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用去强求别人的想法跟我们一样,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优秀有创意的心得体会要怎样写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借鉴:读《山羊不吃天堂草》有感精选”,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读《山羊不吃天堂草》有感【篇一】
“我们还有爱,捍卫生命的尊严!”水木年华低沉的声音响起,《山羊不吃天堂草》总会一一呈现在我的脑海里,把我引向那意味深长的故事中,身临其境感受它的意义。
书里,让我印象最为深刻就数明子了。明子家因为山羊欠下了极大的债务,所以小小年纪的明子就跟随着木匠师傅“三和尚”外出闯荡了。在城市里,他们属于社会最底层的人,被别人踩在脚底下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和城里人如同生活在两个世界。“这个世界跟我们无关!”“这个世界永远也不会注意到他们。”“你们是这个世界的过路人”尽管生活如此曲折,也几次站在道德底线上,可明子最终坚守住了自己的尊严,没有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也如同那群山羊,就算饿死也坚决不碰天堂草,不该吃的就是不能吃!它们死了以后,“死去的姿态,没有一直让人觉得难看”“温柔,安静,没有痛苦,像是做了一场梦。”想必这就是因为它们坚守尊严,尽管死去也不留一点遗憾在这个是非不分的社会中。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三和尚说的,“人活着就要活出一个人的样子”,看到这句话时,我愣了一下,感觉深深的被震撼到了,“人就要活出一个人样”我默默重复着这句话,想把它埋进自己的心里。一个人要有人样就必须拥有尊严,没有了尊严的人生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别?既然要有尊严,必定不能像那些卖国贼一样,因为贪生怕死就抛弃了自己的尊严像敌人投降,就甘心做一棵墙头草,没有尊严的活着,遭人唾弃。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抗日红剧占据了各大电视的半壁江山。我经常会在电视上看见日本汉奸,他们没有尊严,苟且偷生,奴颜媚骨地活着,到头来还是被人杀死,遗臭万年。而我们的抗战烈士,毫不畏惧,为了祖国抛头颅洒热血。虽然他们死了,但一直被人铭记,被人尊重,流芳百世。这正如臧克家先生所说的那样:“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试想,若我是明子,当我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我又会是怎么样的呢?我会不会因别人的三言两语就一蹶不振了?我会不会利益当头就没了道德底线?我会不会因为别人的辱骂就忍气吞声并且附和?以前的我只能答复:我不确定,也不知道。可现在,曹文轩已将我彻底唤醒,提醒我要像山羊那样不为诱惑低头,就算以生命作为代价,也要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
“泪水风干之前,我不会闭上倔强的双眼;希望到来之前,我不会放开紧握的双拳;黎明到来之前,我不怕坚守在漫长的黑夜……只为,捍卫生命的尊严。”
读《山羊不吃天堂草》有感【篇二】
这是一部生动易读的少年长篇小说。其中,机灵的明子、老实的黑罐、在明子眼里是肮脏、下流的.师傅“三和尚”,编织成一个个悲伤又富含深意、凄凉又意味深长的故事,给读者带来了无限的教育。
文中,作者曹文轩描写了关于主人公明子家山羊的一个小故事:一群饥饿的羊,面对长得高贵诱人的一片“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若干天后,竟一只只壮烈的倒毙。(FAnWEn.HAo86.cOm 好工具范文网)
文中的主人公们就像这群山羊,迫于生活,不得不里开贫穷的家乡,来到异地求生。为维护尊严,他们曾在澡堂里与一群城里人打架。他们似乎永远也走不进那个世界。就像作者在文中写的这段话:“至今,明子对这座城市还是没有一点熟悉的感觉。他觉得这个他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遥远的,陌生的,永不可到达的。尝试对他来说,是永不可解释,永不可捉摸的,是渴望而不可及的。
其实,整部小说都在围绕着一个“钱”字展开,从开始为了赚钱而养羊,到为了赚钱而外出谋生,再到明子外出谋生的日子里也始终离不开一个“钱”字。可是,这个“钱”字的意义却在不断地改变,或者说是升级。起初,大家在有钱或有权人的衣着打扮、说话口气,以及别人对他们的态度上认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什么事都办的成;经历了抽奖等事情以后,他们认为:有钱,靠的是“命”,靠的是“运气”;后来,他们发现:“钱不是万能的”,有钱不能做到所有的事;最终,他们知道:只要自己付出努力,就能获得自己应得的事物;而别人的东西是不可以随便据为己有的,否则心灵就会受到谴责。
作品透过生活的艰辛、世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读《山羊不吃天堂草》有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为《山羊不吃天堂草》的书,这是一本不畏艰辛,在生活的重压下,人性的善良和正义感最终都能克服任务困难!这本书是由获得20xx年的“国际安徒生奖”的曹文轩作家所写的。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少年明子由于生活所迫,投奔了村里的一位木匠三和尚到城里揽活,在经历了一系列跌宕起伏的事件后,他又想起了家乡里的那群饿死的羊,想起了它们面对一片长得高贵、碧绿、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若干天后,竟一只只壮烈的倒毙。最后,他成长了,在三和尚的指示下,自己出师了······
小说不算长,读起来却耐人寻味,并给人深刻的感受。情节丰富且极其吸引人,使人看完之后,心底无端的升起了一种怅然感。结合小说内容,不难看出小说中那片可口的天堂草,就是那笔1000元钱的定金。题目也只是隐喻的表示了,山羊都不吃天堂草,难道思想更高级、道德观念更先进的人们就要去贪这些不该贪的钱吗?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这篇小说其实是运用了以小见大的写作手法,来阐述了一种人生道理,以一个小孩的角度,展示了中华人民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和自己对祖国的未来充满信心,正所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富强则国富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一个小孩在经过内心的挣扎,都可以做出如此深明大义的决策,而相对于那些大人,那些小偷,那些骗子都比他懂得的道理多,可他们的行为素质还比不上一个小男孩,以至于带坏了不少中小学生。在这期间,我们要坚定自己的意识,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触碰道德底线的事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更加是想都不可以去想的,这很危险。
有些人说,趁年轻不这样去疯一把,长大之后,就会后悔。可并不是人人都能有极高的控制力,有些事,做过一次就会有第二、第三次,它只会让人越陷越深,越来越往无底洞中掉,不知不觉就会掉进一个冰冷的深渊里,睁开双眼一看,双手上套着的是沉甸甸的手铐,脚下扣着的是无情的脚镣,面前是一道道冷冰冰的铁栏······
山羊不吃天堂草,人不走亏心路。读了这部小说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做人的尊严,象三和尚说的那样,“人活着就得有个人样”。也让我擦亮了眼睛,更加坚定了我人生道路前行的方向。
读《山羊不吃天堂草》有感【篇四】
这是一部生动易懂、耐人寻味的长篇少年小说,小说淋漓尽致地展现外来民工打工生活的艰辛,生动地刻了主人公心路坎坷和人生成长的历程。突出表现了主人公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精神。
《山羊不吃天堂草》以》吧,从明子的身上使我们的孩子感受到自己的幸福,有这么优越的条件,为何不努力读书呢?
做为一名教师,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我非常渴望我的学生、我的孩子都有明子一般的思考力,当生活的是非、善恶矛盾摆在面前时,m能坚持自我,坚持正义,扛得住,无私无畏。当痛苦压力诱惑困惑出现在面前时,能充满阳光地面对,自强不息地奋斗,坚忍不拔地追求。
人类社会永远会是复杂的社会,支持社会前进的动力不仅仅来自科技文明等客观的东西,还有人类自己伟大而高尚的心灵。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当之无愧要为青少年推荐好的作品。
读《山羊不吃天堂草》有感【篇五】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比如:《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哥哥回来的夏天》、《奇妙商店》等等。很多都已经淡忘了,但有一本书却让我懂得了人生的哲理和生活的不容易,那就是《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讲述了明子与师傅、黑罐的坎坷人生。他们是如此羡慕和向往都市人的生活,但是现实让他们明白了,他们似乎永远也无法走进那个世界。明子的父亲被沉重的债务压垮,写信给明子诉说家中的困难。明子渴望富有,想拼一次来改变自己的生活,他用紫薇一家帮助他的200元钱全买了彩票,结果只刮出了一大堆生活用品。明子深深地失望、自责甚至绝望。
读完这本书,我太有感触了,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的父母。
平时我花钱总是大手大脚的,一点分寸感都没有。想要什么就要什么,要的都是要最好的。父母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却总是给我最好的,为的是不让我受生活的苦。
父母出门在外辛辛苦苦地工作,也不知道累过多少次,苦过多少次。每次回来,我发现他们都憔悴了许多,苍老了不少。哪怕生活再苦,他们也不会跟我抱怨半句,总是给我吃最好的,穿最好的。
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现在我明白了,平时我们不应该乱花钱,这钱是来之不易的,浸透着父母艰辛的汗水,蕴含着爱的力量!
所以,我们应该孝敬父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个懂事、好学、孝顺、懂得感恩的孩子。
这本书让我明白在父母的世界里,挣钱是不容易的,爱是伟大的。生活很残忍,我们只有懂得珍惜,才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
读《山羊不吃天堂草》有感【篇六】
夜深了,风好像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独自徘徊于无人的街头。父母也早已进入梦乡,唯独我还不知疲倦地坐在书桌前,品味着我的新书——《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群饥饿的羊,面对一片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最终死亡。由于生活所迫,小说主人公明子不得不远离故土,跟随师父到外面的世界闯荡谋生,但他们似乎永远不能走进那个世界……
明子,书中多次提到他很机灵,同时又十分有个性。师傅三和尚要求他去偷木材而维持生计,并且拿“回老家”来威胁明子,但明子依旧坚持原则,毫不胆怯。尽管与师傅闹过多次别扭,也曾干过几次恶作剧,但终究凭借着奋斗与努力掌握了木匠手艺,甚至超越了师傅,最后成功出师。
明子身上有一种不懈奋斗的精神,这正是我们一些孩子缺乏的。他对理想的追求,使自己的人生更富有动力与活力。在明子看来,解决任何最好的困难便是自己灵巧的大脑和一双布满老茧的手。当父母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地井井有条时,我们会觉得无比轻松,但同时也少了一次锻炼的机会;而明子却截然不同,一家的重担都背在了这小小男孩身上,还得自己挣钱还债,去打拼养家。生活总是充满艰辛,只有靠奋斗与努力去克服,支撑着我们去决斗。
任何人的成功都来自奋斗与努力,没了这些,就算有再好的天赋,再强悍的后台,再多的钱财,终究不会成功,得不到成功的喜悦,阿道夫?希特勒,这个战争狂人,他在以前只是个维也纳流浪汉,曾经发动功一次起义,结果失败了,还因此坐了牢。可他并没有放弃,释放出来后,他又开始组织人手准备起义,领导者纳粹党统治了德国,废除了凡尔赛和约,并且在欧洲掀起了可怕的风浪。将英法联军打得节节败退。他靠的就是奋斗与努力。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没有人一生下来便完美,更没有与生俱来就一事无成的人,人人平等,但努力、奋斗可以改变一个人。金钱不是万能的,他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只有靠努力拼搏换来的荣誉,才是实在的,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金钱只能换来虚假的、一时的,当金钱耗尽,用金钱换来的荣誉便会烟飞云散。
读书可以明智,书中自有黄金屋,探索书里的奥秘吧,你会变得快乐!
读《山羊不吃天堂草》有感【篇七】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著名作家曹文轩的长篇小说《山羊不吃天堂草》。这篇文章生动又耐人寻味,文章的主人公明子,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明子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孩子,因为父亲养羊赔了钱,他只有跟人家学习木匠手艺,他心灵手巧,最后手艺超过师傅,自立门户。
明子是一个有同情心,又乐于助人的人。他总是主动帮助别人,从不计报酬,又敢爱敢恨;对于轻视自己的人,他也会使坏心眼儿来报复。
三和尚也是文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他继承了祖传的木匠手艺,并且凭一手绝活儿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随着时代发展,他的手艺在农村不再吃香,婚姻也出现了变故。他一气之下背着行李来到了这所陌生的城市,带着两个徒弟(明子、黑罐)吃起了手艺饭。在这座城市中,他们所有人都很苦,住窝棚,顶着寒风苦雨在马路上等活,靠互相压价来获得生路。他们都做着一个发财梦,默默地出卖自己的廉价劳动力,咬着牙忍受着生活带给自己的磨难,可是为了生活又不得不咬牙坚持。
文章的结尾告诉我们,一群饥饿的羊,面对一片长得高贵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低头,竟一只只壮烈地倒下了。仿佛在暗示我们,虽然贫穷,但要活得有尊严,不要轻易向命运低头。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做任何事都要有目标,有理想并努力向着目标奋斗,坚持不懈,不屈不挠,靠我们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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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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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1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最为著名的作品。本书讲述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居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的童年故事。侯杰翻译。
11岁男孩比利家境贫寒,却十分渴望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但是这种猎犬价格不菲,他几次哀求父母都未能如愿。后来他在旧杂志上看到邮购这种幼犬的广告。尽管50美元在比利看来无疑是一笔巨款,他仍决心自己挣钱。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比利终于在爷爷的帮助下买到了两只浣熊幼犬:老丹和小安。
在比利的悉心照料和训练下,两只猎犬成为了优秀的浣熊猎犬,他们和小主人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每天晚上,比利带着他们打猎,老丹勇猛非凡,小安聪明机灵,他们的赫赫战绩传遍了奥沙克山区,并在一次猎浣熊大赛中赢得了大奖。
之后不久,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头凶猛的山狮,为了保护小主人,老丹和小安勇敢地与山狮进行殊死搏斗。虽然最终赢得了胜利,但是老丹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久小安也绝食而死。伤心的比利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两只猎犬平时捕猎赚到的钱,和猎浣熊大赛赢得的奖金,已经足够比利的全家离开奥沙克山区搬到镇上居住,实现父母要让孩子们接受更好教育的愿望。在他们离别前夕,比利最后一次去两只小狗的墓地,惊讶地发现墓地长出了红色羊齿草。在印第安传说中,红色羊齿草是天使播下的种子,这两只猎犬,不正是上帝送给比利一家的礼物吗?
现在的孩子恐怕很难体会比利经过艰苦的工作和漫长的期待之后,得到小狗时的那种欣喜若狂。物质丰富信息泛滥的社会,孩子们的一切,包括书籍都太轻易就能够得到。这本书所体现的毅力、勇气、坚持、责任,是可以带给孩子们思考的。书的结尾很伤感,比利离开奥沙克山区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红色羊齿草下长眠着老丹和小安,也埋葬着比利的童年。但是,人生的河流不断地向前流淌,任凭快乐、悲伤、任凭失去、获得,成长的酸甜苦辣终将沉淀下来,成为今天的你。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2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作文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3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平,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4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在危难中的忠诚与坚守震撼人心。这个暑假,我读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书的主人公男孩比利的愿望是拥有属于自己的两只浣熊猎犬。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家是遥不可及的,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一定要完成这一梦想,他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两年。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美分,他都努力去做,毫无怨言,从不轻易放弃。苦苦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终于如愿以偿。我也曾想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却因为父母不认可就轻易地放弃了。可见比利对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是多么地坚定、执着,真是一个勇敢而可敬的男孩。
男孩比利拥有了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后,与爱犬形影不离,并成功训练了猎犬。他们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朝夕相处,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它们还在一次比赛中赢得了一个金奖杯和银奖杯,抓住了浣熊鬼,同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可惜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子,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小安因为失去老丹也不愿活下去、、、看到这我禁不住感动地流下了泪水。老丹不顾生命保护了自己始终挚爱的小主人,与居高临下的恶狮子同归于尽,而小安在看到挚友离去也一起陪伴走了,这一切淋漓尽致地展现了比利与两只猎犬之间的深情厚谊,真是震撼人心。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的中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
它们都能为自己的伙伴奉献自己的生命,天使为它们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着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愿它们越来越好。此时我也清楚地知道比利的童年是多么地充满了回忆与不舍……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5
星期天的早上,我和妈妈一起来到新华书店,在三年级寒假推荐的好书里,最吸引我注意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的家里很穷买不起猎犬。有一天,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比利每天到河边抓小虾和小鱼卖给钓鱼的人,他还到黑莓丛和山里去找野果做成汁卖给爷爷。经过两年的时间比利终于买到了猎犬。而我却没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
书中的两只猎犬忠诚、老实陪伴着比利抓浣熊,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书的结尾让我很伤心,浣熊猎犬和比利遇到了危险,勇敢的猎犬为了保护小主人,其中一只失去了生命,还有一只猎犬因为失去同伴也伤心地死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猎犬对人类是那么友好、忠诚,而猎犬之间也有那么深厚的友谊。这里的小男孩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只要有目标就努力追求,只有真诚地付出总有回报。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6
我看到过许多的书,让我为书里的主角和情节牵肠挂肚,《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让我为猎犬的忠心而敬佩;《妈妈的爱在门后》让我对妈妈无私的爱所触动。而我今天要说说让我更为感动《生命流泪的样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个辛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场飞来的横祸使得她的生活和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突然的变故让她恐慌困惑。妈妈最终永远离开了她,而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体会到生命和爱的深刻含义。
这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欣怡的小姨,先前她对欣怡妈妈呼来喝去、嚣张跋扈、且好吃懒做,可是在妈妈得病的日子里她有了很大的改变:在为了给妈妈治病而用光了家中积蓄的危难时刻她把自己辛苦积攒的钱全部拿了出来,还把之前像欣怡要的手机也还了回来。这个人虽然在生活中让人厌恶,可是在姐姐生病的关键时刻却让她恍然醒悟,重新认识了生命的脆弱和意义。
让我一起去领悟生命的珍贵,看看自己的家人朋友,如果没有了他们会怎样?会不会有很多很多的后悔和歉意?如果有那么就请你们怀着感激之情,去好好珍惜那份亲情和友谊,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7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一部看似没意思的书,却深深的刻在我的脑子里。我久久回忆着这本书的内容,看书时的感觉久久不能散去
主人公小比利从小最大的心愿是拥有一对猎犬,但由于家里太贫穷,他的爸爸妈妈尽管很爱他,还是无法满足他的愿望。不过比利并没有因此抱怨爸爸妈妈,他通过自己两年的艰苦劳动,凑足了四十美元,并千里迢迢赶往陌生的城市里,买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正是这种坚强不屈的毅力,让小比利实现了自己的第一个梦想;让他走上了成功的第一步。之后,他天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打猎,挣了很多钱。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回忆。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死亡的滋味: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死亡了。老丹和小安为了保护比利,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更让比利坚信,老丹和小安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一开始他能得到那本杂志是上帝的帮助;之后他能赚到钱是上帝的帮助;他遇到大兵是上帝的帮助;后来他能赢的两个奖杯也是上帝的帮助
看完这本书,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看到小安和老丹为了救自己的小主人,不惜一切与凶猛的山师搏斗,生命不管了;伤痛不管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主人!保护主人!人狗情深啊!我想:现在,还有同学和狗之间这种深深的友谊吗?没有,现在的大家都被电脑所迷惑,放弃了这种美好的友谊。这是不应该的!但为什么上帝赐给他老丹和小安后又要让它们重变成天使呢?为什么上帝要给比利的童年增添一段痛苦的回忆呢?我又想。看来上帝是想让比利知道,童年是短暂的,要让童年更加美好,就必须有友谊,要对所有生命微笑,和所有生命成为朋友,就是童年的正确做法。
同学们!童年是短暂的;童年是美好的,让我们像比利一样,与狗好好相处,与同伴好好相处,为自己,为大家,创造一个美好的童年吧!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8
我喜欢黑色,因为它简单,朴素,却又透露一种不平凡的美;我也喜欢白色,因为它纯净,简单,却又给人一种从容而优雅的感觉。当这两种简简单单的颜色触碰到一起时,一黑一白,一黑一白,就这样整齐的排列在马路上,立刻,一道亮丽的风景出现了。
其实很简单,很普通,但却是格外的顺眼。它像斑马背上的条纹,就这样斑马线,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第一个印象。
小时候,我们家并不是住在很中心的地方。街上车辆不多,只有少数的人来往。于是,每当我走在斑马线上时,我都会把那黑白的条纹当成钢琴上的琴键,然后翩然走过,嘴里还哼着《小星星》的旋律。从此,我就爱上了这种感觉。每当我站在空无一人的马路上时,独自一人行走在斑马线上时,我仿佛就真的站在了一架巨大的钢琴上面,指尖轻点,哼着一首歌,沉醉其中
就这样过了几年,突然来了消息,要搬家。我懵了,当我再一次来到街上时,再一次面对那斑马线时,以往的欢悦再无,两行泪水滑过脸颊
新家很大,装修也很漂亮,都是我喜欢的风格。但当我站在大街上时,看着熟悉的斑马线,刚想迈出一步时,一辆汽车嚣张地呼啸而过。我收住了脚步,望着嘈杂的大街,轻轻闭上了眼。我感到我的钢琴梦正随着那呼啸的汽车和扬起的尘土,渐渐远去,远去
好像是因为G20吧,礼让斑马线由此而出。一辆辆汽车不再嚣张,而是乖巧的停在了斑马线前。当我以为我的钢琴梦终于可以再次实现时,那昔日的斑马线却已不知去处
老天似乎很爱和人开玩笑。当我静静的看着斑马线一点一点被染红时,我的眼前并不是那片红色,而是梦的光芒越来越弱,越来越弱
我坦然的接受了这一切,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好像只是谁把琴键染成了红色,仅此而已,仅此而已
G20过去了,但礼让斑马线却留了下来,跟着留下的,还有那鲜红的斑马线。站在马路边,挽着妈妈手,走上斑马线。汽车都自觉的停了下来,斑马线上无比宽敞,我一阵恍惚,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度过那条斑马线的,但当我站在马路对岸,回头,看到的是一片红色。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开,心中有些迷茫,对于那红色斑马线,我竟觉得不是那么刺眼了。
直到妈妈告诉我:红色斑马线是为了提醒司机注意行人,更好地避让,减少交通事故,真的挺好的!我浑身一个激灵,望了望远处鲜艳的红色的斑马线,一位老人正走在上面,一辆辆汽车正整整齐齐的停在斑马线旁,那场面竟是那样和谐收回目光,嘴角轻轻牵起一个微笑,嗯,挺好的,确实挺好的!
我依然做着我的钢琴梦,只不过琴键变成了红色,不过更有特色了,不是吗?我笑了,指尖轻点,还是那旋律: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9
,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10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周记500字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两只浣熊猎犬的故事。小男孩名叫比利,他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是,爸爸说:我们没有钱,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再买。妈妈说:你太小,不能拿猎枪,二十岁才能拿猎枪。比利想:那只有我私自出马了。比利有时候将收集的一些东西卖给他爷爷,有时候把自己制作的熟食卖给钓鱼人,每次钓鱼人都要买,就这样,他一直坚持了两年,终于有了五十美元。两只浣熊猎犬四十美元,然后他又买了一双十美元的鞋,正好花完。为了训练两只猎犬,他找爷爷学了一个本领:布置圈套。过了几天,他终于看到浣熊进了圈套,然后,比利把浣熊皮挂在木头杆上,训练猎犬。又过了两个月,比利参加了捕猎大赛,获得了金奖杯。有一天,比利遭遇恶狮,两只浣熊猎犬帮忙抵抗,却同归于尽,比利把猎犬的尸体埋葬了。几天后,两只猎犬的坟墓长出了神圣的红色羊齿草,带给比利无尽的怀念和童年回忆。
我觉得两只浣熊猎犬真厉害。它们非常坚持,抓住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不管浣熊鬼的躲避技术多高超,还是会落入两只猎犬的锋利爪掌之中。它们能力超强,竟然小猎犬获得了金奖杯。而且如此英勇,为了保比利,两只猎犬献出了自己珍贵的小生命,打败了邪恶的猛狮。
现在开始,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的神圣书名:《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11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喜欢读书,在炎炎的日子,我坐在凉爽的空调房里,细细的品读着《红色羊齿草的》,书上一个小男孩抱着两只棕色的小狗,看到这幅画面我已经被它深深的迷住了,这到底讲的是什么呢?我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威尔逊·罗尔斯写的,穷孩子比利十岁时就患上了恋狗情结,整天都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没有钱只能爱莫能助,于是,比利学会了自己赚钱完成自己的心愿,为了赚钱他不顾一切,他用铁丝做成铁网捕捉小鱼小虾和自己种蔬菜来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莓丛里穿梭,手脚都磨出了血泡,把果子卖给了,就这样比利的钱一天比一天多,终于,两年后他存够了钱,读到这里我又感动又佩服,小小的年纪居然有这么顽强的毅力,我一定要学习他的精神,男孩比利得到了两只小猎犬,一只叫老丹一只叫小安,比利与它们形影不离,老丹和小安还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和一个金杯,然而在一次捕捉浣熊的狩猎中,忠诚的老丹和小安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小主人。
读到最后一页我深有感悟,老丹和小安的忠诚令人敬佩,所以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希望大家能爱护。同时,我也很钦佩比利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心愿,不畏困难,坚持奋斗,直到完成心愿为止,我们也应该要有比利一样的精神。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12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中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还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书中令我最感动的,那就是比利那顽强的毅力。直到今天,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一个小男孩光着脚丫去采黑莓和浆果,手脚都扎出了血泡的画面。看到这画面,任谁都会心疼这个只有十几岁的小男孩,本该享受着充满童趣的生活,却为了自己的梦想选择了艰苦的生活,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来实现自己的梦想。这让我懂得了幸福不会从天而降,要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就得付出艰苦的努力。如果我们都能像比利一样拥有着一颗坚毅勇敢的心,朝着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那么我们的理想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国也会越来越繁荣富强,我们的“中国梦”也一定能够实现!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写作借鉴:读汪曾祺散文有感
每个人的经历与看法都不相同,面对同一作品,想法当然千差万别,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借鉴:读汪曾祺散文有感”,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篇一】
千秋一净裘盛戎,遗像宛然沐清风。虎啸龙吟余事耳,难能最是得从容。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合上散发着墨香的书本,汪老的杂文《人间有戏》如一泓清泉注入心田,不禁发出深深的感慨,字里行间充斥着力透纸背的浓浓情愫。这是他对古典艺术的热爱和依恋;京剧伶人的满身绝学,更是他难以割舍的世情悲欢。
裘盛戎,汪老笔下怀念最深的名伶。
他是唱花脸的净角,却蕴藏着一份细腻从容,这是他台上的特色,更是他对生活的态度。
在我的印象中,花脸大都以气大声洪,粗狂霸气取胜。但裘公不同,他唱得很讲究,很有韵味,哪怕再豪粗的人物他也带几分妩媚。每当他唱戏前,总会认真琢磨一番所饰人物的动作、神态、心理,要怎么演绎才恰当,甚至连每一句唱词的用腔,都推敲许久,他认为有些花腔根本不适合人物,于是就大胆的改动,一些包含感情的调,都是他精心改出来的。
裘公的细致还体现在潜台词,比如《万花亭》中郭妃给铫期敬酒,他接盏,口中连说不敢,声音很小,又背着身,根本没人听见,但他每演到这儿,从来一丝不苟。有人说他唱戏是最从容不迫的,从没有手忙脚乱过,功夫打的如此扎实,准备的如此充分,自然轻车熟路。这一点,就连汪老也敬佩有加。这种对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令人动容,他执着的精神也深深刻进了我的脑海。
其实,汪老先生对于京剧的赏鉴与辨识,完全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有清香,存本味。这样的古典文化就有她独特的魅力,从容不迫,风清云淡。攘攘熙熙的人流始终遮掩不了她的风华,越过千年的光阴时空,衣袂翻飞,蹁跹而至,坚定地守护着一方净土,让一切繁华喧嚣归于寂静,执一份淡然,安抚我焦虑的灵魂。
可能是裘公的执着,汪老的追溯让我走近了戏曲,触摸到了青衣花旦轻柔的纸伞衣角,老生气贯长虹的飘飘美髯,净角慷慨激昂的炸音
春逝秋往,周而复始。从容恬淡,阅尽芳华。
粉墨腔韵,戏梦人生。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篇二】
栗子的形状很奇怪,像一个小刺猬。栗有斗,斗外长了长长的硬刺,很扎手。栗子在斗里围着长了一圈,一颗一颗紧挨着,很团结。当中有一颗是扁的,叫做脐栗。脐栗的味道和其他栗子没有什么两样。坚果的外面大都有保护层,松子有鳞瓣,核桃、白果都有苦涩的外皮,这大概都是为了对付松鼠而长出来的。
新摘的生栗子很好吃,脆嫩,只是栗壳很不好剥,里面的内皮尤其不好去。
把栗子放在竹篮里,挂在通风的地方吹几天,就成了风栗子。风栗子肉微有皱纹,微软,吃起来更为细腻有韧性。不像吃生栗子会弄得满嘴都是碎粒,而且更甜。贾宝玉为一件事生了气,袭人给他打岔,说:我想吃风栗子了。你给我取去。怡红院的檐下是挂了一篮风栗子的。风栗子入《红楼梦》,身价就高起来,雅了。这栗子是什么来头,是贾蓉送来的?刘老老送来的?还是宝玉自己在外面买的?不知道,书中并未交待。
栗子熟食的较多。我的家乡原来没有炒栗子,只是放在火里烤。冬天,生一个铜火盆,丢几个栗子在通红的炭火里,一会儿,砰的一声,蹦出一个裂了壳的熟栗子,抓起来,在手里来回倒,连连吹气使冷,剥壳入口,香甜无比,是雪天的乐事。不过烤栗子要小心,弄不好会炸伤眼睛。烤栗子外国也有,西方有火中取栗的寓言,这栗子大概是烤的。
北京的糖炒栗子,过去讲究栗子是要良乡出产的。良乡栗子比较小,壳薄,炒熟后个个裂开,轻轻一捏,壳就破了,内皮一搓就掉,不护皮。据说良乡栗子原是进贡的,是西太后吃的(北方许多好吃的东西都说是给西太后进过贡)。
北京的糖炒栗子其实是不放糖的,昆明的糖炒栗子真的放糖。昆明栗子大,炒栗子的大锅都支在店铺门外,用大如玉米豆的粗砂炒,不时往锅里倒一碗糖水。昆明炒栗子的外壳是黏的,吃完了手上都是糖汁,必须洗手。栗肉为糖汁沁透,很甜。
炒栗子宋朝就有。笔记里提到的栗,我想就是炒栗子。汴京有个叫李和儿的,栗有名。南宋时有一使臣(偶忘其名姓)出使,有人遮道献栗一囊,即汴京李和儿也。一囊栗,寄托了故国之思,也很感人。
日本人爱吃栗子,但原来日本没有中国的炒栗子。有一年我在广交会的座谈会上认识一个日本商人,他是来买栗子的(每年都来买)。他在天津曾开过一家炒栗子的店,回国后还卖炒栗子,而且把他在天津开的炒栗子店铺的招牌也带到日本去,一直在东京的炒栗子店里挂着。他现在发了财,很感谢中国的炒栗子。
北京的小酒铺过去卖煮栗子。栗子用刀切破小口,加水,入花椒大料煮透,是极好的下酒物。现在不见有卖的了。
栗子可以做菜。栗子鸡是名菜,也很好做,鸡切块,栗子去皮壳,加葱、姜、酱油,加水淹没鸡块,鸡块熟后,下绵白糖,小火焖二十分钟即得。鸡须是当年小公鸡,栗须完整不碎。罗汉斋亦可加栗子。
我父亲曾用白糖煨栗子,加桂花,甚美。
北京东安市场原来有一家卖西式蛋糕、冰点心的铺子卖奶油栗子粉。栗子粉上浇稀奶油,吃起来很过瘾。当然,价钱是很贵的。这家铺子现在没有了。
羊羹的主料是栗子面。羊羹是日本话,其实只是潮湿的栗子面压成长方形的糕,与羊毫无关系。
河北的山区缺粮食,山里多栗树,乡民以栗子代粮。栗子当零食吃是很好吃的,但当粮食吃恐怕胃里不大好受。
载一九九三年第八期《家庭》
※选自:《人间草木》※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篇三】
天冷了,堂屋里上了槅子。槅子,是春暖时卸下来的,一直在厢屋里放着。现在,搬出来,刷洗干净了,换了新的粉连纸,雪白的纸。上了槅子,显得严紧,安适,好像生活中多了一层保护。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床上拆了帐子,铺了稻草。洗帐子要捡一个晴朗的好天,当天就晒干。夏布的帐子,晾在院子里,夏天离得远了。稻草装在一个布套里,粗布的,和床一般大。铺了稻草,暄腾腾的,暖和,而且有稻草的香味,使人有幸福感。
不过也还是冷的。南方的冬天比北方难受,屋里不升火。晚上脱了棉衣,钻进冰凉的被窝里,早起,穿上冰凉的棉袄棉裤,真冷。
放了寒假,就可以睡懒觉。棉衣在铜炉子上烘过了,起来就不是很困难了。尤其是,棉鞋烘得热热的,穿进去真是舒服。
我们那里生烧煤的铁火炉的人家很少。一般取暖,只是铜炉子,脚炉和手炉。脚炉是黄铜的,有多眼的盖。里面烧的是粗糠。粗糠装满,铲上几铲没有烧透的芦柴火(我们那里烧芦苇,叫做芦柴)的红灰盖在上面。粗糠引着了,冒一阵烟,不一会,烟尽了,就可以盖上炉盖。粗糠慢慢延烧,可以经很久。老太太们离不开它。闲来无事,抹抹纸牌,每个老太太脚下都有一个脚炉。脚炉里粗糠太实了,空气不够,火力渐微,就要用拨火板沿炉边挖两下,把粗糠拨松,火就旺了。脚炉暖人。脚不冷则周身不冷。焦糠的气味也很好闻。仿日本俳句,可以作一首诗:冬天,脚炉焦糠的香。手炉较脚炉小,大都是白铜的,讲究的是银制的。炉盖不是一个一个圆窟窿,大都是镂空的松竹梅花图案。手炉有极小的,中置炭墼(煤炭研为细末,略加蜜,筑成饼状),以纸煤头引着。一个炭墼能经一天。
冬天吃的菜,有乌青菜、冻豆腐、咸菜汤。乌青菜塌棵,平贴地面,江南谓之塌苦菜,此菜味微苦。我的祖母在后园辟小片地,种乌青菜,经霜,菜叶边缘作紫红色,味道苦中泛甜。乌青菜与蟹油同煮,滋味难比。蟹油是以大螃蟹煮熟剔肉,加猪油炼成的,放在大海碗里,凝成蟹冻,久贮不坏,可吃一冬。豆腐冻后,不知道为什么是蜂窝状。化开,切小块,与鲜肉、咸肉、牛肉、海米或咸菜同煮,无不佳。冻豆腐宜放辣椒、青蒜。我们那里过去没有北方的大白菜,只有青菜。大白菜是从山东运来的,美其名曰黄芽菜,很贵。青菜似油菜而大,高二尺,是一年四季都有的,家家都吃的菜。咸菜即是用青菜腌的。阴天下雪,喝咸菜汤。
冬天的游戏:踢毽子,抓子儿,下逍遥。逍遥是在一张正方的白纸上,木版印出螺旋的双道,两道之间印出八仙、马、兔子、鲤鱼、虾;每样都是两个,错落排列,不依次序。玩的时候各执铜钱或象棋子为子儿,掷骰子,如果骰子是五点,自起马处数起,向前走五步,是兔子,则可向内圈寻找另一个兔子,以子儿押在上面。下一轮开始,自里圈兔子处数起,如是六点,进六步,也许是铁拐李,就寻另一个铁拐李,把子儿押在那个铁拐李上。如果数至里圈的什么图上,则到外圈去找,退回来。点数够了,子儿能进终点(终点是一座宫殿式的房子,不知是月宫还是龙门),就算赢了。次后进入的为二家、三家。逍遥两个人玩也可以,三个四个人玩也可以。不知道为什么叫做逍遥。
早起一睁眼,窗户纸上亮晃晃的,下雪了!雪天,到后园去折腊梅花、天竺果。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白雪,生意盎然。腊梅开得很长,天竺果尤为耐久,插在胆瓶里,可经半个月。
舂粉子。有一家邻居,有一架碓。这架碓平常不大有人用,只在冬天由附近的一二十家轮流借用。碓屋很小,除了一架碓,只有一些筛子、箩。踩碓很好玩,用脚一踏,吱扭一声,碓嘴扬了起来,嘭的一声,落在碓窝里。粉子舂好了,可以蒸糕,做年烧饼(糯米粉为蒂,包豆沙白糖,作为饼,在锅里烙熟),搓圆子(即汤团)。舂粉子,就快过年了。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载一九九八年第一期《中国作家》
※选自:《人间草木》※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篇四】
家乡的几座大寺里都有罗汉。我的小学的隔壁是承天寺,就有一个罗汉堂。我们三天两头于放学之后去看罗汉。印象最深的是降龙罗汉,他睁目凝视着云端里的一条小龙;伏虎罗汉,罗汉和老虎都在闭目养神;和长眉罗汉。大概很多人都对这三尊罗汉印象较深。昆曲(时调)《思凡》有一段数罗汉,小尼姑唱道:
降龙的恼着我,
伏虎的恨着我,
那长眉大仙愁着我:
说我老来时,有什么结果!
她在众多的罗汉中单举出来的,也只是这三位。她要是挨着个儿数下去,那得数多长时间!
罗汉原来是十六个,傅贯休所画十六应真即是十六人,后来加上布袋和尚和一个什么什么尊者,罗汉的名字都很难念,大概是古梵文音译,这就成了通常说的十八罗汉。李龙眠画罗汉渡江就已经是十八人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队伍扩大了,变成了五百罗汉。有些寺里在五百塑像前各竖了一个木牌,墨字某某某某尊者,也不知从哪里查考出来的。除了写牌子的老和尚,谁也弄不清此位是谁。有的寺里,比如杭州的灵隐寺竟把济公活佛也算在里头,这实在有点胡来了。
罗汉本是印度人,贯休的十六应真就多半是深目高鼻且长了大胡子,后来就逐渐汉化。许多罗汉都是个中国和尚。
罗汉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装金的,多半是木胎。五百罗汉都是装金的。杭州灵隐寺、苏州寺(忘寺名)、汉阳归元寺,都是。装金罗汉以多为胜,但实在没有什么看头,都很呆板,都差不多,其差别只在或稍肥,或精瘦。谁也没有精力把五百个罗汉一个一个看完。看了,也记不得有什么特点。一种是彩塑。精彩的罗汉像都是彩塑。
我所见过的中国精彩的彩塑罗汉有这样几处:一是昆明筇竹寺。筇竹寺的罗汉与其说是现实主义的不如说是一组浪漫主义的作品。它的设计很奇特。不是把罗汉一尊一尊放在高出地面的台子上,而是于两壁的半空支出很结实的木板,罗汉塑在板上。罗汉都塑得极精细。有一个罗汉赤足穿草鞋,草鞋上的一根一根的草茎都看得清清楚楚,跟真草鞋一样。但又不流于琐细,整堂(两壁)有一个通盘的,完整的构思。这是一个群体,不是各自为政,十八人或坐或卧,或支颐,或抱膝,或垂眉,或凝视,或欲语,或谛听,情绪交流,彼此感应,增一人则太多,减一人则太少,气足神完,自成首尾。另一处是苏州紫金庵。像比常人小,身材比例稍长,面目清秀。这些罗汉好像都是苏州人。他们都在安静沉思,神情肃穆。如果说筇竹寺罗汉注意外部筋骨,颇有点流浪汉气,紫金庵的罗汉则富书生气,性格内向。再一处是泰山后山的宝善寺(寺名可能记得不准确)。这十八尊是立像,比常人高大,面形浑朴,是一些山东大汉,但塑造得很精美。为了防止参观的人用手扪触,用玻璃龛罩了起来,但隔着玻璃,仍可清楚地看到肌肉的纹理,衣饰的刺绣针脚。前三年在苏州直看到几尊较古的罗汉。原来有三壁。东西两壁都塌圮了,只剩下正面一壁。这一组罗汉构思很有特点,背景是悬崖,罗汉都分散地趺坐在岩头或洞穴里(彼此距离很远)。据说这是梁代的作品,正中高处坐着的戴风帽着赭黄袍子的便是梁武帝,不知可靠否,但从衣纹的简练和色调的单纯来看,显然时代是较早的。据传紫金庵罗汉是唐塑,宝善寺、筇竹寺的恐怕是宋以后的了。
罗汉的塑工多是高手,但都没有留下名字来,只有北京香山碧云寺的几尊,据说是刘銮塑的。刘銮是元朝人,现在北京西四牌楼东还有一条很小的胡同叫做刘銮塑,据说刘銮原来就住在这里,但是许多老北京都不知道有这样一条名字奇怪的胡同,更不知道刘銮是何许人了。像传于世,人不留名,亦可嗟叹。
中国的雕塑艺术主要是佛像,罗汉尤为杰出的代表。罗汉表现了较多的生活气息,较多的人性,不像三世佛那样超越了人性,只有佛性。我们看彩塑罗汉,不大感觉他们是上座佛教所理想的最高果位,只觉得他们是一些人,至少比较接近人,他们是介乎佛、菩萨和人之间的那么一种理想的化身,当然,他们也是会引起善男子、善女人顶礼皈依的虔敬感的。这是一宗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不论是从宗教史角度,美术史角度乃至工艺史角度、民俗学角度来看。我们对于罗汉的重视程度是很不够的。紫金庵、筇竹寺的罗汉曾有画报介绍过,但是零零碎碎,不成个样子。我希望能有人把几处著名的罗汉好好地照一照相,要全,不要遗漏,并且要从不同角度来拍,希望印一本厚厚的画册:《罗汉》;希望有专家能写一篇长文作序,当中还要就不同寺院的塑像,不同问题写一些分论;我希望能把这些罗汉制成幻灯片,供研究用、供雕塑系学生学习用,供一般文化爱好者欣赏用。
六月十三日
载一九九八年第一期《收获》
※选自:《人间草木》※
读汪曾祺散文有感【篇五】
沙岭子农业科学研究所派我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去画马铃薯图谱。我从张家口一清早坐上长途汽车,近晌午时到沽源县城。
沽源原是一个军台。军台是清代在新疆和蒙古西北两路专为传递军报和文书而设置的邮驿。官员犯了罪,就会被皇上命令发往军台效力。我对清代官制不熟悉,不知道什么品级的官员,犯了什么样的罪名,就会受到这种处分,但总是很严厉的处分,和一般的贬谪不同。然而据龚定庵说,发往军台效力的官员并不到任,只是住在张家口,花钱雇人去代为效力。我这回来,是来画画的,不是来看驿站送情报的,但也可以说是效力来了,我后来在带来的一本《梦溪笔谈》的扉页上画了一方图章:效力军台,这只是跟自己开开玩笑而已,并无很深的感触。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只身到塞外这地方在外长城北侧,可真正是塞外了来画山药(这一带人都把马铃薯叫作山药),想想也怪有意思。
沽源在清代一度曾叫独石口厅。龚定庵说他北行不过独石口,在他看来,这是很北的地方了。这地方冬天很冷。经常到口外揽工的人说:冷不过独石口。据说去年下了一场大雪,西门外的积雪和城墙一般高。我看了看城墙,这城墙也实在太矮了点,像我这样的个子,一伸手就能摸到城墙顶了。不过话说回来,一人多高的雪,真够大的。
这城真够小的。城里只有一条大街。从南门慢慢地遛达着,不到十分钟就出北门了。北门外一边是一片草地,有人在套马;一边是一个水塘,有一群野鸭子自自在在地浮游。城门口游着野鸭子,城中安静可知。城里大街两侧隔不远种一棵树杨树,都用土墼围了高高的一圈,为的是怕牛羊啃吃,也为了遮风,但都极瘦弱,不一定能活。在一处墙角竟发现了几丛波斯菊,这使我大为惊异了。波斯菊昆明是很常见的。每到夏秋之际,总是开出很多浅紫色的花。波斯菊花瓣单薄,叶细碎如小茴香,茎细长,微风吹拂,姗姗可爱。我原以为这种花只宜在土肥雨足的昆明生长,没想到它在这少雨多风的绝塞孤城也活下来了。当然,花小了,更单薄了,叶子稀疏了,它,伶仃萧瑟了。虽则是伶仃萧瑟,它还是竭力地放出浅紫浅紫的花来,为这座绝塞孤城增加了一分颜色,一点生气。谢谢你,波斯菊!
我坐了牛车到研究站去。人说世间三大慢:等人、钓鱼、坐牛车。这种车实在太原始了,车轱辘是两个木头饼子,本地人就叫它二饼子车。真叫一个慢。好在我没有什么急事,就躺着看看蓝天;看看平如案板一样的大地这真是大地,大得无边无沿。
我在这里的日子真是逍遥自在之极。既不开会,也不学习,也没人领导我。就我自己,每天一早蹚着露水,掐两丛马铃薯的花,两把叶子,插在玻璃杯里,对着它一笔一笔地画。上午画花,下午画叶子花到下午就蔫了。到马铃薯陆续成熟时,就画薯块,画完了,就把薯块放到牛粪火里烤熟了,吃掉。我大概吃过几十种不同样的马铃薯。据我的品评,以男爵为最大,大的一个可达两斤;以紫土豆味道最佳,皮色深紫,薯肉黄如蒸栗,味道也似蒸栗;有一种马铃薯可当水果生吃,很甜,只是太小,比一个鸡蛋大不了多少。
沽源盛产莜麦。那一年在这里开全国性的马铃薯学术讨论会,与会专家提出吃一次莜面。研究站从一个叫四家子的地方买来坝上最好的莜面,比白面还细,还白;请来几位出名的做莜面的媳妇来做。做出了十几种花样,除了搓窝窝、搓鱼鱼、猫耳朵,还有最常见的压饸饹,其余的我都叫不出名堂。蘸莜面的汤汁也极精彩,羊肉口蘑潲(这个字我始终不知道怎么写)子。这一顿莜面吃得我终生难忘。
夜雨初晴,草原发亮,空气闷闷的,这是出蘑菇的时候。我们去采蘑菇。一两个小时,可以采一网兜。回来,用线穿好,晾在房檐下。蘑菇采得,马上就得晾,否则极易生蛆。口蘑干了才有香味,鲜口蘑并不好吃,不知是什么道理。我曾经采到一个白蘑。一般蘑菇都是黑片蘑,菌盖是白的,菌摺是紫黑色的。白蘑则菌盖菌摺都是雪白的,是很珍贵的,不易遇到。年底探亲,我把这只亲手采的白蘑带到北京,一个白蘑做了一碗汤,孩子们喝了,都说比鸡汤还鲜。
一天,一个干部骑马来办事,他把马拴在办公室前的柱子上。我走过去看看这匹马,是一匹枣红马,膘头很好,鞍鞯很整齐。我忽然意动,把马解下来,跨了上去。本想走一小圈就下来,没想到这平平的细沙地上骑马是那样舒服,于是一抖缰绳,让马快跑起来。这马很稳,我原来难免的一点畏怯消失了,只觉得非常痛快。我十几岁时在昆明骑过马,不想人到中年,忽然作此豪举,是可一记。这以后,我再也没有骑过马。
有一次,我一个人走出去,走得很远。忽然变天了,天一下子黑了下来,云头在天上翻滚,堆着,挤着,绞着,拧着。闪电熠熠,不时把云层照透。雷声訇訇,接连不断,声音不大,不是劈雷,但是浑厚沉雄,威力无边。我仰天看看凶恶奇怪的云头,觉得这真是天神发怒了。我感觉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恐惧。我一个人站在广漠无垠的大草原上,觉得自己非常的小,小得只有一点。
我快步往回走。刚到研究站,大雨下来了,还夹有雹子。雨住了,却又是一个很蓝很蓝的天,阳光灿烂。草原的天气,真是变化莫测。
天凉了,我没有带换季的衣裳,就离开了沽源。剩下一些没有来得及画的薯块,是带回沙岭子完成的。
我这辈子大概不会再有机会到沽源去了。
※选自:《草木春秋》※
读《百万英镑》有感心得精选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心得体会就是将自己的感想和思考整理出来的文字。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读《百万英镑》有感心得精选”,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读《百万英镑》有感心得 篇1
《百万英镑》,这个我以前听过的名字,出现在我的耳边。我妈接过这本书,笑着走过来递给我,说:夏老师给你推荐了这本书。你要好好看看。”一听到“夏小姐”这个词,我就觉得好像得到了保证。我立刻从妈妈手里接过书,找了个座位打开。
我一打开书,就忍不住被作者优美的语言所吸引。“他明明浑身发抖,还瞎动了手……”看“盲”,多合适,双手比人,也会瞎。我很佩服这句话的具体生动。
我迫不及待地想继续读下去。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两兄弟的一封信,信中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兄弟俩打赌,如果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从天上掉下来一百万英镑,他会怎么样。哥哥觉得自己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钱是自己的,会被别人怀疑。连银行都不让他存钱。弟弟认为他会过得很好,所以兄弟俩借给这个穷人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并在国外呆了三十天。这里服装店的老板看到这个人衣衫褴褛,鼻孔朝天的看着人。直到后来,这个人拿出100万,老板对他毕恭毕敬。就这样,人们从免费的饭菜、衣服,到免费的住宿,一个一个地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王宫以外地位最高的公爵!不仅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个好妻子和3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从两个哥哥那里得到了一份好工作,过着非常舒适的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从心底里佩服马克吐温。他用有趣生动的语言讲述了一个生动的故事,但背后却藏着一个讽刺作家的“尖针”!这很棒,我很佩服他。我觉得这篇文章里的老板是错的。他不能以貌取人。他应该从他的品质,道德,行为,内心去认识他。外表不代表他的内心。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知道做人的道理。我不能以貌取人。以貌取人是可耻的,因为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
读《百万英镑》有感心得 篇2
钱,大家都不陌生,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接触。中国早在夏禹时期,就开始使用货币,当时,人们以贝类为货币进行交易。现在,钱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物品,但有人错误地运用了它。一个穷人,一张支票,穿梭于灯红酒绿之间。翻开书页的原因,或是对马克吐温先生的崇拜,亦或是对这荒诞故事本身的好奇心。书中反映的各种拜金主义,“金钱就是一切”的错误观点值得深思,对于书背后的深刻含义也已经被说了太多太多,而真正让我有所感触的是主角亨利在拿到支票之初的细节。
他是一个穷人,尽管一无所有,但他并没有放弃流淌在血液中的沉着理智、诚信、绅士风度。他在拿到这百万英镑时,不喜形于色,而是静下来,认真地分析了一切的原委,权衡了利弊。我想这是他最后得到欢喜结局的重要一点吧。它拥有了一张一百万英镑的支票,他完全可以挥霍,远走高飞,但聪明的他知道,那不是正确,更不是理性的做法,他的目标只是为其中一位绅士赢得赌注后的巨额工资,并努力地控制债务,尽管势力、拜金的现实拖他一步步坠下利益的深渊,但他的机智与谨慎却为他创造出一笔笔财富。
不断成长的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我想,是像亨利一样学会思考,学会分析,一路上,无数的机遇伴随着无数的诱惑,保持一颗冷静的心,我想,如果亨利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自己的承受能力,或许会凭着支票日日挥霍最终被发现而身败名裂。
读《百万英镑》有感心得 篇3
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亨利.亚当。本书基本都是围绕钱来写的。
钱这个东西,只要那么一点,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这就是马克。吐温笔下《百万英镑》的真实写照。
百万英镑描述了亨利。亚当遇到了两名打赌的伦敦亿万富翁,从而得到了这么一张百万英镑的支票。亨利饥肠辘辘,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像个穷光蛋,打发他到角落里,其他人也觉得他没付钱,当他结帐时,所有人都惊呆了,支票却是一百万!于是他被当成了一个行为古怪的百万富翁,不仅吃饭免了单,临走前老板还对他两次90度的鞠躬!
由于衣服破旧,他准备做一套衣服,在服装店内,营业员将他一个推个另一个,最后被推到成衣间,小店员极为势力——,给他一件很不合身的衣服打发他,结账前还讽刺她一番。当亨利拿出百万英镑时,小店员竟哭了起来!老板知道后,为亨利免费量身定做了48套一年四季在各种场合穿的衣服!
钱!成了当时社会上衡量一切的标准!非常可笑的是,当一名开玩笑的英国贵族将支票藏起来后,股市大跌,人们开始怀疑亨利是否有支票,众人都来拆他的台。一个贵族骂了亨利,衣服也被收走,可是,当支票又重新回到亨利手中时,那位贵族马上又笑逐颜开:“上帝保佑您!”衣服原封不动送了回来。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比如有些医生为了钱,可以给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认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
读《百万英镑》有感心得 篇4
美国著名小说家马克 吐温的作品《百万英镑》语言诙谐滑稽,文字清新有力,读起来生动有趣、欢乐之情溢于纸面。他用夸张的手法描绘了不同人物在“百万英镑”面前的种.种丑态,幽默滑稽,趣味横生,就如同一幅世态讽刺画,令人忍俊不禁。
《百万英镑》讲的是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亨利在伦敦的一次奇遇。一天,他突然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有一张无法兑现的百万英镑的钞票要借给他,一个月为期。原来这对富翁兄弟打了一个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甚至被捕坐牢。弟弟则认为以他的诚实和智慧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借给了亨利,并出国呆了一个月。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免费买衣服,免费住宿……一个个见钱眼开的嘴脸像乞丐一样讨好他,趋炎附势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充分展示他的聪明,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成了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富翁。
在这个故事中,人们把金钱看做比世上任何事物还要重,当时社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马克 吐温用夸张和讽喻的修辞方法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我认为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能买到床铺,却买不到睡眠;金钱能买到食物,却买不到口味;金钱可以买到书本,却买不到知识……金钱的确可以满足人们的虚荣心,但最真实的还是人坦荡的生活。就像亨利一样,他失去了金钱,但是他依然乐观地生活着。我们要用一颗坦然、平常的心对待生活,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去争取去创造,只有勤劳的人才会有真正的收获。
通过阅读,我还明白了:做一个诚实的人,用智慧勇敢地把握人生中的机会,成功就在眼前,诚信是安身之本,智慧是临变不惊,勇气是立命之根。在亨利的传奇经历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有关成功的规律:成功=诚实智慧勇气。
读《百万英镑》有感心得 篇5
这几天我看完了一本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百万英镑》是一部很不错的作品。文章对那个时代“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开了那个时带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先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我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向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终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十分十分幸福的生活。
读《百万英镑》有感心得 篇6
今天下午,我看了一篇文章——《百万英镑》中爱德华和乔治的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爱德华,还有一个名叫乔治的人。
爱德华是一个十分优秀,而且十分善良,还能体谅父母,珍惜自己东西的好孩子。而乔治却恰好相反,唐伯的不珍惜自己的东西,还不能体谅自己的父母,想要什么就必须给他找来,否则的话就我一直闹个没完,一直闹到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为止。我原本想,爱德华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成功人士。而乔治,却会走向失败的道路。可是,结局至于我想的恰恰相反。没想到,在最后的时候,爱德华被杀害了。祝福我们店里十分贫穷。而幕后凶手却是乔治,因此,乔治判了死刑。到了那个时候,乔治得到了许多人的怜悯。爱德华就这样无辜的死去了,几乎没有人想到他。
读过这个故事之后,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爱德华那么优秀,却流落到这种地步。但是乔治有哪一点比爱德华好,竟然得到那么多人的怜悯。一直到他判死刑的时候,还有那么多人为他求情。
这个故事怎么这么奇怪,我真是无法理解,为什么优秀的人血流落到那种地步。而没有优点的人,却有那么多人帮他求情。唉!
精选心得: 读乌塔有感
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想法自然不一样。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选心得: 读乌塔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我读了《乌塔》这篇课文,让我深受感动。《乌塔》讲述了作者在罗马认识了一个叫乌塔的女孩,这个女孩子只有14岁,可她却一个人游历了欧洲。为了这次旅行,她准备了三年,阅读了这些国家的有关书藉,每个周末都去打工,赚取旅费。在和她交往的过程中,作者了解到中西方教育方式的差别,明白了要从小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和自立、自强的精神。
哎!现在的中国孩子都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无论父母还是亲戚都疼爱我们,“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口里怕化了。”因为大人的'过份溺爱,使我们现在连鞋带都不会绑了。一放学,爸爸妈妈就像奴隶一样,帮我们脱掉土鞋子,穿上拖鞋。还有一些还一口一口地喂饭!
我看过电视报导,一些学生成天只顾着读书,连英语词典都能背,可他们连一点小事情,比如绑鞋带、洗衣服……这些芝麻小事也需要父母帮他们做,一点也不会自理。有些人上了大学,因为生活不能自理,不得不退学,真是让人惋惜!
《乌塔》这篇课文教育我们,要自立自强,不要再做“小皇帝”、“小公主”了!爸爸妈妈、所有疼爱我们的人,读了这篇课文后,你们是否也有所感悟呢?请给我们一个自由独立的空间吧!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都成为自立自强的“中国乌塔”!
精选心得: 读《笑猫日记》有感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写作训练中有一项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心得体会应该怎么制定才会更好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精选心得: 读《笑猫日记》有感》,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今天,我朗读的这本书是笑猫日记,我看的这本书是说一只会小的猫:笑猫,在寻找它?心爱的猫:虎皮猫的一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老老鼠今天带着一只没有尾巴的老鼠,带它来到了笑猫的夏宫,说它在一个烟囱上看到了一只虎皮猫 ,笑猫马上爬上烟囱,不料,那只虎皮猫却把笑猫一把推下去,把笑猫的腿弄骨折了,不久,它们便知道那是一只男猫,老老鼠它们好不容易才把笑猫弄回家,笑猫回家后便看见了那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可是现在已经变成一只绿毛龟了,在绿毛龟的帮助下,笑猫开始寻找虎皮猫了,听绿毛龟说在一个屋顶上有一只虎皮猫,于是,他们启程了,在那儿绿毛龟和笑猫遇见了一只波斯猫∶雪儿,当雪儿好不容易把虎皮猫请来的好似后,笑猫就发现了它不是心中的虎皮猫的时候,它就告诉了那只虎皮猫说笑猫刚才说的那赞美的话,那是因为笑猫把它当成了那一只虎皮猫,虎皮猫见了非常生气,跑到屋里,到处乱抓,因为这一次虎皮猫把它的爪子染上了颜料,所以就成了一副梅花图,就因为这一次的事情,雪儿特地地办了一个画展,所以使不自信的虎皮猫变得自信起来。
笑猫也该起寻找它新中的虎皮猫了,所以它告别了雪儿,但是虎皮猫一定要和笑猫一起去,所以,它们就一起走了。
终于,在一天早晨,笑猫终于见到了它心爱的虎皮猫,正当笑猫想说喜欢它的时候,喜欢它的时候,虎皮猫的耳朵却听不见了 。原来。虎皮猫的耳朵是被钟给震的听不见的。笑猫叫虎皮猫来和它一起回家的时候,虎皮猫却怎么也不答应,这是,笑猫祝愿着虎皮猫的耳朵能够好起来!!
精选心得: 读《匆匆》有感篇一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无论在生活还是社会里,要用到心得体会的情况还是蛮多的,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怎么才能在写心得体会时更全面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精选心得: 读《匆匆》有感篇一”,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一篇散文——《匆匆》,我触动很大。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是啊,燕子能回来,桃花能再开,日子却一去不复返,正如陶渊明所说的,“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时间那么得渺小,小到如海边的细沙,海浪一拍,沙子就消失了,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平时,我喜欢照镜子,发觉镜子里的我一点点长大,再看着身边的妈妈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变老,心中不免一阵酸涩,一阵惶恐。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停止,能够永远留住这美好的童年;多么希望妈妈容颜不老,青春永驻。可是时间他一点也不在乎我的感受,仍毫不留情地一点一点地往前走。时间在走,我们也在走,我们也许走的是通向成功辉煌的道路,也许走的是充满坎坷曲折得道路。自己走的路,只有自己知道罢了。
朱自清在写这篇散文时,已经是北大毕业的优秀学子了,但他仍觉得自己碌碌无为,到头来是一事无成。想想我自己,还是一个小学生呢!更是一事无成,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到底做了些什?时间怎么就流逝得那么快?
时间过去了,树留下了一圈圈年轮;时间过去了,给妈妈的脸上留下一道道皱纹;时间过去了,我又留下些什么呢?我又该如何安排时间呢,如何利用时间呢?读了《匆匆》,给我留下了一串串疑问。
精选心得: 读鸟奴有感范本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对接触的事物产生的一些内心的想法和自己的理解谓之“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精选心得: 读鸟奴有感范本”,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叔叔写的《鸟奴》感慨万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一天,“我”(沈石溪)去观察蛇雕,在观察时发现,它的天敌鹩哥竟住在同一棵树上。在发生一件又一件事情之后,“我”发现他们的关系竟类似于人类中的主仆关系!原来这对鹩哥以前生存的地方是有名的蛇乡,它们以前也有过儿女,但都没出壳这被蛇吃了。所以每当射雕吃蛇的时候,他们便产生出一种终于有人带他们复仇的快感,并对蛇雕由衷的敬佩。在第“n”次搬家后,它们意外救了蛇雕的孩子,最终蛇雕同意他们住了下来。虽然他们知道他们也是蛇雕菜谱中的一员。但总比天天搬家好。
在这本书中,那对鹩哥为了孩子能健康快乐的生存下去,不顾一切的精神令我感到爱的伟大。也让我想起了我生病的时候父母焦急的心情,这些平时令我们忽视的地方在这本书中是我深有感触。虽然最后蛇雕误会了它们,杀了它们的孩子,但在大自然的字典里这没有公平这二字,也许你一次就能救别人,那你第二次不一定救的了他,而且破坏了食物链,在大自然残酷的生存法则面前谁都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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