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800字通用

发表时间:202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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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篇1)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喜欢小动物的男人扇贝和被称为“迷你猪”的巨型猪荷包蛋的故事。

扇贝家养过四只灰色的门鸟和两只“厌恶”兔子,但是他们最终离开了扇贝。扇贝伤心得不能再养小动物了,开始讨厌长大了。要不是长大,以前简单可爱的四只门鸟也不会飞“比翅膀高两倍”。

为了缓解儿子内心的痛苦,扇贝的妈妈给我买了一只迷你猪,告诉我不会长大。扇贝非常喜欢它,并以自己最喜欢的食物荷包蛋命名。但是荷包蛋似乎一天天长大,最终坚持不到家。

扇贝害怕荷包蛋长大后离开他,一直想养他,甚至帮他减肥,但他的妈妈给了住在乡下的初二阿姨荷包蛋。

但是最终扇贝带着荷包蛋去了网上“神秘朋友”波洛克老师。保罗卢克老师有一个宽敞的牧场,用来养小动物。所以扇贝决定把荷包蛋留在那里。

故事的最后是扇贝和波洛克老师的对话。“荷包蛋那么胖,以后不可能变成那么小的萤火虫吧?如果有这样的一天,荷包蛋会变成白色胖嘟嘟的星星吗?”“是的,我会的!因为每个小动物都有纯洁的灵魂。”

是的,正如这本书封面所说,所有的小动物都有纯粹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尽力生活!所以只要尽力,我什么都不怕,再也不怕成长了吧?

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篇2)

暑假里,我去买了本“我不想不想长大”,我读了不想不想长大的这本书,我感觉到这个故事很感人。其实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

主人公扇贝养了一些小动物,分别有四只小鸟和两只小兔子。小鸟是两男两女——男的叫懦懦皮和帕瓦罗蒂,女的叫娜塔塔和蓝花花。小兔子是一只白一只黑——是叫比较白和比较黑。后来,小鸟们都飞走了,比较白变成了比较冰,比较黑就被老鼠吓死了。蒜泥妈妈带来了一只传说中不会长大得住,扇贝叫他荷包蛋。而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爱与享受。荷包蛋却越长越大,最终没有地方装他。而我的小故事群是这样子……

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从同学家拿回一只猫咪,很小很小的猫咪,我一只手就把它拿回来了。

其实从小也不太喜欢小动物,就交给我妈照顾了。吃东西的时候它总是喵喵的叫着跟我要吃的,后来我也习惯了,喜欢喂它吃。它可调皮了,每天天刚亮就沿着墙角的一根松木杆爬上墙,然后就不定几时回来了。有时候回来了会肿着一只爪子,那就一定是玩蜜蜂被蛰了,它就不停地舔那爪子,消肿了再去,肿了再回来舔。我每次回家都会给它带点吃的,它什么都吃,有时候带回瓶红酒,它也要喝上一点,晕了就不停的用爪子揉眼睛,一会就呼呼大睡了。

我周末回家会写点东西,它就爬上书桌跟我捣乱,往地上扔一颗花生,它也能拨弄追逐好半天,一会弄到花盆后面够不到了,又爬上桌子,再给它一个,又去玩了,乐此不疲。就是弄得每个房间墙角里都好多花生。后来翻弄旧东西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一个蹦蹦球,就是那种软塑胶做的小球,碰到硬物会弹回来,我把这个给猫咪,结果它爱不释手,而且有弹性还不容易丢,花生也省了。后来我渐渐发现,猫咪每次玩过蹦蹦球,都会把它藏起来,玩的时候再拿出来。我还试图找过那个球,怎么也找不到。

有时候我躺在床上听音乐,猫咪玩累了回来,就趴在我的肚子上睡觉,我不敢用力的呼吸,生怕惊了它的美梦,也不敢睡着,怕翻身压了它,我就这么默默的听着歌,感觉心里暖暖的,感觉猫咪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后来有一次回家没看见猫咪,我妈说猫咪难产死了,家里人都很难过。

现在想起它心里还是酸酸的,就是那个蹦蹦球不知道藏哪了,我也再没去找过。

我想猫咪和它的蹦蹦球,就是藏在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在我空虚寂寞的时候,带给我慰藉和温暖。

小动物带给我的有太多太多。有开心的事,有伤心的事......希望人们不要伤害小动物,小动物很可爱,为什么要伤害他们呢?

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篇3)

我刚读完了一本辫子姐姐的最新作品《我不想不想长大》,主角是小胖猪荷包蛋和它的男主人扇贝,里面的故事既好玩,但又让人受益匪浅。

男孩扇贝超级喜爱动物,一早醒来,就有四只可爱的小鸟在他的被子上踱步+撒尿,还有一对“闷皮”小兔子比较黑和比较白,可是后来这些小生命都离开了他。为了填补伤心的空缺,妈妈蒜泥带回来一只传说永远也不会长大的迷你小猪。扇贝叫它荷包蛋。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更拥有了新的理想: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过得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子。没想到,在扇贝的娇生惯养下,荷包蛋像吹气一样,越长越大,越长越胖,扇贝想方设法给它减肥,结果惨败。他告诉网上好友波鲁克先生自己的烦恼,并告诉他自己梦想建造一艘动物方舟,波鲁克先生十分欣赏他。终于,家里再也装不下巨型荷包蛋了,扇贝和妈妈决定把它送到亲戚家的牧场里代养,可扇贝的心里仍然放不下它,荷包蛋也非常想念扇贝。扇贝在升学考试和失去小猪朋友的双重压力下,离家出走,在一家面馆遇到了波鲁克先生,他家有一片牧场,答应代养小猪,并随时向他汇报情况,扇贝放心地回家了。

看完这本书,立刻让我想起了那只小乌龟黑不溜秋,那天我放学回家就看见它趴在我家水桶里,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它。刚来时,小乌龟还很害羞,给它喂食,它却躲在一个角落里一动不动,等我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慢腾腾地爬过来,警惕地用鼻子闻了几下,才漫不经心地小口吃起来,生怕我下毒了似的。没过几天,小乌龟就和我混熟了,一听到我的脚步声,就兴冲冲地爬到水桶边缘,用四只脚扒拉着,似乎等不及了。我刚把食物洒下,半空中就被它“半路打劫“了。又有一次,我把小乌龟翻了过来,本想看它出丑,没想到它一下子翻了过来。可是,后来小乌龟什么都不吃,外公就把它放生了,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它了。遭遇是不是和主人公的遭遇很像呢?[好工具范文网 FanWEn.Hao86.COM]

这本书充满了奇趣、快活、感人与温馨,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小动物都有一个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意味着要竭尽全力地活下去。而在长大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但只要不怕困难,勇敢面对,那成长的过程中也就会收获很多。

我不想不想长大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老师让我们读了很多书,我最喜欢《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

书里的主人公叫扇贝,他家里一开始养了四只鸟,那些鸟天天早上都在他的被子上散步。他的一个女同学送给他两只兔子,他很喜欢小兔子,每天给他喂食、洗澡。最后他还养了一只猪,那只猪不停的吃,不停长,房子都住不下了……

读完这本书,我真羡慕主人公扇贝,他可以养那么多的动物,还和动物们有那么深厚的感情。我呢截然相反,我虽然养过两只鸟、两只乌龟、一只寄居蟹还有许许多多的小鱼,可是两只鸟飞了,两只乌龟得了眼病放生了,那些鱼一个接一个死了,只有一个寄居蟹还活着,其实我和扇贝一样都喜欢小动物,我却没有学会精心照料它他。如果我也向扇贝一样多关心它们多照料它们,它们也一定能健康成长。

幸好,现在还有寄居蟹陪着我,我一定要精心呵护它。我的那个寄居蟹可活泼了,在玻璃缸里乱“滚“,有的时候还挖一个土坑,把自己埋进去。我把面包,香肠放进去它就快速的“滚”过去,用大钳子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津津有味地吃着,吃完了就把自己缩进壳里,美美的睡上一觉。那样子可爱极了。真是计人喜欢。

每个动物都是那么的天真、可爱,我们一起来爱护动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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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不想长大读后感合集8篇


书读的越多,我们才能成为灵魂丰富的人,当我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写一篇有质量的读后感是怎么样的?我们听了一场关于“不想长大读后感”的演讲让我们思考了很多。

不想长大读后感(篇1)

长大,还是不长大?这永远是一个问题。绝对相信科学而过于理性的人或许会说,这是必然的。时间会流失,年龄会增长,身体会逐渐发育,你一定会一天天长大。

《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里的扇贝并不是不想长大的孩子。他没有超能力,胆子也很小,只是一个你在校园里随时都可能遇到的普普通通的五年级男生。

有一天,他突然不得不肩负起一项艰苦的使命——为一头体形巨大的猪找到适宜生活的理想家园。这头猪本来是一只小小的迷你小猪,谁也没想到它会变得无比巨大,怎么减肥也瘦不下来。于是,男孩扇贝心惊肉跳,又忧心忡忡,想尽办法为它寻找一个家。对于一个像他这么小的男孩来说,这种事一点都不轻松。为此,他吃了苦头,受了伤害,不断遭遇各种打击,可他一直在拼命努力寻找着。

书的结尾,波鲁克先生说:“对小动物来说,竭尽全力活下去就是长大哟!”

这让我又想起那些拥有超能力的小朋友了。对他们来说,因为“长大”这件事根本不存在,所以“竭尽全力”这种事也就跟他们无关了。

书中的小男孩扇贝,像每一个普通的小男孩一样,一面害怕着,一面竭尽全力地想办法。有时,为了能够向前迈进一小步,就得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实在麻烦得不得了,辛苦得不得了。可他一点不觉得,依然开心得不得了,因为他有一颗热爱小动物的心,并设身处地为小动物着想。他的行为温暖着每一个人的心!

不想长大读后感(篇2)

寒假里,我读了郁雨君的作品《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情节扣人心弦,我至今记忆犹新。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有着美好理想的小男孩,名叫扇贝,他养了一只巨型猪“荷包蛋”,并决定带他私奔。在私奔的过程中发生了许多事情,让一直不想长大的扇贝体会到了人世间的真善美。经过一系列事情之后,“荷包蛋”找到了新家,而扇贝也再不害怕长大了。

我很喜欢文中的一句话:“每个小动物都有纯洁的灵魂。对小动物来说,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所以,只要竭尽全力了,就不会再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

我也害怕长大,因为长大会有许多烦恼,要上学、要考试、要面对各种困难与挫折。可如果永远不长大,始终停留在那个点上,就不会有收获。

自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己不再害怕长大,并且明白了不想长大是多么幼稚。虽然成长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烦恼和困难,但正是这些困难才让我们变得更坚强。长大,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长大,让我们见多识广;长大,让我们自由翱翔;长大,让我们创造辉煌……

我想长大,你呢?如果想,那就让咱们一起去迎接新的未来!

不想长大读后感(篇3)

罗老师推荐了一本叫《我不想不想长大》的书。书里面讲的是一位叫扇贝,上五年级心软又胆小的胖男孩的故事。

他非常喜欢小动物,他家有小鸟、小兔还有他最爱的一头叫荷包蛋的迷你猪。因为他太喜欢它了,却把它养成了一头体型巨大的猪。于是扇贝想给荷包蛋寻找一个适合它的家,可是对于他这样的孩子来说,一点也不轻松。一路上为此他吃了苦、受了伤,可他却向大人一样坚持住了。

看到这里,我心里也有点想法,不想长大。以前觉得长大好,向大人一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看见书里的扇贝和看见爸爸妈妈上班都好辛苦。我们现在只要学好、吃好、喝好、学习进步、身体健康,就不要想别的了,在学校天天能和同学一起上学一起玩,可是长大上班了就只能请假才能和同学一起玩。我长大了,爸爸妈妈也变老了,我不想他们变老。我喜欢现在,我不想长大了。

不想长大读后感(篇4)

小时候是最舒服的,小时候是最幸福的,小时候是最美好的。总而言之,小时候是最好的!我的愿望其实就是和作者郁雨君的老师的愿望一样不想不想长大。如果有时光机,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坐上时光机回到我以前的王国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王子”!

小时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洗澡就洗澡,尽情的看电视,随心所欲地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哥哥姐姐还整天让着我呢。小时候可以说是过得称心如意。唉!但是我现在已经是个小学五年级十岁的小学生了,再也不是以前小时候的我了!

长大了要去远方上学,要做如何冥思苦想也做不出来的题目,做错事了再也不能仗着年龄小而躲过不被挨骂的下场。更甚的是,责任感逐日递增,每天都要为明天能过的更好而努力。成长究竟是让孩子像大人一样疲累,还是让大人像孩子一样快乐?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让我们善于发现生活里那些美妙的事情,持久保持着孩子式的好奇之心,让善于发现美得眼睛伴随着我们的生活。只要你愿意,心中的那个孩子就永远不会消失。在大人世界里碰壁无数后,逃回温暖的童年。只要你愿意,心中的那个孩子就永远不会消失。虽然我不想不想长大,但我却明白长大是一种必然。回顾童年的同时,也希望每天牙齿晒太阳,抓住身边每一个幸福点滴。

不想长大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的书,因为妈妈说有一个道理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为了提高我的阅读和写作能力,我一有空就抱着一本读物,孜孜不倦的看着。其中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就是郁雨君的《我不想不想长大》。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男孩扇贝和小猪荷包蛋的故事。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享受食物和爱,拥有新的理想:吃好一点,睡好一点,每天都过得开心一点,最好一直做小孩。可是荷包蛋吹气一样越长越大。扇贝想尽办法给它减肥结果惨败,他告诉网上的神秘朋友波鲁克先生,自己梦想建立一个动物方舟。终于有天家里再装不下巨型荷包蛋,扇贝在升学考和失去小猪朋友的压力下,悄悄带着荷包蛋开拔了!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高楼中,小男孩扇贝,像每一个普通的小男孩一样,一面害怕着,一面竭尽全力地想办法。有时,为了能够向前迈进一小步,就得和各种各样的人打各种各样的交道,实在麻烦得不得了,辛苦得不得了。

一开始,我还为扇贝的辛苦而伤心,后来发现最美妙的生活,不就是在和别人相处时发生的么!无论在逆境还是顺境,扇贝都在生活中竭尽全力。他的生命发出了美丽的光芒。

看完后,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像扇贝一样。我们要努力学习,不能怕苦不能怕累。就像书中说的: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只要竭尽全力了,我们就不会再害怕什么,也不再害怕长大了!

不想长大读后感(篇6)

《我不想不想长大》讲述了一个超级喜欢小动物男孩子扇贝的逐渐成长。

扇贝和蒜泥妈妈养过4只小鸟,小鸟被扇贝宠爱得无法无天啦,每天早上扇贝的床上都有4只小鸟在散步顺便当wc拉上粑粑了,蒜泥妈妈每天气呼呼的洗被子,气呼呼的骂小鸟后来小鸟飞走了,扇贝伤心极了,有一段时间都不养小动物了。

直到他的同班同学聪花给了他两只小兔子他害怕小兔子再跑掉所以对小兔子好极啦,给小兔子讲故事,给小兔子喂很多很多好吃的,可扇贝给小兔子讲的故事十分可怕,关于一只老鼠,扇贝家里有一只又肥又大的老鼠和故事里的老鼠几乎一摸一样,小兔子被吓死了,扇贝这下子再也不敢养小动物了,

蒜泥妈妈和聪花买了一只符合扇贝胃口的动物----一只迷你猪猪名字叫荷包蛋。

可万万没让人想到的是这不是一只迷你猪而是一只普通农养猪,蒜泥妈妈想尽了让荷包蛋住在合适它的地方可没有一处使合适的加上这时扇贝将面临小升初的考试所以蒜泥妈妈不再同意扇贝去找荷包蛋更不允许他想荷包蛋了。

扇贝最后决定带着荷包蛋离家出走,可后来遇见了他在网上遇到的大叔波鲁克先生,他惊讶的发现布鲁克先生有一座动物方舟所以他决定将荷包蛋寄养在波鲁克先生那。

波鲁克先生答应了扇贝帮他养荷包蛋,他又让扇贝用他的手机打电话给蒜泥妈妈,蒜泥妈妈和聪花找到扇贝了,蒜泥妈妈激动得哭了。聪花则被波鲁克先生养的一条蟒蛇所吸引了。

最后,扇贝在动物方舟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夜晚,他再也不用担心荷包蛋了,他相信波鲁克先生一定会照顾好荷包蛋的,而荷包蛋也不会在感到不舒适了。

不想长大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感人的书。从中,让我懂得了每只小动物都善解人意,都有纯洁的灵魂。

扇贝他从小就喜欢小动物,他最早在池塘边发现了青蛙,就把它带回家养,青蛙冬天都要冬眠,所以不怎么难养。可是冬天过后,它就得吃很多虫子,“蒜泥”妈妈,也就是扇贝的妈妈说:“这些虫子都不够它吃,我们上哪去弄那么多虫子呀?这只宠物我们养不起。”没办法,扇贝只好依依不舍得把它放走了。后来,扇贝养了小鸟还有小兔等等,后来要不就逃跑了,要不就死掉了。可怜的扇贝一次又一次的心碎。最后“蒜泥”妈妈买了一只迷你猪,据说是永远都长不大的猪。扇贝给它取名叫“荷包蛋”。

可是荷包蛋却不断的长大,后来,扇贝在微博上认识了一位专养宠物的大叔——波特鲁。波特鲁先生总是帮扇贝解决问题。后来因为家里容不下荷包蛋,蒜泥妈妈只好把它送到乡下的草头表姨那里。因为扇贝快要考试了,妈妈不让任何人打扰他,蒜泥妈妈变得冷酷无情。

过了一段时间,扇贝再也无法忍受妈妈的冷血无情和同学们的嘲笑,扇贝在私底下偷偷的准备着,有一天,扇贝偷偷的把东西准备好,就去乡下找荷包蛋一起远走高飞了。妈妈和波特鲁先生得知了这个消息立马去寻找他们。他们找了一天,终于找到了扇贝他们。波特鲁先生请扇贝他们去他的农场做客,并将荷包蛋交给波特鲁先生领养。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爱护小动物!

不想长大读后感(篇8)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刚看到书的名字时,感觉到书的名字接近与我内心的世界,有时自己也在想,小的时候多好!没有那么多的烦恼,没有那么多成长上的困惑。

我带着这个问题走进了故事中。

这本书是关于:主人公扇贝饲养一些小动物,包括四只鸟和两只兔子。鸟儿是两男两女——男人懦弱懦弱,而帕瓦罗蒂,女人是娜塔塔和蓝花。

这只小兔子是黑白相间的。它们分别称为比较白和比较黑。后来这些小生命各各离开了扇贝。妈妈为了不让扇贝伤心,妈妈带来了一个传说:猪不会长大,扇贝叫它水煮蛋。

而荷包蛋让扇贝懂得了爱与享受。荷包蛋却越长越大,最终没有地方装它。扇贝尽力减肥,但失败了。他在网上告诉他的神秘朋友波洛克先生,他梦想建造一个动物方舟。

终于有天家里再装不下巨型荷包蛋,在即将失去荷包蛋前,扇贝决定带荷包蛋去闯荡世界。在闯荡世界的过程中扇贝和荷包蛋发生了许多惊险、有趣故事。这让我体会了人与人、人与动物的真、善、美。

因为他非常喜欢小动物,大蒜妈妈带来了一只不会长大的小猪,这就是水煮蛋。但没想到鸡蛋长得越长,就越大。有一天,它们装不下大鸡蛋。最后,卢克先生发现波洛克先生的扇贝不再害怕长大。

可能大家都有同样的想法。那就是小的时候总是老想着长大,可是到我们长大了就想回到童年。因为童年带给我们很多快乐的回忆。

就算做错了事,别人也只会说:“孩子还小。。。。”没人跟你太计较。

我真想时间就停留在童年里。我好怀念我五六岁的那段日子,那些日子,我跟很多很多的小朋友一起在大街及公园上又打又闹,常常不是搞砸了人家的门窗,就是弄得人家一身脏,搞得妈妈老是要低声下气的跟人家陪不是。

读完这本书,感受到只要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你就必须经历长大,长大既有好的地方有又不好的地方,长大给我带来了快乐,它让我知道了更多的知识;长大给我带来了烦恼,它让我遇见了许多困难,但正是应为这些困难让我增强了意志。我们不应该害怕长大。每个人都要经历。成长是我们必需经历的旅程。成长是走向成功和社会的第一步。读完这本书,我渐渐明白为什么扇贝不想长大了,因为小动物长大了,离开了他,长大后,他不得不面对学习的压力和生活中的种种烦恼。

想到这里,我内心也有点害怕长大了,长大要面对这么多可怕的事情啊,那我也不想长大了。可书中有一句话却让我印象深刻:长大就是竭尽全力活下去。

我不太明白这个句子的意思。我把这句话读给我妈妈听。妈妈告诉我,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这个或那个问题。不想长大是逃避行为,不是勇敢行为。

其实,每个人又有谁想长大呢?小时候,做错了事,父母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长大后就会被父母责骂。小时候能无限制的玩,长大后也只能藏在题海里……

但我们始终要长大,童年的时光已一去不还了。也许,长大后会很痛苦,也许,长大后会有很多烦恼,也许,长大后不能想童年那样,但我们已经不知不觉地长大了:会关心家人,会做家务,会主动做作业每个人都要长大,在成长的过程中,你能得到很多。

长大并不可怕。面对它,你会发现它实际上让你获得了很多。巩雨桐

我喜欢读后感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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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后感 篇1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千年魔偶》。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是扬歌和他的伙伴们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完成各种困难的事情。

我对书中的内容印象最深的有一件事,在一节物理课上,老师做自然下落实验时,扔出的铁球却飞出了窗外,砸碎了玻璃。老师的讲义和同学的课本到处乱飞。老师怀疑是扬歌做的,因为他是班里唯一会超能力的学生。扬歌为了证明不是自己做的,和他的伙伴找到了研究自然的专家雷森博士,发现了玩偶正制定计划,要毁灭地球。结果证明了是玩偶做的,扬歌发现这些玩偶是由电脑控制的,于是他和他的伙伴修改了电脑程序,并利用自己的超能力消灭了玩偶。

我最喜欢扬歌,因为他的智慧和超能力是无人能敌的,并且有正义感。关键的时候,他舍己救人,绝对不会让自己的朋友受一点伤害。

十六中五年级

我喜欢读后感 篇2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是我9岁时,在比当时的我还高的书架上翻出来的,《檀香刑》,我艰难地读了出来。我一看,莫言著。当时莫言对我来说还是十分的陌生,当晚便要求爸爸读,可他却说不适合我看,只给我读了后记,但之后,我总记得有一本书,叫《檀香刑》。

现在,我把字认足了,也知道莫言是个诺奖作家,在家中东翻西找,在一捆旧书中,拔了出来,我利用写完作业的一段时间,看完了它。

翻开目次,我吸了一口凉气,大师就是大师啊,高调使用凤头猪肚豹尾,细看小标题,似乎牛头不对马嘴,但看完凤头部就知道了开头与结尾,留下一大段空白,之后在猪肚中以多个人物的角度,将德人入侵,孙丙抗德,大屠杀,灭城等多个情节补充完整。凌迟,屠杀,义和团,刺杀,造反,失败,一个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情节使你知道在清末民初那一动荡年代高密东北乡人面对铁路田,德兵无道所表现出的中国自尊与反抗性;金枪作为:杰作的铺垫,却被放在后面,讲述了钱雄飞,一个袁世凯的护卫,面对国土崩丧,民不聊生,毅然决定刺杀袁世凯,不料金枪子弹被换,钱雄飞带着一将终成万骨枯的遗憾被凌迟;夹缝与:城破写出了钱丁身为一县之长的公正,民主,但何奈生不逢时,在腐败的清末官场上无力回天,妄想以一人求回一城百姓,只因可惜轻信袁世凯功败垂成,在知县绝唱中钱丁番然醒悟清不清,风波生;袁不袁,阿曹瞒。在孙丙被施以檀香刑后,为使袁世凯和德军司令克罗德的计划流产,他在告别服毒殉国的夫人后,杀死了孙丙。与其说杀死了孙丙,不如说是不让他活到铁路通车之日,而赵甲,小甲,孙丙,钱丁一个个因为这个穷途末路的王朝,挨个走向了西天,而高密县悠长的猫腔,也因孙丙的离去而飘散。我想,孙丙临死前的戏演完了不仅是指《檀香刑》演完了,也代表着大清这三百多年的戏也演完了,高密的猫腔完了,袁世凯的计划完了,同时,还有这场代表高密人民民风骨气的一场大对戏演完了。但同时,人们也深知,结束便是开始,他们的死为了在之后的几十年中,一场关于中国命运乃生死的戏,拉开了序幕。

我喜欢读后感 篇3

内容简介:起初是因为一句话,被吸引:曾经很喜欢一个人,在苍白的青春里曾有一个未完成的梦,想来就是一种幸福。很多人会为情窦初期的爱恋折磨,因为苦涩因为酸楚,可是吴淡如笔下的各种看似现实的故事,却有一种回甘的感受。这种时过境迁的回头,像眼泪结冰后遭遇阳光,内心的所有阴湿都被渐渐熨干。太多的爱情故事已经无法感动我们,可能是进入社会太久,变得不相信爱情,可是吴淡如说,唯有爱情才能拯救爱情。我们内心的那根火柴只差一刻摩擦,温热总是从内心暖出去。吴淡如笔下的这些爱情故事,有时候挺刻薄,往往让你想不到结局,而结局也没有绝对的好或者绝对的坏。本来,爱情就没有对错。只是,《那年我所喜欢的男孩》会不会让你记得,那个曾经让你很喜欢的人。

那年我所喜欢的男孩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在吴淡如笔下,你可以窥见爱情的甜蜜、深邃、残酷、缺憾,还有,不可捉摸……睽违多年,吴淡如重新执笔展卷,写下这部爱情小说集,娓娓诉说男女深陷爱恋、情欲时不同的面貌与纠葛,故事中的主角或深情缱绻、或独占欲高、或用尽心机、或充满绮丽幻想,但都那么真实地贴近我们的生活,或许,他/她们就在你我身边?

那年我所喜欢的男孩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店的网友:吴淡如,台大法律系学士,台大中文研究所、台大EMBA双硕士。现为知名作家和主持人。她说自己天生反骨,十岁就立志当作家。她不停学习、不停改变,只想发掘短暂人生的种种可能性。她的人生就是由一次又一次的学习、一场又一场的认真游戏串连而成。她说,一定要选择自己想过的人生、尽力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才会活得让自己和别人都赏心悦目。吴淡如认为,一个很棒的写作题材,比一顿米其林餐厅的美食还吸引她。她专注写小说时,就宛如品尝世上最美好的滋味般享受。而读小说,不仅可以让人进入一个异想的世界或他人的故事里,有时更能伴人走出生活的低潮或困顿,得到生命的救赎与希望。

我喜欢读后感 篇4

在书香飘逸的四月,我们班举行了寻找最爱的图书的主题活动。每位学生都做了自己最爱图书的海报,由同学们投票选出最受欢迎的前五名。前五名学生经过一番准备,把自己最爱图书的主要内容和作者都简单介绍了。我们投票选出最爱的图书。其中,有一位同学讲的是《青铜葵花》。还记得,那是我爸爸从书城里买给我的

爸爸把那本书给我时,我还是十分不情愿的,但最后,在我爸爸的强烈推荐下,我只好翻开书的第一页。渐渐的,渐渐的我的态度从一开始的不情愿转变为喜爱。我每天睡觉前都会拿出那么书读那么十几页,就这样,这本书就不知不觉读完了。直到有同学再次提到这本书,我心中又重新燃起读这本书的欲望。回到家,我又重新翻开这本有些灰尘的图书,重新阅读里面的语句,重新品味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

品赏文字芬芳,点亮阅读智慧。

《青铜葵花》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了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几乎为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甚至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马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避免葵花挨骂,青铜勇敢地代妹妹受过;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心灵手巧地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曹文轩生动的语言把兄妹俩的感情栩栩如生的表现了出来,让每个人看了都会热泪盈眶。

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我们要像青铜一样,像葵花一样,像大麦地的人一样,挑战它,战胜它,用自己的勇气击败它,这样才能看到自己的人生道路。

我喜欢读后感 篇5

前不久,我们学习了一篇新课文《少年王冕》,让我记忆深刻,感触很深。是我非常喜欢的一篇课文。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王冕7岁时,就丧失了父亲,靠母亲做些针线活供他读书。王冕10岁时,母亲挣得这点儿钱实在供不起他读书了,王冕非常体谅母亲,到隔壁秦家放牛。秦家煮些好东西,他就用荷叶包了孝敬母亲。给的点心钱,他总是积攒一两个月,偷空到书贩子那儿买几本旧书,放牛时读。三四年后的一天,下了一阵大雨,王冕看着身旁美丽的景色,想学画荷花。起初画得不好,几个月之后,荷花便栩栩如生。乡里人纷纷拿钱来买,王冕成了画荷花的高手。他有了钱就买些东西孝敬母亲。王冕十七八岁,离开了秦家,他每天画画,读诗文。天气好,他用牛车载母亲到湖边走走。母亲很高兴。

当我读完这篇课文时,思绪万千。相比之下,深感惭愧。我非常爱我的学校,我的班级,如果爸妈真的供不起我读书了,不让我再上学了,我可能做不到体谅父母,而是大发脾气,不肯原谅。我们现在的生活条件多好,父母为我们买充足的学习用具,做可口的饭菜,每天都能幸福地跨进学校大门,和亲爱的同学们一起过着快乐的校园生活。春天,阳光明媚,学校为我们装上窗帘遮挡;夏天,教室炎热,电风扇让我们安心学习;秋天,凉风瑟瑟,玻璃窗挡风避雨;冬天,一切成了雪的世界,地冻天寒,我们好冷啊!这时,电暖气、煤球炉又送来暖气,驱散阴凉。就连阴天,还有电灯为我们照亮,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学习多幸福啊!可王冕,他没有钱再上学堂,就自己创造条件刻苦努力。相比之下,我们如今的学习条件,要是不努力,就太对不起把我们养育成人,为我们成才做出巨大牺牲的父母了。学了这篇课文,我学会了在家里,要学着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多体谅父母的辛苦,做个孝顺的孩子。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课文,因为这篇课文不仅激励我要勤奋学习,立志成材,更重要的是它教育我不能遇事自己不努力而去怨天尤人,责难父母,而要学会知恩图报,让辛辛苦苦把我们拉扯大的父母笑口常开。

我喜欢读后感 篇6

《爱的教育》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虽然它的外表并不光彩夺目,但它里面的内容让我深受感动。

它采用日记的形式,从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安利柯的眼光和口吻出发,记录了他身边各种感人的小故事,体现了他在生活中一点一滴所积累的爱,他每天感受一点,每天反思一点,渐渐地在爱的世界里成长。

书中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感人,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个打扫烟囱的小孩,他不小心将自己辛苦打扫烟囱赚来的三十个铜币弄丢了,他回不了家,于是路过的同学们都用自己仅有的铜币来帮助他,有些没带钱的同学则把自己的鲜花赠送给他。我觉得这篇文章是里面最感人的了,这让我知道,一个人要是有一颗无私的爱心,就是一个拥有一切高尚品质的人。在这本书中,到处是拥有这种高尚品质的人。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深切地体会到同学之间、朋友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应该学会宽容、理解别人,我们自己遇到困难时总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因此我们平时遇到有困难的人时也应该尽心尽力的去帮助他,虽然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有时是微小的、不起眼的,但它是无私的、珍贵的、非凡的。

有一首歌唱的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爱,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的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忽略,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所以,我相信,只要我们人人都献出一点爱,我们的世界将会永远充满爱!

【热门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五)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热门读后感】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五)》,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我的宝贝读后感通用


大家从小到大都读过不少的书,作者写的作品浓缩了伟人的智慧。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对于写作品的读后感,你有什么想法?下面是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我的宝贝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1)

我在读这本书时,时而欢笑,时而哭泣。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得唐氏症的男孩儿贝贝的故事。贝贝的爸爸在考察时遇难,妈妈一人撑起这个家。贝贝的妈妈最终因无法承受生活的压力,被无情的现实击垮,最终选择离家出走。只剩下可怜又无知的贝贝和他的奶奶艰难生活。久而久之,奶奶也因身体原因,不幸去世了。可怜的贝贝又被他的舅舅舅妈带走。

生活给了贝贝一个又一个巨大的打击,在看似无情的遭遇下,贝贝又得到了许多人无私的帮助,吴小雨、张天昊、方老师……

贝贝的身体虽然不能像我们一样健康,但是贝贝的心灵是那么的纯净,他的乐观和坚强深深的打动了我。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亲情的力量,懂得了爱的力量,更让我了解到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共同的世界里,有许多人,他们虽然经历着各种各样的不幸,却依旧乐观向上的生活着。我要学习他们乐观坚强的信念,还要向那些无私帮助他们的人学习。

只有做一个心中充满爱,并将爱传递出去的人,我们的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2)

读书有很多好处,能教我怎样做人,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罗曼.罗兰说得好“和书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这句名言一直鼓励着我,让我在书中探险、遨游。最近我读了《你是我的宝贝》,是由黄蓓佳写的。书中的主人公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智力障碍而且终生无法治愈。贝贝两岁时,父亲在野外考察中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这钟生活打击离家出走,贝贝与奶奶生活在一起。慈爱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力图让贝贝成为一个自爱自立有尊严的人。在奶奶的努力下,贝贝长成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那年,奶奶因病去世,贝贝成了孤儿,他的命运牵动许多人的心。尤其是小区维修工李大勇,喜欢贝贝的单纯透明并一直关注他的成长。后来贝贝的舅舅、舅妈带着小胖来到城里与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和两个小孩子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让人难以忘怀的事情……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作者旨在告诉我们:智障儿童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的孩子。我们总喜欢悲天悯人地认为他们的世界是地狱,以为他们的生活一团漆黑,深重,艰难,压抑,无望。但是,作者告诉我们的世界很纯粹、很单纯、很美好。

读着贝贝近乎传奇地经历。我的心被贝贝美好、无瑕、博爱、宽容的心灵给洗涤得一尘不染了。贝贝,一个普通的小朋友,却以童真的心理面对现实残酷的一切。从他的身上,我知道了什么叫乐观,什么叫坚强。当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要想方设法去解决,不能放弃。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见到光明的那一刻。其实,不止贝贝一个人是孤儿,还有很多的人就在不幸的灾难中会成为了孤儿,真是太可怜。就像玉树大地震中,就有很多的小朋友成了孤儿,那些小朋友都很伤心。我也为他们感到很悲痛啊!看看我们现在的小朋友,多么幸福,可有的人却在浪费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珍惜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如果让我们来想象那些失去家人的痛苦,也是很难想象的到的,包括我。我觉孤儿并不是家里的人忍心抛下自己最亲的孩子,而是上天的不够仁慈太狠毒了,上天为什么不对他们那样,偏偏给他们带来如此的痛苦。那么竟然上天没有这样对待我们,那我们就更应该抓牢上天给我们的眼前美好的机会世界如此美好,我们应共同、平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宝贝!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3)

看完了《你是我的宝贝》我很感动书中的贝贝是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智力障碍而且终生无法治愈。贝贝两岁时,父亲在野外考察中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生活的打击离家出走,贝贝与奶奶生活在一起。慈爱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力图使贝贝成为一个自立自爱有尊严的人。奶奶的努力没有白费,贝贝长成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

贝贝十岁那年,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尤其是小区水电维修工李大勇。大勇是个80后小伙子,平时做事有点不靠谱,然而他却深深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贝贝在福利院待了一段时间后,舅舅、舅妈带着他们的孩子小胖从农村来到城里,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小孩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大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的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4)

寒假期间,妈妈送我一本书叫《你是我的宝贝》。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叫贝贝的唐氏综合征患儿,有轻度智力障碍而且终生无法治愈。贝贝两岁 时父亲不幸去世,母亲离家出走,贝贝只好和奶奶相依为命。慈爱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最终贝贝长成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自爱自立有尊严的孩子。贝贝十岁那年,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尤其是小区水电维修工李大勇,平时做事有点不靠谱,然而他却深深喜爱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贝贝在福利院待了一段时间后,舅舅舅妈带着他们的孩子从农村来到城里,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他们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暇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贝贝是一位特别了不起的人,我要向贝贝学习,也成为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自爱自立有尊严,热爱大自然的孩子,在生活中不能狭隘,更不能有任何恶念,要和善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5)

我一口气看完《你是我的宝贝》,我合上书,把书包抱在在胸口。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心中充满了感动,也在思考:和主人公贝贝相比,他虽然是智障儿童,可是我的身上所缺少的正是贝贝身上令我感动的纯真和善良,我很久没有感动过,感觉到自我的心灵经过了一次清洁。

以前走在路上,如果看见智障儿童我会同情他们,会可怜他们,其实我错了,对于他们来说,他们生活的世界和我们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生活的世界不一样,以为他们生活沉重艰难,无望,而我们的生活是简便自由,其实恰恰相反,他们不需要明白什么是困难。也不必与人竟争。他们的心灵因为简单而欢乐。所以在他们的面孔上,永远是欢乐的笑容。看不到愁苦,相反我们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却生活在烦恼,忧愁中,

贝贝的心灵象透明的水晶,能把人的心灵中的肮脏,虚伪,恶念照的原形毕露。

贝贝,你虽然没有我聪明,可是你的心灵比我干净。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6)

读了《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尤其是那个叫贝贝的孩子。

贝贝是个唐氏综合征患儿,有轻度智力障碍,而且终身无法治好。贝贝两岁时,父亲在野外考察中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这种生活的打击离家出走,只有奶奶没有抛弃他,和他生活在一起。宽容慈爱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让他成为自爱自力有尊严的人。奶奶的努力没有白费,贝贝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巧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

贝贝十岁那年,奶奶去世了,贝贝成了孤儿,他在福利院呆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的舅舅、舅妈和小胖从农村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小孩加上一条叫“妹妹”的大狗,他们彼此之间肯定发生了许多难忘的事情。

贝贝单纯无暇,犹如一个透明的天使,把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

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都要真诚的对待,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像一面镜子,把自己的不足、缺点通通照出来。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7)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文章中小主人公贝贝在遇到困难和艰辛时对生活的热爱,自尊好学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

你想知道这里面的内容吗?那就听我慢慢道来:小主人公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而且终生无法治愈。在贝贝两岁时,父亲在野外考察中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这种生活的打击离家出走,贝贝与奶奶生活在一起。慈爱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力图使贝贝成为一个自爱自立有自尊的人。奶奶的努力没有白费,贝贝成为了一个心地纯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我十分喜欢贝贝,因为他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成长为了一个身残志不残的优秀少年儿童,而今天的我们在这么美好的学习环境里更要奋发图强,学习贝贝的不怕艰难,不怕困苦顽强的精神。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8)

我喜欢看黄蓓佳写的每一本小说,看她的小说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你是我的宝贝》讲述的是一个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小男孩--贝贝。白白胖胖的贝贝很可爱,但残酷的现实让人难以接受。他是一个智障的孩子,更不幸的是在贝贝2岁的时候,爸爸出事故身亡,妈妈离家出走。不过贝贝有个慈爱的奶奶,虽然奶奶在贝贝十岁那年去世了,但在贝贝住的小区里有许多关心和爱护他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在大家印象中,这些智障的孩子很可怜、很凄惨。其实他们的世界是天堂,他们不用想复杂的问题,不用担心做的不好,因为他们简简单单反而快快乐乐。

天真善良的贝贝就像一块透明的玻璃,照出我们生活中的缺点和不足。想想自己和同学玩耍的时候,都以自我为中心。但无论别人怎么对贝贝,他只是憨憨的一笑,在他眼睛里就没有坏人。而我会因为父母说一句批评的话就哭闹起来,从不知道宽容别人。

我生长在这么好的生活中,有着很好的学习环境。我以后要改掉一些坏毛病,更多的去帮助他人。让我们一起幸福成长。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9)

今日,我看了《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关于一个唐氏症孩子贝贝的故事。贝贝是一个唐氏症患儿,他的唐氏症终身无法治愈。在他两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去野外考察,不幸失踪了,他的妈妈理解不了这个破碎的家庭,离家出走了。贝贝的奶奶便照顾贝贝。

因为奶奶耐心地培养贝贝,所以他成为了一个讲卫生、热爱自然的孩子。可是,贝贝十岁的时候,奶奶去世了,贝贝的舅舅、舅妈和他们的孩子小胖插入了贝贝的生活。

舅妈和舅舅十分自私,也十分珍惜钱。一次,因为舅妈为了省钱,不舍得买蚊帐,点了过多的蚊香,所以引得119来到家里。一次,因为小胖出了个歪念头,在超市里偷窃,把偷来的巧克力放在贝贝的背包里,导致贝贝被警察抓走……

可是,雨天过后是晴天。一个叫李大勇的叔叔和李大勇的女朋友带贝贝去爬紫金山,发现国宝蝴蝶——虎凤蝶,并且发现因为环境的变化,蝴蝶越来越少了。因为这件事,引出了一个“虎凤蝶活动”。

读了这本书,我看见了单纯的贝贝的生活。虽然他有着唐氏症,但他有着完美的心灵,一点一点地在付出!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10)

近段时间,我班统一看了一本故事书,叫《你是我的宝贝》。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小贝贝,他有一个奶奶,还有一只狗叫妹妹。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贝、奶奶和妹妹是怎么相依为命。贝贝是个先天性唐氏综合症患儿,可是他最擅长的却是捉蝴蝶,奶奶帮他做蝴蝶标本。可是,后来奶奶死了,贝贝被送到了福利院,妹妹地被送到了洪主任的家。过了一段时间,有一个操着南方口音的人,说自己是贝贝的舅舅,把贝贝从福利院带回了贝贝的家。洪主任也把妹妹归还给了贝贝。“舅舅”带着他的老婆孩子也来贝贝家住,可地方不够,就把贝贝赶到沙发上去睡,多亏小区里的水暖工小伙子,不然,贝贝真的要受一身的气了。后来,贝贝在紫金山上捉到了中华虎凤蝶,又做成了标本,有许多记者问贝贝从哪捉来的,但贝贝只说:“蝴蝶躲猫猫。”最后,贝贝的启智学校组织大家“虎凤蝶行动”,每个孩子必须由一位家长带领参加,贝贝却希望他的家长是舅舅的儿子—小胖。最后,终于他俩登上了通往紫金山的大巴。

虽然贝贝是个唐氏综合症小孩子,但是我觉得,他只是还没有长大,一个没有长大的小孩子。可他的捉蝴蝶智商比普通人高,高出许多。他会分辨善恶、真假,可以给人一次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不会抓住一件小事不放,他就是小贝贝,小贝贝就是他。

我的宝贝读后感(篇11)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寒假里,我读了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深有感触。尤其是奶奶对贝贝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及这种爱的传递。这让我感到爱的伟大,爱的力量,爱的无私。爱像天空一样宽广,爱像大海一样广阔,爱像草原一样宽阔。

贝贝是一名残障儿童,两岁时,父亲在野外考察中不幸遇难,母亲难以承受生活的打击离家出走,从此,贝贝与奶奶生活在一起。慈爱宽容的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贝贝长成为一个干净、乖顺、淳朴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十岁那年,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被送往福利院。贝贝的命运牵动了许多人的心,尤其是小区的水电维修工李大勇。大勇是个很有个性的80后,平时做事有点不靠谱,然而他却被贝贝的单纯透明深深吸引、深深打动了,因此他一直非常关注着贝贝的成长。贝贝在福利院住了一段时间后,舅舅、舅妈带着儿子小胖从农村来到城里,成为贝贝的监护人。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叫“妹妹”的大狗从此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感伤也令人难忘的故事。在贝贝无暇心灵的映照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逐渐得到洗礼,而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懂得了生活中的真爱和责任,逐渐成熟起来……

小说中的主人公贝贝,单纯无暇,犹如一个透明的天使,把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得原形毕露。

人间需要爱,爱能使灰暗的心灵重现光明,爱能使犯罪的心灵得到洗礼,爱能使人更加高尚,爱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爱可以引领人生的旅程。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故乡读后感800字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8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读后感 篇1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读后感 篇2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故乡读后感 篇3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平地道的平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平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平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读后感 篇4

这是一本能引起他人深思的书,当您跟着每一个字的脉络进行下去,您会被这里面的故感动到落泪!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的去阅读的书。

男孩比利一直有一个愿望,他想要两只浣熊犬,这是一个不实际的愿望,因为他家太穷了,浣熊犬却非常的昂贵。

比利没有放弃,他决定自己攒钱买下两只浣熊犬。他攒了很久,也没有攒到需要的钱数。但是,幸运最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发现了一张纸,内容让他兴奋: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通过整整两年的努力,比利最终买下了两只浣熊犬。

比利很喜欢它们,给公的浣熊小猎犬取名为:丹,为母的浣熊猎小犬取名为:安。比利要将老丹和小安训练成很棒的猎犬,并且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不久,他们就成为了猎犬中的佼佼者。最令比利自豪的事情就莫过于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其中,小安还获得了选美冠军。

回到了家,比利又带他们去打猎,却不幸的遭遇了公狮的袭击,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小安接受不了老丹的离去,整天不吃不喝。骨瘦如柴,不久,它也从比利的身边离开了。

比利伤心得将小安埋在了老丹的旁边。

在比利要进城的那一天,他去向丹和安道别,他惊讶的发现,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当天在为它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老丹和小安就已经得到了永生!

羊齿草就是生命的代表,只有拥有真正的生命的人才可以得到羊齿草。小安和老丹就拥有真正的生命,他们的一生都在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为主人付出它们的一切。拥有的,交给主人,没有的,打拼到手,交给主人。忠心耿耿的跟随着自己的主人,不离不弃,就算生命危在旦夕,但是为了主人,值!真正的生命,不仅仅是只有狗,我们也一样。我们要为自己一生的任务去打拼,去努力,去认认真真的完成。当我们完成任务后,会不会有一种享受的感觉呢?当然,是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故乡读后感 篇5

鲁迅《故乡》读后感,由收集,希望有关于鲁迅《故乡》读后感的这篇文章鲁迅《故乡》读后感能对您有所帮助!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XX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感想800字通用


感言是指对某些事或人产生发出并表达的想法。每当我们经历一些比较撼动人心灵的事情,内心都会有一些感受和触动。感言给予了我们表达内心的机会也鼓舞了别人。我们是否真的知道如何去写好感言呢?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曹文轩根鸟读后感感想”,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感想(篇1)

读完最后一页,盖上书本。我却依然沉浸在有趣的故事中,书中的一切像发电影一样又一次在脑中播放,令人回味无穷……

这是一本迷人、梦幻的小说——《根鸟》。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个叫紫烟的少女到悬崖采花,不慎调入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中,根鸟还收到了她的求救布条。做了一番思想斗争,根鸟出发了,踏上了西行的路,踏上了寻找大峡谷的路,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他经过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路上困难重重,更是寂寞难耐,邂逅了真善美的友谊,遭遇了欺骗,根鸟都以惊人的毅力坚持了下来。根鸟在现实与梦幻中逐渐成长起来,也曾放弃,也曾迷茫,也曾动摇,他一次次摔倒,一次次爬起,一次次忘了心中的梦,一次次拾回心中的梦。他跌倒时,虽然狼狈不堪,但是,他以自己的努力,以自己的坚持,以自己的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他找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峡谷。

这部小说一个个情景虚幻而美丽,虽然不现实却也淋漓精致的体现了我们青少年的成长之路。根鸟令我震撼,一个仅仅十四岁的孩子,为了一个离奇的梦,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他竟然背井离乡,独自踏上了寻梦之路,这得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根鸟令我佩服,只是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孩子,不像我们只依赖父母,能够独自走过那些困苦、艰辛、坎坷,自力更生,靠自己活下去。不管旅途多么寂寞,不管旅途多么艰苦,根鸟都坚持下来了,这得需要多么不可思议的毅力呀!这部小说更令我感动,当根鸟终于找到盼望已久的大峡谷时,他哭了,像个孩子般哭了,这是艰辛后甜蜜的眼泪,这是坚持后成功的眼泪,这更是寂寞后幸福的眼泪呀!

根鸟几年坎坷曲折的成长过程中,象征着我们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从一点点困难、欺骗、历练中,一步一步变为成熟、稳重、大方、独立的少年。回首过去,真是惭愧,自己总是依赖父母,是个娇生惯养、任性的孩子,做事遇到一点小挫折就气馁。我也应该像根鸟一样独立,在成长的过程中,依靠自己,遇到挫折就要坚持不懈,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我也要如根鸟一样成熟,做事不能太冲动、鲁莽,要经过反复思考后,慎重行事。但是关键时刻,把握时机,该出手时就要积极出手。我要成为如根鸟一般执着、稳重、大方的少年。

在寻梦的道路中,不一定成功但一定有收获,无论你地位尊贵还是卑微,心中都应该带着梦想,人存在的价值、意义就是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实现自己的梦想。让我们一起与根鸟踏上寻梦的道路。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感想(篇2)

翻开书页,一个曲折感人的故事;合上书本,一次灵魂的感悟与净化。今天,我走进了曹文轩纯美小说中的《根鸟》。

一个少女到石崖上采花,不料失足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了一个名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他要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寻找梦里的女孩!荒漠、草原、大山、峡谷、小镇......他恍惚,他迷乱,他摇摆,他清醒,他执著,他一往无前。根鸟在现实与梦幻之间成长,他以梦为马,度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这就是《根鸟》这本书的大致内容。

一开始,我有些迷惑,是什么,让他如此执著?仅仅是因为小时候的那个梦吗?然而,待我再阅一遍后,我愕然地发现:我错了!根鸟的执著,是因为他有一个扶持别人的梦想,并努力去实现它!正是因为要实现这个简单的梦想,他就一直走呀走,义无反顾地放弃了家乡的一切,放弃了米溪所有的优越条件,放弃了秋蔓,放弃了金枝!

啊,一个梦想的力量是多么大呀!海伦.凯勒因有梦想而创作出了巨作;贝多芬晚年虽耳聋了,可他却不放弃梦想,写下了不朽名作《第九交响曲》;霍金虽患了“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可他仍获得了沃尔夫物理学奖……

小时侯,我曾经有过一个自认为很神圣的梦想——长大想当一个作家。但是,在一次作文练习中,我精心构思的一篇作文竟只得了“及”!我失望极了,曾经追求的那个梦想变的黯然失色,仿佛离我是那么遥远。为了这,我颓废了好几天。有一天,我看书时无意间发现了《我的梦想》中的一句歌词——“只要有梦想,没有什么,能够挡住你前进的步伐!”这一句话一下子照亮了我的内心。渐渐地,我心中又重新充满了希望,心中的梦想又燃烧起来了!

我不能因此而放弃梦想!我怎么能因一个小小的挫折而停止步伐呢?我在心里暗暗为自己打气:去完成你的梦想吧!我,继续开始了追求梦想之路。我请教老师,学习同学;我观察生活,勤记笔记,坚持写日记。我还向《东南商报》等投稿。在一次次失败与彷徨之后,我终于迎来了梦想的第一缕曙光——作文得了优。我的文章频频被老师当做范本张贴在教室,继而,我写的《我得了第三名》在报纸上发表。最近,喜讯传来,在省“中行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郑文达四种,我荣获优秀奖……

在一刹那,我明白了!明白了为什么我会成功,明白了为什么根鸟找到了梦中的大峡谷,同时,也明白了一些名人是如何完成世界巨作的原因!因为他们心中有梦想!梦想如前方的灯塔,指引着他们义无反顾的踏上了寻“梦”之路,不断前进、前进……因为他们心中有梦想,就有了努力的目标和信心,就有了前进的动力,就有了无穷的力量,就永远不会害怕失败。正是凭借着这样的力量,故事里的根鸟,依靠着他的梦想,终于找到了梦中出现的那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感想(篇3)

梦,虚幻飘渺;梦,美好纯洁。每个孩子心中都有梦,每个大人心中也有梦。梦,赋予人类美好、高尚的定义。或许,这里并不缺少梦,也许,这里已经充满梦。但拥有梦的人真的拥有追逐梦的坚强吗?打开《根鸟》这本书,与他一起开始一段追梦的历程,更是一段成长的历程。

根鸟是一个有梦想的孩子,十四岁的他第一次独自一人外出打猎,无意中发现被射下的白鹰脚上的布条。于是他开始了一个有着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飞动的白鹰、名叫紫烟的少女,虚无缥缈而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梦境。为了找寻这个独特的梦,根鸟在秋天走完最后一步后离开了菊坡,开始了以梦为马,长达三年的出走、流浪、成长的历程。在这期间,他受尽了嘲笑与羞辱,在追寻逝去的梦的老人板金先生的帮助下,他在犹豫中战胜自我,为了梦向他人乞讨;他学会了靠双手创造财富;懂得了自尊、自立;更重要的是懂得了对自己信念的执著。然而,他也有怀疑过自己梦想的时候,当他学会放纵、堕落和自暴自弃时,他突然醒悟,想要追回逝去的一切,便再一次背上行囊,继续他的历程……

合上书本,我仿佛接受了一场心灵的洗礼,看到了一个充满幻想、执着的主人公跟鸟。他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以梦为马,勇敢向前。根鸟只是一个脆弱的少年,但他面对挫折,疾病和劳累却毫不退缩,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他战胜了!到底是什么让他有如此惊人的毅力?我从心底疑惑着,同时也暗暗佩服根鸟。是梦,支撑他的只是一个梦,一个具体化了的梦,一个纯净而又美丽的梦!他的梦虽似乎遥遥无期,不可实现,但他却毅然地走下去。实现梦是他的全部,他没有理由不勇往直前,不寻找梦啊!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感想(篇4)

《根鸟》是一篇耐人寻味的长篇小说。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跌入了峡谷。她通过白鹰向外界求助。一位叫根鸟的少年正好看见了白鹰脚上的字条。他要找到紫烟!

一天夜里,那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和名叫紫烟的少女竟出现在了根鸟的梦中!根鸟出发了,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上坚定的板金;大山中单纯可怜的青壶;村落中善良的秋蔓……都教会了根鸟许多。

荒漠、草原、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仿佛令人身临其境。紫烟多次出现在根鸟的梦中,一次次坚定着根鸟的决心。根鸟又好像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

一路上恍惚、迷茫、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经历了重重困难、磨练,根鸟花了三年,整整三年!他终于来到了这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本书的结尾并没有交代根鸟是否找到了紫烟,曹文轩老师留给了我们无穷的想象空间。或许,紫烟根本不存在;或许,这只是根鸟的一个梦……

我们每个人都能在根鸟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根鸟努力地寻找紫烟,就像我们追寻着我们的理想;根鸟一路上遇到的板金、秋蔓就是追梦路上给予我们帮助的人;长脚、黄毛则是遇到的艰难险阻。

名著童年读后感800字通用12篇


阅读常常可以化解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烦恼。通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内心一般会有所触动,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不能泛泛而谈,而要言之有物。你知道如何在读后感当中写清自己的心得体会吗?你可以读一下栏目小编整理的名著童年读后感,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1

一个男孩扮演成老头儿模样,背著一个大箩筐,步履蹒跚地边走边唱:白胡子的老爷爷,背著一个大箩筐,走一步来看一看,不知他在找什么?找什么?找什么?他说他在找童年。童年是多么美好啊,可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可怜的阿廖沙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阿廖沙每天看到的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争夺财产、打架斗殴、愚弄毒打儿童等。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不过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们给了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人哺育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也就在临近尾声之时,十一岁的作者被外祖父残忍地赶出了家门,走向了人间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那是一段由一个真善美的天才所讲述的残酷、悲惨的生活中的故事。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我们被父母宠著、爱著;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著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山珍海味等著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天地里,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变,没有变得肮脏,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童年》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著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熟悉的《童年》又在耳边响起,童年已经逝去,步入初中的我回忆起童年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2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人物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人物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人物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人物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3

我在假期里有幸读了《童年》这本书。《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三岁至十岁这段时间生活的断面。

本文的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后被接到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和两个舅舅都是性情暴躁、乖戾、贪财、自私的人。他的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大人都中了毒,连小孩也热烈的参加了一份。两个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每天打得头破血流。他们的妻子和徒工也被他们害死。阿廖沙每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只有他的母亲和外祖母疼爱他。这本书奖的就是阿廖沙在这个环境中生活的事情。阿廖沙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时,虽让他在黑暗的生活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但是他并没有被黑暗的丑事和腐蚀人的灵魂的恶势力所压倒,反而他锻炼成长为了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自信的人我想这与他的顽强毅力是分不开的,难道他的这种品质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遇到点困难就害怕,就知难而退。就拿做题来说吧。每次一遇到难题,只是泛泛的看一眼就说不会,而没有仔细去理解它。最后,不是抄别人的,就是扔了不做。那时,我们为什么不去想想高尔基小时候呢?他遇到困难是怎样克服的。我们为什么不像他学习呢?

《童年》这本书主要揭露和批判了当时俄罗斯几十纪形成的小市民的生活方式及精神特征,鞭打了小市民的卑鄙灵魂。我想我们应该庙是那些卑鄙的小人,而尊重正直善良的人,最后我要说的是:“黑暗终究会过去,我们向着光明而奋斗吧!”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4

这就是高尔基的童年,悲惨的童年。凶残的外公如同恶魔,折磨着幼小的高尔基。除了打,外公还用挖苦,讽刺,辱骂等等刺激着高尔基,使他m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受到了严重伤害。相比之下,我要幸福的多。爸爸妈妈外公外婆把我视为掌上明珠,不仅不打骂我,还保护我免受别人的侵害。

”那是一段由一个真善美的天才讲的悲惨故事,离奇而又黑暗的生活中充斥了太多的残酷。我不是单单在讲我自己,我讲的那个窄小的令人喘不上气来的恐怖景象,是普通的俄国人曾经有过,直到眼下还没有消失的真实生活。外公家里充满了仇恨,大人之间的一切都是以仇恨为纽带的,孩子们也争先恐后地加入了这个行列。后来从外婆那儿我才知道,母亲来的时候,她的两个弟弟正强烈要求外公分家。“

这就是高尔基的童年”外公家里充满了仇恨。“家庭不合,波及到了高尔基及表兄弟姐妹身上。我相信那时的高尔基最大的愿望一定是拥有一个美满的大家庭。

这一切一切,归根结底都是贫穷惹的祸。因为贫穷,高尔基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因为贫穷,打架斗殴成了高尔基的家常便饭;在学校里,因为贫穷,老师讨厌他,同学瞧不起他;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贫穷,高尔基必须拾垃圾养活自己……

我呢?虽算不上富人,但衣食住行还是有保障的。宽敞的教室供我学习,舒适的住宅供我休息,餐桌上摆着大鱼大肉,衣柜里衣服琳琅满目。就算这样,我也经常抱怨。和坚强的高尔基比起来,我是不是应该好好反思反思呢?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5

我在网上阅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它讲述了十九世纪俄国家庭的生活。在高尔基那有几分灰暗的文字中,我读懂了故事的大概。

以父亲的死亡为开头,这个故事注定是灰暗却思绪凌乱的。序幕拉开,他那贫穷的家境让我惊讶,从家里到姥爷家,过程颠簸而又充满着让人近乎窒息的阴沉的心情。来到姥爷家,他那不计其数的亲戚和古怪的姥爷让人思绪混乱。或许他姥爷的古怪除了语言及各种规矩上可以体现,还能从他的外貌上体现:尖鼻子、红头发、红胡子及那瘦小的身躯让人不禁联想到拥有胡萝卜似的鼻子的巫师。

让人感到灰暗的是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或被厄运缠身。而更恐怖的是姥姥姥爷和其他人却司空见惯。这像是在品一瓶葡萄酒,前调有些酸,引出了中间的辛辣。高尔基似乎对于死有超出常人的理解,他把茨冈的垂死挣扎描写得淋漓尽致,“血像一条河缓缓的流淌着,流向门外”。

在这篇文章中,不乏出现一些高尔基式的幽默,例如阿列克塞与神甫的对话:“彼什柯夫,把书带来了吗?是不是?”“没有,是不是?”“什么‘是不是’?”“没有,是不是?”这成了灰色天空中的一盏灯,点亮了一小块被铅灰色笼盖的地方。红葡萄酒的收后调,也就是回味,是一股泛着苦涩的甜味。

《童年》的最后一节到处都体现出了一种温暖的气息,即使是母亲的死也是轻描淡写的,不知是因为看过太多的生死,我只注意到那些温暖的瞬间。葡萄酒的苦涩是会没有的,灰色的天空也会被点亮的。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6

今年寒假,我读了小说《童年》这本书。小说《童年》是高尔基所着,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

我的桌上静静的躺着一本书,它不是很厚。可空荡荡的桌面上,那本书的闯入显得唐突极了。细细碎碎的几缕阳光洒在书上,封面上的两个金色的粗体大字被照得闪闪发光——童年。若揉揉眼,眼光再往下移那么个几厘米,也许会有一行字——苏联,高尔基。于是我知道了,小说《童年》是高尔基写的。

高尔基这个人,我不敢不尊敬。高尔基他的作品,我不敢不称赞。我曾看到过一段话“俄罗斯艺术大师的作品,一直是我的教科书。艺术大师们都有大堆大堆的胡子。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级的老祖父。他生着一大堆胡子。而高尔基也有胡子,大堆大堆的。”

高尔基的作品是我的童年的伙伴。后来我发现在之后的中学生活里将会学到他的《海燕》,里面有这么一段“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聚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高傲地飞翔。”

高尔基这个形象是俄罗斯一代新人的代表,他的成长道路是俄国千百万劳动者走向革命、走向新生活的道路。我要象他一样,认真刻苦地学习,汲取广博的知识,如同即将冲锋的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7

读了《童年》这本书后,我受到了很多的触动。本书的作者高尔基是世界文坛的知名大作家,这本书是他所写的自传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是对高尔基童年生活的真实写照。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个沙皇统治下的俄国贫苦家庭里。小说的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十岁丧母。这本书写的就是在父亲去世后在外祖父家中所度过的岁月。作者在书中说道:这是一种浓重浑浊、色彩斑驳、离奇古怪的生活。作者本人认为这是某个天才所讲述的一个残酷的童话。事实也的确如此,在这个家中,阿廖沙有的是改嫁的母亲,凶狠的外祖父,两个残忍爱争斗的舅舅,还有两个表哥。这么一大家子生活在破旧的小房子里,天天伴随阿廖沙的是争斗、欺骗、谩骂、打架斗殴、还有贫穷。在高尔基的笔下,将那个黑暗时代中的一切人、一切景物全部描绘了下来,不论是美的、丑的、真实的、虚假的都一一写下。在这混乱不堪的黑暗中引领阿廖沙不迷失的是他的外祖母。

外祖母给人的感受是慈爱的,公正的,善良的。作者在书中写道: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一切连接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但虽然这样,她也难以脱离那个特定时代中的愚昧无知以及迷信,还有对妇女的歧视。作者从阿廖沙一个纯真孩子的视野里,写出了自己对于那个时代的感受,高超的写作技法让读者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书,我的第一个感受就是仿佛在看一幅伦勃朗的油画。伦勃朗素有紫金色的黑暗之称。而这本书正给我这种感觉,各种浓烈的色块交织在一起,种种色调好似随意涂抹,但其实又很有规律,整个画面都是深黑色的,只有一处有一束白光。阿廖沙家庭的几次变迁,人们的生活处事方式等。高尔基正是通过这些衣食住行反映那个时代社会底层市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本书中,作者对于其他人物形象的描绘很多,但对于自己的影像却执笔很少,但给了读者一个追求进取,倔强、富有同情心的阿廖沙形象。

这本书的诞生也是在革命的年代,它是在革命领袖列宁的提议下产生的。我看完这本书,感到它有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阿廖沙的生活很凄苦,可对真理的追求及善良之心支持着他,让他不断前进。在那个时代的一切困难,我们如今都不复存在,又有何理由不努力上进?作者在书中很少对那个时代进行什么评价,也是让读者自己去感悟吧。

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所理解到的,就是要有一份执着的对真理、对美的追求精神。只要时刻保持这一点,无论在什么环境中,你都不会感到痛苦。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8

《童年》读后感暑假里,妈妈让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其实我一直不喜欢读书,我是个特别爱动的孩子,可是这次不一样,我很快就被书中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深深打动。阿廖沙命运悲惨,从小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他没有被困难吓倒。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以及高尔基的勇气。他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生活在蜜罐里。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真的不能想象他是怎么撑过来的?想想高尔基,再想想自己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童年读后感300字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9

选择读这本书,一是因为听同事给老师推荐过,是一本讲解儿童心理很深刻很引人深思的好书;二是因为作者是意大利著名心理学家玛丽亚*蒙台梭利,在世界儿童教育方面算是一个公认的权威专家。既然这本书有这么多的光环,怀着渴求知识的欲望和好奇心,开始了《童年的秘密》的拜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旧事。看着书,字里行间总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的童年就在那方寸之间,却也其乐无穷。家的后门没有路,却有两三平凡的空地,两边垒了墙,不高不矮,踩着凹凸不平的,长满苔藓的,发黑光滑的砖头块就可以爬上去,跳下来,那就是邻居们的领地了,期间有妹妹同学的一家,她弟弟和我弟刚拿到这本书,浏览目录,发现很多重要的字眼,如:敏感期,秩序,智力,行走,手,节奏,依附,占有欲,权力欲,自卑感,恐慌和说谎等,感觉这本书真的说到了点子上了,又一次增加了我对这本书的向往,迫不及待要好好研读了。但很认真的读了前言和正文的前两个章节,有点失望,感觉蒙台梭利的只是揭示了儿童发展的一些特点和成人的错误或不适宜的行为和做法,没有给出正确的做法。即是告诉你了what(什么)和why(为什么),但不说how(怎么办);告诉你这样做不行,不合适,却不说怎么做才行,合适。可能是开始对这本书期望过高,而且受思维定式的影响,总想让别人告诉你应该怎么做,自己懒于思考,其实也是人惰性--思维懒惰的体现。在接下来过程中,顿悟,发现该书之所以不给出具体的正确做法正是秉承着该书的一个重要思想,给孩子一个自由宽裕的环境,让其生长,而不是限定条条框框。成人的角色应该是帮助的角色,有时应该是旁观者,理解、尊重儿童,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为儿童实现自身的潜能提供所需的帮助,更不要忽视和压抑儿童的心理发展。所以这本书没有告诉我们成人应该怎么做,而且把我们经常会出错的地方指出来,警示。我们不要走入误区,重蹈覆辙,而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所以不给出条条框框,每个成人都可以从自己孩子的特点进行把握。

《童年》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高尔基的悲惨遭遇,觉得我们是幸运的一代,因为高尔基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越往后读越被这本书深深吸引,除了获取知识和理念,还有丰富的案例,很有趣,印象也深刻。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10

读了《童年》一书我敬佩主人公高尔基的坚强,不屈服于困难的精神。

本书主要讲:三岁的高尔基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因家业不景气,愈加专横暴躁,两个舅舅为分家和侵略高尔基母亲的嫁妆不断斗殴。他母亲不堪忍受这种生活,离家出走。但是在这污浊的环境里,也有另一种人。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这些人中,外祖母给高尔基的影响是最深的。后来外祖父招了两个房客。其中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是高尔基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高尔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母亲再婚让高尔基对一切失去了兴趣,母亲婚后常遭后父的毒打,高尔基在家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到歧视和刁难。读完三年级就离开了学校。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后,便到“人间”谋生。

高尔基是个坚强,勇于面对生活的孩子,

外祖父第一次打他,他感到十分羞辱,但通过外祖父和其他人的关照,他选择不放弃生活。相信生活,面对生活。

生活中的我也是一个小高尔基。夏天,天气炎热,我去学游泳,鼻子、耳朵总进水,十分难受,十二节课上完了还是不会,我每天坚持练,洗脸时也把头伸入水中练习憋气,一段时间后,勉强能在水里“扑腾”了。一次练习时,呛了一大口水,一连好几天,耳朵、鼻子都不舒服,我强忍着,坚持练习,终于我学会了游泳。

高尔基是个勇敢坚强的人,在逆境中,仍然热爱生活。在顺境中,我也是一个勇于接受挑战,战胜一切困难的人。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11

《童年的秘密》一书是蒙特梭利经过自我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她还提出了儿童发展中有一个“敏感期”的观念,刻画了儿童在智力、秩序感、行走、节奏感、观察力等方面的发育特征,是一本了解儿童发育和成长秘密的最生动的著作。经过对这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了很多的启示,现从以下三个方面简单谈一下我的体会和认识。

一、认识儿童。以往青春的我们是否有过叛逆,是否因为和父母意见不一样而产生冲突呢?蒙特梭利女士告诉我们:成人总是按照自我的想法去教育孩子,根本不管孩子的感受和想法,这便是大人和孩子产生冲突的原因。虽然孩子在年幼时对父母的这些强迫没有反抗本事只能理解,但长期如此对孩子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这种冲突所产生的后果几乎会无限扩展,就像一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传出去的波一样。

蒙特梭利女士系统的阐述了揭开儿童成长奥妙的革命性观念,正如她所言:“儿童仅有在一个与他的年龄相适合的环境中,他的心理生活才会自然的发展,并展现他内心的秘密。”她认为,一个儿童之所以不能正常的发育和成长,主要是因为受到了成年人的压抑,是社会赋予了成年人截然相反的使命;让他们又权决定儿童的教育和发展。在书中,蒙特梭利女士提出了儿童的成长有着其内在的精神驱动和规律,儿童的成长需要依靠他们自身不断的有意识的、自主的、独立的与外界环境进行活动来获得。成人如果想促进儿童成长,最重要的是给他们创造一个充满爱的安全的丰富的环境,尊重并理解孩子的行为,对他们的行为尽量做最少的限制和“指导”。儿童自然会明白自我想做什么,该如何做。在一次又一次的探索中,他会逐渐成长起来。

二、成人的失误。有多少人相信儿童是一个精神的存在物?相信他一生下来就蕴含着强大的精神能量,他将按照内在的成长规律成长?在一个年龄段,孩子就喜欢玩水和玩沙子,如果大人阻止他,他会顽强抗争。这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如在成人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趣味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我纽纽扣、系鞋带,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可是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终穿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完全由成人代劳。

既然我们明白成人不能够按自我的意愿让孩子做什么不做什么,那么就应当放手让孩子自我去探索、发现。但这种放手有没有一个限度呢?是不是要完全抛弃自我的想法呢,难道没有经过任何修剪的小树苗长大之后其弯弯曲曲的样貌就真的好看吗?成人的经验就真的帮不了孩子什么吗?我看不是,成人的放手是有前提的,首先得确认孩子的探索过程是安全的,其次也得要有远见,能够准确确定出孩子当前的探索是对孩子的发展是有帮忙的,并在适当的时候提出纠正帮忙。

三、教师的准备。对教师而言,观察儿童的方法是极为重要的。所以,仅仅有教育理论知识是不够的。教师首先必须系统地研究自我,使自我的内心做好准备。这样,教师才能摆脱最根深蒂固的缺点,事实上,这些缺点会妨碍教师与儿童的关系。为了发现这些潜意识的弱点,我们需要一种特殊的引导。我们必须像其他人看待我们那样对待自我。教师必须一开始就研究自我的缺点,以及自我的坏脾气,而不是过分关注“儿童的脾气”,或者“纠正儿童的错误”,甚至是关注“原罪的影响”。仅有先清除你自我眼中的沙粒,你才能清楚地明白如何消除儿童眼中的尘埃。

作为教师,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自我的,小桌子、小凳子、小拖把等都是为他们所异常制的,这些对孩子很有吸引力。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无需过多的语言和暗示。最终是要根据儿童的敏感期和发展规律准备好丰富的学习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促使他们健全地发展。

《童年的秘密》给我的启发当然不止这些,我相信经过更深层次的阅读我会得到更多的启示,对我以后的工作、学习也会大有裨益,我相信蒙台梭利的著作会让我更真实的了解儿童,让我能根据儿童的生理与心理特征来施教,对他们的成长供给更多的帮忙。

名著童年读后感 篇12

今日,我读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读后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阿辽沙的男孩,他的家里很贫苦。之后,阿辽沙到了他外祖父家,外祖母对他很好,但外祖父对他不好,经常打人。之后他的母亲改嫁,而他的继父却是一个恶棍。小阿辽沙就自我挣钱来养活自我和外祖母。

其实,书中的主人公的原型就是作者高尔基。他虽然家里很贫穷,但他并没有气馁,而是自我想办法并努力,最终竟然成为了一名有名的作家!作者当时家里的情景多么糟糕,而他却勇敢的应对现实,去不懈的努力,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我们此刻不愁吃不愁穿,而我们却没有像高尔基那样的精神,如果我们有高尔基那样的精神,并加倍努力,我们该能创造多大的成就呀!

仅有努力,才能幸福,我们此刻必须要努力学习,将来才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道士读后感800字精选


写读后感要顾及哪些格式吗?当我们读作品也是,需要对文章的细节进行多次阅读,读后感要抓住重点,写出真情实感。小编特别编辑了“道士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道士读后感【篇1】

在昏黄的灯光中我又一次翻开了>,不慎又翻到了>一文,为之一颤,眼前仿佛浮现出了莫高窟,王圆录、浮现出了外国商人一车车运走敦煌文物的情景,又一次揭开我心头的伤痛。

确实,我承认我不但没有去过敦煌,而且没有看见过王圆录,更没有看见过外国商人运走文物的情景。可是,不知是为什么,我总觉得似曾相识,并为其深深的伤痛......也许这就是爱国之心吧!

余秋雨先生"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其实,哪一个中国人忍心看着自己国家几千年来积累的文物几乎无代价的被一车车运走而舒心吗?但是,我不怪那些外国商人也不怪王圆录。如果中国人知道别的国家有"免费"换文物的事,哪一个国家会没有人去?再者,假如大街上在"免费"送手机,你会不去吗?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对于王圆录,事情其实也不能完全怪他,最多也只能怪他用锤子将完美的雕塑砸了。那么到底应该怪谁能?只能怪那些官僚,如果官僚们拿出那么一些运费,敦煌的这么多文物会落到外国商人们手里吗?难道中国的正符和官员们真的穷到联合起来都酬不够运文物的费用吗?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因为官员们没有赤肠下决心好好地将中国遗产保护好。谁也不能去怪那此外国商人,因为"无商不奸"。文物的损失,怪不得谁是国人自己毁了自己!

让我们一起努力多做为国争光的事吧!团结万岁!

自己毁了自己。

道士读后感【篇2】

听了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心头一直被一股弥久不散的阴霾压抑。漫无边际的悲愤袭来,我仿佛看到一个目光呆滞、神情猥琐的老道立在沙漠边,注视着那深深的两道车印。这一个画面的定格,蕴含了多少的惨然与愤然啊!我好恨!

这个老道叫王圆箓,曾经是莫高窟的住持。但目不识丁的他根本不了解莫高艺术的璀璨与繁荣。无价的壁画在他手上竟宛如儿戏般的被覆上了惨白的石灰,一尊尊精湛的上古礼佛竟被他应手击碎,去塑成了粗劣的佛像。但就是这样一个蹂躏艺术、摧残艺术的人,历史却如同开玩笑般的,将莫高窟最精湛的艺术结晶留给了他。可这个卑微的王道士,竟拿着莫高,乃至中国、世界的艺术精魂,换来了少量的一叠外国人给的银元!那大车大箱装走了多少的艺术瑰宝啊!连同王道士的愚昧、无知,一同坠入了时空的漩涡。于是,中国的古文学 界又多了一个弥深的黑洞!悲哉叹哉!

愚昧不是错,而知错犯错就是大错特错了。如果说王道士是历史的罪人,将万顷的经书宝卷挥霍出洋,留下艺术的空白。那他也不过是因为愚昧无知罢了。这便如同一位世代耕织的农夫,即使他藏有唐寅 的真迹,他又怎会懂得欣赏呢?而此时懂得欣赏莫高艺术的人呢?晚清政府的官员呢?他们对此毫不知晓吗?翻开史书,此时的官员正钟鸣鼎食,品茗览卷,极尽悠哉之至。而他们为何不去善加对待,予以保护呢?他们的回答是多么的可笑,何等的荒唐!竟言之,运费过昂,不便出资!岂有此理!

回言历史,清政府的愚昧腐朽又岂输于王道士!种种所作所为恐有过之而无不及!英法为鸦片二度侵华,大好河山惨遭蹂躏,火烧圆明园,大火三日未熄!异物奇珍,珐琅翡翠,那一样又会输于莫高佛典?而这些艺术精华,清政府又岂会不懂!八国联军侵华,慈禧、光绪溜之大吉。《辛丑条约》谈判桌上,4.5亿两白银拱手外献。当慈禧说出量中华之物力,给予国之欢心的丧国之语时,她又岂会不知祖宗河山是何等珍贵!而她却葬送了、摧残了。这显然比王道士之流更罪恶深重、遗臭万年!

而如今,面对日益丰实的科学文化知识的殿堂,我们却不知珍惜,不尽力汲取。难道要数年之后,为我们抱憾的后人说我们是历史的罪人,是王道士,晚清幕僚之流吗?我想这几个名词,哪一个都含有值得掂量的分量,哪一个都足以令人遗臭万年!

我仿佛又看到一个老道立在沙漠边,望着深深的两道车印,目光呆滞,神情猥琐。我更不知道这格还要定多少年!

道士读后感【篇3】

常言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聊斋志异》中的《崂山道士》正可以成为这句话恰当的注脚——一个反面注脚。

《崂山道士》讲述的是年轻人王七向崂山道士学习道法,在道观待了两个多月后,因为吃不了苦便告辞回家,卖弄唯一学到的穿墙术时法术失灵,被妻子嘲笑的故事。读完故事,在感到可笑的同时,我也感触良多。

正如每个失败者的故事,王七的故事也有一个成功的开端。为了学习自己所向往的道法,他背着竹箱、只身一人,不远数百里到崂山顶上同道士交谈并求学。从这个开端中,我感受到了他求道的诚意。可以想见,如果他能吃苦、有耐心,就很有可能得道。

然而,“行百里路半九十”,更何况王七只迈出了第一步。很快,在道士刻意试探、磨练他,让他随众师兄到山间砍柴一个多月后,他便无法忍受苦楚,想要放弃了。在见识了师傅高明的法术后,他又停留了一个多月,最终实在受不了砍柴之苦,也没有耐心等待,就离开了道观。临行前,他向道士学习了穿墙术,在回家后稍一卖弄,法术便失灵了,他撞到墙上,学道的唯一收获便是头上平添了一个大包。我忍不住觉得好笑,但也为他感到惋惜:如果他不那么急于求成,再多吃些苦,(对他来说的)悲剧的结局或许将改写,他或许就不会成为一个不学无术的人。

在求道过程中,王七虽然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由于自身懒惰,他沉不下心、吃不了苦,导致计划以失败告终,并且成为笑柄。同时,他的失败也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的成功。这个人从小刻苦练习书法,不知过了多少个春秋,磨烂了多少笔头,写了多少个字。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据说他用来洗笔的池塘里的水都被墨染成了黑色。即使是在成名之后,他也没有松懈,废寝忘食地练习,相传他甚至错将墨汁当成蒜泥,就着馍吃了下去。经过不懈努力,他终成一代书法大家。他,就是王羲之。在王羲之富有传奇色彩的成功背后,是他多年的付出:没有不懈的努力和惊人的毅力,哪有他最终的成功呢?

这个成功者的故事,无疑与王七的失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强烈的对比中,我明白了一个简单但常被忽略的道理:做事时,单单有目标是不够的,只有沉下心来,刻苦地向目标努力,才能够有所建树。

道士读后感【篇4】

读完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顿觉心潮澎湃,久久难以平静,一想到近一个世纪之前,在敦煌莫高窟中已沉寂了许久的经卷、绘画被人堂而皇之地装上马车,一车车地运走,消失在沙漠的尽头时,我的心头就涌起了阵阵酸楚。

跟随着作者的笔触,我仿佛回到了近一个世纪之前的敦煌莫高窟。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敦煌莫高窟的千古罪人王道士的圆寂塔。随着作者的介绍,我终于了解到,正是这位王道士,为了那诱人而又充满罪恶的银币,将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低价卖给了那些所谓的从印度 倒溯着唐僧的脚印来中国取经的洋人。这种交易,与其说是卖,还不如说是送更准确些,就好比是用一枚针换一只鸡,一颗纽扣换一篮青菜那样的公平。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王道士正目不转睛地数着银圆。他边数边津津乐道,感叹洋人的慷慨。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位为了金钱而进行肮脏交易,做出有损民族利益之举的道士而感到悲哀。悲的是,作为一名道士,竟然为了金钱而出卖中华民族最宝贵的历史文物。我也为那为了豪华的生活排场而穷得筹不出运费的中国官僚们感到愤怒。愤怒的是,那些有学问的中国官员竟从未下决心来好好地保护祖国的文化遗产。同时,我更为那些被王道士称为司大人讳代诺贝大人讳希和之辈而感到愤慨。我恨不能给这些民族败类一个重重的耳光,也恨不能一下子冲上去拦住那些流失海外的民族瑰宝,但猛然间,我意识到,我又能拦住些什么呢?或许只有洋人的谩骂: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们的官员都没言语,用得着你指手画脚吗?

这就是20世纪初发生在我国的真实的故事 。这就是现代文明社会中,新式的强盗与懦夫之间的所谓的公平交易,是所谓的荣耀与真正意义上的耻辱的彻底暴光。

在叹息、无奈和悲愤之余,余秋雨先生在文章的最后写下了我好恨三个字。这是作者发自肺腑的呐喊。这仅有的三个字包含了对王道士和腐朽官员的恨,也包含了对祖国灿烂文化和中华民族最真挚的爱。此时此刻,我想起了郁达夫 先生曾经说过的话: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在此,请允许我冒昧地套用一下:没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相伴的民族,是世界上最愚笨的民族;有了优秀的文化却不知珍惜、保存和研究从而发扬光大的国家,是毫无希望的平庸之邦。

但愿不如此!

道士读后感【篇5】

在大家的强烈推荐下,我迫不及待地观看了《道士下山》。

《道士下山》讲了一个小道士何安下下山后的生活。正如老道士所说:“一门之隔,便是两个天地。”从未见过世面的何安下不断的拜师,学习技艺。在这过程中,他体会到了人间的善恶美丑,并在师傅们的指导下,最后放下恩怨,于师傅专心学习的故事。

这部《道士下山》中,何安下的师傅们都不仅仅教会他更多的武功,同时还教给他最基本的做人道德:不离不弃,不争不恨。最后他才成为了一个武功高强,而且品德高尚的人。但在我们生活中真的做到这些了吗?

品德是很重要的。所以在电影中,不一定武功高强就是好人。校园里也一样,谁说好学生里没有品德不好的?我就看见过一个“好”学生,为了在大字课上有毛笔写字,他将旁边一个“差”学生的毛笔硬生生的抢了过来。在学校中,连最基本的在同学之间互尊互爱都不能做到,那还能算是好学生吗?这和练武一样,没有武德,终究会覆灭;没有德的终究也不会被社会与人们所容纳!

我们都知道道德是立身之根本。品德好,你对人友善,别人也会同样善待你;品德不好,那么有谁还会接受你呢?

带我回去读后感(热门三篇)


怎样去借鉴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模板呢?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其实我的内心五味杂陈。读后感就是谈自己的见解,发表自己的议论,我为了方便您整理了以下信息:“带我回去读后感”,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以便能为您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建议!

带我回去读后感 篇1

内容简介:十九岁的弗朗科对破碎喧扰的家失望透顶,于是和青梅竹马的女友萝西相约,要一起离开他们长大的家乡——忠诚之地,去英国开拓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生活。约定好的那个晚上,弗朗科痴痴地等了整夜,萝西却始终没出现。弗朗科认为萝西一定是临时改变主意了。被抛弃的怨愤使他毅然决定独自离开,最终加入了都柏林警界,化身为卧底警探的一页传奇,于死生契阔中跌宕人生。多年来弗朗科不懈地找寻萝西的下落,期待能与她再度相逢,能以他的重生来报复她。二十二年后,妹妹洁琪的一通电话让发誓再也不回家的弗朗科几乎是不顾一切飞奔回忠诚之地:在他与萝西当年相约的那栋旧屋里,发现了萝西遗落的手提箱,箱子里还有两张去往英格兰的过期船票。接下来的追踪结果令人触目惊心:旧屋的地下室里,竟然掩埋着萝西荒寒多年的尸骨。原来,她从未离开!而就在发现萝西已然身亡后的两天,弗朗科最疼爱的弟弟凯文,也在那栋不祥的旧屋坠楼身亡。这是意外,还是有人蓄意所为?两件事会有关联吗?跋涉过漫漫沧海桑田和茫茫的人世烟云,弗朗科终于倾听到了忠诚之地最沉郁的呼吸……

带我回去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弗朗科关于过往的记忆长久地停留在十九岁那年的冬夜里,他与萝西相约私奔,而萝西一直没有来,始终没有来。于是他只得一个人离开。 忠诚之地本来就是他想埋葬少年回忆的地方,是想和萝西携手彻底离开、远远迈出不回头的地方。从这里走出去后,前方无论是水是火,他都得去,都愿意去。 只是身边没有......

带我回去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读这本书时,我经常有这样的感觉:弗兰克就是一个发小儿,平常的一天,大家约在一起吃饭聊天,平时很少讲自己事情的他打开了话匣子,他还是一副无所谓的调侃腔调,能把你逗得哈哈大笑,但你听得难过,胸口闷闷的,你想要大喊大叫来摆脱这种压抑,可亲历者都没有那么做,你有什么资格失控呢?而且,你还想要听他讲更多,你不想打断......

带我回去读后感 篇2

回忆,是一道时光的窗口。当我跨入那扇窗户,回想起自己在读书中所获得的点点滴滴,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情感。读后感,如同一段美妙的旋律,带着我回到了过去的岁月,让我重新感受那些美丽而珍贵的瞬间。


每一本书都是一座小小的天地,在这个世界中,我可以穿越时空,遨游人类智慧的海洋。当读完一本好书后,我总会被书中的情节和人物深深吸引,仿佛真的置身其中。这些书籍如同慈祥的导师一样,引领我走进一个崭新的世界。


我还记得读完《红楼梦》后的种种感受。这本经典名著是透过宏伟壮丽的庭园展开了一场关于人生和命运的探索。在书中,我见证了贾府的辉煌与衰败,感受到了人情世故的复杂与无常。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等一系列鲜活的人物形象,跃然于书页之间,他们的喜怒哀乐牵动着我的心弦。在读后感中,我详细描述了这些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情感变化,生动地描绘出了每个角色的形象。通过写作,我更加深入地思考了作品中所蕴含的哲理,也让我对人性和命运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1984》是我读过的一本关于现实与理想的反乌托邦小说。在这个极权主义的世界中,个人的自由和独立思考被完全摧毁。主人公温斯顿身处这个黑暗的社会中,却不愿放弃对思想的自由与追求。人的本性的善与恶,在这本书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读完后的感受如同一股强烈的电流贯穿全身,我感受到了自由的可贵,对权力的威胁和异化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通过读后感,我把自己的情感和思考与书中的故事紧密结合,将作品中的主题和意义阐述得更加透彻。


还有那本《百年孤独》,当我完成了这部驰名世界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后,我仿佛迷失在一片奇幻的迷宫中。这本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兴衰荣辱,以及他们居住的镇子马孔多的不可思议的历史。这部小说独特的写作风格和众多丰富的人物形象,让我无法忘怀。在读后感 中,我详细描述了书中众多的情节和人物,生动地展现出作者马尔克斯独特的魔幻现实主义写作风格。通过分析和解读,我对书中蕴含的社会寓意和人性的哲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读书不仅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思考。读后感是我与书籍之间的桥梁,通过书写这篇深思熟虑的文章,我将自己的思想与书中所传达的意义连接起来。每一篇读后感都是我与书中故事的交融,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经验和人生观。无论是探索人性的复杂,深思自由的珍贵,还是感悟到时间的流逝和命运的无常,这些都是书籍给予我的宝贵财富。


读后感,让我更加独立思考、审视世界。每一次完成一篇读后感,我都会对自己的思维和表达能力更有信心。通过积累阅读经验,我收获到了对世界的不同认知和对人性的更深层次思考。这种反思和思考,将是我未来人生中持续的力量和动力。


回顾这些从书中汲取的思想火花,我意识到,读后感既是对作品的一个反馈,也是我对生活的一个思考。它是我与作者、与故事、与世界的一次灵魂碰撞。在这个碰撞中,我重新获得了对生活的热爱、对人类智慧的敬畏,也找到了自我成长的方向。读后感,带我回到了过去的岁月,让我重拾起追求知识的热情,并将这份热情注入到我的未来旅程中。读书改变了我,而读后感则成为了我与书籍、与世界交流的桥梁,让我不断汲取智慧的营养,为我的人生添上一抹亮丽的色彩。

带我回去读后感 篇3


读一本好书,就像踏上一段惊险而奇妙的旅程。每一页都是一段时间穿越,每个字都是对灵魂的触动。而当我的目光聚焦在《带我回去》这本小说上时,我仿佛踏入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世界。这是一本让我深感震撼,令人回味无穷的作品。


《带我回去》是由作家江南所著,是一本探索人性与情感的小说。故事主要以女主人公雪儿的成长历程为中心展开。雪儿是一个来自普通家庭的女孩,她小时候母亲离世,父亲过于悲伤,无法承担家庭的责任,于是委托给了一个自私的姨妈。在姨妈的家里,雪儿经历了种种风波和挫折,但她依然坚守着自己内心的善良和正直。


小说以描写雪儿的成长为主线,融入了一系列离奇的事件和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局。在小说中,作者通过雪儿的成长历程,巧妙地描绘了家庭、友情和爱情的复杂性。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个家庭背后可能隐藏着无数的秘密和矛盾,真相也经常被人们的偏见所掩盖。同时,作者还通过雪儿与各种人物之间的交往,引发了对人性和情感的思考。我们常常会遇到那种在外表之下隐藏着复杂心理的人,而这种人往往才是最值得信任和照顾的。


另一方面,小说中充满了情感的纠葛和发展。雪儿在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许多人生的坎坷和痛苦。她不仅要应对家庭的阴影,还要面对自己内心的挣扎和迷茫。而正是这些经历,塑造了雪儿坚强的意志和温暖的心灵。小说中的情感描述细腻入微,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了雪儿情感的起伏和变化。


在阅读《带我回去》的过程中,我深深被作者的笔触和情感所吸引。作者以简练而精准的文字描写了人物的内心世界,使得读者能够真切感受到每一个角色的情感变化和成长。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令人无法自拔,每一个转折都让我着迷不已。同时,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也栩栩如生,他们不仅有自己独特的性格特点,还有着深刻的内心世界。他们的情感和冲突,让我在阅读中体味到了人性的复杂和多样。


《带我回去》不仅是一本关于成长和情感的小说,更是一本关于家庭和人性的探索之作。通过雪儿的成长故事,作者以独特的视角探讨了家庭和人际关系背后的复杂性,并通过细腻的情感描写引导读者思考自己的生活和人生。读完这本小说,我仿佛经历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思考着自己的成长以及与他人的关系。同时,这本小说也提醒我们,正直、善良和勇敢是每个人都值得追求的品质。


在这个喧嚣而快速的社会,我们常常被琐事和功利所困扰。而在读完《带我回去》后,我深感自己需要回归内心,思考人生和情感的真谛。这本小说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以及对世界的看法。它带给了我无尽的思考和反思,使我更加明白每个人都应该坦诚相待,珍惜与他人的真挚关系。


读完《带我回去》,我的心灵被触动,思绪久久不能平静。这是一本让我深感震撼的作品,引发了我对生活和人生的思考。我被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和情感所打动,仿佛与他们一同经历了成长和坎坷。同时,这本作品也教会了我如何勇敢面对自己内心的挣扎和痛苦,坚持自己内心的信仰和善良。我相信,《带我回去》将成为我心中永恒的经典之作,一本值得多次阅读和品味的好书。

2025假装在长大读后感集锦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2025假装在长大读后感集锦,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假装在长大读后感(篇1)

《假装在长大》读后感范文

彭学军阿姨又出书了!书名是《假装在长大》。老师一把书发下来,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每一篇都那么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

这本《假装在长大》是彭学军阿姨的一本散文集,每篇散文都是一篇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分别是《瞬间长大》《在小老鼠那儿等着你》《三三、阿泉和小伯伯》《深情的老门槛》等。

我很喜欢《瞬间长大》这个故事,这个故事里有亲情、有母爱,十分令人感动。《瞬间长大》讲的是虱子汪洋从一个调皮鬼变成一个好学生的瞬间变化。这个变化不是因为训斥,也不是因为惩罚,而是因为母亲的泪水,因为亲情。虱子的日记里有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但那一刻,她软弱、无助、可怜,是我让母亲变成这样的……我无法说清那时的.感受,但我第一次看清了我自己。我相信,我就在那一瞬间——长大了。"我看到这里,完全被感动了,我了解了爱的力量。爱能使一个调皮鬼变成好学生;爱能使枯木发芽、铁树开花;爱能使沉睡的植物人苏醒过来……爱,拥有着无穷的力量,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爱可以惊天动地!

《水是兔子变成的》也令我十分感动,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爱撒谎的男孩做了一只冰雕兔子送给老师,可是家里停电了,他做的冰雕兔子融化成了水,只剩下三颗做为眼睛和嘴巴的樱桃。等到送礼物的时候了,他把三颗樱桃和水拿了出来,说这是一只兔子,大家都不相信,但老师选择了相信他。从此以后,男孩再也没有撒过谎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信任,信任别人是信任自己。信任一个诚实的人,会让他更加诚实。信任一个爱撒谎的人,会使他变得诚实。人人都要互相信任,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信任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爱与信任,多么美好的字眼!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对过路的人……这个世界上多出一份关爱,就会多出一份美好。多一份信任,就会多一份温暖。

这本《假装在长大》能让你更加开心、愉快。还可以使你的心灵更加美好,赶快拿起它吧。

假装在长大读后感(篇2)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假装在长大》,下面就谈谈我的感受。

这本书里有很多个小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篇——《窗外的女孩》。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叫阿莲的小女孩,她的家庭条件很艰苦,不仅每天要管全家十口人的一日三餐和猪圈里的那头母猪,而且每天天没亮就要起床做饭,因为父母和哥哥姐姐们要下地干活,要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还要管猪呀、鸡呀什么的,一通忙下来后,阿莲就背着弟弟去上学。可就是在这样的辛苦和忙碌下,阿莲还要坚持读书上课,她有时忙的连写作业的时间都没有,可她的功课并没落下,每门功课都拿第一。

阿莲每天干那么多活,还要背着弟弟上学,但作业还是落在后面,在各个领域都是第一名。而现在的我们呢,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不如意就对家里人发脾气,嫌这嫌那,想想真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学习,自己能做的事情尽量自己做,孝敬长辈。

三年级:兰涛

指导老师:凌晓芬

假装在长大读后感(篇3)

放暑假了,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假装在长大》。拿到书后,我一直在想,这会是什么样的书,好看吗?

半个暑假过去了,我终于得到了答案。这是一本关于童年的书。很感人也很神奇。

其中,我最喜欢第一篇《窗外的女孩》。

女孩教阿莲,她八岁就背着小弟弟去上学。去学校要走五里路,而且背弟弟上学只是她“抽空”做的事。她正经的事,就是管全家十口人的一日三餐和猪圈里的那头母猪。

阿莲一天迟到两次。即使她来学习,也得站在窗外上课。因为她哥哥老是哭,她得等他冷静下来才能坐在教室里。阿莲每天都会迟到几节课,成绩都还是数一数二的。

阿莲的勤奋、爱学习、不怕吃苦的精神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

童年的快乐

前一段时间里,我看了一本书叫《假装在长大》,那本书写出了一些别的小朋友的童年,也写的非常好,让我看的津津有味,也写出了童年的快乐,很有趣,让我想起一些想法。

大家都一样,小时候老想着长大,但长大后发现许多烦恼与无奈,童年,心中难免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因为童年是无忧无虑的,那时候,我们很有趣,也很聪明,愚蠢,很快······遇到开心的事,能彷若无人的开怀大笑:想笑就笑、想怎样就怎样,不用假装笑脸;不用过分掩饰自己,不用干自己不喜欢的事;不用在意别人的目光;我是孩子我怕谁!谁就算干坏事,别人也只会说:

“孩子还小······”。没人跟你计较。

童年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所以我经常想,如果欧文一辈子都不长大,那该多好啊!

即使有一天我长大了,我也会有一张成熟的脸,穿着不同的高跟鞋,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吸引着人们的目光,再也不能抱着洋娃娃睡觉,不能拿着冰棍在大街上一边吃着,一边走着,不能在大街上追赶或大叫······

我好怀念我三四岁的样子,那些日子,我可淘气了,常把东西放进嘴里,总是爱哭,把手放进嘴巴,妈妈就总说,不要把手放进嘴巴,会肚子疼的,小时候听着听着就不会忘记了。

我想留在那个时候,因为有太多美好的回忆和太多的时间让我怀念,我会在未来经历很多快乐,悲伤,快乐和分离。但成长是必然的自己慢慢长大,童年就此一去不回来了,留下的只是一个美好的回忆。

童年,你为什么这么美好?你有什么魅力让我永远停留在童年?你又有什么魅力让我不想长大?

假装在长大读后感(篇4)

张静怡彭学军阿姨又出书了!书名是《假装在长大》。老师一把书发下来,我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每一篇都那么引人入胜,让人爱不释手。

这本《假装在长大》是彭学军阿姨的一本散文集,每篇散文都是一篇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分别是《瞬间长大》《在小老鼠那儿等着你》《三

三、阿泉和小伯伯》《深情的老门槛》等。

我很喜欢《瞬间长大》这个故事,这个故事里有亲情、有母爱,十分令人感动。《瞬间长大》讲的是虱子汪洋从一个调皮鬼变成一个好学生的瞬间变化。这种变化不是因为训斥,也不是因为惩罚,而是因为母亲的眼泪,因为家庭。

虱子的日记里有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但那一刻,她软弱、无助、可怜,是我让母亲变成这样的……我无法说清那时的感受,但我次看清了我自己。我相信,我就在那一瞬间——长大了。

”我看到这里,完全被感动了,我了解了爱的力量。爱能使一个调皮鬼变成好学生;爱能使枯木发芽、铁树开花;爱能使沉睡的植物人苏醒过来……爱,拥有着无穷的力量,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爱可以惊天动地!

《水是兔子变成的》也令我十分感动,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爱撒谎的男孩做了一只冰雕兔子送给老师,可是家里停电了,他做的冰雕兔子融化成了水,只剩下三颗做为眼睛和嘴巴的樱桃。送礼物的时候,他拿出三个樱桃和水,说是只兔子。每个人都不相信,但老师选择了相信他。从此以后,男孩再也没有撒过谎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信任就是相信自己。信任一个诚实的人,会让他更加诚实。信任一个爱撒谎的人,会使他变得诚实。

人人都要互相信任,有时候,一个小小的信任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爱与信任,多么美好的字眼!对家人,对朋友,对邻居,对路人如果世界上有更多的爱,就会有更多的美丽。多一份信任,就会多一份温暖。

这本《假装在长大》能让你更加开心、愉快。还可以使你的心灵更加美好,赶快拿起它吧。

假装在长大读后感(篇5)

天高云淡。天空像被浆洗过一样纯净、蔚蓝。骄阳不再那么焦躁炽热,清晨、黄昏都有凉飕飕之感。

这注定是一个收获与感伤的季节。有人欣赏它丰收的喜悦,有人委婉地说它悲伤。秋风萧瑟,秋意渐浓。

少数花木在这个季节盛开,无数花草在这个季节日渐凋零干枯。草木一秋,曾经的茂盛葱翠,在这个季节渐渐步入垂暮之时,草色渐变浅绿淡黄,幽草夕阳,风凉景伤,深幽一汪湖水,小桥上细风轻饶佳人发丝,双眸泪光闪烁遥望夕阳斜晖下那条古道。多少古风清韵,多少才子佳人,这个季节感伤的美,究竟镌刻了几许悲色情话,恐怕唯有风知道。

暂短人生如浩淼烟雨,转瞬即逝。拼命工作,都想好好生活,好好生活的标准就是需要挣更多一些的钱来填补生活的空缺。在城市的角落开着廉价的车,为了妻儿就像一只可怜的蚂蚱在四处觅食不停地拼命蹦跶,不敢也没有理由停下,或许也会有人问,在这里你怎么把人形容的卑贱如蚂蚱一般,都知道本不该如此,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真实,没有钱,没有势,人在哪都很卑微,说直白点,没有钱,就没有了生活的资本,贫贱夫妻百事衰。

富贵达人也好,草莽流痞也罢,都在完善人生,都在追随名利,这是人之本性,好如风卷残云,秋风落叶。

人这一辈子或许如名贵花木一样绚丽夺目,或许如幽草一般潦草一秋。填满胸的浮躁堪忧,酒醒后的自省是半醉半醒时道不出真言,舌头拉不直所讲的哪几个破段子后的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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