苦涩的恋情已经过去了好多年,我也从感情的深渊走了出来,但作为一个感情丰富的男人,偶尔想起来,难免还是觉得有点隐隐作痛。我现在的妻子,就像后来的润叶对李向前那样温柔体贴,如今有这么善解人意的妻子伴着我,我对生活还能抱怨些什么呢?时间能改变一切,也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只有一个历经了生活苦难的人,才能更深地懂得生活的崇高和人生的真谛,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埋怨生活,反之,我们应该感谢那些苦难的岁月,因为它是我们人生精神上的一种财富。
这本书从一开始就震撼着我,直到看完,都没有平静下来。生活,爱情,家庭,社会都是那么的平凡,似乎都有些平庸了,但这就是现实。给我留下的不仅仅是故事,而是人生的思考,对自己命运的思考。在人类社会中,个人总是显得如此渺小,社会在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在扮演不同的角色,也许平凡,也许伟大。不管平凡也好,伟大也好。毕竟,我们在这个世界,努力过,也奋斗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辉煌和苦难。我相信,在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不平凡的一刻。“平凡的世界,不平凡的人生”,这是我对小说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我想,这也是路遥先生写这部小说的真正的含义所在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9)
《平凡的世界》,书与其名,没有一切神秘色彩的起起落落,也没有武打小说中的腥风血雨腥风血雨,更没有时下一些言情小说的此情不渝难以忘怀美丽动人,甚至一点华丽娇情的文辞。第一次在大学图书馆读到就被吸引住,多年以后买回来再读,仍然感觉动我心弦。
《平凡的世界》呈现的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群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具体不屈不挠抗争但又常常地屈服于于命运的安排,解决爱着的郎骑竹马来的润叶,绝然斩断情丝,和疏远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瓦窑厂时既开疆辟土,在遇到困难时又常常垂头丧气。而少平勤快质朴,爱惜真情友谊,颇具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境也是艰苦奋斗,锲而不舍。另外他对生活填满理想化和热情,但又踏踏实实。他放下了读书人的铁架子,去做社会发展底层的工作中,在劳动者中感受丰富;但他又从不放弃自身在专业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进取心……如同书里常说的那般“人生時刻处在零公里处,那麼要旨还取决于大家持续的拼搏而且将这类精神提高到生活所
规定的那类高宽比”。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侧。随时随地撒种,随时随地盛开,将这一路长径装点得芬芳弥漫着,使穿枝拂叶的非机动车,踏着荆棘,不感觉痛楚,有泪可落,却并不是凄凉。”这感情,这友谊,再再加一份真情,不更是大家所寻觅的真善美吗?大家的人生拥有这三种美丽好的品质的灌溉,一定会使大家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普普通通还可以这般的杰出。在这里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印证了那样一个真知。大家普普通通,但大家有激情。大家喜爱生命,喜爱生活,喜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痛苦的质量。大家追求真善美,但应对痛苦,大家仍然能伸直脊梁,注视它!上苍是公平公正的,他使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练大家的思维与信念。人生的结果全是我们自己精心策划的。纵使英雄人物们全是百折不挠勇敢不催的,全身都笼罩着一层崇高的光圈。
但大家平凡人多了一层质朴,多了一份亲近,拥有生活中零碎的盘绕,无缘无故地使我们的人生真正起來。大家用真心实意的心去感受,用诚挚的心去生活,大家的每一步都走得安安稳稳,大家才算是生活的主宰。生命仅有一次,我们要用全副心身去享有,去看待,去爱惜。
浮云水流,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刚开始,从青少年到青年人,人生在发展中思索。人生的每一步都会发展,都会发展。全球是由大家这种平凡人撑起来的,要是大家拥有坚定的信念,拥有坚忍不拔抵抗艰难的精神,拥有勇于努力的激情,拥有对真善美的追求,大家仍然能够造就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10)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好像是在高三,当时一个同学极力向我推荐,可惜的是当时我只翻了几页,可能是不太喜欢故事发生的背景,而自己看书又太注重作者,所以...,很可惜。而幸运的是,这次五一为了消磨时间,终于通读了全篇。真的很疯狂,从一号晚上一直读到凌晨四点,把第一部读完,然后从二号早上9点多吧一直到晚上六点,才把第二部读完,期间滴水未进,一直窝在床上。第三部分稍显波折分了三次才读完。这部作品给我的震撼是前所未有的,虽然作者一直鼓励读者要勇敢的面对生活带来的一切灾难,努力地活下去,去扼住命运的咽喉。可书中太多太多的悲剧,竟使我内心隐隐产生种莫名的恐惧,对生活,是的,生活太残忍了。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阅历的丰富,对事物的看法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理解的深度也在增加,对我而言,最明显的就是读《红楼梦》,初中时,觉得好多人物的对白莫名其妙,而在高中时,每一年春节我读《红楼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似乎已看到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对白背后小人物与大人物的不同心态。
其实每一部伟大的作品,对读者的心灵都是一种强烈的震撼,同时也洗涤了我们的灵魂,让我们深刻的反省自身、反思过去。很难不去嘲讽自己过去的碌碌无为、浅薄无知、自以为是,而这也正是作品的伟大之处,它使我们成长,是我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强大,完善。
由于只读了一遍,而且书中太多的情感我并没有经历过,因此不想、也不敢轻嘴薄舌的乱发评论、感慨,且摘抄书中一处语句,希望有更多的人去阅读这本书,去感受一种久违的心灵震撼,或许对于有过类似经历的人们,更多还有情感上的共鸣。
书中最浪漫的悲剧应该是金波远赴青海去寻求心中无法割舍的梦想,去寻求他永远的爱,永远的伤痛!
书中这样描述:
"爱,就能使一个人到如此的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而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结。两个民族,语言不通,天各一方,甚至相互间连名字也不知道……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吗?世界上又有多少事不可思议!而最不可思议的正是人,人的感情。"
"他长久地立在那个小湖边,立在白花花的盐碱地上,望着深秋碧蓝的湖水,热泪在脸颊上淌个不停。波涛轻轻舔着他的脚尖,水鸟在空中盘旋飞翔。远方,草原、山脉、落日、晚霞,仍然是当年的景象,天空是永恒的,大地是永恒的,幸福却流逝了。是的,流逝。他真想令时光再退回到当年,让他重温自己一生中再不会有的青春和幸福……别了,草原!别了,雪山!别了,我亲爱的姑娘!无论你此刻在什么地方,我都向你祝福,祝福你美满地生活在人间。我会永远珍藏着你的微笑,你的歌声,一直到我闭住眼睛的那一天。我同样会不息地唱那支歌,那支青春和爱情的歌;愿你常能听见这支歌。我仍然在焦渴地企望,某一天,甚至我们已白发苍苍,我们或许还能相见;如若不能,哪怕是在梦中,或在死后的另一个世界里……别了,我心上的人啊!
一切都结束了。他告别的是人生整整一个段落。青春之花,永远地凋谢在了这片草原上,这是壮丽的凋谢。他失去的,也正是他收获的。在他那深情而富有的心灵土地上,怎么会没有绚丽的花朵重新开放呢?
平凡世界读后感(篇11)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别人提到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说它很好看。后来,我去书店,见展台上摆着几本《平凡的世界》,拿起一本,随意翻阅了几页,立刻书中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平凡的作者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优美的语句,但字里行间却透着浓郁的乡土风味,体现出这位农民出身的作家内心的朴素、平凡……《平凡的世界》作者路遥先生,出生于一个平坤的农民家庭,在从事写作之前,他曾经务过农,当过农村民办教师。作为农民的儿子,他对农村的状况和农民的命运尤为关心。从他的中篇小说《人生》,到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从高加林到孙少平,无不饱含路遥先生对家乡父老乡亲温馨动人的情愫,又体现了他对农村和农民、对历史、对人生富有哲理性的思考与理解,读来严峻悲壮,真切动人。
平凡的事整部书,描绘了一幅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后期至改革开放初期,黄土地上人们生活的全景画卷。故事发生的地点,是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正如众多小说一样,《平凡的世界》的情节曲折,跌宕起伏,让人读来恍如身临其境。很多人认为,农村的事,总是一些凌乱而碎杂的,但在书中,这些林林总总的事情,却又被作者巧妙的编织在一起,构成了这个平凡的世界。从孙少安结婚,到后来开办制砖厂,并逐渐作强做大;再如金光亮的意大利蜂事件;还有孙少平辍学打工……有些事,看似不平凡,其实却很平凡;有些看似很平凡的事,其实也有它的不平凡。平凡的人小说还有一大特点,就是每章都以一个人物为主线,横向发展,形成一个新的故事。作为主要人物的孙少安和孙少平兄弟俩,一个只读完高中就辍学回家务农,早早的跳棋里家庭的重担;另一个也是高中毕业就当上了揽工小子。也是他们俩,让孙家摆脱了贫困,走上了致富之路。孙少安虽说文化程度不高,但他骨子里那股不服输的劲,让他从破产的边缘走了回来,并且重振雄风。作为兄弟俩的父亲——孙玉厚老人家,总是带着一种父亲的威严出现在文中,对于二兄弟,它不仅是一位父亲,更是他们的引路人,为他们指明前进的方向,在困难的时候拉他们一把,等到儿女们都成家立业了,他却在背后默默地过着清贫的日子。说到孙家,还有一个认识不得不提的,她就是贺秀莲。她是孙少安的妻子,当初因为不要财礼而被孙家娶来,尽管如此,他却起早摸黑,不辞辛劳的为孙家付出自己的汗水,而不求任何回报,直至最后,被查出患有肺癌的她,不知最后命运如何,但我想老天终究会照顾好人的,她一定会成从前的那个贺秀莲的。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作者,平凡的事,平凡的人,造就的,终将是不平凡的世界!
茶馆读后感700字系列
这个时候不妨动笔把自己的心得收获写进读后感里,书写读后感是我们记录这种心得的一种好的方法。你最近是否在搜集优秀的作品读后感?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茶馆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茶馆读后感 篇1
老舍,一个本该被诺贝尔记住的人,可是最后,正如他的话剧《茶馆》所说的最后一句台词“我是爱我们的国的,可是谁爱我呢?”,就此陨落。
《茶馆》的角色说起来有七十多个,代表了那个时代各个阶层的小人物,老舍先生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栩栩如生地体现出角色们的喜怒哀乐,就像茶馆老板王利发的精明灵活,常四爷的耿直磊落,王掌柜的精明油滑,他们在与那个时代巧妙周旋的过程中背地里却都满满是无奈与辛酸。
我通过上网查阅资料知道了茶馆讲述的清末到抗战胜利后的五十年间的事,那个时代有人夜夜笙歌,也有人为自己的生机而八方应酬,而老舍先生塑造的茶馆老板王利发便是这样的一个经典形象,他只是一心想要让父亲的茶馆兴旺起来,这有什么错呢?可是他却如一个小丑一般,屡屡被世态炎凉所嘲弄。形形色色的人出入着茶馆,王利发看着他们的悲哀,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同样掉进这个令人窒息的漩涡中,越纠缠越绝望,越绝望,越纠缠。
其间有好多细节触动着我,也彰显着那时整个社会不堪一击的华丽外皮下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太监买姑娘做老婆,洋货充斥市场暂且不提,毕竟尝试新事物是人类的本能,就拿“太监买老婆”一事来说,首先太监可说是君主立宪制时期的代表出产物,朝代又首推清朝,恰巧上一节说过这一故事涉及到清末这一时期,因此“太监买老婆”的主语咱们推敲完毕,下面是动词“买”,现代社会大家都知道,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男女没有贵贱之分,更何提把人像东西一样买卖呢?最后又一个关键词“老婆”相信这也不必多说,除非是皇帝恩赐一位姑娘与立过大功的太监“同食”,否则太监是不能娶妻的。整个短语一下推敲完毕,我们用数学语言来说就是有证据A 、证据B 、证据C 来证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名存实亡。
再迷醉的外表,撕开不过是虚有其表。无论在什么时候透过表面看实质都是非常重要的,就像我们透过老舍先生笔下的一个个灵魂,窥见那个时代的特征。
茶馆读后感 篇2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很好的时代缩影,《茶馆》也不例外。这本书包含了三个时代,每一幕就是一个时代。
故事发生在一个茶馆里,时代在变,茶馆也在变。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这就是说,用这些小人物怎么活着和怎么死的,来说明那些年代的啼笑皆非的形形色色。这是老舍自己评价《茶馆》时说的。那人物究竟是怎么活的?又是怎么死的呢?我们就拿茶馆的掌柜来说。
我当了一辈子的顺民,见着谁我都鞠躬,请安,作揖。这是王掌柜他自己说的。王利发精明、善良、勤劳,善于经营。他胆小怕事,本着莫谈国事的处世原则,靠自己的力气挣钱度日。可是,他越怕国事,这国事就越是不断地往他的茶馆里钻。他信奉改良主义,可改来改去,这茶馆越改越糟。在第三幕里,王掌柜似乎看透了一切,他也变得老于世故了,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见人陪笑、作揖、夹着尾巴做人了。他也敢骂国民党了。人生的磨难,使他变得倔强起来。
可最终他是怎么死的呢?他自己上吊死了。临死前,他把家人打发到解放区去,自己和常四爷、秦二爷聚在茶馆里撒起纸钱来。三位老人苦中作乐,为自己送终,聊以自慰,这令人怜悯。一辈子渴望改良的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了。这就是王利发的人生悲剧。
《茶馆》里的其他人,儿子还是遵循老子的处世态度,有的甚至变本加厉。这是时代的悲哀。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茶馆读后感 篇3
今天,是第四次去书城了,我拿着矿泉水,又踏上了书城的电梯。到了书柜,我看看有没有好看的书。突然,我看到一本书,便从书堆中把它抽出来。
这本书叫做《茶馆》,作者是中国著名的现代小说作家老舍,老舍生于北京的一个贫穷家庭,他的作品深受读者的喜爱。故事讲述了茶馆老板王利发一心想让茶馆兴旺起来,为此他不断应酬,然而严酷的现实却使他每次被嘲弄。最终被无情的社会吞没。经常出入茶馆的秦仲义从雄心勃勃搞实业救国到破产;豪爽的八旗子弟常四爷在清朝灭亡以后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事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寻找安然了结一生的地方。
常四爷的失败,除了社会的责任之外,也因为他的人生哲学已然不合时宜。就这一点说来,他与终于跌进厄运的王利发、秦仲义,是殊途同归。《茶馆》,这个经典的话剧,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它描写的人物形象,让人品尝得津津有味。
人间词话读后感1000字
热爱书籍吧!书籍是知识的源泉。我们读过作品后,明白了世间的真相。此时我们可以将感悟用文字表述出来。如何正确的书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人间词话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1)
近期全国掀起学习传统文化的热潮,为了保持道法教师的"专业性"、"思想性",我暗下决心要恶补充电。正在苦恼从何处入手时,一本薄薄的小册子进入了我的视野——王静安先生的《人间词话》。仅有69页,却字字珠玑,警句迭出,言简意深,在我面前展现了一位国学大师严谨务实的治学态度、贯通中西的文学积淀、成己达人的儒家君子风采。这样一部鸿篇巨制,如此纯粹的一位学者,奈何才疏学浅,竭尽所能也只能略知皮毛而已,我今天就跟大家聊聊我对于静安先生自杀的一些浅薄之见。
世人评点静安先生时,往往会谈到他的作品,但更多的是探讨他的自杀。静安先生一生讲究"境界"二字,但是他并没有获得自己所追求的境界。他在自尽之前曾留下遗书: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人们对他的死因众说纷纭,他的不幸当然不囿于他忧郁悲观的性格,关键是他处于那样一个身不由己的'时代,他亲眼看着滋养他生长、他赖以生存的中国文化日渐消逝,力不足以副人生之志,而陷于绝望之域,只能通过极端逃避的方式来追求精神上的解脱与自由。
静安先生的好朋友兼同事——陈寅恪先生认为他是死于自己对中国文化的信仰,这对一些人是不能理解的,但对于一个有信仰的人则是十分合理的表现。换作以前的我是无法理解的,好好地活着不好吗?但近期似乎有些明白了。
在当下主流价值观的框架下,自杀是对自己、他人、社会的不负责任,与道义相悖,与法不和。也就是说,我们可能更多地从对他人的道德角度,如孝敬友善,去挽救那些想放弃生命的人,并非引导他们珍惜审视自己的生命。但加缪在《西西弗的神话》说过,"自杀是唯一严肃的哲学问题",叔本华也说过"哲学的起点是死亡",这两位大哲学家并不是提倡人们去草率地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是引导人们回到自身的生命体验,去思考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过的?人有限的一生该如何度过?我们很多人都以为,长生不死是最好的,但如果人类的生命真有十亿年,我们也就不用去思考18岁之前应该要做哪些事?28岁之前要去哪些地方游历?30岁前要不要结婚生子?但正是因为我们深知死亡的不可抗性,因而我们才会"向死而生",突破自身和时间的局限,以期当死亡来临时能不虚此生。
梁文道先生曾讲过,如果按照正常的人生轨迹,人生无非是:读书→工作→结婚→生子→孩子读书→…→终老,人活到最后总是要死,那活着还为了什么?如果你不自杀,如果你觉得做人还得做下去,你明知道最后是徒然的话,那就要为自己发明创造一些东西了,要为自己创造属于你自己的人生故事。一个到闭上眼睛那一刻可以回答自己这辈子是什么样的人,这个时候就能回答自己了,这种人生是有意义的人生。
面对死亡,可能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将自己的生命与一些更宏大的东西联系起来:一个数学定理、一件艺术作品、一项终生事业或一种恒久的信仰,诸如静安先生为学术信仰而活,身边的大笨为自由进步而生;康德靠头顶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律流芳千古,马尔克斯通过《百年孤独》遗世独立。
庸人一个的我暂时无法拥有上述纯粹的信仰,或许在寻找自我价值所在的同时,可以尝试另一种面对死亡的方法:生活在当下的每个瞬间,不烦扰过去,不担忧将来。当然,这也不是享乐主义,而是活在当下,让每一个时间点的自己都可以比前一个时间点进步一点,多体验一些,变得跟原来的自己不一样。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2)
《人间词话》是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所著的一部文学批评著作。接受了西洋美学思想之洗礼后,以崭新的眼光对中国旧文学所作的评论。表面上看,《人间词话》与中国相袭已久之诗话,词话一类作品之体例,格式,并无显著的差别,实际上,它已初具理论体系,在旧日诗词论著中,称得上一部屈指可数的作品。甚至在以往词论界里,许多人把它奉为圭臬,把它的论点作为词学,美学的根据,影响很是深远。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是晚清以来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
这是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的极大评赞。在学习的生活中,我早就听身边的朋友和老师介绍过这本书,趁着空当我便也仔细的品读了一遍。
《人间词话》写得很有见地很有特色。这是我个人的最大感触。书里面大多穿插着诗词、注释和评论。咋一看很凌乱很散的样子,其实不然。就像一篇散文一样只是形散而神不散罢了。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说人生的三种境界:
一,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三,梦里寻她千百度,漠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后人归之为:知、行、得三境界。
由王国维的三境界论,推崇的很多,有人效仿“三境界”的划分法:知之、好之、乐之;丰之恺认为:“物质、精神、灵魂”这是人生三层境界;有人认为,人生三境界不外乎是为自己、为家庭、为社会;也有人说为知、为己、为人;有人认为理想、事业、爱情等等,林林总总,琳琅满目。
而我和一些人一样喜欢将它喻为“立志”、“勤奋”、“成功”三个阶段。第一境界为立志,也是最初层次的境界。西风刮得绿树落叶凋谢,诗人独上高楼,登高极目远眺,找到出路。第二境界为勤奋,即表述如何去奋斗的。为了伊人,人瘦了、憔悴了,但始终不后悔。第三境界为成功。经过打拼、努力、千辛万苦地奋斗,终于水到渠成,获得了成功。
人之成功,都必须经过立志、奋斗。成功是每个人的梦想,是每个奋斗的目标。立志是前提,奋斗是保障。我们常说“有志者,事竟成”。越王勾践,为了成就自己的理想,经历百倍挫折,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楚国是个小国,在强大秦国面前十分弱小,但他们通过努力,终于吞并了秦国。此可谓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没有志向,一切努力是徒劳的。只要有志气,朝着奋斗的方向努力,我们就会找到我们的成功的归属。我们立志不难,但需要认清我们自身的形势,因材制宜地确定奋斗目标。
没有勤奋,一切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朱熹有“业精于勤荒于嬉,形成于思毁于随”之古训,今有“空谈于国,实干兴帮”鉴言。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得来的。原北京大学校长季羡林给成功下了个定义:天资+勤奋+机遇=成功。天资是先天性,机遇是可遇而不可得的,唯独勤奋是掌握在我们手中的。如果不勤奋努力,天资再聪慧都无济于补,机遇再多都白驹过隙,难以抓住。
成功是预期的实现值,虽有预见性,但却隐含未知性。我们理解王国维的三种境界,最重要就是要躬于行、亲于践,努力把握好今天,以曾国藩“日以学为业”的精神,加强学习,多于锻炼,提高能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懈奋斗。
因为,奋斗其乐无穷。
是的。一旦有了寄托和目标就会奋力拼搏,因为是自己愿意的,所以不管遇到什么,都会是兴奋而执著的,这条道路上兴许痛苦却是快乐的。
当你到达一定的高度时,是孤独的,能理解你的又有几个呢。不然伯牙怎会为子期断琴,故知音难遇。特别是君王,一个人站的太高,是寒不胜寒的。而后,寻寻觅觅,泠泠清清,终于漂泊归于宁静,却发现原来一直追寻的在你不经意间朝你微笑,这一直寻找的就是你的眼前。
人生一世,如此而已。
读王国维的《人间词话》,收益颇深,可惜只是浅尝辄止,甚至可谓囫囵吞枣。想到如此,心生遗憾。望有闲时,再细斟读。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3)
最近,我开始读起了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读诗词的感觉与我而言,是及其棒的感觉,每当我泛起读诗词的时候往往也是我感情最丰富的时候。
但我有一个烦恼,那就是我的三分热度,常常是我不能去坚持一件事,比如我想把《人间词话》中的诗词都背下来,我知道到后面我一定会是做不成的,即使我有那颗心。我一直在找办法改变,我我一直未能找到最好的方式去逆转。有人说,三分钟热度未必是坏事,三分钟热度可以让你找到自己真正的兴趣,之后就会一直坚持下去。
我也相信。
说会《人间词话》这本书,我才刚刚读,所以对后面的内容是怎样的,但我相信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因为我读了她前面的几页我就觉得非常的不错。
但我读到第一首,欧阳修的《蝶恋花》中的几句是我的情感已是泛滥了:“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还有秦观的《踏莎行》:“驿寄梅花,鱼传尺素。”
读来真的是让我心旷神怡啊。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4)
王国维曾在《人间词话》中评价温庭筠的作品:画屏金鹧鸪,飞卿语也,其词品似之。少而敏悟,工为辞章,才思清丽,“花间鼻祖”这称呼,温飞卿当之无愧。在古代,官场、考场、战场是男子的天下,闺怨、情愁、爱恨,是女子的专属。偏偏,温庭筠是个例外。井底点灯深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王国维对辛弃疾和纳兰性德有极高的评价。从“南宋只爱稼轩一人”中可见他对辛弃疾的高度赞赏,他认为,南宋词人可比肩北宋者,只有辛弃疾一人。至于纳兰性德,王国维评价道“北宋以来,一人而已。”足见纳兰之词成就之高,价值之大,地位之尊。
南唐中主李璟只流传四首词作,最著名的是《浣溪沙》:“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还与容光共憔悴,不堪看。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何限恨,倚阑干。”大概是在写思妇怀人的幽怨,也道出了人生短促的悲凉,王国维在《人间词话》称赞此词“大有众芳芜秽,美人迟暮之感。”
李璟的宰相冯延巳是五代词人中流传作品最多的,尽管冯延巳在官场上的人品饱受质疑,但他多才多艺,写起文章诗词来倒是无人能及了,他的词作偏向于苦情,当然不只是男女相思苦而已,更多是人生境遇的愁苦,王国维在《人间词话》推崇“冯正中(冯延巳)词虽不失五代风格,而堂庑特大,开北宋一代风气。”
王国维之《人间词话》,眼界甚高。推崇正中、李后主、永叔、屯田、子瞻、少游、美成、稼轩、纳兰诸家;梦窗、白石、梅溪、玉田、草窗、西麓、皋文等辈,则深自贬抑。后人或谓其带有强烈之主观倾向,失之于偏颇。其实不然。盖其所论者,皆在第一流之水平层面论述展开,论文叙笔,剖情析采,观其会通,窥其奥窔。其所贬抑者,仍不失之一流之水准。其余不录者,大抵皆不足以入王氏之法眼。…话说回来,评人论事不怕刻薄,就怕当滥好人,和稀泥,以持平公允状说一堆正确的废话——从这个角度讲,我很欣赏年轻时那么毒舌的王静安先生。古往今来,会吟诗写词的人不胜枚举。但怎样去欣赏其中的精髓,好像没人给过答案。《人间词话》中论述:“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其实,又岂是单单诗人写诗,做人做事,何尝不是? 入乎其内,人世间最不缺霓彩繁华,灯红酒绿,故而“乱花渐欲迷人眼”,出乎其外,却也是月圆月缺,花开花落,因此“岁岁年年人不同”。正所谓“人世有代谢,往来无古今”。倘被梦幻泡影迷住心性,便会淡忘喜好、原则、信仰、理想。因而超然物外,对琐事看淡看轻,才有更多精力去看大局。这便是“不执迷于一叶,自然能见彩虹。”王国维说得好:“试上高峰窥皓月,偶开天眼觑红尘,可怜身是眼中人。”其实谁又不是眼中人,谁又不恋红尘事?唯有归去不忘高峰皓月,心性自然少年。
王国维这位国学大师。他为五千年来的诗词下了这样一个定义: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 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 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
什么叫境界?就是一个人对万事万物的感悟。在王国维看来,诗词有三重境界:
第一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第二重: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第三重,也是最高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三句词,不仅分出了诗词的境界,同时也分别代表着茫然、纠缠与释怀,与做人的境界不谋而合。
以人生品诗词,以诗词悟人生。这是王国维留给后人,最大的价值。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5)
《人间词话》是王国维先生接受西方美学思想的洗礼之后,对中国旧文学所作的评论。王国维先生早年从事过西方哲学的研究,而《人间词话》却写于他已厌倦西方哲学而兴趣转移于中国旧文学之际,故其中虽然时时流露出早年所受西方思想之影响,然而就全书的体裁和批评方式而言,其实与中国传统的诗话词话一类作品是相似的。
接触到《人间词话》,便不可避免地谈论到“境界”一词,王国维先生开篇便将“境界”一词作为评词的基准:“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在接下来,则是标举境界说的一些批评理论如“造境”和“写境”之说、“有我”和“无我”两种境界的讨论等等,后部分为批评的实践举例部分。
作为纯粹的诗词评论,“境界”一词可以说是恰到好处地点出了优秀词作所必须具有的特点。境界为词之根本,而“兴趣”、“神韵”乃词的表象。有了意境,“兴趣”“神韵”便自然而然显现出来。无意境之词,纵然辞藻华丽,也不过是其外金玉而已。其实对于各种文学体裁,都是要有境界的,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这样才能久远,所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通常认为《人间诗话》是王国维关于诗词之学的著作,这只是说对了一半,可以说,王国维其实是以评词的方式,在言说着一种人生态度与生活方式,归结到“境界”这一词上来说,境界不仅仅是对于词、文学艺术创作和欣赏的要求,其实更反映在人生的意义上。
大多数人接触到王国维先生的评词是从他的“三种境界”开始的:“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在这里,王国维将这三种境界讲的似乎很透彻分明,阐述了那些成就大业,有大学问的人所需奋斗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体现在“独”和“望尽天涯路”上面,指一个人在孤独中寻求自己的梦想,意为人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第二个阶段,体现在“为伊消得人憔悴”上,确立目标后,应为之付出无悔的努力;第三个阶段,体现在“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上,就是说付出了努力,所追求的的目标便会自然的实现。在这里,作者用评词的方式说明了人生哲学的道理。在文中,还有很多这样的地方,例如:“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这可以归到理想与现实的讨论;而“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的论述可以作为自身修养对于处事的影响的论证。
在《人间词话》中,作者大量的使用“境界”一词来描述所要表达的事物以及情感,“境界”是《人间词话》的理论核心,我想,王国维先生之所以用“境界”一词来描述,是因为看重于其可以真切生动地表达感受,对于内在的情意和外在描写的景物而言,没有比“境界”更好的词语了,但“境界”在文中到底该做怎样的解释,从自己的理解以及在对别人的评价做参考之后,似乎有了一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道,但终究只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那种朦胧的感觉,可能还是没有读懂的缘故吧,不过从叶嘉莹著的《王国维及其文学评论》中关于境界的讨论来看,似乎有了一点可以自我安慰的理由,作者认为王国维选择“境界”一词来作为他的评词的特殊用语,是因为这种选择符合中国文人在用词时强调“有出处”的惯例,所以尽管语义含糊模棱到足可以概括一切作品、衡量不同艺术,但也依然为读者所接受。可也许这也正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用词的魅力,没有精确的解释,却有很广博的意境,有一种很大气的味道在里面,这是很值得我们为之骄傲的。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6)
一、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讲“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者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而宋词闲适优雅的意境很是值得称道。一方面,宋代在政治上重文轻武,再加上国家的内忧外患,统治者对外政策的软弱,宋代文人将很多注意力都转移到关注自己的内心世界。另一方面,禅宗和老庄思想在宋朝的盛行,也让很多文人心性更加的超脱、达观。而宋朝经济的发达,享乐风行,歌舞升平、酬宾赠妓、留恋光景者特别多,青楼楚馆成为文人经常光顾的地方,也反映了文人生活的闲适(虽说有一部分排遣内心抑郁的因素)。“有我之境,以我观物,物皆著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我,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我觉得宋词更多的将物我融为了一体,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文人只有通过词作来反映自己对于南宋朝廷苟且偷安的不满,例如辛弃疾的《摸鱼儿(更能消)》,似写春意阑珊的幽怨,却实是在写自己对于政治的幽愤。
二、 王国维评价李煜“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之所短,亦即为词人之所长处。”对于李煜,我们不能单方面的评价他的好坏,作为一个帝王,他没有承担起他的责任,纵情享乐,挥霍无度,让他最终沦为阶下囚。但也正是人生巨大的反差造就了他的才气。诚然他有一定的天赋,君王时期的作品却多是描写其后宫旖旎生活的,在艺术和思想上并没有太大的成就。而这次人生变故让的许多思想上有了升华与自我感悟,才让他的作品能够流传至今,读来仍能感受到亡国之主内心的凄哀。
三、 王国维的三境界。古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在追求梦想的路上注定要接受世俗的眼光,或者说“高处不胜寒”吧,很多时候,在成功之前,你的梦想在世俗面前只是遥不可及的幻想,没有触及的可能。这个时候不要太在意外界的看法,成功者必须先要学会忍受孤独。“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同样成功没有捷径,而机遇只会宠幸有准备的人。在奔向成功的道路上,艰苦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就像那句歌词“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地三境界也。追逐梦想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收获成功的喜悦却是无法复制的,仿佛仿佛追寻已久的梦中女神,恍然间就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这种心情还可以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追逐梦想太过不易,在绝境中一次次告诉自己在坚持一下,那是一种不甘放弃的心在一次次坚持终见到希望后的颤动。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7)
王国维的《人间词话》虽然以传统的词话为形式,但结构上有着严密的逻辑体系,思想上引入西方哲学及美学中诸如主体与客体,真实与虚构,理想与写实,优美与壮美的概念,内容上则不限于以词之一体为对象,其核心概念为“境界”,而“境界”的核心是“真”。
《人间词话》全书共有64则,均围绕“境界”来阐释的。第一则总领全书的主题,提出“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歌,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这一句话点明了三个相互支持的因素:一,词以有境界为其美的追求;因此,用评论词作的形式来讨论审美鉴赏判断问题的外在形式。二,有无境界,这是衡量诗词作品是否美的前提。三,词史上最美的作品集中于五代、北宋时。第二到第九则是对“境界”加以分述,从七个层次来分析境界的种类、出处等。第十到六十四则就以“境界说”为核心,以时间为序,从七个方面,分别评述历代词家,补述、深化、完善以“真景物”、“真情感”为核心的境界论。
在第一则的总领下,王国维在接下来八则就具体讲述了“境界”形成及分类。第二则讲述作品的境界可以分为创造的境界和写实的境界,而这两种境界是出于人们对文学艺术本质认识的区别的。一种认为,文学艺术处理的是虚构、想象的世界,而另一种认为,文学艺术描写的是真实、存在的世界。
王国维也指出,这两者是很难区分的。因为伟大的诗人所创造的世界,也必然合乎自然的真实,而他所描写的境界也是充满理想的。第三则王国维将境界分为“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两类。
“有我之境”是用自己的感官来看世上的物,所以描绘的景物都染上了自我的感情色泽。“无我之境”中,自我的感官情绪消失,纯粹的欣赏外界景物的美感,将自己和景物融为一体,分不清实物还是我。
王国维用欧阳修的《蝶恋花·庭院深深》和秦观的《踏莎行·雾失楼台》来阐释“有我之境”。“问”、“乱红”、“春寒”、“杜鹃声”等我们都可以看到作者的影子,因为这些是通过作者所见所闻所赶来描写的。“无我之境”使用陶渊明的《饮酒·结庐在人境》和元好问的《颖亭留别》来举例说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我们所能感受到得出了宁静还是宁静了,已经完全看不到作者的身影了,作者也已完全沉浸于这宁静的风景中了。
基于第三则中提出的两种境界,在第四则,他又从审美角度来分析这两种境界。王国维认为,无我之境是作者在宁静中得到的感觉。而有我之境是从动中取静时得到的。所以无我之境是一种优美,有我之境是一种宏壮的美。第五则则与第二则相呼应,解释境界无法界定写实与理想的原因。因为,自然界中事物相互联系和限制的境况不可能完全的被写入文学艺术作品中的。
通过这一原因进一步指出艺术境界的写实与理想是相对而言的。在第六则中,王国维从景物的境界的角度提高到人的心灵境界的角度。王国维认为人的情绪也是境界的要素。只有真实地描绘自然景物,抒发自己真实的情感,才能称作是有境界的。第七则是说明如何在真情真景(第六则)的基础上,创造境界。
就是在创作过程中注意字词的斟酌。王国位举“红杏枝头春意闹”中的“闹”字和“云破月来花弄影”中的“弄”字来体现注重字词的运用而体现出来的境界。第八则中,王国维开篇就提出境界有大小之分,但不能由境界的大小而判定境界的好坏。在这一则,王国维用杜甫的两首诗和秦观的两首词作比较。“细雨”、“微风”、“燕子”哪里比得上“落日”、“风萧萧”、“马”体积大,同样闺阁怎能与渡口相比,但是我们都不能就此判定“细雨”、“微风”、“闺阁”所创造的境界不如“落日”、大风、“渡口”所创造的境界。
第九则是对前面七则地总结,王国维认为自己提出的“境界”标出了唐诗宋词之所以好的本质。通过王国维这八则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出“境界”是一个可以被感觉、被认识、被分析的存在形式——“对象的形式”——我们可以视这个形势是美的载体,令人情感愉快、悲哀的,令人精神升华、变化的美的诸种因素可以被“安置”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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