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顿动物记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1-27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精选十一篇)。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大家都对心得体会很是熟悉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精选十一篇)”,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1】

小学作文频道小编[背阳草ゝ]今天给大家整理了《西顿动物记之《春田狐的爱》读后感》的优秀作文,这篇西顿动物记之《春田狐的爱》读后感共有800字,是一篇很优秀的原创作文,这篇西顿动物记之《春田狐的爱》读后感很值得大家参考和学习。

最近我看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名字是《春田狐的爱》,令我久久不能忘记。

在茂密的森林里,狐狸妈妈维克森和“疤脸”带着四个孩子幸福地生活。因为森林里食物非常稀少,维克森经常到附近的农场里去偷鸡。每次偷鸡之前,丈夫“疤脸”都告诉维克森不要去冒险,以免招来杀身之祸。可是维克森看到孩子们想吃鸡肉的期待眼神,还是忍不住去偷了鸡。终于有一天,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农场主决定铲除维克森一家。经过一番激烈的决斗,维克森一家付出了了沉重的代价:丈夫“疤脸”把农场主引开了,却在疏忽中被枪打死了。而三个孩子也死了,最后一条小狐狸在农场主侄子的苦苦哀求之下被农场主带回了农场,用铁链拴了起来。维克森的内心也仿佛得到了一丝安慰。

维克森想尽办法救最后一只小狐狸,无论它用什么办法,无论他是多么使劲地咬。铁链还是牢牢地套在小狐狸的脖子上。看着小狐狸眼中闪着泪光,狐狸妈妈的心都要碎了。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一只臭鼬的死让维克森做出了一生中悲哀的决定,它把毒鸡头放在了最后一个孩子的面前,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让它到天堂里去找他的亲人。狐狸妈妈丢下小狐狸,像没头苍蝇似的狂奔,荆棘刺伤了它的皮肉,鲜血沾满了它的身体,而它仿佛忘记了疼痛。来到一处悬崖边,维克森停住了脚步,它望着夜空痛苦地哀嚎,仿佛把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告诉死去的丈夫。它哭的那么伤心,连月亮也不忍心再看,躲在云层里不肯露面。天亮后,死去的小狐狸被农场主扔进了乱草丛中,它终于摆脱了铁链的束缚。最后维克森望了一眼自己的孩子,消失在荒原中。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狐狸妈妈不顾生命危险,三番五次的去救自己的孩子。为了保留小狐狸的尊严,让它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竟然毒死了唯一的孩子。他那种无私的、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着我。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生命。妈妈永远都是爱护孩子的,母爱让我们感到温暖。我们应该保护动物,爱护动物,不随意去破坏它们生存的家园,让人类与动物永远和谐相处吧!

 

    二年级:冯元溪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2】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西顿动物小说》,它的作者是加拿大的欧·汤·西顿。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父。作为一个杰出的动物学家,西顿一生的绝大部分岁月都在加拿大的林莽和大自然中跋涉奔走。他从观察动物所获得的的大量素材中,精心选择最有文学价值的动物生活,写成了46篇动物小说。西顿对动物怀着深深的敬畏之情。他在动物身上看到了我们人类的身影。

在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麻雀兰迪》,兰迪是一只脾气暴躁的麻雀,它的生活习惯是犹如金丝雀一般的养尊处优,因为它是和金丝雀一起喂养的。有一天,兰迪跑了出去,到外面独自闯荡,他遇到了一只母麻雀叫贝蒂,一起生活,一起吵闹,因为兰迪一直生活在鸟笼里,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贝蒂很照顾他。在建造他们的一个鸟窝时,贝蒂被垒窝用的马毛给缠住了脖子,不幸死去了。兰迪十分伤心,后来因为有金丝雀一般的歌声,被人又送回了原来的主人。尽管生活环境又回到了从前的无忧无虑,但是他没有忘记之前的艰苦难忘的经历,继续快乐地度过余生。

从这个故事里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和动物一样,尤其是像我这样的小孩,不会一直被人照顾,不会一直养尊处优,总有一天要离开父母,独自生活,就需要我克服困难,锻炼自己,去适应今后的.生活!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3】

在最近一段时间里我突然对动物故事感兴趣,加上西顿是有名的动物小说家,所以抱着好奇的心理,我买了两三本回家看,结果有了意想不到的结果,借用书上的话是: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通行。

在这一本书中,我最尊敬的动物是一只小狗,这只小狗的名字叫比利,但是因为小比利常常做出一些傻事来,不识时务,即使失败了也毫不气馁,甚至还若无其事。他总是把主人家“咕咕咕咕”叫的鸡追的乱跑,还冲马叫,当然,后果只能是被马给狠狠的踢了一脚,于是大家都叫他小傻瓜比利。可是他做了一件事情让它的主人刮目相看。

有一天,比利的主人出门打猎,叫上了同行的人,带了几条猎狗,其中就有比利。打猎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只大狗熊,比利的主人脚下是空的,所以一下卡在了空中,这时熊朝他来了,猎人们不敢开枪,因为怕伤到了他。猎狗们一下子全上了,但是阻止不了熊向比利的主人走去,这是小比利一下子咬住了熊的眼眶,熊疼向后退了几步,猎人们借此机会杀了熊,从此,人们叫英雄小比利

通过这个故事我悟出了,生命是用来奉献的。再微小的生命也能创造奇迹。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4】

超越生死的友谊——读《西顿动物记》有感_1作文

超越生死的友谊——读《西顿动物记》有感_作文

只有再暴风雨中能给对方生命的情感才算真正的友谊。

——题记

《西顿动物记》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在动。其中一个让我哭了

小狼威尼的妈妈和哥哥姐姐都丧生于猎人的枪口之下,它则被卖给了酒店的老板,在酒馆的院子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这里,客人经常取笑他。城里的狗总是欺负他。只有吉姆,酒馆老板的儿子,同情他,照顾它。吉姆是个不幸的男孩。他和温尼一样孤独。

两颗孤独的心很快走到了一起,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然而,好景不长,吉姆因病离开了人世。威尼怀着对吉姆无尽的思念,一直守在吉姆的墓前。

小时候噩梦般的经历给威尼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痛,它痛恨醉汉和狗,总是忍不住攻击他们,它终究没有逃脱跟自己亲人一样的命运,也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之下。

我闭目沉思。威尼有错吗?为什么猎人要尽力杀死比人类更感性的狼?是的,我承认威恩袭击了醉汉和狗。但那是因为他们总是伤害温妮。

我很喜欢这只重感情的小狼。它以自己的方式安慰和逗乐吉姆。吉姆死后,它没有离开给它留下无数悲伤的城镇和树林,而是在吉姆的墓前保持沉默。

这一点就算人也未必能做到呢。在吉姆生病的那一段时间里,威尼因见不到吉姆而不安。有一天,吉姆冒着被父亲责骂的危险,求父亲让他见见温妮。看来看到温尼的吉姆健康多了。

我认为一对真正的朋友不仅应该互相帮助,而且永远不要忘记对方。吉姆和温妮只是一对合格的朋友。他们不会因为很久没见面而把对方从记忆中抹去。

我们常说xx和xx是好朋友,但有多少是真正的朋友呢?有多少友谊可以与生死之外的友谊相比?友谊不是短暂的烟火,而是真实的画面;友谊不是长期的相识,而是友谊。

《西顿动物记》告诉我,友谊,就好比一条简单的线。不管你身在何处或发生了什么,它都会把你从沼泽中拉出来。这线,是坚固的,除非是你亲自剪断它。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六年级:林栩茹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5】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套《西顿动物记》。

在书中,我认识了帅气的骏马飞毛腿,认真负责的乌鸦银斑儿,带领着大角羊们走向胜利的头羊库拉格

让我震惊的是,在书中,这些动物不断地遭受到人类的捕杀。人类和动物难道不是好朋友吗?

难道从树上掉下的小鸟不是人类送回鸟巢里的吗?难道流浪的小猫小狗不是人类收留的吗?难道人类没有真正设立动物保护区吗?难道捕杀国家保护动物不是犯法的吗?为什么书中的人类,要这么残忍的对待这些可怜的动物呢?我又一次翻开《西顿动物记》这套书,认真阅读关于那些人类的描写。

原来人类不断地捕杀动物的原因是为了自己的欲望。比如:人们为了美味的松鸡肉而去捕杀松鸡;为了得到奖金而去捕杀狼群;为了得到优秀的坐骑而成群结队的到草原上去抓骏马

我觉得人类这样不断捕杀动物的做法是不对的。人类和动物都是地球这个大家庭的居民,我们应该爱护小动物。如果不断地捕杀动物,总有一天,动物会全部消失,地球上就只剩下人类了。那我们多孤单呀!

动物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我们必须爱护动物,不应该猎杀它们!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6】

暑假里,我和爸爸去逛新华书店。

我们走到了儿童读物区,我一眼就看到了那套《西顿动物记》,便让爸爸给我买下它。爸爸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简介,又看了看价格,便同意了。

回到家,我立刻拆开包装,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西顿动物记》一共有10本,爸的送了我其中的5本,分别是:《孤熊华普的一生》、《春田狐的爱》、《永远的领袖银斑》、《田野主人豁豁耳》和《红颈环的林中悲歌》。

这些书除了《永远的领袖银斑》之外,都是讲妈妈、爸爸对自己的孩子的保护、关心、爱和生存本能的事的。而《永远的领袖银斑》是讲乌鸦群的领导者银斑对自己的乌鸦群的关心和非常照顾这个乌鸦群当中的弱小者,并且教给它们一些飞行的技巧,以致于它们不会合理地使用飞行这一技巧当中的某些本领。后来它(银斑)在和猫头鹰的争斗和对抗中失去了生命,其它乌鸦很怀念它。在这本书中也详细描写了银斑的两位助手——“蓝眼睛”和“棕眼睛”。

其它的书不管是《田野主人豁豁耳》还是《红颈环的林中悲歌》或者是《春田狐的爱》,它们的结局都会令人热泪盈眶,很让人感动。它们的结局都是妻离子散的,让人不禁潸然泪下,不忍在往下看下去了。

在实际生活中,我也感受到了来自于爸爸、妈妈的爱。虽然他们的爱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愿意为自己的孩子而不惜牺牲,但是父母的爱是无私的,他们无时无刻都在爱着我们。有时的爱是狂风暴雨的,有时的爱是温柔细腻的,有时的爱是又打又骂、恨铁不成钢的,有时的爱是快乐的,为我们骄傲的……

《西顿动物记》这套书就汇聚了大量的爱,并让我们懂得关爱,理解父母对我们的那份爱。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套书,名为《西顿动物记》。其中,我最喜欢《超越生死的友谊》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狼威尼和男孩吉姆之间的深厚友谊。小狼威尼的妈妈和哥哥姐姐都丧生于猎人的枪口之下,它则被猎人卖给了酒馆的老板,在酒馆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这里,客人们常常拿它取乐,镇上的狗也经常欺负它,只有酒馆老板的儿子吉姆可怜它,照顾它。

吉姆是个不幸的孩子,他和威尼一样孤单。两颗孤独的心很快就靠在了一起,他们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他们沉浸在这份友谊带来的快乐时,死神悄悄地降临,吉姆因病离开了人世。威尼怀着对吉姆无尽的思念,一直守候在吉姆的墓前。为了生存,它不得不晚上去镇上寻找食物。小时候噩梦般的经历给威尼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痛,它痛恨醉汉的狗,总是忍不住攻击他们,这最终给它带来了杀生之祸。

这个故事令我十分感动,当我看到小男孩死后,小狼经常去墓前看他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小狼很感恩,男孩很善良,我希望世界没有猎人这个职业!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8】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

《西顿动物记》从两个方面来写:一个方面写出了小动物们的天真可爱和它们的勇敢,另一方面写出了人们的残忍并且讽刺了哪些残忍的人们人和动物的命运应是平等的,但为什么他们的待遇会不同呢?

人类不停地向动物索取,但再回头想想,我们给了它们什么呢?唉!如果继续这个样子,终有一天世界上的动物将彻底灭绝。到了那时,动物都没了,人们高兴吗?答案当然是不。那么现在还要这样做吗?等到以后,想回头就晚了!我们可以适当地索取,也要适当地付出。

就如同书里让我十分感动的一篇故事:《樱花树下的爱》。故事讲述的是作者家养了许多猫,但他最喜爱的就是阿宝,因为它是一只善解人意的一只小黑猫,在主人最伤心难过时它总会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来安慰他。作者在它离开时把它再在了一棵樱花树下。我相信这棵樱花树下一定蕴含了作者与阿宝的爱。作者对阿宝做了很一点,阿宝却为了作者付出了很多。有时候人需要动物在身边陪伴,动物也需要人在身边照顾,互相安抚不是更好吗?有时人和动物之间相处久了以后就有了一种特殊情感,让大家快乐地在一起生活!

对动物好一点,关爱动物,它们心中也一定会感激你的!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9】

寒假期间,我读了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写的《西顿动物记》十本书,我非常喜欢书中的故事。其中《孤熊华普的一生》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让人潸然泪下。

华普是一头生活在森林里的灰熊,因为和人类之间发生了冲突,它永远的失去了妈妈和四个弟弟,从小孤零零地生活着,没有任何人帮助它。我觉得它非常可怜,一开始弱小的獾都把它不放在眼里,和它抢草根吃,还经常被捕猎器夹得直流血,受到了巨大的痛苦和悲伤。每当它遇到危险时就会想到妈妈,华普就变得很勇敢,它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最后成为密兹谷地的霸主。 其实华普很善良,它渴望同伴,渴望和大家一起在大自然中自由快乐地生活。

和华普相比,我是多么的幸福,有爸妈的疼爱和呵护。在家里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事,妈妈已经做好一切事情,在外面也不用担心受到别人的欺负,我要好好珍惜所拥有的。只有在学习中会遇到一些难题,就措手不及,不像华普熊那样勇敢,不愿思考问题,常常避而远之。从这一刻起,我要好好学习,平时认真思考问题,不懂就问老师,一向不爱发言的我要敢于积极举手。

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我要学会勇敢、坚强。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10】

最近,我读了《西顿动物记》这本书,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被称为“世界动物文学之父”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这本书讲述了许多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那么生动,那么有魅力。机智勇敢的狼王老暴,认真负责的乌鸦银斑等形象,都被作者刻画得栩栩如生。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豁豁耳的故事。这只白尾兔在自己第一次冒险中被黑蛇咬破了一只耳朵,“豁豁耳”便成了它的名字。它的妈妈毛丽将自己的生活经验毫无保留地教给了豁豁耳,全心全意地呵护着豁豁耳,陪伴着豁豁耳。可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在一次被狐狸的追赶中,毛丽为了保护豁豁耳,跳进了冰冷刺骨的滔滔洪水中,却再也没有游上来……

毛丽这种勇敢无私的母亲形象,让我的心灵颇为震感。因为白尾兔的敌人十分多,连人类都是它们的天敌,于是,毛丽毫不自私地将生存技巧全部教给了豁豁耳,希望它能快乐地生存下去。当我读到豁豁耳面临被黑蛇吃掉的危险,毛丽如剑一般的穿过森林,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它时,我明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最无私的!

情不自禁地,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在日常生活中,我的妈妈对我也是无微不至地关心呵护。记得有个乌云密布的早晨,妈妈再三叮嘱我带伞,可我却还是忘带了。中午,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落下来。我正在认真写作业,忽然有同学告诉我,有人找我。我头一抬,看见穿着雨衣的妈妈站在窗口。她把伞递给我,有点生气地说:“你怎么还是忘带了?淋湿了感冒好玩啊?什么时候才能听话一点?伞拿着,我还得赶紧上班去……”听着妈妈絮絮叨叨的话语,我心里暖暖地。我明白,爱之深才会责之切!

动物与动物之间有这样的“情”,更何况人与人之间呢?所以我们要用自己的孝心报答父母对我们点点滴滴的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西顿动物记读后感【篇11】

前几天,我读完了西顿动物记之春田狐的爱,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重点写出了动物之间的浓浓亲情,表达了作者对动物的喜爱,也表达作者呼吁人类和大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

春田狐的爱写的是:两只狐狸相爱了,妈妈维克森生下了几只活泼可爱的小狐狸,可是因为人们在森林里过度的捕杀,狐狸们的食物已经非常少了,根本满足不了小狐狸们生长的需要,所以妈妈维克森每隔几天就要到农场去偷一只鸡来给孩子吃。因为狐狸妈妈经常去偷鸡,农场主人非常的生气,就带着猎狗来围攻狐狸的家,狐狸爸爸“疤脸”为了救妻子和孩子们,倒在了血泊中,这次事件让妈妈维克森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没过几天,三只小狐狸也因为农场主的报复离开了人间,只有一只被带回了农场,用铁链紧紧地拴在了木桩上了,维克森无论怎样努力都无法解救自己维一的孩子,这让她感到非常地绝望,为了给孩子一份永久的自由和尊严,就让它吃了一个有毒的鸡头,到天堂去跟爸爸和兄弟们团聚了。

我合上了这本书,闭上眼睛,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我们人类就不能和大自然和平共处。醒一醒吧,人类,小动物们很可怜,请大家珍爱生灵,不随意损害它们,平等对待自然界中的其它生命体,它们也有得到爱的权力,让它们在森林里幸福地生活吧!过无忧的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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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读后感十一篇


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想法,每一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我们经常都会遇到写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昆虫记》读后感十一篇”,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昆虫记》读后感【篇1】

今天,我闲的无聊。便随手拿了本《昆虫记》读了读。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又名《昆虫物语》。这是一部文学巨著,是一部科学百科。

我读了其中的第五章:蝉。从中,我才开始明白和了解蝉。

其实,蝉并非是寓言故事中的那样:夏天只会唱歌,最后在冬天被饿死。蝉当唱渴唱累时,会用它那突出的嘴——一个精巧的吸管,尖利如锥子,收藏在腹部一一刺穿饮之不竭的小树洞。

它坐在树的枝头,不停的唱歌,只要钻过柔滑的树皮,里面有的是汁液,吸管插进通孔,它就可以饮个痛快了。而蚂蚁,却总是在蝉刚开始喝水的那一刻,去抢小树洞。蚂蚁是多么阴险啊!

在暗地里看着蝉挖井,却又一口都留给辛辛苦苦的劳动者喝,马上来贪婪的抢夺,饮取。可怜的蝉,不但一直要被这些“强盗”欺负,还要被人们鄙视,瞧不起。

《昆虫记》读后感寒假里我读了《昆虫记》,这本描写昆虫的书,读了这本书后我获得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寓言。这本书主要告诉你许多生动的昆虫,如它们的吃,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等。都做了详细的描述。

让我们真正欣赏昆虫的世界和它们的生活。法布尔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的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征,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旁观的昆虫。每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感情。如:

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已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在读《昆虫记》时我仿佛能看到昆虫在活动的场面。

读《昆虫记》有感

《昆虫记》已经完完全全的吸引了我,这是一部讲述昆虫们一生的科普书。

这本《昆虫记》的作者法布尔,他仅仅只是用了平凡的文字就让我完全的进入到了美妙的昆虫世界。那些放大镜、树叶、泥土、昆虫似乎就在我面前。在《昆虫记》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最凶猛最狠毒的螳螂了,不管他遇见什么样的昆虫,都会气势汹汹的冲上前去。

螳螂最喜欢吃活的昆虫,真是太恶毒了。

昆虫记让我明白了许多许多······

《昆虫记》读后感【篇2】

《昆虫记》就是著名的科学家法布尔的作品,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它深深的迷住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青竹峰的巢住在潮湿的泥土下;螳螂的天敌就是个头最小的蚂蚁;狼蛛在蜘蛛中毒性最大的,人们被它咬后会失去知觉,小动物被它咬后就会立即死去等,还有好多我没听过名字的昆虫。

法布尔总就是珍惜每一个生命,哪怕就是很微小的生命,他也从不杀死它们。昆虫和我们人类一样,也会有自我可爱的小宝宝,它也有自我的家,各有各的本领,只但就是它们不会说话。

昆虫的世界真奇妙啊!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明白管虫还会穿“衣服”,不明白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明白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此刻我全明白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甚至比人类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就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就是杀死毛毛虫,这样的话,就能够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就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能够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样样?动物们够聪明吧!

作者之所以能写出这些都就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就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但就是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就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到,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就是对我感兴趣的事。此刻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就应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就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就是我读完《昆虫记》后,深刻体会到的。

《昆虫记》读后感【篇3】

夏天来了,我最先想到的不是西瓜、雪糕、冰饮,而是每个夏天从不落伍、伴我们成长的声声蝉鸣。

蝉在幼时便会挖个洞,好像气象观测站一样,到了好天气时才会出来蜕壳。炎炎夏日对蝉来说就是最好的天气,这才有了我们在夏日中听到的轰轰烈烈的蝉鸣。

蝉洞是幼虫用耐心一点点构建起来的。不知道他究竟一生中为了蝉洞搬运东西走了多少趟。这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爬上枝头蜕壳,然后在太阳的照耀下尽展歌喉。

现在我才知道,我们不以为然的蝉鸣是蝉在地下忍受许久的孤独寂寞才换来的。书上说它的地下生活大概是四年,日光中的歌唱不到五个星期(我查了相关资料,不同种类的蝉情况不一样,有的蝉在地下潜伏期长达十年甚至更久),之后蝉便从树枝上落下来,就像落叶般化为树的养分。在这转瞬即逝的日子里,他们用尽在黑暗中攒下的力气,在烈日下高声歌唱,为酷热的夏天添了一抹鲜活。

小时候,家门前的枇杷树上总是有几只蝉站在树枝上一唱一和的。爷爷总说这几只蝉叫起来,和外国佬的交响乐曲似的。蝉鸣此起彼伏,停下来时我总是对着枇杷树大喊:这怎么还带偷懒的呢?继续啊,咋停了呢?爷爷看着我哈哈大笑:你写作业比这停的可多了去。

蝉用有限的时间展示自己,同样的道理,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像它一样?青春很短,我们更应该在这有限的时间中尽情的挥洒这一腔热血。

我们学生奋斗12年,只为高考金榜题名。目的和蝉一样,但是路径似乎不同。蝉更努力,它从来没有停止为蜕壳做准备。我们应该像蝉学习,哪怕目标离我们很远,也绝不放下追逐目标的脚步。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要为自己负责。所以中学6年,尽力积攒吧!也许会枯燥乏味,但若能在高考中一鸣惊人就是最好的答卷,就像童年夏日里那蝉鸣。

《昆虫记》读后感【篇4】

因为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对昆虫的喜爱,展现出昆虫们独一无二的个性。如: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螳螂......一个个故事,写出了关于昆虫的进食、防御、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一次又一次地把我带进昆虫的世界。

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啊!我终于知道它为什么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了。《昆虫记》,是一部严谨的科学著作,也是一部优美的文学经典,更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昆虫史诗。昆虫学家法布尔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的宝藏。这位感情细腻的伟大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的大门。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昆虫记》是值得阅读的好书,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昆虫记》,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作者的精神让我很有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

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和信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昆虫记》读后感【篇5】

在这暑假的第一个星期,我看了一本书,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昆虫记》。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回味无穷。

作者把昆虫描写的很细致,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尖而锋利的锯齿,在这两排尖利锯齿的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如“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在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检测土壤的性质”等。这些昆虫都是我们平时能接触到的,但我们从未这样细致的观察过,通过书里的内容,使我对昆虫的了解又多了一点。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过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巧妙,例如:赤条蜂给幼虫留食物时,是麻醉毛毛虫,使其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不仅把我带到了昆虫的世界,还告戒了我做任何事情要仔细认真、坚持不懈、求真务实。

《昆虫记》读后感【篇6】

在叶子上,在花丛中,在石头下,有一个奇妙的世界,这个世界的主人不是人类,而是昆虫。在法布尔流畅的笔下,我渐渐的迷上了这个世界的主人:我喜欢大孔雀蝶美丽的舞裙;欣赏小蟋蟀的`灵敏;佩服鸣蝉的高傲与坚强。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法布尔把他笔下的小虫子变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在这里,我认识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昆虫,像圣甲虫,老象虫,金歩甲……通过作者细致入微拟人化的介绍,我就仿佛真的看到了这些可爱的生灵。

不过,昆虫世界也并非我以前想的那么简单,它们也有弱肉强食,也有盛大的舞会,甚至也有幸福的家庭。但它们的一切还是单纯的多,弱小的多,只能是默默的遵循大自然的安排。

是这本书教会了我,观察这个世界不仅要用双眼,更要用心。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发现一个隐藏在花草下的世界,是这本书教会了我对昆虫充满了关爱,是啊,虽然它们的躯体很微小,但它们的生命一样是值得关注的。所以,当你走近它们的时候,一定要轻轻的,千万千万不要惊吓了它们——这些花草间的小精灵。

《昆虫记》读后感【篇7】

科学,犹如星光灿烂,一边无际的黑夜,犹如裹着一层轻纱隐隐发光的明珠。初生牛犊的我们摸不透也猜不透。而他,以一颗天真的心,叙述了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从他的手中出来的一语一句是那样闪光、明亮、熠熠动人。他带领着我们去探索科学,探索昆虫的世界。他,就是法布尔。

“当我回忆童年的时候,往事犹如一种雉鸟,他们已被生活的荆棘扯掉了羽毛,然而一经提示,他们就回到了我的回忆里。有一类往事,尽管避开了荆棘,但每当想起,总是让人疼得直摇头。”这是《昆虫记》里的一段话。《昆虫记》是法布尔用了毕生的精力创作出来的奇迹。它不仅是文学巨著,还是一部科学百科。就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就已经淋漓精致的体现出他独特新颖的想法与深厚的文底。法布尔把往事比做成雉鸟,我不可思议于他如此热爱昆虫,就连比喻句里也要有它们的身影,也感叹于他的想象。在法布尔的世界里,人是他的朋友,昆虫亦是。他并没有小瞧他们。即使他们的生命是渺小的,对我们来说不值得一提的,他们的生与死掌控在我们手中。而法布尔却用平等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用友好的态度去观察他们,带着人文关怀写下一篇篇文章。他的语汇引人入胜的牵引着你兴趣盎然的读下去,带着你走进文字的探险世界。

《昆虫记》如一轮太阳般照耀了我的心扉。在书中,法布尔不仅仅用他那细心观察、探求真相的态度告诉我们关于昆虫的科学知识,也由昆虫延伸到我们人类、社会。在“白蝎‘自杀’”中,他向我们娓娓道来白蝎自杀并不是真的,蝎子愤怒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时,一阵痉挛,直至突然倒下,造成了蝎子自杀的假象。他说,除人之外,人类自认为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并视之为人的崇高特性和一种能够进入沉思境界的优势。但是,一旦我们真的把这种精神付诸行动,其骨子里存在的却是怯懦。读完他的话,我不得自惭形愧。因为,他一针见血,准确的说出了我们的自大。法布尔通过他观察到白蝎的‘自杀’和他所引发的文字,告诉我们,动物是平等的。我们不能把我们的思想比其他动都灵活而把它作为我们高于动物贱民地位的一种标志。《昆虫记》在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还有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蚂蚁,小草,甲壳虫,蝴蝶”。我们紧密相连,谁也离不开谁。我们需要尊重它们。法布尔通过《昆虫记》表达了对昆虫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昆虫记》造就了昆虫界的奇迹,它是对生命的赞歌。我常常使自己沉醉于《昆虫记》里,欣赏它,感悟它,让它在我的心里画上一道道科学的彩虹。

《昆虫记》读后感【篇8】

谈及与昆虫相关的话题,总会让人不禁想起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它是法布尔费尽了一生精力,去观察,研究才创下的著作,我已听闻许久,今天,我终于有幸阅读了这本著作。

这部书中的语言并没有多少花里胡哨,反倒是朴实无华,夹杂着些许的幽默风趣,这也正是它吸引我的原因,翻开第一页后,目光便不愿再离开,完全沉浸其中,说来倒也讽刺,我原本对昆虫这一类生物并没有半点好感,可在法布尔的笔下,即使是平日里很不受待见的粪金龟也让我感觉如此可爱。 书中的一篇《粪金龟和公共卫生》让我颇有感触。一般人都会唾弃龟粪,好象龟粪欠他五百大洋,但你知道吗?

粪金龟,这平凡的小东西,却为我们的环境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大家想象一下,如果没有粪金龟,我们的世界将会是怎样的世界?动物的排泄物塞满了下水道,遍布了公路,草坪。臭气熏天,这样的环境下你愿多作停留吗?

我们面前每个人的清静也都有粪龟的功劳。正如原文中说的:“做好事,不为人理解,反遭恶名,被石头砸死,被人用脚踩死。

”我们人类,生物圈最高等的动物,就是这样对待无辜的“卫士”的吗?这不是当今社会的现象吗?一些人,做着有利人类的工作,不过脏点,累点,却不被认可,还成为唾弃的对象,甚至有些家长,还用此来教育孩子:

“啊,你不好好学习,以后就去扫大街吧!”“你不加劲努力长大就去捡破烂吧!”……为什么,他们也是默默无私的奉献,却要遭如此待遇,我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换个角度去思考,去评判。

生命的价值不在于你做了什么,而在于你是否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全心全意地奉献。 合上这本书,我的内心感慨万千,它既让我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又让我知道一些为人之道,收获满满,也许,当我下次重阅,又会有更多收获吧!

《昆虫记》读后感【篇9】

昆虫记是我读过最有趣的一本书,之前我还不知道有人会用尽一生的心血,写一部关于虫子的书,这个人就是法国著名科学家、科普作家———法布尔。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以优美的语言为人们描绘了一个异彩纷呈的昆虫世界。昆虫记是一部描写昆虫习性、工作、繁衍、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作者人性化的虫子们纷纷登场,展开了一段段神奇、有趣的故事。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原来好多昆虫是天才的建筑师、艺术家,它们的巢穴就是一件件无法模仿的艺术品,而它们的本领是与生俱来的,简直太奇妙了。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非常有趣,比如:蝉是怎样脱壳的;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的;萤火虫是如何发光的;小甲虫是如何关心下一代的;还有蜘蛛是怎样通过电报线获取猎物的等等,一个个小故事看了让人着迷。不过也有让人害怕的,螳螂外表看上去非常美丽,其实它们相当残忍,是天生的杀手,它们不仅吃其它昆虫,同类间也自相残杀,简直太让人难以置信了!昆虫记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对作者产生了深深地敬佩。法布尔克服了重重困难,年复一年,坚持不懈地观察、实验、写作,为人类世界奉献了一部不朽的作品。书中对各种昆虫细致地观察,生动地描写,都体现了作者的用心,在他的笔下一只只昆虫都活灵活现,充满了灵性与智慧,达尔文称他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 这本书让我觉得法布尔的探索精神是最为可贵的,他求真、求实值得我们学习,激起了我们对未知领域的探寻,这位伟大的科学家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世界的大门。

《昆虫记》读后感【篇10】

走进《昆虫记》,就像是走进了昆虫的世界,万千昆虫都生活在这样一个小小世界,我不禁为法布尔笔下的这些小小昆虫由衷地赞叹和惊奇。

我惊讶于它们那天生的甚至是超于人类的精妙技术与才智。樵叶峰是高明的几何学专家,它有一双妙手与慧眼,每次都能单靠自己的嘴把叶子上剪成圆溜溜而且不大不小正能盖住小巢的叶片;狼蛛是一位哲学家,它深知“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所以总是耐心地等待时机,伺机捕食猎物;泥水匠峰是一位建筑学家,像人类一样用水泥沙石建巢是它的拿手好戏……我为他们的智慧惊叹,因为那种智慧似乎是神奇的、无人可解的秘密。

我惊讶于它们真挚的情谊。母爱,不仅在人间,昆虫母亲的心中,也有着那份伟大的情感。狼蛛母亲会把装卵的圆球时刻背在身后,掉落时会发疯般冲上去,将圆球抱在怀中;和其他昆虫相比,身为父亲的西西弗会与妻子共同建造“产房”、不管摔多少个跟头都会坚持着把食物球滚得圆圆实实——那是为即将出生的小宝宝准备的。这份尽职尽责的精神,让我看到了父爱的影子在它身上闪着金色的光芒。

法布尔的笔带领着我们一一拜访了这些素不相识的昆虫。它们的模样、动作,不时让人微微一笑;它们的姿态、颜色,又是那样的眼花缭乱,让人目不暇接。细致观察,妙笔生花,法布尔为我们展开了一幅幅动人的昆虫世界的画卷。在法布尔的笔下,昆虫不再是一只只令人恐惧的“小怪兽”,不再是研究者刀下的被解剖的尸体。它们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它们也会安家乐业、也有七情六欲。法布尔让我们看到的昆虫世界,正是一个微缩的人类世界。读着读着,让人仿佛也走进了昆虫的世界,在冥冥之中与昆虫产生了一种共同的情感。人和昆虫开始走到了一起,去感受它们的生活、体会它们的心理世界。也许,法布尔的目的正是如此:让原本陌生的两种生物走到一起;让生命能够在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和互相珍惜的良好氛围下生生不息。

品读《昆虫记》,走进昆虫的世界,去聆听它们的歌声、拨动它们的心弦,才会真切地发现:昆虫,真的很聪明、很可爱;昆虫的世界,真的很奇妙、很温暖。

《昆虫记》读后感【篇11】

三年级一班张恩沐子

《昆虫记》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读了它,让我认识了很多昆虫“小朋友”。如:美丽顽强的孔雀e、聪明聪明的石蚕、凶猛狡猾的狼蛛

孩子们,让我带你们去昆虫世界看看!

你知道谁是最可怜的昆虫妈妈吗?—矿蜂妈妈。矿蜂妈妈把宝宝产在巢里后,要出去觅食,凶恶的蚊子趁矿蜂妈妈不注意,就偷偷霸占它的巣,把自己的幼虫下在里面。

几个星期后,先成熟的蚊子幼虫就会把花粉先吃掉,后成熟的矿蜂宝宝因为缺少食物,被活活饿死。这时,蚊子的幼虫就会一口一口把那些“尸体”狠狠的吃掉。矿蜂妈妈还被蒙在鼓里,它以为巢里躺着它亲爱的宝宝,还经常来探望它们,认真、小心地为它们修筑爱巢……可伶的矿蜂妈妈!

萤火虫一直是被视为纯洁善良而可爱的小动物,可不知,它是个凶猛无比的食肉动物,特别是它的捕猎方法稀奇古怪,且十分凶恶。所以我们不能片面地看待事物。我们应该用头脑结合实际客观地分析事物。萤火虫又是一种坚强的小动物。

萤火虫的妈妈产下卵后,便不再关心它们,任它们自生自灭,因此,为给自己留有一丝希望,萤火虫的小灯从出生到死亡一直都是亮着的。

《昆虫记》中文字灵动飞扬,图画精美,富有创意,给我们留下美好的梦想。读了它,在不知不觉中增长了智慧,接受了美的熏陶,是“影响孩子一生”的好书。

西厢记读后感合集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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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读后感(篇1)

看完西厢记这本书,我为莺莺与张生最终能够走到一起而感到欣慰。他们经过如此多的挫折,包括老妇人的阻挠,孙飞虎的一劫,郑恒的从中作梗等,最终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结局是非常圆满的。而这一圆满的结局离不开红娘这一人物的推动。合上西厢记这本书,细细品味,红娘给我的印象最深,最令我佩服,红娘的大胆泼辣,机智勇敢,能言善辩等性格,十分令人佩服,红娘无疑是西厢记中一个最充满亮点的人物。

红娘在西厢记中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红娘所做的事推动了西厢记中情节的发展,在张生与莺莺起到了桥梁的作用。汤显祖这样称赞红娘:“有二十分才,二十分担,有此军师,何战不克?”红娘确实是有二十分才,二十分胆。说红娘有二十分才,是因为红娘反应灵敏,对事能够果断的下决定,能言善辩,在与郑恒对话中,红娘能应答如流,看清他的本质。说红娘有二十分胆,是因为红娘丝毫不畏惧老夫人的拷打,敢于和老夫人讲道理,这是十分不易的。

红娘并不是一开始就非常支持莺莺小姐与张生在一起的,一开始红娘只是一个旁观者,难怪莺莺会埋怨红娘:“但出闺门,影儿般不离身。”红娘其实是挺无辜的:“不干红娘事,老夫人着我跟着姐姐来。”红娘起初是老夫人派来监视莺莺的,以防莺莺做出有失大家闺秀身份的事。红娘的转变是从张生退却孙飞虎的兵士开始,由一开始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兵退之后,红娘疯老妇人知名请张生赴宴,红娘说:“谁无一个信行,谁无一个志诚,您两个今夜亲折证。”从这里可以看出红娘已经肯定莺莺与张生的关系,但红娘真正成为来那个人的桥梁是在老夫人悔婚之后是,“你休慌,妾当与君谋之。”促使莺莺转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不满老夫人的行为,二是觉得莺莺与张生郎才女貌,应该在一起。

最令我感动的是红娘的心地善良,红娘作为一个小丫鬟,完全可以选择不参与此事,做个安分守己的小丫鬟,但是红娘善良的本性促使他参与其中,并积极帮助莺莺和张生,这一红娘身上的亮点是我很感动。

还有一点是红娘的大胆泼辣,心直口快,张生问敲门的是谁时,她回答道是你前世的娘,虽是玩笑话,但足以体现出红娘的大胆泼辣。红娘在维护莹莹和张生的爱情时是不图名不图利的,红娘赞成两人的爱情,甘心为两人搭线。红娘确实付出了不少,很令人佩服。

总之,西厢记中红娘这一人物形象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说她有二十分才,十二分担,斯毫不夸张。

西厢记读后感(篇2)

《西厢记》为王实甫所作,初读只觉晦涩难懂,复读却深觉感慨颇多,每每读至长亭送别,君瑞高中欲归家都泪眼低垂。我本是矫情之人,读完便更增添了许多矫情。今日写长亭送别,仅写个人情。

为何有长亭送别?原是崔家不招白衣书生,为得这事儿,君瑞不得不别了莺莺进京赶考。一开始君瑞便只是游至蒲州,实际亦是要赶考的,只因在普救寺撞着五百年风流业冤。这寺里宜嗔宜喜之春风面,嚲香肩,花笑捻,樱桃红绽玉粳白露着实令人眼花缭乱口难言,为得此番美貌他便不往京师应举了。此一初见,便是一生。她临去秋波那一转,转走的是君瑞之情牵,转去的是寸寸入骨之相思。一见,钟情。之后的是是非非只不过是越陷越深而已。若无红娘,何来的隔墙和诗,何来莺莺夜听《凤求凰》以此表心意,何来二人私定终身,夫人又怎会许婚呢? 在当时,二人之和的的确确是有悖封建礼教,有违社会道德,无父母之命,缺媒妁之言如此结合岂不大错,甚至可以抛开父母只为爱情,是大胆亦是不孝。父亲谥后丧期未满,便“可正是人值残春蒲郡东,门掩重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伤春亦怀春,与张生暗通款曲,私相授受。但也是如此,二人得偿所愿,得夫人允许婚配。今日所言有一句最合时宜那便是:“生米煮成熟饭”。但夫人也不是好说话的主儿,唯一要求便是俺家三代不招白衣书生,然则还是为这五百年的风流冤往京师应举。只是如今与往日不同的便是,之前孤苦无依了无牵挂,如今便是在蒲州有相思苦离别恨莺莺爱,怎舍得离了她留她苦等受尽相思苦。

这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为相守,便暂且放下朝夕之长短。于是为送张生赴京,夫人于十里长亭安排下筵席。说来也怪,古人送别之时多雨淋,暮秋之时,此文也是凑足了伤春悲秋的主题。

暮秋,恼人烦,十里送别,盼君归心切。不求及第状元郎,但求不负有情娘。莺莺不屑功名淡薄利禄,只为嫁如意郎,正所谓以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今日遥见十里长亭,松了玉钏减了玉肌。“姐姐,今日怎么不打扮?”今日他便走了,有何心情梳妆打扮,有何情趣美扫蛾眉重梳婵鬓,悦己者都不在了,又为何人而容呢?“姐姐不曾吃早饭”如何吃得下呢?汤水化作相思泪,离恨塞满愁肠胃。才有合欢,便离愁相继;昨夜成亲,今日便别离。究竟是缘还是孽?几日不见,相思便已经够苦,却原来比离情更添十倍。二人非共桌而食,眼底空留意,有心举案齐眉,但到底还是拘着有母亲在,不敢多言语,只得眉眼传情,此番便不是初见时传的如此甜蜜之情了,而是离之愁情,离之不舍之情。已经要离别数日,却连不能在这最后相守之时刻言语叮嘱,莺莺心里只怕是更疼。夫人云:“俺先回去,小姐和红娘随后来。“此话一出也是给足了面子,尽管夫人之前为了自身不惜乱许配女儿,但终究是自己的女儿,怎能不心疼?且留些时间给二人道别,夫人在场孩子也拘谨些。

你此一去,得不得官,疾便回来。莺莺亦是怕的,她是不相信自己还是不信君瑞,怕他从此便没了消息,怕他忘了有莺莺此人,更怕他停妻再娶妻。读至此处,君瑞是否为负心之人,莺莺不知,夫人不知,众人亦不知,始乱终弃之事在当时莫非少见?于是莺莺言:“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张生于此听出未婚之妻心中所虑,而言之:“人生长远别,孰与最关亲?不遇知音者,谁怜长叹人?”他还未走,莺莺便想知道他多久归来,如今眼前人将于妾身相隔千里,但心如匪石,不可转也。且饮尽身前的酒,便要真正告别,只怕是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里成灰。不禁感慨道:一寸相思,一寸灰。“到京师服水土,趁程途节饮食,顺时自保揣身体。荒村雨露宜眠早,野店风霜要起迟!鞍马秋风里,最难调护,最要扶持。”句句嘱咐,字字担忧,寸寸相思。相思再苦,再心中有怨,但心中最记挂你。且将相思化作叮呤嘱付,时时记于心,附于行。关心后,君须记:“若见了那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此生得莺莺,又有何人值得君瑞再留恋,筵已散,再留恋亦是无意,为娶得此妻,定是要走的,二人相离。

我们总说愿君莫思量,你不思量我断不思量。话虽如此,但离别后定是最为苦痛,有人云,惯了也就不打紧了。定是不会轻易就惯了,相思系君心,怎得说惯就惯。此生一百次相遇,一百次重逢,一千次离别,确是有一万次悲伤。以文载相思,只是文定是载不动这许多愁。写与他万字文,皆不抵见一面,系他一生心,只怕负千行泪。莺莺是如此,众人亦是如此。满山红叶尽是离人泪,此离人泪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与何人说?等待之时日,漫长十分,有美人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令人思之如狂。若是等错人,付出的便是一生。从与君相别后,常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等待后的重逢该以沉默或是微笑,但实际确是,不见时备着千言万语,相逢时变作长吁短叹,将腹中愁恰似申诉,及至相逢一句也无,则道个,先生万福。

这一声先生万福,承载的是愁苦、是相思、是依恋、是怨恨、是思念、是担忧、是焦虑,是旁人无法言语之爱。话至此处,若是你要问我,结局如何,那答案如下:

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西厢记读后感(篇3)

张生在普救寺相遇相国小姐崔莺莺,一见钟情,而无计亲近。恰遇叛将孙飞虎率兵围寺,要强索莺莺为压寨夫人;张生在崔母亲口许婚下,依靠友人白马将军的帮助,解除了危难。不料崔母却食言赖婚,张生相思成疾。莺莺心爱张生而不愿正面表白;几经波折,在红娘的帮助下,莺莺终于至张生住处私会。崔母觉察迹象,拷问红娘,反被红娘几句话点中要害,勉强答应了婚事,却又以门第为由,令张生立即上京应试。十里长亭送别之后,张生到京考中状元;而郑恒借机编造谎言,说张生已在京另娶,老夫人又一次赖婚,要莺莺嫁于郑恒。后张生赶来,郑恒撞死,崔、张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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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记读后感(篇4)

《西厢记》的曲词华艳优美,富于诗的意境,可以说每支曲子都是一首美妙的抒情诗。历来被人所赞赏,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就是曹雪芹在《红楼梦》中,通过林黛玉的口,称赞它“曲词警人,余香满口”。

《西厢记》是我国古典戏剧的现实主义杰作,对后来以爱情为题材的**、戏剧创作影响很大,《牡丹亭》、《红楼梦》都从它那里不同程度地吸取了反封建的民主精神,同时也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古典戏剧名著,它叙述了书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邂逅相遇、一见钟情,经红娘的帮助,为争取婚姻自主,敢于冲破封建礼教的禁锢而私下结合的爱情故事,表达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以及对美好爱情理想的憧憬和追求。几百年来,它深深地鼓舞了无数青年男女的心。即使到了今天,作品中的主题和艺术形象仍能帮助我们加深对封建伦理**本质的认识。

参考书目:《西厢记》

西厢记读后感(篇5)

最近在老板的推荐下,看了元代王实甫的经典剧《西厢记》。之前没完整看过,只知道大概的故事情节,中学的时候也学过《长亭辞别》这章。现在细细读来,张生和崔莹莹那种敢爱敢恨、勇敢追爱的勇气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剧中,张生和崔莹莹从相识到私生活,最终成为一家人。深度对话,每一次相遇都折射出彩虹般的绚丽、绚丽、美丽的光芒!

第一次见面是张生生前去普九寺赏景,无意中遇到了漂亮的崔莹莹。纳兰行德有句名言,“人生若如初”,张生的一瞥,让他惊叹“十年不识君面,只信禅卷解人误会”,正如王菲在传奇中唱的那样:就因为我在人群中再看到你一次,我再也无法忘记你的脸。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于是张生满心欢喜,“梦见我们有机会再相见”,便央求方丈留在普九寺,住在西厢房。

如果第一次见面是偶然的,那么他们的第二次见面是张生故意的。张生得知盈盈会在后花园烧香,便偷偷看着。 “西施是情人眼里”,第二次见到莹莹时,张生只觉得“胖儿比初见更整齐了”、“扭头看他,他的身子半裸,蝉衣袖赤,说话穿裙,一言不发,像香陵妃子,靠在舜庙的朱妃;像玉宫嫦娥,影在蟾宫出现。”此时的莹莹在张生眼中无疑是完美的,甚至近乎神圣!为了显露自己,也为了试探莺莺,张生立即吟诵了一首诗:月色融夜,花影春寂,若不见月人,怎能接近灵魂?莹莹听了这话,立马就一曲和解了:兰桂寂寞已久,无事可过春。歌声与歌声之间,山水流转,琴声与宁静相配,两人顿时产生了共鸣。莹莹转身回头,张生笑着迎了上去。此刻,月朦胧,花无影,唯有甘香升腾,弥漫四方。爱情的小火焰一直在燃烧,有燎原之势。

佛陀说:回首前世五百遍,换来今生一次相遇。在黑暗中,命运早已注定。张生对莹莹的火热爱情,恰逢崔夫人许诺,退伍者可娶莹莹。张生顿时热血沸腾,与好友杜将军分道扬镳,退隐孙飞虎的盗贼。崔夫人摆了谢宴,红娘去请张生。 “请不要说一句话,言归正传,快点答应”,带着紧迫感。再听莹莹的话:请张生,也可以求人。痴情小女孩的可爱就要出来了。两人患上了相思病。 “我为他爱他,他也为我爱,从今往后,这两种相思都比较容易接受。”两人暗暗想,他们可以结婚了。不可思议,好事发生。崔夫人以盈盈已经与郑衡订婚为由,让张生和盈盈成为了兄弟姐妹。本来以为世界末日就这么近了,转眼间,世界末日就这么近了!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在一起。当晚,张生通过琴声向莹莹表达了相思之情,莹莹也透露了自己的爱意。正是“他那里有很多想法,我这里已经明白了。他还没说完,我的意思就变强了。”两人的情绪被压抑到了极致,快要爆发了。

“云中的锦书谁来送?”红娘送莺莺约“月西翼下等,迎风门半开,隔壁花影动,疑玉人来”。张生欣然赴约,莹莹却责怪张生下流,气愤离去。问世间爱是什么,直接教生死。爱过的人知重,张生爱厌。莹莹以探病为由,到张生的房间去见他。压抑已久的情绪之火,瞬间被彻底释放。当张生和莹莹第三次正式见面时,他们终于勇敢地走到了一起,实现了灵与肉的完美结合。一时间,满屋春意盎然;一时间,流光飞扬。

长亭告别后,直到最后一个情人结婚,都是从前三个开始。可谓:一见钟情,二来牵挂,三生相见。金生叹息一声:“为古人哭泣,留给后人!”

西厢记读后感(篇6)

崔张爱情故事家喻户晓,品读原著很大程度是为了欣赏其典雅华美的文言,很对我口。“普救寺,月下西厢,蓝桥水,织锦回文…”作者巧妙的融入了隐喻和转喻,数不尽的雅号别称,看不够的机警造句,让人不禁对古典文辞暗加钦羡。

美丽的文字下面,实则看到了巨大的矛盾冲突。此矛盾看似是简单的才子佳人惯有的情节,即教科书中的概括评价:男女主人公冲破封建礼教束缚,追求可歌可泣爱情的大团圆结局。可我分明读到了悲哀,作者王实甫是男性,从男性视角出发写尽女性的悲哀。

先说男主人公张生。普救寺中才与莺莺打了个照面,就疯魔了张解元,他前一句刚说“雪窗萤火二十年”,转眼已是“‘十年不识君王面,始信婵娟解误人’,便不往京师应举也罢。”对功名前程和眼前佳人只像是临时起意,说放弃就放弃,想追求便去追求了,随性至极。与莺莺初见,他不仅看到了莺莺“解舞腰肢矫又软,千般袅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更在“偌远地”的地方注意到了莺莺的小脚。“休说那模样儿,则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在缠足的那个时代,女子的三寸金莲是私密的身体部位,除了丈夫以外是不能轻易给人看到的。张生初见莺莺便去关注小脚,暧昧的意味就冒出来了;更何况,莺莺小姐系着长裙,张怎么就能知道她的脚小呢?他说“若不是衬残红芳径软,怎显得步香尘底样儿浅。”

原来是从她落在铺满落花的小径上面轻浅的脚印看出来的,一旁的法聪和尚并没有看出什么门道,只他看到了。步香尘的这个画面很美,然对落在香尘上的足印有这样细微老道的观察和品评,让人不得不怀疑张生过去二十年真的一心只读圣贤书吗?为接近莺莺,他以温习经史为由向方丈借得西厢;他伺候时机,在方丈随红娘去向老夫人和小姐回话之际,激将方丈觊觎美色,套出老夫人治家严明,小姐未曾婚配的信息;还借祭奠父母之由同莺莺一起做法事,他用心够深,可手段没有半点君子之风啊。与红娘初次搭话,张口便是“小生姓张名珙,字君瑞,本贯西洛人也,年方二十三岁,正月十七日子时建生,并不曾娶妻……”红娘虽笑他是个自报家门的傻角,但也听出他这话中有明显的求配之意,后又打探起小姐的日常,算冒昧唐突的了,不怪红娘当场抢白他“先生习先王之道,尊周公之礼,不干己事,何故用心。”

不过还挺佩服张生,兴许他是真的模样俊俏,又有点才华,再加上近水楼台先得月,在西厢住下的日子里,他隔墙对诗,白马解围,琴音传情,撩妹技能达到满点,最终俘获了莺莺小姐的芳心。老夫人阻碍两人因缘时自有老夫人的不对,张生眼看革命尚未成功,又放大招了——他害了相思病。他让长老放出消息“张生好生病重!”暗地里琢磨着“怎么还不见人来看我?”他说太医治不了这颓症候,“除是那小姐美甘甘,香喷喷,凉渗渗,娇滴滴一点唾津儿咽下去”才治得好呢!书里人赞他情痴,我看他只有荷尔蒙。他与莺莺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三媒六聘,瞒过老夫人书信往来暗通款曲…到最后木已成舟,得了莺莺,补考了功名,老夫人也只好应允婚姻。对张生而言自然结局美满,那对莺莺呢?

再说莺莺,她才是西厢记的主角啊,要不西厢记的原型《莺莺传》为什么不叫《张生传》呢。我以为张生行止对应他们那个时代算大胆的了,可比起张生,她更大胆叛逆。

莺莺自小长在深闺之中,父母早给她订了亲事她做不得主;母亲又管家严肃,不告不得出闺门,“倘遇游客私视,岂不自耻?”就算是花园也不愿让她去看,只“怕女孩儿春心荡,怪黄莺儿作对,怨粉蝶儿成双”。怪道她与张生隔墙对诗说“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想必她长这么大也没见过多少个男子,她看上张生,是出于一点寂寞,一点爱慕,还有一点对现状的不满。她是在礼法教育下长大的贵族小姐,本该是最守礼法的人,直到遇到了张生,她的叛逆开始有了突破口。

刚打了个照面,不仅疯魔了张解元,也撩到了莺莺。她在太湖石畔拜月时,烧了了三炷香,第一炷“愿化去先人早生天界”,第二炷“愿堂中老母身安无事”,到第三炷时默而不语,“心中无限伤心事,尽在深深两拜中”。她说不出口的第三个祈愿,想必就是关于张生。拜月当晚,莺莺隔墙遇到了张生,张认为莺莺对他颇有卓文君之意,故高吟一绝试她回不回应,莺莺也应和得很快,“一字字,诉衷情,堪听。”张还想更进一步,走到她面前去,试看她会不会见他,于是他“拽起罗衫欲行”,她也“陪着笑脸儿相迎”…看得出两位已是郎有情妾有意,一时也忘了小姐的体面,还好“不作美的红娘忒浅情”,她怕小姐私会男子要挨老夫人骂,瞧着张生要过来就拉小姐回房去了。

匪寇来时,威胁全寺要带走莺莺,这时的她没有一点扭扭捏捏,愿去嫁给贼头孙飞虎,甚至已经准备好了自我了结,这样既不辱没“无犯法之男,再婚之女”的相国家谱,又能保全寺人平安。这时的她充满一股勇敢又不屈服的劲儿,有烈女子的风范,也有叛逆的胆量。

张生退贼后,受老夫人阻挠没娶到莺莺,张生害了相思病,只她有药可医。这时候的两人情正浓时,她不再乖顺地服从老夫人的意思了,她让红娘给张送了药方,告诉他“‘桂花’摇影夜深沉,酸醋‘当归’浸。忌的是‘知母’未寝,怕的是‘红娘’撒沁”。药方有了,再等天黑,来成就春宵一刻值千金,彻底治好了张生的相思病…这应该是全文最叛逆的举动了,她不再遵守原有的婚约,不再顾男女大防,也不再管。什么小姐的体面和家族的脸面,她就是要跟张私定终身了。要说她反封建吗,她真的反啊,她在追求自由的婚姻啊。可是我还是觉得悲剧,因为对象是张生就总让人觉得她所托非人,她反封建的过程就如同从一个囚笼跳入另一个囚笼,这不是解脱,她终究没有幸福。张爱玲在一篇文章中借他人之口诉自己之情说:“女人,一辈子讲的都是男人,念的都是男人,怨的都是男人,永远永远…”这无比贴切的符合本书主人公崔莺莺。

在西厢记不同版本的故事里,莺莺与张生私定终身之前的故事内容都是相似的,张生始终还是那个色急的张生,莺莺还是那个敢于自荐枕席的莺莺,不同的是其他版本的张生都是始乱终弃,是张再娶崔再嫁的结局,西厢记则是被王实甫改写成了大团圆结局。在我看来前者悲剧收尾更符合事物发展规律,而王写的大团圆感觉只是个假象,张的轻浮性格加上崔的大胆主动,故事读来读去都是“薄情年少如飞絮”的味道。王把结局写得再好,我也读不出美满来。

书中人物我最喜欢红娘,喜欢她的聪明和大胆。她是个明白人,帮张生传情书时不忘规劝他将那偷香手准备着折桂枝,休教藕丝缚定鲲鹏翅、黄莺夺了鸿鹄志…真真是个明事理的红娘,她提醒这位色迷心窍的张生还是考功名要紧。再看到她反驳老夫人的情景,她用那伶俐的口齿怼一个日常高高在上的老夫人相当出彩,如同在《傲慢与偏见》里看到伊丽莎白怼凯瑟琳夫人那样痛快。

她的反驳大致是说小姐和张生的事情还不都是老夫人的错,老夫人言而无信让有情人做了兄妹,还留下张生使他们怨女旷夫早晚窥视,不早晚得出事…现在既然已经出事了不成全一桩美事,不仅辱没相国家谱,再则张生他日若是功成名就,夫人对他背信忘恩日后要怎么处?…一大段话说得老夫人无言以对。

我也同情书中的老夫人,她是封建家长的典型,要维护家族名誉,要包办女儿婚姻。要说她的不对之处,就是不该在莺莺已有婚约的情形下再允诺退贼者可以娶莺莺,既是已经放出了承诺,就不该背信弃义拿莺莺已有婚约来搪塞。作文可她反对张生娶莺莺却不觉得她可恨。我们也可以单纯的认为老夫人看不上张生,就是因为张生一届白衣秀士门不当户不对,她不见得就能慧眼识人看得出张生轻浮不可靠,从而阻止他们交往。她阻止的出发点到底还是爱女儿。

他们那个社会环境,严格的伦理纲常当道,女儿家从来都不轻易得见男子,更别说相互了解了,所以婚姻更多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父母也不见得能够做更多的了解,所以在嫁娶的时候都是考虑门当户对的。老夫人也是如此,他们只是在践行他们普遍认可的一个朴素真理——门当户对才能最大概率地获得幸福。其实最后老夫人也并没有棒打鸳鸯,她督促张生去考了功名再娶莺莺,这个要求于张于莺莺而言何尝不是在为他们的未来在谋划,可怜天下父母心。

“永老无别离,万古常完聚,愿普天之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西厢记读后感(篇7)

《西厢记》是我国古典戏曲的现实主义杰作,它改编至一个悲剧故事《莺莺传》。作者王实甫根据前人的改编,再结合自己的创作,最终将一个大悲剧改成大团圆,打破了封建礼教思想。从这点说,王实普确实是一个反封建思想剧作家。

《西厢记》的情节错综,跌宕起伏,人物描写个性鲜明,富有很强的戏剧性。通过不同的曲词,刻画不同人物的性格。起初,张生是一个穷苦的秀才,而崔莺莺的身份却是相国小姐,身份的设定不可谓不悬殊,用古代的说,这是“门不当户不对”,可偏偏两人的姻缘被月老撮合在一起。郎才女貌,本来是很般配的一对,但败在两个人面前的封建的等级制度,注定不可能在一起的。张生最终考中状元,得到了社会的地位,但是心中从未忘记崔莺莺,“梦魂儿不离了蒲东路”,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可以说,《西厢记》是讲述二人从相知,到相爱,到最后相守的故事。崔莺莺在乎张生的功名吗?答案是否定的,崔莺莺从来没有嫌弃过张生的出生,也不在乎张生到底能不能高中。在长亭送别张生的时候,崔莺莺说,“疾便回来”,我们也可以看出,张生能不能得官,她是不在乎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二人的爱情是纯洁的,是凌驾于物质、地位之上的,这是作者对爱情的看法。他用张生和崔莺莺的完满结局打破了封建礼教的约束,在封建社会能有这样的想法,真是难能可贵。

反封建的思想是《西厢记》的主题,而这一观点也影响到了后世文人。汤显祖的《牡丹亭》,曹雪芹的《红楼梦》等都是反封建思想的代表作,不同程度上都是继承了王实普的思想。无怪乎后世有人评价《西厢记》为“天地妙文”。

西厢记读后感(篇8)

人们谈起文学中的经典爱情,就不得不说梁祝、罗密欧与茱莉亚、牡丹亭和西厢记了。而《西厢记》作为反封建礼教的代表,更是被人们津津乐道。

谈起古人的爱情观,今人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古板”“门当户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诚然,封建传统中礼教的力量之大是不容反抗的,我国古代多少痴男怨女的爱情为封建礼教所扼杀,只得饮恨终生含恨而终。但《西厢记》让我们耳目一新,精神一震。张生与崔莺莺相遇,相会,相恋,相爱,一波三折,最终越过那堵封建礼教之墙,步入婚姻的殿堂,有情人终成眷属,让我们现代所谓的“?潘?”看到了癞蛤蟆迟到天鹅肉的熹微之光,不得不说《西厢记》是一部很好的励志书籍。

先来说说张生与崔莺莺的相遇。张生本是西洛人,是礼部尚书之子,父母双亡,家境贫寒。他只身一人赴京城赶考,路过此地,忽然想起他的八拜之交杜确就在蒲关,于是住了下来。听状元店里的小二哥说,这里有座普救寺,是则天皇后香火院,景致很美,三教九流,过者无不瞻仰。一日,小姐与红娘到殿外玩耍,碰巧遇到书生张生。一段美丽的爱情就从游玩开始了。好的爱情都有一个好的开始,悲剧的爱情是猜中了开头没有猜中结尾,张生很幸运,猜中了结尾。当然那傻小子的傻气很令今日我辈的羡慕,现在你敢跟街头一不认识的美女要电话号我不奇怪,你要是敢一直跟着人家不被当做变态那我就要拜你为师了。

再来说说相会到相恋的过程。一天,崔老夫人为亡夫做道场,崔老夫妻人治家很严,道场内外没有一个男子出入,张生傻气又犯了,硬着头皮溜了进去。这时斋供道场都完备好了,夫人和小姐准备进香了。张生想:“小姐是一女子,尚有报父母之心;小生湖海飘零数年,自父母下世之后,并不曾有一陌纸钱相报。”

张生从和尚那知道莺莺小姐每夜都到花园内烧香。夜深人静,月朗风清,僧众都睡着了,张生来到后花园内,偷看小姐烧香。随即吟诗一首:“月色溶溶夜,花阴寂寂春;如何临皓魄,不见月中人?”莺莺也随即和了一首:“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张生夜夜苦读,感动了小姐崔莺莺,她对张生即生爱慕之情。

不得不说古代的女孩太好骗了,一首小诗,夜夜苦读就能让她倾心。当然,这也是由于青年男女间天然的吸引,也是自然的奇妙之处。产生爱慕之后,他们就开始欲拒还迎、羞羞答答的勾搭了。这中间红娘是不二功臣,指望那只有傻劲儿没有计划的张生跟那想越界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礼教那关的莺莺小姐,我看悬。红娘的敢爱敢恨、直爽率真颇有江湖儿女的风范,这种气质就算是现在的女性也并不是都有。

再然后就是孙新虎想要抢莺莺,张生找自己哥们救了莺莺,老夫人却反悔自己说出去的话。依我的看法,老妇人反悔的很合情理。老夫人说“不管是什么人,只要能杀退贼军,扫荡妖氛,就将小姐许配给他”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一个前提的——崔莺莺想自杀,老夫人说出这句话是在心理上打消崔莺莺自杀的冲动,事后反悔也不是大错。况且,一个趁火打劫的人跟孙新虎本质上也没多大区别吧。老夫人一反悔,张生就受不了了,大嘴的肉掉了,煮熟的鸭子飞了,这想不通嘛。最难过的是丈母娘那关啊。

这一得一失间,张生就病了。至于病的多重,从他翻墙的姿势来看,估计不轻,莺莺怪他翻墙下流,可见动作不怎么潇洒。不过这个病很值得,张生成功的用憔悴的形容激起了莺莺的同情,“翻墙”成功了!最后连未来的丈母娘也妥协了,只要张生能考个功名,就皆大欢喜了。

张生跟崔莺莺恋爱成功可以说是占得了天时地利人和,天时——碰巧遇到崔莺莺在普救寺上香,地利——寺庙的墙很矮,曲径通幽实在是幽会圣地,人和——红娘牵红线、绑红线的功夫都是一流啊,其中的一点点小插曲都成了张生的垫脚石,孙新虎成全了张生英雄救美,老夫人的阻拦让叛逆期的崔莺莺逆流而上。

现代人总是认为古代人迂腐,都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不可违,男子都是诗书仁义,女子都是深藏闺阁、裹小脚绣鸳鸯。可是我从《西厢记》里却看到了古人对爱的真实渴求,他们认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纵有门第之见,父母之命,可仍然去勇敢的跨越过去。其实,残害女子的封建礼教大多是明清时期产生的,我国古风淳朴,不矫揉造作,顺应自然之道,生生不息。孔子曰:诗无邪。那才是我们中华民族最本质的美。

说古人注重门第之见,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没有房子车子票子谈什么爱情,情比金坚?过时了吧。人们物质的欲望越来越重,爱情反而成了物质的附属品,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读西厢,我们赞美张生莺莺翻过封建礼教的束缚,那么,我们是不是该减轻对物质金钱的欲望,还爱情本来的淳朴,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的纯真。

这是我读《西厢记》的一些感想,浅浅的谈一些自己对爱情的看法,如有偏激,实在是无心之过。文章最后祝有情人忠臣眷属。

西厢记读后感(篇9)

西厢记写出了生活在压抑中的女性的青春苦闷和莫名的惆怅,表达了“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美好愿望;从而对封建道德教条的某些方面造成有力的冲击。

崔莺莺是一个美丽,善良,温柔、含蓄,深受封建礼教的濡染,又有着对爱情生活的向往贵族小姐。她是一位具有时代叛逆性的女性形象,她在追求理想爱情时,能够与封建礼法进行抗争,这是难能可贵的。她不由自主的对张生一见倾心,月下隔墙吟诗,大胆地对张生吐露心声,陷入情网之中而不能自拔,饱尝着相思的痛苦。同时她也越来越不满于老夫人的约束,并迁怒于红娘的跟随。她对张生的爱,纯洁透明,没有一丝杂质,当张生被迫上京考试,她悔恨的是“蜗角虚名,蝇头小利,拆鸳鸯两下里”。长亭送别别,她给张生把盏时的感触是:“但得一个并头莲,煞强如状元及第”。她给张生最郑重的叮咛是:“此一行得官不得官,疾便回来”;她担心的是张生不像她那样爱得专一,一再提醒他“若见了异乡花草,再休似此处栖迟”。总之,在她的心中,情始终是摆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至于功名利禄,是非荣辱,统统可以不管。

她对张生的爱恋,一开始却是胆怯和动摇不定的,一方面她具有少女的情感和欲求: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相国小姐又是在那样的母亲的管教下成长起来的,同时又接受过较多的封建道德教育,这就构成了她思想和行动上的矛盾。她回答张生的那首诗“兰闺久寂寞,无事度芳春:料得行吟者,应怜长叹人。”,表达了她不甘寂寞的苦闷心情,同时也流露了她对张生的爱恋。在“听琴”的时候,她被张生琴中热切的呼唤深深地感动着,以致于泪水涟涟,但是她又没有勇气与张生见面。此时在她的心中,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对张生的爱恋激烈地冲突着,最后爱情终于战胜了礼教。因此当她接到张生的情诗时,终于大着胆子写了一首题为《明月三五夜》的回诗,约定张生于十五日晚上相会。“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短短二十个字,标志着莺莺决然走上了叛逆的道路,寻求自己的爱情。这是难得可贵的。

记得著名诗人裴多菲曾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崔莺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她让我明白了真正的爱情是那样的美好,是那样的值得期待,真正的爱情是存在于人间的,并且是可以追寻、应该而且必须去争取才能够得到的。真心的希望,如作者心中的美好希冀一样“愿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

西厢记读后感(篇10)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从此有了......《西厢记》!

崔莺莺,已故相国之女,才貌双全;张君瑞,没落贵族之子,风流倜傥,才华横溢。像所有的小说话本一样,暮春时节,普救寺内,才子佳人一见钟情,从此堕入情网,执迷不悟;可恨封建大家长卑鄙狠毒,棒打鸳鸯,先许婚又赖婚,即使是才子佳人生米成熟饭后仍要一条路走到黑;才子佳人怨恨却又无力,相思成疾,最后在善良侠义的侍女红娘帮助下才能暗中传情一解相思苦。也像所有戏文里说的那样,才子后来考上状元荣华富贵,小姐的爹娘都原谅她,姐妹都祝福她,奴仆都羡慕她。最重要的是,最后才子佳人白头携手恩爱一生,童话式结尾,大团圆结局。

有句话说,第一个这样写的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材。这样的剧情走向在当时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也许可说是轰动式的,奈何这种剧情后世玩得太多,逐渐烂大街,让人难以有惊艳之感。然而还是感谢《西厢记》,被它的情节和语言震惊到,我终于能够理解“小说话本雅俗共赏”是个什么意思......这妥妥的就是现代网络言情的古代版啊!

《西厢记》中表现得最为出彩的绝对是女性,而古代女性又是一大值得探讨的命题,因此我总是试图通过这部作品来理解当时的女性地位和女性命运。众所周知,作者王实甫虽是元朝人,《西厢记》却改编自《莺莺传》,唐朝传奇。历代王朝女性地位最高的当属唐朝,小说中女性表现出的自由热情也就不难理解,即使这种所谓的地位高只是相对而言。

要探讨这个话题,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一、古代男性对女性的态度和看法

1.古代男性对女性的要求。

对于女子,男子首先想到的是美,完了最好有才,当然遇上事关清白坚贞之事,才貌就得往边靠。

一开始张生对莺莺的倾慕,说得好听点是一见钟情,难听点就是见色起意,直到月下和诗时张生才真正开始欣赏小姐的品德和才华。

令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春宵一度后小姐担忧被情郎轻视或抛弃,婉婉诉衷情,张生却是盯着帕上的落红确定后才开启甜言蜜语模式。在莺莺冒着风险,孤注一掷后,却怀疑她的贞洁,这样的做法让人心寒......

不知怎么,我看《西厢记》,总感觉以张生的多情怯懦,《西厢记》竟然还能童话式结尾也是不可思议。

2.女性常和性联系在一起。

张生第一次见莺莺,跟法聪小和尚说,“那一对小脚儿,价值百镒之金”。脚是女性身体性感部位之一,等同于性。因此,与其说一开始张生爱的是莺莺,不如说爱的是莺莺的身体。

性贯穿全文,处处可见。张生第一次写信,就写“花影重”,暗示要与小姐风流一度。小姐邀约,张生第一反应,这是要干那事啊,喜滋滋乐哈哈......可见,女性在当时与性、欲联系密切。

3.女子容貌太过容易“招灾惹祸”,是为“红颜祸水”。

第一次,孙飞虎强抢莺莺做压寨夫人,可视为女祸;再来是为老相国道场做法事,“老的小的,村的俏的,没颠没倒,胜似闹元宵”。能令老的少的和尚忘了佛家道义神魂颠倒,把本该最庄重严肃的道场变得荒唐又可笑......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像我一样,为莺莺容貌惊艳的同时,陡生一种忧虑与恐惧。要极写女子之美方法可以很多,作者却选了这种最夸张最末等之法,作者笔下莺莺已美得近妖。

4.婚姻里女性地位最终要弱于男子。

《西厢记》中,才子佳人的爱情里,张生的地位逐渐上升,莺莺则一弱再弱。

如果说一开始两人的爱情完全掌控在莺莺手里,那么后来张生就从跪老夫人、跪红娘、跪莺莺这三跪慢慢掌控了主导。

过程手段什么的不重要,总之结局是,高中状元后,张生莺莺的地位已经整个反转过来。可以说,在那时甚至在以后,莺莺是会被抛弃、被多个姐妹儿还是怎样,她的命运已经被牢牢掌控。

二、老夫人对待女儿

1.被压迫者与压迫者。

这里不得不提老夫人,一个女性,一位母亲......一个封建大家长。

作为女性,她是可怜的。《西厢记》里她作威作福,肆无忌惮,看似大利在握,实际上这只不过是因为她丈夫已死罢了。

她也曾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接受“天字出头夫做主”的观念和想法,在严苛礼教的压迫下谨言慎行,到了晚年却用同样的礼教让女儿体会自己曾经经受过的痛苦。

当被压迫的女性,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压迫,最后用同样的手段去压迫同性,恶性循环,这难道不是最可悲的吗?

2.把女儿视为政治交易品。

作为封建家长,她坚持门当户对,把女儿的婚姻当作工具来交易,尤其是老相国离世,崔家家道中落的情况下。

张生是白衣时,老夫人不会同意女儿与张生的婚事,即便女儿相思成疾,即便一切早已木已成舟。女儿不过一个政治牺牲品,我相信在最后,即便莺莺张生没有生米煮成熟饭,没有婚约甚至没有相爱,只要张生想要,老夫人绝对把莺莺拱手送上,哪管一个是她讨厌的张生,一个是她素来疼爱的侄子呢?一个朝廷新贵,一个没落贵族,孰轻孰重,老夫人一向分得清楚。

女性在这里与政治相联系,成为牺牲品,可交易物品,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女性自我意识的初步觉醒

从莺莺、红娘自身来看,她们思想上已初步觉醒了。红娘侠肝义胆,反阶级反礼教;莺莺内心自由独立,敢于抓住机会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她不重功名,把爱情视为至高无上;她清醒理智,明白男女地位差距,却仍敢冒险孤注一掷。这种反抗虽然还局限于爱情,却已难能可贵。

因此可推测,唐朝女性常生存于异性同性双重压迫下,与性、政治相联系,婚姻爱情要为家族服务不能自主,通常是可交易物品,地位较低;然而在当时奔放自由的社会风气下,有一定的反抗意识和自我意识。

西厢记读后感(篇11)

中国自古以来信奉“从一而终,至死不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传统爱情婚姻观。词典中,爱情定义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在汉文化中,爱是用亲密、欲望和承诺的属性来追赶对方的心,对这种关系的长期性有信心,也可以与对方分享个人生活。

爱是人性的一部分。狭义上讲,是指恋人之间的爱情。广义上,它还包括朋友之间的爱和亲戚之间的爱。在爱情情感的基础上,爱情在不同的文化中发展出不同的特点。

而如今的新结婚时代,房子车子票子“三大件”无一不显示出经济基础对婚姻的决定作用。当下中国五对夫妇就有一对离婚,是十年前的两倍,从而进入“结婚很挑剔,离婚很随意”的婚姻异时代。有些针对青年的大型调研显示,很多当代青年不再信奉爱情至上,对于爱情的力量不再那么有信心。

在某电视台的征婚交友类节目中,有女孩冒出“宁可坐着宝马哭,也不愿坐着自行车笑”的惊人之语,金钱至上的爱情观导致了牵手一生的传统爱情观的崩溃。现在社会的爱情在物质条件的蒙蔽下,已经或多或少的失去了爱情原有的纯真味道,“小三”、“二爷”等现象层出不穷,而各种家庭闹剧也不断上演。我很难想象,如果崔莺莺和张生在现代相遇,他们还能和情人结婚吗?

崔莺莺,她对爱情的执著追求令人惊叹。在她眼里,功名利禄只不过是“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她天真地认为,“但得一个并头莲强似状元及第”。张生走后,她只是“昏昏沉沉的睡”,抑或是“重重叠叠的泪”,再不就是“青鸾有信频须寄”,莺莺鄙视功名利禄而追求自由爱情的精神是非常可贵的。

而张生白马寺解救崔莺莺,在老夫人反悔后抑郁交加成疾,后来又为了崔莺莺上进赶考,高中后依然对崔莺莺念念不忘。 他们为了爱情付出了很多努力,最终终成眷属。

其实,他们的爱情就像一个美丽的梦。他们的爱承载了我们太多的思念和寄托。他们为了爱情付出了很多努力,历经了很多艰辛。其实在今天社会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如果你们真心相爱,只要肯为了你们的爱情而努力奋斗,那么你们一定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

功勋读后感精选十一篇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很多人都经历过写心得体会这样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怎样才能将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写好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功勋读后感精选十一篇,欢迎你的品鉴!

功勋读后感 篇1

最近闲来没事在家追《功勋》这一部剧,第一单元能文能武李延年,把李老的智慧体现得淋漓尽致,不吹不黑,这应该是近年来排得最好的的爱国片了,尤其是它的切入视角非常新颖,值得一刷二刷再三刷~后面郭涛演的张富清老人片段也让人泪流满面~最近让我再次感叹的是申纪兰篇~不得不说蒋欣的演技实在是太好了,把申奶奶——剧中的大兰子演的惟妙惟肖,那种精气神太鼓舞人也让人感动,尤其是作为女性真的佩服申奶奶的踏实,善良和智慧~

申奶奶,是个人高脚大的女人,来自解放区,所以得到了李队长的指导比较多,思想上她的境界真的远超同龄人!

1、敢于打破束缚。在那个父母之命媒媒妁之言的年代,大兰子跟大海在一次治蝗虫会上相识,后面就认定了对方~按照现在的话说就是自由恋爱,终于修成正果。结婚当天,接她的驴在路上走不动了,她二话不说下车就拉板车,拉驴的二大爹说新娘子不能下地,她不听,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赶紧去拜堂。但是等她紧赶慢赶赶到村里,老公刚刚已经跟着部队走了,她又赶紧冲出去终于在山涧看到了对岸的红军队伍。二话不说,一根红绸就把自己给大海納的鞋子给扔了过去,并且也让指导员见证了他俩的爱情。大海这一走就是好多年~她和婆婆一起撑起了整个家,不仅干家里活还去地里干活,这在当时的西沟村还真是罕见呢……当然大兰子也带动了身边的小姐妹一起前进,还帮助同村的秀儿说服自己封建的爹娘,自由恋爱,找到了自己心爱的人儿。

2、胆大又聪明。大兰子才嫁到西沟村时,那里的妇女是不能出门的“好男走出县,好女不出院”。因为女人不能做事,所以地位普遍很低,于是大兰子就想着自己会纺花,于是去县里要纺花任务,县里领导以西沟村从未有过先例也理由拒绝了她,她二话不说就给领导打赌,给他露了一手顺利拿到了任务~然后回来带领姐妹们一起纺花。没有姐妹,先发动了秀儿,然后再一个一个去发动,先动带动后动~通过做出成绩来让别人看到,用结果说话让整个村里的女性村民都跟上来。

3、能吃苦也敢于接受新鲜事物。大兰子干重活累活吃了很多苦这些自然是不用说的,除此之外,她一心想着村里姐妹和村民,比如,当它的好姐妹秀儿因为旧式接生导致感染去世时,她被李大姐指导学习新法接生,最终成为了十里八乡的新型接生员~再比如,为了读懂大海给她写的信,她请李指导员读了好几遍,然后自己就背下来全文,然后慢慢用木棍比划。以至于再后来的扫盲班开启时,大雪封山时,大家都犯困想偷懒,她提前准备好黄豆,困的人可以嚼一把,老师无法过来时,她愿意把自己如何学习的经验分享出来,带领大伙扫盲。

4、是伟大的女权主义者!也许申老自己也没有想到,那时候大字不识的她,竟然在1954年,就提出了《男女同工同酬》的建议,并且被国家写进了宪法,成为了中国女权第一人!并且真正意义上解放了中国的妇女!剧中的大兰子,因为队里男女队员做活记工分不合理,她提出跟男队长石头一起比拼,一开始石头提出比的犁地,一开始石头觉得凭借自己的一身力气肯定能胜,但是大兰子学会了用巧劲,最后石头没想到十拿九稳能赢的项目,自己竟输了,这样就从另一方面肯定了女性在劳动方面并不逊色于男子。第二轮比拼,团体pk,一起施肥比赛,石头带领的男队,一开始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大兰子提前就预估到他们会犯的错误,并且提前跟姐妹们一起商量好分工合作,最终把肥施得又平整又不损伤幼苗,再次扳回一局,让石头彻底心服口服,这就有了第一个意义上的男女同工同酬,虽然后来也有反复,但是大兰子一直没有放弃,在后面的人大代表会议上提出这个建议,并且最终被采纳,这也为我们现在这些女性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申奶奶实乃吾辈之楷模。踏实、肯干、胆大、心细、有远见有大爱的老人家!

功勋读后感 篇2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这是电视剧《功勋》引人深思的片头。我们不禁要问:英雄从何而来?先锋从何而来?看完电视剧《功勋》,相信每个人心中自有答案。

李延年,能文能武,这不是他成为英雄的先决条件,让他坚定不移为国家为民族而战的忠诚,才是他排除万难,以牺牲一切的决心和信念战胜敌人的决定性条件。

朝鲜战场上,面对敌人攻心战术,面对战士思想的波动,李延年没有采取高压政策,而是与战士们推心置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个人利益出发,引导战士站在家国大局的高度理解战争的意义,成功扭转思想极端的战士的认知,为他们重塑理想信念,为队伍凝聚起了巨大力量。李延年坚持“尊重和信任也是战斗力”的先进思想,教育挽救小战士。当小安东舍生忘死冲锋的时候,他心中想的不再是小我,而是李延年教他的懂得的“国家主权和人民的安危”。

战争年代,英雄辈出,在今天我们看来,所有为国家民族而战的前辈都是英雄,李延年就是这些英雄中的先锋。战场上,他几次独自整编被敌人打散的队伍,以少胜多,力克顽敌,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前辈们的经历告诉我们一个真理:每一次创新发展都需要有先锋的引领。

谁是先锋?先锋出自何处?

没有哪一所学校专门培养先锋,更没有哪一个公司、工厂专门生产先锋。先锋来自于平凡,来自于普通人,不同的是,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无畏无惧的奉献精神。在新时代国家建设大军中,在各条战线上不乏。他们脚踏实地,不断探索,经过时间的大浪淘沙,经过岁月的磨砺,有一天,他们会突然呈现出惊艳的成绩。

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具备成为先锋的条件,最终,谁能成为真正的先锋,取决于自我约束力,取决于奉献精神的多寡,取决于信念是否坚定,更取决于对事业、对公司的忠诚度。只有具备了这些品质,并身体力行去实践,在自己的岗位上去拼搏,在平凡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才有可能像李延年和袁隆平等国士一样,成为人人敬仰的先锋。

作为一名望美员工,尽管我们很平凡,只要我们持之以恒精进探索,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守始终如一的忠诚,忠诚于团队,忠诚于信念,我们的未来一样不平凡。

功勋读后感 篇3

4月初看了《无声的功勋》,受益匪浅,也对“工艺工作的价值如何体现”的问题有了更深层的理解和思考。战争是上级领袖决策部署、前线战士浴血奋战出来的,情报工作鲜为人知;合格的产品离不开研发人员的研究设计、工艺人员的工艺设计以及车间人员的生产制造。其中“工艺”与“情报”同属中间环节、同起桥梁作用,都是事件成功的保障条件。

细细品味《无声的功勋》,我被当年从事情报工作的无声功勋们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智勇双全的精神所折服,深刻意识到应汲取精神力量,锤炼工艺本领,做好保障人。主动作为,细致周到。深入敌人内部的姚子健,为了能接近更核心信息,他故意弄伤自己的眼睛,以调至地图收发处。他的主动作为,让他成功进入了敌人的“心脏”,如愿接触到机密、绝密级的核心信息。工作中,他细致观察,分析总结:哪里的军用地图被调取,哪里应有军事行动。测量制图专业毕业的他,发挥个人特长,在同一张地图上汇总记下每次的部队番号,从而绘制出一张国民党“围剿”行动路线图,秘密转交给党组织。主动作为、细致周到,在我们工作中频频体现。竞标产品研制期间,工艺人员忙碌穿梭于研发、车间、检测中,尤其是外协现场技术服务中,工艺人员承担了设计、工艺、检测及管理等多项工作,为项目积极推进争分夺秒;疫情防控期间,住厂年轻人勇挑重担,全力保障科研生产顺利进行……今后我们需要持续在专业技术能力上苦下功夫,在工作方式方法上拓展思路,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主动作为所需的技术能力、方式方法。无畏艰难,勇于担当。土木工程专业的李强接到研发收发报机的任务,便潜心研究无线电。两种完全不相关的专业,没有任何帮助,在敌人严防死守的环境中,他毅然无畏技术的空白,无惧环境的恶劣,勇挑研发的重担,在刀尖上跳舞。在经历无数次失败后,1929年秋,他成功研制出我党第一部自制无线电收发报机。划破暗夜的红色电波,让我们的情报从此在天空翱翔、汇聚、闪光。现在由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大家所掌握的知识面越来越窄,甚至相邻专业的知识也了解很少,勇于跨专业、多专业做研究的人员凤毛麟角。我们需要更多地培养具备“无畏技术空白、勇于挑战、勇于担当”魄力的人才团队,才能更好地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与应用工作。智勇双全,成就大我。留在国民党空军的赵良璋放弃安闲舒适的生活,投身于地下革命工作。为了能在第一时间获得情报,他主动请缨,争取到密电编译收发岗,此岗位枯燥且加班多。他借助加班机会,将情报写在报纸上,再传递给组织。别人眼中的工作“傻子”,机智、勇敢地为党、为人民革命事业搜集了国民党空军部队的番号、驻地、飞机及航空人员情况等重要情报,帮助共产党部队在华北的战斗中取得主动权,对解放华北作出了重大贡献。1947年9月,他因中共组织遭破坏而被捕。严刑拷打中,他坚贞不屈;人证物证前,他主动担责,掩护了其他战友。他谱写的《假如我为了真理而牺牲》激励了众多身边人。追求美好生活的现代社会,不需要我们牺牲生命,但仍需要我们有智谋、有胆识、有大局观。有勇有谋,创新驱动,才能更好地履行强军首责;提高政治站位,才能更好地成就大我。日常工作中,强本领、重担当、作贡献,助力公司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无声功勋的英雄们,战斗在敌人的心脏,守望着心中的信仰,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足智多谋、英勇无畏,缔造了一段段红色谍战传奇。生活在当下的我们,在履行强军首责、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征途中,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练就一身真本领,做好湖光发展史上的保障人。

上面就是网网小编特意收集整理的无声的功勋观后感800字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功勋读后感 篇4

看了电视连续剧《功勋》我的感受异常深刻。

《功勋》这个电视连续剧讲述了中共、苏共联合一起抗击日本关东军,为了战争的胜利,苏共决定把中共廖飞同志进行化妆,成为日本高桥浩的模样,另外高桥浩已经被苏军逮捕了,所以把廖飞派去日本关东军处当谍报人员。

当我看了最后一回时,我被深深打动了。

日军高级官员看到了与廖飞一样的死人,回到军营后不久,廖飞就被揭穿了身份,被关进了牢房,廖飞发现自己的女友卓越也被关了进去。他们始终相信苏军会胜利。

不久,日本因受到美国原子弹的袭击而投降,但是要塞里的日军始终认为这是假的诏书,顽固坚持。在那么多日军中有一名军官叫梅津,他是反法西斯战盟的会员,他把廖飞与卓越给放了,在廖飞逃跑时,被顽固的军官黑木茨追上了,但是有良知的军官迟田追上了黑木茨,一枪打死了他。卓越为了摧毁日军的大炮,到了配电室,拿了一箱手榴弹和一挺机枪,在配电室内奋力作战,最后梅津与卓越英勇牺牲。

多么坚强不屈的英雄啊,卓越只是一个女性,却用于奋斗而为国捐躯;梅津原来是一个日本人,也是关东军,曾经杀过中国人民,但他有良知,加入了反法西斯战盟,最后因为了保护卓越而死于乱枪之下。

这就是英雄,为国捐躯的英雄,他们为了实现和平的愿望,献出自己青春又宝贵的生命。看了这部电视连续剧,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在抗联部队中为国捐躯的好战士,他们都是平民百姓,却为了和平而牺牲。赵一曼、邱少云、毛岸英、黄继光、田同春、杜伯华他们都是烈士。现在我要好好读书,努力学习科学,长大后用科学来武装自己的祖国!

功勋读后感 篇5

《功勋》之《屠呦呦的礼物》篇章,屠呦呦有两个女儿,小军一生下来,因为工作原因就跟着外婆一起生活,小敏虽然跟在父母身边,也一直是她的丈夫李廷钊在照顾。

《功勋》一共有8个单元,包括《能文能武李延年》《无名英雄于敏》《默默无闻张富清》《黄旭华的深潜》《申纪兰的提案》《孙家栋的天路》《屠呦呦的礼物》《袁隆平的梦》。其中有大国重器的研制专家、保家卫国的战斗英雄、改革前沿的先锋、为人类战胜饥饿和疾病而不舍昼夜的科学家……翻开任何一位功勋人物的人生履历,都如同踏入宽广的河流。8位功勋人物事迹丰厚,观众耳熟能详,如何通过人物、情节、画面表现出来,怎样把握真实与虚构的关系,如何让年轻观众喜爱?在创作之初,《功勋》总导演郑晓龙带着其他7位导演日夜论证,最终统一出了一条标准——现实主义创作、细节真实、生活逻辑合理,用电影化的镜头语言重点呈现功勋人物的高光时刻。郑晓龙说:“我们截取他们人生最有华彩的一部分,做到主题突出、结构精致、人物性格鲜明、情节紧凑,既追求分组故事风格各异,又要实现整体的统一融合,让观众看得懂、看得进、喜欢看。”

功勋读后感 篇6

纪录片《无声的功勋》用生动的手法,让我们穿过历史的烟云,重回瞬息万变的红色岁月。钱壮飞、沈安娜、李强、张克侠、冷少农……一位位奋战在隐蔽战线上的先烈英雄们的鲜为人知却又可歌可泣的故事震撼心灵。

他们每位都是身处隐蔽战线的“无名”英雄,在风华正茂的年纪,怀揣着对革命的无限热血,凭借着坚定的信仰和过人的智慧,以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诠释着对党忠诚、敢于斗争的红色基因。

忆往昔,无数无名英雄默默奉献,不畏牺牲,用热血染红了党旗国旗,用信念铸就了党魂国魂,英灵千古,永垂不朽!现如今,强大的祖国让我们不再身处战火纷飞的环境里,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仍需坚定理想信念、传承先辈精神、前赴后继开拓未来。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年轻党员,我要向他们学习,恪尽职守,担当作为,脚踏实地,为公司、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功勋读后感 篇7

近日,共产党员网推出《功勋闪耀》系列党员教育电视片,讲述了“七一勋章”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29 名优秀共产党员入党一次,一生为党,如一盏盏灯、一簇簇火,汇聚成烛照民族的光芒。广大党员干部应解锁“闪耀功勋”背后的“精神密码”,化激励为动力,变感动为行动,扛起时代责任,以不懈奋斗的姿态和实干精神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用奋斗诠释理想信念,解锁“位卑未敢忘忧国”的“爱国密码”。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一等渡江功臣”马毛姐,不畏枪林弹雨 6 次横渡长江,运送 90余名解放军成功登岸;“卫国戍边英雄”陈红军,英勇作战,誓死不屈捍卫祖国领土主权;英雄团长祁发宝,面对数倍于己的外军,用张开的双臂展示了“大好河山,寸土不让”的态度,在外军的围攻下,带领士兵进行英勇无畏的战斗……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他们用大义凛然的英雄壮举诠释对红色信仰信念的坚贞,用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向我们展示了爱国的赤胆忠心。广大党员干部当汲取这份“红色信念”营养剂,常补精神之“钙”,常固信仰之根,将爱国

 主义情怀深深地根植在心中,并转化为矢志报国的实际行动,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不懈奋斗。

 用拼搏见证峥嵘岁月,解锁“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开拓密码”。“力,形之所以奋也”,在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中,开拓创新就是这样的“力”。江苏省南京市仙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孙金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开拓创新网格化党建模式,把错综复杂的基层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为全国各地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治沙造林的模范代表石光银,肩负使命勇担当,与荒沙碱滩不屈抗争 40 多年,在毛乌素沙漠南缘营造了一条长百余里的“绿色长城”……他们勇于直面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和前进道路中的风险挑战,并以“踏平坎坷成大道,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拼搏精神,积极寻找克服困难的具体对策、攻坚克难的方法。广大党员干部当在工作中大胆探索、主动开拓新的方法和道路,活学、活用理论,用足、用活政策,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用行动接续薪火相传,解锁“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密码”。党的百年历史表明,保持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能战胜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伟大出自平凡,平凡造就伟大。“当代愚公”黄大发,为解决草王坝村缺水问题,他带领村民,三十六年如一日,挖出一条“生命渠”;“燃灯校长”

 张桂梅,为帮助贫困山区女孩走出大山,她坚守山区教育一线四十年,用生命托起大山的希望……他们不畏艰险、苦干实干,用自己的一生践行着为人民谋幸福的铮铮誓言,以忘我工作创造非凡业绩。奋进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当牢记我们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厚植“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情怀,树立“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为民意识,把职业当成事业,把责任当成重任,把使命当成生命,立足岗位、爱岗敬业,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道德自觉为人民赤诚奉献,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

功勋读后感 篇8

都说战争是残酷的,但有多少人能够体会到残酷的真正意义?都说共产党人的牺牲是巨大的,但有多少人能够理解牺牲的真正含义?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可能没有办法对革命先烈悲壮的经历感同身受,但是我们却可以从隐蔽英雄身上汲取红色力量。

极司菲尔路76号,看过各种抗战剧、谍战剧的我,明白它是一个残酷的所在,各种打压残害中共党员,酷刑更是数不胜数,却有这么一个女子——关露,她曾与丁玲、张爱玲并称上海滩三才女,却因为组织的安排成为极司菲尔路76号汪伪特工总部的常客,抱着宁为祖国战斗死、不做民族未亡人的决心,却从不后悔。

回望风雨如磐的革命岁月,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关露原本有着更多的选择,但她和诸多隐蔽战线的战友一样,坚守信仰,勇担使命,用无比的忠诚,和最宝贵的青春岁月,谱写下一曲无名英雄的壮美赞歌。

生活在这个他们期盼的崭新的未来里,我们过着平凡、和平、幸福的生活。可以努力追寻自己的小目标、小梦想,但我们不能忘记这些幸福时刻是无数先辈用热血换来的,我们必须担负起现阶段历史的重任,把祖国建设得越来越好。抗击疫情每个人都不能松懈,国家安全时刻都要警惕,我们要时刻向先辈学习,战胜困难永不放弃。在新时代的我们也要坚定信念,做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人。如张露萍说,前程是天上的云霞,人生是海里的浪花,卿:莫愁徊,趁这黄金的时代努力着你的前途,发出你灿烂的光华。

功勋读后感 篇9

纪录片《无声的功勋》展现了我们英雄前辈真实的人生经历,他们有的背负骂名,不被理解;有的身份暴露,悲壮死去;有的不畏牺牲,死而无怨。同时也让我们看到风云激荡的隐蔽战线,鲜为人知的英雄故事,不畏艰险、舍生忘死,为祖国和人民建立了不朽功勋。

现在祖国强大了、不再身处战火纷飞的环境。在明白这一切都是来之不易的同时,我们要坚守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传承先辈们“坚定纯洁、甘于奉献”的崇高品格,传承不朽的功勋、永恒的信仰,以及誓死捍卫国家安全的坚定信念。

在临近迎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新冠疫情肆虐的今天,当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肆虐,俄乌局势紧张,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意思,而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关:小到随口一句话、拍张照片、搜集网络公开的资料,看似不经意的举动,其实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所以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积极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国泰方能民安,维护国家安全就是全国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底线思想,永远维护国家安全!

功勋读后感 篇10

近日,我观看了一部名为《功勋》的影片,这部影片引发了我对于功勋与英雄主义的深思。影片通过生动的故事情节和饱满的演绎,展现了一群英勇无畏、甘愿舍身的人们为国家和民族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影片以真实的历史事件为背景,通过描写人物和事迹,向观众展现了那些无名英雄们的伟大和卓越。

《功勋》以特种部队的成立与发展为线索,讲述了一支小队的战斗历程和成长过程。影片从最初的无名小卒一直到成为国家英雄的过程,通过鲜活的角色关系和扣人心弦的战斗场面,仔细揣摩每个人物的性格和特点,呈现了他们面对困难和危险时的勇敢和无畏。在观看影片的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了这些英雄们为了国家,为了他人,不惜一切代价而付出的决心和奉献。

在影片中,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的性格和特点,他们通过各自的方式和决心来完成任务。傅队长,作为一名坚毅果敢的指挥官,带领着队伍在战场上取得了重大战果。他对部队的严格要求,对战友的关心和呵护,以及对国家和人民的深切情怀,使他成为观众心目中的典范。另外,还有一位教官张老师,他是一名退伍军人,来到特种部队担任教官,他的出场不仅丰富了剧情,还通过他教授战斗技巧的过程,向观众们展示了这些英雄们的训练和成长过程。每一位队员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长,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团结一心,相互扶持,无私奉献,体现了团队协作和集体荣誉感。

影片中的战斗场面让观众仿佛身临其境,经历了一次次生死搏斗。在难以置信的困境中,他们总是能够保持镇定并迎难而上。无论是面对敌人的猛烈火力,还是陷入沼泽无法自拔,他们总能克服困难,找到突破口,最终取得胜利。这种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让我深受感动。他们不仅是勇敢无畏的战士,更是智慧与毅力的化身。在战斗中,他们时刻保持着高度的自律和专注,为了使自己能够更好地服务国家和人民,他们不断超越自我,追求卓越。

观看完《功勋》后,我想起了中国历史上那些为国家和民族所作出的伟大贡献的功勋人士。从古代的伍子胥、岳飞,到现代的邓小平、江泽民,这些英雄们都以他们的智慧、勇气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中国的繁荣和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事实上,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英雄,都需要英雄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观看《功勋》让我深刻认识到,每个人都应该有为国家和社会奉献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从事战斗还是从事科技、教育、医疗等各行各业,我们都应该怀揣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为国家做出贡献。

《功勋》这部影片向观众展现了英雄的另一面:那些平凡而可亲的人们。他们没有超凡脱俗的能力和天赋,但却有着不凡的勇气和毅力。他们服从命令,舍小家为大家,将自己的力量奉献给国家和人民。他们的精神激励着每一个观众,使我们对功勋与英雄主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功勋》这部影片是对那些功勋人物的一次真挚的致敬,它使观众们深入了解了他们的艰辛与付出。这部影片让我们明白,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我们不能退缩,而应该英勇迎接并珍惜每一个机会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这部影片是一部具有教育意义的影片,它没有华丽的特技和夸张的情节,却用真实的历史事件和质朴的表演,向我们诠释了功勋和英勇的真谛。

通过观看《功勋》,我深切感受到了那些无名英雄们为国家和民族所作出的伟大贡献。这部影片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让我明白只有在平凡的工作和生活中,才能真正体现英勇与主义。在未来的生活中,我将怀揣着对功勋的敬意和尊重,时刻保持自己的奋斗精神,并为国家的繁荣和进步尽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我们一起向那些伟大的功勋人士致敬!

功勋读后感 篇11

1930年12月30日,宁波开明街508号屠家,迎来了一个女孩儿。已经有了三个儿子的屠濂规,听着女儿的哭声,宛如小鹿呦呦鸣叫,随口吟诵出《诗经》中的句子:呦呦鹿鸣,食野之蒿

女儿的名字有了:屠呦呦。

剧中,屠呦呦的母亲说别人家都是宝贝儿子,我们家宝贝女儿。这话所言非虚,屠濂规确实偏爱这个女儿。

屠家楼顶的小阁房,摆满了各类古典医书:《黄帝内经》《神农本草经》《伤寒杂病论》《千金方》《四部医典》《本草纲目》《温热论》《临症指南医案》小时候的屠呦呦就在里面,和父亲一起看书。

小时候,她识字不多,但医药书籍,大多配有插图,她是从读绘本开始,建立了对中医药的兴趣。

屠呦呦渐渐长大后,成为了父亲的小帮手,跟着父亲采药,炮制药材,听父亲讲述关于中草药的点滴知识。

1951年,屠呦呦考入北京医学院药学系。她对父亲说:药物是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我认为只有药学专业才最可能系统地探索中医药领域。父亲听到女儿的话,十分赞赏,我原以为,也只希望你长大了做好一个医生。没想到,你比我有更大的抱负!

剧中,并未呈现呦呦小时候的故事,可父亲母亲对她的爱,却是充分地展现在观众面前。

父亲和母亲带着她的女儿小军,跟随她的大姑子,到北京去看望她,一路舟车疲惫,却扑了个空。她外调去了四川,临走前收到了父亲的来信,却没顾上看。

父亲怪她连个话也不留,带着孩子赶过来,受了累不说,还白跑了一趟。

母亲看着乱糟糟的房间,厨房里的残羹冷炙,眼里都是心疼。

父亲虽气她,却还是爱她,懂她。他帮她整理书籍,在每一本打开的书里,都夹上了书签。

走的时候,父母亲留下了她爱吃的醉泥螺、千层饼和绿豆酥。

借着一次去上海出差的机会,她顺路到宁波看望父母和女儿。回家前,她先发了电报,父亲知道后,就躲在房里不肯见她。母亲一听到消息,却是喜上眉梢,当即就要去菜市场,买女儿喜欢的泥螺、虾、蟹。

母亲见她胃口不好,关心她的身体,问到她在忙些什么,连家都顾不上回。她讲到自己是在从事抗疟药物的研究,就快要成功了。母亲听后,大为震动,那可是像菩萨一样啊。

躲在房间里假装午睡的父亲,听到女儿的话,瞬间原谅并理解了女儿。她的父亲是开馆坐诊的大夫,是她医药事业上的第一个领路人,是最支持她理解她的人。父亲赶快打开了门栓,故意整出好大的动静,好让她听到。

她从北京给小军买了一双鞋,买错了,两只右脚的。她父亲见到,只说:我们呦呦是干大事的人,错就错了。 严厉的父亲,是最懂得呦呦的人,而呦呦是父亲最大的骄傲。

母亲心疼女儿,明白女儿从事的伟大事业,更明白她的艰辛。她只能为女儿准备她最爱吃的饭菜,为她照顾孩子,她是呦呦的依靠。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优选11篇)


希望这篇关于“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的文章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希望您能从我的经验中学到一些东西。在职业生涯中,文档编写是保持不断进步的关键能力。我们越来越重视范文的实际应用,因为范文可以成为我们在创作文章时的好帮手。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1】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

在我读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之后,让我深受感触。在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威尼派克狼。

故事先写作者在火车上看见威尼派克狼与三只猎狗的斗争,只在火车开往另一个丛树那几秒里,狗被威尼派克狼都打败了。作者打听道那只狼是那里鼎鼎大名的威尼派克。它不吃羊肉,不吃兔肉,只吃狗肉,所以一但有猎人来抓它,它就会把猎狗和猎人分开,再向猎狗下手,最后美餐一顿。

作者就开始写威尼派克狼小时候的事。威尼派克狼还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和兄弟就被猎人杀死,因为那里有一个传统:如果杀死同胞兄弟的最后一个,就会遇到不幸的灾难。这最后一只就是威尼派克狼,猎人有把小威尼派克卖给了酒馆老板,酒馆的老板把这只小狼用铁链拴住,像小狗似的饲养着。有时他还故意逗狗生气,让狗和狼打斗这样,来喝酒的人都能找个乐子了。一开始,小狼常常被狗咬伤,还好几次差点丢了性命,不过日子一久狗就再也不是他的对手了。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是个捣蛋鬼,但他喜欢狼,所以只有吉姆喜欢他,除了吉姆,不跟任何人玩。

不幸的是吉姆得了伤寒,三天后不治而亡,威尼派克狼逃出了酒店。一年过去了,今天是吉姆的祭日,山上传来一阵狼的悲切嗥声那是一种很悲伤很孤寂的声音。镇上开始议论纷纷:“有一只很大的狼经常出没。”

之后,镇上开始了大规模的猎捕威尼派克狼行动,许多猎人带着一大群狗来捕捉威尼派克狼,这天正好是吉姆去世两周年祭日。找了半天才找到威尼派克狼。一大队人马在森林里仔细地找着,前面是一大群狗,威尼斯克狼不怕狗,但是他怕的是猎人的枪,所以他不得不跑往森林的另一边。猎人挡住了它的去路。猎人向他开了枪,子弹在他身边飞过。后面是一大群狗,威尼派克狼不得不冲向狗群与他们打斗,狗没有一只敢逼近他。威尼斯克狼已经没有逃脱的希望了,他只希望能够战斗到底。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威尼斯克狼出现在猎人面前。在他周围有十多条狗,狗群在逼近。战斗开始了,虎头犬冲在前面,撕咬声混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狼哪个是狗。慢慢停了下来,威尼派克狼露出红红的嘴巴走出来。过了一会,威尼派克狼连续击退了狗的第三次进攻。“砰——砰砰——”枪响了。威尼派克狼终于倒在里地上,结束了他的一生。

现在想想,为什么威尼派克狼要选择这样的生存方式呢?难道是为了报仇吗?但其实真正使威尼派克狼恋恋不舍的是爱——是对吉姆的爱。这只英勇的狼强躲危险,在镇上生活就是舍不得吉姆,但他最恨的是猎人,因为猎人杀死了他一家,还有狗,狗差点让他好几次丢了性命,所以他以狗为食。整篇文章写出了它的来历,它的幸运,和狼的英勇之处,说明了狼也有情。狼在人们心中也许是凶残的,但他正真的面目不是凶残,而是重情义、知恩图报的。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2】

暑假,我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我最喜欢第二篇《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

银斑的嘴巴和眼睛之间有一颗银色的斑点,所以“我”叫他银斑。有一次“我”站在桥上看着它们,听到它们叫:呱,呱。意思是一路顺风,继续前进。飞了一会,老银斑看到“我”了,就叫了一声:呱——,意思是:注意警戒。第二天,我站在桥的同一个地方,带了一根手杖,老银斑飞来的时候,我用手杖指着他们,老银斑叫:呱,意思是:危险。第三天,我带了一支枪,他飞过来的时候叫到:呱呱呱呱呱——,意思是:很危险,枪!有一只红嘴鹰落在一棵树上,他大叫:呱呱。意思是:鹰,鹰。老银斑和他的妻子在一片树林里生下了很多孩子,不过有只猫头鹰很来捣乱,老银斑勇敢的和猫头鹰搏斗。我第二天早上在森林里发现了一只乌鸦的头,仔细一看,竟然是老银斑的头。

我以前认为乌鸦挺笨,现在的我觉得他们很聪明,他们呱呱叫除了吵人外还很有用处嘛!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狼王老暴》的故事。

狼王老暴为了自己的爱人——布兰卡,死在了捕狼器的手中,这让我感动不已。狼王老暴既狡诈又强悍,只要他带着手下出现在哪里,哪里的牛群就会极度恐慌。他夜间的嗥叫很独特——这声音会让牧羊人抓狂。让我诧异的是,他的手下只有五头狼,不过这五头狼各有各的奇特之处。最神奇的是,毒药对他们是无用的。但这么聪明的狼王,最后竟死在了捕狼器中,这都是为了给自己最亲近的人——布兰卡复仇。

自然界中很多动物都是重感情的。例如:当鬣狗攻击牛群时,母牛和公牛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会把小牛围在中间,竭尽全力不让孩子受伤,有的甚至献出生命。再比如,鸟妈妈找虫子,一定会先把虫子给宝宝吃,宁可自己饿着肚子,直到鸟宝宝吃饱了再给自己找吃的。

人类更是如此,就拿我们身边的情来说吧:每次吃饭,奶奶总是把好吃的菜夹到我碗里,我让奶奶也多吃点,这时奶奶总是说自己已经吃过了;爸爸总是会接过妈妈手里沉甸甸的包,背到自己的肩上;妈妈总是喜欢牵着我的手过马路;上课时,老师总是站在讲台上,给坐在位子上的学生上课,指导学生时,会弯下腰来细细讲述……

父母情、祖孙情、师生情……情无处不在,情是永恒的话题,唯有情能让我们更加懂得珍惜,也唯有情能让我们心甘情愿默默付出,希望我们永远与真情相伴。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4】

前几天,我看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在这本书里作者讲到自己的爱犬——宾狗,它是一只机智敏感,是令人钦佩的牧羊犬。西顿六岁时随家人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长大后成了捕狼人。有一次,他因为一个错误被自己的捕狼人抓住了。后来,他的狗拼命地救了他。

他体会到了当狼被夹子夹住的痛苦,于是,他从此再也不做猎人。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匹叫飞毛腿的野马,那是一匹天生的骏马,所有的牛仔都想拥有它,一位叫乔·卡洛的用尽他所有的财产,来追捕这匹黑野马,但谁也不能绑住黑野马的自由。但有一天,那辆黑色野马被推上了悬崖。他前面是深渊,后面是追赶者。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黑色野马毫不犹豫地从悬崖上跳了下来。

在这本书中,我还遇到了足智多谋的狼王洛波,最聪明、最强壮、最勇敢的乌鸦,银斑,还有毛丽,白尾兔,母英雄······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到动物和人类一样,会用生命来保护家庭,不遗余力地培养下一代。懂得了动物也爱自由,也有感情,所以我们应该与野生动物和睦相处,不要乱捕杀,让它们成为人类的好朋友。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二)

于佳卉,暑假我读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我最喜欢的故事之一是狼王洛波

故事发生在科伦坡,美国南部新墨西哥州北部的一个大牧区。那里的风景很美,但这里的国王是一只老灰狼,名叫洛波。在当地,人人称它为狼王。

是一群出色灰狼的大首脑,不管狼王带着他那忠实的狼群出现在哪儿,牛羊就会被吓的丢神落魄,牛羊的主人也只有气愤和绝望的份儿了。老洛波只带了一小群狼。在他最后一次领导狼群时,他的追随者只有五个。

不过,这群狼里的每一只都是赫赫有名的。在喀伦坡,任何一个牧人都会愿意拿出一笔相当于好多头牛的代价,来换取洛波狼群里随便一只狼的脑袋。人们也试过各种各样的办法:

毒药,火药,捕狼器但对他没用。后来,作者发现洛波的脚印前总有一些小脚印。后来,一个牧民说,他们是白洁母狼留下的。作者想出了一个办法抓住白洁并杀死她。

又见洛波找白姐找的很痴迷,就以白姐的尸体为**又捉住了洛波,最后洛波在痛苦中死去。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三)

前几天,我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它是由英国作家西顿写成的。当时,西顿热爱自然,乐于观察。正是通过这个他写了这本书。

作者的写作很好。从凶猛的卡伦波王到温柔的白尾兔毛里,笔者用一些好话来表现。最让我遗憾的是,几乎每一篇文章都以一些悲剧结尾。然而,在我重新思考之后,我发现正是这些悲剧唤醒了人们的灵魂,使人们不再是大自然的毁灭者。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5】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加拿大作家的著作,书名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通过很多小故事来描写许多动物的生活习性。书中介绍有春田狐、威尼派克狼、孤熊华普、爱犬宾果等。

我最喜欢的是孤熊华普,华普小的时候跟着妈妈和弟弟们生活,因为一次与公牛的冲突,妈妈和弟弟们被公牛的主人用猎枪打死,只有华普逃走了。在之后的生活中,华普学会了坚强、勇敢。而且,华普很聪明,每次遇上了危险,他都会用自己的智慧逃脱。华普对待敌人从不心慈手软,但对待人类却从来不主动攻击伤害。后来华普慢慢变老,又在死亡之谷中了毒气,华普太累了实在走不动了,于是华普在一个美丽的地方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读完这些故事,我被动物的世界感动了。我看到它们勇敢、坚强、智慧和忠诚,就像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许多困难一样,也要学会勇敢的面对和用智慧去解决问题。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是有感情的,我们要保护动物,热爱有这些动物陪伴的大自然,不要成为动物的敌人,给那些可爱的动物一个自由自在的生存环境。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6】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非常优秀的描写动物的文学作品——《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是一本不亚于任何一部描写人类社会情感的世界名着。西顿用他那朴实、简练的文字,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富于灵性和尊严的动物世界。

故事中,可怜的老英雄喀伦泡之王老暴,爱护子女的乌鸦首领银斑,勇敢忠心的宾狗——。这些故事让我们更加了解动物们的生活。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喀伦泡之王老暴》。老暴是狼群中最强壮、最狡猾,也是让牧人最害怕的狼,由于老暴嗅觉敏锐、判断准确,尽管猎手们想尽各种方法,就连投毒都毫无效果。但是有一次它的配偶“白姐”,一只美丽的白狼,在“诱捕”中被杀。老暴心痛不已,最终它被猎人们的陷阱——在捕狼器的周围留下白姐的爪印和气味所捕杀。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黯然神伤。

在这个世界上,野生动物大量地被捕杀,数量越来越少。这些故事让我们了解到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有感情,它们会因为子女而快乐,也会因为失去伴侣而痛苦、悲伤。我们家楼下的地下室有好几只流浪猫,没有主人,经常在垃圾箱里找食物,看着很可怜,所以我就把吃剩的饭菜喂给它们。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和伙伴,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我们不应该再捕杀动物了。请让我们与它们和平共处,还给它们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7】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这本书,这本书真切地描写了野生动物,仿佛动物世界就在我的眼前。书里给我们介绍了许多动物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故事中有重情义的狼王“罗伯”、跑得飞快又热爱自由的野马“飞毛腿”、机灵可爱的小白兔“烂耳朵”、忠诚的爱犬“罗宾”、狡猾的狐狸一家、坚强勇敢的松鸡“红颈毛”和可怜又听话的小熊“约尼”……其中我印象最深、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野马“飞毛腿”了。

“飞毛腿”是一匹生活在大草原的一匹野马,由于它跑起来飞快,所以人们就叫它“飞毛腿”,许多人都很想把它抓住,尤其是草原上捕猎的牛仔,他们一心想活捉“飞毛腿”,并印上自己牧场的烙印。他们首先把几匹美丽的母马带来,想把“飞毛腿”带到牧场,没想到那几匹母马被“飞毛腿”给带到野马群中不回来了。牛仔们在草原上追赶它,想抓住它,最后没有抓住“飞毛腿”,自己倒是累倒好几匹训马。

最后,狡诈的汤姆使出了一招“美人计”,他把一匹高贵漂亮的小母马拴在泉边,果然把“飞毛腿”吸引过来了,它一脚踩上了汤姆的圈套,中了他的计。“飞毛腿”的后腿被绳索牢牢地套住了,可它还是在拼命地挣扎,汤姆给它印上了烙印,没想到这时“飞毛腿”居然逃脱了。它最后从悬崖上跳下去了,摔死在岩石上,它或许觉得自己死了总比活着做“囚徒”要好吧。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自由是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自由。任何一种动物都有对自己生活的追求,这种对自由的追求是肯定的,但这种追求太极端了。跳崖不是唯一的方法。它也能找到逃跑的机会!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8】

本文《《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读后感500字》由读后感大全整理,仅供参考。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这本书,这本书真切地描写了野生动物,仿佛动物世界就在我的眼前。书里给我们介绍了许多动物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故事中有重情义的狼王“罗伯”、跑得飞快又热爱自由的野马“飞毛腿”、机灵可爱的小白兔“烂耳朵”、忠诚的爱犬“罗宾”、狡猾的狐狸一家、坚强勇敢的松鸡“红颈毛”和可怜又听话的小熊“约尼”……其中我印象最深、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野马“飞毛腿”了。

“飞毛腿”是一匹生活在大草原的一匹野马,由于它跑起来飞快,所以人们就叫它“飞毛腿”,许多人都很想把它抓住,尤其是草原上捕猎的牛仔,他们一心想活捉“飞毛腿”,并印上自己牧场的烙印。他们首先把几匹美丽的母马带来,想把“飞毛腿”带到牧场,没想到那几匹母马被“飞毛腿”给带到野马群中不回来了。牛仔们在草原上追赶它,想抓住它,最后没有抓住“飞毛腿”,自己倒是累倒好几匹训马。最后,狡诈的汤姆使出了一招“美人计”,他把一匹高贵漂亮的小母马拴在泉边,果然把“飞毛腿”吸引过来了,它一脚踩上了汤姆的圈套,中了他的计。“飞毛腿”的后腿被绳索牢牢地套住了,可它还是在拼命地挣扎,汤姆给它印上了烙印,没想到这时“飞毛腿”居然逃脱了。它最后从悬崖上跳下去了,摔死在岩石上,它或许觉得自己死了总比活着做“囚徒”要好吧。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自由是可贵的,我们要珍惜身边的自由。任何一种动物都对它们的生活有追求,而这种对自由的追求是可以肯定的,但它这样的做法有些太极端了,跳崖不是唯一的办法,它还可以寻找一个机会逃走呀!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9】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其中的《狼王罗伯》了。它有着极高的威严,并且机灵聪明,十分勇敢。无论有多大的困难,它都正面应对,而且它对待自己的手下也有难同担,有福同享。很多狼王都有成百上千个随从,可罗伯只有五个追随者。不过这五匹狼个个都是名震草原的猛将,又碰上罗伯这样厉害的统领,可以说战无不胜。在五个追随者中,有一匹狼是母狼,名叫白姐,据说是罗伯的配偶。不过,人类心狠手辣,一心想得到罗伯的皮毛,因为它的皮毛十分精美,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

有一次,人们在他每天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捕狼器,而警惕的狼王带领着自己的同伴完好无损地通过了这片陷阱区,然后一起风驰电掣般地奔向远方,只觉得风在耳边呼啸。不过最后罗伯为了不顾一切地要救出白姐,却落到了猎人的手里。当罗伯看到白姐的尸体,它却显得异常平静,一直安静地趴在地上,望着远方。就在它临死前喊出了一声狼嚎,那声音如此的响亮而且里面显然有着憎恨之情。虽然他以前是那么威武但是他的一生却留下了一个悲惨的结局。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觉得狼也是美丽的、善良的,它们不会放弃自己的同伴,它们非常团结。我决定以后不伤害动物,要尊重动物的权利。希望大家把它们当成朋友来对待,不要伤害它们,不要让未来的小朋友只能在动物园里才能见到这种珍贵动物的身影。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10】

马克吐温曾说过,有阅读能力而不愿读好书的人,和文盲没有两样,所以希望好好读书的我,今天要推荐一本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叫西顿,他是一位加拿大著名动物小说家、画家。他的作品都是以动物为主角,用拟人的手法来描写动物。

我最喜欢的环节是关于傻狗比利和狼王洛波。我来给大家一一介绍一下。

“我”的朋友杨希有一条傻狗叫比利,它总是捣乱,比如一次,杨希在院子里放了几片腌制好的肉干,比利就用力扯肉上面的布,当时院子里很干燥,那块布就在肉干上摩擦出了火星,差点把仓库烧着!有一天,“我”和杨希带着猎狗打猎,比利也悄悄地跟了上来,我们发现了贝尔(一只勇猛的大灰熊)的脚印,突然有一只比贝尔还大几倍的熊跳了出来。杨希往后走了一步陷进了泥潭里,猎枪也掉了。我看的惊呆了,连枪都没法开了。比利跳到了熊的脸上,朝着熊的眼睛就是一口,大熊吃痛,赶紧跑了。自从那天开始我们就叫比利勇猛的勇士。

说到狼王洛波,有一片大草原,洛波和他的族群就住在那儿。洛波是一只机灵强壮的首领,他有一个妻子叫布兰卡,有一次布兰卡失踪了,后来洛波发现妻子死了,悲痛欲绝,第二天它就死在了一个山坡前,那片它曾经统治过的土地。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野生动物们的喜怒哀乐,体会到了它们身上可贵的品质,所以我们得珍惜爱护守护这些可爱的小神兽。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篇11】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特别好看的书。名字叫做:《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斗牛犬的故事。那我来讲讲给你听吧:万圣节前一天的清晨,克斯文收到老同学节杰克的电报:为纪念我们的友谊,送你一条特别的小狗。这只小斗牛犬来到新家,就汪汪的叫个不停。不过很快他们就相处的特别融洽,犹如一对亲兄弟一样,克斯文给这只小斗牛犬取了一个名字,名叫小饼干,全名叫:小姜脆饼干。秋天,克斯文小饼干,和他的朋友,还有狗,去森林里打猎,当天晚上牧场就遭受灰狼的袭击,死了好几头牛,第二天傍晚时分,我们又发现一条灰狼,希尔顿将他的狗丹德一起坐在马上,我让小饼干跳上了马,我指给他看那头狼,指了半天才看清自己的猎物,等小饼干奔向猎物时,灰猎犬们已经出发好一会儿了,不同的是这次狼并没有选择崎岖的山谷,而是来到一处开阔的平地上,他们站在一块高地上看着,半英里外的追逐,丹德最先追上灰狼,并试图去咬他的腰部,灰狼回身返击,其他的狗趁机将灰狼围住,可是之后这群狗只是冲着狼叫唤,没有一个敢上去与灰狼搏斗,这是小饼干终于赶上了他们,小饼干并没有浪费时间去叫唤,而是冲着狼的喉咙冲了过去,一口咬住狼的鼻子,这时其他的大狗顺势扑了上来,没有一会狼就断气了。大家都看见小饼干的英勇表现,也实现了对他们的承诺。(斗牛犬一定可以杀死一头狼)

我喜欢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冒险精神和人与动物之间的亲密关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向小饼干的这种英勇行为而学习。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汇集十一篇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在读完作品之后,每个人对于书籍的感悟都各不相同。对于这个作品,我们应该书写感受表达理解。您的需求是我们的动力我搜集到了这些内容:“《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记得保留本文方便针对性参考!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1

我最喜欢鲁滨逊运用他的智慧和双手来解决他遇到的一个又一个问题。我从书上学会了很多怎样在野外生存的本事,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发生意外而必须一个人在野外的话,我也会运用在书上学到的办法坚强的生存下来!另外我还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做人要勇敢,就算遇到了天大的困难也要勇敢面对,更何况一些小事呢!

这本书,写了鲁滨逊冒险的经过在鲁滨逊漂流记中大部分都是讲鲁滨逊的,鲁滨逊不想过平庸的生活,多次出海,当他遭遇海难的时候,落难于荒岛的时候他并没有担忧,而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他开始自己建造住的地方,开始种食物和植物制造工具,最后把荒岛建成了一个小家,再漫长的过程中他经常读圣经这本书,可以想到他流落荒岛多么伤心,,但他头脑聪明他就是用自己的双手一颗坚定的心创造了奇迹。

读了这本书后,懂得了一个人只要有心就一定能成功。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2

这个周末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读完这本书,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以顽强的毅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克服了眼前的毅切困难,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他,就是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罗滨逊出生在一个英国家庭。他对自己的平凡生活不满意。他告别了父母和朋友,和水手们一起出海。不料,在一次航行中,船在南美附近触礁,船坏了,水手和船长都掉进了海里,只有罗滨逊幸存下来。当他看到船上还有许多工具和食物时,他用木头做了一个木筏。

食物再多也终有吃完的那一天。一天,他决定在荒岛上种一些粮食。他开始种大麦和水稻。他不知道他经历了多少次暴风雨。他工作很努力。他还学会了作粗粮。

他抓住猎物,开始圈养山羊,繁殖后代。他养了一只鹦鹉来消遣寂寞,挖了一个洞,做了一些家具,这些家具都是放在洞里的。这使他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

在一次狩猎中,他看到一群野人在追赶一个土著人,土著人被野人打得遍体鳞伤。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与野人搏斗至死,最终将土著人从野人手中解救出来。鲁滨逊收养了土人,并为他取名,叫“星期五”。他教星期五说话,教他怎么做人。

终于,在数年之后,他偶然间幸运的遇到了一艘英国船,从此结束了他长达二十八年的荒岛。其实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心。只要每个人都有信心,他就能克服困难。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3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鲁滨逊漂流记》。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书中故事吸引了。

书中讲到鲁滨逊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航海员。在他十八岁那年,他偷偷的乘上了航海的船,过起了海上生活。他所乘的这艘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了,船上的水手和所有乘客都不幸被淹死,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鲁滨逊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他努力和大自然拼搏,用灵活的双手和机械的大脑,用着简便的工具,自食其力地过起了孤岛生活。他经过了不懈的努力,创造了家具,收获了牧场等一些日常用品。

鲁滨逊还英勇的在食人族的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教他们英语,和他们一起生活。

后来,有一艘英国轮船经过荒岛,因为船上有叛乱的水手,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得到了船长的信任,所以船长带着鲁滨逊离开了荒岛,返回了英国。从此,鲁滨逊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让我体会到鲁滨逊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回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向他学习。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4

鲁滨孙的全名叫鲁滨孙。克罗恩非常喜欢航海。一天,当他遇到一个朋友时,他和他的朋友乘船去了伦敦。他在船上遇到许多痛苦,到达伦敦。

鲁滨孙认识了一名船长,船长告诉他许多知识,他们一起去非洲西海岸一带做生意,回伦敦后不久,船长就去世了,为了纪念他和船长的友谊还是上了那条船;在海上遇上了海盗船,他们经过一场斗争投了降,他当成了奴隶干活,有一天,主人让他们钓鱼,鲁滨孙趁些机会找同伴坐船逃走了,在路上救了一个人,那个人给了许多东西,一个人留下他们收购了小船,买下一些东西。到达巴西后,罗宾逊买了一块地,种了一些东西。第二年,收获颇丰,我造了一艘船,带了一些东西和同伴去了非洲。

在路上,我遇到了一场大风暴,它把罗宾逊冲到一个没有人的岛上,把他衣服上有用的东西脱下来,在一个对他有利的地方搭了一个帐篷。

吕宾顺总结自己,把岛上的日期刻在十字架的木头上,学会种粮,分旱季和雨季。

吕宾顺在岛上种了一些食物,做了一些锅碗瓢盆,做了一条船。不幸的是,鲁滨孙推不动船。要挖运河的话要花十年至二十年,这个希望很快就放弃了。

鲁滨孙很满足。他无忧无虑,觉得自己太有钱了。他划了一只独木舟,在环岛航行时发现了野蛮人的脚印。

在那之后,他让一个野蛮人当了仆人,把知识传授给他。

后来,一艘英国长船来教育他们,让他们可以发展自己的岛屿。最后,罗宾逊把东西带回了一个温暖的家庭。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我们不应该依赖父母的生活,而应该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生活,学习不怕困难、勤于思考、敢于冒险的精神。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5

我在暑假里还读了一本《鲁滨孙漂流记》。

主要写了出生在有钱人家的鲁滨孙,他从小就喜欢一些冒险运动,可是他父母不让,他成年后,上了一条船,在上面当水手,结果经历了许多次死里逃生,他独自到了一个孤岛上,靠着从船上拿下来的必需品生活了下来。

后来,孤孤单单地在岛上生活,通过自己的努力生活,可是却在他的小岛生活快要结束的时候,发现了别的岛上的野人,最后战胜了野人,并收留了一个叫星期五的仆人。

后来,他们又发现了一条船,这条船的船长和一位大副,一位旅客被判变的船员们绑了起来。吕滨孙带领一伙人,占了船,离开了岛,回到了家。

书中的鲁滨孙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儿子,但他可以住在岛上。他需要有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他有许多只能自己动手做的日用品,如木板。他几个月就能做一个。

俗话说的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们要牢牢记住这句话,并照着它去做。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6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一):

在这个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叫《鲁滨逊漂流记》的书,使我回味无穷。

本书的主人公罗滨逊是英国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他充满冒险精神。优越的家庭条件和快乐的童年并没有使他放弃出海漂泊的念头。他不听父母的劝告,三次出海。不幸的是,他在路上遇到了暴风雨,没有放弃。最终一次出海,船上除他其他人无一幸免。

海浪把他冲到一个荒岛上,他孤身一人,他自力更生靠着以前船上的工具,他种麦子、养山羊、烤面包、捕海龟、做独木舟,甚至在这漫长的二十八年的时间给自我做了三间房屋,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

根据罗滨逊的航海日志,他终于在1866年12月29日离开了这个岛。也就是说,他在这个荒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零6天。

我不禁要问罗滨逊对生活和苦难的信仰是从何而来的。他在荒岛上的时间,整整二十八年,对于此刻的人来说,并不是一个短暂的数目,但在他所想的是在研究灾祸的时间,必须要研究到灾祸中包含着的幸福,还要研究到伴随着灾祸来的更大的幸福。他的心态是乐观的,不是因为环境恶劣和自暴自弃,他进取心强,理性顽强,他叛逆、勇敢、执着、自信,充满冒险和开拓精神。

鲁滨逊是一个值得所有人学***。

在这部作品中,宗教的力量通过忏悔的形式表现得淋漓尽致。鲁滨逊在违抗父命,执意下海,在荒岛上流浪的那段时间,他意识到了自我以前所犯的罪过。他开始忏悔,改变了对父亲和前世的态度,认识到自己的罪。

即使获救无望,也不忘记忏悔自我的罪过。在人生的道路上,他不断提高对上帝的理解,教导别人相信上帝。作品中反映的宗教非常适合现代人学习。当每个人都犯错误的时候,只要我们不断地发现自己的错误,忏悔和改正,我们就在进步。

鲁滨逊在世界上耳熟能详的航海冒险人物,他虽然只是**里的人物,但他的事迹却令无数的后人成为像他一样的不怕困难与挫折的生活中的强者,给他们的一生中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同样他在我的眼中也是一段传奇。他用他对逆境的百折不饶、坚忍不拔、不畏坚阻和永不放弃的精神为我们谱写了一段世人尊敬的传奇。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在家看《鲁滨孙漂流记》,每天都看得很入迷,常常是妈妈叫我睡觉,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我被鲁滨孙的神奇生活吸引住了,他的勇敢和机智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对鲁滨孙充满了敬佩。

这本书讲了一位喜欢航海和冒险的英国人——鲁滨孙乘船去南美洲,途中船翻了,他一个人被海浪冲到了无人居住的荒岛上。为了生存下去,他想了很多很多办法,在山坡上用木头和船帆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打猎、捕鱼、养羊、种麦子,建造自己的家园。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六年之后,他救下了一个野人,后来他还带着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船的船长,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特别喜欢鲁滨逊自己做面包的那一章,为了吃到面包,他先是种植大麦和稻谷,收获粮食。同时他还用陶泥烧成陶锅和陶罐,还做出了臼、杵、筛子、炉子等工具。一直过了四年鲁滨孙才吃到面包,我被他的毅力所打动,一件事看似不可能,一直坚持下去也是会有结果的。鲁滨孙为了吃面包也是够拼了,我看到了他无限的智慧和大胆的想象力。他的勤劳、他的智慧、他的坚韧不拔的毅力都让我深深折服。

读了这本书,我对鲁滨孙十分敬佩,我也想成为充满智慧和勇气的人。学习也是一样的,只有不断地坚持才能有收获。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8

凭借顽强的毅力,鲁滨孙放弃了富足舒适的生活,痛恨平庸的生活,开始了对生存的巨大挑战,这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除了罗宾逊,整艘船也不能幸免。生存的真正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灾难。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在最糟糕的一次试验中,大麦和大米的收成只有半桶。

然而,经过这次试验,鲁滨孙成了一名农学大师。他知道什么时候播种。现在他知道一年种两次,收获两次。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鲁滨孙是一个伟人,一个坚毅的人,在这个孤岛上独居了27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并取得了卓越的事业。

这本书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下去,才能胜利,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困难。做比信仰更重要。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9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荒岛的存在,在荒岛面前,有人感到绝望,而有人则变得勇敢,独立和坚强。正如鲁滨孙一样,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荒岛,努力从绝望的裂缝中寻找生存的希望,努力奋斗,开拓荒野……

鲁滨孙作者原名丹尼尔·笛福,英国小说家,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小说之父”。1719年,年近60岁的笛福发表了第一部小说,《鲁滨孙漂流记》,后来该小说成为世界著名的冒险小说之一。

该书主要写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就喜欢航海,曾三次离家到南美各地旅行。一日,他怀着周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告别亲友去航海,后来他乘坐的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唯有他一个人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被抛弃到一座荒无人烟年的小岛上。

鲁滨孙从绝望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性格坚强的他在小岛上独立生活了28年。他在孤岛上劳作作息,开拓荒野,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作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取名“星期五”,并把他收作仆人。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只英国前来到该岛附近。鲁滨孙帮助船长制伏了叛乱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英国。这时他的父母已双双亡故。后来鲁滨孙收回了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利益,并把其中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能像鲁滨孙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实在是难得可贵。在困难面前,鲁滨孙没被吓到,反而迎难而上,勇于挑战自我,它始终保持着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正是这样的心态,帮助他战胜困难,并最终回到故乡,回到亲人和朋友中间。

鲁滨孙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也能克服千难万险,取得成功,可我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不过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而且有这么优异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有老师的辛勤培育,有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不更该好好学习,取得优异成绩吗?然而有的同学却上课走神不认真听讲;有的应付老师抄袭作业;有的不遵守纪律……同学们请你们想一想,学习不是为了老师父母,而是为了自己!这怎么能对得起辛勤培育我们的老师和精心呵护我们的父母呢?鲁滨孙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梦想,我们更不能被困难所吓倒,要做战胜困难的主人。要像鲁滨孙那样自强不息,愈挫愈坚,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就会是晴朗明媚的春天。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有的人则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我们应学习鲁滨孙的精神和意念,和对生活的热爱、憧憬。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10

读了《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鲁滨孙的身影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从中我明白了生存的道理。

鲁滨孙在一次航海中遭遇大风,船被掀翻同伴都葬身海底,只有他一个人幸免遇难,漂落在一个荒岛上,那里什么都没有,最后在山坡上找到了适合他的生存空间,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建立起了属于自己的家园,用智慧想出种种办法,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生活难题。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鲁滨孙是何等的勇敢,岛上什么都没有,而他却独自在岛上生存,自力更生,岛上有野兽,他就用智慧想出种种办法,克服了野兽,并用自己的智慧在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没有食物,他就去找食物,没有房子,他就自己盖一个房子,一个人孤苦无依,他就和小狗一起玩,他是多么的'坚强,多么的伟大,所以我要向他学习,学会自力更生。

我和鲁滨孙比起来,我感到自己的身上正缺乏这种坚强的意志以及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记得有一次,妈妈和爸爸不在家,就我和弟弟独自在家,我突然感到十分的恐惧,竟躲在被窝里哭了起来。还有一次,我和小姨一家一起去爬泰山,泰山十分的高,我爬到半山腰,就爬不动了,我又累又饿又渴,这时我表弟把我拉起了,我们在路边上买了一个西瓜,吃完了,歇了一会儿,就开始继续爬,我和表弟一搀一扶,终于到了山顶,小姨和姨夫也随后就到,这时,我们便铺了一条毯子,一下子躺到地上,便在也起不来了,一下子睡了过去,到天明。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许多多,我要学习鲁滨孙的精神,把我的坏毛病全部都改正,在生活中也要努力奋斗。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阅读了《鲁滨孙漂流记》。《鲁滨孙漂流记》是18世纪英国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代表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了鲁滨孙追求自由、渴望探险,在一次航海时漂流到一个海岛,在岛上生活的期间救了野人星期五,并帮助被水手抛弃的船长夺回船只,时隔五年重新回到了英国的故事。

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冒险、求生与智慧的故事。在28年的时间之内,只身流落荒岛的鲁滨孙凭借着自己勇往直前的精神和辛勤的劳动,从一个落难的水手变成了荒岛的国王,把一座荒岛变成了文明社会,成就了一段英雄传奇。

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一个勤劳勇敢、敢于创造、积极乐观、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形象。

鲁滨孙在独自流落到荒岛时,曾经绝望过,但后来通过自我安慰鼓励自己继续活下去,在那样的绝境中,我们都要像他一样,遇到困难时先解决心理问题,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

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荒岛上生存下去,不仅是因为有足够的物资,还因为他有信仰和态度,因为他相信上帝会来搭救他,他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心态,积极的面对生活,才是让他生存下去的关键。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我们要像鲁滨孙那样勇敢地克服困难,战胜一切挫折。

《高老头》读后感(精选十一篇)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小编特别编辑了“《高老头》读后感(精选十一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高老头》读后感 篇1

《高老头》对我的震动是平地惊雷的,一副两百年前的巴黎图景似乎和如今的上海北京也没什么两样;两个敲骨吸髓的女儿细想来又何尝不是另一个形式的自己?昨夜,我带着满心烦闷,却无人倾诉我的愧疚;向巴尔扎克的魂灵?难以企及,不知所措……我一次次痛骂高老头糊涂,一回回揪心拉斯蒂涅走上歧途,那样温暖的歧途。

可当一切预想的结局如狂风骤雨般的袭来时,我沉默了,一场走马灯,一场夹杂着爱的抱怨。我无力再去跟随书的本身,因为我早就像高老头把他的爱完全倾注在两个女儿身上一样,我的读书也变成了希望和某个人相遇;当她再也不见,当她从某一瞬间开始抛弃了我,我也就失去了意义;像徒具形状的肉,再见时生怕自己变成高老头那样欺骗自己十年之久的狂喜。

有时候,我觉得似乎和这个世界建立起丝丝点点的联系了,但它却脆弱到风吹草动便散了、断了;冷漠总是在这个时候趁虚而入,像伏脱冷在我耳边低鸣!“想要社会的财富吗?想要别人高看你吗?想要玩弄别人吗?不像一颗炮弹轰进巴黎,就像一滩腐水腐蚀它”!要不是我还残存着那么点对美的意识,是转瞬就要被吞没的。繁华、炫目的样貌、称道的灵魂,哪一样都在绑架我的心;未经打磨的人性啊,总是在那个人选择相信的时候给予他天真。

《高老头》读后感 篇2

高老头英文读后感

Recently,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Balzac's masterpiece "high old man" was in fact a long time ago on the really serious thought to appreciate that this comes from in the 19 century French writer Balzac's world famous pen. Feel the true intentions of the "high-old man," I can not help but sigh from the heart, the tragedy of the high-old man. Balzac in their own life experiences, through detailed descriptions and penetrating portrait of a capitalist society between people naked money relations, with a sharp pen portrait of a contemporary Paris, France - which flourished behind temporary society forward to the many stories, it is a microcosm of Bourbon is a true portrayal of the capital class. After one read, one can not help meditation.

"High old man" is a time of critical realism novels, it is condensed time colors, show the time between people in society hypocrisy, cunning, cruel ... ... English version of this book lethan 180,000 words, but its vision of a wide variety of characters, it deserves a piece of panoramic picture, from the Latin Quarter and Saint marceau Chengguan poverty dowdy side street between the alley, to the St Germain district magnificent aristocratic residence, the Seoul Zach give us a dazzling display of Paris society, tells the story of a story is matched tears. Paris, various strata of society, the identity of various characters, with their own unique style, at the composition of the novel in a noisy, active, real society. Here there is the greed of snobbish wife, have dedicated science college students, there is hard labor to help the broad masses of mouth magical secret leader.

After reading "high old man", people can not help but to Parisian society as the center only to money, relationships between the indifference and sadness. Do not care at Parisian society affection, love, and some just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s money. Marx once said: "the bourgeoisie has torn off the mask at home on the tender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veil, put this relationship into a purely naked money relationship." The old man is a high wheat flour, the flour sold at during the revolution earn a a large sum of money, he loves loves his two daughters, even to the extent of spoil, then this is a tragedy on the home thus the hair. Daughter would just like to have him as one of the comfortable, or even to pay all their own do not care that he hoped his daughter door of the aristocracy, so the two darling daughter will not suffer, and happy life.

《高老头》读后感 篇3

作为《人间喜剧》的首部小说《高老头》着着实实的是一个杯具。合上书本,走到外边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来调节一下我那被压抑的心境。

我的压抑来自于小说中的社会背景,小说写于一八三四年九月法国正是混乱时期,波旁王朝被推翻,资产阶级初期,从作者对统治阶级卑鄙丑陋行径上的细致描述,展现给读者一个暗无天日浑浊不堪的社会。

高老头从最初的贩卖挂面到之后当上了供应军队粮食的承包商而发了大财,有穷人变为富人,在思想上是很空虚的,他时时都在想着跻身于上流社会,他仍然想着赚取更多的金钱,他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两个女儿身上,从小就对女儿选择优秀的教师,进行读书、习艺、骑马等高雅的家庭教育。不惜花费巨资,一方面说明高老头对女儿的爱,另一方面,他也是有所图的,等到她们长大了,又给每人八十万法朗的陪嫁,嫁给社会上的体面人物。他将大女儿许配给了雷斯多伯爵,做了贵族夫人;将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沁根,当了资本家太太,从而踏进了达宫贵人家的门坎;可是女儿们并没有像高老头所期望的那样能够给他一个能够共享天伦之乐的家庭,也没有给自我脸上增光,反而变本加厉的继续对高老头不停的索取,直到把它榨干。

对于那个住在伏盖公寓的高老头,从最初的上等房间转而换了一套次等的房间,然后焕到最差的低等房间连烤火的木柴都没有,这么一个孤孤单单的老头让人觉得可怜,他没有家人吗?为什么没有人照看这样一位老人?曾一度成为人们的谈资。之后看到两位贵夫人来访,从起初人们对高老头的猜测,到最终证实两位漂亮的贵妇人就是他的女儿。然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拉斯蒂涅看到他把自我的镀金餐具转换成一张欠条还给女儿。当所有体面一点的东西荡然无存的时候,客房里的人们不再尊重他,只呼其高老头。高老头的可悲之处在于它始终用一颗善良,纯朴的心来应对女儿阴险和虚伪,到死都不改变,让人觉得可气。

两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再次高老头要钱的时候,是她们没有想到吗?还是根本不在乎把高老头榨干。在精神上和金钱上一无所有的时候,高老头中风发作,要了他的老命。临死之前,他仍然梦想着能见他的宝贝女儿最终一面,这个愚蠢的高老头没能如愿,他只在一张破床上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人世。虽然在他临死前能够意识到“钱能够买到一切,甚至能买到女儿。”为时已晚也。临死前的高老头仍挣扎着说“我祝福她们,祝福她们”一个把爱建筑在金钱之上的父亲,只懂得用金钱去不断维持这种父爱。看到那里,我仍然只能感觉到深深的压抑。

在资本主义金钱统治下,塑造了高老头的杯具故事,从高老头临终前的或许是一点点地醒悟吧,能够看出资本主义社会的父女之间那种金钱与感情之间的罪恶关系,揭露了人欲横流的社会现实。当之无愧的世界名著。

《高老头》读后感 篇4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1834年发表的优秀作品,小说以1819年底和1820年初为时代背景,以伏盖公寓和鲍赛昂夫人的沙龙为舞台,以高老头和拉丝蒂涅两个人物的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为主要情节。

巴尔扎克以自我的生活体验,经过细致描述,入木三分地刻画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用锋利的笔刻画出了当代法国巴黎--哪个兴盛一时的社会背后隐藏着的许许多多的故事,它就是波旁王朝的缩影,就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读了以后,我不禁从心底感叹高老头的悲惨遭遇,更不禁掩卷沉思。

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感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很爱很爱他的两个女儿,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就是这样,家庭的杯具就由此而发了。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我的一切也不在乎,他期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并且过得幸福。

文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欧仁,他开始是一个想拼命挤进上流社会的大学生,甚至为了这个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向母亲、姑姑、表妹伸手要钱,明知她们已经没钱了,还是开口要钱,为此,母亲和姑姑不得不外出赚钱来给他,还把表妹的私房钱全部搜刮。

他揣着这来之不易的钱,经过表姐(上流社会的风流人物,之后因为情夫的背叛而醒悟过来,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重新来过)在上流社会中游走,那时侯的他十分兴奋,因为他进入了这个圈子。高里奥是同他住在同一寓所里的,当他得知高里奥的两个女儿的真实情景后对这怪老头另眼相待,之后经过一系列的事情变故之后,他觉悟了,他被高里奥的父爱所感动,也为两个女儿(异常是小女儿,因为他们是相爱的,他企图让她爱她的父亲)对父亲临死前的冷漠态度感到吃惊。最终,他安葬了高老头,同时也安葬了他一向以来的梦想……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他成了一股清泉,虽然他以往污浊过。

《高老头》读后感 篇5

大家都知道沼泽地吧?如果一只脚陷了下去,是很难再收回来,另一只脚也随之陷下去,直到泥沼淹没头顶,停止呼吸的那一刻。但如果生命陷入了金钱的泥沼,是不是也很严重呢?

读了《高老头》,我在思考:为什么金钱有那么大的鬼力,让那么多人孝迷失了自己?为了300法郎收入,米诺旭和波阿莱成为官方德密探,对伏脱冷暗下毒手;伏脱冷为了20万发廊,巧设陷阱,杀害了泰伊番的独子;“葡萄牙一个最有名最有钱的贵族”竟为了20万发廊利息德陪嫁,抛弃了鲍赛昂夫人而娶了资产阶级小姐希裴特。金钱太可怕了,它让多少人在它面前迷失了自己,做出了多少不符合道德伦理德荒谬的事情来?

有一位层位居十大首富之一的人曾说过:“以前没钱的时候,金钱对我是一大吸引。慢慢的,我拥有一亿的资产。但我还想拥有更多,当我拥有十个亿的时候,我发现金钱对我的吸引力没有那么大了。随着金钱的增多,金钱在我眼里就像白纸一样。于是我便不断的把钱捐出去,做些慈善事业。”这位富豪能正确道的面对金钱,做到心境之水,坦荡从容,事一键多么可贵的事情啊!

《高老头》读后感 篇6

"唉!完了,我见不到她们的了!她们!娜齐,但裴纳,喂,来呀,爸爸出门啦……”初读《高老头》,看到的是父爱。细细咀嚼,读到的是罪恶。临死前再见两个女儿一面也是一种奢望,这就是父亲对女儿的全部溺爱所得到的报偿。

巴尔扎克,堪称最伟大的小说家,《高老头》便是他最优秀的作品之一。小说以退休面条商高里奥被两个女儿冷落,最后几乎暴尸街头和大学生拉斯蒂涅在巴黎不正社会风气影响下的改变但不失本真、道德这两个相互关联的故事为主线为我们揭露批判了金钱的邪恶、爱情与友谊的虚伪。

在这个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和欲望使人与人之间变得不再那么单纯、摧毁了一切人类的感情。高里奥这位父亲对女儿的爱达到了过分的境界。女儿为了地位、为了情人的债务、精美的舞衫,高里奥都不惜自己的一切去满足她们。然而女儿们当有利可图时处处巴结着父亲,榨干了父亲后看到病危的他好不容易挤出的眼泪因想到哭泣会使自己变的难看又干了。这告诉我们溺爱并不能使人拥有长久的幸福,反而最终还会伤害到自己。这一切都是因金钱和欲望而起。另外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450)是当时纷纷涌入巴黎社会寻找出路的无数青年中的一个。他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仍保持着自己的本真,不失道德与正义。他的全部经历、心理和性格的成长无一不反应了当时以金钱和地位为衡量标准的腐败的社会风气。

在《高老头》中对比手法贯穿全文,气势强烈,抨击着读者的心。例如当我们看到倾其所有、溺爱女儿的父亲高里奥时,也看到榨干父亲又像扔柠檬皮一样置之不顾的两个女儿;看到势力贪婪的公寓老板娘的同时,也看到献身科学的年轻大学生;看到眼花缭乱的巴黎城市的同时,也看到高里奥穷死在公寓破烂的阁楼里。然而这些形形色色的场景与人物并不是杂乱无章的,构思缜密的作者通过一处处的细节描写将这些串联起来。每个人物、每个细节都紧扣主题,丝毫不给人支离破碎的感觉。

在当今社会,如此般的诱惑还少吗?为了金钱、名誉、地位、欲望、虚荣而误入歧途迷失自我的人还少吗?在诱惑面前,人若是能舍弃对物欲的追求,去保持自己的本真,那么生命之树就会硕果累累而不枯竭,你就能绘就人生的蓝图,创造属于你自己的人生辉煌。金钱这些也许很有用,但生命的内涵与价值并不在于这些,而在于平凡的耕耘中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努力来实现人生自我的完美。另外,溺爱也是要不得的,明白孩子真正需要并对其真正有益的爱才是正确的爱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拒绝诱惑,寻找真我。

《高老头》读后感 篇7

《高老头》由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巴金扎克所著。故事讲述了巴黎伏盖公寓内,高里奥老头从住在最好房间的富裕的面条商变成住在最差的阁楼被两个女儿榨干财产含恨而死的孤苦老人,他的两个被他溺爱的女儿银行家太太特雷斯夫人与伯爵太太钮沁根夫人为挤进上流社会嫁入豪门,为了面子和金钱利益抛弃了父亲,去参加舞会而不来送父亲最后一程。可见金钱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拜金思想害苦了多少人。

拜金让人淡漠了亲情,高老头的两个女儿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这条路,放弃自己的亲人。可怜的高老头仍然爱他的女儿,替她们还债,可直到最后一刻也没见到她们。都说血浓于水,亲情是世间最坚固的情感,你一无所有的时候,亲情能够温暖你,成为你不可缺失的一笔财富,可是在当时的巴黎上层社会,在金钱面前,亲情竟变得一文不值。当她们生活接近绝境想到钱的时候,她们才想起父亲,已经去世的高老头,她们真实的眼泪在旁人眼里也这么虚假。

无独有偶,与高老头比邻而居的大学生拉斯提涅也想进入上层社会。他不断向母亲、姑姑和表妹要钱来满足自己,同时也淡漠了亲情。不过好在拉斯提涅醒悟过来,在埋葬高老头的同时埋葬了自己的梦想,认清了世态炎凉。

拜金疏远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书中的巴黎社会用金钱来维持人际关系,用金钱衡量个人标准,人与人之间只剩下钱的关系。人性的真善美,本心的善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关心,在金钱面前不知所踪,亲情友情爱情都不知去向。富的人搜刮更多钱财巴结更高的贵族,想挤进上流社会的人不择手段,穷苦的人民仍旧贫困,社会两极分化严重,人情冷淡。

而如今,有些大学生也有了拜金倾向,在同学面前炫富,以各种借口向家里要钱,丝毫不顾及父母的辛苦劳作。他们不知道,因为自己的虚荣心,父母为了给他们凑齐所谓的学杂费不惜去拾荒,甚至卖血。趁早醒悟吧,不要一味拜金,等失了亲情,再后悔。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金钱不是万恶之源,是一味拜金让它成为万恶之源。我们在它面前要有正确的观念,不被拜金支配,失了本心,失了亲情。

《高老头》读后感 篇8

其实在真正开始阅读《高老头》之前,我已经将语书后的名著导读通读一遍了,也就是说,我对即将要面对的这个故事,已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即便如此,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都记不起来了——在合上这本书之后。

纵观全书,令我感到最不可思议的是书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娜齐和但斐纳,对于爱情,奢华和地位的疯狂追求,那是丝毫不逊于夸父对于太阳的一种渴求。以我如今的年岁,实在难以理解——为何有些女子将爱情置于亲情,尤其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之上。

为了满足所谓情人的需要,我们会毫不犹豫地放下尊严,榨干亲人。

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既得了此种果,必要寻觅彼种因,究竟是什么使得娜齐和但斐纳这种抛弃亲情的光怪陆离的现象发生呢?不过两个因素——家庭和社会。

第一,家庭因素。两姐妹小时候失去了母亲,老高对她们的无限宠爱是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父亲的有求必应,物质的极度丰富,自小就让她们培养了极大的虚荣心,财富美貌已经有了,下一步自然就是爱情地位,前者还算“便宜”,八十万法郎的陪嫁造就了雍容华贵的一个伯爵太太和一个男爵太太;后者则让她们赔上了一切——现在和未来。

虽说富养女,但我认为越是物质丰富头脑简单的女子,越易被花言巧语的穷小子骗走。啊不对,不一定是穷小子,应该是口腹蜜剑的“王子”,他们所觊觎的不仅仅是美色,更多的是金钱。那么一切都可以解释,一旦金钱买来的地位,金钱维系的爱情,一旦失去了财富的支柱,只留下虚荣、欲望、冷酷等丑陋的本性。

“父亲”在她们眼中,**还是血脉相连的至亲,只是金山银山罢了,榨干了,就什么都没了,换言之,“父女”不重要,那只是代名词,金钱才是她们的真正意义上“父亲”。所以对于高老头,我并没有很大的同情,既是他种下彼因,自应由他承受此果。

第二,社会因素是一切现象的根源。看看巴尔扎克写了什么样的巴黎!金钱代替了门,冰冷的温暖。

有这样的背景,高老头的女儿们怎能不变的自私势利,冷漠无情?当婚姻变成一场交易,当爱情沦落为一场欺骗,当亲情堕落为一个捞钱的工具,那么这个社会中所困的人们,就变得可悲又可气。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高老头是可怜的,他临终之时让心爱的女儿在自己身边陪伴的小小的愿望都难以实现,但这一切也皆是他病态的父爱导致的;娜齐和但斐纳是可气的,她们冷酷自私,不顾一手把自己养大的老父亲,只顾自己花钱享受,但她们华贵外表下的心并不曾真正快乐。

与其说这是一场冷酷、自私、货币主义的家庭悲剧,不如说是当时巴黎社会的缩影。

书已经读完了,可思考并未停止。《高老头》中有太多无奈,太多残忍,太多悲剧。追根溯源,一切的起点和终点只有两个字:

人性。金钱是挣不完花不尽的,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珍惜眼前所拥有的温暖,而并非单纯地追求华丽。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上演。

《高老头》读后感【2】

读了19世纪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著的《高老头》,感触很大。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角老戈里奥原本是个精明的面条商人。然而,他的妻子死得很早。为了弥补他的女儿,他更爱她们,甚至无限爱她们。高老头为了两个女儿,不惜倾其所有,把自己一生的财富全部给了她们,自己去租住破旧的公寓,但他的两个女儿,在利益面前,她们毅然选择了上流社会,放弃了老父亲,可怜的高老头,凄苦地过了大半辈子,最终含恨而终。

老高的悲剧不仅源于他对女儿的过分溺爱,更源于当时的金钱和权力。老高以为,只要无私地给女儿,她们就会受到尊重。然而,她们尊重的只是他的钱。在临死前,高老头才恍然醒悟:

“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人与人的这种金钱关系,在当时的巴黎社会中,实在是太普遍了……

“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那样苍白无力。”在《高老头》中,那伟大而可怜的父爱,在灿烂夺目的金钱面前,变得如此微不足道,那么的一文不值。

在任何时候,在所有国家,金钱和权力似乎已经成为最敏感和最常见的话题之一。人生来就有无尽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金钱的欲望,就像贪婪无比的野兽,你永远不知道它脚下埋下多少宝贵的青春与湮没多少真情,当醒悟过来时,也许什么也留不住,只留下了孤独与可憎的面目。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纯洁的灵魂或多或少被金钱俘获和玷污,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往往被金钱所埋葬。许多新闻报道或法制节目中,都经常出现“儿女不愿赡养老人,让老人无避寒之所,无饱足之餐,流落街头,乞讨为生,甚至于有的老人病死家中也无人知晓……”的各种悲惨现象。对于那些不赡养老人的人来说,他们的借口不过是自己生活中的困难。然而,这样的借口能被认为是理由吗?

想当初,父母养育你的时候,不也曾贫困过?他们有因此为借口而丢弃你吗?

《高老头》读后感 篇9

《高老头》读书笔记1

看完《高老头》这本**,我才真正深刻体会了这句名言:父母恩情大于天!

《高老头》主要讲述了富商高老头在妻子死后,把全部的爱和期望倾注到他的两个女儿身上,对她们极尽宠爱,满足她们的一切欲望,让她们从小就过着挥霍无度的奢侈生活。并把绝大部分财产分给她们作陪嫁,自我却被赶出来,一个人住进了寒碜的伏盖公寓。在两个女儿的轮番搜刮下,高老头的钱像“柠檬一样被榨干了”,并被女儿女婿拒之门外。

一文不值的高老头最后贫病交加地躺在伏盖公寓等死,女儿女婿却不愿意来瞧一眼,最后高老头孤独的怀念着女儿们,含泪去世。这个家庭杯不仅让我们心寒,也让我们深思我们的家庭关系。

如果有人会说:动物中羊尚有跪乳之情,乌鸦仍有反哺之孝;古代有“卧冰求鲤”的佳话;此刻有“舍肝救母”的故事。老高的悲剧故事只是虚构和夸张的。

那你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现实往往比你想象的更丑恶!浦东机场里留洋儿子因不满学费、生活费亲手捅死母亲;江苏灌云县同兴镇年近百岁的江姓老人,生有五子三女,因儿女不孝,两年多来只能生活在猪圈里,整天与一头母猪为伴,吃喝拉撒全在猪圈解决。

而负责赡养她的儿子共有六个房间。这个老人直到被杀才能够搬出猪圈。王荷英今年86岁,行动不便,大小便失禁。找不到养老院。那可怜的老人在四个孩子中间被推来推去。这个家住了两个月,那个家住了几个月,过着充实而饥饿的生活。

一天老人被扔在楼下,爬到村委会的厕所里面去睡觉;辽宁省身患肝硬化、右侧肢体瘫痪等多种重病的于世荣,被自我女儿驱车600里后,扔在自我八旬老父门前;重庆一女儿当街暴打父亲,连扇生父十六个耳光;湖北一大学毕业生因嫌弃其父亲出身农村,拒绝父亲看孙子……

血腥的事实让我们感到寒冷!亲爱的孩子们,你注意到桌子上你喜欢的菜了吗?父母几乎不动筷子。是他们不喜欢吃吗?

不!是他们想留给你们啊!你们是否注意到过年时你总是有新衣新鞋,而爸爸妈妈难得添一件新衣裳。

他们不想穿吗?不!他们想留你明年的学费!

你们是否注意到下雨爸爸或妈妈给你撑伞,淋湿的永远是他们的衣服,而你的衣服却是干的。是他们不会撑伞吗?不!

是他们在为你们遮风挡雨呀!你们是否注意到每当你一生病爸爸妈妈就送你们去医院,但他们生病了却左拖右拖,迟迟不肯去医院。是他们不想去吗?

不!他们想节省医疗费用,因为你的生活费用生活的每一点都显示了他们无私的爱!

高老头的女儿们,睁开你那被金钱、名誉和虚荣心所掩盖的眼睛。看看你们父亲新添的白发吧,瞅瞅他脸上为担心你们而愁出的皱纹吧!那些肆意挥霍父母金钱的“款爷”们,那些依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啃老族”们,那些将父母拒之门外,不予赡养的不孝子们。

终有一天,你们也会老去,终有一天,历史也会重演!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你们这天对父母的所作所为就是你们子女今后对你们所做的!这天你们父母所承受的一切即是你今后的生活!

不想历史重演,就请善待父,!用“孝”武装自我,感恩父母!

听!有人在唱:“人间孝道及时莫迟疑,一朝羽丰反哺莫遗弃。

父身病,是为子劳成疾,母心忧,是忧儿未成器。多少浮云游子梦,奔波前程远乡里。父母倚窗扉,苦盼子女的消息。

多少风霜的累积,双亲容颜已渐老,莫到忏悔时未能报答父母恩……”

《高老头》读书笔记2

《高老头》是一部举世闻名的文学着作,而其作者是十九世纪着名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它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灵震憾,也把这个社会再次具体而系统的给我们进行了“介绍”。

高里奥老人以前是做面粉生意的,他用自我的智慧慢慢变的变成了资产阶级,却饱含浓厚的封建宗教观念。妻子死后,他一直孤身一人,把全部精力放在两个女儿身上。培养、教育她们并不惜血本满足她们的那些苛刻、奢侈的欲望,想让她们变成贵族大小姐。

最后他如愿以偿,大女儿成了贵族富人,二女儿嫁给了银行家纽沁根,两人还各有八十万法郎的嫁妆。

最后他变的身无分文,不得不住在一套低端公寓里。他认为这样满足她们就能得到她们的欢心,其实换个角度来看,他是在用金钱“买得”自我和两个女儿之间的感情。在他两个女儿的心中,即使在这个巴黎社会,金钱也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纽带,金钱的利益已经取代了血肉之情。

他们在父亲富有时,使出浑身解数,讨好、孝敬父亲,为的就是父亲背后的那些肮脏的钱财。而当她们的父亲被她们无情的“榨干”了油水,她们就不管不问。

当高里奥去世的时候甚至没有一个人过去探望过他,连葬礼的钱都不愿意出,只得让两位公寓里的贫穷大学生自掏腰包,草草了事。大女儿的丈夫则更加过分,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他活着也好,死了也好,与我无关。

”拉斯蒂涅同样是这本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是一个外省没落贵族家庭出身的青年,来到巴黎时还尚未见识到社会的真相。拥有良心,而且朴实。最初是想与世无争,靠自我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的往上爬,当一名优秀的法官。

但是现实但是残酷的。有人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而拉斯蒂涅就在这染缸中,从洁白渐渐变得污黑、丑陋,开始梦想挤进上流社会,也明白了金钱在这个社会上才是王道。首先,他开始向母亲和两个姐姐要钱,并不断抢劫她们的财产。

尽管明白她们已经没钱了,但还是伸手找他们要钱。

而鲍赛昂子爵夫人又在一旁火上浇油,“教育”他,想要成功,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往上爬,务必将别人踩在自我的脚下,让别人成为自我的垫脚石,然后打击他们,驱赶他们。只要想往上爬,就别想着做好人或有良心。但伏尔泰更直接。他干脆让他杀人,让他嫁给塔勒菲,然后伏尔泰帮他杀了塔勒菲的哥哥,这样他就可以有一百万法郎的嫁妆。

社会的改变,时代的变迁。金钱的“魔力”让如今生活中到底有几个人能像我们自我的母亲那样无条件的、无怨无悔的爱着我们呢?如今在这个社会,金钱似乎变成了万能的,感情、真相、良心,都变成了金钱的奴隶……金钱是把双刃剑,他能够让你得到一切,但同时你也失去了人性,这笔交易,真的值得吗……

但愿高里奥老人身上发生的杯具,在今后的社会上不再重现……

《高老头》读书笔记3

我读了法国巴尔扎克写的《高老头》,里面主要讲了在19世纪的法国,高老头有两个女儿,在他的养育下一贯过着奢华的生活,两个女儿一个喜欢高攀贵族,进入了上流社会,成了新贵雷斯伯爵太太;一个喜欢金钱,嫁给了银行家,成为纽沁根夫人。但没过多久,两个女儿就把父亲赶出了大门,让他在破旧的公寓里过着悲惨的生活。

老高临死前,他哭着要见女儿,但两个女儿没有去见老高。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高老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父亲,他把自我全部的爱和财富给了女儿,是期望自我将来能有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但女儿却生在福中不知福,连起码的道德都做不到,让我又觉得高老头这样做太不值得了,他太可怜了。而那两个女儿让我觉得很可恨,也很为她们感到悲哀,自我的父亲那么爱她们,为她们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女儿们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她们的父亲为了女儿自我宁愿过着清苦的生活,可真是冰冷血肠的大怪物!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们都依靠自己努力工作,继承中华美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闭上眼睛,眼泪落了下来,不知这是第几滴眼泪了,阳光下,这滴泪在那本书滚动着,发出奇异的光,仿佛在倾诉着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19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高老头那里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人80万的陪嫁,只给自我留下1万法郎的年金。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之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过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忘了父亲的教养了吗?她们忘了她们的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吗?

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给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

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社会上的杯具:

儿子对为自己牺牲一切的母亲肆无忌惮;女儿把父亲赶出家门我不知所措:难道我们必须赶走父母才能幸福吗?我们必须赶走父母才能幸福吗

我曾经读过一篇文章,说三个不孝的孩子应该通过一植母亲的记忆来了解母亲的家庭背景。但在母亲的记忆中,他们看到了她的艰辛和伟大。世界上的父母是一样的。他们为孩子牺牲了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的想见女儿一面,但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下泪,这泪是对资本主义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自我没有钱了呀!以往,只要女儿叫一声“好爸爸”,高老头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

高老头以为女儿孝敬他,其实不然,女儿真正孝敬的是他的钱呀!“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了这金钱社会的残酷。

眼泪,责备的眼泪,伤心的眼泪,痛恨的眼泪,伤心的眼泪可以让高老头的杯子不在重复。

《高老头》读书笔记4

这些天,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却从不一样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杯具。

高里奥原是面粉商。

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我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但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但是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

20年间,他把自我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我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

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

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构成的强烈比较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述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

但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但是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应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留意,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

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

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

“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就应珍惜好自我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就应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高老头》读书笔记5

这些天,我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著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却从不一样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杯具。

高里奥原是面粉商。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我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

但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但是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我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我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

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

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构成的强烈比较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述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

但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但是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应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留意,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

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

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就应珍惜好自我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就应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高老头》读后感 篇10

我们高中作文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高一读后感:《高老头》读后感,供大家参考。更多阅读请查看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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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u3000这些天,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地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和人们之间冰冷的金钱关系。这是令人震惊的阅读,并哀叹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触。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

高里奥原是面粉商。大革命时期,他靠在不好的年景里囤积居奇发财。为了使他的两个女儿有一个好的关系,他把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

然而,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但两年后,他们把父亲赶出了家。可怜的老高只好租了一套破旧的公寓。20年来,他把自己的生命和财富都献给了两个女儿,但最后却被女儿们像柠檬壳一样抛弃了。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

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是整个社会的统治者。得者胜,失者失。这部作品的另一位主人公拉斯蒂安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

在上下层社会生活的强烈反差中,他的性格逐渐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终他抵挡不住金钱的**,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勃勃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有多少人一旦走上社会,就无法抵挡金钱和各种利益的**,最终沦为金钱的奴隶。****勒索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

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那么粗心,落入金钱的陷阱?

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

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该对生活要求太高,我们应该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高老头》读后感 篇11

《高老头》体现了巴尔扎克的创作天赋,有着极强的思想和艺术价值。下面是语文迷网整理的高老头读后感,欢迎阅读参考。

篇一:《高老头》读后感

《高老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小说。书中的主人公高老头曾经是个面粉商,他积攒了一大笔钱。他非常疼爱他的两个女儿,对两个女儿百依百顺、有求必应,使她们过着十分优越的生活,有马骑、有车乘,穿着华丽的衣服,并且给了两个女儿每人丰厚的嫁妆,使得她们分别成了伯爵太太和银行家太太,跻身于上流社会,让人刮目相看。但为此却花去了高老头大部分的积蓄,自己仅留了很少一部分钱。他的两个女儿住在巴黎圣日尔曼高档富人区,而高老头却蜗居在位于贫民区的伏盖公寓中。当大学生拉斯蒂涅敲开高老头的房门时,也不由地惊呆了。难道这就是两位跻身上流社会阔太太的父亲的住所吗?屋内没有窗帘,床上有的只是用伏盖太太旧长裙改制的薄薄的盖被,壁纸由于房间潮湿,加上时间较久,早已斑驳脱落了。房间内除了床之外,一个缺了门的破柜子和一张不像样的桌子。谁能相信这就是一个昔日面粉商人的住处!但即便高老头与他的两个女儿生活有着天壤之别,但为了替女儿还债,为了女儿高达一千法郎的舞衫,他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节衣缩食,甚至变卖了仅存的唯一最值钱的金银器具。他的两个女儿就如同榨汁机似的,把高老头给榨干了,但高老头却无怨无悔,他对女儿的父爱是无私的,永恒不变的。

当我好不容易读完这本书,不由地掩卷沉思,思绪久久无法平静下来。此时此刻的我,眼前浮现出了近日上视法制节目中播放的父亲为救儿子盗窃犯罪的情景。那是名叫陆万民的江苏盐城来沪打工人员,家徒四壁,家中父母身体不好,年逾九十的祖父母需要赡养照顾,儿子又因从小先天性胆总管扩张,使得家里债台高筑。当他因企业效益不好被裁员时,屋漏偏逢连夜雨,他的儿子生命垂危,急需10万元抢救费,他们借遍了所有的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才八万元钱,尚缺2万元。时间一分分过去,眼看儿子随时将被死神夺去生命,在万般无奈下,他不惜铤而走险,盗窃厂里的钢材,宁愿以自己的坐牢来换取儿子的生命。

巴尔扎克所描写的是十九世纪一个法国老头的情景,而无独有偶的是,时过境迁,在21世纪的今天,尽管各自肤色不同、种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身份不同,但在一位中国父亲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对子女的关爱之情却是相同的,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禁令人唏嘘、感叹不已。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巴尔扎克的小说《高老头》虽然时隔那么多年,仍不失为一本世界名著,今天重读仍是获益匪浅。

篇二:《高老头》读后感

拉下晚霞的帘,推开黄昏的窗,深吸一口气,感慨人生沧桑。伟大的父爱在金钱下是那般一文不值。在那个年代,金钱是资本主义新时代的标记,而父爱只是过了时的宗法制残留的感情。对于金钱所腐蚀的父爱,剩下些什么?我只能叹息……

“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我未尝想过,在金钱与父爱的抉择中她们毅然选择的是金钱。极端利己主义淹没了一切道德原则。高老头的财物被榨干,终被抛弃,落得家破人亡。原来,金钱下的溺爱如此令人心碎。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一味的顺从只是悄然的放纵,换回的也终究只是背叛。

高老头依旧坚持着,坚持一如既往爱着她们,没有理由,也不存在是否值得,也许,在他心中,这便是爱。

故事发生在过去,而却影响着未来。

放眼看看现在,都是独生子女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父母的溺爱下长大?同样是爱,诠释在不同的年代,又有何差异?同样是子女,接受着相同的呵护,又有何分别?同样是父母,给予这无私的关怀,又何异于高老头的“执迷不悟”?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还记得那年我七岁。周末如往常一样,去姥姥家看望。也许小孩子毕竟幼稚,我匆匆吃完午饭,赶着下楼和小朋友们做游戏。当时一楼有位爷爷,在自己的小院子里养了许多花卉,那时又恰值春季,可谓“繁枝容易纷纷落,嫩蕊商量细细开”。花儿鲜艳得刺眼,早已无心再游戏的我,凑到花儿边,感受着淡淡的花香,细数泥土的芬芳。

不知为何,占有欲疯狂充斥着我的内心。心头几番波澜,终究没有战胜心中那个贪婪的恶魔。不再犹豫,不再胆怯,我不以为然地伸出了双手,托住那最耀眼的一朵,一点一点地用力,生怕触破花儿那层薄薄的肌肤。看着花蕊渐渐脱落,丝丝喜悦挣扎在“罪恶”的双手中,伴随着最后一缕花丝的断裂。蹑手蹑脚回到家,怎料这异常的举动更像是欲盖弥彰。迫于母亲的严厉,几番回避后,还是一五一十道出了整件事。本以为即将到来的世界末日却被母亲片刻的沉默所取代。她起身拉我,随后便往那位爷爷家走去。我当时真想双脚灌满铅,不再有片刻的移动。但对于母亲的坚决,怎样赖着不走都显得无济于事。她轻敲开那为爷爷家门,把事情完完整整说给了他听。我一直没抬头,我呆呆望着手心间散落的花粉,不知为何,心中竟还有点点窃喜!?一番交涉,母亲让我想爷爷认了错。我没想到,爷爷只是摸了摸我的头,轻轻笑了笑,便转身进屋了。

回家的路,似乎格外漫长。一路上,母亲对我说了好多,我不停点着自己的小脑袋,其实心里想的,还是那花儿妖娆的身子。我只依稀记得母亲说过这样一句话:做人要诚实,要有有责任心;不可贪,不可虚。

后来,我才明了,这句话的意味深长。比起“高老头”的儿女们,我是幸运的。当我在走向歧路的前奏里,被母亲的孜孜教诲唤醒。而没有被一味的溺爱,一味的纵容,落得愈发堕落,愈发沉沦。

也许,这是真正的爱。

篇三:《高老头》读后感

这些天,我与父母共同阅读了19世纪的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所着的《高老头》,感触很大。这部伟大的作品深刻揭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以及人与人之冷酷的金钱关系,读来让人震撼,同时也为巴尔扎克对社会的深刻揭露而慨叹。

故事发生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巴黎。主人公就是高里奥老头和拉斯蒂涅,此外还包括伏脱和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却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一个共同的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导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高里奥原是面粉商。大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大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不过两年,就把父亲从自家赶出来,可怜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两个女儿为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父亲最后一面,让他含恨而终。这样的社会,哪儿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的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而作品另一个主人公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贫富差距不断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作品中所描写的这些世态炎凉,让人惊叹,促人深思。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充当了金钱的奴隶。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吗?可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恐慌,度日如年,最终还要面对阴暗的牢笼,遭世人唾骂。为什么我们总是如此不小心,落入了金钱的圈套呢?为什么要被它牵着鼻子走呢?难道我们就不能主宰钱财吗?能!当然能。“钱不是万恶之源,只有当你过分地,自私地,贪婪地爱它时,它才是万恶之源。”可见只要坚持正确的人生观,正视钱财,堂堂正正地做人,就不会陷入金钱的泥沼。

我们不应当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更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其实我们拥有的最大财富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认识到这点,我们才会活得更加坦荡,更加快乐。

冷知识读后感(精选十一篇)


冷知识读后感 篇1

卡拉娜真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在海豚岛上独立生活了十八年。没有武器、没有同伴、没有住所;有野狗侵扰、有阿留申人带来恐惧、有离开群体的悲伤与寂寞、有暴风雨、地震将她与死神擦肩而过……卡拉娜从十二岁开始学会自立根生:摆脱寂寞、战胜恐惧、独自修建住所、制造捕鱼用具航海用具、与野狗斗争、逃过自然灾害……重重考验将这个生活经验不丰富的小女孩,通过整整十八年时间,磨砺成了一个能独立生活,有能力生活,能靠自己解决问题的大姑娘了。

《蓝色的海豚岛》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女孩从没能力自力更生渐渐到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一个成长故事。

从现实生活来看,我们远比卡拉娜幸福多了。但是也引起我的思考。卡拉娜从小自己的事自己做,十八年时间,使她能独立生活,不用依赖父母或其他人。有一天,我的亲人也将离我而去,我必须拥有独立生活的努力。所有人都必须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每个人,都有各不相同的成长故事,有着不同的生活经历。卡拉娜的故事其实“隐藏”在我们的生活中。当一个还只能和奶粉的小孩时,妈妈不帮忙抓奶瓶,而是慢慢让孩子自己学会抓奶瓶喝奶;长大了,帮忙做一些家务;学会照顾弟弟妹妹、体贴长辈……卡拉娜远离了亲人,独立生存。就像长辈们不帮我们做事,培养我们担起重任的能力。

卡拉娜和我的生活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引出我思考的同时,也暗自佩服卡拉娜的勇敢,与命运顽强抗争的精神。这本书是从卡拉娜的角度叙述的,语言平实亲切。而最让我感动的,是随着卡拉娜的慢慢长大,她对身边的那些动物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对事物有了自己的见解,思想达到了另一个高度。意识到人与动物之间应该是一种美妙而和谐的关系。比如,自从她治愈了小海獭,和小海獭交上朋友以后,她再也没杀过海獭、鸬鹚、海豹、野狗、海象、章鱼……“因为动物、鸟也和人一样,虽然它们说的话不一样,做的事不一样。没有它们,地球就会变得枯燥无味。”

冷知识读后感 篇2

我看了《中国儿童百科全书之科学探险》这本书,我知道了生命的起源。

这是美国科学家斯坦利·米勒先生发现的。他是在自己特殊的温室里发现了生命的几种氨基酸成份。于是,斯坦利·米勒先生推测在46亿年前宇宙是一片混浊的,是大爆炸后再形成了宇宙,再后来地球才形成了。地球的早期经历了前寒武纪、寒武纪、奥陶纪、志留纪、泥盆纪、石碳纪、二叠纪、三叠纪、侏罗纪、白垩纪、第三纪、第四……有一种科学观点认为地球大约在5亿年前,大海中就有了氮气、二氧化碳、甲烷、氨和有机分子,这些物质聚积变成了生物。科学家在淡水中找到了藻蓝菌这种生物,据化石推断藻蓝菌是地球上最早的生命形态。

看了这些资料,我明白了地球上还有许多的未解之谜,都是因为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通过仔细的'观察和善于探索出来的。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学习,对做每一件是都要认真对待,这样长大了才可以去探索地球上的奥秘。

冷知识读后感 篇3

近段时间,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让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有问有答,会让你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的千变万化,令人废寝忘食,手不释卷。同时,书中有许多科普知识,平常总是喜欢问妈妈的那些“为什么的趣事”,书中一一帮我解开了迷。我越看越爱不释手。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是《儿童为什么会有多动症》这科学篇。因为大家都说我好动,在学习上总是不能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做作业花很长时间,并且老是把字写错,导致本学期的语文期末考,由于写错字扣了几分。通过阅读这一章科学篇,我了解“多动症”的症状、原因以及治疗的办法。今后,我一定要把这个“多动的毛病”改好,不在让大家“头疼”,做一个乖巧的'好孩子。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就像我的“好老师”,它不但开阔我的视野,帮我解决问题,还促进我有动力改掉自己的“毛病”。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冷知识读后感 篇4

每天放学回家,我最乐意做的事就是阅读了,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的书,我最喜欢读的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同学们你们知道铁是从哪里来的`吗?我们日常生活中看到的铁制品,比如常见的刀、叉、钉子、合页……其实他们的材质并不完全是铁。这类金属品的主要成分是铁,但为了让他们具有其他特性,还需要加入别的物质,比如为了增加他的强度,就要加入碳和其他的原料。

生铁要比钢和熟铁含有更多的碳,如果想得到钢和熟铁,就要继续给铁水加热,并吹入空气,使碳燃烧,让碳含量降到合适的比例。

还有为什么水能去除脏东西?肥皂是怎么去除污垢的?人为什么要喝水?水会把房屋炸毁吗?冰会像水一样爆炸吗?太多太多的知识需要我去书的海洋里探索。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带我走进自然,走进历史,走近科学,认识这多姿多彩的世界。

冷知识读后感 篇5

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对它爱不释手。因为它让我知道了:火山为什么喷发;地震前为什么会有地光;长颈鹿的脖子为什么特长......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为什么吃豆腐最好配点海带》。书上说:豆腐以及其他大豆制品,确是营养丰富,价格便宜,是补充优质蛋白质、卵磷脂、亚油酸、维生素B1、维生素E、钙、铁的良好食物。豆腐中还含有多种皂角苷,能阻止过氧化脂质的产生,抑制脂肪吸收,促进脂肪分解;但皂角苷又可促进碘的排泄,容易引起碘缺乏。所以经常吃豆腐者,应该适当增加碘的.摄入,一般来说,只要坚持吃碘盐就可以了。当然,海带含碘丰富,将豆腐配上海带一起吃,也是十分合理的。

读了《十万个为什么》,不仅帮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还大大地帮我们提高了学习兴趣。它让我们知道了:只有用心去观察、去思考,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正所谓“处处留心皆学问”。

《十万个为什么》就像一把神奇的金钥匙,为我们开启了智慧之门,让我们开启了智慧之门,让人百折不厌、终身受益。

冷知识读后感 篇6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利用有限的篇幅,囊括了丰富的内容,图文并茂,将知识性、适用性、形象性、趣味性融为一体,文字简练。非常适合我们小学生阅读。

通过读该书,我知道了很多前所未闻的知识。我因中国人最先发明了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而感到骄傲。我还了解了望远镜的发明者是伽利略,自行车的发明者德莱斯发明的,炸药的发明者是诺贝尔发明的等很多知识。

通过读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有关天象奇观的.知识,像“青天”离地面10千米以左右、太阳温度是六千摄氏度、太阳已经十五亿岁了等很多知识。

看完这本书我感触很多,我知道这些科学家的发明创造,都不是偶然所得。是他们通过长期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勤于动手,经过千百次的实践摸索之后才发明的。这本书点燃了我热爱科学、探索科学奥秘,勇攀科学高峰的火焰。今后我要好好学习,努力学好基础,长大后也帮人们解决难题,把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好。

冷知识读后感 篇7

今年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科普读物》给我,我对它爱不释手,他使我深有感触。

《科普读物》的资料数不胜数。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比如:地球的周长为39690千米、天空中用肉眼能看见的星星一共有6947颗,天空中用现代天文望远镜能看见的星星一共有几十亿颗?为什么在月球上听不到见声音?……这便成为我记忆中的一部分。

我对这本书还感兴趣的军事武器,科技器械以及天体宇宙进行了问与答,对自动取款机的工作、电话传声以及空调为什么能制冷制暖等与现代生活相关的.事务进行了解释,对加强我们儿童对现代生活的了解很有作用。读了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科学知识,深深地体会到好奇心是人类发展的内动力。

《科普读物》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冷知识读后感 篇8

一本好书,如冷冬中的一壶暖茶,让人们觉得一股暖流从始至终浸透心灵;一本好书,如一盏清晰的明灯,时时刻刻照亮我们心中正确的道路;一本好书,如一只渺小的小船,引领我们在广阔无垠的知识海洋中遨游。而这本书正是一本使人全身上下感到清爽的好书。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德富芦花的《心中的桃花源》。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作者喜欢自己家乡的夏天,喜欢那里的自然风光,于是他详细描写了自己家乡的风景之美。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自己仿佛也身临其境,走到德富芦花的故乡,品味这个故乡的夏天,体验这个夏天的清爽与美好。

德富芦花的文字,不仅优美灵秀,清新自然,而且他这种不像文章的文章,甚至比许许多多长长短短的诗更有色彩、更有韵味。作为大自然最真诚最忠实的听众,德富芦花用自己最质朴的心灵与万物之母——大自然进行一次又一次真挚的对话。他的写景散文,观察的如致入微,文风秀丽典雅,纯真质朴,读起来如痴如醉,如入画境,使人同置于大自然的美好风光之中,好似投入大自然这位母亲的怀抱之中,不知不觉微醉微醺。

德富芦花深爱着家乡的美好风光。因此,他笔下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花鸟鱼虫除了具有灵性、美感与真实之外,还多了一分动人的家乡情思,能触动我心中那根最柔软的心弦,而且多处运用诗句,使文章丰富多彩,添加了几分韵味。

说起夏天,人们不约而同的会联想到骄阳似火、挥汗如雨的酷热,工作的繁忙与自己的烦躁。可是,在德富芦花看来,故乡的夏天却别有一番情致:它可以是溪水中的西瓜,清爽凉快的井水澡,说来就来的骤雨,也可以是甜美可口的生鱼片,略带咸味的米饭,水中的月光月影和璀璨夺目的星光,鱼篮里肥嫩鲜滑的鱼虾……他避开烦恼的暑热不谈,只描绘夏日中舒适美好,悠闲丰足的场景,将丝丝清凉送进了我的心头,德富芦花从个人的独特思维把这篇文章写得游刃有余。

于是,我懂得了:一个人的生活状态和外在环境无关,只要他自己热爱生活,那么他随时随地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桃花源!

冷知识读后感 篇9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又一个的谜,我也不例外——地外文明真的存在吗?动物为什么要冬眠?植物也需要呼吸吗?我们能不能跨越时空?这些问题一直伴随着我,为了解开这些我不懂的“迷”我选择了《少年科普世界》,我希望它可以给我带来这些我不懂得的问题的答案。

这套《少年科普世界》共分为十册内容非常丰富,包括天文、地理、生物、人体、科技、动物等方面的内容,是一套增长知识的科普读物。书中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用准确浅显,生动活泼的语言,解答了我最感兴趣、最想了解的科学之谜《少年科普世界》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科学奥妙的.存在。自从我读了这套书后,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知道日常生活要注意些什么,遇到的一些奇闻异事我也可以通过科学说法来解答他,丰富了我的生活经验,让我不断的健康成长。还增长了许多科学道理和文化艺术类的知识。书中一个个新奇的知识,让我感到大千世界的五彩缤纷和自然界中的千变万化,真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有“我呼吸的是什么”,“太阳帆远征宇宙”,“”和“空气到处是一样的吗”等。这些内容我都很喜欢,但是,最让我感兴趣的就是《磁悬浮列车为什么可以悬空行驶》这篇文章。让我又联想到了人们常说的概念汽车。我们未来的交通工具又是什么样的呢?

一本好书,不但可以激发学习的欲望,而且还可以开拓眼界,在这个讲究的话,我们肯定会被这个时代所渐渐的遗忘,我们只会一点一点的落后,选择一本好的科普类读物吧,相信它会给你带来意外的收获!经常读有关这方面的书,头脑中产生的疑问才会越来越少,兴趣也就越来越高。同时还可以获得更多的知识,更多的学问,更多的人生道理!

冷知识读后感 篇10

《独立思考》的作者Vincent Ryan Ruggiero(文森特鲁吉罗),是经历了怎样的人生,然后引发了这些独立思考。

今天阅读了第一章,主题是我是谁。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也是一个具有哲学性的问题。当然,你可以简单的回答,我是***(姓名),但是你会发现姓名只是一个符号,可以赋予意义,也可以被变更。

当被问到我是谁时,第一时间冒出的`念头:身高,体重,肤色,发型…你会发现,这些都概括不了自己。接下来,会引发更深层次的联想,这些联想来自更久远的记忆。还记得小时候被问及“长大了要做什么”这个问题么?当时你是怎么回答的,要当教师,要当科学家…是谁给了答案,是那时的特定时空给了你这个答案。如果你出生在唐朝一个高知家庭,也许你的理想就是成为写诗大家了吧;如果你出生在清朝末年的动乱年代,也许你的理想就是报效国家了吧。所以,我们无疑不是被自己所在的时空所塑造。然后,我们生活在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拥有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越早拥有正确的知识,越早改变自己的命运。虽然,我们的肉身不能逃避时空的限制,但至少你的灵魂深处可以这样认为。

思考1:想想你所在的时空,塑造了哪些你不愿改变的性格,然后反观,这些真是不可改变的么?

想法,在于起之一念之间,是一切的起点。举个例子,你现在想吃冰激凌,然后才有起身出门购买,然后才有吃饭冰激凌。所以,看待一件事情的想法太重要了,重要到你也许会走向截然不同的方向,最终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比如,你走在路上,被石头绊倒,摔了一跤。这只是个偶然事件,然后笑笑继续前行了,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如果这时从你身边走过一人,他脸上闪过一阵莫名的微笑。你便开始想入非非,是不是这个人找自己晦气,刻意放了这块石头,然后整天心情都不好了,以至于耽搁了当日的重要工作。结局可想而知。别以为这是编聊斋,自己去关照一下自己遇事时的想法。也许,你会大跌眼镜,但是不要紧,相信我,你并不孤单。所以,我们要刻意修正自己的想法:看待未来更乐观,哪怕有些盲目也无妨。

想法决定了你开始做什么事情,而信念则决定了你能将一件事情做多久。历史上的大家都是终身践行自我理念的人,最终时间发给他复利,让历史铭刻了他们的名字。信念可以说是想法的低频振动,围绕着中轴缓慢向前。所以,信念总是稀缺的,它的稀缺性在于它会波动,从而让人以为没有前行,过早定论然后就过早放弃罢了。也就是说,真正的信念通常都具有长期性,这个长期性至少是持续终身。如果可能,这个长期性应该要持续数代,成为家族的传承。

思考2:你做得做得最久的一件事情是什么?你做这件事情时,什么想法推动你一直持续下去?

今天阅读到的第三部分谈到了大众传媒会塑造自己。还记得那个经典的广告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作为小女生,有没有在听到这话的某个时刻都畅想过被人带上钻石戒指的冲动。这真的是刚需么?多少平凡的夫妻没有砖石戒指度过了一生?多少购买戒指的家庭又因其他的琐碎而终结了婚姻各奔东西?据不完全统计,你生命的至少20%的时间花费在了大众传媒上,从而被改变,从而被塑造。变得不再是自己,丧失判断力。我生命中的一个典型案例,电视广告刚兴起的那些年,自己的亲戚因购买电视广告推荐的产品而后又懊悔不已。同样还是他,在手机智能化的今天,又因网络广告购买到劣质产品而努力冲冲。我少不得安慰安慰。进而深思,我们到底有多少决策是被大众传媒影响,进而以为是自己的决定的?

思考3:你的那些购买决策是因为广告影响而产生的?在完成购买后,是否产生过后悔的情绪?进而,你又是怎么处理这样的情绪的?是选择遗忘么?

我以为我是自己,而自己早已被周遭改变!与读者共勉!

冷知识读后感 篇11

通过读《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许多科学方面的知识。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知识,比如,云为什么不会掉下来?因为云和雾一样,是从地面上升起的水汽只不过云在高空,而雾是在较低的接近地面的地方,有时雾被抬高上去了,就变成云了。夏天,地面被太阳晒得火辣辣,地面的'空气被烤热变轻,就上升到空中去了,热空气一边上升,一边慢慢冷下来,凝结成许多小水滴,就形成一块一块的云。由于这种小水滴很轻,上升空气的容易托住它,因此就浮在了天空中,另外,冷空气同热空气托到空中去,使它变成云;有时,向流动的湿空气碰到山岭、高原时,也会被迫上升,形成云雾。还有为什么会下雪?因为在天空比较高的云层里,除了水滴、冰晶。当上升气流托不住那些云层时,那些小水滴、冰晶就会朝地面落下来。只不过在春夏秋季节,地面和接近地面的温度比较高,因此,那些冰晶在半空中就融化掉了。云层里大量的冰晶往地面落下,就不会融化掉了,于是直接飘落到了地上。这就是下雪,书本是知识的海洋,书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

一句名言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告诉我们只有认真的读书,我们才能考上好的大学,我们的知识会越来越丰富。

匆匆读后感十一篇


「匆匆读后感」这篇文章给我带来了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感动于书中所展现的情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对其中许多观点表示不同意。因此,我想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一下我个人的看法。请注意,这篇文章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如需做出决策,请自行斟酌。

匆匆读后感 篇1

有些偶然看见的东西,也许可以使你体会或感悟到人生的启示和哲理。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这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很快的过去了,但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这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这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助,不能去多玩游戏,这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可以赚一寸金,但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是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

匆匆读后感 篇2

时间来之不易,怎能由它逝去?

——题记

朱自清写的匆匆,使人感触至深,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让时间白白逝去,匆匆溜走。世界上最快而最慢的是时间、最长而最短的是时间、最易被人遗忘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匆匆这篇文章围绕着“匆匆”展开叙述,先写日子一去不复返的特点,在写自己八千多个日子来去匆匆,稍纵即逝,作者思绪万千,由景及人,叹息不已。又细腻的刻画出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与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所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彷瑝的复杂心情。

匆匆,时间匆匆,人生也匆匆,一旦逝去,什么也换不回来了,时间是十分公正的,对于珍惜他的人,哪怕一分一秒,他也会觉得收获大,过得很充实;而对于不珍惜的人,就算给他一辈子,也一无所获,过的很空虚。

时间正在默默地,没有声响地从我们身边溜走:在与同学讲悄悄话的时候,时间从嘴边溜去;上课走神时,时间从眼神中飞去;上网玩游戏时,时间从晃动的鼠标中流去;伤心哭泣时,时间从闪烁的眼泪中闪去……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一去不复返,就像流星一样,一划而过;像河流一样,一去不复返。

反思一下,我们珍惜时间了吗?时光飞逝,时不我待,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就是时间。

时间不会给任何人留情面,也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不论你腰缠万贯,回事一贫如洗,时间都会用相同的态度对待你。

属于你的,时间总是如数奉献,不属于你的,时间绝不会多给你一分半秒。

世界上最快而最慢、最长而最短、最平凡而最珍贵、最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所以,珍惜时间吧!

匆匆读后感 篇3

那年,是我的青春,梦里水乡,谁是谁的伴侣

荷叶,微漪的湖面,跳动的青蛙,红丝线的信子

漫步湖边,你背着手,嘴角扬起倔强自信的笑

那一刻 真美

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仰望着天空,我想

你是大自然的女儿吧

匆匆那年,我看到了什么,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小学的时候,明明喜欢一个女生,却在墙壁上写下另一个男生爱她, 喜欢却从不说出口,从过去到现在,不敢直面,因为我不够勇敢,也不够自信。

初中时,那个文笔超好的女生,口才出色的姐姐,至今我还留着她借的那本《永恒的纪念》,书里夹着我未曾送出去过的小纸条。

一年又一年,也偷偷喜欢过各样的姑娘,如今,却也释然了,如我所言,她已撑着油纸伞,消失在了那个江南烟雨飘摇的小巷。

有人问我,看到陈寻和沈晓棠在一起,你怎么看。我说,我相信日久生情。但后来细细想来,又觉得陈寻有些太顺从自己的情欲了,一个人若是念着另一个人的好,该会挣扎着脱离那地心的引力吧。又或者,剧中已经说明了原因,陈寻和方茴大学里在一起对话谈心的时间少了,彼此了解变少了,让他陷入了温柔乡里。然而,这样的事若是轮到我,我也不知自己会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但我会努力,也希望上天给我足够的力量,让我不要做出让爱我的人伤心的事。

论到方茴和另一个人上床,让我想起了《天龙八部》里菩提树下,观音菩萨,段延庆与刀白凤,一个女人,是到了什么样的伤心境地,才做出这样的伤害自己的傻事呢?若是方茴看开一些,也许不会有这样的结局,不过就是个男人罢了,偷走了心又如何,伤透了心又如何,时间会抚平一切。前几日,看《我愿意》,看到一句台词:一个女人是对你有多失望,才会将你俩共同的骨肉打掉,离开你呢。《后来》说的好,“为什么人年少时要让心爱的人受伤”。感情,若是总是受伤,又怎能让人更加珍惜呢?我想,某年,我也会和一个人在一起,愿那时,我们都能敞开心扉,保持谦卑,在爱情里成长,越来越合一。

片子结尾,陈寻说,他后悔了,我想,你不可以go back.,向前走吧,你做过的错事,你未来不再犯,便是对得起那些年为你付出血泪的人儿了。圣经里说,凡事都可行,只是不一定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只是不一定都具有建设性。我想,对生命里的每个选择,我不要后悔。

在这样的深夜,我为什么要写这个呢,静静地听着音乐,我想表达的是我想要的爱情。

匆匆读后感 篇4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虚度光阴的时候?有没有浪费时间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时间过的那么快,它们都到了哪里?有没有想过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么多的问题,都是读《匆匆》有感而发的。确实,我们有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呢?作者把时间不等人写的琳琳尽至,浪费时光的人是多么麻木啊1那我们同学们的日子又是怎样的匆匆呢?有句名言这么说:最忙的人,他的时间最多。那你呢?

八千多日子是什么概念?时间什么概念?飞逝又是什么概念……作者朱自清把自我的日子比作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在众多人的时间里,这些时间不算什么,可是如果你都不珍惜你自我的时间,那谁还会替你珍惜呢?没人。对,没人,自我的时间自我掌握,浪费和珍惜或是虚度,这你总会独占一项……相同的时间里,不一样的人,他们做的事也不一样,把有限的生命、时间好好利用起来,那你就对得起你自我了……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作者的自问,那换作我们来问你自我又该怎样回答呢?……

同学们,如果你静下来,好好想想会更好!

匆匆读后感 篇5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好多好多说法,但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中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是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知道死去后的体验,但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但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说:“生有很欢,死有何苦?”。我们总要抓住一些东西,让我们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存在。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我们总是追求进取,但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但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但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一个人的富有,聚敛了的财富,要靠千千万万的穷人供养;一个发达国家的富足,要靠众多不发达国家的供养;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死的时候你能够问心无愧吗?如果能问心愧,庶乎近焉。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知道: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知道:我们为什么而活?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如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有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认为这个观念很好!但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但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我们今天看过去人正如我们的子孙后代看我们,那么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将何去何从?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匆匆读后感 篇6

是呀!就像朱自清所写的那样,时间都是平等的,对于会利用时间的人,他一定会有所作为,而对于不会利用时间的人,就是给他一生,他也会平平庸庸,一无所成。

当我读到《匆匆》时,其中一句:“八千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渐渐溜去了。”我不禁想到,朱自清那么感慨人生短暂,遗憾自己有很多时间都浪费了。可是我还小,我今后的日子还长的很,我为什么要给自己留下永远的遗憾呢!想想过去在电视前匆匆走过的时间,在电脑前匆匆走过的时间,在楼下玩耍时匆匆走过的时间……我突然回首,我不禁感叹:我原来走过的路已经很多了,而这成长道路上的十四年里,又有多少是我白白浪费的呢?实在太多太多然而过去的都过去了,现在后悔又有什么用呢?那道不如从自己作过的'事中好好反省自己,或许有一天你躺在床上,你会想:为什么我就没有时间呢?我是太忙吗?不是!时间是由自己挤出来的。我不禁又想起了鲁迅的名言:“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不知是看了哪本书的启发吧!如果你觉得自己忙,可十分钟,不五分钟总该有吧!你要好好利用这短短的五分钟来写一小段话,一星期就是一篇文章呀!这就是积少成多的力量,也是时间的力量。我一定要好好学习,珍惜时间!争取在我之后的成长道路上更加努力,在我们的有限时间里,过得充实无比。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从你手中白白流失! 匆匆读后感400字篇三

我们五年级上册语文书上第六课是《匆匆》,作者是朱自清先生。通过学习,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人的一生很短暂,而且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洗手时、吃饭时、默默时、睡觉时,时间在飞快地跑动、溜走。比如,你扫地要西看看,吃点东西,结果两个小时还没写完,这样是不是浪费了大好时光?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记忆能力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匆匆读后感 篇7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读完《匆匆》,我深深感知到,时间就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就像轻烟,在不经意间消失不见。我们的时间是短暂的,而它是匆匆的,轻轻的,悄悄的,默默的,一去不复返的。

正因如此,时间是多么珍惜多么珍贵。一句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洗手时,它从水盆溜过;吃饭时,它从饭碗溜过;思考时,它从眼前溜过;说笑时,它从嘴边溜过;玩耍时,它从脚边溜过;睡觉时,它从身旁溜过……时间每分每秒,随时随地都在流逝,它从不停下。一天中我们浪费了许多时间,直到现在才发现,可为时已晚,不过对于一生也并不算迟,我们现在不要惋惜,过去的已经过去,要做的即是珍惜当下,多做有用事。

读完此书,悟出此理。我明白,我们要把时间把握在自己手中,多做事,多努力,多学习,将每分每秒合理运用,使其充实美好,使一生也充实美好!这样不但生命得到延续,离成功也近了一步。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了工作上。”

“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如若我们少年时不利用这大好时光好好学习,不珍惜这一分一秒,便只能“老大徒伤悲”了。

珍惜时间,从现在做起,不要虚度这美好光阴,要在这“匆匆”中,使人生充实而又美好。

匆匆读后感 篇8

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多么优美、多么富有哲理的话语,我一遍一边地读着、读着……

朱自清真不愧为二十世纪著名的散文家,他写这篇《匆匆》时,才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可那时的他已经是清华大学赫赫有名的才子了。风华正茂的他并没有被荣耀遮蔽了双眼,反而因为自己没有为祖国、社会做出贡献虚度了光阴而感到惋惜,而《匆匆》就是他那时感情的真实流露。

是啊,时间在默默地溜走,没有声响地从我们身边一分一秒地溜走了,那我们在这一分一秒的时间里又到底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样的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慨万分。与朱自清相比,我感到十分惭愧。我不是也常常在浪费着时间吗?课堂上,当我与同学讲小话时,时间便从我那小嘴边溜走;当我上课出神时,时间便从我那双眼前闪过;当我和朋友们游戏时,时间便从我的手边流过;当我坐在电脑边津津有味玩着游戏时,时间便从我手下那晃动的鼠标中流逝……

每一分每一秒都意味着许多。也许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当回望往事的时候,总会觉得自己没有抓住时间多做一些事,现在老了,又因为这些那些的原因而没法去做。俗语说的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是啊,看来再漫长的人生道路,其实也是白驹过隙,一瞬而已。如果我们不抓住时间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那么当有一天面对镜子,看到自己被时间染白的头发时,才会被自己虚度年华的悔恨而击中心灵。

岁月不饶人,再有本领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有从现在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浪费一分一秒,掌握过硬的本领,将来为国家,为社会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也许,只有这样,当我们老了的时候,面对镜子的时候,才不会对满头白发空惆怅,才能坦荡地说:“我没有白白地在世界上活,在这世上白白地走了一趟!”

匆匆读后感 篇9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就像那年匆匆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当王菲空灵的嗓音在昏暗的影厅响起之时,随着影片的落幕,给人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落感。轻轻拭去眼角不知何时流下的泪渍,一股不可名状的情绪积于胸口,说不出亦放不下。

《匆匆那年》,一部关于青春的文艺片,由于是根据当红**改编而成,从拍摄起便是议论不断,如今对它的评价更是褒贬不一。

有人说,它是披着青春的外衣描绘着荒诞的故事。凭着所建构的幻觉,消费者被骗去了金钱和眼泪。作出如此评价的大多是那些所谓的影评人,被利欲所操纵,只会躲在键盘后见不得光的影评人。

他们的青春已经逝去多年,跌入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被污染,除了商业价值,自然无法实现对电影的兴趣。

从索福克勒斯的英雄悲歌道莎士比亚的唏嘘爱情,再到如今《匆匆那年》的青春感伤,无非是一个套路,将美好毁给人看。

故事的男女主角在高中相遇、相识、相爱,维持了一年多的感情却最终因两人的不善经营和青春期男孩的不成熟而夭折,两人选择在大学分道扬镳,无疾而终。

细节和言语的处理细致入微,以致不知不觉潜入人心底,一个恍惚间却发现早已潸然泪下,情难自禁。小小的情绪一点一点地积攒着,在恰好的实际毫无预兆的迸发出来,如江河决堤般覆水难收。

青春,一个永不过时的话题。没有人会永远年轻,但总有人年轻着。正因他是人生中最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所以才会被人当做素材一遍遍描绘着、刻画着、勾勒着,如此反复,乐此不疲。

影片中的青春基调是疼痛的,如同一只幼虫在未准备好的时候被强行撕扯下躯壳,被逼无奈的去接受一个它不想了解的世界,用时间来风干那血粼粼的伤口,待化为彩蝶之时,那些哭过痛过的往事豆浆成为骄傲的谈资。这才是青春应当被赋予的意义。

当你认为你控制住了命运的咽喉,但你从未想过它是命运的一部分。

影片结束时,经过多年,男女在不同的国家遇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职业,开始各自的故事。岁月的沉淀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而完美。

或许,影片想表达的是无论青春路上摔得如何头破血流体无完肤都不可怕,怕只怕暮年之时的你回望青春一路走来竟无半点回忆。

蓦然回首那一刻,没有怨恨的青春也不会有遗憾。

不悔梦归处,只很太匆匆。

匆匆读后感 篇10

——读《匆匆》有感

五年级5班 尚奕周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合上书本,脑海中久久地浮现着这句话,我反复咀嚼,想要探清它根本的味道。朱自清先生的《勿勿》,让我明白了,时间就像是河中的水,流过去就不会再回来了。 “时间不会等你!”这句话时常在我耳边回荡,虽然,它只有不起眼的几个字,它只是一句很小的话,但字里行间却对我有着很大的意义。“唉,你别说了,我知道。”以前,我总是用这句话来应付妈妈让我珍惜时间的忠告。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准备去参加一个亲子活动,说好早上八点集合出发,因为我起床磨磨蹭蹭,浪费了时间,等赶到时,错过了搭乘大巴的时间,我们没能出行。我急得直哭,但妈妈擦着我的眼泪对我说:“宝贝儿,汽车不会等你。”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勿勿》,我更加明白,时间不会因你而留停,在这个地球上,什么都可能再有,但只有流逝的时间不能再有。 时间过得飞快,少年的时光是短暂的,为了我的梦想,我要抓紧时间,珍惜时间。我知道,我看书的时候,时间从书的字里行间中流过,我梳头的时候,时间从我的发间流过。“时间不会等你!”——它激励着我抓住光阴,努力学习, 它让我在成长的道路上取得累累硕果,让我勇往直前!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抓住光阴,珍惜时间,永不放松,努力学习!记住,时间不会等你!只有不懈努力,才能超越自己,才能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才能让我们的人生也变得美好!才能让我们的梦想如夏花般的绚烂,秋叶般的静爽!

匆匆读后感 篇11

后来,五个人聚集在烤肉摊上吃午夜小吃。从石膏被炸掉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开始分道扬镳了。方安忆对爱情的执著,对爱情的病态,爱伤害自己让自己少受痛苦,然后付出沉重的代价。我真想走到书里跟她说,方茴你真傻。

之后的方茴,过去的一切绝口不提,留学在外,喜欢穿鲜艳亮丽的衣服,开始了新的生活。但关于青春的所有回忆,都是那个人,永远的痛苦,永远深深埋在心里。

真希望她能够像那袭红裙一样从心底开始明亮起来。

电影《匆匆那年》观后感

《匆匆那年》是一部献给80年代人的青春作品,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这个年代的学生历经着与国家共同成长的理想与热情,他们对北京申奥成功有着发自内心的欣喜,对国家的发展满怀憧憬和忧患意识,他们的青春除了暗暗品味着比爱更美好的感情,也心系着家国天下,他们努力争取属于自己的荣耀,挥斥方遒,又尽情挥洒着汗水,当物质生活还未成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时,他们的精神是欢愉的、高亢的。

青春总是和爱情、友情形影不离,像透过树叶空隙的阳光,跃动出星星点点的光圈,像是少艾时光中一丝朦胧的不确定,在这不确定中,挥洒着羞涩的喜悦与无边的迷惘。读书时候大体都有一个小团体,彼此之间有着最亲厚的情谊,可以像疯子一样笑着闹着,丝毫不以为意,未来显得笃定无比,大家一定会在一起,继续快意人生,然而分别总是那么错愕,也来得太快。当赵烨砸碎石膏的那一刻,像是宣告着他们友情的破裂,他们再也回不到对彼此毫无猜忌的自己了。

电影里的问题就像是对年轻人最残酷的折磨。你还记得她吗?你发誓了吗?你工作努力了吗?

你后悔了吗?陈寻记得方茴,深深地记着方茴,在他离开校园,走向社会以后,方茴仍是他挥之不去的沉痛,让人感伤的是,当一个人作别青春,理想的热血被现实的冷酷浸泡若干年以后,真正怀念的是什么?陈寻记得背对着阳光的方茴的笑脸,记得中学时她留着短头发的样子,记得她从医院离开时踉跄的背影。

年轻时容易轻许诺言,长大以后才觉永远难成永远。

陈寻与方茴香的爱情并不奇怪,只是一种淡淡的遗憾。陈寻就像我们学校的校草,帅气,阳光,有点聪明,打篮球打得好,让人睁不开眼睛。相比之下,茴香要暗得多。她就像一朵昙花在夜晚绽放。清雅、幽雅、美丽。在封闭的高中里,陈寻总能跟着她。

但一到大学,有着丰富的学校生活,就有更多志同道合的人和他在意气。陈寻渐渐被另一个人打动了。林嘉茉的话让我很难过:沈晓棠出现了,陈寻就不再喜欢对方的茴香了。

我心疼方茴,总感觉能看到她的内心世界,她一直是自卑的,像陈寻那样的美好,凭什么一直在她身边停留?她从小心翼翼到依恋得不可自拔,也注定了她日后的决绝。这里的故事也许和我们年轻时的经历没什么不同,有美的,也有渐渐远去的,最终成为陌生人的遗憾。

我一直在想,如果不是方茴那么激烈地选择和另一个人**,陈寻还会不会记她记得那么深?他听到这个消息时是抑制不住的愤怒和痛楚,这是加注于两个人身上的伤口。方茴是骄傲的,她不想留一个心里有别人的陈寻,但她的骄傲敌不过心底的喜欢,不然不会借着酒醉求陈寻回来,只是他已经走得太远。

陈寻说除了孩子,他们什么都有了。但他们什么都没有。以这种悲惨方式结束的年轻人将在他们的一生中被铭记。

《匆匆那年》里的青春有着最闪耀的地方,那就是纯粹坚守的爱情,让现实主义和实用主义全都黯然失色。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结局,从原著,从电影,试图抓住他们未来的线索。对于电影的最后一个问题,陈寻的回答是肯定的,他不是对任何一个人做出这样的回答,而是从内心认清了自己的心意,他想要回到那个篮球赛场,让这一切以不一样的方式结束,这一幕让人热泪盈眶,而毫无疑问的是,方茴对他的感情也不见褪色。

他们能再在一起吗?在最后的视频中看到茴香,我不确定。她红红的脸上洋溢着如释重负的温暖和喜悦。也许最好的结局就是默默地思念对方?

人会成熟圆融,会日趋衰老,但青春在不知不觉中的美好会永远存留下来,不管是放下了还是放不下的东西,都在记忆深处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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