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小屋读后心得(合集4篇)。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比较多地倾向于个人的主观感受和体会,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汤姆叔叔小屋读后心得(合集4篇)”,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心得 篇1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美国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了以后我有很深的体会,今天来与大家交流一下。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一个名叫汤姆的美国黑奴的故事,他的第一个东家为了还清债务,只好把可怜的汤姆卖给了一个名叫海利的黑奴贩子,汤姆在海利那里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终于被一个好心人买了下来。在花园当了一个管家,日子好过多了,好景不长,那位好心人被杀害了。他又被雷格里买了下来,吃尽了苦头。最后在压迫之下死去的故事。汤姆死后,使南北战争矛盾日趋尖锐,促使废奴运动的发展,以及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深有感触,是呀,难道黑人只能是白人的奴隶?他们能不渴望自由,不反对种族歧视吗?他们都是有抱负,有血有肉的人呀!他们和白人都应该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终于,黑人为了追求和白人之间的平等,发起了美国南北战争。通过他们的不断努力,取得了自由与平等。我们国家现在就是这样,人人平等,我为你服务你为我服务,共同创建一个和谐的国家。我为我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和谐的国家感到庆幸,也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道理很多,我要多读几遍。从中学到更多知识。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心得 篇2
暑假中,我看完了一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这本书感人肺腑,一想起那悲惨的情节,我就不禁泪流满面。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由美国的斯托夫人著写的。它讲述了十九世纪末,赛尔比家有一位叫汤姆的黑奴,他心地善良,十分虔诚,因此受人喜爱。最终,赛尔比经商失败,只好卖了汤姆叔叔,他最后被奴隶主打死了。
本书中描绘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心地善良、正直的汤姆叔叔;有天真无邪、善解人意的吉琳;有精明能干的欧菲丽小姐……其中我最喜欢汤姆叔叔。他忠心耿耿,知道自己的命运却为了主人脱贫留了下来;他十分听话,无论身处什么地方,都很忠心地听从主人的安排;他聪明无比,将各种事情处理得一丝不苟、井井有条;他心地善良,面对主人邪恶的要求并没有答应,宁可自己受罪。
是啊!我们要像汤姆叔叔一样善良、正直、不向恶势力低头。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无私地伸出一双温暖的手去帮助他们,哪怕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这些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都能给予他们莫大的帮助;如果别人威胁你做坏事,千万不要答应,也别害怕,要坚持正义,运用自己的智慧去打败他们,上帝一定会站在你这边。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让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心得 篇3
坤树是个个性冲动、口直心快却是认真打拚的男人,书中的每个动作都将他表现得淋漓尽致。广告人在那小镇上是多么独创一格的职业,所以他总能吸引到大家的目光。日复一日的生活,早已令他感到厌烦,而那唯一能令他感到欣慰的莫过于他的儿子—阿龙。每日顶着艳阳,供人们观赏,却搏得孩子的欢喜、笑容、爱戴,对他来说,这就像雨过天晴的彩虹般,是多么值得的?就连妻子无心的一句:“你是儿子的大玩偶。”都令他的心头满载温暖,这也让我回想起爸妈为我们做牛做马的背影,为了自己的子女任劳任怨无私的奉献。
乡下人总拙于表达自己的爱,但却爱德却真诚也最辛苦。坤树与妻子之前,有一种不需言语,也能心灵相通的默契,虽然小俩口总爱拌嘴,但却越吵越甜蜜。爱,不分型式,只要能抵达心灵;爱,不分远近,只要能彼此感应。他们在彼此的心中都占有最重量的地位,也懂得为对方的着想,这样的爱,又岂是一般人能体会的?每一段爱情,都像是一颗种子,你只有用关怀、呵护,才能尝到甜美的果实阿!
文末,坤数像平常一样逗弄着孩子,孩子却一点也不领情地又哭又闹,怎么和平常的行为天差之地?原来,今天的坤树不再打扮得像个小丑般,这也使孩子不认得他啦!他缓慢地拿出粉块,像平常一样涂抹自己的脸颊。身为父亲,孩子却不认得自己。如此的荒谬与哀伤,怎不叫人揪心?
汤姆叔叔小屋读后心得 篇4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没有人性的雷格里;有正义感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内容是围绕美国黑人奴隶制社会时期两个黑人奴隶的生活所展开。
写了一个富裕的人家,家中主人与奴隶,仆人之间发生的故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汤姆叔叔是一个名叫谢比尔的庄园主的奴隶,因为他忠实,得力,所以很受主人的喜爱。特别是谢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更是对他喜爱有加,称他为汤姆叔叔,常在他家教他识字,当他的老师与朋友。由于谢比尔先生欠一个奴隶主一大笔钱,所以迫不得已将汤姆抵债给了那个贪得无厌的奴隶主。善良的汤姆在可以逃跑的情况下,放弃了机会,被奴隶主带走了。他在一艘船上结识并救了一个叫伊娃的小姑娘。伊娃很喜欢汤姆,他的爸爸将汤姆买下,带回了家。汤姆在那里生活的很好,可惜好景不长,正当伊娃的父亲在帮汤姆办自由人手续的时候,伊娃病死了,而她的爸爸也被人误伤而死。汤姆又被卖到了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的手里,那个叫雷格里的人想把汤姆培养成一名狠毒的监工,汤姆不肯,被他暴打了一顿。正当汤姆奄奄一吸的时候,谢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赶来了,但汤姆已经不行了。乔治解放了他的所有奴隶,承诺了他对汤姆的诺言。
我觉得汤姆叔叔是幸运的,他维护了自己的尊严,就象书首页的一句话“身体虽然是奴隶,但谁都买不走我的灵魂”,那个时候奴隶最渴望的是自由,是身体的解脱,汤姆叔叔最后虽然被受鞭打,却赢得了他人甚至那几个恶毒的监工和所有奴隶的尊重,他的灵魂是自由的。最后虽然还是没被恢复为自由人,但灵魂的自由了,也可以笑着走了。说句迷性的话“到了天堂,在人间的奴隶,也可以真正的得到解脱了”。
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与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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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读后心得10篇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也许以下内容“《长腿叔叔》读后心得10篇”合你胃口!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1
刚刚看完了《长腿叔叔》,结局让我大吃一惊,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少爷。我想我从此会记住这本书作者的名字——美国人韦伯斯特,知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侄孙女。真的就像译者小意所说,直到这本书的结尾,才发现原先《长腿叔叔》是一部出其不意的作品,这样令人惊喜的结局完美得像一出童话,或许,它本身也就是一部成人童话吧!”我也愿意以一部童话来理解这个故事,真的是太温馨浪漫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幸运女神忽然降临在孤女茱蒂身上,因为她写的一篇文章,孤儿院的一位匿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培育她成为作家。茱蒂没有见过这位以恶作剧地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要求,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
于是,茱蒂以幽默逗趣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并付予心灵的寄托。之后,当她明白永远得不到“叔叔”的回音时,就开始有了抱怨和不以为然。直到当她爱上杰出的杰维少爷时,她才又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的对象……正当她研究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最终露面了,并且他竟然就是茱蒂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读这些信,我发现茱蒂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最令我难忘的是,茱蒂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欢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2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他的名字是《长腿叔叔》。
它的主要资料是:孤女茱迪得到一位好心人资助,可她不明白那个人是谁,一次她在夜里看到那个人的背影,那个人腿很长,于是茱迪就开始叫他长腿叔叔。这就是“长腿叔叔”的来历。茱蒂因为匿名为“长腿叔叔”的善心人士带给了奖学金资助,而让她有机会离开从小生长的孤儿院,飞向更广阔的世界。进入纽约住宿高中就读时,茱蒂认识了出身上流社会的室友茱莉亚与她的叔叔贾维斯;渐渐喜欢上贾维斯的茱蒂,在身份背景落差过大的压力下苦苦挣扎,甚至想要放下这段感情。毕业典礼的当天,贾维斯病倒的消息与长腿叔叔病危的消息同时传来。长腿叔叔究竟是谁呢?茱蒂与贾维斯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吗?
我记得文中有一句令我印象很深,他是:从很多很多琐碎的小事中都能找出很大很大的快乐来--我发现了快乐的真谛。的确,从身边很多琐碎的小事中我也能找到快乐,比如,我和哥哥姐姐斗嘴时,我找到了快乐。从和同学嬉戏打闹时我找的了快乐。而且我找到的不止是快乐,还有感恩,比如我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妈妈帮我洗脚是我找到了感恩,妈妈盯着我弹琴时我找到了感恩。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3
放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长腿叔叔》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主人公乔若莎·艾伯特是一个十八岁的孤儿,因为她在英文写作方面非常优秀,她很穷,但是她很幸运,“长腿叔叔”决定送她上大学。“长腿叔叔”是一位隐姓埋名的好心人,这是乔若莎自己起的名字,“长腿叔叔”给他唯一的要求是让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一共写了八十多封长信。在乔若莎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喜欢杰维少爷,但她却十分犹豫,因为自己是个孤儿。而且,乔若莎觉得这样会对不起长腿叔叔。但是最后杰维少爷就是长腿叔叔!乔若莎的生活多么神奇!
乔若莎有个朋友,她时刻都不快乐,用乔若莎的话来说就是“在襁褓中就习惯了所有的快乐都毫无意义。”不过乔若莎与她的朋友恰恰相反,她善于发现生活中一切乐趣:乔若莎看着送自己上大学的理事那双修长的腿,便给他取名为“长腿叔叔”。乔若莎最喜欢去锁柳农场,她的任务就是收鸡蛋。她认为那里处处都是美景,令人心旷神怡。圣诞节前夕,长腿叔叔寄给乔若莎六件礼物。但其他同学的礼物都是亲人送来的,而乔若莎不是。为了安慰自己,她想象:“丝袜是妹妹送的,热水袋是祖母送的,词典是舅舅送的,晚礼服是妈妈送的,笔记本是……”多么乐观的一个女孩子啊!还有在乡村的小猪趣事,还有蜘蛛的遐想,还有入选篮球队……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4
可以像正常的孩子一样上大学,那一刻是欣喜的,但又是害怕的,害怕不一样,努力活的和普通人一样。少女心爆棚,对遇到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那些可爱的想法总让人忍俊不禁,那些少女的小心思又何尝不是和大家一样,童年虽有许多不愉快的回忆,但她细心地呵护来之不易的幸福并用强大的内心开朗地活着,那是上帝深深爱着的孩子。
在她要成为孤儿院一员时,她是不幸的;在她一次次没有被认领的时候,她是不幸的;在她为了在孤儿院生活下来努力干活的时候,她是不幸的。正是这些不幸让她又变得格外的幸运,她遇见了长腿叔叔,曾经无法想象可以遇到的人,更不敢想象可以有这样的相遇。正是这些不幸,她独立,拥有自己的想法,清楚地明白要什么。正是这些不幸,她更加感恩生活的点滴,感谢来之不易的给予。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乐观的她对生活一直充满信心,越活越幸运,而长腿叔叔也就这样像太阳一样照进他的生活。
所有的幸运都是赐给努力生活的人,感谢茱蒂有这样的遇见,她不幸却比谁都幸运。
我们虽不像茱蒂这样不幸,但我想如果我们同样像她一样感恩生活,乐观生活,属于我们的那一缕阳光也一样会照进我们的心。愿我们都能遇见最好的'自己,遇见最适合的他?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5
暑假中,我经同学的推荐知道了这本书——《长腿叔叔》。
在刚得知这本书的书名时,我便把这本书误认为是异类的书籍中。可当我翻看书本,开始阅读时,我便深深的沉浸在这书中,沉迷于主人公的单纯、率真、乐观、诚恳,对一切新鲜事物的好奇······
故事的主人公叫茱蒂,她原来的名字叫杰瑞莎,是孤儿院的李佩特太太给他选的名字。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茱蒂。
茱蒂从小就一直生活在孤儿院里,是她不得不负担起许多沉重的工作,体会不到普通女孩拥有的家庭乐趣。但是有一天,有一位好心的先生决定资助她上大学,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茱蒂心里十分感谢这先生,发自内心的坚持每一段时间写信给这位先生。由于这位先生不知何名,但是特别高,茱蒂便叫这位先生“长腿先生”。
茱蒂对外界的一切都十分感兴趣,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尽管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茱蒂也能从中找到乐趣。茱蒂为了能与他人沟通,便努力地读书,汲取知识。在每一封信中都与长腿先生分享自己大学生活的趣事与烦恼。茱蒂在信中无论自己的缺点还是优点都毫无保留的告诉长腿叔叔。因为他把长腿叔叔当成了她唯一的亲人,她珍惜这个亲人,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中充满了感激。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6
读完长腿叔叔之后,会在此写一篇读后感,以表达我心中的感悟。
一位孤儿院长大的女孩茱蒂,被一个孤儿院的理事送去上大学,她每日给理事寄信,但对方不回信。她将理事称为长腿叔叔,并把他当作诉说的对象。当茱蒂考虑向杰维表达爱的时候,长腿叔叔终于路面了,而杰维就是一直抚养她的长腿叔叔。
大多数人——出生就被无处不在,理所当然的爱包裹着,觉得一切毫无疑问,顺理成章,但是终于有一天,当青春的热潮荡起,叛逆的种子萌发,我们的视角却开始逃离,怀疑。有时会害怕我所拥有的一切,会在一霎那间失去。
与其这样,不如尝试着在生命的开始做一个孤儿——一生尝试着做一次,或许这是一种幸福,孤独使我们更珍惜相聚。隔绝会告诉我们如何去爱。对于无所不在的亲情来说,尝试做一次孤儿,首先要学会舍弃。我渐渐发现亲情是最难舍弃的,许多东西是不易割舍的。
海伦凯勒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这样写到:“如果每个人在他初始阶段患过几天盲聋症,这将是一种幸福,黑暗会使他更珍惜视觉,哑默会使他喜慕声音。”也许只有舍弃之后才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
那些生活在幸福和爱中的人们常常抱怨他们得不到任何爱,于是他们反抗,他们出走,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失去过爱。一无所有后才会无所不有,失去后才会珍惜所有,学会施予才懂得感恩,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更多的东西。
许多人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孤儿,羡慕那种无拘无束和自由的生活,幻想着能够遇到自己的白马王子——长腿叔叔。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你自己。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7
在孤儿院里,总会看到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科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匆匆之中,她看见他被车灯拉长的身影,健全的双腿被拉得很长……
在枯燥、乏味的大学四年中,她每月都会和那位所谓的“长腿叔叔”通信,可每当她说想见面时,“长腿叔叔”都拒绝了她的请求。久而久之,她对生活和长腿叔叔都有了一丝青春的抱怨。然而,叛逆的种子越埋越深,蠢蠢欲动……在之后的日子中,让她遇见了他,杰夫少爷。她对杰夫少爷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后,发觉自己对杰夫少爷有了一丝丝暧昧之情,于是忘了通信这回事。直到“长腿叔叔”揭开自己神秘的面纱……
原来“长腿叔叔”就是杰夫少爷。
对于一本能与《小妇人》相提并论的名著,我只能静静地看,一遍一遍地看。对于生活,对于命运,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的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感情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道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
打开这本书的一感觉就像打来了宝藏一样,本来以为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箱子,却发现里面是一封封信。行与行,段与段……是泪与笑的结合。我只想说,茱蒂,笑一笑吧!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8
前一段时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是《长腿叔叔》,我读了后深有感触。
这是一本名著,也是一本童话,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乔若莎在孤儿院里生活了十七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位富有的叔叔帮助乔若莎上了大学。乔若莎的记忆中,这位叔叔的特点是腿长,于是写信时候就亲切的称他为长腿叔叔,在信中和他交流、聊天。她在大学里交了很多朋友,认识了一位好朋友的的叔叔,并和这位叔叔交谈融洽。有一天,她终于要和长腿叔叔见面了,一看,居然他就是好朋友的叔叔!结尾让所有读者震惊、感动。乔若莎纯洁、可爱,长腿叔叔大方、善良,从乔若莎的信中可以看出来。长腿叔叔的做法让我感动,他赞助了孤儿院,帮助了乔若莎,他的钱是来帮助人的,并没有去留着自己吃喝玩乐,这样的品德,在当今社会是很难看见的。现在的人们已经被金钱所诱惑,不懂得去帮助他人,老奶奶跌倒了谁都不扶;纸掉在了地上,谁都不捡;百元大钞掉在地上,捡起来就直接塞进自己的钱包;有钱人在那吃喝玩乐,路过孤儿院时一分钱也没给孤儿院,只懂自己享受,不会分享。
希望你有机会去读一读吧!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9
你觉得幸福是什么?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天天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有人觉得幸福是可以有很多花不完的钱,有人觉得幸福是天天都可以玩得很开心,而我心中认为的幸福是有个疼爱自己的家人及幸福美满的家庭。
《长腿叔叔》是我最近看到最幸福的一本书,这本书里的女主角,是一位从小到大生活在孤儿院里的茱蒂,小时候的她,似乎从来不曾知道什么叫做幸福的感觉,直到十八岁那年,她遇到了她生命中的恩人长腿叔叔。之后的大学生活,也因为有了长腿叔叔的帮助,她才渐渐开始知道并且了解了幸福是什么,更对世界心存满满的感谢。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大概知道了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也发现孤儿院里的小朋友真的好可怜,因为他们从小就过着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与照顾的日子,也只能靠善心人士捐献的食物和衣服来渡过生活,这真是令从小有爸爸妈妈疼爱保护且衣食无缺的我,难以想像与体会。
书中有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它说待人和善就像在对待猫,得先摸摸它的毛,它就会很舒服,如果对它不友善,它则会张牙舞爪的,看到这句话时,我忽然想到我和朋友们之间的友谊,真的就是这样,当我们对待别人的时候,如果我们先对别人好,别人就会觉得很开心快乐,自然而然也就会喜欢我们,但如果我们先对别人不好时,别人就会不喜欢我们,讨厌我们。所以如果我们想要别人喜欢我们,我们一定要先对别人好才行。
书中还有一句话这真是个幸福的世界,只要用心,就可以感受到降临在自己身上的幸福。然而,为了迎接幸福,也必须要有柔软的心才行。现在的社会因为物资富裕,所以很多小朋友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渐渐的对于身边所有的人、事、物,都认为事理所当然,已经不懂得如何去感恩惜福了,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我们一定要常常用心去体会身边贫苦弱势的人,想想若是我们是这样,那我们该怎么办?我想,只要我们能够常常用心去体会感觉,一定可以发现生活中处处都是幸福,并且常保感恩的心,对身边的人、事、物更懂得知福惜福,做一个更幸福更快乐的人。
《长腿叔叔》读后心得 篇10
《长腿叔叔》是一本十分搞笑而又风靡不衰的好书。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其实,这是一个女孩成长中的一点一滴,也是一个不知不觉间来到的感情。
作品《长腿叔叔》讲述的是一名从小生活在孤儿院的孤女——杰露莎,她已将是一个离高中毕业不远的女孩,本以为自己只能停留在高中生涯,但是她居然有着如此好运,被一位不知名的恩人送到大学读书,有着十分丰厚的待遇,对于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来说,能得取到这么好的机会,简直是异想天开啊!越是这样,杰露莎越是心存感激,感谢那位恩人对她如此的厚爱,而且馈赠这一大“馅饼”的唯一条件却只是她每月写信给这位神秘人物。最后她才发现,原先“长腿先生”就是自己的恋人,简直不可思议!
读完这本书,杰露莎的一切行为深深打动了我,她虽然身世卑微,孤零零的活在人世间,但她从不轻易放弃,仍然仰着头,坚持着自己的做法,为自己而活着。她用行动证明了他不是不正常的孩子,她也能够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做一个喜怒哀乐个点俱全的孩子。她还让我懂得:人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要向前看,要永远对自己说:“不要放弃,要用行动证明给大家看,你是最棒的!!!”
[荐]《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通用
以下内容“《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是笔稿范文网编辑特意分享给您的,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感言是指对一些活动或者事情有感而发表的文章,当我们获得各种奖项或者面临毕业的时候。都会有感而发地去发表一些感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见证精彩的时刻。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1)
最近,我刚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读后感想很多。
这是一部反对奴隶制的小说,讲述的'是在美国蓄奴制时期,黑奴的悲惨遭遇。故事主人公汤姆先后经历了三任主人。他的第一任主人希尔比先生对他很好,但是因为没钱还债,被迫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全家人只好依依不舍地和汤姆叔叔分别了。接着汤姆的第二任主人是圣克莱尔先生,他对黑奴也很尊敬,本来准备要给汤姆自由之身的,可是出了意外提前死了,汤姆又被押送到黑奴交易市场拍卖。他的第三任主人烈格雷十分残暴,心狠毒辣,汤姆因为不肯出卖朋友而被他活活打死。
读完这部小说,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其一是汤姆叔叔的精神让我很感动。他诚信、善良、正直、厚道、乐于助人,而且做事稳重、能干,从不背信主人,是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叔叔。其二是作者为什么要用《汤姆叔叔的小屋》作题目?读到最后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原来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解放的见证,当人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会把它当作反对蓄奴制的一块石碑,人们永远怀念着汤姆叔叔,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向往自由的小屋,心灵的小屋。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2)
自从我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后,汤姆叔叔的那种勤恳忠厚,任劳任怨……的美好品质在我心里永存。
这部小说刻画了数十为栩栩如生的人物,但主要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汤姆和另外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里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当我读到汤姆说:“老爷,要是你生病有灾或是快死了,我愿意救你一命,把自己心里的血都给你。要是我这个可怜老头子的滴滴鲜血,能够拯救你宝贵的灵魂,我愿在所不惜,把滴滴鲜血都奉献出来,正像救主把自己的血赐给我一样。”我想:汤姆和许多人在勒格里那当仆人,都忍受着折磨,汤姆为了能让其他人过上好日子,也希望使勒格里的心灵净化,宁可用自己的鲜血来换。想到这里我不禁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些可耻。有一次大热天,队友来我家玩,妈妈让我和他去买东西,我觉得天太热不想去,于是就对妈妈说:“既然他去了,那我就不用去了吧。”然后我就一个人到空调屋凉快去了。这难道不可耻吗?
如果没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人希望你赶快阅读,去体验奴隶制社会的气氛,感受汤姆叔叔的美好品质。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言(篇3)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美国斯托夫人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了以后我有很深的体会,今天来与大家交流一下。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一个名叫汤姆的美国黑奴的故事,他的第一个东家为了还清债务,只好把可怜的汤姆卖给了一个名叫海利的黑奴贩子,汤姆在海利那里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终于被一个好心人买了下来。在花园当了一个管家,日子好过多了,好景不长,那位好心人被杀害了。他又被雷格里买了下来,吃尽了苦头。最后在压迫之下死去的故事。汤姆死后,使南北战争矛盾日趋尖锐,促使废奴运动的发展,以及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深有感触,是呀,难道黑人只能是白人的奴隶?他们能不渴望自由,不反对种族歧视吗?他们都是有抱负,有血有肉的人呀!他们和白人都应该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仆关系。终于,黑人为了追求和白人之间的平等,发起了美国南北战争。通过他们的不断努力,取得了自由与平等。我们国家现在就是这样,人人平等,我为你服务你为我服务,共同创建一个和谐的国家。我为我能生活在这样一个和谐的国家感到庆幸,也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道理很多,我要多读几遍。从中学到更多知识。
看《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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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1
汤姆叔叔的主人谢尔比先生决定把汤姆和伊莉莎的孩子吉姆卖给小贩海莉,以便还清债务。汤姆叔叔是谢尔比先生最好的仆人。他高大魁梧、身强力壮,长着一副典型非洲人面孔,表情沉着、平静,显得善良忠厚,他是一个对人真诚谦和的人。
他有一个善良的妻子和三个可爱的孩子。
伊莱扎的丈夫因为受不了主人的虐待而逃跑了。当伊莉莎(eliza)知道卖掉孩子后甚至连谢尔比的妻子都帮不上忙时,她决定和儿子一起逃跑去寻找丈夫。逃跑时,他让汤姆叔叔一起去,但汤姆叔叔选择被卖掉,因为他的主人没有去。
海利不让伊丽莎逃跑,让谢尔比先生派人把伊丽莎追回来。伊莉莎被一个好心人救了,在威尔逊的安排下,她遇见了她的丈夫乔治,过着幸福的生活。
而可怜的汤姆叔叔被人贩靠着铁链,有奴仆跳海,他们也不伤心,这些人贩只关心自己的钱包,而不管那些奴仆的死活,但是有良知的人只能低声谴责他们的罪行。汤姆叔叔在船上救了一个小女孩伊娃,伊娃就叫她的爸爸买汤姆,经过讨价还价交易成功了,汤姆有了新主人——圣克莱尔。他是个聪明善良的人,而他的妻子是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人。
伊娃很善良,总是把那些奴隶当作朋友。汤姆住在这里,伊娃帮汤姆叔叔写信回家。不久之后,汤姆叔叔收到了他家人的来信。他妻子想挣钱,存起来作为汤姆叔叔的赎金。
他的三个孩子都很好。知道这个消息汤姆叔叔很开心。直到有一天,伊娃病死了。圣克莱尔告诉汤姆,他正在为汤姆得自由办理手续。汤姆很高兴。
但是圣克莱尔病了,死了,汤姆和所由的黑人都幻灭了。圣克莱尔的妻子把奴隶带到奴隶市场,汤姆被一个矮小粗鲁的种植园主格雷戈里买走了。
列格雷共买了八个奴隶,他让汤姆脱掉在圣克莱尔家穿的讲究的衣服,给他找了一套最破最旧的衣服穿上,然后把换下来的衣服连同汤姆装干净衣服的箱子一起卖掉了。格雷戈里威胁他们说,如果他们不听他的话,他会用拳头打他们。这些奴隶清楚以后没有好日子过了。
不久,他们就到了新的农场,这是一个很破旧的地方,还有几条狗和两个**的仆人看着他们,住的地方是几间屋子,水泥地上只有一堆稻草,吃的是自己的玉米磨成面,才有少的可怜的晚餐。他们的悲惨生活开始了。
汤姆叔叔为了帮那个女奴摘棉花而被暴打,由于他们受不了他们的折磨,女奴让汤姆和她们一起逃走,汤姆不同意,劝她们逃走。她们逃跑后,格雷戈里把汤姆打昏了,死了。这时候谢尔比先生的儿子乔治少爷来找汤姆,看到这种情形非常气愤,但汤姆已经奄奄一息了,汤姆让乔治告诉他的妻子说,他上天堂了,不要讲这里的情况。
乔治找了个地方埋葬汤姆叔叔。乔治少爷回到家把他家里的所有佣人都发了自由证书,他们不断想起和汤姆叔叔一起过的日子,大家以他为榜样,做个像他那样正直诚实并且忠贞不渝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很喜欢汤姆叔叔,但他悲惨的生活使我很难过。不管怎样,我想以汤姆叔叔为榜样做一个诚实的人。
看《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2
书中的场景再现了悲惨的奴隶社会真实的写照,让我了解了奴隶们的生活,再看看我们今天的生活,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上的一切事情我们都可以不管不顾,真是生活在蜜罐里,成长在花园中。人类进步了,人们当家做主了,他让我懂得了怎样倍加珍惜今天生活的珍贵。 老一辈们为了我们的今天付出了血汗和生命,我们不能辜负了他们的期望,要好好读书,健康成长。
就是这样,奴隶们常年给奴隶主当牛做马,生活在暗无天日的悲惨牢笼中。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不能只感到快乐,而忘记快乐的生活来之不易。这本书讲了以黑奴汤姆为中心的一些奴隶的命运,肯塔几周庄园主谢比先生因为债台高柱,迫不得已把自己最心爱的两个奴隶——汤姆和小哈利**卖出还债,奴隶落到奴隶贩的手中后,每天都会遭到毒打,不给东西吃,不给衣服穿,连住的房子都是“危楼”,不拼命干活要被打,对主人服务不周也要被打,饿了啃两口干馒头,渴了就去垃圾桶里捡一瓶别人不要的污水。
这几天,我一口气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感动,让我回味无穷。读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我们历下区青龙街小学,免费为学生发放漂亮的校服,这是天壤之别。
老一辈们为了我们的今天付出了血汗和生命,我们不能辜负了他们的期望,要好好读书,健康成长。 这本书讲了以黑奴汤姆为中心的一些奴隶的命运,肯塔几周庄园主谢比先生因为债台高柱,迫不得已把自己最心爱的两个奴隶——汤姆和小哈利**卖出还债,奴隶落到奴隶贩的手中后,每天都会遭到毒打,不给东西吃,不给衣服穿,连住的房子都是“危楼”,不拼命干活要被打,对主人服务不周也要被打,饿了啃两口干馒头,渴了就去垃圾桶里捡一瓶别人不要的污水。老一辈们为了我们的今天付出了血汗和生命,我们不能辜负了他们的期望,要好好读书,健康成长。
看《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篇3
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就被我看完了。
从来没有认真的思考过非洲人的生活环境,也只是在历史书中明白奴隶制,总之感觉都离我很远。但看完这本书我了解到了奴隶制的的确确的存在,它比历史书上描述的更血腥更为惨不忍睹。非洲农奴的艰辛生活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
书中主人公汤姆叔叔是一个很健壮也很能干的男人,他打理农场的一切事物,能够让任何一个雇主满意,他也有挚爱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女,住在一间属于一家人的小屋,生活虽然苦、累,但很知足很欢乐。但这一切完美很快就破灭了,男主人在投资中失败,不得不出售他,毕竟这个能干的黑奴能够帮他抵偿很多债务。汤姆叔叔就在这样的情景下开始了自我新的生活历程。
如果说汤姆是温和型,并始终相信上帝就在身边,会保佑苦难的人们,相信会有自由的一天,那么比较伊丽莎和他的丈夫乔治的做法,我会更赞同后者的做法。在得知自我的爱子会和汤姆叔叔一齐被卖给别人时,她的想法是无论怎样样也不能让自我的孩子被卖给他人,哪怕明知自我也没有办法改变事实,也要逃离这一切,就是牺牲流血也是在所不惜。于是有了令人止步的冰中跳跃,没有人能相信一个弱女人哪里来的勇气会在流动的冰湖上飞跃。但作为母亲伊丽莎做到了,说到这不能不说说她的丈夫——乔治,一个会发明新型机器的能人,只因为他的太过聪明招致奴隶主们的毒打,永无止境的劳作,并准备再被出售。可是他很勇敢他宁愿死也不愿意再被人出售。他选择了逃跑,我敬佩他的机智和勇敢。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必备7篇)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必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1
读完汤姆叔叔的悲惨命运后,我更憎恨以前那些不把黑人当人看的奴隶主。难道黑人就不算是人类了吗?他们就不应该有自己的自由吗?他们只是皮肤上的颜色和你们白人相反罢了,剩下的他们和你们一样样样俱全呀。而又为什么你们还会用无情的双手像打苍蝇一样打他们呢,莫非你们没有看见他们正在为你们卖力地工作,还是你们已经没有良心了。我们大家应该像林肯所说的一样:”不对任何人怀有恶意,对一切人仁慈为怀。“这才真正的和平呀。
但是过去的制度任何人也改变不了,那些黑人只能在背后感叹自己的命运,无法抵抗奴隶主对他的侮辱与责骂,他们是多么的不幸啊!
而更悲惨的还是孩子,就比如说是托蓓茜吧,她原本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可因为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所以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吉琳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而欧菲莉小姐交她读圣经的时候,她也从欧菲莉小姐的眼神里感受出了她对自己的爱。果然,托普西过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做一个好孩子。这是说教、打骂永远都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2
这一年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名为《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外国名著。这是一本反对黑奴制度的书,它带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引起我很多感想。
比切。 斯托夫人是美国19 世纪最著名的女作家。1811 年出生在北美的一个牧师家庭,1896 年去世。斯托夫人的一生著作颇丰,但是,让她名垂千古的还是被认作“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一出版就引起强烈反响,此后的一个半世纪以来一直受到了读者的青睐。它对美国社会的影响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对她说道:“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这本书以一位名叫汤姆的黑奴生活经历为主线,描述出当时社会中黑奴们的悲惨生活,处处描写得既真实又残酷。汤姆虽然是一个善良的__,可最后竟被残忍的奴隶主折磨致死。他第三家东家的小姐伊娃是个善良、可爱的孩子,但小小年纪就被病魔夺去了生命,如同一枝被暴风雨摧毁的花苞。这些黑人们善良的心和悲惨的命运无一不打动着我。最后,几个正直的黑奴终于忍无可忍,用一份开始了废奴的斗争。
读完这本书,我开始了深思。为什么这些黑奴命运的悲惨,丝毫没有打动奴隶主的心?终于,我明白了,是人的自私、人的残暴导致了这一切。如果那些奴隶主能将心比心,如果那些奴隶主能宽容待人,如果那些奴隶主能善待黑奴,那么,这些令人愤慨的故事也许就不会发生。因此,我告诫自己,一定要学会怜悯、宽容、将心比心,这会使别人和自己都得到快乐。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实在是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很大的道理——人人平等,我要把这个道理运用到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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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3
怀着沉重的心情,轻轻地合上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脑海中顿时思绪万千:不禁地想起了那位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与艰难生活下,而更多的,只剩下对美国黑人的万般同情和惋惜。同时,一股股气愤的火焰油然而生。
一个人的灵魂破灭了,那就意味着他只剩下一副躯壳。汤姆,一个命运坎坷的黑人,即使肉体受到非人的摧残,他仍然坚信着,上帝守护一切生灵。
初看这本书,我本以为汤姆和他的妻子遇到了一个好东家,书中所讲的应该是一个幸福故事。但我错了,汤姆的命运竟一波三折。起先,他幸福地生活在谢尔贝先生家,因为种种原因,后来他竟被凶残的雷格里买了回去。一个人的自由竟然变成了交易的货物!至此,我不能不为主人公汤姆的命运哀叹。在汤姆的那个时代,黑人根本没有尊严、自由,没有社会地位,有的只是无尽的凌。我不明白,社会应该是人类共有平等、民主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应享有社会赋予的基本权力,为什么黑人就该承受这样的不公?为什么在那个时代就没有人站出去控诉那些惨无人道的奴隶制呢?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互敬互爱,取而代之的却是种族歧视呢?
这让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同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黑暗的社会啊,你把黑人朋友们的自尊、自信、自由任意践踏,你把他们的思想套上了枷锁,你将他们推入了痛苦的深渊……汤姆啊,我为你悲鸣,如果你不曾生存在那个时代,或许你早已是家喻户晓的大善人;如果你不是黑人奴隶,或许你有望成为一个忠于职守的管家;如果面对雷格里的凶残,你不逆来顺受,听命于他,你也如不此痛苦地死去……但如果不是遮掩,你也就不是我所钦佩、赞颂的那个善良、正直、衷心的汤姆了。汤姆啊,为什么你明知雷格里的奴仆会被他折磨致死也不愿意听从凯西的建议逃离魔掌呢?你太忠厚了,但对于那样的主人,我坚信你应该背弃他,即使要有用生命去交换,那也是值得的,因为你为他尽忠,他不仅摧残你的肉体,还用卑鄙的手段吞噬你的灵魂。但你坚守了你的灵魂。
汤姆的人生是个悲剧,但汤姆的灵魂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4
修水县义宁镇一小城南校区四(5)班凌子喻指导教师:章白清《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我妈妈在我读一年级时买的,那时我不爱看书,也看不懂。到了三年级,我就明白了。现在我读四年级,还是经常带着这本书,看一个非常精彩的地方。
书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名黑奴,他忠心耿耿,诚实能干,热心善良,很受希比尔一家的欢迎和喜爱,小主人还叫他“汤姆叔叔”。但由于希伯先生需要卖掉奴隶来还债,汤姆和伊莱扎的孩子哈里将被卖掉。汤姆还不知道自己要被卖掉,但艾莉查却知道自己的孩子会被卖掉,于是,她逃出了这个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到了加拿大,在加拿大住下来了。
汤姆被卖给了一个善良的人圣克莱尔,但不幸的是,圣克莱尔和他善良美丽的女儿伊娃都去世了。在圣克莱尔的房子里,只有他的妻子玛丽不是一个善良的人,所以汤姆和其他奴隶在奴隶交易所被拍卖。汤姆被卖给了一个恶毒的人,格雷戈里。
因为汤姆放弃了和卡西太太私奔并杀死里格的机会。最后,他被里格尔折磨致死。其中最让人难忘的就是汤姆叔叔临死时说的话“有谁能够把**的仁爱从我们心中夺去呢?”
看完这本书,我有一种自然的敬佩之情,在心里回荡,久久不能消散。我不禁想:如果还是那样的环境,我会像汤姆叔叔一样坚定吗?
我能有和他一样的品质吗?虽然我不知道到时候会发生什么,但我不认为汤姆的素质是我们所有人都有的。也许我们没有这样的经历,但一些小事可以解释一切:
有些孩子为了不受伤害,可能会和坏人一起做坏事;有些人可能为了自己,不顾别人的感受。。。。。。
我们不能为了自己,不管别人,我们要向汤姆叔叔学习!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5
呼唤平等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读完它后,我不仅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同时我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我小小的心灵不禁发出强烈呼吁: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
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明白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背后,是对黑奴无情的敲骨吸髓的剥削;美国今天的繁荣,是紧紧地和黑奴制的罪恶联系在一起的。但至今,仍还有一些美国人歧视黑人。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6
寒假里,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没有见过汤姆叔叔,但我的眼前却清晰的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血丝,显得疲惫不堪。
汤姆叔叔是肯塔基州仁慈的庄园谢尔比家的一个品格高尚的雯诚的信奉**教的黑奴,并被主人提拔为总管,但是不幸的是后来谢尔比在经济上负债累累,不得已只好将得力的汤姆和谢尔比太太的贴身使女伊莱扎的爱子小哈里卖掉抵债。伊莱扎得知后连夜携子出逃,在途中与不堪忍受主人虐待的丈夫乔治。哈里斯相遇,最终逃到加拿大获得了自由。
而汤姆因不愿自己逃走连累其他黑奴兄弟,他愿自己承担一切,再去南方的船上,他救了落水的伊娃,伊娃的父亲圣。克莱尔就将他买下带回家中。他又度过了两年,可两年后,主人圣。
克莱尔因劝架死于非命。女主人把他卖给了**的房东莱格利。有一次,为了掩护农奴凯西和爱米丽的逃跑,他宁愿被莱格利打死,也不愿说出她们要去**。
善良的汤姆叔叔终于死了!
汤姆叔叔是一个安分守己,正直不阿,宁死不屈,信奉上帝,相信命运,富于幻想的人。他生来善良正直。他从来没有做过坏事,但在那个不合理的奴隶社会,善良和正直变成了软弱和幻想。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汤姆叔叔为代表,描写了那个时候奴隶的悲惨生活,一些逃亡的奴隶会被奴隶主抓回去受严刑或被处死,使是奴隶制度的存在成为了美国的最大时弊。我一直在想:难道只是因为肤色,黑人会被白人误解和鄙视吗?
“我的身子卖给你,但我的灵魂却不属于你!”这是汤姆叔叔在遭受莱格利毒打的时候说的一句话。他宁死也不屈服于雯诚,皈依上帝。他是个忠诚的**。我们也要向叔叔学习宁死不屈,不被风雪吓倒!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篇7
如果在中国孩子中间提到奴隶制这个词,也许他们会一脸的茫然,但是如果向美国任何一个黑人提起,这会使他们立刻回想起自己的长辈在这些年中受到的那些不公正待遇,美国的白人对黑人人格的无限践踏,那些惨痛经历在当今社会讲述,也会令绝大多数人唏嘘不已,这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的故事主线黑人对奴隶制的抗争。
书中的汤姆叔叔就是一个奴隶中的典型,他温顺,虔诚,对主人忠心耿耿,堪称奴隶中的模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处处为主人着想的奴隶,却死在最后一个残暴主人的棍棒之下,作者在这里画上了一个问号,然后就毫不犹豫的结束了文章,问号之后再也没有了下文,作者是一种怎样的情怀,笔触细腻的描述,让人充满了对被奴役的以汤姆为代表的奴隶们的深深同情,在主人翁不存在了,心力交瘁的他还能再说些什么呢?读者,历史会给出最公正的评判。
不得不说,奴隶制让奴隶们妻离子散,过着非人的生活,但是一个制度之所以长久的存在,必有其原因,奴隶制大肆流行,主要是在南部,而南部的种植园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廉价劳动力的最佳人选就是黑人。想一下,如果换位思考,让白人体验一下黑人残酷的奴役下艰难的生活,白人又是什么反应,所以人应该是平等的,不能因为肤色而受到歧视,这不正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的最好体现吗?
范文热搜:《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范本合集(8篇)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范文热搜:《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范本合集(8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一)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二)
今年暑假,我去逛新华书店时买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黑人奴隶的故事对我来说充满了神秘感,所以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情不自禁地用了几天时间就把它读了下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里的故事让我体会到了黑人奴隶的艰辛,人们自由和平等是多么的宝贵。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托夫人。书中主要写了关于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叔叔像商品一样被人卖来卖去。他非常渴望得到自由,但为了不连累别人又几次放弃了逃跑的机会。最后,因为拒绝说出逃跑奴隶的下落,被主人鞭打得遍体鳞伤,离开了人世。
这是一本反对黑奴制度的书。书中的奴隶主有像圣克莱尔先生那样的好人,也有像格列雷那样的残暴的人,但黑人奴隶们的自由是应该由他们自己来掌握。汤姆叔叔老实、善良、乐于助人,但是他太老实了,他应该勇敢一点,为自由积极地抗争。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阅读的好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三)
美国学者詹姆斯评价《汤姆叔叔的小屋》搅动了美国表面的艺术,顿时引起一场骚动,并宣告一个特殊时辰来临。据说就连第十六任总统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也说:“构成那次巨大战争(南北战争)导火线的,想不到竟是这位身材矮小的可爱的夫人!”可见《汤姆叔叔的小屋》不论是从文学作品还是社会意义的角度讲都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这本书的另一个译名是《黑奴吁天录》, 斯托夫人沿着两条平行线索描述了两个黑奴不同的人生遭遇。
伊莱扎是一个婢女,当她偷听到谢尔比夫妇要卖掉自己的孩子后,便连夜带着小哈利逃离谢尔比庄园,在奴隶贩子的追捕下, 她抱紧儿子不顾一切的跳上河中漂浮的冰块,并不停留的从一块又一块的浮块上跳过去,奇迹般地跳到对岸,岸上的人都为她的壮举大惊失色,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们母子到了一个保护奴隶的村庄。后来意外地遇见也从奴隶主那儿逃出来的丈夫乔治,全家人一起前往加拿大。她并没有屈服于命运的安排,母爱的力量让她跨越种种磨难,来到了自由的世界,获得了新生。
汤姆做事干练、忠心耿耿、深得主人的信任。当汤姆从伊莱扎那儿得到主人要卖掉自己的消息后,却不愿逃走,认为那样做是背信弃义,辜负了主人对自己的信任,认为自己应为主人分忧,让主人卖掉自己偿还债务。于是汤姆忧伤地告别家人,跟着奴隶贩子黑利上了驶往密西西比河下游的轮船,他被几次转卖,最后仍旧被毒打致死。他对待阴森冷酷的社会,没有反抗,只有顺从与忠诚。在接近生命的终点时,他大声地说道:“你买下了我的肉体,却得不到我的灵魂,我的灵魂不是属于你的。” 我欣慰的看到了他内心反抗意识的觉醒,他灵魂的自由是一直存在的。
汤姆以前的少主人乔治把汤姆葬在一个多沙的小丘上,他跪在汤姆叔叔的坟头说:“我向你起誓,从现在起,我愿尽我的一切力量,把可诅咒的奴隶制度从我们的国土上消灭掉。”乔治回到自己的庄园后,召集全体黑奴,发给每人一份自由证书,他实践了对汤姆叔叔的承诺。
“奴隶法,对我来说,是难以置信的、令人吃惊的和可悲的。如能把这个罪行和不幸沉入大海,那么我会愿意和它一同沉入海底。”从这样深刻的思想出发,斯托夫人在四十岁时拿起了笔,深深揭露了奴隶制践踏人性的罪恶。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斯托夫人对妻离子散、骨肉分离的场面的描写,那种撕心裂肺、催人泪下的效果和震撼人心的力量让人更加深刻体会到奴隶制的泯灭良知。正如斯托夫人说的:“一想到我国的人们在对待奴隶问题上的残酷和非正义,我的心就痛苦得几乎破碎……”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四)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一名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讲了美国的奴隶悲惨命运,他们没有自由, 被奴隶主使唤,被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忍饥挨饿的日子,没有快乐。
主人公汤姆也是一名奴隶,汤姆叔叔虽然是一名奴隶,但是他正直、善良。当他知道主人要把他和一名女奴卖了,他却不跑,让女奴先跑。他说:我不能跑,我不能让老爷破产,老爷那么信任我,我不能让老爷失望,这事不能怪老爷 。汤姆叔叔又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他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女孩,又成为女孩的奴隶,可惜他的主人不幸去世了。汤姆又被落到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手里,雷格里要汤姆打女人,被他拒绝,后来凯茜和爱弥琳要逃走,他宁死也没说出二人下落,最终被打死。汤姆叔叔是多么的善良,他的善良让我多么的敬佩,我们现在是多么的需要汤姆叔叔这样的人啊!
想想那种奴隶的社会,我们现在多么幸福、快乐,能有宽畅的教室上课,还可以学到知识,还有新衣服穿,有好吃的美食吃,多么好啊!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斯托夫人。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真诚、善良、勇敢、友爱的仆人,他的名字叫汤姆,让我知道了在成长的过程中应该具备的优秀品质。
故事内容是:汤姆叔叔作为一个仆人,对工作任劳任怨,对主人非常忠诚,可是他的主人却因为欠债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一个人贩子。人贩子把他买到的奴隶通过船运回南方,在船上一个得了不治之症的小女孩,特别喜欢汤姆叔叔唱歌,就坚决请求她的父亲圣克莱尔买了下汤姆叔叔、由于圣克莱尔主张解放黑奴,利格里等奴隶主对他恨之入骨,隧下毒手将他暗杀,从此,汤姆叔叔又落入奴隶贩子利格里手中。汤姆叔叔为解救利格里的女仆卡茜,被车撞得重伤致命。他在生命奄奄一息的时刻,他终于明白了只有斗争才会获得自由。他鼓励黑人朋友们与白人展开斗争,看到自己的朋友们取得了胜利,他终于欣慰的离开了人间。
看完这本书,我被汤姆叔叔所具有的高贵品质所感动,让我明白不管人在什么样艰难的环境下,都要心存感恩和希望,做一个正直,善良,友爱的人。
爸爸的话:感谢李老师倡导的“多读书,读好书”阅读理念,让孩子从读书到爱上读书,再到读好书。在阅读中增长自己的知识,体味故事中蕴含的人生哲学道理,在家长的引导下培养良好的习惯和品质,用心体会和感受到“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深刻内涵,在成长的路上与书相伴、与书为友。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六)
《汤姆叔叔的小屋》叙述的故事发生在奴隶社会。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名叫汤姆的壮年黑奴,他聪明、老实、虔诚、能干,但主人还是因为债台高筑,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黑利。好景不长,汤姆的新主人不久便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身亡。于是,他又被卖到了凶残的种植园主雷格尔手里,最后惨死在他的毒打之下。
汤姆品德高尚、心地善良,最后依然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我有时在想,汤姆就像唐代梅妃江采萍一样是生错了朝代的:唐爱牡丹,宋爱梅,梅妃似乎更应该出生在几百年后的宋代。可能汤姆也应该把自己出生的日子往后推些年,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在那些被鄙视的黑奴们受到与他人平等的待遇之后。
奴隶们生来就不被当做人来看,通常是按照马匹的价格来衡量他们人身的价值!表面上,那些可怕的罪行都是残暴的奴隶主所为,但归根结底,最 终导致一个个黑奴家破人亡的凶手,恐怕是早已被废除了的奴隶制度。
《汤姆叔叔的小屋》揭露了奴隶制度的黑暗与邪恶,许多像汤姆这样善良的人们都只能拥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可能汤姆也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罢了!就像书中圣·克莱尔对奥菲利亚说的那样:“这只是你从窗帘缝里看到的一个例子罢了。”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七)
今日,我一口气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虽然这题目平淡无奇,但在普通题目下头隐藏着一个个惊险而又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
这本书记叙在肯塔基州的希比尔家中有位叫做汤姆的黑奴,他是一位诚实、能干、热心善良的人,所以深得希比尔家中上上下下的敬重和爱戴,尤其是主人希比尔的儿子小乔治和汤姆感情最好。成年后,汤姆得到主人的信任当上了农场主管,在那里,他拥有一间小木屋,忠心耿耿的维护着主人的利益。然而,希比尔先生因为投资失败,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于是,他觉定卖掉汤姆和女奴伊扎莱的儿子哈里。汤姆是个忠诚的,主人要卖掉他,他仅有俯首听命,但伊扎莱却选择逃往加拿大。之后,汤姆被好心的圣·克莱尔买下了,并与他的女儿伊娃成为了好朋友。可是,好景不长,小伊娃得了重病,不久便逝世了,而圣·克莱尔遇刺身亡,汤姆又被狠心的女主人卖掉,新主人是个贪婪、狠毒的奴隶主,名叫雷格里。从此汤姆掉进了悲惨坎坷的深渊中,此后,汤姆因隐瞒了两名黑人妇女逃跑的事而被主人百般凌辱和折磨,当小乔治找回汤姆时,他已经被雷格里摧残的只剩一口气了,而伊扎莱在历尽万险后与丈夫重逢,顺利的逃往加拿大。
看到黑人们的悲惨生活,我不能不庆幸自我出生在了一个和平年代,一出生就享受着父母的呵护,亲朋好友的关爱,不用担心挨饿受冻,更不用担心自我被当成商品买来买去,给人家做苦工。我把一切的幸福生活都当成是理所当然的,有时还因为父母没有满足自我的要求而乱发脾气。读过这部作品之后,我真正体会到了此刻的幸福,也明白了自我应当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
一部《汤姆叔叔的小屋》虽然描述的只是简单的几个人物,但却是整个美国当时奴隶社会的缩影,也是我们此刻生活的一个借鉴,所以,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我们,必须要好好珍惜自我的生活,并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帮忙需要帮忙的人,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完美!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篇八)
我一天看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美国的黑人奴隶悲惨的命运,他们没有人身自由,听奴隶主使唤,为奴隶主干活,而且可以让奴隶主卖来卖去,过着最低等的生活。
想想汤姆叔叔的遭遇真是太可怜了,想想那个奴隶社会真是太可怕了,看我们现在的社会人人平等,没有压迫。住着宽敞舒适的房子,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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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篇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好多书。其中,让我深受启发的一本书是《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写了一个叫汤姆的人所经历的事儿,他在主人的花园旁边建了一座小屋,他在里边帮一位大嫂看着她的三个孩子,汤姆的心地很善良,很爱乐于助人,所以,他是主人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主人最忠心的仆人,所以,主人很喜欢他,什么事都让他去做。
有一次,我在学校看见三个小同学在操场里追着打,一会儿,一个小同学摔倒了,他的一个同伴赶紧把他扶起来,问他摔倒了没有,用不用去医药室抹一抹药,而另一个小同学连一句话都不说,连问都不问,连理都不理。过了一会儿 ,一位大姐姐走了过去,对那个小同学说:“你做得很对,而你就做得不对了,他是你的同伴,你怎么能不理他呢?”小同学听后低下了头,他说:“大姐姐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不会再像今天这样不知道关心别人了!”
同学们,我们不能像那个小同学一样不知道关心人,不知道爱护别人,所以,我们应该向汤姆一样关心别人,爱护别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篇2)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黑奴是怎么样被那些像黒格里和黑利的人残暴的训练。当时黑利看上了伊莱扎和汤姆两个人来替老爷还债。汤姆让伊莱扎和她的孩子逃跑,自己虽然害怕但还是坚定的一个人留了下来。汤姆宁愿自已多受点罪,也不会让老爷家再有一个奴隶来和自己做伴。他一次又一次的被棍子打得疼痛难忍,就一次一次的忍受着,依然没有屈服,最后死在了雷格里的乱棍之下。此后,在被凯茜设计的“闹鬼”事件惊吓不久,雷格里患了怪病而逝世,这群黑奴被解放了。
汤姆是一个有理想的人。“理想是一种责任,一种事业,一种用献身精神为动力的人类的共同追求。”这是冯骥才老爷爷说过的一句话。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管是什么人,都有各自的理想,汤姆就是这样的人。理想小到一件鸡毛算皮的小事,大到为国家为民族的牺牲,我们都要为之坚持,为自已的理想面奋斗。
汤姆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不想让谢比尔老爷家再有一个人受苦,舍已为人,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别人。他这样善良的举动是为了让其它的黑奴有更好的生活,有幸福的明天。
汤姆是一个没有自由的人。看看当时他的情况,有人看管,有人鞭打,他完全没有自已的生活。和我们现在情况相比,现在我们拥有自由、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不向命运低头,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努力学习,为国家的富强,为民族的强盛而奋斗。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篇3)
今日,我细细品味了一本经典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看了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人物有两个人:一个人是汤姆,他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人是哈里,他和他的父母,历经艰险,最终成功的抵达加拿大。
这本书中,汤姆的遭遇令人同情。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景下,他自我没有逃跑。他从小忠顺于主人,甘愿听从主人摆布,在这期间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主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奴隶主女儿的命,孩子的父亲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为主人家赶马来。不久主人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于是汤姆又被拍卖掉了。从此,汤姆落到了凶残的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鞭打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最终为了帮忙两个奴隶逃跑,汤姆被打的皮开肉绽,可是他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他之前的主人买回了汤姆,可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的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必须要向他学习!
《汤姆叔叔的小屋》心得体会(篇4)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着,是一部伟大的反奴隶制宣言。它掀起了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对对世界人民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奴隶主希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忠心耿耿的汤姆和哈里卖掉。艾莉查不是一个俯首帖耳、死心塌地听人摆布的奴隶,当她碰巧得知要卖掉儿子的消息后,连夜带着哈里成功逃离。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的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甘愿被主人卖给奴隶贩子。后又被自己所救女孩的父亲圣克莱尔先生收买,当他们父女相继去世,汤姆最后被残忍的玛丽·圣克莱尔卖到一个凶残的奴隶主列格雷那里,被狠狠地用皮鞭打死。
我为汤姆的忠厚的品格感动。为他为主人着想的品质而感动,但也为他的呆板感到惋惜。他本可以像卡西太太和埃米琳从列格雷的魔掌中逃出去,可他出于一种对主人的忠诚留下来时,也在与列格雷进行反抗,但并不按照他的意愿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我还为乔治·哈里斯他们勇于抗争的精神而高兴,乔治·哈里斯带着他的家人们逃了出去,又有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女儿小伊丽莎,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在书里,我更感受到了令人痛恨奴隶制度的黑暗,它曾使多少人无辜地死去,使黑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受到限制,使黑人失去了自由的权利,痛苦地守着不为自己所用的肉体!现在解除了奴隶制,好多黑人重获自由后,快乐生活着。
今天生活在美好制度下的我们,应该学习汤姆叔叔忠诚老实、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900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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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1)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美国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由。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美国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2)
呼唤平等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读完它后,我不仅为汤姆悲惨的命运而感到伤心,同时我也感到愤怒,为什么白人就能过着不愁吃穿、雍容华贵的生活?而黑人就要颠沛流离,过着今天卖给张三,明天卖给李四的悲惨生活?我计算了一下,书中汤姆一共被卖了3次,他的四个主人中,有两个是好人,另两个对汤姆百般折磨、又打又骂,这两个坏人分别是海利和雷格里。雷格里更可恶,他残暴地殴打汤姆,使汤姆悲惨死去。我要诅咒那黑暗的奴隶制。它不把黑人当人看,只把黑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在像烈格雷这样的庄园主眼里,黑人的生命是一文不值的,打死他们就像拈死一只蚂蚁。我小小的心灵不禁发出强烈呼吁: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黑人和白人不该有区别!!要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
我想起《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他从小四处流浪,没人疼,没人爱。四处遭白眼,善良的他好心帮助别人,却好心没好报,书上的插图中,三毛站在窗外,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衣服,而此时正是寒风呼啸的冬天,窗内金碧辉煌,胖胖的大人刚吃过饭,挺着将军肚,小孩穿的都是名牌,一边吃着零食,一边让佣人捶腿捏肩,而三毛连个苹果都吃不起,就别说是捶腿捏肩了。窗内的大人还用歧视的目光冷冷地看着三毛,吆五喝六。
三毛和汤姆都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都被人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依然保持着真、善、美的心灵。可这种善心,依然使他们与黑暗的社会格格不入,让他们受尽折磨,最终,汤姆还凄凉地死去。
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明白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背后,是对黑奴无情的敲骨吸髓的剥削;美国今天的繁荣,是紧紧地和黑奴制的罪恶联系在一起的。但至今,仍还有一些美国人歧视黑人。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国家都能保护弱小,让人们没有饥饿寒冷,没有欺凌压迫,多么希望世界上每个角落都能人人平等,没有等级观念,但愿这样的罪恶和歧视永远在这美丽的地球消失!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3)
我的阅读道路上,我读过许许多多不同类型,但却包含着哲理的书。但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本讲述黑人奴仆艰辛生活的《汤姆叔叔的小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贝尔因为负债累累,所以谢贝尔被迫之下不得不买掉庄园上最肯吃苦,最忠实可靠的黑人奴仆汤姆和伊莉莎的儿子小哈利。伊莉莎得知后,连夜带着儿子小哈利逃往加拿大。半路上与丈夫相遇,并且在废奴派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获得了自由。而汤姆却因救了落水小女孩伊娃,此后阴阳差错地被伊娃的父亲买了。在那以后的生活,汤姆基本上都是和天使般的伊娃度过的。
书中有耿直,信仰宗教的汤姆叔叔。有为人和善,心地善良的小女孩伊娃。有聪明好学,愿帮助黑奴的乔治。还有心灵黑暗,人性泯灭的雷格里等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黑人奴仆汤姆和伊娃。汤姆是一个耿直忠诚的奴仆,在面对庄园主谢贝尔即将作文卖掉他的时候,他总是以乐观态度去面对,他总是相信自己能找到一户好人家。而伊娃则为心地善良,她对待每一个奴仆都如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拒绝了所有的种族歧视。我觉得,这两种人都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其实不只是书中,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班级里,在每个班级里都会有班长。但有些班长在管理的时候,总是会放松那些平常和自己玩得好的。反而对那些跟自己玩得不好的那些人格外严厉,即使那些人很听从指挥。但有反面的,也一定有正面的。每个班级都有老师,然而老师每次在选举班干部的时候,总是不会偏心教师侄女,而是让好的同学,有能力的同学来当这个班干部。
黑人,白人,黄人,都是人。他们都有选择自由的权利,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得到的东西,不但要付出汗水,有时你还要报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决心才能改变命运。并且拥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这就是我最大的感受。
读汤姆叔叔小屋有感(篇4)
在绵绵细雨中,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读完了《汤姆叔叔的小屋》,心中不免为汤姆叔叔感到愤怒和遗憾,难道黑人不值得大家去珍惜吗?
这本书讲述了黑人汤姆,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的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窗外,凛冽的寒风吹打着万物,仿佛刺痛了我的脸庞;毛毛细雨淅淅沥沥地洒向大地,也使我的心不胜凉意。汤姆叔叔虽然是普普通通的黑人,只会干一些粗活,但是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当伊娃落水时,汤姆叔叔毫不犹豫,奋不顾身地跳入冰冷刺骨的水中,以最快的速度将伊娃救上岸来;当自己的朋友或亲人遇到了紧急情况,他总是会主动帮忙。而且汤姆叔叔对自己的主人也是忠心耿耿,当克萝大娘准备让汤姆逃走时,汤姆却认为谢尔贝先生一向都非常信任他,决不能让他失望,因此他坚决不逃走。瞧,汤姆叔叔多么善良,多么忠心耿耿啊!所以,我们要学习汤姆叔叔,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在生活中,和汤姆叔叔一样善良的人有很多。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有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车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发现一群人围看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原来这位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了。雷锋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塞到大嫂手里,大嫂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由此可见,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多帮助别人,世界才会更美好。
雨果曾说过:“善良的心就是太阳。”因此,我们要向汤姆叔叔学习,向雷锋学习,拥有一颗真诚善良的心,做一个纯洁善良的人!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4篇
我们读了作者的作品以后,其实对于故事的情节是很感兴趣的。 思考这本书对自己的影响,标志着我们开始写好一篇读后感,关于“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笔稿范文网写了一篇文章欢迎大家来浏览,希望您能够收藏本文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1)
读完《尘埃落定》。如何在时代变迁中看清方向,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书中有几个聪明人,叔叔是一个。他有着国际视野,能够看清世界、中国和藏区所处的时代和各自的格局。黄师爷是个聪明人,具备大视野,能够看清国家政治格局和历史进程,只是选错了队列。书记官是聪明人,虽然缺乏国际视野,但在他的知识范围内,能够看到时代变迁和动向。
麦琪土司是个聪明人,虽然看不清政治格局,更没有国际视野。但在土司间的斗争中、争权夺位的算计权衡中,能够体现出他所处格局下的智慧。管家也算聪明人,懂得主人心思,能够为主人分忧,在“立储”斗争中能够做对难度较大的选择题。“傻子”也是聪明的,不为不现实的诱惑而费力和烦心,能够看到事物的根本,能够得到有本事人的喜欢和帮助。更难得的是,在没有大格局大视野的情况下能够洞察时代的变迁和动向,这一点彰显大智慧。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2)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3)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4)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精选9篇)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关于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样去写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精选9篇),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1】
《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了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经历的有趣的历险和他们几乎传奇的生活。故事中的人物被作者描绘的有血有肉——汤姆·索亚顽皮又不失机智,哈克贝利·芬恩粗鲁又不失勇敢。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索亚非常喜欢冒险,先是在夜晚去墓地去庞子,又去杰克逊岛当海盗,去鬼屋挖宝藏,在山洞里挖宝藏。他足智多谋,被罚粉刷围墙,就施出诡计,使别的孩子心甘情愿“买”下这份工作。他因为逃学使姨妈罚他粉刷围墙,他用自己巧妙的语言吸引了本·罗杰斯。于是他用一整个苹果“买”下了这个职业。到本干不动的时候,比利用一只风筝买下了下一个位置……
我觉得如果汤姆没想到这个点子的话,即使他付出四个苹果、八只风筝,也不会有一个人来帮他刷围墙。但用了汤姆这个点子,他不仅收入四个苹果、八只风筝,还会有十二个人来帮他刷围墙。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主人公汤姆的机智勇敢、正直乐观,我要向他学习遇到困难不轻易放弃,坚持不懈的精神。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2】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描述了汤姆、哈克和贝基的一次冒险。主角是著名的淘气汤姆。他讨厌丑陋、闷热的建筑里的生活,讨厌充满宗教虚伪的枯燥教育。他利用逃学、恶作剧,组成“海盗团伙”离家出走。首先,他反抗了。他大胆出庭,证明了劫匪的谋杀,他和哈克找到了一箱劫匪的金币,成为了一个非常优秀的冒险英雄。因此,哈克成了一个有钱寡妇的养子。然而,汤姆和哈克受不了文明生活,组织了一个海盗团伙。汤姆和哈克再次逃离社会,正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生活在一个窒息的笼子里。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了淘气又聪明的汤姆,帮助别人的哈克,不怨天尤人的贝基。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哈克,因为哈克关心寡妇,虽然他不喜欢寡妇们非常严格的规矩。所以我知道,即使你讨厌别人的规则,你也要有帮助别人,说服别人的意图。
我认为汤姆太淘气了。他干了许多坏事。他喜欢恶作剧,喜欢看别人出丑,喜欢捉弄别人。他捉弄过月经、小花猫和其他小男孩。但是他有很大的勇气和正义感,懂得守口如瓶,坚持自己的原则,很聪明。虽然他惹了很多麻烦,但他知道自己变了,还是个好孩子。
我也想向汤姆和他的正直学习。其实我也想有一次冒险。
这本书里有很多好词,比如:后悔,委屈,最后,重复,疲惫,苦恼,说的慢,弱,瞪,皱。
这本书里有很多很好的句子,比如学生觉得有点不正常,大家按照沃尔特的体会来看。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3】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马克·吐温著名的长篇小说,全文共35章,每篇故事的内容都很引人入胜。
文章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又调皮,又大胆,又勇敢的人,他在学校上课时捣乱、做小动作,做礼拜的时候大声喧吵;半夜三更溜进墓地,白天去鬼屋挖宝藏,约伙伴去做海盗、强盗;和贝基困在山洞时想尽种.种办法,最终用智慧把他和贝基救了出来,但是,我还是觉得他太贪玩太调皮了点(和我差不多),其实男孩子这样也正常,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行了,我发现了他并不像一些男孩,不仅贪玩调皮,而且坏,他很有正义感,但我认为那大部分是贝基给他的,另外小部分是他的朋友给他的,像乔和哈克贝利,还有一些他认为是无价之宝的东西,比如石弹子、铜把手,(但是我觉得分文不值)我还发现他们小镇和我们小区的区别太大了:星期一到星期六只能赤脚,星期天做礼拜的时候才能穿鞋,在学校犯了错误要挨鞭子,逃学回校后至要挨鞭子就行了,而且还可以继续读书!假如我逃学,哪还上得了学啊?早就被退学了!但是现在的中国和以前的美国相比也没意思。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男孩爱玩、调皮是正常的,但是不能坏,要有正义感,要不然,成年以后一辈子就毁了。我想汤姆·索亚应该早就懂得这个道理了,所以在他懂得这个道理之后,一定时时刻刻都快乐幸福。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4】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是由美国的马克吐温先生写的,本文的主要任务是:汤姆·索亚,他天生好玩,爱闯祸、很调皮,总之,坏处一大堆,但是,他还有正义勇敢的一面,他见到同伴或不像是的人遇到困难,总会第一个挺身而出来相救。
阅读完这本书后,令我最难忘的就是汤姆·索亚,他机智勇敢,但总要闯祸,胆子很大,敢和另一个同伴去杰克逊到冒险··另外还有许多人物:波莉姨妈、席德、乔埃、艾美·劳伦斯、玛丽表姐、华尔特先生、道格拉斯寡妇、哈克贝利·芬恩、莫夫·波特、贝奇、英琼·乔······这些小伙伴们在汤姆的童年生活中起了很大的作用,通过这些小伙伴,也让汤姆懂得了许多道理。
在汤姆的童年生活中,有许多有趣又惊险的故事,比如,小小的汤姆竟然喜欢了一个富人的女儿:贝奇、汤姆让无聊的刷墙变得每个人都争着抢着要刷墙、汤姆使用交换法和别人交换纸条来得《圣经》、汤姆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汤姆找到了一箱金币、汤姆找到了坏蛋英琼·乔的窝、汤姆和贝奇被困在了山洞里,后来,冒冒失失又撞到了英琼·乔,最后才被救出山洞、汤姆又梦想着要当海盗,最后家里人以为汤姆在水里淹死了,汤姆一伙又想家了,所以回家了······其中,我最难忘的就是汤姆替贝奇挨鞭子,正是因为汤姆勇敢正直、正义,才会帮助弱小的女生,替弱小女生挨打。
正是因为汤姆·索亚,让我看出了一个和我们21世纪截然不同的世界,看出了一个勇敢正直的汤姆。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5】
在我的脑海里,我曾经读过很多本书,比如:《了不起的狐狸爸爸》、《小飞侠·彼得潘》、《鲁滨逊漂流记》··· ···但我印象中最深刻的还是那本马克·吐温的著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喜欢恶作剧,却又善良可爱、乐于助人;敢于冒险、正义、勇敢、足智多谋,是人们心中的小英雄。汤姆是一个聪明爱动又调皮捣蛋的孩子,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智慧、计谋、正义、勇敢乃至领导等诸多才能。他是一个多重角色的集合,足智多谋,富于同情心,对现实环境持反感态度。
汤姆干过许多让人捧腹的事:他被姨妈发粉刷围墙,却让别的孩子高高兴兴的替他工作,还主动送他礼物。后来和夏克逃去荒岛,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着乐。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有点不象榜样的样子,但是,他为了正义,毅然挺身出来作证,拯救了无辜的“罪犯”—波特。并在顽皮之余,居然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敬佩的小英雄。看来,顽皮的小汤姆也有值得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的地方!
美好的童年,就如一罐满满的蜂蜜,越吃越少,但也越吃越甜,当我们逐渐远离它,它也越令人回味无穷。因此,无论是狂风暴雨,都要大胆而自由地发挥自己的天性,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
读了这个冒险故事后,我觉得重要的是,在生活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气馁,要一直努力奋斗,坚持下去,这是通往梦想的唯一途径。我从汤姆身上获得的最大的就是:我明白了拥有快乐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笑对生活!这样,生活才有意思!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6】
如果说人生是茫茫大海,那么冒险就是船帆,领你航行。——题记
有一本书中有这样的一个人物:他生性顽皮,是镇上孩子们的头儿,在小伙伴们眼中无所不能;他有正义感,不怕邪恶派,勇于指证土匪;他重情义,尽管自我身体虚弱,可是还是去探望突然病倒的兄弟……是的,他——就是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这个在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调皮捣蛋的小家伙,心地其实是多么的善良。他和他的小伙伴们虽然经常逃课,他们厌恶教师滔滔不绝的教诲,谁不一样呢?可是,他们渴望的并不是离开教师的“束缚”,而是自由,他们向往并渴望自由,谁不一样呢?我们的童年被上学、作业、考试给毫不客气的给束缚住,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是多么渴望自由,我不想要也不喜欢这样日复一日,平平常常的童年,谁不一样呢?童年需要冒险,成长需要冒险,人生需要冒险……这是多么真实的内心独白啊!
到外面的村镇走一走,到远方的世界闯一闯,扮一回胆大包天的土匪,走一趟阴森恐怖的目的,这些都是冒险啊!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能够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我的梦幻天地。
要冒一次险!整个生命就是一场冒险。走得最远的人,常是愿意去做,并愿意去冒险的人。
如果人生没有冒险,还有何意义。——后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7】
与《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比起来,我更喜欢看《汤姆·索亚历险记》了。记得有一次暑假,妈妈让我看书,我毫不犹豫地拿起了那本厚厚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可是看了才后悔,因为,这本小说并不适合喜欢看故事的我,我看了半个月,一半也没有看完。日子就这样熬,我终于看完了。随即,第二天,我就拿起了只有它一半厚的《汤姆·索亚历险记》。开头就把我深深吸引住了,顽皮孩子汤姆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非常活泼的孩子。因为他嫉妒新来的孩子的神气样子与他打了一架,所以被波莉阿姨罚刷墙。但是,他并不甘心,因为讨厌刷墙,他想出了一条妙计。在贝恩面前,他佯装成非常喜欢刷墙的样子,把贝恩的新鲜劲给提起来了,经过一番恳求,汤姆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并且还得到了苹果。可是这还没有结束,整个下午,他让所有想来开玩笑的孩子们都留下来刷墙了,并且还得到了许多好玩的东西。由此,我不得不发出赞叹,汤姆的脑子可真灵光,可是却没有放在正地方。也许我们会对刷墙不屑一顾,但是,对于一些有新鲜劲的孩子们来说,那是一种乐趣。我仿佛也回到了从前,为了一个不存在的东西,而花了“大价钱”(是同学编的,就因为好奇心)
他喜欢做恶作剧,以至于波莉阿姨常常冤枉他。有一次,因为波莉阿姨教训汤姆偷糖,把席德当做模范让他学习。席德得到了波莉阿姨的特许,待她走之后就伸手向装糖的盘子中伸去,不料打碎了盘子,他特别高兴,因为他讨厌的席德终于因为自己的过失而将受到惩罚。可是波莉阿姨误认为是汤姆的作为差点揍了他一顿。他虽然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总是让人捧腹大笑。
但是顽皮归顽皮,淘气归淘气,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善良、正义的孩子,外表的缺点并不能掩盖他本质的优点。从他准备去孤岛之前的想法——他说他自己是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爱他;那些人发觉自己把他逼到什么地步的时候,他们也许会懊悔;他本想好好地做人,努力向上……可以看出他心里想过要变成好孩子。从小说前几章看,汤姆非常崇拜海盗,因为,在他的眼中,海盗不是个贪婪的家伙,而是一个附有正义感的侠客,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并且贪婪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汤姆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
还有一件让我记忆犹深的事情。汤姆和哈克亲眼目睹了杀人不眨眼的印江·乔埃杀害年亲的鲁宾逊医生的事情。一天晚上,汤姆偷偷的和哈克跑到坟场,就在他们胆战心惊的躲在那里到处张望的时候,印江、鲁宾逊医生和莫夫出现了,他们是来盗墓的。可是,因为印江太贪婪,要鲁宾逊医生多付钱的时候,他莫夫和医生扭打在一起,印江用莫夫的刀把鲁宾逊医生杀害了。莫夫很害怕,他请求印江不要告诉别人。可是第二天,别人发现了尸体,并且发现了莫夫忘记的刀,印江出尔反尔,把所有的事情都强压在莫夫身上。汤姆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他不愿意看到一个无辜的人被处死,因此,他冒着生命危险在法院里把这件事情抖落出来,可怜的莫夫得救了,但是可恶的印江逃脱了。在这里,我为汤姆的勇敢而惊叹,在冒着生命危险的情况下,汤姆居然还说了出来。他是多么勇敢呀!
汤姆和哈克,这两个人们眼中不守规矩、顽皮、捣蛋的孩子在马克·吐温的妙笔之下被写得活泼可爱、栩栩如生,他们在循规蹈矩的教育下变成了“坏孩子”,可是,这并不是他们的错,而是那些教育他们的老师、阿姨的所错之处,一味的教他们怎样学习“模范儿童”——席德,令人十分厌恶。
这本书也告诉了大人们怎么样教育孩子,告诉大人应该尊重孩子的兴趣和性格来培养孩子,不能总是给他们找一个榜样,要求孩子们怎样怎样学习榜样,当然,榜样自然是好的,不过,自己就是自己,而不是别人,在学习别人的长处之时同时不能忘记了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大人们应该体会孩子的心情。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让我赏心悦目,从中体会到了那些在人们眼中是“坏孩子”的孩子们的心灵。马克·吐温不愧是著名的儿童小说家!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8】
《汤姆索亚历险记》与我所看过的书相比,我更喜欢这本。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但在大人的眼里他同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仅这样,他捣蛋的方法还一次比一次厉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他虽然是一个很坏很坏的孩子,但也会做出让人捧腹大笑的事情:被罚粉刷墙壁,竟能想出诡计让小朋友替他完成,还得感激他的恩赐并且还得给他一些东西作为报酬。而汤姆呢?他悠闲自在,一下子就变成了腰包鼓鼓的阔老爷了。
汤姆与哈克再加上乔。哈帕三人组成了一个团队逃到了荒岛上当海盗。汤姆心中的海盗不是一个贪婪的大坏蛋,而是一个无忧无虑、优哉优哉的人,这是汤姆所向往的生活。过了好久,大家都认为他们已经溺水死了,在教堂为他们开追悼会时,他们三人却从正门走进去参加了自我的追悼会。他所干过的事情,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我们每一个小孩子、大人、老人都应当有一个欢乐的童年。但我却觉得,汤姆的童年却更为丰富多彩。童年是短暂的,一不细心它就会和你擦肩而过,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用好它,使它不白白流失。当我们长大后,回忆起自我的童年时,我们会开心。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人这一生要笑着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不要被生活给弄得一头雾水,仅有你笑对生活,你的生活才能丰富多彩。应对每一件事,我们要乐观向上,不能遇到挫折就放弃,要勇往直前。
我们要笑看生活,让自我的每一天都精彩。
《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心得【篇9】
《汤姆·索亚历险记》与我所看过的书相比,我更喜欢这本。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但在大人的眼里他同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他捣蛋的方法还一次比一次厉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他虽然是一个很坏很坏的孩子,但也会做出让人捧腹大笑的事情:被罚粉刷墙壁,竟能想出诡计让小朋友替他完成,还得感谢他的恩赐并且还得给他一些东西作为报酬。而汤姆呢?他悠闲自在,一下子就变成了腰包鼓鼓的阔老爷了。
汤姆与哈克再加上乔。哈帕三人组成了一个团队逃到了荒岛上当海盗。汤姆心中的海盗不是一个贪婪的大坏蛋,而是一个无忧无虑、悠哉悠哉的人这是汤姆所向往的生活。过了好久,大家都以为他们已经溺水死了,在教堂为他们开追悼会时,他们三人却从正门走进去参加了自己的追悼会。他所干过的事情,我就不一一介绍了。
我们每一个小孩子、大人、老人都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但我却觉得,汤姆的童年却更为丰富多彩。童年是短暂的,一不小心它就会和你擦肩而过,所以我们要好好的用好它,使它不白白流失。当我们长大后,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时,我们会开心。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人这一生要笑着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不要被生活给弄得一头雾水,只有你笑着对待生活,你的生活才能丰富多彩。面对一件事,我们要乐观向上,不能遇到挫折就放弃,要勇往直前。
我们要笑着看待生活,让自己的每一天都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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