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逃家小兔读后心得7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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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笔稿范文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逃家小兔读后心得”。在平时要写感言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当我们面临人生比较重要的一些时刻。我们都会有一些重要的感言去发表,感言有利于帮助我们更好地发达我们的情感。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逃家小兔读后心得 篇1
最近看了一本书名叫《逃家小兔》,讲的是有一只小兔子想离家出走,它就对妈妈宣布说他要"跑走了",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他的叛逆或是遭遇了什么委屈,他不过是想知道妈妈有多么爱他,但我们还是不能不佩服这位机智的妈妈,她没有惊诧,甚至没有问一个为什么,而是欲擒故纵地说:"你要是跑走了,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宝贝呀!"紧接着,一场在幻想中展开的欢快而又奇特的追逐游戏就开始了,
小兔子上天入地,可不管他扮成小河里的一条鱼、花园里的一朵花、一块高山上的石头,还是一只小鸟,身后那个紧追不舍的妈妈总是能够抓住他。最后,小兔子逃累了,依偎在妈妈的身边说我不再逃了,于是妈妈便喂了他一根象征爱的胡萝卜。
读了《逃家小兔》后,一个母亲对孩子的爱让我感动了。为了孩子,她可以去爬那高耸陡峭的山峰,可以把自己变成一棵树,好让变成小鸟的小兔有地方安家。
其实每一个母亲都是很爱自己孩子的,只不过各有各的方式。我们却总会误解爸爸妈妈的好意,认为他们对我们不好。我们要学会去理解父母,不要总是抱怨,因为我们只有去理解父母才可以感受到他们所付出的无限的爱!
逃家小兔读后心得 篇2
今天我和申杨磊一起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逃家小兔》。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小兔子想离家出走,第一次,小兔子变成了小鱼,妈妈变成了渔夫,用胡萝卜捉住了小兔子。第二次,小兔子变成了石头,妈妈变成了登山的人,在山上找到了小兔子。第三次,小兔子变成了一朵番红花妈妈变成了一个园丁,妈妈浇花的时候,看见了小兔子。第四次,小兔子变成了小鸟,妈妈变成了一棵大树,让小兔子在上面做窝。第五次,小兔子变成了帆船,妈妈变成了一阵风,把小兔子吹向回家的方向。小兔子又变成了空中飞人,妈妈变成了走钢丝的人,在空中看到了小兔子。小兔子又变成小男孩,躲进了一个大屋子里,妈妈变成了小男孩的妈妈,把小兔子抱在了怀里。最后,小兔子说:我还是做你的小兔子吧!
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有时候也想离家出走,可还是逃不过妈妈的手掌心,我永远爱我的家人,我的家人也爱我。
逃家小兔读后心得 篇3
在这一次习作课上,我阅读了由法国作家玛格丽特写的名著——《逃跑的小兔》。这本名著中叙述了小兔子多次想要离开家,但都被妈妈说服了,最终没能实现离家出走的愿望。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禁想起了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与父母。我们的母亲就如这兔妈妈一样,用尽所有的心血来无怨无悔的教育我们,虽然有时对我们相当得严厉,但也希望我们快乐成长;而我们这些孩子就像小兔子一样,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没有体会到父母的良苦用心,还会产生一些离家出走的心理,家长们却将压力与不悦埋藏在心里,每天都用笑脸面对我们,而我们只有在遇到困难时才会想到家——那个温暖的港湾。我想:不管我们逃到天涯还是海角,父母都会绞尽脑汁地找到我们,尽管见到我们总会有一些批评的话语,但字里行间都显现出那份亲情的美好。
同时,我也联想到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有一次,我抱了一大堆作业本放到书桌上,嘴上不停地嘀咕:“什么嘛!那么多作业,呼——”当时的我,简直是气急败坏,心中不由得想要摔门而出,可事后又一思考,发现这种行为是错误又可笑的。这时才反应过来,其实妈妈让我做练习题并非是想让我劳累,烦恼,而是想让我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我坚信,若有一天我也成为了一个孩子的母亲,我一定不会让他有任何烦恼,还会让他指出我做得不对的地方,让我与孩子共同成长。
逃家小兔读后心得 篇4
我的女儿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开学之初班主任吕老师向家长及学生推荐《逃家小兔》。不要小看了这本出版于1942年的图画书,它的作者可是美国图画书界的先驱性人物玛格莉特和克莱门特!美国《学校图书馆》杂志把它评为“1966–1978年‘好中之好’童书”,还附上了一段推荐词:“在兔子妈妈和小兔子之间富于韵味的奇妙对话,构成了一个诗意盎然的小故事,今后这本小书可能会成为不朽的幼儿读物的经典。”
事实上,在此之前,它就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经典了。
六十多年过去了,它一版再版,2002年美国还推出了封面上贴着一个金黄色大奖章的“六十周年纪念版”。
今天,《逃家小兔》已经成为了童书中的古典。
玛格莉特有自己的创作理念,她的儿童文学创作,就像她曾经说过的那样,是“写一本简单的书……让孩子们能有一小会儿从系鞋带一类的生活琐事的烦恼中解脱……来到一个永恒的童话世界。”
这回,她讲叙了一个小兔子和妈妈玩语言捉迷藏的简单故事。
这个故事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简单到了只剩下几段对话,但就是这几段对话,却让世界上的人都为之着魔。
事先没有一点征兆,一天,一只小兔子突然对妈妈宣布说他要“跑走了”——尽管后来我们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他的叛逆或是遭遇了什么委屈,他不过是想知道妈妈有多么爱他——但我们还是不能不佩服这位机智而又豁达的妈妈,她没有惊诧,甚至没有问一个为什么,而是欲擒故纵地说:“你要是跑走了,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小宝贝呀!”紧接着,一场在幻想中展开的欢快而又奇特的追逐游戏就开始了。小兔子上天入地,可不管他扮成小河里的一条鱼、花园里的一朵花、一块高山上的石头,还是一只小鸟,身后那个紧追不舍的妈妈总是能够抓住他。最后,小兔子逃累了,依偎在妈妈的身边说我不再逃了,于是妈妈便喂了他一根象征爱的胡萝卜。
正如一篇书评所评价的那样:《逃家小兔》总是能让年幼的小读者感到一种安祥宁静的愉快。因为几乎每个幼小的孩子都曾经在游戏中幻想过像巴尼一样离开家,用这样的方式来考验妈妈对自己的爱,而这个小兔子的经历就像他们自己的游戏一样,给他们带来了一种妙不可言的安全感。
《逃家小兔》让一代又一代的家长,在孩子们睡前为他们阅读这个让他们倍感温暖的可爱的故事,还因为克莱门特画的那些画。克莱门把一大一小两只兔子画得既写实又浪漫,对画面的衔接和处理也很有创意。你看,当小兔子说,“如果你来追我,我就要变成溪里的小鳟,游得远远的。”妈妈说,“如果你变成溪里小鳟鱼,我就变成捕鱼的人去抓你”时,分别是两张黑白钢笔画,而紧随其后的两页,则合二为一,是一张全景似的横长的彩色跨页,没有对白,只有一幅色彩浓烈的想像的画面——小兔子变成了河里的一条鱼,妈妈穿着黑色的长靴,一只手拿着一个渔篓,一只手用力把渔竿甩了出去,逗人发笑的是鱼钩上拴的竟是一根鲜红的胡萝卜。这样的穿插,不仅一次又一次把故事推向高潮,而且把孩子们的想像力拓展到了一个无限的空间。
必须承认,这是一本无可逃剔的图画书。建议家有幼儿的家长们买来看看。
逃家小兔读后心得 篇5
我今天读了《逃家小兔》绘本里的小兔想离家出走,但是妈妈有无数个办法不让小兔走,小兔的办法有:变成鳄鱼变成石头变成花变成小鸟变成帆船……妈妈的办法有:捕鱼的人爬山的人园丁树风……
我觉得妈妈很聪明,最后小兔还是留了下来,小兔还想变成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妈妈的办法是变成走钢丝的人,妈妈最爱小兔,这个故事真有趣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爱护妈妈,天下所有的mother,和father是最爱我们了。这个故事说明无论宝贝走到哪里,妈妈都会跟到哪里。妈妈是最伟大的。妈妈最爱孩子了,孩子也应该爱妈妈。
通过观看,我更爱我的妈妈了。记得每次,我无论去哪里,只要不在妈妈身边,妈妈就会把电话打到哪里,询问我的情况,直到我到家为止。
原来,我一直生活在妈妈无私、无形的爱中。妈妈的爱就像空气,时时刻刻包围着我;妈妈的爱就像风筝的线,永远牵挂着我。
我不想离开妈妈,我可不忍心让妈妈千辛万苦地寻找我,牵肠挂肚地思念我。我要珍惜我拥有的母爱。
我想永远做妈妈的小宝贝。
多么感人的故事呀!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
逃家小兔读后心得 篇6
孩子是父母心中的心头肉,是掌中的掌中宝!
就像文章中描述的那一只小兔子,它厌倦了父母的管教,非常想离家出走,去追逐更广阔的天地,可是“儿行千里母担忧”,它的妈妈就是不让。就像文章中说的那样:那只小兔子要变成小鳟鱼,妈妈就要去做捕鱼的人去抓它;小兔子想变成高山上的大石头,那妈妈就去做爬山的人,爬到大山上去找它;小兔子想变成小花,那妈妈就变成园丁去找它并照顾它……最后,说来说去,到头来还是做妈妈的小宝贝最好,还有好吃的红萝卜!
俗话说的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当你有父母管你时,你总希望能自由飞翔,但当你真的离开了父母,你就会知道什么叫“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没有了每天准时叫你起床的“闹钟”,没有了每天为你准备好可口饭菜的“炊事员”,没有了天天跟在你屁股后面帮你收衣服洗衣服的“服务员”……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爸爸妈妈把最无私的爱全都给了我们,我们也应该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孝敬报答父母,努力学习,快快长大,早日成为爸爸的“拐杖”,妈妈的“保护伞”!
逃家小兔读后心得 篇7
《逃家小兔》故事很生动,一问一答的对话,丰富机智的想像,小兔子的顽皮,妈妈的耐心和爱心,让我百读不厌。它的画面很有特色,一前一后的行动,捉迷藏式的游戏,让我越看越有味。
《逃家小兔》用黑白的画面写故事。黑白页中突出了小兔子的顽皮,它离家出走,一会儿在逃跑在田野上,一会儿变鱼游在溪水中,一会儿变石头藏在高山上,一会儿变花儿躲在花园里,一会儿变鸟儿飞在天中,一会儿变帆船漂流在江湖中,一会儿耍杂技半空中……画面对应着文字,仿佛在让我们在神话世界里游戏!
彩色的画面画出兔子妈妈的广博的爱,当小兔在水里游时,妈妈用的诱饵不是鱼鱼饵,而是小兔最爱吃的胡萝卜。
当小兔躲藏在高山里时,妈妈背着爬山绳索,拿着爬山杖,为了寻找孩子,那种不畏艰险,攀登高峰的精神,只有母亲才能付出!
当小兔隐藏在花园里时,我喜欢花,当我看到那些彩色缤纷的,形态多样的花朵时,心情多么高兴,当我看到妈妈拿着锄头,提着篮子,去为花儿松土拔草时,我感动地掉下了眼泪,妈妈啊!你把儿子当作了花儿,天天在浇灌我啊!
当我看到小兔变成了鸟儿在天上飞的时候,妈妈不是变成猎人用枪把他打下去,而是变成了大树,张开臂膀,耐心地等待顽皮儿子回到她的怀抱!多温情的一幅画面啊!让我越看越有味!作都怎么能想得出来啊!
当小兔变成了帆船,在大海中航行的时候,妈妈不是变成巨浪暴风把他阻挡,而是用和风轻轻地吹,送他到想去的地方。有谁能像的心像妈妈那样地温柔宽大,总是悄悄地引导我,帮助我!学习和生活!
当小兔玩心跳的空中飞人时,妈妈也上了钢索,让我想起了我妈妈尽管有恐高症,每次我到游乐园里,玩那些令人心跳的游戏时,她总是陪着我,现在我才明白,她为了我玩的高兴,什么都不怕。
像这样伟大的母爱,哪个孩子不会回到母亲的怀抱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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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中国读后心得700字
在生活中发生触动心灵的事情时。心中想必有不少感想和见解,就可以将其记录在感言中,感言有利于帮助我们更好地发达我们的情感,感言究竟该怎么写呢?笔稿范文网编辑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感动中国读后心得》,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收藏!
感动中国读后心得 篇1
春天,是一个收获感动的季节。在这个季节里,我们可以收获许多让我们为之感动的人和事。
星期四,我们看了《感动中国》,这个节目里讲述了11位感动了你我,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更感动了中国的人物,他们是:梁万俊、田世国、任长霞、袁隆平、明正彬、徐本禹、刘翔、牛玉儒、孙必干、中国女排……他们有的是飞行员,有的是警察,有的是运动员,有的仅仅是一个很普通的老百姓。但他们却用朴实无华的行动感动了你我,感动了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更感动了中国。他们中间,有些人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有些人与死亡擦肩而过,生活在生死边缘。
我对田世国的印象最深,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也没有多大成就,但他却感动了许许多多的父母和儿女。在他母亲需要换肾时,他毫不犹豫的站了起来,把自己的子肾捐给了母亲,为了消除母亲的担心,他在和医护人员的帮助下,一直都没有让母亲知道是自己把肾捐给了她。老人家到现在还一直念叨着要亲眼见见那位捐肾者,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在他身体里的那个肾是自己大儿子的。看到这儿,我不禁热泪盈眶,想到自己平常对父母的态度,我很惭愧。别的家庭都是父母给儿女捐肾,而田世国却给父母捐肾,这怎么会不另人感动呢?平时我在家里是“小公主”,向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只偶尔会帮妈妈承担点家务,和田世国比起来,我简直太微不足道了。他那种尊敬父母的精神另我感动,我也一定会好好孝敬父母,回报父母的。
这11位获奖者中,我对刘翔的印象也很深,他在20xx年8月28日凌晨创造了一个奇迹,12秒91,他让全世界都为之震惊,他像全世界证明了:中国人不比外国人弱,亚洲人也不会输!刘翔那一个个跨栏动作会永远留在我的心中,那一历史时刻也会永远铭刻在心。我真想对刘翔说一声:“谢谢你!”
这11位获奖者将永远留在我心中,将永远感动着我。
感动中国读后心得 篇2
今天下午,老师放了专题片《感动中国》,看完片子我被深深的打动了。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丛飞”。他是一位歌手,也是一位好爸爸,当他自己还没当父亲的时候,他就用父亲的眼神看着那么多孩子,孩子的眼神让他心动让他行动。丛飞是平凡的,更是伟大的。当他被病痛折磨的时候,他想得仍然是他的“孩子”,他托人将学费转交给了失学儿童,当时的那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泪如雨下。
让我感动的还有“魏青刚”。他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甚至还被别人戏称为“打工的”。可是,他却朴实,朴实得像一块石头。可能平时,我们不知道他,确实,他小得像大海里的一叶扁舟,没人发现他,但就是那一瞬间,他让所有人眼前一亮。在给魏青刚的颁奖词上这样写着: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为一个陌生人,他在滔天巨浪中三进三出,危险面前,他根本不需要选择,因为这瞬间动作原自内心品质。从人群中一跃而出,又悄然回到人群中去,他,是侠之大者。
我们之中有几个能像魏青刚这样舍己为人的人,甚至可以说没有。魏青刚是平凡的,但他的举动让他成为一个伟大的人。记得在节目最后,主持人问他:“得了这个奖,你最希望什么?”他说了一句很朴实的话:“希望大家能给我找得活干!”在场的观众都笑了,可是,我却觉得没什么可笑的,因为,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自己想说的话,能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这是件很不容易的事,魏青刚叔叔,我佩服你!
看了这次专题片,我从邰丽华身上知道了做人要坚强,从洪战辉身上学到了什么是友善。勇敢和坚强……
感动中国读后心得 篇3
那些藏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当遇到这种感人至极的事迹时,就会触动感伤……
当我看完《感动中国颁奖典礼》后,我心中有如被石子激荡,泛起层层涟漪……如果说,我也遇到了这种挫折,会如“感动中国”获奖者的刘伟一般坚强吗?
他是一个悲惨的人,没了双臂,而当他找到了希望——学游泳并获得了了残运会冠军时,可医生却说他不能在剧烈运动了!无助,徘徊,内心充满了悲伤,可刘伟却并没有放弃,他选择了学钢琴!用脚一次次弹出了用手弹出的音键,他不是用脚在顷尽热血,而是用灵魂!
刘伟有一颗那么炙热的心啊!用再多的水也无法浇灭那对生活与音乐的执着。我跟他比起来,为一点小事而哭泣、埋怨,从不用毅力战胜困难,只会躲在避风港,所有一切让别人扛,让别人挡……
现在想想,自己多么懦弱呀!不敢轻易尝试,对于挫折只会退缩,与乌龟有什么两样呢?看完颁奖典礼后,我内心激动已无法抚平,一个残疾人都可以做到执着,我为什么不可以呢?人长大了总要学会承担;翅膀硬了要学会闯荡;羽翼丰满了也要学会飞翔。
我不可以一直被爱包围下去了,万一哪一天,亲人朋友不在身边,我依靠谁?万一,我如鲁滨孙一样,流落到了不毛之地,怎样生存,呼喊谁“救命”呢?
我要坚强,拥有一颗炙热的心,抵挡挫折。即使用水来泼我炙热的心,也不怕!我要像刘伟一样,用坚强来诠释微笑;用炙热的心,挥洒热血!
刘伟确实令人感动,他不仅感动了我,也激励了我。
在朦胧的眼神中,我仿佛看到了我炙热的心,我不怕水,因为坚强……
感动中国读后心得 篇4
上天对每个人最公平的就是时间,每个人一天只能度过24小时,1440分或86400秒。
今天,我看了《感动中国》这本书,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主宰自己的时间》这个故事,讲的是中国的爱因斯坦——华罗庚。
华罗庚,19xx11月12日出生于江苏省金坛县一个贫民家庭。1924年他从金坛县立中学初中毕业,到上海中华职业学校学习,因家庭贫困,一年后辍学离校,在家帮忙父亲经营小杂货铺。但他从没有停止过对数学的学习。隔壁邻居早起磨豆腐的时候,华罗庚已经点着油灯在看书。炎热的夏天晚上,他很少到外面乘凉,而是在蚊子嗡嗡叫的小店里学习。严冬,他常常把砚台放在脚炉上,一边磨墨一边用毛笔绊着墨汁做习题。每逢年节,华罗庚也不去亲戚家串门,而是在埋头在家里读书……
读到这儿,我的心里感慨万千:华罗庚爷爷在这么艰苦的生活下,读书,读书,再读书;学习,学习,再学习。再看看我们这孩子生活多么优越,坐在宽敞的教室里,坐在椅子上,听老师讲课,有些人上课都不注意听讲,浪费这宝贵的时间。有更多的同学沉迷在网络上,就这样,他们成为了时间的奴隶,让时间飞逝的流去。
我准备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华罗庚爷爷为榜样,刻苦学习;在上课时积极发言,认真听讲:在课后,多读课外书,积累知识……
正如赫胥黎所说“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最偏私,给任何人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口动不如心动,心动不如行动,就让我们主宰自己的时间,努力学习吧!
感动中国读后心得 篇5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它献给勤劳者的是串串硕果;留给懒惰者的是声声凄凉的叹息。
把握时间的人才能浇灌出绚丽的永不凋谢的成功之花,陈景润就是这样一位在与时间赛跑中获得成功的人。陈景润从小酷爱学习。有一次,他头发已经很长了,便决定去理发,可是理发店里有很多人,他拿的牌子是38号,轮到他还早呢!他不愿意浪费宝贵的时间,便去图书馆看书了。可这一去,便像是掉进了蜂蜜罐里,沉浸其中,不能自拔。陈景润就是这样惜时如金,所以网才摘得数学王国中的桂冠。试想,如果他不爱学习,不珍惜时间,他能有如此辉煌的成就吗?
但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和陈景润是大相径庭,我也是其中一个。只要钻到空子,能玩就玩,虽说也曾下决心改掉这个坏毛病,可总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最后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真是烦恼啊!
不久之前,老师提前告诉我们要进行一次学习检测,很多同学都抓紧时间复习,但我却无动于衷,在匆匆地翻了翻书后继续热衷于打电脑游戏。可在做练习卷时,我一下子懵了,有些习题在顷刻间就与我成了陌路人。我不禁乱了阵脚,头皮一阵发麻,脑子里“嗡嗡”作响,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顺着面颊滚落下来,手中的笔也颤抖个不停。唉,结果可想而知,粗心错了三四题,居然还漏了一道题目。成绩如此糟糕,是我比别人笨吗?不见得。时间,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施,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人生不能虚度,生命精彩与否,是由我们自己把握的。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把握时间就是把握人生。要让人生如花朵般散发出诱人的清香,就必须争分夺秒!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心得700字
当我们对有些事情有所启发的时候,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代替当下的感受。写心得体会就是提出自己的看法,体会得到的收获和启发,经过认真筛选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推荐一篇题为“孩子你慢慢来读后心得”的文章,我们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心得 篇1
这是《孩子,你慢慢来》书中卷首的一段话,“我在石阶上坐下来,看着这个五岁的小男孩,还在很努力地打那个蝴蝶结:绳子穿来穿去,刚好可以拉的一刻,又松了开来,于是重新再来;小小的手慎重地捏着细细的草绳。淡水的街头,阳光斜照着窄巷里这间零乱的花铺。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正是这段文字吸引我继续读完这本书。
青蛙有青蛙的世界,蝌蚪有蝌蚪的世界。作为青蛙的我已忘记自己是怎样的长大,已不能切身的`理解蝌蚪的想法,尤其是近阶段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心态就明显有心急的嫌疑。“你看你啊,讲了几遍还不明白吗”“怎么到班里这么长时间还没有把书拿出来”等的话语经常不经过自己大脑就熟练地从口中蹦出,说完后意识不到有什么不妥却也没见起到什么效果,反而更让自己心里添堵。文中的“妈妈”是个聪明、睿智、理性的母亲,她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选择了一个非常简便却又符合儿童身心生长的方法。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心得 篇2
学校:淮河镇红石小学
姓名:付玉娥
**:158********
我承认一开始我只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打开了这本书。一学期的班主任生活,我已经被繁冗拖沓的杂事冲淡了静心等待的那份耐心,被***常的突发事件蒙蔽了细细体味生活的闲心。我迫切需要的是一条解决问题的捷径和一个聪明的班级管理方法。
对我来说,慢是浪费时间和效率。也不知道是什么魔力,促使我这个没有看书***人不由自主地细读了它----《孩子,你慢慢来》。龙应台书里的安安仿佛在对我说:
“老师,你慢慢来。”
龙应台从成功人士的角色中脱颖而出。在书中,她只是一个陪伴孩子成长的普通母亲。从牙牙学语到对世界的好奇,从童话故事到经典名著,到安安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虽然无法达到与已为人母作者的心境一般,但深刻的感悟到作者想传递给我们**的温情,这让我以一位教师的身份,体味着惊叹和惊喜。书中“惊”到我的,更多的是妈妈与安安的对话。
“为什么我要再多写一行?你总是要我写得好、写得漂亮,我只是一个小孩,我没办法写得像你那么好。”“你比较爱弟弟。
他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不可以。”
安安的话引起了我的反思。确实,在孩子眼里太多约束都是不应该的,他只是一个孩子,有着在这个年龄段所需要做的事情,而我们需要做的仅仅是陪伴,也许他们真的已经是尽力了,只是没有达到我们期望的成效。好像我被电死了一样,我开始意识到我需要控制自己的敏锐度,试着放慢速度。
其实,孩子们的花期不同,有的早,有的晚,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不放弃。生长具有阶段性特征。到了一定年龄,他自然会接受很多东西。
我看书往往只是沉浸于看书的过程,看过后就忘了许多细节,甚至连自己有过的感受都会忘记。整本书中,只有这一幕不时在我脑海中回荡。当龙应台在给儿子讲童话故事的时候,问及儿子想做什么,安安的回答是想做公主,龙应台以孩子的口吻纠正了他,但还是询问了想做公主的原因,安安畅快的答到是想和王子结婚,从此就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童话世界是美丽的,孩子们的心是纯洁的。这些感觉在一起,让人感觉柔软舒适。我能不断听到自己的笑声,这是一种不时的微笑。
生活的美好不一定是只有嫁给王子,但是孩子不能少了对美好的期盼,我们没有必要让孩子提早面对社会。每个孩子都是如此天真、可爱、充满好奇心,这会在不经意间给**最大的快乐和安慰,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安妈妈那样耐心、细心。我开始扪心自问,平时面对班上的孩子,没有耐心和勇气专心等待,看着孩子们叽叽喳喳的吵闹声,作业教了一百遍还是不行,我开始郁闷和愤怒。
每天不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合带一年级学生。“耐心是赢得成功的一种手段”,道理都懂,而我们有时候有却做不到。很多人会说,我们不能每天都保持同样的心态,也不能摆脱杂事的干扰。
但看着龙应台对待孩子的态度,我开始明白,如果我们有更多的耐心,更多的理解和更多的宽容,这会不会让我们自己的心情变得光明?会不会使我们的内心充盈,让我们的心情多一点快乐。无论是作为家长还是教师,我们都应该明白:
教育不是种族,生活不是,我们应该更耐心,给时间,等待孩子的成长,教育是一门慢艺术,教育孩子,我们需要慢慢来。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句话了:“教育孩子就是牵着蜗牛在散步。
”这是一条细细长长的成长之路,一切都要慢慢来。只有慢慢来,才能让孩子不断茁壮、强大。孩子如此,教师亦如此。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心得 篇3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台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的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慢慢来,慢慢来。——龙应台《孩子你慢慢来》
花了两个下午的时间,抽空把《孩子你慢慢来》看完了。龙应台是我很喜欢的作家,她的文字看了很多。犀利的、朴实的、豪情的、温情的……各种各样的情感表述,我都很喜欢。
这本书的篇幅不长,一个个小短篇,其实记录的无非是母亲和儿子的一些生活片段,可就是这样真实的文字,把那份浓浓的母爱一点点渗透给了读者。
或许是做了妈妈的缘故,对于描写亲子关系的文章特别的喜欢。总能在这些文字里找到共鸣,找到感动,也学到与孩子的相处之道。看这本书的过程里,心里都怀着一份感动,能感受到龙应台对两个儿子的涓涓母爱;对上天把两个可爱的天使送到她身边的感恩之心;同时看到她和华安、华飞的交流又会让你忍俊不禁。
欣赏她处理两个孩子之间关系的智慧,喜欢看她与华安、华飞的互动,佩服她能那么坦然的和孩子交流生理方面的话题,赞许她面对犯错孩子所采取的态度和方式……最重要的是那份感动,那是做了母亲以后自然流露出的对孩子无私的爱与付出,是每一个身为母亲的女人都会有的情感,不需要谁教你,那是天性,上天赐予每一个母亲的母性。
合上书,心里满满的感恩之心,浓的化不开。我希望自己能做一个智慧的母亲,我珍惜和儿子相处的每一段时光,我愿意陪伴儿子慢慢成长,同时也希望把这本书分享给每一位准备做妈妈,和已经做妈妈的朋友们。
孩子你慢慢来读后心得 篇4
之前只读过这本书的片段。现在全部看完。更感觉到龙应台褪去作家模样后母亲的样子—细心、耐心,静候孩子们成长。这本书以孩子的视角或母亲的视角描写孩子成长历程,极细微的日常被描写得极温暖,这本书让中国家长翻阅后,第一个浮现的词语应该是“陪伴”吧。想起我小时候,不爱吃饭,最不爱吃早餐,于是母亲就把我抱在膝上,每天一个童话故事,说一句故事,为我一口粥,这样我才乖乖地吃饭。就像安安听妈妈讲故事那样,我总是有无数的问题和好奇心,母亲也是笑着、耐心地回答我。记得她给我讲莴苣姑娘的故事,当时就问妈妈:莴苣这么好吃嘛,那个丈夫都愿意偷巫婆菜园里的东西!还有还有,那么妈妈为什么这么嘴馋呀,非要吃莴苣,比我还不乖。那天晚餐,我们家的餐桌上就出现了一盘莴苣。
还有我父亲,他爱看武侠小说和四大名著,最喜欢给我和弟弟讲武松打老虎的那一篇,每次都讲不完,有次他想睡觉了,便干脆讲到:武松喝完酒后,就困了,就在客栈睡下了,哎呦,武松困了,我们三个也睡吧,爸爸好困啊。
想来这些都是十分温情的细节。陪伴真的是父母最应该做的。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700字精选7篇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700字精选7篇”,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 篇1
这些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搞笑的书,叫做《淘气包埃米尔》。读完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每想起来就会笑上一番。
这本书的主要资料是,有一个7岁的小男孩他叫做埃米尔,是一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但是应为他的调皮,使许多人都厌恶他,个性是丽娜。而且每次闯完祸就被他那严厉的爸爸关到木工房作检讨(削木头人)。每读到这我就停下来笑一会儿。有一次埃米尔一天竟然闯了三次祸可真是招人同情。事情是这样的:他们家里来了一只不速之客——老鼠。于是淘气的埃米尔放了一个老鼠夹子在餐桌底下。第二天,埃米尔的爸爸正巧在那里经过,“啪”的一声埃米尔爸爸的脚被老鼠夹夹到了。埃米尔害怕的去木工房去削第98个木头人。谁知到了中午埃米尔削好木头人刚出来又出事了。埃米尔对老鼠夹子夹到爸爸的脚十分愧疚。这是他看到爸爸正躺在外边的草地上休息脚上就穿了一只鞋,另一脚的大拇指缠着纱布。他明白爸爸爱吃猪血豆腐,他双手端着盛满猪血的瓷盆兴奋的说:“看这个,这么多猪血。”但是他失手了猪血撒了他爸爸一头。又被罚削了第99个木头人。下午他又犯错了被罚削第100个木头人。他的情绪槽糕透了,他气的像一只毒蚁。我也十分同情。
这就是调皮可爱的埃米尔。他十分活泼,我们就应学习他那有错就认,敢作敢当等优点。当让也不该学习他总是犯错的缺点。埃米尔这个可爱的孩子让我十分难忘,大家也来读一读吧!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 篇2
最开始接触瑞典文学家林格伦的书是《淘气包埃米尔》,当我拿到这本书时,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首先从书名上能够看出,埃米尔很淘气,我很好奇,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越读越入迷。妈妈喊我吃饭都没听见,只顾着在那儿看书。
埃米尔是个十分顽皮、淘气的孩子,他把自我的妹妹当国旗升到旗杆顶,把猪血扣在爸爸的头上,把青蛙放进送咖啡的篮子里,把老鼠夹子放在餐桌下,结果夹了爸爸的脚,用手指点佣人的肚皮,导致佣人把做土豆丝的糊糊全扣在爸爸的头上,每一次做错事,都要被爸爸关在木工房里去,而埃米尔每一次到木工房里去都要削一个木头人。
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帮忙长胡子的女士抓住了横行乡里的”麻雀“。
他是一个有爱心、助人为乐、有正义感的人,为孤寡老人准备了丰盛的圣诞晚餐,并惩罚了济贫园的女领班。
他还是一个机警、聪明、活泼的孩子,在集市上,用自我的聪明才智,不仅仅赚到了属于自我的钱,还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马、灭火器、小猪、小鸡。这使他的爸爸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
我十分喜欢淘气的埃米尔。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 篇3
这个月我看了很多书,有《青蛙王子副班长》、《单翼天使不孤单》、《做好学生有点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淘气包埃米尔》。
埃米尔是个不折不扣的淘气包,他有一双又大又圆、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扑扑的脸庞和卷曲的浅色头发。埃米尔是多么顽皮。把自己的妹妹——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他爸爸气的让他呆在木工房里,他每一次被爸爸关在像地狱一样的木工房里的时候,他几乎每次都会做一个小木头人。
有一次,埃米尔的朋友——阿尔弗雷德要去赶集,埃米尔嚷着也要去,妈妈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去。他们到了集市,埃米尔想:我没钱算什么赶集。可是,他意外的发现,有一个断腿的老头,把帽子放在地上在乞讨。埃米尔眼睛一亮,想:我头上也有帽子,也可以乞讨。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埃米尔想起来卖歌,于是,他唱起了我的母马……果然,许多人聚拢过来,有一位夫人说:“亲爱的小朋友,你今天吃饭了吗?”他可怜的说:“吃了,吃的是牧草。”那位夫人感动的流下了眼泪,一下子给他了10厄尔。有许多人纷纷向他投币,有给2厄尔的,有给5厄尔的,比较有钱的一下子给他了20厄尔。有位友善的农民,也给他了2厄尔,但是他马上又后悔了,沮丧的说:“请你把钱还给我吧,我可以让你到我的'马厩里去吃些牧草。”埃米尔什么也没说,一溜烟的跑掉了。他往兜里数钱,一共赚了9克朗34厄尔,他用这些钱买了一大堆三明治、甜饼以及饮料。他还用3克朗15厄尔坐了53次旋转木马,最后,用31厄尔乘了3次碰碰车,埃米尔拍拍肚子说:“我总算逛完了集市。
埃米尔虽然顽皮但是他很勇敢。他帮丽娜(埃米尔家的女仆)拔了她的那颗糟牙。他还帮长胡子的女士捉住了横行乡村的小偷”麻雀“。
我突然感觉埃米尔是多么滑稽啊!是我们的开心果,动不动就可以逗得我们哈哈大笑。我很欣赏这本书。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 篇4
最近我看完了《淘气包埃米尔》一书,其中我最喜爱的人物就是书中最调皮的主人公--埃米尔。他虽然淘气,但在淘气背后,还隐藏着知错能改和善良的一面。
他有淘气的一面,他的淘气事迹全伦纳贝亚的人都知道,而且都让人哭笑不得。让我们来听一听吧,有一天,卡特胡尔特庄园内要举行盛大宴会,需要升国旗,国旗还没升的时候,埃米尔和他的妹妹小伊达来到国旗架边看。突然间,小伊达的好奇心又犯了:她想看到马利安娜隆德那里。于是埃米尔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把小伊达放到国旗架上方,再像升国旗一样把小伊达升起来,一向升到最高空,但是小伊达还是不能看到马利安娜隆德,就这样小伊达一向悬挂在空中。直到客人问起为什么要升国旗时埃米尔告诉了他们那是小伊达。爸爸听了后十分气愤,把埃米尔放到木工房反省。哈哈哈,看过了以后,我都要笑喷了。是的,把人升到国旗架上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呢?
随后,他还拥有知错能改的一面。正因埃米尔从来没有连续犯过同样的错,这就代表了了他知错能改。这点我们能够向他学习。
最重要一点,埃米尔善良。有一天,埃米尔家的佣人——阿尔弗雷德用刀不留意划破了自己的手,染上了血中毒,明天不好的话就得看医生。但阿尔弗雷德晚上就快不行了,而且外面还下着大雪,期望更渺茫了。但埃米尔下定决心要救阿尔弗雷德,于是他把他家的雪爬犁和他们的马——鲁卡斯带上,在冰天雪地里慢慢地滑行着。快到那里时,埃米尔他们被淹在冰里了。幸好有个从马利安娜隆德犁雪机开来,把他们送到医院,阿尔弗雷德最后得救了。经历过这事后,埃米尔的淘气逐渐被别人遗忘了,在他们心中埃米尔是一个淘气、知错能改和善良的孩子。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虽然没有像埃米尔那么淘气,但却还有一些小毛病没有改掉,例如:上课会忍不住去跟别人讲话等等,我也要在这个学期里改掉,让老师对我有个好印象。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 篇5
我是一个比较调皮的孩子,可是《淘气包埃米尔》这本书中的主人翁埃米尔比我还要淘气10倍,甚至100倍。他才是一个十足的淘气包。
就举一天发生的事来说吧,这天他犯了二次错误。
第一,它刚刚在黑板上做出了一道十分难的数学题,教师叫他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他居然当着大众的面,亲了一下女数学教师的嘴。他的行为是如此的丢脸,所以,这个月伦纳贝亚地区的同学以及教师们都明白了这个超级淘气并且成绩又是超级好的埃米尔(可是他的种种淘气行为已经在伦纳贝亚出了名)。
第二件,是一件不是发生真正火灾的事情。这一天,他刚刚蹲完木房(他每次犯错误,都得蹲这间木房,他每一次蹲木房,都要削一个木头人,到他成为社区委员会主席以前,他已经一共削了196个木头人。),他妈妈的朋友就来到了他家,跟他妈妈谈一些事情。埃米尔经过请求,拿到了他妈妈的朋友的放大镜。他发现,放大镜能够把阳光聚集到一个点上,于是他把放大镜的光都聚集在他妈妈的朋友的帽子上的羽毛上。悲惨的事情发生了,羽毛烧着了……为此,埃米尔又蹲了一次木房。
他爸爸死也不肯相信他居然成了伦纳贝亚最有出息的男人。
《淘气包埃米尔》是由瑞典著名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写得十分幽默、搞笑,这是一本童话书,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分的好看。想看的同学能够经过网购、图书馆借阅。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 篇6
《淘气包埃米尔》的作者是瑞典的林格伦,她被称为“童话外婆”,她的作品很多,连起来能够绕地球3周,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下面我介绍一下《淘气包埃米尔》里面的几个故事吧。
记得《淘气包埃米尔》里有一个故事十分搞笑,那就是埃米尔把小伊达当国旗升到旗杆顶,当时小伊达还十分高兴,当埃米尔的爸爸发现小伊达被当作国旗升到旗杆顶上时,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之后谁都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那就是埃米尔又被关进了小木屋,削下了第54个木老头。还有一件埃米尔做的搞笑的事,他把妹妹小伊达的脸上涂成了蓝色,而那时候人们都恐惧的伤寒病就是脸上会发蓝,所以当大家看到小伊达的脸变成蓝色时都以为她得了伤寒,个性是她的父母都被吓的魂不附体,而埃米尔在一旁却偷偷的笑了,最后还是被关进了小木屋理解惩罚。
埃米尔虽然很淘气,但他心地善良,他帮忙孤单老人做饭,还热心的帮丽娜拔牙……
看完这本书,我被里面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有时看的时候还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我感谢瑞典的这位“童话外婆”写了这本书,她给我的暑假阅读带来了许多乐趣。
《淘气包埃米尔》读后心得 篇7
《淘气包埃米尔》是我在网上为儿子“漂”来的书。儿子还忙着攻读《猫武士》,我就一“读”为快了。
展卷而读,惊奇地发现原来这本书的作者竟然和《长袜子皮皮》的作者是同一个人,都是瑞典的童话外婆—林格伦。(自己有点闭塞了)儿子的班主任向孩子们推荐了《长袜子皮皮》,我只是看了看简介,还没来得及购买,现在,就让我先从埃米尔的身上感受童话外婆的精彩吧。
接下来,每一天晚上临睡前的那亲子共读的二十分钟里,我开始步入淘气包埃米尔的世界:
埃米尔很淘气,屡屡闯祸。他为了喝到汤罐里的最后一点肉汤,居然把头伸进汤罐拔不出来;他在父母举行的一场盛大的宴会上把自己的妹妹小伊达当作国旗升到了旗杆上;他用老鼠夹子捕鼠却意外地夹到了爸爸的大脚拇趾上,他还一不小心把一瓷盆猪血浇到了爸爸的脑袋上;在全家赶集的日子里,埃米尔踩着高跷像一颗炮弹一样掉进了彼特尔夫人的蓝色浆果汤罐里;他甚至骑着一匹小马闯进了市长大人的宴会上,又一不小心点燃了市长先生为庆祝生日宴会而准备的烟火,把市长炸得像一只大黄蜂一样在花园里团团乱转。
埃米尔很聪明。他善于运用智慧为自己挣钱,他先是从马贩子那里赢来一匹小马,然后又用自己的收入买到了一只瘸腿母鸡洛塔,瘸洛塔为他们家下了很多的蛋;他还救活了一只小猪“小可怜”,并且把小可怜培养成了一只能够装死、跳绳、伸出右蹄表示感谢的小可爱。
埃米尔很善良。他在圣诞节的前夕,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宴会,宴请了一群济贫院的孤寡老人,把家里准备招待亲友的食物全部都吃光了,他还经常探望这群老人,为他们读报。
埃米尔很勇敢。当他家的长工阿尔弗雷德在暴风雪的夜晚染上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大人们惧于暴风雪的威力不敢把长工送往医院,他却在黎明时刻顶着风雪,架上雪爬犁,拉着阿尔弗雷德艰难地送到了医院,最终救了阿尔弗雷德一命。
埃米尔走到哪里,他就把祸闯到哪里,谈起卡特胡尔特庄园的小子,人们都说他确实有点不寻常。埃米尔就在他不断的闯祸中,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勇敢、机智、活泼地长大了,他并没有成为一名坏小孩,而是当选了一名社区委员会的主席,成为整个伦纳贝亚最有出息的男子汉。
埃米尔的故事读完了,但埃米尔的形象却已经鲜活的生长在我的脑海中了。他那些惊天动地的淘气故事每每想起都让我忍俊不禁。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呀,如果他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做父母的能够承受住他那份淘气吗?埃米尔有一位宽容的妈妈,她在孩子每一次的闯祸之后,都会宽容他的行为,甚至当女仆丽娜建议“为了保证宴会的万无一失,先把埃米尔锁进房子里吧”,她都会用责备的目光望着她,强调说:“埃米尔是一个很令人喜欢的孩子!”。埃米尔还有一位宽厚的爸爸,不论埃米尔的淘气让他遭受了多大的尴尬,他至多就是把孩子关进木工房让他自省,而埃米尔在这所木工房里却利用这个机会削了很多的木头老头儿。埃米尔没有因为他的淘气而遭受挖苦谩骂,更没有受到拳打脚踢,他就这样率真、自由、健康的长大了,孩子的本性没有受到一点扼杀,埃米尔父母的教子方法是否该引起我们做父母的深思呢?
一部《淘气包埃米尔》,是一个孩子的'故事,也是一个家庭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精彩,更充满了智慧。
雪国读后心得(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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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国读后心得 篇1
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夕阳的余晖里飞舞的妖艳而美丽的夜光虫。
我对《雪国》这本小说的感觉很复杂,因为从我看过的小说中没有一本是像这本一样的,而它给我的感觉又有些像沈从文的《边城》。读完这本小说后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哀怨和徒劳,哀怨,是因为整本书都是一种冷冷的基调,无论是景物的刻画,还是人物的心情,都让人觉得如冬天的淡淡的风吹卷着读者的心绪。其间描绘的虚无之美,洁净之美和悲哀之美达到极致,令人怦然心动,又惆怅不已。
“在镜中的雪里显出了女子通红的脸颊,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纯洁的美。也许是旭日东升了,镜中的雪越发耀眼,活像燃烧的火焰。浮现在雪上的女子的头发,也闪烁着紫色的光,更增添了乌亮的色泽。”这是岛村与驹子第一次同宿后,驹子早晨梳洗给岛村心里留下的最初印象。”黄昏的景色在镜后移动着,人物是一种透明的幻象,景物则是在夜霭中的朦胧暗流,两者交融在一起,美到虚幻,荒诞却又是当时最荒诞的现实。
“特别是当山野里的灯火映照在姑娘脸上时,那种无法形容的美,使岛村的心都几乎为之颤动。”这是岛村对叶子第一次动心。就如同岛村自己所想“大概这些都是在幻化的镜中幻化出来的缘故。”作者以这两面镜子作为跳板,串联起了整本小说的感情,两面镜子中的驹子和叶子,都是属于岛村的感觉中产生的幻觉。对于驹子,最初也是岛村对于精神美的追求对象,因此只是萍水相逢,但这嚷他有意愿回到雪国,再次相遇;第二次来到雪国,看到驹子沦为艺妓,岛村既惊诧,又似乎在预料之中,他对驹子感情是对美貌的依恋,和对她的怜悯,岛村在驹子身上体会到了“实”,却没有感受到“灵”。也许有的也只是男欢女爱罢了!所以当叶子请求他好好对待驹子时,岛村却表示无奈和惋惜,而叶子却继续以之前驹子的美好形象,让岛村倾心而他却未有对叶子爱的的表示。直到在他离开雪国之前,剧场失火,发现叶子从二楼上掉下来死去,对于追求精神化,人情化爱情的岛村如同是美的幻灭。
至于驹子与叶子之前的关系也甚是微妙。驹子羡慕叶子那么纯粹的存在,叶子却为驹子这样活着而悲哀。驹子爱岛村爱的纯粹而卑微,其实她心中默默地期待岛村带她回去东京,希望岛村能够好好待她,但是驹子却又是一个为生活而生活,为爱情而爱情的人,对生活似乎是一种逆来顺受的乐观,她爱岛村而这样的她在岛村面前觉得不知怎么开口,觉得无颜开口,同时她也早知道回答与结局。她只是缺一个让她死心的致命一击。当叶子帮她问出了心中所想时,驹子暗暗的从岛村的话中得到了结论。叶子看清了驹子与岛村的悲伤结局,当叶子结束与岛村的谈话后,“叶子想要扔掉那只被捏死的飞蛾似的打开了窗户”,这已经暗暗了预示了结尾。她不相信岛村与驹子会有美好爱情,也不相信岛村会把自己带回东京。
爱之所以徒劳,是因为岛村是驹子的全部,而驹子却可有可无。穿过界县那长长的隧道,只有他可以来去自如。而她,哪儿也去不了,谁也留不住,不如纵身一跃。驹子就是叶子,叶子是内心的驹子。
“叶子死去,岛村看见驹子抱着叶子的身体就像她抱着自己的牺牲和罪孽。”
读完这本小说后我了解了川端康成这位作家,诺贝尔奖给他的颁奖词是“川端康成极为欣赏纤细的美,喜爱用那种笔端常带悲哀,兼具象征性的语言来表现自然界的生命和人的宿命。”而《雪国》则被评为史上最美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川端康成的文字总是凄哀而又悲凉的,这和他的自身经历有着莫大关系。
他幼年父母双亡,祖父母与姐姐又相继死亡,一生漂泊无定,逐渐形成了感伤与扭曲忧郁的性格。深受佛教和虚无主义影响,世界级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誉没给他带来丝毫的快乐,只使他感到厌倦和烦闷。而在他在经历了辉煌的岁月,获得了无数成就加身。他自杀了,或许是他一直以来的压抑而又或许是三岛由纪夫的死刺激了他,未留下只言片语,两人相继自杀,留给了后人无数的疑问。我想也许这就是川端康成一直追寻的自由了吧!我们终归是不懂他的……
雪国读后心得 篇2
一个百无聊赖的假期,翻阅书架,无意中发现了这本之前从未看过的《雪国》(这本是大姐买回来的书),可能是因为无人打搅,仔细咀嚼,熬了一个晚上,终于被我给看完了。
作者川端康成1899年出生在大阪,于1972年自杀离世。幼失怙恃,紧接着后祖父母和姐姐相继病逝。历尽人世沧桑和世态炎凉的他养成了一种孤独忧郁沉默的性格和对世事漠然的态度,因此,在他早期的作品中,不管是《伊豆舞女》和《招魂祭典一景》等,都蕴含着对下层妇女的同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社会现象。但是,由于他后来受日本古典文学和禅宗思想影响很重,逐渐脱离现实,以致原来残留于头脑中的封建主义思想不但未能减弱,反而有所发展。《雪国》这部名著,可以说是他这种前后期思想变化的分水岭。
《雪国》以自幼在东京工商业区成长,是一个地地道道吃祖产的富家子弟(有钱又闲的舞蹈研究者岛村)与一位艺妓(向往美好生活有一定毅力的驹子)和一位纯情少女(纯洁善良的叶子)之间的感情纠葛,向我们展现出一个虚与实、现实与非现实的交融的美的哀怨和冷艳的世界。
《雪国》自始至终都带着一股清淡风雅的悲情曲调,这种悲伤不是刻意描写出来的,而是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这很显然与作者对当时世界的思考有关,也与作者的生活成长背景有关。作者把这种感觉直观地描述出来,便是对纯粹美的一种探寻,更是对自我的一种追寻。另一方面,作者在文中也展现了自我清静空虚的一面,这种空虚与之前所说的悲伤调子是相互呼应的。在我看来,这更多的来自于作者的精神信仰,书中前言提到过作者对禅学和道学的研究,我想这两种讲究宁静与顿悟的学派必然给予了作者思想根源上很大的支撑。或许,正因如此,书中所讲的可能是较为“腐朽”的故事,但却丝毫不影响作者表达出一种思想性上的高雅。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了下来。”
小说开篇以岛村独自乘火车来到雪国为开端,写得简洁而突兀,也暗示了故事发生的平凡与不经意,而这种语调也渲染了全书的氛围,冰冷的场景加以简短介绍可以等同为淡淡的悲伤,全文都是运用了这种表达方式,用近乎吝啬的语言为凄冷张本。这种写法不是同一般小说一样运用故事性吸引读者的思考,而是运用写作手法发散读者的思考,这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小说过于注重故事情节内容的庸俗性。透过开篇第一句话的描述,我们似乎能感觉到雪国的虚无感,似乎能感觉到全文唯美的感受的表达。
“驹子发出疯狂的叫喊,岛村企图靠近她,不料被一群汉子连推带搡地撞到一边去。这些汉子是想从驹子手里接过叶子抱走。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
这是小说的结尾,其与开端的手法是相近的,都带着突兀的感觉,但与开端相比,结尾已不再是原有的平静,当全文的情节在有意无意的反复的时候,作者恰当的安排了一场火灾,并将此作为全文的结尾。岛村面对叶子的死表现出了反常的平静,我想这种平静与小说通篇所贯彻的清灵顿悟感是有联系的,岛村好像从叶子的死中有所领悟。到这里,小说似乎进入了一个高潮,其实也是之前暗淡的悲伤的延续,“倾泻的银河”与开头的“雪”都在为小说的整体氛围推波助澜,但不同的是,“银河”是在作者进行了全文的思考过后的意象,“银河”虽然宏大,但却飘渺虚无。文章至此又走入了另一个虚无的境界,而这种虚无较之开始已经是一种升华过后的了。小说在最后从之前延续的悲伤的缚束中解脱出来,形成了一种清冷的自由感。这里可能表达了作者对自我内心真实想法的一种思考,但我认为小说人物中并没有作者自我意识的原型,而整篇小说的氛围才是作者内心的部分的写照。
此外,小说第六章段末这样写道:
“这样的日子里连音色都不一样啊!”驹子仰头望了望雪后的晴空,只说了这么一句。的确,那是由于天气不同。要是没有剧场的墙壁,没有听众,也没有都市的尘埃,琴声就会透过冬日澄澈的晨空,畅通无阻地响澈远方积雪的群山。虽然她自己并不自觉,但她总是以大自然的峡谷作为自己的听众,孤独地练习弹奏。久而久之,她的弹拨自然就有力量。这种孤独驱散了哀愁,蕴含着一种豪放的意志。
在岛村看来,驹子这种生活可以说是徒劳无益的,也可以说是对未来憧憬的悲叹。不过这种生活也许对她本身是有价值的,所以她才能弹出铿锵有力的琴声。岛村靠耳朵分辨不出她那纤纤素手的灵巧工夫,所以仅从弦音里理解她的感情。但对驹子来说,他恐怕是最好的听众了。的确,岛村虽然选择玩世不恭的游戏生活,可是,他却尊重驹子的思想和人格。或许,也正因如此,让驹子感受到他的不同。
驹子喜欢写日记,喜欢把每天发生的事,读过的杂志都写在日记本上,即便发生的事不光彩,读的杂志也只是简单记录作者任务关系等,她也一直坚持着,这或许与她坚强的毅力和超强的求知是密不可分的。这也让岛村震撼了,但岛村心里仍然挂念着叶子,这或许就是驹子的悲哀!生存是徒劳,爱情是徒劳,一切都是徒劳,但是她还是坚持着,向往着。不得不说,驹子的这种韧性让人折服,令人钦佩!无论身处哪个时代,驹子不依不饶、坚韧不拔、坚持不懈的精神都是值得提倡学习的。
转过身,我们再来看作者笔下那纯洁善良的叶子,她是唯美的,长得美、声音美、在火车上照顾行男美、就连从楼上跌落都是美的(地上洁白的雪景,天空灿烂的银河,衬托着火花的飞舞,一个女人的身体,正直落下,僵直的身体在半空中落下,变得柔软了。然而,她那副样子却像玩偶似地毫无反抗,由于失去生命而显得自由了)。岛村一直留意着叶子,而叶子却一心念着行男,就连行男死了,他还每天坚持为他上坟。这也意味着叶子最终还是会追随行男离去,而叶子又是驹子的精神寄托,因此,叶子最后的离去也反衬出驹子精神的离去。
岛村就像一面镜子一样,折射了两位女主人翁,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丑陋的社会形态。这两个女人都对自己的爱人有期待而无要求,爱得直接纯粹。但这样的爱情是有前提的。对于驹子来说,且不说行男是不是她为了救助而甘为艺妓的未婚夫,行男的行将就木之驱和最后的死亡使得她完全可以自由地爱岛村,可以几乎无顾忌地表达。而娇蕊与振保的爱更是萌生在娇蕊的丈夫出差去新加坡的这段男性空缺的时期。这期间的娇蕊是相对自由的。而且,她有夫之妇的身份为振保提供了足够强大的安全感和说服自己跟她偷吃的重要理由。这几乎可以说是这场红玫瑰之恋发生的先决条件。很难说振保是否爱上了娇蕊,不过这至少是让他难以忘怀的一个女人。而岛村大概是喜欢驹子的,因为她的洁净。这是川端康成反复强调的最初的情感动因。经常被引用的一句话是“女人给人的印象洁净得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以严寒的雪国和极度难得的绉丝作为象征性的衬托,除了与日本向往冷寂的艺术追求相关外,或许也是为了凸显驹子虽是艺妓却有着不一般的净。
纵观全书,虽没有什么大的曲折波澜,也没有什么特别华丽的辞藻,却在幽艳、光润的文体底层,如同透过那细细的网眼,充分地展示了充满通透力的描写,就好像是一团雾霾从我们的内脏中弥漫开来,并且渗透到我们的内心深处。他让我从中吸收了在其它书中无法吸允的文学知识。朴实自然、清晰明了、言简意赅是我对《雪国》一书的初识,然而这种认知却须待细嚼慢咽、咀嚼消化,正如《雪国》这部书一样,具有着极其深厚的内涵,值得细细品味。
雪国读后心得 篇3
《雪国》这个名字真美。有一次看见一个公众号推送的摄影集,特地展现行人在车窗上的幻影。用川端康成的话来说就是“人物是一种透明的幻想,景物则是在夜霭中的朦胧暗流,两者消融在一起,描绘出超脱人世的象征世界”。我承认我被这种超凡脱俗的美震惊了,然后我就拜读了这本各种溢美之词加身的《雪国》。
然而,读完《雪国》后的整个观感就是累觉不爱!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累觉不爱。我真的完全没有体会到书的扉页宣传的“《雪国》是川端康成最高代表作,其间描绘的虚无之美、洁净之美与悲哀之美达到极致,令人怦然心动,又惆怅不已。”。
那么我的真实体会就是零碎的故事,故意拼凑的文字,无论是写景还是写人、写事,真的完全没有代入感和连贯感。反正这样高深的美,完全没有引起我的共鸣,真的不如那个摄影集对细微之处的捕捉来的震撼人心。难道我有病?于是我搜索了《雪国》的书评,大多的评价都是“我不知道《雪国》想要表达什么”,甚至有人说“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人为了川端康成去学日语了”。偶尔零星的几个看客分析了驹子和叶子的象征部分,大书特书的描写了徒劳之美、虚幻之美、纯洁之美、爱情之美。不过我不否认驹子的确是我喜欢的角色,她纯洁、神秘、有感染力,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驹子和叶子,同时也有一千个《雪国》。我明白谁是美的,但是却不是真的感同身受。就像我知道答案,却不知如何解答。如果本书本身是讲徒劳之美,我读《雪国》是否又是另一种徒劳呢?
不知是我不懂日本的美,还是不懂这翻译的美,能感受《边城》之美,却不能为《雪国》之美感同身受,这大概就是文化的差距。5年之后,再读《雪国》,一定会有其他的观感。
雪国读后心得 篇4
也不知道是哪一年的冬天,雪国的雪在雾气朦胧里飘下来了,各色各样的人把自己裹得与世隔离。
雪国是日本的哪个城市?不该是繁华的东京,也不是皑皑的富士山,甚至川端先生也没有说它在哪里。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可能并不存在,但是深入人心。
宁静,唯美,纯粹,哀伤。
一位很纯清的姑娘对着列车长喊话,阵阵回声被雪盖住,语气凄冷;玻璃上的倒影是有关美的诠释。所有目光所至,嬉闹声提起的裙摆是命运的无奈;温泉里的歌声在大火中焚尽;执意不离开的身影;以及那句有关生命,爱情和卑微的自述。
其实,一整篇看下来,我只记得零碎的细节,对文章没有一点关于深入的思考,好像看完了就是完了。本该如此,像雪国的雪落下来,化作微凉,不着痕迹。
雪国可真是冷啊,来自东京的你又这么会懂,懂了又能怎么样呢?驹子在岛村心里也许很重要,不过哪里比得上东京里的妻儿,但她还是年年至此,也不会心生愧疚,乱拨他人心弦,是,又有人说灵魂,他们像是知己,在灵魂里相互依偎,而除了川端康成写的唯美的精神主义,内容还是背叛和等不了的心思。
谎言重复一万遍也是谎言,所以我们要看到的,不还是本质?
川端康成的文字很平淡,他似乎在说,我只是很平静的写个故事呢,一个跌宕起伏都看不出来的故事,只是这样的作者怎么会是一个男子。文字中间流露的细腻,凄美,使这本书本来就像个女子,施了淡妆,着一身大红灼灼和服,在银装素裹里撑伞缓缓走过来。
风很静,雪依旧,各种各样的人穿梭在雪国里,列车周而复始开向终点站。
像听了一首柔柔的歌曲,心底留下的是挥之不去的余间悬绕。纯纯的语调,像极了冬日里暖暖的阳光,带着令人窒息的气味,慢慢的融入心肠。本期周四电台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收听,我们下期再见。
雪国读后心得 篇5
从书馆回来,半路遇到一位同事。他看到我手里拿着《雪国》,便说,《雪国》内容很简单,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笑着模仿颁奖辞说它反映了日本民族的性格和生活,对方摇摇头,不以为然。这位仁兄是一位诗人,却好像不是一个有风骨的`家伙,他读书很多,言辞间能显现学问,有时候却不涉真理和真相。因此,我对他的话,总是将信将疑。
做人,总是很讲技巧的话,可能反而会给人一种幼稚可笑的感觉。
的确,《雪国》故事很短,内容很简单,而且我读来还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以前读过。可是因为没写读书笔记,所以记不真切了。在我看来,的确像颁奖辞中所说,这部作品很有民族性。它不无深刻地反映了日本下层人民,具体说是艺妓阶层的生活和感情。从这篇作品中,我可以读到日本北方“雪国”的部分风物人情,甚至是历史。
它使我想到了自己读过的《茶花女》和《骆驼祥子》这两篇小说,它们同样也都是反映本国底层人民生活和情感的作品。它也使我联想到了目前我所耳闻目睹的我亲爱的祖国的人们的处境。我如果说自己热爱人民热爱祖国,可能会因有自矜之嫌而招致嘲讽,但如果我说自己以自己的出身荣并依恋自己的根,则可能会引起诸君的共鸣而非非议吧。
——其实还不都是一回事。
也许是因为孤陋寡闻,除了电视剧《蜗居》,我还没看到听到有哪部作品真正深刻地触及了中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现状。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我也用自己的笨脑袋想过,为什么就没有经典呢?对比《雪国》,我妄下一个结论吧:因为中国现代都是御用文人,只许歌功颂德,不许反映民间疾苦,因此,没有思想也没有个性。因此就不能久远。
作家要有良心。好的作家就是一个民族的良心。
很多文章反映中国人的公民素质的确比欧洲美洲的差,读过之后不禁汗颜。虽然未曾到海外见识国人的丢人表现,但也可以由他们在国内的行径推想出其在国外的行为来。这个专制体制下挣扎的民族,没有民主,自然也没有自己的尊严可言,没有自尊的国民,怎么还能顾及到自己的素质呢?仓廪实而知礼节,如果真是这样,我的同胞们还要挣扎多久?
雪国读后心得 篇6
雪国这本书是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看完的,因为我看的这本书是由川端康成的两本书合订的,在我以为才看到一半的时候,故事突然停止了。在没看以前,我去看了书的简介,简介说故事是东京的一位名叫岛村的舞蹈艺术研究家,三次前往雪国的温泉旅馆,与当地一位名叫驹子的艺伎、一位萍水相逢的少女叶子之间发生的感情纠葛。所以我认为书中会出现感天动地的爱情,出现令人心痛的背叛。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岛村对叶子的爱是一直埋在心底的,他甚至只和叶子正式交谈过一次。而驹子却是在雪国一直陪伴他的女人,驹子起初是一个漂亮纯洁女子,一个让岛村不敢亵渎的女人,所以岛村才会二次来找她,然而第二次岛村来的时候,驹子已经沦为艺妓,每日喝的醉醺醺的,不断接单,特别的忙碌,但是却仍然频繁的来看岛村,哪怕只有几分钟。如果说驹子是深深爱着岛村的,那这也真是个可笑的爱情,一个整日陪伴男人喝酒取乐的艺妓深深的爱上了一个已经有妻室的坐食遗产的男子。
作者唯美的文笔下展现出了两个美丽的女子,一个是曾经美丽纯洁然后逐渐堕落的驹子,一个是在驹子沦落后代替她撑起岛村心中美好的叶子。然而无论是驹子的纯洁美丽,还是叶子的清新脱俗,都是岛村所得不到的,一个沦落了,一个消逝了,叶子最终在火灾中身亡。川端康成作为亚洲第二个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在最后却选择煤气自杀。我认为,川端康成能够发现生活中、自然中的美丽,所以他的文笔是那么的唯美,就连“雪国”这个名字,也给人一种一尘不染的感觉,然而他也看到了无论什么样的美,都无法生存,要么沦落,要么毁灭,这是他所接受不了的。
我们每个人也都是向往美的,但是也许我们对美不那么敏感,所以它沦落了就沦落了,最多浪费一汪泪水,然后我们更加坚强了,这就是所谓的适应生活吧!我们不能像川端康成一样,在看到美的虚无之后,变得悲观。但是同样不能变得麻木,变成摧残美的帮凶。就算美不能存在于现实,也应该时刻存在于我们的心中,唯有心中有美,才能发现生活中那处处的美丽。
雪国读后心得 篇7
其实一直以来我对日本的很多东西都是很反感的。其中的原因自不用说。但是当我看到日本著名的作家川端康成写的散文临终的时,给我极大的震撼。之后我知道了他的小说雪国。
总觉得川端康成的作品写得太过干净,尤其是《伊豆舞女》。干净的让人觉得一切都是幻想,在如今这样一个复杂,充满利和欲的世界,那样纯粹、干净、真挚的情感体现着人类最简单原始的珍贵性情,令人神往、倾心,却又不忍心打破这份悸动。
《雪国》是以白雪的世界为背景,雪是世界上最干净、圣洁,同时也是最美丽、飘渺近似虚幻的东西。通文都流露着一种淡淡的苦闷、愁思、悲哀的情绪。
岛村,既是故事的男主角,又是个旁观者。对于这个人物,我并不喜欢。他是消极的,面对驹子对自己的痴迷,他觉得一切都是徒劳而已,他无法带给驹子想要的安心。甚至于,他觉得自己所做的,对于驹子艳丽的美和叶子空灵、清澈的美的贪恋、追寻都是徒劳的。他看着驹子为生活奔波,为感情压抑,同情她、怜悯她,时而给予她一丝安慰过后又冷静地告诉对方一切都是徒劳。
当然岛村这个看客做得也很吃力,他一直在追寻中想象中的美丽,他渴求的清冷、干净的叶子始终不正眼看他,而让他矛盾纠结的驹子确是一味地等着他。还时刻担心着自己的心思被驹子看穿,想要躲着又期待着接近。
相反我很欣赏驹子,虽然付出得不到回报,依然率性而积极地生活着,渴望爱情,执着爱情。喜欢、憎恶,每一种情绪都表现得真实、坦然,丝毫不做作。
其实至今我有很多疑问,叶子对行男究竟是什么感情?只是想实现护工的愿望吗?驹子对行男又是怎么回事,为何临死都不愿见面,只是不想感受生死离别的痛苦吗?驹子似乎并不喜欢叶子,总是在岛村前避免着有关话题,可为何在叶子跳楼死时又哭的这么悲痛,近似疯狂,难道她真把叶子当做自己的寄托,希望她活出另一个自己?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心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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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心得 篇1
作者:王欣甜学校:杭州卖鱼桥小学
书名:《爱丽丝漫游奇境》
作者:刘易斯·卡罗尔 [英国]
作品简介:
这本书包括两个童话:爱丽丝梦游仙境和爱丽丝镜中。
在前一个故事里,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发现了一只穿着小背心、会说话的小白兔,在它的带领下,爱丽丝走进了一个神奇而充满梦幻色彩的仙境中,在那里,爱丽丝结识了长相怪异的柴郡猫、脾气暴躁的红桃王后、故作悲伤的假海龟,并参加了一场疯狂的茶会。
在后一个故事中,爱丽丝勇敢地走进了一个棋盘似的镜像世界。在红棋皇后的指导下,爱丽丝一步一步地实现了当皇后的梦想。一路上,爱丽丝遇到了奇怪的京东兄弟,喜欢接受非生日礼物的蛋形人,以及不会骑马的白衣骑士。
里面的一切让我感到好奇。一切都是不可思议的!面对镜子世界,爱丽丝最终能实现她的梦想吗?让我们和爱丽丝一起开始这个美妙的梦幻之旅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心得 篇2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爱丽丝漫游奇境》,里面的主人公——爱丽丝,她是一个充满勇敢、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在一个春天的下午,爱丽丝和姐姐正在看书,忽然一只小兔子跑过来,边跑还边说“快点、快点,要迟到了”,爱丽丝好奇地跟着小免子跑了,掉进深井里,进入了一个大厅。她在里面喝了一种药,它变小了。然后她不停地哭,掉进了眼泪池。
她拼命地游,最后被池塘里的水冲了上来。她遇到一只毛毛虫。毛毛虫告诉她,大蘑菇的两边变大了,另一边变小了。有了这个大蘑菇的魔力,爱丽丝开始了一场神秘而激动人心的冒险。在路上,她遇见了疯狂的三月免和帽江,遇见了喜欢砍掉别人头的红桃王后,在冬天里,她神秘般地进入了镜子中的世界,遇见了红棋王后和白棋王后,红棋王后告诉她怎样能成为一个王后……最后,她当上了王后,去参加宴会,宴会上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红棋王后变成了一只小黑猫,白棋王后在汤碗里突然就消失了,爱丽丝看着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突然就惊醒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而好奇,他有同情心来分辨是非。我也希望我能做一个这样美丽的、奇怪的梦。
三年级:范怡茗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心得 篇3
每个人都会做梦,但是,她的梦,却不同于我们,她的梦既让人惊险又让人欣喜,我读了一本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就是我说的“她”。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童话故事:小女孩爱丽丝用怀表追赶一只白兔,她会说话。她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掉进了神奇的地下世界。在这个奇妙而疯狂的世界里,爱丽丝似乎是唯一醒着的人。她一直在探索,问我是谁。在探险的过程中,爱丽丝不断地认识自我,不断地成长,终于成长为一个“大”姑娘。
这时,她被一片树叶惊醒,却发现这一切都时她自己的梦想。
在爱丽丝的冒险中,她遇到了一些奇怪的人和动物以及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比如掉进自己的眼泪池,参加鸟类聚会,拜访三月兔和帽匠,和女王玩槌球。书中的爱丽丝深深地打动了我,当她哭时,爱丽丝就对自己说:“像你这么大的姑娘还要哭,马上停止,我命令你!
”我体会到了爱丽丝的坚强;当她要喝一瓶奇怪的水时,她会看看上面有没有写着“毒药”两个字,我体会到了爱丽丝的智慧。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和王后打架,那三个园丁是谁?她明明知道竟然说不知道,当王后要让别人砍掉她的头时,她说“你敢!
”我体会到了爱丽丝的勇敢不退缩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诚实的小女孩。她让我想起不久前的事。我吃完午饭,下楼取快递,突然间发现一楼的防盗门上还插着钥匙,天呐,真是太不小心啦,如果让别有用心的人发现,把它拔了去会造**身威胁和财产损失的,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啊!我立刻想到要提醒他们把钥匙拿出来保管好。
于是我便按响了门铃,出来的是一位阿姨。“阿姨您好,您家的门钥匙没拔下来。我来提醒您一下,赶紧拔下来取回家吧,万一落到坏人手里就麻烦啦!
”阿姨取下来连连夸我是好孩子,连声说感谢,还笑容满面地拉我进屋,我连忙摇着手说“阿姨,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我转身去就去取快递了,下了楼梯一路小跑,我也很快乐。现在我想我也有爱丽丝的影子了。我明白,在未来,我应该自信,不怕困难,坚持到底。
通过主人公的一个梦想,本书巧妙地将奇异的想象与真实合理的常识结合起来。它既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又完美地体现了主人公的善良、勇敢和力量。我喜欢这本书,我也喜欢爱丽丝。《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故事情节奇妙有趣,吸引着我不知疲倦地读下去。
它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稀奇古怪的梦境:在无聊的一天,爱丽丝看见了一只穿着背心,并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怀表看时间的兔子,兔子从一个洞里跳了进去,爱丽丝也跟了进去,不知不觉地她掉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兔子洞。这时,他神奇的旅程开始了,她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奇怪的事情。
她一会儿变矮,下巴都碰到了脚,一会儿又变高,简直都站满了整个屋子,一会儿脖子又变得很长,都能随意的扭曲,鸽子还误把她当成了一条蛇。
在新奇的历险中,她还结交了许多朋友:爱生气的老鼠,神气活现的兔子三月,倒霉的壁虎比尔,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善良热心的毛毛虫,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柴郡猫,没完没了吃的帽子匠等等。后来爱丽丝进入了扑克王国,发现王国里的每个人都是一张扑克牌。
当她和红桃皇后玩槌球时,惊讶地发现球是活生生的刺猬,棍子是活生生的火烈鸟的脖子,扑克牌士兵们非常有趣,他们可以鞠躬,用手和脚作为球门落地。更为荒唐的是,当爱丽丝的球正要碰上王后的球时,不是王后的刺猬球拔腿跑走了,就是爱丽丝的火烈鸟球杆飞上树去了,要么就是球将要进门时那个士兵球门却走开散步去了。红桃王后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嚷嚷着要砍别人的头,柴郡猫惹皇后生气被判砍头,但猫的身子消失了,刽子手不肯对荒唐事作证的爱丽丝的头爱丽丝勇敢反抗,结果被惊醒了,她发现一切奇遇原来只是一场梦。
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这使我喜欢她读书。她天真活泼,有着纯真的童心,对一切未知的事物充满好奇。具有丰富的想象力。
她喜欢把自己演成两个人对话。在一场槌球比赛中,她因为欺骗自己而扇了自己一巴掌。她还懂礼貌,善良,富有同情心。
掉进兔子洞的时候,我不想把空罐子扔下去,怕砸到下面的人。
正是这种纯真的童真才让这篇故事读起来趣味横生,让人爱不释手。好书推荐——《爱丽丝梦游仙境》三
大诗人杜甫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讲的是书读多了,自然而然就会写文章了,好像有神仙帮助一样。以前我常常为写作文而烦恼。
读了这句诗,我觉得非常有道理,明白了写好作文也是需要日常读书积累的。
那么,今天就来和我一起读一本好书吧!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一个叫刘易斯的作家写的,主人公爱丽丝甚至除了梦游仙境,还梦游了整个地球,现在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她的名字。爱丽丝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喜欢别一个发卡在头上,有一天,她和她的姐姐在河边乘凉,突然看见一只手拿着表会说话的兔子,从他们面前跑过,他们很新奇,跟着兔子跑啊跑,结果掉进一个洞里,在洞里他们遇见了猪孩子,懒惰鼠,帽匠人和三月兔,于是他们一起开始了一次奇幻的旅程。在旅途中,爱丽丝突然吃了一个蛋糕,它能使人变得越来越小。经常因为突然的变化而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爱丽丝还和纸牌皇后打垒球,教育脾气暴躁的纸牌王。
正在爱丽丝开心的笑的时候,姐姐拍了下爱丽丝,她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在做梦,在梦中漫游了仙境。
爱丽丝的故事结束了。当她醒来时,她仍然在大树下。该喝下午茶了。而我在晚上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我希望我能在梦中追随爱丽丝的脚步来到仙境,但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它是一个纯洁的地方,一个能适应单纯的地方只属于孩子。
我不能说我会像爱丽丝一样无所畏惧,但我会努力回到过去的我-一个女孩的快乐。
爱丽丝喜欢探索新事物,不怕危险,也喜欢思考问题,想办法。所以我们要向爱丽丝学习哦!相信读了这本书后,你会有更多的积累!赶紧去读吧。《爱丽丝漫游仙境》读后感四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编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纯真的梦幻,受益匪浅。
我专心地看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体内容:爱丽丝在她荒诞离奇的梦境中,漫游了许多在她想象之下的奇妙世界,有能使她变小的药水、使她变小的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镜子的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其中的人物也是有趣、滑稽。共有四组:公爵夫人、红桃皇后、老乌龟、龙虾、叮当兄弟、骑士当她被猪叫醒时,她意识到她刚刚做的只是一个奇怪的梦。
这一切就像我自己的一个多彩的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在梦中,爱丽丝好奇地跟着兔子看发生了什么,却掉进了兔子洞里,这是一个神秘而不可思议的童话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她时而变大,时而变小,遇到了一群稀奇古怪的人和动物,掉进了自己的眼泪池,参加了鸟类的集会,拜访了三月兔和帽匠……最后和王后进行槌球比赛,直到和王后发生冲突时,爱丽丝才醒来,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河边。
故事中的奇境时常在我脑海在浮现,我在想:其实,我们生活中,只要我们用心去发现,也一样有许许多多奇妙好玩的“奇境”:树林里小鸟的叫声、花丛中飞舞的蝴蝶、窗外的雨声……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爱丽丝,世界会有多美?不会有**或小偷,人们会互相尊重,不会有争执或争执,也不会有世界上的战争,如此美丽。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
我们要学***善良、乐于助人。经常给予他人帮助,无论是什么,都爱惜它,真心对待。我们要学***勇敢。
狭路相逢勇者胜。也许在某些情况下,胜利和失败只有一步之遥。有勇气的人有可能成功,但没有勇气,他可能失败。
我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也许将来也能描绘出一个精彩奇妙的梦幻世界!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心得 篇4
她走进一个大厅,四周有许多扇门,大厅中央玻璃桌上放着一串钥匙,她用其中一把打开了一扇最小的门,里面是一座美丽的花园,门太小,她钻不进,后来喝了桌上一瓶饮料,就变成了一个只有10英寸高的小人,他吃了桌下一块糕,一下长了9英尺,门又进不了,他急得大哭起来,泪流成河白兔出现了,丢下一把扇子,她用来一扇,又缩成了小人。她失足落尽自己的泪水池中,好容易才游到岸边,爱丽丝来到白兔家,看见柜子上有饮料,喝了半瓶,身体就变大,头顶天花板,胳膊伸到窗外,无法动弹,兔子捡石头砸她,石子落地全变成糕饼,他一吃又缩小了,于是她夺门逃跑,逃到林子里,吃了点蘑菇才恢复原形,爱丽丝走进一个公爵夫人的家,在这里认识了扑克王心国王和皇后,皇后脾气暴躁,动不动就砍掉人家的头,切舍猫惹皇后生气,被判砍头。但猫的身子消失了,郐子手不知怎样去砍没有身子的头,最后又下令砍掉不肯对荒唐事作证的爱丽丝的头,爱丽丝在睡梦中惊醒。对于爱丽丝,对于那个奇怪而又神秘的兔子洞里发生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
但我们的梦想永远不会熄灭!让我们一起去编织那属于我们自己的美丽的梦吧!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心得 篇5
第一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之后,我有一种特别新鲜的感觉。爱丽丝的梦稀奇古怪、荒诞有趣,充满了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够变大变小的身子,能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等等。这一切就像是我们小孩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
着我们,也让我们展开想象的翅膀,过足了瘾头。就像我常常这样幻想:我是一个可爱精灵,整天在宇宙上观察着美丽的地球。那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啊!我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公爵夫人的厨房印象很深。尤其是爱丽丝和青蛙仆人的对话,让我觉得十分发笑。
再次读《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个故事,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因为整个故事充满了幻想,而主人公又是那么的可爱,纯真,它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这本书,相信其他小伙伴肯定也会喜欢的。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心得 篇6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英国的刘易丝?卡洛尔的作品。他是英国牛津大学的.数学教授,曾在牛津大学执教30多年,也曾是英国圣公会的牧师。卡洛尔1832年出生在英国的一个牧师家庭,1898年逝世。
有一次,卡洛尔和三个小女孩泛舟游玩,三个小女孩缠着他讲故事。于是他以爱丽丝为主人公,随口编出了爱丽丝奇遇记。回到家后,卡洛尔就把白天讲过的故事写下来,在圣诞节前夕寄上了手稿,编成《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书里讲的是:爱丽丝坠入一个深深的树洞里,经历了许多新鲜事:她认识了喜欢以砍别人头来显示自己淫威的王后;还结识了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个鸡蛋,身体还可以随意大小的矮胖哈德;她结识了可爱有兔子;参加了世界上最古怪的荼话会,又观看了一场与众不同的槌球比赛;最后她又大闹法庭…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认为爱丽丝是一个聪明、勇敢的小姑娘,她凭着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排除了一次又一次的危险。我们遇到困难也要像爱丽丝一样,不怕危险、乘风破浪,才能获得成功。
《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心得 篇7
利用假期的时间,我读完了一本好书《爱丽丝漫游奇境》。讲小女孩爱丽丝在梦中与镜中奇遇。
读完以后,我顿时有种新鲜的感觉,在奇遇中,充满看各种奇特的幻想,能变大、小的身子,组成王国的扑克,能穿入镜中,让人忘记名字的树林,像是五彩缤纷的美梦,让我们尽情的飞翔在梦里。起初,爱丽丝和小兔子进了树洞,发现自己在一个空间里。桌子上有一个盒子。她悄悄地走了,打开了盒子。她发现里面有两瓶水和一把钥匙。爱丽丝觉得很渴,所以她拿了一瓶水喝了下去。过了一段时间,她的身体变得很大,她的头在屋顶上。她哭了起来。
然而,她又喝了一瓶水,然后她的身体便小了。经过这些事后,他的胆子大了起来。之后来到王后的棒球场,看见球是刺猬。
还遇到神秘莫测的切舍猫,童话中格瑞芬和假海龟,总喊着要砍别人头的扑克女王和一些扑克士兵最后,她终于回到了现实中。
通过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一个活泼、天真、可爱、是非分明、富有同情心和好奇心的小女孩。我们应该学会纯洁,善良,是非。
茶馆读后心得汇总
当我们在一些特定的场合或者特定时刻。都会有一些不一样的感受和体会,感言是我们平时生活中不能忽视的存在,优秀的感言模板你知道哪些呢?以下内容是栏目小编整理,主题为“茶馆读后心得”,希望以下网页内容能给你帮助!
茶馆读后心得【篇1】
茶馆,在中国极为常见,是一个普通,但却是一个特殊的地方。《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叫的茶馆。茶馆的名字叫“裕泰”,象征着富裕和安泰,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寄托。但是在当时这样的世界是不存在的。
一部简简单单的三幕话剧,借助于一家普普通通的的茶馆,将半个世纪的岁月浓缩,将许许多多符合时代特征的小人物涵盖,将一个国家在那些个特定时代的悲哀诉尽。
《茶馆》有着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绘导了一出由往昔岁月和市井生活画面组合起来的社会大戏。故事发生在清朝末年的一个名为裕泰的茶馆中,这个茶馆里人来人往,会聚了各色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概括了中国社会的各个阶段,几种势力的尖锐对立和冲突,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历史命运。
《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这也是剧本的一大特色,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刘麻子、唐铁嘴等人物让我印象十分深刻。王掌柜,为人正直,不做坏事,但有些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老主顾常四爷,同王掌柜一样正直,不做亏心事,但不同的是他比王掌柜硬,骨子里有那么一股傲气,怎样都不肯低头,不肯让步。
我最钦佩的还是常四爷了,钦佩他那种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在清朝时,他有份“铁杆子庄稼”不用干活就拿钱。后来清国灭亡,常四爷没有像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到了民国时期,茶馆新开张时,松二爷,常四爷都去贺喜,常四爷虽然穿的没有那么体面,但他的精神面貌很好,面对政局的混乱他还能放得下面子,这种精神正是我们所缺少的,在那个年代,没有常四爷这种精神恐怕很难生存。因为他是以一个单纯的方式出现在舞台上,他正义,爱国,实话实说。也许你觉得这个人太过于直肠子,不够圆滑,反而会给自己惹祸上身。但反过来看看王利发,他够圆滑了吧,可最后还不是一个死的下场。
曹禺先生曾说《茶馆》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也有人评论说《茶馆》是一曲旧时代的葬歌,也是一曲挽歌。《茶馆》这三幕共占了五十年的时间,而老舍仅用了一些小人物的生存和死去,说明了年代的形形色色。他揭示了社会的一角,让我们觉得我们活在这个时代是多么幸福。
茶馆读后心得【篇2】
迎新晚会主持词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有谁会懂我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走在陌生的街道,真的很彷徨,真的不知道自己的该往哪个方向走!一个人站在十字路口仰天长立、落魄、颓废、流浪、这些词通通涌向我!
似乎自己的生活失去一切动力一个人唯有的只是迷茫!眼泪成了我生活的附属品!烟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不停的告诉自己,相信自己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一个陌生的。但现实与幻想形成落差似乎自己又明白了什么是黯然伤神,失落,我又放大了自己的悲伤,沉浸在琐碎的记忆里,心底的痛,无以言表......当眼泪流下时,自己也不过像个婴儿。也许你认为我虚伪,也许你认为我对你的爱是装的!可你不会知道我一直把你放在我心里最深的地方,很深、很深,就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内心的伤痛一样。此时此刻内心的伤痛真的很难用语言来表达!
一个人走在十一月的轨迹边缘,却怎么也接不上轨。于是我如同英语小文章生活习性般开始习惯沉默不语,紧握着双手随之颤抖,带伤的脸庞和黯然惆怅的画面,湮没在这个漫长转预备党员发言稿而散乱的整片沉思的冬里谁也不曾发觉那些微笑背后无处安放快要溢出的伤痛,切骨得心如刀绞般,缓缓渗入左心房深处……乍然,陌生世界让我有种突入其来沉痛的心境。
或许是习惯了伤感。没人知道的那些寂夜里,紧紧的用双手抱裹着自己,右耳旁是悲伤音乐,随之泪水不断的流淌在凄凉的夜里..但我没去轻意擦试它,我想也许这也是释放伤痛的一种方式,因为我真的累了,不想再被爱情所伤,真的太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曾经深爱过的那个他,坐在街边的马路上,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明明心里念着他啊,却只能无关痛痒地聊着天气,以及笑话,转念作罢,只好给老朋友打一个电话,然后哭诉着你此刻无人能懂的悲伤与寂寞,这些话我从来不敢告诉他,因为怕他不懂,更怕他不屑。最后只好抹干眼泪,微笑着在心里默念对那个人的祝福,请你一定要幸福啊,这样,即使你给不了我想要的幸福,能看见你的幸福也是我的快乐。
茶馆读后心得【篇3】
已经忘记了第几次阅读老舍先生的《茶馆》了,但是每一次都是既有相同的感动,却又有不同的感受。 《茶馆》只是三幕剧,但是时间却跨越了近半个世纪,书中人物并不多,却囊括了当时世道上至皇帝太监下至流氓特务的三教九流,这些事情只发生在一间茶馆中,可是我们却能从中看到当时中国的缩影,不能不说这是老舍先生的功力,在他的笔下,每一个人物的选取都是具有代表性的,每一个角色都是鲜活生动的,寥寥数笔几句台词,却能让人起幽默沉痛之心,再看《茶馆》会发现这短短的作品是如此完整而完美,再多添一字而不可得,再减一字而不可为,可见老舍先生的文字能力。
同样的能力亦体现在《龙须沟》中,纵然《龙须沟》只是时代的产物,并无如《茶馆》一般超越于时代之上的魅力,却依然让人过目不忘。老舍先生曾经说过:我想写一出最悲的悲剧,里面充满了无耻的笑声。那么无疑《茶馆》做到了这一点。 《茶馆》是常看常新的,每次看都会给我不一样的感受,以前年轻气盛之时,最爱常四爷,因为他仗义执言,敢说真话,那一句“大清国要亡”在茶馆中回荡,他却也因此下狱,这次却更深切感受到王掌柜的痛苦,尽管他善良擅于变通,想尽办法生活下去却不可得,老舍先生说过:最大的牺牲是忍辱,最大的忍辱是预备反抗。
而他的反抗不过是吊死在自家的茶馆中,最后与儿媳及孙女的告别都是如此仓促,思之令人泪落。而秦二爷与崔先生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存在,老舍先生塑造人物最妙之处就是寥寥数笔短短几句话,却勾勒出人物最鲜活的一面,秦二爷的实业救国之心,崔先生的心灰意冷,都让人不禁沉痛感慨,这其中呼之欲出的问题就是我们应该如何救国,或许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已经给出了答案,在那个泥沙俱下的时代,在那样的政府统治下,谁也没有办法救国,谭嗣同的死并未唤起大多数民众的觉醒,甚至唤不起他们的一点同情,拳乱来了又去了,普罗大众却依然生活在痛苦中,甚至比清末时亦有不如,就像书中所描述的一般,好人如王掌柜一般逐渐无立锥之地,只有穷凶极恶之人却生活得越来越好,在这本书中,作者不仅立意要探讨中国人的人性问题,也是在探究高于时代之上的社会问题。
茶馆读后心得【篇4】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无常》读后心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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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读后心得 篇1
《无常的博弈》读后感800字!
《无常的博弈》:风起云涌的8分钟。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对于一个从未涉及金融行业的小白来说,读这本书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
通读下来,对整个事件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股市本身就是一座战场,充斥着利益的博弈,同样充斥着胆量和人性的较量……
原本历经起伏好不容易才颇有起色的国债期货市场,却仅在8分钟之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8分钟可以做什么?8分钟可以品一杯香茗,可以读一段文章,可以听一两首歌曲。8分钟也可以彻底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让人生前途、事业覆灭……
327事件中的主人公们,就在这8分钟内,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跌宕起伏,甚至再无翻身的机会……
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决策者,享受着别人仰望的同时,所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自己的任何决策能够影响到整个体系的存亡。
是非对错,在那最后一刻已变的不再重要,如何进行挽救,成了每个人心头的艰难抉择。
输赢胜负,在那之后也仿佛成为了笑话。事件的主要参与者,在那之后也并没有看到未来的曙光。多少曾经受人敬仰的精英们,最后的结局都令人唏嘘……
如果管金生能够审时度势,再沉稳一些,或许也不会输掉自己和公司的未来。如果市场监管力度再加强一些,或许也不会出现辽国发这样的搅局者。正所谓同行是冤家。尤其是利益至上的金融市场,打倒对方,赢得利益才是王道。
万国、辽国发、中经开,三足鼎立,互为对手,在利益的驱使下处处争锋相对。这是游戏规则使然也是必然。有对手就会有合作,“314事件”中万国与中经开联手对付辽国发,结局虽不尽如人意。但也算精彩。
然而到了“327事件”,局势则完全不同。这一次的合作方变成了万国和辽国发。然而事件之前久未露面的管金生却失去了获知风险的先机,同时被猪队友辽国发摆了一道。最终因为他那自小养成的“不服输”的性格作祟,明知结果已无法翻转。却依旧意气用事,孤注一掷。最终导致了惨败的结局。自己的前途也被自己葬送……
神秘的搅局者“辽国发”三兄弟,究竟何许人也?在“327事件”之后,兄弟三人躲避风险逃脱制裁,留下了一屁股债,人间蒸发一般下落不明,至今仍然是一个永远的谜……
《无常》读后心得 篇2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无常》读后心得 篇3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读后心得 篇4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后心得 篇5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马小跳发现之旅喜怒无常的大自然》。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我之前不知道的大自然的科学。
这本书总分为五章,每一章里都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
我知道了沙漠里也有海市蜃楼。热带雨林里有那么多的动植物,树叶为什么会变黄,台风、龙卷风、火山、地震、沙尘暴、海啸、洪水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沙漠在慢慢变大等等。
大自然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未知的奥秘?如果想知道大自然的更多奥秘,那就要探索、探索、再探索!
大自然会发怒,而它却并不 “任性”,他之所以会“发怒”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人类太不爱护它了。所以我们要爱护大自然,虽然我们不能阻止森林的砍伐、烟雾的排放;却能做到不乱扔杂物、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使用塑料袋等简单的事,还能提醒身边的人们保护大自然。
让我们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尽自己的一份力,去呵护,保护大自然。因为它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离不开的家。
《无常》读后心得 篇6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一次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在死去的儿子旁哭得十分悲伤,便决定让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自己却被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板,这些原本都是虚幻之中的人物与事情,竟让人悲凉的心被慰藉。
无常让我觉得世事无常,前一秒还是欢离,而后一秒却又变成了永别,每一天改革的世界,每一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公正,“公仆”想着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藏在光明之中的黑暗······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伪善的小鬼借着“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地披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力驱使私欲的完成。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地加进几句对现实中所谓的“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了当时鲁迅先生悲凉的心些许安慰,文章也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虚假的世界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文中对黑暗的讽刺写出了鲁迅先生对黑暗显示的无奈与失望。鲁迅先生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从侧面写出了世人庸俗的一面,在文章的末尾也写出了鲁迅先生对封建的“鬼神之事”的鄙夷与不屑一顾。
鲁迅先生不仅仅只是一个作家,他也是一个战士,与旧时黑暗,封建的社会战斗的战士,正如毛主席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读后心得 篇7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是光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一天改革的世界,每一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样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明白,我只明白,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必须则有鬼。
我厌恶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那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无常》读后心得 篇8
1、“我的父亲沉思了一会,摇摇头。”这一细节出现了两次,表现父亲的内心潜藏的愤怒和不甘,或许我们可以联想到,在江湖术士堂而皇之地招摇撞骗而科学和理智遥遥无期的旧社会,他那时能做出的最大的反抗就是说“不”。所以,反复出现的这句话流露出的其实是鲁迅先生最深的悲凉;
2、“这一天似乎大家都有些不欢,仍然由我恭敬地送他上轿。进来时,看见父亲的脸色很异样。”父亲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但他面对医生厚颜无耻的言行只是不欢,甚至不敢当面指责他。内在的明了和外在的无力产生了强烈的对比,让读者不胜唏嘘。这就是所谓吃人的封建礼教,我们可以理解鲁迅内心的悲愤;
《父亲的病》是一个有着抒情风格,而战斗意味却很浓郁的批判小说。整体上,我对父亲焦急守候表现出的人性之美丽,与医生对父亲毫不负责的封建人伦之丑恶形成强烈的对比。细节上的对比更是无处不在。"立刻觉得这思想就不该,就是犯了罪;但同时又觉得这思想实在是正当的,我很爱我的父亲。"这是对全文的小结。
《朝花夕拾》所收文章都是回忆性散文。散文是最个人化的一种文体,作者写作时的心境相对轻松、闲静,因而笔触也相当自由:或兴致勃勃回忆童年往事,或谈家乡戏曲中的鬼,或深情忆人,或坦露内心深处最深沉的痛苦。
《朝花夕拾》的作品记述了作者童年、少年时期的生活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作品在夹叙夹议中,对反动、守旧势力进行了抨击和嘲
《无常》读后心得 篇9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名著》读后心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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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心得 篇1
《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名著》读后心得 篇2
这个假期,我一口气读完了《爱的教育》,真的非常喜欢,也让我很震动:书中一个个小故事很平凡很质朴,但却非常真实,其中蕴含的浓浓的:“爱”,更是激荡于胸,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以一个意大利小学生安利柯写日记的形式,记录了发生在他小学四年级期间所发生的一个个小故事。故事里,有善良高尚的卡隆,他总是挺身而出帮助弱小者;有聪明懂事的德罗西,他学习优秀,却从不骄傲;有勤奋好学的斯代地,他不善言辞,却毅力非凡;更有可爱可亲、慈爱温和的新老师,以及热切爱着小主人公并给他指引的爸爸妈妈……这里洋溢着浓郁的亲子之情、师生之情、同学之情,还有小小少年的爱国之心,小主人公在“爱”的氛围中渐渐成长起来。
书中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少年爱国者》。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贫穷的意大利少年,乘坐轮船去热那亚,船上的几名乘客看他可怜,就掏出了一些钱给他。虽然少年很需要这些钱,可是当他听到这几名乘客对自己的祖国指指点点的时候,他忍无可忍了。他抓起铜币,劈头盖脸地向他们砸了过去,愤怒地说道:“你们这些可恶的家伙,居然侮辱我的祖国,我不要你们的钱。”读到这里,我的心沸腾了,我深深地被少年强力的爱国之情打动了。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空洞,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
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在我看来——爱世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整理的名著读书笔记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后心得 篇3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品,同时,整本小说其实叙述的就是作者自己的亲身经历。所以,对于读者来说,整本小说的感染力也是非常强的。
在小说当中,最受到关注的就是作者本人以及海伦的启蒙老师。其中,作者的人生的一个转变的过程就是通读整部作品留下的印象最深刻的部分。
因为海伦是一个天生残疾的孩子,同时这样的一个被上帝遗弃的孩子拥有着高于普通人的自尊心。所以说,在故事的开始,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就好像是一个叛逆的小魔鬼。
这样的一个小魔鬼不愿意走入别人的世界,同时也是坚定地守在自己的世界当中,她的内心其实是相当脆弱的,但是她的外在表现却是极度强悍的。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启蒙老师出现了。她就好像是黑夜当中的明星,通过自己的淳淳教导,将这样的一个小魔鬼重新带回到了天堂当中。
直到故事的发展慢慢进入到了正规当中,海伦的生活开始慢慢地出现了光明。这就好像是第一感受到什么是水一样,世界开始变得精彩了。
同时因为这样的一份精彩的来之不易,对于海伦来说,她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也是要高出普通人很多。也就是在这样的信念之下,海伦在生活当中渐渐真正的变成强者,而不是像童年那样包着一层强悍的外衣。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生活本身就是五光十色的,所以幸福也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在这样的先天优势之下,对于生活更多的应该是一种美好的期待,而不是无尽的抱怨。
《孔乙己》读后心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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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1
《呐喊》是鲁迅先生所作短篇小说的结集,它真实描绘了中国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孔乙己》便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典范之作。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一个下层知识分子---穿着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的“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己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及到他内心的伤痕时:“孔乙己,你怎的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他才会显出颓唐不安的神色。
在《孔乙己》中,有一处描写的故事让我感受颇深: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偷书,结果被打折了腿。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丁举人同样也是一个读书人,既然都是读书人,丁举人怎会打孔乙己呢?孔乙己穷困潦倒,受人讥讽,被人嘲笑。但同为读书人的丁举人却横行霸道,作威作福。孔乙己和他的对比,使人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罪恶。
这篇文章还反映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当掌柜向顾客询问孔乙己的下落时,只得到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谁晓得?许是死了。”在这里,人们对孔乙己的冷漠态度和当时世态的炎凉毕现无余,令人震惊!
读到最后,我也明白了,孔乙己因封建科举制度的残害而变得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终生穷困落魄的原因,这才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2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3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4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5
旧时代的末路人,一个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孔乙己,上演了这么一出时代末路的,好笑,去哦有令人深思的闹剧。
孔乙己,好吃懒做,又自命清高,偷东西硬是说不算偷。依着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人民,要往富人圈儿里混,却总遭人唾弃,排斥,夹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在这么一个趋炎附势,功利的时代,最终没有孔乙己生存的缝隙,造成孔乙己被打死却无人问津的悲剧。
读完文章,不仅为孔乙己惋惜。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悲剧,社会原因占了很大一部分,但孔乙己自己好吃懒做,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我们要自立自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幸运女神会大驾光临,那只是白日梦中的一幕。
我们要从生活中自立自强。我们要自己打理自己的日常生活,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遇到挫折,自己勇敢的克服它,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不总是依赖父母的照顾,自己要孝敬父母,做到真正的生活中的自立自强。
我们要做到学习中的自立自强,自己认真冷静的思考问题,不总是问他人来解决问题;自己独立完成作业与任务,不抄袭作业;遇到考试成绩不理想时,不要气馁,自己排解困扰恢复好心情。抓住机遇,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然只能落得孔乙己的下场。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让我们自己自立自强,让祖国自立自强。奋进吧,少年!
《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6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从这句话中的“又”字,看出孔乙己是经常偷东西而受到别人打的,这句话的议论,不免有些看不起和嘲笑。而后面,一个“排”字也是十分能说明他对别人言行的厌烦和不安,他是在通过自己的镇定和从容来掩盖住内心的真实感受。他排出九文钱,或许是在做给别人看,给在座的所有人看,证明自己一文都不少,也带有一些在装阔气!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是本文的结束语,读到这儿我有了些疑惑,为什么作者要连用“大约”“的确”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本应该是不能放在一起的啊!到底要说什么呢?我静静的端详着,不禁想到了作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一句:“其中似乎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似乎”“确凿”这两词和本句中的一样,好像有些矛盾!但细来想想,却有很多相似,其实作者就是想要表达肯定的意思,也许还有对孔乙己的死和园中只有草的浓浓惋惜之情。细细品来,这两句又并没什么不对,反而会别有一番味道:“大约”是小伙计的猜测,在那里并没有什么人会去关心孔乙己,自然他的事情不会有人知道了,只有是猜罢了。而“的确”,或许是伙计认为前些时候他遭受到他人的毒打,腿被打折,死是必然的结局了吧!
读过这篇文章,真是感叹,也很是喜欢!感叹的是孔乙己,他的那颗好书的心总也掩盖不了,愿意为了读书而去偷。他的那种手段是不可取的,不免让人觉得有些厌恶。但是那颗心是最真诚的,最美好的,这不也让人感叹!同时我也很喜欢这篇文章,喜欢鲁迅先生的笔调,他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这更是出神入化的描绘了人物的特点。作者抓住了最为细微的脸色进行了3次细致的描写,其中第二次“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竭力争辩让我感觉他还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也流露了他内心的羞愧。我也喜欢孔乙己这个人物:他喜欢喝酒,有时没钱但会很快的还上,不怎么赊账,这样的诚信不也很难得?让我很是欣喜!
孔乙己的一生:美好因为有酒和知识,无悔因为有书,有心;悲惨因为迫不得已而被打;无可奈何因为无路可走……但是他留给我们的仅仅不只是这些……
《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7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笔下描写的众多人物中一个经典角色,作为旧社会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他集聚了大多数封建儒生的缺点,好吃而恶做,穷酸又寒酸,自命清高而又怯弱胆小。同时,正如很多古代小说描写的书生一样,他内心又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样一个原本心地善良的人物,却终其一生,也没捞到半个功名当当。可悲可叹的孔乙己,终其一生都是封建枷锁下的奴隶,在人们的嘲笑挖苦下终于结束了其屈辱悲凉的一生,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思索。
“人之初,性本善”,当人们生下来的时候并无多大区别,之所以有后来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人生,完全是环境造成的。生活在旧社会下,被封建文化奴役的孔乙己就是这样的牺牲品。孔乙己是愚昧的,自视清高的,但是文章中,分明的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的一面的优点。在文章很多场面中,我们都能够看出孔乙己心地的善良纯净。文章中两块地方描写了孔乙己的善。写他分茴香豆给小孩子吃,一粒一粒,直至自己所剩无几。从另一面来看,那些比他过的舒坦多的人却没有一个人愿意这样做,自私自利是他们的标签。作为一个自视清高的读书人,他也好为人师,教“我”写字,态度之诚让“我”烦恼不已,而当他知道“我”会写字时,也显得极其高兴。这虽然体现了孔乙己迂腐可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他生性善良的一面。
在心理学上,孔乙己是典型的人格分裂。既要体面,又穿着破烂的长衫;从不拖欠,却又身无分文;既冷漠对人又认真教“我”写字……这是一个被封建社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思想严重腐蚀的灵魂。自己穿着破烂的长衫站着喝酒却瞧不上那些“短衣帮”。实在的,孔乙己是善良的,可是善良在那个社会不值一提,鲁迅先生对孔乙己内心善良的描写也只是几笔带过,更多的是对于他畸形人格的描写,这正体现了鲁迅先生对那个年代人们悲剧的生活,物质淡漠思想的典型描写。当我再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深切的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于民族的忧虑,他是满含泪水创作出的这篇文章啊。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的悲剧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悲剧。
《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8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体位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后心得 篇9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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