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570字

发表时间:2022-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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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沙坡小学的围墙建设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学校围墙10米,到时以建成实际长度为准。

2、墙体要求:墙基挖槽0.6米×0.3米,用砂石砌出土0.2米的毛石基础,抄水平后方可砌砖墙,墙体为火砖全部带沙浆实砌,墙高1.8米为一八墙,墙体每隔4米砌二四的'砖柱,墙体的正面、背面和顶部以及垛子用水泥沙浆粉刷。

二、承包内容及材料

1、工程内容:校园正面围墙

2、材料选用:石、沙、砖、水泥、钢管、油漆;

3、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

三、工期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20xx年2月10日;

2、竣工日期:20xx年2月20日;

3、总日历工期:10天。

四、质量和安全要求

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格,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甲方概不负责,乙方自行承担。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所承包的围墙,单价为每米300元,暂定总长为10米。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总工程价款为3000元左右,该价格为工人劳务费。

2、付款方式:工程款等乙方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后自行废除。本合同受到法律保护。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gx86.coM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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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合同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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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合同(篇1)

合同编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筐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施工项目合同(篇2)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月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

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商定一致同意签定安全协议书,该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见施工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2.1甲方向乙方介绍所承包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

2.2监督检查乙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无证操作现象,对违章违纪现象下整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管理制度及业主关于本工程的安全规定,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破坏、砸坏成品,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3.2每项作业开工前,要根据工程特点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施工用电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各种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带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和绝缘鞋等。

3.3乙方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安全保证体系、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证、施工对安全资质证书。

3.4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亡、机械事故责任自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以上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项目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项目土方挖运工程施工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范围: 项目基坑土方、基坑独立基础土方以及基坑支护灌注桩泥渣的开挖、装车、外运,注桩泥渣的开挖以及人工配合机械挖土后的地面平整(平整度按规范标准执行)、挖土时对工程桩的保护等工作。

三、合同价款

1.基坑土方外运: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确认按挖掘前天然密度体积(自然方)为准计价: 元/m,弃土点为政府指定位置,如以后需运至超过政府指定弃土点5公里以外,每立方土加1.5元。保证金在进场开挖后15个工作日后退还20万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待全部完工后15个工作日退还。此单价为综合包干价,以后不做任何调整(即包工、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工程桩的成品保护、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等的方式进行施工)。

2.在合同实施期间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和政策性调价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该综合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规费、环保、市容、公安等部门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并按照规定采取维护市容、防止污染等相关措施的一切费用)及完成该项工作的一切工作内容。

3.综合单价中包括相关政府部门收取的渣土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应及时代甲方办理该项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承担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工期要求:

以 项目总进度计划确定合同施工工期,乙方必须满足建设方施工工期要求,如乙方未在建设方计划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而造成建设方的处罚以及相关罚款一律由乙方承担。

五、管理责任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00元(伍拾万元)屡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日起 壹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到本合同指定帐户内。帐户: 户名: 帐号:

2.乙方不得转让,转包该合同,否则一经发现即行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乙方现场安排专业管理人员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来开挖土方,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机械,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并从保证金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及不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5万元罚款。

5.如果土方运土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基础土方工程量不予结算,并且没收全部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根据业主合同待基础完成后收到业主第一次进度款后付完成工程量的70%。剩余30%进度款在收到业主第二次进度款完成支付。

2.每次拿进度款之前乙方应开好相应款项的增值税发票。

3.土方工程完工后并且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15个工作日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

4.土方工程量计算根据双方签字的《原始地面高程图》作为工程量计算的依据,经签字后不作任何调整。

七、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指派专人负责安全事项,检查施工机械运行情况,禁止带病作业,严防机械事故及人身伤害。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野蛮施工引发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若造成人员伤亡,乙方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2.渣土外运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因乙方渣土运输车辆违章引发的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事故性质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注意保护环境卫生,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大门内设置并安装洗车平台的成套设备,渣土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前,乙方要派专人清洗车辆,保持车辆轮胎洁净无泥土,防止车辆带土上路污染城区道路,由此造成环卫部位的所有处罚由乙方承担。

4.渣土必须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认可的合法弃土场地或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如发生抛洒、随意倾倒渣土事件,造成相关部门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组织工程验收以及解决施工中所涉及甲方的相关事宜;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项;

3.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本工种工人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在土方外运、倾倒等作业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协商好与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顾全大局;

5.工地内修筑交通运输便道及需要铺设钢板,由乙方自己承担钢板运输及租赁费。

6. 乙方在土方挖、运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或造成甲方停工整顿等事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已完成土方工程量款不予结算及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7.乙方负责渣土外运的一切手续及道路清洁所发生的费用,如因道路清洁问题引起的暂停施工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土方挖、运、清理分包清单报价

公司

工程

经我司研究决定, 项目土方采用包干制综合单价: 元/m3,并自愿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

具体相关事宜,按合同条款执行。

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施工项目合同(篇4)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

工程地点: ;

建设规模:公顷( 亩);

项目性质: ;

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项目预算资金批复文。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土地平整工程、水利设施工程、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和供配电设施以及其他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年月 日(具体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年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工程数量和质量标准以及项目功能:

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工程数量要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规模总量完成。项目竣工后各单项工程能发挥作用,得到项目区大多数受益群众的好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 元

六、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七、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履约保证金,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施工项目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考察,确认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职施工队,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1.乙方入职必须交纳诚信保证金(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入职后(签订本协议后),如在三个月内,乙方没有接到甲方的派单(施工工程)或不愿在甲方施工,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还乙方诚信保证金(押金)。

2.乙方同甲方合作后,也属公司一员,应处处为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着想,维护好公司的利益和形象,如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同时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押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政府机关处理。

3.乙方要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地区、行业管理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甲方所知道的材料标准,无权更换材料,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工艺规定及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违规现象,拒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施工权,乙方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退场,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全额扣除诚信保证金(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承接甲方工程后,必须按工程造价________%扣除质量保证。如乙方长期与甲方合作,质量保证金扣到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___元)终止,以后施工项目中不在扣除质量保证金。

5.在乙方同甲方继续合作期间,乙方完工项目工程质量、售后项目需要维修,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如无时间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去维修,甲方可安排公司售后部或其他施工人员去维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质保期内质量原因),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6.乙方如需要同甲方终止合作,必须提前一个月(30天)书面提出申请,否则属单方面终止,甲方有权扣除所有项目质量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

7.质量保证金在乙方终止合同起两年后,扣除乙方没有时间去售后服务的项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余额全部退还给乙方,诚信保证金在终止合作后的三个月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项目合同(篇6)

发包人(全称):_

承包人(全称):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乐清雁荡镇响铃街12号

工程内容: 结构加固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或教育主管部门项目审批文号):

资金来源:_ 财政拨款

承包范围:_ 包工包料

开工日期:_ 20__-7-19

竣工日期:_ 20-8-29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40 天。

工程质量标准:_ 合格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贰拾陆万柒仟捌佰陆拾伍元整?:_ 267865元

二、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双方派驻现场的工程师

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2.发包人派驻现场的人员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职权:代表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全面负责。承包人项目经理是 徐爱国 ,职务: 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职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项目经理必须驻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替换。

(三)、工程变更 工程联系单先审核,后施工。提出方申报工程变更联系单需发包方和设计单位共同会签,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并统一编号;由设计单位主动签发的联系单,须由发包方、监理方签发,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并统一编号。否则该联系单无效。

(四)、质量与验收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安全施工

承包人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和非夜间施工照明。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它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 承包人存在安全施工措施不当或缺失的,应自行承担费用并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立即予以纠正,而造成的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员经济损失和赔偿,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即按中标价一次性包干,今后无论政策调整、材料价格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何变动,合同造价均不予调整。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1. 按中标价结算。

2. 若清单中工程量单项误差≥5%的,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天内一次性提出,核对属实后按第3条进行调整,逾期不予受理。

3. 经教育基建中心审核后的变更项目,凭联系单按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_版) 及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结算,按 三 类工程取费,市场信息价按 20__ 年 6 月的信息价计价,最后下浮 15 %。无相应定额子目的新增项目,按市场价组价,并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计入结算,不再下浮。

4. 工程款支付办法:签订合同生效,进场施工预付20%,竣工验收后付至50%,办理结算经财政审核后支付至95%,剩余5%做为维修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由于其他零星项目和设计变更所需增加的支付款项,统一在结算时支付。

(七)、竣工验收与保修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日的28天前,免费向发包人提交两套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相片)及两套光盘,壹套报教育基建中心备案。竣工资料壹套必须是原件。如因资料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本项目保修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温州市相关保修规定。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无偿对项目进行修理。

三、其他

1.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有责任为承包范围内的已完工程或其他任何部位进行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本工程投保由承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投保内容按法律法规办理。

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提供保证金 。担保额度:合同总价 %

(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a.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7天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中标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内容包括:工期担保为履约担保的30%,质量担保为履约担保的50%,安全等其他综合担保为履约担保的20%。

b.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履约担保从签订本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有效。

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 20__-7-19

合同订立地点:_温州市教师教育院雁荡分院 本合同双方约定:一式五份,正本贰份,副本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教育基建中心相关职能科室鉴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项目合同(篇7)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

1.2工程内容:_____

1.3工程承包方式:_____

1.4工程期限月,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小写):_____元,大写_____¥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及城管之间的关系。

2.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工期延误

5.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5.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6.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六月,六月后为有偿维修。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扣除保证金后(总款5%)付清剩余工程款元(小写:_____)

7.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广告类发票结款

第八条附则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建筑合同2000字精选


随着法律普及程度越来越深,合同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了。签订合同时,合同上的词句表述应准确清晰,避免模棱两可。我们推荐你不妨读一下施工建筑合同,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施工建筑合同【篇1】

发包人: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托县地区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政协办公楼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托县政协办公楼

工程内容:楼内墙面,天棚刮腻;钢窗维护刷漆,办公室、会议室门拆旧换新;地面铺砖维修;卫生间整体改造;灯具等电器拆旧换新;线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

预计合同工期:____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总承包形式;

(二)合同价款:根据甲方现场工程量预估和定额预算,预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结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体工程内容:根据甲方按需求现场指定位置项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现场工程签证的工程量执行结算工程造价。

四、发包人(甲方)责任:

依照合同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

2、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项目;

3、遵守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创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支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验制度,未经质检部门或甲方、监理代表检验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应当检验而未进行检验的原材料不准提前使用。(钢材必须使用包钢等大厂材料,水泥必须使用正规厂家)。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开工后,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质量保修

按照国务院1999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的规定负责。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因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时交工,工期顺延,情况严重的另行议定。

十、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建筑合同【篇2】

甲方:四川省南江县粮油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外墙粉刷班组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责任合同。工程项目:南江县太子洞粮库维修工程(外墙粉刷)施工地址:南江县太子洞粮库

一、安全责任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甲方要对乙方人员进行场前安全教育,逐日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于高空作业人员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乙方管理人员为义务安全员,必须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甲乙双方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3、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等以及督促检查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乙双方都应监督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后果自负。

6、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7、乙方施工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起重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焊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有肇事方负责。

10、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保护,甲方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1、外墙粉刷操作规程

分项工程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对外脚手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连墙点是否牢固、防止是否严密、架体有无松动现象、脚手板铺设是否牢固等,发现隐患及时通知项目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作业期间不得脱帽,临边、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及搭设操作架,操作架搭设必须牢固。

作业人员严禁上下垂直施工、严禁在架体上堆放物料增加荷载。

作业人员严禁使用童工及残疾人员,高血压、心脏病患者严禁登高作业。

施工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不准违章操作;不准冒险作业;不准在作业时戏闹;不准在临边或洞口处休息。当日作业前班组长必须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机具进行检查,检查施工机具运转是否正常,接地是否良好;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ma。

施工搅拌机必须由专人操作、搅拌机在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将铁锨或其它工具伸入滚筒内卸料或清理。升降料斗时料斗下方不得站人,清理料斗下方杂物时必须将料斗与保险勾挂牢,并应留有看管人员监视,以防他人开动搅拌机。

施工机具用电线路不准拖地,机具必须设单机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3米,机具不用时应切断开关箱内闸刀断电。

作业人员严禁拆除或剪断脚手架上的连墙点及防护设施。

作业人员严禁拆除楼层内安全警告标志及设施。作业人员不得从作业面上向下抛掷任何物料,以防伤人。

夜间加班时操作面上的照明灯具必须加设防护罩,并安放牢固。

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面或在易燃、易爆物等处吸烟,作业人员作业时不准窜岗、离岗作业。

按时上下班,下班后不得在楼层内逗留。

当日下班前应对作业面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

人员上下班时必须走安全防护楼梯及安全通道,不得翻越防护架或其它安全出口。

一、文明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安全目标:轻伤在2‰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安全约定条款:乙方必须达到省级文明工地的安全要求,否则按协议书有关条例执行。

1、安全设施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措施,对于现场机械、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安全带。对于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操作,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其工作,并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乙方高空作业时如不按安全规定操作所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

3、安全帽。对于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甲方处罚乙方每人每次20元,并赶出工地。

4、室外高空作业。乙方人员应首先检查脚手板、护身栏杆、架子扣件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生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否则乙方不得施工。

5、室内作业。必须检查脚手板、马凳是否牢固,特别在“四口五临边”,操作人员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和配备安全工具,否则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日常安全教育。由乙方班组长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及反馈项目部;每周一组织安全教育大会,若不参加每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乙方进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每发现一人处罚100元。

7、违章处理。对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每次处罚500元。

①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②2米以上(含2米)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③没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

④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⑤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⑥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⑦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⑧高处作业向下抛投物体。

⑨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⑩破坏现场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工程管理部门批准,随意挪动或拆除。

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的人员,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施工工地由于乙方内部管理不严而误伤他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人员与其它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文明施工规定>严加处罚。乙方人员外出发生走失和其它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3、乙方人员和家属不得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摆摊设点,开食堂、卖副食,以防止中毒和发生意外。

4、施工现场所有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要求,工序交接时(钢筋料:余料、扎丝、套筒、保护帽、垫块、清理干净、竖向报验时无任何相应材料,并清扫周围地面;木工:顶板、梁内、结构架内材料、地面清扫、拆模后材料清理、地面粗扫等;混凝土工:板面扫水、放线后楼面清扫干净、拆模后楼面清除清扫每次浇砼后施工面、车辆进出口路面清扫、余料处理等;外架工:每日检查密目网、防护、脚手板、拉结点、外架上的材料清理等;钢筋加工:钢筋分类、分项、码放整齐,挂标示牌、废料进箱施工区域清扫等)所有工种完工报验时,必须达到以上规定,并检查外架上无任何材料。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并有专人负责。甲方每周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各班组、各房间,评比打分。对最差房间或班组进行10-30元处罚。文明施工之花费按现场人员均分。生活区楼上水池及一楼地面积水,划分区域或排班清理、清扫。甲方每日专人定时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处以10-20元罚款。

5、职工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有节约设施材料及水电的责任,对随意浪费者,甲方将对其处以该设施材料原值50-10倍的罚款。各班组进入宿舍按每人50-10元作为插头、灯泡、电线、排插及完工后清理房间垃圾的押金。严禁赌博、集众闹事、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除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并对所属班组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6、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小便,一经发现,乱倒垃圾每人每次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每次100-500元整。

7、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对成品、半成品造成破坏的,除令其修补完好外,另外以100-1000元罚款。严禁偷盗和损坏公物。违反者对当事人处以被盗材料原价5-10倍罚款。

8、临时用电。乙方必须从甲方指定的电箱,并有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9、机械管理。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按要求进行维护及保养,禁止野蛮操作。因自身因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

10、其它。在工地现场所发下的整改通知、处理措施、工作联系单等与《发包合同》、《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合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保证书》,《承诺书》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施工班组组长每天必须按时到场。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凡甲方发现有违规操作时,每人每次处罚100元已示警告,再次有违规操作时加倍处罚,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以上工作,甲方专职安全员在日常进行巡查发现,对屡教不改的安全现象进行处罚,每月罚单附施工任务单,结算给与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齐全后生效,协议作为分项承包合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四川省粮油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班组组长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施工建筑合同【篇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包的工程的需要,现将该工程部分分项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就本协议各项条款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1、承包方式及范围:

2、劳务大包,含本工程部分劳务费用、辅材、耗材、周转材料(包括木板、方木)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搅拌机、钢筋机械,各种小型工具材料现场运费。临时办公用房(不含甲方办公用房)配电总柜一级电箱以下所有电线、电缆、照明用具,配电箱,所有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特殊工种上岗证的费制。

3、承包范围:主体工程如木工、钢筋工、砼工、二次结构如:砌砖、预制过梁、栏板、构造柱,粉刷工程如(内端粉刷,外端粉刷、细托毛、上炉渣、屋面找平)。室外1.5米以内的散水不包括散水以外的工程。

4、乙方不包括:钢筋、水泥、沙子、石了、砖、沙浆添加剂、植筋胶、防水、门商,外墙保温材料及人工费,室内外油漆涂料,地板砖,厨房瓷砖、卫生问瓷片、水电暖安装、楼梯扶手。室内外回填土方等。

5、甲方应负责提供水电到位,道路通畅、硬化及施工场区安全围护和住房,排除外部干扰。

三、合同T期处罚条款:

1、年月年月日完工。

2、由于乙方原凶造成工期延误,甲方给予乙方每延误一天,按壹仟元人民币的处罚,南于气候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停工、资金不足、手续不全、材料供应不及时,水电安装跟不上,误工费按入场人员名单每人每天贰佰元计算。(包括塔吊、钢管、扣件、丝杆等所有租赁费由甲方承担)。

四、安伞生产,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健全自己内部的安全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JGJ59—99、《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在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进行整改直到合格标准。

2、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劳务项目做安全生产总交底,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执行,乙方应严格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妥善保护与管理,如遗失、损坏等现象南乙方按成本价赔偿。

3、乙方应加强对职工遵纪守法教育,对乙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偷盗工地财物等违法违纪现象,甲方每次给予乙方伍佰元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司法部门处理。

五、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不含税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结算。

2、工作范围以外用工单位:按工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元/工日。

3、面积计算方式:

(1)基础筏板按其建筑面积的计算。

(2)其它层按建筑面积计算。阳台按计算。

(3)有柱子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

(4)结节、屋面架等没有建筑面积的按砼方量计算。每立方米元整。

(5)不增减建筑面积的工程变更,劳动报酬不予增减。

(6)每层楼的彩光井按全面积计算。

4、结算方式:

生栋楼乙方垫资至层完,甲方应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以后主体封顶应付已完成工程量的%,二次结构砌砖至元,粉刷部分到层甲方付乙方元。剩余部分验收合格后十日内甲方付乙方总工程款的97%。余款3%做保修金一年后十个工作日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制定整个工程的生产计划,资金闭幕,劳动力计划等,以确保生产的均衡性和连续性。

2、向乙方提供四套图纸和技术资料样本,并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监督、检查、验收。

3、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中需要的各种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4、甲方应建立现场各种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对违反制度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处罚,情节严重的清退出场。

5、甲方向乙方每月下达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等指标和任务。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下达的指标利任务。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进场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身份证的公民,技术工人占80%以上,乙方应将进场人员名单,技能操作资格证、安全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时报甲方备案,乙方对备案人员过去和将来的行为负责,对未备案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2、乙方必须是有资质的,成建制的法人企业,乙方按要求设立组织机构。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

4、对甲方的现场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供应的不合格材料有权拒绝接受作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负责适时提供材料计划,按月上报工程费完成情况报表。

八、其它

1、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对甲方的约束,两样适用十对乙方的约束。

2、签订合问时,甲、乙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未经年检或过期的执照无效),劳务承包的资质证书。

(2)进场人员花名册:

3、乙方委派代表,负责乙方现场及住宿管理工作,施工人员如中途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争议和纠纷处理程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1、甲乙双方组织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相关的《招竟标文件》、《劳务投标书》、乙方签收和各种文件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结算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与本合同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补充协议,享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建筑合同【篇4】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

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

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

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

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

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

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

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

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

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

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

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

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

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建筑合同【篇5】

发包人(全称):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合肥东海花园二期工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的形式)

承包范围:土建、安装(水电)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一年。

开工日期:暂定为20xx年3月18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xx年3月18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为玖仟捌伯零伍万伍千贰佰元人民币(具体以工程结算为准)(小写):¥ 9805。52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

7、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书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施工、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

十、合同生效

合同定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定立地点:合肥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世贸中心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施工建筑合同【篇6】

发包人:______

承包人:______

二零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大武86号

工程内容: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临发改证[215]49号

资金来源:______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计划216年2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216年2月1日-216年5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1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预算价约计_________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特殊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XX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人: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账号:______

施工建筑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恰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范围:

模板工程:配合安装工程预留洞口、预埋件的制作、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的全部工程,所有大型机械由甲方提供。(含二次结构所有内容)

4.模板工程

模板材料计划,现场配模制作与安装,拆模清理,刷油,起钉及

按指定地点堆放,负责内外架搭设、拆除(包括零星支模、拆除)。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安全条件。

2.甲方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目标,乙方及时配合甲方完善资料的签字,收集、实验等工作。

3.甲方负责工程测量定位与大线的放线,乙方技术人员必须配合参与。

4.甲方及时提供现场施工用的物料。

5.乙方现场要有持证上岗的电工、机修人员。负责设备的接线维修和保养。

6.乙方要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和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项目部管理及的工作安排,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7.每天下班前要对施工现场材料、机具清理。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乙方要负责保护保养。

8.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交底不清楚,错误,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提出。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的利用原材料,不能出现浪费等现象,否则将按照浪费材料的2倍进行赔偿。

10.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个人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能穿拖鞋。文明施工,在施工现场不能进行喝酒。

三、付款方式:

按每个月进度工程量结算,月进度百分之五十,工程整体交工30天之内支付剩余款项的百分之五十。

四、安全文明公约:

1.要听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各工程质检的协调合作。

2.严禁打架斗殴,群众闹事,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20xx元。

3.注意个人卫生及公共卫生,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4.乙方要保证足够的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的进度需要。

5.如发生偷盗事件,按所有物品的2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违约:

1.本合同队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和更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无条件赔对方的全部损失,重者应负法律责任。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无遗留修补项目,结算付清款项后自动终止。

六、工程价格:以报价清单为准,工程量以实际面积计算。

七、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施工建筑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质量标准:合格。

四、安全施工:乙方必须安全施工,规范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六、工期延误: 无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质量不合格;如有不合格的地方,由乙方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直至合格为止。

九、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甲方审核定案价为准。

十、补充条款:变更、增减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确定施工范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合同条件执行完毕、财务结清后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安全合同1000字系列


在司法制度不断完善的今天,已经有更多的人明白合同的重要性了。签订合同有利于避免纠纷,你是否有制订合同上的问题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施工安全合同”,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施工安全合同 篇1

安装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永...

钢筋工施工合同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建的钢筋加工制作、安装绑扎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进行施工。

校舍维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江苏省东台第二职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甲方因校园建设需要,经东台市教育局批准,决定对校舍维修工程实施建设,经公开招标,乙方以______元/m2的单价中标。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团风县十力中学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湖北恒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

建筑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旧屋面防水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施工范围:屋面防水施工施工主要内容:1、铲除局部起泡和脱落的老化防水层;2、安装排气孔;3、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女儿墙做聚氨脂防水涂料。二、编制说明:编制依据:按甲方意图。

施工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主合同,特制定本补充协议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位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其中应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为 万元。该费用为专项费用,全部投入到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中。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由甲方负责人组织三方责任主体(建设、监理、施工)每月末按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

5、每周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并接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检查。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建全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本工程项目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工程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0、渣土、建渣运输过程中,车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2、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方式及使用要求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总额的70%,即10.71万元(大写:壹拾万零柒仟壹佰元整),用于开工前的场容、场貌、临电、临设的施工,达到开工审查条件的要求。

2、剩余费用随每月施工进度比例按80%支付。

3、工程实施完成后,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即支付剩余20%余款,如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到优良,甲方将按安全文明措施总费用的5%对乙方予以奖励。

4、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

中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和支出清单备查。

五、违约责任

按主合同执行

六、本补偿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施工安全合同 篇3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生产管理制度是实施工程项目的重要保证,双方应通过加强管理、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从而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环境,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以下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的措施:

1、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安全管理手册》中的各项制度,按照要求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教育合格的施工人员编制施工人员名册,报项目经理审批。乙方施工人员应填写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后方可上岗,记录卡作为施工人员安全档案。

2、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方案。

3、乙方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组长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安全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安全文明事项,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乙方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安全有效。

四、甲方安全检查措施:

1、项目经理经常检查各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2、专兼职安全员对项目安全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和日常检查。

3、对乙方实施定期不定时安全检查。认真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严重违章的进行处罚。

五、乙方施工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及防火措施;

1、根据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强化职工的安全施工意识。电工、电焊工无证不得上岗。

2、遵守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保护好消防设施,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作业,因施工需要明火作业的,按照动火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申报、批准、监督手续。

4、木制作、油漆施工作业面上必须布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5、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如发现违规,违章,甲方有权给于_______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给予重罚。

六、甲乙双方应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做到:

1、乙方必须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安置各项临时设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安全通道、进出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

2、施工季节器具进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须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机械器具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责任制,并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3、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方案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4、夜间加班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

5、现场供、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和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七、乙方对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的场容场貌应采取的措施:

1、依照审批后的施工人员名册到仓库领取甲方同意的安全帽和工作服(已有甲方统一的安全帽和工作服除外),并按照甲方的规定在施工作业时正确穿戴。乙方应支付甲方安全帽和工作服成本价的50%。

2、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标有标识。在施工现场的乙方施工人员要做到工完料清,经常清理建筑垃圾,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干净、卫生。

4、施工现场的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工作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要符合饮食卫生要求。特别注意解决施工现场的厕所卫生条件问题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问题。

八、对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

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发生。

2、妥善处理泥水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3、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4、禁止对有毒有害废弃物乱摊乱放,防止污染。

5、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九、文明施工生产纪律:

1、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加强安全学习,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乙方班组长对工人每周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及安全讲评,每月必须提交进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记录给安全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方案。

4、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操作中,不得无故脱下安全帽。

5、乙方应定期由专人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器具,保证安全有效。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其他设备。

6、现场使用临时配电箱和用电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导线、电器设备和器具。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抛掷任何物品材料。

8、上班前或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9、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破坏或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十、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给予佣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十一、甲方将派专或兼职安全员对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督促与检查,在安全员发现问题向当事人指出后,当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甲方的规定给予处罚;若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乙方处以_____元以上的罚款;若因此影响工程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十二、乙方郑重承诺:凡因乙方人员违反上述规章制度及生产纪律,而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火灾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完工。

二、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不得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

4、指定专人负责监管该项目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而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

5、在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作业,事先要求和协助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6、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三、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凡不了解“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都不许参加施工。

7、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8、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9、乙方对工程施工对象的质量安全终身负责,除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要保证建筑不发生倾斜、墙体裂痕、墙皮脱落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六、该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合同 篇5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鉴定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鉴定工程概况

(一)房屋名称: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鉴定原因:

二、房屋鉴定工程范围

(一)甲方工作内容:

1、向乙方提交《鉴定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协议;

(3)房屋设计资料;

(4)地质勘察资料;

(5)施工技术档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证明;

(7)提供相邻房屋的相关材料。

2、乙方因检测鉴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应于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4、提供鉴定现场的水源、电源及鉴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现场检测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工作内容:

1、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2、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3、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4、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5、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检测鉴定报告应包括相应的检测数据);

6、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提交甲方,由甲方向 市(区、县)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一式五份)备案;

7、对鉴定报告中提出需加固、结构补强的,提供技术咨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查勘(指乙方工作内容的第1、2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驻现场,现场查勘时间顺延;有明显险情的房屋,乙方应于 年 月 日立即组织鉴定;

(2)乙方在开始现场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3)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甲方说明情况,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阶段性鉴定文件。

四、质量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家、地方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乙方应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检测依据及标准。

五、收费标准、鉴定面积、合同价款

(一)房屋安全鉴定费用:可按每平方米鉴定建筑面积 元计收。

(二)鉴定总面积: 平方米。

如果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与上款面积不符,则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并调整鉴定费用。

(三)鉴定费用总金额¥: 元(不含检测、勘察费用)

(大写): (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 。属财政出资的,甲方可先行垫付。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财政支付的相关手续,并结算合同价款。

(三)甲方自行出资的其他方式: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应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鉴定报告的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鉴定报告的时间。(不能提供主要资料的,乙方有能力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完成鉴定的,可约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报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300元。

2、负责鉴定报告的质量。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乙方原因导致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应退还鉴定费用,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鉴定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有关事宜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向市(区、县)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三)双方的协商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县建设局(房管局)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以使本项目顺利进行。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月日:

施工安全合同 篇6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施工安全质量,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保障客户委托管理变电站设备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企业有关安全文明身产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项目概况:____________

1.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3.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无人身轻伤事故。

3.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发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和考核事件。

3.4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发生社会治安事件。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执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3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4.4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实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4.5____市安全生产条例。

4.6____市电力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4.7甲方单位有关安全文明的规章制度。

5.协议内容

5.1.1甲方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专业施工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5.1.2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协调、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前,根据工作项目内容特点,组织乙方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阐明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乙方如对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存在疑问,甲方需联系客户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监督乙方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及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并进行审核,做好备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乙方遵守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对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劳动保护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实施闭环管理。

5.1.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____负责本协议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负责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必要的演练。

5.1.6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乙方进行事故应急处置。并按规定要求,向上级单位、管理部门报告,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

5.1.7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标志、安全通道、临时用电、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并监督检查乙方工作人员劳防用品的使用情况。

5.2乙方责任

5.2.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近三年安全施工状况、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2.2乙方施工人员超过20人,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20人及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安全人员。安全员应培训考核,有相关上岗证书和资质证书,乙方指派____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编制和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简称“三措一案”)交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开工。

5.2.4乙方进入运行中的变电站施工时,必须先办理有关手续,并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需借用或租赁,应办理相关手续。工器具须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做到有据可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场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进入变电站内,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内。

5.2.8在变配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应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及相关规定。经许可后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险和违章作业。

5.2.9施工中使用电动工具前应检查完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应带绝缘手套,金属外壳应接地。

5.2.10梯子应坚固完成,负荷使用标准,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运梯子时,应与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临近带电区域内,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5.2.11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进行测量。

5.2.12乙方应编订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台帐,施工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

5.2.13工程施工现场应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工作结束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2.14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应及时,并按规定报告相关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做好事后处理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事故、事件、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5.2.15乙方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变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备案。乙方变更施工方案、施工范围,亦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5.2.15乙方从本单位到施工地点发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6.其他

6.1本协议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6.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本协议未签定,则工程合同无效。

7.补充条款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身安全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一、作业要求

1、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手持电动工具操作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防滑鞋,基层处理时必须戴防护眼罩。

2、电动吊篮每天使用前务必对整机进行详细检查,做空载试验。

3、每天使用前,务必对安全锁,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操作。

4、随时注意观察钢丝绳的使用情况,发现断股,拉毛,磨损严重时及时更换。

5、吊篮内严禁穿载,作业人员严禁超过一人。

6、施工时吊篮上部作业人员应于下部人员相互配合,确保安全。

7、施工区域严禁行人通行,挂好警戒线。

8、清理现场时,禁止将垃圾、杂物从高处往低处抛撒。

9、每天都要做到活完场清,垃圾及时清运。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或未按甲方要求作业,造成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伤亡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视情节可将乙方立即清理出场。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安全事故,经执法部门调查核实,甲方负主要责任,乙方不予承担。

4、本安全生产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结束后自行解除。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________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______年工程项目建设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我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本期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如下:

1、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

2、为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无相关手续,不允许上岗。

3、对参加工程施工的工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知识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建设施工。

4、在工程施工中,注意爱护_________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严禁偷盗、挪用和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施工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我公司将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在工程施工中,注意保护已有的通信设施,包括_________公司及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其他设备,如果造成_________或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设备通信障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与_________公司无任何关系。

6、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规范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如果在本期工程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伤、病、残、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概由我公司承担,与_________公司无任何法律责任。

7、在施工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_________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8、我公司对于分配站点施工内容全部保证按照技术规范及要求按时完成,绝不出现挑站点的情况。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 乙方是外包工程、临时工作的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 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 乙方应对工作现场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三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四) 未经甲方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标牌;

(五) 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保护工地上临时用电电缆及配电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压砸电缆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安全责任

(一) 本协议约定期间 由于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乙方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甲方施工负责人(签章): 乙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合同 篇10

工程名称:

一、抹灰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5.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6.多种施工机械和电源电器必须由持证人员操作,无证人员不得开机和接电,防止伤人。

7.在外脚手架下穿行要戴好安全帽,在高空危险处操作要系好安全带。

8.对脚手板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应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9.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应分散堆放,不得超载。脚手板上不允许许多人集中在一起操作, 一块脚手板上不得超过两人集中操作。禁止与其他工种垂直交叉作业。

10.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

二、外墙面砖: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凡不符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禁止高处作业。并严禁酒后高处作业。

3.严格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遵守高处作业规定,工具必须入袋,物件严禁高处抛掷。

4.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施工安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接甲方加油(气)站螺栓球网架及形象包装制作安装项目/加油站工艺管线改造工程项目,为保证该项目能按质如期完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乙方承接甲方加油(气)站螺栓球网架及形象包装制作安装项目/加油站工艺管线改造工程项目

施工地点:甲方厂区或甲方指定工程地点。

二、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安全检验合格标准及甲方验收标准。

三、工程施工费用及承包范围

甲方下加工单给乙方,根据不同项目预定合同价格。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验收合格后按验收单金额付进度款,年底根据交工情况留部分质保金后,余款一次付清。

五、管理人员职责

(一) 甲方代表姓名:马学文 职务:项目经理

职责:甲方代表向项目发出各项指令,监督验收项目质量、数量。

(二) 乙方代表姓名:杨承伟 职务:乙方负责人

职责:乙方代表对甲方负责,代表乙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范围内项目,乙方所有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自行支付工资待遇,乙方聘用的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及劳动关系。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为自己聘用的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2、按甲方及相关规范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3.乙方确保自行雇佣的人员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厂区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确保工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等。

4、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

5、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职能部门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乙方人员损坏公共设施,由乙方赔偿。

本合同如有争议之处,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水施工合同1000字精选


伴随着人们对自身权益的愈发看重,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经常接触到各种合同,同时签订好合同的是保障我们权益很重要的方式。那么,你会不会写合同呢?有请阅读笔稿范文网小编为你编辑的防水施工合同,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防水施工合同【篇1】

工程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建设工程的防水、防潮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工程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

______________"。

总价款按竣工验收实际测量的面积乘以单位进行结算。

第七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

1、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协助乙方按时进场施工;

2、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场地;

3、为乙方提供材料及施工设备储存室;

4、协助乙方及时处理施工中与各工种的协调;

5、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6、保证施工基层与作业面、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乙方:

1、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作为本合同副本附件)及相关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精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进度;

3、甲方、天气等原因延误乙方工期的,乙方工期顺延;

4、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事项。

第八条工程验收;

施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验收或在共同验收前已进入下一道工序,视甲方认可乙方验收。整体或分段工程交验合格后,不再重复交验;工程交验合格后出现渗漏的,双方按本合同第十条之约定办理。防水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电话通知三天内进行审验确认;逾期未能审验,视同认可乙方的工程结算结果。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保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保修__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有免费维修的责任;不在乙方保修范围之列的,乙方同意有偿维修。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及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工程停工及工程延误,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因甲方欠付工程款,自应付日起,每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3、本合同一试__份,由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水施工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1-4号线及东西库房屋面天沟防水修缮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民法典及建筑实施有关条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确保质量和施工顺利进行,经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

二、单位工程名称:

三、工程造价:(含税)

以实际验收工程量每平方米:32元;

注:其他零星项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协商解决,结算费用按现场实际签证为准。

四、质量要求:所有防水修缮项目必须涂刷三遍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GB50207》等有关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如有不按照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工程期限:

工期天,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安全,强化施工安全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如有任何不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除预留5%保质金________年后支付外,其余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由违反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违约方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此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存留三分,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

防水施工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房屋防水工程承揽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甲方就自建房屋指定的屋面、天沟、飘窗遮雨板、阳台、卫生间、水塔等处的防水工程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使用材料:

(1)北京立高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氨酯防水涂料,用于屋面、天沟、飘窗遮雨板等处。

(2)北京立高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用于阳台、卫生间、水塔等处。

4、工程期限:开工日期根据甲方进度确定,并提前4天通知乙方。工期为天,自开工之日起算。

二、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保证基层符合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平整、坚实、无孔洞、基层含水率应小于10%,阴阳角须做成圆弧形),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施工。

2、保证乙方施工用水、用电、住宿等条件,提供存货仓库,所存货物由甲方代为看管,发生货物丢失由甲方负责。

3、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乙方

1、开工前提供产品质检证明,并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审批。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施工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聚氨酯防水涂料和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均按照每平方米2公斤的用量标准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3、承担乙方施工人员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障工作,发生相关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4、因交通不便利,食宿费由甲方负责承担。

三、工程质量要求及工程验收

乙方应当根据约定的用材用量妥善施工。施工完毕后,由甲方按国家防水工程验收标准进行测试验收,乙方应予配合。

四、工程价格及结算方法

1、总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工程定价:使用聚氨酯防水涂料的,为包工包料每平方米30元;使用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的,为包工包料每平方米24元。对于施工所需的设备工具和辅助材料以及运输等任何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前述定价之中,甲方不再承担。

3、总金额:单价×总施工面积(最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当日首付元工程款,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其它余款施工完毕当日全部付清。

五、保修期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保修十年,自工程完工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应当能够经受当地一般性气候条件的考验。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维修义务,甲方不承担材料、工钱、交通、食宿等任何费用,但非乙方的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防水层破坏的情形除外。乙方经代理人向甲方提供的24小时维修电话为:。

六、法律责任

1、甲方无特殊情况不按期向乙方付款的,每延误一日,计工程款总额0。3%的违约金,另需就所欠工程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付息。

2、乙方无特殊情况不按期完成施工,每延误一日,计工程款总额0。3%的违约金。未使用甲方指定材料或者偷工减料的,扣发工程余款,直至乙方重做验收合格。造成甲方其他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结算时甲方不要求乙方出具发票,以非税务收据为结算凭证。

2、本合同所涉乙方各类责任,代理人与乙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由正文和附件即加盖乙方公章的对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组成,正文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及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水施工合同【篇4】

发包方:______承包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法律条款,经双方经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

2、承包范围

2.1承包地址:______

2.2承包单方价格卷材______元/每平方米;

3、工程量确定:

竣工后按实际测量的工程量计算(做工程量清单)。

4、双方责任

4.1发包方责任:______

4.1.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和作业面。

4.1.2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如施工有变更时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4.2承包方责任:______

4.2.1负责进场工人的质量、安全生产、消防等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2负责作业面的灭火器材。

4.2.3所承担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的验收要求。

4.2.4负责工人的工伤保险和劳保用品。

4.2.5负责成品保护和文明施工。

4.2.6承包方负责提供材料相关文件,材料试验和施工资质证书。

5、工程保养

自工程验收(一个雨季)之日起,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内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安全生产:

承包方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现场及整个场地的人身、财产安全。若发生安全生产和其它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7、付款

7.1工程完成后付给承包方承包费总额的一个雨季后付给承包方承包总额的______%,余下______%作为质保金,包修期满一次。

7.2付款以支票形式支付。

8、纠纷

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解决无效后到平谷区人民法院裁决。

9、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二份,承包方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防水施工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将1-4号线及东西库房屋面天沟防水修缮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民法典及建筑实施有关条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确保质量和施工顺利进行,经协商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

二、单位工程名称:

三、工程造价:(含税)

以实际验收工程量每平方米:32元;

注:其他零星项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现场协商解决,结算费用按现场实际签证为准。

四、质量要求:所有防水修缮项目必须涂刷三遍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GB50207》等有关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规范及标准进行施工,如有不按照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所造成的返工,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工程期限:

工期天,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时刻注意安全,强化施工安全教育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如有任何不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除预留5%保质金________年后支付外,其余一次性付清。

八、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款,由违反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违约方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此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存留三分,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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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施工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钢结构厂房工程,委托乙方负责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分工、互相协助、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概况:厂房面积约。

第四条、工程承包形式及施工依据:

1、承包形式:制作、安装厂房钢结构。

2、承包范围:

钢构部分:厂房钢结构部份的制作与安装。含预埋件、钢柱、钢梁、屋墙面檀条和彩钢瓦等。

3、施工依据:按甲方要求(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联系单,有关规范为准,材料型号、规格以图纸和工程预算表)为准。

第五条、材料必须是国有正规大厂的国标材,并附来材质检报告。工程质量:按甲方要求满足图纸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工期:工程工期为天。如遇雨天、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的情况,或由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情况,则按实际天数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造价:

1、工程造价:

A、钢构为屋面验收元/m2。

B、配套设施根据报价单按实际结算(不含税)。

2、工程项目若有增加时双方再确认增加工程造价。

第八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进行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留总工程款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后壹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施工:

1、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承担施工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并现场督导落实,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足够的人身意外等保险,如出现安全及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无偿提供现场安装施工用水电。进入工地的道路和厂房地面由甲方负责平整好供乙方运输车辆进入。

3、甲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乙方任命驻工地代表为任命的驻工地代表分别代表各方签发有关工程联系单、签证单、结算单等及办理工程相关事宜。

第十条、验收:

1、验收依据:以签订合同时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变更通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

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甲方应在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完工一星期内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保修时间及内容:本厂房钢结构保修期为年,自验收合格后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原因引起该厂房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修理,如系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等)或人为破坏不属于乙方负责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损坏相应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致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所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质保量。如因乙方延误工时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或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另行补充。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土建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XXXX小区34#、35#、36#、37#住宅房、裙楼、地下室、人防工程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住宅房、裙楼、地下室、人防工程

2、工程地点:乌鲁木齐XXXX。

3、工程概况:

3.1总建筑面积暂定约XXXXm2,其中地下人防车库XXXXm2;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

3.2结构形式:住宅工程:框剪结构;地下车库工程: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甲方分包工程及甲方供材料除外)。

1.1建安工程:乌鲁木齐XXX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XXXX楼住宅、裙楼及地下人防土建工程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甲方分包工程及甲方供材料除外)。

1.2所有甲方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预设等。

1.3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其它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

1.4承包范围界限:土建工程施工至室外散水;给排水、热力、电气工程施工至室外第一口检查井。

2、工作内容:

2.1以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甲方邀标文件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整个工程的物料供应(补充协议有约定的除外)、施工、建成、缺陷修补、竣工及验收。

2.2甲方分包工程预留、预埋以及构配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工作。

2.3在施工期间,对工地附近现存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配套、消防通路等进行保护,使其维持正常的情况,并修补因工程施工所引起的破坏。

2.4完成并满足乌鲁木齐市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达标要求的有关工作。

2.5按本补充协议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应由乙方负责的工作,提供竣工备案所需的一切资料,并配合甲方申报竣工验收,提供的竣工备案资料须满足城建档案馆接收城建档案的要求。

2.6.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承包责任人,必须对本工程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控制,对甲方分包单位、甲方指定乙方分包单位的施工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及时解决因工程施工而引发的邻近居民投诉等问题。

2.7完成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文件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务及工作,包括正常施工所需的一切附带的工程、因甲方设计缺陷造成的增加项目及临时工程。

2.8甲方认为需要委托乙方施工并完成的在协议外的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

第三条甲方分包工程、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分包工程:

1.1甲方分包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消防及通风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景观及园林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

1.2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甲方保留甲方认为在有必要的时侯除第三条第1.1款约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以外的由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直接分包第三人的权利。

1.3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有施工资质的需向甲方分包单位提供,乙方计取协议约定的乙方应计取的相关费用(配合费),对此乙方承诺完全认同并全力配合。

2、甲供材料(设备):

2.1甲供材料(设备)品种:

2.2甲供材料(设备)管理:

2.2.1甲供材料(设备)的数量、到货时间,由乙方编制甲供材料(设备)总需求计划,在使用前2个月前报甲方。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的数量有误,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5日内,将变更后的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若不及时上报,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2.2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甲方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甲供材料(设备)的到货数量和到货时间,且甲方负责运到工地,乙方应会同甲方及监理依据甲方封存样品、材料商提供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组织验收,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出库手续,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乙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卸车、场内运转、清点、验货、接收、保管等一切后续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若乙方不配合,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供材料(设备)交付乙方后,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导致甲供材料(设备)遗失或损坏,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材料遗失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3若乙方接收甲供材料(设备)后,发现存在如下问题:(1)材料、设备的品种、质量等级、规格、型号等与约定验收标准不符;(2)应有的附件或配件不齐全;均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2.4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甲供材料(设备)接收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乙方授权现场材料接收人限定2人以内。乙方逾期不报,甲方不予办理甲供材料(设备)供应,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2.5对已进场并办理出库的甲供材料,根据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须进行复验的,乙方在使用前应及时通知监理见证取样并送往实验室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2.6乙方在工程完工后(或冬休停工后)14天内,与甲方核对甲供材料(设备)领用量,并出具材料实际领用量汇总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2.7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实际领用量超过竣工结算定额用量3%以内时(含3%),超额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按甲方实际采购单价进行扣款;甲供材料(设备)乙方实际领用量超过竣工结算定额用量3%以上时,超额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甲方按甲方实际采购单价的2倍进行扣款。【定额用量=图算工程量*(1+定额损耗率)】

3、甲定乙供材料(设备)

3.1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品种:钢材、商品砼、电线电缆、给排水管材、穿线管、桥架、配电箱、开关插座、散热器、热空气幕、防火门、给水泵、排污泵、防水材料、轻质隔墙板、GRC构件、塑钢窗、单元门及进户门。

3.2、钢材、商品砼、电线电缆、配电箱、开关插座、给排水管材、穿线管、桥架、散热器、热空气幕、防火门、给水泵、排污泵、防水材料、轻质隔墙板、GRC构件,在使用前2个月申报不少于3种品牌的材料价格、甲方在乙方提交材料报告后1月以内审定,最终按甲方审定的品牌及价格乙方进行采购及施工、如乙方没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报告、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已负责。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供材料(设备)外所有与完成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工程有关的材料均为乙方采购。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关验收标准。甲方保留甲方认为在有必要的时侯对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直接采购的权利,乙方需无条件的给甲方出具付款委托及出具建安发票。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时间20xx年3月16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期开工,相应节点工期时间及竣工验收时间顺延,但节点工期绝对日历天数不作调整。

2、20xx年5月30日前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以内乙方必须备案完毕(非乙方原因除外)。

3、乙方应按以下节点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进度,若节点工期或总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土建施工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湖南省建筑劳务合作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劳务分包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湖南长沙芙蓉北路国家粮食储备库迁建项目5#仓库 室内面积: 7344m2(按轴线计算)

第二条:

分包内容: 基础开挖、场地平整、砌墙抹灰、浇筑砼、防水施工、内外墙涂料粉刷等一切图纸内容(钢结构施工内容除外)。

1 (劳务清单附后)其中总价含机械费、人工费、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等,

2、本总价已考虑雨季施工、误工等一切不可预见费,如有发生上述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3、本总价为包干价,不得变更。

三、 安全消防:

工伤频率 0 %,无重伤、无死亡、无一次轻伤多人事故,无大小火灾事故(详安全协议)。

进场暂不付劳务款,根据乙方每月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在每月25日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次月1日审核完并支付完成量的70%,余款在竣工结算后(除留5%保修金外)一个月内支付,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于施工前提供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用地以及施工图纸和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备的材料等。

2、全面负责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图施工。

2、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与公司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要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4、配合甲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乙方至少派1名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6、乙方应给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三、施工中有关工程设计的变更需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洽商同意并作好记录签字,作为存查的依据。

四、乙方使用材料需提前3—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等一切后果,责任乙方自负。

五、隐蔽工程于隐蔽前乙方通知甲方到场检查,合格后甲方会同监理及建设单位代表办理检查验收手续。

一、乙方要严格执行工期计划,每拖延一天罚1000元。

二、质量达不到要求,除返修外另按其它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罚款。

三、文明施工及安全消防等达不到要求外另按其它条款中所规定的要求罚款。

四、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进行保护,若发生损坏要照价赔偿。

五、乙方施工过程不得中途退场,否则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施工过程中,要配合钢结构施工交叉作业。

一、机械费:乙方自备所有中小型机械和所有工具用具,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二、模板、脚手架等均由乙方自备其费用已包含在总价内。

三、本工程钢结构基础预埋由甲方负责,乙方有配合的义务。

四、本工程土建施工人员路费及食宿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乙方派人负责看管现场材料,材料每次进场甲方需和乙方现场负责人办理好交接手续,如有丢失,乙方负责原价赔偿。

1、乙方保证确保该项目管理人员的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如有发生,甲方有权清除施工队,并不予办理结算。

2、确保整个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区的保卫和清理,做到文明施工。

3、确保工程中三检资料的完备性,同时做到及时报验。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如在施工中,质量低劣,达不到标准,乙方愿罚2万元。

5、以上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土建施工合同 篇4

按照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全面安全的完成变电站大修工程土建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适用于______________大修工程。

二、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现场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对违章作业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2.甲方变电站应在施工前与施工单位交待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并督促乙方严格执行。

3.甲方变电站配合施工乙方做好安全措施。

四、乙方的的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并合格。

2.施工单位必须有施工方案,并经公司安监部门批准。

3.现在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工作负责人的指挥,认真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严禁施工人员乱的乱碰运行设备。

4.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变电站施工安全措施,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并及时通知甲方有关部门,若事故是乙方责任引发的,其后果自负。

5.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对施工机械、工具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和使用安全。

6.施工单位应在变电站负责人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确定的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擅自扩大施工范围,防止因施工范围过大而造成监护不到位。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 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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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土建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 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 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 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 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 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 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 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 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 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 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 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4、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____层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土建施工合同 篇6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如下表:

┏━━┯━━━━━━━━━┯━━━┯━━┯━━━━┯━━━━━━┯━━┓

┃序号│ 工程设备名称 │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日期│备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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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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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4)本款(4)项规定的发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期限为______天。

增加条款: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殊情况需要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增加下款:

(1)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表:

┏━━┯━━━━━━━━━┯━━┯━━┯━━━━━━━━━━━┯━━━┓

┃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数量│ 供货厂家名称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及监理人指定的格式和期限,提交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需用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由承包人与指定的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并应将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承担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4)上述指定的供货厂家不能按供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质量或时间要求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与供货厂家交涉,若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应依据其原因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担各自的责任。

删去本款(1)项全文,并代之以:

(1)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出租下表所列的施工设备。

┏━━━━┯━━━━━┯━━━━┯━━┯━━━━┯━━━━━━━━━━┓

┃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出租地点│ 每台租赁价格 ┃

┃ │ │ │ │ │ (填入计价单位) ┃

┠────┼─────┼────┼──┼────┼──────────┨

┃ │ │ │ │ │ ┃

土建施工合同 篇7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

土建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互利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施工协议:

1、土建改造施工由乙方施工操作,安全、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

2、施工改造总造价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二楼外围全部用红砖隔墙;二楼局部隔墙用轻钢龙骨隔墙 ,内藏隔音棉,封白木九层板打底,面饰1.2中纤板或石膏板。

4、施工过程中,乙方提出任何一项加材加款,甲方有权回决,所有施工事物都由乙方自理安排处理,乙方保证合同一签定必须按质按量如期交接验收。

5、款项支付:甲乙双方签定当日,甲方应先支付乙方施工改造 万元,待工程结束后,将余下尾款一次性付清,(附件验收合格)。

6、合同双方签定后,甲方将按工程总价支付乙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旦签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 篇9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

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天。

四、质量标准:合格,争创优良。

五、合同价款:_____万元(主体工程预算价)。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相关规定。

七、发包人工作

1、图纸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提供盖章生效施工图三套。

2、动工前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之内。施工期中不间断供水、供电。

3、提供砼拌和场地、砂厂料堆放场地、钢筋、模板加工场地。

4、提供施工人员生活福利住房和临时库房、工棚。提供生活水、电供应。

八、承包人工作

1、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逐月提供建设计划报表。

2、负责尾水闸孔的围堰填筑、拆除及其基坑排水工作。发包人承担费用。

3、负责1、2机组之间施工隔墙构筑和拆除,运行机组保护棚架的搭设和拆除。发包人承担费用。

九、材料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所有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建筑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使用。材料用量根据实际完成工程最按建筑定额计算耗用量结算。材料价格按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发生的市场价格、运杂费、采购保管费结算。

十、质量和验收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中间验收尾水室、蜗室基坑开挖结束后,必须作隐蔽工程验收,厂房旧屋顶拆除结束后,作中间验收。凡中间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必须合格签证后方能进行下一施工程序工作。

十一、安全施工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规程施工,安全事故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按设计预算单价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基数。

2、人工费补贴:按实际计量的人工工日数,发包人每工日补贴10元。

3、材料费价差:按实际计量计算材料用量,计算实际发生价扣除预算价,等于材料价差,计算材料价差金额及其税金,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机械用油差也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三、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支付伍万元工程预付款给承我人,用作进场人员调进、临时工程材料准备、部份工程材料准备和施工机械配备等项工作费用。此预付款在第一台机组完工结算时扣回。

十四、进度工程款支付每月____日进度工程计量。承包人凭发包人月计量签证报送月工程量结算申报表,发包人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90%进度款给承包人。

十五、完工结算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给承包人,承包人报送工程完工结算申请书,发包在____月内审批支付到完工结算造价97%的尚金额给承包人。

十六、质量保修金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完工结算总价的3%扣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半月内结算保修金。

十七、违约、索赔、争议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民法典规定标准进行赔偿。

2、若甲方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未将款项付清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3、双方如发生纠纷,通过协商未达成协议的,由_____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工程质量保修金结算后失效。

十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二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发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住所:

代表: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合同 篇10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本条内的各词语涵义仅适合于本合同,不是该词语的通用解释。这些词语在合同条款中出现时,一般应认为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但若上下文有要求时,亦可以有其他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列入本款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监理人等是本合同的有关当事人。发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甲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业主、雇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发包单位等;承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乙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承包方、承包单位、承包者或承包商等;监理人即通常所称的监理单位,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合同文件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执行合同的文字依据,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列入合同的文件和图纸为准。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说明合同标的物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及其施工技术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和计量方法。此名词在以往国内的招标和合同文件中常称为技术规范,为了与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相区别,本合同文件中改称技术条款。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图纸为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的总称。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施工图纸仅为图纸中的一部分。上述各类图纸的内容还应包括其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投标文件是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由投标人已填写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总称。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内。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应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表明发包人已接受其投标并通知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若在签订合同前尚有遗留问题需要洽谈,可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对方就遗留问题进行合同谈判。一般说来,意向书仅表达发包人接受投标的意愿,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洽谈,并不说明该投标人已中标。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包含的永久工程指各类档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河湖疏浚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永久工程。若临时工程中某项工程(如导流隧洞)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建造并需移交发包人时,则该项工程对本合同来说,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导流工程亦为临时工程,但由于其特殊性,如本款(2)项说明中所述,其中的某项导流建筑物在合同中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各类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降)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不包括上述永久工程中的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附属永久工程。主体工程的内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单位工程的划分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项目划分的第二级项目,如混凝土坝(闸)工程、土(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泄洪洞工程、引水明渠工程、地面厂房工程和地下厂房工程等。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清本合同所包合的全部单位工程项目。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它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应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签发开工通知。本合同条件第18.2款规定,若监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之日(或发包人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即视作合同工程的开工日期。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发包人已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人完工的日期,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工期。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完工日期为合同要求的完工日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可能提前或拖后,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为用以结算的实际完工日期。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指签订合同时在协议书上写明的合同总金额。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价格调整和变更等原因,承包人实际得到的金额将不同于此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费用”中不包括利润系指计算各项费用时不应计算利润。
1.6 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合同图纸中应有工地范围图,图上应明确标示工地界线和坐标,必要时还可划定承包人营地、弃渣堆放场地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分区场地范围。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合同中规定的天数都为7的倍数,不足7天的以小时表示。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本合同使用汉语文字是由于国内招投标和合同文件中涉及的大量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均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本款规定的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编制本合同文件的法律依据。在合同实施期间,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与本合同有关的部分发生变更时,本合同需作相应修改,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应按第38条的规定调整,若工程引起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规定办理。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在规定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时,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专用合同条款内提供了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示例,以供参考,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以合同的优先顺序由监理人进行解释。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前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并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此后,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与承包人联络,并监督管理合同的实施。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提供施工用地和部分施工准备工程);移交现场测量基准及其有关资料;及时提供图纸以及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使承包人能顺利地开展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主持和组织工程验收。发包人还应统一管理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包括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若发包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则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发包人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适用于本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相应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专用合同条款第18.1款规定了发布开工通知的期限,在此期限前,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若开工通知未在此期限前发出,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4.3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起,监理人应开始正式履行本合同的监理职责,为此,发包人应做到在承包人进点前,提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并应按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提供给承包人。一般应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施工用地的范围及其可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期限,在签订合同前,由双方进一步商定分区分批提供施工用地的计划。一旦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了施工用地的提供计划,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若发包人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合同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施工准备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详细说明。这些准备工程一般指道路、桥梁、房屋、供水、供电和通信等需要由发包人提前准备的工程。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若发包人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
4.6 提供测量基准
发包人应按第27.1款和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并对其正确性负责。承包人应进行复核,并据此建立自己的施工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
4.7 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
第48.1款和第50.4款规定了由承包人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当一个建设项目分成若干合同,并有多个承包人时,其投保内容可能会发生重复和遗漏,此种情况下,由发包人统一投保较好,为此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提供了由发包人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文示例,供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选用。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发包人和有关单位已收集了大量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这些资料既可用于设计,也可用于施工。承包人在投标时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依靠自己的力量获得这些资料,中标承包后也无必要重新调查和勘探,这样还将增加费用,导致提高报价和影响工期。因此,本款规定除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外,发包人还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若资料较多,也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可供承包人查阅资料的地点和资料名称。另外,本款规定在这些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中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列入合同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均为发包人进行工程设计的依据,也是承包人投标报价和工程施工的依据,若其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而引起工程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规定办理,但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应由承包人自己负责。未列入合同文件的上述资料仅供承包人参考,发包人不为此承担责任。承包人要求提供未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地质勘探资料时,其所需计取的费用由发包人商资料拥有单位另行规定。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为此,双方应按施工进度安排和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年度商定供图计划。发包人应按供图计划供图,否则因供图不及时而延误施工,应承担合同规定的相应责任。供图计划可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工程变更情况进行修改,修改的供图计划亦应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确认。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合同价款是发包人的基本义务。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其具体支付办法规定在第33条、第35条和第36条内。若发包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各项合同价款,属发包人违约,违约处理办法详见第42条规定。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除第29.1款、第29.2款和第30条分别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的文明施工责任作了具体规定外、发包人还应承担统一管理工程文明施工的责任;以保证按国家的要求和本工程的统一规划实施。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全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应由发包人统一管理为宜,承包人则应负责做好自己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施工安全是文明施工的一部分,发包人亦应负有统一管理的责任。
4.13 环境保护
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环境保护亦是文明施工的一部分,应由发包人作出全工程统一的环境保护规划后,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向承包人提出具体要求。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人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主持和组织工程完工验收是发包人的主要责任,验收办法规定在第52条内,各类工程的验收内容和标准见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章节。本款所指的工程验收是发包人对承包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完工验收,并非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对发包人进行的工程竣工验收。
4.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内作补充规定。
5.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是保证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为此,承包人应及时进点施工,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他负责的施工图纸,进行文明施工,做好保护环境和自身责任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损害公众利益和为其他人提供方便,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完工清场和撤离施工队伍;工程移交前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承包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则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承包人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其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履约担保证件应在协议书签订前提交,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抓紧办理按合同规定的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承包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可进行进点准备,待接到开工通知后应及时调遣人员及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入工地,争取时间及早动工。
5.4 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承包人不能图持有异议而拒绝执行指示。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各项承包工作所需的全部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时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上述提交件的内容和时间要求规定在本合同《技术条款》内,为便于监理人和承包人的工作有序地进行,在本合同《技术条款》第l章中还规定了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报送承包人的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
5.6 办理保险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工程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承包人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施工设备险均由承包人投保,并需向发包人提交保险单的副本,其中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以共同的名义投保。
5.7 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统一管理和监督下进行工程的文明施工,承包人的文明施工行为贯穿在施工全过程中,文明施工的内容包括重视施工质量和安全、治安保卫、保护环境和提高职工的文明素质等。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保证工程质量是承包人的首要义务和责任,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前提是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工程的质量要求详细规定在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技术条款》内,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在保修期内还应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对工程缺陷进行保修。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承包人应充分重视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第29条中规定了承包人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安全的责任,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第1章中规定的安全标准和要求制定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
5.10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工程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必须由承包人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统一规划进行治理,并接受国家环保部门和发包人的监督。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人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人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本款要求承包人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公众利益免受损害,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人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往往分为若干标段,多个承包人在同一时段和相邻场地进行施工时,在使用施工用地、道路和公用设施等方面需要相互提供方便,特别是先进点的主要承包人更应为其他人提供方便。当发生矛盾时,应由监理人协调解决。
要求承包人为其他人提供方便的内容可能有:
(1)场内交通道路的使用。
(2)施工控制网的使用。
(3)住宿和办公用房的租用。
(4)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使用。
(5)混凝土和砂石料生产系统等临时设施的短期租用。
(6)施工材料的临时性调剂借用。
(7)施工设备的临时性租用。
(8)储存仓库的临时性租用。
(9)现场试验设备的调剂借用。
(10)其他。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为其他人免费提供的具体内容应在合同中写明。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人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承包人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即使工程已完工,承包人仍有责任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将已完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时,其工程的照管和维护责任也同时移交给发包人,但承包人还应按合同规定履行保修责任至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在颁发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移交证书前,承包人应清理该移交证书所涉及的那部分场地上的多余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其他物品以及废弃物等,并撤离多余的施工人员,但应保留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及需用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直至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为止。
5.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内作补充规定。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订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
本款规定了两种履约担保形式,一种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另一种是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在招标文件中一般均附有这两种履约担保证件的格式。采用何种担保形式由承包人选择,但在签订协议书前应将履约担保证件提交给发包人。
履约保函用于承包人违约使发包人蒙受损失时由保证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其担保范围(担保金额)一般可取合同价格的5%~10%。履约担保书与履约保函不同,发包人只能要求保证人代替承包人履行合同,但当保证人无法代替承包人履行合同时,也可以由保证人支付由于承包人违约使发包人蒙受损失的金额,履约担保书的担保金额一般可取合同价格的30%左右。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人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人。
在通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履约保函和履约担保书均需在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若发包人仍有可能在保修期内承担较大的风险时,则应采取这种方式以保护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但若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工作量不大,而发包人在历次付款中尚扣留一定比例的保留金,其额度又足以补偿缺陷修复费用时,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不一定需要持续到保修责任终止。
考虑到在合理范围内早一点解除承包人因履约担保被冻结的资金,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提前到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在此期限内,发包人有足够时间可兑取履约保证金,取回可能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由于履约担保书只能要求保证人代替承包人履约,这就需要一定的时间通过一定的程序要求保证人代替违约的承包人履行其义务,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将履约担保书的有效期定为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年。
五、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人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或发包人的义务、责任和权利。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是受发包人委托监督管理合同的实施,其主要工作为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并为此进行合同管理以及协调合同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合同中规定监理人的权力是由发包人授权的,发包人可以根据监理人的资信和经验以及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授权的范围。发包人可以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批准的内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一般说来,发包人应将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和日常的合同支付签证尽量授权给监理人,使其充分行使职权。有关工程的分包、工期调整和大的变更(可规定价格限额)等重大问题,监理人应在作出决定前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人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人及时通知承包人。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监理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后应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并在发布开工通知前进驻工地,及时开展监理工作。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各岗位的监理人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派驻现场的全权代表,在合同赋予监理人的权限范围内,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全部监理工作。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应及时通知承包人。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指总监休假或回派出单位办事或参加其他活动等),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承包人。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监理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监理机构内一般按工程项目和专业设置工作部门,总监可以授权下属部门负责人发出其权限内的指示和处理日常工作,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授权给一般监理人员处理其力所能及的日常工作,使总监能集中精力处理重大问题。
7.4 监理人的指示
(1)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人对监理人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监理人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人。若监理人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人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人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人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人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人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5)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文件,本款要求发出的所有书面指示均应由总监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并同时加盖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
(6)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是承包人的义务。当承包人对监理人指示持有异议时,可以按本款(2)项规定提出书面要求,但在监理人作出修改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执行原指示,以免延误工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承包人可有权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但在争议调解组解决前,还应继续执行原指示。
(7)在紧急情况下,用临时书面指示比用口头指示更有依据,以免事后无凭证引起争议。
(8)监理人应是受发包人委托在现场监管合同实施的惟一管理者,发包人对本合同的决策和意见应通过监理人贯彻执行,以避免现场指挥混乱。合同中规定由发包人直接与承包人联系的业务,发包人应将有关情况通知监理人。
7.5 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公正地履行职责,监理人按合同要求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人或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现场合同管理,客观上处于合同双方之间的第三方地位,本款要求监理人公正地处理承、发包双方的争议。但由于监理人是发包人聘用的,其公正性常常受到承包人的质疑,认为他们总是偏袒发包人。有的发包人则认为受我聘用的监理人理应按我的意图办事,也使监理人难于坚持公正立场。为此,本合同条件专门立款强调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要求合同双方支持和理解监理人的公正立场,尽量使双方的争议在监理人的公正协调下获得解决。监理人办事公正,能够处理好合同双方之间的大部分争议,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能,对顺利推进工程建设有利,还能节省可能用于争议调解或仲裁的时间、精力和费用。
六、联络
8.联络
8.1 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
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以及与其他任何人的联络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取得书面的签收证据。来往函件应归档和妥为保存,一旦发生争议,这些函件可作为解决争议的凭据。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要求答复的函件,除合同已有规定者外,应提出要求答复的期限,以避免延误,要求答复的期限应根据函件的不同性质由双方商定,或在一方发出的函件中提出。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仅作为承包人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仅作为发包人选择中标人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3)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4)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施工方法以及投入的施工人员和设备等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人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人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期限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则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人的批复不免除承包人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施工图纸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另一类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编绘的施工图纸。前一类图纸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本合同《技术余款》规定的期限,共同商定供图计划。发包人应严格按商定的供图计划提交施工图纸,以避免承包人因供图延误影响施工工期而提出索赔。后一类施工图纸应由承包人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第1.4节的规定提交一份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执行,承包人自行编绘的图纸均应由监理人审批,并加盖监理人的公章后才能使用。
9.3 施工图纸的修改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人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期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施工图纸的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以往国内设计部门常用设计修改通知单的方式通知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这种做法使原型图纸和修改内容分离,不便于管理和查找修改记录,容易遗失而造成竣工资料不完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 目前设计单位已有条件采用较先进的设计修改方式(即修改使用新图后报废旧图),因此,本款规定采用施工图纸的修改图代替以往常用的设计修改通知单。
若某些工程尚不具备在施工现场直接使用计算机修改图纸的条件,可临时采取设计修改通知单的办法,但应在短期内立即补发设计修改图。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按第1.2款(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监理人和承包人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便于查阅,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高效管理和保证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除应按第4.1款和第5.1款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外,本款还规定应从保护合同双方的知识产权出发共同注意保密,防止一方利用对方的技术去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活动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得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下述情况除外:(1)承包人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人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人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人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偿的权利转让给承包人的保险人。发包人通过招标选择了较满意的承包人,不会允许承包人将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因此,本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若仅为有限的部分权利转让或义务转移,也必须事先经发包人同意。由于发包人向承包人付款均通过银行转帐或票据结算,所以承包人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人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不必经发包人同意。另外,由于保险关系的存在,若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人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人的责任,此时保险人已自然接受来自承包人权利的转让,而不必经发包人同意。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分包出去。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承包人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人同意的部分分包工作,亦不能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分包人应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人征得监理人同意。
(1)按第12.1款的规定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4)承包人在投标时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发包人同意并列入合同文件,此系属于合同中已明确了的工程分包,不需再经监理人同意。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提出新的分包要求时,则应经监理人同意后才能分包。
(5)若发包人不授予监理人批准分包的权力,应在专用合同余款第7.1款申明确规定。
(6)由于施工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等原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把部分工程项目分包出去,并指定分包人,则应根据第11.2款的规定与承包人协商解决。
(7)若需要规定分包总金额的限额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作补充规定。
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1)发包人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人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人的其他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人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人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人的同意,此时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人应保证承包人不因此项分包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人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人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而又属承包人的安排和监督责任所无法控制的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也应直接向指定分包人追索,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3)一般情况下,发包人不应指定分包人,应由承包人根据需要自己选择分包人报发包人或监理人批准为宜,但在个别情况下,发包人在招标时认为指定分包人能保证某项特殊工艺及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时,则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则该分包人亦应与承包人提出的其他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在承包人尚未构成违约的情况下,出于更有效地保证某项工程的质量或进度的考虑,需要指定分包人完成承包人的部分工作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此时,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应负责补偿由于指定分包人而增加了承包人的额外费用, 包括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
九、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人的人员
12.1 承包人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人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相应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本款不仅要求承包人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还对各类人员提出了素质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本款的规定提交详细的《拟投入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发包人在选择中标人时据此衡量承包人配备的人员能否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为了保证承包人的主要人员符合投标时的承诺,可将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人员表列入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承包人按此配备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主要人员不能随意更换。
12.2 承包人项目经理
(1)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承包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报告。
(2)承包人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人指派的项目经理应经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人。
本款规定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承包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正如总监是监理人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一样,这样规定旨在能迅速、准确、高效地解决工地上发生的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款中有关承包人发出的函件需要签名盖章以及项目经理易人和短期离开工地时的规定均与对监理人的规定相对应。
13.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人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他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报酬。
(2)承包人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上述人员的调动应经监理人同意。
(3)本款明确规定承包人有责任为其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住房、膳食、交通和办公室等。为了使承包人进点后尽快开始工程施工,发包人可以在承包人进点前建好部分临时办公室和生活用房及其他必要的设施供承包人有偿使用,此时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详细说明提供的内容和取费标准以供投标人准确报价。
(4)本款还规定承包人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旨在保证工程连续有效地进行,不因人员调动而影响工程的进展。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本款规定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地的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是为了检查承包人进点后的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便于监理人与承包人的人员对口联系工作。要求定期提供人员变动情况报告是为了检查变动后的人员素质和数量是否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工地的人员情况和便于治安管理。
13.3 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人应在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人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对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如从事钢管和钢结构焊接的焊工)均需通过统一考试或考核后才能上岗,这些人员必须持有资格证明才能上岗。监理人还可随时抽查承包人人员的工作能力是否达到资格证明中载明的等级。
13.4 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的人员
承包人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撤换。
本款规定了监理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撤换其不合格的人员,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撤换。但是撤换人员绝不是发包人可予经常使用的手段,遇到这种情况时,监理人应慎重考虑,仔细分析那些人员所犯,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尽可能先提出警告,不得已时才由总监正式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撤换人员的书面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撤换必须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提出。 
13.5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人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以及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措施。若其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人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本款所列的关于保障承包人人员合法权益的5项规定,是针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特点,强调了承包人在合同实施中较常遇到的此类义务和责任。除此以外,承包人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切实保障其人员的所有合法权益。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殊情况需要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条应增加第14.3款,其内容见专用合同条款第14.3款《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经与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人。
(3)为完成合同内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原则上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以免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施工进度延误时因材料供应问题分不清责任。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由发包人供应某些特殊材料,如炸药和油料等危险材料,需要建造特种仓库并应与工地和生活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若一个建设项目有多个合同并由几家承包单位同时施工时,各家分别采购和自建仓库,不仅耗资大,且不便于安全管理,因而由发包人或由其委托的专业公司统一采购供应较好。施工合同中常包含有一部分工程设备,这些设备可由发包人采购后交承包人安装,也可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
(4)本款第(2)项规定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合同中规定的主要材料的供货协议副本,有利于监理人及时了解承包人订货情况是否满足工程需要,供货协议还可作为价格调整的参考。对于次要材料和零星小设备,可不提交供货协议,但承包人应留存备查。
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抄送发包人。监理人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人,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交货时,承包人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人批准,否则由于承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货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由承包人负责安装的工程设备中,某些重要的和具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设备宜由发包人自行采购后交给承包人安装,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4.2款中列出了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的参考格式。该表中的计划交货日期仅为发包人的初步安排,需按本款第(2)项的规定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本款第(4)项规定,当发包人需要比商定的交货日期提前交货时,承包人应予接受,但提前的期限应在专用合同余款中规定,一般可取56天,视工程具体情况酌定。
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人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人工地,并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更换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时,须经监理人批准。
承包人投标时提交了《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表内列出了设备的型号、规格和现状,并承诺了进场时间,在签订协议书时经发包人确认后可列入合同文件。在开工初期施工总进度计划未批准前,承包人应按上述承诺的施工设备进点计划及时安排进场;施工总进度计划批准后,应按合同计划及修改后的施工设备进点计划安排进场。此后,若承包人要求改变原来的设备进点计划时,须重新报监理人批准。承包人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还应经监理人核查。
15.2 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专用子本合同工程
(1)承包人运人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人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人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人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调入工地的材料和施工设备是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安排的,必须专用于本工程。虽然这些施工设备的所有权原属承包人,但通过双方的合同约定进入工地的这些施工设备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展的必要条件,为此,承包人必须接受监理人对施工设备的监管,尤其是本合同规定第二次工程预付款不再需要预付款保函,是以承包人的进点施工设备作抵押的方式保护发包人提供的预付款安全。本款还规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不得将进入工地的施工设备运出工地,承包人按计划撤走闲置设备也应征得监理人同意。
基于同样理由,承包人按合同要求使用材料预付款采购的工程材料亦应专用于本工程,未经监理人批准,亦不得运出工地。
15.3 承包人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人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人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人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承包人的旧施工设备应有使用档案卡和检修记录。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需经设备检定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 目前国内尚无专门的施工设备检定机构,但经监理人同意后,承包人可以委托有检定能力的机构进行检定并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由监理人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人拟向承包人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人的施工设备。若承包人计划租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人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人从其他人处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为了弥补承包人添购施工设备的资金短缺,有的发包人常考虑利用自有的旧设备或购置新设备租赁给承色人,但这些设备不一定满足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常希望根据自己擅长的施工方法配备施工设备,因此发包人不应强制承包人租用其设备。本款规定发包人可以在招标时提出可出租给承包人的施工设备表(该表的参考格式见本款的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则可根据其自身的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租用哪些设备,中标后双方另签租赁协议。
本款第(3)项的规定旨在当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保证发包人或被邀请的其他承包人能随时使用承包人已租用的施工设备继续施工,以减少发包人临时调配施工设备的困难,避免造成更长的工期延误。
15.5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若承包人配备的施工设备数量不足或不适用时,将会影响工程的进度或质量,此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尽快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以赶上进度和保证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及时予以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人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人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人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除本款(1)和(2)项规定外,若一个建设项目分为若干合同,由多家承包人同时在相邻地点施工时,属于公用的场内道路干线和交通设施,通常可由发包人负责修建,建成后提供给有关承包人共用,并由发包人委托当地交通部门或由使用道路的几家承包人分段负责维护和进行交通管理,或专门指定一家主要的承包人负责维护和管理,采用何种方式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内作补充规定。非公用的场内施工道路和交通设施一般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护和进行交通管理,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免费提供给其他承包人使用,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内详细写明提供免费使用的具体条件。即使是发包人规定了免费使用,但仍应要求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按本合同第5.12款的规定协商解决好可能引起双方施工的相互干扰,必要时还应签订协议。
16.2 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人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场外公共交通通常由当地交通部门管理。承包人的外出车辆应遵守当地的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后果应由承包人负责。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是承包人进行施工规划的重要事项,为了便于承包人在投标时准确报价,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应提供要求承包人运输的超大件和超重件的件数、尺寸和重量,但招标时这些数据往往是粗估的,若合同.实施时,超过原估的件数、尺寸和重量时,应由发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贡任
承包人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本款规定了承包人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的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为此,承包人应注意选择好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以及采用合理分配运输荷重等方法,防止道路和桥梁的损坏。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水路运输与陆运相似,仅需修改有关名词,因此本条各款的规定均适用水路运输,不再重复叙述。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在施工总进度计划批准前,应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按期完工是承包人的主要义务,也是监理人进行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本款要求承包人编制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总进度计划应满足第18.4款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完工日期的要求。承包人提交和监理人审批总进度计划的期限以及对其内容的要求需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作具体规定。由于编制和批准施工总进度计划需要一定时间,在未形成合同进度计划前,可暂按签订协议书时双方商定的进度计划和监理人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度。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拖后,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报送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在每月月末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若发现实际完成情况落后于计划进度时,可要求承包人修订进度计划。鉴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受洪水和气候影响较大,延误关键路线上的进度往往会推迟截流、度汛、蓄水等重大事件的安排,增加工程风险或造成工程总进度更大的延误,因此,一般情况下发包人不愿轻易放松进度,希望尽可能地抢回进度损失。为此,本款强调了承包人应及时采取赶工措施,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及时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当采取赶工措施后仍不能按期完工时,应由承包人报送修订后的进度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并按第20.2款和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为了有利于对某项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的监控,可以要求承包人在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基础上编制和提交某项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计划,特别是在关键线路上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通常均需向监理人报送进度计划。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人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报送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如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资金流估算表仅作为发包人筹资参考,有利于按计划向承包人付款。专用合同条款中提供了资金流估算表的参考格式。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人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开工日期是承包人安排施工进度的重要依据,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由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受季节性影响较大,推迟开工日期将增加承包人施工组织的难度和费用,为此,不应轻易推迟已规定的开工日。
18.2 发包人延误开工
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按第4.4款至第4.6款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用地、部分施工准备工程和测量基准是承包人按规定的进度计划进行开工准备的必要条件,发包人应认真做到按时提供上述条件,以免引起索赔。
18.3 承包人延误进点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赶工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赶工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不按照投标承诺的进度按时进点积极进行施工准备,一开工就延误工程应引起发包人的充分注意,发包人应及时发出警告,促其尽早开工,并采取赶工措施抢回进度。
18.4 完工日期
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人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第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了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实施工程的合同依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得随意更改,需要作出变动时,应严格按第20.2款和第2l条的规定办理。
19.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了危及工程安全或合同的任一方违约使另一方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合同受损方采取的一项紧急措施,其目的是减少工程损失和保护受损方的利益。由于暂停施工对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不利影响,双方都应尽量避免采取暂停施工的手段,而应通过协商,共同采取紧急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暂停施工因素,促使工程施工走上正常轨道。
19.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人许可的承包人擅自停工。
(6)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本款第(3)项所指的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是指承包人在施工中需作出合理安排的正常气候条件,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也应考虑这一因素,不能以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本款第(6)项所指的其他承包人原因系指承包人自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供应中断,隐蔽工程未经检查擅自覆盖和质量事故未及时处理等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与第47.1款的规定相同,本款规定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可能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9.3 监理人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人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向其提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人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人请求已获同意。
本款规定暂停施工指示由监理人发出。承包人在暂停施工期间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以免工程受损或人员伤亡。本款还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需要暂停施工时,监理人亦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若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的指示,而承包人已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时,可请求暂停施工,但须经监理人同意,若监理人不及时答复,则应视为承包人请求已获同意,这将有利于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工程损失。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按合同规定不得不暂停施工时,双方均有责任努力消除造成停工的因素,创造条件尽快复工,以减少工程损失和避免工期延误,为此,本款规定了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共同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复工以及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责任。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人在下达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仍未给予承包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若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第39.1款规定将此项停32212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人;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人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暂停施工持续时间过长将严重影响工程完工日期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本条除以上各款规定了合同双方暂停施工的责任外,在本款中特别提出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的处理办法,并进一步规定了合同双方的责任。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影响非关键项目的原进度计划时,可以调整进度计划,而不需修改工程的完工日期,只有在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才可要求发包人推迟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本款列出了由于发包人或若他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延误工期的7种情况,其中第(5)项所指的工期延误包括: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第9.2款);监理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发开工通知或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第18.2款);变更需要延长工期(第39.2款)以及第42.1款中指明的发包人的其他违约行为。
20.2 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第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人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人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说明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人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人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人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人。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拖后,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本款规定了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程序和处理办法。承包人应按本款规定的程序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出通知和提交报告,监理人接到承包人的报告后应调查核实,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人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若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构成违约时,应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即使承包人已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了赶工措施,但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此时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第20.3款中列出关键项目的要求完工日期和相应的逾期完工违约金,具体数额可视其延误后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估定,一般按天计算。此外,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一般约为合同价格的10%。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比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人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以提前完,当提前完工能为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在某些情况下,土建工程提前完工不一定能使发包人提前获得经济效益,相反还要发包人提前支付工程价款,所以发包人不一定同意提前完工。工程中某些项目的提前完工对发包人有利时,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第21.1款中列出关键项目的要求完工日期和提前完工奖金金额,一般可按天计算,具体数额将通过估算经济效益以及共享经济效益的合理分配办法确定。
21.2 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本款可视作第39.1款第(1)项(6)的补充,即改变合同中任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此时应按第39条规定的变更程序办理。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及质检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是承包人的基本义务,本款要求承包人认真建立和健全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在组织上和制度上落实质量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
22.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人应严格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本款规定旨在要求承包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自检,并作好质量检查记录,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报表。承包人应建立一套全部工程的质量记录和报表,便于监理人复核检验和在日后发现质量问题时查找原因,当发生合同争议时,还是重要的当时记录。
22.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应有质量否决权,包括:
(1)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及承包人提交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质量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对建筑物开工前的定位定线进行复核签证,未经监理人签认不得开工。
(3)对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进行覆盖前的检查,质量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对正在施工中的工程在现场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监理人应按合同规定参加交货验收,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人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的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
(3)就本合同而言,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产品质量应由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本款在第22条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必须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并承担所需费用。监理人根据质量监督的需要参加交货验收,但不能因监理人参加检验和验收而减轻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4)本款第(2)项规定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其目的是为了将发包人采购的工程设备由生产厂家直接移交给承包人,以简化验交手续和重复装运。交货地点可以在生产厂家、工地或其他合适的地方。本项还规定设备的检验测试亦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必再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和人员,但承包人的检验结果必须经监理人复核签认。
23.2 监理人进行检查和检验
对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按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进行检查和检验。若监理人未按商定的时间派员到场参加检查或检验,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和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人应在事后确认承包人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人对承包人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人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人承担事后的抽样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本款规定工程所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监理人应到场参加检查和检验。当监理人未按时参加检查和检验且无其他指示时,承包人可自行检查和检验,但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本款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承包人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的指示和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人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人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监理人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人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人,承包人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人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若按第23.1款(2)项规定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权拒绝接收,并可要求发包人予以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其造成的后果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指示进行补救。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经验收不合格的应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额外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人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人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本款规定不论在何种情况下,若监理人需要增加合同中未规定的检查和检验项目或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额外检验或重新检验,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款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23.6 承包人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人不按第23.3款和第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人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人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本款规定监理人有权在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时,为及时发现可能的质量隐患,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可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人进行检查和检验,以保证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不论其检查和检验的结果如何,监理人所采取的上述检查和检验的补救措施,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增加的费用均应由承包人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人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人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承包人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人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现场材料试验是指为检验和抽检工程用的水泥、钢材、土料和石料以及混凝土材料等的常规试验。本合同要求承包人自建完备的试验室。监理人进行抽样试验时,除按合同规定需要承包人提供试验用的试件外,还应有权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承包人建立试验室以及监理人使用试验室所需费用,应在投标时计入报价。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影响的工期应予以合理补偿。
常规的现场工艺试验是指已在国家或行业的规程、规范中规定的常规工艺试验或为进行某项成熟的工艺所必须进行的试验,其费用通常可计入所属的工程项目内,不需要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特殊的、规模较大的新工艺试验,往往需编制专项试验计划,通常应单独列项,采用总价承包,并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详细说明其试验工作内容,以供承包人准确报价。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人要求增加合同中未规定的额外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人也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应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可按第39条规定的变更处理。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检查.
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是指已完成的工作面经覆盖后将无法事后查看的任何工程部位和基础。这些将被覆盖的部位和基础在进行下一道工序前承包人应先进行自检,确认已符合合同要求后,再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通知时应考虑到监理人有足够的检查时间。经监理人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25.2 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人未及时派员到场检查,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赔偿其停工、窝工等损失。
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应由监理人的代表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检查,未经监理人的检查签证,承包人不能自行覆盖。若监理人未及时进行检查,可能延误工期和给承包人造成停工、窝工等损失,承包人理应得到赔偿。
25.3 重新检查
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按第25.1款规定进行检查并覆盖后,若监理人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致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查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按第23.5款(2)项规定的相同原则划分责任。
工程经检查合格,并由承包人覆盖后,若监理人事后对质量有怀疑时,仍有权指示承包人进行重新检查,其责任和处理办法应与第23.5款(2)项的规定相同。
25.4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致揭开进行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私自覆盖的工程,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进行补检,无论检查结果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理应由承包人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承包人违反第26.1款的规定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按第26.2款的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即属于第41.1款(4)项所述的违约行为,应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若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系由发包人提供的,发包人应承担第26.2款(1)项规定的责任。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人在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系由发包人提供的,应由发包人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 
一般情况下,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以及国家规定的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的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对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正确性负责;承包人应对施工控制网的正确性负责,还应负责保管全部测量基准和控制网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在监理人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人将不再支付上述增加的复测费用。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包括地形测量、放样测量、断面测量、支付收方测量和验收测量等,在施测前还应将施工测量的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测量数据和放样成果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进行抽样复测。
27.3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本款规定了监理人为了监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使用承包人测设的施工控制网,并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
28.补充地质勘探: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和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工程施工期间,可能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本款规定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发包人可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专门列项并估列工程量,由承包人在投标时报价,亦可按第39条规定的变更处理。临时工程一般由承包人负责设计,其所需的地质勘探费用应包括在该临时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内。承包人为临时工程施工所需的地质勘探工作属承包人的责任,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了承包人有复查土石科场和砂砾料场的责任,则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料场补充地质勘探所需费用应已包括在合同中有关项目内,不应列入补充地质勘探的专项费用中。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发包人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按第29.1款、第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文明施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组织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也是多快好省地完成工程建设的关键,尤其是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经常是多家承包人在相同或相邻的区域内同时施工,常常在场地和道路的使用、爆破作业、供水、供电以及污水排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矛盾或相互干扰,管理不善有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影响正常施工,因而本条款主要强调应由发包人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以顺利推进工程建设。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地的社会治安工作是保障工程顺利建设的重要事项,为了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维持工地及其附近地区的社会秩序,发包人可请公安部门在现场建立派出机构或与公安部门共同建立治安管理机构维持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工地物资被盗等事件发生。发包人和各承包人亦应建立专设的治安保卫部门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内的治安保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人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人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人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监理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人或委托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4)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亍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人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和安全度汛工作。
施工安全包括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方面的工作,本款规定了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各自对施工安全的职责。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本款特别强调了防洪抗灾以及对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在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还对劳动保护、照明安全、接地和避雷、有害气体控制、炸药的存放和运输、爆破作业、消防、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以及安全施工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本款强调承包人应从法律高度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要求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环境,并承担法律责任。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人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以及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土石方开挖和临时工程的修建,常常造成山体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弃渣的无序堆放将可能危及下游河道的防洪安全,未经治理的施工废弃物排放将影响施工人员和下游居民的安全和健康。为此,本款规定了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必须做到的五项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应按国家的标准进行验收,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计入环境保护费用,并分摊在相关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若招标文件要求单列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费时,应从其规定。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招标时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计量规定估算的工程量,不需要很精确,编制清单时可按计算数量取整。用于工程价款支付的工程量应为承包人实际完成后进行量测计算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人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人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了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每月月末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月付款申清单时,应同时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其计量周期可视具体工程和财务报表制度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商定,一般可定在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若工程项目较多,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后亦可先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经监理人核实同意后,返回给承包人,再由承包人据此提交月付款申请单。
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进行收方测量后报送监理人核实。监理人有疑问时,可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的有关人员共同复核。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还可要求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完成后,在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付款时,应由监理人要求承包人共同对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进行核实,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应注意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或漏算。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本合同《技术条款》各章节中对各种工程建筑物的计量方法作了规定,并在第1章“一般规定”中规定了重量、长度、面积和体积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31.4 计量单位
本合同的计量,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各个项目均应标明计量单位,其用于合同支付的计量单位,应以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为基本依据,并以计量支付便捷的原则予以确定。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人应将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总价承包项目(如各项临时工程和专项试验等)在《工程量清单》中仅是该项目的总价,为了使承包人能及时地得到进度付款,也为了在评标时评审该项目报价的合理性以及为了发包人安排资金计划的需要,通常要求承包人投标时提交总价承包项目的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的初步分解表。签订协议书后的规定期限内(本款规定为28天)还需提交详细的项目分解表,经监理人批准后,作为总价承包项目计量和支付的依据。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应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预付款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订后21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保函,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予以支付。工程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担保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14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R=(S-F1S)(F2-F1)S,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S——合同价格;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工程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一种无息贷款,主要供承包人为添置本合同工程施工设备以及承包人需要预先垫支的部分费用。按合同规定,工程预付款需在以后的进度付款中扣还。
本款规定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是规定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土建工程的最低限额,用于具体工程时,应视工程规模、工期长短、工程类型、支付项目内容,由发包人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予以科学测定,如临时工程不单独支付的、工期较短的、不单列进场费的工程,其工程预付款金额占合同价格的比例应适当提高。
本款强调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是为了防止承包人把工程预付款挪作他用,影响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安排,若发生此种情况,发包人有权收回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分两次支付,是考虑了当前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困难。本款只要求承包人提交第一次工程预付款保函,第二次工程预付款不需要保函,而用进入工地的承包人设备作为抵押,代替保函。
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开始扣款的时间通常为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20%时,全部扣清的时间通常为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90%时,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酌定。
32.2 工程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a.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
b.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c.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用于具体工程时,本款所指工程的主要材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如水泥、钢筋、钢板和其他钢材等。
上述材料不宜大宗采购后在工地仓库存放过久,应尽快用于工程,以免材料变质和锈蚀。由于形成工程后,承包人可即从发包人处得到工程付款,故本款按材料使用的大致周期规定该预付款从付款月后6个月内扣清。
若工程施工合同中包含有价值较高的、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时,发包人还应支付工程设备预付款,此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作补充规定。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月末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第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他金额。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工期较长,为了使承包人能及时得到工程价款,解决其资金周转的困难,一般均采用按月结算支付工程价款的办法。结合月进度付款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控制是监理人监理工程实施的一项有效措施。
本款第(5)和(8)项所指的其他金额系包括变更及以往付款中的差错和质量复查不合格等原因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和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后,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形象、项目、质量、数量以及各项价款的计算进行核查,若有疑问时,可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最后应按监理人的核查结果出具付款证书,提出应到期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人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为了能使承包人尽早得到发包人的付款,并满足工程和财务统计报表的需要,一般规定月进度付款申请和签证的期限较短,有可能出现计量和计算的差错、遗漏或重复,为此,本款规定,不论是监理人或承包人,若发现以往历次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有错、漏或重复,均可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复核同意后列入下一次月进度付款证书中支付或扣回。
33.4 支付时间
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本款规定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清单后28天, 在第33.2款中规定监理人核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期限为14天,余下的14天为发包人审批和支付的时间。为了防止监理人拖延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时间而使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付款,本款规定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时间算起,超过28天后付款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数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其值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按第31.5款规定,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批准后的分解表作为合同支付依据。该分解表列出了总价承包项目的所属于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发包人将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与其他项目一起在月进度付款中分次支付,使承包人能及时得到工程价款。
34.保留金
34.1 监理人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34.2 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34.3 在单位工程验收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34.4 监理人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若保修理尊尊尚需承包人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人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保留金主要用于承包人履行属于其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补,为监理人有效监督承包人圆满完成缺陷修补工作提供资金保证。
保留金总额一般可为合同价格的2.5%~5%,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扣留5%~10%,直至扣款总金额达到规定的保留金总额为止。
35.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应清理支付帐目,包括已完工程尚未支付的价款、保留金的清退以及其他按合同规定需结算的帐目。本条第35.1款要求承包人在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提交申请单,然后由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后付款。若发包人不按期付款,应按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他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人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6.最终结清: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已完成全部承包工作,但合同的遗留账目尚未结清,因此要求承包人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第43.3款中规定:“提出索赔的终止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因此要求承包人在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提交结清单,以进一步证实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并已包括结清全部索赔帐单后的最终结算金额。本条还规定了结清单生效的两个前提,即承包人应收到退还的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人已付清了监理人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清单后应进行仔细核查,若对某些内容有异议,可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补充,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监理人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的副本后14天内出具最终付款证书。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最终付款取得一致意见,且在短期内难以解决,监理人应将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后支付。对于未取得一致的付款内容,合同双方仍可继续进行协商,亦可提交争议调解组调解解决。发包人不能因双方尚有不一致的付款内容而搁置已取得同意部分的支付。若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付款,承包人亦应将已取得同意的部分付还发包人。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a.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b.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追加金额;
c.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人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监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36.2 结清单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人。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人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监理人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他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人审查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给发包人。不论是发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对方。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始终未能就最终付款的内容和额度取得一致意见,监理人应对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双方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对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双方均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十六、价格调整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期较长,在此期间的物价波动很难预测,一般均应在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市场物价波动情况进行价格调整。国内以往较多采用文件证据法调价,此法操作繁琐,且易失实。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建筑材料市场不发育的历史原因,发包人大都采用自供主要材料的办法来控制价差,这样不仅增加了发包人的人员编制,又当材料供应延误或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时,常常难以划清双方责任而引起合同纠纷。为此,在现今建筑材料购销已全面开放的市场环境下,已没有必要由发包人负责采购,为避免在工程材料管理上的责任交叉和加强承包人的质量意识,本合同条件规定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保管以及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用于施工,承包人应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工程材料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后,与此相配合的需要有一个合适的调价办法。采用公式法调价较易操作,虽然不能给出精确的价差补偿值,但若使用得当,可以得出实际价差的近似值。
37.1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Ftn△p=P。(1)+∑2)n-l)Fon,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P。——按第33.2款、第35.2款和第36.3款规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以及预付款的支付和扣还;对第39条规定的变更,若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亦不计在内);(1)——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2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合同估算价中所占的比例;F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与第33.2款、第35.2款和第36.3款规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Fo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投标截止日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规定在投标辅助资料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内。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或统计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若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上述部门提供的价格或双方商定的专业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或价格代替。
37.2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可暂用上一次的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和计划统计部门不一定每月公布价格指数或价格,因此,在按第37.1款计算价差时将会遇到缺乏公式中当时的现行价格指数,此时可暂按上一次的价格指数计算,待相关时间的价格指数公布后再进行调整。
37.3 权重的调整
由于按第39.1款规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在采用综合调价公式时,当工程发生较大的变更而可能使不同类别的工程项目在工程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也发生较大改变,导致原来的调价公式中的权重明显不合理而需要进行调整。
37.4 其他的调价因素
除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和本条各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由于目前国内尚未普遍使用公式法调价,可能在应用时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万一有个别可变因子尚无机构能发布价格指数或价格,而这种因子在合同价格中所占比例又不容忽视,需采用其他的办法弥补,应在专用合同条款内作补充规定。
本款还明确除本条各款及其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不再对其他物价波动因素进行调价,以免日后为此发生争议。
37.5 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在按第37.1款所示的价格调整公式计算时应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若按第20.2款规定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本款规定了若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和未按经监理人批准延长工期后的完工日期完工时,在原定完工日期和实际完工日期两个不同的价格指数中,理应选用有利于包发人的现行价格指数计算价差。
38.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37条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应用本条时应注意,在第37条“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有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若已包括了法规更改的因素,不应再重复调价。
十七、变更
39.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b.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c.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d.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e.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f.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g.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2)第39.1款(1)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受自然条件等外界的影响较大,工程情况比较复杂,且在招标阶段尚未完成施工图纸,因此在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变更。为了保证工程不因变更而发生支付困难,本款规定了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工作,并明确了变更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时支付变更部分的费用。在本款规定范围内的任柯变更均应以监理人的指示为准。
本款第(1)项b.中所指的“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可在15%~25%范围内,视具体工程酌定,其意为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增减在规定的百分比以下时不属于变更项目,不作变更处理,超过规定的百分比时,一般应视为变更项目,但若符合本款第(2)项规定时,亦不需要按变更处理。
本款第(1)项c.的规定是为了防止发包人在签约后违背合同规定擅自取消原合同中价格偏高的项目转由发包人自己或其他承包人实施而使本合同承包人蒙受损失。
本款第(1)项g.中规定的额外工作指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而为了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增加的新项目,如临时增加的防汛工程或施工场地内发生边坡坍滑时的治理工程等额外工作项目。
本款第(2)项对第(1)项规定的变更项目作了进一步规定,明确虽已符合了本款第(1)项规定的变更范围,但不需要按变更处理的原则。例如:若工程建筑物的局部尺寸稍有修改,虽将引起工程量的相应增减,但对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无实质性影响时,不需变动其单价,其合价则应按原单价乘以修改后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39.2 变更的处理原则
(1)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17.2款和第20.2款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2)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a.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b.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c.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本款规定了变更影响工期和各同价格的处理原则。当监理人确认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可按本款所列的三种不同情况确定其单价或合价。承包人在投标时提供的投标辅助资料,如单价分析表、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为计算变更项目价格的重要参考资料。
39.3 变更指示
(1)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按第39.1款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的内容应包括变更项目的详细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文件图纸以及监理人按第39.2款规定指明的变更处理原则。
(2)监理人在向承包人出发任何图纸和文件前,应仔细检查其中是否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若存在变更,监理人应按本款(1)项的规定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经检查后认为其中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而监理人未按本款(1)项规定发出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或在开始执行前(以日期早者为准)通知监理人,并提供必要的依据。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答复承包人:若同意作为变更,应按本款(1)项规定补发变更指示;若不同意作为变更,亦应在上述期限内答复承包人。若监理人未在14天内答复承包人,则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作为变更的要求。
不论是由何方提出的变更要求或建议,均需经监理人与有关方面协商,并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或授权后,再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变更指示,详细说明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和变更处理原则,并附有关文件和图纸。
本款第(2)项强调监理人在发出图纸和文件前,应有责任仔细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变更,这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建设管理现状而提出的。由于工程招标后,在合同实施阶段的施工图纸仍由不参与现场施工合同管理的设计单位负责,因而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形成对原合同图纸的变更有可能被遗漏或不能及时得到解决,造成合同支付管理的困难,为此本合同条件增加了监理人的这项责任。
本款第(3)项规定的目的是以公平的原则赋予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规定提出变更,并有要求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变更程序予以答复的权利。
39.4 变更的报价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其内容应包括承包人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变更项目的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
(2)承包人对监理人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则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答复承包人。
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在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在提交变更报价书前,承包人应首先确认监理人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若有异议,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通知监理人,双方应就原则分歧尽早达成一致,以加快变更处理。
39.5 变更决定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监理人的决定取得一致意见,则监理人可暂定他认为合适的价格和需要调整的工期,并将其暂定的变更处理意见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此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对已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可将其暂定的变更费用列入第33.2款规定的月进度付款中。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在收到监理人变更决定后的28天内要求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若在此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则监理人的变更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后,应先按指示执行,再按第39.4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则仍应按本款(1)、(2)项的规定补发变更决定通知。
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按合同规定处理变更事宜。对在发包人规定限额以下的变更项目,监理人可以独立作出变更决定,若监理人作出的变更决定超出发包人授权的限额范围时,还应再报发包人批准或得到发包人的进一步授权。
若变更工作紧急,即使变更项目已超出了发包人授权的范围,发包人应允许监理人先发变更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变更工作,并在发出变更指示后尽快将变更情况报告发包人。此后,监理人除按第39条规定执行变更程序外,还应同时对承包人的变更报价进行充分评估,并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或授权后再补发变更决定。
39.6 变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按第39.1款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第39.1款(1)项范围内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可能引起原定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不仅会影响变更项目的单价或合价,而且可能影响其他有关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例如:《工程量清单》中一般包括多个混凝土工程项目,而这些项目的混凝土常用一座或几座混凝土工厂统一供应,若某一混凝土工程项目的变更引起原定的混凝土工厂的变动,不仅会改变该项目单价中的机械使用费,还可能影响到其他由该工厂供应的所有混凝土工程项目的单价。发生上述情况时,应由监理人评估后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39.7 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
完工结算时,若出现由于第39条规定进行的全部变更工作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不包括备用金和第37条、第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的总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时,在除了按第39.6款确定的变更工作的增减金额外,若还需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其调整金额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若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监理人在进一步调查工程实际情况后提出调整意见,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调整结果通知承包人。上述调整金额仅考虑变更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之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的部分。
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费及其后方的企业管理费一般应按直接费的一定比例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各有关项目中,完工结算时,若合同价格比签约时增加或减少,其管理费也按比例相应增减,但实际土承包人需要支出的管理费并不是随合同价格的增减而按比例增减的。一般说来,当合同价格增加时,承包人可从中获得额外利润;当合同价格减少时,承包人将蒙受额外损失。本款规定,当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时,除了按第39.6款确定的变更工作的增减金额外,还可经双方协商后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作为一种对管理费损失的补偿措施,由于具体情况可能比较复杂,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由监理人调查工程实际情况后,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商定。当合同价格增减在15%范围内时,由于其影响较小,风险由双方分担,不再为此调整合同价格。
39.8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若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监理人对合同的任一项目和任一项工作作出变更,则应由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变更申请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承包人要求的变更属合理化建议的性质时,应按第59条的规定办理。
承包人违约或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承包人根据其施工专长提出合理化建议,需要对原设计进行变更,这类变更往往可以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或节省工程费用,对承、发包双方均有利,经发包人批准并成功实施后,应给予承包人适当奖励。
(2)承包人受其自身施工设备和施工能力的限制,要求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要求延长工期,这类变更纯由承包人原因引起,即使得到了监理人批准,仍应由承包人承担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3)由于承包人违约而必须作出的变更,不论是由承包人提出变更或由监理人指示变更,均属承包人原因引起,这类变更亦应由承包人承担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39.9 计日工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的方式,进行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其金额应按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文件的计日工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2)采用计日工计量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列入备用金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a.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和工作数量;
b.投入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c.投入该项目的材料种类和数量;
d.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e.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项目由承包人按月汇总后按第33.1款的规定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人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包人,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对于零星的额外工作采用计日工方式结算较方便,承包人在投标时已报了各种人工、材料扣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计日工单价,在签订协议书前,经发包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文件作为计价的依据。按计日工结算的变更工作可按实际使用的人工工时数、材料用量和施工机械台时数乘计日工报价单约定的单价计算。有关计日工的报价规定详见本范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7章第7.5节。
40.备用金
40.1 备用金的定义
备用金指由发包人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
本款所指的备用金指专用于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第39.1款变更的暂定金额。
40.2 备用金的使用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第39条规定的变更办理。
该项金额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动用。承包人仅有权得到由监理人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预列的这笔备用金,供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使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后即可动用这笔备用金,不必再为此另觅资金。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工作,并按第39.5款的规定进行支付。
40.3 提供凭证
除了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承包人应提交监理人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
本款规定使用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项目,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提供有关凭证(包括结算支付的各种计量凭证),以供监理人审核后按计日工进行支付。
十八、违约和索赔
41.承包人违约
41.1 承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承包人违反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
(4)承包人违反第26.1款的规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第26.2款的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5)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按第20.3款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第53条的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7)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从广义上讲,承包人违反了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的规定均属承包人违约。本款归纳了可能造成发包人重大损失的七项承包人主要违约行为,提示合同双方和监理人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以避免问题积累造成合同履行的更大困难。
41.2 对承包人违约发出警告
承包人发生第41.1款的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予以改正。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于承包人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尽管发生了上款所列举的承包人违约事件,甚至已造成了较严重的后果,但发包人为避免造成工程的更大损失,一般不愿意为此立即中断施工和解除合同,总是希望承包人迅速改正违约行为,继续把工程进行下去,因此,本款规定当发生承包人违约事件时,监理人应及时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定期改正以挽回损失,当然,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41.3 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
承包人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继续延误工期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甚至危及工程安全,监理人可暂停签发支付工程价款凭证,并按第19.3款的规定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改,并限令承包人在14天内提交整改报告报送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是处理承包人违约的第二步措施,须慎重采用,因为停工将影响工程进度,只有在继续施工危及工程和人身安全时,或施工组织杂乱,继续施工将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时才采用。若违约事件仅涉及局部工程,只需停工整改违约部分的工程。
41.4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继续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若采用第41.3款和第41.4款两种处理承包人违约的措施均无效,证明该承包人已无力按本合同要求继续承担工程施工,发包人将不得已而采取最后一步措施,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并对解除合同事宜作出安排。为尽量减少损失,发包人在发出通知14天后应尽快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本款规定的14天期限是供违约承包人撤让施工现场的期限。无论是发包人自己或者另找其他承包人接替违约承包人继续施工,为了不耽误工程进度,本款规定发包人可以扣留并使用违约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这仅是发包人为保护自身少受损失的一项措施。即使违约承包人已撤离工地,他仍应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直至按第41.6款规定结清合同款项,并按一定的程序经发包人同意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为止。
41.5 解除合同后的估价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监理人应尽快通过调查取证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并证明:
(1)在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已经得到或应得到的金额。
(2)未用或已经部分使用的材料、承包人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估算金额。
解除合同后合同双方将进行结算,本款规定应由监理人尽快通过调查取证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估价。估价的原别是:解除合同前发生的费用应按原合同规定计算;解除合同后仍应按原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善后安排,特别是承包人应合理赔偿发包人因更换承包人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还应承诺解除合同后发包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涉及的费用结算亦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41.6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1)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并应在解除合同后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委托监理人查清以下付款金额,并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后支付。
a.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应得的金额和其他应得的金额;
b.承包人已获得发包人的各项付款金额;
c.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其他应付金额;
d.由于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合理赔偿发包人损失的金额。
(2)监理人出具上述付款证书前,发包人可不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金额。此后,承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1)项a.减去b.、c.和d.的余额,若上述b.、c.和d.相加的金额超过1)的金额时,则承包人应将超出部分付还给发包人。
本款第(1)项中规定的“合适的时间”是指监理人为查清付款金额需要的时间。第(1)项a.中的“其他应得的金额”包括发包人可能在各项付款中延迟付款的违约金、赔偿费及其他费用。第(1)项c.中的“其他应付金额”包括应扣还给发包人的工程和材料预付款金额以及在履行合同期间应由承包人赔偿的其他费用;第(1)项d.中的“应合理赔偿发包人损失的金额”指由于承包人违约而使发包人蒙受的损失以及为了发包人继续完成合同工作而需要增加的金额。
41.7 协议利益的转让
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为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本合同而签订的任何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或任何服务的协议和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通过法律程序办理这种转让。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由发包人或发包人雇用其他承包人继续施工,若承包人在此之前已为实施本合同与其他人签订了任何材料、设备和服务协议,为了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本款规定承包人应把这些协议和利益通过法律程序转让给发包人。
41.8 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时,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监理人在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在紧急情况下,例如发生边坡塌方等危及工程安全的事故时,若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抢救,此时发包人不应按承包人违约的正常程序进行处理,等待承包人改正,而应按本款规定采取紧急措施,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以减少损失。但若此类工作属于合同规定范围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工作,则应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42.发包人违约
42.1 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从广义上讲,发包人违反了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的规定均属发包人违约。影响承包人施工工作的发包人主要违约行为是不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和支付合同价款。本款归纳了可能造成承包人施工困难的4项发包人主要违约行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努力加强现场的合同管理,避免发生这些违约行为引起的索赔。
4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1)若发生第42.1款(1)、(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补偿额外费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若发生第42.1款(3)项的违约时,发包人应按第33.4款的规定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本款按公正公平的原则赋予承包人暂停施工的权力,由于暂停施工对工程进度控制不利,只有当发包人违约已造成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时才不得已而采用。为此,当发包人发生第42.1款(1)、(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首先应及时发通知要求发包人限期改正,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通知后28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按合同规定提供承包人所需的条件,造成承包人施工困难,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当发包人发生第42.1款(3)项的违约时,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本款又规定发包人逾期28天不付款时,承包人可暂停施工,赋予承包人的这种权力也是必要的。作为发包人的首要义务是支付合同价款,理应不能一再拖延,但对承包人而言,除非因得不到付款而无能力继续维持施工,否则承包人亦不宜采取暂停施工的措施,而可采取临时借贷和要求发包人支付利息的办法。
若发包人的违约只涉及局部工程,只需暂停违约部分的工程。
42.3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若发生第42.1款(3)、(4)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已按第42.2款的规定发出通知,并采取了暂停施工的行动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抄送监理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的28天内仍不答复承包人,则承包人有权立即采取行动解除合同。
由于发包人违约而使承包人陷入困境,承包人不得已而采取暂停施工措施后发包人仍不改正,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由于解除合同对发包人的损失可能更大,发包人亦会设法改正自己的违约行为,或者双方通过协商解决,除非发生了第42.1款(4)项所述的发包人因法律、财务方面的原因,丧失了履约和支付能力时,承包人才可能要求解除合同以减少自己的损失。
4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
(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费用。
(3)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理费用。
(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5)由于解除合同应合理补偿承包人损失的费用和利润。
(6)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费用。
发包人除应按本款规定支付上述费用和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外,亦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未扣完的全部预付款余额以及按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他金额。本款规定的任何应付金额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监理人应将确定的结果通知承包人。
由于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理应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的损失,因此本款规定解除合同后,承包人除了有权得到合同解除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为了履约已发生的或需要支付的费用外,还应得到退场费、合理的管理费和利润以及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承包人其他损失的合理补偿费。由于具体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由合同双方按本款规定充分协商确定,某种情况下亦可能无法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以致提交仲裁或诉讼。
43.索赔:索赔是一项公正的合同赋予合同双方的正当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应有权提出赔偿要求。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但后一种情况由于发包人有支付价款的主动权,一般无须经过繁琐的索赔程序,其遭受的损失可从定期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中扣除或从履约保函中兑取,因此本合同条件只规定了承包人向发包人要求索赔的处理程序和办法。这些规定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监理人及时解决索赔事件,防止其长期积压和集中处理,避免形成争议而增加后处理的难度。
43.1 索赔的提出
承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发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本款规定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交索赔意向书,其目的是要求发包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索赔因素,以尽量减少损失,并促使合同双方重视收集该索赔事件的记录和证据,有利于双方协商解决。
本款还规定承包人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人提交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计算(包括记录和证据)的索赔申请报告。在索赔申请报告中,承包人应实事求是地阐明索赔的范围和内容以及索赔费用的额度及其计算依据。
有些索赔事件影响延续时间较长,承包人除了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外,还应按监理人的要求定期提交中期索赔申请报告,以便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所准备,当索赔事件涉及金额较大和承包人发生困难时,有利于分阶段解决索赔。
本款第一句中的“其他有关规定”指合同约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3.2 索赔的处理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应及时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期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人第33条、第35条或第36条规定的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双方均可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4)若承包人不遵守本条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按第44.3款规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本款规定了监理人处理承包人要求索赔的程序和办法。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即可开始收集有关资料,建立该索赔项目的档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和核查承包人提出的记录和证据,并可向承包人提出质疑,要求承包人限期答复。监理人在处理索赔事件时首先应分清合同双方各自应负的责任,然后根据承包人提供的索赔依据,对照双方提交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作出独立的分析判断,提出初步的索赔处理意见,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作出决定。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可以提请争议调解组调解解决,但在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付诸实施前,应暂按监理人的决定执行。
43.3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第35.1款的规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第36.1款规定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终止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
本款规定了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是为了规范索赔程序和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及时处理好索赔,但在本合同范围内规定的索赔期限,并不影响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解决争议和索赔的权利。
十九、争议的解决
44.争议调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模式是推行国家近年来在建设市场管理中确定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要求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人根据发包人的授权负责现场合同管理,监理人在客观上处于第三方的地位,按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处理双方的争议,但由于监理人受聘于发包人,其行为常常受制于发包人。虽然在合同条件中以专门的条款规定了监理人必须公正地履行职责,但在实际运作中,监理人的公正性常受到承包人的质疑,而削弱了监理人在处理合同争议中的权威性。为此,本合同条件吸取国际工程经验引入了合同争议的调解机制,通过一个完全独立于合同双方的专家组对合同争议的评审和调解,求得争议的公正解决。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第44.3款的规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按监理人的指示认真施工。
本款规定合同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时,可以书面形式将争议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并应将要求进行争议调解的意见通知另一方,但不需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在争议调解组调解解决争议过程中,为避免工程停顿造成损失,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继续施工,发包人亦应按合同规定正常履行自己的义务。
44.2 争议调解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84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调解组签订协议。争议调解组由3(或5)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调解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调解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争议调解组一般应由3(或5)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其中2(或4)名组员可由合同双方各提1(或2)名,并征得另一方同意,争议调解组的组长可由2(或4)名组员协商推荐并征得合同双方同意,或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后直接聘请。若双方未能就聘请专家达成一致,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合同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商定人选,并在工程开工后的84天内正式成立争议调解组,与争议调解组专家签订协议,至合同终止时解聘,这将有利于争议调解专家们掌握全过程的工程进展和合同执行情况。
44.3 争议的评审
(1)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被诉方。
(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亦应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
(3)争议调解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28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调解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人代表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28天内,争议调解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抄送监理人。
(5)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人按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6)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则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评审意见后的28天内将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则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为最终决定,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本款规定了争议调解的工作程序。听证会一般应在施工现场举行,以便充分听取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意见,并可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合同双方应注意保证争议调解专家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争议调解组应对评审过程和内容进行严格保密。争议调解组应定期和在必要时去现场了解情况,有利于进行公正的评审。
争议调解组提出经其全体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后,应认为已完成了对合同双方或任一方所提争议的调解工作,其评审意见将提供合同双方研究是否采纳,如双方同意,则应由监理人按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合同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若合同双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调解意见,则不需要再由争议调解组进行复审,而由合同双方直接磋商或提交仲裁。
45.友好解决: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项的规定发出仲裁意向通知后,争议双方还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亦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以寻求友好解决。若在仲裁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本款所指的友好解决包括争议双方的再次协商和由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由于在合同双方范围内友好解决争议比提交仲裁机构既省时、省力,又省费用,因此本款规定经争议调解组调解未果的合同争议,合同双方应再努力寻找一次机会进行友好解决。根据以往经验,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可望最终能得到友好解决。
46.仲裁或诉讼
46.1 仲裁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共同协商确定本合同的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并签订仲裁协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第45条规定的期限内友好解决双方的争议,则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在仲裁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暂按监理人就该争议作出的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规定应进行的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并应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申请仲裁,仲裁机构均不予受理。合同双方应尽可能在签订合同前协商签订书面仲裁协议,书面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当合同争议经协商和调解后仍不能解决时,任一方均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6.2 诉讼
发包人和承包人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合同双方已有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款规定仅适用于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风险和保险
47.工程风险:工程风险是指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损害因素,这些损害可能是人为造成的,也可能是自然和社会因素引起的,人为因素中可能属于发包人的责任,也可能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对工程建设中的风险进行预估,由合同双方按其不同责任共同或各自进行必要的投保,是确保工程顺利建成的重要措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期较长,受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影响大,工程情况比较复杂,工程风险亦较大,为此,笫47.1款和第47.2款规定了合同双方分担风险的责任。分担风险的原则是双方各自承担自己责任范围的风险。对于双方均无法控制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引起的风险则应由发包人承担较为合理,因为承包人很难将这些风险事先估入合同价格中,若由承包人承担这些风险,则势必增加其投标报价,当风险不发生时,反而增加工程造价,风险估计不足时,则又会造成承包人亏损,而招致工程不能顺利进行。
47.1 发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发包人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有两种:一是由于发包人的工作失误带来的风险,本款第(1)、(2)、(5)项所列的内容均是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这类风险理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二是由于合同双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带来的风险,如本款第(3)、(4)项所指的风险,亦应由发包人承担其风险责任较为合理。
47.2 承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由于承包人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损失和损坏,还可能有其所属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其采购的原材料缺陷等引起的事故,均包括在本款第(3)项内。
47.3 风险责任的转移
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按上述第47.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人(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的整个施工期间,负责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照管,并承担损失和损坏的风险。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已把工程移交给发包人,工程转由发包人照管,其工程风险责任亦转移给发包人,但承包人仍负有保修责任,并仍应承担由于保修期前的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的责任。
47.4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发生第47.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本款规定的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与第42.3款和第42.4款规定的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有所不同。后者规定由于发包人违约后未采取有效的改正措施,承包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若发包人在28天内仍不答复承包人,则承包人可立即采取行动解除合同,而前者规定若发生不可抗力事
件使双方或任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由于本款所指的不可抗力属于发包人的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风险责任,同时这种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又属于双方均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致使双方或任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所造成的,应酌情减免违约责任,所以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一般说来,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按合同规定已发生的工程价款并酌情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损失,但不补偿承包人的利润损失。
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1)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发包人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投保的工程项目及其保险金额在签订协议书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施工设备险,投保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根据其配备的施工设备状况自行确定,但承包人应充分估计主要施工设备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或因自然灾害造成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对工程的影响。
(3)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期限及其保险责任范围为:
a.从承包人进点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期间,除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b.在保修期内,由于保修期以前的原因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c.承包人在履行保修责任的施工中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48.2 损失和损坏的费用补偿
(1)自工程开工至完工移交期间,任何未保险的或从保险部门得到的赔偿费尚不能弥补工程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费用时,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根据第47.1款或第47.2款规定的风险责任承担所需的费用,包括由于修复风险损坏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2)若发生的工程风险包含第47.1款和第47.2款所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风险,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友好协商,按各自的风险责任分担工程的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3)若发生承包人设备(包括其租用的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其所得到的保险金尚不能弥补其损失或损坏的费用时,除第47.1款所列的风险外,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所需的全部费用。
(4)在工程完工移交给发包人后,除了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保修期前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外,应由发包人承担任何风险造成工程(包括工程设备)的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尽管第48.1款规定了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投保,但有些风险属于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之内,保险公司不予接受,此外,保险公司能接受的保险也可能出现保险赔偿金额不足以补偿损失和损坏的费用。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应由哪一方负责补偿,本款为此作了规定。
49.人员的工伤事故
49.1 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
(1)承包人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的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承包人可要求其分包人自行承担自己雇用人员的工伤事故责任,但发包人只向承包人追索其工伤事故责任。
(2)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监理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过失造成在承包人责任区内工作的发包人的人员伤亡,则应由承包人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虽然合同中已对施工安全作了规定,但仍有可能发生人员工伤事故,本款明确了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和发包人各自的责任。除本款规定外,第50.1款中还明确了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的在其管辖区内的承包人人员和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应由发包人负责。
49.2 人员工伤事故的赔偿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按第49.1款规定,对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按其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其赔偿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在划分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人员工伤事故各自的赔偿责任时,可能发生争议和引起诉讼,由此发生的诉讼费和其他费用亦应按其各自的责任分担。
49.3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可要求分包人投保其自己雇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但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按第49.2款规定应负的责任。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是工伤事故的多发作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款规定承包人应为其雇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还规定承包人可要求其分包人投保自己雇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1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所不可避免地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在其管辖区内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费用应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本款(1)项所述的工程占用土地是发包人征用后拨给承包人使用的,承包人占用该土地进行施工,若由于占用土地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应由发包人负责赔偿。
本款(2)项系指承包人完全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但有时会无法避免使工地内或邻近地域的工程和房屋建筑、林木田地等遭受损失,此时,应由发包人负责赔偿。
本款(3)项系指在发包人辖区内,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进入其辖区内的承包人人员或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亦应由发包人负责赔偿。
50.2 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在其管辖区内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费用应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本款系指在承包人辖区内,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进入其辖区内的发包人人员或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50.3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责任
由于在承包人辖区内工作的发包人人员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其他人员的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若其中含有承包人的部分责任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合理分担其赔偿费用。
本款系指在承包人辖区内工作的发包人人员和其他非承包人人员,由于其自身过失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但如其中存在着承包人管理上局部疏漏的原因,应通过协商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负责赔偿。
50.4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在工地及其毗邻地带的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应负的在其管辖区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的第三者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费用应包括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是为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进入工地内或在工地毗邻地带的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可从保险人处得到约定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事先很难估计,其保险金额需视工程规模、施工环境等因素参考类似工程的保险经验酌定,投保时可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由承包人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的投标报价办法规定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的说明内,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报,其计量与支付办法见本合同《技术条款》第1章。
51.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51.1 保险凭证和条件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并通知监理人。保险单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本款规定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其目的是为了核查其投保的各项保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并可作为审批支付保险专项费用的依据。
51.2 保险单条件的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单的条件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若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单的条件(如保险项目增减、工程施工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调整等保险内容变化),应由承包人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准和修改手续,但在通知保险公司前,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51.3 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若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未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保险,则发包人可以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当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保险时,发包人可以代为办理,以保证工程一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和损坏时,能从保险人处得到足够的赔偿,使工程仍能继续进行下去。
51.4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保险单规定的条件时,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发包人和承包人中的任一方若违反了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当事故发生时,可能得不到保险人的赔偿,此时,应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二十一、完工与保修
52.完工验收
52.1 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1)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但经监理人同意列人保修期内完成的尾工项目除外。
(2)已按第52.2款的规定备齐了符合合同要求的完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保修期内实施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和未修补的缺陷项目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措施计划。
本款所指的完工验收,系指承包人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后,移交给发包人接收前的交工验收,并非国家或项目法人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为了尽早发挥工程效益,不一定要等到合同中全部工程项目完成后,再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有些不影响工程使用的尾工项目可待保修期内去完成,但在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前,应经监理人确认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再正式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52.2 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一式6份)应包括: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已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5)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6)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7)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录像资料)以及其他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除了本款规定的完工资料外,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章节内还规定了各专项工程的更具体的完工验收资料。
52.3 工程完工的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52.1款规定提交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核其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监理人审核后发现工程尚有重大缺陷时,可拒绝或推迟进行完工验收,但监理人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完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工程缺陷修复和其他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将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在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重新申报。
(2)监理人审核后对上述报告及报告中所列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内容持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报告后的28天内将意见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3)监理人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4)在签署移交证书前,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核定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并在移交证书中写明。
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总是希望能尽早把工程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也希望能尽早接管工程,发挥其效益,但有时因某些原因使工程不能及时验收和移交,因此,本款规定了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监理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发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验收,并颁发工程移交证书。移交征书上应写明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此日期也是工程保修期的开始。发包人未能及时验收的责任和处理办法规定在第52.7款内。
52.4 单位工程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申请对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款所列的单位工程项目中某些需要进行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应按第52.1款至第52.3款的规定进行。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可作为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验收后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按第52.3款的规定签发该单位工程的移交证书。
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若合同中某些单位工程(如船闸、筏道、鱼道和交通道路等)已完工且可提前发挥效益时,可先进行验收并颁发单位工程移交证书,由发包人先接管该单位工程。验收成果及其验收记录和证件应作为全部工程完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52.5 部分工程验收
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需要提前使用尚未全部完工的某项工程时,可以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可参照第52.1款至52.3款的规定进行,并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签发临时移交证书,其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应说明已验收的该部分工程的项目或部位,还需列出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的未完成缺陷修复项目清单。
工程尚未完工前,若发包人需提前使用其中的部分工程时,可提前对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该部分工程进行验收,并颁发临时移交证书。例如:当大坝工程达到某一特定高程可以满足初期发电运行时,发包人可对该部分工程进行验收,以满足初期发电运行的需要,并仍由承包人继续完成余下的未完工程,验收成果及其验收记录和证件应作为全部工程完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52.6 施工期运行
(1)按第52.4款、第52.5款进行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发包人需要在施工期投人运行时,应对其局部建筑物承受施工运行荷载的安全性进行复核,在证明其能确保安全时才能投入施工期运行。
(2)在施工期运行中新发现的工程缺陷和损坏,应按第53.2款(2)项的规定办理。
(3)因施工期运行增加了承包人修复缺陷和损坏工作的困难而导致费用增加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需由发包人合理分担的费用。
未全部完工的工程投入运行时,局部建筑物将承受施工期运行荷载,发包人争承包人均应特别注意建筑物的安全,因此本款强调当发包人需要在施工期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复核,证明其能确保安全时才能投入施工期运行。
在施工期运行中新发现的工程缺陷和损坏,可能是由于运行管理不当产生的,也可能是在投入运行前已隐存的,应按第53.2款(2)项的规定分清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应负的责任,并承担修复费用。但由于工程在施工期投入运行,可能会增加承包人修复缺陷和损坏工作的难度,即使该项缺陷和损坏原属承包人的责任,但发包人应根据具体情况补助其增加施工难度的费用。
52.7 发包人不及时验收
(1)若监理人确认承包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并具备了完工验收条件,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使完工验收不能进行时,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进行初步验收,并签发临时移交证书。但承包人仍应执行监理人在此后进行正式完工验收所发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正式完工验收发现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承包人应有责任按监理人指示完成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缺陷修复的费用。
(2)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完工申请报告后不及时进行验收,或在验收后不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即不接收工程),则发包人应从承包人发出完工申请报告56天后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3)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本应由发包人按第52.3款的规定及时组织验收,但有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包人雇用的其他人的责任致使验收工作不能按时进行。此时,发包人可授权监理人进行初步验收和签发临时移交证书,待日后再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但在颁发正式移交证书前,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对移交前的工程负责,一旦在正式移交前发现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时,承包人仍有责任按监理人指示修复缺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若承包人完成的工程已具备了完工验收条件,并向监理人提交了完工验收申请报告,而发包人由于其自身原因不予验收或验收后不接受移交,势必延长承包人在工地的留驻时间和增加照管工程的开支。为此,本款(2)项规定发包人应从承包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56天后开始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53.工程保修
53.1 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算起。
工程移交前,虽已经过验收,有时某些工程还未经过使用考验,并还可能有一些尾工项目尚未完成,必须通过保修期内正常使用的检验,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尾工项目和修补好可能出现的缺陷。水利水电土建工程的保修期一般为一年,有些项目可以更长,需视具体工程性质和使用条件酌定。
若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在验收后即可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应从该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移交证书上写明的完工日算起,同一合同中的不同工程项目可有多个不同的保修期。若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作补充规定。
53.2 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未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发包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但承包人应按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2)发包人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应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查验,若经查验确属由于承包人施工中隐存的或其他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经查验确属发包人使用不当或其他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则应由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本款规定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工程缺陷和损坏,但对已投入使用的工程,由谁来承担修复费用,需查验缺陷和损坏的原因和责任。一般说来,属于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工艺以及其他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属于使用不当和其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和损坏,应由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53.3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后的28天内,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签署和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给承包人。若保修期满后还有缺陷未修补,则需待承包人按监理人的要求完成缺陷修复工作后,再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尽管颁发了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仍应对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前尚未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负责。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颁发,表明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完成了全部工程的施工工作.并已履行了保修期的保修义务,可以最终移交给发包人。为此,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的前提是承包人不应遗留任何尾工项目和工程缺陷修补工作。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时,虽然合同内的各项工程已全部完成,但可能尚存在合同争议或索赔事项尚未清理完毕以及财务账目尚未结清,或合同双方对最终的结清单还可能存有不同意见等,因此本款规定,尽管颁发了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仍应承担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前尚未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54.完工清场及撤离
54.1 完工清场
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经发包人同意,可在保修期满前),承包人应按以下工作内容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焚毁、掩埋或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已按合同规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按合同规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已按计划撤离工地,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亦已清除。
(4)施工区内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沟道,均已按合同图纸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了疏通和修整。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中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的指示予以清理。
圆满完成完工清场工作是承包人进行文明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一般说来,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按本款规定的工作内容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以便于发包人使用已完成的工程,但有时为了能使工程尽早投入使用,或为了在保修期内尚需使用部分临时工程和施工设备,经发包人同意后也可留下部分清场工作在保修期满前完成。若发包人需要接收部分临时工程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本合同《技术条款》中作补充规定,并说明按收的条件。
54.2 承包人撤离
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后的42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拆除和撤离工地,并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工程完工并移交给发包人后,除了部分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和使用的施工设备及临时工程外,承包人的施工队伍应迅速撤离工地,改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工程。承包人人员全部撤离时,应已按第54.1款的规定完成全部完工清场工作。
二十二、其他
55.纳税: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中。承包人应依法纳税。承包人应缴纳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其他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交纳的税金,一般均要求承包人将税金分摊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目内,发包人不再另行单独支付。按第37条规定,当物价波动引起合同价格调整时,税金亦在调价时随之增减。此外,按第38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与本合同有关税种或税率变更时,合同价格亦应进行调整。
56.严禁贿赂: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若发现任何上述行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进行追查和处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在工程招投标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贿赂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其后果不仅损害了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还将影响工程质量,甚至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因此,本款规定严禁本合同有关单位和人员采用贿赂和类似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一旦发现,合同双方均应进行追查和处理,后果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57.化石和文物: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物等均为国家财产。承包人应按国家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立即把发现的情况通知监理人,并按监理人的指示做好保护工作。由于采取保护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在施工场地发掘的化石和文物均属国家财产,本条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中一旦发现此类物品,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做好保护工作,由监理人或发包人负责与当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联系,确定处理办法。若由此涉及本合同需增加费用和造成工期延误,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补偿办法。
58.专利技术
58.1 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承包人所用的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等方面因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但如果此类侵犯是由于遵照发包人的要求,或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所引起的除外。
58.2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应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规定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一切试验工作。申报专利技术和试验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8.3 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在投标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交的标有密级的施工文件进行保密,应保障文件中涉及承包人自身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不因发包人疏漏而遭损害。若由于发包人的责任或其人员的不正当行为造成对承包人知识产权的侵害,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合同实施中需要采用专利技术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本条分列三种情况划清了合同双方对采用专利技术应承担的责任。
59.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建议的内容应包括建议的价值、对其他工程的影响和必要的设计原则、标准、计算和图纸等。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后,应会同发包人与有关单位研究后确定。若建议被采纳,需待监理人发出变更决定后方可实施,否则承包人仍应按原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若由于采用了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则发包人应酌情给予奖励。承包人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及其配备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情况,可以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其他方面向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后,应报请发包人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决定是否采用。若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降低了合同价格,发包人应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也可在合同签订后由合同双方协商制订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和奖励办法。
60.合同生效和终止
60.1 合同生效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按照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的惯例,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期限内,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派代表前往指定的地点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均应完成合同文件和有关的准备工作,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聿后,合同即生效。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若在合同生效前还需通过其他的程序和办理必要的批准或签证手续,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作补充规定。
60.2 合同终止
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时,虽然合同中的各项工程已全部完成分最终移交给发包人,但尚遗留财务结清等尚未履行完的部分义务,合同还不能终止,需待遗留的问题都解决后,合同自然终止。

附件

附件一: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词语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是_________(填入发包人名称)。
(4)监理人是_________(填入监理人名称)。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① _________(填入工程名称);
② _________。
(5)单位工程指以下工程:
① (填入工程名称);
② _________。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示例,供参考)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用工地范围和时限见_________(填入施工用地范围图表名称,用地范围图应标明范围的坐标)。
若招标文件中仅初步规定施工用地范围而未规定用地的确切界限和分片提供的期限时,本款可作如下修改: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协议书时商定。
5.15 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5.1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_________(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补充)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本款中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_____%;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_________%。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本款亦可采用以下方案。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履约担保书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年内一直有效。上述两种证件均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2)本款(2)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注: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经批准的权力范围,以下示例供参考)。
① 按第11条规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② 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③ 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大于_________%时作出变更决定;
④ _________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若需规定分包总金额的限额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中的“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改为“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总金额不得大于合同价格的_________%,且分包人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出去”。
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1)本款(1)项后补充:
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的分包工作内容和资质如下:
(1)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
(2)分包人名称及地址_________。
(3)分包人具有的与分包工作相类似的经验:
① 工程名称及地点_________;
② 工程主要特性_________;
③ 合同价格_________;
④ 工程完成年月_________;
⑤ 工作内容和履行合同情况_________;
⑥ 该工程的发包人名称及地址_________。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如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
│序号│工程│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日期│备注│
├──┼──┼──┼──┼──┼──┼────┼──────┼──┤
││││││││││
└──┴──┴──┴──┴──┴──┴────┴──────┴──┘
(4)本款(4)项规定的发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期限为_________天。
14.3 增加条款: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殊情况需要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增加下款:
14.3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表。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参考格式)
┌───┬─────────┬───┬───┬───────┬───┐
│ 序号 │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 规格 │ 数量 │ 供货厂家名称 │ 备注 │
├───┼─────────┼───┼───┼───────┼───┤
│ │ │ │ │ │ │
└───┴─────────┴───┴───┴───────┴───┘
(2)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及监理人指定的格式和期限,提交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需用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由承包人与指定的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并应将协议副本提交给监理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承担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4)上述指定的供货厂家不能按供货协议规定的规格、数量、质量或时间要求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与供货厂家交涉,若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应依据其原因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担各自的责任。
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1)删去本款(1)项全文,并代之以:
(1)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出租下表所列的施工设备。
发包人可出租给承包人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
│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出租地点│每台租赁价格(填入计价单位)│
├────┼─────┼────┼──┼────┼─────────────┤
││ ││││ │
└────┴─────┴────┴──┴────┴─────────────┘
注:设备善栏内应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如系旧设备应写明设备的购时时间,已使用的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17.进度计划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本款补充下表。
资金流估算表(参考格式) 金额单位_________
┌─┬─┬────┬────┬─────┬─────┬──┬────┐
│年│月│工程和材│完成工作│保留金扣留│预付款扣还│其他│应得付款│
│ │ │料预付款│量付款 │ │ │││
├─┼─┼────┼────┼─────┼─────┼──┼────┤
│ │ │││ │ │││
└─┴─┴────┴────┴─────┴─────┴──┴────┘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发出开工通知。
18.4 完工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如下表。
要求完工日期表(参考格式)
┌───┬───────┬───────┐
│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
│ │ │ │
└───┴───────┴───────┘
20.工期延误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本款补充下表。
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
│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逾期完工违约金(元/天) │
├───┼───────┼───────┼─────────────┤
│ │ │ │ │
└───┴───────┴───────┴─────────────┘
上表中各项逾期完工违约金将单独予以确定,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_________%。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本款补充下表。
提前完工奖金表(参考格式)
┌───┬───────┬───────┬────────────┐
│ 序号 │ 项目及其说明 │ 要求完工日期 │ 提前完工奖金(元/天) │
├───┼───────┼───────┼────────────┤
│ │ │ ││
└───┴───────┴───────┴────────────┘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29.文明施工
29.2 施工安全
(3)若发包人需要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时,本款就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3)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消防的要求见《技术条款》。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本款(1)项中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_____%,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_________%的,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_____%。
(4)本款(4)项中先后出现的两个:“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分别为“合同价格_________%”和“合同价格的_________%”。
32.2 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本款(1)项中所指的“主要材料”为:
① _________(填入主要材料名称)
② _________
③ _________
33.工程进度付款
33.4 支付时间
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
34.保留金
(1)本款(1)项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_____%”,“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合同价格_________%”。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4 其他的调价因素
_________(若还有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的调价因素和调价办法,可在本款作补充规定)。
39.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本款第(1)项②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_____%”。
39.3 变更指示
(4)若用于河道疏浚工程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增加第(4)项,其条文为:
(4)河道疏浚工程的变更造成承包人无法使用原选用的疏浚设备完成变更工作量时,除非合同双方协商同意按变更处理,承包人可以不实施这项变更工作。
47.工程风险
47.1 发包人的风险
(2)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2)项中,在“造成”后插入“材料和”三字。
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1)若由发包人投保工程险时,删去本款第(1)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投保的工程项目和其他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_________(根据工程具体投保情况填写)
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4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第一句中“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_________”改为“发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_________”。
51.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51.1 保险凭证和条件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第一句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_________”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相互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_________”。
51.2 保险单条件的变动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或承包人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变动各自投保的保险单条件时,应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51.3 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或承包人在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日后84天内未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保险,则另一方可以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合同规定的投保责任方承担。”
53.工程保修
53.1 保修期
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_____年。
53.4 增加条款:用于河道疏浚时,增加下款:
53.4 疏浚工程无保修责任
疏浚工程无保修期,承包人对已完工验收的疏浚工程,在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完工日期后所发生的工程缺陷,河道缩窄或其他不合格之处,都不承担保修责任。
60.合同生效和终止
60.1 合同生效
若规定合同需经公证或鉴证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在_________“签字并盖公章”与“后”之间插入“和办理公证或鉴证”。
61增加条款:若合同需要保密时,增加下条:
61.保密
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62增加条款:若承包人为联合体时,增加下条:
62.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时,各成员应为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推举其中的一个成员为该联合体的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全面负责履行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联合体协议和章程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和章程。
附件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合同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被邀请单位的名称:_________
你单位经资格预审合格,请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进行投标。
招标文件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天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法定休息日除外)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和地点)出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元,若需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投标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收件单位名称和地址),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开标地点)公开开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已收到本函。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合同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被邀请单位的名称:_________
_________(本招标工程所属的建设项目名称)已由_________(项目批准机关名称)以_________(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兴建,项目业主为_________,建设资金来自_________(出资单位名称),本招标工程发包人为_________,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你单位投标。
本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_________(说明工程位置、主要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主要工程量和工期要求等)。
招标文件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每天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法定休息日除外),在_________(出售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和地点)出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若需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投标时应附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_________(收件单位名称和地址),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_________(开标地点)公开开标。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若投标邀请书用作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时,本文第一行“被邀请单位名称”可删去,第二段中的“特邀请你单位投标”改为“特邀请愿意承包本招标工程的企业法人投标”。
合同编号:_________
附件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标报价书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工程名称)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_________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函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
4.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
(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人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标保函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因被保证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被保证人)参加你方招标发包的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投标,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函担保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若你方要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经被保证人同意并通知我方后,本保函的有效期相应延长。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有下列任何一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你方可向我方发出提款通知。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3)中标后,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4.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但提款通知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应说明被保证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事实,并附有关材料。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投标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范围
_________(发包人名称)就_________(工程名称)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第1.1节和第1.2节。合同名称及其编号为_________。
1.2 资金来源
_________(说明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及目前筹资状况)。
1.3 投标人的资格(本条以下各款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1.3.1 投标人应是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企业法人。
1.3.2 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重大事项有变化,则应随其它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已变化的相关资料(包括新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新发生的诉讼案件等)。
1.3.3 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1.3.4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应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并明确责任方和其他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提交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授权联合体的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1.3.1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本条以下各款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1)施工经验;
(2)财务状况;
(3)施工设备;
(4)主要人员;
(5)其他;
联合体投标时,其各方共同组合的综合实力应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每一方必须单独具备_________,责任方还应具备_________。
1.3.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成员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1.3.3 投标人除了应提交第7章中规定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还应按本款和第8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及其证明。
(2)近期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
(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
(4)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5)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
1.3.4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上述第1.3.3款规定的全部文件。
(2)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应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并明确责任方和其他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提交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授权其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1.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台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4.1 除按第3.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4.2 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
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
│ 卷号 │ 章号 │ 名 称│
├───┼───┼──────────────────┤
│ 一 │ │商务文件│
├───┼───┼──────────────────┤
│ │ l  │投标邀请书 │
├───┼───┼──────────────────┤
│ │ 2  │投标须知│
├───┼───┼──────────────────┤
│ │ 3  │合同条件│
├───┼───┼──────────────────┤
│ │ 4  │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
│ │ 5  │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
├───┼───┼──────────────────┤
│ │ 6  │工程量清单 │
├───┼───┼──────────────────┤
│ │ 7  │投标辅助资料│
├───┼───┼──────────────────┤
│ │ 8  │资格审查资料│
├───┼───┼──────────────────┤
│ 二 │ │技术条款│
├───┼───┼──────────────────┤
│ │ l  │一般规定│
├───┼───┼──────────────────┤
│ │ 2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
├───┼───┼──────────────────┤
│ │ 3  │土方明挖│
├───┼───┼──────────────────┤
│ │ 4  │石方明挖│
├───┼───┼──────────────────┤
│ │ 5  │地下洞室开挖│
├───┼───┼──────────────────┤
│ │ 6  │支护│
├───┼───┼──────────────────┤
│ │ 7  │钻孔和灌浆 │
├───┼───┼──────────────────┤
│ │ 8  │基础防渗工程│
├───┼───┼──────────────────┤
│ │ 9  │地基加固工程│
├───┼───┼──────────────────┤
│ │ 10 │土石方填筑工程 │
├───┼───┼──────────────────┤
│ │ 11 │混凝土工程 │
├───┼───┼──────────────────┤
│ │ 12 │沥青混凝土工程 │
├───┼───┼──────────────────┤
│ │ 13 │砌体工程│
└───┴───┴──────────────────┘
┌───┬───┬──────────┐
│卷号 │ 章号 │ 名 称│
├───┼───┼──────────┤
│ │ 14 │疏浚工程│
├───┼───┼──────────┤
│ │ 15 │压力钢管的制造和安装│
├───┼───┼──────────┤
│ │ 16 │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 │
├───┼───┼──────────┤
│ │ 17 │闸门及启闭机的安装 │
├───┼───┼──────────┤
│ │ 18 │预埋件的埋设│
├───┼───┼──────────┤
│ │ 19 │原型观测│
├───┼───┼──────────┤
│ │ 20 │建筑装修│
├───┼───┼──────────┤
│ 三 │ │招标图纸│
└───┴───┴──────────┘
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_________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 发包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___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_________天前的任何时候,发包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4.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3.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4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报价书;
(2)投标保函;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辅助资料;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4.2 投标报价
4.2.1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4.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4.2.3 除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按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37条和第38条的规定调价。投标人应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7条和第7章《投标辅助资料》第7.4节的规定提供价格指数和权重以及有关的证明材料。
4.2.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4.2.5 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发包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4.3 投标文件有效期
4.3.1 投标文件自第4.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_________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3.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3.4条的规定仍适用。
4.4 投标保证金
4.4.1 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4.4.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形式。投标保函应采用第5章中规定的格式,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28天。
4.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l~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4.4.4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4.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4.5.1 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方案外,若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还可附加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以及对发包人的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施工工艺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注明“替代方案”字样。
4.5.2 投标人还可主动提出不属于发包人邀请提交的替代方案,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基本方案的投标文件,并再提交承包人自己建议的替代方案,建议的替代方案也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4.5.3 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管替代方案是否被采用,其投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4.6 现场察勘和标前会
4.6.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察勘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6.3 发包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阼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6.4 发包人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地点名称)组织投标人察勘现场,并在察勘现场后_________天内召开标前会。会议的目的是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4.6.5 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须在标前会开始日的___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发包人,以便发包人在会议期间答复。
4.6.6 标前会后,发包人将在_________天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意见发送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属于修改招标文牛的内容将按第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送。
4.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4.7.1 投标人应按第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示文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4.7.3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1)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5.1.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5.2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人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名称)。投标文件应面交。
5.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5.3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
5.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4.1 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3.7条和第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5.4.2 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6 开标和评标
6.1 开标
6.1.1 发包人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在 (地点名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6.1.2 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
6.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6.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发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4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6.4.1 在开始评比前,发包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4.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条件》、《技术条款》和其他要求,元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下列情况之一:
(1)对投标的工程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
(2)对工程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
(3)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4)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4.3 发包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6.5 算术错误的改正
6.5.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
(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发包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6.5.2 发包人将按上述第5.5.1款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发包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
6.6 投标文件的评比
6.6.1 发包人仅对按第5.4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
6.6.2 在评比时,发包人将考虑以下因素计算评标价。评标价仅供评标用,不能作为中标签约的合同价。
(1)按第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
(2)扣除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但若有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竞争性计日工报价的备用金应予保留;
(3)发包人按第3.5.1款规定,认为可接受的替代方案所引起的增减金额;
(4)发包人认为可接受的非重大偏离和保留。
6.6.3 发包人在选择中标人时,除了考虑按第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的高低和合理性外,还将综合评比:
(1)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
(2)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
(3)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施工经验和素质;
(4)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
(5)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
6.6.4 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替代方案。发包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
6.6.5 评标中不考虑《合同条件》中有关价格调整规定对合同价格的影响。
7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7.1 决标
7.1.1 发包人在按第5.6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第1.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第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按第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较低且报价合理和按第5.6.3款的规定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
7.1.2 发包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7.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7.2.1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发包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7.2 由于发包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3.3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发包人除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向每个投标人支付投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等的补偿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7.3 中标通知
7.3.1 在第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2 发包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3.3 发中标通知书前,发包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证件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经发包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担保金额规定在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6.1款中,担保证件应采用第4章内规定的格式。
7.5 联合体注册证明
若联合体中标,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联合体在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证明。
7.6 签订合同
7.6.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_________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
7.6.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3.4.4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6.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附件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使用说明
1.投标邀请书
1.1 投标邀请书需在出售招标文件前发送给被邀请的所有投标人或用作在有关报刊上刊登招标通告,根据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的惯例,本范本把它编人招标文件。
1.2 本范本提供了两种格式的投标邀请书。第一种格式适用于出售招标文件前已对投标人进行了资格预审;第二种格式适用于出售招标文件前未对投标人进行过资格预审,需待投标人投标后,在评标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或称资格后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通常都采用资格预审,此时,投标邀请书只需发给经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由于这些单位对招标工程的情况已有所了解,故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可以不必再详细介绍工程情况。当招标时间紧迫或对大部分拟投标的施工企业比较了解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资格后审,此时,投标邀请书将发给拟邀请的单位,或刊登在有关报刊上。由于这些被邀清单位对工程情况还不了解,在投标邀请书中需要较为详细地介绍工程情况和招标范围(需要时,还应附人必要的图件),以便于他们考虑是否参加投标。 
1.3 若发包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应在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说明。
1.4 若一次招标包含多个合同时,应在投标邀请书中写明允许被邀请的单位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合同投标,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和其他有关部分作相应的规定和说明。
1.5 招标文件的售价应当合理,原则上只应收取印制工本费。
1.6 投标邀请书中的空格由发包人填写。
2.投标须知
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
本条是投标人首先需要了解的内容,也是合同的工作范围。在《技术条款》第1章第1.1节和第1.2节中详细叙述了工程概况和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但为方便投标人连贯阅读本文件,也可在此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和合同的主要工作内容,并指明可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第1.1节和第1.2节。
2.1.2 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能否及时到位,是投标人分析投标风险的重要因素,为此,发包人应如实填写用于招标工程的建设资金来源及目前筹资情况,以解除投标人的顾虑,积极响应本合同的招标。
2.1.3 投标人的资格
(1)施工经验:应具有与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其已建成工程的高峰年(月)的主要作业施工强度一般应达到招标工程所需高峰施工强度的60%一80%以上(可视具体工程情况酌定)。投标人还应具有建成一定规模的主要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经验,如坝型、坝高、隧洞和渠道的尺寸、长度等。
(2)财务状况:
1)流动资金:投标人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包括自有流动资金和已获得承诺的银行贷款)应大于根据资金流估算的为实施本合同需由投标人垫付的流动资金。
2)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
3)年营业额:一般要求投标人的年营业额应大于招标工程年平均估算合同价的2—2.5倍以上(可视具体工程情况酌定),投标人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应超过其正在施工的以及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新承接工程的年建安工作量。
(3)施工设备:投标人投标时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4)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一般应有10年以上类似于招标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5年以上的项目经理,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其他关键人员: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提出要求。
(5)其他:如投标人以往的履约信誉以及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等。
2.1.4 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本条规定旨在防止在投标竞争中有的投标人可能利用提交或参与提交多份不同的投标文件以增加中标的机会。
2.1.5 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原则上应由投标人自理,但有时为了鼓励施工企业踊跃投标和提高投标文件的质量,本条还可补充规定发包人将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对那些未中标的投标人付给投标补偿金,并规定补偿金的最低额和最高额,由发包人在编写招标文件时酌定。
2.1.6 保密
考虑到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的惯例,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和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为此本款规定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招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卷商务文件中,除第3章《合同条件》应按水建管〔2000〕62号通知的规定外,其它所列的文件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的常规文件,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的具体情况增删应用。第二卷《技术条款》中仅列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主要施工技术内容,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工程建筑物的内容增加新的工程章节或删除其中不需要的章节。
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为使投标人能深入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意图,以提高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发包人提交要求答疑的书面函件,发包人只对规定期限前(一般为投标截止时间的28天前)收到的答疑要求予以答复。答疑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前(一般为投标截止时间的21天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条规定发包人在售出招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其部分内容,但必须在规定期限前(一般为投标截止时间的21天前)将修改的内容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保证其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若在上述期限后发补充通知,则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条所列的投标文件为发包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的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协议书格式、履约担保证件格式、工程预付款保函格式、技术条款和图纸等不需附人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时确认遵守这些文件的规定,应在投标报价书中作如下声明:“投标人已仔细研究和接受了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其各项报价和投标总报价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提出的。”
2.3.2 投标报价
本条提出了对报价的原则要求,关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6.1《工程量清单说明》和《技术条款》的相应部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还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修改投标总报价。第2.3.2.4款规定投标人在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有关项目的报价,若来不及逐项修改,至少应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原则和办法,若投标人未按此规定办理,发包人可在澄清阶段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具体修改办法,并按承诺的总报价修改各项目报价。
2.3.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发包人规定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应考虑评标全过程所需的合理时间,通常可取84~168天,视工程规模及其复杂性酌定。
2.3.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一般可取估算合同价的0.5%~1%,视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酌定。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般可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退还,但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留下1~2个亦具备中标条件的次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同时退还,以避免一旦中标人拒签合同或发生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时,可供发包人选为中标人。
2.3.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有时发包人出于优化施工方案的考虑,在招标文件中除了规定投标人应提交基本方案外,还邀请投标人对某个专项工程提交替代方案,投标人应予响应,所提的替代方案亦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属于发包人邀请提交的替代方案常作为发包人评标时评比的一个因素。当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未邀请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时,投标人亦可主动提出替代方案,但由于发包人事先无准备,无法在短时间内确切地评定其可行性,为此,不属于发包人邀请提交的替代方案,常不作为评标依据,但若该投标人中标,发包人仍可在签约前或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承包人共同协商,决定是否采用。
2.3.6 现场察勘和标前会
为了帮助投标人察勘现场和解答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遇到的问题,发包人通常组织投标人察勘现场并召开标前会。其时间安排需视工程具体情况由发包人酌定。
2.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发包人应在第2.3.7.1款内规定投标文件的份数,通常定为四份,其中一份为正本。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妥善密封,并加标记后送达发包人指定的地点,发包人必须妥善保护其密封和标记,不使受损。在开标前,发包人不得自行启封投标文件。
2.4.2 投标截止时间
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应考虑到投标人得到招标文件后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现场察勘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可为招标文件出售后84~168天,视工程规模及其复杂程度酌定。
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
本款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规定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发包人拒绝,这是贯彻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的一项措施,从而避免投标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当行为。
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进行密封和标记后送达发包人指定的地点。
2.5 开标和评标
2.5.1 开标
第2.5.1.1款中的开标时间与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应严格遵循公开的原则。由投标人或其共同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发包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
2.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发包人和评标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评标和决标过程实行严格的保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包人自身和评标机构泄密,并抵制某些投标人可能采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深入了解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投标意图,发包人可通过书面信件和澄清会议的形式,要求投标人说明发包人在审阅投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并由投标人在答复件上签字后提交发包人,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答复不能修改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2.5.4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检查内容包括: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授权委托书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名盖章有否遗漏。
2)工程量清单的报价项目有否遗漏。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是否已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3)投标辅助资料和资格审查资料是否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齐全。
(2)投标文件响应性的评定即检查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第2.5.4.2款所列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若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说明投标人不准备全部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要求进行承包,或希望在签约后按其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条件增加支付,显然是属于响应性差的投标文件,因而将可能被发包人拒绝。
2.5.5 算术错误的改正
投标文件中出现的算术错误,应在评标过程中按本条规定的原则予以改正,改正后的投标价应经发包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发包人则应按改正后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比。
2.5.6 投标文件的评比
发包人对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按第2.5.6.2款和第2.5.6.3款所列内容,以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选择最优的投标人为首选中标人和次优的授标人为备选中标人。评标价是在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的基础上,对其需由发包人承担的非重大偏离和保留的部分以及其他因素以折算价格的方式计人投标报价,用作在相同的条件下对各投标人进行评比的投标总价。中标后,评标价不能作为签约的合同价。计算评标价考虑的因素除第2.5.6.2款列举的四项外,还可视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补充。在评比过程中,发包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压价,投标人亦不得提出标后优惠。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 决标
发包人按规定的程序,最终选定的中标单位应满足第2.6.1.1款所列的三项要求。
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1)经评审若无法按第2.6.1.1款规定的中标条件评选出合格的中标单位,发包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进行招标。
(2)若发包人违反国家规定,或由于建设资金不能到位等发包人原因使招标中止或由于发包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定中标单位和发出中标通知书,使投标文件失效,发包人应补偿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等的经济损失。空格内的补偿金数额应由发包人根据具体工程情况按公平合理的原则估算后填人。
2.6.3 中标通知
发包人必须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包人应在决标后尽快发中标通知书(若尚有遗留问题需要协商,可先发中标意向书),以有利于中标人争取时间及早作施工准备。
2.6.4 履约担保证件
见第3章《合同条款》的使用说明第6条《履约担保》。
2.6.5 联合体注册证明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后,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证明其可以联合体名义合法从事本合同工作。
2.6.6 签订合同
发包人选定了中标人后,若认为双方尚需就投标文件澄清中的有关事项或其他遗留的细节问题进行协商,可向中标人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他进行当面洽谈,但洽谈结果不能修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待有关签订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已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第2.6.6.1款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8天内)派代表去履行签订合同手续,在此期间,双方除准备好合同文件外,还应办理好签订合同前需要完成的事项,如承包人办理履约担保证件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论哪一方拒签合同,均属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应合理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为此,本条第2.6.6.2款和第2.6.6.3款分别作了规定。
3.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使用说明见本范本“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使用说明”)。
4.协议书、履约担保证件和工程预付款保函
4.1 协议书
(1)列入协议书(格式)第2条的全部文件,除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条规定将招标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文件列入外,还应包括双方在开始招标至签订协议前所有双方已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会谈纪要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这些文件应不遗漏地按其重要性分别汇集在补充协议内或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中。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必将其全部列入合同文件,但发包人应注意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各项具体内容,如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安排、大型施工设备的配置、先进的施工方案、发包人采纳的替代方案等按其重要性分别列入补充协议或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中。
4.2 履约保函
(1)本履约保函的格式综合考虑了保函有关三方的意见。一般说来,保函的受益人(发包人)希望当被保证人(承包人)违约而不改正时,可以直接从保证人处无条件地兑取履约担保金,而承包人则认为发包人不能单方面从保证人处兑取履约担保金,而应事先征得承包人的同意,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对违约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保证人不希望担任评判的角色,因此履约保函的格式须考虑到各方面.的意见。本合同范本的履约保函(格式)规定,若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发包人可直接向保证人兑取履约担保金而无需承包人同意,但发包人应在给保证人的书面通知中说明被保证人违约造成的损失情况和要求兑取履约担保金的金额。保证人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予以兑付,而无需核查其违约情况,发包人则应对其所提供的说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履约保函格式要求发包人提供承包人违约的说明材料,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承包人对发包人可能随意兑取履约担保金的担心。
(2)本履约保函第4条所指的“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仅限于《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的范围。鉴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变更,为此在合同中规定了比较严密的变更程序和变更处理办法,也就是说已将变更合同的工作内容限定在本合同双方的责任范围内,从而有效地使保证人的保函责任也同样已限定在本合同的范围内。
4.3 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书与履约保函不同,当被保证人违约时,受益人不能立即从保证人处兑取履约担保金,而首先要求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继续按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若保证人认为自身无能力履行合同时,可在征得受益人同意后,推荐新的施工队伍代替被保证人履行合同,或向受益人支付由于被保证人违约而使受益人蒙受损失的金额,其担保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第6.1款中。
4.4 工程预付款保函
《通用合同条款》第32.1款规定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不低于合同价格的10%,而当前国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采用的履约保函开具的担保额度常低于发包人付出的工程预付款额度。为保护发包人资金的安全,《通用合同条款》第32.1款规定,在第一次工程预付款支付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相等额度的工程预付款保函。若采用履约保函的方式,而其履约担保的金额大于工程预付款金额时,经发包人同意,可以不提交工程预付款保函,但应在履约保函的条款中增加“由于被保证人违约使用工程预付款时,保证人应接受受益人的退款要求”。《通用合同条款》第32.1款规定了工程预付款保函开具的担保金额仅为第一次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其数额在《专用合同条款》第32.1款中规定。
5.投标报价书、投标保函和授权委托书
5.1 投标报价书
投标报价书是投标人投标的主要文件。在本文件中,投标人应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以其填写的投标总报价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同时保证: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和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还应承诺:一旦中标,随同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经发包人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保证按时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2 投标保函
除投标人发生投标保函第3条所列的三项违约行为外,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应按规定在招标程序结束后返还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所列投标保证金金额由发包人参照本使用说明第2.3.4条的所述范围确定,并应符合《投标须知》第2.3.4.1款的规定。投标保函有效期见《投标须知》第2.3.4.2款。
5.3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予其委托代理人处理本合同投标工作的证明文件,其授权内容包括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以及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投标时,在授权委托书上除了由联合体的责任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外,还应由联合体的其他成员盖单位公章并由其合法授权人签名。
6.工程量清单
6.1 说明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除应遵照本节《说明》的规定外,还应注意与《技术条款》和招标图纸相对应。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应包含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内容和招标图纸所示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工程量清单的每一个支付项目均应对应列入《技术条款》的有关章节内。
(2)为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的项目划分相衔接,《专用合同条款》中所列的单位工程宜尽量与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的二级项目相一致,以利于发包人编制与设计概算和投标报价上下衔接的执行概算。但单位工程下属项目的分项则可根据本工程施工规划和《技术条款》中专项工程分类的要求进行分项,以适应工程承包合同按实物计量支付的需要。
(3)鉴于《通用合同余款》第48.1款和第50,4款规定,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时应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协商,不宜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自行报价和承包上述两项保险费。为此,在第6.1.4条中规定了在招标阶段暂由发包人统一规定保险费的费率和计算保险金额的依据,作为各个投标人投标时计算保险费的共同基础。第6.1.4条中的工程保险费率和附加费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应由发包人进行调查后估列。若规定由发包人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删去本章第6.1.4条全文,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说明发包人投保的项目和其他有关情况,以便承包人在投标时考虑是否还需增加其他附加保险和有关费用。
6.2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和报价汇总
6.2.1 项目分组
(1)《项目分组》中提供了两种分组模式。第一种模式按《技术条款》各章的专项工程分组(见表6.2.1—1),这种模式是目前国际招标中常用的分组方法,其优点为便于分包和查对相关的技术条款,当采用按专项工程分组的多个调价公式调价时,一般不需要因工程变更而调整权重,但此种项目分组方法与国内常用的计划统计报表及概算项目划分不一致,因此本范本又提供了第二种模式,即按单位工程分组(见表6.2.1—2)。为了兼顾上述两种情况,本范本又规定,当采用第一种模式时,其项目编号的第二段数字为单位工程序号,同一单位工程在各组工程量清单中,其项目编号的第二段数字相同,这样,在按第一种模式分组的工程量清单中亦可以较方便地找到同一单位工程的项目。同样,在第二种模式中,其项目编号的第二段数字为专项工程序号,亦可较方便地找到同一专项工程的项目。这两种模式供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选用。
(2)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可按不同的工程类别、技术要求、工作内容和施工条件以及构成工程造价的其他因素进行划分,既应考虑能较准确的计价,又需便于计量与支付。无论采用前述的哪一种项目分组模式,为了便于计划统计工作,项目划分可参照招标工程的工程设计概算项目划分和招标工程的具体内容酌定。水利水电工
6.2.2 投标报价汇总
(1)按第6.3.2条《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填写,各项分组工程的报价金额应与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一致。
(2)备用金金额应由发包人填写,备用金的使用按《通用合同条款》第40.1款规定,其数额可视招标设计深度及估计可能引起的变更额度酌定,一般可取估算合同价格的5%左右。
6.3 工程量清单格式
6.3.1 分组工程量清单
分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示例见表6.3.1—1表6.3.1—4。表6.3.1—1和表6.3.1—2的项目划分既可适用于分组模式一,也可适用于分组模式二,但项目编号的含义不同。例如在表6.3.1—1中,施工供电的项目编号为“1—1一3—2”,用于分组模式一时,其第一段数字“1”为专项工程序号,对应于《技术条款》第1章,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计量支付规定在该章内;第二段数字“1”代表单位工程序号,此处指一般项目(相当于一项单位工程);第三段数字“3”为临时设施(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2”为临时设施下属孙项序号。用于分组模式二时,上述施工供电的项目编号含义为:其第一段数字“1”代表单位工程序号,此处指一般项目,第二段数字“1”代表专项工程号,对应于《技术条款》第1章;第三段数字“3”为临时设施(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2”为临时设施下属孙项序号。表6.3.1—3的示例仅适用于模式一《按专项工程分组》,以混凝土工程为例,其中,第一段数字“11”,代表专项工程序号,对应于《技术条款》第11章章号;第二段数字为单位工程序号,例如“3”为混凝土坝编号;第三段数字代表单位工程下属子项的序号,第四段数字为子项下属孙项的序号。表6.3.1—4的示例仅适用于模式二《按单位工程分组》,以混凝土坝为例,其中第一段数字“3”为单位工程序号,即单位工程分组中的混凝土坝编号;第二段数字“3”、“4”、“7”、“11”等为专项工程序号,对应于《技术条款》各章号;第三段数字为单位工程下属子项的序号,第四段数字为子项下属孙项的序号。
6.3.2 投标报价汇总表
见本章第6.2.2条说明。
表6.2.1—1 专项工程分组表(示例:按《技术条款》专项工程章号列示)
┌────┬──────────┐
│ 组号 │分组名称│
├────┼──────────┤
│  1│ 一般规定 │
├────┼──────────┤
│  2│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
│  3│ 土方明挖 │
├────┼──────────┤
│  4│ 石方明挖 │
├────┼──────────┤
│  5│ 地下洞室开挖 │
├────┼──────────┤
│  6│ 支护 │
├────┼──────────┤
│  7│ 钻孔和灌浆│
├────┼──────────┤
│  8│ 基础防渗工程 │
├────┼──────────┤
│  9│ 地基加固工程 │
└────┴──────────┘
┌───┬──────────┐
│ 10 │土石方填筑工程 │
├───┼──────────┤
│ 11 │混凝土工程 │
├───┼──────────┤
│ 12 │沥青混凝土工程 │
├───┼──────────┤
│ 13 │砌体工程│
├───┼──────────┤
│ 14 │疏浚工程│
│ ││
├───┼──────────┤
│ 15 │压力钢管的制造和安装│
├───┼──────────┤
│ 16 │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 │
├───┼──────────┤
│ 17 │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 │
├───┼──────────┤
│ 18 │预埋件的埋设│
├───┼──────────┤
│ 19 │永久观测│
├───┼──────────┤
│ 20 │建筑装修│
└───┴──────────┘
表6.2.1—2单位工程分组表(示例)
┌────┬──────────┐
│组号│分组名称│
├────┼──────────┤
│l  │一般项目│
├────┼──────────┤
│2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
├────┼──────────┤
│3  │混凝土坝(或其他坝型)
├────┼──────────┤
│4  │溢洪道 │
├────┼──────────┤
│5  │泄洪洞 │
├────┼──────────┤
│6  │冲砂洞 │
├────┼──────────┤
│7  │引水明渠│
├────┼──────────┤
│8  │进水口 │
├────┼──────────┤
│9  │引水隧洞│
├────┼──────────┤
│10 │调压井 │
├────┼──────────┤
│ll │压力钢管│
├────┼──────────┤
│12 │地面厂房(或地下厂房)
├────┼──────────┤
│13 │交通洞(井)│
├────┼──────────┤
│14 │出线洞(井)│
├────┼──────────┤
│15 │通风洞(井)│
├────┼──────────┤
│16 │尾水调压室 │
├────┼──────────┤
│17 │尾水渠 │
├────┼──────────┤
│18 │变电站 │
├────┼──────────┤
│┆ │ ┆│
│┆ │ ┆│
└────┴──────────┘
表6.3.1—1第1组工程量清单(示例)(适用于模式一按专项工程分组及模式二按单位工程分组)
组号:1 
分组名称:_________
一般规定(模式一)
一般项目(模式二)
┌────────┬───────────┬──┬───┬───┬───┐
││ ││ │ 单价│ 合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量│ │ │
││ ││ │(元)│(元)│
├────────┼───────────┼──┼───┼───┼───┤
│1—1一l │进场 │总价│ │ │ │
├────────┼───────────┼──┼───┼───┼───┤
│1—1—2 │退场 │总价│ │ │ │
├────────┼───────────┼──┼───┼───┼───┤
│1—1—3 │临时设施(不包括设备)││ │ │ │
├────────┼───────────┼──┼───┼───┼───┤
│1—1—3一l │施工交通 │总价│ │ │ │
├────────┼───────────┼──┼───┼───┼───┤
│1一l一3—2 │施工供电 │总价│ │ │ │
├────────┼───────────┼──┼───┼───┼───┤
│1—1—3—3 │施工供水 │总价│ │ │ │
├────────┼───────────┼──┼───┼───┼───┤
│1—1—3—4 │施工照明 │总价│ │ │ │
├────────┼───────────┼──┼───┼───┼───┤
│1—1—3—5 │施工通信 │总价│ │ │ │
├────────┼───────────┼──┼───┼───┼───┤
│1—1—3—6 │砂石料生产系统│总价│ │ │ │
├────────┼───────────┼──┼───┼───┼───┤
│1—1—3—7 │混凝土拌和及浇筑系统 │总价│ │ │ │
├────────┼───────────┼──┼───┼───┼───┤
│1—1—3—8 │附属加工车间 │总价│ │ │ │
├────────┼───────────┼──┼───┼───┼───┤
│1—1—3—9 │仓库 │总价│ │ │ │
├────────┼───────────┼──┼───┼───┼───┤
│1—1—3—10 │临时办公及生活福利房屋│总价│ │ │ │
├────────┼───────────┼──┼───┼───┼───┤
│1—1—3—11 │施工期环境保护设施│总价│ │ │ │
├────────┼───────────┼──┼───┼───┼───┤
││其他临时设施(不包括设││ │ │ │
│1—1—3一12 │ │总价│ │ │ │
││备) ││ │ │ │
├────────┼───────────┼──┼───┼───┼───┤
│1—1—4 │保险 ││ │ │ │
├────────┼───────────┼──┼───┼───┼───┤
│1—1—4—1 │工程险│总价│ │ │ │
├────────┼───────────┼──┼───┼───┼───┤
│1—1—4—2 │第三者责任险 │总价│ │ │ │
├────────┼───────────┼──┼───┼───┼───┤
│ …… │ …… ││ │ │ │
├────────┴───────────┴──┴───┴───┴───┤
│ 合计______元│
│ │
│ │
└───────────────────────────────────┘
表6.3.1—2第2组工程量清单(示例)(适用于模式一按专项工程分组及模式二按单位工程分组)
组号:2
分组名称: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
│ │││ │ 单价│ 合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 │ │
│ │││ │(元)│(元)│
├───────┼────────────┼──┼───┼───┼───┤
│ │施工围堰(包括基础防渗处││ │ │ │
│2—2—1  │││ │ │ │
│ │理)││ │ │ │
├───────┼────────────┼──┼───┼───┼───┤
│ │上游主围堰(包括基础开 ││ │ │ │
│2—2—1—1││总价│ │ │ │
│ │挖)││ │ │ │
├───────┼────────────┼──┼───┼───┼───┤
│ │下游主围堰(包括基础开 ││ │ │ │
│2—2—1—2││总价│ │ │ │
│ │挖)││ │ │ │
├───────┼────────────┼──┼───┼───┼───┤
│2—2—2  │截流││ │ │ │
├───────┼────────────┼──┼───┼───┼───┤
│2—2—2—1│截流工程│总价│ │ │ │
├───────┼────────────┼──┼───┼───┼───┤
│2—2—2—2│截流模型试验│总价│ │ │ │
├───────┼────────────┼──┼───┼───┼───┤
│2—2—3  │施工期基坑排水 │总价│ │ │ │
├───────┼────────────┼──┼───┼───┼───┤
│2—2—4  │施工期临时通航过木 ││ │ │ │
├───────┼────────────┼──┼───┼───┼───┤
│2—2—4—1│通航过木设施│总价│ │ │ │
├───────┼────────────┼──┼───┼───┼───┤
│2—2—4—2│通航过木措施费 │总价│ │ │ │
├───────┼────────────┼──┼───┼───┼───┤
│2—2—5  │施工度汛│总价│ │ │ │
├───────┼────────────┼──┼───┼───┼───┤
│2—2—6  │下闸蓄水和下游供水 │总价│ │ │ │
├───────┼────────────┼──┼───┼───┼───┤
│ │导流建筑物拆除(包括上、││ │ │ │
│2—2一7  ││总价│ │ │ │
│ │下游围堰拆除) ││ │ │ │
├───────┼────────────┼──┼───┼───┼───┤
│ │截流前和蓄水前施工场地 ││ │ │ │
│2—2—8  ││总价│ │ │ │
│ │清理││ │ │ │
├───────┼────────────┼──┼───┼───┼───┤
│ │││ │ │ │
├───────┴────────────┴──┴───┴───┴───┤
│ 合计______元 │
│ │
│ │
└───────────────────────────────────┘
注: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的工程导流建筑物,如隧洞、明渠、底孔、涵洞、堵头等,均以该建筑物的工程量乘其单价进行计价支付,其项目应分别列在各专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内以对应其专项技术要求。
表6.3.1—3第11组工程量清单(示例)(适用于模式一按专项工程分组)
组号:11
分组名称:混凝土工程
┌────────┬────────────┬───┬───┬───┬───┐
│││ │ │ 单价│ 合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 │工程量│ │ │
│││ │ │(元)│(元)│
├────────┼────────────┼───┼───┼───┼───┤
│11—2  │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 │ │ │ │
├────────┼────────────┼───┼───┼───┼───┤
│11—2—1│导流隧洞│ │ │ │ │
├────────┼────────────┼───┼───┼───┼───┤
││隧洞衬砌混凝土(级配、强│ │ │ │ │
│11—2—1—1 ││ m3 │ │ │ │
││度等级)│ │ │ │ │
├────────┼────────────┼───┼───┼───┼───┤
││一级钢筋(____号~____ │ │ │ │ │
│11—2—1—2 ││  t │ │ │ │
││号)│ │ │ │ │
├────────┼────────────┼───┼───┼───┼───┤
││二级钢筋(____号~____ │ │ │ │ │
│11—2—1—3 ││  t │ │ │ │
││号)│ │ │ │ │
├────────┼────────────┼───┼───┼───┼───┤
││三级钢筋(____号~____ │ │ │ │ │
│11—2—1—4 ││  t │ │ │ │
││号)│ │ │ │ │
├────────┼────────────┼───┼───┼───┼───┤
│11—2—2│导流明渠碾压混凝土导墙 │ │ │ │ │
├────────┼────────────┼───┼───┼───┼───┤
│11—2—2—1 │预制混凝土模板 │ m2 │ │ │ │
├────────┼────────────┼───┼───┼───┼───┤
││导墙上游面普通混凝土(级│ │ │ │ │
│11—2—2—2 ││ m3 │ │ │ │
││配、强度等级) │ │ │ │ │
├────────┼────────────┼───┼───┼───┼───┤
││导墙基础普通混凝土(级 │ │ │ │ │
│11—2—2—3 ││ m3 │ │ │ │
││配、强度等级) │ │ │ │ │
├────────┼────────────┼───┼───┼───┼───┤
││碾压混凝土(级配、强度等│ │ │ │ │
│11—2—2—4 ││ m3 │ │ │ │
││级)│ │ │ │ │
├────────┼────────────┼───┼───┼───┼───┤
││二级钢筋(____号~____ │ │ │ │ │
│11—2—2—5 ││  t │ │ │ │
││号)│ │ │ │ │
├────────┼────────────┼───┼───┼───┼───┤
││二级钢筋(____号~____ │ │ │ │ │
│11—2—2—6 ││  t │ │ │ │
││号)│ │ │ │ │
├────────┼────────────┼───┼───┼───┼───┤
││预埋冷却水管(φ____~φ │ │ │ │ │
│11—2—2—7 ││  t │ │ │ │
││____钢管) │ │ │ │ │
├────────┼────────────┼───┼───┼───┼───┤
││预制混凝土排水管(φ │ │ │ │ │
│1l一2—2—8 ││ m  │ │ │ │
││____) │ │ │ │ │
└────────┴────────────┴───┴───┴───┴───┘
┌────────┬─────────────┬──┬───┬───┬───┐
││ ││ │ 单价│ 合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量│ │ │
││ ││ │(元)│(元)│
├────────┼─────────────┼──┼───┼───┼───┤
│11—3  │混凝土坝 ││ │ │ │
├────────┼─────────────┼──┼───┼───┼───┤
│11—3一l│溢流坝段 ││ │ │ │
├────────┼─────────────┼──┼───┼───┼───┤
││基础混凝土(级配、强度等 ││ │ │ │
│11—3—1—1 │ │m3 │ │ │ │
││级) ││ │ │ │
├────────┼─────────────┼──┼───┼───┼───┤
││坝体混凝土(级配、分区、强││ │ │ │
│1l一3—1—2 │ │m3 │ │ │ │
││度等级) ││ │ │ │
├────────┼─────────────┼──┼───┼───┼───┤
││坝体混凝土(级配、分区、强││ │ │ │
│1l一3—1—3 │ │m3 │ │ │ │
││度等级) ││ │ │ │
├────────┼─────────────┼──┼───┼───┼───┤
││坝体混凝土(级配、分区、强││ │ │ │
│11—3—1—4 │ │m3 │ │ │ │
││度等级) ││ │ │ │
├────────┼─────────────┼──┼───┼───┼───┤
││二级钢筋(____号~____││ │ │ │
│11—3—1—5 │ │t  │ │ │ │
││号) ││ │ │ │
├────────┼─────────────┼──┼───┼───┼───┤
││二级钢筋(____号____ ││ │ │ │
│11—3—1—6 │ │t  │ │ │ │
││号) ││ │ │ │
├────────┼─────────────┼──┼───┼───┼───┤
││预埋冷却水管(φ____~φ  ││ │ │ │
│11—3—1—7 │ │t  │ │ │ │
││钢管)││ │ │ │
├────────┼─────────────┼──┼───┼───┼───┤
││预制混凝土排水管(φ ││ │ │ │
│11—3—l—8 │ ││ │ │ │
││____)││ │ │ │
├────────┼─────────────┼──┼───┼───┼───┤
│11—3—2│非溢流坝段混凝土 ││ │ │ │
├────────┼─────────────┼──┼───┼───┼───┤
│ …… │…… ││ │ │ │
├────────┼─────────────┼──┼───┼───┼───┤
│ 11—5 │泄洪洞││ │ │ │
├────────┼─────────────┼──┼───┼───┼───┤
│ …… │…… ││ │ │ │
├────────┼─────────────┼──┼───┼───┼───┤
│ 11—8 │进水口││ │ │ │
├────────┼─────────────┼──┼───┼───┼───┤
│ …… │…… ││ │ │ │
├────────┴─────────────┴──┴───┴───┴───┤
│ 合计________元 │
│ │
│ │
└─────────────────────────────────────┘
表6.3.1—4第3组工程量清单(示例) (适用于模式二按专项工程分组)
组号:3
分组名称:混凝土坝
┌───────┬────────────┬──┬───┬───┬───┐
│ │││ │ 单价│ 合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 │ │
│ │││ │(元)│(元)│
├───────┼────────────┼──┼───┼───┼───┤
│3—3 │土方明挖││ │ │ │
├───────┼────────────┼──┼───┼───┼───┤
│ │____高程以下河床冲积层 ││ │ │ │
│3—3—1  ││ m3│ │ │ │
│ │开挖││ │ │ │
├───────┼────────────┼──┼───┼───┼───┤
│3—3—2  │____高程以上坡积层开挖 │ m3│ │ │ │
├───────┼────────────┼──┼───┼───┼───┤
│3—4 │石方明挖│ m3│ │ │ │
├───────┼────────────┼──┼───┼───┼───┤
│ │坝基石方开挖(____类岩 ││ │ │ │
│3—4一l一1││ m3│ │ │ │
│ │石)││ │ │ │
├───────┼────────────┼──┼───┼───┼───┤
│ │坝基石方开挖(____类岩 ││ │ │ │
│3—4—1—2││ m3│ │ │ │
│ │石)││ │ │ │
├───────┼────────────┼──┼───┼───┼───┤
│ │坝顶以上边坡石方开挖││ │ │ │
│3—4—2—1││ m3│ │ │ │
│ │(____类岩石) ││ │ │ │
├───────┼────────────┼──┼───┼───┼───┤
│ │坝顶以上边坡石方开挖││ │ │ │
│3—4—2—2││ m3│ │ │ │
│ │(____类岩石) ││ │ │ │
├───────┼────────────┼──┼───┼───┼───┤
│3—5 │石方洞挖│ m3│ │ │ │
├───────┼────────────┼──┼───┼───┼───┤
│3—5—1  │灌浆平洞开挖│ m3│ │ │ │
├───────┼────────────┼──┼───┼───┼───┤
│3—6 │支护││ │ │ │
├───────┼────────────┼──┼───┼───┼───┤
│ │注浆锚杆(φ____,L=___││ │ │ │
│3—6一l一1││ 根│ │ │ │
│ │m) ││ │ │ │
├───────┼────────────┼──┼───┼───┼───┤
│ │注浆锚杆(φ____,L=___││ │ │ │
│3—6—1—2││ 根│ │ │ │
│ │m) ││ │ │ │
└───────┴────────────┴──┴───┴───┴───┘
┌───────┬────────────┬───┬───┬───┬───┐
│ ││ │ │ 单价│ 合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单位 │工程量│ │ │
│ ││ │ │(元)│(元)│
├───────┼────────────┼───┼───┼───┼───┤
│ │预应力锚索(____kN,L= │ │ │ │ │
│3—6—2—1││kN.m │ │ │ │
│ │____m) │ │ │ │ │
├───────┼────────────┼───┼───┼───┼───┤
│ │预应力锚索(____kN,L= │ │ │ │ │
│3—6—2—2││kN.m │ │ │ │
│ │____m) │ │ │ │ │
├───────┼────────────┼───┼───┼───┼───┤
│3—7 │钻孔和灌浆 │ │ │ │ │
├───────┼────────────┼───┼───┼───┼───┤
│3—7—1  │钻孔│ │ │ │ │
├───────┼────────────┼───┼───┼───┼───┤
│ │坝基固结灌浆孔(φ____,│ │ │ │ │
│3一7—1—1││ │ │ │ │
│ │孔深____) │ │ │ │ │
├───────┼────────────┼───┼───┼───┼───┤
│ │坝基固结灌浆孔(φ____,│ │ │ │ │
│3—7—1—2││ │ │ │ │
│ │孔深____,取芯)│ │ │ │ │
├───────┼────────────┼───┼───┼───┼───┤
│ │坝基帷幕灌浆孔(φ____,│ │ │ │ │
│3—7—1—3││ │ │ │ │
│ │孔深____,不取芯) │ │ │ │ │
├───────┼────────────┼───┼───┼───┼───┤
│ │大坝观测孔(φ____,孔深│ │ │ │ │
│3—7—1—4││m │ │ │ │
│ │____) │ │ │ │ │
├───────┼────────────┼───┼───┼───┼───┤
│ │地质勘探孔(φ____,孔深│ │ │ │ │
│3—7—1—5││m │ │ │ │
│ │____,取芯)│ │ │ │ │
├───────┼────────────┼───┼───┼───┼───┤
│ │边坡锚杆钻孔(φ____,L │ │ │ │ │
│3—7—1—6││ │ │ │ │
│ │__m)  │ │ │ │ │
├───────┼────────────┼───┼───┼───┼───┤
│ │边坡锚杆钻孔(φ____,L │ │ │ │ │
│3—7—1—7││ │ │ │ │
│ │____m) │ │ │ │ │
├───────┼────────────┼───┼───┼───┼───┤
│3—7—1—8│边坡排水孔(L=____m) │ │ │ │ │
├───────┼────────────┼───┼───┼───┼───┤
│3—7—2  │灌浆│ │ │ │ │
├───────┼────────────┼───┼───┼───┼───┤
│3—7—2—1│坝基帷幕灌浆│t │ │ │ │
├───────┼────────────┼───┼───┼───┼───┤
│3—7—2—2│坝基固结灌浆│t │ │ │ │
└───────┴────────────┴───┴───┴───┴───┘
┌────────┬─────────────┬───┬───┬───┬───┐
││ │ │ │ 单价│ 合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 │
││ │ │ │(元)│(元)│
├────────┼─────────────┼───┼───┼───┼───┤
│3—7—2—3 │混凝土坝接缝灌浆 │ m2 │ │ │ │
├────────┼─────────────┼───┼───┼───┼───┤
│3一11  │混凝土工程│ │ │ │ │
├────────┼─────────────┼───┼───┼───┼───┤
│3—11—1│溢流坝段混凝土│ │ │ │ │
├────────┼─────────────┼───┼───┼───┼───┤
││基础混凝土(级配、强度等 │ │ │ │ │
│3一11—1—1 │ │ m3 │ │ │ │
││级) │ │ │ │ │
├────────┼─────────────┼───┼───┼───┼───┤
││坝体混凝土(级配、分区、强│ │ │ │ │
│3—11—1—2 │ │ m3 │ │ │ │
││度等级) │ │ │ │ │
├────────┼─────────────┼───┼───┼───┼───┤
││坝体混凝土(级配、分区、强│ │ │ │ │
│3—11一l一3 │ │ m3 │ │ │ │
││度等级) │ │ │ │ │
├────────┼─────────────┼───┼───┼───┼───┤
││坝体混凝土(级配、分区、强│ │ │ │ │
│3一ll一1—4 │ │ m3 │ │ │ │
││度等级) │ │ │ │ │
├────────┼─────────────┼───┼───┼───┼───┤
││二级钢筋(____号~____│ │ │ │ │
│3—11—1—5 │ │t │ │ │ │
││号) │ │ │ │ │
├────────┼─────────────┼───┼───┼───┼───┤
││二级钢筋(____号~____│ │ │ │ │
│3—11—1—6 │ │t │ │ │ │
││号) │ │ │ │ │
├────────┼─────────────┼───┼───┼───┼───┤
││预埋冷却水管(φ____~φ│ │ │ │ │
│3—11—1—7 │ │t │ │ │ │
││____钢管)│ │ │ │ │
├────────┼─────────────┼───┼───┼───┼───┤
│3—11—1—8 │预制混凝土排水管 │ │ │ │ │
├────────┼─────────────┼───┼───┼───┼───┤
│3一11—2│非溢流坝段混凝土 │ │ │ │ │
├────────┼─────────────┼───┼───┼───┼───┤
│ …… │…… │ │ │ │ │
├────────┴─────────────┴───┴───┴───┴───┤
│ 合计________元 │
││
││
└──────────────────────────────────────┘
附件八: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预付款保函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因被保证人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你方要求赔偿损失时,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
(1)你方的提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提款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你方的提款通知应写明要求提款的金额,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材料。
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函的有效期一般可规定至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日止,若《合同条款》对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另有规定,可从其规定。
附件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履约担保书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因被保证人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出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的履约担保书,为其担保。
1.若被保证人违约使你方蒙受损失,而你方已按合同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你方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使你方蒙受损失情况的材料,我方收到你方的索赔通知后将立即采取下列措施之一进行补救:
(1)代替被保证人按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
(2)支付你方由于被保证人违约而蒙受损失的金额,但其总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
2.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责任不变。
本担保书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因被保证人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并按该合同约定在取得第一次工程预付款前应向你方提交工程预付款保函。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按上述合同约定使用并按期退还预付款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工程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你方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预付款之日止。
3.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若被保证人未将工程预付款用于上述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
(1)你方的提款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提款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你方的提款通知应说明被保证人的违约情况和要求提款的金额。
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担保书的有效期一般可规定至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日止,若《合同条款》对履约担保书的有效期另有规定,可从其规定。
附件十一:授权委托书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兹委托_________(被委托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_)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
授权委托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除了该联合体的责任方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外,其他各成员亦需盖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

土建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为顺利完成钢结婚厂房工程施工工作,需将本工程所涉劳务进行分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永乐食品厂车间厂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 龙泉驿区西河镇柑子村

三、工程面积: 约1200㎡,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四、承包方式:本工程为劳务承包,即包安装、机械费、人工费。

五、工期:从乙方开始进场施工起下雨,停电8小时以上,甲方的材料供给不足时等原因,影响正常施工时,自影响开始之日起,到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六、工程内容:钢结构厂房及部分土建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吊装钢柱、抄平、放线、钢屋架、檩条、拉杆、全部构件的面漆防腐涂刷处理及刷三遍漆工作,屋面(墙体)彩钢瓦及隔热层安装,集水沟、天窗、基础钢筋。一屋及保护层钢筋制作、安装,一层及保护层砼浇筑,二层屋架制作及安装,隔墙吊顶、门窗制作安装,楼层板铺设,安装中所需要的起重机设备,上述工程所需材料进场时下车中所需的人员,施工场地内转运运输工作中所需的人员及费用等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工程项目单价:

1、整个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各项工作量计算:

1)钢结构制作安装按

2)钢筋:/㎡;

3)地坪: 10元 /㎡;

4)二层屋架: 23元 /㎡;

5)隔墙吊顶: 15元 /㎡;

6)楼层板铺设: 10元 /㎡。

2、此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工具、吊装)设备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利润、人员的食宿饮食,进出场的相关运输等全部费用。

八、付款方式:

1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支付人工费。

2当整个工程完毕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但需除留工程总价款10%作为质保金,其余工程款全部结清。

3质保期为六个月,自工程竣工经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算,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九、质量标准;

1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

2该刚构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计划由乙方负责提供,若材料计划不当造成不合理的浪费等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合格,保证使用安全。

十、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人员入场施工后,甲方应免费提供施工场地,临时用的水、电等设施,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2、按乙方的施工计划及时准备施工材料并运至施工现场。

3、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根据甲方要求有权责令乙方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时度等。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

十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其派遣的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执行手续和执业技能,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及相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规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其人员应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组织指挥;

2、乙方负责配备施工中需要的相关机械机具、工具设备(如:配电箱、焊机、焊条、电缆线、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手套、人员的配备及吃、住宿)

3、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其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为其办理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等三人的人身和财产);

4、乙方在入场前向四方编制施工 计划和所需材料的准备计划,并承担计划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现场的材料堆放及用了的余料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如发现随意乱丢乱放,造成的材料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接受四方发生的处罚决议。

十二、合同的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扣罚不支付其已做的工作薪金,扣罚的经费做为赔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不履行或以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2、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3、 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工程再次转包或分包的;

4、未按时完工,在甲方另行给于的宽限期内仍未完工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2、未按约定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开展工作的。

十三、违约责任:

1、四方未履行协助义务致使一方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承担 20 元 违约金,超过十日仍未支付,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工(罢工),如未按约定时间完工,每延误一天承担违约金 20 元 ,超过十日仍未完工的,四方有权解除合同,因停工(罢工)给四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4、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及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履行合同。若一方违约的,应承担违约金偿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五、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建施工合同 篇12

土建施工承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就甲方承包的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楼工程,以分包形式向乙方发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名称、承包内容、形式及价款

1、工程名称:阿左旗鹿鸣新苑住宅小区

2、承包形式:甲方以轻工形式发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

3、承包内容:施工图纸设计的基础(包括清理基槽)、主体、屋面、 室内外抹灰、地面垫层、楼梯面层、窗台板、变压式排风道安装、 水电暖预留洞口、水泥活施工工作等。

4、承包价款:以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承包单价为元/M2。

5、其它约定: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自月年期间如发生停水、停电、风雨停工、待料停工及其它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停工,经项目部鉴定后,工期顺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人员组织不利等造成的工程延误,甲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付。

2、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工程。(基础优良;主体一二四层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内墙抹灰一二四层为优良、三五层为合格)。如乙方承包工程未达到预定质量等级要求,由甲方按 5 元/M2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乙方。如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除费用由乙方自理外,甲方将追赔材料及其它损失费用。

三、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进入现场时,由甲方提供住宿设施,乙方须出示户口本或身份证,填报花名册,办理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施工人员有更动,须在三日内告知甲方项目部。乙方人员进场后,由甲方人员负责安排生产任务,进行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等进行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如甲方有违章指挥行为,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否则甲方有行使处罚的权利,甚至可以辞退乙方。在施工时乙方要合理使用各种材料,搞好材料节约,坚决杜绝浪费,如发现材料浪费现象,警告后仍不改正,甲方给予浪费材料价款的3倍罚款。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遵纪守法,不准喝酒赌博、打架斗殴,如发生违法乱纪案件及其民事、刑事责任,乙方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保养维修,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停工或减退员工,否则工资不予结算。

四、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甲方将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属乙方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一经查明,后果乙方自负。

五、环保要求

施工现场工人宿舍应保持清洁卫生,现场垃圾分类堆放,应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六、工资支付及结算方式

七、其它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工程开工日期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行作废。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嘉华尚城QR栋土建水工工程,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所有水工部份工程项目(钢筋、模板、铝窗工程除外):

1、工作范围包括:主体砼内外墙砌体、楼梯、电梯大厅墙面、地面砖、内外墙装饰、天面防水、台阶、散水。小面砼现浇构件、阳台栏板、构造柱和圈梁等各种小型构件和派人协助放线、做垫块。

2、工作内容包括:

(1)砼泵输送管道安拆、清理、湿润模板、操作面模板铺设、砼面找平、振捣、清理落地砼、砼养护等全部操作过程。做到工完场清,即出料口的整理及道路的清理清扫。

(2)夹板砼面及内砖墙批荡前应扫水泥浆,天花、内墙面批滑面,卫生间厨房及镶贴的墙柱面批粗面。内外墙与梁交接处及外墙挂网批荡。

(3)阳台、卫生间及厨房地面铺防水水泥砂浆层(绕上90cm高)经试水不得渗漏。

(4)天面做防水砂浆面,座砌珍珠岩隔热层(或板块架空隔热层)。

(5)配电房做电缆沟及楼地面砂浆,电缆沟做预制盖板。

(6)图纸所示斜坡、花池、台阶、平台、行人通道、绿化廊、各层电梯厅、外向商铺等柱抛光砖、地面抛光砖镶贴。负责做两个化粪池。

(7)、各层水电风道内面批荡地面做防水砂浆(绕上90cm高)。

(8)负责本工种所有用的桥排、水管、扫把、介机、介片、毛巾、灰扫、铁线(外墙放线)、白线等。

二、承包造价:

1、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按甲方进度要求完成,每平79元(该承包单价已含乙方工具费、管理费、节假日加班费、社保费及各类补贴费用在内)。 如甲方因需要对分项工程进调整,乙方须服从并进行施工,其工程量也按相应单价调整。如工程实施后更改,甲方按实际工作量给予补偿费。

三、组织领导:

1) 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进场时,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 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调试运转,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3) 保证材料供应,如确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以上。

2) 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项目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否则罚款50元。

3) 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 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因本工程工期紧,砼工程一般安排在晚上施工,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的安排。

5) 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配合比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回收使用,集中堆放,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 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机械(搅拌机、砂浆机、振动器等)安排专人负责操作,避免人为的机械损坏。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7) 模板制、安必须保证几何尺寸准确和牢固,不准出现下垂、胀模、漏浆等现象。每次浇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以保证质量。如砼胀模超过允许偏差值,乙方应在拆模后立即负责凿平。在安装及拆模后,应及时将板面及楼面的垃圾、材料清理干净,避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完成后,必须把所有木工用料堆回指定位置。

8)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9)乙方正常施工人数不得少于50人,并按工程的进度要求进行夜间施工。

10) 乙方必须协助项目部放线。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建设、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有经济全部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 期

根据项目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在主体结构封顶拆模板完成后,一个半月内完成施工任务。

七、付款方法:

1) 为保持施工生产的稳定、连续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进度支付给80%的工款,工程完工且验收通过后,十五天内结算并支付给98%的工程款,余款一年后付清。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证甲方的工期、质量、安全及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结算程序:每月底结算当月1-30日(31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据主管工长签证的分项工程验收单、现场质检证质量等级、下道工序工长签字接收,经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预算部结算核定,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在下月七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 它:

1) 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由肇事方负责。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2)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新时代项目工程木工班组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特与乙方签订本施工协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人工挖孔桩护壁模板,地梁模板,主体工程模板(包含在基础部分的柱、梁、墙模板),构造柱、压顶、过梁及其他小型构件模板,屋面刚性层模板,室外工程模板(台阶、散水),模板、钢管、扣件进场的清点,模板使用完毕的堆码、清点出场,扣件、钢管的收集、清点出场和“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安全通道及各种防护的搭设安装及拆除,并提供钉子、铁丝、内衬、双面胶等。

三、承包单价

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以模板的展开面积(以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基价表######计算规则计算的面积)为承包工程单位计价基础,按###元/m2;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五、质量标准、要求:

乙方的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甲方在乙方开工前进行某项作业技术交底的要求。

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若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甲方所进行的作业技术交底要求,则必须立即返工,直到达标为止。返工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返工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耽误工期等,甲方根据损失的大小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且可以经济手段处罚乙方。

六、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由承包方负责垫资修建至主体±0.000米以上十层砼浇完。之后完成的工程量按月进度表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工程预验收前工程款付到90%。乙方应在签订本分包合同时向甲方缴纳履约金 万元,入场施工后,五天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的合同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主体框架达到十层后十日内退还30%,主题框架封顶后十日内退还剩余的70%。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安全责任及要求

1、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凡乙方在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伤、亡、病、残等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含第三者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

十、违约和争议

1、违约

1.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有权停止工程的正常施工;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1.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

工。如不能按时完工,因其违约应支付与甲方的违约金每天为 元;

(2)如因乙方的施工工期不能满足甲方施工需要,就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协议,乙方不得有异议并立即撤出施工现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对不合格部位进行修复或更换。如乙方不能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对不合格部位进行及时修复或更换,甲方可以自行处理,发生费用从所扣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将以经济手段处罚乙方,甲方可以将乙方剩余的工程款直接支付与在乙方队伍中施工作业的民工。

十一、其他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领导和管理,遵守本工程项目部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建设单位的一切制度和纪律,若有违反由有关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有效,产生同等法律效力。结清帐务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合同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有法律意识,签订合同可以就双方协商内容进行再次确认,你知道个人合同如何去写了吗?这篇“委托施工合同”是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的细心搜集,请您详细了解以下内容!

委托施工合同(篇1)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关于建设委托合同范X五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关于建设委托合同范X(一)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对 工程施工委托管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信守。一、甲方将 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施工管理。甲方按工程竣工结算总造价%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作为委托乙方施工管理的酬金和现场经费。二、甲方和乙方共同组织项目经理部对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管理。三、工期,执行双方确认的实际施工工期。四、质量标准,五、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等公共关系的对接与协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各项施工管理工作。2、甲方负责各施工队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的划分,并与乙方、各施工队签订三方施工合同。3、甲方负责甲供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并对现场大宗材料的品牌、厂家给予指定和选择。4、甲方承担工程招投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六、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的管理。2、乙方负责管理工程资料的归档、协助整理交工资料。3、乙方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4、乙方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5、乙方在现场代表甲方监督执行甲方与各施工队所签合同的履行。七、酬金及现场经费的支付酬金及现场经费依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收取,由乙方每月报甲方审批后支付。其中,现场经费标准暂按工程合同总造价 %计取,待竣工结算完按最终结算价调整。八、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流程各施工队每月编制已完工程进度报表,经乙方、监理分别审核后,报甲方审批,甲方按审批金额将工程款拨付到乙方账户,由乙方支付给各施工队。九、违约责任,1、由于未按约定支付各施工队工程款,造成乙方、各施工队和现场施工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酬金及现场经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若乙方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非乙方原因除外)。十、对于甲方、乙方、各施工队签订的三方施工合同、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和乙方、各施工队签订的三方施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十二、本协议书共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 乙方(章)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XX编码, XX编码,关于建设委托合同范X(二)甲方,公司乙方,鉴于,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 公司签订 协议书,由甲方负责投资建设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乙方具有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资质及能力,并与当地政府具有良好的关系。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本项目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委托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范围为,1、以乙方名义将本项目主体工程对外发包。2、乙方负责选定有资质的工程施工单位,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及验收手续。第二条 工程设计本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设计费用。第三条 工程发包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外发包的工程仅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即包括,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第四条 工程施工单位乙方选定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施工资质,且选定程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第五条 工程期限根据 协议书的约定,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工期须在前述建设期内,具体工程期限在乙方进行工程发包时由甲方确定。第六条 工程施工监理为确保工程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由甲方负责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理。乙方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接受甲方监理单位的全面监理,以保证本项目工程能优质地完成。为确保工期,在土建过程中,如穿插甲方的其它工程施工,乙方须全力配合,并指令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其间乙方以及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以及甲方其它工程的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用。第七条 材料供应及工程检查对特殊设备和工程关键部位主要和大宗材料,由甲方、监理单位与乙方共同商定,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报品牌、数量、规格及单价清单,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审核确认品牌、规格和单价后,方可由乙方或施工方采购。甲方有权对工程施工进行检查,乙方应按甲方的检查意见指令施工单位进行相应施工行为。第八条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应接受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甲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联合验收,对未达到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指令施工单位无条件整改。在乙方及施工单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项目工程后,应由乙方将工程验收所需要的工程资料包括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书、工程量计算书、全套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竣工图纸等交付给甲方,并且经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第九条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本项目工程款实施_______方式进行结算。双方理解,准确工程费用有待建筑设计图出图后,并结合实际工程量方可确定。为方便合同履行,甲方将按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直接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但施工合同中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及条件须事先经甲方同意,且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及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后的价格为准。。乙方选定的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工程款发票。第 条 其他条款乙方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疏通建委、规划、环保、市政、城管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协调周边关系,使工程能够顺利实施,因乙方自身原因给工程带来罚款及其他问题,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所有费用。第十条 协议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北京XX公司盖章认可后立即生效。第十一条 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性质、名称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3、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该争议提交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建设委托合同范X(三)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市政府颁布的____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6号)和____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7号)精神,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实施全过程代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2、建设地点, ______3、主要建设内容,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按审定的预算执行)5、工程质量,6、建设工期,二、委托事项 受托方应负责__________项目的建设管理。主要事项有,1、负责组建代建项目部,制定工程代建大纲,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代建工作情况;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代建管理;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三、双方的职责、义务(一)乙方的职责、义务1、完成委托事项,实施委托事项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法律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二管一协调(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二管,指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一协调,指协调施工中有关各方关系)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2、负责申报办理本项目所需规划、土地、环境、供水供电、绿化、消防、城管、交管等有关手续;3、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4、工程竣工后负责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和 3套工程竣工资料;5、乙方必须按确定目标的标准进行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建筑质量等级为合格;6、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工程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7、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8、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9、充分听取、尊重甲方的意见,争取甲方指导和全力支持,及时汇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甲方的职责、义务1、合同签定后,负责向乙方办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续,负责提供建设期间各项建管手续报建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及相关资料,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办理的有关建设报建等相关手续;2、依法缴纳各种政策性费用及工程项目报建规费,依法交纳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税费;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对项目有重大调整意见时,应会同乙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施,如由此引起项目投资、规模、工期变化,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的决策审定,对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5、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办公条件,及时、足额提供项目建设中所需的各项建设资金,负责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项经济合同的会签及最终报价的审定等工作;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7、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与乙方办理工程固定资产、全套档案资料交接等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个月内与乙方办理完成接收手续;8、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有关手续,协调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及机构的关系,因甲方原因导致周边因素影响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四、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代建管理费:经双方协商取费费率为3%,取费基数以工程审计的总投资为准,在过程执行中,先暂按投资额240万元计费,合同签订后即支付暂定代建管理费的50%,工程完工支付余下的50%;监理费按国家取费标准另行签订合同。(监理费含在总投资范围内)五、工程进度1、工程开工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开工日期;2、乙方确保按甲方对各单项工程的实际进度要求,完成委托范围内的全部工作;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约工程进度,造成工程延期则乙方管理工期相应须延,甲方承担相应工程延期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4、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处罚。六、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2、由于甲方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完成项目管理业务时间相应延长;3、乙方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及全部的委托事项,本合同即行终止;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5、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项目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____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七、其它1、甲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总负责人为 ,乙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代表为 ;2、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3、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X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X的秘密;4、乙方对于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此类文件;5、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制定;6、乙方若将投资额控制在甲方确认的项目预算范围之内(不包括变更增加内容),甲方给予乙方工程节余资金的15%作为奖励;(按武政【】7号文第21条执行)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争议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一方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协商解决,如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未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贰份。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联 系 电 话,传真,关于建设委托合同范X(四)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市政府颁布的____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6号)和____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7号)精神,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实施全过程代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2、建设地点,______3、主要建设内容,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按审定的预算执行)5、工程质量,6、建设工期,二、委托事项 受托方应负责__________项目的建设管理。主要事项有,1、负责组建代建项目部,制定工程代建大纲,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代建工作情况;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代建管理;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三、双方的职责、义务(一)乙方的职责、义务1、完成委托事项,实施委托事项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法律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二管一协调(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二管,指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一协调,指协调施工中有关各方关系)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2、负责申报办理本项目所需规划、土地、环境、供水供电、绿化、消防、城管、交管等有关手续;3、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____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4、工程竣工后负责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和 3套工程竣工资料;5、乙方必须按确定目标的标准进行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建筑质量等级为合格;6、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工程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7、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8、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9、充分听取、尊重甲方的意见,争取甲方指导和全力支持,及时汇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甲方的职责、义务1、合同签定后,负责向乙方办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续,负责提供建设期间各项建管手续报建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及相关资料,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办理的有关建设报建等相关手续;2、依法缴纳各种政策性费用及工程项目报建规费,依法交纳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税费;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对项目有重大调整意见时,应会同乙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施,如由此引起项目投资、规模、工期变化,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的决策审定,对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5、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办公条件,及时、足额提供项目建设中所需的各项建设资金,负责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项经济合同的会签及最终报价的审定等工作;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7、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与乙方办理工程固定资产、全套档案资料交接等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个月内与乙方办理完成接收手续;8、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有关手续,协调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及机构的关系,因甲方原因导致周边因素影响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四、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代建管理费:经双方协商取费费率为3%,取费基数以工程审计的总投资为准,在过程执行中,先暂按投资额240万元计费,合同签订后即支付暂定代建管理费的50%,工程完工支付余下的50%;监理费按国家取费标准另行签订合同。(监理费含在总投资范围内)五、工程进度1、工程开工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开工日期;2、乙方确保按甲方对各单项工程的实际进度要求,完成委托范围内的全部工作;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约工程进度,造成工程延期则乙方管理工期相应须延,甲方承担相应工程延期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4、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处罚。六、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2、由于甲方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完成项目管理业务时间相应延长;3、乙方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及全部的委托事项,本合同即行终止;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5、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项目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____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____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七、1、甲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总负责人为 ,乙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代表为 ;2、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3、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X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X的秘密;4、乙方对于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此类文件;5、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制定;6、乙方若将投资额控制在甲方确认的项目预算范围之内(不包括变更增加内容),甲方给予乙方工程节余资金的15%作为奖励;(按武政【】7号文第21条执行)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争议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一方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关于建设委托合同范X(五)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建设镇村卫生室、村卫生室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根据关于下达________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139号)文件精神,________年甲方需按乙方规划建设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平方米左右,总投资万元(含地戡、设计、建设、水电暖配套) 。第二条,乙方按县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和本地规划,按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效果图,尽快与乙方的建设项目统筹完成红蓝线、设计、施工图等项目,并根据计划进行施工建设。第三条,甲方按根据县政府相关建设项目管理要求,报县招标中心根据项目进展和乙方要求,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建设资金。第四条,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村卫生室建设,并结合规划完成村卫生室的供水、电、暖等基础设施,于____月底投入使用。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合同(篇2)

委托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为完成高速公路工程物探工程,委托乙方施工该工程的电法施工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施工期限:本工程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工作内容:

乙方采用瞬变电磁法施工,按照甲方施工要求,测线长4400米,共三条测线,约20xx个测点。

四、质量与验收

要求乙方物理点合格率达到95%

五、费用及结算

施工费用约12万元,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在报告提交7天内,甲方按实际工作面积一次结算。

六、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资金。

2、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工作。

3、审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5、按规定办理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后竣工决算的审计手续。

6、按有关规定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七、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

2、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设施;地下管线等设备。

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八、违约责任

违约方按5%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合同(篇3)


宣传物料委托制作合同甲方:中盛食用油(镇江)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宣传物料事宜达成以下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委托制作内容委托制作内容以甲方给乙方下的采购订单明细为准。(采购订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制作要求甲方在采购订单上按项目列明制作要求并提供必要信息。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制作。三、验收和交货:乙方按采购订单上列明的时间要求向甲方提供打样品/小样,甲方确认后,乙方按甲方时间要求将全部成品送至指定送货地点进行验收。验收的质量标准以打样的样品和采购订单所述品质要求为准,发货前及时通知甲方收货人员并说明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和预计到达时间。否则甲方不予收货,不予付款。甲方指定人员验收数量、品质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交货任务。验收货物时,甲方有权确定抽检数量,但甲方在抽检时只能单次单箱验货。甲方有对所交物品的最终验收解释权。四、付款时间货到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并经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5日内甲乙双方核对实际应支付的制作费用。甲方确认该金额并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及入库单后30日内付清全款。五、甲方、乙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委托制作的物品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2、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制作所需的必要信息并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款。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付款。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厂制作。5、对制作中产生的残次品,乙方应当按实际数量登记造册,对不能修复并履行交付的,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应当予以销毁。如甲方发现委托制作成品/半成品/残次品等因乙方责任流入他方手中或被他方使用,甲方有权追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如乙方为甲方竟品制作与甲方设计方案雷同的物品,甲方有权追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7、 乙方完成制作任务后,应将与制作有关的资料、其他相关物品与委托制作物品一并交付(电子文档应立即删除),不得擅自留存相关资料和物品。8、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甲方一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标识、图案、设计方案、商业信息,乙方应予以保密,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六、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委托制作物品,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时间要求及时交付足量货物或者调换品质合格的货物,并有权选择A按日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金额1%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B要求乙方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抽检不合格比率×物品总数量×物品单价×3。2、如果乙方三次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合同下已发生费用100%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3、甲方在确认打样品/小样后改版的,乙方不承担因改版引起的延迟交货责任,但应按甲方要求完成制作任务。4、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需要终止合同,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七、其他规定1、双方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后,合同成立并生效。有效期为2006年  月  日至2007年 月 日。2、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采购订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可协商书面更改本合同条款,更改内容作为本合同附件。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中盛食用油(镇江)有限公司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施工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_________(甲方)与建方_________(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标示:

本契约房屋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号土地内定名“_________”,经暂编号_________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_________月内工,自开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保固期限:

本契约房屋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_________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包括下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

(二)土地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付款办法:

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分为备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优惠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银行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元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贷款办法:

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_________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第十三条契约房屋已登记于甲方名义,如甲方违约拒付款项,经乙方催仍不交付时,甲方同意名义变更为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之人,甲方不得另有其他的要求。

第十四条甲方负责订购本房屋土地,其房屋产权及基地产权的移转登记事,乙方负责于本房屋建造完成,经政府主管单位发给使用执照,及甲方依约履行其义务后,乙方负责聘请代书与甲方共同委托统筹办理,甲方应按照乙方通知的时间内,将应提出的证件及在有关文件上盖章,连同各项税捐交与乙方或委托的代书以资办理。甲、乙双方应负担的费用如下:

(一)建筑物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用各项规费及代办产权登记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本契约土地移转过户前的土地价款及移转过户时发生的增值税由乙负担。

(三)本契约房地移转登记及质押贷款的抵押权设定登记移转规费,公定纸、印花税、保险费及代办手续费均由甲方负担。

(四)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所发生的房屋税、地价税、工程受益费不论方已否迁入或抬头为任何一方,均由甲方负担如数缴清不得异议。

(五)以上各项应由甲方负担的费用,如由乙方先行垫付或代缴,甲方应数归还需要。

第十五条产权登记:本契约房地产权登记由乙方指定代理人,统一办理土移转登记,建物所有权登记及贷款抵押权设定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本契约房地,乙方保证产权清楚,绝无任何纠纷或设定他项权利象,如有任何纠葛,乙方应负责清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七条甲方同意于本房屋完工并接通水电之日起,无论所开列单据的抬为任何一方,均就负担下列费用:

(一)本户水电基本费用。

(二)本房屋自领得使用执照日起的房屋税。

(三)属于本房屋公共使用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水电费用。

(四)属于本建筑清洁保持、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整理、操作与维护等事项应由全体住户分担的管理费用。

(五)本房屋有关公共管理费用的分担。

第十八条本契约房屋于建筑完成经主管机关发给使用执照后,甲方应付清列款项税费等,乙方始行交屋,甲方如不协办或迟延逾期的,致影响本契约各项产权登记或施工进度时视同违约,并应负赔偿乙方一切损失之责。

(一)缴付本约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约定应付的税捐。

(二)办妥产权登记及代办贷款等费用,并预付乙方四个月的利息。

(三)付清因逾期付款的滞纳金。

(四)付清本房屋的所有优惠贷款。

第十九条通知送达:甲乙双方所为的征询、洽商或通知办理事项均以书面本约所载住址挂号邮寄为之,有拒收或无法投递致退回的,均以邮局第一次投递之日期为送达之日。甲方的住址如有变更时,负有通知乙方的义务。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一)如甲方半途要求在本契约房屋变更设计,须以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后托乙方办理,所需工程费用经双方议定价格后,差价由甲方于变更同时给付乙方,但经不减少于原定总价为原则,如甲方未在约定期间内给付时,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取消变更设计的要求,乙方为避免影响工程的进度,得按原合约图说施工,甲方无异议。

委托施工合同(篇5)

委托单位(甲方):徐州中国矿大岩土工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徐州中矿国安矿山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甲方为完成高速公路工程物探工程,委托乙方施工该工程的电法施工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施工期限:本工程自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12_月24日。

三、工作内容:

乙方采用瞬变电磁法施工,按照甲方施工要求,测线长4400米,共三条测线,约个测点。

施工费用约 12 万元 ,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在报告提交7天内,甲方按实际工作面积一次结算。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资金。

2、派驻工地机构和代表,履行甲方职责,协调各方工作。

3、审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4、按约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5、按规定办理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后竣工决算的审计手续。

1、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理。

2、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3、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4、乙方应保护好施工范围内既有设备、设施;地下管线等设备。

5、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采取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双方约定向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__陆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叁_____份。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合同(篇6)

本机已安装完毕并通过自检合格,现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到现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办理委托检验时向检验单位提交资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情况:

①施工升降机基础图及其隐弊验收资料□

②施工升降机附墙预埋件设计图及其隐弊验收资料□

③施工升降机安装位置平面图□

④施工升降机附墙立面图□

⑤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合格报告□

1.检验依据:①《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T10054-20xx年)

2.为配合检验单位检验工作,委托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人员协助和安全环境条件。

3.为配合检验单位检验工作,委托单位在检验时应提供施工升降机的最大额定荷载的1.25倍的砝码和坠落试验装置,用于施工升降机试验。

4.检验单位按检验标准负责对委托单位的施工升降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应确保客观、公正、准确。

5.检验单位在检测(存在不合格项时由委托方落实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交检测站)完毕或复检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正本由委托方凭本委托协议书到检测站领取。

6.每台施工升降机需填报本委托协议书一式二份,委托单位、检验单位各存一份。

1.费依据:佛山市禅城区物价局佛禅价[20xx年]80号文。

3.检验时间:初步约定2月日(上午/下午),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检验时间时,由双方另行商定。

注:有“□”选项,选用打“勾”表示,不选用打“╳”表示。

委托施工合同(篇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盐城糖业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增高后的场地进行晃浆降水平整全部工程。

二、工程地点:盐城糖业有限公司项目现场(盐城市大丰港粮食码头后方,东临五级航道,西至临港大道,北至通港路,南至悦达物流地块)。

三、承包方式:甲方以固定总价款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委托给乙方。

四、工期要求:现场具备条件进场施工开始60个日历天;如遇不可抗为的因素工期给予相应顺延。

六、质量要求:必须将吸砂上来的.土方内水份排出,使地面硬度达到重型机械行驶不会有水分溢出,硬度达标后需将整个场地平整至标高2.8米左右。

1、甲方有权力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3、甲方应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工程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按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参考]施工合同


不管是什么职业都少不了工作总结,抒写自己的总结是对自己工作的反馈。工作总结需要注定哪些点?2025年最新范文《[参考]施工合同》带给大家!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芜湖华恒园1-3#楼模板工程包工包料施工事项交予乙方组织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承包范围:

1、工程的木工模板(含模板和人工)制作、穿墙螺杆制作、安装(含二次结构模板)。具体承包范围:该工程的支模、拆模所需材料及模板翻样、制作、安装、拆除、钢管内支撑的搭拆、插筋预埋打孔、拉结筋打孔、预埋件安装、模板开洞、模板起钉归堆码放整齐、涂刷隔离剂等木工用工及用料。所有图纸内的混凝土面模板,框架结构无偿安排专人配合施工放线和抄平。大线及标高由甲方施工员完成。

2、塔吊或龙门架等机械设备的基座模板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场地变更而二次转移或因其他需要临时转移、文明标准化工地涉及的工作等施工期间所有属于木工班组的工作。乙方自行配备木

工机械、小型工具、材料、在二级电箱下的移动电箱(包括电源线)。配合建设单位和甲方分包的其他专业分包班组施工(无偿配合)。

3、所有木工材料和机具进出场装卸及转运(无偿),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场容貌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木工、杂工的劳务活(包括垂直运输机械无法施工和水平运输以及生活区修整和改建等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三、工程质量及施工要求: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图集、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随时接受政府、建管部门、质检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甲方的检查验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加强质量控制,控制好模板表面平整度,确保天棚达到清水模板标准,否则需瓦工粉刷天棚的工程量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经甲方验收并报监理验收认可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变更以及甲方要求更改的部分,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执行,并保证变更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4、乙方未按图纸、施工规范及变更要求施工,或甲方、监理、质检等部门的验收不合格,所造成的人工、时间、材料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该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其他分项工程施工班组

6、乙方保证在甲方或建设单位组织的检查中,质量名列前茅,乙方在施工中如出现质量问题,除承担全部费用外,甲方将视情节对乙方处罚。

四、工期要求:

1、甲方计划主体结构每11天一层,其中木工保证6天完成结构平面模板支设,确保钢筋工能按时绑扎钢筋。乙方应按照此目标合理安排劳动力,确保在年底1#、2#楼主体封顶,3#楼五层结构封顶。连续2天阴雨工期顺延。

2、本工程根据建设单位规定的工期和甲方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如不能按计划完成该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承担其他工种的误工费和甲方一切损失费。

3、因乙方原因,每延误工期一天,甲方按每天500元向乙方罚款。若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500元。

五、人员配备:

1、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负责处理现场的一切事务。

2、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接受甲方的考勤,随时安排施工,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文明、卫生、材料控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验收。有事外出须请假,经甲方工地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

3、乙方的现场负责人,必须随时配合甲方,共同对施工图纸、

4、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国家规定办理用工手续。根据工程量,乙方配备施工人员不少于15人。

六、安全、文明、卫生:

1、甲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施工安全协议》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安全生产处理条例》、《文明施工处罚条例》和相应的补充条款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试,进行班前(上岗前)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协议的内容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对照安全文明处罚条例进行施工,如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处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每周一次施工例会,参会人员为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制度一次罚款20元,工地施工人员发现一次没戴安全帽罚款150/元。

七、成本控制

1、乙方在施工中做到合理用料、工完料尽场地清,凡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返工、跑模涨模自行剔凿、柱梁尺寸、模板支设不平等超出规范规定将视情节给予罚款,拆模后材料要及时集

八、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乙方为包工包料,按建筑面积元/m2,(其中人工为元/平米,模板材料为元/平米)。

2、每层浇筑混凝土后付乙方该层已完工程量为60%(扣除日常支付的生活费及贷款),工程竣工后付乙方承包总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乙方承包总款的100%。

3、平时工地如有木工工零星用工、点工,由乙方无条件提供安排配合(大工元/工,小工元/工),工条由双方签字认可,费用竣工结算后一次性支付。

4、各班组在每月28日上报该月的已工程量,经施工员签字认可后报项目部按合同规定比例发放,各班组必须按照芜湖市主管部门制定的人员工资发放办法发放工资,由班组长制工资表并有工人本人签字确认后,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发放到人。

九、双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必要的施工条件,负责提供设计资料、施工图纸、图集、技术核定、变更单,及时提供技术交底单,协助解决乙方在施工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乙方按工程进度的及时自行采购材料到场。

2、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依照

ISO-902标准和甲方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处罚,乙方不得以任何再由拒绝。

3、甲方必须对本协议第八条的第1条款全权负责。

4、乙方场负责人必须在甲方下发给乙方的通知单、罚款单、整改单及各项咨询和双方有关的据单上签字,及时提供和填报甲方所需要的各种报表和数据,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

5、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分项工程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单三个月内修整完毕,否则,甲方自行派人修整,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本工程工程款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到工人手中,如乙方不执行,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并保留对乙方处罚的权利,严禁乙方将工人带至甲方办公室借款、索款,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重罚,乙方必须针对此条款向甲方作出书面承诺(签订合同时一同办理)。

7、对合同的任何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如乙方不能保证工期、质量等要求,经甲方三次指正不改,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乙方立即退场,甲方重新安排队伍进场,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只按照70%进行结算。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本工程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违约、索赔和争议均由甲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县(区)人民法院起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总价的10%违约金赔偿给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以方协商解决。

十一、补充条款:甲方负责协调安排各工程之间的施工,协助解决各工程之间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合同借鉴: 建房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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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请乙方在建一幢日/田字型框架式水泥砖混结构四层半住宅楼,现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形式:甲方负责建房所需的钢筋、水泥、红砖、沙石灰、碎石等材料,并负责运到工地。乙方负责楼房的'主体工程施工,及建房中的一切机械工具。

二,工程工价:按楼面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米xxxx 元(包括批灰工钱)

三,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电、矿泉水。

2,及时提供一切需用建材。

3,捣楼面时,每层加多支付人民币xxxx 元给乙方,并提供工作人员每人快餐一份。

4,另外要加给乙方的价钱:捣门尺加收xxxx 元,捣地台加xxx 元。批灰外墙xxxx 元。

四,乙方工程内容:

1,楼房主体建筑、柱、梁、墙、楼面等各种规格由甲方确实。

2,淋砖,工程结束后,清理各楼层。

3,墙内外批灰,但不包括门面。

4,楼顶砌围封一米高。

5,用水泥砌楼梯三角。

6,安装排污管。

7,前檐阶捣水泥。

8,柱、梁用全新模板。

五,乙方必须保证达到如下要求:

1,保管好并合理使用甲方的建筑材料。

2,水泥柱注重垂直度,偏差不能超过1厘米。

3,捣水泥楼层时不得有水泥纸和其它大的杂物。

六,乙方要实行安全施工,施工中左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要确保施工质量,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翻工,翻工所需工钱和材料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付款:每完成一层主体工程后,甲方付给乙方xx %,余下工程款在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通。

九,以上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业施工合同3500字汇总


笔稿范文网精选栏目推选:“企业施工合同”。

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已逐渐完善的生活中,现在很多情况都会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让双方的合作更加愉快。那么你知道规范的合同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施工合同(篇1)

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咀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

工商注册机关: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疽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咀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

第三条咀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_________种工作时间制度。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咀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咀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咀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咀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xx)。

第七条咀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___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_________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_________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_________总价_________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卡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咀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咀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咀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咀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___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咀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咀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咀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企业劳动合同范文三

咀方(单位)乙方(劳动者)姓名:

名称: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在珠办公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期限和试用期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止。

二.工作岗位、地点和时间

1.乙方工作岗位(工种):_________,工作地点:

2.工作内容(可另列清单):

3.甲方依法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确保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1.工资计算方式:

①计时工资:月工资:______元/月或日工资:____元/日。

②计量工资:③其它方式:

2.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将工资直接支付给乙方或通过银行将工资发放至乙方本人的银行账户上,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工作规章制度并明确告知乙方。

2.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安全生产劳动条件。

3.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

4.甲方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

5.甲方对乙方的出勤、工作、违纪等情况做好记录。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管理,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

3.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工作。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并一次性结清乙方的工资。

七.劳动争议处理

咀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也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它

1.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________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

企业施工合同(篇2)

7、乙方在试用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9、甲方应在每月_____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1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四)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三)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六)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

1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16、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7、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18、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9、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20、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1、甲方的规章制度及_______________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鉴证机关(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施工合同(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报价单);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 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金额大写(装修工程造价以报价单为准)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容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 负责协调邻里与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报价单),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报价单),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乙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质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2、此合同签定地为:

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合同总工程款的45%,即 元,第三次于工程完工尾期验收后,将工程款的5%全部付清。

3、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其它支付方式:

5 工程进度过半指

6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给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7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或收据。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第九条 几项具体规定

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 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内);

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负责保管。工程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支付使用。

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或按小区有关规定执行):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

年 月日

企业施工合同(篇4)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第一条:甲方拟建房坐朝,砖混结构,甲方现已基础完工,交由乙方施工,房屋占地面积平方米共层,房屋建成按实量面积计价。

第二条:凡甲方建房所需材料由其提供,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承办;乙方承揽施工(包建房)采用定额计价形式计价报酬:凡是泥水工、木工以及临时工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乙方管理施工。

第三条:乙方施工范围房屋整体砖混结构,落成后,里外墙面粉刷完毕,房屋结构由甲方提供。计价价格为元/每平方米。

第四条:质量要求建筑尺寸均匀整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如需改变结构或作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完工时间为本合同签字后起日前落成。

第六条:付款方法按施工进度计算,房屋落成完工验收合格后付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余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作为房屋质量保证金,至年月日止,如无质量问题即付清余款。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砖匠工、木工)等技工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对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人生安全保险,施工中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实抓好安全生产,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月日

企业施工合同(篇5)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年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生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技术员 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 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 6000.00 元,如果甲方工程在____市____区,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丹江口____区,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 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发放。其中

第一个月(201________年____月)甲方从支付乙方工资中扣除.0元作为劳动保证金。

第十二条 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发放之日起____日内 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四、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的保险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担。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法制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 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 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二十条 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 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 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但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严重违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 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并濒临破产;

3.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

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1. 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 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 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 应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项;

九、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

十、 其他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乙双方签字:

甲方: 地址:

乙 方:________ 性别: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2)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 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____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 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 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 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 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

2. 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 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 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

一) 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

三)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

四) 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

五) 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 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

六) 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

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

七)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

八)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七、经济补偿与赔偿

(十

九) 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

(二) 、

(三) 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

十)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二十

一)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____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册机关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

XX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 )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

7.4小时)。

( )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G4

6)。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____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X日起生效。

甲方(盖X):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4)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 元,三个月内结算一次。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____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人民币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X):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5)

甲方:

企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省 区(县) 镇(街、乡) 村(居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2.1 甲方招用乙方在公司主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2.2 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临时安排的除本岗位以外的其他工作或任务。

2.3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 在乙方进入公司后,被派往施工现场前,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现场面试,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机电设备操作、电气焊、土建、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3.2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必须配戴齐全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3.3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4.工资保险待遇

4.1 双方约定乙方的工资分为4个部分,即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安全奖)、绩效工资。标准如下:

岗位工资: 元年(基本工作能力及岗位的重要程度) ; 工龄工资: 元年(从201________年起算,在本企业每干________年增加1000元);

奖励工资(安全奖): 元年(全年发生一起责任安全事故,且经济损失在500元 及以上的,即扣除全年奖励工资,损失500元以下的,按实扣除奖励工资);

绩效工资: 0-3000元年,根据个人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确定。 甲方应在每年年底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全部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4.2 乙方若是新招聘人员,实习期工资及实习期满后的工资由甲乙双方届时商定。

4.3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部分中包含应为乙方支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办理上述各种保险并支付。

5.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须接受本合同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处罚,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5.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录用后被证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以及不能完全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3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6.1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2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7.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7.2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____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XX日起生效。

甲方(盖X):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施工合同(篇6)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方将位于自用房屋加层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房屋加层施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按实际施工面积以元/平方米的价格计价,斜顶上瓦以元/平方米价格计算。

二、工程内容:

1、临街铺面在现有一层的基础上加盖两层,主体部分要求为斜面瓦屋顶,楼梯、阳台为平顶。

2、铺面以内的空地部分的基础及主体屋面,共计2层,房顶为钢混平顶。

3、以上两项工程施工到初粉,要求做到内外墙用水泥砂浆打底刮平,地坪清光。

4、布好三线两管,即电线、电视线、网线、屋顶落水管和卫生间出水管。

三、施工安全: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及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接通水、电,并按工程进度提前准备好钢筋、水泥、砂子、石子等建筑材料。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按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

2、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板面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梁、柱、楼面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上条所说的建筑质量问题,包括以下等方面:

(1)线路不通;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

(3)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

(4)横梁、圈梁断裂、露筋、明显扭曲;

(5)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不与水平面垂直;

(6)梁、柱、板面中空;

(7)墙壁、屋顶上的砂浆脱落;

(8)屋顶漏水,浸水。

6、屋面防渗保修期为一年,其他保修按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

六、工程费用的计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施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建筑材料费及运费由甲方承担。

3、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施工中所用的机器设备、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开工时,甲方预付工程款元给乙方;里间一层及铺面二层浇筑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付工程款元给乙方;里间二层及铺面三层梁、柱浇筑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付工程款元给乙方。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扣除元工程保证金以外,其余全部结清给

乙方。

5、工程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七、本工程工期为三个月,自月日开工,于月日竣工,如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八、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工地周围及室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15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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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定论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期

1、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2、工期奖罚:本工程以发包方验收通过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时,每推迟一天罚款 元。

3、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发包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影响开工。

(2)工程量有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发包方损失。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标准 。

2、承包方应按照施工图及说明、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承包方应对现场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负完全责任,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返工,其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4、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时办理质量检验手续。承包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过程检验资料。

5、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发包方罚承包方总造价的 。

四、过程结算、工程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计价方法:

(3)合同价款(大写):

(4)结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应及设备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采购,经发包人认可后使用。

2、机械设备由承包方自备。

六、发包方责任

1、负责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2、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各种技术资料和工程预决算。

3、提供施工图纸 套。

4、负责组织工程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5、发包人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责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须配备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现场管理班子。

2、遵守发包方的质量、技术、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指挥、检查和监督。

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编制出施工方案,报发包方审核,并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资料的样式及填写方式,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提供给发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派专人对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进行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3、承包方在施工中,应严格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一切费用和善后问题的处理,均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它

1、本合同双方约定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份(发包方执 ,承包方执 )。

十、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订立日期:xxxx年xx月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2)

合同编号: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年__月__日;2、竣工:____年__月__日;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十、双方的责任义务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xx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6、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 工程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工程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费维修服务。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到场勘查,并在三天内维修完毕。

第五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 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4)

外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分包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施工依据、材料名称及主要施工工艺按本工程外墙内保温部分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玻化微珠、抗裂砂浆、玻纤网、带园盘塑料膨胀锚栓、Ф0.6热镀锌电焊网),具体要求:

一、1213楼南面墙5.5无机保温砂浆的做法

1、墙体表面清理干净,刷界面砂浆一遍。

2、抹保温砂浆。

3、抹抗裂砂浆(压人耐碱网格X)涂抹压光,3厚。

4、带圆盘塑料膨胀锚栓锚入墙内〉50,500500固定Ф0.6热镀锌电焊网。(热镀锌电焊网的具体位置如下图)

二、111213楼东面、西面、南面墙,3.5厚无机保温砂浆做法:

1、墙体表面清理干净,刷界面砂浆一遍。

2、抹保温砂浆。

3、抹抗裂砂浆(压人耐碱网格X)涂抹压光,3厚。

第三条:工程工期

1、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工期: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则工期顺延: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 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其他原因。

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满足验收要求,并满足规范要求、保证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及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乙方应认真按照甲方安排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协调、建立内部三检制为甲方验收积极创造条件,工程质量符合G149-保温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结算方式

1、工程量:外墙内保温面积2。 5.5公分厚约

2、合同单价:3.5公分:41元2;5.5公分:50元2 (含人工费用) ;

3、其他: 工程量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

4、结算金额:

外墙内保温结算金额合同单价按实际施工面积据实结算其他。

第六条:付款方式

第七条: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现场协调乙方施工,并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2)甲方需变更施工设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3)甲方配合乙方解决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事宜。

(4)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电、道路、施工脚手架、跳板、提升机和存放施工材料、设备的场地。

(5)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施工组织设计、质量验收、确保安全及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6)甲方可监督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如乙方的施工进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达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达到规定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如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拒不执行的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资。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有现场负责调解、技术指导的负责人。

(2)乙方必须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认真施工。分包人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3)乙方必须在施工开始3天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一式2份,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有关是交底工作,施工完后,配合甲方完善资料。

(4)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安全,若发生工伤(含病故),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有乙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按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3 。

(6)若乙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无条件进行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由于质量问题返工以及验收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每延误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3 。

(8)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检测并确保验收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弃物,乙方要按甲方的要求按时清扫。

第八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无条件接受甲方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照执行。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完工清场,确保工作面内的清洁卫生;并主动搞好成品保护,不得损坏其它成品和半成品;搞好保卫和防火,防盗、防哄抢工作。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完全履行,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若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3、本工程施工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5)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6)

甲方:**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乙方:

为实施好**县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解决**、**人饮问题,现将该项目发包给乙方实施。为保证工程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1、 内容:**、**人饮工程。

2、 规模:按设计图纸和预算。

三、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总投资约合计人民币叁拾肆万元(¥34.00万元),工程造价按实际验收工程量审计结算为准。

四、承包方式:工程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

五、工程日期: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按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期间,甲方不定期派监理员到实地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乙方:按照《施工合同》及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

工,严格把好质量关,在施工期间要接受甲方质量检查和监督,

凡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搞好安全生产: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安全,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付80%工程款。经审计部门出工程结算审计报告后,再付15%。提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保证金如数退还。

九、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亲自签盖章即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保证金退还清楚后自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财政局一份。

甲 方:**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乙 方: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8)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

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020

1),现印发给你们。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系。

;cee;cee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

1)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020

1)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

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020

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XX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XX合同条款

XX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XX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XX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XX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XX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XX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XX合同条款;

(

5)技术标准和要求;

(

6)图纸;

(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

第二部分XX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XX编码:XX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9)

发包人(全称):_

承包人(全称):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矿井建设项目地面建筑工程施工第一标段 工程地点:_ 工程内容:办公生活设施,建筑面积: _m2, (具体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保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及该基础设施的安装

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年10月

竣工日期:20_年10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73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方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_本合同双方协定 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_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合同签定时间: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10)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芜湖XX公司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面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施工工期:土建工程未完善,需至________年____月份完工)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7、合同价款:参照工程立项清单(合同附件),即人民币元,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应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要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时乙方应及时向甲反应,甲方仍表示使用的,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要和样本一致,如有变动要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善自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加以处罚。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并加以处罚,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十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6、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7、甲方在本工程中对分项工程有改动,但在分部工程之内不另计价。得另计价部分乙方要提前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甲方不给予验收

标准建筑施工合同(篇11)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以下称甲方)系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系根据我国法律注册的合法组织,具有签订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甲方根据通信建设需要将_________________工程发包给乙方建设施工,乙方同意作为承包方承包该项目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本工程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施工内容:

本工程项目如下:

1. 拆除维修

2.建筑装修

3.电气照明

4.综合布线

5.配电工程

6.消防工程及报批验收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

(一) 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安装、质检、保修、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施工措施费用、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所含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各项应有费用;

(二)工程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 元(含税金)。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一)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二)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四)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隐蔽。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一)本工程系包工包料工程,在装修工程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材料或产品原则上由乙方采购,乙方所用装修材料必须与设计方案要求相符,达到合格以上,其材料、产品品牌、型号、规格、质量、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防火要求,严禁使用改制钢材材料;

(二)在承包范围内施工所需的主要材料,其品牌、等级、价格等进场前必须经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三)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在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

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因本工程需要进行拆除修补装修,装修工程总价款定为_________元,先预付装修总价款的_____%,合计 元,于签定合同后___ _天内支付;

(二)工程进度款:待装修工程完成达到_____%,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合同价的_____%,合计 元,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付 ____%,合计 元,工程决算审计后 ___天内按审定数留下的 ____%质保金后付清余款,合计 元,质保金__ _%待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期为____月;合计 元;

第六条 施工技术要求

(一)施工工期:承包人可根据自身技术力量及施工组织的合理安排缩短工期。施工工期应包括返工的工期在内,发生连续停水、停电________小时,工期可顺延,以当地自来水、电力公司的停水、停电通知为准,双方签字确认。工期延误按延误一天进行________元罚款;

(二)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

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乙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以外所发生的按规定非甲方原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乙方需午间、夜间加班施工,所引起的噪音超标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应协调好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协调;

(四)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工作量;

(五)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六)本装修工程的施工图,由乙方按施工价的________%一次性支付设计费,交由我公司转交设计者,(设计费在首期工程款拨付当日付清);

(七)乙方应在接到施工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内办妥所需手续并与我公司签定施工合同,并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内及时组织施工,否则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取消施工资格,终止施工合同;

(八)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九)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________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包括合同预算、补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补充改动事项

甲方(业主):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签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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