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金锁记有感

发表时间:2023-04-20

关于读金锁记有感精选7篇。

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亲自撰写文档的情况并不少见,对于新人来说,范文就是最好的助手。也可以结合几篇范文,写出自己的亮点。范文的重点要从哪里把握呢?下面是我们帮大家整理的读金锁记有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读金锁记有感 篇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接触到她的作品,便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与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最深的便是那《金锁记》。

七巧带着沉重的黄金枷锁,一点一点地慢慢将自己杀死,而在她害死自己的同时,又用这枷锁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这个美丽而又悲哀的女子,就像一只美丽炫目的蝴蝶忽然被制成了标本,定在了门上,鲜艳而凄凉!她有爱,那个眼眸如水仙盆里清水养着的黑石子般明亮的黑眼男子,曾使她心里荡起了多少的涟漪,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她也有恨,恨哥哥嫂嫂的爱财如命,不论死活便硬将她塞给一个半死不活的骨痨病人,让她还在梦幻之际就被推下了悬崖,甚至来不及呼救一声。她更有愧,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她亲手扼杀了他们如花的生命!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当初那个错误的婚姻一开始就造就了两代人的灾难。对于七巧,也只有在弥留之际才能卸下压迫她一生的黄金枷锁。

生命的过程是开花的过程,七巧的花过早地谢了吧,未待烈艳却已凋零。她也许并不欣赏她的花,所以她没有好好照料,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花也曾经美丽过时,一切都晚了,过了花期,只能凋零了,她的一切觉悟,都像下半夜的昙花,太迟了。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请自我欣赏,自我珍爱,让生命之花用开不败。

读金锁记有感 篇2

多数人活着,其实也都无外乎追求某种自我的满足,而普遍的一种认知更多集中体现在对于欲望的一种满足,物欲和情欲就首当其冲。

但是,就因为人在不断追求着这种欲望的满足,某种程度上也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畸形人生。事实上,人的内心都是不健全的,尽管我们也没有那种比较统一并且被广泛认可的标准来判定。

不过,按照我们的种群个性,不合群的家伙,多半都是不健全的。由此,在《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其实就不是一个健全的人。

正因为曹七巧具备着这种不健全的性格,在文章开始的时候小丫头才敢议论自己的这位二奶奶,并且还是用一种极其轻蔑并夹杂着不屑的口吻,殊不知,她们也都从属于女性这个大的阵营之中。

曹七巧的人物形象其实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来表现的,主要分为两个时期,即分家前后的地位变化。

造成这种人性扭曲悲剧的原因无外乎也就是三种

首先是物欲。曹七巧嫁到姜家来,在他哥哥的心中和自己的心中,其实都是一种物化的女性交易。

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物化的交易,使得姜家的人和娘家的人对于这位看似不合规矩的角色存在着一种比较大距离感,曹七巧在自己的夫家和娘家其实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温暖,物欲其实就是一种很强大的隔栏。

姜家对于曹七巧这种女性物欲,以及曹家哥哥对于自己的妹妹换取的金钱物欲,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曹七巧的第一重人物悲剧。

除去曹七巧个人命运这一点,再有的就是在姜长安和姜长白身上停留着的一种物欲束缚,这样直接间接地导致了两个人的新的悲剧。

其次是情欲。如果是按照时间的叙述过程,曹七巧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得到过很多的人的爱,按照文中的话来说的话,曹七巧的手腕也曾洁白。

但是,伴随着黄金枷锁的出现,曹七巧的这种未曾被开发的情欲转变成为了一种畸形的恋爱观念,更加确切地说,是一种畸形的情欲观念。

这种欲望体现在对于姜季泽的撩拨之中,张爱玲对于这其中的分寸把控是很好的,曹七巧撩拨姜季泽的每一句话都是一个动作,每一个动作也都是一句话。她抖动着自己的身体来换取一种对于情欲的渴望。

其实,还有的就是对于自己儿子的那种情欲。在姜长白结婚之后,曹七巧对于自己儿子的夫妻生活也是有一种窥探的,这不仅仅是一种把控欲,其实也还是一种畸形的情欲观。

这种畸形的情欲观念,也间接造成了长安的恋爱悲剧。

最后,就是老生常谈的女权意识。中国的女权意识其实是在压抑了数千年之后的一种苏醒之后的强烈反弹,这个反弹的节点就集中表现在两个时代之间的跌宕交替时期。

曹七巧面对的更多的是一种十分残酷的封建压迫,同时在这其中蕴含着的那种反抗也就好似石沉大海一般,失去了原有的那种光泽。

曹七巧受到的这种黄金枷锁束缚也被她原原本本放到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按照张爱玲的结尾处所说,三十年之前之如三十年之后,这样的故事也一直是在上演。

读金锁记有感 篇3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情欲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情欲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变态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最好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读金锁记有感 篇4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读金锁记有感 篇5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平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平,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读金锁记有感 篇6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腐败。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读金锁记有感 篇7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在上课时老师的讲解下对它产生了兴趣,所以才决定去看一看,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枯燥且乏味,但是我还是坚持读下去了。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女主人公曹七巧是个悲剧人物,她不仅是一个受害者:所嫁的丈夫是个“骨痨”病人,但作为一个健康的人,她正常的情欲因难以满足而受到压抑,是个被锁在黄金枷锁里的女人。也是一个施害者,并且受害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她的亲生儿女。七巧因得不到情爱而受到压抑,在长久的压抑中开始疯狂,因而做出种种可怕的事情。她百般破坏儿女的婚姻幸福,是中国小说中少见的具有变态人格的女性形象。曹七巧是可怜的,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她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就知足了。但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

除了对文章中女主人公曹七巧印象深刻之外,在这篇小说中也对曾多次提到的月亮深有感触。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所以它的变化也就影射出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俗话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记得文中有这么一段,“七巧,一个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自己心爱的男人和钱!”我觉得正是七巧的母亲临死之前说的这句话彻底改变了七巧的下半辈子。也许七巧为了钱,曾经放弃过季泽,但是她到死的那一刻,手里还是紧紧地揣着那个季泽年轻时送给她的兔爷儿,而季泽虽说今生只会有兰仙一个妻子,但是却在长白说“如果我妈还在,该多好”的时候泪流满面。其实早在他们相爱的时候,他们就各自戴上了束缚了他们一辈子的枷锁,锁着七巧的是她到底该选择金钱还是爱情的考验之锁,而锁着季泽的是他爱着七巧却无法跟她在一起的苦闷之锁。他们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爱情走到一起,却因为他们的爱情各自做了许多不该做的错事,给自己留下了很多遗憾。

是什么让一个正常人变得面目可憎、失去理性?一朵盛开的鲜花是不会没有任何理由就变成了一丛刺让人不能亲近,害人又害已的刺的,这里面有风霜的侵蚀,雨雪的相逼。只有无欲无求的人才最不容易受到伤害。正因为没有所求,没有期望,也就不会带来失望,也不会被各种各样的外界诱惑所伤。追求爱情的人,有爱就必有痛,得到爱时阳光灿烂,似乎得到了整个世界的幸福,但是爱情正因为美,却往往是因为她的残缺不全,得不到时,或得而又失时,痛彻心扉。追求钱财的人,有了一万想十万,有了百万想千万,富有是没有尽头的,然而贫穷和落迫却是有尽头让一个人丧失希望的。李白说:“千里散尽还复来”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境界罢了!但是无欲无求的人只存在于理论上,连佛祖怕也是做不到。七巧是个凡人,是一个比普通人更渴望成功的女人,她一直都在不懈地追求着自己所认为的成功。

读完全文,我对七巧的感觉不再是初读是的厌恶、憎恨,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有能力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去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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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非常女生》有感7篇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读《非常女生》有感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非常女生》有感 篇1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出自杨红樱教师笔下的一本书——《十分女生》,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告诉了我很多知识,并让我认识了许多朋友,如:魅力女孩冉冬阳、双面女孩莫欣儿、侠义女孩戴安、坚强女孩梅小雅、漂亮女孩艾薇、胆小女孩欧亚菲等书中的人物,并且我认为,给我留下影响最深的就是坚强女孩梅小雅,梅小雅是一个父母离婚,母亲下岗的女孩,之后母亲开了一家小商店,梅小雅还帮着母亲去进货给商店,我为什么会喜欢这个人物呢是因为梅小雅在这种坚辛的条件中依然不屈向上的精神感动了我,让我明白了,即使人在逆境中也没关系,只要有信心、不放弃就能够走出逆境。还让我明白了一句话,那就是:苦难是人生的财富。

其实这本书中还有很多人物值得我们学习例如莫欣儿这个人物,这个人物值得我们学习在;虽然莫欣儿的父母离婚了,可是莫欣儿依然很坚强。并且,当我遇到困难我就会想起这个人物,一想起莫欣儿的坚强,我就会解决这个困难的。

怎样样,听完我的介绍,你想读一读这本书吗

读《非常女生》有感 篇2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杨红樱的“校园小说系列” 《非常小男生和小女生》。虽然它不是名人名著,也不是作文选集,但是我却格外爱,不论是《笑猫日记》还是《马小跳》,同学们总是交换着看,甚至还“排队”等候。

这次,杨红樱阿姨给我们带来的是两位一年级同学杜歌飞和金贝贝的有趣故事。两个小朋友,一个爱好是武术,打针第一个上去,他的理想是长大后当马戏团小丑;一个想穿高年级的校服,看蚂蚁搬馒头忘了上课,长大后的理想是做个好妈妈。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一个既善解人意的米老师,帅气的丁老师和一群性情各异的同班同学!

杜歌飞,一个淘气贪玩的小男生。米老师第一次见到他说他会唱歌,杜歌飞毫不犹豫地跳到桌子上,唱起了刘欢的《好汉歌》,“路见不平一声吼哇 ,该出手时就出手哇 ,风风火火闯九州哇……”;却因为下课贪玩,忘记上厕所,结果厕所门口尿湿了裤子,不过还好有米老师的帮忙,并且拉钩替他保密,并且还小声地念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为了得到一朵小红花,尽管十分害怕,也要第一个上去打针……

金贝贝,一个善良天真的小女生。常常和一只很丑很丑的狗狗玩耍,尽管丑丑狗的主人抛弃了它,但是金贝贝却十分在乎它,每一天都喂它吃肉松和巧克力豆;因为缺牙的关系,常常把“风”读成“轰”,把秋“风”吹树叶落,念成秋“轰”吹树叶落,那些大人在沙发上笑得东倒西歪;因为想要穿高年级的校服,她特地拿出妈妈的百皱裙卷到膝盖,还把白色胶布一圈一圈地卷到膝盖,看上去像白色的袜子,不知情的杜歌飞还以为金贝贝受伤了,说什么也要背她去上学……

一本属于我们的小说,一本让我们回到从前的小说,一本小说,让你、我、他都能成为非常小男生和小女生

读《非常女生》有感 篇3

暑假我看了几本好玩的课外书,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著名校园作家写的《非常小男生和小女生》。这本书里说的故事不仅很贴近我们的学生生活,还非常的幽默、搞笑,常常看的我肚子都笑疼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刚上一年级的主角杜歌飞和金贝贝的故事。我就先给大家介绍杜歌飞的上学趣事吧。

杜歌飞是个调皮小男生,在上学的第一天是他爸爸送的,可他在校园里走丢了。在他只知道哭的时候,有一位美丽的女老师向他走来,她们一起去了女老师的办公室,哎,爸爸也在那儿。这位美丽的女老师问他:“你是哪个班的?”“我是大二班的。”杜歌飞说。“哈……”美丽的女老师笑了,我也哈哈大笑。“是一(1)班的”爸爸说,“哦,正好我就是教这个班的`,我姓米。大米的米,你叫什么?”“姓大米的米?”杜歌飞满脑子都是白花花的大米,像木头一样站在那儿。看到这我已经笑的前仰后合了。

下一个要介绍的是可爱的小女生金贝贝。她和其他女生一起玩木头人,只有金贝贝一会动,一会说话,总是犯规。第二天,她下了决心再也不犯规,真的没再犯规,这时上课铃声响了,金贝贝还是站在那,操场上就只剩她一个人了。校长来了,问金贝贝怎么啦?她也不答应。真是执着。看到这我笑的腰都直不起来了。

整本书看得人感觉很轻松,很多时候看着他们上学的点点滴滴我都不禁想到了自己上一年级时的情景,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终于可以和大哥哥大姐姐一样背着书包上学了,害怕的是老师、同学都不认识,我怎么和他们相处呢?学校的生活和幼儿园有什么不同呢?

你们说这本书好不好看?

读《非常女生》有感 篇4

前不久,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十分女生》的书,书的作者是杨红樱。

里面有各种性格的女生。有聪明伶俐的秦天月和冉东阳,有天真可爱的莫欣儿和艾薇,还有狭义的假小子戴安和坚强的女孩梅小雅。

当我读到“口香糖”事件的时候感到戴安确实是一位狭义女生。这篇文章主要讲戴安和艾薇是好朋友,有一天艾维的裙子上不知是谁恶作剧的沾了一块口香糖,结果遭到了大家的嘲笑。戴安“挺身而出”,最终查出来是“米老鼠”干的并“惩罚”了他,我也真想有这样一位“铁哥们儿”。其中还有一篇“体验艰辛”让我感到梅小雅真是一个坚强孝顺的女生。梅小雅的妈妈开了一家超市并且有哮喘病,梅小雅一有空就不停的进货,无论刮风下雨她都坚持。如果我们都像梅小雅一样,那爸爸妈妈该多高兴啊!,《十分女生》这本书还记录了女孩长大的烦恼和欢乐,告诉我解决的办法和态度。

我喜欢这本书,一本让我了解女生的书。

读《非常女生》有感 篇5

今天,我看了《非常女生》的故事,在看之前,我想:“非常女生一定是个很特别的女生,可究竟有什么特别呢?”我带着好奇心来到了书中,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爱心’与‘阴谋’”她讲的是:一个叫梅小雅的同学,因为家里条件不好,交不起学费,同学们听了,都非常同情她,纷纷拿出自己的压岁钱,可同学们的压岁钱还是有限的,学费还差好多,梅小雅有一个同学叫冉东阳,她为了帮助梅小雅,就计划了一个‘阴谋’,就是等爸爸妈妈出去以后,把家里的活全都干了,爸爸妈妈回来以后说了一些高兴的话,可爸爸妈妈才出了冉东阳的用意,把买微波炉的钱去给她交学费。我佩服冉东阳的聪明才智和他爸爸妈妈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爱是每个人的本能,只要我们去细心感受,在生活中,像冉东阳的同学无处不在,想想自己,平时,老师无微不至的关怀、教育和同学们真诚的帮助,使我在学习上不断增加自信,还有妈妈的悉心爱护下,我――一定会成为一棵好苗。

真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非常女生》有感 篇6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果林小学的两个小学生杜歌飞和金贝贝。讲述了他们在学校发生的各种各样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有三个故事,我来讲述给你们听吧!

第一个故事是“第一个上去打针的人”。讲的是有一天,全班同学都要打预防针,介是等医务人员来到班级的时候,却没有一个同学敢第一个上去打针。这时,小男生杜歌飞勇敢地走了上去。虽然杜歌飞疼得流下了眼泪,但是我还是很佩服他的勇气。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勇气地去做,即使做得不好,但是失败乃成功之母啊!

第二个故事是“丑丑狗救金贝贝”。讲的是有一天,金贝贝不小心被锁在了厕所里,家里人怎么都找不到她,还报了警,可是警察找了一个小时都没找到。丑丑狗是金贝贝地宠物,它也在努力地寻找它的小主人。丑丑狗最终利用自己的嗅觉,找到了金贝贝所在的地方。并领来了金贝贝的父母,救出了金贝贝。你瞧,多聪明的一只小狗啊!我们人类的智慧可比小狗高多了,只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智慧,也能创造一个个奇迹,你说是吗?

伙伴们,听了我的讲述,你们是不是这本书很有趣啊,那就快来看这本书吧!

读《非常女生》有感 篇7

《非常女生》是杨红樱写的,其中有两篇故事让我很感动,《爱心与“阴谋”》和《在需要我的时候》写的都是帮助同学的。《非常女生》是《非常系列》里的一本,还有《非常小男生和小女生》、《非常男生》、《非常老师》、《非常爸爸》、《非常妈妈》。

《爱心与“阴谋”》讲的是:“冉东阳的爸爸妈妈要去打网球问东阳去不去她说不去,因为她有一个“阴谋”。她在家里先打扫了卫生,又为爸爸妈妈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非常女生读书笔记 在吃饭时她夸了妈妈夸爸爸最后夸自己,爸爸妈妈没听懂原来她同学梅小雅妈妈下岗了准备开店但没资本。东阳爸爸妈妈了解后决定借同学五千。我觉得冉东阳的爸爸妈妈太有爱心了,冉东阳肯为自己班的同学梅小雅凑钱让她妈妈有资本开店,他们只是同学,进一步说他们是好朋友。

冉东阳真是太有爱心了!下一个故事是《在需要我的时候》大概的内容是:马加爸妈出车祸住进医院家里有个小弟弟没人照顾。每天放学冉东阳、莫欣儿、吴缅等同学都会到她家帮忙有的去买菜,有的去买尿不湿,还有的照看小弟弟就像是一家人。

大家这种互帮互助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

关于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精选8篇)


当你在从事工作时,肯定会需要处理和解决各种文档问题,在写文章之前,想必大家都有先找范文参考的习惯。提炼出范文的写作精髓有助于提高我们自己的写作能力,如何学习范文的撰写呢?以下是笔稿范文网的编辑为大家收集的“读格列夫游记有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篇1】

这两天我又读了一遍《格列佛游记》,格列佛是一个英国的医生,他乘船冒险,遇到风浪,在大海中迷了路,来到了他从来没有到过的国家,书中描写的小人国和巨人国的人物特别吸引我,格列佛在小人国的时候用小便的方法浇灭了皇宫的大火,还帮助小人国把另外一个国家的舰队捕捉了。他在那里受到了大家的尊重和敬佩,他在小人国无所不能,帮助大家做了很多事情,这样的情况到了巨人国可是截然相反了,他在巨人国里成为了农夫女儿的好朋友,这个小姑娘把他照看得非常周到,生怕他被老鼠咬伤,因为那里的老鼠比他还大,小姑娘还给格列佛做了几个甜饼,但是这些甜饼被蜜蜂衔了去,格列佛杀了四只蜜蜂,并且取下了蜜蜂尾巴上的刺,他想把其中的三根给英国的科学家,剩下一根自己留作纪念。小姑娘把格列佛交给了国王,国王让木匠给他做了一个小房子,格列佛在里面衣食无忧地生活着,但是他很怀念自己的国家,在历尽了千辛万苦之后终于回到自己的家。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篇2】

在暑假我读了由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书中的主人公格列佛分别到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游历。

在小人国,格列佛被小人绑住,并制造了巨车把格列佛运到京城献给国王。文中详细写了小人们是如何团结一致把格列佛运上车,给格列佛喂食,给格列佛做衣服……格列佛的出现几乎吸引了所有小人的注意。他的温顺逐渐赢得了国王的好感。他也渐渐熟悉了小人国的风俗习惯。当另一小人国布来夫斯库帝国准备入侵小人国。他涉过海峡,把50艘最大的敌舰拖回了小人国的港口,立了大功。但因为不愿意灭掉布来夫斯库帝国,使国王很不高兴。这时候皇后寝宫失火,格列佛急中生智,散了一泡尿,扑灭了大火。谁知,皇后不但不领情,还要责罚他。于是大臣门串通好要除掉他,他听到了风声,逃掉布来夫斯库帝国。可是他食量的太多了,两个国家养不起他,于是造了一艘大船送他回英国。

在大人国,遇到了一个农夫在收麦子,把他捉住交给老板,把他带到四处展览,最后来到首都。农民很贪钱,每天要他表演10场,他累的奄奄一息,农民见无利可图,就把他卖给了皇后。由于他小巧玲珑,在宫里十分受宠。但他经常遭到苍蝇、老鼠、小鸟等动物袭击。面对国王,他沾沾自喜地介绍了英国各方面情况及历史,但被国王一一否定。格列佛到大人国的第三年,跟随国王巡视边疆。由于思乡心切,来到了海边呼吸新鲜空气。天空中的大鹰错把他住的箱子当成了乌龟叼了起来,几只鹰在空中争夺,箱子调入海中,被一艘船发现救了起来。

在飞岛国,格列佛被飞岛国的人给救了上来,飞岛国的人长相非常奇怪。国王和贵族住在飞岛上,老百姓则住在陆地上。他离开飞岛后来到陆地上,参观了“拉格多科学院”。这所科学院研究的都荒诞的课题。导致全国土地荒芜,人民无衣无食。

在慧骃国,他遭到了一群形状像人,名为“野胡”的生物袭击,幸亏一匹具有智慧的马—“慧骃”给他解了围。原来马是该国的理性居民及统治者,而野胡则是被马豢养和役使的一种畜生。他的言行举止在“慧骃国”的马民看来是一只有理性的野胡,因此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很快学了该国的语言,应主人的邀请,他谈到在世界其它地方马是畜生,而像他这样的野胡是马的主人。这使“慧骃”感到震惊。

在这部游记里,斯威夫特用了很多种手法对现实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了批判和讽刺。突出表现了其新颖的艺术手法。因此无论从艺术角度和人文角度来说,这部小说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篇3】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接触的讽刺小说。经过格列佛去的“小人国”、“大人国”和“飞岛国”,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之间的一些矛盾,还有他们的腐败和丑陋,和他们长期积累的剥削和掠夺。这本书共分为四部。第一部:写了格列佛喜爱航海生活,第一次去航海是一艘叫“羚羊号”的远方太平洋的船上,之后穿在途中触礁沉没,格列佛侥幸逃生,走到了一个叫小人国的国家。

那里的人们仅有六英寸,只相当于我们人类的二分之一。那里的国主、大臣和居民们十分的贪婪、残忍,并且野心很大,与邻国之间战火很多,个个明争暗斗。第二部:写了格列佛坐的是一艘名叫“冒险号”的船再次出海,有惊喜的来到了另一个国家,那里的居民在格列夫的心总是如此的高大,这些居民犹如铁塔,这就是“大人国”,那里虽然没有一种完全的礼貌体系,但民族诚实,处于一种自然状态。第三部:写了个列佛航行坐的是“好望角号”,这次航行他先后到过“飞岛国”、“巫人岛”等等地,见识了许多趣味的事,后经日本、荷兰回到英国。

第四部:格列佛第四次航海被举为“冒险号”的船长,这次他来到的国家是“慧马国”,在那里马是一种高贵而又理性的动物,也是这个国家的统治者,而另一种长相像人,名叫“耶胡”的动物则贪婪、嫉妒,是罪恶的化身。《格列佛游记》是一部奇书,他不单纯是少儿读物,而是饱寓讽刺小说和批判的文学作品,在这些虚构的国家里,足够找到英国人的痕迹,看似很荒延不经,实则寓庄于谐,以冷淡掩深挚,从荒延出心酸,从这种意义上说,《格列佛游记》也是现实一种。

当我看到慧马国这一部时,我深深的被慧马的诚实,不去骗别人这种精神而感染。慧马和慧马之间的相互信任以及它们的善良、智慧等,的是我期望我们这个世界能相慧马国这样完美。与此同时,我还认识耶胡这个动物。耶胡这个动物嫉妒心强,它贪婪。我想:我们做人不要像耶胡一样贪婪、嫉妒心强,要想慧马那样真诚而善良。总之,《格列佛游记》使我学到了课文没有学过的,他让我们学会了做人要诚实,不要总想着超过别人,要取长补短,这才是《格列佛游记》告诉我们的道理。

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篇4】

英国着名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

小人国里面的人仅有6英寸高;大人国里面的人有40英尺高;飞岛能飞起来,这些光怪离奇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xx8月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骃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骃(马)。在慧骃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它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它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骃国,那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梦想境地。那里没有谎话,不必研究话语的真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偷盗、抢劫、诈骗、杀人放火、拐卖儿童、走私贩毒,也是我们在电视中常见到的事,都已经不足为奇了。

我期望我们的社会能在我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下,成为像慧骃国那样的社会。我愿为此付出,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阳光,少一点污染。

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篇5】

暑假里,我读完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是一本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这是我以后才知道的)。

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童话,或者说是想《鲁滨孙漂流记》一样的书籍,但是我读完后,才发现这是一本讽刺小说,一本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童话色彩才是局部的,尖锐的讽刺才是这本书主要的灵魂。

我觉得大人国和小人国被描写的惟妙惟肖,让读者身临其境,无法自拔。随然作者没有亲身经历,但是还是描写的十分优美。但是后面的《勒皮他、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印度(飞岛国)游记》和《慧国游记》却没有大人国和小人国的生动有趣(我个人认为),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极度的讽刺了当今社会,和对当今社会腐败,无能的痛恨。

大人国和小人国的十二之一形象的写出了那些人与作者的差别。

在小人国,作者耐心的描述格列佛一餐吃了多少鸡鸭牛羊,喝了多少桶酒等等,反复的提醒读者牢记这个比例。在这般小的玩具世界,所有的雄心和邀宠、政争和战事都不显的渺小委琐。

两次尺度转换起了某种否定的作用。

到了大人国,这点就变的十分明确了,身份的互换,格列佛自己也变成了小人:他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几片小金币向那里的巨人讨好;他弄刀舞剑,展示自己的勇武;他和王后宠爱的侏儒闹矛盾、斗心机。但他的讨好保护人的行动又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随时可能被任何外在的力量伤害。

飞行的岛国,奇葩的人民,这里的人十分奇怪,似乎对乐器有种莫名的喜爱,各种物品都做成乐器的形状,无不体现出了那里人民对乐器的热爱。格列佛在这里见到了许多的奇人,了解到了许多奇怪的事。

在岛国的时候,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格列佛航行到格鲁伯杜得雷伯,去接见那里的首脑的时候,那个首脑让死人复活。让格列佛亲眼看见了历史的重现。明白了一些事实,弄清了一些误会。

聪慧的骃,愚蠢的耶胡(那里其实就是人)。我觉得这个章节很无聊。在慧骃国里,格列佛跟他的主人讲诉了他自己国家的社会。当他讲到法律和律师是,他的主人却认为律师是生来就学会颠倒是非,他们把白的说成是黑的,黑的又说成是白的。而又当他讲到战争与士兵时,他的主人又认为一只杀人不眨眼的耶胡,他杀死他的同伴越多越好

慧骃的理性和团结,使得格列佛不想回到英国,他痛恨当今英国的社会。但是后来慧骃国的人要杀死那里的耶胡,于是,格列佛就被迫逃了出来。无法实现永驻在慧骃国的愿望了。

在书中我非常喜欢作者的一段话,那也是他的人生所得,值得我们去体会,我也会把这段话当做我的做人标准。人人都能拥有真诚,公正,克制自己等等美德。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这些美德,再加上经验和善本之心,人人就能为国家尽义务,只不过还需要学习一段时间罢了。如果一个人缺少德行,即使他具有卓越的才能也于事无补

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篇6】

一天,我在家中看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让我这个“书虫”难以忘怀。

当我看完了第一卷——小人国游记后,不得不承认作者的想象力十分丰富,格列佛与利利普特人1:12的大小比例在全卷中从未出过一点差错。我在看的过程中还不断的想象如果我身边真的有几百几千个不足六英寸的人,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呢?当我看完简介再一次细读时,还读出了一种讽刺英国统治阶级的味道呢!

当第二卷大人国游记被我读完后,我发现它与第一卷适成比较,格列佛来到大人国,比例就倒了过来,成了12:1。并且,我还感觉到作者很细心,不论是哪一卷,资料中的数字总是如此的精确。我还从简介中了解到第二卷还是讽刺英国统治阶级,但不正面去讽,而是大说反话,借大人国国王的口加以无情的攻击。这时,我心想:“以前的统治阶级真得很腐败啊!

当第三卷的最终一个字也被我读完后,我又觉得第三卷十分科幻,“飞岛勒皮它”、“巴尔尼巴比”等游记(第三卷由五个游记组成)妙趣横生。科学院中的人有的想从黄瓜中提取阳光,有的想把冰煅烧成火药,还有的想软化大理石做出枕头和针毡……笑话实在很多,常常让我咧开了嘴。并且,第三卷也让我明白:长生不老也并不好,做人就要一步一个脚印,在有限的`生命内做有意义的事才行。

最终,我把最终一卷也看完了。我觉得最终一卷中的慧骃(指的是马)们都十分节制、勤劳、热爱运动,并且,它们都十分的善良。在慧骃国里并没有表示罪恶的词句,所以我觉得这个国度中所有的慧骃都很和气,彼此之间的友谊肯定一向存在着。读着读着,我开始在心中想:“如果我就在这样的国度里,那该是怎样的情景呢?”

《格列佛游记》被我读完了,我觉得整本书的情节都十分趣味,便情不自禁的感慨道:“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啊!竟然能用如此生动趣味的文字表达对当时腐败的英国统治阶级的批判!”

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篇7】

在寒假里的一天中,我从书架里拿出了一本书,它是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游记体讽刺小说,深刻的剖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它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对了,这本书就是《格列夫游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梅尔.格列佛的人勇闯小人国和大人国。

梅尔.格列佛他出生在16世纪的英国。在家里,他排名老三,还有两个弟弟和两个哥哥。他喜欢旅游,从小就立志要周游世界;而且也相信,总有一天他可以交上好运出门远游。为此,我从读书期间就开始为我的理想做起了准备:他把家里给的生活费节约下来学习航海、医学、以及数学等知识,因为他相信这些只是将有助也他的旅行。

果然,有一天他当上了羚羊号的船医。但是开船未久,他们遇到了海暴,只有格列佛脱险,上岸后就睡在了草地上醒来后,他发现自己已经被五花大绑着,(这里是小人过利力普特,小人国的人们每一个都是只有拇指一样大小的),他想起来,却被士兵们用箭猛射,他只好做了俘虏,献给了国王,在宫殿里,他知道了这里的官员是靠走钢丝的好坏来决定的,有的因这个不幸摔断脖颈,拼死一搏。在小人国中,有两个国家,利力普特国王一心想灭掉不来夫斯古,便派格列夫去把敌国的舰队全掠过来。但格列夫不愿意,便潜水逃到不来斯古,修好小船便启航回家。

我真希望我和梅尔.格列佛一样,云游四海,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去探险。

读格列夫游记有感【篇8】

《格列佛游记》是一部接触的讽刺小说。经过格列佛去的“小人国”、“大人国”和“飞岛国”,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之间的一些矛盾,还有他们的腐败和丑陋,和他们长期积累的剥削和掠夺。这本书共分为四部。第一部:写了格列佛喜爱航海生活,第一次去航海是一艘叫“羚羊号”的远方太平洋的船上,之后穿在途中触礁沉没,格列佛侥幸逃生,走到了一个叫小人国的国家。

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样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样会飞。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终最终回到了自我的国家的事情。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趣味极了。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齐历险一样。可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我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趣味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怎样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了?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读《福尔摩斯》有感600字精选7篇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600字精选7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1】

最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我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天天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看了《福尔摩斯》,才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和聪明。比如《夺命的结晶》,福尔摩斯一下子破了三个案子。他用一根法国棍子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伦敦警察厅的侦探,工人们被扣了工资。福尔摩斯依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们讨回公道。还有一个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然是一起致命的中毒案件,背后隐藏着悲伤,但莫斯轻松解决了三起奇怪的案件。

另外《福尔摩斯》也教会了我很多成语。比如有很多有趣的成语,比如很强势,生气,拖拖拉拉,有自己的错。这套书也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思维更加灵活。比如把玉米变成爆米花,做无蛋鸡蛋等等,都是很有意思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上介绍的方法做了一个无蛋蛋!书里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上的方法剪了一把120 cm长的魔尺。太好玩了!

我爱《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2】

刚刚拿到这本书,我便对这本书的封面有了深刻的印象,书上的福尔摩斯看起来正在沉着冷静的分析案情,左手拿着一支烟嘴,背景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有许多黑色的乌鸦在房顶上盘旋,看起来十分凄凉,恐怖。全书共有82个故事,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跳舞的人,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我一直都没有弄懂,那几个奇怪的跳舞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一些字母被福尔摩斯组成几句话呢?他们又是为什么能看懂这些文字呢,这些跳舞的人当中又藏着哪些秘密呢,今天我们就走进故事台看个究竟。原来跳舞的人手中拿着一些工具,比如刀或者枪摆出各种不同的姿势,福尔摩斯因为这个而看懂了跳舞的人当中的秘密,从而侦破了杀人犯。

而福尔摩斯给我的印象却是,做事沉着冷静从来不怕犯罪分子去攻击他,深藏不露。伦敦有很多事情连一些警察都办不好的事情,他经常能迎刃而解,如果哪位居民家中出了事,只要找他,他一定全力以赴的帮助你。剩下的故事,我就不再一一介绍家自己看看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3】

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4】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我十岁生日时,同学送我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爱不释手,立刻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套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写的,书中记录了福尔摩斯侦探的许多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离奇、惊险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整严密,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故事描写得栩栩如生,读起来有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读这套书的同时,还可以在离奇的故事中培养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开拓我们的视野,增长知识。

在读这套书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他又国过人的天赋还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毅力。其实,每个人的智力都没有多少差别,重要的在于后天的勤奋与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哪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5】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6】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百多年前的英国,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大部分故事集中讲述了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当然了,我喜爱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个完美的人物,有一次在窗口出现黄面人的那个案子中,他由于骄傲而早下结论,导致后面的许多麻烦。从他的这个教训中,我明白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无论做什么事一定要谦虚谨慎才行,否则你得心应手的事情也会经常出错。所以,一定要谦虚,千万不能骄傲。

读《福尔摩斯》有感【篇7】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读《牛虻》有感精选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读《牛虻》有感精选》,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读《牛虻》有感 篇1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读《牛虻》有感 篇2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牛虻》有感 篇3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

读《牛虻》有感 篇4

《牛虻》(The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主要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读了《牛虻》让我们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读《牛虻》有感 篇5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习的楷模。(乌友坦)

读《牛虻》有感 篇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读《牛虻》有感 篇7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读《牛虻》有感 篇8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读《牛虻》有感 篇9

一直想看的一本书,这次有时间,终于把它拜读完。

小说发生在十九世纪的意大利,那时候的民族解放运动曾产生了很多的爱国志士。主人公“牛虻”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正直善良,刚强无畏,他有钢铁般的毅力和斗志,也是革命精神最集中的体现,曾使很多青年受到教育和鼓励。这部作品浸透着革命的英雄主义,不算特别陌生。

本书尤为特别的是,亚瑟对父亲的爱,以及他们俩之间的冲突。在刚开始时,亚瑟对神父有不一般的信任,但偶然发现神父其实一直在欺骗自己,虚伪地维系着自己的谎言时,他的信仰崩塌了。亚瑟难以接受神父是自己生父的事实,此后的十多年不断逃离,遭受着非一般的苦难和地狱般的毁灭。

亚瑟这个角色无疑是悲剧性的。后来他的归来,化名为牛虻,虽说是充满光环的革命党人,但背后的煎熬却无人知晓。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性琼玛。她是牛虻年轻时的爱人,后因为误会牛虻出卖他们的地下活动,打了他一巴掌。十多年后,牛虻变成了干练利落冷漠的青年,但他仍然心爱着琼玛。并和琼一起共事,准备起义。

正当希望的曙光将要来临的时候,神父蒙太尼里出现了。牛虻难以压抑自己的爱,就算是无比的恨,还是源于无尽的爱。

小说中最让人感动的情节是牛虻让蒙太尼里选择教会还是他,在父子之情和宗教的盲目崇拜中,神父选择了上帝,而牛虻心碎致死,再也毫无牵挂的死去。

黑夜里,在一片死寂中,幽灵似的恐惧压倒了他,阴暗世界的幻象和梦境也萦绕着他,但是一旦黑夜过去,这些也一同消失了;一旦阳光普照,一旦有敌人在跟前激起他的战斗情绪,他就无所畏惧了。

牛虻他身上不光有爱国精神和革命热情,还有着不为任何拷打凌虐所屈的坚贞品质,他对敌人的憎恨和轻蔑,和对无辜人的善良与同情,值得所有人敬佩。

值得一提的是,牛虻以殉道的方式试图唤醒其他人的觉醒,尤其是深受教皇毒害的父亲,是成功的。尽管在最后,他英勇的死去,也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一方面是精神上的催醒,另一方面是对教皇的质疑。

革命中留下的血,并不是白留的,都会变成另一种意义。我相信,另一个他的努力也不是白费的。

读《骆驼祥子》有感范文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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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骆驼祥子》有感范文 篇1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一部语言力作,他在写作的时候,曾多次请教北平口语中的字和词,因此,那别具一格的语言把我深深地迷住了。

主人公祥子,一位健壮的车夫,起初被大兵抓走,后来逃了出来,并且好顺手牵羊带了几匹骆驼回来,开始了艰苦的生活。好不容易,他用自己一点一滴存下来的钱买了辆车子,可却被那可恶的侦探骗子敲诈了。经过长时间的反醒,他终于再一次找回了自我,发奋图强起来。但是当他再一次有车的时候,那却是用和虎妞的畸形婚姻换来的。命运再一次的玩弄了祥子,虎妞死于难产,小福子也死了,他悲愤,最后也玩弄生活。

老舍通过祥子写出了城市贫民的悲剧命运,反映了旧中国城市底层人民的苦难生活,揭示了一个破产了的农民如何成为一个社会病胎里的产儿的,又如何被社会抛入流亡民无产业者的过程的,以及这一过程中所经历的精神毁史悲剧。和祥子比起来,我们过的日子那真是太好了!当我们遇到挫折之时,我们应该去想想祥子的命运,我想,和他的挫折比起来我们的挫折应该来的容易些。因此,当我们被命运玩弄的时候,千万不能自暴自弃,我们应该站出来,勇敢的来面对它。

书中不仅写了祥子一人的命运悲惨,还有许多大杂院里的人。比如祥子最喜欢的小福子,他先是被自己的父亲卖给别人,后来为了养活自己的两个弟弟,照顾经常喝醉酒的父亲,就不得不把自己当商品推销出去,最后就进了白房子,吊死在小树林里。哎,这么好的一名女子最终竟是这样。就作品描写的生活情况及主要的典型而言,这部作品的确有助于人们认识二三十年代中国城市社会的黑暗图景。然而如果更近一步的去探究就会发现这部小说有更深入的意蕴,那就是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思考。

老舍这位杰出的语言大师用他那只“神笔”把人物塑造的活灵活现,个个鲜明自然。他用那简洁淳朴的语言写了《二马》、《离婚》、《四世同堂》等精彩的书籍,等待你我一同去细细品味。

读《骆驼祥子》有感范文 篇2

漫漫暑期,用来打发时间的最有效方式就是读书了吧。走进爷爷的书架,台上琳琅满目地堆着好多书,我径直走上前,等下打量一番,上前挑了一本老舍的经典作品《骆驼祥子》。

书中老舍刻画的主人公名叫祥子,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北平当车夫。他是一个农村孩子,他心里怀有一个梦想,要靠自己的双手和诚实的劳动来买一辆拉车,一辆属于自己的拉车,让他拉车赚的钱就全都属于自己的了,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好起来。箱子为人老实憨厚,他不和其他车夫一样有着许许多多的坏习惯。但后来他买车的钱一次次被弄丢或被别人抢走,他买车的希望也被现实生活中的那“黑暗”一拳拳击碎,梦想一次次的破灭,最终……

祥子以前那种乐观向上,坚持不懈的斗志精神也荡然无存。在那时“吃人”的社会打击下和压迫下,祥子堕落了,他深深的陷在了黑暗里。不再奋斗,反而四处借钱,吃喝嫖赌,最后还闹出了人命……他不再是那样纯真的祥子,是成为了社会最底层的混混,街头流氓。

回溯故事,这个悲剧,老舍写的非常的好,有力地抨击了旧社会的黑暗冷酷。揭穿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吃人的社会,反映了北平当时劳动人民的生活,命运与遭遇的真实写照。祥子的人生没有遗憾,因为他完成过理想祥子的人生是彻头彻尾的失败,因为他最终被生活给摧残了,挤变了形!

这本小说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不是生来就是的,只要我们坚持下去,好好爱生活,我们是有机会成功的,祥子之所以变成后来这样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没有坚持下去,没能百折不挠的努力,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这黑暗的社会,在这些因素下,使祥子的人格倒下了,一蹶不振。

读《骆驼祥子》有感范文 篇3

骆驼,不过是祥子的外号罢了。可是祥子呢,他真的拥有骆驼的坚强朴实吗?

起先,刚看了结尾的我认为是懦弱让祥子走向渴望的深渊。可后来,在我仔细品读后,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并不是祥子的懦弱让他步入深渊,而是周围的一个个“野兽”将他踢入深渊,万劫不复。

回想一下,若不是因为虎妞强制性的索取,车夫们的冷嘲热讽以及车主们的吝啬,祥子——一个忠实朴实的人又怎会来到与他未来梦想截然不同的彼端呢?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篇文章也是借着祥子这个形象来告诉我们:个人的力量,就算再强大,它也始终是一个人的力量而已,它无法击败那沙漠般枯陋的社会。祥子越坚忍,越历经磨难,就越能打醒那些以为仅凭自己的力量就能成功的开路者。不出所料,即使坚忍如骆驼般的祥子,最终也逐渐堕落了,他开始骗钱和车主们讨价还价,而且为了那五十块大洋,他竟杀了人!这,就是祥子,有着骆驼之称的祥子!

曾经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假使曹先生能回来,虎妞不死,小福子不死,也许翔子就不会堕落”然而,真的是这样吗?不,他们仅仅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罢了!即使他们真的如理想般的存在,可是下一根稻草还是会来的。它可以是虎妞变本加厉的贪婪,也可以是车夫们的怨天忧人、车主们的吝啬......人的渴望是无穷的,人贪婪的本质也是无法改变的,就像老舍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逐到野兽里去”而这样的人在旧中国是随处可见的,而那些看似“巧合”的“巧合”其实也是必要结局。

推己及人,我们是不是也在不经意间将自己的同伴推向“野兽”?从而暴露了自己是“野兽”的事实。对于自己的缺点,我们总是极力掩饰,可是一边又细数别人的缺点......生活在当今社会,我认为,我们不能只顾利己,把团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团结才能抵御万难。我相信这是祥子所希望看到的,也是老舍所写这本书的缘由。

读《骆驼祥子》有感范文 篇4

我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我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最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我的发奋又买了一辆洋车。但是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杯具,彻彻底底的杯具。一个以前勤劳坚忍,有着自我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用心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完美生活而发奋,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到达自我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愉悦。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我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必须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发奋,就是为了寻求完美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我,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正因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正因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我的关联,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就应有自我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生命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读《骆驼祥子》有感范文 篇5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题记

那是一个带着美丽梦想的农村青年,在现实的桎梏中被无情的捉弄着!他一次次努力最终变成了笑话,只能在黑暗的社会环境中堕落,浑噩度日,这个就是北京的小人物的无尽悲凉,让我们倍感怜悯,他就是一一骆驼祥子。

这本书中各式各样的人物令我难以忘怀,就从开始沉默,自信自尊要强的祥子,但是到后来在黑暗的折磨下,变得沉沦颓废、偷奸耍滑。泼辣、富有心计的中年妇女虎妞;残忍、霸道、狡诈、阴险的刘四爷;势强凌弱的孙侦探;最让我无法忘记的就是祥子的情人小福子了,她原来是一个勤劳能干却软弱可欺的大杂院女性,为了追求灵魂上的平等,她用死来结束自己弱小的身躯,升华了自尊的灵魂,升华在晚来风急中。

小说的主人公祥子在历经三起三落中,从上进好强而沦落到自甘堕落,,这个悲剧反映了旧社会让好人没有出路,把人变成鬼的罪行,也揭示了产生这个悲剧的原因。

说完这个故事之后,以前我脑海中幻想的那些天桥丶旧当铺,北京的老街,似乎都变得那么陌生,闭上眼,脑海中全是祥子,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奔跑,穿过大街小巷,马不停蹄地奔跑着,却剥削级的人物卖命,最后虎妞惨死,小福子上吊自杀,祥子彻底的沦落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久久无法平静,这是一个悲剧,这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这是那时的有梦想的人民的生活状况,黑暗的社会摧残着他们,黑暗的社会剥削着他们,民不聊生,祥子在金钱的诱惑下没了骨气,没了尊严。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天一一但我仍旧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命运就在自己的手中。我们不要为了一时的痛苦失败而蒙闭了自己的双眼,我们要将自己的命运牢牢地抓在自己的手中,努力找回属于自己的那条光明大道!

读《骆驼祥子》有感范文 篇6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然后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正直,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我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起早摸黑。三年之后最后得偿所愿,但是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的寄托—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不得不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

小说次要讲了一个洋车夫的苦难史,描画了旧社会怎样把一个耿直,好强,好面子,白手起家的洋车夫从肉体到魂魄加以消灭的进程。骆驼祥子仁慈憨厚,对生存具有骆驼普通的用心和坚固肉体,他的独一愿望便是买一辆本人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休息着。厥后,颠末3年的高兴,他用本人的血汗钱换来了一辆簇新的洋车,但是没过多久,却被大兵抢走,之后革命当局的┞缝探又骗去了他一切的积存,虎妞对他那种推脱不开的“恋爱”又给他身心都带来磨练。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失以摒挡虎妞的丧事。他的┞封一愿望在颠末屡次波折后,最后完全幻灭。他所喜欢的小福子的他杀,熄灭了二心中最初一朵盼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关于生存的任何哀求和决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苟且偷安。这个喜剧无力地揭破旧社会把人酿成鬼的恶行。深入地提醒了消费这个喜剧的缘由。这个故事,反应了北平事先休息人民的生存,运气与遭遇。祥子本是一个对生存充溢盼望的人,他酷爱生存,酷爱北平,但系列的波折使他恨透了整个天下!

如今的社会波动,经济也在不时开展。作为青少年,然后有书读,并且四处都有人维护着,鼓舞着。以是我们不克不及孤负新中国对我们的希冀。至多,我们要学习骆驼祥子奋发图强的肉体。

读《骆驼祥子》有感范文 篇7

祥子本身与骆驼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因为祥子为了生计卖了几头骆驼而得到的一个代名词,祥子是个车夫,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他的命运几经周折,但始终脱离不了与车子的关系,车夫的命运改变不了现实,不仅仅是一种生计,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寄托。

地点:北平人和厂周边

主要人物:祥子,刘四爷,虎妞,小福子,曹老爷

主要事件:1.祥子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着车夫梦

2.现实逼迫与虎妞结婚,过着不冷不热的生活

3.虎妞与孩子一同死去,祥子开始堕落

4.憧憬与小福子过他想要的生活,而小福子却不堪受辱死去

5.祥子最后的精神支柱失去了,从此一蹶不振,迷失自我,连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埋葬了自己

祥子一开始是个老实敦厚的年轻壮实小伙子,有自己的梦想,会为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但生性沉默寡言,任劳任怨,不太会表达自己真正的想法,以至于后来受人摆布,想摆脱自己厌恶的东西时,却找不上勇气,也变得委曲求全,接受现实的无奈。可是假若他不这样做的话,又能怎样呢?还是坚持自己的梦想,他能好强多久,而现实又会如何残害这样一个车夫?这些都是社会逼迫的吧。可怜的祥子就这样从一个激情有梦想的小伙子变得自甘堕落,以至于最后连自己的灵魂都无处寄托

读《孝图》有感系列7篇


流畅地完成文档写作,想必是大家长久以来的愿望吧,写作前不妨换换思路,先看一下范文是怎么写的,范文可以运用的范围很广泛,那么你会怎么写范文呢?以下是笔稿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孝图》有感 ”,供您参考,并请收藏本页!

读《孝图》有感(篇1)

孝敬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这句话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地无忧无虑的学生来说,早已陌生了。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二十四孝》的书,让我知道了古人是如何尽孝的,也让我明白了为什么要孝敬长辈。

在书里的那二十四个故事中,让我感受最为深刻的是:卧冰求鲤。东汉末期,晋人王祥,他父亲娶了个后母朱氏。后母不喜欢王祥,偏爱亲生儿子,经常让他干重活,吃粗饭。有一次,王祥为了给母亲用鲤鱼治病来到湖边,自己脱下衣服用体温来融化冰块之后,抓住了两条鲤鱼,回家给母亲炖鱼汤喝。当父母知道这鱼怎么得来时,感动落泪。

看完时,我的心好像被什么抓住了一样,感到心痛,被王祥那孝敬之心所感动。虽然后母对王祥非常冷酷,但他始终忘不了自己是家中的顶梁柱,要孝敬父母,照顾弟弟,这种责任感令所有人为之感动。现在我想到王祥自己的身体被冻得通红,还装做若无其事时的样子时,心中为这个大孝子感到由衷的赞赏。母亲受了十月怀胎之苦,有些为了生下孩子,自己离开了世界,那么伟大的他们,我们息能对他们不敬?这令我想到了我和妈妈,在平常,我和她有不少小误会,有时,我说话的语气有点过了,妈妈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理也不理我下,她的样子让我又恨又怕,以为自己只不过就说了几句话而已,有必要生气吗?真小气!但我不知道的是,这在我看来是个小小的一句话,已经伤了她的心。我读完《二十四孝》时,我才发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我不会对父母不敬,做一个孝顺的孩子,认真学习古人怎样孝顺长辈的。那正是因为:“百善孝为先”。

读《孝图》有感(篇2)

中国人通常说:“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一切善行都是从孝开始的,它是做人的根本。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故事——《二十四孝》,更加了解了这句古话的深刻含义。

《二十四孝》是元代郭居编录,一说是其弟郭守正,还有种说法是郭居业撰。由历代二十四个孝子从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集,为中国古代宣扬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读物。主要故事有《百里负米》《卧冰求鲤》《涌泉跃鲤》等,我最记忆犹新的就是《涌泉跃鲤》了,我给大家讲讲吧。

姜诗夫妇知道婆婆喜喝长江水,爱吃鱼。但长江离他们家有六七里路远,一次因风大,妻子庞氏接水许久不回,姜诗怀疑她怠慢婆婆,便把她逐出家门,庞氏没有走远,她在邻居家昼夜辛勤织布,把挣到的钱托人送给婆婆,后来婆婆知道后,便把庞氏接回来,上天感动,涌进了一口长江水,每天都有两条鲤鱼跃出,夫妻两人再也不用去江边了。

这个尽孝故事看完后,我非常感动,因为姜诗和庞氏两人每天都要来回走十三四里远,可是他们都没有怨言。庞氏就算被逐出家门也会吃苦挣钱孝敬婆婆。我也很自责,别人想尽办法孝顺自己的家人,现在的我却还不知道该怎样孝顺家人。自从看完这个故事后,我就知道了不应该在家里发脾气,让家人失望,应该为家人着想,懂得孝心。有一天放学回家,我看见一个老人帮孙子背着一个书包,说:“快回去做作业!”那个孩子不理睬,在旁边放鞭炮,老人皱着眉,叹了口气。看到这,我觉得那个孩子即使很想玩,也要先把学习搞定,他也不能不理老人,让老人失望。如果你能带给家人快乐,让他们生活幸福,也相当于是尽了自己的孝心。

“孝”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也是最基本的做人原则。一个人如果不孝顺,他更不会热爱自然,热爱祖国,也成就不了什么大事业。所以,只要你懂得孝,就会有回报。

读《孝图》有感(篇3)

品读完《二十四孝图》后,我不禁从内心深处发出感慨:“孝”,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古以来,“孝”就是一个人立身处世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孝是做人的根本.因此,古人常说“百善孝为先”。从古到今,关于孝的感人事迹一直发生,件件都令我们深受震撼。

东汉时期,有一个人名叫黄香,他在九岁时母亲就去世了,所以黄香对父亲就更加孝顺、关爱了。严冬时,黄香就在父亲睡觉之前先钻进被子,用自己的身子把被子捂热,为的是让父亲能温暖舒适的睡个好觉;酷暑时,黄香就用扇子将枕席扇凉,为了让父亲睡的凉快,自己不惜累的满头大汗。亲朋邻居知道后,都称赞黄香是个孝顺懂事的好孩子。

黄香长大后,当上了大官,但他体恤百姓,孝顺父母,百姓们都颂扬他:“天下无双,江夏黄香”。

曾有一个感动了全中国的故事,它让天下的母亲收获慰藉。

2004年,一个叫田世国的人用他的实际行动,诠释了母爱大如天的真理。在田世国得知其母患得尿毒症后,他便偷偷地去了医院做了血样检查,配型成功后,田世国瞒着母亲,毅然将自己的一个肾脏移植给她。

手术成功后,田世国的母亲恢复得很好,然而,她却始终不知自己换上的肾是自己儿子的。田世国说:“如果我妈恢复得比较正常,器官排斥的比较小,我想这就永远是个秘密吧”。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更是一份拳拳孝子心!

“孝”是华夏文明的不可或缺的必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华儿女恪守的人生准则。《孝经》上说:“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能真正做到敬爱自己的亲人,那么他必定会以同样的心态去对待别人。正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由此可见,孝的传统美德意识已经似树根一般,牢牢地扎在中国人民的心中,丝毫不可动摇。

我们中有谁知道,在美国人眼里,中国人尊老爱幼、赡养父母是全世界做的最好的,而在美国是不可想象的,闻者感叹:我们自己丢掉、忽视的,发达国度的人却要拾起来。对此,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是否应该好好地珍惜古人为我们留下的这宝贵的精神财富?

做“孝”不必轰轰烈烈,作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从身边的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做起,多一些为父母着想的地方,尽自己所能做一些令父母身心愉悦的事情。

大家共进一步,努力将中华传统美德—“孝”发扬光大!

读《孝图》有感(篇4)

像第十七个故事——《哭竹生笋》这个故事,它主要是讲了晋朝的孟宗,年少时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在母亲的督促下,他终于有个成就。孟宗十分孝顺。有一年,母亲突然病倒了,难以咽下饭菜,只是很想喝竹笋煮的羹汤之类的东西。可当时是冬天,哪儿有新鲜的竹笋呢?孟宗跑到竹林里找啊找,可是找不着,他急得扶着竹子大哭。这时,奇迹发生了,他泪水飞洒处,都长出了新鲜的竹笋。孟宗很高兴,挖了几棵捧回家,精心做成羹汤,母亲喝了汤,病也治愈了。

说是竹笋羹汤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倒不如说是孟宗的孝心把孟母的病治好的。孟宗能力有限,自然会在如此矛盾的情况下手足无措。

但孝心还是感动了天地,使冬天长仙笋。,无论这是真的故事还是神话,孟宗的孝心十分难得呀!

总之,《二十四孝》这本书几乎每个故事都这么引人入胜,令人叹为观止。

读《孝图》有感(篇5)

捧着鲁迅先生那本《朝花夕拾》,翻了好一会儿,半天没憋出一句话来。虽说作者是中国现代文坛当之无愧的巨匠,但我总觉得他的文笔太过深沉晦涩。也许是我的觉悟低了些吧,连思想也有些不同的,就像那篇《二十四孝图》。

百善孝为先是古人的基本道德思想,《二十四孝图》本是一本宣扬儒家孝的观念的儿童传统读物。而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就写在于反对白话文的潮流争锋相对之时。作者以激奋起笔,贯穿了辛辣的讽刺,痛斥了封建孝道的虚伪,表达了他的爱憎之情。

并不是否定鲁迅的观点。的确,新中国是需要像他这样敢说敢做的人才,也的确很渴望一个去打击封建残酷的声音。然而,对于他所言的观点我却意见相左。

不得不承认的是,二十四孝的确有着一些像哭竹生笋卧冰求鲤等匪夷所思的接近神话的故事。也有一些极端一味的如老莱娱亲郭巨埋儿。你可以称之为荒诞,但它只是仅仅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目的还是好的。试问难道真的有人去学着文中那般卧在冰上,求着鲤鱼的到来?有真的有白发老爷在故作小儿状吗?

古代不受孝道的极为少见,也算是屈指可数。倒是在如今的社会不孝儿女诸多。父母含辛茹苦的拉扯长大,成人后却对父母不屑一顾,冷嘲热讽的比比皆是。子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我想现代人也逐渐丧失了这种传统了吧!

孝并不像鲁迅所言的那番难到了几十几百倍。父母累了送上一杯热腾腾的暖茶,看见你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看见成绩单上那喜人的成绩。我想知一切都足以让父母舒展眉头的了。可惜,有人连这一点小事也做不到,让双亲头上的白发添了一根又一根。

二十四孝没有错,它的最终母的只是希望后人更加孝顺,更为懂事。儒家思想的确在某一方面迫害了人,但我们不可以完全否定,只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发现它优秀的一面。因此原谅二十四孝吧!

读《孝图》有感(篇6)

鲁迅所有的文章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二十四孝图》。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就如同一个女子,任凭她再怎么美丽,若是脸上抹了过于厚重的脂粉,也唯有让人反胃而已。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对《郭巨埋儿》的描写。这一段让我深刻的感受到封建社会的腐朽。鲁迅先生在《旧事重提》中说:童年时代的我和我的伙伴实在没有什么好画册可看。我拥有的最早一本画图本子只是《二十四孝图》。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鲁迅先生还不无讽刺地说道,不仅他自己打消了当孝子的念头,而且也害怕父亲做孝子特别是家境日衰、祖母又健在的情况下,若父亲真当了孝子,那么该埋的就是他了。不是让谁照著学,而是一点,让大家明白,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我们应该去爱自己的的父母,害自己的孩子是不对的,但要学习这种文化,而非是模仿是通过故事告诉大家孝敬父母。

绅士赤条条的躺在冰上面,借用的是,卧冰求鲤,的故事。《晋书·王祥传》说他后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将军跳下汽车去负米,借用的是子路负米的传说。子路,姓仲名由,孔丘的学生。他服侍父母时,自己只吃粗劣的饭菜,为父母到百里以外去背米。鲁迅在前文已说过,学子路负米并不难,而卧冰求鲤则有点危险。这里讽刺反动派统治时期的社会状况,整饬伦纪的文电是常有的,但却很少看见那些绅士将军为老百姓做出类似卧冰求鲤、子路负米这样的善事来。

让我们的英雄走下神坛吧,还他们各自的本来面目,那些不见得多么完美、然而充满了人情味的面容,那些褪去了神的光环、然而闪耀着人的光辉的面容。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歌唱那些软弱、怯懦、犹豫背后的高贵与坚强,赞美那些挺立于平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读《孝图》有感(篇7)

读了《二十四孝》,我最喜欢拾葚异器这个小故事。它讲的是一个叫蔡顺的人少年时丧父,对母极孝。当时环境恶劣,只好拾桑葚充饥。

一天,蔡顺遇到了赤眉军,他们问他为什么要把红色和黑色的桑葚分别装在两个蒌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留给母亲吃,红色的自己吃。赤眉军听了,很是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让他回去侍奉母亲,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敬佩之意。

这个故事令我感动了许久:蔡顺对母亲的孝心虽然只体现在那么一点儿小事上,但却值得让人回味。

我也很敬佩蔡顺,敬佩他的孝心,事事都为母亲着想。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认真反思了一下,发现生活中其实有很多这样孝敬父母的事,这样的小事虽然很平常,更不引人注意,但它们包含了一颗颗爱心、一颗颗孝心。

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是百善孝为先,我们应当孝敬父母,只要从蔡顺拾葚异器这一点点小事做起!

关于读灰姑娘有感800字精选5篇


在学习中,我们难免需要写各种不同的文档,如今越来越多人意识到了范文对我们写作的帮助。我们可以在范文的模版上进一步创作。笔稿范文网编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灰姑娘有感”,在此温馨提醒你在浏览器收藏本页!

读灰姑娘有感 篇1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十分刺激又好看的电影,叫《新灰姑娘》。

一听到灰姑娘这个名字,大家应该都很熟悉吧!这个故事另每个人都记忆犹新。但“新”字会使我对这部电影产生全新的看法与不同的期待。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艾拉与亚历克斯和莉莉之间发生的惊心动魄的故事。讲述了艾拉在魔法师莉莉的帮忙下,顺利地前往皇宫参加舞会,但舞会上与艾拉共舞的王子竟然是假冒的,而真正的王子却被一个邪恶的巫婆用巫术变成了一只可怜的小老鼠。灰姑娘在魔法师莉莉的帮助下,逃出了这个陷阱。她要救王子,从而又开启了一场困境中逆袭的奇妙冒险。

故事中的艾拉是个善良的人,开头三只老鼠为了填饱肚子进了艾拉的房子,他们为了食物在饭桌上捣乱,她的继母和两位姐姐拼命想捉住他们,可艾拉却开了门放了他们。因此被她的继母罚她一个月不能吃晚饭。这里我看出艾拉十分善良,为了他人不顾自己,却被人惩罚。

另我最有记忆的的片段是:艾拉被巫师变成了石像,而亚历克斯却为了艾拉,宁愿自己变成老鼠,救了艾拉。这里我十分感动。

这部电影让我觉得人要勇敢要善良,有困难就去面对,不被挫折打倒。

读灰姑娘有感 篇2

今天,曹老师给我们讲了《灰姑娘的故事》。读完这篇课文我留着泪的心情久久不不能平静。这个名字叫灰姑娘的小女孩她一生下来不久她的母亲就去世了。她的母亲在临走之前对灰姑娘说:“孩子,我就要走了,你一定要做一个善良,勤劳的的姑娘。”灰姑娘说:“妈妈我知道了。”母亲说完就走了。灰姑娘把找了一片空地把妈妈埋了下来。,她每天都会到母亲的坟前哭泣。不久她的爸爸就又娶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妻子,这个继母嫁进门时还带着俩个女孩。继母的俩个女儿张的很美丽。但个个都是心肠恶毒的人。她们霸占了灰姑娘和她妈妈所有的好东西,还让灰姑娘穿上旧的外套,而且每天都的干很多的活,到了晚上灰姑娘连个床都没有。继母让灰姑娘睡在炉灶的灰烬中,因此她满身都是灰土。所以人们开始叫她灰姑娘。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继母的俩个女儿非常的恶毒,而灰姑娘却是个心地非常善良,有宽容心的姑娘。我们一定要像灰姑娘那样善良,不贪求富有。

最后,我嘱咐大家:不要学习继母地俩个女儿,而要好好的学习灰姑娘的善良和宽容!

有一对夫妻生了一个叫做灰姑娘的小姑娘,灰姑娘的母亲不久就死了。他爸爸重新娶了一个妻子,这就是灰姑娘的后妈。她后妈来的时候还带来了两个女儿,她们的心眼都非常坏。一天,国王要在王宫里举行了一场盛大的舞会,他要给王子选一个妻子。后妈的两个女儿也收到了邀请信。这两个女儿为了参加舞会,一会儿让灰姑娘给她们扣扣子,一会儿又让灰姑娘给她们擦鞋。后妈她们要去参加舞会了,灰姑娘请求后妈带上自己,后妈说你在家里把坏豆子都吃进肚子里,把好豆子放在盆子里。后妈她们走后,小鸟们都来了,它们帮灰姑娘把坏豆子吃掉,把好豆子放进盆子里,灰姑娘的任务完成以后,后妈很快就回来了。灰姑娘说我把坏豆子都吃了,把好豆子都放到盆子里了。可是,后妈还是说我就是不准你去,你的衣服又难看又脏,我才不想让你去呢。当后妈走了以后,几只小鸟又飞了过来,小鸟们悄悄的把它们做的漂亮有华丽的衣服和水晶鞋送给了灰姑娘。它们提了一个要求,就是灰姑娘必须在晚上12点以前回来。我觉得灰姑娘非常善良,她的后妈和两个姐姐心眼非常坏。

看了灰姑娘,我明白了不管环境如何艰难,也要有一颗爱心。只要做到了这点,那么,你也会让自己完成一部新版的灰姑娘的故事的!

读灰姑娘有感 篇3

自打儿子回京后,我和妻子就一直惦记着把落下的电影补看回来,算是搞电影的儿子在家里反倒没有一起去影院观影,原因很简单,他忙着赶写剧本时间争分夺秒,再则生物钟和我们也对不上,加上我们不愿绝对减少呆在一起神侃的时间,所以春节档的几部电影都没看,恰巧也没什很想看的片子,唯独《狼图腾》有点念想,可听了介绍也就不着急了。

稍一有空,我便陪着妻子去看了女性题材片《灰姑娘》,我本意是不会追这类片子的,可听说拍的唯美,知道妻子爱看就陪她去了。

确切地说故事还是老故事,我们都不陌生,可电影展现的细节还是让我们无法拒绝,影片拍得唯美梦幻,服装设计和艺术指导水平一流,灰姑娘变身和跳舞两场戏太美,蓝色裙摆飞起来的时候真是少女心全部满足! 几乎让所有观影女性如痴如醉。这就够了,不信随便问几位女性观众,她们一定觉得电影是好看的,即便说不清为什么好看,结论也不会毫不吝啬的给你。

整片看完给我触动最大的是母亲临终的台词:坚强而勇敢,仁慈而善良。看似朴素平常的话却为我们找到了灰姑娘战胜一切困难,得到美好爱情的根源,仿佛是灰姑娘幸福未来的金钥匙,这也成了电影或者说故事力推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观。在灰姑娘离开城堡走向王宫的最后时刻,面对从楼梯上走下来看似地位高于站在平地上而精神地位远低于自己的继母平静地说到:我原谅你。此时毫无疑问坚强而勇敢,仁慈而善良八个字响彻寰宇,振聋发聩,撼动人心。

导演肯尼思布拉纳敢于拍摄善美题材,重温经典,这对中国电影当今的逐利趋向形成极大的讽刺!英文台词,中文字幕就在中国的市场上,还是有了不错的票房。这似乎说明了什么。

看看国内的影视作品,尤其是充斥在银屏上的宫廷剧,宣扬的尽是腹黑、夺利,人人坏到骨髓,钩心斗角,杀人如麻。我们的广电手拿剪刀斧头,砍掉了什么不去说,留下的却有很多是垃圾。以至有人调侃看国产剧觉得没有好人,有好人也不愿相信;看进口片里的好人即便不真实可还是愿意相信。

自从儿子开始学电影,我多了份对电影的关注,艺术与市场必将成为所有电影人永远要面对处理的矛盾,我期待着孩子也能为中国电影做出他的贡献,尽管眼下他还不能决定任何东西,希望将来他能更好的处理这对矛盾,用心追逐艺术的梦想。

读灰姑娘有感 篇4

灰姑娘原来有自己的名字,她名叫:瑞拉,从小就是个温柔、善良、漂亮的姑娘。她对身边所有的小动物都非常爱护,她的友善源自她相互恩爱并万般疼爱她的父母。直到有一天,瑞拉的母亲突然病倒,临终前教导瑞拉:“做人一定要勇敢而坚强,善良而仁慈。”告诉她:这些对她来说将是一笔无法估价的财富。瑞拉答应了,并一直遵循着。

瑞拉的父亲再婚,她非常赞同,她希望自己的父亲获得幸福。虽然继母冷酷无情,两位姐姐无知无礼,但她默默地包容着,乐观地面对着。直到她的父亲不幸病逝,继母辞退家中所有佣人,把所有脏活累活推到瑞拉单薄的肩膀上。瑞拉越来越灰头土脸,于是继母和两位姐姐给她取名“灰姑娘”。

灰姑娘受尽折磨但依旧勇敢而坚强,善良而仁慈。就如对她一见独情的王子对国王这么说:“是的,她的确很漂亮,但是她更善良,我觉得她和其他女孩不一样,她的特别让我一见倾心。”

的确,我也这么认为,一个女人惊艳的外貌终究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失,但一个女人内在的气质修养却会随着一朝一夕、一点一滴地积累慢慢由内而外地渗透出来,那是一种气场,而非吓人的气势,那是一种吸引周围人注目的气场。

灰姑娘在仙女教母的帮助下扮成公主参加舞会。正因为她那由内而外的优秀气质带来的气场,当她华丽优雅地出现在城堡舞会上,恢宏的城堡里所有的人们顿时鸦雀无声,目不转睛地盯着灰姑娘。王子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到她的存在,俩人携手步入舞池翩翩起舞,一曲又一曲。

接下来,老国王的反对,大臣的阻挠,继母的破坏都没有阻止幸福的降临,灰姑娘和王子幸福地在一起了。灰姑娘对继母说:“我原谅你。”继母听完立刻瘫坐在地,面对勇敢而坚强,善良而仁慈的灰姑娘,她何颜以对,只能带着一双女儿惭愧地远离这片国土。

这部电影的中心思想验证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好人有好报。

读灰姑娘有感 篇5

两个女性都经历了人生中的生离死别,都突然变得孤单和孤立无援,只是一个始终勇敢善良,不忘初心,另一个则是生活的打击下,思想老化了,僵化了,屈服了,选择了为了心中的美好结果而利己损人的生存方式。

生活中也有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目标,而牺牲别人,或者无瑕顾及到他人,我只是想说,如果你碰到,或者受到伤害,就试图去宽容他们,原谅他们,因为生活本不易,他们也很无助。

此外,在爱情里,需要同样勇敢的两个人,因为一个人的勇敢撑不起幸福。王子背负着王国的责任,政治联姻是悬在头顶的巨大压力,如果想要妥协,当然可以找到理由,但是王子没有,而且瑞拉也没有,在继母拿着水晶鞋要跟她做交易时,她当然可以像好多的心计女一样答应,但是她直接拒绝了。在这部电影里,我想这是另一重寓意:我们有太多理由屈服,但是也可以一意孤行地坚持,只要是你认定的幸福,就会坚不可挡。

最后,我想说,灰姑娘中最能触动我心的就是,如果心中有梦想,有美好的期待,就不管要别人的评价(继母和她女儿的嘲讽,大臣的阻挠,世俗的观念),坚持去实现,即使再困难也往前努力试试(就如同小马过河,过河的人是你,只有你自己经历才会知道结果)。要坚持,要自信,要勇敢,要善良。此外还需要一点magic, 我想现实中的magic也许就是你身上散发的正能量所能吸引和聚集到的对你有启迪,有帮助的正能量的人和事吧。

读《红日》有感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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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日》有感【篇1】

很多年前,曾经一部《红日》的电影风靡全国,后来由于有美化敌人的嫌疑,故在那个政治年代受到批判。关于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gmd“王牌军”74师的故事,我想大家可能更熟悉另一部《南征北战》,里面有一句新中国电影的经典台词“张军长,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

改编红色经典历来是一件卖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先入为主,一代人的历史记忆难以消除。前一时期国内许多改编后的红色经典影片都遭受不少口水就是明证。但以《红日》改编的同名电视剧版似乎改变了这个宿命。

当我从网上看到《红日》,赞誉之情无以言表。剧中几个主演都是国内大牌,他们用心表演很到位,特别是整编74师中将师长张灵甫由著名的李幼斌出演,从《亮剑》共产党产党李云龙到《红日》中的gmd张灵甫,虽分属两个不同阵营,但里面依然不乏有“亮剑”的影子,更重要的是里面的人物都有一种的精神,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头,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gmd将领,不一样的国军。还有导演的潜心策划,对战争片把握比较好,《亮剑》与其相比,虽然可看性极高,但平心而论,这与剧中渲染革命乐观主义豪情和诙谐成分的充分性不无关系,现实中的“亮剑”般对敌斗争,应当艰难、残酷许多,而《红日》则表现得似乎平衡一些。

《红日》成为一部红色的历史经典,更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更深层次的探索。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临沂、孟良崮三个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精心组织,大力打造,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写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从最初的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整编74师依仗美式装备,强攻涟水,华野一部伤亡惨重,被迫撤出战斗,接着再犯临沂,华野一部在完成战略意图后却主动撤出战斗。而当这支自恃百战百胜的gmd的王牌军孤军冒进到达孟良崮附近,华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集中五个纵队,以局部的绝对优势兵力围歼74师。华野各部以惊人的决心与力量,在包围与反包围的白热化的肉搏战中,把故事情节推向高潮。74师断粮断水,外围增援不力,天公也不下一滴雨,以至连机枪缺水打不响。一心建功立业的张灵甫一生从来没打过败仗,但孟良崮一战功败垂成。他舍弃了自己的年轻美丽的爱妻,和年迈的老父亲以及幼子,选择以死效忠上报国家领袖“。他的死令人惋惜,令他的蒋校长老泪纵横,但他的死是否成就了他的一世英明?曾经被誉为”抗日铁军“的74师建制终于打乱,成败直到最后一刻才瞬间见分晓。据说华野歼灭74师后损失了近两个军,来不及打扫战场就匆匆撤退了。该战其实是国共解放战争期间第一次大规模的拼命赌博,gmd战败,几乎预示了其全国失败的最后厄运。

都说”成败瞬间定江山”。创造历史也好,历史剧的创作也罢,虽然往往可能都在瞬间发生,人们却要付诸相当的心力,和全力的打拼,除此之外还要一些运气。对于改编后的《红日》,我之所以关注它、喜欢它,是因为它所表现的内涵适应我们这个时代,为我所感染,这就是此剧成功的地方。

读《红日》有感【篇2】

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队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企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19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打败了敌军。可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对他的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张灵甫,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战争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的苦难,使许多老百姓不得安宁,知道了和平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因为战争牺牲了许多人,知道了战争的残酷性。

在此,我呼吁人们,不要站争,要和平!如果世界到处都没有站争的硝烟,那世界也许会更美好。

读《红日》有感【篇3】

在暑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叫做《红日》的书。合上书,我的思绪却早已飞到了那个战火纷飞、硝烟滚滚的年代。在伟大的抗日战争中,我们的中华民族展现了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精神。

在伟大的背后,是那些人民战士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建起了新的长城,换来了民族的崛起。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来到了战场上。只见远处解放军正与禽兽般的侵略者英勇地搏斗着。空气仿佛也被染成了血红色,诉说着日本鬼子的灭绝人性。

在故事中,蒋介石带领着自己的“王牌”74师,却被共产党消灭了。在激烈的战斗中,刘胜受伤了,但是他临死前还关心着前线的情况。最终,人民解放军在战役中,灵活地运用毛主席伟大的战略战术,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在那腥风血雨的战争岁月里,有多少诞生在中华大地的优秀儿女,抛头颅,洒热血,用顽强不息的斗志以及他们宝贵的青春热血,高举起革命的火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出生入死,为新中国洒下了血汗。

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我们应该学习烈士们的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读《红日》有感【篇4】

今天,我正在看书。这时候,一本名叫做《红日》的书吸引了我。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他成功的塑造了高级指挥官沈振新、梁波的形象。《红日》主要讲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消灭了国民党王牌军七十四师的故事。使我感觉到中国人民解放军不是纸上的一个个名字,而是一群真真正正、有血有肉的人,他们的喜怒哀乐就好像在眼前一样。

我们的祖先经过半年的苦斗,在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中午,把蒋介石最大的一张王牌七十四师,彻底毁灭了。他们抛头颅、撒热血,为的是把红旗插上孟良崮的顶峰,为的是让全中国人民摆脱蒋介石的统治,过上幸福安康的好日子。

今天,我们不仅过上了幸福安康的好日子,而且还有了读书的好机会。可是,有许多人不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各种不良习惯在他们身上出现,比如说: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好好写作业、着迷网络游戏。我只能说他们没有珍惜这个读书的机会,可是,祖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机会,我们怎能不珍惜呢?

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珍惜祖先为我们争取来的读书机会,以后我们一定要再接再厉地努力读书,不辜负祖先对我们的期望!

读《红日》有感【篇5】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内战。张先生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先生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陈毅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XXX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解放军,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先生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先生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先生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

遍野。最终,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先生指挥部石洞。张先生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比较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经过对小说剧情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以往战争的艰辛。解放军要解放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五星红旗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以往的中国人民为了今日中国的和平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日的完美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可是此刻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完美的,在此刻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平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习,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此刻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习上不思进去,成天就明白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明白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解放军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一样,研究自我应当做什么或者不应当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样能在这样危险的情景下脱颖而出,怎样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此刻我们处于和平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我应有的作用,让自我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此刻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当好好学习,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期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平,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读《红日》有感【篇6】

《红日》这本书是由吴强爷爷写的。写的是1947年蒋光头撕毁和平协议,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华东野战军与KMT74师展开一场殊死搏杀,终于攻下了孟良崮,消灭了74师。1946年底KMT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红日》一书中的战斗场面和人物描写虽然远不及四大名著那么细致、那么微妙而独到,但是也能很好地把人物的性格表现出来。就拿其中的军长沈振新来说吧。在于战场,他的深谋远虑;在于平时,他的平易近人;在于原则,他的严肃认真,这些都无时无刻地打动着我地心灵。

看着看着,我仿佛回到了战火纷飞的年代、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读《红日》有感【篇7】

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我在我的小房间里读了吴强写《红日》。《红日》是一部以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主要讲了:1946年冬天,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长与蒋介石军长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

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重创了74师。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

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毁了敌人的指挥所,并杀了敌军的师长,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读了这本书,我想: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如果没有了战争,这世界会变的更美好。

读《红日》有感【篇8】

《红日》是一部解放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以莱芜、孟良崮两大战役为背景,描写了惊心动魄的战斗场面,刻画了我军高级指挥员和众多指战员的英雄形象。

故事主要讲了蒋介石王牌整编第74师在1946年深秋向我涟水城发起了第二次进攻,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但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的损失,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

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毁了敌人的指挥所,并杀了敌军的师长,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读《红日》有感【篇9】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红日》。它是一本红色战争经典长篇小说。作者是吴强,本名汪大同,他还有长篇小说《堡垒》;中篇小说《养马的人》、《他高高地举起雪亮的小马枪》等。《红日》主要写的是新四军,里面有很多人物,比如六班班长秦守本,神枪手王茂生,四班班长张华峰…《红日》里写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内战的事。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仗的镜头,一共有三个镜头:镜头一,就是在吐丝口和蒋介石匪军的师长南瓜(何莽的代号)打,后来被新四军打败了。镜头二,鲤鱼(李仙洲的代号)在莱芜知道南瓜死了,就逃跑了,可是被我军抓住了,当了俘虏。镜头三,张灵甫(七十四师师长)的兵力被我军打光了,最后他也死了,孟良崮也被我军占领了。我军胜利了,因为我们把蒋介石匪军的王牌--七十四师打败了,所以战士们个个都很愉悦,简直是一片欢乐的海洋。附近的居民们都陶醉在伟大胜利的怀抱里。我也和他们一样,非常高兴。现在我们没有战争,生活很美好,不愁吃不愁穿,还有电视、电脑、空调,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他们在战场上的付出,要学习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要努力学习。他们的保卫,就是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感谢共产党!感谢共产党的战士!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

读裙子有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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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裙子有感(篇1)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1

书就是一杯美酒,让我垂涎欲滴;书就是一位哲学家,让我得到启发;书也是一首优美的儿歌、宛转悠扬……

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因为书会带你畅游书的世界,让你得到很多知织。读书也是有苦有乐的,它的乐总是大于苦。一时的苦能换来一世的快乐,这是很值得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读好书,享受它的快乐。

在寒假里,我津津有味的读完《一百条裙子》这好书,读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起因就是旺达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而大家都不想信旺达会有一百条裙子,因为旺达每天都穿那条淡蓝色旧裙子,从来没有穿过其它裙子。旺达经常被其他的女孩子欺负,但是她都是默默的忍受着。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旺达的坚强、善良使我感到十分惭愧。虽然女生们都喜欢捉弄旺达,但她一点都不生气,还没有一丝报复的心态,旺达家里贪穷没有多余的钱财买一百条裙子,但她心中没有一条裙子都荡漾着一个梦想。于是,她用手中的画笔画下了一百条裙子,画岀了她的梦想。留给以前捉弄他的女生们。回想自己我常常遇到一点点挫折就退缩、不自信,但看了《一百条裙子》后,主人旺达的品格让我开始反思自己,从自身上找到缺点并改正。

读了这本好书以后,我收获的不仅仅是旺达的健全和善良,还收获到:友谊是多么重要。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2

旺达·佩特罗基是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得发白,晾得走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的角落。

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与旧裙子,所以女孩总喜欢嘲笑她,不只从哪一天起,旺达总是说家里有一百条裙子,可没有人会相信,大家也总拿这件事嘲笑她,说她骗人,因为她的身上总穿着一件衣服。终于有一天,学校组织了一个比赛,旺达拿出了一百条裙子,之后,她们全家就搬走了。

佩琪和玛蒂埃虽然对旺达不好,但还是来到千里之外的旺达家,看着一间间破烂的小屋,佩琪与玛蒂埃都非常惭愧,她们把旺达的画保留好,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始终留在了所有同学的心中,她用这个方法证明了自己的存在。

这本书所有的女孩子观看,旺达虽然总被欺负,但她从不放弃,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让我们深深感动。

旺达的画与她的人一样美,她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裙子有感(篇2)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几本有趣的书,其中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一百条裙子》了。

《一百条裙子》中的旺达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奇怪名字和那条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有一百各式各样的裙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跟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来捉弄她,旺达他却都默默的忍受着。

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旺达的那些女生这才发现旺达是多么的喜欢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旺达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让她们想不到的是旺达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旺达是一个多么的坚强,多么的善良。可怜的孩子当同学们嘲笑或欺负她的时候她并没有想过要报复她们。旺达的家里穷的很,谁都知道旺达根本买不起那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有一百条裙子只是旺达的梦想。

我得像旺达学习,跟她一样做一个坚强、善良的好孩子,为自己的梦想坚持!

读裙子有感(篇3)

没有妈妈的旺达,每天都穿同一条旧的褪了色的裙子,每天都自己洗,自己烫,有时来不及烫,不干也只好穿上去上学,旺达从不向爸爸提买新衣服的要求,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她从不埋怨爸爸。这让我非常敬佩旺达!多么自立、多么爱干净、多么懂事的女孩啊!

旺达的同学们却因为她的怪名字和只有一条旧裙子,而讥讽、嘲笑她,旺达默默忍受着但内心却非常难过。可是旺达非常想融入集体,想得到大家的友谊,于是在十月的一个晴朗的好天气里,旺达忍不住告诉时常嘲笑她的佩琪和玛蒂埃她一百条格式各样的漂亮裙子。但是佩琪她们根本不相信旺达的话,反而更多地嘲笑、捉弄她。最后,旺达因受不了嘲笑和爸爸搬到了另一个小镇,那里的人有各种各样的怪名字,也没有人会嘲笑她。旺达走的时候,把自己画出来的一百条漂亮裙子给同学们留了下来。佩琪和玛蒂埃没有想到旺达会把漂亮的裙子送给她们的,这时,她们才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原来旺达有那么聪明!玛蒂埃流泪了,因为其实她和旺达一样是个穷孩子,她现在身上穿的那条裙子还是佩奇送她的,但是她也嘲笑旺达。于是,玛蒂埃和佩奇一起去波金斯山寻找旺达,可是,旺达已经走了,不会再回来了。佩琪和玛蒂埃决定写信给旺达,向她道歉,希望能和她成为好朋友。

故事结束了,我深深地怜惜着没有妈妈的旺达!我问自己,假如我是旺达,在面对别人的讥讽和嘲笑时,我能那么安静吗?我能像旺达一样不和他们吵闹吗?我能从容面对吗?旺达的宽容和大度让我感动!

旺达的同学们怎么不理解名字其实只是一个人的符号呢?我多么希望,在旺达遭受同学们的捉弄和嘲笑时,我能及时制止他们,我能安慰旺达啊!佩奇啊佩奇,你怎么不懂得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呢?玛蒂埃啊玛蒂埃,你是理解旺达的,你却也在嘲笑旺达,多么不应该啊!如果不是你已经深深地后悔了,我想我一定不会原谅你的啊!

读裙子有感(篇4)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事旺达·佩特罗斯基,她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的发白、晾的走了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得角落。也许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嘲笑她。直到有一天,旺达忽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同学们的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留在了所有人的心里。

刚开始我以为旺达是一个喜欢说谎的女孩,她明明没有一百条裙子,但她却欺骗她的同学们说她有一百条裙子。但是这本书的高潮是旺达真的有一百条裙子,只不过这一百条裙子是画在画上的。我读到这里,眼眶湿润了。旺达虽然看起来很卑微很贫穷很无助,但她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感动了我。同学们的嘲笑、家境的贫寒并没有让她丧失对美好的追求,反而更促进了她去憧憬未来、去想象美丽。尤其让我感动的是,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她带走了不愉快的记忆把包容和原谅,友爱和希望留了下来。她没有嫉妒比她漂亮风光的佩琪,没有仇恨嘲笑她的同学们,她选择沉默。但沉默中有梦想,沉默中有爱。在她离开后,她留给同学们的一百幅各式各样的裙子,全部都是希望和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旺达,倔强而孤独,安静而又朴实,她有憧憬很美好的愿望。她爱干净爱美,执着又大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对未来都要有自己的理想,对别人要有宽容之心,要大度。

读裙子有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旺达佩特罗斯基的波兰女孩儿,她不爱说话,也不喜欢交流,大家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还有一条旧裙子。她很孤单没有任何朋友,可她很爱干净、勤劳、聪明、爱美,最主要的是她懂得宽容。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一天,旺达突然说她有一百条裙子,而且各式各样 。大家都不相信她。有的说:谁也不会有这么多条裙子。有的说:你真会胡说八道。还有的说:你也太天真了。还是不喜欢她,而且还嘲笑她呢!但这些裙子在她的想像中确实存在的,只不过没有人了解她,也没有人愿意去了解她。从那以后,她得到的是更多的嘲笑。她一直在默默忍受,终于有一天,她再也忍不住了,转学了,并且她为那些曾经嘲笑她的同学留下了她的一百条与众不同又美丽至极的裙子那些画在纸上的美丽的裙子。同学们看到那些美丽的裙子才觉得自己做的太过分了点,后来大家都很想念她,写了一封信给她,希望她能回来。并去找她,去找那份失去的友谊,可她再也没有回来。从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旺达用自己的宽容回报同学的捉弄,用真诚的爱回馈同学的嘲笑。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遭到别人的嘲笑、讥讽;有的时候我们会被困难击倒,失去勇气;有时我们会为自己落后的学习成绩而烦恼,却没想过积极地去面对,有时还会为别人的不解而耿耿于怀。我知道了,交朋友时,我们不能根据她的长相、穿着打扮、名字和贫富等来判断是否和她交朋友,而要看她的的心是不是善良的,而且要用自己的真诚友爱换得他人的信任和友爱。一百条裙子,是旺达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也是旺达挥起的破茧之剑。从旺达身上我感受了她的执著、宽容、忍受、奉献。感谢旺达,她让我更加从容自信地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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