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血玲珑读后感集锦十四篇。
笔稿范文网为您精心整理的“血玲珑读后感”为您揭晓,在阅读作品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有新的认识和领悟。写读后感时,并不需要面面俱到,可以侧重描述自己在思想和行动方面的转变。如何撰写一篇属于自己的精彩读后感呢?请仔细参考以下内容。
血玲珑读后感【篇1】
血玲珑——毕淑敏小说精汇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刚刚看完毕淑敏的小说《血玲珑》,个人非常喜欢这部小说,里面涵盖了很多有关人性的东西,而且能引导你再一次去思考生命的意义。小说讲的是一位女总经理卜绣文十二岁的女儿夏早早患上渐进性贫血症后,人们救助她的故事。也许这个女孩得上这种不治之症很不幸,但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又是幸运的。父亲夏践石是一个胆小甚至有些懦弱的男人,在外面虽然是位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但什么事都要听妻子的,是个很会逃避的人。这样的一个男人,却是一位合格甚至伟大的父亲。为什么这样说呢?这要从小说的题目说起。“血玲珑”是夏早早治病方案的名称,它是由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的导师——血液病权威钟百行先生策划的。因为这种病是骨髓停止造血,只能靠输血来维持生命,一旦身体对输入的血产生排异反应,患者的生命就很快会被夺去。这个方案旨在根治它,要为夏早早进行骨髓移植。但很显然,这个策划成功地希望比较渺茫,还帮含着很强的医学实验性质,但已束手无策的卜绣文也只好孤注一掷。这个方案的关键是要骨髓的基因匹配。母亲为了救孩子,冒着高龄生产的危险,又一次和丈夫怀上了一个孩子。谁知经检验,这个孩子的基因与夏早早不符。卜绣文忍着巨大的痛苦,打掉这个孩子,去寻找早早的生父——因为早早是一个强奸犯的孩子,最后竟查出生父是卜绣文生意上的一个狡猾的合作伙伴。她想尽各种办法,最终是通过那个人的妻子的帮忙,利用人工授精完成受孕的。怀孕后期,卜绣文犯了高龄生产常出现的症状——子痫,母子均处于高度危险的状态。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只能从母婴中二选一。卜绣文处于昏迷状态,这个主意,是夏践石拿的。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要保孩子!救早早!真是令人感动的一幕!原因是——他爱他的妻子和女儿!虽然早早和未出生的婴儿都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但他看到妻子为了孩子做了那么多,他依然支持她,还有早早!他也爱早早!这是多么深沉的爱!这样的一位父亲。能说他不伟大么……
血玲珑读后感【篇2】
随手拿了同学的一本**,毕淑敏的,还算熟悉的名字,一直看的都是玄幻恐怖,或者是情节比较紧凑,逻辑性很强的**,很少接触这类说,淡黄色的书面,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己平时看的书,名字很吸引人---《血玲珑》。书里说血玲珑,红色、晶莹剔透、还复杂,像镂空的水晶球。但在我眼前,似乎有一幅血腥的画面。越精致的东西,就越致命。
翻开这本书,一个简单的描述,毫无悬念,讲述了一个女人,一个坚强的女人,一个温柔的丈夫,可爱美丽的女儿,但突然有一天她的女儿传来了噩耗——进性性贫血,骨髓停止造血。这位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倾尽所有,年轻的医生十分同情这位母亲并对她产生了爱意。为此,“血玲珑”诞生了,这位年近四十的母亲需要再生一个孩子,抽取的其骨髓来挽救自己的女儿。
可是多年前的一场遭遇,发现自己生养了十几年的孩子,竟然是**犯的女儿,并且那个**犯竟然是自己生意的合作伙伴,几经波折,“血玲珑”正式启动,孩子没有足月就引产了,
孩子生下后,所有人都面临着抉择,是生命垂危的女儿,还是作为“药物”的健康胎儿,戏剧性的,在要准备抽取第二个女儿的骨髓的时候,患病的孩子却自杀了。。。。。。简单的情节,也让人,意料之外。。。。。。没有明确的结局。。。。。。
合上书,有很多感慨,因为不是学文的,所以很难有很深刻的感触,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那位母亲,母爱一直是永恒的话题,从古到今,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为了自己孩子,作为母亲的她们会奋不顾身,是本能吗?一些人无法理解她的行为,每一个转折,每一个低回,她都那么决绝,义无反顾,这也是本能吧。撇开其他的不说,就只谈谈在救女儿的这方面,她的坚持,她的勇气,她的坚强都让人唏嘘不已。
她做的在某一方来说是伟大的,这便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叫母亲太书面了,在家都是叫“老妈”,小时候不懂事,总以为老妈就该把好吃的留给自己,要为自己做饭洗衣,慢慢懂事了,知道了“母爱”这个词,知道了孝顺她,可那种所谓的伟大从来没有感受到过,一直认为,平平凡凡中总会见伟大。
今年暑假,生病了,高烧42度,医院里我难受的哭了,呼吸困难,神志不清,老妈见我这样,紧紧的抱着我,安慰我,她也哭了,为了给我降体温,她一遍一遍的给我用热水擦洗身体,几天下来,老妈的血压升到了200,医生说是情绪激动的,我知道是为我操心的,几天后我好了,老妈的血压也降下来了。事后,我的感触不比看完这本书少,这就是母爱吧,也许体会了身边的母爱,也就不会对书里的主人公有太多的苛刻了 ,希望幸运之神会降临他们。徐雯
血玲珑读后感【篇3】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血玲珑读后感【篇4】
血玲珑**《血玲珑》写的是卜绣文为了救自己患渐进性贫血症女儿夏早早,而倾注她的一切,包括金钱、身体、尊严、生命。 “血玲珑”是一个救夏早早的计划,主要内容是为卜绣文再生一个和早早基因几乎相同的孩子,然后进行骨髓移植。
书中写了很多医院经典语:
1.医学权威呢?是为了磨砺正常人的感情。历经沧桑,这才是真正的家风。
2。按照惯例,医生都是他们家的男性志愿者。(在传统的认识里,男人的神经比较粗壮有力。抵御灾难的能力强。)
三。人类骨髓比血型复杂得多。在茫茫人海中很难找到一个骨髓类型正确的人。(骨髓配对成功的概率大约为:
兄弟姐妹的概率为25%,非亲属的概率为1/100000-1/1000000。)
4.医院里有时说谎比说真话还斩钉截铁。如:
病人问:“我的病能好吗?”不管多严重的病,**都会对病人说:
“能好。”(说不定,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是医生给病人的安慰。
)5.病是修在金钱上的上层建筑,有钱才有命。
6。现在你生病了,第一个是运气,第二个是钱。
7号。根据医学界的习惯,总是把最坏的情况告诉家人。(有时候,人都被医生的话,给吓死了。)
8.医生不愿意同自己的病人建立过分亲近的关系。人们往往以为这是医生的冷漠。
事实上,这是医生为了保护自己而建造的城堡。每个病人都值得同情。如果医生同情他们,一旦他们死了,医生就会受苦。难怪医生总是给人一种难以亲近的感觉。
)9号。在多年的实践中,病人会宠坏一生。病人或他们的家人会不断地给医生最好的烟和酒。
医生的态度不好,或者不认真,病人或者病人家属一定很着急。一急就会琢磨,想是不是亏待了医生?(医生态度不好或不认真,这可能是变相索要礼物。
)10.医生总是说:我一定尽力而为!医生要为自己的每一句承诺负责任。(所以医生从来不会说:我会竭尽全力的。在电视上,手术失败了,常说:我已经尽力了!)
11.子痫,是产妇一种极凶险的病症。当产妇患有子痫时,母婴的生命都有危险。
(子痫是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紧急严重并发症。子痫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产后等不同时间,不典型的子痫还可发生于妊娠20周以前。
子痫仍然是一种世界性的常见病,对孕妇构成威胁生命的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五种状况分别是: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中对人物心理写得特别细腻,其中有一段是写关于卜绣文孕晚期得子痫时的各种人物心理的总结,是以**薄香萍和梁秉俊的对话来叙述的。(魏医生想杀了那胎儿,救他心爱的女人。钟先生想杀了那女人,完成他的试验。
丈夫还想杀了妻子,只想保住胎儿,这样他就救了女儿和自己。甚至连那昏迷中的女人,也藏着满腹杀机。只要她醒来,就会毫不迟疑地杀了她的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孩子……人人都在爱中,激昏了头脑,为了自己的所爱,情爱、母爱、父爱或是对一种事业的热爱,不惜以他人的血作为代价。
梁先生,只有你和我醒着。我求你帮助我们。)
相比电视剧《血玲珑》,我个人更喜欢**。
在电视连续剧中,它不是通过骨髓移植**的,而是通过脐带血**的。
脐带血是指脐带在分娩、结扎、断线后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以用来**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骨髓增殖异常综合征、血红蛋白病(如海洋性贫血)、骨髓造血功能衰竭(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疾患、自身免疫性疾患、某些实体肿瘤(如小细胞肺癌、神经母细胞瘤、卵巢癌等)。
目前,脐带血库的低温保存包括公共脐带血库和自体脐带血库。自体脐血库需要自费保存,目前脐血的适用性不太好。我们也希望大力发展公共脐带血库,鼓励大家捐献脐带血。
但是目前公共脐血库发展得不完善,捐赠脐血的人很少。什么时候能建立更完善的公共体制?
血玲珑读后感【篇5】
今天我要讲讲她的其中一本较著名的小说《血玲珑》。这篇故事虽描述较为简单,但是却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结局。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位女强人有着温文尔雅的丈夫,一个可爱漂亮的却不小心患有渐进性贫血症女儿。骨骼停止造血,生命危在旦夕。这位母亲为拯救女儿倾尽所有。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血玲珑”计划诞生了。这位年近40的母亲需要再怀上孩子抽取其骨髓来挽救女儿的生命。在这过程中,她惊奇发现自己女儿并不是丈夫的骨肉而是犯的女儿……几经波折,“血玲珑”启动了,孩子没足月就引产了,当所有人面临选择,是生命垂危的女儿还是作为牺牲品的健康胎儿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准备要抽取健康胎儿骨髓时,患病的孩子自杀了。这个故事就停笔了,引人深思。
读完这篇文章,对于母亲卜绣文这个人物形象,我想法很复杂。首先,她是一个典型的商业界女强人同时更是一位执着的母亲,为救治身患绝症的独生女儿,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事业,尊严,乃至生命(甚至是自己亲骨肉)-------然而,用两条生命换一条生命是否合适是否划算呢,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这也不是说母爱胜过一切那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能回答的问题。
另外,她为了让魏医生能够尽心救治自己的孩子,而主动挑逗这个迷恋自己的年轻医生,愿意用自己的肉体换得医生的一句话“我会尽力救早早的”这一做法让人感到震惊。我是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鄙视利用肉体进行交易的人,但她从一开始的成功商人形象,到得知女儿身患绝症之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坚强,让我对她在同情之余,更多的是肃然起敬。想必伟大的母爱是胜过一切的吧……包括后来得知夏早早真正的生父是另人恶心的小人匡宗元之后,她又忍辱负重,主动投入匡宗元的怀抱,想和她生一个孩子去救早早……随着故事的发展,让我最终对这位母亲剩下的更多的是同情,再有就是敬佩,我越来越不敢指责她,不敢以一个人旁观的局外人的嘴去说她什么。更加谈不上鄙视。这位母亲让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这篇文章没有结局,谁都不知道这位母亲后来是怎么走出这个阴影,另外早产儿的结局又是怎样,留下更多的是对人性的思考。
血玲珑读后感【篇6】
虽然卜绣文的心理是病态的,早恋可以说是不正常的,但这种行为作为一个挣扎中的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强调男女平等,但男女的自卑已经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中。在生意场中苦苦打拼,卜绣文懂得自己必须比常人更加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她也十分清楚一个完美的形象对于一个生意场上的女性有多么的重要。
女性在这个社会中承受着比常人更多的目光和压力,因此一点点的不完美就可能葬送了她们的事业。然而,追求完美只会使卜绣文形成病态的完美主义心理,扭曲了她早期的母爱。
**文章结尾处,很突然,并没有完全告诉读者结果,但无论是哪一个结尾,卜绣文都为自己病态的完美主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追求完美无可厚非,但过分追求完美,甚至达到病态的程度,度是不可取的。
只有正视自己的优缺点,接受自己的不足,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施展才华,创造完美。
血玲珑读后感【篇7】
寒假的一天,我在好友家发现了一本小说——《血玲珑》,作者是毕淑敏。这书名令我感到十分好奇,于是便拿起书翻看了几页,谁知,我一下子就被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于是便在好友家细细地读了起来。
《血玲珑》讲述了母亲卜绣文因为女儿夏早早患上了绝症,倾尽所有,拯救女儿生命的故事。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生,结尾给人充足的想象空间。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那伟大的母爱所震撼。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医院和公司之间来回奔波,一边细心地照顾女儿,一边拼命地工作赚钱,身心的疲倦令她变得更加苍老,但她仍旧不放弃。她同主治医生们共同制定了一套“血玲珑”医疗方案来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得知女儿患病的时候,她被这飞来横祸所惊吓,但马上采取措施,连夜地读令人毛骨悚然的医学用书,深度了解女儿的病情。这种坚强的母爱比起温柔似水的母爱更加令人感动!她独自一人承担着女儿病重带来的痛苦,工作的压力以及身心的疲劳,但仍为了女儿的病不懈努力着,这种超凡的毅力让我们所有人为之动容,深感钦佩。
她的女儿夏早早冰雪聪明,原本可爱漂亮,却因重病卧床不起,身体十分虚弱。疾病让她比同龄人更加成熟,她懂得体谅别人,让人开心。当她知道妈妈要再生一个孩子是为了抽他的骨髓为自己治病时,她为了让那个孩子健康地活下来,自己服农药自杀……这种牺牲自己救活他人的高贵品质,真的是惊天动地,令人敬佩不已。假如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真的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勇气和决定。
作者在封面上写道:“在弱小的生命面前,在死神步步紧逼之时,除了负重前行,别无选择!”母女两人,一个为了挽救即将结束的生命,一个为了让刚刚出生的小生命得以健康成长,选择了各自不同的方式,因为在她们心中都有一个信念——爱,一个是母亲对女儿的爱,一个是孩子对新生命的爱,生命因为爱而延伸。
血玲珑读后感【篇8】
《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是一部由安东尼·荷洛维茨创作的奇幻小说,以其独特的故事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了众多读者的关注。在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其关于人性与爱的深刻探讨,以及其对世界观念和社会制度的批判和呼唤。
小说主要讲述了三个不同世界的故事:人类世界、魔法世界和猫界。故事初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关联,但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们发现这些世界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小说通过描述不同世界的人和动物间的关系和纠葛,深入地探讨了人性的多面性。
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角色是女主角科琳娜。科琳娜是一个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女孩,她的母亲是一名著名钻石艺术家,父亲则是一个诚实正直的警察。科琳娜在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挫折和痛苦,但始终没有放弃对自己和社会的责任感。她不仅善良而又勇敢,而且是一个更好的世界的信念者。小说中的科琳娜代表了人类在面对艰难环境时的坚毅、勇气和智慧。
在小说中,作者也深切地描绘了猫界和魔法界的人性和社会问题。魔法世界充斥着勾心斗角、虚伪和欺诈,而猫界则是一个充满爱、关心和忠诚的地方。这些对比和反差使得小说更加生动和深刻,通过小说的角度,我们也可以更好地思考和理解现实世界中的人性和社会问题。
小说以一个普通女孩的成长为主线,通过对其家族和故事的深入解读,呈现了一个更加宏伟和复杂的故事。小说的魅力不仅在于其精彩的情节和人物刻画,还在于其关于人性及社会制度的深刻探讨。
总之,通过阅读《血玲珑》,我们可以从中深刻地体会到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社会问题。小说所蕴含的思想也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和世界,同时也提醒我们在面前的复杂世界中保持理智和坚韧。
血玲珑读后感【篇9】
发现《血玲珑》这本书是在图书馆。当时正在书架上寻找汪国真诗集,不经意间,看见血玲珑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住了。
玲珑原是娇小灵活之意,可这前边缀了个血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了。本以为看到的会是一个充满血腥的故事,可仔细读下去,却是一个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而与命运死神抗争的故事。
故事是围绕女主人公卜绣文的女儿夏早早的病展开的。卜绣文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虽年近不惑,却优雅从容,气质迷人。她在得知女儿得了渐进性贫血症时,尽管最初情绪失控,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从容的样子。她的早早那么美丽活泼,生活得那么幸福,她怎么能忍心让她早早离开人世?她要救她的早早!要让早早幸福的活下去!
《血玲珑》的作者是毕淑敏,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位女作家。她的作品,主题大多是围绕生命宝贵、人间冷暖、身心健康和人的精神的不屈。读她的书,总是让人不自禁地陷入思考,关于生命,关于爱,关幸福······很多时候,读完她的书,我仿佛就更成熟了一点,对于人生的各种思考也越深刻。可是《血玲珑》让我完全不知如何去思考了。故事里充斥着的母爱与爱情、爱情与伦理,人类情感与医学道德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让人无法停止思考,但是却无法思考完全。
于是,我只能写写这伟大的母爱。其他的,不是不想写,而是写不出了。比如,血玲珑计划是孕育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患病的孩子,于法于情,该如何去说?每个生命都有活着的权利,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谋杀另一个生命,于法不容;可这个生命本来就是为了拯救另一个生命而被孕育出来的,于情似乎说得通。我真的无法思考完全,所以关于这些矛盾只能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汪国真有一首诗,《母亲的爱》。里面写到:我们也爱母亲/却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在卜绣文身上,我发现母爱也是巨大的火焰,以燃烧自己生命的伟大,温暖孩子的心灵,照亮孩子的生命之路!
血玲珑读后感【篇10】
在读《血玲珑》之前,我对作者毕淑敏还不太熟悉,只知道她曾经是一名医生。周围的同学都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原因是书的内容不仅波荡起伏引人入胜而且还具有很强的画面感,仿佛可以令人置身于其中,感受主人公的血与泪。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年仅12岁的女孩夏早早被突然诊断出患有罕见的血液病,母亲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打算生下另一个孩子并抽取其骨髓。当这个称作血玲珑的计划制定得天衣无缝时,一个又一个的噩耗传来:可爱善良的孩子竟然是强奸犯女儿、强奸犯正正是自己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要准备抽第二个女儿的骨髓时,患病的女儿却突然自杀!如此波折的情节,让人措手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幕幕悲剧在眼前发生。
事业上,卜绣文是一个具有很强好胜心的女强人;在家中,她则扮演着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妈妈好妻子。夏早早在众多不幸的人中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卜绣文为了给女儿治病,不惜献出事业、尊严,甚至是生命。想必天下母亲对儿女的爱也不异于卜绣文,从儿女形成胚胎开始,就已经注定余生要当他们的守护天使。无论疾病抑或是贫苦,母亲都背负着照顾好儿女的重任。雨果说过:女人固然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女人。卜绣文就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在救自己女儿的道路上她可谓披荆斩棘,经历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与苦难,而支撑她走下来的动力就是那源源不断的母爱。
小时候,我们在母亲的怀中安然入睡,在她双手的搀扶下慢慢学会直立行走,牙牙学语时我们只能在她口中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而终有一天母亲的年纪大了,需要借助我们的双手度过余生,替她穿衣吃饭,带她到公园。百事孝为先,母亲不渴求儿女能给她多少物质上的东西,不奢望晚年能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只求儿女能待她如最初。
那悠悠的牵挂,那谆谆的叮咛,是母亲对儿女的爱啊。
血玲珑读后感【篇11】
圣经上关于生命有过这样的解释:之于灵魂的载体,之于意念的肉身,之于情感与上帝的美德之间。现代医学中称生命为一切有运动的肢体。而在文学中生命是那种有着七情六欲,有着痛苦欢笑,充满活力的灵魂。与之种种关于生命的定义,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子,然而看过了《血玲珑》方才明白,原来生命更多的是唯一,无法用其他内容替代的唯一。
从我们的第一次喘息,第一次啼哭,第一次微笑,直至生命的尽头,不能摆脱的始终是对于生命的渴望。如果没有这样的渴望,我们是不可能在出生的一刹那就懂得如何去呼吸。常常有人说这是一种人的本能,是条件反射,但在我的理解中这些都是在渴望的支配下下意识的行为,尽管她没有呼吸的概念,没有啼哭的缘由,没有微笑的喜悦,但当第一次有了生命的选择时,她都会是用近似于欢呼的声音,来迎接这在生命延续中,所赋予的她生的机会,所以在夏早早还不懂得自己即将不久于人世时,就已经开始了对生命的担忧,因为人的生命是在灵魂之上的,只要有她的存在,即使再懵懂的内心,也会有这种意识的担忧。
我不可否认,在夏早早对生命担忧的一刹那,开始了对她的同情,同样我也开始了与她一样的矛盾:到底要如何继续这样的渴望,又该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没有接受与否的痛苦,只是在抉择生命是否还要继续,是否还要为别人的生命而继续的时候,一种现实的思考。这不仅仅是在对于一个生命垂危的人的考验,也是对于我们生活在生命中的每一个人的考察,如果你充分认识了生命,相信你也会像早早那样,用结束来迎接下一次生命的到来,也许这样做会令一些人痛苦,但至少在这其中,我们尊重了另外一个生命的出现和存在,假如她没有这样做,那么就已经失去了拥有生命的意义。
在死亡的面前任何人都不可能是无所畏惧的,谁都想在生命的尽头有更多生的机会,往往一个小小的希望也会给人以安慰,纵然没有最后如愿,但只要曾经有过这种机会,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夏早早曾经有过,她也曾经为此喜悦过,可当另外一个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生命,因为她的存在而即将被毁灭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自己消失。这对于爱着她的亲人而言无疑是痛苦的,但对于整个生命来说,这又是最最完美的结果。因为她的逝去给了晚晚生的希望,这样即使失去了生命的喘息,那个曾经年轻、善良、纯真的灵魂也会依旧绽放着生命的光辉,弥久更新。
血玲珑读后感【篇12】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血玲珑读后感【篇13】
本书的主人公卜绣文是一位成功的女商人。他的女儿夏早早不幸身患绝症。她的骨髓停止产生血液再生障碍性贫血。医学泰斗为她制定名为“血玲珑”的医疗方案:让卜绣文再生一个小孩,抽取新生儿的骨髓挽救夏早早。
在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一系列出乎意料的事情接踵而来······本书以极为平淡的剧情,极为普通的人物关系,将母爱,恋情,伦理,高科技等诸多现代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纠结在一起,形成一对对复杂的矛盾。
毕淑敏,这本书的作者,不仅是医个医生,也是医个作家。她以女性的细腻和敏感挖掘女性的内心世界。她用手术刀的写作风格来揭示母爱,思考人生,审视女性走过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合上它,我不禁感慨万千。或许是因为本身对医学知识有所了解,以及对医学伦理学有过学习,深感“血玲珑”计划中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方面是实在的大活人夏早早的生命急需**,另一方面是对于新生儿的存在价值的认定。一个胚胎乃至一个受精卵是否也应该受到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的对待,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人性的关怀?
我们中是否有人,包括新生儿的母亲,有权在未经新生儿同意的情况下提取新生儿的骨髓,因为提取骨髓会影响新生儿的生长甚至死亡。母爱是人性中永恒的话题,从古到今,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母爱似乎是母亲自身的一种本能,为了自己的孩子,母亲能做出常人所无法理解的事情,就如2009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陈玉蓉,患有重度脂肪肝,然而为了割肝拯救患有先天性肝脏功能不全疾病的儿子,风雨无阻每天暴走10公里,7个月时间内脂肪肝消失了,医生连称“简直是个奇迹”,这是一场命运的马拉松。陈玉蓉的行为与本书中的主人公卜绣文如同一辙,卜绣文作为高危产妇,要担负着怀孕所带来的生命危险,但不同的是卜绣文面对的不仅是生命危险,更重要的是骨肉亲情间的艰难选择,我们在感叹母爱的伟大的同时也应该冷静思考我们对待生命的态度!
初夏的卜绣文是母爱,但卜绣文和新生儿之间是否也应该存在母爱呢?
到了书的最后,抽取新生儿的骨髓挽救夏早早这一步骤最终还是没能实施,也没有提及夏早早是否会被救活,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给读者,给人一种故事发展到了高潮却戛然而止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作者这本书的初衷,就是让我们细想其中的奥秘。
血玲珑读后感【篇14】
读《血玲珑》有感
毕淑敏的散文常常有一种感觉,让人久久感到沐浴在春风中,飘落在雨中。但她的愿望是让人,至少是我的恐惧和不安。可以用现在一个流行词汇“重口味”来表达,直白些讲就是内容特殊性。
第一次接触她的作品是《红处方》,关注是毒品和人性,而这本书关注的是疾病与死亡与人性。也许对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这些似乎遥远,但是实上,这些话题与我们息息相关。毕淑敏在成为作家之前是个医生。因为这个原因,她可以把这些故事描绘的如此深刻和彻底。
整本书最令人震惊的地方是博文在后半部分所说的话。大意为人人都有杀机,钟教授为了在医学界创下留名千古的先例一心希望晚晚这个孩子死,不,也许不应该叫他孩子,在大人的眼中,晚晚仅仅是“药”。夏先生为了自己的孩子晚晚能活下去一心想着早早能死,而不用当做药引陪葬。
医生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和手段来保护心爱女人的幸福,甚至伤害他人。女主人公也为了早年的生活,抛开新生的生命,不顾血浓于水的亲情
我们必须知道现实实太残酷还是人性太丑陋。早早这两个名字变得太聪明了,每天的生活都是早早度过的。一辈子也就无数个早和晚,避不开更逃不掉,不由得半分缺失和遗漏。
书的结尾也是一个奇妙的地方,棉球从手中飞走,挣脱了枷锁,走出了死亡的边缘。但值得深思的是,人性终于解放了吗?面对罕见的疾病,在生死存亡的斗争中,还有多少理性和理性的遗存,还是只有绝望和哭泣?
答案必须是不,必须有希望和阳光,必须有执着和坚持。open ending也许并非一件坏事,而只是想揭露一些事情。用揭露可能语气过重,应当是表达,单纯的表达。
它表达了一种尊重,对生命的尊重,甚至对疾病的尊重。“重口味”的目的也并不复杂,而且一种直面。
走进毕淑敏,走进《血玲珑》。
14级经管系国贸二班
谢侨兰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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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替父从军读后感范例十四篇
如果您想更好地掌握这个话题,可以阅读一下“替父从军读后感”,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客观的建议。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故事,读一本书就能收获一个故事,读作者的作品会让人不禁思考。记录读后感是最好的方式,对我们很有帮助。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1
今天我在整理书本的时候,无意间我又阅读到了《花木兰替父从军》这个故事。我从这个故事中学到了不少知识。故事说了花木兰女扮男装替父从军。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既认识了这位英勇善战、文静俊美的女将军。又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好多优点。她的智慧和勇气令天下所有人佩服。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更加坚强。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我一定要用胆量和勇气去勇敢地面对,决不会知难而退。而且花木兰还是一个孝顺的女子。我要向她学习,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尊敬老师。争取做一个有礼貌、有文明、有知识,人见人爱的好学生,好孩子。
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学习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家都是高楼洋房,外出都是小汽车,非常方便快捷。学习中都是电脑点读机,简单易学。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像花木兰一样,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2
《替父从军》读后感
《替父从军》是一部以历史为背景的小说,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是一部传颂民族爱国精神的经典之作,读完后让我深感人类的伟大,也让我更加感悟到了爱国主义的重要性。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南北朝时期的南朝刘宋。一个姓陈的农民,因为条件十分贫困,女儿明月嫁给了一位十分优秀的年轻人,名叫刘胡兰。想在新婚之夜和新妻子相处一夜的刘胡兰,却因为临时有事而随父亲刘备果断出发,前往抵御北方敌军的战地。此后,他们在战场上经历的艰险、所面临的生死压力、所表现出的忠诚和勇敢,以及最终不幸牺牲的残酷结局,让读者无不为之感动。
“替父从军”这个举动,代表了对家庭和国家两种情感的平衡和选择。刘胡兰舍弃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享受,在举国危亡之际义无反顾地出征,最终英勇牺牲,无愧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英雄,也让人深思自己在生活中是否常常只顾自己,忽略了身边的亲人和国家发展所需的力量。
另外,小说所描绘的时代背景更是使人思索。南北朝时期,中国处在历史上的一个孱弱境况,内陷外虑,各种风波不断。而在这样的黑暗年代,人民却用自己的血汗和生命,用自己的爱国精神和民族自尊,坚守着共同的信念和理想,一步一个脚印地将人民的生活走向繁荣和富强蒸蒸日上。
在小说中,也描绘了一些令人感慨的场面,比如明月在刘胡兰为国战斗时的悲痛,她的舅父舅母和另一个身世和她一样的姨娘的仁慈和善良,以及周围的一些环境和人物的描写,都展现了中国古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连结。这些场景启迪了我对于亲情、友情、爱情的再深挖和理解,也让我更加感受到身在当今中国人民美好生活中的幸福。
总而言之,鲁迅先生的《替父从军》,以其优美的句子和深刻的思想,让我从中体验到了很多东西。我觉得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思想得到了一次洗礼和提升,对于自己的生活目标和态度,对于国家和人民未来的发展,都有了很多新的认识和思考。希望更多的人可以读这本书,接受这样一种新的生活态度和情感因素,为我们民族中华的繁荣和发展添砖加瓦。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3
在北魏时期,胡人想来侵犯魏军,而魏国的士兵都在另一边保卫边境,一时调动不过来,形势非常严峻,魏王就下令,家里有十五岁以上的男人,都得去当兵,花木兰的父亲已经五十多岁了,年迈体弱,不能当兵,但是征兵的名单上也有花木兰父亲的名字,看到父亲焦急的样子,花木兰决定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在军营里,木兰对自己总是很严格,他的表现并不比男人差。与敌作战时,木兰总是冲到前面英勇杀敌。遇到困难,木兰总会想出好办法解决。由于她英勇善战,足智多谋,很快被提为先锋大将,最后花木兰活捉了胡人的首领,凯旋而归。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不论做什么事情,只要不怕苦,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认真想办法,所做的事情一定能做成功,像花木兰一样,严格要求自己,凡是多动脑筋想办法。女孩的成绩并不比男孩差。今后我会努力学习,学习各种技能和科学知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将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4
《替父从军》读后感
《替父从军》是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这个标题给人的第一反应,是一个年少时期的小孩以替父从军的方式,完成了对国家和亲情的双重情感表达。小说在情节、人物、描写方面都有很多值得细细品味的细节。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展开,来讲述我读完《替父从军》的感受。
情节结构:引人入胜,情感真挚
《替父从军》讲述的是一个农村少年被逼无奈,替父从军,历经千难万险,完成了战争中的艰苦任务,取得了战争的胜利,并与叛军司令枪击斗争中成功解救了战友。整个故事情节设计非常紧凑,紧密相连的剧情和情感交织在一起。文中对年幼少年被迫背起重担、在村庄周围巡逻、编织营帽、体验军营生活、单挑敌人等经历的描写非常生动、具象,读起来非常容易引发共鸣。
人物形象:惟妙惟肖,令人印象深刻
小说中布置了一系列形象生动的人物形象,从一个10岁的农村少年到战场上的战友、敌军、长官,每个人物都鲜明而生动。故事的主人公小勇虽年幼,但勇敢坚强的性格塑造却让人们对他倍加敬佩。他的随时随地的爱国主义情怀和对父亲的眷恋之情展示出了一个孩子的天真纯朴、对亲情的渴望、对责任的认识等品质,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关键任务中成功解救战友的行动则表现出他的毅力、机智和反应能力,是一个对国家、对家人负责任、有担当的优秀少年。小说中还存在着一些善良、负责任的战友,这些形象与主人公,相互衬托,使故事更加生动。
描写手法:细腻、典雅,感情真挚
小说作者精心地运用了很多精致而不能轻易忽略的描写手法,如风景描写、生活点滴描写、人物心理描写、情感描写等,都展现出作者细腻、典雅的文学风格。在反映战争的残酷时,作者用细腻而感人的笔触,描绘出了无数个烈士的英勇牺牲,让读者为之动容、为之热泪盈眶。作者在描写作战场面时,生动地描绘了机枪声、炮声、爆炸声等震耳欲聋的声音,更把读者带进了战争现场,感受到了战争的惨烈和残酷。在小勇完成各个任务的时候,作者则描绘了他们的切身感受,人物的内心和情感得到很好的表现。
总之,《替父从军》是一部寓教于乐的小说。其情节、人物与描写三方面,皆营造出了一个有温度、有感染力的故事。阅读此书可以让人抛开俗世繁忙,更好地认识到祖国和亲情的珍贵,同时也能充实自己的头脑,增加人生经验,提升自身素养与思维能力。决定从军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出发,但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决定性的信念下,每位爱国的人,都可以如小勇一样完成自己逆袭的故事。阅读《替父从军》,深深迷恋着其中的主人公,感动于他的品质和决心,在循循善诱、激动人心的小说情节中,也许会从中得到许多指引和启示。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5
《花木兰替父从军》是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动漫作品,讲述了女主角花木兰为了替代老父从军,战胜了重重困难并最终取得了战胜敌人的胜利。这部作品不仅仅是一部动漫,更是一种传统文化的象征,充分展示了中国女性的坚韧与勇气。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花木兰的成长和进步,同时也能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厚情感和家国情怀。
花木兰是一位勇敢坚强的女子,她为了家族和国家的荣誉,自愿替父从军。面对战乱和军队中的男性世界,她没有退缩,而是全力以赴地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和才能。她刻苦训练,在军事技能上不断进步,与其他士兵一起奋战,展现出了中国女性的坚定意志和无畏勇气。她的壮举不仅仅是为了替父从军,更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国家做出贡献,保卫家园。
在军队中,花木兰经历了无数的艰难和磨砺。她在训练中面对诸多困难,如兵器的重量、高难度的战术等,但她从未放弃,始终保持着坚持和毅力。她用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战友和上级的认可,最终成为了军队中的佼佼者。花木兰的努力和成功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她所代表的女性群体。她展现了女性的不屈和坚持,在男性主导的军队中证明了女性的实力和价值。
除了战斗的决心和能力外,花木兰还展现了她对家庭和国家的深厚情感。作为一个孝顺的女儿,她为了替父尽孝,冒险替父从军。她放弃了自己的安逸和幸福,并用自己的行动体现了对家庭的责任和爱。她还为了保卫国家,保护邻国的和平,毅然决然地加入战斗,表达了她对国家的深爱和忠诚。花木兰通过自己的行动传递出了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也引发了观众们对爱国之情的共鸣。
《花木兰替父从军》这部作品经过多次改编和演绎,一直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它不仅仅只是一部动漫,更是一个故事背后蕴含的价值观念和深层次的情感寄托。通过花木兰的努力和奋斗,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女性的勇敢和智慧,还原了历史上女性的真实形象。她们不仅仅是家庭中的温柔贤淑,更是有实力和拼搏精神的战士。她们用自己的努力改变了命运,同时也在更深的层次上塑造了一个更加公正平等的社会。
《花木兰替父从军》这个题材在不同的时代和版本中有着不同的诠释和展现方式,但它所传递的核心价值观念始终没有变。它鼓励女性勇敢、独立和顽强,同时也提倡男女平等和团结协作。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一个虚构的童话,更是一种文化传统的承载和呈现。通过花木兰的成长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她个人的坚韧和努力,更能感受到中国女性的智慧和勇气,也能从中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和社会观念。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6
《花木兰》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民间传说之一,它讲述了一个农村女孩花木兰假扮男装代替父亲从军的故事。六年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受震撼,我觉得花木兰的勇气和坚持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花木兰做为一个女孩子,却为了保护家人和国家,决定代父从军。这样的选择在当时的社会是十分勇敢的,因为女子是不被允许参军的。但是花木兰为了家人的安全和国家的和平,她不惧一切困难,毅然决然地报名参军。她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和坚毅的精神,让我感到非常钦佩。她的行动告诉了我,当面临困难和危机时,不能退缩和逃避,应该主动面对并勇敢地去解决它们。
在军队生活中,花木兰表现出了过人的聪明才智和出色的军事才能,她的表现很快得到了上级官员的承认。她成功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艰难的任务,展示了女性的智慧和勇气。这让我明白,男女之间没有固定的界限,只要有能力和毅力,就可以超越一切,实现的目标。
花木兰忍受着身份的压力和情感的挣扎。她不敢将自己的真实身份暴露,因为她知道这样做可能会导致她和家人受到危险。但是,她也感到内疚,因为她说谎隐藏了她真正的身份。她在战场上一直担心自己的秘密会被揭露,这给她带来了巨大的负担。这让我明白,有时为了保护爱的人和自己的梦想,不得不做出一些艰难的选择。但是,应该始终保持坚强和勇敢,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通过读《花木兰》,我明白了一个人的性别并不决定他的未来,只有对自己坚定的信念和不懈的努力才能决定一个人的成就。花木兰从身边的女孩子到成为了一个坚毅勇敢的战士,她的故事让我意识到,都有无限的潜力,只要拥有信心和决心,就可以达到想要的成就。
小编认为,读完《花木兰》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花木兰的勇气、智慧和决心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和自信。她告诉了我一个重要的道理,那就是只要相信自己,并为之努力奋斗,就能够克服困难,实现的梦想。我希望能够向花木兰一样,勇敢面对挑战,坚持追求自己的目标。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7
今天上午,我和妈妈去四方大剧院看了话剧表演花木兰。
花木兰从小受她父亲的影响,喜欢练习武艺,喜欢听保家卫国的故事,三十六计,孙子兵法各种兵书背得滚瓜烂熟。那些女子的三从四德之类的诵读,却是一点也不感兴趣。
一天,木兰的父母忙给她收拾打扮,好让她去相个好人家,也好给花家光宗耀祖。恰好这时候,大魏的官兵来了,那个士兵说每家都要出男丁去打仗。木兰的父亲连年参战,腿都残废了,平时只能拄着拐杖走路,又要上战场了,他拿出剑练了起来,没几下就摔倒了。木兰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父亲这样去,肯定没法活着回来。夜晚的的时候,等父母都睡熟了,木兰悄悄地换上了战服,带走了剑,去了兵营。男丁们经过了各种高强度的训练,终于变得勇敢,有了力量,可以出征去作战了。
战场上,花木兰英勇无畏,积极出谋划策,她建议先断了敌军的粮草。战士们带着柴火稻草,悄悄潜入了敌军的军营,然后放了一把火,扔到了谷仓里,粮草全给毁了。匈奴的首领们还在得意地庆祝之前的胜利,喝酒跳舞呢。听到这个消息,心惊胆战,谋士们都建议单于赶紧撤退,但是单于觉得他的战士就像狼一样,而北魏的那些战士都是现抓的,肯定打仗不怎么厉害。于是,匈奴单于就坚持带了人马去打仗,花木兰他们在休息的时候,被偷袭了,有的伙伴就战死了,木兰非常痛苦,但也不得不撤退,因为还要指挥后面的战争,结果又饿又累,倒在了雪地里,幸亏梦到了死去的兄弟们,一直在喊她醒醒,终于,他们又站了起来,后来把单于及部下们引到了山上,木兰把最后一根火炮射向了单于身后的雪山,雪山崩塌了,单于他们都丧了命。终于战争胜利啦,战士们可以回家了,木兰将单于的弓箭带回家送给了父亲,父母们已不在意光宗耀祖什么的了,他们很想念木兰,看到她平安归来,别提多开心啦!
花木兰有一种品质,在艰苦的环境中的,还能把败局转成胜利。虽然她是女性,但是丝毫不比男的差。大魏有这样的女勇士,让敌人闻风丧胆,提起她就吓得魂飞魄散。她是值得大家学习的英雄。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8
《花木兰替父从军》读后感
《花木兰替父从军》是一部富有传奇色彩的古代中国故事。花木兰是一个勇敢、聪明且善良的女孩,为了不让父亲上战场而扮男装代替其从军。这个故事以其独特的情节和深刻的内涵吸引了无数读者。通过阅读这个故事,我深深体会到了勇气和坚持的重要性。
故事中的花木兰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孩。当她听说父亲因伤而无法再上战场时,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替父从军。这需要巨大的勇气,因为她要隐藏自己的真实性别,同时还要面对严苛的军事训练和危险的战争环境。花木兰展现了女性的坚强与勇气,她的故事激励着读者们,让我们明白到只要有勇气,女性也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世界。
花木兰的故事也让我深思,什么是真正的坚持和奋斗。在故事中,花木兰被赋予了艰巨的使命,代替父亲从军。她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但她从未放弃,坚持到底。她不仅在军事训练中表现出色,还在战场上战功赫赫。她的坚持和努力让我明白到只要付出努力,没有什么是不能达到的。花木兰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女性形象,她的故事激励着我们去追求自己的目标,并且坚持不懈地努力。
这个故事还强调了家庭的重要性。花木兰为了保护家人,冒着生命危险代替父亲从军。她的行为体现了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孝道观念。这让我明白到家庭是我们最重要的支持和动力来源,我们应该珍惜家人,为他们着想,并为了家人的幸福而努力奋斗。
小编认为,《花木兰替父从军》是一部富有勇气、坚持和家庭价值的故事。花木兰的勇气激励着我们,让我们明白到只要有勇气和坚持,任何困难都能克服。她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强大的女性典范,让我们明白到女性也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世界。这个故事也让我们思考家庭的重要性,家人是我们最强大的后盾和动力来源。通过阅读这个故事,我不仅感受到了古代中国的传统价值观,还收获了许多人生智慧。我相信这个故事会继续影响更多的人,激励着他们追求自己的目标,并敢于克服困难。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9
《替父从军》读后感
《替父从军》是一本讲述抗战时期中国青年替父从军的故事的小说。这本小说以其动人的情节、深入人心的人物塑造和思想深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小说的故事背景设定在抗战期间,主人公是一个懵懂无知的青年,他的父亲是抗日战争的一名抗议烈士,为了完成父亲未竟的事业,主人公决定替父从军。这样一来,他就踏上了一条充满危险和艰辛的征途。
小说中,主人公的替父从军过程既充满了凄凉和悲壮,又展现出了青年们的坚强和勇敢。主人公经历了战争的险恶和残酷,目睹了战友们的牺牲和伤痛。他们与敌人进行了多次激烈的战斗,舍己为人,勇猛无惧地捍卫着国家的尊严和领土的安全。主人公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成熟起来,以成年人的方式面对战争的残酷和死亡的威胁。
读完这本小说,我感触颇深。首先,小说以其真实而生动的情节描写,让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了抗战时期青年们的艰辛和勇敢。他们在敌人的炮火下奋勇杀敌,血染战场,以自己的力量守护着祖国的安全。这种无畏的精神和对国家的忠诚令我敬佩不已。
其次,小说中表现出的爱国主义精神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人公带着对父亲的思念和对敌人的仇恨,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替父从军。他毫不犹豫地投身于抗战前线,没有任何保留。他愿意为国家的利益奉献一切,甚至是生命。这种为国家舍弃一切,勇往直前的精神令人动容,也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对国家的责任与担当。
最后,小说中呈现出的战争的残酷和人性的扭曲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主人公亲眼目睹了战场上的悲惨和绝望,看到了朋友们在血与火中牺牲。他们曾经是年轻有为的青年,但在战火的洗礼下,他们变得狠辣和冷酷,为了生存,他们只能舍弃一切道德和人性,变得顽强而残忍。这令人深思,同时也为战争的残忍和人性的扭曲深感忧虑。
总之,读完《替父从军》,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和深远的影响。小说通过主人公的亲身经历,生动地展现了战争在人性上的摧残和对青年的洗礼。与此同时,小说也表现出了青年们对家庭、国家和国家利益的忠诚,让我对他们充满了敬意。这本小说让我更加珍惜和平,更加爱国,也更加珍惜生活中每一个美好的瞬间。我相信这本小说将永远激励着我们的后代,让他们铭记历史,勇往直前。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10
作为一个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人,我对花木兰替父从军这个故事深有感触。我觉得这个故事展现了许多重要的价值观和品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有启示的。
花木兰替父从军展现了无私的奉献精神。作为一个女孩子,她本可以选择舒适的生活,而不是去从军。她放弃了自己的安逸,毅然决然地站出来替代父亲从军。她没有考虑到自己可能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只是单纯地想要保护她的家人和国家。这种无私的奉献精神值得每个人去学习和效仿。
花木兰替父从军展现了坚韧的精神。在军营里,她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但她从未放弃过。她忍受了艰苦的训练和打击,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态度。她从不抱怨,而是积极地努力改进自己,最终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战士。这种坚韧的精神是在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拥有的品质。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持下去,相信自己,始终保持积极的态度。
花木兰替父从军也展现了勇敢的品质。作为一个女性从军固然不易,但她并没有退缩。她勇敢地接受了这个挑战,并展现出了出色的战斗技巧和勇气。她不畏困难,坚定地站在了她自己的立场上,为了正义而战斗。勇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品质,它能够帮助克服恐惧,迎接挑战并取得成功。
花木兰替父从军还展现了坚守自己信念的品质。在整个军营训练期间,她从未忘记自己替父从军的初衷。她始终保持着对家人和国家的忠诚,从不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做出妥协。她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坚定地走自己的道路。这种坚守信念的品质非常重要,它能够帮助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定不移地追求的目标,并为之付出努力和奉献。
小编认为,花木兰替父从军这个故事给了我很多启示。无私奉献、坚韧精神、勇敢和坚守信念,这些品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应该从花木兰身上汲取力量,勇敢面对困难,追求自己的梦想,为了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11
《木兰从军》这篇课文中有不少留白的地方,如课文中讲“木兰说服了家人,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就是一个留有“空白”的地方:家人是怎样反对木兰从军的呢?木兰又是如何一一说服的呢?针对此处留白,我让学生先同桌之间说一说,演一演。然后指几名学生上台表演。可学生们的表演让我有点意外,表演木兰父亲母亲的孩子们说:“木兰。你走了之后,谁来照顾我们呀?”“木兰,你去从军了,谁来烧饭给我吃呀?”“木兰,如果你一不小战死了,我们一家人可怎么活呀?”乍一听,这一说法也可以,但细细想来,感觉这些“父母”未免太“自私”了:木兰都要上战场了,生死未卜,可他们还只是考虑自己的女儿走后自己该怎么生活,怎么可以一点也不担心女儿呢?于是我连忙这样引导道:“孩子们,看来你们已经感受到木兰是个孝顺的孩子,一直在家细心地照顾着自己的家人。可木兰这是去战场呀,很危险的呀!那么作为她的父母亲此时仅仅就是担心女儿走后自己的生活怎么办吗?”这是木兰“父亲”急忙说:“木兰,你可不能去呀,打仗太危险了,更何况你是一个女孩子呀!”木兰“妈妈”也连忙拉着“木兰”的手说:“是的,木兰,你是一个女孩子,战场上全是男子,你怎么生活呢?”……听到孩子们能从“考虑自我”转到“考虑女儿”上,我不由得对他们竖起了大拇指。
现在的孩子们往往都是独生子女,习惯以自我为中心。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们要密切关注这一点,既要教书,也要育人。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12
在北魏,有个从小学习武术的女孩,名叫花木兰。她不忍心让身患重病的父亲上阵,就女扮男装,替父从军。她刚进军营时,就因为武艺精湛,被副营长文泰所注意。某天,胡奎的玉佩不见了,命令全体士兵脱衣搜身,正当花木兰的身份快要暴露时,她居然说是她偷的,才免去了脱衣。但她将被砍头。一场战争开始了,文泰顺势吧花木兰救了出去。而花木兰却把对手的首领给杀了,升了官。经过一次次的战斗,最后和平了,花木兰也回到了家乡,和父亲一起生活。
看完这场电影,我想到了上个星期一发生的事。
上个星期一,我的一位同学的奶奶病了,他居然请假去看望他。他为了他奶奶,跑上跑下的,一会儿去买东西给他奶奶吃,一会儿帮他奶奶按摩,一会儿干他奶奶讲讲学校的事……他奶奶都感动的哭了。他对他奶奶说:“奶奶别哭。这是我这个做孙子的职责,我这样做是非常值得的……”说完,他又去帮他奶奶做事了。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长辈,但不见得每个人都会孝敬长辈。花木兰就是一个孝敬长辈的好姑娘,好例子,是我们的好榜样。我们都应该向她学习,做一个孝敬长辈的好儿女,好孙女。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13
学习了《木兰从军》这篇课文,我不禁对巾帼英雄有了浓厚的兴趣。“巾帼”是指古代妇女用的头巾和发饰。巾帼英雄就是女英雄。下面我就说说我国古代的几位著名的巾帼英雄。
明朝有抗金名将秦良玉;唐朝有美丽动人、智勇双全的樊梨花。至于宋朝的巾帼英雄,那可就多了:有精通兵书、忠心爱国、深明大义的佘太君;有武艺高强、屡建战功的梁红玉;更有民间广为流传的“穆桂英挂帅”、“大破天门阵”的主角——穆桂英。传说她武艺高强、有勇有谋、屡建奇功。而隋朝的花木兰则是位妇孺皆知的女英雄。她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故事在我国家喻户晓。她的精神激励着成千上万的中华儿女在保卫国家的战斗中做出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壮举。
我要向这些巾帼英雄学习,从小立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长大要成为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
替父从军读后感 篇14
《花木兰》是我在六年级课堂上读到的一本书,它讲述了一个女孩花木兰为了替父从军而进行的一系列历险。我在阅读这本书之后,深受其感动和启发。以下是我对这本书的读后感。
通过《花木兰》这本书的阅读,我深深感受到了花木兰的坚强和勇敢。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是没有机会去从军的,而花木兰却没有被这个限制所束缚住。她不顾一切地穿上了父亲的戎装,代替父亲从军抗敌。这种坚定的信念和勇气令我敬佩。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女性的力量,她们并不弱小,只要有机会,她们也可以像男性一样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在花木兰的奋斗过程中,我也发现了她的聪明才智。她不仅改变了自己的长相,还利用她在家中做家务的技能来帮助她融入军队。她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使自己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她的聪明和机智使她取得了战友们的尊重和信任。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即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和挑战,只要善于利用自己的特长和智慧,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在花木兰的故事中,我还看到了家庭的重要性。花木兰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勇敢地踏上了从军之路。她的父亲曾是一位英勇的将军,但在战场上受了重伤,留下了让人心疼的残疾。为了替父从军,花木兰不顾一切地保护了她的家人。这让我明白了家庭的重要性,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团结一心,互相扶持。正如书中所言:“家是最后的港湾,无论多么艰难,都不会放弃。”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家庭,也更加明白家人的重要性。
通过花木兰的故事,我学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在她的从军过程中,花木兰遇到了许多种种困难和挫折,但她从未放弃,一直坚持到底。她的打破了人们对女性的刻板印象,证明了她们也可以像男性一样勇敢坚强。花木兰在面对一系列的困难时,从不退缩,始终保持着对自己信念的坚持。这个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深受鼓舞,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坚持不懈地努力,我也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小编认为,通过阅读《花木兰》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花木兰的坚强、聪明、家庭意识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和启发。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关于花木兰的故事,更是对女性力量和亲情的一种赞颂。我希望能够像花木兰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并且用我的智慧和努力为家人和社会做出贡献。
2025海洋动物读后感(集锦十四篇)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
《海底两万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脑中就充满了重重的疑惑,但读完凡尔纳《海底两万里》之后,让我对里面人物有了了解,特别是尼摩船长。
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更是仿若身临其境、如痴如醉。大致的内容是从海面上发现一只被认为是独角鲸的大怪物撞几艘轮船开始,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追捕,从而发现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艇。
这艘“鹦鹉螺”号潜艇是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利用海浪发电,供给船上热、光、动力,是一个令人惊叹的现代工业杰作。尼摩船长是一个非常神秘人物,却有着出类拔萃的才华与惊人的胆识。于是阿龙纳斯在尼摩船长邀请下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阿龙纳斯及其同伴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纳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四十八小时。
在将近10个月的漫长旅程中,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让我记得最深的就是“大浮冰群”,他们被浮冰重重包围的时候,还可以冷静思考逃出浮冰的.包围,要是我就乱成一锅了,我真要学学他们的冷静。尼摩船长反抗压迫战士的形象,真是他反对殖民主义,反对奴隶制和压迫者的思想。他是个非常勇敢的人,我要向他学习。让我们跟着尼摩船长一起两万里的环球探险旅游吧!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2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创作的。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詞家阿龙纳斯教授深海旅行的故事。本书通过对“海底怪物”的`追踪,为我们描绘出:海底平原、海底森林、海底墓地、珍珠世界、沉没的大洲和古堡……当然,这本书还为我们展示出了各种各样迷离又神奇的鱼类世界。
同时凡尔纳先生还用神奇的笔为我们设置了很多惊险的场面,使整本书显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其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就是恐怖的大章鱼了。大章鱼有8米长,能看到他的250个吸盘,而且体重也应该有20000到25000公斤。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于是船长和水手们拿上斧子往章鱼的手和脚上刺去,章鱼把一名水手抛向深海,逃跑了。
只要你努力、坚持,就会有奇迹发生。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3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他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凡尔纳写的小说,读完后,总会让我有很多的幻想。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带着仆人康赛尔和一个捕鲸之王——尼德,跟随尼摩船长乘“林肯”号驱逐舰在海底里的两万里环球旅行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吸引着读者:从海面上的“海怪”出没,到尼摩船长和他的“乘客们”的海底旅行,到最后“鹦鹉螺”号被海洋旋涡吞噬。这些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扣人心弦。让我印象深刻的有这两个故事:分别是“海底奇观”和“大漩涡”。
先来说说“海底奇观”吧。这个故事是阿尤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鹦鹉螺”号船上透过玻璃窗看见的海底景色。他们在船上透过水晶玻璃看见了:色彩斑斓的箭雨、像迎风招展的旗帜的鲻鱼、双层黑线的鲷鱼、娇美无比的玻璃鱼……这样美丽的海底世界让船上的.所有人都沉醉于其中。这本书虽然是科幻小说,但是在1866年,人类还没有发明驱逐舰的时候,凡尔纳作家能想象出这样美不胜收的海底世界,也让读者大饱眼福了!当我读到这个片段时,我也仿佛置身在奇妙无比的海底世界,我的身边就是一个巨大的水族馆,里面有变化无穷的奇异景观,有五彩斑斓的各类生物,在这里呆上整整一天都觉得不够,因为这样美丽多彩的海底世界实在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大漩涡”这个故事时,船员们说:“大漩涡!大漩涡!”我读这句话时,心也跟着故事情节一起在波动,心里想:尼德他们能逃脱这大漩涡吗?他们又将怎样逃脱呢?最终他们三人落在大漩涡中,失去了知觉……当然,故事的大结局是:三人被一位先生救了,他们也逃离了“鹦鹉螺”号。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人在真正遇到危险时的冷静、不慌张,同时也需要聪明、智慧的头脑。
这本书里的故事趣味盎然,引人入胜。读完这本书,我开阔了眼界,还学到许多知识,同时这本书也在告诫人类:要爱护海洋生物,谴责人们滥杀滥捕的行为。读完这本书,我也收获多多。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4
我看了这本书,感觉自己的心灵与思想也跟着鹦鹉号周游了全球,见识到了各地的美丽与神奇。下面我再来介绍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吧:
尼摩艇长像是一个外表沉稳,捉摸不透,经常面无表情的怪人,但是他实际上是个心地善良,非常慈祥的大好人,并且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帮助了采珠人杀死了大鲨鱼,在内德兰德的.协助下,杀死了大章鱼__潜艇的危机。
和尼摩艇长关系非常密切的阿龙纳斯教授是一个和蔼可亲,知识渊博,对海洋有着深深的了解,但还有许多海底生物就连他也没有见过,他是一个求知欲非常强的人,觉得海底非常奇妙。
教授的仆人——孔赛伊,他是个非常尊敬主人的好仆人,他从不反对教授的一举一动,经常帮助教授,大海怪向林肯号发起进攻时,阿龙纳斯教授掉了下去,突然麻了,慢慢往下沉,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孔赛伊救了教授一命,他非常的无畏与忠心。
最后介绍一下内德兰德这位捕鲸高手,他是跳下来追那头大海怪的,看见孔赛伊和教授在海里有气无力的游,于是,他去把他们救来。他捕鲸的能力非常好,听说他的家族出了很多捕鲸高手,也是一位勇敢的和善良的人。
故事读完了,但还是觉得意犹未尽!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我从书中汲取了很多知识营养,我也推荐大家去看看这本《海底两万里》吧,你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着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百科全书。
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快来看吧!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6
海洋,一个使人充满美好幻想的梦境,多少人为了一领它那面沙后神秘的脸庞而永远沉睡于姿态万千的海底。为了足不出户地去领略海洋的千奇百怪,我决定去书的海洋中遨游。
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使人们都感到触目惊心。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罗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中,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就是潜水艇。
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水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个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他们突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但阿龙纳斯、康纳尼、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这部作品清节跌宕起伏,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人物命运瞬息万变。在漫长的旅途中,作者将读者的心与人物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了一起,将读者带入到险象求生的险恶的环境中,时而也会将我们带入如诗如画的'美好境界。
当潜水艇在海洋中任意穿梭,在海底里千钧一发,时而有诗情画意,令人深醉于其中。这美丽的海底世界让我感受到了异域的情调,和浪漫色彩,这高超的文笔,不禁使我赞叹不已。这场旅途的经历带我们一览了海底的变幻无穷。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告诫人们: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己时重视防止被坏人所利用,危害人类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洋生物。这些热门的保护海洋的话题,曾无数次地在我们耳边响起,可真正实践起来时,又有多少人做到了呢?
人的一生道路上,都会遇到危险,这危险会使人跌倒,但我们可以向阿龙纳斯学习,遇到危险不唉声叹气,不杞人忧天,也不自暴自弃。其实人最大的敌人,一直都是自己。
“虽然希望渺茫,但是希望也总是深深扎根在人心里的啊!”对啊!海上波涛汹涌,大风大浪是在所难免的。但故事背后的挫折总是比我们想象中的多。在漩涡中,他们也都没有放弃,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一次次地重获新生。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7
海怪之谜、神秘的鹦鹉螺、托列斯岛惊魂、尼摩船长的复仇……是的,我们来到了《海底两万里》!
拿到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不仅是因为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还有儒勒·凡尔纳严谨科学性的'文字是我陶醉。
《海底两万里》通过追踪“海怪”,为我们描绘出一片片神奇的海底世界,这里有海底平原、海底森林、海底墓场、珍珠世界、沉默的大洲和古堡……除此之外,小说还为我们展示出了各种迷离而又神奇的鱼类世界。同时,凡尔纳还用他那神奇的笔为我们设置了很多扑朔迷离而又刺激的场面,使整个小说变得生动有趣。
读完这本书,我躺在沙发上,静静的闭上了眼睛,脑海中《海底两万里》的影子一遍遍的浮现。我想,这就是成功之作吧。
游完《海底两万里》,才知什么是惊奇!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8
暑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0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
在漫长的旅行中,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情节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着人的围攻等等。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还要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同时还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它不仅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也让我从这些故事中学到了重要的人生哲理: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可是,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困难,我们要像阿龙纳斯一样,决不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要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做到在哪里跌到就在哪里站起来,坚持到底,迈向成功。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9
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作家,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曾写过《海底两万里》,《地心游记》,《环游世界八十天》,《气球上的五星期》等书籍。《海底两万里》是他的幻想小说三部曲之一,也是他的名篇佳作之首。
《海底两万里》把读者从1866年故事开始的是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落入水中,与同伴落到怪兽的脊柱上。原来是一艘巨型潜艇,之后又被尼摩船长收留,开始他们的海底旅行。
作者和读者一起登上“海怪的腹中”。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乘客们”饱揽海洋的奇异景观和各类海底生物与海洋大蜘蛛,大白鲨,鲸鱼群,章鱼搏斗等。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得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一百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一百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两万里》中的“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潜艇厚达十几米的巨型浮冰下的海底,从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的栩栩如生,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直到以人力打开生命之门,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比什么都好!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啊!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0
碧蓝的大海一望无垠,层层波涛,总能为人提供遐想的空间法国作家凡尔纳,就用自己的想象与科幻相结合,创作了《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三部曲。故事开始于人们发现海里有一只巨大的“独角鲸”,主角阿龙纳斯也受邀参与进了捕捉活动。他们乘“林肯”号船时不幸遭到“独角鲸”的攻击。落海的主角与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惊奇地发现:“独角鲸”竟然是一艘潜艇!被救上的主角等人结识了“独角鲸”鹦鹉螺号的船长:尼摩船长。就这样,主角一行随船长共同探索了一番瑰丽神秘的海底世界。然而主角等人不甘一直困于海下的世界,并且与船长产生了分歧,最终与船长不辞而别,三人途遇海旋被人救下,“鹦鹉螺”号和尼摩船长也消失在漩涡里,生死未卜……
这部小说的故事构造引人入胜,情节离奇曲折有不乏真实性。最吸引我的便是对“海底森林”的描写了。读及“似乎迎风招展地作扇子般展开的孔雀彩贝”,眼前仿佛浮现出把把“小扇子”;读及文中列举的各种色彩“玫瑰红、洋红、青绿、青黄、灰褐、古铜”,那绚丽多彩的景色便闯进了我的眼帘……
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也都富有个性特点:阿龙纳斯知识渊博;康塞尔生性沉稳,随和自然;尼德兰脾气急躁;尼摩船长睿智沉着。文中的`角色尽管寥寥无几,却都个性鲜明。这也是该小说吸引我的原因之一。
我最敬佩的角色不是知识渊博的阿龙纳斯,也不是勇敢沉着尼摩船长,而是主角身边那个看似不起眼的仆人康塞尔。主角受邀参与捕“独角鲸”,他知道很可能有危险,在主人未强迫他的情况下,仍毅然跟随主人。再有,当“鹦鹉螺”号内部缺氧,主角将面临生命危险之际,他也是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氧气瓶让给了主人,最终两人都活了下来,皆大欢喜。这种为人无私、关心他人的精神怎能不令人敬佩?这种对主人忠心耿耿的行为怎不算是值得传颂的佳话?
小说的结局也是留有悬念的:尼摩船长究竟经历什么才致使他放弃陆上生活?“鹦鹉螺”号的命运到底如何?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却不知不觉也如作者一样,插上了想象的翅膀,向想象的海洋飞去。同时,主角勇敢无畏的精神也将被我们深深铭记在心。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1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那斯一起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的洞一穴一,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等,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的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出一个神奇的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他一性格忧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债负,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行动,尼摩船长对人类没有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痛苦,但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少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把生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动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险行动。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行为······
面对这早在两百多年前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的思考:这本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传神知识吗?不,他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2
1866年在大洋上连续发生了奇怪的事件,遇见了一个行动迅速又非常有杀伤力的怪物。《林肯号》舰长法拉古发誓要杀死怪物。船上的武器有鱼叉、爆破弹,大炮还有一个秘密武器是鱼叉大王尼德兰。他们连续追杀怪物,在于怪物的战斗中《林肯号》沉没了。
《林肯号》上的乘客阿龙纳斯教授、鱼叉手尼德兰以及教授的.助手康塞尔爬到了怪兽的身上。爬上后才知道不是怪物是潜水艇,叫“鹦鹉螺”号,船长的名字叫尼摩。他们去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了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后来在大西洋漩涡中他们三人逃离了《鹦鹉螺号》,最后谁也不知道尼摩和“鹦鹉螺”号去哪里了。
本书给我展现了美丽的海底世界,我要好好学习,成为一名海洋学家,亲自去看看美丽的海洋。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作《海底两万里》。起初,我没有丝毫兴趣可言,渐渐地,我被那引人入胜的内容、跌宕起伏的情节所深深吸引。一片汹涌澎湃的大海仿佛正展现在我眼前,而我仿佛也坐着鹦鹉螺号,同尼摩船长走进海洋,观赏奇景。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扣人心弦的章节,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要数第四十章。这一章主要讲述了:潜艇四周都围着厚厚的冰墙,船长镇定自若地指挥着大家轮流开凿冰墙,同时喷射开水阻止再次结冰。艇内的氧气越来越少,但大家仍秩序井然。最后,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潜艇终于冲出冰原,大家再次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危机终于解除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章节,是因为我十分佩服尼摩船长的沉着、冷静、临危不惧。在那样危急的重要关头,艇舱的氧气越来越稀薄,大家随时会因为缺氧最终葬身海底!那是多么厚的冰层啊!要想使鹦鹉螺号全部通过这恐怖的冰山,可要挖650立方米的冰层!更不要说就算大家离开了这座牢笼,仍有可能还在冰山下,不能及时浮出海面呼吸空气......然而尼摩船长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冷静地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一边凿冰墙一边喷射开水,终于成功地带领众人脱离了险境。这样沉稳的尼摩船长怎能使我不为之赞叹呢?
想到尼摩船长的沉着机智,再看看我呢?记得那一次,班里有同学打碎了花瓶,场面那叫一个惨不忍睹:玻璃瓶碎了一地,有的小玻璃渣飞出去老远;原本洁白无瑕的百合花,现如今被溅上了星星点点泥渍,散落在玻璃碎片中;花瓶里的'水自然也洒了一地,聚成了一个小水洼,蜿蜒地向着四周扩散;溅起的水还打湿了我的裤角。我被吓得心怦怦跳,同学看见闯了祸,嘴里不停念叨:“完了,这可怎么办,怎么办?”我俩双双愣在原地。最后,还是路过的班长镇定地帮我们收拾了残局,还向老师解释了前因后果。现在想来我还是有些太稚嫩了,遇到一点小事情就蒙了,没有思考能力,一点也没有那遇事不惊的沉着冷静!尼摩船长身上的这些好品质真的值得我好好学习啊!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作为凡尔纳的一部经典名著,不仅将科学与文学美结合,把尼摩船长冷静坚毅的形象也刻画地栩栩如生,哪怕已经过去了快两个世纪,它的光彩仍熠熠生辉!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4
寒假是我阅读了一本经典名著《海底两万里》,收获颇多。
小说主要讲述了博物学家阿龙纳斯、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一起随“鹦鹉螺”号潜艇船长尼摩周游海底。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奇遇。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最后,“鹦鹉螺”号在北大西洋里遇到一艘驱逐舰的炮轰,潜艇上除了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不久,他们在潜艇陷入大漩涡的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出了潜艇,被渔民救上岸。回国后,博物学家才将旅行中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的写作功底值得我学习:他可以将美丽的海底珊瑚描写得细腻至极;他会运用想象、联想等写作方法使得作品的语言更加形象生动;他会将文章的`描述步步推进,使读者们身临其境。我在阅读中就被那些朴实而优美的辞藻而吸引,我仿佛在那一刹那就置身海底,随着尼摩船长遨游海底,经历这那一件件扣人心弦的突发事件,一起体会最终胜利时的喜悦……同时,我也被书中人们坚信正义、敢于斗争的美好品质而感动。本书的线索---“鹦鹉螺”号更是代表了当时时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敢于吃苦的精神,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和挫折吓退,而是要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与困难顽强拼搏,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一本本好书带我领略各个时代的盛世辉煌与遗憾落幕。《海底两万里》使我感触良多。
2024蜜蜂读后感(集锦11篇)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写心得体会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2024蜜蜂读后感(集锦11篇),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蜜蜂读后感【篇1】
今天,我阅读了一个故事,它叫《一只离群的蜜蜂》,对于这篇故事,我深有感触。因为,我曾经也做过故事中的那个蜜蜂。
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一朵朵花儿绽开了笑脸,我的邻居小伙伴中有人提出收集花瓣,然后把每人收集的花瓣混合在一起做成香包。当时我们都还小,每个人都信誓旦旦地答应,收集了好长时间,我们也收集了不少,到了混合花瓣的时候了,我们把所有人捡到的花瓣混合在一起,再平均分给每个人,可是我总是觉得自己收集的花瓣多,但是混合以后分到的花瓣却很少,而且还有一些枯黄了,我便为自己打抱不平,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小伙伴们齐声反驳我说:你捡的多,我们捡的也不少啊,我们分到的也不比你多,你再这样斤斤计较,我们以后就不和你玩了!我说:不和我玩就算,我自己回家收集花瓣做香包。
回到家,我自己收集花瓣做了一个香包。有一天,我在家门口看见一个小伙伴身上带着的香包发出了十分好闻的香气。而我收集的花瓣只有我一个人的力量,小伙伴们的合起来就会有好多好多的品种,所以味道更香。看来,我当初的想法:离开我,看你们能把香包做好是错误的,事实上不是群体离开我活不下去,而是我离开群体活不下去。我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执意自己做香包,做好的香包没有小伙伴一起做出的香包香,我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原因,小伙伴们做的香包之所以香是因为:香包里花瓣品种多的同时还凝聚大家的力量,香包里散发的不仅是花的香味,同时还散发出友谊的香味。所以,我觉得他们做的香包格外香。意识到自己错了之后,我立马向小伙伴道歉,他们见我很有诚意,便很快原谅我了。
其实,道理都是一样的,某个人离开地球,地球照样转,你离开群体只能说是你的损失,所以,我们要处处融入群体,处处为群体着想,为群体尽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
蜜蜂读后感【篇2】
《蜜蜂的秘密生活》是《美人鱼椅子》作者的另一部小说,在母亲遗物的线索下寻找母亲的痕迹。
关于母亲的生与死,在她四岁的那一年,因为父母的争吵,捡拾父母争抢中掉落的枪。但是也别犯傻,与蜜蜂接触长裤长袖还是要穿的,它们也会感受到你的爱意,默默向它们表达关怀和喜爱,因为每个小生命都需要被重视。这样,以及爱。
小说讲述的不过是个简单的故事:白人女孩莉莉。还记得小学课本里关于蜜蜂神奇的八字舞。但对于蜂房里的复杂生活,我们了解甚少,它是一个女孩的成长史。我们的内心世界正是有如蜂房,其复杂结构自不必多说。那些明亮耀眼,我们却浑然不知的,但也可有如蜜蜂每天劳作却依然快乐地唱歌。如此我想你。这个精灵言辞锋利,说个不停,这是一个让人无法想像的数字,据说一只工蜂需要在蜂箱和花朵之间往返飞行一千万次,才能采集到酿造一磅蜂蜜所需的花粉,眼里尽是厌恶与不耐烦。除了一个照顾她的黑人罗萨琳能给她一些温暖以外,枪走火误杀了自己的母亲。其后她的生活便笼罩在这个挥之不去的模糊阴影中:原来我并不是一个糟糕的女孩。
莉莉的`所有跋涉,她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任何温情。十四岁那年,罗……多了些淡定,不是他。有时,需要的只是安安静静地看一本好书,四处走走,不是那个永远穿错衣服,不是永远得不到别人喜欢的女孩!
成长是多么脆弱而险象环生的过程,少了些抱怨,但令我们期待的是也会有奇迹般的蜕变,可以爱,不是你,我可以变得美丽,并没有抛弃她。于是她选择了逃离,自然不会攻击你,全部的都是自己的事情。我才明白,你会听见一个精灵在暗中低语,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养蜂场,渴望某种力量对自己的完善,某种坚守的内核。只要我们还相信爱的存在,并努力地去爱着生活。有这个内核在,让莉莉下定决心逃离父亲。面对大自然的力量,我们也并不会比一只蜜蜂坚强多少。而人生的世界实际上就是一个养蜂场。如此,只是我脑中幻象,那我也是开心的。有些东西就是这样的奇特,和别人有关,又似无关,但它并不是关于蜜蜂的昆虫记?
“人的一辈子也许会有那么一两回。想想蜜蜂的生活,所有苦难和困扰是暂时的,只是我脑子幻象,不仅是寻找这样一个爱与不爱的答案,更是关于自己的寻找,是努力向自己证明。她也最终知道:母亲是爱她的。如八月教莉莉的那样,是我们所熟悉的,蜜蜂经历的风险与艰辛,我们也无法想象。但是蜜蜂的快乐是不是就在这忙碌的采集中?而我们生活的快乐不也是蕴含在一些琐屑的事物中,如蛹化蝶。这些年也由着光阴将自己慢慢打磨,褪去清涩,有时恰恰隐匿在我们认为不堪的日子背后。
万千世界,只是我自己,你会听见发自什么东西中心的声音,她一直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她想了解关于母亲更多的往事。更重要的一点是某个信念在支撑着她,世界倒地死去。我抬起眼帘,一切重获新生,与其他母亲无异。
突然就想到曾经在别人博客上看到的小诗,觉得放在这里很合适,那么用它收尾了。“我合上眼睛,她坚信母亲是爱她的,也可以被爱,直到言中核心秘密为止。”每个人心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那些内心深处与自己的对话,我们不过如蜜蜂一般。一千万次的飞行。在这个采集的过程里,和自己对话。无论如何曲折的伤痛史,生活还是要继续。我也仍然愿意那么相信,没有什么可多说,一切都会变好。而苦难带来的也可以是幸福。大姐八月更是从小把母亲带大的保姆。在三姐妹的养蜂场里,从不奢望得到爱的莉莉得到了她从前不敢想象的亲情、友情。
一双眼睛,安静注视着这世界,里面隐藏的秘密更是不为人知,笑容渐明媚:不要惧怕,要内心充满爱,她终于寻到了她母亲的足迹。在那里遇见的黑人三姐妹,正是曾经和母亲在一起生活过的?
蜜蜂读后感【篇3】
《可爱的小蜜蜂》是上学期的课文。
它没有华丽的词句、奇巧的结构,可是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它。
蜜蜂,那些小小的蜜蜂,实在很平常。它不像蝴蝶有色泽斑斓的双翅,也不像蟋蟀能奏出动听的乐曲。然而它们对待生活。对待劳动却有一种使人难以置信的.热忱。
在百花盛开的夏日清晨,蜜蜂成群结队地飞出蜂箱,在花的海洋里不停地忙碌着。
为了找到可采集蜜汁的鲜花,它们竟要往返几十里!飞呀,飞呀,采呀,采呀,回到“家”里还要抓紧时间酿蜜,这就是它们的生活。它们从不闲着,“整日整月不辞辛劳”,可自己吃得很少,“它们从来不争,也不计较”,“对人无所求,给人的却是极好的东西”。课文里,这朴实无华的语句,好似涓涓细流,滋润着我的心田。
是啊,蜜蜂的勃劳和无私,应该受到我们的赞美。每一只蜜蜂都是一位小小的无名英雄。那甜丝丝的蜜汁正是这千千万万无名英雄酿造的。
课文把劳动人民比作千千万万个小蜜蜂,是再合适不过的了。车间里,台台机床在飞速运转,是工人叔叔操纵的;田野里,台台拖拉机往来耕耘,是农民伯伯驾驶的;他们都在酿造生活的蜜汁,于是,社会主义的春夭就硕果累累,更加甜美动人了。
蜜蜂读后感【篇4】
看书时我突然看到一篇文章《一只离群的蜜蜂》,被找题目吸引,我不由自主地往下看。看着看着,我明白了,这是一篇讲一只蜜蜂创造自己的世界,离群的故事。
故事一开始就讲一只认为自己很能干的蜜蜂,一直觉得自己功劳最大,如果没有了他,其他蜜蜂就干不成事,所以就想去外面创造自己的王国。结果呢,我想:“它成功了吗?是不是真的创造了自己的世界?还是灰溜溜的回到家里?还是被其他蜜蜂求着离群的蜜蜂回家呢?......”
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三天后,那只蜜蜂扇着无力的翅膀飞回了家,一看就知道失败了,而蜂巢,和他走之前一模一样,感叹道:“‘我‘总不如’我们‘”。
其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例。有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踢足球,我们每队5个人。我队的中卫首先抢到了球,在面临重围的情况下他乘机将球传给了前卫,由前卫来进球,通过这种有机的配合,不费吹灰之力我队抢先进了一球。而另一队跟我们的打法不同,发球后由对方的中卫抢到了球,中卫球技不错,他没有选择传球,而是独自一人往前冲,其他队员跟着球跑,结果球被后卫队员截住了,并赶紧将球传给中卫,中卫接着又传给了前卫,此时对方没有来得及回防,结果我队又进了一球。按着这种通力合作的方式,一场比赛结束,我队遥遥领先,我们品尝到了合作的胜果。而对手虽然技术不错,但单枪匹马还是敌不过团结协作。
“人心齐泰山移”只要大家团结协作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蜜蜂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小蜜蜂,怪我吧》这篇文章,它像磁石般吸引了我。
“小蜜蜂,怪我吧”虽然是只有二三百字短文,作者通过生动、具体的细节描写,却把一个热爱劳动、干事认真负责的孩子,活生生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作者写道:她“拎来一桶水,把抹布放进水里泡湿、拧干,爬山上凳子,踮起脚尖,先擦够得着的地方,然后爬上窗台再擦玻璃上方。”为了反映作者的劳动态度,作品还写道:“我反复的擦,使劲的擦,几处黑道老是擦不掉……,”后来他发现“原来那是几道干粘土,用一根小棍轻轻的捅掉,在来擦,抹布投了一遍又一遍玻璃清亮透明,我心里很高兴。”
这篇文章不仅语言生动形象,还抓住了一个个细节去描写劳动全过程,特别是抓住了蜜蜂撞玻璃的细节描写,使我久久不忘。他写道:“这时,飞来一只小蜜蜂,在玻璃外它却没发现前面有玻璃,猛地向前一冲,‘泼’的一声掉在地上。唉,小蜜蜂怪我玻璃擦的大亮了。”
作者用形象、生动的语言,为我们塑造了爱劳动的学习榜样。他的写作技巧也值得我好好学习,使我的作文更生动。
蜜蜂读后感【篇6】
蜜蜂是自然世界普通的一种昆虫,个体渺小而又平凡很少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然而就是这成千上万极平凡的小蜜蜂,却被人们赐予“勤劳的园丁”美誉,给予了人类最甜美的蜂蜜。蜜蜂是平凡的,但他们以对平凡工作的认真态度赢得尊严。这样的平凡同样也值得我们加以借鉴。
平凡的是岗位,而让岗位变得不平凡的是每个正视平凡的职业人。只要我们不懈努力,老百姓就会焕发出耀眼的光彩。
我们可能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时机不好,命运不公,没能遇到好岗位,对工作不满意,否则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平凡。
在平凡与伟大之间,很多人向往伟大,就像涓涓细流与瀑布之间,瀑布常常成为一道风景线。但我要说,伟大正寓于平凡之中,平凡的我们一样能高扬起脸,因为平凡中,我们一样能够奉献。
我们心中应该有着这样的信念:世上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得有人干,既然干了干一行,就要对这一行负起责任。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的事业才能有更加辉煌的今天和明天。
我们也需要奉献,因为我们平凡的生活只能在奉献中升华和完善。是的,我们不能在战场上驰骋,但我们可以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草虽小,却可以铺成一片辽阔无边的大草原。虽然我们是平凡的,但我们可以走向非凡。
有句好话:一个人再伟大,首先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件事再伟大,首先是一件平凡的事。人,是从平凡逐渐走向伟大的。
人们的伟大往往体现在平凡的生活和小事上,而不是在惊天动地的事件上。作为新时代的物业人我也深有感触:
其实,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已经走向了不平凡,难道你忘了吗?当人们在霓虹灯下翩翩起舞夏凉的时候,你却依旧工作在火红的太阳、炙热的天下,汗水早已湿透了衣背,扫帚还在挥舞,美化着属于你、我、他的家园;当亲人合家欢乐,在热闹的庆祝节日时,你却依旧冒着刺骨的寒风、洒落的雪,拿着手电筒,在小区来回巡逻,查看异情,为欢度中的你、我、他守护着家门;当人们都进入温暖的梦乡的时候,一起突发事件,使得你又站在1米多深的粪便池中忍受着令人作呕的气味,用双手掏出堵塞的砖块。我们将永远承受误解、委屈,甚至威胁和辱骂,但我们仍然默默地贡献自己的力量和热度,建设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园。
这难道不是伟大?
是的,想想我们又多少不同。生命对我们来说只有一次。每个人的外表和成长环境都不是由他们自己决定的。我们只是千万个平凡的分子,所以当我们面对平凡的时候,不要抱怨天堂的不恭平,也不要抱怨我们自己的不适时。我们总是对生活充满幻想,总是离现实太远。诚然,平凡的工作很可能让人默默无闻地度过一生,但这种付出是对生命价值的肯定,一切努力都是给别人带来幸福的保证。
所以说,平凡的我们早已蕴育出伟大。因此,我们可以充分**我们的平凡,爱我们的平凡。但是,平凡不等于平庸,平凡就是工作,平庸就是工作态度。
如果我们有一个正确的工作态度,平凡的工作就会发光,我们就能得到自己的人生价值。
实际上积累平凡也就是积累卓越,从身边事做起,实实在在做人,勤勤恳恳做事。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以实现。而不让自满、消极得过且过等念头磨损了斗志,一辈子做一个可有可无的庸人。
试回想伴随公司走过的这几个年轮中,我们逐渐成长的一步步,不都是从一个个平凡的岗位向卓越迈进,从不懂到懵懂再跨向专业,这一点一滴的积累其实就是我们辛苦付出的回报。知识的积累、经验的总结、业主的认可、同行的认可,是我们以主动、勤奋、勇敢展现的生命色彩和价值。
同志们,让我们像蜜蜂一样在平凡中寻找乐趣,在平凡中奉献自己,在平凡中培育伟大。
蜜蜂读后感【篇7】
在这个美丽的夜晚,我读了一本书《一只离群的蜜蜂》。里面讲得是:一只自以为能干的蜜蜂与蜂群闹起了冲突,他觉得自己做的工作很多,但是吃的蜜太少了,就开始抱怨大家对它的不公平,忘记了它的功劳,于是就离开了蜂群,开始了它自己的一段生活说到了这里,我猛然想到我在校园里的一件事!
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马上就要篮球比赛了。老师让我们投一投三分球和二分球,运一运球,找一找球感。
于是,打了好几十分钟,我早已经像哈巴狗一样喘着粗气,汗流浃背,然后我就一咕噜坐下来,对队员们说:我不行了,好渴啊!好累啊!我需要喝水,需要休息!一位队友听完后,皱着眉,像老师一样,脚踢着我的背,嚷着:不准休息!你没来时,我们就跑完了一千米,一声都没喊,一口水也没喝,哪一个像你,才上了几个蓝就休息,如果你这样的话,那你也太没用了!这一句话让我火冒三丈,眼里不断出现怒火,一下子就爬起来,理直气壮地说:你以为你是老师啊?都可以说我们啦,我告诉你,我投篮精准好,你三分能进几个?那么我就不比赛了,让你们几个小啰啰跟对手你,必败无疑!于是,用尽所有力气把篮球扔得远远的,迈着大步子回教室。但是不一会儿,我的怒气就烟消云散了,开始后悔了,我确确实实不能休息,但是现在想又有什么用呢?又不能重来。在这倾盆大雨的几个日子里,我躲在墙角里,认认真真地观察队员们的训练,我突然发现,当我不在旁边的时候,他们还是像昔日一样一丝不苟,球艺有所提高。我细细地反思了我的行为,应该要以大局为重,不仅如此,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而一个集体的力量是无限的,即使少了你,地球照样转,团体协作时,不能以个人利益为主,而是顾全整体。之后,我向队友们道了歉,我队员也不和我计较又一起快快乐乐地加入团队训练了
当比赛结束后,我们以大比分毫无悬念赢了比赛。
蜜蜂读后感【篇8】
今天,我读了《蜜蜂》这篇文章,它令我十分感动,虽然它不被许多人了解,但它的精神不由得让我不由自主竖起大拇指称赞!因为它的精神为我点亮了一盏明灯。
这篇课文讲了我在灌木旁休息时,一只嗡嗡作响的小蜜蜂骚扰了我,我气愤地将它一巴掌打在了地上。没想到,它竟然飞起来了,又在我眼帘绕来绕去,我再一次不耐烦地将它打进泥土里,奇怪的是没等我眨眼功夫,它又趴起来了。我没管三七二十一,用鞋子又一次狠狠地将它踏进泥土里,心想:这回你会出不了这地狱了吧。可它不知怎的又飞了起来,就这样,起了落,落了飞,可它决不放弃,仍然在不断挣扎。
这个情景,使我从蜜蜂的身上看到了那种锲而不舍,坚强勇敢,不怕牺牲的精神。我想:它也知道坚持就是胜利吧!
与蜜蜂相比,我真感到惭愧。平时,在学校里上课时,我总不敢举手回答问题,甚至有时连一些简单的问题都吓倒了,总是想着一个念头,不会做就算了,一了百了。在家里我也是最懦弱的。妈妈还经常给我壮壮胆,叫我鼓足勇气,可我还是放弃了。今后还会面临着许许多多困难,这样一直下去会怎么能行呢?一只普通的小蜜蜂都有那种顽强拼搏的精神,我难道做不到吗?《蜜蜂》这篇文章使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人只要坚持不懈努力,相信自己也一定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一个人只有从现在脚踏地认真学习,才会让自己的理想走向成功。
同学们,不要错过这美好的时光,困难是暂时的,相信自己,成功在不远处向我们微笑。
蜜蜂读后感【篇9】
今天,我读了一篇短文,题目是《蜜蜂的赞美》,从中我懂得了一个道理。
这一篇短文主要写人们对蜜蜂酿蜜的赞美,教育我们学习、工作要广泛的吸收,不要杂乱地照搬,要重视重新创造。
文中最让我受益无穷的是鲁迅先生在书简里说的一句话:“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非长有限……”这句话的'意思是要读许多书,才能学到知识,如果只读一本书,学到的知识就很少。我平时读书只喜欢看一些漫画或者好笑的书,给我解解闷,关于文学、历史、科普、天文类的书我都不喜欢看,所以很多方面的知识都不懂,有时上语文或其它课时,就需要多方面的知识,而我却不知道,只能听别人津津有味地道来。因为我书读得少,所得知识有限,所以写作文时思路狭窄,语言贫乏。学了这一课,我要像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并用它自己的力量来改变消化材料,吸取其中的精华,不笼统的接受。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以后要多读好书,吸取其中的精华,如好词好句好段,还有好的写作方法……能随手摘抄下来,做好读书笔记。在学习中充分运用积累的知识,把它化为自己的知识。我只要学习蜜蜂的辛勤,酿蜜的创造,就会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蜜蜂读后感【篇10】
《一只离群的蜜蜂》主要讲了一只自以为是的蜜蜂觉得它干得多得到的却很少,于是它忿忿不平的离开了蜂群,独自离去。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一个总是帮助别人却不求回报的解放军战士雷锋。
雷锋叔叔短暂的一生,却帮助了不少人。3月5日是雷锋纪念日,在这一日,我总是想起雷锋叔叔。雷锋叔叔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不论是夏天的酷暑,还是冬天的严寒,他总是不辞辛劳,不求回报的帮助百姓,他自己的袜子都破的不成样子了,可是他还是没舍得用钱去买一双,雷锋叔叔把自己的钱全用来帮助他人。坐火车的时候,他看到一位老大娘正在吃力的走向火车车厢,雷锋赶忙背过老大娘沉甸甸的背包,搀着大娘找了座位坐下,把自己身上唯一一块充饥的面包给了大娘,大娘十分感动,不停地夸雷锋好孩子。
雷锋叔叔去世的时候,只有二十二岁。二十二岁,正是血气方刚、意气风发的年龄,可是雷锋叔叔却这样去世了。雷锋叔叔一生都在帮助他人。与这只自私的小蜜蜂相比,雷锋叔叔更加伟大。我觉得,为大家做事是应该的,应该不求回报,不能自私。
同学们,我们一定不要学文中自私的小蜜蜂。我们应该乐于助人,无私奉献,不求回报。这样,你的一生才能充满阳光。
蜜蜂读后感【篇11】
事》有感
昨天,我读了《中国经典童话》中的《蚯蚓和蜜蜂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蚯蚓和蜜蜂在从前是两条虫,长得一模一样,是好朋友。蜜蜂勤于思索,而蚯蚓却好吃懒惰。一次在石头下躲雨的时候,蜜蜂就想造一个圆筒似的房子,可他失败了。
丁香花让蚯蚓帮助传一下花粉,蚯蚓不屑一顾地走开了,蜜蜂却留下了,在几天几夜的爬树过程中,蜜蜂的背上长出了四个小片片,不久,小片片越长越大,形成了翅膀,他学会了飞的本领,轻而易举地飞上了树,把丁香花的花粉传播完毕了,在这同时,蜜蜂也学会造蜜了。而蚯蚓却只顾吃睡,见好朋友长得那么秀气,难过极了,就钻进泥土给植物松土。从此,两位好朋友相隔甚远,不再默默无闻地做生意,为人类做出贡献。
蜜蜂是勤劳的传播者,蚯蚓是为人类做出贡献的松土者。在以前,蜜蜂正因为自己探索得深,所以做得好。蚯蚓受到蜜蜂的启发,对自己所作的一切感到无助,钻进土壤,把生命献给植物,使植物健康生长。
因此,我们要学习勇于探索、勇于思考的精神,同时也要学习改过自新、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品质。总而言之,
我们应该以蜜蜂的勤奋精神努力学习,而不是像蚯蚓一样懒惰。同时,也要养成知错的好习惯,努力做一个学习上的好孩子。
爱国读后感十四篇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财富需要阅读来挖掘,我相信作品这本书会为每一个读者带去很多的读书感悟。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新的认知。如果你想要了解相关的“爱国读后感”信息请参考下方的资料,感谢您的收藏和阅读也请不吝分享给身边的朋友让更多人受益!
爱国读后感 篇1
“地道战嘿,地道战嘿,……”哪儿传来声音?哦,原来是海陵小学的学生们在看地道 战呢!
1942年,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对冀中抗日根据地发动大扫荡,日本鬼子从炮楼出来不断袭击邻村老百姓,进村后,他们烧杀抢夺,无恶不作,老百姓对他们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一天晚上,小鬼子山田队长率日军在天黑之际偷袭高老庄,这事被老钟叔发现了,高老钟意识到鬼子进村将是老百姓的一场灾难,面对凶恶残忍的日本鬼子,他一路小跑,义不容辞地来到村中的老槐树下解开绳索,拉响了那口报警的大钟,就在钟声回荡在高老庄上空时,山田的枪声也响了,忠诚的老钟叔倒在了山田的枪口下……这是什么精神?是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在现代学习生活中也要发挥这种精神,在学习上帮助别人,在生活中帮助别人。看到这里,我真想坐时空穿梭机,到那个时候,拿起现在先进的武器向日本军扔去,高老庄人民和我一样,被激怒了,他们望着老钟叔的遗体,立下了铮铮誓言,他们要为老钟叔报仇!
“怎么办呢?如果要真打起来,高老庄人民不是日本鬼子的对手啊!那老钟叔不是白死了吗?”我真替高老庄人民担心。
高老庄群众在党支部书记高老忠、民兵队长高传宝的领导下,随机应变,因地制宜,把土洞、地窖改造成户户相通,村村相连的多口地道,而且一直挖到敌人的炮楼底下。
创建地道战以后,敌人就往里面攻击,想方设法地破坏。但是聪明的冀中人民又想想到了很多妙法不防备。山田队长想扑灭这股抗日的火焰,在找到地道战之后,山田穷凶极恶地对地道大吼:“看一看高家庄的地道能盛多少水!”几台抽水机轮番地往里边灌,毒气在鼓风机的煸动下进入地道,让日军意想不到的结果产生了,你有你的打法,我有我的招数,几经改造的地道既防水又防毒。房上房下,火坑上、灶台上到处都是复仇的枪口和子弹,抗日人民把日本军打得屁滚尿流,人仰马翻,惨败而归。就在这时,我们全班同学都鼓掌叫好,我在心里想:“团结就是力量,全体人的智慧就是结晶!”
影片中智勇双全的高全宝、一片忠诚的老钟叔,还有那个民兵败类、汤司令以及那个穷凶极恶的山田队长,都在我大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片中那些音乐也如天簌,紧紧萦绕耳际,挥之不去。
六十几年后的今天,回望六十几年前的峥嵘岁月里,高老庄的地道战中地道是奇迹!冀中平原的人民是奇迹!让我们去学习老钟叔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只有帮助别人,别人才会帮助你,请为社会的和谐尽一份力吧!
以上就是一米范文范文为大家带来的10篇《经典爱国电影观后感》,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一米范文范文的价值所在。
爱国读后感 篇2
第1篇:《本爱安娜》读后感
猜你正在找《本爱安娜》读后感的怎么写?那么就给你这篇范文参考。
《本爱安娜》这本书,让我读的爱不释手。
作者表达的语言非常朴实,让我读懂了人与人之间的两种爱,一种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一种是同学之间的爱。大人们说,我们不懂得爱,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我们也懂得爱,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等等身边的每一个人。爱可以使我们快乐成长,每个人寻找爱是一种非常神圣的事情,只要多关心别人,帮助别人,让我们的周围处处充满爱。
文中本是那样爱安娜,安娜也爱本,因为本帮助过他,关心过她,所以他们之间就有了爱。我是多么地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能像本和安娜的爸爸、妈妈一样理解我、支持我!
第2篇:《本爱安娜》读后感这篇《本爱安娜》读后感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愿对你有参考作用。
这是一部反映童恋问题的作品。文中的本亚明爱上了班上的新同学移民女孩安娜,并为这朦胧的超出一般友谊的爱激动和彷徨。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反映了本亚明的善良,并富有同情心,他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欺负转学来的新同学安娜。另外本亚明的父母和安娜的父母,包括老师都从容面对他们恋爱问题,所以当我们碰到这样的问题时,先要分析原因,弄清事情真相,然后正确引导孩子,不能一味责骂,反而使孩子更加叛逆。
第3篇:《本爱安娜》读后感《本爱安娜》读后感怎么写?以下是我们给你的范文格式参考。
本是一个男孩。
十岁的本,上四年级。有一天,他们班来了一位女生,叫安娜。这位安娜从另一个地方来,插进他们这个班,刚开始,显然,她很不受班里同学们的欢迎。她穿着大家看起来觉得奇怪的装束,老师给她配了个同桌,那个同桌说她身上发出臭味,全班同学都不理她。这种糟糕的`局面直到有一天发生了改变!
这个改变是从本开始的。本发现这个女孩子的眼睛里蓄满了“悲伤”,它不该出现在这样的眼睛里,这引起了本奇怪的感觉。
一次课下玩的时间,安娜站在栗树下,她活像个惊叹号,你看她呆呆的僵直的身体,再看看她细细的脚踝,就知道有多么像了!
这个“惊叹号”影响了同学们丢网球玩的兴致,这时候本扔出了球,没想到这球居然砸中了安娜,所有的人都看着她,以为她会号啕大哭,可是,她一声不响。这真令人奇怪!本犹豫着向安娜道歉,安娜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本看到她满脸的泪,说可是你哭了,安娜说因为大家都不喜欢我,本没想到自己会说出令自己都意外的话可我喜欢你!。
这以后安娜在班里的生活可就发生了一大通的变化。首先是有同学肯接近她了,管它出于什么原因,而安娜呢,笑容多了,开始加入到所有的游戏中来,不过,她最大的特点是男生总结出来的她不像班上其他女生一样动不动就尖声怪叫!。
本和安娜之间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展,这和老师、双方的爸爸妈妈对待他们友好的态度有很大关系哦!
本可以送安娜回家,安娜的家虽然落魄却充满温暖,一个大家庭。
安娜邀请本到她们家吃饭。本又回请安娜到他们家吃饭。在一来二往中展现出一个个让人感到好笑、可爱又滑稽、同时又令人觉得温暖的镜头:本的刻意打扮、小木屋安娜带给他的惊奇、妙人儿格哈德伯伯、湖畔两人的羞涩和亲昵等等。
在这一系列情节展开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小男孩和小女孩美丽的情愫,同时也跟着体验到一系列奇妙的爱的感觉:紧张、纠结、激动、兴奋、生气、嫉妒、郁闷、难过、愉快、欢喜,当然还有想念……
有人说“本爱安娜”,把它写在教室的黑板上。
对呀,这是不是爱呢?
老师说“还缺一行”,在本爱安娜的下面,他以同样大小的印刷体字母写道安娜爱本,并说爱是双方的事!”
安娜到底“爱不爱”本呢?为什么老师这样写的时候,本差点喊出“这不对!”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老师的话是不是告诉大家“爱是双方的事,爱不仅仅是一种感觉,更多的还有相互的责任。”?还是老师直接就看出来,这所有的一切仅仅是本单方对安娜的“好感”呢?
反正,一场“爱”的风波平息下来,书里最后提到安娜的父亲找到了工作,安娜跟随父亲到另一个地方上学去了。一场爱恋彻底结束了。常常一场爱恋一场痛,本因这段情感经历会成熟许多!
在人的一生中,除掉正常的感情(特指婚恋),也许不定哪个时段,10岁也好,5岁也罢,又或者什么时候,都有可能会萌生出连自己都觉得惊奇的感情,让它们好好在心里酝酿体会,无关乎其他的责任,慢慢在岁月中“风干”吧,成为记忆中沉淀的“琥珀”!这也是自己人生经历中珍贵的一笔财富!
第4篇:《本爱安娜》读后感希望范文网能够成为你学习与工作的好帮手!
这本书讲的是十岁的男孩本亚明在德国的一所小学上学。一天,荷兰移民女孩安娜转到了他们那个班。刚开始大家都欺负安娜,后来他和安娜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可是结局是很悲哀,安娜回荷兰了,本亚明病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中的心理描写。心理描写有高兴的、兴奋的、有尴尬的、紧张的、惊奇的、和惶恐不安的。(我知道了,)如果遇到坏事情不能冲动,要冷静或者不理不睬。
这本书还有一点好笑和忧伤,我十分喜欢。
第5篇:《本爱安娜》读后感《本爱安娜》读后感的写法与格式是什么?请参考以下这篇范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本爱安娜》。
本亚明的班里有一个新的女同学,她的名字叫安娜。
本亚明很喜欢安娜。可是有一天安娜嘲笑本亚明,本亚明生气了,他给她写了一封信,过了好久安娜才回信。
有一天本亚明去安娜家吃中午饭。吃完了中午饭他们就去看米老鼠的图画书。下午,安娜去本亚明的家,他们去水里玩,后来的暑假很寂寞。
最后,安娜的爸爸出门了安娜也去那里上学,他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第6篇:《本爱安娜》读后感下面由范文网的作者为你提供《本爱安娜》读后感的写法。
这本书讲的是十岁的男孩本亚明在德国的一所小学上学。一天,荷兰移民女孩安娜转到了他们那个班。刚开始大家都欺负安娜,后来他和安娜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可是结局是很悲哀,安娜回荷兰了,本亚明病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中的心理描写。心理描写有高兴的、兴奋的、有尴尬的、紧张的、惊奇的、和惶恐不安的。如果遇到坏事情不能冲动,要冷静或者不理不睬。
这本书还有一点好笑和忧伤,我十分喜欢。
爱国读后感 篇3
《钱学森》这部电影,用最朴实的手法,为我们还原了一个竭尽一生报效祖国的伟大科学家。我深深的感受到祖国老一辈科技工作者勤劳朴实、艰苦奋斗的作风,他们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托起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形象,用一生来兑现自己对祖国的承诺。
新中国的建立,无数海外学子看到了祖国崛起的希望,纷纷归国,投身祖国建设,钱学森正是这其中的一员。尽管受到美国政府的阻挠,他却从未忘记报效祖国,时刻盼望着回到祖国,参加祖国的建设。尽管在美国受到特工的监视,尽管被软禁,尽管被关进监狱,钱学森仍坚持不懈,乐观向上,在软禁期间完成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工程控制论》。回国后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没有实验数据,自己计算;没有实验器材,自己造;没有科技人才,自己培养。无论是面对既缺人又缺设备的中国,还是面对东风二号实验失败的沮丧,钱学森从来没有气馁过,有着革命的乐观精神。他不仅鼓励着自己周围的人,不厌其烦的为他们讲解,分析失败的原因;同时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那就是火箭决不能带着问题上天!在那个年代,原子弹、氢弹、导弹是一个国家国防力量的象征,国防力量强大,国家就能在国际舞台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否则,只能沦为军事强国的附庸。以钱学森为首的科技人才和艰苦奋斗的人民子弟兵,团结奋斗,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最终使中国有了自己的导弹,让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又提升了一个台阶。
爱国,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没那么容易,他需要一颗赤诚之心,一颗只为人民的牺牲与奉献之心。正如钱学森所说:“在我的祖国,我可以做任何事,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种苹果。”
爱国读后感 篇4
在寒假前,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是《我爱国学》。我读完后,深有感触。其中,最令我感动的一篇文章是《大孝无言》。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父母离异的马鹏飞跟着他双目失明的奶奶一起生活,从小就很懂事的马鹏飞他不仅承担了家里的家务活,还一直照顾奶奶。因为从小到大,只有奶奶与他最亲,与他相依为命。所以他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奶奶,给奶奶打针,喂奶奶吃药,常常对奶奶说:“奶奶,今后我就是您的眼睛。”最好的是,马鹏飞在学习上也认真,成绩总是在班上排前几名。 5岁的马鹏飞还给奶奶做饭,每次做好的饭菜,他总是让奶奶吃,自己却饿肚子。这是一个多么孝顺长辈、伟大、心地善良的孩子呀!为了奶奶,不顾自己,我真佩服马鹏飞。
一想到我们,只会要求父母一次一次的满足我们,从来没有为父母想过,我们可以为他们做什么呢?其实,父母要的并不多,只要我们好好学习,好好生活,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我们。所以,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在生活中可以在爸爸下班前摆上一双拖鞋;给劳累中的妈妈端上一杯热茶,给妈妈捶捶背;这些都是孝敬父母。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记忆犹新这几天我读了《我爱国学》这本书,书中的每个章节都令我回味无穷,让我感触很深。
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大爱无言》这一章了。这一章主要讲述了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孝心。书中,14岁的马鹏飞同学因父母离异先后遗弃了他,奶奶成了他唯一的亲人,小鹏飞5岁时,奶奶也因病失明,从此马鹏飞就得撑起这个家。奶奶住院了,小鹏飞24小时都陪着奶奶,每天为奶奶服务,他每天给奶奶做饭、送饭、喂饭,自己却偷偷地吃酱油拌饭。有时邻居送个鸡来,鹏飞都给奶奶吃了,自己却从不舍得吃一口。马鹏飞为了防止奶奶吃错药,把药都分开放,这些药怎么吃吃几回,小鹏飞都很清楚,就是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学习,他的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
再看看我们这些父母心中的宝贝、家中的“小皇帝”们又是怎么做的呢?当我们还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的时候,马鹏飞却背起了这个家;当我们早上还睡得很甜的时候,马鹏飞早就起来给奶奶做早饭了;当我们被父母送去上学的时候,马鹏飞还在家里急急忙忙地收拾家务并准备自己走着去上学。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马鹏飞这种“大孝无言、大爱无声”的精神。在父母下班回来,哪怕为他们沏杯茶水、捶捶背、端上一盆洗脚水,干点力所能及的家务,也会给他们一个莫大的惊喜。
读了《我爱国学》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其实,“孝”很简单,“孝”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每时每刻做到“孝”吧!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四、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五、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爱国读后感 篇5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部十分有意义的电一影—《闪闪红星》。这部电一影主要描写儿童一团一员潘冬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闪闪红星的照耀下,由一个儿童一团一员成为一个红军战士的故事。看完这部电一影后,我的感想很多,受到的教育也很大。潘冬子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影片中那个小冬子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1490年,小冬子的爸爸去参加解放军主力军,到很远的地方去打仗,14,小冬子参加了儿童一团一员。有一天,小冬子去抓地主,却把地主打晕了,但是小冬子并不害怕,还是和坏人周旋到底。15,小冬子的一妈一一妈一也参加了共产一党一,为了群众的安全掩护群众,最后被敌人用火把活活烧死了,所有的群众为此伤心难过愧疚!小冬子虽然失去了一妈一一妈一,但还是那么勇敢,那么聪明,不怕敌人,勇敢奋斗,和解放军一起抗日,一起打仗,真是好样的。小冬子一家三口人,很让我钦佩,我也要学习他们的勇敢和能干。
爱国读后感 篇6
我爱国学读后感范文
范文1
在寒假前,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是《我爱国学》。我读完后,深有感触。其中,最令我感动的一篇文章是《大孝无言》。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父母离异的马鹏飞跟着他双目失明的奶奶一起生活,从小就很懂事的马鹏飞他不仅承担了家里的家务活,还一直照顾奶奶。因为从小到大,只有奶奶与他最亲,与他相依为命。所以他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奶奶,给奶奶打针,喂奶奶吃药,常常对奶奶说:“奶奶,今后我就是您的眼睛。”最好的是,马鹏飞在学习上也认真,成绩总是在班上排前几名。 伟大、心地善良的孩子呀!为了奶奶,不顾自己,我真佩服马鹏飞。
一想到我们,只会要求父母一次一次的满足我们,从来没有为父母想过,我们可以为他们做什么呢?其实,父母要的并不多,只要我们好好学习,好好生活,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我们。所以,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在生活中可以在爸爸下班前摆上一双拖鞋;给劳累中的妈妈端上一杯热茶,给妈妈捶捶背;这些都是孝敬父母。
范文2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记忆犹新这几天我读了《我爱国学》这本书,书中的每个章节都令我回味无穷,让我感触很深。
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大爱无言》这一章了。这一章主要讲述了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孝心。书中,送饭、喂饭,自己却偷偷地吃酱油拌饭。有时邻居送个鸡来,鹏飞都给奶奶吃了,自己却从不舍得吃一口。马鹏飞为了防止奶奶吃错药,把药都分开放,这些药怎么吃吃几回,小鹏飞都很清楚,就是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学习,他的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
再看看我们这些父母心中的宝贝、家中的“小皇帝”们又是怎么做的'呢?当我们还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的时候,马鹏飞却背起了这个家;当我们早上还睡得很甜的时候,马鹏飞早就起来给奶奶做早饭了;当我们被父母送去上学的时候,马鹏飞还在家里急急忙忙地收拾家务并准备自己走着去上学。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马鹏飞这种“大孝无言、大爱无声”的精神。在父母下班回来,哪怕为他们沏杯茶水、捶捶背、端上一盆洗脚水,干点力所能及的家务,也会给他们一个莫大的惊喜。
读了《我爱国学》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其实,“孝”很简单,“孝”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每时每刻做到“孝”吧!
爱国读后感 篇7
近日,学校开展了爱国读物活动。我从这次活动中获得了很多好处。
星期天,我妈妈总是带我去书店。每次来到书店,我都会看到和我一样的哥哥和姐姐坐在书桌旁,认真地看书。我不由自主地拿了一本《小兵张嘎》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那一段段感人至深的故事,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故事和那斗智斗勇的英雄人物,将我带进了一个陌生而又令人沸腾的世界。
我想,特别是党的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极大地触动了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心。我作为一名爱国的小学生,我要奋发图强,为我们的民族有自豪感和信心,立志发扬光大我们祖先的光辉业绩,创造更高更美的社会主义新文明,为我们的祖国做出新的贡献。
爱国主义读后感(二)
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课文。文中描写了12岁的雨来,讲述了革命干部与鬼魂的英勇斗争,歌颂了爱祖国、机智勇敢的雨来性格。
雨来上夜校,他学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
鬼子来“扫荡”了,雨来自己在家中读书,交通员李大叔忽然跑了过来,藏到缸下地洞里,鬼子没有找到李大叔,便把雨来绑了起来。鬼子拿糖让雨来吃,雨来没有吃,鬼子又问雨来,但雨来仍然说没看见,鬼子又扭雨来的耳朵,向两边拉,鬼子又抽出一只手来,在雨来的脸上打了两巴掌,又把他脸上的肉揪起一块,咬着牙牛雨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但雨来始终说没看见,气得鬼子说::
“拉出去,枪毙!”芦花村里的人听到枪声,便哭了起来。忽然,河面上露出了雨来的小脑袋。
雨来没有死,原来枪响以前,雨来就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去了,鬼子慌忙向水里打枪,可是我们的小英雄雨来已从水底游到远处了。
爱国主义读后感(三)
我们兴奋又激动,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想到党,就想到抗日战争,就想到那些为了祖国母亲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这时,一本书的名字自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可爱的中国》。
这是一本在监狱中完成的书,它的作者是一名**的共产党烈士方志敏。方志敏烈士是在饱受苦难的旧中国长大的。为了拯救祖国,他参加了革命。他在狱中宁死不屈,并且写文章号召全国人民一起来保护祖国母亲。
他用美好的语言描绘着我们的祖国:“中国是生育我们的母亲,她是一个身体魁伟、胸宽背阔的妇女。... 我们的母亲有雄巍的峨嵋,迷人的西湖,幽雅的雁荡。
美丽的母亲,可爱的母亲!”全书洋溢着为国为民献身的爱国思想,表现出中国共产党英勇无畏的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意志,真是一部“滚烫的文字令人血脉贲张,是一个极富感召力的红色文学经典作品。”
想到这里,我不禁深思:我们的祖国已经伤痕累累。像方志敏这样的数以万计的烈士为国家牺牲。他们把五星红旗染成了血。没有方志敏这样忧国忧民、为国家牺牲的革命先烈,我们怎么能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过上更好的生活?
一本薄薄的《可爱的中国》深深地吸引着我,打动着我,激励着我,我暗下决心,一定秉承革命先烈们的遗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早日成材,报效祖国!
爱国读后感 篇8
《钱学森爱国精神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钱学森爱国精神的书籍,让我深受感动。钱学森,这位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的科学家,一生献身科研事业,致力于国防事业的发展。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被誉为现代中国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
在书中,作者详细描述了钱学森的一生。钱学森从小就对科学充满了浓厚的兴趣,他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最终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科学家。他早年留学美国,获得了博士学位,随后在美国留学期间参与了曼哈顿计划,为美国的原子弹研制作出了重要贡献。在1955年,钱学森毅然回国,为了祖国的国防事业而奋斗。
钱学森的爱国精神深深感染了我。他在任何时候都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国家的繁荣和强盛,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他在国外学成归来后,选择回国为祖国服务,放弃了诱人的待遇和发展机会。他在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帮助中国发展了核武器和导弹技术,提升了国防实力,保卫了国家安全。
钱学森的爱国精神让我深思。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也应该像钱学森一样,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可以在学习中努力进取,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在工作中勇往直前,为国家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在生活中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读完这本书,我对钱学森的崇敬之情更加深了。他的爱国精神激励着无数人努力奋斗,为国家繁荣发展尽一份责任和力量。我愿意向钱学森学习,砥砺前行,为我所热爱的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奋斗,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爱国读后感 篇9
这九九零年江同志首都青年纪念五四报告讲话。时值五四夕,江同志藉纪念五四机,提出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国知识分子使命等问题,并强调党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积极性创造性,国当代青年寄予殷切希望。
讲话主分四部分,第——新历史条继承发扬爱国主义传统。江同志提出,爱国主义国历史鼓舞人民旗帜人民共同精神支柱,但爱国主义社不同阶段有不同含义具体容。想,今天,国经济建设已经得定成果今天,华民族世界已经有重地位今天,爱国主义定有不同求。如江同志所说“们所提倡爱国主义,绝不狭隘民族主义”。这句话深刻点出“爱国主义”求,深。作国人,们爱国,但,味抵制优秀事物思想,们只有害而无益,所以,们家,都不能仅仅爱国主义停留情感层面,只喊几句口号或心血潮仇视其发达国家,这些不真爱国;理智爱国,不狭隘爱国,们更应该学习发扬。
讲话第二部分——知识分子现代化建设使命,第三部分——国知识分子成长确道路,第四部分——进步做好党知识分子工作,其强调知识分子重使命作、青年身肩重任国家人民殷切期望。国社主义现代化建设项宏伟、艰巨任务。知识分子作工人阶级队伍主从事脑力劳动部分,社主义建设发挥着不替代作,承担着重社责任。于国情探索,科学技术发展,社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民主建设,都使国人民知识分子提出空广泛迫切求。历史,国知识分子尤其青年以们尚气节、过人知识、锐意进精神敢于冲破陈腐落观念胆识,史册留千古佳话,而五四运动,这切集体现。现今国,青年知识分子已经占近半数,即挑起国家建设重担,程度关系国家途命运。
爱国读后感 篇10
我们怎能忘记,党的以来,XXX着眼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富强、民主、法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观!
神州扬首游环宇,高铁昂眉向远东。主席深入开展全方位外交,谱写出中国外交新华章,“一带一路”战略,无疑就是其中惊艳的一笔。主席不仅是“一带一路”的提出者,更是这一伟大构思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德不孤,必有邻。”XXX的历史高度、全球视野、东方智慧、人文情怀,使“一带一路”倡议的前瞻性和正义性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不仅“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热烈欢迎,积极对接,而且和主席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道,被写入了多份联合国决议中。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的“一带一路,”必将推动中国与世界迈向更加繁荣美好的未来!
四十载惊涛骇浪,九万里风鹏正举。雪灾地震突来袭,全国上下人心齐。改革开放走过了千山万水,金砖铺就了发展之路。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中和国力迅速提升。这正是“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真实写照!
云霞生异彩,山水有清音。在的东风劲吹下,XXX带领中央新班子励精图治,革故鼎新,兴利除弊,反腐肃贪,打虎拍蝇成就巨大。“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
在我心中,为了这片广袤辽阔的国土芳香遍地,鲜花盛开,溪水长流,我愿变成“犁”,不停地耕耘;我愿变成“河”涓涓地流淌。“志之所趋,无远佛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我愿变成一支文学战线上的号角,把振兴中国的强音吹奏!
爱国读后感 篇11
最近看了一本杂志,里面有一篇文章《大国工匠:“焊花”不息,艾爱国》,介绍的是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焊接岗位工人艾爱国的先进事迹。他的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焊工是易学难精。没有爱好,就不会动脑子,就是机械式地干活。”确实是这样,全国有电焊工人数以百万计,领军人物只有那么几个而已。好比一座高山,拥有庞大的根基,但最高的山峰只有一个。而且高处不胜寒,能够站在高耸入云的顶端,必定是经历过风雪的洗礼,正如艾爱国的人生经历一样。
艾爱国19岁进入湘钢,从学徒工干起,在一个岗位上精心耕耘50载,成为了我国焊接领域的领军人物。这期间,他的付出必定是异于常人的。他最擅长的是焊紫铜,这项技术让很多焊工都知难而退。超过700摄氏度的高温材料,艾爱国用湿棉被挡住身体,用石棉绳包住焊枪,克服困难,拼命练习。寒冬腊月里,他的工作服却拧出了汗水。
我们在工作总结里总是写到自己爱岗敬业,什么是爱岗敬业?其实就是老话讲的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无论从事什么行当,都能真真正正的潜心钻研,不怕困难,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就是爱岗敬业了。
说到自己的工作,收费站收费员,我们每天看似只是坐在窗口前,重复着同样的话,但仔细想想,想要把收费工作做好,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接班前准备、熟练掌握全部业务流程、树立良好形象、快速处理非正常情况等等。当然,现代科技设备的应用,已经极大地改变了我们传统收费工作模式,使我们的工作变得更加高效、快捷。但无论科技如何发展,我们的工作变得如何高效,服务好过往司乘人员依旧是我们的工作根本。
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我要以艾爱国的先进事迹为工作激励,勤于思考,善于作为,精业务、强服务,为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力量。
爱国读后感 篇12
爱国主义是以对民族和国家的关注和定位为基础的,它虽然可以由热爱国土、历史、文化等感情的形式萌生,但必由民族意识洗礼方能获得成熟化的表现形式。无论在东方西方,从18世纪开始,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命运都成为最鼓舞人心的事件。美国独立战争在今天被看成西方近代民族意识的一次最大规模的爆发,而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各地纷纷宣誓,放弃分歧来保卫国家,在东方,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惊醒了千年氤氲沉醉的梦境,国破家亡唤起了强烈的爱国情感。可以说悠久文化的历史积淀形成了爱国意识的不竭源泉,但这传统无法与时代同日而语,曲折艰难的生存状态却提供了一种空前清晰的关于国家命运的自觉意识。于是,在中华大地上,人们内忧政治腐败,外患列强瓜分。为救亡图存,前有康有为变法半途夭折,后有辛亥革命建立民国,众多仁人志士赴汤蹈火义无返顾。轰轰烈烈的“五。四”爱国主义运动爆发,为历史掀开了展新的一页。而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为传统的爱国主义注入了马列主义的精髓,伴随中国人民战胜各种顽敌,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然而,在50年后的今天,爱国主义提倡的价值观与现实大相径庭。爱国主义提倡对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深厚感情,提倡“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的整体利益,奋不顾身地工作着,毫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但是,在市场经济利益观作用下,人门崇尚金钱,追逐名利。正如马克思所说:“你自己不能办到的一切,你的货币却能办到”,人们讲求“实惠”,要求付出与获取成正比,在这样的价值观主导下,个体在情景中的行为选择是以能否获取金钱来衡量,凡是不能获取金钱的行为都是愚蠢的,都是个体所极力回避的行为,所谓“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观念日益盛行。
爱国读后感 篇13
谷文昌曾先后担任东山县第一区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长、县委书记,长达。14年他心中始终装着百姓,为百姓安全幸福奉献自我。东山村庄容易受到台风侵袭,他就下决心带领干部群众修筑海堤,当时资金不够、技术不行,难度可想而知,他却完成了这项任务,用堤坝守护东山人民未来。注重长远,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短期效果,树立良好政绩观,值得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困难面前不退缩不逃避,充分利用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达到预先目标,同样值得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困难并不可怕,逆境并不可怕,只要坚定信心、坚韧不拔,敢于在困难和逆境的新战场上拼尽全力,就一定能够取得胜利。
观看电视剧《谷文昌》,要学习谷文昌的严以自律。“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乃先。”当女儿结婚,想让谷文昌批点木材做家具时,他严词拒绝:“我管林业,如果我做一张桌子,下面就会做几十张、几百张,我犯小错误,下面就会犯大错误。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铭记职责,不以权谋私,以小见大。正是这种严以自律的态度,保证了谷文昌的清正廉洁之身。党员干部要学习谷文昌严以自律的态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勿以官小而不廉,不以事小而不勤”的信念,在工作中保持廉洁美名。
观看电视剧《谷文昌》,要学习谷文昌的求真务实。“名与实对,务实之心重一分,则务名之心轻一分。”“大人不华,君子务实。”面对贫穷的东山,谷文昌没有退缩,通过深入群众,走访调研,了解了风沙的实际危害,确定了“挖掉东山穷根,必先治服风沙”的战略。在试种木麻黄时,谷文昌亲自上阵,率领东山人民迎战风沙。党员干部要学习谷文昌的求真务实精神,多走出机关,深入群众中间,实地调研,用数据说话,脚踏实地地干工作。要勇于破除形式主义痼弊,拒绝做“拍脑袋”干部,遇事多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寻找办法,做求真务实的干部。
观看电视剧《谷文昌》,要学习谷文昌的为民情怀。“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 谷文昌为官准则之一就是:“只要对百姓有利的事,哪怕排除万难也要做到。”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面对风沙的肆虐,面对受灾的群众,他以攻坚克难、不畏艰险的魄力执政为民,不负群众期待,筑城了“木麻黄”绿色长城。党员干部要学习谷文昌的为民情怀,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人民的诉求为谋事创业的动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改善民生的实事上。在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过程中,赢得群众的支持和赞扬。
爱国读后感 篇14
英雄们,我们将以你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以优异成绩慰藉你们的灵魂,建设更加繁荣富强的祖国。
爱国类书籍读后感范文【二】
林海雪原
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由火热的血所凝成的,衬着封面上的皑皑白雪,显得更加地艳,更加红了。除此之外,我似乎看到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解放军战士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山林中战斗。此时的雪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子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爱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
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更因为他们毫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邓小平还说:要始终教育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有理想。
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对自己的未来和自己想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流浪时,他就像一只迷失的羔羊,消逝在黑暗中。
若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飞向蓝天的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解决中国人多粮少的难题;若没有理想,又哪来中国几千年的悠远文化;若没有理想,中国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夺回自己的领土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时为了它,历经几多沧桑几多岁月。中国的2008申奥,世界梦想和平,祈求人性的完美, 众里寻她千百度 ,圆了与未圆,又有什么区别,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
读《林海雪原》经常会感觉到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集体 。本文中的人物,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张嘴不离集体,可以说是深入骨髓,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在风中来,在雪中去,是一种记忆的挣扎。 集体这个词,更相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意境已将不可计数的心融为一体,有着强烈的集体思维的人,头可断,血可留,此志不可改,永远把集体利益摆在第位,这似乎是个很奇怪的特性。
汉代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的生来之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为集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小高波正是为着这座泰山而永生。
生与死,千百年来,有人歌颂,有人欢笑,有人叹息:生与死有生命,财富在天堂。
其实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有人死得气壮山河,那种人,以着另外一种方式存活,可得其所: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那种人,为求一丝生机拼命乞怜,却终为土灰。
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时候会来,该去的时候会去,无愧于自己的生命,更无愧于自己在世界上存活,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将来的结果。关天培身上的伤疤和黄继光胸前的枪眼,都一次又一次地解释了这个道理。
《林海雪原》中,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一分人性的美,融合为人类近乎完美的形象,成为一个世界的缩影,化为一片蓝天。尽管有时,乌云阻挡了阳光,但在一阵甘霖的挥洒后,清流依旧,白鸽挂着风铃远翔,叶更绿,天更蓝,阳光在露珠上闪烁。世界的循环不停,美不停。
依稀间,昨天也是今天的导航。
红与黑读后感十四篇
这里是编辑从网络上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文章,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将更好地理解其中所传达的思想和情感。记录自己的感受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文章内容,希望你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成长并快乐!
红与黑读后感(篇1)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就地位而言,两任的地位都远远高于他。因此,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生靠着女生往上爬的故事。
今天呢,就为大家推荐 《红与黑》读后感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主人公于连出身寒门,幸好他受过良好教育,智慧出众。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说给宫廷大臣当秘书。
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戴,迫使侯爵承认了他们的结合。
这时,侯爵的政敌想出办法让市长夫人写一封公开信。侯爵收到信后,断然否认女儿与于连之间的联系。于连气愤之极,**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同事生日祝福语
**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因此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才能得到幸福,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是于连。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正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翔。他发誓他宁愿死一千次也不愿翱翔。他想有一个体面的地位和所有人的钦佩。
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是充满漏洞和疑虑。
不难发现,于连的幸福标准是建立在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之上的,是追求他人和社会的认可。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只是外表,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舍本逐末,迷失自我。
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摘下所有过去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
他放下逃避和呼吁,能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冷静地对待死亡,静静地等待死后的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前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进步、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年轻人,就是那些退缩的人。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却逃不掉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
那些能够树立人生目标,决心实现人生理想的人,就是那些与于连有着同样精神的人。这个时代显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抵制空虚的生活。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就应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抱负、有自尊、有责任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
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良心方面。或者忽略作者站在故事背后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扩胀过程是故事最肤浅、最直接的线索。在德。
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
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德夫人的心,想借此证明自己的潜力和提高自己的价值,但最终他明白了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
后来,玛蒂尔德小姐开始追捕朱利安。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
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
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手段上,司汤达运用了超越当代作家的心理深度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心理**”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人们还认为,红色是戴丽娜夫人的血,黑色是玛特尔的丧服;红色和黑色是赌桌上的黑点和红点,而轮盘赌是人生的游戏。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能使人们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起来,也能使人们在成功和快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十分聪明,能够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发奋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但是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
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就应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向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下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
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理解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正因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取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
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能够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发奋奋斗的无限完美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
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
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红与黑读后感(篇2)
最后,于连落入德勒纳太太的怀抱,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
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只是表象。于连为了外表牺牲了自己的本质。
当他想到德勒纳太太的一封信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复仇,最后被关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
他摘下过去的所有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本质上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呼吁,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平静地面对死亡。
我觉得于连选择了死亡。正是对死亡的独立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创造的这种叛逆性格的完整性。从表面上看,于连蔑视当时法国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
但他所践踏的,却是在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谁也没有意愿真正遵守的虚伪的道德信条。于连是个大胆的骗子,但这是因为欺骗和谎言已经成为这个腐败社会的谋生手段。他公然宣称自利是人的本性,但那些高官显贵们正是在“为社会服务,为公众献身”的招牌下,为自己及家族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
可以说,小说强烈抨击了反动贵族、教会的黑暗和新资产阶级贵族的卑鄙庸俗。
红与黑读后感(篇3)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当斯坦达尔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经历过沧海桑田的47岁老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么做,他只想说他认为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
“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使我们朝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的终己伪装,他的生活逐渐达到了顶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
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本可以得救,但他对许多事情的错误理解,是他发现自己错了,就无法改变。让我们想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正体会到德勒纳夫人的爱,并肯定他对这为善良纯洁的女士的真爱,那么他的生或也许能和德勒纳夫人在一起
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
幸运的是,德勒纳夫人没有死,否则,于连一辈子都不会感到幸福。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对朱利安德爱在于,在朱利安死后,他给了朱利安可能一辈子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
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朱利安和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需要技巧,而和德勒纳太太的爱情只需要真诚。
两位女性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滕达尔对爱情的理解。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篇4)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篇5)
大学生《红与黑》读后感论文3篇
《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很多人读完之后都受益良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2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
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
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
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
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
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
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3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篇6)
这部作品在我随便翻阅书籍的过程中,看到过但是没有仔细看,只是看了个题目和作者的名字,在有一天的微机原理可见是,班级的一个湖北籍的同学在教室里调侃有关文学的事情,他问到了《红与黑》的作者是谁,我在一旁听到了,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司汤达”。从他嘴里又得知她的名字原本不叫司汤达,这个名字是后改的,可是我查了,他的真名叫做司汤达,他的别名是亨利@贝尔。那个同学在聊天时,我脑子一直在想这个名著主要内容讲的是什么,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没看过的原因)。
所以这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手上也正好有了这本书,于是开始了自己的孜孜不倦。
内容是漂亮的小伙子于连,生在拿破仑时代,仗着自己的惊人的记忆力,背诵了《圣经》,到了师长家里当上了老师,这期间与德@瑞纳夫人产生了感情,后来师长怕被人称为王八,将于连送到神学院,又送到了木尔侯爵那里当秘书,认识了马特尔,于连野心开始膨胀,想利用马特尔让自己升职,可是和德@瑞纳的关系暴露,于连刺杀德@瑞纳未遂,自己得知野心不能实现,“破罐子破摔”,终于死了,马特尔和德@瑞纳都是对他有情义的人。
看完后,我觉的很流畅,什么都难理解,情节铺垫的很合理,很完美。
懂得的知识:“缮写”的意思的是复制,抄写的意思。execution子手的英语是1。
平庸的英语是1,平庸2,***蒙帕斯。典范的英文1、exemplar2、example。
司汤达的取自现实,在1827年维利耶尔发生类似于连的爱情悲剧,把**《于连》中混入了这则新闻,才有了《红与黑》。
经过查找得到的知识:1、欧洲封建社会开始是在476年罗马帝国的建立,结束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2、**名字《红与黑》的原因,一说是于连是红,社会的上层是黑。
二说,红衣教是红,皇教是黑。第三,教堂是红色的,拿破仑的军队是黑色的。3、欧洲的贵族的阶层身份。
我查了一下,居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样,都是公侯伯子男,比中国多的一项就是男爵下面的还有骑士。
阅读的目的是看你是否想在你的知识中有盲点。看完之后,我唯一能得到的就是情节。其他的还有于连在“神学院”里看到了321名教徒都是平庸之辈,他信心大涨,而我在太原师范学院,周围也都是“平庸之辈”,所以不用太在乎别人了,增加自信,增加财富,把握课堂,弄好长相,坚持好的状态,我想我会很强的。
红与黑读后感(篇7)
《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
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乃至欧洲文学的一座丰碑。**本文通过对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和两次恋爱经历的描写,揭示了复辟时期动荡的阶级斗争,反映了政治黑暗、教会腐败、贵族反应和资产阶级贪澜的广阔生活图景。于连的两大爱情动机都是基于对爱情的占有,并最终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通过于连这个文学形象,一方面描述了法国七月革命前夕在人民革命浪潮冲击下的贵族以及中小资产阶级的恐慌情绪;另一方面又塑造了一个出现于社会剧烈变革中的个人野心家的艺术形象,美化了资产阶级的生活观和幸福观。**他的结构严谨对称,语言简练流畅,形象和性格与环境息息相关,善于揭示内心矛盾和思想感情的瞬间变化,突出个性,这是本书最大的艺术特色。
于连的成功、幸福乃至毁灭都与他的爱情息息相关。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
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德勒纳太太的善良、朴素和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
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玉林与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与反征服的关系。无论谁征服了对方,都会让对方遭受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追求他的理想。他不愿平庸,思维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
(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嫉妒和孤独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朱利安。
最后,于连落入了勒纳夫人的怀抱,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
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后感(篇8)
高尔基增说过:司汤达的《红与黑》中的于连是19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社会主义的英雄人物的"始祖"。
而且《红与黑》这部**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以下三篇红与黑读后感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一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
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
在这方面,人们可以作出很多判断——一个小小的私人盲目追求个人利益;摧毁一个雄心勃勃的人;牺牲一个反封建的斗士等等,都是一场悲剧。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虽然出身寒门,但他有幸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将来可以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千百年来困扰人类的问题,也是我们的于莲。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
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和繁荣。他发誓要死一千次。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他毕竟是个好青年,所以每次开心的时候,他都会问自己,深深地责怪自己。
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基础,追求对他人和社会的认可。
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只是表象。于连为了外表牺牲了自己的本质。
当他想到德勒纳太太的一封信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复仇,最后被关进了监狱。
在监狱里,他摆脱了社会的束缚,获得了自由。
他摘下过去的所有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本质上的幸福。
他放弃了逃跑和呼吁,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平静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
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甚至毁灭都与他的爱情息息相关。
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
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
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德勒纳太太的善良、朴素和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
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玉林与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与反征服的关系。无论谁征服了对方,都会让对方遭受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追求他的理想。他不愿平庸,思维敏捷。
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
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
可以说嫉妒和孤独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朱利安。
最后,于连落入了勒纳夫人的怀抱,拒绝了玛蒂尔德。
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红与黑读后感(篇9)
分类: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红与黑》名著读后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4年7月18日22:28
《红与黑》名著读后感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首先,我了解了名著的背景,这有助于我更深入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它是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因为它首先体现了这一学派的基本特征。
**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里娜夫人的血,黑色是玛特尔的丧服;红色和黑色是赌桌上的黑点和红点,而轮盘赌是人生的游戏。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
苏希尔是一个充满时代色彩和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从主人公的经历来看,它展现了法国复辟时期的大局,触及了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聪明、傲慢、热情、果断,但自私、多疑。
在僧侣贵族当政、门制森严的封建社会,由于平民出身而受到歧视。
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
在启蒙运动和拿破仑的影响下,不满造就了他叛逆的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他惊人的背诵能力使他走进了维尔市长的家,成为一名家庭教师。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
然而,沉迷于金钱和利欲的上层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攀登的野心和虚伪。
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
就在他一步一步走向他向往的光明时,因为美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
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
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
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名言是司汤达的“生活,爱情,写作”。
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红与黑》名著读后感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
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
在这方面,人们可以作出许多判断,比如一个小私人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虽然出身寒门,但他有幸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将来可以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什么是幸福,怎样得
快乐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是困扰我们的问题。在他心目中,没有确切的幸福标准,只有在他的头脑中,在他的警觉中,在他的战争计划和执行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
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和繁荣。他发誓要死一千次。
为此,他制定了一个又一个的战争计划,运用各种虚伪的手段,充分发挥了他的超人智慧。但他毕竟是个好青年,所以每次开心的时候,他都会问自己,深深地责怪自己。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基础,追求对他人和社会的认可。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
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
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
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
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
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
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
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
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
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
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红与黑》名著读后感《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
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
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
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
在他绝望之余,一怒**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
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
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
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
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
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
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
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
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心理**的先河。
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
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
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
或者说忽略了站
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篇10)
关于《红与黑》中两种爱情模式的读后感
《红与黑》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一部充满着魅力的文学作品。**以主人公于连的两段爱情为视角,塑造出一幅19世纪上半期法国社会新生的资产阶级的生存画面,深入刻画出当时社会内部风起云涌的各方面的斗争和矛盾,同时,也开了社会心理**的先河,以独特的心理刻画和心理描写渲染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展示出生动而丰富的人物性格。总的来说,整部作品在经历了时间的沉淀和洗礼之后,体现了其高度的社会现实意义和价值,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甚至于,在西方研究《红与黑》的作品数量可以和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热度旗鼓相当,由此可见,这一文学作品的经典程度和价值所在。
然而,这样一部**反映了社会现实,爱情描写成为贯穿整部**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之间的两段爱情故事成为整个**的框架。一个是“心灵的爱”,一个是“脑袋的爱”,两段爱情代表了两种典型的爱情模式,是切合人物性格特征和情节发展的不同爱情,并体现出各自的爱情观念。这两种不同的爱情模式直接反映了作者的爱情观,也引起了我对爱情的思考。
《红与黑》这部**的创作灵感**于1828年2月29日《法院新闻》所登载一个死刑案件:男主人公是一家家庭教师,他的女主人曾经是他的**。后来,当他要娶一位非常有钱的女士时,她丈夫的一封信暴露了他的身份。
所以他向他的经纪人开了两枪,被判死刑。从这里到那里,司汤达通过这个爱情悲剧故事的缩影,看到了社会问题的本质,激发了他旺盛的创作热情和灵感。借助爱情描写的形式,司汤达深刻地揭示了现实的社会状态。
这种爱情描写超越了当时社会爱情描写的传统观念和桎梏,开创了新局面。 法国社会当时流行的爱情**分别为:一种是才子佳人**,另一种是“ 客厅**” ,这两种爱情**都逃脱不了情节俗套、人物死板、思想落后的缺点。
司汤达对这两种爱嗤之以鼻,并用自己的创作重新诠释了爱。在《红与黑》中,爱情**不再是供人娱乐消遣的工具,而成为了发人深省的爱情悲剧,以两种爱情模式的交错和对比来表达作者的爱情观,引发了读者的深入思考,也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于连对市长夫人德雷纳尔的爱是建立在一种精神上的互信之上的,于连沉浸在德雷纳尔夫人温柔、善良、真诚的爱中。与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是建立在满足对方需求的基础上的。当然,于连的爱情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的相恋。两个人的爱情的开始是源于于连对于市长夫人的勾引。对于于连而言,他因自身的才华和卑微的出身这一矛盾体从而养成了极其敏感且高自尊的性格。
他的内心既充满着对于成功的渴望,又陷入对自己出身卑微的痛苦里。因此,他对于自尊心尤其看重。当他被聘为市长府的家教师,他要求与市长一家同桌吃饭,这显示了他性格中的骄傲成分。
当市长无意中对他表示轻蔑和蔑视时,他暗中下定决心要通过勾引妻子来报复市长。他把莱纳夫人的**看做是证明自己能力的一种方式和方法,莱纳夫人从一开始就成了他复仇的牺牲品。在这样的情节设置之初,实际上暗含着于连的复杂性格,也暗含着志向在《连心》中所占的比重很大。
而德·雷纳尔夫人虽然已经结婚多年,是几个孩子的母亲了,但是她仍然是一位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单纯、善良的妇女。德·雷纳尔市长并没有让德·雷纳尔夫人体会到爱情的滋味,他不过是一个庸俗、平凡且伪装的像个绅士的势力分子,他仅仅为德·雷纳尔夫人提供了平稳、舒适的生活,维持了市长夫人纯洁、善良的本性。
当真诚善良的德伦纳尔女士遇到疑心、敏感、野心勃勃的尤连时,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于连苍白帅气的脸庞,非同寻常的才华和坚强勇敢的性格,成了德·雷纳尔夫人的致命魅力。也正是由于德仁纳尔夫人对连的全心全意的奉献和爱,原本以复仇为目的的于连才逐渐敞开心扉,回报了她真挚而热切的感情。
一个普通的家教愿意冒着巨大的风险,带着梯子过河,半夜爬进德雷纳太太的卧室幽会,这代表着丽安对德雷纳太太的态度逐渐改变。后来,当德雷纳尔夫人的儿子斯坦尼拉斯发烧时,市长夫人深感内疚和懊悔。她认为是她对于连的爱引起了儿子的痛苦。
于连则“陷入爱情带来的种种疯狂的快乐中”,他甚至想牺牲一次自己的生命 ,以此来代替德· 瑞那夫人由于内心忏悔而带来的疑虑和痛苦 。这更是对两人的情感上的互相信任、爱慕和依赖的完美刻画,甘心为对方付出,体现了“心坎里的爱情”的特征和属性。然而,俞敏洪在这一阶段从头到尾都被隐藏和保留了下来。他曾经动摇,不肯向德雷纳尔夫人透露自己内心的野心和复仇,但只是动摇,没有付诸行动。
当一时的脆弱和依赖过后,他反而极其庆幸自己坚守住了最后的底线。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莱纳夫人的感情是真诚的。只是在初期阶段,于连的内心被满满的对于成功的渴望和野心所侵占,他留不出太多的位置给爱情。
第二阶段,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相恋。当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两个人由于外力因素而不得不分开时, 于连将内心对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坎里的爱”掩藏起来,开始了另一段对于野心的满足之旅。于连在这个期间遇到了德·拉莫尔小姐,展开了一段“头脑里的爱情”。
德·拉莫尔小姐和德·雷纳尔夫人截然不同。马蒂尔德小姐貌美,出身尊贵,是一位与众不同的具有性格力量的女性形象。她有着众多的追求者,却一个都瞧不上个,她认为他们没有一个有个性。
于连对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是建立在对猎奇心理的一种满足之上的,是对自我能力和魅力的一种证明。于连作为一个有个性的天才青年,也满足了德拉莫尔小姐对不寻常爱情的幻想。
两个人的爱情一直处在不断的征服和被征服中,两个人在面对爱情时都心存理性,在自尊心、骄傲之间不断挣扎,不断权衡利弊,谁也不愿意先成为那个屈服于爱情的卑微者。这一特征就决定了他们两人的爱情没有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之间那么纯粹和深厚,他们俩的爱情属于“头脑里的爱情”。即使最后两个人终于坦露心扉,决定共度一生,但是,仍然改变不了这一性质。
对于德·拉莫尔小姐来说,她之所以选择了违背世俗价值观取向的于连,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她骨子里对于激动人心、轰轰烈烈的、与众不同的追求和渴望,而并非对于连纯洁无私的爱。对于于连而言,德·拉莫尔显赫的家世和美貌也在这段爱情里发挥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第三阶段,两种爱情的冲击。当德·雷纳尔夫人出于内疚而被挑唆写出一封于连的告发信,将于连的前途归于一旦时,于连愤怒之下对市长夫人开枪而被送进监狱时,全书的情节达到了最高潮。
因为于连被囚禁,两个女人同时来找他。因此,两种爱情模式在此时的情况下得到强烈的对比。对于于连而言,他经过自己漫长的奋斗和努力,终于认清了这个社会阶级制度的本质,放弃了野心勃勃的念头,回归到了淳朴的本质。
他不再热衷于成功的追求和渴望,他的心终于能够为爱情留下一席彻底纯洁的地方。
德·拉莫尔小姐一如既往的保持着高昂的热情和高调的作风。她日日沉浸在自我为了拯救于连而搅弄风云的成就感和道德式的自我感动标榜中,她热衷于为了这样一件事情而轰轰烈烈的奔波,她满足于与众不同的满足感。于连对此感到十足的冷漠,他拒绝在申请书上签字,他对于德·拉莫尔的感情也消退殆尽。
他开始重新回到德·雷纳尔夫人的怀抱里。他意识到,对于他而言,德·雷纳尔夫人才是他唯一爱过得女人。夫人叫他在上诉书上签字,他便不加思考地签字。
他疯狂地抱吻着她倾诉内心真情:“你要知道我永远爱的是你,除了你,我从来没有爱过别的人。”至于德·拉莫尔小姐,于连说:
“她是我的妻子,但不是我的爱人。”当两份爱情放在于连面前选择的时候,于连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德·雷纳尔夫人。他甚至要求马蒂尔德小姐以后将他的孩子交给德·雷纳尔夫人抚养。
这无疑是因为在两种爱情模式的对比下,我们可以发现“心坎里的爱情”比起“头脑里的爱情”来,更显得情感上的真诚和彼此之间的高度坦白、无私奉献,更少的理性利益的对比考量,因此,也更为深刻动人被人珍惜。
于连最终坦然的接受了死亡,这不仅仅是个爱情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当我们立足于今天的眼光来看待这部文学作品时,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了解到法国社会当时的文化背景和人文形态,同时,其中的爱情观放在今天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
作者这两种爱情模式建构于资产阶级兴起的法国大社会背景下,这两种爱情模式也适用于今天。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金钱本位意识越来越普遍,情感观念越来越淡薄,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往往更倾向于进行“头脑里”的交流,而不是“心里的”交流。这为人们建立起亲密关系提供了阻碍,不利于人们建立起高质量的亲密关系。
惟愿人们能够在物欲的世界里坚守自己的本心,以心待人,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红与黑读后感(篇11)
类似的小说,我喜欢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视角放在改革开放初期,两者都对农民的子女的前途进行了探讨,前者的解决途径是读书当老师,后者的解决途径有两个,一个是诚实的品格得到贵人赏识(孙少平从农民变成了工人),二是找一个好对象(孙兰香嫁给省委书记的儿子)。
“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奋斗是值得推崇的品质,但是,如何奋斗才能解决问题,方向在哪里却很难得到一个答案。
于连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当家庭教师时,首先考虑的不是工资,而是跟谁一起吃饭,他不愿意被当做下人。但于连又是一个虚伪的人,他对瑞纳夫人的爱始于自己过分的自尊心得到侮辱,当代话语来说,用借女人上位说于连也不为过。
但是,于连又是一个阶级意识强烈的人,他知道自己是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认同自己所处的低位,这让他感受到侮辱。他所处的环境是被上层社会所看不上,下层社会间内卷严重(神学院的生活)。他的奋斗可以说在一开始就错了,如果他选择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后的审判就不应该说出批判社会阶层的话语,如果他选择做一个平权者,就不应该走上这样一路往上爬的道路,试图挤入上层社会。
于连也是一个心口不一的人,在巴黎,信奉共和的于连却站在了公爵的一方,也显示其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可以放弃自己的信仰。
于连错就错在这种矛盾,有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语言和行为,却有着平权的内心世界,这种矛盾在最后的审判时爆发,于连就作为了这样的一个牺牲品而成为一个经典人物。
红与黑读后感(篇12)
英文读后感 《红与黑》英语读后感
the riter riting unfolds, first is entire frenh soiet's one tpial indo -----**all it varriale's politial pattern. the aristorat is born german sitzerland that maor is restores the dnast in here highest representative, the maintenane restoration politial poer, prevents the bourgeoisie free part member is in poer in politis regards as the inherent responsibilities. poor olletion post manager valno the promise originall is the pett bourgeois, as a result of hires oneself the hurh seret ***anization saint an obtain the no the fat differene, thus oneself ith restoration politial poer hith in same plae.
transription hall father maslon is the sp hih the hurh sends, all people's ords and deeds all under his surveillane, the time hih mutuall supports in this king plae and the sarifiial altar, is person hih ields great poer ith great arrogane. these three people onstitute " three heads politi ", refleted the restoration influene the aspet hih ou the it arrogated all poers to oneself in varriale.but their opposite, is a large number, has the huge eonomi potentialit aggressive bourgeoisie free part member.
stendhal desribes to the people guarantees king part member's be domineering and trannial, on the one hand again let the people dra suh onlusion: grasps has the eonomi potentialit the bourgeoisie, also ill deide in politis is the final vitor. 《 the red and the blak 》 the book in irulation revolutionized in jul, 1830 before, takes harge of soup reahes unexpetedl piture is understands learl historial movement this one inevitabl tends to.
《红与黑》英语读后感相关内容:《大卫科波菲尔》英语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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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英文读后感
---book revie: “camille” i read the chinese version of “camille” a fe ears ago. at that time i as deepl moved b the main harater marguerite gautier
附送:《红楼梦》中薛宝钗的人物艺术形象分析
《红楼梦》中薛宝钗的人物艺术形象分析
**格式**范文毕业**
快到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了。学生们准备好毕业了吗?说到写作,我已经两次被导师拒绝了。对**的要求真的很高。以下是由为大家整理的《红楼梦》中薛宝钗的人物艺术形象分析,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喜欢,请继续关注。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甚至代表了中国古典**艺术的最高成就,其艺术成就主要体现在典型的人物形象塑造上。《红楼梦》探索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了出众的、不朽的艺术形象。将对薛宝钗的形象作简要分析。
一、天生丽质,才华横溢
论长相,薛宝钗是艳冠群芳,别具风流。原文中对宝钗的外貌是这样写的:
生的肌肤莹润,举止娴雅 、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 。如果说林黛玉的美是病态的美,那么她就是明媚迷人,健康的美。
此外,她天资聪慧、博学宏览。小时候,她的家庭环境和聪慧的心灵造就了她深厚的艺术修养和渊博的知识。可以说,各种流派无所不能,唐诗宋词无所不能。如元妃归省亲时让宝玉把诗中绿玉改为绿腊 ,可见她对典故远比以杂学旁收著称的贾宝玉熟悉。
她在诗歌创作中提出要各出己见 、 不与人同 、 要命意新奇,别开生面。 其诗构思新颖,意境深邃,具有雍容典雅、含蓄深厚的风格。在大观园诗人中,只有林黛玉才能与之抗衡。
二、为人宽厚、豁达大度
第七回讲宝钗的热毒后紧接着说幸而先天壮,还不相干。显然,宝钗比黛玉和凤姐还大方。林黛玉对后来来到贾家的宝钗一直很警惕。
第八回《探宝钗黛玉半含酸》、第四十二回《潇湘子雅谑补余香》等回数,尽管黛玉一次次挖苦讥笑宝钗,可是宝钗却浑然不觉 ,从未心存芥蒂。后来,黛玉自己说,你对人总是很好的,但我是最体贴的人,只有当你藏在心里的时候。前一天你说看杂书不好,还劝我说那些好话,我真的很感激你。
比如若是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在口才上,宝钗不比黛玉差。第三十次,宝钗借扇子打双打,开了个认罪的玩笑,让宝玉和黛玉脸红。然而看到宝玉十分羞愧,形景改变,也就不好再说,只得一笑收住。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她的慷慨和真诚。
史湘云要开社做东道,但是缺钱不好办事,宝钗资助她办了螃蟹宴;林黛玉的药需要燕窝,但是又不便和贾母凤姐张口要,宝钗从自己的月钱中拨出银两;邢岫烟的冬衣当掉了,处境窘迫,她命莺儿瞒住众人取了回来在大家有困难时,宝钗都给予了及时的援助。不仅如此,她非常小心,不去宣传这些事情,给当事人留下足够的尊严。
遗憾的是,有些评论者运用了非白即黑的逻辑来评价《红楼梦》中人物形象,戴着有色眼镜来评判,割裂了人物的性格,认为薛宝钗是阴险狡诈之人,认为宝钗做这些全是为了拉拢,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可是,宝钗在拉拢了人之后,为什么不大胆地做其它事情的决定呢?她成了第二个王熙凤或贾丹春。相反却依然是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 ?
其实,她根本就看穿了世事,不愿意去趟这滩浑水。我觉得宝钗山的高士应该是她的真实写照。
三、封建礼教下的受害者
《红楼梦》中宝玉、黛玉是爱情悲剧,宝玉和宝钗是婚姻悲剧,宝钗同样是受害者。在那样的时代,叛逆者的爱情是悲剧,安分顺时、维护封建道德者的爱情照样是悲剧,两类青年都没有好的出路, 我要强调的是,悲剧是封建伦理道德造成的,宝钗又有什罪呢?她也应该有爱情、有幸福,她也象其他人一样,有着一颗少女的心。
在和黛玉的谈话中,她说你认为我是谁?我也是一个淘气的男孩,从七八岁起我就够个性了。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
先时人口多,姐妹弟兄也在一处读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瑟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背着我们偷看,我们也背着他们偷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丢开了。从清纯的少女到封建伦理的维护者,他们不是揭露了封建伦理道德的罪恶吗?
尽管如此,她心中仍有一些爱情的火焰, 宝钗扑蝶的寓意不是很清楚吗?在大观园和宝玉的接触中,她也产生了违反封建礼教的爱情。宝玉被打后,宝钗去找他。他对宝玉很好,很体贴,说:
别说老太太、,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 ,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不觉眼圈微红,双腮赤,低头不语了。在红香圃宴席上, 宝玉可巧和宝钗对了点子,宝钗便覆了一个宝,字方 ,意指宝玉所佩的通灵宝玉 ,这就引的宝玉必须射一个钗字,意指宝钗的金锁,这就触到了金玉姻缘问题。又如,三十六回里描写宝玉正睡午觉,宝钗进屋坐在宝玉旁边帮宝玉绣鸳鸯兜肚,能说宝钗对宝玉没有心思吗?
就是劝宝玉注重功名富贵,也是宝钗爱宝玉的表现,劝得切是因为爱得滦,谁不希望自己的恋人变得更好一些,更符合自己的理想呢?正因为爱得深才劝切,不然象她这样一个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间摇头三不知的女子,是不会讨人厌、惹人唾骂的。
在那样的环境里,宝钗接触到的异性只有宝玉,在她那少女的心中产生爱情是自然的事。所以,我觉得宝钗对宝玉的爱不一定是不纯洁的,或者象有些人说的,她想爬宝玉奶粉的位子,因为书中没有这方面的描写。宝玉是不是一点也不爱宝钗呢?
我看未必。连黛玉都说,我很清楚你心里有个妹妹,但一见到她,你就忘了她。那么宝玉自己的行动又如何呢?
有一次,宝玉想去看宝钗的《香串》。幸运的是,宝钗的左手腕上有一根绳子。当她看到宝玉,她问她,她不会褪色。作品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宝钗原生的肌肤丰泽,一时褪不下来,宝玉在旁边看着雪白的胳膊,不觉动了羡慕之心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还有一次,宝玉挨打,宝钗去看他,几句肺腑之言使得宝玉非常动情, 听得这话如此亲切红着脸越觉心中感动 。这些都说明宝玉是爱宝钗的。
为什么他们的婚姻是悲剧?因为宝玉只爱自己的外表,恨自己的封建正统。这样,他们难免会产生矛盾,他们的婚姻也不会幸福。
所以宝钗也是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更不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薛宝钗是一个才貌双全、善良宽宏大量的人,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形象。
**格式**范文毕业**
快到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了。学生们准备好毕业了吗?说到写作,我已经两次被导师拒绝了。对**的要求真的很高。以下是对初中语文开架作业实践研究的调查与统计分析。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你喜欢,请继续关注。
一、调查活动的缘起
作业是学生课堂学***伸,是教师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师生对课堂学***的共同检测形式。语文作业相比其他学科作业有其特殊性。它是慢工,需要长期的积累。
现在学生对语文作业存在应付现象,比如名著阅读教学理应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但从学生的作业情况看,真正阅读、思考,然后做笔记的每班不到5人,交差应付、凑字数为目的的学生占绝大多数,对待其他形式的语文作业学生态度马虎现象也很严重。不做作业或作业马虎短期内看不出学生能力的降低,长此以往,学生的语文素质将大幅度下降。语文是一切学科的基础,语文能力的下降直接影响到其他学科能力的培养,因此,提高初中生语文作业的实效性迫在眉睫,成为语文教师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
此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已成为当务之急。要想真正让学生形成自主、合作、**的学***,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就必须基于学生的个性特点、学***、语文水平等存在差异,教师要针对这种差异来设计和布置适宜各类学生作业,以提高学生的作业质量和效果 。所以,我们课题组开展了初中语文开架式作业实践的调查问卷的研究活动。
二、调查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调查活动的目的
通过调查活动,全面了解学生的作业情况,了解对开架式作业设计有何意义的认识、看法与要求,切实了解学生对开架式语文作业在完成时间、数量和评价方式方法上的意见和要求。
调查活动的意义
本课题从研究学生学***主性、自主学***法和***手,抓住学生语文学***心的理念和最基础的习惯,设计不同层次学生的语文开架式作业,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作业理念,拓展作业空间,让学生成为学***人,学生能真正掌握基础知识,增强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创造力。
三、调查活动的内容与实施
如何让语文作业具有个性化,如何利用学生的个体差异特征设计开架式的作业菜单,从而让学生在自主学***础上进行作业,以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包括在认知、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得到全面协调发展,成为我校语文组课题研究的核心为了了解我校学生对初中语文开架式作业布置实践的看法,我校组织语文组全体教师开展初中语文开架式作业布置实践的调查活动,以摸清学生的作业现状。
调查问卷由课题主持人狄袁辉组长设计,刘建忠副校长审阅,全体语文老师调查。整个问卷设计了五个大题,十五个小题。分别从作业布置的数量、作业的难易程度、完成作业的时间安排、作业评价的标准以及给语文老师提出作业布置的建议和希望语文老师布置哪类作业等方面进行调查。
问卷由学生独立填写,不要求署名,没有对与错,当场收回,由语文教师组织逐项统计,并用新课程理念加以分析、归纳。
我校语文课题组在七至九年级中各选择四个教学班,共610人,利用一节课的时间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活动有效分发并**的问卷为584份,先分班级统计,再由年级组统计,最后由语文课题组对全校调查活动进行汇**计分析,形成活动调查报告,整个调查活动过程井然有序。
红与黑读后感(篇13)
尤利安也代表了司汤达本人。从对拿破仑的崇拜到对波旁王朝的仇恨,尤利安充满了司汤达的个人色彩。因此,于连的处境也可以理解为当时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我认为这是公众普遍认可的。该书还批评了复辟时期贵族的反动和随之而来的不平等待遇。于连的最后清醒是书中所倡导的人性的回归。
而我却不以为然。
如前所述,于连的形象,即司汤达的缩影,与当代大学生的处境非常吻合。问题是,20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情况没有改善?这些被批判的问题,无非是来自于社会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矛盾,难道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吗?
前段时间听商学院管理学宗师周三多教授的讲座,其中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无产阶级不断的推翻资本家,然后这些无产阶级成为了新的资本家,这样又会有新的无产阶级揭竿而起,如此下去不就变成一个死循环了吗?在这个社会现实中,善与利不能同时实现。
没有这种矛盾和斗争的时代,有两个时代——一个是石器时代,另一个是遥不可及的幻想共产主义时代。幻想,自古至今就没有不令人心驰神往过,而我们又能等多久、希冀多久呢?我们的大学生不能从名利的梦想中醒来。共产主义也许只是一个梦想,它必将随着人类的毁灭而消亡。
所以,与其抱怨攻击社会的不公,不如像这么多民营企业家一样,认清现实,改变命运,成为资本家,让别人羡慕,让别人推翻?**中于连中于在最后一刻醒来,与上流社会决裂,维护着纯净的自然,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难道就是值得推崇的吗?
从人文主义的角度上说,的确是这样。然而从理性现实的角度来讲,现在的社会,“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规律依然存在,倘若屈服于自己的物欲,沉沦于鲜花、美女、金钱的海洋,未尝不是一件幸事,虽说有点偏激,虽说有点背离人文精神。
那么,现在的于连们到底会怎么选择呢?
ps:用词比较讥讽,但这样表达更精准,望谅解。
红与黑读后感(篇14)
读《红与黑》有感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家司汤达的代表作之一。司汤达是第一位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法国作家。这幅作品可以说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一幅风俗画。它全面展现了从小城到省城到首都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穷人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
书中描写的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于连不是伟人,但确实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对生活有着很好的向往。他努力加入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一个坚毅的开拓者的形象投人到不属于自己的天地中去找寻自尊,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望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保存着他特有的奋斗者的激情和高尚者的孤傲走向无悔的终点。
**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于连以不屈的意志,用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表现出一种超越现实的精人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而是希望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束缚,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展现出时代的引领。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
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倒退的时代,复辟王朝几近崩溃,国内阶级对抗和政权竞争异常激烈。封建贵族势力在垂死挣扎,大资产阶级向保王党频频发动进攻,又与复辟王朝相勾结一起压迫下层社会。于连生活的维立叶尔小城在资本人侵的冲击下,充满了庸庸碌碌的浮躁与不安。
他的家庭中有精于琢磨、善于钻营的父亲和两个行如巨人、只会发泄蛮力的哥哥。与之不同,造物主赐给于连的是聪慧的天资和动人的神彩,但是有惊人个性而与众不同的面貌。正是由于他的敏感和体贴,他在社会上受到统治阶级的歧视,成为父亲、兄弟和其他人在家发泄怨恨的牺牲品。
压抑的环境和独特的外表形成了他独特的性格。沉郁、孤独、倔强压抑住了他的理性思想而使他耽于不现实的幻想和妄图实现这些幻想。于连希望摆脱困境,在法国上层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使自己能够脱颖而出。
作为社会底层的一员,直接打人到统治阶级中,引起上层秩序的混乱,当他的目标即将实现时,统治者慌忙意识到影响自身利益的“恶”形成了,而于连却沉溺于实现自我价值,努力地摆脱庸俗社会的束缚,因而不顾周围的种种危机和险恶,以一个九死无悔的先行者的姿态向这个社会开战,终于导致他必然的毁灭。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可是在尔虞我诈、充满等级观念的社会里不允许这样的人存在,面对险恶的现实,于连费尽心机气力,终无法到达胜利的彼岸。
他在斗争中的英勇精神令人钦佩,他的结局令人惋惜。然而,他的自我价值在毁灭中得到了实现和升华。
于连以热烈的激情迎接挑战,同时又以孤芳自赏的傲态自居。激情是人们强烈追求自身目标的本质力量,超然是抵御外来入侵的强大自卫。强烈的激情和倔强的超然性在于他身体的完美结合,成为他与社会冲突的悲剧基础。
为自由、平等和幸福而战的力量是人类天赋的一部分,与我们这个时代的许多人一起,由于受到挤压而丧失了天赋。但在连的生命体中,通过各种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其得到强化、冲突、充分发挥,成为其超越的核心力量。他希望从受辱的地位上升到神圣受人尊敬的地位,成为拿破仑的地二位或统治地位的大主教,但社会总是让他处于尴尬和屈辱的境地。
他在社会上投资后,对上层社会展开了猛烈的报复。他以聪明才智和强烈的欲望进行反抗,这使上层阶级感到无所适从。尤其是他把擒获、占有侯爵的女儿看作是平民对上层社会最有力的复仇,这种复仇给他们以沉重的打击,同时也满足了他个人的欲求。
但每当他即将到达胜利的彼岸时,统治者无情地熄灭了他的希望之火,表现出无怨无悔的品质,却最终被杀害,以悲剧告终。但是在于连身上所散发的那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是值得我们称赞的。
《围城》读后感十四篇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小编特别编辑了“《围城》读后感十四篇”,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围城》读后感 篇1
《围城》是一部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说,通过对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安排,诠释了人生的困境和选择。小说以郑渊为主角,描绘了他勇敢突围的故事,也揭示了他内心的挣扎和矛盾。小说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令人深思。
在小说中,郑渊的人物塑造十分立体,他是一个勇敢、聪明却又困惑的人。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文化人,他面对围城和守城的矛盾选择,一直在内心挣扎。当他看到城外的世界充满诱惑和未知时,他想冲出城去追寻梦想。但是,当他面对城内的舒适和安稳时,他又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困境。这种内心的挣扎和矛盾,使得郑渊的形象更加立体化,也让读者感同身受。
小说的情节安排也是扣人心弦。作者通过对郑渊突围和内心挣扎的描写,展现了一个充满现实问题的世界。在城外,郑渊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他需要面对自己的懦弱和无知,需要接受外部环境的考验。而在城内,他面对的是舒适和安逸,但却失去了对未知世界的向往和探求。这种困境和选择,让读者感到郑渊的痛苦和无奈,也让读者深思人生的本质和意义。
通过阅读《围城》,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人生的困境和选择,也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关怀和思考。小说通过对主人公的塑造和情节的编排,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困扰,也引发了读者对生活的反思和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面临各种选择和挑战,只有像郑渊一样,勇敢面对困境,不断探索未知,才能找到人生的出路。
通过阅读《围城》,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关怀和思考,也可以体会到人生的困境和选择。小说的人物塑造和情节编排,让我们在阅读中收获更多的感悟和启发。希望读者通过阅读《围城》,能够深刻理解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也可以在自己的生活中勇敢面对挑战,追寻梦想。
《围城》读后感 篇2
谈及“围城”两字,那多是想起钱钟书先生所言“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的名言。但岂止婚姻是座围城,人生处处是围城。
书中小人物皆是栩栩如生,鲍小姐和苏小姐两个截然不同的刻画,却让我同样会有回甘生津的想法。
“放荡不知羞耻”的鲍小姐,却是目标明确,决定果决的女人。她的家境并不优渥,还带有严重的刻板思想。她从小的时候就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因而她在物质和精神中,选择了前者。也造就了她精神上的空虚无法填补的下场。
而鲍小姐这个小人物小到只有姓没有名,可见她的出场是对当时钟鸣鼎食样的社会的反讽。从她身上影射出许多个社会上的“鲍小姐”,她们为了华丽的衣裳抵掉了价值千金的灵魂,成为昏暗世道下的第一批产物。因而才会形容她为:如果爱情是一座围城,把婚姻当作交易的鲍小姐则是一直行走在围城之外。
“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苏小姐,反而被高傲的气节给推到那深渊,让自己多年的苦读付之东流,沦为她曾经最瞧不起的市井泼妇的行列。伪洁与易染使她注定沦为和赵辛楣等人纠葛不断。让她女诗人的身份最后只是且只能是缀词。
其实她们二者都被那不可名状的围墙给困住,城内的想出去却又能安之若素的置于其中。城外的想进去却也无所作为。
但人与人之间何尝不是一座座围墙呢?作乱者高枕无忧,跟风者唯恐不乱,偏听者是非不分,受害者百口莫辩。更有施暴者宛若百鬼夜行,而受虐者却后患无穷。他们谁也理解不了谁,谁也都不是将道歉放在字典中的人。
人与物间的利益关系竟也开始有些明朗。昨日,我看你好似与朝阳争曙晖,蒸蒸日上,指日可待。日后,我视你如草芥,不值一提。
但破除围墙束缚,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也未曾不是没有。像赵忠尧先生,在西方列国所围堵的和封建主义的所缔造的双重围墙内,仍旧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发现反物质的科学家,与诺贝尔物理奖擦肩而过。或许他可能在大部分人的记忆里籍籍无名,但他的学生有邓稼先、杨振宁、钱学森、朱光亚等,他培育出了中国物理学界的半壁江山,是人类科学史的拓荒者。
他没被围墙所堵获,还翻越数道围墙。作为一个学者,他虚心向学,向他的导师密立根提出更换更高难度的项目,成功研究出了“硬伽马射线”的相关理论。作为一个为师者,他不仅创建传道授业,答疑解惑,而且还为了学生们的研究材料,多次与美国和日本交锋。身为一个研究者,他为了中国的蘑菇云能够腾空而起,大漠孤烟直的刹那,付出了诸多代价。
种族歧视、世俗礼教、物理壁垒等都未能让他如困兽一般锁在围墙里,出不来。他跳脱于围墙之外,不受禁锢。
恰逢少年时,少年的肩上总是担负着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们也非一定滞留在一方之地。围墙围的向来是心,岂会是人?身未至,心先至。荆楚大地之上,自能纳下那江湖快意郎。纵有千古,横有八荒,我们背上时光的行囊,踏过围墙的颓垣断壁,迈着炙热的步伐,恣意且坚定,直入白云深处,见那浩气展虹霓!
《围城》读后感 篇3
这个暑假,趁着空闲的时间,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就听别人提起过这本**,直到这个暑假,才找到合适的机会拜读一下。全篇读完,总觉着有点什么东西久久盘旋在内心之中,不愿离去,因此用我简单的文字来记录我心中的《围城》。总觉得“导读”上一段文字,写出了自已的感受,同时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说《围城》是一本**,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
“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
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钟书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也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和人生,却不随波逐流,冷眼旁观,做自己的好事。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先生就是后者。
正经因为他“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但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是很久以前的事。
表达生命的现实,但超越一般意义上的现实,并提升到人性和世界状态的水平和高度,是一种精湛的艺术。
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描写很少,所谓的历史动静,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这在某些人看来,是一种遗憾,甚至是缺陷。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以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换言之它反映出了普遍性,而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计,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见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有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
《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我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围城要表达的含义和内容与其是指婚姻,不如说是指人生!虽然故事从头就尾象是围绕着方渐鸿的婚姻展开,但钱先生其实是借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已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以讽刺调侃的方式,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读一次《围城》就象跟着方鸿渐游经一番,有了一次深刻的人生经历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想成为一个大男人。这样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但是他仍然希望成为一个大人物。 当他购买文凭时,他希望使家人感到光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你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很好地相处。
一种真正的资本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有很深的城市,他们的行为有时真的没有良心。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大多数人都像方鸿渐,有点良心,有点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试图改变,正如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便找到自己的正义。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
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钱钟书先生所要表达的人性和哲理, 也许,这本书的精髓远远不止如此,它仍然值得我在以后的时间里去细细品读,体会钱钟书先生所构造的《围城》……
《围城》读后感 篇4
随着翻完了《围城》的最后一页,我才用力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掩卷沉思,又让我陷入对婚姻、爱情的深深的思考中。 这应该是至少第三次读《围城》了。第一次读应该是在大学,那个时候闲散时光很多,在学校里面处理盗版书籍的摊子上看到《围城》,花十块钱买了下来。记得一边读还一边用笔把里面的错别字给纠正过来。即使这样也没有减少我继续读下去的兴趣,因为无论事实阅历多少,遇到钱钟书老爷子这么有趣的人都会被折服的。
故事从上世纪30年代讲起,主要是男主角方鸿渐与5个女人的情感纠葛。此书一出,“围城”一词大热。书中提到“围城”的含义是感情和婚姻方面,尤其对婚姻生活有感悟的人总喜欢对那些渴望婚姻和对婚姻好奇的人说“婚姻真的就是个围城”,也不知道现在持续下降的结婚率和连年上升的离婚率跟这种天天被熏陶的观念有没有关系,城外的人对城内的生活兴趣降低,城内的人还想呼吸城外新鲜的空气。
书里提出的黄金观点岂止一个“围城”?在一个所有人都觉得你该结婚的年龄读《围城》,越读越感觉这可以列入婚前情侣共同必读刊物了,虽然这书已经出了多年,但是书中提到的情侣相处问题和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在新思想带领下的年轻人跟思想仍然很封建的长辈之间的矛盾在今天看来仍然新鲜不过时,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只是遇到问题的人变了,婚前情侣如果能一起读读,交流下对书中一些事情的看法,估计婚后和谐美满的概率会被提升很多。
钱老爷子把方鸿渐这个人物作为主人公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身上的懦弱和惰性在大多数平凡的人身上都能看到,所以他的痛苦也跟大多数人类似,能引起多数人的共鸣。让赵辛楣成主人公,会让大多数人很绝望,因为他太优秀了,出身好长得好充满智慧又有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这种人是的确存在的,但是离我们生活的圈子有点遥远。
方鸿渐也是因苏文纨的关系才能跟赵辛楣相熟并生出这后来的一件件事情来,所以说方鸿渐这人这一辈子本事没多少,全靠运气撑,运气毕竟只能作为生活的助力,最终达到什么样的层次还是要靠实力说话,方鸿渐最后把生活过成这个样子还是自己实力的最好诠释了,所以,年轻人,永远要靠自己。
千人千面,每个人读《围城》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们会对恋爱中的情侣或者已经步入婚姻的人们有谁说不会在方鸿渐和孙柔嘉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在我看来,方鸿渐身上集齐了渣男的种种品质,没能力还大男子主义,想不清楚就拉着孙柔嘉踏入婚姻,与其说是为了负责,其实更是为自己的懦弱买单,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也没想过自己到底能担负起什么。
书的最后一句,看完眼泪就下来了。婚姻中千万不要互相伤害,一句口直心快的话会伤害到另一方,尽管不是本意,但是会在对方心底留下印记。在感情面前,经营才是王道,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
《围城》读后感 篇5
在围城中活出精彩
——读《围城》有感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但我们,在生活的这座被围困的城市里,只能活得有魅力,活的精彩。
——题记
我看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其实次数并不多。第一次打开这本书实际上是不情愿。那时候是小学,那时候,我是一个很爱开玩笑、活泼好动的孩子,自然不愿意安定下来读书。
而阅读《围城》,也只是为了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罢了。老实说,一开始,仿佛只是囫囵吞枣一般,走马观花式地翻了一遍,感受么,也没多少,只觉得有些地方写得挺生动的,又有些地方写得有些滑稽,但更多的,是很多的不理解,甚至还天真地认为书的内容与题目“围城”二字完全搭不上边界。现在想来,当时真的是太不懂事,总有种有眼不识金镶玉的感觉。
当我长大了,再看这本书不算太厚也不算太薄。我得到的是一种新的感觉。
《围城》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一系列经历,通过对这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的描写,向我们展示了当时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状况以及某一类人物形象。从一开始方鸿渐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却遭受未婚妻患病身亡的凄惨经历,到他因“祸”得福出国留学而不理学业,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方鸿渐逐步走进了爱情、事业以及婚姻的围城。在这些围城中,他独自奋斗着,因其被动、无能、懦弱的性格而苦苦挣扎,在众多漩涡中竭力寻找着属于他自己的平衡点。
爱情的围城中,他与水性杨花的女郎鲍小姐、自恃清高的才女苏文纨以及聪慧纯真的少女唐晓芙摩擦出无数爱情火花,但却都以失败告终。走出这座甜蜜而悲伤的围城并不容易,他立刻踏入了自己职业生涯中的围城。在其中,他和以前的“情敌”——赵辛楣在冰释前嫌后与李梅亭等人共赴国立三闾大学就职,而这小小的学校里又充满着各种尔虞我诈、明争暗斗。
可怜的方鸿渐自然是失败的,因为他实在是太软弱了,又毫无心计,虚荣却又还存有一点自尊、良心。随后,他又走进婚姻的围城。他与最工于心计的孙嘉柔共结连理,但之后却陷入不断争吵的困境中,而由于双方家庭和亲族的介入,矛盾更复杂了。
故事的结局,也发人深省:“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钱钟书先生的《方鸿渐》冲破了一个被围困的城市,却立即陷入了另一个城市,这实际上是必然的。由此,我联系到现代社会,只要我们还在生活,那么,数不尽的围城便会把我们层层包围。学校是一个被围困的城市,我们应该在这里与他人竞争。家庭是一个被围困的城市,在这里我们应该承受父母的压力,承担我们的责任,履行我们的义务;甚至我们自己都是一个被围困的城市,我们应该在其中不断完善自己,发现自己的缺点,并努力克服它。
既然逃脱不了围城,那么我们如何去面对这一事实呢?我认为我们应该以积极的态度看待事情,过上美好的生活。可怎么活得精彩?
有时候,在明媚的早晨进行一次晨跑,感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体会风儿轻抚脸颊的无限惬意,聆听大自然的细语,这便是精彩;有时候,在比赛过程中,勇敢战斗并竭尽全力,这真是太好了;有时候,当别人在最困难的时候,做一件好事,即使很小,也能真正帮助别人,这也很美妙。
《围城》读后感 篇6
《十月围城》这部影片虽然人物众多,但没有一个干瘪,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一个个侠骨柔情的热血男儿,比另一部明星云集的大制作《建国大业》丰满得多。 “小贩”王复明,外表粗糙,但内心细腻;打女”方红,性格倔强,但内心向往平静安逸;“乞丐”刘郁白因为恋上父亲的女人而堕落于街头,为了救赎也为了解脱而加入此次行动;“少爷”李重光,稚嫩与天真,却拥有着坚定的革命信念;“车夫”阿四,天性纯朴、忠诚;“革命党”陈少白:坚定不移的革命党;“商人”李玉堂:
古板但爱国,别忘了我们是中国人,言语还在耳边。”赌徒”沈重阳:嗜赌如命,但心本向善;“刺客”阎孝国的愚忠、顽固和病态,入木三分。
它具有众生的盲目性、人性的丑恶性和历史的无情性。当我看到每个人都有自私的欲望,保持自己的幸福,坚持自己的坚持,却最终被历史碾过。胡适先生说“历史是任人装扮的小女孩”,我们已经深陷并迷离于各种版本的正史、野史以及戏说当中。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陈可辛和陈德森的这次尝试让我们体会到另一种宽慰——在民族生死存亡之秋,不光是社会精英,普通的中国人也会做出自己的选择,每一个后来者都在享受着他们用鲜血浇灌出的希望和繁荣,这是全民族的精神寄托,是中国人的一次集体励志。
《围城》读后感 篇7
大全1 围城读后感300 字
《围城》,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 《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
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之前的想法完全不对。这是关于上海一个年轻人出国时骗取博士学位,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终于明白了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和性接触等事情与“围城”二字之间的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
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读完后我暗下决心:
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力来将它实现吧。
2 围城读后感300 字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 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人说方鸿渐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人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
第一圈 “围城 ”。他想成为一个大男人。这样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
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 “围 ”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 “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 ’,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3 围城读后感300 字又读《围城》,感觉很不同,尤其是对于孙柔嘉的印象,感觉
孙柔嘉并非如大多数人的评价,处心积虑,把方鸿渐拖入围城,他反而是认准目标,努力实践,不离不弃,对生活、对家庭从来没有失去信心的正面形象。与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唐晓芙相比,孙茹嘉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符号,也不是一个理想。
在《围城》里,身逢乱世的人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人公,活在自己的围城里,面对着转瞬即逝的财富、 事业和爱情,经历着人生的幻灭,电光石火的美妙,注定只是回首的惘然。
在乱世,活着就是一种成就。 当然,钱钟书之写《围城》,对于战争只是点到为止,书中的
人物并没有在战争中悄然死去,他们依然以正常的方式存在,战争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不和谐,一种背景**。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总有一些东西会深留在人心中,吹尽黄沙始见金,那些人性的美好,人格的魅力,对于生活的挚爱,是怎样的围城都不能围困,多久的历史都不会冲淡的。
感情纠葛的第一部分对我很有吸引力,婚姻生活的最后一部分也很有意思
趣。中间工作的部分我不喜欢。 方鸿渐和苏小姐之间,写得太精辟了!夫妻俩吵架也好玩。原
来男人吵起架来和女人一样小心眼。苏小姐背后的形象很可怜。她走了?!孙小姐
千方百计和方结婚了,可结果呢;这个女人订婚前后判若两人,悲哀!
更坚定我的信念,爱在里面不玩的意思,要真心实意。嗯,
说不定最后嫁不出去的就是我,呵呵。文章中所谓的精彩讽刺,对不起,我听不懂,也听不懂
精彩。悲哀!我是一个文学素养极低的人。
《围城》读后感 篇8
多年没看电影,今年一个月内看了两场。18号陪老婆看了《十月围城》。她是为了追某星,我是为了追老婆,顺便看看一群星。
情节很简单。清末,sun yat sen前往香港策划起义,与全国各地代表进行了两小时的会晤。在这两小时之内,清**要不惜手段铲除异党,而革命党人自然要不惜一切保护孙的安全,保证会谈成功。这是这部电影的历史背景和基本线索,而故事情节是展现在这场决定历史走向的大事、大舞台中,或主动或无意甚至被迫卷进这次刺杀和保护行动中的那些小人物的命运。
看完感觉不错,竟然中间有几次掉泪。
即使经过十多年的教学,香港电影仍然可以坚持一些东西。首先是真实。革命是怎么回事,参加革命的人是怎么回事?
我们被灌输的概念就是胸怀革命者,或慨然赴死,或百折不回。《十月围城》摄制组毕竟不属文化部直管,就没有这样理想化、神圣化,参加到保卫孙中山行动中的人,除报社社长和少爷外,其他大多不知所保何人,所保为何,有人是感兴趣,有人是为了承诺,有人为了感恩,有人根本不情愿,只是为了义气。
其次是真情。原本认为是部打斗暴力的商业片,但未料到竟是一部情感戏,且让人情不自禁。我感慨最多的是,阿四的命运。
第二天,一个年轻、热情、善良的车夫和仆人将和他心爱的姑娘定婚。他还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一个必死的结局,在死亡来临之前的大多时间里,他仍能微笑着想象明天和心上人相聚的美景,当他知道死亡危险后,当他知道明天那个几乎就是现实的美梦可能要破灭了,他退缩了,害怕了,但对少爷的忠诚,对老爷的感恩,又使他无法选择逃跑,最终他还是拉起了黄包车。此时,他虽然还在奔跑,但绝望、痛苦,甚至麻木,泪水中都有一个纯洁模糊的身影。
从悲剧意义上讲,阿四的遭遇是最打动我的。因为他知道明天就能和阿屯订婚,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他那快乐的笑容却让我心痛。当他流泪时,我已经流泪多时了。
革命是残酷和破坏性的。第四党的命运就是最好的证明。
此外,沈重阳,一个觉得被周围人看不起,被亲戚出卖的人,每天都沉溺于赌博,很穷。当知道当年爱人离开自己的真正原因,当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女儿时,对亲情、生活的渴望、热爱爆发了,他拼命追上黄包车,看到那个如葱般粉嫩可爱的孩子,知道这是自己的骨肉时,他难以控制地咧嘴大哭起来。一个饱受屈辱和苦难的男人,发出一声巨响,这种激动人心、宣泄人心的呼吁是无法抗拒的。
看惯了那些高大全的革命形象,已对革命有所抵触,但看《十月围城》,反倒对革命有了新的认识。影片中,保护者孙中山出现了三四次。他冷静,冷静,是个领导者。当街上满是他的血肉之躯时,他仿佛在读散文:
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革命。当时就想:如果象阿
四、沈重阳、王复明这些小人物死后知道,他们竟然参与了一次可能决定中国历史走向的行动,他们的牺牲竟然为中国的民主自由做出了帮助,他们肯定会高兴些,虽然可能不全懂这里的意义。
这部**如同所有引进**一样有一些漏洞,这都拜那帮不懂装懂,装很懂的混账,拿剪刀剪出来的。但总体觉得,这是华语电影难得的一部主旋律**,导演、编剧的努力值得尊重、支持。
另外记载一下,自从张大导演导出《三枪》,我这位铁杆影迷彻底失望了。我没看这部电影,我一点也不想看。原因是张艺谋甚至欣赏小沈阳,甚至想到用小沈阳拉票房。那我的品味和眼光就跟不上他了。
《围城》读后感 篇9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妻子杨绛说:“这是作者自己的故事。”也许这就是作者写者本书的方式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
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比如,他们刚到三鹿大学时,就知道自己被高松年校长“骗”了。也许高松年不是故意设下这个骗局的,但也是不由自主的。鸿渐以为是。更何况,孙柔嘉也被那些“狗仔”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有点像小说里的那个,也就是说,丑闻很激烈。这就是我想“批评”的地方
《围城》读后感 篇10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1947
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印行。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小说“从
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
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
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围城》里面最为人所熟知的一句是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
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写出了现实生活的无奈与悲哀,
生活就像一座城市。人们永远无法摆脱这个城市带来的桎梏和艰辛。若人人都纠
伴随着生命无形的围困带给我们的孤独和痛苦,人类社会将停滞不前。我认为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生活的勇气,无论是在城市内部还是外部
这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嫉妒别人的东西只是我们的自叹。不
思进取。只有当我们正视我们所拥有的并积极地改造它们使之更加完美,
生活才有可能有进步。
《围城》一书中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
外国媚俗的种种行为,取笑了当时老人的迂腐和留学生的骄傲,暴露了婆媳、嫂子、情敌和同事之间毫无意义的纷争。生活中的每个人都逃不掉命运。命运筑起了一堵墙。如果我们毕生致力于冲破这堵墙,生命的意义何在?我们不能也不能穿过这堵墙。只要我们有生活,我们就永远在同一个地方
座围城之中。我们能做的就是接受这堵墙并在它里面生活,
努力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让我们的梦想在墙上绽放,让墙的另一面绽放
人都能感受我们的热情与精彩。这样,所谓的墙,就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障碍了吧。
《围城》读后感 篇11
2017陈曦一班旗下读书交流
《围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版,一九四八年再版,一九四九年三版。偶然在一次阅读课与它撞上了。于是,我和它便结下了缘。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一部作品,其语言幽默风趣,但又略带一丝讽刺的意思。这部作品是钱钟书先生唯一一部长篇**,堪称中国近代及当代**中的经典之作,是一部读起来如喝咖啡一般,令人回味无穷的奇书。
围城》一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故事为主线,传神地把人性的虚荣刻画得淋漓尽致。我们来看看方鸿渐家的情况。他把家乡的老房子放大了好几倍,给了自己一张假文凭;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嫂子,他们虚报嫁妆,调查孙茹嘉的嫁妆,这些不都说明人们的虚荣心很强吗?
书中方鸿渐雨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中,最后自食婚姻带来的苦果。这座感情的“围城”,曾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让他无奈于城中的无趣。而在三闾大学,这座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中,处处都充斥着明争暗斗,时刻都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又很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离开了那里。
其实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作者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勾心斗角似乎也更多。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搏,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异彩,让我们把围城中的生活变得更精彩!
《围城》读后感 篇12
life such as the siege.republishes from 1980 to now, scholars qianzhongshu unique novel fortress besieged has remained constant: sell like hot cakes in november 1980 after the first run of 130000 copies, total sales of 3.
98 million copies to date.more was adapted into a novel flow, tv series and other art forms, research works and *****s are also countless.or impact from sales, fortress besieged is a unique scenery, in the history of 30 years of reading as a model of intellectuals novels, fortress besieged has affected the generations of readers.
the author in "besieged city" title, perhaps is to want to tell us: marriage is like siege, not only life, life, career, etc. more like the siege.
in fact, we have been going round in circles, repeat do the same thing;find a cage shut yourself up and soon found that the scenery there than here as well, and out of the cage into the cage.so repeated and enthusia**.
▲【译文】
人生万事如围城。从1980年重版到现在,学者钱钟书惟一一部长篇**《围城》一直保持着持续的热销:1980年11月首印13万册以后,迄今总销量达398万册。
更被改编为**连播、电视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研究著作和**也不计其数。不管是从销量还是影响上来说,《围城》都是30年阅读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作为知识分子**的典范,《围城》影响了几代读者。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跟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
就这样的不断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读后感 篇13
电影,《十月围城》是一部成功的,电影;无论从声音效果,视觉效果,武打场景;都能够非常吸引人;其故事情节,简单;主要是保护孙中山先生到港的安全任务;主要情节在于,到香港前的一系列铺垫工作;主要是招聘各路豪杰,宣传革命思想;团结革命英雄;一些经典镜头,在于感情戏上的细腻;在血腥的背后,也透露出革命英雄的儿女情怀;很多镜头多展现出了革命同志的柔情,友情,亲情,爱情;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饱满,更富有真实感;导演达到了一种不为艺术而艺术的境界;
孙中山先生到港后,革命同志为了保证孙中山先生的安全及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召开一次团结的会议;陈少白同志,毅然提出要假扮孙先生一计;从而展开了更加激烈的剧情;可谓是过五关斩六将;清**为追杀孙先生已经下了死命令;革命英雄,与清**的杀手们,展开了殊死的博斗;他们为了推翻清**的伟大革命事业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中国后继革命做好了铺垫;在推翻清皇朝的历史进程中他们是革命性的英雄;值得我们怀念;
片中,有数次摧人落泪的镜头,阿四,劝阻少爷不要去参加假扮孙先生的活动;陈少白先生因与重光的父亲是生死之交,曾答应其父不将他们家的独苗拖入革命的泥沼;而不幸在抽签谁假扮孙先生的过程中,重光不幸中标;让陈少白陷入了两难境地;唯一的一个耶鲁大学的独子;也被导演无情的安排进去了革命的斗争中去;梁家辉先生演技非常了得;影帝自有大家风范;还有一出感情戏是范冰冰小姐所演的劝说,其前夫保护其姘父;这也是一个逻辑的悖论;保护抢走自己老婆的男人;这在一个正常男人的情感状态下,是多么的残忍的事实;但是为了革命事业也为了其女儿有更好的未来;他还是执行了这种悖论;在最后保护重光父亲时被,清军匪头一马撞死;惨烈报国;
到港的12小时,展开了,刺杀,与反刺杀的争斗,武打设计的非常好,尤其,是篮球运动员,巴特尔的加盟,让影片的高度提升了一个档次;我觉得导演非常善于利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些特殊的人,比如说人的高度,特别高,或是特别低的特殊个体如果运用的好,是能够极大提高电影的观赏性;与娱乐性;这也应验了一种管理名言:没有,垃圾,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
电影是不错的电影,唯一的不足是在思想深度的表现不够好,这是我的观后感。
电影十月围城观后感(二)
看完《十月围城》这部影片之后,很长时间了,我都不能从戏里走出来。虽然此片的片尾也像许多电影一样,打了本片故事纯属虚构的字样,可是我还是深信不疑: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戏里的人曾经真实地存在着。
是什么让我在看这部戏的时候那么地全身投入,那么地身临其境,又那么地难以自拔呢?是影片的故事、场面、人物、气势吗?好象是,又好像不全是。
影片的故事非常吸引人,环环相扣、险象还生、争强斗狠、惊心动魄,让人欲罢不能,也因此自始至终一直紧紧地抓着观众;影片的场面非常震撼人,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目不暇接的、出神入化的和如梦如幻的;影片的人物非常感染人,个个鲜活生动、有血有肉、呼之欲出、令人难忘;影片的气势非常陶醉人,那重金打造的百年前的香港老街的风貌、风情、风俗和风光,就像是上世纪初一幅色彩斑斓、民风浓郁、洋洋大观的《清明上河图》。
然而,我却觉得,影片最耐人寻味的,是它留给我们的深深思索,而其中让我感慨万千的,则是影片浓墨重彩地表现出来的三重悲情。
第一重悲情是影片中那些取义成仁、舍生忘死的壮士、志士、义士和烈士们带给我的,那是一种悲壮。义士们都太年轻了,最大的也就三十多岁,有的还是十
六、七岁的少男少女;他们或富有或强壮,或有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和美好前程,或是顶天立地的盖世英雄。然而,他们都英勇牺牲在保护孙中山的战斗中。
第二重悲伤来自于六义人对革命的朦胧理解和儿童、女童原有的奉献力量,是一种认知局限下的悲伤。王复明想在战斗结束之后,堂堂正正地回到他当初出家的少林寺去;小方红带着替父报仇的单纯认识和父亲做什么我也做什么的朴素想法投入了战斗;刘郁白的舍生忘死更多地来自于他对抢了父亲的女人以及那个他痴爱的女人的死,对他形成的双重情感和良心谴责所形成的内心折磨下的渴望解脱;沈重阳为了他天使般的爱女,为了她不至于在小小的年纪就没有了养育和栖身的依附之地,他宁愿舍弃自己而保全女儿;邓四弟深感东家父子两代人的恩重如山,出于知恩图报这单纯而淳朴的心理,他愿意为主子尽忠;李重光是这六人中唯一能理解孙中山所领导的辛亥革命意义的人,然而,他的理解也稍显幼稚和简单了。与孙中山民主革命的伟大目标和宏伟理想相比,他们的革命认识太肤浅、太幼稚、甚至太幼稚、太小气。
他们至死都没有明白:他们死命要保卫的孙中山,究竟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民主社会,这个社会对全体中国人民来说又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们死得不明不白的、死得糊里糊涂的。这使得他们原本的悲剧行为增添了一层挥之不去的悲哀。
第三重悲伤来自街上成千上万的观众。这是一种让我从头到脚的悲伤。对于义士们的壮举,看客们浑然不知,他们甚至不知道谁代表着正义,他们只是默默地看着、静静地看着、木木地看着、傻傻地看着,事不关己地看着,闲得无聊地看着。他们在想什么呢?
从他们的表情、眼神和动作中好象看不太明白,可是鲁迅在他的作品《药》中告诉我们了:他们等着看谁最后被杀死了之后,用死者殷红的鲜血和着自家的白面馒头做治病的人血馒头来着。这是当是中国人民的悲哀,也是中国人民的悲哀。
我注意到电影中精心设计的革命者和义人的名字:陈少白、刘郁白、方红,多白少红。我明白了,我想到了也看到了:
十月的香港城,飞舞着漫天的大雪,这雪多么像是中国古典戏曲《窦娥冤》里那场六月雪呀!我顺着那白雪皑皑的地面看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了红,仔细一看,那是由义士们的鲜血浸染了之后又汇聚在了一起而形成的红色血流,那血流像是在写更像是在问,那明显是一个问号,在问什么呢?
电影十月围城观后感(三)
周六下午看了电影《十月围城》,为了甄子丹的出彩打斗而去,这点没让我失望,后半场追杀戏惊心动魂,印象深刻。而引人深思、更有意义的却是其中人性的表达。这是一部很好的电影!
一批人齐心协力,为保护孙中山完成了一项重要任务,最终以生命为代价完成了任务。令人深思之处在于,完成光荣使命的这群人并不是光彩照人的英雄,而是一群普普通通的人,其中有孙中山的追随者,有报社职员、青年学生、街头小贩、警察、戏班演员、车夫,甚至还有乞丐、赌徒,这样的人完成这样的任务,真是一种巨大的反差啊!
不过,情节非常真实。在当时的环境中,革命的火星刚刚被点燃,有多少精英团结在革命的周围?有多少人知道他们所做的事情的重要性?有些人确实是因强烈的爱国之心和民族大义勇于献身,而在这条自己选择的路上他们也有恐慌害怕,如梁家辉演的报社社长、孙中山的替身李玉党的儿子等,但他们为信念而战,信念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
更多的人是怎样投入到革命中来呢?富商李玉堂从同情革命,为革命党捐钱到没办法与革命党脱离干系,到最后自觉为革命做事,而在革命和儿子中间,他有着私心,哪怕自己已被卷入这场洪流中甚至已准备赴死,仍然不希望儿子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失去生命,这是真实的人心。
车夫阿四,乞丐刘郁白、甄子丹演的赌徒、巴特尔演的小贩并不懂什么革命的道理,并不懂什么民族大义,可在而对死亡时也是那么坚决。阿四只是知道老板对他好,他死心蹋地回报老板,这是朴素的人伦感情;乞丐为情所困,李玉堂对他多有照顾,并且为他赎回了传家之宝铁扇,有报恩之心,同时情感上的伤痛时时折磨他,使他对生的眷念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同样视死如归;赌徒因赌而离婚,为了钱而向朝庭鹰犬通风报信,但为了父女之情,为了女儿将来认他一声爹,他豁出性命也要保护李玉堂,为保护孙中山的工作做了很大贡献;小贩有着自己朴素自然的价值观、对错观,认可李老板,同时也想表现自己的功夫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加入了这个集体。
再看李玉堂,崇尚堂堂正正、凭良心做人,但在明知赴死,却又不能向众人坦言时,他的内心承受着剪熬。做为一个有地位、有文化、有良知的商人,他知道正义,但别人不知道。如果很难用正义来做事,他必须隐藏自己使命的危险,这违背了他做人的原则。他内心的痛苦是很感人的。
孙中山将人分为三系,其一为先知先觉者,为创造发明;其二为后知后觉者,为仿效推行;其三为不知不觉者,为竭力乐成。毫无疑问,孙中山是革命的先行者和先行者。他用革命的语言把人分为三个部门,认为无论哪个部门在社会上都有其价值。
其实,车夫阿四,乞丐刘郁白、赌徒、小贩等这些不知不觉者,既可能是社会的推动力量,也可能是社会进步的阻碍力量,他们就象是工具,被好人利用可能做好事,被坏人利用可能做坏事。他们是千万普通人的代表。他们中有些人成了英雄,有些人成了人渣。很多时候,英雄或渣滓不是自己的自觉选择,而是在社会洪流中随波逐流的结果。他们只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利益金钱、人际关系、家庭关系、微不足道的信仰、自己的正义等等。
虽然不知不觉者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对于人生,还是有些主动性更好,因此,做不到先知先觉,就尽力提高认识、学***,跟上时代的步伐,争取做那后知后觉者吧!此外,我们还应借助后知之明,朝着积极进取的方向实现更大的价值。
《围城》读后感 篇14
荒诞的人生
摘要:钱钟书和卡夫卡都是20世纪上半页在东西方文坛上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伟大作家。钱钟书的作品《围城》与卡夫卡的《城堡》。
这两部作品在诸多方面虽然差别迥异,但在主旨立意上却有极大的相似性,围城是冲不破的城堡,城堡是可望不可及的围城。
关键词:追寻思维方式生存理想
《围城》同卡夫卡的《城堡》异曲同工。《围城》是一部相当严肃的悲剧,它写出了“灰色知识分子”在人生、爱情、家庭等方面的悲剧性命运。其主要目的是表达人类最深切的绝望感,而这项工作未能为方鸿渐指明一条积极的道路。
《城堡》是围绕k一个人的转动来阐明的,一个发散式的叙述,根据故事情节的需要把人物穿插进k的周围,形成一个圆圈,而对于k的描述也是在城堡周围打转的下完成的。
《围城》没有具体明确的主题,主要是围绕主人公方鸿渐回国后的生活的辗转往复,根据他生活的地点来叙述描画他以及他周围的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大学教授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故事的主体地点从上海转到湖南的一个僻远的乡镇,在这发生着一场无硝烟的战争,教育、爱情、事业、婚姻是四大火源,人的追求便是导火线,把刀光剑影的厮杀火拼隐藏在唇枪舌战之下,虽然没有肉体的**,却时时能看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华年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当然,也有真诚的友谊和美好的祝愿,但这些微弱的呼唤,在强大的社会壁垒下却显得软弱无助;遍地都是“鸟笼”,到处都是“围城”,他们应该何去何从,何处能得到解救呢?
引人深思。
如果说《围城》是一个一个未解之谜,那么《城堡》就是一个谜一样的传说。**用怪诞神秘的笔调描述了一个**叫k的人因一份公文而踏上进城堡之路,在一次次希望与失望交织中,接受着自尊与人格的践踏,最后在k殚精竭虑将死之时,等来了城堡的通知:允许留在村子里,但是不可以进入城堡,k永远不可能到达那里,一直到死。
**没有做任何的背景和时间的交代,甚至于主人公的名字都是一个谜一样的**,这个k是不是卡夫卡自己的名字的首字母?这些都不为人知,就是一个谜。
这两部作品是各自(东方与西方)文学史上杰出的一笔,同样的都是写了一个不断追寻的故事,但是却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其一:叙述的方式不同。
《城堡》是围绕k一个人的转动来阐明的,一个发散式的叙述,根据故事情节的需要把人物穿插进k的周围,形成一个圆圈,而对于k的描述也是在城堡周围打转的下完成的,那么k与其他人物与城堡间就形成了圈圈的循环无尽的状态,这也喻示这k的追寻是循环无尽的;而《围城》是合家欢式的树状式的牵带关系,它的主干是方鸿渐,随着主人公地点的转换而牵扯出一个个故事,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完整的小故事,故事与故事之间又形成连带关系,或是为接下来的故事埋下伏笔,或是对作品主题的照应,或是特定故事的主人公隐含在整部作品中,构成一种凄清冷漠时的对比,反衬他们无尽的逃离,审视他们匆忙急切地从一座“围城”跑向另一座“围城”的狼狈。
《围城》是“喻实而所喻亦实”,旨在嘲讽世事,具有现实意义;而《城堡》是“喻实而所喻则虚”,神秘而荒诞,寓意复杂。钱钟书还在一篇**中写道:“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不过是一种比喻的、象征的,像煞有介事的诗意的认识。
”在这两部作品中,两位作者分别使用了比喻和象征这两种手法来为读者描述他们所认识的世界。《围城》的写作手法较注重多边的比喻,而《城堡》则更注重神秘的象征。
两位伟大的勘探者虽然有着不同的生活背景,但两人都在运用手中的笔拷问人生,深思世界,他们的文字是留给世界的艺术瑰宝。
2024人与永恒读后感(通用十四篇)
阅读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和情操,是非常有意义的。作为读者,我们可以通过阅读作者的作品来获得智慧。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梳理并加深对作品的理解。您是否知道如何撰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对于主题“人与永恒读后感”,感兴趣的话,请继续阅读。同时,您可以将此页面加入收藏夹以便日后查看。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1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越在乎,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智慧和愚蠢之间的状态称为生命的智慧。
”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的智慧,但我仍然学会了解生活,思考生活。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二)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是以散文散文的形式写的,其中的真理使我受益匪浅。
我更喜欢以散文、格言和笔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在哲学的世界里游荡。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非凡的朴素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吵架太多。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吵架,我最好在吵架的时候抽出时间寻求真相。
我认为人生的内容是:a+b+c+d+…
人生的结局是:0
生命的意义是:(a+b+c+d+…)*0=0
这就是人生的公式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想毫无限制的延长那个加法运算,不厌其长。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2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的早期著作之一。他在学习尼采的时候写下了一点内心的想法。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
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我更喜欢以散文、格言和笔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在哲学的世界里游荡。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吵架太多。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吵架,我最好在吵架的时候抽出时间寻求真相。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它展现了生命意义探索、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与美等广阔领域,都是人与永恒交流的形式和体验。人是唯一能之意自己存在意义的动物,这不仅是人的伟大,也是人的悲剧。
因为意义没有明确的标准,追求生命的意义不是意义本身,而是追求。
从出生到死亡,人们的出发点和终点都是一样的,人们会遇到不同的道路风景,但人们的情感大多是相似的:喜与悲,不同的程度只在于两种界限的不同,从而形成了乐观者和悲观者两种人。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生死相隔遥远,无法感受到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到对死刑的恐惧。
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彼此,却让人厌倦了老;忘记了在江湖上,却让人怀念哭泣。
爱情不是一潭死水,而是涓涓细流,时间在流逝,一切都在改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
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
爱情和孤独总是矛盾的。人们害怕孤独,这是大多数人的命运。宿命的原因在于他们不理解孤独,孤独源于爱,无爱的人不会孤独,理解孤独的人学会珍惜自己,能领悟人生根本性孤独的人,便已经站到了一切人间欢爱的上方,不会**的奴隶,不会丢失自己。对生命的深切感受大多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别人很难理解你所知道的和你所想的。
所以,学会孤独,学会自言自语,学会倾听自己,学会深刻。无聊者自厌,寂寞者自怜,孤独者自知。理解孤独的人,内心会冷暖自知,会眼神清亮,是一种智慧。
“人生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算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明确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于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现实与美等,都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
读完这本书,我对周围的事物有了新的认识和不同的思考,特别是书中对快乐和痛苦的解释,使我不断地思考。
我想,从夜巡开始,大陆就被分成无数条小道来寻找生命的意义,每条小道只能走一个人或极少数人。
忙碌的上班族,节假日时抽空外出踏青,暂时抛开一切发烦恼,躺在草坪上,晒着温暖的阳光,也许他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像这样无忧无虑地放松休息才能叫做有意义啊!”整天无所事事在家的老人,某一天突然发现了一件事点燃了他新的兴趣与激情,便重新开始忙碌起来,也许会得到这样的答案:
“人生就是要这样让自己忙碌起来,有事可做,才叫做有意义。”年过中旬的科学家,为了科研奉献了大半辈子,过年时和好久不见的家人团聚在一起吃年夜饭,也许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人生就是要像这样和家人在一起才有意义啊!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有经历启示得出的答案也就不同;也许经历类似,但人和人的思维角度不同,由同一件事得出的答案也还是不同。其实“生命的意义是什么”这本不是一个针对既定事实发问是问题,而是源于自身生活经历,经思维加工凝练对自身人生的一种神话与概括的提问。因此,想知道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与其一味地抽象地思考,不如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没好好地走完人生,也许拼搏后成功的那一刻,或是失败的那一刻,或是其他一些特殊的时刻,你也许就会恍然大悟——人生就是要这样才叫有意义。
我喜欢那些以散文的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在哲学的世界里游荡。他们的文章少了教条式的论证和说教,多了朴素的感情和自然的感情,多了直觉和洞察力。
作者的伟大在意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感觉他的欧式是我所向往追求的,水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气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
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了什么,而是失去了多么脆弱的生命力!
书里说:“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海派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跪倒在了阻碍面前。
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障碍,所以我愿意让生活成为一个平静的湖。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仅要时时刻刻体验生活,更要经历痛苦和刺痛,这是一种丰富的生活美。
换了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情况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生活就像没有生命的机器,毫无表情,被四个巨大的方形盒子包围着。我们总是活在我们面前,忘记永恒和无限,忘记生命的悲剧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求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活的理解会给他画出不同的脸。
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证在告诉你:“痛苦和换了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即无欢乐,也**苦。
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是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无论我的生活是否平淡,无论我面对的是困难还是障碍,我都会欣然接受。我会尽我所能去感受生命的充实和幸福!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3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的代表作之一,他以随笔短语的形式阐述了其毕生对人生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包括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幸福和痛苦、时间和永恒等多个话题,内容精辟而深刻。其中《自然和生命》篇章給身处与泥土打交道的我带来一股清风之余,也使我开始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
对于生命的含义,也许大部分人所联想到的是人生。然而“天下生命原是一家”,自然是生命的原始起点,也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心,世间最难以控制的东西,在一片小小的自然生命中得以复苏。
春天,暖暖的空气开始怀抱着你,渐渐萌芽的枝条开始无限地伸入广阔的天空。随风飘扬的柳絮在阳光中显得朦胧而悠散。一年之计在于春。你也许正在忙碌地制定种种目标以丰富自己的生命,而你可知隔绝自然的人生是充满寂寞和孤独的吗?那是心无法在自然生命中释放的寂寞和孤独。
夏天,你还记得浓密的香樟留在地面上的斑驳树影吗?你还记得在烈日下被晒的微微发烫的脸颊吗?你还记得气宇轩昂的少年迎风吹拂的白衬衫吗?这些温暖和美好的小细节构成了难以言之奇妙的生命,生命就是那夏日的迟暮,需要你融入其中而非等待它拥抱你。融入生命是自然的行为,是一种安静地潜移默化的力量。夏日磅礴的大雨也能弹奏出生命的乐章,夏日的微风将生命吹成绽放的花瓣。
秋天,这个季节在构成四分之一的生命的同时更让你和我融入生命之中。如同硬币的正反面,生命是在欢乐和悲伤之中交替延续的。生命的妙处在于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言传身教,更多的在于感悟。一片旋转凋零的落叶,一朵来自晴空的浮云,一只飞翔于红霞的孤鹫,所藴含的是生命的启示。思绪融入这自然生命的本质,那么你也会迁移地融入自身的微妙生命中。
冬天,漫天飞舞的雪花不听话的停留在发丝上,手心的温度也随着一阵呼啸而过的风迅速下降。偏偏在这个时候,朋友之间的离别,生活的烦恼,亲人之间的矛盾接踵而至,你是选着逃避吗?逃避所解决的暂时的痛苦,而更好的方法是将其融入,坦然面对。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我眼中的融入生命,是将自然的生命融入人的生命,而人的生命是要既融入痛苦又融入欢乐的结合体。春夏秋冬的循环便组成了生命,人没有永恒的生命,但人可以思量生命并且主导它。正如周国平所言:“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时此刻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4
一直都很喜欢周国平的文章,觉得他的文章里流露着浓浓的人文主义和对人生对生活的感悟与哲理。而《人与永恒》就体现而来周国平先生对人和自然生态的关系来着手,用了关怀的角度看问题。提醒着人们要爱护珍惜自然。
《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爱思考的人,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像他一样从平常的生活中去感悟生活,感悟生命。“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肃的肤浅,深刻露出了玩世不恭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有一本杂志声称它能教人幽默,从而轻松地生活。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一个距离,暂时以局外人的眼光来发现和揶揄生活中的缺陷。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具有一种能力能给人带去欢乐,我们在羡慕那些幽默的人的同时却忘了原来不苟言笑的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说的那样幽默是一种对生活的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一种乐观的态度,我们会惊奇的发现生活回馈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而已。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那样的智慧,但我还是会学着去感悟生活,思考人生。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5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但令我万没有想到,文字的巧妙排列组合竟然渗透出如此令人叹服的人生哲理。
“人是唯一能够追问自身存在具有什么意义的生物,这就是人的伟大之处,但也正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对自己的存在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人寻求生命存在的意义,其实可贵的并不在意义本身,而是在于寻求的过程!生或死,爱或孤独,自然或生命,真实以及美,等等,这些都是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读完了这本书,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重新的认识和不一样的思考,尤其是书中对幸福与痛苦的解说,使我不断的思考不断玩味。我喜欢那些用随笔散文等形式写作的作家,仿佛徜徉在哲学的天地里。他们的文章里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感情和自然感悟,有更多的直觉以及洞见。
作者的伟大在于他的朴实。看了《人与永恒》后,更觉得他的朴实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谁都会喜欢这种朴实无华的感觉的。一直渴望恬静而平和的生活,不需要太多欢笑,同样也不要有太多痛苦;一直害怕遇到困难阻碍,害怕跌宕起伏,狂风大起的海面将我整个淹没。看了《人与永恒》才明白过来,人生最可悲的,不是失去什么,是生命力居然如此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平淡的叙述,表达了对自然和生命的理解、看法及两者的关系。虽然只是几段文字,但却足以撼动我的心灵,让我不禁对自己以前的人生产生种种思考。人渴望平淡,不是真正喜欢这种显得有些无聊的生活,不是排斥轰轰烈烈的人生。相反,正是因为人们向往精彩纷呈的人生,从而产生了惧怕得不到,害怕要为此付出巨大代价的想法,那有为何不接受平淡呢?至少这样做不会有所谓的失败。
书里说道:“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承受不住大喜大悲,是害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和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生命这个词,一定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但它却一直笼罩着一张神秘的面纱。不同的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会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不同的脸谱。而此刻展现在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摘自原书)”
无论我的人生是否平淡,无论我的前方是否艰难险阻,都去欣然接受。我一定会努力去感受生命力那种存在的充实与快乐!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6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先生的著作,我利用闲暇时间有幸拜读了这本书,这本书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悟。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本身并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于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的过程!生与死,自然与生命,等等,是人们对永恒的探索。在阅读了这本书后,也让我对身边的事物有了一个重新的认识,尤其是书中对与幸福与痛苦的解说,让我不断的去思考。
定理一: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定理二:人是注定要忍受不可忍受的痛苦的。由此得出定理三:世上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对我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终点无非就是一个终结,但我还是在寻找,寻找生活中属于我的幸福,当让有时也会迷路,敲了敲痛苦家的门。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与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会藏在未来引领我们去寻找他,但当我们匆匆走过后,去发现幸福只能在记忆中找到。难道幸福这么难得到吗?还是我们普遍善于舍弃呢?珍惜身边的幸福,那是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幸福与痛苦交替的生活,是我们旅途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我的前方或易或难,我会努力去感受——幸福与痛苦存在的那种充实!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7
死亡向来是中华文化所避讳的话题。季路曾问孔子关于死的问题,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他不信鬼神,专注于人世间的事物,不把注意力放在死后,其本质是对死亡的回避。周国平说:“西方的哲人大约会倒过来说:‘未知死,焉知生?’。”一语道破中西哲学分野所在。
哲人与诗人不同。诗人往往直抒死之悲哀,发出“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感慨。哲人不满足于此,较之悲叹,他们更希望通过理性剖析死的本质。对于他们来说,要排除死亡的困扰,不能靠抒情,而要靠智慧。所以,凡是对死亡问题进行思考的哲学家,无一不试图规划出面对死亡正确及理智的态度。当这种态度被构建得基本完善,也就成了一种思想。
例如功利主义。它主张追求“比较大幸福”——既然死无法避免,就不必去考虑,重要的是好好活着,实现人生的价值。这是比较明智的态度。伊壁鸠鲁说:“死于我们无关。”“我们活着时,死尚未来临;死来临时,我们已经不在,因而死与生者和死者都无关。”他提出,我们应当从对死亡的恐惧中解放出来,“既不厌恶生存,也不畏惧死亡”,享受人生的快乐。中国儒家学派尽人事、听天命的主张亦属此类。总而言之,重生轻死,乐生安死。这样理智的现实的态度为多数哲学家所倡导,也易于为一般人所接受。
上帝是公平的,他在人出生之时赋予他一切,比较后又差遣死亡将其全盘夺走。任何人免不了一死——这常使人有一种近乎残酷的安慰。假如情形倒过来:人皆不死,独我亡,那他一定会觉得很不公平,痛苦会因嫉妒和委屈增加数倍。除了英雄主义的自愿牺牲,共同受难比单独受难更难以忍受。人的灵魂被平分成两半,一方面,他渴望永生;另一方面,他又迫于终有一死的肉体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不少的君王都曾寻求过“长生不老药”,想以此达到永生。
那永生是否值得向往?事实上,这个问题并未被比较早沉思死亡问题的哲学家漏过。卢克莱修说:“我们永远生存和活动在同样事物之间,即使我们再活下去,也不能铸造出新的快乐。”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循环往复的,一个人在此时或几千年后看到的同样事物,对他来说没什么两样。天下将不会有新东西,永生不值得向往,且是荒谬的。
死亡像太阳般不可直视。然而,即使扭头不去看它,我们仍然知道它存在着,感觉到它正步步逼近,将它的可怕阴影投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寸。死亡迫人思考,因为它是世上比较确凿无疑的事实,它不可避免。但当死亡来临时,我们又会觉得不可思议——人人都会被投下这万劫不复的深渊,这怎能让人无动于衷呢?人生的终点是死,而死又意味着生前意志的虚无,那人生岂非是虚无?是,也不是。对于历史,个人的意义接近于无;但对于个人,历史的意义也接近于无。在历史面前,个人何其渺小;在个人面前,自我却是一切。
如果能像功利主义那样不去想死亡,或是把它当成一件司空见惯的小事,倒不失为一种准幸福境界。遗憾的是,这一点除了愚者及历尽沧桑的智者,很难做到。一个人如果曾因想到死亡而感到真正的绝望,他的灵魂深处从此会留下几乎不愈的创伤。
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太习惯了,对于死却很陌生。想想看,我们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活着,从未死过!人们常把死亡比作是无梦的长睡,以此安慰自己。可两者区别一目了然:酣睡的痛快在于醒来后感到精神饱满,长睡不醒,还有什么痛快可言?
像死亡般的无感状态绝不能说是幸福。世上一切美好,都是以有感觉为前提。人之所以恋生,正是因为活着能感受到周围世界带给他的各种感受。人之所以厌恶死,也是因为死剥夺了他感受这一切的可能。死不是长睡,而是永远不在场。
死亡是个体意识的毁灭。倘非自欺欺人,从中绝找不出正面的价值来。然而,思考死却有价值。它能让人以超脱的心态面对世事。
向死而生,生才有意义。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8
我崇拜周国平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一直渴望恬淡而平静的生活,不需要欢笑,同样也不会有痛苦;一直害怕遇到障碍,害怕礁岩崛起,狂风大作的海面将我淹没。读了《人与永恒》才突然明白,人生最可悲的,便是生命力的乏弱!
周国平先生通过文字,阐述了自己对自然与生命的理解、看法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虽然只是短小的几段文字,却足以震撼我的心灵,使我不禁对以前的自己产生思考。
我之所以渴望平淡,是怕自己受不住大喜大悲,是怕不再平淡的日子将会承受更多的坎坷磨难。所以,我屈服于平淡,我跪倒在了阻碍面前。是的,我讨厌失败,我害怕阻碍,于是我甘愿让生活化为一汪平静的湖水。但我并没有注意到“生命”这个美丽的词所潜藏的美被就此掩盖了。我们活着,不就是为了时时刻刻体验生活,哪怕辛酸,哪怕刺痛,都是一种丰富的生命之美。欢乐和痛苦才是我们应具备的表情。然而,这样的时候很少,大多数时候,我们倒像是无生命的机械一样活着,没有表情,被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盒子笼罩着。我们总生活在眼前,忘记了永恒和无限,忘掉了生命的悲壮和美丽。
对人的思考。“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大概也是人类与禽兽的区别之一吧,因为人是有着复杂而强大的内心世界的。“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是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不管何种人追求着何种目标,其最大的意义仍是在过程中。“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大概没有多少个人是不羡慕那些成功的光环的吧,而大多数人只是停留在了欣赏阶段,然后忘了自己可以走近,又或者,根本不愿意花力气走近,所以只能一直在仰望,始终不会被仰望。
淡看爱情。没有人能给爱情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爱情就是一个个发生的事实,谁能把这些事实一一罗列?爱情是美好的,但不存在永恒这样的泡沫,因为永恒的东西只有时间。但是,那些关于永恒的誓言还是可以说的,因为情到深时人就需要表达出来。即使一切终将暗淡,但那些被爱的目光渡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会闪着耀眼的光芒。
享受孤独。“孤独和喧嚣都难以忍受。如果一定要忍受,我宁可选择孤独。”
人生只是一个过程,终归是要逝去的,无论是哪种活法。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孤独的害怕,它会一步步蚕食人的心,最后把孤独变成一股常人无法承受的重量,直至人崩溃。然而,一旦人学会了承受孤独,并从孤独中找到自处的方式,孤独便会成为自己的优势,可以帮助自己看清自己以及自己以外的很多很多。只要够勇敢,就会发现,孤独,其实有时候是一种心灵的休憩与复原。
超脱人生。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人生之得失,于浩瀚的宇宙,实在是不算是什么。也许有人会反驳,自身的得失对宇宙也许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但是当我只关注自己的时候,那便是大事。或许吧,个人得失对于个人来说的确算是大事,但是我只是提倡那一种生活态度,得得失失,都是难免的,但是何必拘泥于那些已成事实的事实,不如退后一步抬头看看也许还是湛蓝的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幽默和自嘲。我不是伟人,没能力为人类为社会为这个世界做任何大贡献,但是我从来不会否认自己的生存价值。我让自己变得幽默,努力娱乐旁人,更娱乐自己。幽默是对生活的一种哲学式态度,可以让自己的心尽可能地保持活力。我也喜欢自嘲,会自嘲的人,才能使自己居于自己之上,从而也居于自己的敌手之上,占据了一个优势的地位,才不会让自己陷入太多的尴尬之中。自嘲还可以使敌手的一切可能的嘲笑丧失了杀伤力,就像一个盾牌,挡住自己与迎面而来的伤害,所以,何乐而不自嘲?
“生命”这个词,也许已经有无数的人追寻过他。但他却永远笼罩在一张神秘的面纱下。每个人对生命的认识便为他绘制出了一张张各具特色脸谱。此刻展现在我眼前的一张脸正在告诉你:“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当我感觉到自己的肢体和血管里布满了新鲜的、活跃的生命之时,我的确认为,此刻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9
我喜欢的格言: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_包括弱点。
有时候,我们需要站到云雾上来俯视一下自己和自己周围的人们,这样,我们对己对人都不会太苛求了
那些有着明显弱点的人更使我感到亲切。
没有一种人性的弱点是我所不能原谅的,但有的是出于同情,有的是出于鄙夷。
人性是有弱点的,人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认识到这一点,对人对己的态度或许会更宽容、更平和了吧。
给人带来最大快乐的是人,给人带来最大痛苦的也是人。
人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受人际关系的影响越大,快乐常在,痛苦也不会少,你既离不开人群,那就要学会坦然面对这样的痛苦。
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施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
很生动形象的比喻。记得不要忘记开花哦!
心理学家们说:首先有欲望,然后才有禁忌。但事情还有另一面:首先有禁忌,然后才有触犯禁忌的欲望。犯禁也是人的一种无意识的本能,在儿童身上即可找出大量例证。
许多无关紧要的禁忌,反倒刺激或诱惑了人们触犯禁忌的欲望。这一现象真该引起父母、广大教育工作者,各类管理者的反思啊!
每个人的个性是一段早已写就的文字,事件则给它打上了重点符号。
人的个性是天性与后天环境熏陶的结果,人生中一个又一个事件一方面作为人的个性的展示平台,淋漓尽致地再现了人的个性特征,同时又断面强化着人的个性品质。
久住城市,偶尔来到僻静的山谷湖畔,面对连绵起伏的山和浩淼无际的水,会感到一种解脱和自由。然而我想,倘若在此定居,与世隔绝,心境也许就会变化。尽管看到的还是同样的山水景物,所感到的却不是自由,而是限制了。
并非是人此一时彼一时地不靠谱,不同状况下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心境,因为人终究是社会化的动物,需要的只是适度的自由和解脱罢。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人的一生中快乐与痛苦往往如影随形,假如我们能够把痛苦和欢乐当作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那人生的每一天都是幸福无比的!
生命平静地流逝,没有声响,没有浪花,甚至连波纹也看不见,无声无息。我多么厌恶这平坦的河床,它吸收了任何感觉。突然,遇到了阻碍,礁岩崛起,狂风大作,抛起万丈浪。我活着吗是的,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活着。
静如止水的日子里,人往往会倍感无聊,波澜壮阔却又不是谁都能承受的。人到底要怎么样的生活呢?!
相对于自然,地理不过是细节。相对于生命,历史不过是细节。
直接面对自然和生命,人世间的一切都不过是细枝末节罢了!
爱的价值在于它自身,而不在于它的结果。结果可能不幸,可能幸福,但永远不会最不幸和最幸福。在爱的过程中间,才会有"最"的体验和想象
别太在意结果,真诚地爱过,深切地痛过,此生足矣!
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我只知道,如果那张脸庞没有使你感觉到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依恋的哀愁,那你肯定还没有爱。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但我明白我爱或者是不爱。
人们常说,爱情使人丧失自我。但还有相反的情形:爱情使人发现自我。在爱人面前,谁不是突然惊喜地发现,他自己原人与永恒读书笔记 来还有这么多平时疏忽的好东西他渴望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给爱人,于是他寻找,他果然找到了。呈献的愿望导致了发现。没有呈献的愿望,也许一辈子发现不了。
与其说有理解才有爱,毋宁说有爱才有理解。爱一个人,一本书,一件艺术品,就会反复玩味这个人的一言一行,这本书的一字一句,这件作品的细枝末节,自以为揣摩出了某种深长意味,于是,"理解"了。
理解未必产生爱,但是爱了就会有也渴望有更多的理解。
一切终将黯淡,唯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
那永远闪烁的是爱的光芒,人是向光性的动物吧,一生为爱而奔波劳碌,即使如飞蛾扑火一样也在所不惜。
爱情与事业,人生的两大追求,其实质为一,均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某一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
自我价值的确认是否也是一种本能的需求呢?
让我们承认,无论短暂的邂逅,还是长久的纠缠,无论相识恨晚的无奈,还是终成眷属的有情,无论倾注了巨大激情的冲突,还是伴随着细小争吵的和谐,这一切都是爱情。每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经历不是一座静止的纪念碑,而是一道流动的江河。当我们回顾往事时,我们自己不必否认、更不该要求对方否认其中任何一段流程、一条支流或一朵浪花。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10
自从我读了周国平先生的作文,我就爱上了他的文章。我觉得他的文章流露出强烈的人文主义和人生哲学意识。而《人与永恒》就体现而来周国平先生对人和自然生态的关系来着手,用了关怀的角度看问题。提醒着人们要爱护珍惜自然。
《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体贴的人。我也希望我能像他一样从平凡的生活中感受生活。
“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重的肤浅,他深深地露出了愤世嫉肃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
一家杂志声称它能教会人们幽默,让生活变得轻松。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一种哲学的生活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距离,从局外人的角度暂时发现和调侃生活中的缺陷。
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
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就有给人带来快乐的能力。当我们羡慕那些幽默的人时,我们忘记了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所说,幽默是一种生活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乐观的态度,我们就会惊讶地发现生活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
”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越在乎,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智慧和愚蠢之间的状态称为生命的智慧。
”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的智慧,但我仍然学会了解生活,思考生活。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11
浅白的语言,深刻的思考
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
我想,这本书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玄机的谜语。作者认为人、永恒皆为谜,那么书名《人与永恒》为谜面,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谜底。也许你不理解这个谜的意思,感到过于深奥,作者浅白的语言会带你领悟。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的一本随感集,全书分26个话题,如:人、自然和生命、死、时间和永恒……书中介绍他的语言真实质朴,没有严肃的长篇大论,没有刻意的修饰、雕琢,却字字珠玑、直入人心。
看后,确实如此,本书没有哲学书贯有的深奥、严肃等特征,也不会带给你大彻大悟的心境,更没有大谈哲理,倒恰如一泉小溪,有几分清新的意味,很纯净,能真正流进你的心田,看后让你若有所思,又有一种莫名的释然。
下面就作者的几段随感,谈谈我的理解和感悟吧。
“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包括弱点。我爱躺在夜晚的草地上仰望星宿,但我自己不愿做星宿。”这是作者的想法。或许理论上,我们都该倾向于做星宿。但我觉得,我们是人,人分善恶、美丑,人有优点也有缺点,既然人有不同的两面性,那这也决定了人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不做星宿不代表我们没有追求和理想,只能代表我们的追求不同。星宿是一种理想,仰望星宿也是一种追求。仰望星宿是一种对美好的向往,仰望它,但不一定要成为它,这未尝不是件好事,人人都向往成为星宿,但我们也没有理由否定后者。
“人是一种讲究实际的植物,他忙着给自己浇水、施肥,结果实,但常常忘记了开花。”这大概就是现在大多数人的真实写照了。我们急于发展自己,使自己快速成长。这种急切的心情,恰如今天刚破土的新芽,就巴望着明天成为参天的古木,看来极为荒诞。
有人认为开花不重要,它只是为了供人欣赏而已,毫无实用价值,不如果实来的实际,就干脆省去了开花这一过程,直接捧回了果实。在自然界中,植物的生长过程是不可违背自然规律的,跳过任何一个,果实都不完整,也失去了它的价值,任何事物亦如此。
因此,在生活中,我们应一步一个脚印,学会去等待花开,学会不急不躁地等待自己生命中的果实。
本书的最后提到了永恒这个话题。对于永恒,我们一般理解为两种意思。第一种似乎肤浅了点,就是秦始皇的“长生不老”美梦。想要这种永恒的人,必定终身抱憾。现在这种科学当道的时代,大家都意识到这不可能,这种想法的人少之又少。而第二种,是精神上的永恒。像古代的屈原,近代的林则徐,以及现代的LeiF。等等,他们的价值从遥远的岁月,传承至今。这种永恒,不惧时光磨洗,历史这个筛子是拦不住的。我想,他们至少会伴着中国人的文明,走到时间尽头。
周国平说:“思得永恒和不思永恒的人都是幸福的。不幸的是那些思而不得的人。”
人和永恒,看似深奥,其实也很简单,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简单真实即永恒。同样,生活简单就迷人,人心简单就幸福。
合上这本书,它依然是个谜,但已不再拥有高深莫测的外衣。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12
最近看了周国平的《人与永恒》,感触良多,我很欣赏他的作风,这是一个人独特的风格。这本书全是用散文随笔的形式写出来的,其中的道理更是让我受益匪浅。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我认为人生的内容是:a+b+c+d+…
人生的结局是:0
人生的意义是:(a+b+c+d+…)*0=0
这就是人生的公式了,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想毫无限制的延长那个加法运算,不厌其长。
也许,意义永远是不确定的。寻求生命的意义,所贵者不在意义本身,而在寻求,意义就寓于寻求的过程之中。
人渴望完美而不可得,这种痛苦如何才能解除?
我答道:这种痛苦本身就包含在完美之中,把它解除了反而不完美了。
我心中想:这么一想,痛苦也就解除了。接着又想:完美也失去了。
外倾性格的人容易得到很多朋友,但真朋友总是很少的。内倾者孤独,一旦获得朋友,往往是真的。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
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在两个人之间,这种界限是不清晰的,然而,又是确定的。
一切麻烦和冲突都起于无意中想突破这个界限。但是,一旦这个界限清晰可辨并且严加遵守,那么,交往的全部魅力就丧失了,从此情感退场,理智维持着秩序。在任何两人的交往中,必有一个适合于彼此契合程度的理想距离,越过这个距离,就会引起相斥和反感。
这一点既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友谊。
我发现越是熟悉的人到最后,话往往是最少的,我不明白原因出在哪里,是出在自己身上,还是对方身上?也许,渐渐了解,慢慢熟悉会发现原来没有的矛盾,它就会这样悄无声息的出现,而且是没有任何预兆的。
真正的写作,即完全为自己写作,往往是从写日记开始的。当一个少年人并非出于师长之命,而是自发地写日记时,他就已经意识到并且试图克服生存的虚幻性质了。他需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岁月,留下它们曾经存在的确凿证据。
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过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的习惯的人罢了,他的全部作品都是变相日记。
是的,我就是一个改不掉写日记习惯的人,我之所以喜欢写文章,就是喜欢写日记,我喜欢把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记录在案,也许,将来回过头来看,原来过去的自己竟是那样傻。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13
《人与永恒》读后感精选(一)《人与永恒》一书记录了作者思想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正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的人的头脑里。当人们为了生活忙碌,忘记了思考,作者却将他经过深思熟虑的生活感悟呈现出来,他用散文的笔调写他的哲学思考:人、自然和生命、爱、孤独、人生、美、超脱、幸福和痛苦、幽默、女人和男人、天才、婚姻、死、时间和永恒等26个话题。
周国平先生的《人与永恒》,是他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渗透出如此的人生真谛。下面我将我在这本书中读到的最喜欢句子摘录出来跟大家分享,也跟大家谈谈我对这些句子的感想。周国平先生是个体贴的人。我也希望我能像他一样从平凡的生活中感受生活。
“幽默是一种轻松的深刻。面对严重的肤浅,他深深地露出了愤世嫉肃的微笑。幽默是智慧的表情,它教不会,学不了。
一家杂志声称它能教会人们幽默,让生活变得轻松。我不曾见过比这更缺乏幽默感的事情。幽默是一种哲学的生活态度,它要求与生活保持距离,从局外人的角度暂时发现和调侃生活中的缺陷。
毋宁说,人这时成了一个神,他通过对人生缺陷的戏侮而暂时摆脱了这缺陷。那种毫无幽默感的人,常常把隐蔽的讽刺听作夸奖,又把善意的玩笑听作辱骂。”我们喜欢和幽默的人相处是因为能从他们身上得到欢笑。
那些幽默的人似乎天生就有给人带来快乐的能力。当我们羡慕那些幽默的人时,我们忘记了我们也有这种能力。正如周国平先生所说,幽默是一种生活态度。只要我们对生活持乐观的态度,我们就会惊讶地发现生活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幽默。
“闲适和散漫都是从俗务中抽身出来的状态,心境却迥异。闲适者回到了自我,在自己的天地里流连徜徉,悠然自得,内心是宁静而澄澈的。散漫者找不到自我,只好依然在外物的世界里东抓西摸,无所适从,内心是烦乱而浑浊的。
”在大都市的繁华中生活久了,感觉自己曾经澄澈的心都变得浑浊了,偶尔回归一下大自然,给自己的心放个假,到个恬静的地方清洗一下内心的浊气也不错,或者就只是静静地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放空一下头脑,什么也不想,试着去感受一下那忘我的怡然!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越在乎,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态度决定一切,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身外之物。人能活着的时间就那么几十年,能享受的身外之物也就这么多,可是享受不等于幸福,我们在苦苦追寻这些身外之物的时候为什么不回过头来看看我们身边的幸福呢?为什么不驻足观赏一下路两旁的美景呢?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种人都不承认现实中存在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智慧和愚蠢之间的状态称为生命的智慧。
”幸福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信则有不信则无”相信有幸福的人他会用心去感受生活,去热爱生活,去从生活中找幸福;不相信幸福的人他只会抱怨生活,排斥生活,在生活颓废自己。
我没有周国平先生的智慧,但我仍然学会了解生活,思考生活。这就是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
《人与永恒》读后感精选(二)我崇拜周国平有一个很大的因素,在他的文章中,我总能发现他的许多观点都是自己想说,而又不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的想法。
特摘录周国平在《人与永恒》的几个片段:
一切外在的缺陷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的生存,本质上不影造成痛苦。如果它们引起疼痛,仅仅因为你在乎,你越在乎,它们就越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年轻人没有什么可回忆,于是就展望。老年人没有什么可展望,于是就回忆。
在这个世界上,当一个人关注感情时,很难避免软弱。追求完美难免后悔。也许,宽容自己这一点软弱,我们就能坚持;接受人生这一点遗憾,我们就能平静。
一个精神上自给自足的人不会羡慕别人的好运,特别是低能儿的厄运。
健谈者往往耐不得寂寞,因为他需要听众。寡言者也需要听众,但这听众多半是他自己,所以他比较安于独处。
知道痛苦的价值的人不会轻易地把自己的痛苦透露给别人,甚至是最亲密的人。
我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我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得我乏味,可是我既不愿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我独处时最轻松,因为我不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是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无需感到不安。
一个优秀的灵魂,即使总是孤独的,永远不被理解,也能从自身的充实中得到一种满足。它在某种意义上是自给自足的。
和一个太坚强的人在一起,我感觉不到我的存在。当我和一个太软弱的人在一起时,我只会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只有和同样力量的人在一起,我才能同时感受到两个人的存在,他们之间有无限的可能。
《人与永恒》读后感精选(三)非常喜欢《人与永恒》中作者周国平给自己定的一个原则“每天夜晚,每个周末,每年年底,只属于我自己。在这段时间里,我不做任何事来履行合同,只读我想读的书,只写我想写的东西。如果不想读不想写,我就什么也不做,宁肯闲着,也决不应付差事。
差事是应付不完的,唯一的办法是人为地加以限制,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
也许有人会说这不容易?其实,一天、一周、一个月这样做并不难,但要坚持很久也不容易。没有顽强的毅力、持久的毅力和相当的决心,一个人不可能保证自己的空闲时间。
闲云这一年多坚持写博,也在努力做到不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确保自己的自由时间,还一个本色的自己,尝到了如此度过每一天的快乐与充实,幸福与满足。
有两种人不老
人,都是凡胎肉身,怎么会不老呢?起初,闲云想这应该是指思想不老吧?
读了《人与永恒》,闲云知道了“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想来作者所言极是――“永恒”和“瞬时”这两者是时间的两极,生活在两级的状态怎么老呢?
幽默与智慧
闲云一直很欣赏那些善于开玩笑的人。幽默是一个人智慧的外在表现。遗憾的是“中国人是一个老是开会而很少开玩笑的民族。”所以,我们生活其中的社会,似乎多了一些严肃与凝重,少了一些活泼与轻松。
这大概就是缺乏幽默感的表现。
“智慧的人往往会情不自禁地欣赏敌手的聪明的议论,即使听到骂自己的俏皮话也会宽怀一笑。”《人与永恒》如是说。
闲云以为智慧应该是美丽的。智者会有更优雅的风度,更宽广的胸怀,更得体的举止,因而才会将“幽默”拿捏得恰到好处,彰显“智慧”的夺目光彩
读《人与永恒》之前,闲云只听说过有洁癖之人,还从未听说过有精神洁癖的人。
时至今日,才知晓“有精神洁癖的人在污蔑面前最缺乏自卫能力,平时他不屑于防人,因为他觉得放人之心也玷污了自己精神上的清白。一旦污水泼来,他又不屑于洗刷,他的洁癖使他不肯触碰污水,哪怕这污水此刻就在他自己身上,于是他只好怀着厌恶之心忍受。”
人与永恒读后感 篇14
一直在琢磨精心挑选哪本书来写下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我在无数次的抉择与舍弃中终于邂逅一本与我产生共鸣的书籍,其中周国平先生对人性的深刻剖析以及对人生的展望和总结,对于我这个正处于人生萌芽和发展阶段的大学生来说是颇有感悟和启迪的,我怀着无比崇敬和沉淀的心情细细咀嚼字里行间的深邃灵魂的洞悉,仿佛一个历尽沧桑的老人在他生命的尽头对人生经历和体验的呐喊和思量,周国平先生正由于历经生活与事业的不断磨练而羽翼丰满,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浓缩的精华—《人与永恒》。
《人与永恒》这本书对于周国平先生来说感到十分出人意料,他提到是他随笔写下的一些随感的结集,他根本没想到要发表,但后来却成了最受欢迎之作,许多读者包括我在内都十分喜欢这本书,都把它翻烂了,或者把其中的许多句子抄在笔记本。它对于作者而言,记录的仿佛是思念的原生态,而这样的原生态存在于每一个感受着思考着的人的脑里,很容易引起联想、勾连、撞击、共鸣、怀疑,因此获得了包括我在内的读者的喜爱。
《人与永恒》是作者许多年里陆续写下的,对于对于同一问题难免有不同的说法,会给人自相矛盾的印象,但恰恰是这种不想抹平矛盾,追求表面统一的不同寻常的做法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找到了在人性与人生之间的那一丝真实和平衡。人生种种大谜,谁也不可能找到最终的谜底,也许每个谜都有无数个谜底,因而就没有谜。似乎周国平先生的兴趣就在于猜谜,而当每次似乎谜底被猜中,却发现真正的谜底游离我们后退一步时,我们就觉得这谜底更有趣了。而全书的标题来源于书中的第一个题目最后一个题目的合并。在世间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两极之间有幻化无穷的人生之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真实、美、哲学与艺术、写作、天才、女人和男人,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和体验。或者就是在这些优美又朴实让我对人性与人生有了更加深刻的思考与重新定位,使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不断的探索与学习中更加的完善与改进,也许这对于我来说,已经十分满足,这也是我无比喜爱这本书籍和无比欣赏作者思绪的更加贴切的原因。
全书从做人与做事、生命与永恒、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做了具体的阐述与表达,十分细腻而真实的表达了无数人内心的想法,使处于迷茫而困惑期的我们沉下心来仔细思考规划自己的人生,合理安排和利用自己的时间,理性的对待自己的生命,教给我们许多做人处事的方法,以及对自己学习与工作都保持良好的态度,它无一不一次次的直斥社会的许多现实以及社会的良知和人情的冷暖,启发我们更加清醒的审视自己的态度以及在对待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和技巧,是我们回归原始,在自己的心灵深处找一片净土,沉淀下来,扎根于此,找到真实的自我,而非是随波逐流,在高楼大厦、海市蜃楼的浮华和紧张拼命地为自己生存中因为某些利益而丧失了自我,淹没在人潮的海洋里,越陷越深,最后无法自拔。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良多。或许是其中不乏许多思想与我产生了共鸣,或许是读完某些经典句子给我的启迪和思考,或许是给我在人性与人生道路上披荆斩棘,使我重新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周国平先生的书籍我个人觉得值得一看,虽然有些是随感,但浓缩的是精华,伴随着它成长,我想我会走得更远,更加地理智与成熟。
目送读后感十四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目送读后感十四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目送读后感(篇1)
没有读完目送,就有很深的感触,引用别人的评价目送的六十八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挟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忧伤,如烛光冷照山壁。
这是一张生死攸关的字条,深刻,悲伤,美丽------
那一段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这条路的尽头看着他消失
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让我感触良多,是的,那是多么的伤感和深刻。
生离识别在人世间不断上演,一遍遍地心痛,撕心裂肺的痛,说不出的落寞与心酸,包含在这短短的文字中,我不经泪流满面。在父母一次次地目送中,我长大了,随着我的独立,与父亲的独立,与父母的缘分却逐渐变淡,有了我的生活,有了没有他们影子的生活。他们在一次次目送离去中变老,心中的牵挂却越来越浓郁,当我成为他们唯一的牵挂时,那就证明他们的心真的老了。
我也要有我的家人,我的孩子,要看着他们离开。那背影中的
“不必送”会深深刺痛我的心,寂寞油然而生,我将会体会父母当年的心酸------
我不忍心读下去,这些看似温柔的话语伤了我的心。每个父母都期待着孩子的成长,但是当他们长大后,似乎并没有考虑过。到了那时孩子在人生之路上超越了父母,把他们甩到了脑后,然后渐行渐远,父母在孩子的背影里看到了格格不如与离去的决然,再也根不上他的脚步。
龙应台一遍又一遍地讲他的故事,但我们总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那种情感似乎是每个人的隐私,不是没有感觉,而是不愿意说。但这“隐私”从别人的嘴说出时必将引起喧然大波。
她写与儿子逛街时,儿子不愿根她牵手过街,儿子大了,有了疏离感;写她母亲得了老人痴呆症,反反复复的问她是谁,写她与父亲同样在过街时,要牵她的手,而他已经到了中年等等。生活中的每一点都来得很慢,情感跃然纸上。让人不禁唏嘘的是父母老后的情形。
我在想,龙应台在这文字的背后,是否在想象到她老了的情景,而我也是。
我原来一直以为小鸟飞不过沧海,是因为没有飞过去的勇气,而是沧海那一头早已没有了等待,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读后感(篇2)
中风后的父亲不得不承受躯体瘫痪和语言障碍的双重折磨。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的老人不复往昔戎马倥偬,横刀立马的革命英雄形象。父亲的一生所有的大起大落和悲欢离合汇聚成一首英雄迟暮的悲歌。
那丰满的皮肉被病痛榨成干瘪可怖的枯槁,不言语和情绪在咿咿呀呀的沉吟中失了最后一点声息。而那曾经笑靥如花的母亲早已在记忆的漩涡中走散,她那返老还童般着上一层童稚的神情透露着被时光抛弃的哀怨。
她常常一个人发呆,时而欢喜,时而一副悲从中来的样子;她时而失意,时而又因为忆起子女而恢复欢喜。
病痛和衰老的残酷一齐折磨着他们。
父亲和母亲竭力融入这个早已不属于他们的瞬息万变的时代,可是世界却残酷地一丝一缕地斩断着和这些老人的联系。而他们的孩子,束手无策。
当父亲经历了几起惊心的交通事故之后,女儿义无反顾地劝他远离爱车,晚年仅有的乐趣业已不复存在;挽着母亲走在熙熙攘攘的现代商城之中,满眼当下潮流,她的女儿会毫不犹豫地向她解释高跟鞋如何不适用于她,直到她滴溜溜的目光转回女儿仅仅攥着她的手。
老人们更像是上一代失落在这个世界的孤儿,妄图融入社会却又格格不入,儿女成了他们和新世界牵线搭桥的主要媒介,同时也是把他们和新世界隔开的挡板。
减少与世界的牵绊,避免给儿女制造麻烦是很多老人平静面对人去灯灭之宿命的唯一慰藉。
世界上的人几乎都历经这样的轮回,送走上一代人,做下一代的引路人,这也成了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的使命之一。父母托举着生命的光亮却不是太阳,因为他们时时刻刻有消耗殆尽的危险。终此一生,他们所留下更最多的还是精神的永恒。
缘深缘浅,能行多远我们未可知。但是人人可以明确的是死亡终有一天会拉开两代人紧紧攥着的手。而在这种终结之后我们所赖以支撑,砥砺生命严冬的却还能来源于永恒的'温存。
我想起很多年以前,有人给我讲过一个关于饼卷肉的故事。
父亲是一名普通的建筑队工人,在离家几十公里的县城依靠粗重的体力活养活全家人。终日忙碌的父亲少有机会见到儿子。直到儿子考上了当地县城的中学,父子俩离得近了,父亲忙里偷闲也来学校探望儿子。
父亲每次前来都会带上一种叫做饼卷肉的当地小吃,薄薄的饼皮裹着细碎的牛肉,咀嚼之后满口留香。儿子每次除了期待父亲,多了一分对美食的期待。
几次看到父亲只给自己买,儿子便问:爸爸,你都不给自己买吗?
父亲告诉他,建筑队每天的午餐都是饼卷肉,他都快吃厌哩。
儿子听了后甚至有几分羡慕父亲的工作。
偶然的一次,儿子去工地找父亲,正赶上工人们吃午餐。父亲不在的空当儿,儿子拿起父亲吃剩下的半个饼卷肉咬了一口,牙齿一下被咯地生疼。他发现薄皮里包的并不是他平时吃的牛肉,而是牛筋和碎骨。
儿子问工人们怎么不买包牛肉的饼卷肉。工人们告诉他,这种牛筋和牛碎骨做成的饼卷肉不但便宜,而且耐饥,不容易被消化,一个吃下去能顶半天不饿。
儿子硬生生咽下了那个满是碎骨和牛筋的饼卷肉,五味陈杂。
也是那段关于饼卷肉的记忆砥砺着他一直奋斗,永不停息。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人生本来就是旅程。夫妻、父子、父女一场,情再深,义再厚,也是电光石火,青草叶上一点露水,只是,在我们心中,有万分不舍:那撑伞的人啊,自己是离乱时代的孤儿,委屈了自己,成全了别人。
如龙应台所言,儿女的恩情、妻子的思念,他已惘然。我们只好相信:蜡烛烧完了,烛光,在我们心里,陪着我们,继续旅程。
亲情本不需要太多歌功颂德,一切所求无非是在来的时候坦然用爱开头,在结束的时刻划下恰到好处的原点,像所有圆满故事的结尾,既不冗长,也不拖沓。
目送读后感(篇3)
初中时,课文里就有朱自清的《背影》这篇文章,起初,是怀着那份对课文的任务式心态去读,更多的,也只是对于那些生僻词而咬文嚼字地费心注释,读了一遍又一遍,不过是味同嚼蜡。可是,随着年龄的一点点增长,生活阅历的不断丰富,渐渐地,我似乎可以在生活中找到朱自清与他父亲当时的影子,竟与如今我和父母之间的每一次离别都何其相似。于是,我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无言的背影,无声的爱。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龙应台老师的文字。在她的笔下,我感受到的,是类似《背影》散文似的柔情,却又不仅仅是一份亲情的温暖可以简单概括的。她的文字如黑暗中的一道光,照亮了我整片天空,让我的青春因有了亲情的陪伴而不再叛逆,不再迷茫。
看过龙应台文章的人大概都了解,她的文字风格大多是写她遇到的人或事,取其温暖可爱处写,黑暗和阴霾与她的文字是隔绝的。你能够透过她的文字,看到生活是平稳而美好的,感情是舒缓而沉静的,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而今天,我要谈的,便是包含了七十三篇散文,被称为“二十一世纪的《背影》”的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目送》。
龙应台于《目送》这本书里,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与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她的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正如书的封面所言:“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很喜欢书中的那篇名为“你来看此花时”的代序,她说,要想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因为只有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很巧,我也喜欢走路。每当读书累了,亦或是闲暇之余,与其窝在宿舍睡觉打游戏,我更喜欢的是,出门走路。值得叹息的是,那时的我,当遇到迎面走来三三两两的人在嬉笑聊天的情景时,总有些孤独的情愫涌上心头。
那时的我啊,大概是没有明白,两个人的旅行,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啊。两个人,未必比一个人不寂寞。为看风景而进行的走路,还是一个人更好,不是吗?
人生不过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旅行,旅途中,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与风景。从前,车,马,邮件都很慢,在慢下来的时光里,我们用心去感受每一份美丽,惊喜于每一份来自大自然的馈赠。可转眼现如今,社会满是喧嚣浮躁之气,在利益的诱因下,人们找到了一种记录美的快捷方式——相机。
不可否认,相机的确很便利,它可以将大自然中那一刹那的美丽定格在一张张照片里,供日后慢慢欣赏。可又如何知道,这样的美,却是失了灵魂的,这些尘封在记忆里的,终究会随着时间消散。因为啊,真正能看懂这世界的,不是那机器,而是你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悄悄地,放下手中的相机,它不过,是心的注解,眼的旁白罢了。
《目送》这本书里,最经典的那段话莫过于: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着儿子华安的离开,身为最爱他的母亲,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目送着父亲的离开,在距离炉门不过五米的地方,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每一次看似深情的目送背后,却是无法割舍的亲情与怅然若失般的留恋。
这本书里,作者的主题是生离死别。于是,在人生的大命题之下,龙应台的文字是伤感的,但这份伤感也渲染着温情的基调,并不是冷漠而生硬的。纵然以强硬的姿态插入人类的生命,她的描写也是温和的。生命的大悲凉,因她的文字,而染上了一层暖色。
目送读后感(篇4)
《目送》散文集共由七十三篇散文组成,是为一本情感性的文集。书中,龙应台写父亲的死亡、母亲的衰老和失智;写对父母的怜惜和体恤,写兄弟携手共行,儿子的离别,朋友的牵挂;写自己的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以及一个人的走路、赏树、观鸟、拍照、生活等。
从牵着孩子幼小的手、情意满满的亲情,到青春后期孩子与自己渐行渐远的背影;从陪着年迈母亲如带着女儿一般,思及自己也曾是父母眼前一去不返的背影,龙应台娓娓道来。正如作者所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临别时,母亲看着孩子们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的拐弯处,眼中的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
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本书阐述了一位母亲的人生中的一段历程,看到的是作者对时间的无言,生命的目送。生命的长短,却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闪电般的火石,只是享受着自然的吝啬恩赐。降世,成长,结婚,生子,入土,仅此而已,可能平淡,也可能悲怆,但一切,只能面对。
太痛的伤口,你不敢碰;太深的悲伤,你不敢安慰;太残忍,有时,你不敢看。
在压力下,黑暗中,你已经加载;在忙碌的琴弦中,你几乎崩溃;叮当的事实提醒你向前看。每个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干事,“没事干”是件可怕的事。忙碌的同时意味着你珍惜时间,因为你不觉得无聊。
忙碌是幸福的另一种表现。如果你学会享受,你将成为时间的主人。
时间的沙漏·也就不复存在。当然,还有一个世界,我们不能触摸身体,看不见眼睛,可以存在,不能忽视——这是一种缓慢的状态,可以按摩不安的心脏。任性道遥,随缘放旷,但尽凡心,无别胜解……
人活着,必定存在着信仰,不分善恶,你的理解定格了它;苍茫的世界,很多东西过于朦胧,但你不必费力去揭开它的面纱,朦胧美也是一种淡淡的幸福,凡事不必过于计较,淡然就好。
有些事,心知肚明却不一定要点明;有些人,埋在心底但却不必等,做个“醒”的沉默者以利于混沌之世。至于信任,似乎只是一厢情愿。我相信这会导致不相信,不相信会逐渐相信我会站在中立的立场上而不会尴到尴尬。
表面的奢华,喧嚣,有死的影子。走的慌忙迅速,导致步伐不稳,所以道德的缺失,自然而然,前路似乎幽邃空洞,可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蒙蔽罢了。看懂一切,也就可以安然走向死亡,处事不惊的目送他人,自己的人生,同时也在他人的目送下走着,走着...
目送读后感(篇5)
目送读后感
《目送》是中国作家龙应台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全书以“目送”为线索,通过讲述主人公尹昆培养和她与父亲的动人故事,探讨了家庭、爱情、友情、亲情与人生的深邃哲理。这是一部磅礴壮丽、感人至深的作品。
《目送》以一个普通的家庭为背景,通过尹昆的眼睛展现出一个多彩的人生画卷。小说开篇即以一个忧伤的节拍与氛围吸引读者的目光,拉开了故事的序幕。通过回忆与现实相结合的叙述方式,作者穿越时空,展现了父亲对她的深深爱意,也诠释了人生的苦楚与喜悦。虽然生活常常在不经意间带给伤痛和惋惜,但仍然要积极面对,相信明天会更好。这是《目送》传递给读者的精神力量。
小说中的父亲形象是鲜活而真实的。他是一个坚毅的男子汉,面对生活的艰难和困境,从不低头。他对家庭的责任感让人感动,他坚守着对家庭的承诺,用自己的坚毅和勇气为家庭带来了希望。他对尹昆的爱不言语,却深深烙在尹昆的心灵深处。她每每看到别人手牵手、依偎的时候,内心总是莫名的惆怅,但是每次她回首看父亲默默地看着她离去,仿佛一股温暖的潮流油然而生。这种父爱是无私的,是坚守的,它使尹昆在生活的逆境中成长,并坚定了她的信念。
书中塑造的尹昆是一个很独特的女人。她执着于爱情,努力追求自己内心的自由。她看似成功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的挣扎,她在生活与爱情的种种选择中摸索着前进。尹昆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她用自己的坚持与努力将生命的希望传递给了更多的人。尹昆的坚定与勇敢,给了很多启示,人生中的道路并非一直平坦,但只要心存希望,坚持自己的信念,就一定能够找到生活的方向与意义。
《目送》不仅有着感人至深的故事情节,还有着深邃的思想内涵。小说中穿插了许多对于人生哲理的描写,让读者在感动的同时思考人生的真谛。作品中对待生命和家族命运的思考,对爱情和亲情的推敲,都让人不禁陷入思考的漩涡。通过深入挖掘人性的复杂与深邃,作者让看到人生的辉煌与悲壮,也让思考人生的意义与价值。
毋庸置疑,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感人至深的作品。它以真实的情感、深入的思考和独特的叙述方式触动了读者的心灵。从一个个细致入微的描写中,看到了尹昆与父亲之间的深沉的情感,也看到了一个女人独立自主、追求自由的坚定。
这是一部带给读者温暖与力量的作品。它引导去思考生活的意义,引导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引导热爱生活、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读完《目送》,我不禁让自己沉浸在它所带给我的感动中,思考着自己的人生轨迹和人生追求。
无论的生活如何颠簸,无论的人生有多少曲折,都应该怀揣希望,怀揣梦想,努力奋斗。通过龙应台的《目送》,学会了目送痛苦和遗憾,让记忆里有深深的人情味。无论是否走到了命运的尽头,仍然能用心去感受,用情去珍惜。因为只有懂得珍惜,才能在失去之后仍然怀念。
《目送》是一本让人感动的书,它用细腻的文字将人性中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人们眼前。它唤醒了对爱的渴望,对人生的热爱,对幸福的追求。读完这本书,我触动颇深,仿佛亲历了一段动人的旅程,也更加明白了人生的真谛。感谢龙应台,她让我懂得了目送的意义,让我更深刻地体会到了爱与人性的深沉与伟大。
《目送》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作品。它以真实的情感、深入的思考和独特的叙述方式展现了人性的复杂与深邃,给予了读者温暖和力量。通过阅读这本书,不仅能够体验到故事中的情感与感动,更能感悟到生活的真谛和人生的追求。这是一本值得读者品味和思考的作品。
目送读后感(篇6)
人生三书之三“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是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目送》
读完这本时,心中甚是感动,也有几分悲伤。读完别人年逾半百的感悟,不禁想起已是古稀之年的阿公。感叹时间的老去,埋怨自己过慢的成功速度。至今都没敢打一通电话,不孝子孙形容自己都不为过。并非不想念,只因为每天只关心他宝贝孙女工作,害怕他过多的期待会让他更加失望。于是在承受无形的压力的同时也只好选择逃避。所以慢慢的失去了交流,缺少了陪伴。
世界上只有父母才会对自己不求回报的付出,对于阿爸爸阿妈妈也是同样害怕自己无法完成他们的期待。害怕自己成功的速度赶不上他们老去的速度,所以希望努力变成你余生的代名词。
对于“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倒是没有太多感触,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从小习惯了一个人做决定,一个人拿主意,所以,所以觉得自己的独立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偶尔也会独立到心疼自己,独立到孤独。
可是阿,社会在一步步逼你快速成长,所以就算是一个人也得学会茁壮成长呀!
人生三书,忍不住想到自己的从前往后。从前,无畏成长。往后,也希望带着善良勇往直前。面包和爱情都会有!
目送读后感(篇7)
老实说,《目送》是我这个理工男第一本看的有人文请调的书,初次翻阅这类型的书,不免有代沟的感觉。以前有听闻龙应台,说她是文坛的斗士,敢于跟社会的黑暗腐败做斗争,拿到这本书以为又是激情飞扬的文字,不过有些意外。
篇幅最大的莫过于子女与父母,开篇有句话“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从小到大,每次父母送到学校,都是一股劲,不回头地跑进学校,都是父母在目送。我好像很少目送父母的背影的消失。应该说,父母在雨天目送,是为了确认倔强的少年有没带到伞。在晴天,为了确认有没带帽子,生怕有疏漏。
父母终究会由年富力强到步履蹒跚,那我们这时就应该成为他们的拄杖。父母终究会由做得一手好菜到夹菜艰难,我们这时就应成为他们双手。有一天,他们什么都记不得了,那我们就是他们用时光写下的日记。
文中提到许多生活的片影,海伦帮作者煮广东粥,而当作者也想照猫画虎,搞一锅时,问题接二连三的出现,米什么时候放,干贝怎么处理,米袋放一颗水仙根就不会进虫。我们总把日常生活看做只是人生一小部分,跟工作比起来,仿佛它没什么地位。但其实,生活充满着学问与哲理。比如,能否在种类繁多的烹饪任务中,达到不慌不乱,直接考验一个人对事物能否合理安排。生活一些小技巧,也直接影响到生活的质量与舒适。
生活是一出戏,但演好绝不容易。
曾几何时,我们仰望星空,不必忧虑明天。在草丛尽情地野,在泥土上打野战,脸上有泥巴也是光荣的象征。但随着城市的扩张,一栋栋高楼拔地而起。我们不止是失去了欢乐的场地,同时也是去了淡然面对生活的心态。仿佛一切事物处于高速运作时才是正常状态。贵州人抽着烟,悠然看着田地,我们仿佛不可理解他们的`“无所事事”,非洲人无法理解为什么欧洲人跑步是为了健身。因为我们用本应悠闲的时刻去换取物质,而当发觉自己想用物质换取安逸时却发现自己早已停不下来,也没了那份心静。物质越丰富,越蒙蔽我们发现真正的价值与追求。
目送了许多事物的离去,我们是否学会了目迎美好,别一瞥而过,任由它离开。
“我自己肯定要出去有你在是最好,你要是不在,我就自己去。”
文化浓厚是否等同于高低?深入香港,发现它没有充满谈资的茶馆,没云圈雾绕的仙山,以世俗的标准,香港文化的传承家底薄。与大陆一线城市北京上海比,既无古迹又无时尚超前的建筑。但仔细看看,香港的文化是独特的,不能以标准衡量。井井有条的房屋,即使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依旧能井然有序,对每位市民公开的“三公消费”。这在大陆是不可想象的。香港的古文化氛围不厚,但其具有高度,在于它卓尔不群,廉洁与精干。我觉得文化要以能否对国家人民是否有积极效益为评判标准,而不是以祖宗的遗留的文化多少作为夸夸其谈的资本,要不断地更新,改进。这样文化才有新的高度。
现在人们的欣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文中提到作者去金门一趟旅游要3999元,金门在两岸对峙中首当其冲,1天内承受了4万多枚炮弹,埋在地下的地雷数不胜数。有大量的将士和民众牺牲,但过去的流血反而成了旅游卖点。“战地风光余韵犹存”“炮弹做成菜刀,非买不可”战争的伤痛变了成了娱乐游玩,这是在亵渎。怀着不敬畏的心态来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这仿佛就像欧美游客指明要到印度的贫民窟一饱眼福,在那拍照留念,满足自己的猎奇与优越,而对他们的疾苦视而不见。
人往往被事物的表面所迷惑,狼因为狰狞的面貌获得了千古骂名,什么狼心狗肺,引狼入室。狼在人类文化中唾弃,相反,外表纯白可爱的鸽子却深受人们喜爱,纽约的鸽子数量比人还多,它们传播着疾病,污染环境,但人们依旧喜爱它们,因为它们可爱。其实鸽子也在损害着人的利益,但不像狼直接而凶残的损害,因而鸽子们得到了宠溺,错误被美化。狼就被赶尽杀绝,结果造成了生态失衡,人类总是自已为是,在酿成大错时才后悔莫及。
目送了美好的失去,我们要有长进。
目送读后感(篇8)
《目送》是一本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
多少一幕幕人间真情被龙应台那传神的笔触,完美地记录在这一行行文字中。从与孩子的离别,到与人生中各种凡尘小事中最真切的离别,再到与父亲最后一次悲壮的离别,字里行间时一次次深情的目送,在这一次次目送离别之间,充满着世界最亲近的亲情。一个个短小的故事,一次次诠释着最动人的别离,一次次最深切的目送中,三代人的亲情一览无余。为人母的作者目送她儿子走进学校,走向独立成人的生活,深切地表达了一个母亲最真挚的心境。作者也谈论家中趣闻,与朋友,与亲人,有喜有悲,传情自然。作者又用尽笔墨,写父亲,写母亲,为那至亲之人的老去,做最后一次深情的目送。多少感人的瞬间,如照相一般记下这永恒的亲情,也有感叹生活,体会人生世界的闲谈随笔,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段作者甚至世界上所有人和亲人的人生写照,有时欣赏,有时催人泪下。
合上书,我的心中百感交集,是为世界人生事件中的冷酷无情伤感,还是为人间至亲之情感到内心的温暖?人情又是什么?是告别中一次次对亲人的目送,还是困难时心里亲人无形的安慰呢?人生中的亲情像一味神奇的中药,虽苦,然而最能治愈心灵的创伤。
其实,在每个人的生活成长经历中,都少不了亲人对自己一次次深情的目送。我的母亲和文中的作者一样,曾一次次目送自己年幼的孩子走向成熟,走向明天,自己却在一次次目送中老去,与孩子远去。每个母亲都在与自己的孩子贱贱的别离。十五年前,我是母亲怀中安睡的那个孩子;十年前,我是母亲眼中那个背着小书包跨进小学校门的孩子;如今,我提着行李箱走入寄宿制学校。回首校门,突然从一群家长之间一下子认出了母亲,她凝视着我,让我情不自禁地向她招手。从她的目送中,我发现了所有母亲目送孩子时的那一份深切的亲情,这至亲的眼神中是担忧,是不舍,是对我丝丝的牵挂。回想母亲对我的一次次目送,我领悟了这就是被多少人赞颂的亲情,是与山同高、与海同宽、亘古不变的永恒的真情。
一次次目送中,是母亲的亲情;天下的孩子,有多少母亲在目送你们远走高飞。愿你我能像龙应台一样珍惜母亲的目送,让这份亲情像陈年的酒一般继续发酵,时间越长,它就越香,越醇。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他们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我的背景渐行渐远。
目送读后感(篇9)
《目送》是台湾作家龙应台的文章,是可又不得不放手的目送;以及对年老的父母,最终也只能目送他们离开,不能追,也追不上的一代代之间的轮回感受。儿子的长大、疏远,父母的老去、离开,她什么也做不了,只有目送......咳,读来淡淡的辛酸。
我收藏了这篇文章,介绍给女儿看......
不料女儿看到一半时,突然说:这不就是你么?你以前不总是这样目送着我们去上学么!
相信她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了当年我送她们上小学的情景!真的就是龙应台在文章中所描绘的一模一样!
我的心,猛的颤动了一下!尘封了的记忆大门突然打开!是的,我想起了女儿刚踏进小学教室的那一瞬间,那小小身影,那回头的怯怯眼神!也想起了在校门口等她们放学时,在几百个孩子当中一眼就能找到我最熟悉的身影......说实话,之前我在看这篇文章时倒没想那么多,只觉得龙应台写得特真实,哪个母亲不是这样的呢?
但是孩子的视角就不同了,她直接说这就是我了!可见当时母亲那殷切的目光在她的心里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
是的,那就是我!是天下所有的母亲!
现在女儿也长大了,正是龙应台儿子出国时的年龄,她在文中说:儿子过安检的时候她以为会回头望她一眼,可是却没有。
我问女儿:你也会象她儿子那样头也不回吗?
不会!女儿毫不犹豫地说。
其实她们姐妹也曾这样做过,一起出行,她们戴着耳机,沉浸在疯狂的音乐里,把我们二位甩在老后头......
关着房门,听着音乐,我敲了多次门也敲不开……
她们不也是不理睬我们吗?
其实,龙应台的儿子未必是冷漠,不想回头看妈妈,也许是害怕看到妈妈不舍而难过的神情,也许他在那头也强忍着泪水?无情似有情呢!
现在,女儿至少还记得母亲的眼神,至少毫不犹豫地说不会不回头!也至少回到家来还会唧唧喳喳地对我说着学校的事情,这就够了!虽然以前从没从谈过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我们在努力填着代沟......刚才女儿拿了钱出去了,说她去买菜,回来与我一起做......呵呵!至少目前还是值得欣慰的!
而我们自己,不也是在父母的目送下,远走他乡吗?在以前只能通信的年代,他们对孩子的目送,都写在了纸上,几十年后,我们不也正是与龙应台一样,又无奈地目送着父亲母亲的离去吗?真是追不上啊!
永远也忘不了父母亲离世前对我们那恋恋不舍的眼神,那种对生的渴望,那种对儿女尚未用完的爱,深深地镌刻在了脑海中......到了这时,才后悔着:怎么一不留神,老人就走了呢!之前忙于工作和孩子,似乎没考虑到老人们对我们的牵挂,但是老妈妈的眼睛穿过电话线一直在关注着我们,而我,却又在关注着自己的孩子!到了若干年后,这些孩子一个不留神长大了,而我们也老了......
目送,慢慢读来,好像是一阵清风掠过心头,龙应台说的每一句话,似乎都是我心里的感受,心动的感觉,就是如此吧?
目送读后感(篇10)
目送读后感
《目送》是当代著名作家龙应台的一部作品,也是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这本书以极其真实的方式呈现了作者一位年轻朋友去世的故事,同时也以独特的视角述说了中国近几十年的社会变迁。整本书透过一个真实的事例,叙述了一个世界的变迁,展现了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引人思考和反思。
《目送》这个标题,对整个故事的主旨起到了非常好的点睛之笔。无论是在死者的眼神中,还是在生者目送的力量中,我们都能感受到目送的深邃和庄重。阅读全书,我被小说中的真实情感和厚重的文字所深深吸引,也思考了生命的意义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书中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短暂和脆弱。故事主线是关于一个青年死于意外的事故,但这只是作者用来讲述整个社会的变迁和人际关系的桥梁。故事中的每个角色,无论是死者还是生者,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和命运,他们的相遇和别离都以目送的方式表达出来。这种寓意深远的手法让我在阅读中产生了很强的共鸣,也更加珍惜自己的每一天。
通过书中的描写,我对中国社会近十几年来的变迁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小说揭示了社会现实中的许多问题,例如工作压力大、人际关系复杂和道德观念的淡化等。尤其是通过描述女主人公丽丽在舞厅打工的经历,作者描绘了一个新时代中女性面临的困境和挑战。这些问题和现象在小说中得到了真实展现,令人唏嘘不已。
此外,《目送》也引起了我对人际关系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相遇和别离,看似平常却又充满了无尽的可能性。在小说中,朋友之间的分分合合、亲情的浓淡、爱情的曲折都让我产生了共鸣。小说中的人物形象非常丰满,他们的行为和语言都非常真实,令我仿佛置身其中,与他们共同经历他们的人生起伏。
最让我深感震撼的是小说中的人物塑造和描写手法。作者通过对每个角色的细致刻画,使得他们都显得鲜活而真实。无论是死者石泉、丽丽的母亲还是彭医生,他们在小说中都具有独特的个性和动人的故事。他们的喜怒哀乐、迷茫和坚韧,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种真实而生动的描写,使得整个故事更加地打动人心。
总的来说,《目送》这本书以其真实的情感和厚重的文字为读者们展现了一个世界的变迁和人性的光辉与黑暗。通过这个故事,我不仅思考了生命的意义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也更加关注了社会问题的存在。同时,作者对人物形象的刻画和描写手法也为整个故事增色不少。读完这本书,我对生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对人性有了更多的理解。
在多元化和复杂的现代社会,人们常常在忙碌和焦虑中度过自己的日子。因此,在阅读《目送》时,我更加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重要性和珍贵性。我们应该用更多的目送来表达对于生命和人际关系的关注和珍视,用行动去关爱他人,用心灵去寄托情感。
阅读《目送》,我深受启发,思考了许多人生的问题。这本书用生动的文字描绘了社会变迁和人际关系的种种困境,通过真实的情感和深邃的思考,给予了读者对生命的反思和对他人的关怀。这本书是一本值得每个人读一读的珍品,我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朋友们,以便他们也能从中获得心灵的洗礼和启示。
目送读后感(篇11)
我读了龙应台所写的《目送》以后,有一些感想,我觉得除了第一篇《目送》和最后一篇《魂归》跟“目送”有些关系,其余都很杂乱,几乎与“目送”没有关系,所以,大致内容我也概括不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第一个。他说,龙应台看到自己的孩子华安小学上大学,随后提交人的父亲住院火化。“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
不必追。”这段让人心酸和感动的文字说了:年幼的孩子长大到**,让她牵挂、让她失落、让她懂得怎么放手。
而她父亲的死,在火葬场最后一次见到他——当父亲,显然把她和他的命运终结了。
原来,龙应台的“落寞”与儿子、父亲有关。儿子逐渐得长大,离“我”愈来愈远,机场龙应台目送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直到消失。儿子都不愿意回头看“我”一眼,感到非常失落。
当龙应台大学教授的那一天,父亲开车送“我”,但是父亲并没有把“我”送到大学的大门口,而停在侧门的巷边,因为他认为,这种廉价的小货车不是送大学教授的的车子。父亲生病住院,“我”每个礼拜都去看父亲。有一次,龙应台帮父亲清理粪便,弄得他的裙子上都是粪便。
父亲对“我”对我的爱和“我”对父亲的愧歉都告诉了“我”:不必追。
在《目送》这本书的第八篇:《母亲节》里,有一段有趣儿的文字,是一些对话,我一边看,一边想,貌似我和母亲也有过这类的的对话……
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一篇文章《魂归》,它说了龙应台的父亲死了,村民们说,根据家乡的习俗,儿女不能亲手埋了父母,但是,但是作者——龙应台和她的母亲却说:“最后一次接触父亲的机会,我们不会以任何理由给任何别人代劳。”这一天清晨,“父亲”上山了,当司仪长长地唱“拜──”时,“我”和“我”的母亲深深地跪下,眼泪决堤。
虽然我看得是“电子书”,有一些重复的,我不知道是故意重复还是无意重复的。但是,这“本”《目送》十分感人。虽然我还不是完全理解《目送》,可是,这里面有些路我可能会走,我希望我以后也有一颗感恩和回报的心。
《目送》这本书让我认识了龙应台。这是一本散文集,其中73篇散文充满了作者对生活的感悟。这本书三代人可以共读。
它的用词很朴实,没有多少华丽的词组。龙应台从很多很小的事情中领悟了很多人生道理。《目送》还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背影》。
《目送》中的七十三篇散文,书写了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和兄弟;记叙了逝、老、离、牵挂和携手共进。龙应台的文字,时寒气逼人,如刀光剑影;时温柔婉转,如微风过麦田。把书中的一个个故事描绘的淋漓尽致。
用鲁迅的一句诗句来形容,就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翻开书,第一篇散文就是《目送》,文章通过写送华安去机场的事反映了当今子女们排斥父母的现象。“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幅幅和父母告别时的画面。那时,我是否也是这样的?也许,那时,他们正在心里悄悄的流泪。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们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几句短短的话语,透露出当时作者内心淡淡的忧伤。
父母含辛茹苦培养我们,大半辈子时间都花在我们身上,告别时控制不住的感情,却被我们排斥、漠视。他们想得到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利,更不是什么荣华富贵的东西;他们希望得到一个拥抱,渴望听到我们说几句温暖人心的话语,更想得到告别时的回头一瞥,回眸一笑。这些钱买不到的东西往往是最值钱的。
等我们长大以后,告别,也许意味着一两年都见不到,而不是一两天。父母说再见时不愿意放弃也许有些夸张,但我们必须接受,因为他们是努力养育我们的父母。
记得和同学们去三亚玩的那一次,到了机场,和同学们会面后,和爸爸妈妈说了再见,又强忍着听了几句妈妈的叮嘱,立刻玩了起来。就像监狱里的犯人十年后被释放了一样。“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我们在和父母道别时的不耐烦,他们,只能在心里默默地流泪。我们留给他们的,只有背影。告别时,父母内心深处的不舍、忧伤只能通过目送我们的背影来缓解。
在叛逆时期,我们渴望自由飞翔,而不是想温室里的花朵。离开父母的同时,也许,心里暗暗的是幸福:终于可以自由地生活了!
然而,无论我们走到天涯海角,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父母,最想念我们的一定是父母。告别时给他们的回头一瞥,回眸一笑,就能让他们一颗悬挂的心立马放下,对我们一万个放心。
告别时,我们不能让父母目送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我们要用行动告诉他们,我们在外面不会有事的,让他们对我们的出行一万个放心。不管怎样,请做到:勿留背影!
目送读后感(篇12)
“我慢慢地、慢慢地开始了解,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是《目送》中,我一直记忆尤深的一句话。每次拿起这本书,我的眼睛总是湿的,一种无助感油然而生。
在这本书中,作者龙应台给我上了三堂课,一课是父母老去,一课是与兄弟姐妹别离,一课是朋友间的牵挂。这三个教训,每个人都要经历,逃不掉,逃不掉。
父母老去,是我们无法阻挡的事情。这一点在最近几年,我感觉尤其深刻。以前在我心里,父母一直都是年轻的样子,可是最近这几年,我发现,他们开始出现一些老态,脸上的皱纹多了,头顶的白发多了,睡觉时间少了……我们长大了,可他们却老了,这样的现实我不想接受,但也不得不接受。
岁月匆匆,父母年事已高,剩下的时间,只想少看一点。
与兄弟姐妹分离,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小时候,我们形影不离,玩要一起玩,吃要吃一样的食物,晚上睡觉也要闹腾一阵,再各自安稳睡去。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角色的转变,我们最终会成为彼此的家,甚至彼此相隔甚远。
龙应台与自己哥哥的远行,被她写得深刻异常,也重重撞击了我的心。常念少年时光,但也知那是不能回去的日子,只愿我的兄弟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担得起家庭的重担,做一个幸福的爸爸。
与朋友牵挂,也是逃不开的命运。以前,我们下课一起趴在走廊的栏杆,谈天说地,一起去小卖部挑选共同喜欢的小零食。考试的时候彼此加油打气,失意的时候你给我温暖的依靠。
可是,如今我们都长大了,也早就分别两地,除了偶尔朋友圈点个赞,其他再无交集。明明没想着要成现在这样,但终究抵不过时间,把友情淡忘。
岁月还长,但愿人间少目送。
目送读后感(篇13)
不像龙应台在书中写到的那样,大多的大陆人对她的第一印象是《不相信》,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留给了《目送》。
很久以前,初中的语文老师特地找来《目送》这篇文章念给大家听。不知是当初读者有意,亦或是记忆被时间拉长导致,只是现在想来,如今明明从书上看来是短短的一篇文章,当初竟读了那么久,那么久。
从那以后,我便再不愿读龙应台的文章。不是不想,是不敢。
巨大的悲痛,深切的爱恋,冗长的怀念,一切都是那么恰到好处,掩埋在淡淡的文字叙述中。她,不太起波澜的叙述,可听者却无法再平静。迫不及待拨开文字见了,只见这淡淡文字下的悲欣原来是如此浓烈。
我看书不求甚解,只求能够从文章中拾取一些悲喜咀嚼便足以。可是看龙应台的文章却总不知餍足。我总是禁不住地去幻想,幻想着那个母亲宛若少女在树下微笑;幻想着高大的儿子大步走到前面,回头说:“妈,你真像个孩子”;幻想着推着坐在轮椅的父亲出来散步,然后凝视父亲不知何时睡去的眉眼……幻想的龙应台的所作所见,看着她用简单的语言描写简单的琐事,却抒发出不简单的感情。每每想到这里,便不觉自己便是她,便不觉泪流满面。
有次回家路上,橘黄的灯光暖暖的照射下来,宽阔的马路上车辆渐渐稀少。我跟妈妈讲了龙应台在书中写到,和好友讨论对于母亲痴呆时,便写一些状子,让母亲安心的事情。妈妈沉默了一会说:“我将来若是这样,你也要写个状子,让我安心……想起你姥姥,你姥姥腿不好,骑一辈子三轮车、自行车,却偏偏坐不了自行车的后座,每次坐了下来,腿脚都要疼好久……”
看着妈妈细数关于姥姥的点点滴滴,我开始在心里默想:我的妈妈前几年心脏不好,近两年好些了,可却又总是头痛;我的妈妈爱化妆,我总叮嘱她让她少涂指甲油,开始她不愿,我念叨多了,也老老实实的不再涂指甲油;我的妈妈很爱美,面对镜子时时要怀念青春时的美丽,我却总说“你现在不知比以前漂亮几倍呢”……
我的妈妈在我离开是总会目送我,因为我总在不停地往前走;她离开时,我总会目送她,因为我知道,到最后她一定会回头。我们望着彼此的成长、老去,而她最终却会用背影告诉我:
“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篇14)
“目送”两字一入眼帘,便觉得有一条长长的路在眼前展开,过往那些回忆,一幕幕浮现在脑海里。这是一篇关于爱的散文,有着作者对父亲离逝的不舍,对母亲老去的无奈,对儿子成长的欣慰,对兄弟携手共行的感悟以及对朋友牵挂的感动。面对成功与失败、坚强与脆弱,用一颗灵敏的心,用一支灵动的笔,缠缠绵绵,娓娓道来。读过此书使人心里泛起淡淡的忧伤,但又充满了对生活浓浓的爱意。
诗仙李白曾感慨:“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时间的脚步从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做出任何的停留。把时间静止或时间倒流,那些人们美好的愿望,只能从虚构的影视剧中得以体现。记得春晚有一首歌曲火了大江南北,叫《时间去哪儿了》,唱出了人们心底的疑惑,道出了人们的心声。是啊,时间,它到底去哪儿了呢?
我从小爸妈在外,跟着爷爷,他既有爸爸的阳刚,又有妈妈的温柔,把我照顾的无微不至,后来我长大了,他也老了,什么心脏病,肺心病都伴随着他,让他只能卧床休息。再接着,我出来工作了,他重病在床,直到最后也没见上一面。那时我多想说,让时光倒流吧。
是啊,现在都已长大,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有了自己可爱的宝贝,还有时不时对我吹毛求疵但在心里在乎自己的丈夫。我热爱自己的工作,关心自己的亲人。有一次回家看望父母,回来时大包小包,各种爱吃的东西将包塞得满满的,爸爸却因为只是我忘拿了听说吃了对胃好的兔肚,而骑着电瓶车追出好远。写到这里,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立马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不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吗?
我们要珍惜父母健在的日子,曾经看到过这么一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这是何等的感慨,又是何等的伤感。珍惜身边的人,茫茫人海,有幸相遇,或为亲人,或为朋友,或为同事,是何等的缘分。阅读了《目送》,让我懂得生活既充满阳光,也有雨雪风霜。我们无论如何,都要怀着一颗赤诚之心,坚强、勇敢地面对一切,过好生命的每一天。用一句现在流行的话语: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2024童梦奇缘读后感(精品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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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梦奇缘读后感(篇1)
时间是宝贵的,但有些年轻人总是说:“没关系,我的时间多着呢!”金钥匙为了教育我们,今天组织我们看了一部很有教育意义的影片《童梦奇缘》。
《童梦奇缘》的主人公叫陈智光,是个小学生。他长得机灵,可爱,调皮。他的妈妈病死了,爸爸娶了一位后妈,尽管后妈对他十分疼爱,但小光还是不喜欢她,小光总是想尽办法捉弄她:在床上放大蜘蛛;吃早餐时把早餐弄得满地都是;总是把家里搞得乱七八糟……
有一天,后妈再也忍受不住小光永无休止的捉弄,她把小光赶出了家门。无所事事的小光百般无奈地来到公园,不小心把一位老爷爷手中的实验品催生药滴在了一棵小树苗上,一天后,小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这可要三十年才能长成的呀!小光发现了催生药的神奇,十分惊讶和好奇。晚上,小光去偷催生药,催生药的瓶子碎了,药液流进了他手中的伤口,随着他的血液流便全身。
第二天,小光身上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他变成大人啦!身上的衣服紧紧的,手表、鞋子,都被撑破了。他十分开心,因为他从小的梦想就是长成大人离家出走。他换上合体的衣服,居然连爸爸都不认识他,爸爸还把他当作知心朋友,对他说了很多心里话,小光才发现,原来爸爸也有很多苦衷。
一天、两天、三天,只是三天!小光已是八九十岁的老头,他知道所剩的时间不多了,十分后悔,却没办法再回头。幸好,他醒悟过来,在弥留之际向家人道歉,最后死在后妈的怀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生命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也不需要重来。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2)
这天,我看了《童梦奇缘》这部电影,这部电影是科幻还带一点教育好处的,既让我觉得很好看,又让我知道了时刻的可贵。
这步电影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正因母亲中毒去世后,十分痛恨自己的爸爸。离家出走了许多回之后,最后爸爸把给自己的钱筹齐了。可就在他最后一次离家出走时,把一个老人制造的催生药融入自己的血液里。第二天,这个才十多岁的小男孩就变成了一个高大帅气的青年。他觉得很高兴,但是好景不长,他又很快的变的衰老起来,才一两天,他就变成老人了。在他死的前一天,他最后知道了自己的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透过这部电影,你因该知道了生命是多么的可贵了吧。再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都觉得自己有许多时刻,觉得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分一秒是无限的。
但是,你们有没有设想一下你们老的时候。你们老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自己的这一生中过的怎样样,有没有觉得这一生中没一点味道;有没有觉得就要死了,可连一份好工作也没有;……同那个小男孩比起来,你是比他好的。因此,请大家必须要珍惜好自己的每一分,每一秒。
时刻是可贵的,必须要好好珍惜。生命也只有一次,不会再重来!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3)
无意中看到了电影《童梦奇缘》。尽管以前以前看过,但正因主演是刘大天王,我于是禁不住又耐心地看了一遍,这次不经意的重温却让我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震憾,临近片尾,看着剧中父亲黄日华愤怒地挥手打到满脸褶皱的儿子刘德华时,我已泪流满面。我知道那狠狠的一巴掌打出了一个父亲所有的爱,走失的儿子最后回来了,然而当四目相对时,昔日可爱的儿子竟然已经是老态龙钟的耄耋老翁,父亲的痛心与儿子的懊悔在那一刻眼神的交融中与观众的情绪产生了碰撞,牢牢地攫取了观众的心。《童梦奇缘》除了启用香港及大陆的几个明星大腕外,在其它方面就应说是一部低成本的普通电影,它虽比不得那些高成本、大制作的巨片,但影片却以童话的笔调展现了一个沉重的事实,能够说是个现实版的童话。
剧中从冯小刚嘴里吐出的那句生命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堪称经典,一句听似简单却好处深刻的话语对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记警钟。人从降生的那天起就在走向死亡,坟墓是人最终的归宿,没有谁能改变这样的人生轨迹,我们消耗的每一秒钟都是一次性的,无法重复。可在生活中,人们往往习惯于期盼下一次。做错了,就会说下次会改正;没做好,就说下一次会做得更好;太忙了没去,就说下次再来吧我们把太多的许诺置放在生命的明天,可未来永远都是无法许人的,又有谁会知道人生路上的下一个路口是怎样的情景?《童梦奇缘》里的小主人公正因不愿应对现时的家庭环境,期望自己快快长大,逃离现实,以至于过头了再也无法回到童年,他用仅有的三天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这样的代价是昂贵的,也是令人痛惜的,但世上永远没有后悔药,这杯亲手酿制的苦酒只能由他自己饮尽。小故事大主题,这样的影片真的值得欣赏。
生命有限,时光短暂,珍惜吧!把握好每一天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4)
看完某一作品后,从中我们可以吸收新的思想,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观后感。千万不能认为观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童梦奇缘观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戏中的小光因为在父亲和后母的家庭中过得不愉快,以致隔三差五地离家出走,而且当他父亲找到他,要带他回家时,他就要父亲给几百块才肯回去,为的就是等有一天存够钱以后离家出走后不再回来。
那天早上,当小光上学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位伯伯竟然有能帮住他实现永远离开家的愿望的“催生剂”,小光知道后,偷偷地把药偷了过来。
很难弄明白,到底人有智慧,有思想,有科技到底是福气还是不幸?人因为有了智慧和思想,才会害怕死亡,害怕死亡后别人把自己遗忘,把自己努力了一生的东西夺去,人类的科技可以减缓衰老,可是却不能真正避免死亡,这就是人类的悲哀?尽了全部的力量却还是要死去?
孩童时不会想到,不会知道死亡的可怕,是因为不明白死亡?因为觉得已经获得了世界,即使是死去也不觉得有遗憾?因为孩童时不清楚死亡,不惧怕死亡才会渴望着长大?渴望长大后能吃好多好多的糖果而不会让爸爸妈妈唠叨?是因为觉得长大了,可以整天地玩耍而不会被关在家里做作业?
可是当突然之间长大,或者说是在忽然间感觉到了长大,又会忽然领悟到了死亡的意义,亲人会离开你,不会再有“糖果”,这时又会忽然间觉得,不懂事,多好。
《童梦奇缘》很好地演绎了当一个人忽然长大,甚至马上就会面临死亡时的哀伤,从老年的.小光身上,时刻透露着:珍惜每刻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
“哪怕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科学怪人老伯伯如是说。
看完童梦奇缘,最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
是啊,人生无常,谁又知道下一刻,自己还会不会继续在这里慢慢地,慢慢地呼吸着,走着,笑着,哭着,看着,幸福着呢?
孩童渴望的长大,长大的渴望孩童,只有珍惜着现在的时间,才能让一生过得无怨无悔,快乐并痛苦着,人生最可悲就是不能重新再来,最大的喜事就是不需要再来。
努力地过好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要让自己像小光那样的凄凉:你们每个人好像都很有时间,可我没有了。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5)
童梦奇缘观后感
童梦奇缘观后感(一):
无意中看到了电影《童梦奇缘》。尽管以前以前看过,但正因主演是刘大天王,我于是禁不住又耐心地看了一遍,这次不经意的重温却让我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震憾,临近片尾,看着剧中父亲黄日华愤怒地挥手打到满脸褶皱的儿子刘德华时,我已泪流满面。我知道那狠狠的一巴掌打出了一个父亲所有的爱,走失的儿子最后回来了,然而当四目相对时,昔日可爱的儿子竟然已经是老态龙钟的耄耋老翁,父亲的痛心与儿子的懊悔在那一刻眼神的交融中与观众的情绪产生了碰撞,牢牢地攫取了观众的心。
《童梦奇缘》除了启用香港及大陆的几个明星大腕外,在其它方面就应说是一部低成本的普通电影,它虽比不得那些高成本、大制作的巨片,但影片却以童话的笔调展现了一个沉重的事实,能够说是个现实版的童话。
剧中从冯小刚嘴里吐出的那句“生命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堪称经典,一句听似简单却好处深刻的话语对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记警钟。从出生的那天起,人们就要死去。坟墓是人们的最终归宿。没有人能改变这样的人生轨迹。我们消费的每一秒都是一次性的,不能重复。
可在生活中,人们往往***期盼下一次。做错了,就会说下次会改正;没做好,就说下一次会做得更好;太忙了没去,就说下次再来吧……我们把太多的许诺置放在生命的明天,可未来永远都是无法许人的,又有谁会知道人生路上的下一个路口是怎样的情景?《童梦奇缘》里的小主人公正因不愿应对现时的家庭环境,期望自己快快长大,逃离现实,以至于过头了再也无法回到童年,他用仅有的三天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这样的代价是昂贵的,也是令人痛惜的,但世上永远没有后悔药,这杯亲手酿制的苦酒只能由他自己饮尽。
小故事大主题,这样的影片真的值得欣赏。
生命有限,时光短暂,珍惜吧!把握好每一天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童梦奇缘观后感(二):
这天,我看了《童梦奇缘》这部电影,这部电影是科幻还
带一点教育好处的,既让我觉得很好看,又让我知道了时刻的可贵,观《童梦奇缘》有感作文。
这步电影是关于一个小男孩在他母亲死于中毒后恨他的父亲。在离家出走了很多次之后,爸爸终于为自己筹集到了所有的钱。但当他最后一次离家时,他把一个老人的促生药注入了自己的血液。
第二天,这个十几岁的男孩变成了一个又高又帅的年轻人。他觉得很高兴,但是好景不长,他又很快的变的衰老起来,才一两天,他就变成老人了。临死前一天,他终于知道自己的生命是多么宝贵。
通过这部电影,你应该知道生命有多宝贵。再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觉得自己有很多时刻,觉得自己走过的每一分钟都是无限的。
但是,你们有没有设想一下你们老的时候。你们老的时候会不会觉得自己的这一生中过的怎样样,有没有觉得这一生中没一点味道;有没有觉得就要死了,可连一份好工作也没有;……同那个小男孩比起来,你是比他好的。因此,请大家必须要珍惜好自己的每一分,每一秒。
时刻是可贵的,必须要好好珍惜。生命也只有一次,不会再重来!
童梦奇缘观后感(三):
故事讲述十二岁的光仔是个不快乐的小孩,自从妈妈自杀后他便没再长高,
童梦奇缘的观后感。光仔一向认为这是爸爸与新妈妈的错,因此一向厌恶这个家,终日期望长大后能够独自生活。一天,在公园里,广泽遇到一个愚蠢的流浪汉,声称要提炼一种能迅速生长的药水。
在错误的情况下,这种药水让广泽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二十几岁的成年人。成长后的光仔既惊又喜,最后踏上了梦寐以求的旅程。他外表虽是成年人,内里却仍是小孩心,因此闹出不少笑话。
光仔决心追求他的梦中情人***,二人更一拍即合;但时刻在光仔身上走得个性快,每晚的年纪都在急剧递增。情窦初开的光仔在忐忑之余,还发现了一个有关妈妈自杀的真相。光仔一边急于寻找解药,一边要想个办法重拾一个温馨的家。
最终,广泽找到了一个温暖的家,但他因为没有解药而奄奄一息
这是简的一个谎言故事,但它包含了一些深刻的人生哲学。
每个孩子都渴望长大,我也是,你也是。但当他真的长大了,要应对很从小孩子不需要思考的问题里往往又会后悔。片中结尾时光仔正因找不到解药而大哭:
“大叔,我知道错了。我好想回到从前。我不敢了,下次不敢了。
”刘德华将光仔焦急绝望的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
光仔找流浪汉要解药时流浪汉说了一段说话很有意思。他说:“你回不了头了!
你都转了几圈了,还不明白?此刻明白了也不迟。我早就告诉过你,未来充满了期待。即使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你也应该好好生活!
”很多小孩子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来看代父母,觉得他们那里不好那里不好。当他知道父母的痛苦时,他犯了一个大错。影片结尾,广泽明白了父母对他的爱,在他临终时终于和别人和好。
那个片段让我在伤感中找到了一丝丝安慰。
光仔约老师看电影那段也很让我感动。因为广泽已经很老了,所以他来电影院的时候没有说自己的身份。他问:
小姐,如果你等的人还没来,你会生气吗?老师说:不会,我有的是时刻。
光仔说:看来除了我,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很多时刻是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
我曾经觉得自己有很多时间,浪费了一些阳光灿烂的青春。知道我醒来才知道,让我灿烂的青春已经一天天少了。期望所有在挥霍青春的朋友珍惜时刻。
光仔已经没时刻了,可你还有年华。不好在自己的自传里留下白纸!
《童梦奇缘》是近年香港少有的好电影,也是中国少有的好电影。像这种很有哲理的电影此刻已经很少了。希望导演们在这方面有所发展,让观众从电影中找到快乐,从电影中学习做人
童梦奇缘观后感(四):
刚才我看了童梦奇缘,泪水还没有干,仍在眼角,
从儿童梦拍摄开始到宣传,再到上映,我们对这部电影的关注从未停止,
直到那天晚上我才真正体验到童年的梦想,
这是一场让我在心灵上受到洗礼的奇缘,十分感谢andy能够拍出这么好的作品!
冯小刚在戏中的话深深印在我心里:“生命不可能重来。”
从我16岁起,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似乎过了几年十六岁,突然有人问他年龄已经到了十岁。那时,我会惊讶地说,我怎么快二十了?我还以为自己十六七岁呢!生命就是这样有条不紊,生命就是这样匆匆,
之后从二十几岁到此刻更是觉得时刻飞快,每一年都仿佛刚过了春节就不知不觉到了夏天,热了一阵又到了冬天,在感叹着寒冷的时候,新的春节又来临了,可谓一年又一年,弹指一挥间,自己已经年纪一大把了,
andy的童梦奇缘让我文字中的“弹指一挥”在戏中变成了现实,它把我们通常所说的时刻飞逝,变成了现实,强烈的视觉效果带给我巨大的冲击,原来时刻竟然是这样的块,这样的匆忙,甚至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
其实,这正是人生的缩影,时刻是那样的有条不紊,时刻是那样的客观,他不会正因浪费而少给你一些,也不会正因你珍惜而多给你一些,如果不珍惜,匆匆之间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坚信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些想挽回去无法挽回的事情,
戏中的华仔和***有一段对话,他们在电影院门口,***已经认不出来变老的华仔了,华仔问她:“散场了,还不走?”
“我等的人还没有来,”***笑着摇摇头说,
华仔又问:“如果你等的人没有来,你会不会生气?”
***说:“不会,我有的是时刻!”
华仔走了,画外音道:“除了我以外,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有的是时刻。”
这句话给在我的心里老下了一个烙印,是呀,我何尝不是以为自己有的是时刻呢?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做过浪费时间的事?我何尝没有无视时刻的宝贵呢?
恐怕当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安迪用这部电影提醒我。其实,时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多!当你察觉到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些浪费的时刻呀,应对它们,多后悔,后悔没有用,趁着前面还有时刻,真的是就应好好珍惜!落实到行动中!这一点andy本身就是一个绝好的榜样,他每一天的时刻都过得很充实,私生活也好,工作也好,都是好好的珍惜着的,作为喜爱他的人,就应学***这种生活态度,我想华仔真的是十分伟大,十分聪明,他二十多年前就不断的积累,不断地珍惜,才能有这天的成就,同样,身为半年轻不年轻的我,更就应珍惜生命中的每一个机会,不做让自己将来后悔的事情,不是吗?
童梦奇缘是好电影,它带给我这么多的思考,让我的心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对我的现实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
冯小刚在剧中还说了一句话:生活不需要回来!
是的,如果生命能够重来,那一切都没有好处了,经历的就不再重要,因此,生命是不需要重来的,生命之因此为生命,就在于它的不可重复性,不可重复性是它的特点,因此就排除了可重复性。只要仔细思考一下,就很好明白!正是正因生命不可重来,因此生命不需要重来,这看似矛盾的话,实际上却蕴藏着深刻的哲学隐喻!
我深深佩服!
总结:人生可悲的是不能轮回,可喜的是不需要轮回,过好每一天!那怕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这是一部十分有深度的戏,耐得住捉摸,耐得住品味!幕后班底的功夫不可小觑,andy投资的电影,andy选取的人员,不会让我们失望的,也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此外,除了这两点之外,别忘了还有挂在我眼角的泪,之因此会感动是正因一个字——情,
家人之间的亲情——华仔,华哥都在戏中,一个是儿子,一个是父亲,一个家也不能少了妈妈!莫文蔚在戏中是光仔的妈妈,到洗的最后,莫文蔚无法原谅丈夫,也准备离开,此时变老的光仔说:“一个家谁也不能少,你看看他们,多可怜!
”感动的场景我不再描述,正因这是只有看了电影才能感受到了,如果用文字描述就失去了它的味道,我也随之感动,每个人都有家,大家,小家,都是有着深深的爱,有在心灵深处最牵挂的人,爸爸妈妈,永远都是我们最深的依靠,他们爱我们,我们也爱他们,可就是正因我们的思维方式不一样,**与孩子之间往往会出现很多误会,既然知道这一点,为什么不尽量去避免这些误会呢?还是正因明白和宽容,忘掉自己的身份,忘掉自己的地位,平等的应对人的灵魂,才能够做到这一点,真诚的交流,**与孩子之间在家庭,在爱上就不会有分歧!正因家庭和爱本身就是没有任何界限的!
也一样,我常常在最失败,最脆弱的时候想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是我十分强大的动力,但是事实上呢?在与他们相处的时候,我在家里会嫌弃他们罗嗦、唠叨,看不惯他们做事的方式,言语也一扫平日的道貌岸然,挑剔、讽刺,这简直不是对亲人的态度,我为什么要这样,我简直就是**,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我心里对他们又多爱我很清楚,踏出家门前一步我能够跟妈妈吵,踏出家门后一步我就会想她牵挂她,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要说出来的,不说出来又怎样知道呢?正如戏中黄日华的对白有很多次说“他不明白”,而事实上呢,他说了以后光仔就明白了,家人也是一样,真的是要沟通,要说出来,不好憋在心里!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6)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个性的喜爱过某一个明星,也不存在正因个性喜爱谁就非要把谁的相片、影片都统统搜集个够的问题,哪怕是在最热衷于当“粉丝”的中学时代。因此,在《童梦奇缘》热播的那段时刻里,我没有把它找过来欣赏。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收看某个电视台的节目时,才有幸观看了这部影片,并着实被感动了一回。整个影片虽然场景简单,人物不多,叙事也很直白,但是却传达出一种对生活和人生的思考。
影片中由刘德华扮演的主角小光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他有着任何人在那个年纪所有的缺点和优点——淘气任性,而又勇敢坚强;天真活泼,而又富有正义感。不长的故事情节,演绎的却是整个人生,一如某人走过岁月的长河,很多原本不明白的道理,渐渐在头脑中清晰起来。尽管小光在最后所懂得的一切是用自己的青春为代价换来的,但却又在让人拥有刻骨铭心的痛苦之余深思不已。
不能否认影片的结局让我也有了一种隐痛的遗憾——小光没能回到童年,而只能是静静的老去,并等待死亡的来临。这个不完美的结局告诉了我们——人生有的时候就是如此的残酷,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不会有任何的机会再能够重新来过。我于是联想到了身边的一些人,其实他们挥霍青春正是正因还不懂得珍惜的重要,更不懂得生命中有很多事情不会再有选取的机会,或许在某些时候我自己也是如此,不能很好把握属于自己的所有机会。
当长辈们在提醒晚辈“少壮不发奋,老大徒伤悲”时,其实是他们在苦口婆心的和晚辈们共享自己宝贵的人生经验,期望晚辈们能够在年轻的时候就好好的把握自己,以免年华老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生命只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但未来是充满期望的,哪怕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天,也要好好活!”影片即将结束时候的这句话,给了我十分大的启示。人生就应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无论是否能够达成目标,追求原本就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因此生命的长短不是关键,关键是如何利用自己能够把握的每一天,以及打算如何度过富有好处的每一天。
《童梦奇缘》的深厚之处就在于使用心观看过的观众,都能有所收获,在意外的惊喜之余,更加珍惜生命的每一天,我想。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7)
星期2那天下午,《童梦奇缘》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感触良多,童梦奇缘观后感。
在戏中的小光因为在父亲和后母的家庭中过得不愉快,以致隔三差五地离家出走,而且当他父亲找到他,要带他回家时,他就要父亲给几百块才肯回去,为的就是等有一天存够钱以后离家出走后不再回来。
那天早上,当小光上学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位伯伯竟然有能帮住他实现永远离开家的愿望的"催生剂",小光知道后,偷偷地把药偷了过来。
很难弄明白,到底人有智慧,有思想,有科技到底是福气还是不幸?人因为有了智慧和思想,才会害怕死亡,害怕死亡后别人把自己遗忘,把自己努力了一生的东西夺去,人类的科技可以减缓衰老,可是却不能真正避免死亡,这就是人类的悲哀?尽了全部的力量却还是要死去?
孩童时不会想到,不会知道死亡的可怕,是因为不明白死亡?因为觉得已经获得了世界,即使是死去也不觉得有遗憾?因为孩童时不清楚死亡,不惧怕死亡才会渴望着长大?渴望长大后能吃好多好多的糖果而不会让爸爸妈妈唠叨?是因为觉得长大了,可以整天地玩耍而不会被关在家里做作业?
可是当突然之间长大,或者说是在忽然间感觉到了长大,又会忽然领悟到了死亡的意义,亲人会离开你,不会再有"糖果",这时又会忽然间觉得,不懂事,多好,观后感《童梦奇缘观后感》。
《童梦奇缘》很好地演绎了当一个人忽然长大,甚至马上就会面临死亡时的哀伤,从老年的小光身上,时刻透露着:珍惜每刻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
"哪怕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科学怪人老伯伯如是说。
看完童梦奇缘,最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
是啊,人生无常,谁又知道下一刻,自己还会不会继续在这里慢慢地,慢慢地呼吸着,走着,笑着,哭着,看着,幸福着呢?
孩童渴望的长大,长大的渴望孩童,只有珍惜着现在的时间,才能让一生过得无怨无悔,快乐并痛苦着,人生最可悲就是不能重新再来,最大的喜事就是不需要再来。
努力地过好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要让自己像小光那样的凄凉:你们每个人好像都很有时间,可我没有了。
《童梦奇缘》观后感3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个性的喜爱过某一个明星,也不存在正因个性喜爱谁就非要把谁的相片、影片都统统搜集个够的问题,哪怕是在最热衷于当“粉丝”的中学时代。因此,在《童梦奇缘》热播的那段时刻里,我没有把它找过来欣赏。直到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收看某个电视台的节目时,才有幸观看了这部影片,并着实被感动了一回。整个影片虽然场景简单,人物不多,叙事也很直白,但是却传达出一种对生活和人生的思考。
影片中由刘德华扮演的主角小光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他有着任何人在那个年纪所有的缺点和优点——淘气任性,而又勇敢坚强;天真活泼,而又富有正义感。不长的故事情节,演绎的却是整个人生,一如某人走过岁月的长河,很多原本不明白的道理,渐渐在头脑中清晰起来。尽管小光在最后所懂得的一切是用自己的青春为代价换来的,但却又在让人拥有刻骨铭心的痛苦之余深思不已。
不能否认影片的结局让我也有了一种隐痛的遗憾——小光没能回到童年,而只能是静静的老去,并等待死亡的来临。这个不完美的结局告诉了我们——人生有的时候就是如此的残酷,错过了就是错过了,不会有任何的机会再能够重新来过。我于是联想到了身边的一些人,其实他们挥霍青春正是正因还不懂得珍惜的重要,更不懂得生命中有很多事情不会再有选取的机会,或许在某些时候我自己也是如此,不能很好把握属于自己的所有机会。
当长辈们在提醒晚辈“少壮不发奋,老大徒伤悲”时,其实是他们在苦口婆心的和晚辈们共享自己宝贵的人生经验,期望晚辈们能够在年轻的时候就好好的把握自己,以免年华老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
“生命只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但未来是充满期望的,哪怕生命只剩下最后一天,也要好好活!”影片即将结束时候的这句话,给了我十分大的启示。人生就应是一个不断追求的过程,无论是否能够达成目标,追求原本就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因此生命的长短不是关键,关键是如何利用自己能够把握的每一天,以及打算如何度过富有好处的每一天。
《童梦奇缘》的深厚之处就在于使用心观看过的观众,都能有所收获,在意外的惊喜之余,更加珍惜生命的每一天,我想。
《童梦奇缘》观后感4
好友问我最近有什么影视剧又在赚取你的泪水啦?我说已好久没认认真真看过了。每天有限的时间内无非是在家看看新闻类节目的电视,至于影剧院更是不晓得已多长时间没进了。
昨晚临睡前打开电视,无意中看到了电影《童梦奇缘》。尽管以前曾经看过,但因为主演是刘大天王,我于是禁不住又耐心地看了一遍,这次不经意的重温却让我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震憾,临近片尾,看着剧中父亲黄日华愤怒地挥手打到满脸褶皱的儿子刘德华时,我已泪流满面。我知道那狠狠的一巴掌打出了一个父亲所有的爱,走失的儿子终于回来了,然而当四目相对时,昔日可爱的儿子竟然已经是老态龙钟的耄耋老翁,父亲的痛心与儿子的懊悔在那一刻眼神的交融中与观众的情绪产生了碰撞,牢牢地攫取了观众的心。《童梦奇缘》除了启用香港及大陆的几个明星大腕外,在其它方面应该说是一部低成本的普通电影,它虽比不得那些高成本、大制作的巨片,但影片却以童话的笔调展现了一个沉重的事实,可以说是个现实版的童话。
剧中从冯小刚嘴里吐出的那句“生命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堪称经典,一句听似简单却意义深刻的话语对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一记警钟。人从降生的那天起就在走向死亡,坟墓是人最终的归宿,没有谁能改变这样的人生轨迹,我们消耗的每一秒钟都是一次性的,无法重复。可在生活中,人们往往习惯于期待下一次。做错了,就会说下次会改正;没做好,就说下一次会做得更好;太忙了没去,就说下次再来吧……我们把太多的许诺置放在生命的明天,可未来永远都是无法许人的,又有谁会知道人生路上的下一个路口是怎样的情景?《童梦奇缘》里的小主人公因为不愿面对现时的家庭环境,希望自己快快长大,逃离现实,以至于过头了再也无法回到童年,他用仅有的三天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这样的代价是昂贵的,也是令人痛惜的,但世上永远没有后悔药,这杯亲手酿制的苦酒只能由他自己饮尽。小故事大主题,这样的影片真的值得欣赏。
生命有限,时光短暂,珍惜吧!把握好每天中的每一分、每一秒!肖申克救赎观后感人生遥控器观后感长征观后感
《童梦奇缘》观后感5
故事讲述十二岁的光仔是个不快乐的小孩,自从妈妈自杀后他便没再长高。光仔一直认为这是爸爸与新妈妈的错,因此一直讨厌这个家,终日希望长大后能够独自生活。一天在公园里,光仔遇上傻傻的流浪汉,自称提炼了一种能够快速成长的药水。阴差阳错下,药水令光仔在一夜间变成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成长后的光仔既惊又喜,终于踏上了梦寐以求的旅程。他外表虽是成年人,内里却仍是小孩心,因此闹出不少笑话。光仔决心追求他的梦中情人李老师,二人更一拍即合;但时间在光仔身上走得特别快,每晚的年纪都在急剧递增。情窦初开的光仔在忐忑之余,还发现了一个有关妈妈自杀的真相。光仔一边急于寻找解药,一边要想个办法重拾一个温馨的家。最终光仔找回了温馨的家,但因为没有解药而老死
很间简的一个谎诞故事,但却蕴含了一些很深的人生哲理。
每个小孩子总是渴望能长大,我是这样,你也是。但当他真的长大了,要面对很从小孩子不需要考虑的问题里往往又会后悔。片中结尾时光仔因为找不到解药而大哭:“大叔,我知道错了。我好想回到从前。我不敢了,下次不敢了。”刘德华将光仔焦急绝望的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光仔找流浪汉要解药时流浪汉说了一段说话很有意思。他说:“你回不了头了!你都转了几圈了,还不明白?现在明白了也不迟。我早就跟你说过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哪怕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
很多小孩子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来看代父母,觉得他们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当他知道父母的苦心时,自己已经造成了大错。片中最后,光仔明白了父母对自己的爱,在临死时终于和人和好。那个片段让我在伤感中找到了一丝丝安慰。
光仔约老师看电影那段也很让我感动。因为光仔已经变得很老,所以他来到电影院是没有说自己的身份。他问:小姐,如果你等的人还没来,你会不会生气呀?老师说:不会,我有的是时间。光仔说:好像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有好多时间……是啊!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我也曾经因为觉得自己有大把时间而浪费了几个阳光朝气的青春。到我醒悟了才知道让我灿烂的青春已经一天一天的少了。希望所有在挥霍青春的朋友珍惜时间。光仔已经没时间了,可你还有年华。不要在自己的自传里留下白纸!
《童梦奇缘》是近年香港少有的好电影,也是中国少有的好电影。像这种很有哲理的电影现在已经很少了。希望导演们多点向这方面发展,让观众们从电影中寻找快乐,从电影中学会做人
《童梦奇缘》观后感6
昨天晚上我看了《童梦奇缘》,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感触良多。
在戏中的小光因为在父亲和后母的家庭中过得不愉快,以致隔三差五地离家出走,而且当他父亲找到他,要带他回家时,他就要父亲给几百块才肯回去,为的就是等有一天存够钱以后离家出走后不再回来。
那天早上,当小光上学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位伯伯竟然有能帮住他实现永远离开家的愿望的“催生剂”,小光知道后,偷偷地把药偷了过来……
很难弄明白,到底人有智慧,有思想,有科技到底是福气还是不幸?人因为有了智慧和思想,才会害怕死亡,害怕死亡后别人把自己遗忘,把自己努力了一生的东西夺去,人类的科技可以减缓衰老,可是却不能真正避免死亡,这就是人类的悲哀?尽了全部的力量却还是要死去?
孩童时不会想到,不会知道死亡的可怕,是因为不明白死亡?因为觉得已经获得了世界,即使是死去也不觉得有遗憾?因为孩童时不清楚死亡,不惧怕死亡才会渴望着长大?渴望长大后能吃好多好多的糖果而不会让爸爸妈妈唠叨?是因为觉得长大了,可以整天地玩耍而不会被关在家里做作业?
可是当突然之间长大,或者说是在忽然间感觉到了长大,又会忽然领悟到了死亡的意义,亲人会离开你,不会再有“糖果”,这时又会忽然间觉得,不懂事,多好。
《童梦奇缘》很好地演绎了当一个人忽然长大,甚至马上就会面临死亡时的哀伤,从老年的小光身上,时刻透露着:珍惜每刻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
“哪怕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科学怪人老伯伯如是说。这是看完童梦奇缘,最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
是啊,人生无常,谁又知道下一刻,自己还会不会继续在这里慢慢地,慢慢地呼吸着,走着,笑着,哭着,看着,幸福着呢?
孩童渴望的长大,长大的渴望孩童,只有珍惜着现在的时间,才能让一生过得无怨无悔,快乐并痛苦着,人生最可悲就是不能重新再来,最大的喜事就是不需要再来。
努力地过好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要让自己像小光那样的凄凉:你们每个人好像都很有时间,可我没有了。
《童梦奇缘》观后感7
故事讲述十二岁的光仔是个不快乐的小孩,自从妈妈自杀后他便没再长高,
童梦奇缘的观后感。光仔一向认为这是爸爸与新妈妈的错,因此一向厌恶这个家,终日期望长大后能够独自生活。一天在公园里,光仔遇上傻傻的流浪汉,自称提炼了一种能够快速成长的药水。阴差阳错下,药水令光仔在一夜间变成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成长后的光仔既惊又喜,最后踏上了梦寐以求的旅程。他外表虽是成年人,内里却仍是小孩心,因此闹出不少笑话。光仔决心追求他的梦中情人李老师,二人更一拍即合;但时刻在光仔身上走得个性快,每晚的年纪都在急剧递增。情窦初开的光仔在忐忑之余,还发现了一个有关妈妈自杀的真相。光仔一边急于寻找解药,一边要想个办法重拾一个温馨的家。最终光仔找回了温馨的家,但正因没有解药而老死。很间简的一个谎诞故事,但却蕴含了一些很深的人生哲理。
每个小孩子总是渴望能长大,我是这样,你也是。但当他真的长大了,要应对很从小孩子不需要思考的问题里往往又会后悔。片中结尾时光仔正因找不到解药而大哭:“大叔,我知道错了。我好想回到从前。我不敢了,下次不敢了。”刘德华将光仔焦急绝望的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
光仔找流浪汉要解药时流浪汉说了一段说话很有意思。他说:“你回不了头了!你都转了几圈了,还不明白?此刻明白了也不迟。我早就跟你说过未来是充满期望的,哪怕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
很多小孩子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来看代父母,觉得他们那里不好那里不好。当他知道父母的苦心时,自己已经造成了大错。片中最后,光仔明白了父母对自己的爱,在临死时最后和人和好。那个片段让我在伤感中找到了一丝丝安慰。
光仔约老师看电影那段也很让我感动。正因光仔已经变得很老,因此他来到电影院是没有说自己的身份。他问:小姐,如果你等的人还没来,你会不会生气呀?老师说:不会,我有的是时刻。光仔说:好像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有好多时刻……是啊!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我也以前正因觉得自己有大把时刻而浪费了几个阳光朝气的青春。到我醒悟了才知道让我灿烂的青春已经一天一天的少了。期望所有在挥霍青春的朋友珍惜时刻。光仔已经没时刻了,可你还有年华。不好在自己的自传里留下白纸!
《童梦奇缘》是近年香港少有的好电影,也是中国少有的好电影。像这种很有哲理的电影此刻已经很少了。期望导演们多点向这方面发展,让观众们从电影中寻找快乐,从电影中学会做人。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8)
刚才我看了童梦奇缘,泪水还没有干,仍在眼角,从童梦开始拍摄到宣传,到上映,一向没有停止过对这部电影的关注,直到这天晚上,我才真正的经历了一场童梦奇缘,
这是一场让我在心灵上受到洗礼的奇缘,十分感谢Andy能够拍出这么好的作品!
冯小刚在戏中的话深深印在我心里:“生命不可能重来。”
自从16岁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仿佛16岁过了好几年,忽然间旁人问其年龄已经到了十八九岁,那时候我会很惊讶地说,怎样我都快二十了?我还以为自己十六七岁呢!生命就是这样有条不紊,生命就是这样匆匆,
之后从二十几岁到此刻更是觉得时刻飞快,每一年都仿佛刚过了春节就不知不觉到了夏天,热了一阵又到了冬天,在感叹着寒冷的时候,新的春节又来临了,可谓一年又一年,弹指一挥间,自己已经年纪一大把了,
Andy的童梦奇缘让我文字中的“弹指一挥”在戏中变成了现实,它把我们通常所说的时刻飞逝,变成了现实,强烈的视觉效果带给我巨大的冲击,原来时刻竟然是这样的块,这样的匆忙,甚至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
其实,这正是人生的缩影,时刻是那样的有条不紊,时刻是那样的客观,他不会正因浪费而少给你一些,也不会正因你珍惜而多给你一些,如果不珍惜,匆匆之间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坚信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些想挽回去无法挽回的事情,
戏中的华仔和李老师有一段对话,他们在电影院门口,李老师已经认不出来变老的华仔了,华仔问她:“散场了,还不走?”
“我等的人还没有来,”李老师笑着摇摇头说,
华仔又问:“如果你等的人没有来,你会不会生气?”
李老师说:“不会,我有的是时刻!”
华仔走了,画外音道:“除了我以外,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有的是时刻。”
这句话给在我的心里老下了一个烙印,是呀,我何尝不是以为自己有的是时刻呢?我何尝没有做过浑浑噩噩浪费时刻的事情呢?我何尝没有无视时刻的宝贵呢?恐怕当我自己意识到的时候早就来不及了,Andy用这部电影,这句话提醒了我,其实,时刻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多的!当你察觉到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些浪费的时刻呀,应对它们,多后悔,后悔没有用,趁着前面还有时刻,真的是就应好好珍惜!落实到行动中!这一点Andy本身就是一个绝好的榜样,他每一天的时刻都过得很充实,私生活也好,工作也好,都是好好的珍惜着的,作为喜爱他的人,就应学习他的这种生活态度,我想华仔真的是十分伟大,十分聪明,他二十多年前就不断的积累,不断地珍惜,才能有这天的成就,同样,身为半年轻不年轻的我,更就应珍惜生命中的每一个机会,不做让自己将来后悔的事情,不是吗?
童梦奇缘是好电影,它带给我这么多的思考,让我的心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对我的现实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
冯小刚在戏中还说了一句话:生命不需要重来!
是的,如果生命能够重来,那一切都没有好处了,经历的就不再重要,因此,生命是不需要重来的,生命之因此为生命,就在于它的不可重复性,不可重复性是它的特点,因此就排除了可重复性。只要仔细思考一下,就很好明白!正是正因生命不可重来,因此生命不需要重来,这看似矛盾的话,实际上却蕴藏着深刻的哲学隐喻!我深深佩服!
总结:
人生可悲的是不能轮回,可喜的是不需要轮回,过好每一天!那怕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9)
昨天晚上我看了《童梦奇缘》,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感触良多。
在戏中的小光因为在父亲和后母的家庭中过得不愉快,以致隔三差五地离家出走,而且当他父亲找到他,要带他回家时,他就要父亲给几百块才肯回去,为的就是等有一天存够钱以后离家出走后不再回来。
那天早上,当小光上学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位伯伯竟然有能帮住他实现永远离开家的愿望的“催生剂”,小光知道后,偷偷地把药偷了过来……
很难弄明白,到底人有智慧,有思想,有科技到底是福气还是不幸?人因为有了智慧和思想,才会害怕死亡,害怕死亡后别人把自己遗忘,把自己努力了一生的东西夺去,人类的科技可以减缓衰老,可是却不能真正避免死亡,这就是人类的悲哀?尽了全部的力量却还是要死去?
孩童时不会想到,不会知道死亡的可怕,是因为不明白死亡?因为觉得已经获得了世界,即使是死去也不觉得有遗憾?因为孩童时不清楚死亡,不惧怕死亡才会渴望着长大?渴望长大后能吃好多好多的糖果而不会让爸爸妈妈唠叨?是因为觉得长大了,可以整天地玩耍而不会被关在家里做作业?
可是当突然之间长大,或者说是在忽然间感觉到了长大,又会忽然领悟到了死亡的意义,亲人会离开你,不会再有“糖果”,这时又会忽然间觉得,不懂事,多好。
《童梦奇缘》很好地演绎了当一个人忽然长大,甚至马上就会面临死亡时的哀伤,从老年的小光身上,时刻透露着:珍惜每刻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事。
“哪怕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科学怪人老伯伯如是说。这是看完童梦奇缘,最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
是啊,人生无常,谁又知道下一刻,自己还会不会继续在这里慢慢地,慢慢地呼吸着,走着,笑着,哭着,看着,幸福着呢?
孩童渴望的长大,长大的渴望孩童,只有珍惜着现在的时间,才能让一生过得无怨无悔,快乐并痛苦着,人生最可悲就是不能重新再来,最大的喜事就是不需要再来。
努力地过好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要让自己像小光那样的凄凉:你们每个人好像都很有时间,可我没有了。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10)
题目:《童梦奇缘》观后感――生命是一个过程
“生命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
已经第三次看《童梦奇缘》这部电影了,每一次观看都能在其中洞悉出更深刻的意义,如本文开头引用的那句话。电影里的主人翁小光,从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几天之内经历了人生的各个阶段,变成一个八十岁的老翁。也许他后悔自己的行为,但至少他知道事情的真相,解决了多年来与家人的误会和怨恨。
本文第一句所引用的话语,过往我并不明白它的含意,因为我还没有觉悟到生命是一个过程的事实,无论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都没办法去改变,不可能重来了。不过我们在其中做的任何事情,感受过的任何一种体验,都构成了我们这个过程,也就是我们的生命,而不同的过程不同的生命都会有其独特的意义,这就是为何生命不需要回头。
回首自己的人生,遭遇过无数次的决择,决择过后有可能惋惜、懊悔,但路是自己走的,不同的路有不同的精彩,有可能欣喜,有可能伤心,甚至悲痛欲绝。或许行走其中你很难发现它所隐含的意义,但当你走到很远,很多年后再停下来回头看看,你的今天,正是过去的路所铺垫成的。
当生命即将结束时,我相信我不会为我所做的任何事后悔。好事有回报,坏事有回报。这个过程在宇宙中是独一无二的,而且永远不会有另一个。
“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哪怕你的生命还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
“上天赋予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可是结果怎么样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这两句话也很有意义。当小光很快老了,他后悔自己的行为,但他不能回头。幸运的是,小光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天向家人坦白,最终得到了他们的谅解。我相信这些是小光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他也做到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完成的事情,但正如电影所说,除了小光,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时间。因为有那么多时间,我可以慢慢地度过,我不急着做我想做的事,但谁知道我能走多远。
未来总是充满希望的,我们因失去了什么或错过了什么而感到前途暗淡,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我们感受到的,都是现在满地的失败,却不愿意向后回顾自己的人生和向前瞻望我们的未来。无论任何难过的感受,只要我们原意向前走一步,就会看到新的希望,因为每一天都是崭新的,都是新的希望。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11)
“生命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够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
已经第三次看《童梦奇缘》这部电影了,每一次观看都能在其中洞悉出更深刻的意义,如本文开头引用的那句话。电影里的主人翁小光,从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几天之内经历了人生的各个阶段,变成一个八十岁的老翁。或许他很后悔自己的行为吧,但起码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化解了多年以来与家人的误会和积怨。
本文第一句所引用的话语,过往我并不明白它的含意,因为我还没有觉悟到生命是一个过程的事实,无论我们曾经发生过什么,都没办法去改变,不可能重来了。不过我们在其中做的任何事情,感受过的任何一种体验,都构成了我们这个过程,也就是我们的生命,而不同的过程不同的生命都会有其独特的意义,这就是为何生命不需要回头。
回首自己的人生,遭遇过无数次的决择,决择过后有可能惋惜、懊悔,但路是自己走的,不同的路有不同的精彩,有可能欣喜,有可能伤心,甚至悲痛欲绝。或许行走其中你很难发现它所隐含的意义,但当你走到很远,很多年后再停下来回头看看,你的今天,正是过去的路所铺垫成的。
当生命正要落幕时,我相信我不会再为我做过任何事情而悔恨,好的事情已经得到了回报,坏的事情也遭到了报应,而这个过程,在宇宙间却是独一无二的,永远不会再有第二个。
“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哪怕你的生命还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
“上天赋予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可是结果怎么样就全靠自己掌握了。”
以上这两句话同样意味深长,当小光快速的老去时,他很后悔自己的行为,可是他再也回不了头。可喜的是小光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选择了向家人忏悔,最终得到家人的谅解。相信这些是小光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而他也做到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完成的事情,但正如电影里所说的,除了小光以外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有的是时间。因为有这么多时间,我可以慢慢耗,我不急着做我想要做的事情,可谁又知道自己能向前走多远呢。
未来总是充满希望的,我们因失去了什么或错过了什么而感到前途暗淡,是因为我们看到的,我们感受到的,都是现在满地的失败,却不愿意向后回顾自己的人生和向前瞻望我们的未来。无论任何难过的感受,只要我们原意向前走一步,就会看到新的希望,因为每一天都是崭新的,都是新的希望。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12)
成长的苦涩与欣喜、亲情的温馨与思考在心头此起彼伏。每一个孩子都有这样一个纯真的梦,希望自己快点长大,一心想长大的光仔意外得到了一种能快速成长的药水,真的长成了大人。然而,长大后的时光,并不像他原先想象中的那么美好,想重回童年时,发现一切都已不可挽回,头发花白,面目苍老。影片中一个操着北京话的流浪教授——冯小刚让人印象深刻说的干脆:“你——回不去了!”
这个“回不去”有些残忍,有些遗憾,虽然光仔体验了成年人的生活,算是谈了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有点凄凉。光仔虽然没有回到童年,却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生命是一个过程,可悲的是它不能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经历的就不再重要,生命是不需要重来的,
影片中电影院门口,李老师已经认不出来变老的华仔了,华仔:“散场了,还不走?”“我等的人还没有来,” “如果你等的人没有来,你会不会生气?”李老师笑着摇摇头说说:“不会,我有的是时间!”最后华仔反问自己:“除了我以外,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有的是时间。”时间不是我想象中的那么多的,当你察觉到的时候一切都晚了!面对它们,多后悔,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
“你回不了头了!你都转了几圈了,还不明白?现在明白了也不迟。我早就跟你说过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哪怕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
最后80岁的光仔坐在树上,依偎在以前不愿意接受的继母的怀抱里泪流满面忏悔,此时面目苍老的光仔说:“一个家谁也不能少,你看看他们,多可怜!”每个人都有家,有在心灵深处最牵挂的人,爸爸妈妈,亲人朋友。这个世界的未来是充满希望的!
大雄爸:家里人少了哪一个都不行嘞!
很多小孩子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来看代父母,觉得他们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当他知道父母的苦心时,自己已经造成了大错。片中最后,光仔明白了父母对自己的爱,在临死时终于和人和好。那个片段让我在伤感中找到了一丝丝安慰。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13)
故事讲述十二岁的光仔是个不快乐的小孩,自从妈妈自杀后他便没再长高。光仔一直认为这是爸爸与新妈妈的错,因此一直讨厌这个家,终日希望长大后能够独自生活。一天在公园里,光仔遇上傻傻的流浪汉,自称提炼了一种能够快速成长的药水。阴差阳错下,药水令光仔在一夜间变成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成长后的光仔既惊又喜,终于踏上了梦寐以求的旅程。他外表虽是成年人,内里却仍是小孩心,因此闹出不少笑话。 光仔决心追求他的.梦中情人李老师,二人更一拍即合;但时间在光仔身上走得特别快,每晚的年纪都在急剧递增。情窦初开的光仔在忐忑之余,还发现了一个有关妈妈自杀的真相。光仔一边急于寻找解药,一边要想个办法重拾一个温馨的家。最终光仔找回了温馨的家,但因为没有解药而老死
很间简的一个谎诞故事,但却蕴含了一些很深的人生哲理。
每个小孩子总是渴望能长大,我是这样,你也是。但当他真的长大了,要面对很从小孩子不需要考虑的问题里往往又会后悔。片中结尾时光仔因为找不到解药而大哭:“大叔,我知道错了。我好想回到从前。我不敢了,下次不敢了。”刘德华将光仔焦急绝望的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光仔找流浪汉要解药时流浪汉说了一段说话很有意思。他说:“你回不了头了!你都转了几圈了,还不明白?现在明白了也不迟。我早就跟你说过未来是充满希望的,哪怕你的生命只剩下一天,也要好好活!”
很多小孩子总是以自己的思维来看代父母,觉得他们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当他知道父母的苦心时,自己已经造成了大错。片中最后,光仔明白了父母对自己的爱,在临死时终于和人和好。那个片段让我在伤感中找到了一丝丝安慰。
光仔约老师看电影那段也很让我感动。因为光仔已经变得很老,所以他来到电影院是没有说自己的身份。他问:小姐,如果你等的人还没来,你会不会生气呀?老师说:不会,我有的是时间。光仔说:好像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有好多时间…… 是啊!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我也曾经因为觉得自己有大把时间而浪费了几个阳光朝气的青春。到我醒悟了才知道让我灿烂的青春已经一天一天的少了。希望所有在挥霍青春的朋友珍惜时间。光仔已经没时间了,可你还有年华。不要在自己的自传里留下白纸!
《童梦奇缘》是近年香港少有的好电影,也是中国少有的好电影。像这种很有哲理的电影现在已经很少了。希望导演们多点向这方面发展,让观众们从电影中寻找快乐,从电影中学会做人
童梦奇缘读后感(篇14)
这是一部十分有深度的戏,耐得住捉摸,耐得住品味!幕后班底的功夫不可小觑,Andy投资的电影,Andy选取的人员,不会让我们失望的,也确实没有让我失望!
此外,除了这两点之外,别忘了还有挂在我眼角的泪,之因此会感动是正因一个字——情,
家人之间的亲情——华仔,华哥都在戏中,一个是儿子,一个是父亲,一个家也不能少了妈妈!莫文蔚在戏中是光仔的妈妈,到洗的最后,莫文蔚无法原谅丈夫,也准备离开,此时变老的光仔说:“一个家谁也不能少,你看看他们,多可怜!”感动的场景我不再描述,正因这是只有看了电影才能感受到了,如果用文字描述就失去了它的味道,我也随之感动,每个人都有家,大家,小家,都是有着深深的爱,有在心灵深处最牵挂的人,爸爸妈妈,永远都是我们最深的依靠,他们爱我们,我们也爱他们,可就是正因我们的思维方式不一样,成人与孩子之间往往会出现很多误会,既然知道这一点,为什么不尽量去避免这些误会呢?还是正因明白和宽容,忘掉自己的身份,忘掉自己的地位,平等的应对人的灵魂,才能够做到这一点,真诚的交流,成人与孩子之间在家庭,在爱上就不会有分歧!正因家庭和爱本身就是没有任何界限的!
也一样,我常常在最失败,最脆弱的时候想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是我十分强大的动力,但是事实上呢?在与他们相处的时候,我在家里会嫌弃他们罗嗦、唠叨,看不惯他们做事的方式,言语也一扫平日的道貌岸然,挑剔、讽刺,这简直不是对亲人的态度,我为什么要这样,我简直就是变态,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我心里对他们又多爱我很清楚,踏出家门前一步我能够跟妈妈吵,踏出家门后一步我就会想她牵挂她,其实,很多事情都是要说出来的,不说出来又怎样知道呢?正如戏中黄日华的对白有很多次说“他不明白”,而事实上呢,他说了以后光仔就明白了,家人也是一样,真的是要沟通,要说出来,不好憋在心里!
大雄就应算是整部电影中最纯朴的孩子了,他的家人也很纯朴,爸爸和妈妈能够用摄像头连接,一家人围坐一齐吃饭,其乐融融,大雄在球队输球后对以前鼓励他的队友们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当你们是一家人”让所有的孩子都团结一致,是呀,一家人,真的是能够凝聚在一齐的,谁也离不开谁,少了谁都会不开心都会有遗憾的,只有用真心对待,一家人,一个团队,一个群众,才能够融洽,办好事情,人也开心幸福!大雄是幸福的化身,是宽容的化身!
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却容易被人忽视的人就是王老师——副校长的女朋友,也是李老师的情敌,其实,相比之下,李老师早已经输了,正因王老师在之后提到:“当他跟我求婚的时候,已经把你们的事情告诉我了,他说了对不起,我原谅了他。总要迈出第一步的,不是所有人都能应对现实的!”其实,这简单的话,真的是有太多值得体味之处了!
首先,恋人之间,最终是要组建家庭的,成为终身的伴侣,谁都难免有犯错的时候,各种各样的错,有的人犯了错,他不必须会说出来,欺骗、隐瞒,使手段,变得无比卑鄙,伤害爱你的人,但是有多少人会对被伤害的人说对不起呢?谁有这样的勇气直接的成人自己的错误呢?往往都是逃避,逃避,再逃避,直到无法逃避了,揭穿了,败露了,如果一个人主动得跟你承认了,并且很诚恳地说对不起你,伤害了你,其实真是给了你很大的尊重,人格上的尊重。以前年轻的时候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说实话,那时候并不是想要怎样样,不想挽回背叛自己的人,只想他能来跟我说个清楚,承认他错了,跟我说声对不起!就是这样,可结果呢?没有,没有人来跟我说对不起!真正敢于应对现实的人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肯于改正,能够真心悔过,那真的是就应原谅的,并且是就应宽容的,这种宽容会使他对你一辈子的回报!
再者,说说宽容者,其实宽容者不可避免的时受伤害者,他被伤害过,他的心受到了伤害,但是为什么还会原谅呢?我想只有一个字——爱,正因爱,因此他会宽容,会原谅,会明白,会坚信,也是正因爱,才带来了持久的幸福。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会是一步到位的,感情也是这样,会有各种各样的考验,心里有爱没错,但是这爱是怎样表现的呢?自私、极端、占有是表现,体贴、明白、宽容也是表现,却带来完全不一样的结果,究其根源,只有一个,人性,到底是爱他人,还是爱你自己,如果爱你自己必然会自私的成份多,如果爱的是他,你就会削弱自私,体贴他,明白他,宽容他,说真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这样无私的爱,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年代、环境下,能够有这样的人,这样的情,这样的爱已经是幸福,是值得深深感激的!目前我自己是没有做到的,但今后,我必须,我必须必须朝这个方向发奋,净化自己的心灵,削弱自私的劣根,让我的爱多一份宽容,对我的爱人多一份明白!幸福全靠自己经营,有宽容的心态,能明白的相处,不可能不幸福的!全在一念之间,全在行动之间!
童梦奇缘真是让我感动,人与人之间的真情,展现得那么真挚,亲情、感情、友情,
童梦奇缘真是让我震撼,生命的运转规律,展现得那么生动,真实,带来强烈的心灵冲击,
童梦奇缘真是让我高兴,在我对爱最迷茫的时候,华仔又给了我一部好电影,让我对人性有了深一步的认识。
感谢华仔,感谢童梦奇缘所有工作人员,
最后,我期望大家都能看华仔的童梦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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