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推荐11篇)

发表时间:2025-03-16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推荐11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对某些事或人产生不一样的想法,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还是用文字把这些感想都记录下来吧。那么问题来了,你会写感悟的文章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旅行的心得感悟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1

说到细菌大家第一感觉往往是肮脏,因为我们生病大多与细菌有关。比如感冒拉肚子,伤口感染等等。看过《灰尘的旅行》后,我们会发现细菌其实对我们也有益处。

这本书是中国著名科学家高士其所写。讲的是一个叫菌儿的小细菌,采用自述的方式写成。菌儿是千千万万细菌中的一员,在高士其的笔下,菌儿时而在呼吸道里探险,时而在肠腔里开会。高爷爷生动地把一个个高深莫测的小细菌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以幽默的笔调,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只能在显微镜下现出原形的微生物展现在我们面前,为我们的积累科学知识提供了途径。

我从高士其笔下知道了细菌是最早的生物之一,还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生物。它们有的生活在水里,有的生活在土壤里,在人类和动植物的身上,可以找到他、它们的`痕迹,而且这些细菌的本领可不小,比如乳酸干菌,酵母菌,霉菌等,它们会为我们做出的贡献呢。在我们喝的酸牛奶里,吃的可口的泡菜里都有乳酸杆菌的种族。乳酸菌的功劳是能把一瓶葡萄汁变成上等的美酒,把一块儿普通的面块变成一个美味的面包。酱油、豆腐乳、大酱都离不开霉菌。

说到这里了,我给你们说一个小秘密,细菌怕热,如果有空多去外面晒太阳,可是杀死有害细菌。我还有好多的事要告诉你们,但是今天时间不够,以后你们可以读一读《灰尘的旅行》就知道了。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2

这个寒假我看了老师推荐的一本书《灰尘的旅行》,作者是以讲故事的方式写的。这本书讲述了灰尘是地球上永不疲倦的旅行者,它随着空气飘来飘去,什么地方都有它到足迹,它无处不在。灰尘有大有小,大的灰尘我们人类可以用眼睛看得见,小灰尘就要用显微镜才能够看见。

灰尘有天然的灰尘,也有人为的灰尘,其中有许多的灰尘对我们人类是有害的,它会破坏我们生活中的工业品,使它受到破坏,成为废品,有时候,我们吸入了有害的灰尘,我们人类就会生病。

细菌是我们地球上最小的生物之一,细菌对我们人类有好处也有坏处,在我们吃的酸奶中,就是细菌在起作用,我们才可以吃到美味的.酸奶。细菌对我们人类用一定程度的危害。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知识,让我知道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朋友们,如果你们有时间,也可以看一看《灰尘的旅行》这本书。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3

成为你想成为的人,旅行终究只是其中一种途径。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良药,旅行也不是解决你人生问题的唯一方法。

现代人都有一颗不安于室的躁动内心,当你被困在城市的钢筋水泥、千篇一律的格子间里生活得麻木不仁了,当你在纷繁复杂、虚伪的人际关系中疲惫不堪了,你总会想着逃离俗世,到遥远的地方透口气。

于是,你利用工作假期开始短暂的旅行,每一次都意犹未尽地回到苍白的现实生活,然后你继续在铺天盖地的“不去旅行就会憋死”的媒体论调中迷失,沉沦在网上分享旅行故事的驴友和像我这样写游记的作者设置的“美丽陷阱”里,想象着自己也能充满勇气地“说走就走”,并不可自拔地坐在办公室里或者教室里,望着窗外城市特有的灰白天空灵魂出窍——有人说这叫“中毒”,中了一种叫做“旅行”的毒。

“辞职旅行”、“间隔年”、“在路上”……这些词汇听起来如同花儿一般美好,尤其当你看到别人写下的精彩旅程时,可实际上他们在长途旅行中的艰辛、迷茫、痛苦、纠结早已像稻谷的麸皮一样被剥离了。你吃到的是香甜的米饭,可你并不知道稻谷原本的模样。

“说走就走”,终究只是个美好愿景,谁都没办法真正“说走就走”。别人以为我洒脱,那是他们只看到我最后做出决定的一刻,却没看到我之前的纠结与挣扎,我也做了很多心理建设和准备工作,我也为自己的未来找好了后路,我也有种种担心,反反复复走了好多弯路,可他们看不到这些,就像你能看见明星一时的耀眼璀璨,却看不见他是吃了多少苦头才有了这璀璨。

放下?放不下?首先得问问你自己,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什么样的生活才能真正让你开心?别告诉我:“我想成为一个摄影师,但我现在没办法,只能做一个销售,因为我要赚钱养家,我父母年纪大了,我要买房,万一我以后生病了怎么办?就算做摄影师,我也不想太累。其实能开个小咖啡馆,养养猫,偶尔拍拍照就最好了。”之类绕来绕去的鬼话。问问你内心最深处,甭管其他任何琐事,只不过让你说句心里话罢了,有什么可怕呢?你不是上帝,说出来一定不会成真。所以你干脆说:“我想开间咖啡馆,养猫,每天拍它,把它拍成世界名猫”多好?而且,还有很多人会习惯性地把这个问题理解成“你想做什么事业”或者“你想赚多少钱”之类的伪命题,比如,他们会回答“我想成为一个国际知名的工程设计师”或者“我想买一栋临海的别墅”,当然,这些愿望并非不对,如果你觉得这真能让你从心底快乐就无可厚非,但如果你只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种站不住脚的理由而做出这样的选择,我只能说,你是个懦夫,甚至懦弱到说一句真心话都没胆量。

好,既然你知道自己想成为什么样的人,然后你就得权衡,要不要去做这样的人。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毕竟你是生活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之中,身边林林总总的人会给你数不清的他们自以为“对你好”的建议,让你彻底陷入犹豫不决的摇摆之中。而这其中,最大的阻力当然又是来源于你自己。

社会上充满了各种矛盾的人,每个人都是矛盾的综合体。有的人一边热衷环保,一边呼吁阅读纸质书闻墨香;有的人一边提倡吃素保护动物,一边看见商场里漂亮的小皮鞋走不动路。世上的路有无数条,无论你往哪走都会有阻力,都会有人跳出来拦你,别再用所谓的“安全感”给自己找借口,如果你总是为了未来看不见的某种“危险”而活,那你干脆不要活了,因为你最终的未来无非是块坟地。

所以你得想清楚,你真的想辞职去“间隔年”吗?那样会真正让你开心吗?你到底是真的喜欢那样的生活,还是单纯想逃避?如同你谈恋爱一样,你对现在的恋人没感觉了,但你再去另找了一个新恋人,就是真心喜欢新恋人吗?

即使这些问题都被排除,那你有没有设想过在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困难呢?你必须尽量往坏里想,想得越坏越好,甚至是死在路上,你都不后悔吗?如果你觉得还OK,那你算是先初步过了自己这一关。

然后再过你身边人的那一关,因为这时候会有很多人突然冲出来跟你大谈“责任”谈“义务”谈所有的“道德观”,如果你马上打起退堂鼓,那就算了,你还是该干嘛干嘛去。而你若是依然内心坚决,你需要做的是想办法去解决这些道貌岸然的说辞,比如他们说要你为父母尽孝,那你可以去买一份保险,死在路上还能给家人留一大笔钱,反正赚到死都赚不了那么多;比如他们说要你为职业前景考虑,你就带他们去探访一下下岗工人,曾经他们也是老老实实在国有单位呆了一辈子,以为职业前景一片光明,从没想过离开,可实际情况,我不负卿卿负我;再比如他们说要你买房结婚,你就用网上铺天盖地的.小三杀死原配,离婚闹得鸡飞狗跳之类的惊悚故事砸死他……以此类推,关键是你内心坚决,别人的鬼话都是纸老虎,不攻自破。

走任何一条路都不会顺风顺水,你不可能讨好所有人,下定决心去做的事情,遇到阻力不是赶紧退缩,而是迎上前去积极解决。这是老生常谈了,但这确实就是一条真理:“只要你想去做,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除非你自己心里没那么想做,不要再拿“我要陪我的父母”,“我要完成我的事业”这种道貌岸然的借口来掩饰自己真实的“懦弱”了,拜托。我就不信,即使你没去做你想做的事情,你就真的会好好“陪父母”或者“忙事业”,别做那种掩耳盗铃、自相矛盾的人。

等以上所有问题全都被你排除了,你在心理层面的障碍也就基本上不存在了。如果你在以上某一个环节退缩了,那说明“长途旅行”并不足以解决你的人生难题,真走出去了也是自找苦吃,因为你不会快乐,更不会苦中作乐,这条路不适合你,你还是再去找找其他的法子吧?

很多人说,走出第一步,你就成功了一大半。这句话一点不假,你解决了自己内心的难题,其他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尤其是物质方面,这个很多人最担心的问题反倒最不是问题。我可以拍胸脯告诉你,一路上有很多跟你志同道合的背包客,他们肯定不会让你饿死,任何困难都有解决的办法。关键是,你自己真的准备好了吗?再问问你自己,这真的是你想成为的人吗?

“说走就走”,如同琼瑶小说里的“天荒地老”一样,听起来很美,却不切实际。等你彻底准备好了再走吧,忠于自己内心的声音,只要走出了第一步,你就不能再后悔。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4

《灰尘的旅行》的作者是现代著名微生物学家、科普作者高士其爷爷,他是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依然顽强地活着,把他毕生的研究成果写下来,造福中华,造福人类。

永不疲倦的旅行者——灰尘,你知道它有多么厉害吗?

灰尘是悬浮在空气中的微小颗粒。它很小很小,它随着空气的动荡而漂流,随着风在世界各处游走,。在我们生活中灰尘无处不有。它主要来源于工业排放物、燃烧烟尘、土壤扬尘……

灰尘是人类健康的大敌。工业灰尘可以导致许多工人患上职业病;过多的灰尘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严重的还会诱发呼吸道感染。我就是对灰尘过敏者,因为空气中灰尘无处不在,防不胜防,我分分钟会中招。这时,就会打喷嚏和流鼻水,难受极了。

灰尘对电脑的危害也很大。过多的`灰尘也可以导致电脑崩溃、死机。

灰尘虽然有害,但是也好多好处。它使大自然中有晚霞朝晖、闲云迷雾、彩虹日晕等气象万千自然景色。如果没有灰尘,宇宙中的许多有害射线会直接地照射到地球表面,并对人类和各种生物产生致命的威胁;而且灰尘还可以调节地表的气温,使得更适生物的繁衍和生存。

让我们行动起来,大家减少工业排放物、燃烧物品,和灰尘平衡相处吧!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5

什么是旅游的最大收获,自然是得到情景交流的愉悦。有时候对一个地方的最好印象,倒不是自然美景,却会是遇到困难时,及时帮忙自我脱离困难的人;还会是这个地方人的善良亲切与纯朴民风,成为以后回想时津津乐道的事情。最最好的就是交上一个兄弟姐妹,尤其是异性兄弟姐妹。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安徽泾县桃花潭的风景要说好得很,能够吸引李白不辞旅途辛苦去玩,会有问号。汪伦仰慕大诗人李白盛名,邀请李白去游玩;李白把汪伦对他的情谊比作最好的风景,写下《赠汪伦》,流传千古,倒使一个普通的乡村,正因李白和汪伦两个人,成为后人不断前往的风景名胜。

最让人神往的是崔护《题都成南庄》的艳遇,“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风景不在自然,而在感受中。

当然,陆游的“悲哀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也叫慕《钗头凤》来沈园的游客陪同叹息。而我最钟爱陆游的《梅花绝句》,“闻道梅花坼晓风,雪堆遍满四山中。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前一放翁。”放情于自然中,从忘我得到愉悦。

一见钟情的故事在中国也不少,许多发生在旅途中,偶然间的巧遇,变成命运中注定的缘分,成为小说故事戏曲资料。而故事的发生地之后成为人们凭吊传奇感情的旅游景点,如到山西永济市普救寺,要会《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张生;到杭州断桥要会白娘子、许仙。说到《红楼梦》想起“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唱词。中国人旅途中的一见钟情故事,常常演绎成感情缠绵思恋,象李商隐的无题诗,成为只有我知的故事。世界上只有感情的故事最能激发共鸣,并且感染力永恒。

人生的旅途中不只是感情为最大的收获,得到知音更加珍重。伯牙鼓琴林中,遇钟子期,知其志在登高山,志在流水,而惺惺相惜。因此琴声悠扬,为知己者而鸣。得到志同道合者甚幸,能携手登高山,同舟荡江河。我在旅途中以前遇到过气味相投人,畅谈一场,痛快淋漓,却都以挥手告别而结束。得到高人启发,如遇仙人庆幸。钟爱思想的人。几乎都苦于难遇知音,因此是世上最孤独的人。

张家界旅游,我的最大收获不是见识自然奇观、凤凰韵味,而是得到一个肯听我叙述的人。她不是我的知音,对我的思想资料不感兴趣,但她肯听我的叙述,让我得到一个把内心憋着的思想释放机会,使我为得到唯一听众而愉悦。正因,在很长时刻里,没有人肯听我说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都是不耐烦地堵住我的嘴,劝我要生活在现实里,与满足生活需要有关联的,才是人的发奋方向。叫喊上帝死了的尼采,结果成了疯子。

她虽然也是注重现实生活的人,但她有宽大胸怀,肯牺牲一些时刻,给予一个异类分子有吐诉思考资料的机会,没有拒绝。她愿意做个唯一听众,会被其他人用异样眼光看待的听众,正因知道宽容会产生安慰。她不想做思想者,她也不想做思想者的同情者,她会认为给予别人表达机会,是善良天性自然作为。是善良天性让她这样做的,帮忙别人减少苦恼。

茫茫人海中行走,遇见过无数人,为什么绝大多数人在记忆里消失,留下的多数人印象淡淡的,余下的能说出正因什么关联存在;大概会有一两个人,说不清楚为什么留下的',没有被时刻擦掉。

我此刻对知音的概念也变成是明白自我的人,得到别人的明白是人的一种愉悦。每个人的生活观念不一样,生活方式不一样,追求目标不一样等,最需要彼此的互相明白。我与你有不一样想法,但我尊重你的选取。如果心里有苦恼无法公开,我就是你的发泄地方,我会守住秘密,是个听众,十分安全。同样你对我也如此,让我做你的听众。

我还要继续我的旅游,心灵的旅游,去从自然中得到启示,去从旅途中遇见志同道合者或听众。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6

漫长的暑假如同一条小河一样,于我而言,河里面的鹅卵石就是我所读的课外书。在暑假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一定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 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己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 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 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 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 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 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可以通 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 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 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 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现在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 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 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知道怎么预防,用农药呢, 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知道了高 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 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7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句诗引人遐想,或许许多人曾好奇:“玉门关”这一名字背后藏着怎样的故事?未深入了解前,我亦误以为它是一片玉石遍地的富饶之地。然而,《跟着书本去旅行》为我揭开了真相:玉门关,实则是我国北方一处孤悬而立的荒凉之地,与想象中的繁华大相径庭。

原来,玉门关以北的新疆,尤其是某地,盛产美玉,尤其是闻名遐迩的和田玉,储量丰富。古时,为了将这些珍贵的玉石运往远方交易,人们开辟了一条必经之路,这便是“玉石之路”,它不仅是商贸的通道,更是后来“丝绸之路”的雏形。因此,玉门关得名,并非因其地有玉,而是因为它见证了玉石流通的历史,承载着古代商贸与文化交流的重要使命。

汉武帝时期,玉门关那片土地曾经是匈奴的领土。后来,汉武帝和匈奴发动了战争,汉武帝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在此设立了关隘。既然有关隘,就会有镇守边疆的将士。有着坚强的意志、健朗的体魄、坚韧的信念的将士们来到了这片荒凉的地方镇守。因为他们想保护国家的和平、建立功勋,为国家做出贡献。我十分佩服他们,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向他们学习为国家做贡献!玉门关有不少文人墨客慕名而来,留下了“春风不度玉门关”,“孤城遥望玉门关”的诗句。

从玉门关往南走,就能看见“河仓城遗址”。河仓城背靠疏勒河,但作为粮仓,因为有河流所以很潮湿。河仓城是用城墙上的洞来通风,不通风的话,粮食就容易发霉变质。在没有讲述这些洞有什么用处之前,我还以为洞是战争导致的。

玉门关处于甘肃省敦煌市,离长安城很远很远,正如孙悟空一个筋斗翻十万八千里。如果在玉门关知道敌人来袭,是怎么把消息传回去的呢?这时就需要借助另一个建筑了——烽火台。烽火台“白日举烟,夜间举火”,用这样的方法,烽火台一个接一个的'烧起来,就算是这样,最快也要24小时长安城才能得知消息。但那时候没有手机,已经是最快的通信方式了。这不禁令我感慨,古人的智慧真是无与伦比啊!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哪怕你在南半球,你的家在北半球,一个电话就能打通。在我们的边疆仍有许多战士,让我们享受幸福生活。我们应该向科学家和战士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8

《跟着书本去旅行》这档节目,使我们在“读万卷书”的同时还可以“行万里路”,让我们走进文化古迹,实地实景听故事,身临其境受教育。

在观看了10月21日的《关公故里1》这一期节目后,我更加了解了关羽,知道了历史名将关羽,出生于山西省运城市西南十一公里处的解州镇常平村。解州,因此而成为了关公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人们还在这里为关公家族建立了关公家庙。

小x姐姐带我们来到了关公故里——关公的家。卫老师还告诉我们,关公大义归天后,人们为了纪念关公,就把关公家改建成了一个祠堂,到了金代大定十七年之后,又改建成了现在的庙宇——关公家庙。

在关公家庙里,有一座很奇特的塔:这座塔没有门、没有窗户,也没有多余的雕花。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呢,这座塔有一个故事:当年关公19岁时,在家乡正义除霸,杀掉这个恶霸后要出逃,出逃前他要回来辞别父母,父母怕关羽因为他们而逃跑得不利索,所以,为了解除关羽的后顾之忧,父母就投井自尽了。而这口井就在这座塔下面,所以这座塔就是关公父亲和母亲的坟墓,坟墓是不能开门、开窗户的,这就是为什么这座塔没有门、没有窗户。这座塔还保留了塔的最基本的形制,所以就没有雕花。

关公有两个儿子,分别是关平和关兴。关平他从小就武功高强,后来关公驻扎在新野的时候,关平才和父亲相认,从此跟着父亲南征北战,走上了匡扶汉室的伟大道路。而关公的小儿子关兴,他小时候就得到了丞相诸葛亮的器重,在十八岁时就成了侍中,中监军。

那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是否真正发生过呢?从历史的`角度来讲,我们能够推断有这么一回事儿。

看完之后,我对关公的印象更加深刻了,我对关公正义凛然、勇猛的精神产生了敬佩。在以后的生活里,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9

“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心灵,总有一个要在路上。”在我看来,旅行的意义在于感受不同的风景,释放心灵,重要的不是身体在路上,匆匆忙忙从一个景点赶往另一个景点,买些纪念品,拍几张照片发到朋友圈里,配几句矫揉造作的文字,重要的是让心灵踏上旅途,给自己一个和心灵交流的机会,去感受,去收获成长。

8月的研学旅行,我们来到了重庆。从此“重庆”于我们来说,不再仅仅一个模糊的历史或地理概念。当看到那些经历风霜雨雪依然屹立,无言地记录了这个城市的风雨变迁的古城墙与现代化建筑比肩而立,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古与今的碰撞,感受到这座古城,历经世事沧桑,却依旧蓬勃发展的生命力。

走进“渣滓洞”、“白公馆”,站在这片以前被同胞的鲜血浸染过的土地上,“小萝卜头”的故事、江姐的故事,这些不再仅仅历史书上毫无温度的文字,当看到那些根据当时的真实场景还原的雕像,感受他们的愤慨与无助时,当一张张照片上的景象直击内心深处时,当看到那些锈迹斑斑的'曾沾染同胞的鲜血、沾染无数罪恶的军刀时,内心的震撼,发自内心的愤怒,是无论看过多少文字都无法感受到的。我们真正意识到“落后就要挨打”绝不是一句笑谈;我们真正意识到“有国才有家”绝不是一句空话;我们真正意识到“勿忘国耻,振兴中华”是我辈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真正意识到作为祖国未来主人的我们,要发愤图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研学旅行不但仅一种形式,更应该是我们成长的一次给予,我们在路上,在学习,在成长。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10

寒假,我观看了一档体验式教育节目——跟着书本去旅行。这档节目以课文或经典名著为线索,在“读万卷书”的同时“行万里路。”节目中,老师带领同学们走访各处文化古迹,我在跟着他们一同学习,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中国汉字起源——甲骨文的来源以及卧薪尝胆的故事。

甲骨文,是中国的一种古老文字,又称“契文”、“甲骨卜辞”“龟甲兽骨文”。是我们能见到的'最早的成熟汉字。

不过,到底是谁发现了它呢?

原来,甲骨文最早被河南安阳小屯村的村名们找到,当时,他们还不知道这是古代的遗物,只能这些当做药材——龙骨使用,把许多刻着甲骨文的龟甲兽磨成粉末,直到金石学家王懿于1899年治病时从来自河南安阳上发现了甲骨文,这才对甲骨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哦!要是没看这节目,我还不知道甲骨文到底是怎么由来的呢!通过这甲骨文来源的故事呀,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多增长点知识,不要像小屯村的村民那样,发现了怎么重要的物品,还傻傻的当作是龙骨,磨成粉用了。

“卧薪尝胆”讲的是越王勾践的故事。

当时,吴王凭借着自己国家强大,进军攻打越国,越国战败,越王被抓去当俘虏,吴王安排看墓,喂马这些下等人干的事给越王。越王虽然内心十分不服,但表面上表现顺从的样子。

过了一段时间,吴王觉得越王忠心耿耿,便允许他返回自己的国家。越王返回自己国家后用稻草作床铺,每天尝一口苦胆,让自己不忘要报仇血恨,而且与老百姓们同甘共苦。

十年后,越国在越王的管理下兵强国富,于是越王带兵攻打吴国,取得胜利。吴王在战败后因为羞愧选择了自杀。

越王真是一个能忍辱负重,有恒心,有毅力的人。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得意时不能忘形,失意时,不能失志!

河王的旅行袋读后感 篇11

暑假最后一天,我在家中,仔细阅读、品味了一下这本名为《小王子》的书。它讲述了“我”——一位飞行员因飞机故障,被迫降落在无边无际的撒哈拉大沙漠中,遇见了小王子之后发生的奇妙之遇。后来,小王子离“我”而去,回到了属于他的星球。“我”也修好了飞机的故障,飞回了自己生活的城市。六年后,“我”非常悲伤。“我”一直非常怀念“我”们共度的时光。“我”为纪念小王子写了这个故事。其中也表达了作者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和充满着功利主义而表露出的忧心与无奈。

在故事中,小王子住着的B612号小行星令人不可思议。它上面的生物种类虽然比地球上的少得多,它的表面积也比地球小许多,几棵巍峨高大的猴面包树就会占据整个星球,甚至撑破这个星球。但是在这颗小行星上却没有大人世界里那令人窒息的教条之间的冲突、矛盾,对他人也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充满着天真无邪的想法与观点,还能够随意地幻想着这个星球外世界的样子,探索人生的奥秘。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不能太讲究实际,幻想也会让人感到身心愉悦,有了前进的目标;有时,我们不能太遵守教条,打破成规也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要像那个飞行员以及小王子一样,珍惜现有的友谊。我们更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探索未知人生,获得启迪。也希望社会中的人们能够对他人没有任何成见与偏见,和谐相处,共创和谐社会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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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收藏11篇


阅读书籍能够净化心灵,扩展思维,使思想达到全新的高度。这本书中的故事情节,引发了许多人的共鸣。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将阅读的收获和感受融入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对于写读后感,你有着自己的心得吗?我在教育网站上看到一篇关于“李尔王读后感”的文章,内容详尽,希望它能够激发你的学习和工作热情!

李尔王读后感(篇1)

《李尔王》通过演绎王室中具有现实批判色彩的利己主义对于权势、财富的贪欲而产生的争斗以及饱含人文主义理想色彩的善良人们悲剧死去的故事,再现了资产阶级利己主义人与人之间丑陋的利益关系同时向上帝哭诉和呼吁人文主义的回归。

李尔在被摧毁的人格土壤上,开始回忆、自省,并展现出内心深处高贵的人格,待人温和、胸襟宽广,怜悯那些有着不幸遭遇的人们。李尔在悲剧的作用下,直至因过度悲伤愤慨而死去,蜕变成了一个拥有美丽人格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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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眼中的人格甚至还值得玩味,这并不是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而是对过去和未来负责的态度。如果一个人不将悲剧前的自我反复沉醉和玩味是无法直接体验到之前的人格是如何塑成的,也将直接影响到未来人格的重塑。

人生需要悲剧,需要用她来自省和警世,需要借她宝石般澄澈的双眼去回看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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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瞎子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各人看莎士比亚笔下人物,都有各人自己的见解。我也是,虽然李尔王死于他的虚荣,但更多的是死于他对人性的无知。“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莎士比亚写尽世间各样人物,却没有写出一个完人,因为世界本没有完人。莎士比亚的悲剧,就是人的悲剧。

李尔王读后感(篇3)

暑假,我精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从中学到了很多,我觉得比起文学本身的东西,《李尔王》给我的更多是人性,理性的思考。首先,我先简单地说一下它。《李尔王》这部作品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到达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从此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故事曲折而又悲惨,给了我很多很多的启示和感悟。

此刻我们简单剖析下书中的人物和资料吧。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正因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就应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悲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但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李尔王读后感(篇4)

《李尔王》:这本书写得气势恢宏,让我这个也算博览群书,从不流泪的人,也不禁有些热泪盈眶。只是,曲高和寡。

李尔是一个英国传说中的国王。年轻时英勇善战,年老时却好大喜功,喜欢别人阿谀奉承。他准备把自己的国土平分给三个女儿,因为偏爱小女儿考黛莲(哪儿的人都偏爱最小的孩子),所以三分国土之中有一份是最肥沃的,他想听一听三个女儿谁最爱他。

大女儿和二女儿极尽阿谀奉承之能,说得天花乱坠,像什么爱父亲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太夸张了)。李尔王听了之后非常高兴,轮到考黛莲了。当时法兰西国王远道而来,想与李尔王联姻,从三个公主中选择一个作为自己的妻子。

只有考黛莲心无城府,实话实说。她说自己爱父亲只和世界上所有的女儿对父亲的爱一样,当有一天她结婚生子之后,会把自己的爱分给她的丈夫和子女,给父亲的爱自然就少了(很现实,一点也不虚伪)。李尔王听了之后勃然大怒,和考黛莲断绝了父女关系,给考黛莲的那份国土也被她的两个姐姐平分了。不过这个世上最有真正的慧眼,法兰西国王说他请求娶考黛莲为妻。李尔王说你可以把她带走,不过可什么嫁妆也没有,法兰西国王说考黛莲本身就是最珍贵的(说得好!)。

考黛莲走了之后,大公主和二公主也并没有遵守自己对父亲的诺言,在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之后,很快对李尔王冷若冰霜,最后竟把他赶了出来。可怜一代国王,最终只能在狂风暴雨中怒吼,控诉人世上的不公(我就是看这段时热泪盈眶的)。旁边还有个小丑,名叫傻子(其实一点儿也不傻,只不过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就好像《红楼梦》中好了歌唱的那样)在一旁安慰。

说说另一条线索,李尔王的一个大臣,有一个儿子,叫霭特加,同时他还有一个私生子,叫霭特孟(可能名字是颠倒的,记不太清了)。霭特孟因为私生子的身份耿耿于怀,决心要报复,最后抢夺了父亲的家产,并设计陷害将霭特加赶出家门,霭特加因而和李尔王流落在一处。

那个大臣也被霭特孟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就在大臣想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霭特加出现,大臣并没有认出这个流浪汉就是自己的儿子。霭特加说我们的生命,就像树上的树叶,到了秋天,自然会飘落。何必操之过急呢。于是大臣也和李尔王在一块儿了。

与此同时,李尔王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婚,但都爱上了那个狠毒又英俊的霭特孟,成为了情敌。在得知了李尔王的凄凉境地之后,法兰西的王后娘娘(看得我好解气啊)特来搬救兵要把老国王接走,父女重逢的场面,感人至深。

不幸的是,考黛莲的军队还是输了。考黛莲还是被吊死了,李尔王抱着小女儿的尸体心碎而死。另两个公主因为霭特孟自相残杀,同样没有好结果。霭特孟机关算尽,怎么死的我忘了,反正和他父亲及霭特加重逢了,霭特加对他进行了一番审判。最后,活下来的霭特加独自走向未来。

我对这本作品唯一觉得有缺憾的地方,是作者没有对傻子的结局进行交待,不过这样也好。流浪也罢,工作也罢,故事最让人震撼的地方已经讲述清楚了。

李尔王读后感(篇5)

莎士比亚著有四大悲剧,有人认为《李尔王》是其中最为出色的一部,《李尔王》写得更发人深省。鲁迅曾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了给人看。”《李尔王》中那么多被扭曲的人物性格正加强了此剧的悲剧性。一位高高在上、拥有无上权力的君主,竟然被自己的女儿迫害,沦落到无家可归,街头行乞的地步,真是可悲可叹。

李尔王无疑是整个悲剧的主角。他是一个专横暴虐、刚愎自用的统治者;他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本可坐拥天下,享尽荣华富贵。然而,一个致命的错误造就了属于他的悲剧,也暴露了人性的一大弱点,那便是——虚荣心。人都喜欢听好话,都喜欢被奉承,尤其是人到了老年,总喜欢居功自傲,也因此总被遮蔽了耳目。作为一个长期处于统治地位的国王来说,虚荣心更胜于常人,他听惯了赞美的话,听惯了甜言蜜语,必然不习惯小女儿的诚实和拙于言语。可以说,小女儿考狄利娅的诚实是对他虚荣心的极大挑战与讽刺,而长期生活在虚荣中的他正是由于不习惯小女儿的诚实,所以他才会如此恼怒,以至于把小女儿赶出家门。中国有句老话: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这位不列颠国王却恰恰不明白这个道理。平日里,大女儿和二女儿竭尽所能地奉承与渲染,令这位国王陶醉了,醉得飘飘然,醉得忘乎所以,醉得一塌糊涂,于是那个讲真话,说实情,对父亲真诚坦白的小女儿成了悲剧。同样的,格罗斯特也是这样一个角色,他听信私生子的谗言,而不相信言辞木讷,真诚善良的长子的为人。他和李尔王有着相似之处,同样身居高位,同样习惯于听信谗言,这便注定了他们同样的悲剧结局。

其次的主角就是小女儿考狄利娅了。她在剧中可以说是完美和正义的化身,真诚和善良的象征。当被父王问及有多爱父亲时,她诚实地表达出了内心的想法,由于语言表达不合父亲的心意,却被逐出家门;但当她得知父亲被姐姐抛弃时,又毅然为自己深爱的父亲讨回公道。正是她在父亲颠沛流离、穷困潦倒之际出兵讨伐两个忘恩负义的姐姐,但是,悲剧总是这样,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让本应有圆满结局的人物不得善终。考狄利娅最终自缢而死,老国王也郁郁而终。她的诚实可以说是对于虚荣心的一个警醒,其实她是最爱父亲的女儿,只是由于不善言辞而被父亲误解,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了最后的悲剧结果。然而,考狄利娅又是幸福的,她嫁给了一个懂得欣赏她的真诚与善良的法兰西国王,避开了那些趋炎附势,口蜜腹剑之徒,从这方面来看,她又是幸福的。然后是考狄利娅的两个姐姐,虚伪,虚荣,自私而又残忍,养尊处优,只懂享受,极端个人主义,是“假、恶、丑”的典型。与他们相似的是爱德蒙,他是个十恶不赦的叛徒,他设计让父亲和哥哥爱德加遭受苦难,又勾引高纳里尔和里根使她们姐妹反目,自相残杀,他是“恶”的代表。环境造就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他是格罗斯特的私生子,这种不光明正大的地位,使他受到了不一样的待遇,表面上可能与哥哥没有什么不同,但背后肯定受人指指点点,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爱德蒙,成为了一个性格扭曲的复仇者,也正是因为如此歪曲的人格,造就了他悲惨的命运。与之相反,哥哥爱德加,性格纯良,为人敦厚,却一度被父亲误解,派人追杀。死里逃生的他,仍然以德报怨,即使危险重重,也从未放弃过自己的父亲,一直保护着他。

其实在《李尔王》这部剧中,国王身边的那个弄人倒是个有趣的人物。他的戏份很少,跳梁小丑一般,似乎每次出现都在插科打诨,好像没有他这部作品仍然完整。作文但是,他又仿佛是剧中唯一一个冷静的人,唯一一个理智的人,唯一一个身在剧中又超脱剧外的人,一个“举世混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人物,仿佛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又洞察世间万物的神明。他的每一句话都有深深的哲学意味,他是李尔性格变化的推动者,同时也推动着剧情的发展。他的每一句话都在启迪着李尔,同时也是对社会对人性的极大的讽刺与反思。正是这个小丑的出现,在不断的嬉笑怒骂中将人们引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也使得作品反映现实的意味更加强烈和犀利,在不经意间,提升了作品的层次。这个小丑,看似多余,实则至关重要。

悲剧,就是要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李尔王》中,不仅是美好的东西被毁灭了,连丑恶的东西也被毁灭了,而且是毁于“恶”本身。高纳里尔和里根的自相残杀以及爱德蒙之死,不仅仅在于加重了作品的悲剧色彩,更在于向人们传达了一种希望。正如中国那句老话:“恶有恶报”,他们的下场恰恰验证了“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这也是他们应得的结局。丑与恶最终会被美与善撕得粉碎,世界终究是美好的。

李尔王读后感(篇6)

《李尔王》是我看莎士比亚戏剧的第三部,之前看过《哈姆雷特》和《麦克白》。《哈姆雷特》是为父报仇,《麦克白》是弑君篡位。《李尔王》中的父女关系就像是《农夫与蛇》故事中的寓意一般。

我不知道李尔王有什么错,即使换做是自己,也有可能将王位让给子女,以享晚年清福。但是李尔王肯定是有错的,如果没错怎会落得悲惨的流离失所,不得不品尝从应有尽有到一无所有的滋味?仔细想想李尔王的错误在于失察,只是听信甜言蜜语,置逆耳忠言于不顾。所以我们要把我们的善意与恩惠施予同样善良值得拥有的人们,假使给予蛇一般的恶人,我们非但没有做成好事,并且将招来恶祸。其中明辨善恶非常重要,我们要调查而不能片面听信一面之词。

总结一下,明辨是非很重要,这是一种能力。明辨要看行动,而非言辞。不要滥施我们的善意,要给好人,不能给恶人。帮助好人会有更多的好事,帮助恶人会滋生恶事。

[莎士比亚李尔王读后感]

李尔王读后感(篇7)

《李尔王》约写于16xx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高纳里儿、二女儿里根,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考狄利娅驱逐到国外。考狄利娅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暴政、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迫害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邪恶,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可以判断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甜的滋味呢?

李尔王读后感(篇8)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盲人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李尔王读后感(篇9)

李尔王,相比哈姆雷特逊色太多,主要讲述了几种矛盾的社会关系:老人与子女、私生子与继承权、畸形的爱情,同时通过对两个家庭的纠葛,利用谎言与真相,把矛盾推向了高峰,形成了最后的悲剧效果。

李尔王老来昏聩,喜怒无常,喜欢听奉承的话,并引以为真,不能通过理性去判断是非,听信了大女儿和二女儿的甜言蜜语把自己的国土和权力分给了两人,并与拒绝逢迎、一心真诚的小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作为老国王,放弃了权力,却保留了一百人的强大武装,再加上刚愎自用、反复无常的性格,让获得权力的两个女儿没有安全感,担心惹他不顺心的时候,给她俩带来生命危险,所以想方设法的削弱这一百人的武装力量,这也是李尔王与女儿们的矛盾焦点,成为了后面故事情节的发动机。李尔王的决策,无疑是昏庸的,纵观中国历代王朝,除非死亡,没有一个君王会在自己有生之年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因为在这个位置上,权力意味着自己生命的保障,即使像乾隆帝做了太上皇,也仍然通过和珅把持着国家权力。包括现代社会的老人与子女的关系处理,类似的例子也层出不穷,很多子女都是为了老人的遗产而去孝敬老人,当老人的资产如果已经到手,就会变得不能相处,恨不能老人早日归西,正所谓: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老父满囊金,儿女尽孝心。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应该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而应该是在从情感和伦理上,这才是符合人性的,动物尚且懂得反哺,作为父母和子女都不应该唯物质论,这样才能和谐,才能共享天伦之乐,才能真正享受生命的美好。

私生子,自古就不是一个光彩的名称,由于父母的不负责任,私生子得不到公正的人权待遇,世俗的排挤与世人的歧视,让他的成长中充满了压力和障碍,最终导致性格的偏激和扭曲,在对地位和财产的继承权上,尤其不公正。这也是格罗斯特伯爵的私生子爱德蒙,一心想要得到公正的权益,抛弃了父子、兄弟的亲情关系,通过欺骗、告密等卑劣的手段去谋求自己想要的地位和财产。

比较戏剧的地方在于,李尔王的两个女儿,竟然同时爱上了格罗斯特的私生子爱德蒙,他们竟然会对爱德蒙通过自己卑劣的手段取得的成功欣赏有加,李尔王的二女儿想除掉自己的公爵丈夫,认为只有爱德蒙这样的人才会配得上自己的眠床,真是鱼找鱼虾找虾……由此可见,相同的价值观才是爱情的基础。故事的结局对他们也都是公正的,三人一同到地狱去做夫妻了。

谎言与真相,李尔王与三个女儿,格罗斯特与两个儿子,我们听到的、看到的往往不一定是真相,真正的真相还要通过理智去判断,通过更多的观察去总结。因为,谎言往往会包装自己,针对人的需求和人性弱点,加以满足,才能实现欺骗的目的。因为所求不能得到正常的满足,所以才会先针对你想要的,给予满足或者满足的许诺,才能顺利的从你那里得到他想要的。有时候,当人进入某个通道之后,忠言、真相反而会没有生存之地,绝对的权力更会加剧这种情况的发生,当忠臣肯特向国王谏言时,被盛怒的李尔王放逐,丝毫没有一点儿犹豫与反思。

总结来讲,这个故事就是李尔王老年昏聩,骄傲自大,为了显示自己权势,把国家分给了两个甜言蜜语的女儿,与坚持本性的小女儿断绝关系,后来被两个获得权势的女儿欺压、遗弃,越来越疯,在忠臣肯特的联络下,小女儿引法国军队来救父,但最终战败身亡,李尔王也悲伤而亡。李尔王失去丈夫的大女儿和二女儿都爱上了爱德蒙,为了争夺爱德蒙,二女儿谋划杀死自己的丈夫未遂,毒死了自己的大姐,然后自杀身亡,爱德蒙被处死。格罗斯特伯爵因忠于李尔王,被爱德蒙出卖,并被李尔王的大女儿挖掉了双眼。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我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能够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不亚于富有淑德、健康、美貌和荣誉的生命,”这是李尔王的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

“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欢乐,仅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

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然而李尔王却所以大怒,与她断绝父女关系,难道他这个高高在上的君王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难道他这个父亲对亲情的理解也只是语言的动人、表面的华丽、不断满足虚荣心的奢侈,毫无真情实感吗

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明白别人已把自我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明白自我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期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

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仅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终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此刻已回天乏术了。

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我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

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并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当肯特公爵被逐出国家领土时,曾对李尔王的两位大女儿祈愿道:“……愿你们的夸口变成实事,假树上会结下真实的果实……”可谁都了解人们的虚荣心永远会携带着虚伪与丑陋,夸口不会变成实事,假树上永远不会结下真实的果实。

在暴风雨中李尔命令风、瀑布、电火(象征着风、水、火三大元素)来摧毁这个世界,进行末日审判。这场暴风雨不仅是外在的、现实的,更是李尔内心狂暴的暴风雨的体现。李尔的命令、行为看似是要毁灭这外在的世界,其实是要毁灭自己内心中固有的自我世界。而李尔之所以不命令地元素,是因为象征着地元素的土地早已经丧失,他构成自我世界的四大元素早已缺乏了其一。

从李尔的语言中可见其转变,他开始承认自己不再具有命令自然的能力(在罗马神话中国王是有掌控气候的能力),他是自然的奴隶,但他仍然要反抗自然,因为自然在滥用它的威力;他开始关心正义与邪恶,祈祷神灵发现逍遥法外的罪人、杀人的凶手、伪誓欺人的骗子、道貌岸然的逆伦禽兽;他开始反思自我,虽然其自我评价(并没有犯多大的罪、却受了很大的冤屈)有失公允;他认识到了自己困穷无告,开始珍惜身边微贱的东西。这些都是国王李尔所绝不可能思考的,这些都表明那个将李尔封闭起来的自我世界已经近于完全坍塌,李尔已经能感到真正的自然以及存在于社会中的运行规律以及人性中的高贵与丑恶。

最后来分析对高纳里尔和里根的审判。我们看到李尔在疯狂中又恢复了盛怒,坚决要审判二女。李尔所陷入的深刻的自我矛盾与斗争是因为二女而起。虽然这种痛苦使得李尔走出了自我世界,开始感受并看清真实的世界,但正是因为李尔感受到了真实的世界,他就愈发感到并了解了二女的残忍,因为她们剥夺他的并不仅仅是王权、国王的尊严、王性,而且意图剥夺的是他作为人的尊严。她们虽然打着教育李尔的旗号,但实质做的却远远超出了教育的范畴,直接违背了自然的原则。将父亲放逐在狂暴的暴风雨中,这无论如何都是逆天违性的,她们的狠毒,人性中的丑恶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用教育来掩盖的,理应受到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李尔在疯狂中反而透着一股清醒和理智,他要走请爱德伽做审判官,傻子做执法的同僚。这二者是《李尔王》全剧中在疯狂中看清自然、社会、人性的人物,并用他们看似疯狂的语言提点李尔。李尔指控高纳里尔的罪名是踢他的父王,而不是违背国王的命令。李尔的控诉更多地是偏向自然的关系、父女伦常的违背,而不是政治的,有关王权的。而他要剖开里根的身体也是为了要看看“究竟是什么天然的原因,她们的心才会变得这样硬”。李尔已经摆脱了以王权为核心的价值评判体系(由此又可证明他的自我世界已完全坍塌),转而去寻找自然的原则,去探寻人性的根本。

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因大女儿为利放弃爱,只因小女已无权再爱。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梦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意再忙碌于复杂的社会事务中,分土地仪式上,他想明白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景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最终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最终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最终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当记住的。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忙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我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一切终究为了什么?爱特门不愿明白,他只明白自我的利益就在前方。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我;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齐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贡纳梨、吕甘和爱特门最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能够互相弥补人生最终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也是莎士比亚的悲剧。人物的丑陋描写的淋漓尽致,甚至站在读者的角度,都会被人恨死。

英国的李尔王有三个女儿。他们是奥伯尼公爵的妻子,贡内尔,康沃尔公爵的妻子,里根和美丽的女孩科迪莉亚。与此同时,法国国王和伯肯迪公爵向科迪莉亚求婚。当时两个人为了这件事住在李尔王的宫殿里。

老国王八十多岁了,他决定把国家大事留给年轻人。他把女儿们叫过来,想知道她们有多爱自己,这样他就可以按照女儿们爱自己的成都来分配他应得的土地。

大女儿Goneril和二女儿里根各得到三分之一的说辞,但Cordelia知道姐姐们说的不是真的,所以只能说:“我爱你不多也不少,只是按每个女儿的本分爱你。”

李尔王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听了科迪莉亚的话,她大发雷霆,断绝了与科迪莉亚的父女关系,将三分之一的土地分给了奥尔巴尼公爵和康沃尔公爵。原本想娶科迪莉亚的伯肯迪公爵没有向她求婚,于是科迪莉亚嫁给了法国国王,去了法国。

科迪莉亚离开后,国王受到两个女儿和康沃尔公爵的欺凌,不仅减少了一半保镖,还阻止他返回皇宫。因为欧本尼公爵善良,所以他处处为国王说话.

最后,国王去了科迪莉亚,但他和科迪莉亚在法国和英国的一场战争中被带回了英国。在监狱里,贡内尔和里根派人去杀了他们。贡内尔、里根和康沃尔公爵最终被杀,欧本尼公爵最终成为国王。

事实证明,“一切美德以孝为先”连孝都达不到,还能成就什么大事?我给了他们一句话:再也不说话了,但是你藏不住你邪恶的心。只有未经修饰的文字才是完美的,你不能让真正爱你的人伤心。

李尔王读后感(篇10)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正因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就应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悲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样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此刻,又怎样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正因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但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貌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持续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但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正因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向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正因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生,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爱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爱的那个男生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生,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正因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生,正因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貌,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那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就应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向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生正因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正因他是个私生子,因此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但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一样,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但是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正因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就应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正因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正因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因此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就应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读罢这本书,我的心不能平静,我想说,正如之前我们读过的莎士比亚的一部经典《哈莫雷特》一样,故事是悲的,但是明知道是故事,我还是深深得被感染了,说不出的味道。联想到的只有几个词语,社会,人性···口蜜腹剑是对《李尔王》最确切的注释,这个社会这样的现象这样的人太多了,就像书中的人物,有昏庸的诸如老国王,有善良的诸如小女儿,有虚伪恶毒的,诸如大女儿,二女儿和她们的爱人,太多了,但是殊途同归,几乎所有人的下场都很悲惨。深究之,都是社会造就的人性。从中,我感慨很多,应对以后的生活,坏的东西总会有,当然也会有好的东西,而且我坚信,用心的.方面还是主流,我们要做的,就是完善自己,做个好人,然后善待他人,构造一个和谐的社会,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与人相处。

李尔王读后感(篇11)

老国王李尔年在分国土时,他的二个大女儿的甜言蜜语,骗取了父亲的欢心,而他的小女儿恰如其分的想法没有使李尔王满意。得到国土后,两个大女儿将父亲赶出了皇宫,只有小女儿收留了他。然而最终,李尔全家都悲惨地死去了。

李尔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相信了虚假的两个大女儿,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率真小女儿科第丽霞。

他是自食其果的。在丽堂皇的皇宫中,他是一个糊涂,虚荣的昏君;他是整个国家权利最大的,没有人敢大胆直谏。他沉浸在众人的谎言中,犹如一个吸毒者,日复一日地依赖他人的奉承。直到他失去了王位,权利后,才真正觉悟。

他也是可悲的。女儿们的忘恩负义,使他开始神志不清,甚至在恢复了人性后,亲眼见到自己最善良最爱的女儿死在了自己面前。

他并不是一个恶人,只是被虚荣冲昏了头脑,他是渴望被爱的,至少在最后恢复了本性,而两个大女儿却是卑劣的——

她们花言巧语地骗了父亲的财产,为了心爱的男人杀死了自己的妹妹。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己到底错在哪里,她们的人生,没有亲情,没有爱情,互相利用,互相伤害,只是为了她们的利益。

剧本中有令人厌恶之人,相反,也有纯真善良的人。

小女儿并没有记恨自己父亲的所作所为,的善良,率真,与两个姐姐的虚假形成了强烈对比。最让人痛心的便是小女儿之死,通过美好的形象死亡,表现的是美的毁灭,人对这样一种黑暗势力痛恨。

每个人的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必须要学会去判断它们。不可因虚荣及利益丧失理智。

善与恶,伪与真。是我们一定要面对的,但最终的命运掌握在我们手中。

巨流河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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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流河读后感 篇1

数度哽咽,数度流泪,数度澎湃,然后归于平静。读这本书时,许多的画面烙印在心灵之上,给了我从未有过的震撼与感动。

《巨流河》与其说是一部个人回忆录,不如说是一部记录中国二十世纪的大事记。一位经历了大半个世纪人生,承受着巨大悲伤,心灵上刻满弹痕的八旬老者,深沉如大河般和缓而有力量的述说家国的命运,即使在生离死别至痛时刻,也显示极大的谦抑和低回。也许这正是此书的魅力所在。

书作者齐邦媛,一九二四年生,辽宁铁岭人,国立武汉大学外文系毕业。巨流河就是现在辽宁百姓的母亲河——辽河,她的父亲齐世英,是当时东北革命军的辽字一号,深入参与了抗日战争和内战过程,亲身经历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精通德日英三国语言,还只是个少年时,便深感那时的北方乡村,国民知识闭塞,对国家和自己的命运几乎全然无知,在淳朴美德后面常常是冷漠愚昧。长大后,他坚定地认识到,只有真正的知识和合理地教育才能潜移默化的拯救积弱的旧中国。在战火中,为保中国薪火,临危受命拼力保护一千多名师生撤离南京,在防空的警报声中创建了水深火热战线后的一扇窗——《时与潮》杂志。在与父亲走过的几十年岁月,得以建立较高的价值观和对知识的认知与追求的方向。

朱光潜先生,中国近代最知名的美学家,抗战时期在乐山武汉大学任教,教授作者英诗课。在战火中一字一句吟哦着理想中的美好。我在读到第一百一十三页"某日,在先生教到长诗《玛格丽特的悲苦》中‘若有人为我叹息,他们怜悯的是我,不是我的悲苦。’时,取下眼镜,眼泪流下双颊,突然把书合上,快步走出教室,留下满室愕然,却无人开口说话"时,竟发现眼泪早已霸占了自己的面颊。这何尝不是朱先生忧患家国无处呐喊的内心不经意间的决堤,让人动情,深思。正是在这样大师的引领下,作者得以系统的学习着知识,逐渐健全着人格,培养起高尚的情操。这就是大师的本色,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站在学生的生命力?

张大飞,东北子弟。作者笔下一个让人痛彻心扉的英雄。与作者有着至真至纯的超越了爱情的感情,曾在日本人的狂轰滥炸下,在心底一起呐喊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中国不忘,有我!"的人。在七七事变时加入了空军,胜利前夕,在河南一场空战中殉国。作为读者,我无法接受一个26岁英姿飒爽,满腔热忱的青年,在丧失父母成为孤儿之后会欣然平静的迎向死亡。抗日战争中,正是有无数个张大飞才会换来今天的美好生活。张大飞的故事悲惨壮烈,他对少年齐邦媛的呵护成为两人最深刻的眷恋,当他宿命式的向死而去,却在生者心里留下了灼伤般的疼痛?

一九四七年,齐邦媛先生去到台湾,成为台湾大学外文教授,教学,著书,翻译,成为将台湾代表性文学英译推介至西方,引介西方文学到台湾的先行者。她庆幸自己,在战时,依旧按部就班的接受了系统的学习,更是在名师指导下专心文学。一生受用不尽,齐邦媛以亲生经历见证了知识之重要性,教育之重要性。所以,在大学任教期间,自编教材,训练学生敏锐思考,培养阅读能力。讲义几乎是节节课都会从新做。这不得不让我想起在我的少年时代,总会有用"发黄的讲义"来形容老师的辛苦,现在看来到像是某种讽刺了。

这是一本厚重的书,翻开它,你便不舍漏去一字一句。于是,任何简单,断章取义的读后感,都会是对历史得不敬重,只有亲自用心阅读,才能感受到作者那一生的情怀。

《巨流河》,一位历史见证者的回忆,随着往事的追忆,我仿佛听到了那个战火死亡阴影下一群流离失所学生在流亡的路上,在月光下,在炮火中,依旧希望不灭的唱着《松花江上》: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满山遍野的大豆高粱;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我的同胞,还有那衰老的爹娘;

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

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

脱离了我的家乡,抛弃了那无尽的宝藏;

流浪!流浪!整日在关内流浪!

哪年哪月,才能够回到我那可爱的故乡?

哪年哪月,才能够收回我那无尽的宝藏?

爹娘啊!爹娘啊!

什么时候才能欢聚在一堂?

巨流河读后感 篇2

读《巨流河》,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战火纷乱的年代;读《巨流河》,我仿佛也置身于动荡而激烈的社会,为自己将来何去何从而感到忧愁;读《巨流河》,我仿佛听到了一声声遥远壮阔的呼唤……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数百万中国人死亡,数千万中国人死亡。生者不言,死者默默。齐邦媛在那场战争中长大**,亲眼看见“挂在城墙上的人头”“洒满石灰的房间”幼年曾独自在西山疗养院,目睹了一条条生命走到尽头。

后来,齐邦媛上了中学,更加努力。日本轰炸机忙忙碌碌,中国大地上投下一颗颗炸弹,连有月亮的夜晚都不会间歇,学生们一路向南方撤退,路上**之人不计其数。读到这里,我心中涌起了浓浓的悲哀,为祖国所受的屈辱,也可怜当时的学生,他们与我们都一样,都是普通的中学生,但抗战时期,学生们“不知明天是否还活着”的感觉是当今我们无法体会到的。

除了敌机轰炸,学校自身条件也是非常艰苦的,学生们男女分开住一间大宿舍,冬天水是结冰的,气温很低,他们用厚厚的棉被裹住自己;夏天,蚊子,臭虫,跳蚤满地都是,他们只能一边躲避虫子的袭击,一边学习,仰头便能看到从灯绳上顺势而下的臭虫。在这样的条件下,几乎每个人都很努力地学习。和今天的我们相比,他们是不是太难了?我们应该更加努力地学习,因为如果我们浪费时间,我们应该辜负如此良好的条件。

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曾评价《大河》:如此悲伤,如此快乐,如此独特。在书中,齐邦媛从小就经历了各种挫折,但在书中,她的语气平缓而温和,却流露出对生活的希望。

她那胸有大志的父亲,牧草中哭泣的母亲,公而忘私的先生,含泪朗诵雪莱和济慈的朱光潜,那盛开铁石芍药的故乡,那波涛滚滚的巨流河,都给人带来一种壮阔波澜的感情,如此沉重的史诗,她却能写得如此云淡风轻,展现文学的惊人之美。

如今社会的发展是我们渐渐遗忘了昔日的鲜血,重读这份历史,不是生气,不是哭泣,应该从这之中吸取教训,为中国的不断壮大提供帮助。

如此悲伤,如此快乐,如此独特。

巨流河读后感 篇3

由《巨流河》说开去

本人素爱读书,得知某知名**评选出了所谓的2011年度十佳好书,就根据获奖名单购买了前三名,其中高居榜首的就是由齐邦媛女士所撰写的文学体自传《巨流河》。

齐女士生于1924年,辽宁铁岭人。其父齐世英曾任国民党政委,主持东北党务。作者以年逾八十高龄历时四年完成此书,从大陆巨流河写到台湾哑口海,以一个奇女子的际遇见证了纵贯百年、横跨两岸的大时代的变迁。

本书大体有两条主线:一是借着父亲齐世英的经历,串联起一代铮铮铁汉们在侵略者炮火下头可抛、血可洒的气概与尊严;一是从自己诞生、童年写起,战火中逃离至重庆,八年间受南开中学与武汉大学教育,受业于名师朱光潜,得文学启蒙,大学毕业后落脚台湾展开学术事业,成为台湾文学推手。

一气呵成地读完此书,内心的血液就如涛涛江水,从巨流河一路奔腾至哑口海,最终戛然而止,令人荡气回肠,近百年的沧海桑田在白驹过隙间已恍如隔世。年度钜作绝非浪得虚名,这一方面得益于作者深厚的文学造诣,使得无论是烽火狼烟的战争年代而或是艰苦卓绝的求索岁月,都能让人身临其境,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作者在台湾文学界、教育界德高望重的地位,使得此书深孚众望,一面世便大受追捧,以致洛阳纸贵。一大主流**如是介绍及评价该书:

“一部反映中国近代苦难的家族记忆史;一部过渡新旧时代冲突的女性奋斗史;一部台湾文学走入西方世界的大事纪;一部用生命书写壮阔幽微的天籁诗篇!”

对于此书的溢美之词无以言表也无需赘述,各大**及书城一时间铺天盖地。我仅以此书作为出发点,谈一些题外话,以作引玉之砖吧。

很多读者都把此书当成了了解**政治历史的报告文学,欲通过作者的描述去感受那番可歌可泣的民族大义,不免有失偏颇。因为这本书的两条主线(齐世英和齐邦媛)有着明显的主次差异,所以前者于后者相比是如此的薄弱。一方面是由于前者**于作者的见闻,而后者则是亲历;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作者的根本立场,而这才是最值得发人深省的地方。

尽管作者身逢乱世,但其殷实的家境使得她从不间断地受到了当时最好的教育,不仅贵为名媛,而且师从名家,这是普罗大众即便在今时今日都难以奢望的。在举国上下危难之际,大多数热血青年都曾参与过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民主共和与君主立宪等政治问题的辩论,笔者更多地想到了莎士比亚、拜伦和歌德。作者赴台后,一直致力于台湾文学教育的纯洁性。

因此,作者的自我定位其实非常明确——“小布尔乔亚”——即小资产阶级或具有小资情调的人。个人认为作者暗含的根本立场其实就是“去意识形态,去政治化”,它不仅贯穿了作者的一生,也是本书的主旨。

读完此书,最让我动容的人物,一是作者的父亲齐世英,早年留学德国,学习政治哲学,抱着一腔热血投身爱国事业,换来的却是被蒋介石开除出党,晚年少言寡语;二是广大和作者同时代的热血青年们,无论是去是留,用作者的话来说,他们的热情都成为了那个时代政治的牺牲品。

个人利义和正义的选择关系到国家的生死存亡,民族仇恨也承载着个人的荣辱。在五千年未遇之大变局中,传统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并不能成为亘古不变的处世金针。回首一个特殊的时期,就是要审视一些事物的本质,以体验生命的本质。

对于政治,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看来是多么简单,因为政治是生活的一部分,而生活本身就是政治。由于其社会属性,人们必须在广泛的公共生活中塑造自己,而政治本身就是公共生活的实践。马克思的观点略有不同,但他的辩证唯物主义也强调人的主体是以是建为基础的。人的社会实践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经济行为,而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

因此,如果我们在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谈***,并将政治与社会生活而非阶级斗争等量齐观,那么对政治讳莫如深或者谈虎色变就大可不必,所谓的“去政治化”也就无从谈起。

封建主义两千年,政治堕落为阴谋;1840年,政治徘徊在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之间,不经意间成为意识形态的代名词。今天,我们对待政治的态度是如此极端:一方面,我们对政治斗争极为热衷;另一方面,我们对公共生活极为漠不关心。

当生活不再具有理想,那对于生活的热爱也仅只剩下对物质品质索然无味的追求;当生活脱离了时代,那拟古主义的审美情趣也足以唤醒尘封的消费符号,在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中大行其道。因此,不能通过停止对政治的理解来解决对政治错误的理解。一种高度“去政治化”的生活姿态,不仅无助于理解生活的真谛,也注定成为不了联系诸多社会生产要素的普世方案。

在一个消费比生产更重要、符号消费比功能消费更重要的时代,历史、政治、艺术乃至生活都有被异化的危险。正如古希伯来先知写《圣经申命记》让世人重新认识上帝的旨意一样,我们现在也需要重新审视那些自以为是的理解。

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个人的主观见解可能略显不合时宜,还望诸位有识之士交流指正。

巨流河读后感 篇4

以下是朱利叶的感受。我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帮助。谢谢你得阅读。

在地铁上,公交上,没事的时候,刷的不是微信,看起来了以前流行的电子书,一本电子版的《巨流河》,因为是一个朋友推荐的,以为是巨大的河流,也不知道讲什么。然而看完开篇别人对于本书的极高的评价后,读了前几页却未见得那么华丽。但是读下来之后却发现好久没读书的自己竟喜欢上了这样平淡的文字。

前面都是刺激的励志人生的文章,但是这本书不一样,想也只有这位耄耋之年的作者才能把的那个有着巨大争议的时**得如此平静,平静得“如此悲伤,如此愉悦,如此独特”。

前六章我都是怀着极大的兴趣去看的。然而兴致之后,却是愈发沉重的思考。作者带我们从另一个视角看现代中国苦难的历史,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矛盾。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于张学良“没有智慧和尊严”的评价,在我们的历史教材中,张学良一直是风流倜傥的“少帅”,正如周恩来评价他的那句“民族英雄、千古功臣”一样。此前,一些老师曾对张学良进行过负面评价。不过,读完这本书,我对他有了更全面的评价。政治影响下的苍白历史,使许多事情变得虚假,需要我们获得更全面的历史认识。

然而这种认知并不是类似于“愤青”的那种无知的冲动,而是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现实的尊重。

书的后半部分主要讲的是作者在定居台湾后对自己文学梦想的坚持,更加偏专业一些,我以前不是很喜欢看文学名着,于是有些部分就走马观花似的看了。这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作者一生对于“南开精神”的坚持。在第三章中,作者用一整章的篇幅回顾了她在南开中学的经历,这足以看出南开精神对她人生的影响。

当然,最珍贵的还是张老校长的那一句“你不带校徽出去,也要让人看出你是南开的!”读到了最后一章,看到“全书完”……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好文字吧,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被感动。看到五十多年后中学同学相聚,已至弥留阶段的老同学念着杜甫的诗句: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少壮能几时?

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心中默想着那种画面,又想起自己已与许多中学同学毫无联系,突然有些失落之感。

全书以一句“一切归于永恒的平静”结尾,然而从巨流河到哑口海,如何能归于永恒的平静?至少看来,作者是有一些怨念的。作者也曾强调不希望自己的文学涉及政治,然而文中的“国仇家恨”却处处可见,可能因为父亲曾是国民党**,这份情感更加深重。

然而作者对大陆的抨击,有一些我是不同意的。书中曾写到当初在学生时期合唱的《义勇军进行曲》,后因歌曲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而无人再敢唱;接下来又写到《湖上之火》因反对美国**而在台湾被列为**。尤其对于后者,仔细想想也是一种悲哀。

作者给我们提供了看历史的一个新的角度,然而作者是不是也因几十年来心中积聚的“国仇家恨”影响了自己呢?历史无法重演,尊重历史并不意味着苟同或者是无尽的抨击,这也算是我读此书最大的收获了吧。当然,最值得赞赏的是这本书的态度。

或许,经历的多了,再大的风浪也终归平静。

巨流河读后感 篇5

作者齐邦媛的父亲齐世英─留德归来后进入张作霖部队,作为军队维新派,巨流河一役功败垂成是其终身之憾,渡不过的巨流河像现实中的严寒,将军队革新思想困冻于此,也是东北渐至全中国近代苦难的开端。从东北的巨流河到台湾的哑口海,是从北到南的地理位置变迁,是作者八十余年的人生轨迹,更是对中国从军阀割据到抗日战争再到横跨两岸的关于时代变迁的记述。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带着读者重读她的人生,留学归来、满腔热血报效国家的父亲,温和而持家有道的母亲,唱着《松花江上》的东北流亡学子,愤而求学、报效祖国的人们,满怀激情的爱国人士,形形色色的人物是历史长河中的微不足道的小小水滴,却又组成了惊涛骇浪让人阅而往返。

作为国民党高级将领的女儿,作者童年正处于军阀时期,因家庭的关系亲身经历了中国近现代历史上一些重大事件;因家庭背景,其生活虽不富足,却也享受到了当时大多数人不能拥有的教育、医疗和生活。书的前半部分大都是国内混战及抗日时期作者的亲身经历,从一个普通的社会中层人士的角度来了解当时历史,这也是很独特的吸引我读下去的一点;后半部分都是作者在台湾的个人工作建树及生活。个人认为,书中最可看的是前半部分,其中作者对自己少女时期初恋的回忆,懵懂又青涩的爱情在国内战乱的背景下显得尤为珍贵。

《巨流河》是一本由三联书店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齐邦媛。该书入选新浪中国好书榜。

这是一部反映中国近代苦难的家族记忆史,一部过渡新旧时代冲突的女性奋斗史,一部台湾文学走入西方世界的大事纪,一部用生命书写壮阔幽微的天籁诗篇。

本书讲了两条主线故事,一是借着父亲齐世英的经历,串联起一代铮铮铁汉们在侵略者炮火下头可抛、血可洒的气概与尊严;一是从自己诞生、童年写起,战火中逃离至重庆,八年间受南开中学与武汉大学教育,受业于名师,得文学启蒙,大学毕业后落脚台湾展开学术事业,成为台湾文学推手。

巨流河读后感 篇6

近日读完了齐邦媛先生的巨流河,印象很深,这是一篇传世之作,百年之后当成为后人深入解读这一段历史的`重要文献。

这本书用齐先生带有自传性质的一生,用一个独特的视角,展开了近代中国的画卷:军阀内战、国民党北伐、抗战初期的生死沦丧,抗战中期的悬歌不缀与坚忍不拔,抗战晚期的思潮汹涌,内战时期的激烈冲突。我们大陆的读者,读到的大都是《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创业史》这个角度描述的历史;偶尔能够从西南联大毕业生们的回忆录中,看到较为中立的解读方法,如汪曾祺文集中的西南联大在昆明的生活;齐先生的《巨流河》则主要站在正统的国民党角度(齐先生父亲的国民党党员证是辽字一号)来描述自己感知的历史,这才深切地认识到,他们也同样是中国人,在抗战中拼死搏杀(齐父收留的东北流亡青年,从军人员基本陨落在抗日战场中);为同胞的苦难痛哭流泪;在艰苦的环境中努力学习以保留文化的火种(在重庆的南开中学,在乐山的武汉大学);在国共内战中彷徨无依;()在台湾创业中的筚路蓝缕。 齐先生的一生坎坷波折,就像近代中国的命运,忽而大浪滔天,忽而曙光初现,接着又命悬一线,然后在死亡中拼出一条生路看似前途光明,然而命运又走向兄弟反目,划海而治,接着又开始不停地折腾…… 。民族的命运,个人的命运犹如狂风巨浪中的一叶扁舟,起伏飘荡。

这本书有时代印迹、有家庭印迹,也有浓厚的个人印迹:“东北人、流亡者、国民党正统、台湾光复后第一代创业者”,展现了国家的命运;“大地主、早期的留学精英(齐先生父亲)、抗日时期的教育界、内战时期的教育界、台湾戒严时期的反蒋思潮”,展现了家庭的命运;“身体的柔弱,聪慧的智力,与中学同学的情感,与大学同学的情感,与几位异性朋友的交往;与丈夫的情感;对教育的热爱;对文学的热爱”展示的是个人的命运。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齐先生讲自己参加完沈阳中山中学以父亲命名的图书馆仪式后,整整两天在大连,静静地坐在海边,感受辽河(巨流河)之水,从陆地流向大海,缓缓向南,绕过台湾海峡,流到台湾哑鼻海(那里是齐父埋骨之所)。全文至此收笔,将巨大的深沉、悲痛留给读者去咀嚼和回味。

巨流河读后感 篇7

在校长竭力推荐下抽空读了齐邦媛先生的《巨流河》,为作者的命途多舛而感叹,也为她一次又一次的重新奋斗而感动。

巨流河就是辽河,家在北方。作者在几十年的人生中经常回忆起这条河,想到那个风云诡谲的年代,倘若郭松龄将军那晚成功跨越辽河,拿下了沈阳,她的一生可能就此改变,千万东北同胞的可能也不会流离失所远走他乡,中华大地的苦难岁月可能不会如此艰苦而漫长,中国近现代史就是另一个面貌。只是辽河边的那一晚,一点点迟疑,一点点怀疑,一点点阴差阳错,错失了良机,功亏一篑,令人唏嘘。

由于出生在特殊的家庭,许多历史的风云际会、人物的音容笑貌,或与作者正面碰撞,或者擦肩而过。作者描摹他们人生、内心,使之从幽暗的历史中走出来,成为独立的人物。毋庸讳言,齐世英的父亲张大飞的故事也感动了很多人。朱光潜和钱穆的描写足以成为他们的精彩传记。

对于有些历史人物的点评,虽寥寥数语,但也一语中的又别开生面。

作者一生经历了无数的坎坷,特别是抗战八年和战后第一次入台后的艰难岁月。她孜孜不倦的追求、自强不息的精神,以及对生活的不懈忍耐,都是感染和启迪后来者的精神财富。在轰炸下过日子,作者感叹:“每一天太阳照样升起,但阳光下,存活是多么奢侈的事。

”抗战最艰苦时,学校准备转移,老师是这样教育学生的:“我们已经艰辛地撑了八年,绝没有放弃的一天,大家都要尽各人的力。

教育部命令各校,不到最后一日,弦歌不辍。”作者说:“这之后六十年,走过千山万水……人生没有绝路,任何情况之下,‘弦歌不辍’是我活着的最大依靠。

”不论多大的风雨,这种心定就让人多了三分坚毅,齐邦媛说:“死亡可以日夜由天而降,但幸存者的生命力却愈磨愈强,即使只有十七八岁,也磨出强烈的不服输精神,也要发出怒吼。”这不是说教,是现实的磨练,也是苦难的馈赠,作者和一批知识分子克服种种困难,为台湾的文化、教育、社会现代化付出大半生心血,这其中并非都是一帆风顺,但有一种精神,它就能支持着一个人和一个社会穿过阴霾的岁月,走向阳光灿烂的日子。

巨流河读后感 篇8

写给脚下美丽的南开

——读齐邦媛《 巨流河》有感

近日拜读了齐邦媛先生的自传《巨流河》,收获颇多,不只是其非凡的文学素养与潇洒的文笔,更为其一生中不凡的命运,以及命运中所折射出的人格所打动。齐邦媛先生,早年出生于南开中学,与我们居住的这个地方有很多渊源。她在南开中学的生活也写在书中。作为今日的南开学子,在与这位敬爱的校友在书中交流之时,不免有了几分对于我们校园的思考与感慨,接下来想**一二。

先生那时所在的南开,作为中国第一所被日军炸毁的高校,在抗战乱世中依旧坚持治学,与清华、北大千里迁徙,在云南组成举世闻名的“西南联合大学”。南开精神一脉相承,无论是南开大学,还是南开中学,“允公允能,日新月异”始终是南开学子牢记在心,身体力行的宗旨。据齐先生在书中回忆,当时的南开中学,教学条件极其艰苦,宿舍也很简陋,十八人一间的宿舍,终夜与臭虫作战,但越是艰苦,南开越是发愤图强,南开的教育无论是文学、理学、商学等主流学科还是体育、艺术、话剧等辅助学科,在当时都是首屈一指的。

南开学子勤学好问,爱国爱民。他们组成一个童子军每天做好事。当祖国处于最危险的境地时,他们不会退缩。南开的老师,以任何时代标准来看,都是注重灵性启发的有识之士,尽其所能教育学生,倾囊相授之余,与学生同甘共苦,奋发向上,令一届又一届的南开人成为国之栋梁。自第一届的梅贻琦和喻传鉴,以及后期的周恩来、吴大猷、曹禺、陈省身、温家宝等,名单可以达“一里路长”。

那时的南开,一片辉煌。

时光飞逝,“南开为国牺牲,有中国就有南开”。尽管已经过去了一百年,南开仍然屹立在中国的土地上。在人事变动方面,我们今天看南开,总觉得和过去的南开有点不同。

今日的南开,依旧是全国一流大学,南开的老师依旧很优秀,南开的学子依旧质朴,“允公允能,日新月异”仍是我们南开人一声践行的校训,做人的宗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事代的变迁,南开的人和事都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学生宿舍由过去的十八人一间变成现在很人性化的四到六人一间,教学设备,学习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可学生手上捧着的书变成了笔记本电脑,笔记本上显示的是**网,人人网,**,龙之谷等各种华丽、娱乐的画面。

课余听的更多是流行歌曲而不是讲座,看的更多是好莱坞大片而不是国家时政,读的更多是武侠、言情而不是名著、科学。大学生不想学知识,他们想获得学分和高分。宿舍里的宅男、宅女数量与日俱增,体育锻炼缺乏,意志不强,前不久响应国家号召举行的“阳光长跑”活动,弄虚作假者有之,置之不顾者有之,身体力行者鲜矣。

大学课堂教育的学习效率也不如从前,老师台上讲,学生低头听,讲完,听完,下课两不顾,真成了梅贻琦先生所言“表演者与看客耳”了。

公平地说,今天的南开确实不如战时的南开。各种原因都值得深思。我想其中一个原因是南开由私立大学变成了公立大学,“公立”就意味着教学、治校的方针策略要受**约束。陈寅恪先生言“思想而不自由,毋宁死耳”,大学应该是个自由的学术天地,如果过多的加入**干预,只会使得教学质量与教学目标背道而驰。

很久以来就有一个鲜明而经典的例子:老外问中国学生问什么一见面就说“how are you?”,而学生的回答是“因为我们使用的是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统一英语教材。

”事实证明,教育管制的确是影响教育发展、培养人才建设的重要因素。另一个原因是南开学子“允公允能”的精神仍在,可“日新月异”则没有很好的发扬下去。只要国家哪出了一点事,南开人总能佷快付出自己的一份力,为国家排忧解难,四川**,西部大开发,南开学子捐衣捐物捐志愿者,心系百姓,胸怀天下。

但在发扬“日新月异”方面做得不够,南开是培养出了很多著名校友,国家栋梁,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往者已逝,来者犹须追。我们不能一味的沉溺在过去的荣誉或成就中,而忽视或者忘记了现在肩上的重担,周总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们就该为中华之复兴而奋斗,将南开“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精神保质保量、生生不息的诠释下去、传承下去、发扬下去。

南开与新中国一起成长。她们手牵手走过最黑暗的时光。而正如齐邦媛先生在《巨流河》的序言中解释她写此书的初衷,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犹太人写他们悲伤的故事,日本人侵略惹来两颗原子弹也写个不休,而中国人自20世纪开始即苦难交缠,却渐渐被湮没与遗忘。而在那场战争中长大**的她,心灵上刻满弹痕,“六十年来,何曾为自己生身的故乡和为她奋斗的人写过一篇血泪记录?

”先生为祖国黑暗的六十年写下了一首挽歌,那我们呢?面对我们曾经辉煌、目前光环已经日趋暗淡的母校,或许我们没有齐先生的能力写一段能让无数人记住的纪念,但我们能做的是发扬“允公允能、日新月异”这质朴却又踏实的校训,做好自己,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为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母校走向璀璨的辉煌贡献自己的力量!

巨流河读后感 篇9

如此悲伤如此愉悦如此独特

数度哽咽,数度流泪,数度澎湃,然后归于平静。读这本书时,很多**都印在脑海中,这给了我前所未有的震撼和触动。

《巨流河》与其说是一部个人回忆录,不如说是一部记录中国二十世纪的大事记。一位经历了大半个世纪人生,承受着巨大悲伤,心灵上刻满弹痕的八旬老者,深沉如大河般和缓而有力量的述说家国的命运,即使在生离死别至痛时刻,也显示极大的谦抑和低回。也许这正是此书的魅力所在。

齐邦媛,1924年出生于辽宁铁岭,毕业于国立武汉大学外语系。巨流河就是现在辽宁百姓的母亲河——辽河,她的父亲齐世英,是当时东北革命军的辽字一号,深入参与了抗日战争和内战过程,亲身经历了许多重要的历史事件。精通德日英三国语言,还只是个少年时,便深感那时的北方乡村,国民知识闭塞,对国家和自己的命运几乎全然无知,在淳朴美德后面常常是冷漠愚昧。

长大后,他坚定地意识到,只有真正的知识和合理的教育才能潜移默化地帮助弱小的旧中国。在战火中,为保中国薪火,临危受命拼力保护一千多名师生撤离南京,在防空的警报声中创建了水深火热战线后的一扇窗——《时与潮》杂志。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们已经能够确立更高的价值观和知识认知与追求的方向。

朱光潜是近代中国最著名的美学家,抗日战争时期在乐山武汉大学教授英语诗歌。在战火中一字一句吟哦着理想中的美好。我在读到第一百一十三页"某日,在先生教到长诗《玛格丽特的悲苦》中‘若有人为我叹息,他们怜悯的是我,不是我的悲苦。

’时,取下眼镜,眼泪流下双颊,突然把书合上,快步走出教室,留下满室愕然,却无人开口说话"时,竟发现眼泪早已霸占了自己的面颊。这何尝不是朱先生忧患家国无处呐喊的内心不经意间的决堤,让人动情,深思。正是在这样一位大师的指导下,作者才能系统地学习知识,逐步完善人格,培养高尚情操。

这就是主人的本性,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站在学生的生命力之中??????

张大飞,东北子弟。作者写了一个令人心碎的英雄。他和作者有一种超越爱情的真实而纯洁的感情。在日军的炮轰下,他们在心底一起痛哭: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中国不忘,有我!"的人。

他在“七七”事变中加入空军,在胜利前夕死于河南省的一场空战。作为一个读者,我无法接受一个勇敢而充满热情的26岁年轻人,他在失去父母成为孤儿后,会平静而快乐地面对死亡。在抗日战争中,正是因为有无数张大飞,我们今天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张大飞的故事悲惨壮烈,他对少年齐邦媛的呵护成为两人最深刻的眷恋,当他宿命式的向死而去,却在生者心里留下了灼伤般的疼痛??????

一九四七年,齐邦媛先生去到台湾,成为台湾大学外文教授,教学,著书,翻译,成为将台湾代表性文学英译推介至西方,引介西方文学到台湾的先行者。她庆幸自己,在战时,依旧按部就班的接受了系统的学习,更是在名师指导下专心文学。一生受用不尽,齐邦媛以亲生经历见证了知识之重要性,教育之重要性。

所以,在大学任教期间,自编教材,训练学生敏锐思考,培养阅读能力。讲义几乎是节节课都会从新做。这不得不提醒我,在我年轻的时候,总会有“发黄的讲义”来形容老师们的辛勤工作。现在看来有点讽刺了。

这是一本厚重的书,翻开它,你便不舍漏去一字一句。于是,任何简单,断章取义的读后感,都会是对历史得不敬重,只有亲自用心阅读,才能感受到作者那一生的情怀。

巨流河读后感 篇10

【文北卡罗利尘缘】

前不久,读了齐邦媛的长篇自传**《巨流河》。仍记得读完书的那个夜晚,窗外是一片皎洁的月光,一片宁静,安详。妻已熟睡。

客厅里的电视是处于静声状态的**n新闻,不时闪过大批叙利亚难民逃离战火纷飞的故乡,九死一生向欧洲流亡的悲伤镜头。面对窗外那照着我们,也照着他们的同一轮月光,想着同样的月光也曾照在我们父辈的父辈身上,我的思绪在过去与现在徘徊,陷在'巨流河'与'哑口海'之间久久不能出来。

“儒流”是清代辽河的名称。她是中国七大河流之一,辽宁人的母亲河。“哑口海”位于台湾南端。这是二环鼻灯塔下的湾流。

据说汹涌海浪冲击到此,声消音灭。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不远的是代。是关于两代人从'巨流河'落到'哑口海'的》故事。

二十世纪是一个悲伤的世代。二战后,欧洲犹太人写了无数悲惨的故事。日本人因为侵略而制造了两枚原子弹,他们继续写作。

中国人自二十世纪初开始即苦难交缠。十四年抗战,数百万人殉国,数千万**离失所。殉国者的鲜血,流亡者的热泪,渐渐将会被湮没与遗忘了。

我是在那场战争中长大的,心里有弹痕。六十年来何曾为自己生身的故乡和为他奋战的人写过一篇血泪记录。

于是,八十一岁的台大外文系教授-齐邦媛在二零零五年拿起笔,用四年时间从改写到重写,将那无数心中的刻痕,变成了这本二十五万字的传记。这本书叙述了她父母的生活,回顾了她自己的大起大落。从东北到关内,从北平,南京到西南,从大陆到台湾。

她个人的成长和失去家庭就像阴影。十四年抗战,作者笔下有国都化为鬼域的悲痛,更有宁死不投降的中**人,民众的慷慨激昂。作者告诉我们一个悲伤的时代,一个弱小的民族,但它也是中国最脊梁的。

在书的后半部分,她在台湾60多年的经历也见证了一代“大陆人”如何漂流到最后的根。

作者1924年出生于中国东北铁岭。六岁时入关内,去北平。七岁那年,1931年9月18日,日本占领了东北。齐邦媛失去了家乡,开始了流亡生活。

“我20年前长大,从辽河到长江,从the江到大渡河。抗日战争八年后,我的家乡还在歌唱。从东、西、南、北三省,人们涌向战时的首都重庆。

颠沛流离在泥泞道上,炮火炸弹之下。他们都在唱“长城有几千英里长”。长城外是故乡。家乡是什么样的?

'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 .唱的时候每个人心中想的都是自己家乡的永定河,黄河,汉水,淮河,赣江,湘江,桂江,宜江,说不尽的美好江河。江水每夜呜咽地流过,都好像留在我的心上。

作者的父母出生在中国东北辽河地区20里外的一个村庄。那本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豪迈牧者的原乡。清末民初,富饶的土地成为日本列强觊觎的地方。

书中**上的父亲-齐世英,二十年代初,带着国外的民主革新思想,刚从德,日留学回来。那个目光熠熠的热血青年,满怀激情,为建设积弱的中国成为现代化的国家有满腔的热血与知见。不满军阀混战,参加郭松龄反张作霖兵变,失败,加入国民党流亡。

从一九三一年日本入侵东北始即开始参与领导国民**东北抗日地下武装,并兴办教育,创办东北中山中学,招收流落关内的东北流亡学生两千多人。撤退到重庆后,创办了《时代与潮流》杂志,解释外界的信息传到了抗日战争孤岛重庆。为中国不亡,东北光复呕心沥血。

历经千辛万苦,抗战胜利,国共内战再次打响。兄弟相争,仍然杀得你死我活,惨烈无比。乡关何在?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底,我父亲由重庆乘最后一班飞机来到台湾的情景令我惊骇莫名。一直相信“有中国,就有我”的人是沮丧和憔悴的。住在我们那用甘蔗板隔间的铁路宿舍一言不发。

不久即因肺炎送往医院。在家人,师生眼中他一直是稳若泰山的岩石,而如今巨岩崩塌,堕落,漂流。我五十一岁的父亲从大河被冲到哑海里

齐世英从来没有机会踏足东北——他深爱并为之奋斗的家乡。而更令人唏嘘的是,这个从年轻起就为国家奋斗的人,国民党东北第一个党员,在六十年代,不屈从领袖意志,被他为之奋斗一生的国民党开除党籍。他的命运和结局证实了作者对他父亲的印象,即他一生都是一位温雅的绅士

真正的君子无不有一身傲骨。不为君王唱赞歌,只为苍生说人话。

作者的母亲,那个曾在东北牧草中哭泣,在日本人炮火下,大逃难的武汉痛失幼女,那个曾给成百上千东北流亡学生一个家的母亲,是那个时代所有坚忍,淳朴,善良的母亲的代表。'我出身在多难的年代,终身在漂流中度过,没有可归的田园,只有歌声中的故乡。幼年听母亲幽怨的唱'苏武牧羊'.

二十年后,到了万里外,没有雪地冰天的**带台湾,在距北回归线只有百里的台中,妈妈在我儿子摇篮旁唱'苏武牧羊北海边'.我说:妈,你可不可以唱点别的?

她有时唱“孟姜女”。她说,自从她19岁结婚后,丈夫一个月后出去读书,暑假只回家几次。后来,丈夫回国后参加革命,流亡国外,无法回国。

她守护着年幼的孩子,苏武希望小羊长大再生,支撑着几乎无望的等待。直到三十岁,她才出了山海关。坐了三天两夜的火车,终得一家团聚。

从此随夫越走越远,远离家乡。除了苏武牧羊人,她从来没有唱过真正的摇篮曲

另一个重要的人物,张大飞,贯穿了作者对12到20岁少女最珍贵的记忆。同为东北流亡子弟,张大飞父亲因协助抗日被害,家破人亡。孤身一**落关内。

进入齐世英后,创办了东北流亡学生国立中山中学。齐家的客厅成为无数流亡学生在漫漫长夜中唯一能感受到家的温暖的地方。张大飞也一直视齐家所有人为自己的亲人。

七七事变,日本进攻北平。十八岁的张大飞与许多学生一道投笔从戎,舍命报国。他考入了国民党空军官校,然后加入陈纳德的飞虎队,与日本人一起在空中争夺刺刀。

自此,来自云端的信不断飞到齐家,飞到邦媛妹妹手中。

“我们真诚而纯粹地分享成长经验,就像两条永远无法跨越的平行线。他在云端长大,在机关枪和高射网中为生与死而战。但我只能逃离地面上的警报,为灾难哭泣,或唱出“中国不会死”的大合唱。

我们可能只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我们应该尽全力赶走日本人

八年,一百多封通信。他对邦媛妹妹的的细心呵护,他的英姿飒飒,他虔诚的宗教信仰,一次次平静的去面对死亡的诀别,那是一种怎样的充满悲壮色彩的青春浪漫。所有这些都深深地烙印在这个女孩的心里。

而齐邦媛在后来重申,她所想讲的与张大飞的因缘,不是只想讲一段简单的男,女情爱。她想讲的是一种包含了友情,亲情,爱情的一种两个灵魂之间的信托。她想讲的是一个悲剧英雄的故事,一场战争带来的痛苦,以及对战争摧毁所有美好事物的指责。

隔了半个世纪回望,她仍无比痛惜,一个立志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的男子,以血肉之身殉国。往日那个曾拥她入怀的英俊青年,只化为了黑色大理石碑上的一个名字。那时候,张大飞只是无数战死人员的代表。

如作者所言'张大飞的一生短暂如昙花,在最黑暗的夜里绽放,迅速阖上,落地' 却是 '那般无以言说的高贵'.

作者又是何其幸也,虽生于战乱年代,一生流亡,仍得以接受战时中国最好的教育,得以亲耳呤听中国近代最优秀的一批知识分子的教侮。在抗日战争的困难中,有这样一批学者向国家申请学术服务,保持了学者的学术水准和尊严,使知识得以传承。他们的才学,品格,对文学,文化,艺术及美好的坚持,不仅为这一批学生打下了文化的底子,使这批年轻人体会到知识,教育的重要,更重要的是言传身教,让这些学生体会到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思想对一个知识分子的必须。

齐邦媛后来成为白先??蒋勋、简帧等文坛眼中的“台湾文学守护天使”,也得益于当时那些优秀的绅士。

这些先生中有邦媛所上中学-南开中学的校长,张伯苓。南开中学1904年由张学良在天津创办,抗日战争时期迁往重庆。张先生是中国现代教育的先驱。他的“中国永不言败,我要救国”的思想已经成为作者一生的记忆。

作者大学入武汉大学。武大是华中地区重要的学术重镇。1928年成为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抗日战争时期迁到四川乐山。作者在中国现代美学大师、翻译家朱光潜的英语系学习。

战争年代,在岷江边,在白塔街昏暗的油灯下,朱先生带她们去读莎士比亚和红墩。从雪莱的'云雀之歌'的欢愉到济慈的'夜莺颂'的沉郁中去体会人生,命运,去体会生死与灵魂。文学的殿堂由此打开,并为作者提供了今后一生与暴虐无常的命运及诡异多变的政治相对抗的力量。

作者于一九四七年,因缘巧合,去应聘台大外文系职位。爸爸买了一张往返票,但谁能想到,60年的教书育人、编撰、扎根宝岛、成为台湾人。故乡真正变成了歌声中的故乡。

原本以为短暂的分离,变成了一辈子的流放。

通过齐邦媛的笔,我们得以一睹她的天空,并与齐先生一道记住 '那立志将中国建设成现代化国家的父亲,牧草中哭泣的母亲,公而忘私的先生,唱着'松花江上'的东北流亡学生,初尝文学滋味的南开少女,含泪朗诵雪莱和济慈的朱光潜,那盛开铁石芍药的故乡,那波涛滚滚的巨流河,那深邃无尽的哑口海,当然还有那暮色山风里,隘口边频频回头探望的少年张大飞……'

齐邦媛的笔下有那个时代无限的伤悲,可书中最令人感动的却是那枪炮声中云雀的鸣啭,那无边的黑暗里夜莺的啼唱,那苦难人生中永不消失的爱,崇高,正义,善良这些美好的东西。幸运的是,在今天的中国,从“儒略河”流亡到“哑口海”已经成为过去的风格。可是,看看电视中,仍然战火纷飞的伊拉克,阿富汗,叙利亚,看看土耳其海滩上躺着的三岁男孩令人心碎的小小身体,看看那成千上万逃离故乡的难民眼中的伤心,不安与惊恐,七十年前,中国人曾经历的那个悲惨时代并未远去。

什么时候,那久远劫来,潜藏于人性中的贪婪,暴戾,偏执,仇恨才能被那同样遥远,无始劫来就深植于人们内心的知足,悲悯,包容,关爱完全取代?当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们的孩子们凝视这颗美丽的蓝色星球——人类共同的家园,会是怎样的感叹!

巨流河读后感 篇11

为了报效祖国,张大飞18岁进入**军校,成为一名空军。正如他所说,生命中没有眼泪,只有战斗,只有保卫国家。他一心一意进入了保护者的新天地中,在天空迎战进犯的敌机。

当他意识到自己快要死了并且无法放弃他所爱的女孩的安全生活时,他果断地切断了萌芽的爱情。战争中的英雄已经成为齐邦媛一生的崇拜对象,永远活在她的心中。

张大飞为国牺牲后,齐邦媛皈依了**宗教——这是他在苦难中献出灵魂的地方。她以这样的方式,表达终生的爱和怀念,纪念张大飞凄苦的身世,纪念他真正**徒的善良,纪念所有和他那样壮烈献身地报了国仇家恨的人。

这段特别纯真的爱情,让我感到无比的伤感,为齐邦媛的执着,为张大飞的苦难,为世界战争的无奈。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么美丽的爱情之花还没有开始怒放就戛然而止了,心疼得厉害。

可是作为局外人再疼痛也比不上他俩的十分之一,这世界也许根本没有感同身受,在大爱大痛面前,感同身受有时候是那么得苍白无力。

张大飞死了,战争结束了。 对于齐邦媛来说,盛大的游行和狂欢节都消失了。钟情多年却从未倾诉,彼此深念却无缘相伴。告别心爱的人,告别苦难的时代,从此一个人的壮丽。

之后相遇的黄君、愈君都是爱慕齐邦媛的优秀男子,都因她的心有所属关闭了情感的心门,有缘无份也许就是这样一种情景吧。

流光溢彩向前,战乱中,父母南北分居,但齐邦媛只身来到台湾。直到台大罗裕昌的出现,在朋友的帮助下,这段婚姻才得以实现。这对相濡以沫的夫妻同甘共苦,既相夫教子又成就了自己的事业,齐邦媛的人生归于圆满。

多年以后,齐邦媛说:“张大飞的一生,在我心中,如同一朵昙花,在最黑暗的夜里绽放,迅速阖上,落地。那般灿烂洁净,那般无以言说的高贵。

”这段圣洁的爱情,还没有开始就归于平静,又融入永恒。

斯人已逝,生活还得继续。“中国不亡,有我!”作为传承了南开精神的学子,齐邦媛走向一条纯粹的文学之路,她以柔韧的魄力献身学术,以博大的情话播撒种子,从波澜壮阔到波澜不惊,从个人感怀到家国深情,从小情绪到大情怀,她一生的历练彰显了她一世的文学信仰以及她对文化尊严的尊重和成全。

《呼兰河传》读后感(推荐十一篇)


读后感是一种独特的写作方式,要求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边读边思考。当我们读完一本作品后,都会产生很多感想和触动。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最真实的体悟和感悟。因此,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出发对“《呼兰河传》读后感”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探讨。希望大家能多关注我们网站的最新动向,及时掌握商机信息!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1】

前几天,我读了本《呼兰河传》。作者萧红讲述了在童年时代发生在呼兰河城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她讲述了那里的贫穷,人们生活的艰辛,精神的愚昧等等。我们学过的《火烧云》、《祖父的园子》都节选自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她写的呼兰河城里的大泥坑,和房顶上的蘑菇。

先说大泥坑吧,萧红小时候住的呼兰河城里的大泥坑和我们平时在河边见的泥潭相比差距实在是大,呼兰河城的泥坑在车来人往的马路中间,在众人畜的共同努力下,它是肮脏的是粘稠的,不仅能溺死猪还能溺死一匹马。这样的状况,没有人想着去改善,贫穷的人们艰难地从泥坑边上扒着墙抓着树过往,一直到雨季过去地面干得尘土飞扬。

再说房顶上长蘑菇,现在你见过吗?在呼兰河人的生活中,住的草房子,下雨漏雨,刮风灌风,四面开裂着,房顶上长出的蘑菇成为家人的美味,令邻居羡慕。而在我们那是不可想象的苦难,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幸福生活。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2】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凉。第一次读萧红,对她是又敬佩又喜爱。她的语言竟是如此的流畅,文字细腻具有深刻意义;她将日常生活中的遇见用最平淡的语言叙述成美丽的心灵世界。常言道人生是苦乐参半,有时乐观一点,就把吃苦当吃补,我对自己说只要努力奋斗,总会有成功的一天。

假如是炎热的夏天,读萧红的文字正好,凉凉的,便也省了不少电费。《呼兰河传》,以“呼兰河”为背景,谱写出乡土人生的小城故事,展示中国北方人民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有一种渔舟唱晚的味道所在。

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那是自古也就这样的了。人也是如此,生老病死,一辈子来回地循环生命,这是人生的一种自然更替。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着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河水是寂静如常的,小风把河水皱着极细的波浪。月光在河水上边并不像在海水上边闪着一片一片的金光,而是月亮落到河底里去了,似乎那渔船上的人,伸手可以把月亮拿到船上来似的。

呼兰河的人是麻木的,在那个没有一点人性一点温暖的非人间。,呼兰河的人是消极的。那些漏粉的人一直唱着歌,那唱不是从工作所得到的愉快,好像含着眼泪在笑似的。假若有人问他们,人生是为了什么?他们并不会茫然无所对答的,他们会直接了当的不加思索地说了出来,“人活着是为穿衣吃饭。

书里有一个人却保留了对生命的热情,那就是冯歪嘴子,他本该绝望,却镇静下来,依旧生活着。他没有过多的反抗,而是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花开了,就像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在天上逛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呼兰河传》就是这样一本书,风格独特,笑里带泪。以一个孩子的小视角,反映出中国的一个旧社会的大时代。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3】

让我们打开《呼兰河传》这一本书,打开灰色的人生,打开灰色的社会,打开灰色的世界。

《呼兰河传》是一部回忆性、自传性的小说。讲述了以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的眼光观察古老的呼兰河畔的种种人和事,感受人们的封建迷信。

文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磨官冯歪嘴子的夫人生第二个孩子时难产去世了,他已被逼到绝境,但他看见自己的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和一个刚出生下来的婴儿,不顾别人的眼光,决定为了孩子坚强的活下去。

这就让我想到了我这次学会自行车的过程。那时我就想:算了,自行车那么难,还是不学了吧,再说我以后是要开汽车去大城市的人,会不会骑自行车也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我每当看见大舅爹爹的孙子聪聪骑车骑得那么好,行动自如,我的心里就非常的不是滋味,但不甘心,我就想:我怎么这么没有用啊,连自行车都不会骑,连比我小好几岁的聪聪都会骑自行车,我比他大,竟然还不会骑自行车,太没用了。想了一会儿,我就决定振作起来,重新开始学习自行车,一定要比聪聪骑的还要好,不要输给他。“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学会了自行车,就像冯歪嘴子看见了自己的两个孩子一样,也振作起来,重新开始生活。

《呼兰河传》的第七章,让我学会了做人要坚持不懈,不要轻言放弃的精神!就像冯歪嘴子一样,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4】

寒假来了,我抱着一摞书缓缓走进书房,泡上一杯茶,在茶香袅袅中走进书的世界。脑海里仍然浮现着《祖父的园子》中那个顽皮可爱的小女孩,还有孩子一般的天真烂漫、宽厚温暖的外祖父。于是我带着这样一种美好的印象读起萧红的《呼兰河传》。

呼兰河城是颓败的,所以小说的基调是灰色的,作者用冷淡平静的叙述,描绘黯淡的画面,把我们带到了20世纪初的呼兰城: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整个城镇就像是笼罩在一片灰色中,乌云蔽日,阳光隐蔽。到处可见的是人们的无知愚昧和自私冷漠带来的一个又一个的灾难,他们麻木得让人愤恨,让人激不起一点内心的波澜。

而他们的愚昧和迷信害死了小团圆媳妇。小团圆媳妇原本是一个活泼健康的小女孩,由于贫穷,十二岁就到一户人家当童养媳。而小团圆媳妇到婆家以后,婆婆为了“教育”她,经常打她,渐渐地她变得又黑又瘦,精神也不太好。婆婆认为她有“病”,不断找各路“大神”给她看“病”,不断地折磨她,最后小团圆媳妇的命也因此被断送了。

在小说中,萧红把童年时代无意识的回忆像穿珍珠一样穿在一起,悬挂在读者眼前,凭吊着她幼时温暖的回忆,慰籍自己孤独悲苦的心灵。同时,作品又表达了萧红对国民盲目、愚昧、麻木、残忍的劣根性的忧愤和悲悯。后来这一作品被人认为是继鲁迅作品之后,对国民心态的开掘和批判的又一力作。

虽然书的基调是灰色的,可是在这混沌的灰色中也有一些光亮。相比萧红的童年,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我们更是幸运的。也许正是童年的美好吧,一生坎坷流离如飘蓬流转的萧红在生命的最后旅途中更加怀念童年时光,用自己的淡然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惊天动地的故事,但又处处都是故事。

读《呼兰河传》,就像品一杯茶,有淡淡的苦涩,也有淡淡的清香。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5】

呼兰河是中国旧时代的一座普通的小城,住在那里的人过着“荒凉寂寞”的生活,在他们眼中生活的最大意义就是安静地活着,然后安静地死去。小说中的团圆就是这样一个听天由命的人物。她想活下去,却被害死了。到底谁是杀害团圆的凶手?

小团圆是老胡家的童养媳,只有12岁。“她的头发又黑又长,梳着很大的辫子”,“她脸长得黑忽忽的,笑呵呵的”。但是街坊邻居们和她的婆婆对小团圆媳妇并不满意。他们看不惯如此大模大样的团圆媳妇。就此婆婆开始了对小团圆媳妇的管教。她用极其毒辣的手段对付小团圆媳妇,每天打她八顿,骂她三场,把她的大腿拧得青一块紫一块……

没有一个好心的邻居出来劝阻,直到哭声没有了,婆婆说小团圆媳妇被鬼替身了,偏偏这时候好心的邻居们纷纷跑出来了。有人主张给她扎个纸人做替身、有人主张在她脸上画个花脸……在这些“好心”邻居的倡导下, 小团圆的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了。

婆婆请来了大神。命令小团圆媳妇当众脱衣,赶来围观的人山人海,婆婆抱住小团圆媳妇,撕掉衣服,直接拿开水从头上往下浇。小团圆媳妇不停地挣扎。围观的人并不关心她的死活,只是觉得没白看一场热闹。

明明是旁观者不正常,正常的人却被当作了病人。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好心人”都是害死小团圆媳妇的凶手。但是真正杀害她的是人的冷漠。这不是一个人的问题,也不是一个镇子的问题,甚至不是一个时代的问题。看看如今开放文明的社会,为了蹭个热度,抱着键盘侠的心态敲着键盘,隔着屏幕对别人指手画脚,我们又比《呼兰河传》里邻居好到哪里去呢?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6】

在这真实的世界,我却分不清人的真假,活着的到底是人,还是幻化的恶魔。

混沌的气象里,呼兰河镇漫着飞雪,漫着人情冷暖的点点滴滴,严冬封锁了大地,大地咧着嘴巴大笑,嘲笑人们的无知和愚昧,只是大家都不知道,那时候离文明社会还很远,所有人都蒙在迷信的鼓里,道士向外宣讲着自己的说法,却就这样变成了真理。

落在这个时代,落在这个家庭,呼兰河镇带给她太多回忆,怀抱着一生的孤单来来往往,嵌在字里行间的孤寂,贯彻一生的遗憾。萧红留给这个世界的,是她的寂寞,也是她对那个时代最后的尊重。

好一个愚昧可怖的时代,好一场人言可畏的戏码。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应该是民众们那“变形的善良”,那儿的每个人都像是天生的八卦之神,渴望着第一个传播新鲜的故事或者是在故事里添油加醋让故事变得愈加诱人,要么就第一批赶到现场去占个好的位置进行围观,然而围观并不止于看,还得说,说神道鬼,说泥坑是吃人的;说团圆媳妇是被鬼降了;说这个人不好那个人怎样……。小城人的生活空间狭小,逼仄,十字街,小胡同巷子,简陋的文明设施,倒是更方便他们交流八卦了。

萧红以小时候的视角对那时的生活环境进行描写,除了屋院外的人是人非,喧闹嘈杂,在家里,她还有着自己的一片天地,也是这片天地,让她的这本书被推荐上了少儿读物。

“太阳在园子里是特大的,天空是特别高的,太阳的光芒四射,亮得使人睁不开眼睛,亮得蚯蚓不敢钻出地面来,蝙蝠不敢从什么黑暗的地方飞出来。是凡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的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个。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

生动形象的描写,画面感很强烈,让我也一下想到了小时候与爷爷在田边的点滴。只是这个灿烂的片段后面还写着,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

镇上的人们冷漠好事,麻木不仁,卑琐平凡的生活让他们得过且过,而渐渐没落的家庭也让萧红不得不从懵懂的童年里成长,越是到后面的描述就更为沉稳,而最后一章冯歪嘴子艰难曲折的人生似乎是在给全书做一个祈祷,他顽强忍耐的性子,扛着失去妻子后两个孩子的家庭,他没有跳入死神的陷阱,而是乐观向前。

“微微一咧嘴笑,那小白牙就露出来了。”冯歪嘴子的孩子给予了他希望,也给予了萧红希望,她希望呼兰河镇可以摆脱愚昧,摆脱灰色的一生,而这一切,都将是未来的每一代的使命。

萧红的一生,在潦倒、背叛与苦难中度过,但一生的漂泊也伴随着一路的反抗,她从来没有因为生长在冷漠的环境下而自甘堕落,她也没有在人云亦云中放低自己的姿态,她或许迷茫自己该何去何从,辗转两个男人的身边却也没让她安稳去世,我不知她那无定的人生是否有让灵魂去到安定之所,又或许她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像她那不朽的文字,化成不朽的风,糅合在自然的每一处,转恍在你我的身边,携带着这样的“灵气”,想让人忘记她,也是很难的吧。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7】

《呼兰河传》是萧红后期的巅峰之作。呼兰河仿佛自带悲凉底色,用一种厚重的静默等待着观者。与其称作小说,更相似于散文。没有可读的故事性和鲜明的人物塑造,流于细碎优美的文字之下,是完全私有的冗长情感与细腻回忆。这不像是一本写给大众去品评的书,而是一本单单写给自己的回忆录,那里面的欢喜悲苦,众生百相,是沤烂在血肉里的记忆。

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粗放质朴的笔调下烟火蒸腾,文字奔流地推陈铺述,繁而不乱,长而不冗,一座热气滚滚的小城旋即活泛起来。

“我只是一个善良的围观者啊”,每个个体都很无辜地表态。萧红行文中是克制的,鲜少有表露情绪的控诉与批判,就冷静而残酷地叙述着,通过她孩童时期的单纯眼睛,把她所看到的世界和盘托出。小人物的卑苦消极,愚昧麻木,善良热心,相互角力的人性,叫人激愤怜悯,叫人透纸生凉。呐喊也可以无声,平静亦是痛心疾首的绝望。

“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以前住着我的祖父,现在埋着我的祖父。”祖父是《呼兰河传》满目萧瑟中一点温情的红。并联着幼时萧红所有的关乎美好的记忆。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8】

《呼兰河传》这本书向我们讲述了萧红住的这一座小城——呼兰河和萧红童年的故事。

《呼兰河传》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到温馨、快乐的,就是萧红和她祖父在一起的时光。他祖父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祖父那慈祥的面容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他和萧红在园子里玩耍,一起念诗……可我印象最深的文章是《祖父的园子》。

在园子里,所有的生命都是自由的。植物是自由生长的,动物是自由自在的,人也是自由奔放的。萧红在园子里是快乐的,这也许是她人生中的天堂,是她最温暖的回忆吧。萧红在园子里时就把一切不高兴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她在园子里是开心的,祖父栽花,她就栽花;祖父铲地,她也铲地;祖父拔草,她就拔草。年幼的萧红却往往把韭菜当做野草一起割掉,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祖父教她,她马马虎虎承认下来又跑去玩别的了,这篇文章能让我感到温暖,感到快乐,同时也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成长离不开他人的关爱。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9】

处在那样的溫暖中,而作者却偏要持续注重“我们家是荒芜的”。

这类“荒芜”的溫暖刚好和隔壁邻居们的'冷淡产生了独特的对比。喂猪的、开粉坊的、拉磨的、坐车的,简单的工作弥漫着她们的生活,无聊寂寞却自觉得开心。

作者用很多的墨笔描绘赶大货车的李家。李家的童养媳——小团圆媳妇,就是不幸的化身为。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一天到晚乐滋滋的,但李家家婆为立护犊子,一直无缘无故打她,再再加上领居们的唆使,結果她便变成家婆情绪不如意的宣泄目标,最后被摧残地病了。因此老李家听了跳大神的人得话,给小团圆媳妇公然用滚热的水清洗了三次澡,几日后,她总算去世了。而李家的人最后的结局也是死的死、疯的疯、跑的跑。

之后作者又将画笔转为性格怪异、周边并不大爱打腔的有二伯,也有那饱受大家冷言冷语、运势不好的冯歪嘴子和王老大姐……不幸接二连三,仅有“我们家”依然是荒芜的,那样倒也罢。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10】

初次看到课文的题目,就深受吸引同时,脑中也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小团圆为什么叫小团圆?他的媳妇怎么了?为什么会死?编者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标题为题目?难道小团圆媳妇之死真的有那么大的隐情吗?”

带着不解与求知,在得到课本的第一眼看到这个题目后就阅读了这篇文章。一遍又一遍的读过之后,心中那种复杂的感觉就更加地让人压抑。

文章开头就以“黄昏”为背景,老家更是“热闹非凡”,“抓公鸡”“烧开水”“摆大缸”这样怪异的场面竟然是为了治病,吓!真是匪夷所思,而看热闹的人更是“络绎不绝”,小团圆媳妇的出现,让寂寞的呼兰河不再寂寞,老胡家跳大神,儿媳妇婆婆们更是奔忙不迭······为小团圆媳妇“治病”的各种招数中,最奇怪的莫过于用大缸洗澡,这倒没什么,可这洗“澡”竟然是用滚烫的开水,围观的群众却是乐乐呵呵,三次的洗热水澡夺走了小团圆媳妇的生命,围观者竟无人想到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而且这些人都是精神振奋!麻木、残忍、愚昧的人们啊!

无知的呼兰河人啊!愚昧的小城人啊!是你们,是你们的麻木、残忍和愚昧害死了小团圆媳妇,你们是元凶,我为你们感到悲哀,温情脉脉一扼杀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可悲,可叹,可惜!

《呼兰河传》读后感【篇11】

谈到解放,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类思想水平的提高,人们本该已经摒弃了愚昧,摒弃了毒害国人千年的迷信思想。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人性的解放的确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人们的愚昧与迷信仍然存在而且同样让人思考。发生在我身边的经历就足以说明问题。

我所生长的农村,人民无疑都是质朴的善良的,但他们仍然有摆脱不了的愚昧,遇到问题还是会找这种途径寻得解决。比如哪一家出了事遇到了灾难,这家人就会去请所谓的“阴阳仙”来家里吃饭,然后让他瞧瞧家里到底哪里出了问题。这时这位“仙人”就会在这家宅基地和祖坟地转上一转。结果还真发现了问题:无非就是你家宅基地有些洼,需要用土垫一垫;或者你家门前这个树位置不对,需要挪一挪;再或者你家祖坟地边上少一根桩子,需要嵌入一根。

再比如哪家遇到了麻烦事总是解决不了,愁眉苦脸的时候,有人就会建议这家主人去哪哪找人看一看。主人心里一想,兴许去瞧瞧高人找找办法就真的解决了。于是带上礼物不辞辛苦赶去讨问,说明问题之后这位高人就会指点该怎么怎么做:无非也是你家谁谁谁什么时候不要出门要背星;或者你家闺女出嫁不要嫁到哪个方向;再或者你要在哪个方向烧几天纸等等。求“神”的人都照做了。

这之后,有灾难的那家好几年都没了灾难,有麻烦事的那家麻烦事也解决了,都风调雨顺了。这时乡亲之间都会相互传来传去,说哪个地方的“仙人”或高人就是厉害,对他赞不绝口,以后谁家要有什么事还去请。就算问题还是没有解决,人们就会再建议主人要不换一个“仙人”再去看看,兴许你家问题很多,需要不同的人指点。这时主人还是会照办,继续“求仙问道”。

如果这些还都是我听来的,那我亲眼所见的就更真实了。我所见的这种我到现在都找不到一个可以打出来的名字来命名它。也是哪家有了麻烦,就会找年长的长辈给看一看,是不是碰到哪个孤魂野鬼了。我所亲历的是奶奶做的,有人找她给瞧一瞧是不是遇到谁谁谁了。奶奶清楚了来由,就开始去厨房忙起来。只见她找来一个碗,倒上半碗凉水,用两根筷子在碗上摆一个十字,然后再用一根筷子挑着用麻线系上的小土块,放在十心正上方。

然后开始用手边晃土块边问话。一问:“他家出现了怎样的问题是不是碰到了你谁谁谁?是的话土块转大圈一直转,不是的话土块在碗边转几圈就停下。”如果找到了是哪个小鬼搞的鬼,就会先骂上几句,然后二问:“你是不是缺钱花了?是的话土块就转大圈一直转,不是的话土块就在碗边转几圈就停下。”不一会儿就找到了问题所在,然后夜晚几点在哪个方向给这个小鬼送点纸钱就行了。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精华11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1000字(精选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1

《玫瑰与教育》是窦桂梅老师的教育随笔集。这本书记录她最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家长、作为一名专家对教育显现的种种反思,和其他一些书籍相比它没有长篇大论的教育理论、理念论述,而是记录她对教育教学的积极的态度,以及对教育的无奈与困惑。

刚拿到这本书,就对书名感到好奇,读来原来玫瑰是她在“教育在线”的“小学教育论坛”的网名,是桂梅颠倒过来的同音“玫瑰”。她说:“作家冰心只钟情于玫瑰,冰心老人认为玫瑰有刺,那是风骨,玫瑰的芳香艳丽就是冠艳群芳。”“现在,我已用玫瑰的含义要求自己——像‘6朵’玫瑰那样对待同行,努力做到‘互敬、互爱、互谅’;像‘8朵’玫瑰那样怀着感恩之心对待‘关怀及鼓励’我的人;像‘19朵’玫瑰那样学会在现实中‘忍耐与期待’;像‘20朵’玫瑰那样,‘一颗赤诚的心’对待自己的人生;像红玫瑰代表的那样,对教学付出热情和真爱;像黄玫瑰代表的那样珍重自己,祝福别人;像紫玫瑰代表的浪漫那样,感受心灵的真实和独特;像白玫瑰代表的纯洁一样,一辈子拥有童年天真;以至努力做到黑玫瑰的温柔,橘色玫瑰的友情,蓝玫瑰的善良……爱事业如同热爱我的生命一样。我晓得,要把个人的生命融入教育的.使命。”由此可见窦桂梅老师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和奉献之情,我不禁为她的满腔激情而动容。

为自己能像“冰心玫瑰”那样绚丽和高贵,她一路拼搏,一路汗水。一个吉林师范的中师生,先从吉林一实验小学,再到北京,而且当上北京清华大学附小副校长,其间受到过国家政治局常委的接见,参加过国家教育报告团,出版不少教育专着,这些成就肯定包含着她的心血和汗水,也是对她的付出的汇报。从她对自己的成长和成名的描述,虽有被“逼”之感,但更多的是自己在坚持自己的教育理想后,所做的许多工作是很令人佩服的。

读到“要追求文章朗朗上口,要能够在大庭广众中大声朗读,能让读者不仅听见声音,而且还能看见作者的笑貌——”我似乎真的看见窦桂梅的爽朗而热情的笑貌!她说:“无论如何也要“挤”时间也阅读,并用笔促进自己的思考——这是促使自己成长的科学途径。”“写作,记录着我教育生命一次次开花的轨迹。”诗意的语言,真切而热情,文如其人。

“爱在右,同情在左,走在生命路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这是窦老师所喜欢吟诵的诗句。作为一个从事语文教学的工作者,字里行间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流露出对文学的爱好,并时常有意识地扮演着“拉近朋友、学生亲近母语、亲近书籍”的角色。更让人感动的是:她此举目的竟是“让人在亲近文字的脚步里抓到爱。”

品味这朵这芬芳的玫瑰,她为我们每一个热爱教育、献身于教育的人做出做好的榜样。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2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优秀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暑期有幸阅读此佳作,收获颇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讲述了这样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他不爱学习。经常欺负家禽,整天碌碌无为,不爱护小动物们刚开始我对他特反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遇到了小精灵,因为他去捉弄小精灵,是小精灵生气,所以他就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像拇指大的小人儿。一切都是他活该,自作自受。或许成长需要历练,他遇到了困难,变成小人儿的他当然是想得到帮助了。可是,当他一踏出门耳中就传来了无数的嘲笑、讥讽,谁让他平时这么调皮,欺负这些家禽们。后来,他与家鹅“莫顿"还有一群大雁们开始了一段长途旅行……

在旅行中,他经历过风风雨雨。一个小男孩从顽皮、淘气到诚实、善良、乐于帮助别人深深地感动了我。还记得有一次,尼尔斯在斯康森动物园遇到了曾经救过他的老鹰“高尓果”,他发现高尓果被猎人捕捉了,便想办法救他,最后他成功的救了高尓果!通过这件事中我对尼尔斯的看法有些改变了。他懂得知恩图报,帮助小伙伴。尤其是他不会再去欺负小动物们了。他能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缺点的良好品德而感到开心。

一路上艰险又快乐的旅行,尼尔斯学会了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听到了很多传说故事,了解了很多动物生存的方法,了解了很多人文掌故,欣赏了很多大自然美景。到达目的拉普兰后,他白天和大雁们一起嬉戏玩耍,晚上就和大雁们开篝火晚会,他的旅伴雄鹅莫顿也找到了自己的配偶(小灰雁邓芬),它们还生出六只小雁,等他们结束旅行飞回家后,尼尔斯不仅变回原来大小,而且变成了一个既善良又有责任心的小男孩,受到了父母和邻居们的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有爱心,要帮助周围需要帮助的人,才能成为人们喜爱的孩子;我们要勇敢,在危难时刻,不要退缩,要勇敢的帮助别人;我们要有智慧,遇到问题时,要开动脑筋,想办法,勇敢地解决问题;我们要有责任心,在干某些事情时,一定要认真,坚持尽力的把事情做好;我们要爱惜小动物,不要去伤害它们,要多关心它们,它们也是我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大自然中有很多美景,我们要珍惜它,才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

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让我学会了最重要的一点——“永远不放弃”;也让我懂得人要帮助别人才是最快乐的人。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拥有更美好的明天!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3

书写的每一个旅行记录,其间的心情体会,都能用或者是诗人或者是画家或者是作家以同样的充满艺术体会的感觉描写。每一个地方都能用艺术家的视角来与之当前的体会对比,让阅读的人在随着作者旅行的同时也随着那些艺术家旅行。

从诗人华兹华斯的诗歌中可以体会大自然的治愈力量,从画家文森特。凡高的画作中看到鲜艳漂亮,色彩斑斓的普罗旺斯……开始时对于书中的记录因为总是现在时与回顾艺术家们的旅行经历相互穿插,不能明白作者的意图,当看到凡高描画下的普罗旺斯以后发现原来是这个意思。对于景物的印象总是因人而异。每个人的情绪,喜好都能决定他的眼中的风景。作者透过诗人,画家们善于发现的眼睛全面的以新鲜视角来看待此刻的风景,对这些景观给我们心灵上的冲击或触动给以总结,比如关于壮阔的体验。于是在阅读过程中对于这些体验也生动的投射到了我的脑海中。

读到最终三篇时恍然,原来本书一直在以各个艺术家为向导,用他们的作品,他们的理论或者他们的书信来介绍当地风光。

作者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于旅途中的感受——壮阔的,美的,如何感受如何发现。罗金斯建议用文字用绘画来记录让你感到美的那些风景,无论多差的文笔,多烂的画技,当记录他们的时候,那种细致的观察是单凭相机或无心浏览是不能获得的。美就会潜移默化到你的记忆中,随时可以取出来重温。这就是攫取美的手段。

当旅行结束回到自己常年居住的地方,这地方无论多么美丽,总会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中变得模糊无味。按照塞维尔。德。梅伊斯特的卧室的旅行那样,用旅行的眼光心情来看待自己的居处,总能发现更多以前忽略的美。而常常如此激情的欢愉的生活在如此丰富处处新鲜时时惊奇的地方,总能让人心情愉悦。

所以对于艺术,似乎也不是遥不可及,它可以把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4

一直以来,旅行对我来说,尽管也经常被某些场景的壮观、美丽等震撼和惊叹,但总体说来,还是感觉苍白和无聊,缺乏一种理念支撑的意境去感觉和感受。《旅行的艺术》看完后,相信基本填补了此认知方面的缺陷。

旅行的一个失败是:我们还没有积累和具备所需要的接受能力就迫不及待的去观光,而造成时机错误,接纳到的信息会变得杂乱无章而缺乏价值。因此,必要的知识储备是很重要的。

现实中的世界是有的是有生命的,如动物,植物等,具有灵性。放下自身的成见,设想用动物的眼光看看这个世界,并辗转切换于人类和自然界的视角,也许不快乐的源泉正来自我们用单一的视角看世界。一个没有活动能力的物体仍然能对他周遭的事物产生影响,含蓄地唤起我们的德性。有的是无生命的,如山川、河流、海洋、沙漠、建筑物等。壮阔景观的雄伟和力量有其象征意义,去了悟自身的局限是十分有效的,否则我们就有可能在日常生活的流变中感到焦虑和愤怒,不只是自然,就连生活本身也是不堪忍受的重压。如果我们用更长的时间与他们相伴,他们会帮助我们心服口服的接受那些无法理解而又令人苦恼的事情,并接受我们最终将化为尘土这一事实。还有一类,人类科技的产物,如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能带来另类体验和造就别样风景。

旅行中,保持好奇心以及对公众、家人的善心,通过对异国他乡中特有的动物、植物、建筑物、壮观的风景,甚至家乡少有的湛蓝的天空、清澈的空气、鲜艳的色彩等的对比观察,会因此别有情调而心情舒畅。在细微处中,如果注意到观看、注视、拥有之间的差别,运用系统和结构的分析并感受,更会获益匪浅。有人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也有人则是化神奇为腐朽,前者寥寥而后者众多。

人类情绪受制于一种僵硬和不宽容的逻辑,眼前的风景凭他们自身的力量不能保证我们能畅享快乐或倍感凄然。幸福构成的关键因素并非是物质的或审美的,而永远是心理上的。自身的调整和旅伴相处的良好交流,将会提高旅行的舒适和质量。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5

只有克服挫折,才能获得成功。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便常常给我讲《西游记》里的故事,也会给我买《西游记》的碟片。那一卷卷神奇的画面给我的童年添上了不少艳丽的色彩。

重温这部经典之作,我渐渐地发现,自己能够从这部书中领悟许多,而不是像儿时一样,只懂得观看打妖怪,享受惩恶扬善的愉快。也许,这便是年龄的成长和经验的丰富所带来的对人、对事、对物的不同理解吧。

我从这部书中理解得最深刻的非“成功之路上必定有艰难险阻”莫属。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这其中有妖怪的阻拦,也有神仙的诱导。从前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天上的'神仙暗中在帮助唐僧,但又时不时会有他们的坐骑、童子到地下称妖,阻止唐僧前进呢?神仙为什么不能再唐僧到来前就把妖怪收了,让唐僧一行人一路上畅通无阻呢?现在想来,恐怕是只有经历了挫折才能成长,才能拥有获得成功资格。

把取经之路看做生命的道路也并非不可以。在这条看似平淡无奇的道路上隐伏着种种阻碍。它们各不相同,但又有着惊人的相同点——若克服它们,你将能前进;若被它们吓到,你将寸步难行。而唐僧师徒四人又可看作一个人的不同表现。

如果像唐僧一样,首先就被对挫折的恐惧压倒了,这是不可行的;如果像猪八戒一样,好吃懒做,满足现状,那也不行;如果像沙僧一样,遇事太随和,也难以跨过艰难险阻。因此,我们应该更多地学习孙悟空。

在这部书中,我们见证了孙悟空从刚出世到学本领,再到大闹天空,保唐僧取经。这一路上能打败妖怪也多亏了幼时本领的学习。如果他从小像一只平凡的猴子一样,没有学习,不去打拼。他又怎能在自己打不过妖怪时去请求各路神仙的帮助?怕是还没见到唐僧,就已经老死了。而我们也和孙悟空一样,现在正是学习的时刻,只需克服功课上的困难,学好知识,为与今后生活上的挫折拼斗打好基础。当然,广泛交友也是必需的。朋友可以在我们遇到一己之力难以承受的困难时给予我们帮助,让我们渡过难关。当然,光是学习孙悟空也不行,我们应该融合四种性格,让自己变得沉着、冷静、勇敢、有耐心,这才是克服挫折的上上之选。

其实,遇到挫折并不一定是痛苦的。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爱迪生为了找到适合做灯丝的材料,经历了13个月的艰苦奋斗,试用了6000多种材料,进行了7000多次实验才成功。相比之下,我们经历的挫折又算什么,连这些小困难都不愿承受,成功之门又怎能打开?

所以,我们不必害怕挫折,要坚信自己有能力去克服。当我们踏过一个又一个挫折时,便会不经意地发现,“成功”就在眼前!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6

于旅行中翻开的这本读物,读书的过程很舒服,一页一页,不紧不慢,随着毕书敏老师细腻的文字在脑海中猜想那些自己从未见过甚至可能此生也不会谋面的风景,也在期待自己旅程中会有哪些惊喜和奇遇。

以前读过一些游记,多半是年轻人书写,字里行间看到的是新鲜、希望、好奇和乐趣,是一颗颗澎湃的心对世界的窥探和感慨,读毕淑敏老师的游记却是全然不同的感受,像一个安静的长者在讲故事,娓娓道来,告诉你她眼前风景的来龙去脉,告诉你她的所看、所想,笔触温柔,心境平和。她的游记有点不像游记,思绪常常跳跃,内容也远超出眼前风景,历史、地理、社会、心理学知识轮翻上阵,让人着实敬佩这样一个知识广博的人。

读罢此书,觉得好像是跟一个长者出门游历了一番,看她那个年代人眼里的风景,听她讲这景对她的意义,而同样的景,换我自己去欣赏,赏出来的味道肯定也跟书里的不一样。至于是否真的在这本书里找到了触及心灵的感觉,答案当然是没有的,因为我并不期待从任何一本他人的游记中看到触及灵魂的风景,我相信毕老师取这个名字也绝无此意。触及灵魂的旅行从来都只在我们自己脚下,在我们自己眼里和我们自己的思想里。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7

最近和班里孩子一起看了一本课外读物——《西游记》,的确受益匪浅。《西游记》是我国优秀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至今仍广为流传,其中的精彩故事都百看不厌。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玄奘怒逐美猴王;孙大圣四海求仙方,观世音甘露活宝树;唐三藏路阻火焰山,孙行者智取芭蕉扇。可堪称是经典中的经典。虽然书中有一些看不大懂的地方,但却并没有减弱我对《西游记》的喜爱之情:调皮机灵,诡计多端的老孙;大腹便便,视食如命的老猪;老实忠厚,谦虚谨慎的老沙;有时心软,有时固执的唐僧。这些生动形象、逼真的人物,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众所周知,在西游记中,唐僧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但也许是他一直潜心向佛的缘故,却从未体验过世俗的繁杂,一心认为世上的人都是善良的。因此造成了他性子软的特点,更容易相信他人的话。在悟空将妖怪打倒后,他却只听猪八戒的一面之词,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指责悟空,后竟然又听信猪八戒的谗言,在知道悟空所说的真实的情况下,却选择相信猪八戒。悟空与他结为师徒许久,应该是情深义厚,知道悟空的性格与品质。如今悟空不顾自己的名誉,将他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他却全然不顾,体现了他对悟空充分的不信任,实在令忠心耿耿的孙悟空伤心。也由此可见唐僧做事莽撞,在没有弄清真伪的情况下,就妄加定论,听信谗言。

孙悟空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大闹天宫"突出他热爱自由、勇于反抗的精神"西天取经"表现他见恶必除、除恶必尽的精神。孙悟空大闹天宫失败后,经过五行山下五百年的镇压,被唐僧放出,同往西天。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机,就是镇魔者孙悟空的主要特征。

接下来是猪八戒:最初的`印象是好吃懒做,因为这个原因已经让孙悟空骂了又骂,同时也给师徒四人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孙悟空被赶走的这些时候里,它又因为贪睡,害得唐僧误入妖怪的洞穴。不过有的时候,它也挺聪明的。在去请孙悟空的路上,它用了激将法,这点是出乎我意料的。而且,它也很重义气,虽然平时孙悟空一直骂他,但在孙悟空被赶走时,它也落下了眼泪,不是吗?

最后是沙和尚:老实,这是谈到他的第一印象,其他的就觉得没什么很特别的,相对于猪八戒来说,它更认真,愿意吃苦,毫无怨言。

观世音菩萨选了四个人,真是绝配,孙悟空一身本领,猪悟能敢于斗争,沙悟净憨厚沉稳,唐僧心地善良,师徒四人经历千难万险,终于修成正果,成仙成佛,我真为他们高兴!

《骆驼祥子》读后感1000字 1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中国北平城里的一个年轻好强、充满生命活力的人力车夫祥子三起三落的人生经历。祥子来自农村,是个破产的青年农民,他勤劳、纯朴、善良,保留着农村哺育他、教养他的一切,却再也不愿意回农村去了。从农村来到城市的祥子,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他用三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理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刚拉半年,车就在兵荒马乱中被大兵掳走,祥子失去了洋车。又一次拉上自己的车,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然而,命运似乎毫不眷顾可怜的祥子,虎妞难产而死、小福子自杀使祥子连遭生活的打击,他开始丧失了对生活的任何企求和信心,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不再像从前那样以拉车为自豪,他厌恶拉车,厌恶劳作。被生活捉弄的祥子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

对于祥子,我感到敬佩,但更多的是遗憾、惋惜与无奈。敬佩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那个吃人的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影响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的悲惨。

感叹之余,我明白了生活中没有一帆风顺的路途,就连婴儿学路也会不慎跌倒,可是婴儿还会自己勇敢地站来,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直到他们走路不再晃,直到他们能够独立为止,我们不能被生活中的灾难所吓倒,我们应该有“弹簧精神”,遇强则强,没有挫折就不叫做生活了。

人人生而平等,我们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很复杂,人很容易迷失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是否能够坚持最初的心,最初的梦想,这很难说,而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在追求的过程中,即使我们遭遇了失败,也不用气馁,因为“失败乃成功之母”,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一些失败,就觉得自己离成功很遥远。我们应在人生的舞台上用自己坚强的臂膀、矫健的步伐、不屈的灵魂展现出另一番美景,感受鲜花的芬芳,接受掌声与欢呼,像夏花般绚烂地盛放,给自己一个无悔的季节。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8

没有无缘无故的开始,也没有随便跌撞的巧合。之所以阅读这本书,是在自己即将毕业之际,在正式踏入社会之前,可以抽出时间出去走走,去做一个毕业旅行。至于为什么去旅行,从旅行中可以收获点什么,我想从这本书中,已经找到了我想要的答案。

旅行的出发点很简单,可能仅仅是因为一幅画中美丽景色的吸引,恰好这时也厌倦了现在的生活与环境,在严冬里想象夏日,在《冬日艳阳》的画册封面中找到了向往的地方,那便决定去吧。或是好奇心驱使我们一探究竟,亦或是认为自己目前的生活有违自己逻辑,去寻求与自己性情与逻辑必然的契合。总之,我们有很多种原因促使旅行,但必须了解自己是为什么去旅行,这很重要,接下来会解释重要的原因,说走就走的旅行是不现实也不可取,极少部分人可以将旅行作为生活的全部,绝大多数人旅行之后还是要回归原本的生活,如果可以,在不打扰目前生活的情况下出去走一走,未尝不可。

影响旅行的因素很多,心态,情绪,矛盾等等。消极的心态在即将踏上旅行的时候,会觉得旅行非常痛苦疲惫,大量地行李,路线的规划,都会否定旅行本身。以及一种恐惧,两种矛盾,即将去曾经仅仅是在书本画册上了解的地方,万一差别很大,有桲脑中的想象,万一一模一样,这次旅行本身是否已经失去了意义。在旅行途中与同伴或其他人发生矛盾,致使情绪上的灰暗。半途而废或是形态或意识上的不完整都不是想要的旅行。我想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当然,风雨兼程的本身已经是旅行的一部分。

真正美的画面很少,常常因为一张一段美丽画面的吸引而旅行,但不得不说,在旅途中真正美的画面就那么几张,寥寥无几,但为了追求这寥寥无几的画面,在其背后付出的艰辛是人们所忽略的,是否可以为此,付出很多,一路坚持,我想一开始就想明白为什么去旅行,那任何困难都不是问题。

应该拥有旅行的心境,什么是旅行的心境?感受力或许是它最主要的特征。我们怀着谦卑的态度接近新的地方。对于什么是有趣的东西,我们不带任何成见。我们也许会让当地人感到不解。因为我们在马路上或狭窄的街道上,欣赏那些他们认为有些奇怪的小细节。我们冒着被车辆撞倒的危险是因为我们为一座政府建筑的屋顶或是刻在墙上的题字所吸引……。书中给出的答案在我心中无懈可击。

旅行之后,依旧要回归本身,更热爱现在的生活,珍惜现存的美好,不需要准备,不用舟车劳顿,现在完全可以做一个室内旅行家,仔细欣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每个珍惜的画面。能通过旅行对自己的生活有更好的审视和定义,这才是旅行最值得收获的。正如在书的结尾所写,让我们在前往远方之前,先关注一下我们已经看到的东西。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9

趁现在繁花还未曾凋谢,

趁现在还年轻,

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

还能诉说很深很深的思念。

一定要,走遍这个世界。

哪怕没有,也要有一颗旅行的心。

我会喜欢黑夜的北京,喜欢高楼大厦霓虹闪烁,远远地看像彩虹的天堂,在这座大都市里寻找那么一刻的,迷失自我。拿着单反拍下穿行的车流,让他们在照片上留下流星般的滑行光线。在黑夜的北京的地铁站,看一双双步伐或急促或凌乱的脚,穿行在一双双步伐或缓慢或蹒跚的脚旁。一家家地看过地铁站里的餐厅,闭上眼睛辨识它们的味道,也许我会一无所获,这样的餐厅属于那些匆匆走出2号地铁,寻找一份早餐,再快速回到公司的都市丽人。

我会喜欢任何一个季节的夏威夷,也许它属于永远温暖的夏季。把背靠在栅栏上,慢慢地仰下去仰下去。头发在海风里飘,看到天空中的云朵以优美的姿势大片大片地蔓延过城市。在这座美丽的岛上,不寻找什么,感受寂寞。

我会去日本看一场樱花的盛开。看着风把窗外大樱花树的花瓣吹进来,飘落在翻开的书页中。阳光闪烁在粉白花瓣上,用手指拈起它,看着樱花清香的汁液沿着皮肤的纹理在渗透。是那样的,温暖寂静的春日阳光,透过绿色的树叶樱花的花瓣,水一样倾泻下来。

我会去美国看望思念已久的人。或许他已不记得我,或者从未记得我,只把我当做借宿的中国留学生。煮了咖啡,选了一张莫扎特的唱片,窗外雷声大作,在树叶上打出哗哗的声音。坐在他的床上看书,他看资料,不知不觉到了十点多。我们可能拥有友谊,又或者再次擦肩而过,在人海茫茫永不相遇。

我要住在三十年代的法国公寓楼。我猜想里面有点破旧,但是很美丽。像梦里一样露台上有生锈的铁栅栏,还有蔓延的浓郁的爬藤植物,开着白色花朵。

我会享受新加坡阳光灿烂的下午。从窗口望去,能看见绿色的河和黄色鸭子。

我也许会在印度。黑暗中听到风和云层掠过城市天空。

我会在冰岛。在常常被人遗忘的北欧五国,看破碎汹涌的大海。

我会去巴西。感知热带雨林的潮湿清凉,听每一棵树说他们的自由自在。

我想环游的世界,有足以记录温暖回忆的信物,天空是迷离而寂寥的蓝,空气清新得透明。寻找那些曾出现在梦境中的路径、山峦和原野。

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现在繁花还未曾凋谢,趁现在还年轻,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还能诉说很深很深的思念。为它美丽多久,为它流浪多久。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10

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了———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1000极致旅行体验读后感 篇11

世界上的文学家有很多,但是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却并不多。众所周知,这些个可以荣登全世界认可的作者肯定有着更突出的,举世瞩目的文学成就。读他们的作品,我们可以收获无与伦比的精神享受。感受他们文字中的精妙绝伦,感叹他们文学造诣上的登峰造极,更感叹他们那妙笔生花般的创作。

很是幸运地我在2012年的年底收获了手头这套由新星出版社隆重推出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典藏书系。收集这系列丛书不外乎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精彩作品收藏,另一个则是陶冶情操,丰富自己的阅读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我这套系列作品中选择阅读的第二个作品。事实上时的我早就对这个故事大致情节有所了解,因为它是众多我儿时接触的童话故事中超级印象深刻的童话故事。而此时此刻在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推出中它居然也罗列其中,可见这本作品的卓越文学成就。身份已经从孩子转换为了成人,我更是在读这部经典的童话故事中采撷到了以往并未领略到的精彩和特色。深入地阅读,更加深着我对《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认知。书中的语言描述,人物塑造,故事情节设计,场景设置等等方面都是那样地有着独特的味道。也难怪乎它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厚厚的上下两册译本几乎涵盖了故事原本的那份原汁原味。没有删减,没有绘图,有的只是一个最为直截了当的作者当年的文字描述。很是吸引书外的读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跟随着那些个仿佛跳跃的文字精灵共同踏上了骑鹅旅行记的奇遇记。

故事的内容围绕着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由于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人。随后更发生了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男孩骑着自家的大白鹅,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尽管路途遥远,艰难重重,但是他却在这段独特的行程中增长见识,结识朋友,锻炼意志,学会坚强和勇敢。书外的读者很是可疑发现书中那众多的集结入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等各个方面的教育知识点。小小的童话故事中浓缩着诸多精彩的内容精华,汇聚了自然风光、地理环境、文化历史以及动植物习性更以最为生动,形象,有趣的文字穿插入童话之中。孩子们更可以在这个童话故事中一同跟随着男孩插上想象的翅膀共同去旅行。了解世间的美妙,认知文化历史,更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为我们揭开了一段关于奇妙旅行的文字篇章。引领着孩子们进入一个梦幻般的童话王国,学习知识,提升认知,更争做一个成功,善良,勇敢和坚强的个体;同时也引领着成年人们共同踏上时光的隧道回到自己童年,追寻当年的足迹,感知人世间的美好。

料理鼠王读后感


你知道写好读后感的具体步骤吗?当读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和人物,直至现在我们仍记忆犹新。我们在写读后感时,一定不要说空话,要斟酌自己的词句,下面我们来学习一些关于“料理鼠王读后感”的知识点。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1】

曹操是我国古代著名的诗人、政治家和战略家。但是在《三国演义》里,他很少有代表正面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从前的我,是家里的小皇帝,谁都听我的。看完了《猫王》,我被左黄拉的勇敢与善良感动,为右黄拉的宽容感动,为鼠王的大公无私而为之一振。

大学生《理相国》读后感【二】

《理想国》是一部政治学经典,但在读这本书时,我的思维常常在字里行间悄悄的远行,所以有时候不得不停下来想想自己的思维跑到了**,是怎样跑的。这本书不是很容易读懂的,在细读起来总是觉得在和先哲对话时少了那份开阔与气度,多了些唯唯诺诺,人云亦云,很想用自己的话去理解去探索可那毕竟是一道很漫长且艰辛的路,所以我将慢慢的前行,那样收获的也许才更多。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和热爱自己的祖国。我们一定要向尼尔斯那样乐于助人,现在我更深刻的理解了一句名言“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这本书用拟人与神话的方式,书写了发生在主人公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之间的相遇交往的感人故事,写了小猪威尔伯本应该是被人类宰割的令人可怜的动物,可是,由于蜘蛛夏洛的及时出现,使小猪威尔伯逃过了被人类宰杀的劫难。在它的网上机智地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和“光彩照人”这些词语,最后,蜘蛛夏洛产完卵后就死了,威尔伯为了感谢夏络,就无微不至照顾这些可爱的小蜘蛛。小蜘蛛出生后,大多会带着气球飞到外面世界织网,每次都有两三只蜘蛛留下来。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

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

然而,历史不允许我做出假设。真实的历史表明,荆轲仍然犯下了严重的错误。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2】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料理鼠王》,看完这部电影,我学到了许多东西,感触颇深。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老鼠雷米有一个大梦想——就是成为厨师。一次偶然的机会,它结识了在古斯特餐厅的学徒林奎尼。在雷米的帮助下,林奎尼不仅收获了爱情,而且挫败了餐厅的大厨的阴谋,还成为了餐厅的继承人。但是他不想再去当个傀儡了,就把雷米赶了出去。可餐厅的成功,引起了著名的毒嘴美食评论家科隆的注意,在危急关头,雷米回来了。科隆和全世界的人们被它做的美食震撼到了,它让人们认识到了厨神说的“人人皆可烹饪”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看完这部电影,我理解了“人人皆可烹饪”这句名言。这句话和这件事让我懂得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伟大的艺术家,但是伟大的艺术家可以来自任何一个角落。同样,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着这样的艺术家,不是吗?伟大的音乐节贝多芬,就出自平民家庭,但他的音乐才能,使他成为了著名的钢琴家,尽管他在二十六岁时,双耳失聪,但他依然留给了我们许多的钢琴名曲。

只要有爱好,肯努力,一定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我长大后,也一定成为一名这样的艺术家!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3】

《料理鼠王》的故事发生在巴黎,有一只老鼠叫小米,小米看到了食神在电视上的烹饪讲座,便深深地记住了食神的话:“人人都会烹饪,只要你有勇气,不管你的地位有多低下。”

可是,食神的这个观点却遭受到了评论家的反驳,导致食神餐厅被迫降了一个星级。

食神非常气恼,不久就离开了人世。但是小米心目中的食神经常开导它,鼓励它。小米终于学会了烹饪,他和小林成了好朋友。他躲在小林的帽子里,指导小林做菜,使小林从食神餐厅的垃圾工变成了主厨。

后来才知道,小林就是食神的儿子。一天晚上,评论家到食神餐厅来用餐,那些小米做的美食使他惊讶无比。第二天,他的评论就发表了,面临破产的食神餐厅又生意红火了。当评论家得知如此美味的食品,竟然来自一只老鼠的双手时,他无比震撼。小米能成功在于它肯去尝试,一个人只要肯去尝试,就一定能学到好多东西。一件事情的成功和失败,就往往在于你的选择是否正确,你是否有勇气来迈出这一步。

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就终有实现的那一天。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4】

我觉得动画片中的雷米机敏可爱,并且还有一技之长,我们也应该有自己的“特长”,这样才能更好地立足于学校和社会,比如在我们班里,有的同学跑步快;有的同学游泳快;还有的同学脑子灵活,善于搞创造发明……我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比如我的体育就是强项,我将来可以凭着自己的这个专长考体育学院,甚至当世界短跑冠军,做一个像刘翔那样能为祖国争光的炎黄子孙!这就是雷米带给我的最好启示,此外雷米的聪明机智也令人钦佩不已,比如雷米可以藏在人的帽子下面,就像开汽车掌握方向盘一样拽着那人的头发,指挥别人烹调那一盘盘只有它知道烹制秘诀的极品美味佳肴,这样一来,一个从不会烹调的人在它的遥控指挥下,居然也能成为“超级大厨”!并给饭店带来“如日中天”的良好发展势头,令食客们赞不绝口、好评如潮,可以说雷米这只老鼠简直太神奇啦!

我看完这部动画片已经很久了,但所有老鼠的可爱身影仍不时出现在我的脑海中

学号:b13043123

梁伟2014-4-6星期日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5】

快乐的暑假生活又开始了。

7月3日晚上,爸爸悄声细语地对我说:“明天白天认真做些写暑假作业,晚上看电影如何?”我瞪大眼睛,不住的点头道:

“好的,好的。”又自言自语地念叨:“大概是我这段时间表现好吧!

”7月4日晚上,爸爸打开电脑,找到文件,点击进入。推荐了三部电影,有《小鸡快跑》、《马达加斯加的企鹅》和《料理鼠王》。我一下子被难住了,犹疑不决,最后在爸爸地催促下,我选择了《料理鼠王》。

这是一部励志电影。在世界著名的美食之都巴黎,有一家巴黎最好的餐厅——美食之神餐厅,餐厅下面住着一只名叫雷米的小老鼠。它和别的老鼠与众不同,别的老鼠喜欢偷东西,和垃圾为友,但它却喜欢厨房,而且还有个远大梦想,是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

一个偶然的机会,雷米溜进了厨房。突然有人找到雷米,叫大家用铲子、刀、锅和其他东西把它抓起来。实***贵尼也看见了这只老鼠,便来帮忙,他用了一个杯子,一罩,罩住了雷米。

林吉尼想把老鼠扔进河里,但他认为杀死这样的生命是不好的。便无意中问雷米:“你会烧菜吗?

”“会。”雷米真诚的说道。

于是,林贵尼让雷米钻到自己的帽子里,指挥自己做菜。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配合,真的做了一顿美味可口的饭菜。最后小老鼠雷米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电影告诉了我们:“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有信心,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的理想去竞争、去挑战、去努力,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6】

这是一部轻松幽默的电影,主角是一只叫雷米的小老鼠,它最大的愿望就是能亲手做出各种各样的美食,并且得到别人的认可,但是它毕竟是一只老鼠,所以它的“美食家”的梦想在人与老鼠之间的矛盾前显得很荒谬。就是这只有着“荒谬”理想的小老鼠,用自己的不懈努力证明了: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影片中给我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古斯特的名言:Anybody can cook,也正是这句话激励着雷米坚持不懈地一直朝着自己的理想前进。任何人都可以做出美食,只要你有心,所谓有志者事竟成。是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生活中很多事情也是这样,不要被别人在某方面的成就所筑成的高墙所困住,渐渐在围墙内自暴自弃、自怨自艾,其实,只要你有目标,肯尝试,说不定你也会摘取到成功的果实。这一念之间就在于你自己肯不肯尝试的问题上。上帝是公平的,在机会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关键就在与你自己的选择如何。小老鼠雷米就是靠着对美食的一腔热爱,靠着一股子冲劲向自己的理想前进着。

Anybody can cook. 同样Anybody can try.机会不等人,所以我们应该抓住每个机会去尝试、去奋斗,发掘自己的潜能,有一天你可能会发现:我也行!这其中当然有着自信的作用,自信是做任何事情的必要砝码之一。每每看到别人的成就时,我们有时候就会产生一股挫败感,认为自己确实不如别人,别人获得成功才是应该的。其实不然,没有谁是天生的失败者,也没有谁是天生的成功者。打起精神来,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的,不要被别人的成就所威慑,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成功者,只要你有自信并且努力奋斗。上帝不会偏爱任何人,如果他真的偏爱的.话,也是偏爱那些有自信并且不懈努力的人。

此外,林贵平的经历也使我意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只要你自己善于发挥,就能在一方领域中成功。要知道,一个人有时候虽然不能成为最善带兵的将军,但是有可能成为最优秀的士兵。并不是每个人都要成为最好的将军,况且这世界上也没有这么多的将军位置给每个人做。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了解自己的长处,充分认识自己并加上自信和不懈的努力,这才是个人通往成功的捷径,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就向林贵平,他虽然没有成为一名声名远播的厨师,但是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服务生,并且他自己也深深地喜欢这份工作。他将自己的激情、专注投入到自己的职业中,在他的行业中,他无疑是合格的更是优异的。

正确认识自己是非常重要并且非常难得的。许多时候,我们正是由于对自己的认识不清,而盲目地奋斗和追求,走了很多弯路甚至离成功的目的地越来越远。每个人都可以尝试,在各种尝试之后,每个人都能够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长处并加以充分发挥。

成功并不是很遥远的。首先,你要有热情且敢于尝试;然后,在不断的尝试中认识自己,发掘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最后,你必须具有足够的自信和不懈的努力。达到了这三个标准后,相信我们离成功就不远了。

关于友情,剧中雷米与林贵平的友谊也证实了“患难见挚交”这句话。友谊本来就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彼此都不信任对方,那双方就根本沾不上“友”字的边了。林贵平就是基于对雷米的信任,而一直将雷米留在自己的身边,给他一个舒适的住所;而雷米也是基于对林贵平的信任,而一次次帮助林贵平渡过难关。人与鼠之间本来就有着不可磨灭的矛盾,雷米有饿曾经迷惘过,不知道自己与人类交友的做法是否值得,然而他对林贵平的信任使他回到林贵平的身边,继续帮助林贵平渡过最后的难关。

小鼠雷米的成功告诉我们,Anybody can cook,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你尝试、奋斗,而真正的朋友是值得信赖的。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7】

我今天看了《料理鼠王》这部片。小米是只蓝色的小老鼠,《料理鼠王》的主角,他与众不同,一心想成为一个大厨,像他的偶像厨神那样,可是他的家人都不支持理解他,而他也会经历来自人类的各种困难。和小宽的偶遇让他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小米平时在老鼠部落中无法发挥他的才智,只能担当“毒性检测专家”,帮助鼠帮检测哪些垃圾是可以吃的,哪些是有毒的……而他想做的是做人类的大厨。然后,小米在一次偷东西时不小心和朋友走散了,掉进了下水道,通过下水道来到了伦敦地面。

他看到了食神餐厅,不过是3颗星的餐厅。他来到这里,看见了一个清洁工不小心把一些配料给弄到了锅里,小米看见了,说:“他会毁了这锅菜的!”说完,小米趁没人时,跑到了锅前面,快速的放入调料,可在放完以后,那个人发现了它,就赶快拿一个透风的罩子盖住小米,以免被别人发现。小林把小米带出去,和小米商量了一下,让小米帮她做饭,来得到这个工作,小米同意了。从此,小米和小林就一起做那种汤,然后食神餐厅就生意红火。有一天,小林正在接受采访,然后来了一个人,那个人说自己是美食品评论家柯博,有空时去食神餐厅尝一尝他的菜。有一天,柯博来了,让小林把他敢做的全做出来,然后小林和那些厨师服务员说了是小米做的菜以后,他们都走了,就剩小林和小米了。

小米又把他的同类叫来和他一起做菜。那时,小林只能当服务员了,那些老鼠在里面做,小林在外面穿着轮滑鞋送菜。最后,柯博问菜是谁做的,小林说等所有顾客都走了才能让他看厨师。到顾客都走了以后,小林带柯博去厨房看,柯博知道了厨师是那只老鼠后,就走了。再后来,小林在天花板上建了一个老鼠饭店,到点时,小米就下去做饭。

通过这部片,我知道了小米想当大厨的精神,可是他的家人都不支持理解他,可他最后成功了。还有,我想说,只要自己朝一个伟大的梦想前进,就一定会成功。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8】

昨天,我看了一部法国动画电影,名字叫做《料理鼠王》。电影从开始到结束都一直深深的吸引着我,此电影也讲述了一个个意味深长的道理,让我感触良多。《料理鼠王》主人公是一只老鼠名为“小米”它常常在一位老奶奶家里**食神的节目,却意外发现食神死亡。

终于,老奶奶发现了老鼠一族,决定要将它们斩尽杀绝,老鼠一族为了逃避老奶奶的追杀便逃之夭夭,然而却留下的小米,后来小米独自走上了美食之路,并与人类(食神的儿子)共同走上了美食之路,他们一起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走上了美食的顶端。这告诉我们什么?

是啊,“料理非难事”我们得有勇气去挑战,我们有了勇气就有了不怕输的精神,这也充分表达了,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在于这个人是否能战胜自己出身的卑微,成为一个有用之才,我们都要有不怕输不怕吃苦的精神!这部影片了也讲了,一只小老鼠也可以成为烹饪大师,也可以为社会做出贡献。我们应该忘记自己卑微的生活经历,努力成为受人尊敬的人。

不论是什么,只要有心,都能成功!《料理鼠王》还表达了,我们得更要拥有新的思维,我们要不一样!我们需要进步!

在电影里,老鼠只会走老路。我们需要开辟一条新的出路。也许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上千个困难和危险。但我们也不能被这些陈规陋***锢。我们只要有一个梦,有勇气依然能实现!

料理鼠王读后感【篇9】

作为一名多年从事文化评论和影评工作的人,今天我很高兴有机会来分享一下我对电影《料理鼠王》的观后感。这部电影是一部动画片,改编自Roald Dahl的同名小说,由Brad Bird执导。它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意外地发现了与他分享烹饪天赋的老鼠,并与他一起在巴黎追求自己的梦想的故事。


我想说的是这部电影的动画效果非常精美。从一开始,观众就被带入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巴黎世界,每个角落都展现着细致入微的绘画风格。巴黎市内餐馆的细节和建筑物日夜的变化,都展示了动画师们为了呈现出一个独特而真实的世界所付出的努力。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在每一帧画面上所注入的精细触摸,这使得整个故事的视觉效果更加生动有趣。


除了动画效果,影片的音乐也是非常引人入胜的一部分。作曲家兼指挥家Michael Giacchino创作了这部电影的配乐,他以其出色的音乐才华而闻名。音乐不仅为整个故事增添了戏剧性,还帮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角色的情感。特别是在厨房场景中,音乐与烹饪的节奏和动作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使观众仿佛能够嗅到美味的食物和烹饪的香气。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电影中的角色塑造。小男孩雷米和老鼠厨师艾米尔都是非常有吸引力和可爱的角色。雷米的梦想和烹饪天赋让人们为他的勇气和决心鼓掌。而艾米尔不仅用他的智慧和技巧改变了整个故事的走向,还展示了友谊和忠诚的重要性。这些角色的复杂性和发展使电影更加有趣和令人投入。


另一方面,电影也通过刻画巴黎美食文化的烹饪场景,向观众展示了一个充满味觉和视觉享受的世界。烹饪的过程和食物的呈现使观众们感受到了厨艺的艺术和热爱。这个故事不仅是一个小男孩实现自己梦想的故事,还深入思考了食物和烹饪对于个人和社会的意义。


电影《料理鼠王》以其精美的动画效果,引人入胜的音乐,有趣的角色和深思熟虑的主题,给观众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影评工作的人,我认为这部电影是一部成功的作品,它不仅能够吸引年轻观众,还能够让成年观众思考食物和烹饪的文化和社会影响。我衷心地推荐大家去观看这部精彩的电影,并体验其中所蕴含的美妙和感动。

2024河童读后感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人是复杂的动物,是有感情和有思想的动物。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2024河童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河童读后感 篇1

少年pi的奇幻漂流

记得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是在我六年级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推荐我们去看这部电影,她说我们太小估计看不懂,我们都不信,非常认真看了这部电影,后来果然是半知半解。

故事的最后,pi在与日本公司派来的人交涉的时候,说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真实的发生的故事,就是你我在看整部电影的时候看到的故事;第二个有关厨子、水手、妈妈和他自己的故事,镜头切换到pi与作家对话的时候,作家说我可以这样理解么:你是老虎,斑马是水手、猩猩是妈妈、剩下的一个是厨子;然后说这个故事可以给我么。

pi笑着说,这个故事已经是属于你的了。我更相信第二个故事,当我不得不承认李安真的很有才华。在电影中,除了生动的画面,我对印度、亚洲和欧洲的文化有着深刻的理解。这不仅仅是孩子们的幻想之旅。在这背后,昭示着人性、猜疑、信念和希望。

这种深层次的东西是我们应该理解的,正是李安的才华。我感受最深的地方就是主人公在岛上获救,白天有着无穷的食物,干净的淡水,以致于他钟情于这个小岛,不想离开,因为对未知和死亡的恐惧让他想在这个岛永远生存下去,他甚至将女朋友送给他的红绳系到了那棵树上表达了他的依恋。然而黑夜降临,他看到了白天的湖水开始吞噬鱼类,那深不可测的湖水在吃着自己养育的动物,同时他又看到了那个仿佛莲花的树叶,一层层剥开后看到了人类的牙齿,看到这时我非常纠结,开始思考人生思考这个社会,或许也正是如此。

这部电影是讲人性,而不是单单讲一次历险, 因为这部电影原名叫 。

河童读后感 篇2

现在有一些人不保护环境,破坏了许多动物得家园。《河童之夏》里得小河童就亲眼看到了自己得家园被人类毁灭掉。

小河童得爸爸要去和人类谈话,因为它们得家园要被人类占领。可是,人类却残忍得杀死了河童爸爸。河童家园还是被占领了,这一切,小河童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最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得地震把小河童压在了石头缝里。

康一和他得同学在放学得路上,意外得发现了装河童得石头。康一开始得时候不知道里面是河童,用水冲了很久。这时,河童醒了,全家人吓了一大跳,妈妈和妹妹小瞳反对养河童,爸爸和康一同意养河童,最终,河童还是留了下来。(康一还给河童起名叫小酷)

中途,他们一家人和小酷玩了相扑比赛,结果他们一家人都输给了小酷。小酷还说:“光靠蛮力是不行得”。

康一还带小酷去河里游泳,小酷得游泳技术可高了,蛙泳、蝶泳、仰泳……各种各样。

后来,康一带着小酷去乡下找河童,他们还住了钩形曲屋。最后他们没有找到,只好回家了。回家得路上,他们被拍了照,并且上了报纸、电视。

最后,在摆脱了好奇得人类之后,小酷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让它去一个地方,康一把它寄到了喜如妖得屋子。

看完《河童之夏》后,我觉得康一是个善良得人,还很仗义,最重要得是他很关爱动物。小瞳很爱哭,脾气也不好,但是她心地善良,先开始不喜欢小酷,后来非常喜欢小酷。

小酷非常可爱,不会记仇,后来它和人类成了好朋友。

有得人是多么残忍,破坏了别人得家园,还不以为然,好像自己根本没做错什么似得。

有得人是多么可恶,他们只想着自己,不顾别人得生命,只为自己得利益着想。

不过在社会中也有好人,像康一一家人,他们保护环境,爱护动物,值得学习。

河童读后感 篇3

每一次观影,总会在心底迸发对人性的.拷问。河童爸爸告诉儿子“有时人比龙还可怕”、小酷对康一说“我们妖怪是从来都不说谎的,只有人类才会说谎”、阿伯跟小酷腹语“人类是善变的动物”……类似这样对话不胜枚举。也有一些尖锐的情节:好心求武士不要破坏沼泽的河童爸爸,被善于猜忌的武士砍杀于刀下;沉默寡言但心地善良的菊池同学,经常受到同学们的欺辱;好奇却又愚蠢的好事者,为了“一千万”而想捉住河童的势利之徒……更有一些我们呲之以鼻的同愤点:教授以为他祖先留下的是一只作乱河童的手臂、两个年轻人在撞死阿伯后毫不犹豫的选择逃走……

这部动画片除了对深刻话题的讨论,也不乏轻松愉快的片段。当河童小酷喝醉时,舞着“滴答滴答”求雨舞时的可爱模样;两个讲着鬼故事的年轻情侣走过看到小酷在雨中玩水时惊吓着逃走的惊慌;小酷在比赛相扑时候的自信满满等等。

当然,这部动画片也有一些极其细腻之处。在刻画康一的小妹妹小瞳的时候,小孩子的个性被描绘得淋漓尽致,总是经不住莞尔,想起自己小时候或是家中的小弟弟小妹妹,总爱粘着爸爸妈妈撒娇,总会在哥哥姐姐出糗时向父母“邀功”,当觉得被欺负了,总是会咧着嘴哭,当看到自己不喜欢的人或物时,会毫不掩饰的表现出来,也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那怕他只是给了你一块不值钱的“玻璃珠”,当喜欢的人要离开的时,会生气的大喊“XX是大笨蛋,永远不要再回来啦”;在讲诉康一带小酷第一次寻找河童之旅中,大叔大婶们对这位来自东京的小勇士的赞赏,康一害羞的表现,似乎觉得是生活中曾有过的支离;当康一填包裹表时,看到扎辫子的男服务员的紧张疑惑,或是如我们小时候接近黄头发乞丐裤的年轻人时的感受。

虽然影片是以一个美好的结果结尾的,小酷终于找到了一个同类,并暂时地居住在一个少人的地方,但是却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在世界各地,无不充满了人的脚印,一些妖怪不得不选择将自己化为人的模样以维持生存,这让我想起了宫崎骏的一部动画片《百变狸猫》,其结局也有相似之处,我真不知该为他们高兴还是难过,我也不能确定这是否就是最好的结局。

不可否认,相比时下很多电影,《河童之夏》里的人物形象有些许粗糙,可以打个比方说,就像真人电影里并没有美女帅哥做主角,《河童之夏》的人物画工并不是很完美。初次选择看它,完全是被“河童”两字而吸引,我一直喜欢充满神化色彩的动画作品,像宫崎骏的许多作品里都流溢着极其丰富的想象力般,“河童”二字给了我巨大的神秘引诱力,观看过后才发现其实它也有很美风景,透过树叶斑驳的阳光,微风揽过的清新,清澈见底的小溪,但更震慑的是它的故事,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美丽之夏,一次探索人性的神奇之旅。

河童读后感 篇4

【篇一:《河童之夏》观后感】这部动画片是跟《夏日大作战》同一个夏天出来的,那时只是看了《夏日大作战》,很愉快的一部**。但是看着河童之夏的剧照,对河童咕,一直没什么兴趣。

呵呵。我是外貌党。直到它们的海报吸引我,我才去看电影。

我真的不知道今天看什么。我刚订了这部电影。但是没想到,这个故事这么好,让我想写写观后感。

因为我看过很多关于日本神话或鬼魂故事的动画片,所以我对河东的日本神话并不陌生。但是也不熟悉。对于电影中的这个河童,看着也很自然。

这部动画片,它里面的角色的样子,不像一般的日本的动画片那样,人物的一些五官和身材都夸张化,而是人物的比例跟现实中的人,一样。但这是关于河童,日本神话中的怪物。写实的画面,讲的是虚构的生物。

这是这个动画片吸引我的原因之一。画面处理的很细致,很写实。

另一个原因是,配乐不错。轻松的,惬意的旋律。

电影整个表达出来的感情,跟温度,都是暖暖的。顾和咕的父亲是彬彬有礼,善良和无咕的河童。但是善良和天真在会说谎、会做坏事、害怕做坏事的人面前被一把剑割断了。

血液流淌,天理不容,**了。或许上天在愤怒。或许在保护咕。

记得咕说过,人类没有魂魄了。

布谷鸟,在**年被夹在石缝里,变成了化石。几百年后,它被原一发现。或许这是上天注定的。现代人类这么多,经过那块夹着咕的石头的人那么多,偏偏让原一绊了两下。

但让原来挖出来,砸成两半,发现一只长得像乌龟。又偏偏是人类中善良,宠辱不惊的原一一家。呵呵。

这是电影让我感动的地方。

顾和原一玩得很开心,顾很善良,原一的父亲很冷静,很有责任心,原一的母亲很善良,很天真,小学生很可爱,很任性。在这里,咕不是河童,而是人类的好朋友。还有奥桑,呵呵,英雄。

整部电影的情节处理得不慢也不急。观众不着急也不浮躁。沉浸其中,像坐着小船,任船荡漾在水中。惬意。但是多了一分感动。

【篇二:河童之夏观后感】河童之夏这部电影是日本创作的,它非常感人,我为它留了很多泪。

河童为了讨好人类将自己的宝贝送给了人类,可人类却不领情,反而还杀了河童爸爸,砍下了他的手臂。后来,一个叫康一的小男孩找到了小河童,把它带回家。他把它当做家人,给它起名叫小鬼。小酷会说人类语言。他和康一和康一的狗关系很好。一次散步,康一爱上了一个叫朱奇的女孩,但不敢和她说话。最后,在狗的帮助下,他们相遇了。他们经常一起去游泳。

小酷一个人非常孤单,康一想帮小酷找个同类,可不小心让人给发现了,他们家门口堆满了记者,连出个门都费劲,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接受采访,在采访中,小酷看见了一个和当年杀爸爸一模一样的人,他们家的传家宝正是小酷爸爸的手臂,原来杀小酷爸爸的是他们的祖先,小酷很生气,抱着爸爸的手臂跑了,康一一家人发现了小酷,把小酷带回了家,过了几天,小酷告诉康一他们,它要离开了,康一一家恋恋不舍的送走了小酷。

当小酷即将离开时,他们发现小酷带给他们的不仅仅是快乐,还有勇气、自信和坚定。在小古之前,康一胆小不敢表达。在小古之前,朱池很孤独,很虚弱,没有朋友。正是小顾的到来让康一更加勇敢,小顾的到来让朱池更加自信和坚强。

河童对着河流说过这样一句话:“这片土地的神灵啊,我和爸爸暂时要住在这里,请宽容我们,我只需要能生存下去的鱼”。河童是那么的善良,它懂得感恩大地给予它生存的环境,而我们应该保护我们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类和动物,不应该伤害他们。

地球不仅属于人类,也属于河流中的孩子们。当我们进步的时候,我们不能因为自己而伤害无辜的动物。

【篇三:电影《河童之夏》观后感】现在有一些人不保护环境,破坏了许多动物的家园。《河童之夏》里的小河童就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家园被人类毁灭掉。

小河男孩的父亲要和人类交谈,因为它们的家被人类占据了。可是,人类却残忍的杀死了河童爸爸。河童的家还住着,这一切都在他的眼里和心里。

最后,因为突然**小河男孩压在了石缝里。

康一和他的同学在上学的路上偶然发现了河童的石头。刚开始康不知道是河童。他用水洗了很长时间。这时,河童醒了,全家人吓了一大跳,妈妈和妹妹小瞳反对养河童,爸爸和康一同意养河童,最终,河童还是留了下来。

在比赛进行到一半时,他们一家和小酷玩相扑,结果都输给了小酷。小酷还说:“光靠蛮力是不行的”。

康一还带着小酷去河里游泳。小顾的游泳技术很高。蛙泳,蝶泳,仰泳各种。后来,康和小酷下乡找河童。他们也住在有钩的房子里。最后他们没有找到,只好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他们被拍了**,登上了报纸和电视。

最后,在摆脱了好奇的人类之后,小酷收到了一封信,信让它去了一个地方,康一像恶魔一样把它送到了家里。

看完《河童之夏》后,我觉得康一是个善良的人,还很仗义,最重要的是他很关爱动物。小瞳爱哭,脾气不好,但她心地善良。一开始她不喜欢小库,后来她非常喜欢小酷。

小鬼很可爱,不记得复仇了。后来,他成了人类的好朋友。人类是多么残忍,摧毁别人的家园,他们不这么认为,好像他们没有做错什么。人类是多么可恨。他们只为自己着想,不顾他人的生命,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

不过,人类也有善良的人,比如康11家,他们保护环境,爱护动物,这是值得学习的。

河童读后感 篇5

这部动画片是跟《夏日大作战》同一个夏天出来的,那时只是看了《夏日大作战》,很愉快的一部片子。但是看着河童之夏的剧照,对河童咕,一直没什么兴趣。呵呵。我是外貌党。看电影,得它们的海报能吸引我,我才会去看。

今天是实在不知道看什么片子,才点了这部电影看。但是没想到,这个故事这么好,让我想写写观后感。

因为看过那么点讲关于日本神话或鬼故事的动画片,所以对于日本神话中的河童,一点都不感到陌生。但是也不熟悉。对于电影中的这个河童,看着也很自然。

这部动画片,它里面的角色的样子,不像一般的日本的动画片那样,人物的一些五官和身材都夸张化,而是人物的比例跟现实中的人,一样。但是这却是部讲河童,一个日本神话中的怪物。写实的画面,讲的是虚构的生物。这是这个动画片吸引我的原因之一。画面处理的很细致,很写实。

另一个原因是,配乐不错。轻松的,惬意的旋律。

电影整个表达出来的感情,跟温度,都是暖暖的。咕跟咕的父亲,都是有礼,善良,纯真的河童。但是善良跟纯真,在会说谎,会做坏事,还因做了坏事而担惊受怕的人类面前,被一剑砍没了。血液流淌,天理不容,地震了。或许上天在愤怒。或许在保护咕。记得咕说过,人类没有魂魄了。

在地震中被夹在石缝中的咕,变成了化石,几百年后,被原一发现了。或许这是上天注定的。现代人类这么多,经过那块夹着咕的石头的人那么多,偏偏让原一绊了两下。偏偏让原一挖了出来,砸成了两半,发现了长得像乌龟的咕。又偏偏是人类中善良,宠辱不惊的原一一家。呵呵。这是电影让我感动的地方。

咕跟原一玩得那么开心,咕那么善良,原一的父亲处事那么冷静,负责任,原一的母亲那么善良纯真,不懂事的瞳的可爱,任性。在这里,咕不是一个河童,而是人类的好朋友。还有奥桑,呵呵,英雄。

整个电影的情节,处理不缓不急,看的人,不急不躁。沉浸其中,像坐着小船,任船荡漾在水中。惬意。但是多了一分感动。

河童读后感 篇6

在高耸入云的铁塔上,看着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因为缺水身体虚弱的小咕泪流满面。在这个满是拥挤人群的世界,是否还有自己存在的必要?而失去了对山川河流,大地天空的敬畏,人类是否已经把神灵当作可以恣意把玩的宠物?爸爸,世界再大,这里却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啊!爸爸,我该怎么办?怎么办?我好想到你那里去,可以吗?

就在这时,天空出现异象,像是感应到了小咕的心声,一时间风起云涌,大雨倾盆,天空中出现了龙。因为这场大雨,小咕再一次得救了,并且感应到父亲的心意,决心好好珍惜生命。

这一个又一个的意外,让小咕看到了自己与人类生活方式的不同,却也在同时坚定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它要去寻求属于自己的生活之路。

“人类从我们这里抢走水和地,然后是风和天空,现在连神的居所也占为己有,作为交换肯定要失去灵魂吧。对我来说,我曾以为人类就是这样的怪物。可是同你们一起生活,我明白了人类不只是这样。留在这里的话,我只能过人类一样的生活方式,可我终会死去,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祖先们等待的地方。那时候,如果我忘记了河童的生活方式,我就没有脸去面对我的祖先。”

找到同伴后,小咕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康一一家,在康一的护送下,小咕回到大自然中去了,那里才是它的故乡,它生养和终老的地方……

“康一,再见了。你救回来的这条命,我会好好珍惜的!”

影片的结尾,小咕怀抱父亲的断臂来到冲绳的山原,这里有碧海蓝天,森林小溪,远离尘世的喧嚣,保留自然的宁静澄清。

“这片土地的神灵啊,我和爸爸暂时要住在这里,请宽恕我们!”

“我只需要能够生存下去的鱼,请宽恕我们!”

一阵风吹来,像是大地的神灵感应到了这片诚意,小咕仰头面对着蓝天,在山风中流下了泪水。

河童读后感 篇7

《河童之夏》观后感

今年寒期,我看了日本电影《河童之夏》,主要讲了:两百年以前,一只河童和它的爸爸生活在一片沼泽里。一天,一个武士认为河童的爸爸偷听了他们的重要谈话,把河童的爸爸杀了。正当武士要杀河童时,大地震来了,河童被埋在了地下变成了石头。

两百年后的一天,一个叫上原田一的小男孩把河童带回了家,并且收养了它,还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小酷”。开始田一的妹妹小瞳非常讨厌小酷,一天,小瞳抓来了两只蜗牛回家,谁知小酷走了过来吃掉了一只蜗牛,把小瞳吓坏了,拿起另一只蜗牛就向外跑去。小瞳一生气把小酷推倒在地上,小酷认为小瞳是在进行相扑呢,就摆好了姿势,谁知小小的河童竟然把田一、小瞳、爸爸全部打倒在地。比赛结束以后,小酷问爸爸:“你喝的是什么东西?”爸爸说:“这是啤酒。”“能给我喝吗?”“可以。”说着爸爸就给小酷喝了一点。谁知小酷喝醉了,跳起了舞,逗的大家哈哈大笑。

几天后,不知谁说出了在上原田一家里养了一只河童,让媒体记者听到了,便天天在田一家门口蹲守,要拍河童的样子。为更好地保护小河童,上原田一全家人还是决定,把小酷送到它能够自由自在生活的地方去。河童最终恋恋不舍离开了上原家,离开了人类,被送回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堂里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我被上原田一一家人的爱心深深感动了。人类无度地侵占动植物们的家园,导致地球上大量物种灭绝,看城市的高楼大厦天天在疯长,绿地在天天减少。为了大地母亲不再哭泣,为了人类更好地进步和发展,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还给小鸟一片蓝天,还给鱼儿一片干净海洋吧!让人类和动物成为永远的好朋友!

河童读后感 篇8

河童之夏观后感

现在是____年4月28日17点39分,我在两分钟前,看完《河童之夏》,现在,在听片尾曲。

其实,很不***观后感这种东西,可是,很多时候,看完一些东西,很想要写点什么,来表达自己的一些想法。请确保你能住在自己的地方,一如既往地微笑。当你痛苦的时候,我会穿越时空来到你身边。这是河童之夏电影的最后几句歌词。

就在写这句话的时候,结语中的中文歌词就是这些句子。

影片的结局,觉得其实很好,至少,电影中的河童小咕(各个版本翻译不一样,我看的版本是小咕),可以好好的生活,真的很希望,他能好好生活,幸福且快乐的。

这样一部电影看完,我都不知道我自己哭了多少次,一些场景,让我无奈,让我难过。所以我现在哭在电脑键盘前打字,眼睛还是红的。电影的开始,是小咕的父亲和小咕坐在路边,他的父亲想要和人类说话,希望人类能够不要夺走他们赖以生存的小河和沼泽,不要把这些地方填掉来做农田,可是,那个人类,在害怕,害怕河童会伤害他,拔出刀来先是砍下他的手臂,然后又杀了他。

甚至,我也想杀了小咕。这时,地面似乎裂开了,逃走的小咕倒了进去,活埋了。那是江户时代,后来,转到了现代的镜头,康一因为鞋子掉在河边,下去捡,结果被石头绊倒,那石头里面,就是小咕,康一就这样无意之中发现小咕,并抚养他,康一一家人,父亲,母亲,妹妹瞳,都和小咕一起生活,原本瞳并不喜欢小咕,但是慢慢的相处也开始有了感情。康一的狗叫叔叔,被别人遗弃,由康一养大。小咕和唯一的动物朋友叔叔相处的很好。

小咕想要寻找自己的河童同伴,和康一踏上旅程,但是都找不到,在一家旅馆住宿时,遇见了小童子(日本的女孩子外表的小妖怪,据说会带来好运,可以说是家庭的保护神),小童子告诉他,已经一百多年没有见到河童了,而且她自己,也没有同伴,只有她一个人,小咕,很失落,所以和康一回家。

在一切都很好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出行前)有人看见河童外出,康一和小谷从旅途中回来后,被记者强行拍下。暂且不论其他,这些记者真的很过分,为了寻求新闻价值,不惜做出这样很违背道德的事情。小咕害怕又本能。结果,他的相机玻璃碎了。

后来,很多人知道了小咕的存在。康家被**记者和围观的人包围。难道这些人不知道这是在扰乱人们的生活吗?

因为康一的父亲的公司也知道这件事情,很多人都在希望能看到河童,结果安排了河童去参加电视访问,小咕为了报答康一家的恩情,就答应了,同时,也带上了他的朋友,狗狗大叔。在电视台里,每个人都有娱乐或者看新鲜事物的心情,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小咕的感受。无数的闪光灯在小咕面前闪过,小咕却对康一的家人毫不在意。之后,一个所谓的研究稀有生物的人出来了,小咕眼里,这个人和当初杀死他父亲的人长的一模一样,然后,这个人还说,自己的祖上,曾经杀死了挑衅他的河童,并留下了河童的手臂作为战利品,有人提出要看,这个人说小咕可能不会想看,但是小咕说自己想要看,拿出来之后,换来的是小咕回忆百年前父亲死亡的场面和满目的泪水,哭着说这是他父亲的手臂,而父亲并不是挑衅才被杀,只是因为和人类提出不要填掉他们的住处的请求而被那个人类杀死。

全场哗然,小咕抱着手臂一直在哭,看到这幕我都在哭。小咕说,那个很会抓鱼的父亲,温柔的父亲。这句话,在看者的我看着,只能哭泣。

小咕在愤怒,在悲伤,又一次,似乎是本能,现场所有的摄影机玻璃再次破碎,小咕想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他悲伤难过的地方。狗狗大叔帮了他,帮他逃离现场,他们在逃,一直在跑,可是不论怎么跑,四周还是人类,还是高楼大厦,还是汽车遍布,始终到不了没有人类的地方去。他们偶尔停下来休息,但周围的人都在拍照。

两个在汽车里面的男人看到小咕,看到他们想要去抓小咕,结果,汽车开得很猛,坐在大叔背上的小咕只是摔了下去,而大叔,那只狗狗,为了保护小咕,被车撞倒,慢慢死去。死之前,和小咕说话,说的很慢很慢,小咕,剩下的路要你自己走了,你一定要走下去。小咕只能看着大叔死去,而大叔死之前,想着自己的前一个主人,他们相处的很好很好,是很好的朋友,可是他的主人,突然有一天被人欺负,满目伤痕,他就打大叔来发泄,大叔受不了,大叔希望主人能够恢复原来的样子,可是又忍受不了,就逃跑,然后,康一把大叔带回家大叔死后,天上有鹰,想要啄食大叔的尸体,甚至还说要吃河童,河童的愤怒,让一只鹰顿时变成碎片。

小咕对大叔的死亡很是无奈,他恐惧,害怕,伤心,抱着父亲的手臂,爬上了东京铁塔,他感觉到干,河童没有水,会死的。康一的家人追了出来,看到上面有小咕,就去营救。小咕在问父亲,父亲,我要不要去你那里,结果,天上乌云密布,下起大雨,小咕得到大雨的洗礼,身体变得舒畅,天上,有龙出现,很多人都看见了,但是没有任何人拍摄的**中能够显示出来。

大雨过后,小咕知道父亲希望他过上好日子。小咕和康一,一起回家。

那些**,记者,还是每天都在康一家的外面,某日,小咕收到一封明信片,具体内容我却不知,但是,小咕想去那里,那里,或许会有小咕的同伴,大家很不舍,很不舍的送别小咕,为小咕做最后的离别,还一起拍摄了**。第二天,离别时刻,瞳在哭泣,因为以后很可能都见不到,康一的父亲假装带走小咕,说要送走小咕,所有的**都跟随去了,康一一个人,把小咕装进一个盒子,盒子里是水和食物,还有大家的合照。把它送到清濑,把小咕送到寄明信片的地方。

康一送走小咕之前,遇到了一个女同学朱奇。他们是很好的朋友。有一次,康一对朱池做了太多。我们应该知道,孩子之间的奚落会对彼此造成终生的伤害。可是菊池,在所有同学都因为河童的事情不理康一的时候,她和康一还一起说话,知道康一家有河童的时候,说要康一一定要好好保护他。康一和菊池,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一定是的。

菊池送康一到车站,康一带着小咕去清濑,到邮局把箱子寄出去,然后,一直在外面等,等着邮车来取包裹,看着小咕所在的包裹被送进汽车,这个时候,小咕用大脑和康一说话,这是最后的离别啊。小咕和舅舅也说过同样的话,但舅舅没让小咕告诉别人。最后,小咕用自己的大脑向康一告别。他说了最后一句话。邮车启动了。康一一直追车,直到追不上为止。他边追边哭。

可是,还是要分离的。(而我自己,在看这一段,又想起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如果最后注定分离,那么我宁可一开始就不要遇见。)

邮车把小咕送到冲绳某地,明信片就寄到那里。小咕被一个男人从箱子里面取出来,小咕干的好可怜,还好有水,小咕说,你不是人类吧,那个男人,的确不是人类,也是妖怪,据说还是河童的远亲,他说,你可以在这里好好的生活下去,这里很少有人类来,以后我也会教你变**类的方法。森林深处有条河,你可以去游泳。

小咕很高兴。他背着一个包裹。里面是他父亲的手臂。这个包裹是康一的妈妈做的。他还做了一个小的给了学生。他让小学生安装小咕送给她的玻璃石。小咕走到河边说:“这里的神灵,请让我和父亲在这里住一段时间,然后抓些鱼来生存。”。还想着,希望以后可以变**类的样子,去继续寻找自己的同伴,这样以后也可以见到康一了。

然后,跳进河里游泳。剧终

看完,真的不得不感叹,人类是残酷的,为了自己,可以不惜伤害别人,人类是无情的,夺走了别人的一切,自己也会便得没有感情,人类,总是不能和其他动物好好相处,不能和自然共同生活。真的是很讽刺啊,讽刺环境,讽刺过度的**报道,讽刺人类,这不止是讽刺日本的社会,全世界的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事情。

河童读后感 篇9

《河童之夏》这部电影是日本的,不仅非常搞笑,而且非常感动。

这部电影主要是:康一幸运地捡到了一块石头,把它带了回家,就用水冲洗,出现了一只河童。在康一的劝说下,家人们同意了河童被留下。不知哪个晚上,天正下着大雨,河童想出去走一走,门却锁着,外面的狗和河童心对心地说:“想出去的话就按照我的指示做。”河童出来了,河童说:“想不到你们狗也有这种特异功能,其他河童都会,就我不会。”“你可以试一下”河童用心里说话:“你能听的到吗”“嗯”河童说“我现在要出去走一走。”“要记得回来哦!这家人心地都不坏。”

过了几天,河童的事渐渐被传开了,记者们都围在康一家的门口,大家都很想见见它,河童不想再拖累康家人,就上了电视,到了电视台,一个人拿着祖先流传下来的宝物想给大家看,可是,河童说它很想看,在盒子打开的一瞬间,河童就哭了,因为宝物就是河童它爸爸的手臂,它爸爸就是被武士砍死的,引起了骚动。然后,河童就骑上那一只狗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在骑的路上,那只狗被一辆车给撞了,河童非常害怕,就爬上了电视塔的顶尖,突然,天空上出现了一只龙,这只龙是它爸爸召唤的,在康一的劝说下,河童被救了下来。

过了几天,河童收到了一封信,就想按信的地方去,就把河童装在了一个箱子里,装成快递送到那个地方,在还没离开之前,想让它见一下康一的同学--菊池。

过了几天,河童被送到那个地方,就有一个妖怪装成人来混进人类里。河童之夏这部影片让我们非常感动,也让我们知道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

河童读后感 篇10

河童之夏观后感“《河童之夏》?咦,不对呀!应该是海豚之夏吧?

”我自言自语道。“哎,这孩子,整天都在沙发上胡思乱想些什么。”妈妈摇了摇头,不满地抱怨道。

原来,《河童之夏》是一部电影!我非常兴奋,于是向前一滚,光着脚,满怀希望地坐在小电脑前。“那是什么东西?

那是什么?”只见在黑漆漆的背景中,两只妖怪在扭动着它们那奇特形状的身躯,我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看到一个大怪物和一个活泼可爱的小怪物坐在绿色柔软的草地上,痴迷地看着天上闪烁的星星,感到无比的快乐和幸福。

可是,人类却要破坏这里唯一的一口古老的水井,小妖怪的爸爸为了保护这里的水源,它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人类还将它的一只胳膊砍了下来,还夺取了它的生命。这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将可怜的小妖怪埋进了坚硬的石头堆里……几百年过去了,一个名叫康一的调皮的男孩被小妖怪的化石绊倒了许多次,他气愤极了,拿起化石摔在了结实的石头墙上。“啪!

”化石裂成了两半,小男孩惊喜万分,因为他得到了一块稀有的的化石。康一像只飞鸟一样飞奔回家。康一一进屋,就打开浴室的水龙头,把珍贵的化石泡在水里。这时,母亲和好奇的妹妹悄悄地走到他身后,她们发现了化石。

这时,化石上的小怪物开始使劲转动身体,他们的母亲和妹妹吓得脸色苍白。最后,小怪物离开了石头,渐渐地苏醒过来。它长着金黄色的头发,在它的头顶上一根头发都没有。

它有一张小鸡一样又尖又短的嘴。妖精有一种深绿色**,从远处看,奶牛以为是草!“哇!

好可爱!”我瞪着眼睛呆呆地望着它,眼珠差点儿蹦到电脑里去。最有趣的就是康一的爸爸喝酒时的事情了。

一个安静的夜晚,小咕和爸爸玩成相扑后,爸爸大口大口地喝下了酒,好像很享受。小咕看见了,口水就像小河一样“哗啦哗啦”地往下流。爸爸小心翼翼地问:

“你想尝一尝酒的味道吗?特别好喝哦!”小咕赶紧激动地点了点头。

“在你的头皮上倒一点儿酒吧!”爸爸悄悄地试探着问道。爸爸小心翼翼地往小咕光滑发亮的头皮上倒了些辛辣的酒。

就在那一瞬间,小咕的脸开始微微发红,过了一会儿他的脸就变得像刚被烧红的烙铁一样,大家都担心地望着小咕。小咕醉醺醺地唱道:“滴滴滴啦啦啦!

我向神仙保佑你……”我听了开怀大笑起来,笑声是那么清脆,那么响亮,打破了整个屋子的宁静。突然,小咕昏倒在地,像根棍子一样掉在地毯上!它只觉眼前一黑,就没有知觉了……大家都手忙脚乱地将小咕送到了康一的卧室里。

看哪!我的眼泪像石头一样打在我的腿上。我是为什么而哭泣呢?

大家别着急,听我慢慢解释。每天晚上,记者都等着康一的家人把小咕送到他们那里亲眼看看。于是,康一和他的父母来到了电视台。

一个男人从幕后大模大样地走了出来,从他的背影望去就像一只有着绅士风度的企鹅。小咕很害怕。他是杀死它父亲的人的后代!”“我的祖先给过我一条河童的胳膊,我想给大家看一看。

“我想看!”小咕高声叫道。那人打开盒子,把一只又脏又干的胳膊放进里面,胳膊下面是一张柔软的毛绒垫子。

小咕拿着肥皂在那条胳膊上面擦拭着,突然它撕心裂肺地喊道:“爸爸!”所有的人都惊讶地站了起来。

小咕惊愕地张着嘴巴,一串串珍珠似的泪珠从它的眼睛里流了出来。我的心一阵紧缩,小咕好可怜啊!我拿着毛巾,一遍又一遍地擦着眼睛。

“小咕,你好可怜,人类是非常讨厌的动物。如果那人手里没有刀,你父亲就不会受伤了。”我难过极了,恨不得钻进电视机里面安慰小咕。

看着小咕那副可怜的样子,我的心都碎了。电影结束了,我懂得了我们不应该伤害无辜的动物,在那些残忍的人类的内心深处一定蕴藏着一些美好的极为珍贵的感情,让我们大声地对他们说:“不要再伤害那些可爱的动物了!”

李尔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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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尔王读后感 篇1

【篇一:读《李尔王》有感】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篇二:《李尔王》】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england@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P516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篇三:读《李尔王》有感】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可以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一定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

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对比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

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爱情,只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美好的人们,这就包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

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知道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一定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可以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悲剧中注定的吧——把美好的毁灭掉。

我想,李尔王中的一些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不能接受的,但也许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只是我还没有看到过它的黑暗。我不知道当自己走出校园以后会面对着怎样的世界,我都希望远离谄媚和虚伪,坚守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纯真,不去做因为欲|望而失去理智的“傻瓜”。或许现实生活是残酷的,做到这很难,但不经历谁又知道善于恶,伪与善的标准呢?

向真诚的考狄利亚致敬!

【篇四:《李尔王》】

从上中学就很喜欢莎士比亚,那时有学他的《威尼斯商人》,为其中精彩的剧情美妙的语言所倾倒,后来又学了《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死与共冲破世俗禁锢的爱情让我心生向往,中学时期学习莎翁的这两部剧均为经典让我折服,却又觉得意犹未尽。那时又因条件有限,时间紧张,没有能再看到莎翁别的剧本,直到大学了才有时间有机会再次与莎翁《李尔王》相遇。

其实《李尔王》讲的是个简单的家庭故事,一个父亲与他的三个女儿的故事。李尔王是个富有的国王,他有三个女儿,有一天他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再很好地管理国家了,于是他决定把国家分给三个女儿。他问大女儿:“说说你有多爱我吧!”大女儿说她世界上最爱的人就是父亲,她愿意用所以的金钱与权力来爱父亲,李尔王听了很满意,分给了大女儿一半的土地与兵力。接着他问二女儿:“你有多爱我呢?”二女儿说她愿意为父亲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所以她最爱的人是父亲。李尔王也很满意,又分了剩下的一半土地与兵力给了二女儿。轮到了三女儿了,李尔王问她:“你愿意用什么来爱我呢?”三女儿很诚恳地回答说:“我现在一无所有,所以没法拿什么来爱你父亲,但请相信我是爱你的。”李尔王很不满意三女儿的回答,认为她是在敷衍,根本不爱自己。于是决定不再要这个不孝顺的女儿了,当然也不会分给她半点财产。故事讲到这里或许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精彩还在后面,分光了财产的李尔王一无所有,有一天他想去大女儿那里看看,却被大女儿嫌弃厌恶,扫地出门。他在二女儿那里也是一样待遇,最终是三女儿出现了并愿意奉养李尔王,这里是故事的高潮,当初说怎样爱他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在他没财没势后开始露出丑陋的嘴脸,忘恩负义地将老父亲拒之门外,不善言辞没分到任何财产的小女儿才是最爱父亲的,她愿意用自己现在拥有的东西去爱父亲。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动容,李尔王的糊涂,大、二女儿的阴险狡诈,三女儿的真诚孝心形成了对比,这个故事表面看起来是发生在英国皇室,但实际却在我们身边。

你的身边也有这样类似的故事吧,不孝的子女,凄凉的父母,令人心寒,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父母教我们说话,走路,吃饭,耐心地教会我们成长,父亲付出了多少辛苦,在父母年老体衰该由我们反过来奉养他们的时候,有的人却早已经忘记了父母辛辛苦苦养育了他十几年的恩情。当乌鸦还知道反哺之情时,我们应该感到惭愧了。当滴水之恩能换来涌泉相报时,作为父母,他们会十分幸福。而我们要做到饮水思源,用感恩之心回报培育我们成长的父母,回报帮助过我们的朋友们。

李尔王的故事还让我想到了真诚,人与人的交往中,要擦亮自己的眼睛,有的人说得很好,但转身就把你出卖了,而有的人是真诚对待你,不会对你说甜言蜜语却能在你困难时拉你一把,前一种人不能交,后一种人要好好把握,千万不要像李尔王那样呗甜言蜜语蒙蔽自己的双眼,看不清他人的内心,最后悲惨的还是自己。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有长期相处,才会辨别真善美假丑恶。

大学生活没有了高中的紧张的学习压力,我们可以在惬意的午后,捧着一壶热茶,品一本好书,用读书充实自己,不负美好的大学青春年华。

【篇五:读《李尔王》有感】

“父亲,我爱您胜过自己的眼睛,整个空间和广大自由,超越一切可以估价的贵重稀有的事物;不亚于富有淑德、健康、美貌和荣誉的生命。”这是李尔王的大女儿高纳里尔的表述。

“我厌弃一切凡是敏锐的知觉所能感觉到的快乐,只有爱您才是我的无上幸福……”这是二女儿里根的表述。

多么娓娓动人的口才,说得李尔王心花怒放,将财产给了她们,然而她们真有如此爱她们的父亲吗?不,她们对爱的告白其实是对金钱的渴求,她们对亲情的表述其实是对财富的欲望,她们对父女情的理解其实是被利益蒙蔽双眼的表现。

而李尔王最珍爱的小女儿考狄利娅的回答却是“父亲,我没有话说,我是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嘴里;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对啊!亲情的爱只是因为您是“我”的父亲,而对您的感激与孝敬,不会因为言语的诱人而变得更加崇高,不会因为金钱的“万能”而变得更加伟大,更不会由于私欲的“渴望”而变得更加至高无上光彩夺目;相反它们会因为言语的花俏而变得低下,会因为金钱的伪装而变得卑贱,会因为私欲的愚昧而失去光彩。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人类那可耻的虚荣心所赐。考狄利娅那普通的“名分”、简单的话语道出了亲情的“真实”——普通而平凡。

然而李尔王却因此大怒,与她断绝父女关系,难道他这个高高在上的君王竟不习惯人间最平凡的亲情吗?难道他这个父亲对亲情的理解也只是语言的动人、表面的华丽、不断满足虚荣心的奢侈,毫无真情实感吗?

考狄利娅“只是缺少娓娓动人的口才,一些违心的言语,凡是心里想到的事,总不愿在没有把它实行以前就放在嘴里宣扬。”她所以失去欢心的原因“并不是什么丑恶的污点淫邪的行为,或是不名誉的举止,而是她“缺少像人家那样的一双献媚求恩的眼睛。一条她所认为可耻的善于逢迎的舌头。”

人们的虚荣心是多么奇怪而可耻!只喜欢别人把你当贵重稀有的物品而捧得高高,却不知道别人已把自己当作无用易碎的玻璃花瓶,不知道自己的短处,还一味地挑剔别人的毛病与错误。当一个人不断希望得到别人的奉承与讨好时,那么这就是他“毁灭”的开始。

时间证明了一切,两个女儿排挤他,冷落他,只有被他遗弃仇视的小女儿考狄利娅来关心爱护他,最后用她的生命换回了她“真正”的父亲,弥天大谎破灭了,此时美丽诱人的言语成了万恶的根源。言语的诱人,言语的“伪装”,言语的“虚假”历历在目,痛之入骨。回想当时肯特公爵的劝阻是正确的,他甚至用生命作为代价对他说道:“有人不会口若悬河,说得天花乱坠,可并不是无情无义!”而现在已回天乏术了。

这是虚荣心“导演”的一部愚昧父亲害死自己善良女儿的可悲电影。

这不正说明了我们平时的一句话“忠言逆耳”,而且也证实了人们的虚荣心有多么强烈,对于平时普通的言语都要求美丽动听,对于不需要舌头,只要行动的事却要天天宣扬于嘴边,然而紧随着的将是幻觉、泡影与虚伪。

当肯特公爵被逐出国家领土时,曾对李尔王的两位大女儿祈愿道:“……愿你们的夸口变成实事,假树上会结下真实的果实……”可谁都了解人们的虚荣心永远会携带着虚伪与丑陋,夸口不会变成实事,假树上永远不会结下真实的果实。

【篇六:《李尔王》读后感】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都讨厌这个国王,唯独小女儿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为了争夺王位,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才是真心的爱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惩罚的;也不能光听好听的话,而不去认真思考,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李尔王读后感 篇2

本人语:在莎剧乃至世界戏剧史中,《李尔王》一向以伟大庄严而雄浑的诗意,惊天地而骇鬼神的艺术力量著称。它以场面宏大、情节惊险、冲突激烈、感情狂暴、背景奇特及暴风雨的轰鸣和雷电的辉映,来呈现一个动乱社会的真实面貌,组成了一曲时代的悲怆交响乐。

李尔王看完后怎么写?我已经为你安排好了范文。让我们看看!

阅读可以使一个人的内心变得光明。它就像三月的太阳和煦,清晨第一缕露珠的纯净,傍晚河上微风的微光。

去年,我曾借阅到《莎士比亚喜剧悲剧集》,这本书是莎士比亚一生所撰写的喜剧和悲剧作品的精品集,里面有耳熟能详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有脍炙人口的喜剧《仲夏夜之梦》,还有充满理性思考的《李尔王》。

《李尔王》讲述了一个关于女儿背判的故事。年事已高的李尔王因为年迈想要退位,他想把所有的土地财产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以称赞自己语言的优美决定分发的多少。两个大女儿为了得到财产极力赞美李尔王,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因朴素真实的话语遭到了驱逐。

好在她受到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入宫做了王后。李尔王退位后,两个大女儿的雄心壮志一飞冲天,最终把他赶出了皇宫。悲愤交加的李尔王与自己的随从行走在荒野中,竟碰到了因弟弟陷害逃出家门的埃德加。

李尔王与随从和埃德加分开后,遇到了一个圣徒,他对圣徒倾诉了自己的苦衷。不料,这位圣人是自己的女儿科狄利娅。当科狄利娅得知李尔王的困境时,她立即组织军队秘密登陆英格兰,袭击了两个坏姐妹。

战前,科黛利娅去见她的父亲李尔王。最后,法**队被击败,科狄利娅被杀,埃德加杀死了陷害他的弟弟埃德蒙。而李尔王在巨大的悲伤中,崩溃而亡。

本布鲁最大的悲剧不是李尔王的经历,而是他的父亲李尔王在小女儿科狄利娅被追赶后仍然深爱着她,他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李尔王因残暴蛮横,目光短浅而落得如此下场,还连累利自己的女儿,可谓是自食其果。他的两个大女儿恶人有亚报,她们一生都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

疯子领着瞎子赶路,是这个时代一般的病态。莎士比亚用这句话来讽刺那些爱虚荣的人,并把它表达的淋漓尽致。所以,不要贪恋外在,不要喜欢听甜言蜜语的夸赞而失去了自己最初的本质,要像书中的考狄利娅一样,以一颗善良纯真的心去面对人世间的人情世故。

对我而言,书分两种。一种是中华文粹,一种是西方经典。如果说中国人是晚餐的香糯食品,回味无穷,那么国外名著就是清爽、朴素、丰盛的早餐。

它们有些地方不大相同,可以说是截然相反,但各有各的优点。中国人可以丰富自己的知识内容,外国名著可以激发他们的想像力。因此,只要中西结合,阅读水平就能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如果没有读书的营养,它就会像铁笼里的狮子一样盲目地游荡。所以,扬起读书的帆,远航在书的世界!

爱。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

今天起床后随手操起一本书,再次翻到《李尔王》。

剧中,爱因为没有说而异常悲惨。

而说了的,却站在了爱的反面。

最终的结果是,爱比说出来更值得珍惜。

其实,真正的爱不需要说。

就像沉默的天空之于大地。

就像欢快的鱼儿之***。

就像孤独的行者之于远方。

大爱其实无声。

那天独自开车回家,唱片里的一首歌突然击中了我的泪腺。

那是韩红的《天亮了》。

我把车停在路边,没人看见我独自哭泣。

人生为什么要有爱?为什么还要有分开?

我突然感到有些害怕。

有好多年了,不曾掉过一滴泪。我曾怀疑自己得了干眼症。

这么多年了,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给我说一个“爱”字

听我说还开心,还不忙,还顺利

只是连声说“好啊好啊好啊”

一切都很自然。爱就是自由自在,犹如呼吸。

说,或是不说,都不是问题。

关键不在于嘴唇和舌头

关键在于你心里的温度

只要一个眼神,就胜过那千言万语

李尔王自祸其身又祸及他身的教训有两点:其一是不该不留余地倾其所有而只剩两手空权;其二是不该昏然不分善恶地寄托残生。老葛罗斯特伯爵不事**、弃暗投明以示忠贞不二,不折节操,因此惨遭挖眼酷刑,饱受流放自然的落泊颠沛,甚至求死不得求生无望;他虽认识到自己的轻信之罪,终因得知被**的儿子仍在人世并陪伴保护着困苦无援的自己,又得到了真相后,由于承受不了悲喜交集之情的重荷而逝。

这似乎是自咎之因所致,但似乎也属善无善终之例。这与李尔王不察善恶不分真假而导致无处安身,浪迹荒野,与乞丐为伍,最后在悔恨的刺痛中,在精神与肉体的折磨中,在失去所爱而无法承受的悲哀中结束他八十岁的生命相比,二者都令人同情,促人思索,可见官场的**,可知人心的险恶了。

世事无常,悲欢离合瞬间改变;命运无常,乞丐和国王一夜之间换位。恩将仇报,认敌为友,美貌黑心,丑相热肠,魔性假语,佛性真言,这就是人类的智愚善恶,这就是生物的弱肉强食,这就是宇宙的相生相克。

苍苍者天,茫茫者地,轮回之中,皆循真理。善报者恶尽,恶报者善哉。今世前因,后世今果。

得等于失,善同于恶。迷于五行中,醒于三界外。苍苍者生,茫茫者命,存亡谁握,贵贱何别,人物非异!

李尔王读后感 篇3

一部从家庭到社会的悲剧

莎士比亚从喜剧创作转向悲剧是迅速而突然的,喜剧的明朗天空突然变得阴暗起来,心情突然由愉快变为悲愤,唱的歌儿也由甜美的情歌转为哀歌,笔锋从抒写人的和谐、生活的乐趣一转而刺向罪恶的现实和人的丑恶灵魂,活泼取笑、揶揄诙谐的乐天性情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庄严、肃杀、紧张、恐怖的气氛,这种转变并不是随意的、偶然的,它存在着其必然性。在莎士比亚写作悲剧的时代里,**政体的进步性已经开始丧失殆尽,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日趋尖锐,贵族集团内部的分崩离析明朗化起来,代表贵族利益的王室与资产阶级争夺政权的斗争日趋激烈,国会与英王第一次发生了尖锐的分歧。伴随着新兴资产阶级的日益强大,劳动人民受剥削、受压迫的程度日益深重,他们在担负封建势力的压迫外,有多了一重灾难。

清教徒的影响也在扩大,阻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面对这些复杂的社会矛盾和残酷的现实,人们不得不寻求解释,也渴望将悲惨不幸的生活搬上舞台。莎士比亚以他敏锐的头脑,深刻的洞察力,强烈的是非感和人文主义理想,对这样一个社会生活能够得出超乎常人的认识来,也必然会作出自己的艺术反应,而悲剧就成了他用以表达这种情绪的有力**。

而《李尔王》则是表达莎士比亚这一情绪和这一社会现实的伟大悲剧的代表作。

在他的悲剧中,莎士比亚往往抑制不住情感的激动和愤慨的爆发,这直接使得剧中人物对这个**的社会和荒诞的生活发出愤怒的指责和无情的诅咒。李尔在亲身经历了人民所受的苦难后,从内心深处发出了这样的呼声:“安享荣华的人们啊,睁开你们的眼睛来,到外面体味一下穷人所忍受的苦,分一些你们享用不了的福泽给他们,让上天知道你们不是全无心肝的人吧!

”在莎剧乃至世界戏剧史中,《李尔王》一向以伟大庄严而雄浑的诗意,惊天地而骇鬼神的艺术力量著称。它以场面宏大、情节惊险、冲突激烈、感情狂暴、背景奇特及暴风雨的轰鸣和雷电的辉映,来呈现一个动乱社会的真实面貌,组成了一曲时代的悲怆交响乐。

《李尔王》是由一系列相互对立的因素构成的一出戏剧。剧中**的两个姐姐(高纳里尔和里根)和善良的妹妹相对照,好哥哥(爱德伽)与坏弟弟(爱德蒙)相对比,葛罗斯特和李尔王则是两种父亲的比照。整出戏反映了善恶势力的冲突。

国王对待其三个女儿的不同态度使我们有这样的疑问:父母养育子女是否是为了日后能得到子女们的爱的回报呢?李尔在悲剧开始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

而严厉的惩罚是生活对这种自私的必然回应。当然李尔后来吸取了教训。像葛洛斯特一样,李尔王和他们的性格发展经历了一个清晰的过程。

他们俩犯了同样严重的错误,因此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当初两个老人一意孤行,刚愎任性,终了却变得自轻自贱。

激烈的场面和生动复杂的情节联系在一起。莎士比亚悲剧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线索交错、矛盾平行的特点。《李尔王》的李尔一家是主线,葛罗斯特这一附属情节显然是用来加强主要情节的一种手段,是悲剧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的孤立的穿插,两条线索紧紧拧在一起,交错发展,互为烘托,使悲剧的外部冲突有着宽阔的视野,增加了悲剧的容量。

剧中的主角是李尔王。由于性格中的一些内在因素,他成为一个灾难性的悲剧人物。他的错误是他为了做一个好父亲而在死前放弃了王位。不幸的是,他无法适应变化了的新环境。

虽然他不再是国王了,但他仍然是国王。总之,他必须像往常一样过着国王般的生活。他深受自我的支配,自我使他看不到他的孩子们的真是本性。他把他唯一善良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因为她太真诚了,不愿意用卑躬屈膝来换取他的好感。

他放逐忠诚的肯特,结果错上加错,事实上却助长了敌对势力的气焰,从而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剧中其他人物性格单纯,缺乏复杂性。科黛利亚是善良的化身,她身上有一种人类的美德。她的两个妹妹,戈纳瑞尔和里根,是共产党的化身。

她们虐待亲生父亲的暴行可谓罄竹难书,然而莎士比亚依然要展示出她们阴谋夺权的野心、无休止的欲望、通奸**的卑鄙行径等**。看来莎士比亚是有意是这样的安排**无比的人走向万劫不复的灭亡。作家要让罪孽降临在作孽者的头上,要体现出恶人玩火**的命运。

剧中一种感情的基调支配着全剧。李尔王的疯狂和科狄利亚的死实际上引起了观众的同情。当李尔王带着死去女儿的尸体走上舞台时,怜悯和哀伤的情绪被推向了高潮。

《李尔王》虽然是悲剧的结局,但它并不是悲哀的发泄,更不是恐怖的渲染,它的场面是优美的,比之那些喜剧的结尾还要感人。李尔王和小女儿的重逢不仅是一个真实的场景,更是一个梦想和想象。这是一种似乎不存在的幻觉。这是另一个美丽的世界。被误解的女儿总是尊敬她的父亲。这种爱是真挚的血肉和人性。她泪流满面地说:

“我的亲爱的父亲!我希望我嘴唇上有一些疯狂的长生不老药。让这个吻抹去我两个姐姐对你的无情伤害吧!”这样天真纯朴的语言,包含着多么深沉的感情力量。

莎士比亚运用自己的艺术才能,用最美丽的色彩描绘出了科狄利亚这个最灿烂的天使的形象。莎翁把考狄利亚变成了美的化身。同样,在李尔、爱德伽、肯特等人身上也看到这种美,它是悲剧的,令人伤心的;因而它就愈发的伟大了。

正是这种被悲伤所强化的美,抹去了所有其它的思想,把我们所有的注意力和思想都吸引到过去。正是由于这种悲剧的美,李尔最后死在考狄利亚的尸身旁的场景才是令人心碎的,而不是恐怖的,它通过美好的形象的死亡,表现的是美的价值的毁灭,人的宝贵价值的毁灭,它使人震惊,更使人激愤,使人痛恨残暴的黑暗势力,从而增加对美好事物的珍惜,这种悲剧的艺术力量是大团圆式的的喜剧所无法达到的。

《李尔王》把家庭冲突放到了社会冲突的背景之中,当时的英国处于具有强烈悲剧色彩的时代里,罪行在黑暗中猖狂,正义在对抗中毁灭,欢乐是有限的,痛苦却是无边的。《李尔王》正是从这一历史的高度上,以悲剧的结局概括了那个时代的普遍现象。如果说《哈姆莱特》是青年的悲剧,《奥赛罗》是中年的悲剧,那么《李尔王》就是老年人的悲剧了。

如果说《哈姆莱特》中阴谋和受害的范围只限于一个家庭内部的话,《奥赛罗》的悲剧也只是发生在个人之间、夫妻之间,那么《李尔王》的悲剧就远远超出了个人和家庭的范围,具有更广阔的社会画面,带有更多的社会性质。剧中的悲剧冲突比其他悲剧更加激烈,坏人更加猖獗,**势力更加强大。黑暗笼罩着整个时代,恶人六亲不认,每个人都竞相干着谋害别人的勾当,踩着别人的尸体向上爬。

更进一步说《李尔王》的悲剧不仅是老年一代的悲剧,而且也是整个社会几代人的悲剧。它告诉我们,悲剧的世界是可怕的,真相是隐藏的,谬论是猖獗的,黑白不分。国家君不君,臣不臣;家庭父不父,子不子,夫妻反目,兄弟相残;社会纲纪荡尽,道德沉沦,世风日下,权和利成了生活的唯一主宰,一切行为和关系都以此为准则。

一切秩序,一切法律全被破坏殆尽。

《李尔王》就是伊丽莎白时代这一黑暗社会画面的真实写照,作者用人物的行为和语言,形象地描绘了已上升到极限的社会矛盾和阶级压迫,人民群众悲惨绝望的生活境地,也为下层人民喊出了他们再也压抑不住的愤怒和仇恨的心声。李尔、疯丐、小丑等人在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荒野中缩成一团,忍饥受饿,无处藏身的景象,就是那一时代“到处是穷人”的流民图,再现了劳动人民灾难深重,凄惨可怜的生活图景。这部剧不仅从故事情节、人物形象、思想特征方面充分反映了伊丽莎白时代的社会面貌和实质,就是在许多细节上也都是那一时代的真实再现。

比如爱德伽装成的疯子汤姆,就是当时流传的民间传说中的人物,这种乞丐有着那个时代鲜明特征。第二幕第三场中爱德伽独白中的一段就是当时流传着的一首描写这种乞丐生活的无名诗。剧中那些歌谣和民间传说,也都描绘了那一时代的社会情况。

此外,从一些线条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的风俗和时尚。例如葛罗斯特说的“最近这一些日蚀月蚀果然不是好兆头”,爱德蒙说的“这些日蚀月蚀果然预兆着人士的纷争”这一类话,也确实是当时发生过的自然现象,并在当时被看作凶兆,引起了人们惶惶不安和恐惧。

《李尔王》不仅是一部家庭的悲剧,更是一部社会性的悲剧,和巨大的社会性毁灭力量相比,个人对悲剧的作用和影响大大减弱了,因为事情全部是朝着违背人的意愿的方向发展,无论你如何立身行事,总有一个死亡的结局在等待着你。莎士比亚借葛罗斯特之口高喊道:“他的罪名是正直!

”这句警世名言是作者对不公道社会的**,它的深沉回音震动着伊丽莎白时代的人们,也震动着后世,同样震动着我们的心灵。

李尔王读后感 篇4

导语:莎士比亚在创作《李尔王》时,正值他艺术生涯的最高峰。他对人生和世界有了更清晰、更透彻的认识,更注重对人性、道德和哲学的思辨。

《李尔王》的故事**于英国的古代传说,以此为题材的诗歌和散文甚多,莎士比亚在故事蓝本的基础上加入了悲剧结局、李尔王的发疯等原创内容。

李尔王的读后感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在这一点上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个女儿没有继承父亲的性格?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难道不是李尔王不同的一面吗?

p516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

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描写使读者能够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的读后感小妹为善,李尔为庸,二女为恶。

这是《李尔王》里所讲述的,从本不该出的错开始,从李尔对王位的放弃开始,不再有爱。只是因为大女儿为了利益放弃了爱,只是因为小女儿没有再爱的权利。

第一个瞬间:“爱父若父”

年轻的李尔王,雄才大略,富有理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不愿忙于复杂的社会事务。在土地分享仪式上,他想知道他的女儿有多爱她。

大女贡纳梨“爱父胜过一切”,次女吕甘“爱父亲以至于不能爱其他的一切”,小女科第丽霞却仅仅“爱父若父”,盛怒的李尔王让科第丽霞在没有任何嫁妆的情况下嫁给法兰西国王,将反对他的忠臣肯脱放逐,而他的国土,则成了贡纳梨和吕甘的“收获”。表面她们爱父,殊不知,这二人爱的仅是李尔的国土。

阿谀逢迎已成忠诚,真正的爱却不得不掩藏。

第二个瞬间:“老父衣百结,儿女不相识”

已经得到第一次财宝的李尔家二姐妹终于原形毕露,将李尔赶走,李尔的身边只剩下偷偷化妆并陪在他的身边被放逐囚徒肯脱和一个看透是非的弄人。穿过暴风雨,李尔终于明白了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他明白了小女儿将爱分给了每一个人,明白了两个长女的贪婪。终于恼怒至疯,不再理智。

已发生的事永远不可能改变,“三思而行”正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记住的。

第三个瞬间:“叛国之父”

李尔的另一个忠臣葛罗斯脱有两个儿子,小儿子爱特门为争夺利益,害得大哥埃特加被逐,当其父在帮助李尔时,他眼看父亲被剜去双眼而无动于衷,而自己也深陷二女的情感纷争之中,无法自拔。

这是干什么的?他不想知道。他只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前面。

很多人就是如此,始终目视前方:前方是利益,是自己;而不愿回头向后看:身后是亲人,是真爱。

第四个瞬间:“曲终人不归”

最终,死亡为一切画上了句号,李尔死了,他的三个女儿死了,爱特门父子也死了,想得到土地、利益和财富的,连同他们善良的亲人,一起去了,恶人死前也不知悔过,而李尔与科第丽霞相拥长眠。古纳梨,卢根和爱德蒙最后得到了什么?没有什么。

他们的死,一无所有。

科第丽霞,那个在阴暗之下坚持去爱的人,她会永葆亲情。死亡抵挡不住科第丽霞的“爱父若父”,纵使已到天堂,他们也可以互相弥补人生最后那份缺失的爱。

而对于我们,或许没有纷争,没有不和,那么何不尽情享受亲情呢?向后看看,身后有始终如一疼爱我们的亲人。

李尔王的读后感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并被开除时,她脸颊上的泪水变成了晶莹剔透的钻石。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钻石路上找到了他的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中,它才能像钻石一样珍贵,因为它是家庭和真理的象征。《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莎士比亚在这一点上增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比爱德加差。

虽然大家都知道私生子不能选择合法与否,但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有偏见。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在这条线索中亲属关系并不重要。只是通过两兄弟的比较来控制变量。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爱德蒙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挑战他的命运,最终被正义和道德所吞噬,也就是爱德加所代表的精神,并发疯了。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王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指责自己的孩子是可恨的。李尔的性格乖戾。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哪个女儿没有继承父亲的性格?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和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和宽容难道不是李尔王不同的一面吗?

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

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描写使读者能够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李尔王读后感 篇5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李尔王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李尔已经逐渐感知到这个世界的本质,他充分认识到里根和高纳里尔是心口不一的人,感知到威权的伟大的影子(讽刺),看到得势的狗、可恶的教吏、放贷的人,看到那些斥责罪恶的同时在干着他们所斥责的,看到了社会的虚伪和罪恶的无处不在。“罪恶镀了金,公道的坚强的枪刺戳在上面也会折断;把它用破烂的布条裹起来,一根侏儒的稻草就可以戳破它。”多么富有哲理和深意的话,将罪恶的本质剖析地淋漓透彻。

如果将罪恶得到了金钱的支持,那么它将是不可抵御的,然而如果罪恶无依无靠,它将无所施展;所以“没有一个人是犯罪的”,罪恶源自的作祟……

李尔王告诉葛罗斯特,虽然命运是悲惨的,值得受苦,但我们应该忍受它。世界本身是荒谬的,充满无尽的痛苦。在这个大舞台上演绎的人们全是些傻瓜,这虽然令人禁不住放声大哭,然而我们是清醒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本质的,所以面对这命运、人性的荒谬应该忍耐,因为只有忍耐才能帮助我们穿过这无尽的痛苦。

只要你忍不住哭,你就会陷入无尽的痛苦,最终成为舞台上的傻瓜。李尔王看到了现实世界,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但他仍在痛苦中挣扎,他一次次清醒和疯狂。正是因为他看透了人性的丑陋和表面背后的真相,才被这个痛苦的真相折磨。

他感叹“我是天生下来被命运愚弄的”。此时,折磨李尔王的不再是迷茫的痛苦,而是看到社会、自然和人性后的丑陋和疯狂的痛苦,以及无法掩饰的痛苦。

当结尾考狄利娅死去时,对李尔来说这象征着这世界跟人性的最后一点善也被吞没了,他跟这个世界最后的牵连也被斩断了,他再也无法承受世间的折磨和痛苦。“要是她还有活命,那么我的一切悲哀都可以消释了。”而考狄利娅是永不回来了,等待李尔的也只有在无尽的痛苦中结束自己的生命。

当李尔王最终走出自我世界,看到现实世界的本质时,他看到的是无尽的悲伤,是人性无法掩饰的悲伤,因为他无法忍受,他疯狂地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李尔王》是一部杰出的悲剧,它给了我们一个深入看社会、看世界、看人性的渠道并给予我们足够的警示。不同时代结合那个时代的特征都能从《李尔王》中解读出新的见解。李尔是自我世界的**者,因为**所以妄为,因为妄为而失去**的依靠——权力,但仍然认为自己是君王,由此受到种种悲苦,却从悲苦中逐渐清醒,走出自我世界,逐渐看清真正的世界。

然而当他真正看清这个世界,看清了人性,等待他的却是因世界、人性的丑恶、罪恶而产生的无尽的悲苦,这种悲苦使清醒的他疯狂乃至走向生命的尽头。这是一个无限悲哀的悖论。舞台的傻子,还是悲苦的疯子?

**清醒吗?只有无知和愚昧的悲哀和被人性的丑陋折磨的悲哀。

李尔王读后感 篇6

《李尔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而我也于这个寒假期间,看了看这本书。此书讲述的是一个国王自食恶果的故事。

读完本书,我觉得书中的那个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李尔王”实在是可悲。他好像不懂得人情世故一样,分不清好与坏,仅仅凭着两个大点儿女儿平常多说的那些奉承、好听的话。就将自己的江山和权利分给了她们。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以至于被两个大女儿所抛弃,最后还连累了小女儿,自己则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可以说,悲剧的发生是由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一手造成的。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之心,他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看来他是遭到了天遣,可谓是自食其果。当然,那两个坏女儿的做法也是让人没法容忍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父王面前一个劲儿的夸耀、吹嘘,好来骗取父亲对自己的欢心,从而为自己将来那背信弃义的理想打好基础。然而,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往往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她不怕和他顶撞,也因此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这位被蒙着双眼的可悲国王就把对自己唯一忠心的小女儿赶出了家门。而没有了绊脚石的两位大女儿也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李尔王分给她们盼望已久的家产。之后,她们便抛弃了原先深爱着她们的老国王。当然,恶人有恶报,我可以说,她们的一生是最不完美的,她们没有得到别人真诚的爱。有的,仅仅是和她们当初同样目的一个男人无尽的摆弄。她们不光害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同样的,那个害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和父亲的私生子爱特门,到头来也是一无所有。他同那两个可悲又可恨的女人一样,为了金钱和权力,抛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幸福。

李尔王读后感 篇7

最近,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名作《李尔王》,读完这本书后内心感受很深,所以想把我读后的感受写下来与大家分享。《李尔王》主要讲述了:年迈的老国王李尔,决定把他的国土分给他的三个女儿。但他决定要根据女儿们语言表达对他爱的程度来分配每人所得的那一份国土。口蜜腹剑的大女儿高纳里尔和虚伪的二女儿里根,尽说些甜言蜜语来骗取父王的欢心,而小女儿考狄利娅却说:“我只爱我的父亲!”李尔听了不高兴,觉得考狄利娅并不爱他,于是就把国土分给了另外两个女儿,将小女儿流落他乡。

李尔分完国土后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王宫中,可谁知两个女儿得到父王分配的权利和地位后原形毕露,并恶毒地对待她们的父王,最后甚至将他赶出了王宫。

无家可归的李尔,开始思念小女儿对他的爱,但自知已无颜面对考狄利娅。此时,考狄利娅已成为法国的王后。得知自己的父王被姐姐们赶出王宫后,决定把父王接回自己的王宫并为父亲报仇,于是带兵出征讨伐两个不孝的`姐姐。邪恶战胜不了正义,最终,考狄利娅胜利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说过的谎言终会因时间验证。撒谎的后果是残酷的,我们都要诚实待人,不能像书中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一样欺骗自己的亲人,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李尔王读后感3

《李尔王》故事情节简单,两条线。第一条,李尔王的悲剧;第二条,格罗斯特的悲剧。李尔王听惯了甜言蜜语,喜欢赞美的话,对小女儿诚实的爱的表达,他非常愤怒,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他的权力和国土全部分给了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他的悲剧从他做出这个决定就开始了。没过多久,大女儿开始嫌弃父亲,二女儿和大女儿一样,致使父亲流落荒野,在暴风雨中无处安身。小女儿因为诚实,赢得了法兰西国王的爱情,她嫁给了法王,但最后为了给父亲讨回公道,而被卖父求荣的埃德蒙杀害。大女儿和二女儿彼此算计,毒死了对方,都死了,李尔王最后也死了。格罗斯特因为听信二儿子埃德蒙的谗言,四处追杀大儿子埃德加,埃德加只能装疯,成为乞丐。格罗斯特因为对李尔王的忠诚被大女儿刺瞎了双眼,埃德加因着对父亲的爱,来到父亲身边,领着父亲去找李尔王。最后,明白真相的.格罗斯特无力承担真相,气绝而亡。埃德加为了给自己和父亲报仇,杀死了弟弟埃德蒙,悲剧。

莎士比亚说疯子给盲人领路,本是这个时代的病态。病态的不是时代,是构成这个时代的人。李尔王,埃德蒙,格罗斯特,哈姆雷特,奥赛罗,罗密欧,朱丽叶.....所有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其悲惨结局都是他们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其他人,不过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利益共生的,不要过分看高别人,也别粉饰自己,看透这点,人际关系中的烦恼,冲突,伤害会少很多。

李尔王读后感 篇8

暑假,我精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的《李尔王》,从中学到了很多,我觉得比起文学本身的东西,《李尔王》给我的更多是人性,理性的思考。首先,我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它。《李尔王》这部作品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

科尔代丽霞被迫离家出走,和爱她的法国国王一起去了法国。李尔王本人只保留了国王的头衔和一百个侍从,打算轮流住在两个女儿的家里,享受晚年时光。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从此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

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悲惨经历,开始和两个姐姐打架。不幸的是,她失败了。最后,她被抓获,带着仇恨自杀。李尔王也在悲痛和疯狂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这个故事曲折而悲剧性,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感悟。

现在我们简单剖析下书中的人物和内容吧。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悲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

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

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特是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获救和小女儿的相识都要感谢他。

读罢这本书,我的心不能平静,我想说,正如之前我们读过的莎士比亚的一部经典《哈莫雷特》一样,故事是悲的,可是明知道是故事,我还是深深得被感染了,说不出的滋味。联想到的只有几个词语,社会,人性···口蜜腹剑是对《李尔王》最确切的注释,这个社会这样的现象这样的人太多了,就像书中的人物,有昏庸的诸如老国王,有善良的诸如小女儿,有虚伪恶毒的,诸如大女儿,二女儿和她们的爱人,太多了,不过殊途同归,几乎所有人的下场都很悲惨。深究之,都是社会造就的人性。

从中,我感慨很多,面对以后的生活,坏的东西总会有,当然也会有好的东西,而且我坚信,积极的方面还是主流,我们要做的,就是完善自己,做个好人,然后善待他人,构造一个和谐的社会,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与人相处。

海贼王读后感


在众多文章中我们发现“海贼王读后感”是非常出色的一篇作品。每天读书时,最好把它们分成两类:一类是深入研读的,一类只是粗略地浏览。读完作者的作品后,仿佛我们都吸收了其中精髓的智慧。通过做好笔记,我们可以更专注、更投入地进行阅读。希望这能够拓宽你的学习和工作视野!

海贼王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在很多书中一本动漫书却让我认识到了很多道理。没错就是它——《海贼王》,我喜欢书中的“海贼王”路飞,或许你们并不理解为何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如此痴迷于《海贼王》这种霸气的动漫,我想说,因为它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正能量!

这部动漫讲述了白痴又强悍的路飞船长带领着一群同样强悍可爱的船员,在“伟大的航道”上追寻梦想的故事。他们有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奋斗。这种精神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他们坚持不懈地追求着,追求着,从来不放弃,甚至在一次次磨难中变得更强悍,所以我曾经许愿像他们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不管有多遥远,一定要追求下去。

因为没有人能阻止我追求我的梦想!

多年来,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他们,我似乎听见路飞对我说:“站起来,做个勇敢的人!”我感觉到娜美在抚摸我的脸:

“我都没有放弃,你怎么能放弃呢?”我又似乎看见乔巴小小的却不停奋斗的身影,这时候我坚定的站起来,告诉自己,奋斗吧,我能行!

我在这部动画中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是我在其他动画中无法理解的。所以我非常喜欢它,爱它带给我力量,这样我就能满怀希望地追求我的梦想。

看完书好多天了,我读的好多部动漫渐渐淡忘了,唯独它——《海贼王》,我一直记在心头,记得白痴的船长,记得爱钱的娜美,记得好色的香吉士,记得可爱的乔巴……谢谢你们陪我成长,我也会像你们一样,为了梦想的脚步不断向前、向前!

点评:原来动漫也有这么励志的一面,作者抓住海贼王积极追求梦想来写,结合自己的心路历程,显得激情澎湃,给人一种充满斗志的鼓舞。每个人都有梦想。作者很难从动画中理解梦的真谛。

海贼王读后感 篇2

“我要成为海贼王!”一个帅气少年没心没肺的微笑,招牌似地用手扶住了草帽,就这样,一个关于海贼,关于梦想的故事开始了。

草帽海贼团,他们的队伍,一个汇集了友情与激情的团队。

路飞脸上一直挂着笑容,好象永远不知道“困难”的含义,凭着勇往直前的精神永不放弃的信念,感动着每一个他身边的人,他的每一个伙伴。

大家渐渐发现他从一个白痴一样的人慢慢变成了可以信赖的领袖,可以带领他们一路走下去的船长。只要路飞还在笑,他们就有走下去的信心,他们的面前就没有困难。他们相信,只要他们在一起,就可以无所畏惧。路飞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用他与生具来的魅力感染着每一个人。他和伙伴们仿佛就是一个人——正如他对鱼人阿龙说的:“我不会使剑,不会做饭,不会说慌,不会航海。如果没有他们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会连她那份一起努力的,我要让我的名字响彻天国,我们说好的。”一个凌厉的眼神,印象

最深的竟是他拿刀的动作。一个出色剑士,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承诺,顶着海贼猎人的名字生活着。他外表貌似不懂人情世故,可是却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女孩,甘愿一个月不吃饭,来换取这小女孩的平安。

当路飞出现的时候,他接受这个人的邀请,从此展开了他的航海生涯。一个男人为了一句承诺,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一次次的从血泊中站起。他有着不能输的理由,在平时,他拼命地锻炼;在战斗时,他拼命地攻击。

面对世界第一的剑士,他毫无畏惧地挑战。三千世界的收尾,竟伴随着刀身的破碎声,面对砍下来的刀,他愿意用胸膛去挡,因为背后中刀,是剑士的耻辱!当他的双脚被固定在蜡烛上的时候,为了战胜敌人,他甚至有了可以砍断双脚去杀敌的勇敢。他不能输,他有着不能输的理由。

当战斗结束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不禁又浮现出一个男人,深绿色的头巾,三个耳坠,三把刀,

绿肚兜,站在敌人的尸体旁边——他永远是胜者。

“路飞你听到了吗?这一次我输了,如果我当不上世界第一剑豪的话你也会头痛吧?但我保证在击败他以前我绝对不会再输了!你答应吗?海贼王?”

“嗯,我答应。”

这是男人间的誓言,响彻天际。

娜美,一个看见宝藏会兴奋的两眼放光的美女,一个看见自己养母被杀了以后哭的那样伤心的孩子。一个双面美女,一个坚强倔强的航海士。手臂上橘子与风车的文身表露的她内心的柔弱和温情,为了村庄,为了自己的母亲,为了爱她的姐姐,她投身鱼人的团队,帮他做着自己本不想做的事。直到她遇到了路飞——一个改变她命运的男人。

“跟我一起当海贼吧!”依然是那样没心没肺的微笑,却被原本十分厌恶海贼的航海士拒绝。但是,“原来他与那怪物战斗只是为了帮助那只小狗......”

她渐渐地开始改变自

己的观点,慢慢地认同了这个发誓要当海贼王的男人。

直到她哭泣的喊出:“路飞,帮我......”的时候,她才从心底认同了这个男人,彻底接受了他。

“不许把我的航海士弄哭!”少年喊出这句话的同时,打败了鱼人,也改变了娜美的命运。从此,草帽海贼团多了一个美丽的航海士。

“我要制造一张自己亲眼看见的世界地图。”她坚定地说了自己梦想。 迷一样的男子,嘴上永远叼着抽不完的烟,金色的头发,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

“只要这个世界上还有我必须保护的人,就是拼了命,也要奋战到底。”波澜不惊地说出这句话。他立志要找到传说中的“All Bule”。

他,草帽海贼船的厨师——香吉,一个真正的男人。“哲普老板!这么长时间一直以来的照顾,你的大恩大得,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面对着这个如同他亲生

父亲的男人,让一向

骄傲的厨师跪了下来。这一跪,是两个男人心灵之间的沟通,一次完全的感情释放。

空岛上,香吉面对“神”,面对“神之裁决”,只是微微地说:“抱歉得很,刚才我只不过想借个伙点支烟而已。”那份高傲,那份从容。从心底征服了每一个人。那份用尊严堆积的城堡里面。住着一个绅士。他诉说着自己的信念。面对女人,他有着自己理解,:"是男人,就要原谅女人的谎言。",

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厨师,一个真正的绅士。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尊贵与骄傲。

“我就是阻击王!”永远是吵吵闹闹的声音,永远不停地吹牛,加上那个长鼻子,像极了皮诺曹。但是当他为了保护乌索普海贼团的成员勇敢地站出来的时候,我知道他并不是个只喜欢吹牛的家伙,而是将会成为海上勇士的大海贼。“原来我的父亲是这样一个海上的勇士。”按奈不住的欣喜,激动的神情已经预示了

海贼王读后感 篇3

可以说我是一个铁杆的贼迷了。只要我家挂钟的时针指向,电视机前一定准会出现满怀期待的我。静候在电视旁,等待开头曲结束后的精彩节目《海贼王》。

可是就在前几天和朋友一起讨论喜欢看的电视时,我起了怀疑。我讲出自己喜欢看《海贼王》,并邀请朋友一起看时,他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席话,让我有些松动:那个我也看过,但是感觉好烂哦,情节太老套了。

我把这个问题般到了今天的动画上,打算好好考量一番。今天这一集讲的是橡胶人鲁夫和银狐弗克西的最后决斗,这关系着双方全部船员的命运。这一场决斗结果是注定的,鲁夫的获胜也是必定的。可是我却想不明白,明明鲁夫完全可以不必吃那么多苦头就可以轻松取胜的,但是却他被弗克西痛揍了几顿后,才险险获胜。不只是如此,还有前面的那四场比赛,完全都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不公平,我觉得他们也是绝对可以获胜的,但是他们却只赢了两场。

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作者也不公平了?还是我判断错了?又或是这么多画面都是完全没有质量,拿来充集数的?

我思考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成了虚空。这精彩的画面,那一波三折的剧情,现在都好像废物一般不起眼了。真的像朋友说的那样吗个老套的动画?突然的,回忆起我在迅雷看看上看到动画排行榜上,《海贼王》是仅次于《火影忍者》的动画。

这使我非常的不可思议,这样一部动画怎么可能会是第二名呢?

像是回答我的疑问似的,我的脑海里响起了这样的一段话这世界,没错,一个追求自由、任凭选择世界,就在每个人的眼前无限的延伸,如果我们的梦想能引导你的方向的话,就去追寻吧,就在名为信念的旗帜之下!

听着这段话,脑海中不觉的放映起鲁夫战斗的场面。为了自己的伙伴,也为了自己的理想成为将来的海贼王,坚毅的战斗。不管战斗是怎样的艰苦,我发现,他似乎没有一点的痛苦。

在这一瞬间,我明悟了,他们是为梦想而战,所以他们是快乐的。也许,看《海贼王》看的就是这种快乐的精神。随着鲁夫的视角一起去干些蠢事,一起去享受那种快乐,那种紧张、刺激,也许就是《海贼王》的最大卖点。

不管是追求梦想,还是干什么,我想,就如鲁夫那样,看似疯癫,但却快快乐乐的才是最重要的。

海贼王读后感 篇4

这一部分也是我很感兴趣的一部分,我是一口气把这一部分看完的。虽然是海贼,但路飞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海上作战,每次都是在陆地上、小岛上把对手打败的。而这次,他们竟然被围困在了一个要塞了,更要命的是船还被敌人夺走了,这可是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任凭你再厉害,面对人数是自己的几千倍的海军,除了束手就擒,真看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办法。然而路飞的那句“等到我想要走的时候,自然能走得出去。”的话语,给了我无比的振奋和对路飞的崇拜!真是太有自信和气魄了,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

乔巴再一次给大家制造了笑料,这家伙实在是太有才了!当女医生让他拿自己当人质的时候,你看他说的那话:“大爷是草帽海贼团的一号爆男,给爷们儿让条路,不然我就把她的脖子扭断!”我刚想要为他的牛气鼓掌呢,往旁边一看,卓洛已经在旁边配合的鼓掌了,对于卓洛的默契以及两人的表现,我笑得简直直不起腰了。

不过那巴隆大逃亡的成功说明了:好汉难敌四手,一个人再强大,当面对比自己多得多的敌人时,也还是打不过的,所以这个时候不要硬拼,要懂得智取,最好不要花费什么力气就能逃离。

好不容易要逃出去了,偏偏发现财宝丢了,这可是娜美的命根子呀,怎么可能置财宝于不顾就这样逃走呢,他们可是海贼呀。于是果断的决定回去夺回财宝。正如乔巴说的,当财宝成为目标时,娜美总是具有压倒的说服力。虽然觉得很危险,但是经过娜美的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大家竟然热血沸腾的决定实施夺回财宝的计划了。看来人真的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能力,娜美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财宝的藏匿点则说明了:很多事情不像想象的那么复杂,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而娜美的果敢更是让我佩服,知道财宝所在地后,竟然一个人带着路飞就去了,也没想过会失败什么的,比如财宝并不在那里,或者那里有重兵把守,即使拿了财宝也逃不出去。其实看看娜美最后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娜美的果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海军的轻敌,他们自以为把路飞拿下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对娜美根本没有防范,倘若他们制住路飞后直接逮捕了娜美,不让娜美有制造雷电的机会,那么娜美也就不可能逃脱了。

所以说:任何时候,永远,都不要轻视你的任何一个敌人!

最后的结局我更佩服那个司令,实在是太聪明了,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中,懂得利用自然的有利因素来为自己服务,时间算的刚刚好,掐准了时间,到了他们逃跑的时候肯定会退潮。倘若不是路飞他们实在是有异于常人,肯定是逃脱不了的。不过其实他也是知道的吧,路飞他们是能逃得了得,因为他们既然有办法从天上掉下来,自然有办法再从天上飞出去。真是个聪明的司令。

其实,那巴隆大逃亡给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注重收集情报,也就是收集信息。娜美、罗宾最懂得这一点,如果没有这个要塞的地图,逃跑根本无从谈起,纯粹就跟无头苍蝇一样瞎转。所以,到了一个地方之后,尤其是到了敌人的阵地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收集情报,先是地图,然后是这个地方的兵力情况,装备情况等。这在现在也是很适用的。

想要在市场上生存下来,一定要注重收集各种信息,同行业的合作伙伴的、竞争对手的、与商业有关的新政策、条例、新闻,所有的一切都要及时掌握,做到全面掌控,知己知彼,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机遇和危机,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海贼王读后感 篇5

海贼王观后感(通用11篇)

看完一部经典作品以后,这次观看让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观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海贼王观后感(通用11篇),欢迎大家分享。

海贼王观后感1我很喜欢动漫《海贼王》,因为里面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每个人都或大或小有着自己梦想,每一个人都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不顾一切的前行,只愿可以早日实现自己的梦。

生活在危险时代的他们的理想也许那么的伟大:要成为海贼王、要成为世界第一的剑客、要成为勇敢的海上战士、要学习各国的医术。他们的理想也许又是那么微小:要亲手画一张世界地图、要找到传奇之海ALLBLUE、要了解空白的100年历史因为理想、乘着自己的船穿过大海、要穿过大海找到等了自己50年的同伴。

他们走到了一起、为了自己梦想,他们互相依靠。在前进的道路上,阻挠他们障碍很多,有的甚至会因此放弃生命,付出不菲的代价,他们怕吗?怕、但是,因为有梦想支撑着他们,因为有伙伴可以互相依赖,因为坚信着彼此,所以他们努力向自己的梦想出发,自己一但决定要去做的事,不管发生什么,都会坚持下去。他们是最平凡的一群人,因为充斥着梦想,勇敢前进不彷徨,所以,他们才会那么的与众不同,在这个动荡的黑暗世界中文明远洋。

生活在海贼时代的人们都能为了梦想而拼搏,那么,生活在安逸的现实世界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拥有梦想,张开翅膀天涯海角任由我闯荡。跨越绝望的高墙,向远方奔跑,即使前方有石头阻碍我们前行,即使脚下布满荆棘,我们依然会坚定信念向前迈进,在追寻梦的道路上挫折和失败是一定会出现的,在遇到挫折时即使有泪水悄悄从眼角落下,就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然后鼓起勇气向前冲。也许成就不如人意,但是毕竟自己努力过!

海贼王观后感2花了将近十天时间把《海贼王》从头看到五百多集,看的很入迷,基本上是连吃饭都在宿舍解决了。

我看过《火影忍者》《名侦探柯南》《银魂》等基本全部,《死神》只看过一两集就不加评论了。如果满分100的话,我给《火影忍者》打95分,《海贼王》98分,《柯南》80分,《银魂》40分。之前最喜欢火影忍者,它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主线清晰,各种忍术招式,有很多感人的情节,前后联系紧密。柯南前面的一些让人看着兴趣盎然,虽然剧中有很多变化,剧场版制作的也相当好,但是美中不足,其落入了俗套。仿佛是为了延续而延续,总也让人等不到柯南与黑暗组织的对决,而柯南说话的口气,姿态等多少年了一陈不变。更让人不解的是,柯南刊播N多年了,从最开始关注柯南的那批人,也都长了N多岁了,而柯南还在上校学,这批老观众还会有兴趣继续关注下去吗?反正我是没什么兴趣了。如果火影中插播一些与主线无关的内容,让人觉得不太好的话,他么可难就太过冗长了。至于银魂,实话说只是因为前女友的原因我才看了这部动画,总结呢就是实在是差劲。它没有特别清晰的主线,更像是一堆人在舞台上的杂耍,就好比某个别电视台刷嘴皮子的节目一样。火影中所塑造的鸣人的形象,佐助的形象,也是这部动漫的看点所在。他们是与不公平命运抗争者的代表。而海贼王则是更加接近我们的生活,如果火影成功塑造了个别人物的形象(当然塑造了很多,但最焦点的只有鸣人),海贼王塑造的则是多个人物的形象。娜美是个贪财的家伙,乌索普是个吹牛大王,山治是个色鬼,还有会冷幽默的骷髅,变态狂,胆小鬼等。

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人,并且脾气桑也并不是都很合得来。但是正是这一群人在一起不断的创造奇迹和开创未来。从前到后我们发现,草帽海贼团船上的人基本上都是路飞单方面强行要求他人加入的,但是到后来船员们却一个个的都十分注重维护路飞的威严,支持路飞。路飞也是个头脑简单而冲动的家伙,但是他重视伙伴,他依赖伙伴,也能为伙伴提供强烈的安全感,尽管大家经常吵吵闹闹,在关键时刻都能挺身而出独当一面。的确团队合作要的不是互相迁就,而是能够成功的吧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事情做好,为伙伴提供强烈的信任感,不拖大家后腿。而路飞,无论多么没脑子,多么冲动,总是清楚自己所面对的敌人是谁,总是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清醒而正确的决定。他源源不断的自信是大家前进的动力,他具备影响千万人的能力。

路飞就是一个极其成功的领导者,能使索洛等强大的任务甘于受其领导。动漫中有句话说的清楚,那就是:大家愿意跟着路飞是因为路飞让大家实现自己的梦想。还有,动漫中出现的很多事情也都做好了铺垫,白胡子支持路飞,黑胡子抢走了白胡子的能力,其更加强大,连名字都和白胡子那么相近,无疑路飞将来最大的敌人就是黑胡子。还有人说白胡子的形象以三国中的关羽为原型等等。总之,从中可以挖掘出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确实让人很喜欢,时间关系就不详述了。

海贼王观后感3今天我又将海贼王看了一遍,我觉得这部动漫真的不错,友情、实力、搞笑、热血、感人、亲情等等,都将他们表现出来了。

这部动漫讲的是蒙奇·D·路飞受了香克斯的影响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在这一过程中他遇到了和他一样有着梦想的人,于是他们结成了一个团队就叫“草帽海贼团”,他们一起朝着梦想出发。剑士索隆想打败鹰眼成为世界第一的大剑豪,航海士娜美想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弓箭手乌索普想成为一个勇敢的人,厨子香吉想找到allblue,船医乔巴想成为最好的医生考古学家罗宾想找到真正的历史,船匠弗兰奇像造出最好的船,音乐家布鲁克想再见到那只小蓝鲸。他们的梦想或遥远或咫尺,但是他们都为了自己的梦想奋不过身。

路飞很单纯,但是他却拥有着一个伟大的梦想:成为海贼王,当他第一次说出来的时候,克比使劲地摇头说着:“不可能,不可能!”路飞一拳敲了过去,还说:“不是可不可能的问题,我想当就对了。”没错,无论多么遥远的梦想,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行呢?

被这部动漫感动得哭的地方有太多。第一次是在索隆被鹰眼打的时候,鹰眼刺向了索隆的心脏,索隆没躲说了一句话:“感觉如果现在放弃,那以前那些重要的誓言、约定都会消失不见的。”鹰眼开始欣赏他,拿出黑刀,索隆知道自己已经输了,他说了一句话:“背后中剑是剑士的耻辱。”最后索隆哭着对路飞说:在赢这个家伙之前,我再也不会输了,你有异议么?海贼王!在鹰眼压倒性的实力面前,索隆输了,且输得彻底。路飞一直控制着没插手这场决斗,这是尊重索隆的梦想。所以索隆给路飞这样的承诺,也是对自己对路飞梦想的尊重。一个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梦想,理解了自己的梦想,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山治和他师傅间超越血缘的师徒之情让人印象深刻。其实这种平时互不买账、内心却互相理解和关爱的感情才真的令人向往啊!当山治给他师傅跪下告别时,再次印证了一个定律:外表轻浮的人往往都有最珍惜的感情。

山治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有很多人嘲笑他,但是他仍然坚信自己的梦想,他眉飞色舞谈起自己梦想的时候真的很帅。

梦想在这部动漫中有太多诠释的地方。最能体现梦想是要靠自己追逐,即使遥不可及,即使别人如何笑话但只要自己不放弃终能成功的就是空岛篇了。弹簧果实贝拉米笑话路飞要去空岛冒险的梦想,路飞和索隆任他打没有还手,这是对他的怜悯,一个连梦想都没有的人,还有出手的必要吗?而最后路飞敲响黄金钟向地面的菱形大叔证实空岛的存在!同时也是对400年前大战士卡尔加拉和冒险家罗兰度友谊的证明。

火烧梅丽那段真的很感人,梅丽在他们眼中不单单是一艘船更是一位伙伴,他们这次是对伙伴的诠释。当看到草帽一伙在司法岛走投无路时,梅利号来接大家回家。获救后,路飞趴在羊头上说:“谢谢你,梅利!多亏了你我们才能逃出来。真没想到梅利会来救我们,想想看我们一直以来被你保护着,有你这样一个伙伴真的太好了。谢了,梅利!”但没想到的是在到达安全地方后,梅利断裂了。草帽一伙难以置信,路飞求着冰山,求他救救梅利“梅利是一直陪着我们冒险的伙伴啊!”但最后梅利只能葬身冰冷的海底路飞举着火把亲手送走梅利!对于梅利来说梅利是幸福的因为有草帽一伙的陪伴珍惜。但对于草帽一伙是无奈的、难过的、不舍的。伴随着音乐,熊熊的火光,飘落的雪花,眼泪再也忍不住。梅利你虽然走了,但你永远留在草帽一伙的心中,我们的记忆里。人生总会有失去的不得不放下的人,但最后我们都会笑着祝福。而我们能保留的不正是那些美好的回忆吗?

这样一部动漫里描写友情的地方太多。MR.2曾说过一句:海上的涟漪,乃我为你们盛开的友谊之花。MR.2在《海贼王》中也是个让人记忆深刻的.人,不单单因为他是人妖,不单单因为他曾是敌人。而是因为知道敌人后,还能做朋友,还能为路飞牺牲。路飞身中剧毒的时候,MR.2喊加油,喊得嗓子都哑了。MR.2为了大家能顺利走出海底大监狱而毅然牺牲自己!这样可爱的人,我们能不为之感动吗,能不为之流泪吗?所以这一部描写梦想,友情的动漫能不让我为之折服吗。这部集热血、冒险、搞笑于一身的动漫真的值得海迷的追逐!

艾斯死的那段我相信很多人都哭了,艾斯第一次出场是在沙漠中,他那灿烂的笑容我至今记忆犹新,对于路飞他很担心,担心那个弟弟死掉,同时他也十分疼爱路飞,记得他还拿着弟弟的悬赏令对着白胡子说:“看,这是我弟弟。”想必那时的他心里十分骄傲呢。最后他为了保护路飞死了,我相信他心中是甘愿的吧。

看完海贼王,我懂了,梦想只有追逐才会实现,不要惧怕困难,要迎难而上,哪怕被折磨得体无完肤也不能放弃,因为放弃的话,一切就完了。

海贼王观后感4今天终于把阿拉巴斯坦国家的战争结束看完了。又是很多的感慨。《海贼王》总是给我很多感慨,而今天我发现原来所有很有哲理的话都是卓洛说的!

在和Mr.1决斗的时候,卓洛说:“我等这样的苦战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我想是功夫更上一层楼的时候了。等我打败了你,我就是连钢铁都能斩断的男人了!”这是一种怎样的自信和气魄啊!面对强的敌人,没有丝毫的畏惧,坚信自己一定能赢得胜利,虽然注定是一场苦战,但是却把这当做是能力提升的机会。“既然有这么恶劣的环境等着我,那我也只能变得更强。”

除了能力强之外,我发现“耐死”也是一种能力。卓洛应该是最耐死的一个人了。从动画片的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是被海军绑在木柱上21天没有吃东西,凭借“一定要活下去”的信念,硬是挺了过来。后来又被鹰眼的男人砍了那么深的一刀,本来以为这下死定了,结果又奇迹般的过了下来。每次战斗身上都被砍得伤痕累累,流了很多血,但是总能挺过来,然后凭借意志力最终打败了敌人。卓洛,应该是最值得让人敬佩的!

如果说卓洛、香吉士、路飞凭借的是“必胜的信念,从没想过输”;那么像乌索普、娜美这样的普通人凭借的就是“活下去的信念,无论如何不能死”。因为不是超能力的拥有者,也没有苦练出来的功夫,只是普通的人,只有一个普通的身躯,所以他俩直到硬拼是绝对不可能赢得,因此很务实、聪明的选择利用强大的武器来帮助自己,而且任何时候都坚定“保命第一,逃命要紧”的信念。有时候看到他俩说的那些话,觉得既搞笑又可爱。

其实即便是反面人物,有很多话也是很有道理的。

克拉克达尔说的:所谓的“理想”,是同时拥有实力的人所说的“现实”。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让我想起前几天看的一篇文章里说尤二姐是怎么死的原因。里面就说,所谓“以礼相待”,是要有实力、资本的人做的,没有资本还要和别人以礼相待,最后只能落得个不好的下场。

不过看到路飞不再那么蛮干,会用脑子了,很是欣慰。竟然能发现克拉克达尔怕水,从而想到把身上用水浇湿的方法,真是不容易,看来那个傻傻的可爱的路飞终于也长大了!只是还是那么搞笑,不用木桶,用自己的肚子装水,一个不小心流了出来,嘴巴撅成那样,连罗宾都笑了。

本来我一直担心,像克拉克达尔这么强劲的对手,如何才能打倒,后来看到路飞用沾满血的身体打倒了克拉克达尔,便明白了:任何人、事物都有弱点,只要找到他的弱点进行攻击,就有胜利的可能。没有打不倒的人和事物,没有永远都强大、能胜利的东西!所以即便遇到再强大的对手和竞争者,都不用害怕,因为即使他以前都是成功胜利的,到目前为止都是最强的,但是不代表他就是不可被打败的,只要找到方法,合理运用,同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就可以打败对手,赢得胜利!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只有不愿意去做的事情。

虽然动画片里面极力歌颂薇薇,但是我就是很讨厌她。为什么呢?觉得她什么都做不成,只会瞎喊口号,一个劲的喊“保卫国家、拯救人民”,可是却没有能力去做、去完成自己的理想。而且遇到困难就只会哭,不知道去想办法,真是个任性的家伙。尤其是看到炸弹定时的时候,竟然还在喊“他到底要玩弄人到什么程度?嘲笑人到什么时候?”我觉得不能怪克拉克达尔聪明和卑鄙,只能说她自己太愚蠢。这让我想到《花样男子》里金丝草对具俊表说她是被人冤枉的时候,具俊表说“难道你只到这种程度吗?明明知道是别人给你设的陷阱也要跳下去吗?”我觉得说得很有道理。自己遭陷害不能只怪别人,也要怪自己太笨,没有想到措施来预防和摆脱困境。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男人讨厌很啰嗦的女人了,因为话说得多了真的是让人听着很烦很闹心,我听着薇薇在钟楼上一遍又一遍的喊“快停止战争!”的时候觉得特别闹心,烦的不得了,反反复复就是这么一句话,谁受得了啊……

还是喜欢娜美,说话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而且特别务实。路飞去帮她打败她们村庄的敌人时,娜美虽然也哭了,但是哭了一会之后,就毅然拿起武器去战斗!而且在此之前一直在靠自己的力量拯救村民们。

看到现在,最喜欢的还是路飞、卓洛、娜美、香吉士。个性鲜明而让人记忆深刻。路飞的草帽和红色小褂、蓝色短裤;卓洛的肚兜、头巾、三个耳环;娜美的短发、超短裙、高跟凉鞋;香吉士的那一头黄毛、一身蓝色衬衫、黑色西装永久定格在记忆中。

海贼王观后感5今天看了《海贼王》路飞陪着薇薇公主拯救巴勒斯坦国家去找克拉克达尔算账的那一部分,特别有感触。总结如下几点:

1.自己一定要有能力。

作为海贼,作战是常有的事情,而每次战斗,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目标和对手,任何人都帮不了你,因为大家无暇分身。所以自己一定要有能力才行,没有一技之长,战胜不了对手,可能就被杀死了。即便伙伴再厉害,战斗一旦开始,谁也顾不上谁,只能靠自己。

路飞,虽然像白痴一样什么都不懂,但是战斗力是最强的。只要有路飞船长在,遇到再大的困难,再强劲的对手,大家也都不害怕,因为相信路飞会把对手打倒的!可以说,路飞是大家的信念支柱!

卓洛,凭借其高超的剑术和海贼猎人的称号,也是强大的战斗力!香吉士,除了厨艺一流,其卓越的腿上功夫更是让人在关键时刻充满希望!而且最重要的是,卓洛和香吉士不是魔力果实能力拥有者,是普通人中卓越的一群人,因此在特殊情况下反而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娜美虽然功夫不是很厉害,但是跑得快,知道打不过就跑,绝对不硬拼!这一点让我特别欣赏!被追杀的时候,实在跑不动了,心想:算了,拼了!想完之后,回头看看,对手那么强大,自己根本不是对手,于是又继续逃跑。

乌索普虽然基本上没有什么战斗力,但是其研发的武器却用一定的威力。可见,如果身体素质不行,那么就要积极开动脑筋,运用智慧来战斗!

这一群人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意志力坚定!

任何时候都不放弃,都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战胜对手,哪怕自己的能力和对手相差甚大,但是仍然认为自己会战胜对手,因为前方还有道路要前进,还有梦想等着自己去实现,自己一定不能在这里倒下!单是这种必胜的信念,这种一定会胜利的气势,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战斗力,减少了对方的胜算。所以每次都会成功,继续前进!

2.做好自己的那一部分,其他的就不用管了。

这是卓洛说过的话,虽然他们这个团队里面的人个性迥异,每个人的梦想和目标都不一样,好像没有凝聚力的散沙一样。但是每次关键时刻,都能显示出巨大的团队力量,这让很多人惊讶不已。卓洛说:我们的信念就是“自己做好自己的那一部分,其他的就不要管了。如果你做不好你的那一部分,我就揍扁你!正因为大家都做好了自己的那一部分,连接起来,整个事情都做得很好。因为每个人擅长的事情不一样,不可能一个人把所有事情都做得很好,所以每个人只要做好自己擅长的那一部分就好了。”

看起来很简单的道理,但是这个团队将这个运用到了极致!实在是让人佩服!

3.吃好、喝好、休息好,时刻保持充沛的体力。

自始至终,我最喜欢路飞的就是: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时刻保持充沛的体力。

后来发现大家都是这样。当然最明显的还是路飞。每天所有的事情就是:“我要吃肉!我要喝水!”而一旦开始吃了,都会吃到肚皮撑破。战斗完了之后马上倒在路上呼呼大睡,睡着了之后周围再发生什么事情都与他无关。跟那个船长战斗的那一集,被柱子压倒后竟然睡着了!幸亏娜美踩了他一脚,及时醒了过来救了娜美一命!

然后是卓洛,吃起饭来也是不要命。而没有事情的时候做得最多的事情除了擦他那几把剑就是睡觉!至于香吉士,最大的爱好就是做饭,不做饭的时候就是吸烟、围着娜美转悠、品美酒、睡觉,充分享受生活!

这群人,不管前方会遇到什么危险,只要现在没有什么事情,就充分享受生活,吃好、喝好、休息好,保持充分的精神和体力,而不像其他人一样杞人忧天,老担心前面会有危险什么的。心态特别好!实在是让人称赞!

4.好色是所有男人包括雄性动物的天性!

首先是那个被娜美称为“睫毛”的骆驼,只载女孩子,而且每次娜美一夸赞他一下,立刻精神抖擞,飞速前进,即便是拼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其次是那个被称为“剪刀”的搬家螃蟹。乔布说剪刀最喜欢跳舞女郎,结果娜美一脱衣服,剪刀眼睛一亮,嗖嗖的狂飙,完全无视前边会淹死自己的海水!

最严重的就是香吉士了。危险过去后,让娜美往身上喷一些香水,我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用意,结果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需求,立马心花怒放:“我要爱你爱到世界边缘!”即便是后来去地下室救人的时候,那么危机的关头,还在骄傲地喊:“娜美小姐,你爱我吧?!”最让人搞笑的还是跟芭蕾舞者杀手对杀的时候,只要一变成娜美的样子就没办法了,自己还说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结果自己也一样,一见到美女就不行了,下不了手了,还说“实在是太可爱了!”呵呵~实在是太好玩了!

5.幽默以及活跃快乐的气氛。

这一点是整个动画片里都具有的,自始至终,幽默搞笑的气氛都充盈在动画片里。最搞笑的当然要数路飞,但是其他人的搞笑水平丝毫不亚于路飞,整个就是一群搞笑的人!可以举例子的情节实在是太多了。比如在鲸鱼的肚子里遇见老头的那一个片段。两方对峙,都不说话,后来路飞他们说:想打架吗?老头说:还是不要了,会死人的。路飞他们很紧张的问:谁会死?老头严肃的说:我!实在是笑崩了。

再有就是艾斯在饭店里吃饭,吃着吃着竟然睡着了。大家都以为他死了,结果都来看热闹。没想到艾斯又醒了,醒了之后仍然继续吃,店里的人都惊讶不已,他却还问:你们店里请来的喜剧演员吗?让大家很是无语。

总之,实在是太好玩了。虽然时常遇到危险,不知道前方有什么在等待着自己,但是大家过的每一天都很努力,很快乐!并且一直在向梦想的方向不断前进,有着一群这么好的伙伴陪伴着自己,实在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海贼王观后感6这次看到了路飞一行人去“空岛”的那一部分了。具体想说明对两个人的看法,一个是乔巴,一个是娜美。觉得这俩人放在一起造成了很大的喜剧效果。

先说那次吧,娜美说要在屋里画地图,让任何人不要打搅她,除非天上的那朵云有变化。结果路飞不听话,闯进去了,结果破坏了娜美刚画好的地图,搞得娜美很生气,样子很恐怖。乔巴就牢牢记住了娜美的那句话“别再来打搅我!不听话的就罚30万贝利!”以至于后来那朵云发生了变化后,乔巴一方面着急地想要进去叫娜美出来,但是又担心会被罚钱,于是在船外边一边跑来跑去一边流眼泪,后来娜美出来后责备他“为什么不叫我啊?”乔巴一边流泪一边说“你说要罚钱~~~”哈哈,真是太可爱,太搞笑了。到底是钱重要啊,还是大家的安危更重要啊?不过这充分说明了乔巴还处于小孩子的单纯的思想,想事情都是“非黑即白”的那种简单的想法和思路。比如看到娜美为了钱而让其他人去冒险的时候就会在心里说娜美是“恶魔”。

不过乔巴的单纯在整个团队里还是很能够活跃气氛的,我简直觉得乔巴跟我很是相像。驶向伟大航路的过程是每个人成长的过程,而乔巴的成长过程让我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当看到神奇的东西的时候,其他人多半不会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一路上见过的不可思议的东西已经很多了,再见到什么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是乔巴会大声叫喊“好厉害!好神奇啊!”被送到活祭坛后,卓洛说“我从来不相信神!”乔巴会露出崇拜的表情“卓洛好酷啊!”因为害怕而选择呆在船上,但是等到大家都走后才意识到“最危险的是我啊!”因为能力很强的人都走了,只剩下他自己了,呵呵~这个傻瓜。然后不断地告诉、鼓舞自己“我不害怕,我只要在这里边修船边等着大家回来,等到大家回来一定会夸我勇敢的。”看到天空骑士勇敢地作战时,会想:“总有一天,我也可以变得那么勇敢吗?”这既是一种期待,也是一种自我鼓励,希望、鼓励自己也变得勇敢起来。

其实等待的滋味是最难耐、最煎熬的,倘若乔巴知道这一点的话就不会选择留在船上,而是选择和大家一起去森林中冒险了。而且自己留下来,没有了能力强的人的保护,反而会更觉得害怕。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去村里看电影,因为外边天很黑,所以不愿意去,于是自己留在家里看电视,结果屋外漆黑一片,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一边看电视,一边焦急地等待着其他人回来。还不如跟着其他人一起去看电影,就算天黑,身边有大人在,多少也不会太害怕。

同时乔巴跟过去的我一样,不曾想着依靠自己的力量,而是想着依靠他人。在船上会觉得害怕就是因为自己能力不强,一旦发生什么事情,自己根本无法应对。后来大家分成两小组向古遗址前进的时候乔巴表现出少有的勇敢,卓洛很奇怪,因为乔巴是他们那一组里最弱的,而乔巴想的是“跟你们三个在一起,当然会勇敢了,嘿嘿~”呵呵,勇敢是因为跟三个能力最强的人——路飞、卓洛、罗宾在一起,才勇敢的,因为即使发生什么事情有那三个人顶着。

修拉说的那句话很值得乔巴深思:“说什么不想失去同伴,不许烧我的船,无论如何自己也不想死,既然什么都不想失去,为什么这么弱?!”乔巴应该明白,在驶向伟大航路的海贼船上,不能老想着依靠别人,应该借助各种机会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因为遇到战斗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敌人要对付,根本没有闲暇去另外保护别人,在战斗中,稍微一分心,说不定自己也就被杀了。比如“阿拉巴斯坦之战”,那一次每一个人都有要对付的敌人,但是大家最后都赢得了自己的战斗的胜利。乔巴应该早日觉悟才是,相信随着冒险的进程,乔巴会逐渐成长起来,变得强大的。

我也要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没有任何人是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所以要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强大的足以让别人听到你的名字就不敢和你交手,不战而退。

海贼王观后感7这一部分也是我很感兴趣的一部分,我是一口气把这一部分看完的。虽然是海贼,但路飞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经历过海上作战,每次都是在陆地上、小岛上把对手打败的。而这次,他们竟然被围困在了一个要塞了,更要命的是船还被敌人夺走了,这可是以前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任凭你再厉害,面对人数是自己的几千倍的海军,除了束手就擒,真看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办法。然而路飞的那句“等到我想要走的时候,自然能走得出去。”的话语,给了我无比的振奋和对路飞的崇拜!真是太有自信和气魄了,只有真正有实力的人才能说出这种话来。

乔巴再一次给大家制造了笑料,这家伙实在是太有才了!当女医生让他拿自己当人质的时候,你看他说的那话:“大爷是草帽海贼团的一号爆男,给爷们儿让条路,不然我就把她的脖子扭断!”我刚想要为他的牛气鼓掌呢,往旁边一看,卓洛已经在旁边配合的鼓掌了,对于卓洛的默契以及两人的表现,我笑得简直直不起腰了。

不过那巴隆大逃亡的成功说明了:好汉难敌四手,一个人再强大,当面对比自己多得多的敌人时,也还是打不过的,所以这个时候不要硬拼,要懂得智取,最好不要花费什么力气就能逃离。

好不容易要逃出去了,偏偏发现财宝丢了,这可是娜美的命根子呀,怎么可能置财宝于不顾就这样逃走呢,他们可是海贼呀。于是果断的决定回去夺回财宝。正如乔巴说的,当财宝成为目标时,娜美总是具有压倒性的说服力。虽然觉得很危险,但是经过娜美的一番慷慨激昂的陈词,大家竟然热血沸腾的决定实施夺回财宝的计划了。看来人真的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能力,娜美用事实证明了这一点。

财宝的藏匿点则说明了:很多事情不像想象的那么复杂,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而娜美的果敢更是让我佩服,知道财宝所在地后,竟然一个人带着路飞就去了,也没想过会失败什么的,比如财宝并不在那里,或者那里有重兵把守,即使拿了财宝也逃不出去。其实看看娜美最后的成功,一方面是因为娜美的果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海军的轻敌,他们自以为把路飞拿下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对娜美根本没有防范,倘若他们制住路飞后直接逮捕了娜美,不让娜美有制造雷电的机会,那么娜美也就不可能逃脱了。

所以说:任何时候,永远,都不要轻视你的任何一个敌人!

最后的结局我更佩服那个司令,实在是太聪明了,所有的事情都在他的掌控中,懂得利用自然的有利因素来为自己服务,时间算的刚刚好,掐准了时间,到了他们逃跑的时候肯定会退潮。倘若不是路飞他们实在是有异于常人,肯定是逃脱不了的。不过其实他也是知道的吧,路飞他们是能逃得了得,因为他们既然有办法从天上掉下来,自然有办法再从天上飞出去。真是个聪明的司令。

其实,那巴隆大逃亡给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注重收集情报,也就是收集信息。娜美、罗宾最懂得这一点,如果没有这个要塞的地图,逃跑根本无从谈起,纯粹就跟无头苍蝇一样瞎转。所以,到了一个地方之后,尤其是到了敌人的阵地之后,最重要的就是收集情报,先是地图,然后是这个地方的兵力情况,装备情况等。这在现在也是很适用的。

想要在市场上生存下来,一定要注重收集各种信息,同行业的合作伙伴的、竞争对手的、与商业有关的新政策、条例、新闻,所有的一切都要及时掌握,做到全面掌控,知己知彼,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机遇和危机,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海贼王观后感8可以说我是一个铁杆的贼迷了。只要我家挂钟的时针指向,电视机前一定准会出现满怀期待的我。静候在电视旁,等待开头曲结束后的精彩节目《海贼王》。

可是就在前几天和朋友一起讨论喜欢看的电视时,我起了怀疑。我讲出自己喜欢看《海贼王》,并邀请朋友一起看时,他突然说出了这样一席话,让我有些松动:那个我也看过,但是感觉好烂哦,情节太老套了。

我把这个问题般到了今天的动画上,打算好好考量一番。今天这一集讲的是橡胶人鲁夫和银狐弗克西的最后决斗,这关系着双方全部船员的命运。这一场决斗结果是注定的,鲁夫的获胜也是必定的。可是我却想不明白,明明鲁夫完全可以不必吃那么多苦头就可以轻松取胜的,但是却他被弗克西痛揍了几顿后,才险险获胜。不只是如此,还有前面的那四场比赛,完全都是不公平的,就算是不公平,我觉得他们也是绝对可以获胜的,但是他们却只赢了两场。

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作者也不公平了?还是我判断错了?又或是这么多画面都是完全没有质量,拿来充集数的?

我思考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成了虚空。这精彩的画面,那一波三折的剧情,现在都好像废物一般不起眼了。真的像朋友说的那样吗个老套的动画?突然的,回忆起我在迅雷看看上看到动画排行榜上,《海贼王》是仅次于《火影忍者》的动画。

这使我非常的不可思议,这样一部动画怎么可能会是第二名呢?

像是回答我的疑问似的,我的脑海里响起了这样的一段话这世界,没错,一个追求自由、任凭选择世界,就在每个人的眼前无限的延伸,如果我们的梦想能引导你的方向的话,就去追寻吧,就在名为信念的旗帜之下!

听着这段话,脑海中不觉的放映起鲁夫战斗的场面。为了自己的伙伴,也为了自己的理想成为将来的海贼王,坚毅的战斗。不管战斗是怎样的艰苦,我发现,他似乎没有一点的痛苦。

在这一瞬间,我明悟了,他们是为梦想而战,所以他们是快乐的。也许,看《海贼王》看的就是这种快乐的精神。随着鲁夫的视角一起去干些蠢事,一起去享受那种快乐,那种紧张、刺激,也许就是《海贼王》的最大卖点。

不管是追求梦想,还是干什么,我想,就如鲁夫那样,看似疯癫,但却快快乐乐的才是最重要的。

海贼王观后感9“阿帕亚多之战”我是一口气看完的,兴奋得不得了,因为这次他们面对的是一群力量比自己强大太多的“神官”,而且是在别人的地盘上,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占,想要赢得这场战斗的胜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难。然而,等到这场战斗结束后,发现原来之前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只要始终牢记“万事万物,相生相克”的道理,哪怕作者在开头把敌人搞得再强大,最后总有办法让正义战胜邪恶。

首先要记住:最简单的往往是最有效的。

就说路飞和贝拉米的那场战斗吧,开始我还挺担心路飞不能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他,因为对方也是恶魔果实能力者,实战能力也很强。但是等到两人交手之后,我立刻就知道了,贝拉米完全不是路飞的对手,也明白了为什么在酒吧的时候路飞不和他交手了——完全没必要和这种不上档次的垃圾交手,路飞和他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贝拉米平时对付的都是些小喽啰,而路飞对付的都是些伟大航路上穷凶极恶且能力强大的人。贝拉米的进攻招数尽是些花拳绣腿,他和当初的路飞很像,虽然拥有强大的能力但没有学会怎么使用,让原有的能力发挥出更强大的力量。所以路飞看准时机,对他只出了一拳就结束了这场无聊的战斗——一击毙命,真是太帅了!

海贼王观后感10今天终于将《海贼王》看完了,我既然看完了就将给你们听听吧!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海贼一样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树立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

海贼王观后感11海贼王这三个字已经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了。这次它又把我感动了。这种莫名的感动使我的泪水再次黯然流下。我观看了一场触目惊心的战争,很多人都知道战争是残酷的,战争会使无数条宝贵的生命离去。但我在海贼王这场另类战争中,我看到了什么叫超越血缘的兄弟情谊,看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坚强。就是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在这场血腥的战争中感到那一丝的莫名感动。

我亲眼目睹了,主角路飞他那顽强的生命力与执着的信念,看到了他无论被打败多少次都可以坚强站起来。就算身中剧毒,也不是第一时刻在想死神会不会降临到自己的身边,他第一时刻不是害怕不是恐惧,而是还在想“我要救出哥哥。无论身体受着多大的折磨,有多痛苦难受,还叫着哥哥的名字。”当我看到这一切时,我傻眼了,我呆住在那在想是什么默默的支持他。我在后面寻找到了答案。那就是强大的精神信念,是他想救出就算没有任何血缘,但是青梅竹马的哥哥的信念一直支持着他。血缘算什么,真正的情谊是超越那世俗的眼光,是超越那血缘关系的。

当他哥哥在主邢台上,向路飞喊道:“别过来,我这种人,不值得你们这样为我。”那时路飞的眼中透射是无限的光芒,路飞无悔的说到:“我是你弟弟啊!我就算死也要把你就出来。”回想到当代有多少人不知道什么是兄弟情谊,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可以出卖兄弟,甚至可以踩着亲兄弟的背而上,为的就是那功名利禄。多么丑恶的面孔,对于那些人来说,兄弟就是那来出卖的,兄弟只不过是一只棋子,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罢了。他们这些人已经被利欲冲昏了头脑。在想想one piece里这一对无任何血缘的兄弟,真的是形成天壤之别啊,这真正可以隐射出那些丑恶的面孔。

我无法忘记路飞哥哥临终的那一刻。他哥哥临终前对路飞说:“我真是想要的不是什么功名,而是想知道自己继承恶魔的血统,被生下来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而已,任何人都不想我存在,如果不是有你这一个令人忧心的弟弟,我早就不想活了,对路飞你,还有大家的厚爱我给予最充心的感谢,我一生已经了无遗憾了。”说完了这一些。他哥哥松开了双手,嘴角带着那一丝的微笑倒在了血泊之中。那时我捂住了脸,泪水不停的涌出来。我清楚的知道他是为了保护弟弟而牺牲的。他们兄弟俩的情谊,举动足以感天而动地。

海贼王不但是一部动漫,而是一部具有灵魂的作品。海贼王可以使人欢笑,使人流泪,使人坚强。就是因为他那份梦想,那份顽强,那份纯真,给予我最初的感动。它值得我给予它最高的评价。

海贼王读后感 篇6

大家都应该有自己喜欢的电影吧!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电影了,你想知道吗?我就告诉你吧。就是大名鼎鼎的“海賊王”,你应该看过吧,这可是在网上鼎鼎有名的。

这里面有很多有名的人物,比如说:路飞、索隆、娜美、香吉士、罗宾、弗兰奇、乔巴等……

路飞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拥有橡胶果实,是能力者。他可以变2档、3档,2档是全身发热、身体冒烟。3档是可以把手放在嘴上,手立刻变的比身体大3、4倍,有时还可以把肚子变大。他还可以把身体、手脚、头变长,如果有人对他开枪,子弹便会被他弹回来反射到开枪者身上。

这几个人物吃了恶魔果实的有乔巴、罗宾、路飞三人。乔巴是鹿,他吃了人人果实可以变成人,可以变成人打人;罗宾吃了花花果实,在哪个地方都可以长出不计其数的手,甚至可以长在人身上。

索隆则有三把刀,可以用刀砍人;娜美有一把可以发电的铁棍,能发电,对天发电则会打雷;香吉士他会用脚,踢人,跑步也快;弗兰奇他是个铁皮人,左右手有武器,可发炮。

这就是我喜欢的“海賊王”,你喜欢吗?喜欢可以去网上查哦!

海贼王读后感 篇7

今天终于将《海贼王》看完了,我既然看完了就将给你们听听吧!

海贼王(onepice)主要讲了有一个叫蒙奇·D·路飞的一个男孩立志要找到onepice成为海贼王,他在冒险的途中遇到了几个也有雄心大志的人,并与他们结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与他们患难与共、荣辱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不像我们想象中的海贼一样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他们帮助有困难的人。因为路飞的梦想是成为海贼王,索隆的梦想是成为世界第一剑客,娜美的梦想是画出世界上所有的航海图,乌索普的梦想是成为海上最勇敢的战士,香吉士的梦想是找到allblue(就是拥有所有食材的海洋),乔巴的梦想是成为就好的医生,罗宾的梦想是了解真正的历史,弗兰奇的梦想是造出跟当年海贼王一样好的船,布鲁克的梦想是在见到那只小蓝鲸,可见,他们的梦想多么的伟大,不管途中有多大困难,他们都坚强面对,为了是完成自己的梦想,他们不仅有伟大的梦想,而且还互相建立起了深厚的友情。

当我看完海贼王的时候后,我心里默默的想:“我也因改为自己树立一个梦想,而朝着我的梦想去努力,去拼搏!”

海贼王读后感 篇8

《白鲸记》是一个极具象征好处的工作,而且很搞笑,因为它还去自然历史等问题。其他主题包括妄想、宗教、理想主义和务实、报复、种族歧视、层次关系,和政治。下面是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文章,希望你们能够喜欢

白鲸读后感

在国庆放假期间,我读了《白鲸》,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赫尔曼·麦尔维尔。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以实玛丽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老人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了三天三夜后,将白鲸激怒,撞沉“裴廓德号”,所有人只有以实玛丽被救起。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很喜欢。主人公以实玛丽虽然有时显得胆小、懦弱,但是遇到困难时,他就会想起自我的梦想,用尽全力去克服困难。他也很友好,很乐于助人,所有的水手都很喜欢他。还有以实玛丽的朋友魁魁格,他是个印第安人,名字很怪。虽然长得十分丑陋,样貌也很吓人,但是他心地善良,灾难来临时能得到“约约神”的指点,并解救大家。

故事中的情节我也很喜欢,它惊心动魄,扣人心弦。有一次,在捕杀白鲸的时候。一个鱼叉手被鱼叉上的绳子套住脖子,被白鲸拖入海中,眼看他快要没救时,大家纷纷吓得跪倒在地上,而魁魁格却毫不犹豫地跳入海中,冒着生命危险,解救了那位鱼叉手。他那惊人的勇气,使大家也喜欢他。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当时航海的辛苦,和当时的水手和鱼叉手的勇敢、机智。

我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期望大家也来读。

白鲸读后感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仅是记叙,在这方面能够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透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礼貌,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礼貌"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我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述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必须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述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期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明白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样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qiāng手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海上世界是我们这些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所不能想象的,那时的捕鲸能够说是除了战舰水手外最危险的职业了,要乘着小艇靠原始的冷兵器来对付重达几十吨的巨兽,而不像此刻,我记得看到过一组现代捕鲸船的照片——直接在大船上用炮射出鲸标,命中后启动起重机将鲸拖回船上的加工间,分解过程是自动的,鲸肉直接被包装成了罐头。但是,即使作者那个年代捕鲸的冷兵器使用的也是相当科学,可见当时人们的聪慧,而且我认为,那种用原始的武器挑战自然界险恶的东西时,才有吸引我们,带给我们惊险和刺激的故事。

白鲸读后感

花了一个假期的时间读了《白鲸》真本书,深深地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所吸引,更被里面的人无精神所震撼,

在一望无际,神秘莫测的大海上,夕阳西下,旭日东升,海鸥翱翔飞过,一群水手在这儿上演着一场惊险、曲折、扣人心弦的话剧。

故事主人公以实玛利受雇于"裴廓德号"出海猎鲸。船长亚哈是个狡猾老练的水手,计划向一只前次航行中毁了他一条腿的"海上恶魔"--白鲸莫比·迪克复仇。大副斯达巴克试图说服亚哈放下复仇计划,但疯狂的船长胁迫他遵从命令。之后,他们发现了白鲸,亚哈在与之交战三昼夜后,用鱼叉刺中了莫比·迪克。白鲸被激怒,将"裴廓德号"撞沉,所有的水手只有实玛利一人被救起,其他人以及亚哈船长都与"海上恶魔"消失在大海上,复仇计划也以失败落幕。

在亚哈船长离奇的暴躁下,水手们给予的是理解和宽容。而在亚哈船长的责备中,他们奉献的是不变的忠诚,他们的团结协作、不惧牺牲、忠心耿耿、奋勇当先,应对任何天大的困难都充满信心,毫不畏惧,这些宝贵而又高尚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他们是真正的英雄!他们相互信赖着对方,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有了信心,才能得到与这只"海上恶魔"英勇交战的勇气,他们这种令人敬佩的力量以随着令人望而生畏的海水将白鲸吞噬。

《白鲸》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生的道路是因为坎坷而曲折才美丽,如果一个人从没有过失败,那他就也不会有真正的成功。只有迎难而上,尽自我的全力爬上了山峰,你的人生才会变得辉煌,那时,你必须会看到胜利后的'美景'!摔倒了爬起来时,成功其实已在你的身旁,只差一步之遥。只有一次次的失败,才能让我们有坚强不屈的意志和大海般宽广的胸怀!我们必须要有信心,因为信心必须是超过你所取得的成就的,信心是成就之母。"

亚哈船长、魁魁格,还有斯达巴克他们,将永远不能回到南塔开特了,但对于这些勇敢的水手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真正的故乡!他们将永远跟大海作伴!

白鲸读后感

这本冒险小说的主角叫伊休若,他是一位想到捕鲸船上工作的年轻人,最後虽然如愿以偿,却因此展开一段惊险的旅程,也让原本容易沮丧的他,变得更勇敢、更坚强。

伊休若本来是想先坐船到南达科特的港口,再坐捕鲸船出海,可惜当他抵达港口时,捕鲸船早已出发,却因此遇到一位叫因泰吉的好伙伴。因泰吉是一位鱼叉手,因为遵从守护神的指示,就和伊休若一齐搭乘下一班捕鲸船出发。

当他们到毕科特号捕鲸船上时,见到他们的船长,名叫亚贺布,原本慈祥的他,因为被一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从此性格大变,一心一意想杀鲸报仇,船长虽然外表看似冷酷,其实拥有一颗细密的心。

我最喜欢的章节叫「生死决斗」,船长勇於应对自我发生杯具的事实,勇敢挑战那只叫摩毕。德克的大白鲸,虽然最後毕科特号沉没了,但是我很敬佩亚贺布船长永不放下的精神。

人生起伏不定,不可能人生没有转折,只有努力不懈、不论输赢都坚持下去的人,在我眼里才是第一。看完了这本冒险小说,我相信付出必须会有代价。勇敢应对自我的人生,好好过着五彩缤纷的生活,这样才是最棒最完美的人生。

白鲸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十分惊险、刺激的书,叫《白鲸》。其中的老船长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而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

老船长义无反顾,坚持不懈的精神令我震憾。

水手们初次见到白鲸时,个个惊讶万分。这条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只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绝于耳。老船长仍然在与白鲸英勇顽强、毫不松懈地搏斗着……

由此,我联想到:有许多科学家和成功人士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如诺贝尔研制烈性炸药,凭着他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反复实验才取得成功的。他先在家做实验,由于实验中的爆炸声将玻璃震碎,他就搬入地下室。在地下室的实验仍会时不时发生爆炸,爆炸声使邻居害怕。诺贝尔不但没被爆炸所吓,反而将实验搬到郊外进行。在郊外的实验中,诺贝尔的弟弟及一些研究人员被无情的爆炸夺去了年轻的生命,他的父亲也在这次事故中受了重伤。这些都没能阻止诺贝尔的继续研究。他再次将实验室搬到了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岛上经历了数百次的反复实验,最后研制出来了。

老船长这种坚定、执着让我感动。

在故事中,老船长拿定主意就付出全部精力,全部力量去做。不论中途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他都全力以赴地去做。这种一往无前的劲头是一般人无法做到的。他需要具有超乎常人的执着、信心和勇气。

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也具有这样的精神。爱迪生在研究哪种材料能够当灯丝时,试用了上万种材料的灯丝,经历了几千次艰苦试验,都失败了,可他仍不放下。最后,由于他的坚持、他的努力、他的执着,他最后找到了最适宜的灯丝——钨丝。给人类带来了光明。

读完了《白鲸》这本书,书里面的老船长应对困难,迎难而上,不退缩,坚定执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以后,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我想,我会用老船长的这种精神来鼓励自我,做一个像老船长那样的坚定、坚强、执着、勇敢的男子汉。

海贼王读后感 篇9

对于《海贼王》这部动漫,在几年前通过星空电视台看过几集,海贼王观后感。当时对于它的画风有点不认同,觉得不是很细腻,所以对它不是很上心。直到今年4月我在看完了很多短篇的动漫后,实在不想找什么好看的动漫。于是想就看《海贼王》吧,大概500集够我看一段时间了。当时认为起码够我看几个月了,但是真正看的时候,我没花到两个月就把它全部看完了。然后开漫长的追逐。

“我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拉开了海贼王的序幕。一个头脑简单且任性的船长MonkeyDLuffy带着一群人追逐梦想的故事。一个一心只想成为第一剑客让自己的名字响彻天堂的剑士Zoro,一个爱钱如命喜欢橘子要画完全世界航海图的航海士Nami,一个满嘴大话希望变成勇敢海上战士的狙击手Usoppu,一个好色却要找到ALLBULE的厨师Sanji,一个想能医治所有病的船医Chopper,一个想找到全部的历史文本知道100年空白的考古学家NicoRobin,一个为了看到自己亲手制造的船到达伟大的航道的终点船大工Franky,还有为了完成50年的约定的音乐家Brook。这样一群不同兴趣不同爱好的人为了各自的梦想而一起冒险的故事。

被这部动漫感动得哭的地方有太多。第一次热泪盈眶的时候,是在Zoro被鹰眼打败的时候,Zoro哭着对路飞说:在赢这个家伙之前,我再也不会输了,你有异议么?海贼王!在鹰眼压倒性的实力面前,Zoro输了,且输得彻底。Luffy一直控制着没插手这场决斗,这是尊重Zoro的梦想。所以Zoro给Luffy这样的承诺,也是对自己对Luffy梦想的尊重。一个人首先要尊重自己的梦想,理解了自己的梦想,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梦想在这部动漫中有太多诠释的地方。最能体现梦想是要靠自己追逐,即使遥不可及,即使别人如何笑话但只要自己不放弃终能成功的就是空岛篇了。弹簧果实贝拉米笑话Luffy要去空岛冒险的梦想,Luffy和Zoro任他打没有还手,这是对他的怜悯,一个连梦想都没有的人,还有出手的必要吗?而最后Luffy敲响黄金钟向地面的菱形大叔证实空岛的存在!同时也是对400年前大战士卡尔加拉和冒险家罗兰度友谊的证明,观后感《海贼王观后感》。

在这部动漫里对友谊对伙伴同样诠释的很到位。被它感动到哭的地方更多,而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是Luffy火烧梅利号那次。那天看这集的时候好像是半夜2点了,我坐在床上狂流眼泪,第二天还顶着一对核桃眼上班。这次是对伙伴的诠释。当看到草帽一伙在司法岛走投无路时,梅利号来接大家回家。获救后,Luffy趴在羊头上说:“谢谢你,梅利!多亏了你我们才能逃出来。真没想到梅利会来救我们,想想看我们一直以来被你保护着,有你这样一个伙伴真的太好了。谢了,梅利!”但没想到的是在到达安全地方后,梅利断裂了。草帽一伙难以置信,Luffy求着冰山,求他救救梅利“梅利是一直陪着我们冒险的伙伴啊!”但最后梅利只能葬身冰冷的海底,Luffy举着火把亲手送走梅利!对于梅利来说梅利是幸福的因为有草帽一伙的陪伴珍惜。但对于草帽一伙是无奈的、难过的、不舍的。伴随着音乐,熊熊的火光,飘落的雪花,眼泪再也忍不住。梅利你虽然走了,但你永远留在草帽一伙的心中,我们的记忆里。人生总会有失去的不得不放下的人,但最后我们都会笑着祝福。而我们能保留的不正是那些美好的回忆吗?

这样一部动漫里描写友情的地方太多。MR.2曾说过一句:海上的涟漪,乃我为你们盛开的友谊之花。MR.2在《海贼王》中也是个让人记忆深刻的人,不单单因为他是人妖,不单单因为他曾是敌人。而是因为知道敌人后,还能做朋友,还能为Luffy牺牲。Luffy身中剧毒的时候,MR.2喊加油,喊得嗓子都哑了。MR.2为了大家能顺利走出海底大监狱而毅然牺牲自己!这样可爱的人,我们能不为之感动吗,能不为之流泪吗?所以这一部描写梦想,友情的动漫能不让我为之折服吗。这部集热血、冒险、搞笑于一身的动漫真的值得海迷的追逐!

《海贼王》带给我太多关于梦想和友情的感想。而我发现这是凭我的文字无法表达的。个人认为这部动漫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期待《海贼王》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感动。

海贼王读后感 篇10

我很喜欢动漫《海贼王》,因为里面的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每个人都或大或小有着自己梦想,每一个人都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不顾一切的前行,只愿可以早日实现自己的梦。

生活在危险时代的他们的理想也许那么的伟大:要成为海贼王、要成为世界第一的剑客、要成为勇敢的海上战士、要学习各国的医术。他们的理想也许又是那么微小:要亲手画一张世界地图、要找到传奇之海ALLBLUE、要了解空白的100年历史因为理想、乘着自己的船穿过大海、要穿过大海找到等了自己50年的同伴。

他们走到了一起、为了自己梦想,他们互相依靠。在前进的道路上,阻挠他们障碍很多,有的甚至会因此放弃生命,付出不菲的代价,他们怕吗?怕、但是,因为有梦想支撑着他们,因为有伙伴可以互相依赖,因为坚信着彼此,所以他们努力向自己的梦想出发,自己一但决定要去做的事,不管发生什么,都会坚持下去。他们是最平凡的一群人,因为充斥着梦想,勇敢前进不彷徨,所以,他们才会那么的与众不同,在这个动荡的黑暗世界中文明远洋。

生活在海贼时代的人们都能为了梦想而拼搏,那么,生活在安逸的现实世界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吗?

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拥有梦想,张开翅膀天涯海角任由我闯荡。跨越绝望的高墙,向远方奔跑,即使前方有石头阻碍我们前行,即使脚下布满荆棘,我们依然会坚定信念向前迈进,在追寻梦的道路上挫折和失败是一定会出现的,在遇到挫折时即使有泪水悄悄从眼角落下,就偷偷拭去眼角的泪水,然后鼓起勇气向前冲。也许成就不如人意,但是毕竟自己努力过!

海贼王读后感 篇11

《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读后感


作为一位热爱阅读的读者,我最近读完了两本非常精彩的书籍,《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这是两本风格迥异但都非常精彩的小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乐趣和启示。


《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是一本以特种兵学校为背景,描述了一群训练有素的特种兵们与海贼们之间的鏖战的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叛逆而聪明的年轻特种兵学员,他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和惊险的情节。作者通过丰富的描写和悬念不断的推动情节,让读者不禁为主人公们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


小说中的特种兵学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种兵学校的严格训练使特种兵们充满了对荣誉和责任的感知。他们在极端的环境中接受实战训练,锻炼了顽强的意志和应对危机的能力。这让我想起了现实中的军训,虽然没有特种兵学校那么残酷,但也需要拼尽全力,克服困难。特种兵学校尤其强调团队合作,通过团队的力量去完成任务。这也是在生活中应该学习和不断提升的品质。


与此同时,《海贼王》也是一本非常富有冒险和惊险的小说。故事背景是一个充满海盗、海军和各种神秘岛屿的世界。主人公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年轻海贼,他带领自己的船员穿越危险,寻找传说中的宝藏。小说中的描写吸引了我,每一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故事和追求。他们面对艰难险阻时不屈不挠,无论是人类的敌人还是自然的力量。这激发了我的勇气和冒险精神,让我思考人生的真谛和追求自我价值的重要性。


两本小说的故事情节各有特色,但都强调了个人的勇气和智慧在面对挑战时的重要性。无论是在特种兵学校还是在海盗船上,主人公们都需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和不畏艰险的勇气。他们在面对危机时能够保持镇定,冷静地思考并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宝贵的教训。在现实生活中,面对的困难和挑战也许没有那么直接和激烈,但同样需要勇气和智慧去面对。


读完《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后,我深深感受到了人类的力量和智慧的重要性。无论是在特种兵学校的严酷训练还是在海盗船上的冒险世界,主人公们都展现了非凡的意志和智慧。他们面对困难和危险时,不放弃、不退缩,始终保持信心。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宝贵的启示。


通过阅读《特种兵学校大战海贼王》,我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和力量。书中的深刻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陶醉其中,也对我的思维和人生观产生了积极影响。我将继续阅读更多的书籍,寻找更多的乐趣和启示,不断丰富心灵,拓展视野。阅读真的是一种无穷的乐趣,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从中受益,不断成长。

海贼王读后感 篇12

首先是那个被娜美称为“睫毛”的骆驼,只载女孩子,而且每次娜美一夸赞他一下,立刻精神抖擞,飞速前进,即便是拼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其次是那个被称为“剪刀”的搬家螃蟹。乔布说剪刀最喜欢跳舞女郎,结果娜美一脱衣服,剪刀眼睛一亮,嗖嗖的狂飙,完全无视前边会淹死自己的海水!

最严重的就是香吉士了。危险过去后,让娜美往身上喷一些香水,我还以为他有什么特别的用意,结果纯粹是为了满足个人需求,立马心花怒放:“我要爱你爱到世界边缘!”即便是后来去地下室救人的时候,那么危机的关头,还在骄傲地喊:“娜美小姐,你爱我吧?!”最让人搞笑的还是跟芭蕾舞者杀手对杀的时候,只要一变成娜美的样子就没办法了,自己还说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结果自己也一样,一见到美女就不行了,下不了手了,还说“实在是太可爱了!”呵呵~实在是太好玩了!

狼王梦读后感


人的思维和想法,总是随着时间不断的改变。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狼王梦读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狼王梦读后感 篇1

在六、七年的学习生涯中,我读过的文章、看过的书,那是说也说不完的。而留在我的记忆里印象最深刻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在这本书里,我认识到了对待自己的后代不只是我们人类很疼爱,而动物也非常地疼爱。下面请听我把本书的主要故事情节讲给你听听。

在草原上,母狼紫岚与狼王发生了感情,产下了四只小狼。可是,没过多久,狼王就被别的狼打败了,本来地位最高的狼王,一下就被杀害了。紫岚便带着它的子女离开了狼群。

在她的子女中,有一只狼长得特别像狼王,紫岚决定好好训练它,让它把狼王的位置抢回来。

可是,这一梦想很快就破灭了,这狼没过多久便生病死了。紫岚又想让老二来完成这一使命。

老二长得特高大,毕竟它也是优等狼所生的嘛!紫岚每次猎食回来,都把最好的部位给老二吃,其他两只只有嫉妒的份,都要等这位“准狼王”先吃饱,然后才可以分享。

由于母亲特别宠着他,老二很自大。有一天,他没经过母亲的同意,自己离开了巢穴去玩耍,正好赶上一只雕的午餐时间,那雕就毫不客气地飞过来捉了他当午餐。

紫岚的又一个梦想被破灭了,她又把这“狼王”的位置给了老四,因为老三是只母狼,母狼是不可以做狼王的。但是,由于老四有先天性自卑症,紫岚对它也实在是没办法了。过了几年,老四的毛发像成年狼了,这心里的阴影也差不多消失了,不过,没过多久,结果还是跟它的兄弟一样,终究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

唉,只能把实现梦想的希望寄托在老三的孩子身上了。可是,先前讲的那只雕为了能继续捕捉狼来充饥,索性把鸟巢筑在了狼穴的附近。这不,老三生了几只小狼,雕又来巡视,来寻找下手的机会了。老紫岚为了保护这群小狼,最后与雕同归于尽了。

亲爱的读者,你也体会到了吧!动物对待自己的后代都如此,更何况人类呢?作为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都是有的,我们做子女的可不能辜负长辈的期望咯!爸爸妈妈有时虽然对子女很严厉,但出发点都是因为爱我们,希望我们长大后能有所作为哟!

在此我也呼吁大家,加入到我们爱看书的人的行列中来,书不仅能给我们学问,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得如何做人。如何做人,这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门最重要的学问哟!

狼王梦读后感 篇2

谁开红窗,着一袭紫裳。岚云踏破悲欢四场、终悲否?岁岁愿成王,到头来,一场空。何必、何必。只为故梦昨朝。

日曲卡雪山有一匹皮毛像紫色的岚云的母狼,她叫紫岚。紫岚这一生啊,黑桑伴她走过光阴聊聊,而失去黑桑后,紫岚费尽心思完成黑桑生前的遗憾。她只是迷失在了梦中,一个由黑桑而起的梦中。她的后半生,拼尽全力去做“只差一点”的梦。哪怕牺牲自己的所有,但终究还是没有成真。

紫岚是匹怎样的狼?我不知道。她和人一样有着自身的多元性、复杂性。说她狠戾,的确是的,这是狼的共通性。说她野心勃勃,的确是的,她想要让黑桑的孩子当上狼王,为此不惜一切代价。说她慈爱,的确是的,母性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说她专一,的确是的,她的野心只是为了黑桑的遗憾,哪怕是后来想要跟卡卡鲁结合,也只是为了黑桑的梦。说她自私、说她无畏,这些都是对的。

只是不同角度、不同身份而已。我不知道如何评价紫岚。但在我看完全书的时候,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一幅画面——母狼紫岚追逐着一场大梦,从年轻漂亮、壮志凌云渡成年华不再、微微瑟瑟。她最终还是没能追上黑桑的故梦。她伏倒地面,身旁是白皑皑的雪。

紫岚的三观与我们不一样,是种族的隔阂。所以我亦不知,紫岚她到底该不该,因为一个梦而毁了她的孩子们。

《狼王梦》是一个悲情的故事。交织着各形各色的人等和梦境。它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说很简单——它只是讲了一个结构明晰、主线单一的故事,从始至终都只是说紫岚为了那个梦所做的一切努力。但是这个故事却又如此动人心弦。紫岚身上有着人性,而故事本身也有着社会的复杂性。它和人类社会共通。

努力有回报,但是你的努力不一定能达成你想要的。看完这个故事,我最大的感触便是如此。大部分时候,的确是这样。是血淋淋的事实。读后感·但是这不是不努力的理由。紫岚拼尽全力地去努力,不管成功与否,不管如何残酷,都值得我们敬重。她执着而坚韧,这是我们要学习的。我们凭什么不努力。所以,请一定加油。

紫岚忘了一切。她心中只有黑桑的梦。故梦。何其悲哉。何其幸哉。事物都有两面性,紫岚从某种方面上并不悲惨。

千里孤坟。昨夜星辰昨夜风。

狼王梦读后感 篇3

要说狼族的骄傲在哪里?它又是谁?它,就是沈石溪书中所说的狼国女王——紫葡萄。刚开始时,我和其它众狼的想法是一样的——不信任紫葡萄,也可以说,雌性狼怎么可能为王呢?简直是太荒谬了。我在心里想:那这下子,狼国可能要全“军”覆没了。不错,刚开始时,正如我所想的那样,随着日子的推移,死去的雄性狼越来越多。看着这本书,在我的心里渐渐萌生了这样的念头:唉,这一任狼王要撤职了,不过话说回来,撤职了也罢,毕竟是因为狼王的失误,还有狼群对这匹狼王的不信任,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令我没想到的是,紫葡萄竟然还继续但当这狼国的狼王,直到之后的几章里,我才改变了我对紫葡萄的看法。

我不禁感叹道:啊!紫葡萄,狼族的骄傲!紫葡萄,一位伟大的狼王!紫葡萄,我以你为荣!

狼的自述(和上一篇是一个主题的)

话说起来,现在的我们好像被沈石溪写的挺出名的。哦,差点忘了,我先来做个自我介绍吧?

我的性格特点:

凶残:每当我们抓捕猎物时会很凶残,但是不常主动袭击人类。

合作:我们过着狼居的生活,在抓捕猎物和养育后代方面,我们还是很合作的。

我的身体语言:

愤怒时的我们,耳朵和背毛会直竖起来,露出门牙,有时也会弓背或咆哮。

我们恐惧时:

恐惧时,我们会试图蜷缩自己的身体,从而不那么的明显,同时也会夹起尾巴。

可是,不容乐观的是,现在我们的数量越来越少了,除了东北、西北和西南几个省、自治区外,其他地区已经看不到我们的踪影了。希望大家要保护身边的每一只动物,不要再伤害我们了。

不过,每当提起我们的狼王——紫葡萄,我们的心中总有一种敬佩之情,以前的我们总是不相信它,现在,它证明了自己,它为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无论走到哪里,它永远是我们心目中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还记得当初,它的孩子触犯了狼族的规定,惩罚的方法就是这一任的狼王将它“踢”出狼国,面对自己的孩子,它怎下得了手,毕竟它都是从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啊!面对着重百上千的狼,它必须要准守诺言,毫不留情的把它“踢”出家门,从这一点,就值得我们其它众狼敬佩啊!还记得上次,是它,我们的狼王——紫葡萄,为我们开启了生命之门,如果不是它,如果没有它,说不定我们现在早已饿死在荒芜“人”烟的地方了。

虽然说,我们的狼王是一只雌性狼,但是,它的行为值得任何一只狼学习,它的行为,比一些雄性狼的行为还要好啊!

我是在按耐不住自己的心情,我只想高呼:“紫葡萄狼王万岁,您在我们的心中胜过一切!”

狼王梦读后感 篇4

从前,我总认为狼是一种“冷血”动物,没有亲情,只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择手段的残杀。可《狼王梦》一书,却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我发现,狼也有爱,狼也有梦想,狼也会为梦想而拼搏。

在辽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失去伴侣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犬的厮杀中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四只小狼崽活了下来。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伴侣黑桑的遗愿,为了让小狼崽成为狼王,花了无数的心血。它在斗争中,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爱子一个个失败,却不伸出援手。她要以这种方式让孩子们知道做狼就要独立,走到大自然中是没有依靠的,只有自己坚强才不会挨打,才有可能成为狼王!

是啊,我们人类也一样,要学会坚强,不怕风吹雨打,要把绊脚石铺成前进的道路。不坚强就会被他人奴役,更不要总是想着依靠别人,那就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加软弱。比如,我平时英语成绩不怎么好,翻译句子总是要靠电脑,久而久之,我的考试成绩一直提不起来,这就是没有独立学习,过于依赖电脑所造成的后果,后来经妈妈的提醒:自己先想,不要全靠电脑,只有经过独立思考才能正真理解和掌握。只有自己无法弄明白的才去查寻,查寻后还要记住。

《狼王梦》写的不仅只是狼的故事,更教导我们要自强,自立,不可以总是依赖别人。在这本书里,我读出了爱的含义。

狼王梦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终于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狼王梦》。它是著名的“中国动物小说之王”、童话作家沈石溪写的。沈石溪从小体弱多病,会捉鱼、会盖房、会犁田、会栽秧等,当过水电站民工、山村教师。《狼王梦》既是“狼王”的梦,也是他自己一生坚持不懈努力追求文学梦的写照。

《狼王梦》记叙了一只名为紫岚的母狼下定决心要让自己后代成为狼王的故事。它好不容易产下了五只小狼——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因为自然灾害,食物链断绝后的饥饿、与狼王决斗的牺牲,四只公狼相继死去,可尽管如此,母狼紫岚依然没有放弃,一如既往保护支持这最后一个“女儿”——一只名为媚媚的母狼,它把梦想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媚媚的生育,在最终一次与大雕的战斗中同归于尽。

在狼的世界里,你不努力,就会被其他狼看不起,就在狼群中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连生存也困难。正是这样的现实背景,让紫岚萌生了“狼王”的梦想。书中,紫岚那种坚持不放弃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有句话说得好,一个人想要放弃很简单,但想要坚持下来却很难。一个人,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就必须持之以恒。

这想让我想到了哲学家苏格拉底。有一天,苏格拉底问自己的学生能不能每天坚持甩手300下,能坚持下来的举手,顿时,教室里一片沸腾,这么简单,谁不会呀!过了一个月,苏格拉底又问,坚持下来的举手,举手的人明显减少了一半。过了一年,苏格拉底又问,坚持下来的举手,这时只有一个人举起了手。后来那个人成了伟大的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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