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京华烟云》有感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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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1
小说结束得有点突然,意犹未尽,当战争打响,已经没有儿女情长了,有志之士都去了战场。
但是前期的幸福生活,尤其是木兰及同伴的成长,描写很细腻,从人物互动中,了解作者想表达或者想传递的为人处世的箴言。我理解的就是放下执着与傲慢,平和地生活。
小说里,有几个让人心痛的悲剧人物,红玉执着于阿非的爱与不爱,深与不深;银屏执着于跨越阶级,挟儿子以令儿母;姚太太执着于掌控儿子的婚姻;作者给你的结局都不好,这都是不肯放下执念的性格,造成了极端的悲剧,现实生活中,也许不会有这么拧的人,为人,灵活些好。
曼娘,代表了极度守旧,但是温婉又忠诚的一生,是完整的,幸福的,美好的,尸体被侮辱,也没有减弱她的纯洁无瑕,喜欢这样的女子,若她老公还活着,也会是一对幸福和谐的夫妻。
木兰和莫愁,既有古典女人的温婉和美丽,又有现代女性的学识和担当,有勇有谋,有这样的夫人为伴,真是有幸。我觉得这样的女性配置更利于家庭和睦。作文木兰听天命,随天意加给老公,隐藏对立夫的爱,对于是事事顺遂的她而言,这点不圆满,就是求不得,一直深深折磨着她。距离产生美,也许这就是伟大的爱情的通病吧。作者也想告诉我们,求不得的爱情,可能会越来越浓,但是学会驾驭它,它只是一个虚幻的彩虹。
姚先生一生都在践行道家思想,对人对事,豁达明亮,是代表作者发言的人物。此小说里传达了很多的道家精神,值得再读一遍。
所以我从这片小说里,得到的启示就是:放下执着与傲慢,享受生活,改变生活,豁达不纠结。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2
民国版的石头记,越看越像红楼梦,王府花园像大观园,红玉像极了黛玉,银屏对命运的抗争但最后又死于对现实的无可奈何,传统教育礼教下的曼娘,她眼里的一切言行举止都要谨遵克己复礼,甚至于有些压抑自己的真实情感和情绪,在她看来只要和对方牵了手,就已认定这辈子都是他的人,尽管最后和平亚还未好好享受新婚之喜就阴阳两隔,但其对感情的守护确也是真的至死不渝。姚家两姐妹虽都出于富贵人家,但不曾有小姐病,不仅很有家教,而且洗衣做饭各种女生该会的家务事也都一应俱全。一句天下谁人不知只有姚木兰才会识得甲骨文,迅速将孔立夫和姚木兰的志趣相投联系在了一起,但或因幼时受曾家救命之恩或因姻缘之说,最终两人并未结为夫妻,而是和更适合做一个好丈夫的曾荪亚相伴一生,而在曾荪亚的宠溺之下,也更是直接赠与其妙想家,妙想夫人的称号。尽管后来曾荪亚曾因对曹丽华小姐心生爱慕,但也被木兰和木兰的父亲以智慧和宽容使二人的生活又重归于好,从那以后木兰也不再过分沉迷于乡间生活的纯朴,而是继续像他们刚结婚时那几年一样总是在尝试不同的新花样,使他们的生活也不断的充满了新鲜感。而性格虽与木兰大相径庭的莫愁却也在以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智慧与孔立夫琴瑟和谐。尽管在后来孔立夫因一篇树木皆有感情之说,而被人故意以与共产党有牵连遭遇牢狱之灾时,木兰再也无法压抑自己内心的担心,只身一人前往司令部拿到解救立夫的手令,而引起四人间的隔阂,但也都被巧妙化解了。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儿女情长背后的国家大义,又让人不得不为其遭遇而扼腕痛惜,清末民初的义和团运动,维新变法,袁世凯夺权等使新旧思想交替下的人们,有坚持三纲五常老思想的,也有提倡新思想新道德的,其中因受父亲姚思安接触维新思想而保持天足的木兰,更是率先步入了新思潮的行列,若说姚家两姐妹的不同之处,大概就在于既有着传统大家闺秀该有的礼节,又有着对新学科新思想的见解独到之处,既知性又摩登。尽管后来在学生运动中痛使大女儿的木兰身心倍受打击,但在后来日本军队大肆烧杀抢掠屠杀我国同胞时,还是同意了儿子前去参军报效国家的愿望。文章的最后,在木兰和荪亚避难途中帮助一位产妇接生时,木兰的一句我们不仅要保住咱们家的血脉,现在更重要的是保住中国的血脉更是让人值得钦佩和深思。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3
在图书馆翻到了这一本英文版的《京华烟云》。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好在看过电视剧及中文版,大体能够理解.
林语堂先生一生多用英语来写书向国外介绍中国悠久的文化和中国人民淳朴的生活。这正是他旅居海外时用娴熟优美的英文完成的巨著,向那些鄙视中国的外国人介绍中国真正的文化。
《京华烟云》主要描述了姚家、曾家、牛家三大家族中从19xx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三十多年间的悲欢离合和恩恩怨怨。在政权更迭、军阀混战的北平城中,在那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性格演变、思想碰撞和命运选择,展现了儒、士、商阶层由盛而衰的过程,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社会历史的风云变幻。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世界的一本伟大小说。林语堂的女儿林如斯曾说过《京华烟云》是一本能够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必须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该书还被视作现代的《红楼梦》林语堂先生曾提到:“(该书)重要人物约八、九十个,丫头亦室来个。大约依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而加入陈芸之雅素),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婪,迪人似薛蟠,珊瑚似李纨,宝芬似宝琴,雪蕊似鸳鸯,紫薇似紫鹃,暗香似香菱,喜儿似傻大姐,李姨妈似赵姨妈,阿非则远胜宝玉。”
确实,该书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述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其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或可说,“浮生若梦”是此书之主旨。
《京华烟云》中描述的最出彩的是女人。古典的,现代的;年轻的,年老的;出身高贵的,身为丫鬟的;老实本分的,工于心计的;各式各样的女人,个个个性鲜活,有血有肉;同一个女人,写她从待字闺中到嫁作人妇生儿育女,从女儿到母亲再到婆婆到奶奶外婆,不一样阶段的女人,她们的心理变化也很真实的写出来。例如木兰和莫愁,这两姐妹在相似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木兰偏向继承了父亲的道家思想:逍遥,自由,追求梦想却又不强求,善于在平淡的生活中获得乐趣,也容易满足;莫愁则偏向母亲继承了儒家之道,学会了作为妻子母亲的生活中的智慧。同为女人,木兰更适合做老婆,因为她有想不完的妙点子,能够陪你去很多的风景名胜,和她聊天,永远不会气闷;她喜欢做菜,异常爱研究新奇的菜式,对于种花养草,琴棋书画也有兴趣;既能满足你对生活上的要求,也能够陪你品茗赏月,99.,做风雅之事;有时候可能有些过于梦想化,但木兰也懂得适时调整。莫愁则适于做母亲:她方正稳重的性格会给孩子一个好榜样;莫愁最懂得以柔克刚之道,对于立夫这样个性激进易冲动的人,也能懂得什么时候予以忍让,什么时候坚持,什么时候暗暗责备,什么时候给予鼓励,恰当地顺应立夫情绪的起落,最终改变他,使他成熟稳重。相信这对
于孩子要容易得多。因为莫愁有足够的耐心,也有足够的智慧,不会过分娇惯,也不会过分严厉;莫愁在文学上的造诣也足够给孩子的学习以指导,从她少女时代和立夫的几次辩论就能够明白,其实她思想锋利,见解独特,并不输于木兰,只是嫁人之后着意收敛,培养自我的稳重方正。
但这两姐妹,在很多方面,是十分相似的。就从莫愁和木兰对待丈夫外遇(立夫甚至能够不算,因为那只是精神层面的)的态度就能够看出,她们的沉着和智慧是多么的相似。同样的善解人意,同样的不动声色。可是在应对立夫被捕这件事上两人的态度迥乎不一样,又能够十分好的表现她们的不一样——木兰的冲动和梦想化,还有莫愁的冷静稳重和忍让宽容。这两个可爱的女子,是全书的灵魂所在,或许也是林语堂心中的完美女性形象吧。
当然最让人佩服的是木兰——坚强而又有主见的木兰。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
她落落大方,聪慧贤能;她追求时髦,谈吐诙谐,这又不失新时代女性的优点。她聪明勇敢,拥有自我对生活的主见,更令人惊叹的是她那独特的浪漫主义情怀。她的生活方式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简便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应对生活的变迁,应对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到变为村妇的剧烈转变,即使最终变为普通农民,她依然能过着幽雅山居的生活,坚韧地应对所有困难,并在磨难中成长,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
命运早有天注定,哪由强弩硬上弓.书中虽未提及命运,但命运的造化随处可见。银屏硬碰硬的抗争,最终葬送了自我。而姚太太的强硬,也没有给她换回什么好下场,最终她的小儿子竟然还是娶了个丫鬟,何其讽刺!红玉的死,是听从了命运还是听从了自我呢?莫愁是个注定了幸福的女人,命运,可能有时候,真的,有薄厚之分每一个人,不论生于安乐还是忧患,谁都不足矣改变整个生活。然而每个时代都会赋予我们特定的职责,京华烟云的时代,就是要齐心抗日保家国。一个民族的人只要有觉醒意识,只要团结一致,什么样的强敌都能够战胜!海明威说的好:“人能够被毁灭,可是不能被打败!”中华民族的儿女们,永远都是好样的!!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4
《京华烟云》读后感1500字
“《京华烟云》是一本可以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一定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一小丑否?”林如斯的这段话说得极妙。也许是机缘巧合,我读这部小说时,大部分时间竟都是在夜深人静之时。此时,万籁俱寂,唯一可听见的便是自己的心跳。假若偏巧窗外明月高悬,洒下的清辉伴着花香被阵阵微风送入室内,便是再好不过的享受了。
这本小说“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小说讲述了北平曾、姚、牛三大家族从1901年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30多年的悲欢离合和恩怨情仇。并在其中穿插了袁世凯篡国,张勋复辟,直奉大战,军阀割据,“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语丝派”与“现代评论派”笔战,青年“左倾”二战爆发等历史事件,全景式展现了现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故事情节链接紧凑,扣人心弦,正如朱熹所言“看文字须大段精彩看,耸起精神,竖起筋骨,不要困,如有刀剑在后一般”,然而看此小说时,我却常常陷入矛盾与挣扎之中——精彩绝妙的文字吸引着我“耸起精神”,想要一口气看完。但由于小说故事太过精彩,我又舍不得短时间内仓促读完。于是不断提醒自己,放慢节奏,细细品读。仿佛一个孩童幸运地得到了大人赏赐的一块异常美味的糖果,既想一口气吃掉,又舍不得马上吃完,于是只好细咂慢品。但我内心里是热切地,迫不及待地,所以往往读至深夜,仍意犹未尽。直至全书读完,我脑子里紧绷的那根弦才得以松懈下来,连续几日的寝食难安终于消失不见,心心念念牵挂的人物命运都有了着落,心里反而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在读小说之时,我总是诚惶诚恐,小心翼翼,仿佛刘姥姥进了大观园,里面的一切都是那么精妙,都是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让我在大开眼界的同时,不自觉地肃然起敬。所以当我读完小说,想要写点什么时,却迟迟不敢动笔。怕自己没有资格妄加评论,更怕自己笨拙的笔触表达不出心中的感慨。但心中激荡的情感却犹如活跃的火山,即将喷薄而出,大有不吐不快之感。
有很多人习惯把这本书与《红楼梦》相提并论,事实上这本书也确实是林语堂先生仿照《红楼梦》的结构所写成的。也许书中人物多少带有《红楼梦》中人物的影子,但我以为这本书所蕴含的东西与《红楼梦》是大不相同的。如果读者细心观察,不难发现,《京华烟云》这部小说全书蕴含着到家精神,小说的开篇即为“道家女儿”。何为道?老子曰:凡道无根无基,无叶无荣,万物以生,万物以成,命之曰道。《道德经》里也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其实,道家精神是一种哲学,而不是一种宗教。它主张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譬如小说中,木兰与荪亚订婚,傅先生主张男女婚配,用命型配合。他说木兰是金命,荪亚是水命,金入与水则金光闪烁。莫愁是土命,立夫是木命,土养木,木就滋长繁荣。这种理论正是道教中阴阳五行在自然界中的协调和统一。小说中,牛财神治罪抄家,素云遭休弃都暗含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或者干脆可以说,小说中所有的事情都符合道家思想,因为事情发生了,变成自然。
关于书中人物,首先要说的必是姚木兰。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他心中最完美的女性。木兰生于富贵之家,又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自然拥有优雅从容的气质。而且她才华横溢,思想自主。王国维有句诗,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然而不管在那个年龄阶段,作者对她外貌的溢美之词都是毫不吝啬的。她不仅上得厅堂,更能入得厨房,洗衣、下厨、刺绣、治家,这些传统女性具备的特质,她照样样样精通。她有“心底无私天地宽”的胸怀,有“会当击水三千里”的胆略,有“衣带渐宽终不悔”的执着,有“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坚强,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自信。她坦率真诚,尤其是看见美好的东西时会不自觉地流下眼泪,她完美得简直如误入人间的精灵!在这里不得不说的是她与立夫之间的感情。木兰在少女时期掷铜钱时与立夫结缘,后来又一起看洪水,在泰山观日出和无字碑,这些事件中的种种细节都表明了她深爱着立夫。然而她却以超乎常人的隐忍和克制来处理这份感情。在与荪亚订婚后,她对妹妹莫愁说:妹妹,你比我有福。看似平淡随意的一句话却包含了多少无奈和伤感!让人看了心酸不已。因为无可奈何,所以顺其自然。毕竟她也爱着妹妹莫愁。然而木兰是个至情至性的真性情之人,在立夫受诬陷入狱有生命危险之时,她不顾一切,身入险境到司令家说情。凭借着她的聪明和机智救出了立夫。“爱像水墨青花,何惧刹那芳华”,虽然木兰此举有些失态和鲁莽并因此受到了荪亚的质疑。却让我们看到了她勇敢地真性情的流露,令读者深深佩服,肃然起敬。至于立夫对木兰的感情,书中没有明确说明,但从种种细节表明,立夫对木兰也有好感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最难能可贵的是,两人至始至终都保持着纯洁的“柏拉图”式的情感。一个身在杭州,一个身在苏州,平淡的日子里,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和月可以毫无瓜葛。各有各的悲欢离合,各过各的细水长流。
与荪亚的夫妻生活,木兰也照样过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做为一个“妙想家”,她想过效仿曼娘裹脚,还曾想要把丫鬟给丈夫做妾,她会陪着丈夫游山玩水,访幽探胜;也会跟丈夫品茗赏月,探讨人生。她脑子里蹦出的奇思妙想,会带给丈夫许多惊喜与感动。她可以锦衣华服,雍容华贵;也可以布裙荆钗,朴素淡雅。她用不同的心态与妆容去适应不同时期的生活。她用宽容和智慧把荪亚与曹丽华的情感消灭在了萌芽之中,既顾全了丈夫的颜面,又悄无声息地化解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小说最后,木兰带领全家西迁之时,她仍然能够淡定从容,此时她的身分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从富家千金便成了普通村妇,然而她的出众的气质,对生活的激情一点都没有改变。在艰难的逃难中仍可以让大家充满欢乐和希望。
然而我最喜欢的人物却是姚莫愁。木兰虽好,但正因太过完美,虚幻地让我觉得不可触摸。而莫愁展现在我面前的却是一个血肉丰满,鲜活生动的形象。如果说木兰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莫愁则是一汪清澈柔美的水。莫愁与木兰同样生于富贵之家,姐妹俩可以说是花开并蒂。也许莫愁没有木兰那样优秀,不过莫愁的性格较木兰而言多了一些成熟和稳重。作为木兰的妹妹,莫愁的才华毫不逊色,这一点在莫愁与立夫辩论时便可体现。但莫愁最大的智慧不在于文章诗词中的才华,而在其处世的哲学上。莫愁比较现实,她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该怎样去得到,她比木兰看得更透彻更实际。她也曾说自己已经“由聪明转入糊涂”,殊不知,“难得糊涂”才是人生最难得的境界!莫愁忠厚孝顺,在姚母生病卧床期间,她默默承担起了照顾母亲的重任,任劳任怨,毫无怨言。与立夫结婚后,莫愁迅速地转变了自己的角色,从风花雪月的了浪漫之中退入到了相夫教子的现实生活中去。甘愿落尽繁华与心爱之人晨钟暮鼓,安之若素地过平淡生活。立夫性格固执,脾气火爆。莫愁性格中水的特质便发挥了出来,她深谙以柔克刚之术,懂得迂回曲折,绕过坚硬的石块。照样可以柳暗花明,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她用自己的柔情似水,化解了立夫的偏执,并坚韧得达到了“水滴石穿”的效果。
姐姐木兰对立夫的感情,敏感的莫愁又何尝不知?但聪明的她选择了宽容与缄默,既然无伤大雅,又何需小肚鸡肠!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这正是莫愁大智大慧的体现。莫愁似水,紧紧地环绕着立夫,却又能给他足够的空间和自由。她知道何时进,何时退,张弛有度,于无声处现惊雷,保证了立夫的安全,莫愁是当之无愧的好妻子好母亲。相较于莫愁的太极之术,木兰则干脆的多。木兰与立夫有着相似的性格,相同的爱好,相当的观点。假若二人结合,必定志同道合,木兰绝对支持立夫所有的做法甚至是激愤冒险的行为。她会把立夫“推”出去,会给立夫带来毁灭性的伤害。所以说,莫愁和立夫才是最合乎完美的结合。
这本小说塑造出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古典的、现代的、保守的、开放的、老实本分的、工于心计的,一个个鲜活生动,有血有肉。姚思安是道家思想的完美体现者,他崇尚自由,顺其自然,这在当时的社会是相当难得的。尤其是他晚年放弃荣华,抛下家人,四处云游,在乞讨中游遍了名山大川。最终大彻大悟,看破了很多东西。有这样一位好父亲才会有木兰莫愁那样出色的姐妹。说到立夫,我很欣赏他过人的才华,赞同他爱国的思想,佩服他报国的勇气,但我却不喜欢他其人。总觉得他太过理想化,书生气太重,做事易冲动,不够成熟。都说:好女人是一所学校。立夫最幸运地是他遇到了莫愁,能让他在平淡中最大的发挥出自己的才华。正如小说中所说,荪亚是个典型的老实人,没有多大才华,也无明显缺点。但就做丈夫而言,荪亚是合格的。他有情趣,懂生活,知道体贴老婆关心孩子,并为家人的幸福而努力,这就够了。小说中,我对曼娘的印象也比较深刻,曼娘长得很美,气质优雅娴静,她更符合“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审美。为给曾家冲喜,她与母亲千里迢迢赶到曾家,与平亚见面时,她心中积蓄的万语千言只化为一句简单的“平哥,我来了”,而平亚的一句“妹妹,你可来了”。这简简单单的七个字更饱含了多少相思之情!怎无奈造化弄人,曼娘不得不在新婚给平亚守寡,而这一守就是一辈子!曼娘的做法在现代人看来不免有些迂腐,甚至难以理解。曾经有一度,我也对曼娘感到了乏味乃至厌恶。但读到文末,日寇侵华,曼娘自缢时,我被曼娘那种所谓的“坚守”感动了。曼娘用她一生的时间信奉着自己心中的信仰,这正是这位平凡女性的伟大之处!
读至文末,描述木兰一家在逃难途中看到道路上整齐地驶过一列军车,上面年轻血性的士兵高歌着:山河不重光,誓不回家乡。木兰在广大的缓缓移动的人群中深深地震撼了!这场面不仅仅是一场逃难,更是一个民族深厚耐心和雄伟力量的体现。尽管有数不尽的艰难困苦,但每一个人都怀有坚强的抗战精神,不把日本人赶走,誓不罢休!作者写到此处,眼睛里充满了眼泪,作者自己写得哭了,怎么会叫读者忍着眼泪咽下去呢?我读到此处时,早已是泪流满面,相信每一个中国人看到此处时都会感动,会被震撼。这种深厚的情感非中国人是难以理解的,因为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也不会忘记历史。我们会牢记历史,牢记耻辱,只有牢记,才能使我们更强大,也只有更强大才能洗刷耻辱!
林语堂先生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想介绍中国社会于西洋人,叫人同中国人一起过日子,一起欢快、愤怒。林如斯有精辟的总结: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接的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黯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读完全书,我确有此感,掩卷沉思,方觉“浮生若梦”。应该说林语堂先生的目的达到了!也许仅有一句话可以形容这本书的精妙:此书只应天上有!
《京华烟云》1500字读后感
最近,中央电视台播放了根据林语堂先生同名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京华烟云》,引起了我深读林语堂先生原著的极大的兴趣。
小说《京华烟云》描写的是1900年—1938年那个政权更迭、军阀混战、人心郁闷的北平城中,通过对姚家、曾家、牛家三大家族中各类人物在那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性格演变、思维撞击和命运选择,凸现了儒、士、商阶层由盛而衰的过程,全景式展现了现代中国社会风云变幻的历史风貌。
作者还以其独特而充满睿智的女性审美观和审美心理,深刻描写了他心目中深爱的女子姚木兰,塑造了一个知书达理、聪明美丽,浩然诚笃、宽容自尊、有道教风范的光辉女性形象,表现出了中国优秀女性的落落大方之美、娴淑端庄之美和刚柔兼备之美。
应该说改编的电视剧比林语堂原小说从某些方面有了一些突破,但也存有很大不足,主要是人物错异、相互嫁接成分太多,搅乱了人物形象,引起了观众和读者的不少争议和批评。但我觉得改编者有一点把握的还是比较成功的,就是牢牢抓住了情感丰富深邃这一主线,向人们形象化地展示了一个中华优雅女性光辉耀人的精神风采。
怀一片知恩图报的真情
知恩报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衔环结草,以报恩德”,这些哙炙人口的诗句,中国绵延多少年的古老成语,讲的就是要感恩。
作者就是通过姚木兰这一艺术形象时时的心存感激和处处的体味感动,把中华民族的这一传统美德得到了不断地净化与升华。小说中的姚木兰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曾家是她的救命恩人,姚木兰始终顾念着这份无以为报的恩情。她幼年的经历从这里展开,婚姻从这里结缘、命运从这里延展。
她视曾家二老为生身父母,言听计从,孝顺有加,正反映的就是知恩图报的拳拳之心。电视剧中的姚木兰,陷入了一次又一次的代嫁风波,最终以放弃自己的爱情换来的代嫁,成全的也是曾家二老。
我们暂且不评价姚木兰委曲求全的合理性,但对那个年代的一个奇女子始终衔着报恩的坚定情怀,还是应该给予很大欣赏的。
持一缕终生相许的深情
林语堂对自己的婚姻也有着极强的信心,对自己的爱人寄托着无限的深情。据说,1919年林语堂与结发之妻廖翠凤两人结婚。婚后林语堂和妻子商量,把婚书烧掉了。因为他认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姚木兰是林语堂先生的最理想的女性形象。他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于是他就把这种对待婚姻的态度完全附在姚木兰身上。
小说中的姚木兰和丈夫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恩爱夫妻,他们有旧式夫妻的相敬如宾,也有新式夫妻的相互尊重,还经常一起游山玩水,谈诗论史,喜笑颜开,在淡雅雍容中演示了夫妻之间的爱慕。
我很欣赏木兰自吟的那首小诗和曾荪亚所喜爱的小诗:
兄抛鱼网赴中流,
妹撒钓丝待上钩;
尽日得来仍换酒,
雨后空舟归去休。
人本过客来无处,
休说故里在何方;
随遇而安无不可,
人间到处有花香。
在小说中,林语堂所描述他们的夫妻生活是波澜不惊,轻松快乐,心旷神怡的。虽然各自的内心深处,各有各的隐秘空间,也出现了一些涟漪,但木兰对生活一直有一种淡淡的笑意,并主动调整了彼此间的不和谐因素,巧妙化解了可能出现的感情危机,坚守了婚姻围城,坚守了爱情阵地。
我不赞同电视剧中对姚木兰婚姻关系的设计,不赞赏塑造这样一个逆来顺受的姚木兰形象。包括她所选择的错嫁,她对曾荪亚这个不理想的丈夫的苦心善良和忍辱负重,忍受、痛苦和屈辱,甚至对情敌曹丽华的超乎正常的宽容。因为这不是语堂先生所崇尚的完美女性形象,是一种在封建社会中才有的对女性人格的扭曲,完全不符合时代特征和人文特征。
涌一脉妙想联翩的激情
林语堂的姚木兰是个会吹口哨,谈吐诙谐,总是有着各种各样奇思妙想的“妙想家”。她的妙想来自于她的家庭教养,来自于她的聪明才智,也来自于她的勤奋好学。
小说中许多描写都反映了木兰的智慧中具有坚实的根基。如莫愁生子,欲起名为“小夫”,孔立夫不同意,说:“这名子听来像个清道夫,又像个挑夫。”莫愁坚持自己的提议,引起争论。机灵的木兰便接连提了“孝夫”、“肖夫”两个建议,均取“有其父必有其子”之意。莫愁、立夫都对“肖夫”的名字感到满意,使夫妻取得了一致。这表现了木兰有对博大精深中华文字准确把握与运用的高人一筹的才能。
木兰的天性中还有着追求理想的独特浪漫。她的生活方式随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轻松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甚至连她头发和服饰的式样也随之改变,以至最终成为了一个惟妙惟肖的村姑。她喜欢逛庙会、吃小馆儿、逛公园、看电影,游览名胜古迹;与丈夫在凉亭里下棋、手持厚卷躺在藤椅上看小说;还同丈夫到景山以西御河岸边,趁清露未晞之时去闻荷香,收集荷叶上的露水珠儿。这都反映了这个美丽女性的多彩多姿和多情善感。
木兰对曾荪亚和曹丽华之间情感纠葛的巧妙处理,可以说更是令人心悦诚服。已届不惑之年的曾荪亚与情窦初开的曹丽华一见钟情,被精明细致的木兰很快发觉。她满怀同情与激情给曹丽华写的那封规劝丽华“挥利剑、斩情网,断情丝”的书信,全信坚持以情感人,以情动人,以情服人,情深意切,情理交融,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木兰的精明、智谋、豁达与和善,使曹丽华幡然猛醒,迅即回头,真可谓是“妙手回春”、“化干戈为玉帛”。她以最平和的方式平息了这次家庭危机,充分反映了她具有不平凡的智慧和超人的大度胸怀。
凝一段深藏偶露的柔情
有人说,人的一生会遇到的四个人,第一个是自己,第二个是你最爱的人,第三个是最爱你的人,第四个是共度一生的人,但很悲哀的,在现实生活中,这三个人通常不是同一个人。
京华烟云的读后感,来自新华文轩网上书店的网友:看了一半,越看越想看,故事情节很吸引人,和电视剧完全不一样啊。
读《京华烟云》有感 篇5
很多人都说《京华烟云》酷似《红楼梦》,描绘了富贵之家从兴盛到衰退的过程。
在我看来,最为相似的,更在于小儿女的情思方面。《京华烟云》中的红玉,阿非与宝芬这三人之间的故事,与《红楼梦》中黛玉,宝玉,宝钗几乎一模一样。阿非就是活脱脱的贾宝玉的翻版,宝芬像极了薛宝钗,红玉在举手投足之间,也尽显林黛玉的气质。读后感·同宝玉与黛玉一样,红玉与阿非青梅竹马,彼此喜欢,最终却不能相守一生。最终宝玉娶了宝钗,阿非娶了宝芬,红玉和黛玉都香消玉殒,其名相似,连命运遭际都是相同。红玉向来便是多愁善感的性子,最后因月下老人签文上的一句“芬芬香过总成空”跳入池塘,成全阿非与宝芬。阿非为其哭过一场后,便也过上了自己的生活。我常想,不知日后的阿非是否还会想起,曾有这么一个人因为爱他而付出了生命。只有那一池的荷叶,曾弥漫着红玉悲伤的气息,见证了一位少女为了爱情所做出的牺牲之举。
书的最后篇章中,说到了战争时期,木兰与荪亚站在庙门前,看着周边的光景。当军车和喊着爱国口号的人民从身旁走过时,木兰的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情绪,是一种光荣感,快乐感。木兰想起了她的父亲,立夫,曼娘。若是她们也能看到现在的这一幕,定是也会感到光荣高兴。看到这里,我真的希望这发生的一切只是一个梦,梦中经历的生死离别,灾难困苦,在梦醒的那一刻,全都消失殆尽。醒来时,一切都还是好好的,身边的人都还健康的活着,大家都能平安喜乐的度过一生,那样的日子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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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尘埃落定》有感合集5篇
而作者写的作品,其内容更是需要我们仔细消化咀嚼。 将读书中的主要思想加入到读后感中,可以体现出自己的观点,真心推荐这篇关于“读《尘埃落定》有感”的精品文章值得一读,请浏览本文所述的相关链接和资源!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1)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2)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3)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xx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体现的向往。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4)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读《尘埃落定》有感(篇5)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近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枪手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平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藏人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读《养花》有感5篇
大家好像都对文章写作感到力不从心,一起来看看范文吧,借鉴范文中的有价值的地方能升华我们自己的文章,也许我们是时候提高对范文的重视程度了。下面是笔稿范文网编辑精心为你整理的“读《养花》有感”,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读《养花》有感(篇1)
这一学期中,我们重点要学习的作者就是老舍。《养花》就是我读老舍先生的一部作品。
这篇文章总结了老舍先生亲自养花的实践,还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读完之后我的收获也很大。
不劳动,连棵花都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句话是文章中的原话,但对于它,我是有很深的体会的。做什么事都要付出,不付出是没有回报的,但付出了就有回报。就拿我的学习来说吧!以前,我很懒,连课堂笔记也不记。到了考试的时候,便来个临时抱佛脚,蒙混过关。抱着这样一种得过且过的态度,正好应了一条格言:业精于勤,而荒于嬉结果。我的成绩很不稳定,总是晃来晃去。这就是我没有付出劳动的缘故。而现在我已经学会了学习。让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有益身心,胜于吃药。对于这点,我也有体会,我现在是毕业班,在拼命的学习之后是相当劳累的。
老舍先生在养花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就像我们在考试中没考好,回家挨批。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句话以及课文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了道理还学习到了学习的好方法。
读《养花》有感(篇2)
我们这个学期的第一篇课文就是老舍先生的著作《养花》。我读了这篇课文有很深的感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
这篇文章记述的是:老舍先生很喜欢花,也爱养花,他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他不养那些珍贵的花草,他只养些好种易活、自己会奋斗的花草,他把花当做是自己的朋友,老舍先生在工作的时候,总是写一会就到院子里去看看,然后回到屋里再写一会,然后再出去。如此循环让老舍先生得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得到适当的调节。要是赶上狂风暴雨或是天气突变,就得全家动员抢救花草,累的气喘吁吁,要是天气好了又得把花搬出去可是他却没有嫌累。但是他的辛苦并没有白费,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这让老舍一家都感到骄傲,但也有让他们伤心的时候,有一次三百棵菊秧还在地上没有移入盆中,突然下起了大雨,邻家的墙倒了,菊秧被砸死一百多棵。老舍先生在养花的过程中有开心的时候,也有很伤心的时候,但他还是很喜欢养花。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生活就像养花一样有苦有乐,有泪水有欢笑,有付出有收获,只有不断努力才有成功的可能,有时在生活中的困难也是我们奋斗的乐趣,要正确地看待生活,只有这样才会体会到生活的乐趣。无论做什么事不是看到满意的结果才体会到乐趣,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也有乐趣。
读《养花》有感(篇3)
老舍先生的《养花》写的真情实切,富有哲理。读后,使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进一步体会到:爱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动力!
从散文的一开头,老舍先生就明确的告诉读者:我爱花,所以也养花。读完全文,就会有这样一种感受:在养花的过程中,老舍先生的喜是爱,忧是爱,笑是爱,泪还是爱,是爱的力量使他坚持不懈,并享受到“有花有果,有香有色”的乐趣。一个贯穿全文的“爱”字,很有启发性。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对某种事物充满了感情,那么这种爱便是追求的动力,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面临多大阻力,都会锲而不舍,追求到底!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以前我不爱读书,只爱贪玩,拿起书来便昏昏欲睡,玩起来就忘了一切,因此学习成绩总是稀松平常,提高不上去,尤其作文写的枯燥乏味,没有一点精湛的语句。后来,在老师和父母的教导下,我逐渐懂得了知识的重要性,对书产生了爱的感情,而且越爱越深,常常读起书来会忘了吃饭,忘了睡觉,一心投入书的世界,因此学习成绩有了进步,尤其是作文水平在不断提高,有人问我其中的奥秘是什么,我就会告诉他:“是爱的力量,爱读书,爱思考。你看,老舍先生爱花,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鲜花的飘香;我爱书,用勤奋的努力换来了学习成绩的步步高升,你要爱什么,就要付出!”
是啊,老舍先生不就是靠这个取得成功的吗!有付出才有收获,成功的人生不正是这样的吗!
读《养花》有感(篇4)
自从我读了老舍的《养花》这篇散文,我不仅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还从中体会到花儿也是有生命的,我们要像好朋友似的关心它们。
文中“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养花,就像我们生活中的做事一样,都要把它当成一种乐趣,要用一种欢快和愉悦的心情来迎接它,不管做的好还是坏,只要你认真做了,你就会为此感到高兴。
我能把作文写的十分精彩,同学们都很羡慕我,我也为我写的作文感到自豪,骄傲,每次别人不会回答的问题老师们都回让我来回答。在期末考试的成绩通知书上,老师这样写道:“圆圆,你的作文写得很精彩,每次老师让你回答的问题你都能流利地回答出来,你能把人物的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你是我们班的小才女!”,我这小才女的名字可来之不易呀,小时候,别的小朋友刚刚会说话,会认字时,我就写些简单的日记了。有时我没写好,但我一想,我虽然写得不够好,但我已经尽力了,只要我能天天坚持不懈地快乐地写,我一定会写得更好!
我不聪明,但我很努力,我的成绩都是我努力的结果。我真正体会到了老舍先生写的“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的深刻含义。
读《养花》有感(篇5)
《养花》这篇文章,作者通过自己的养花的实践,亲身体会到了养花的乐趣,悟出了真理。我学了这篇文章,不仅了解了一些养花的“门道”,而且懂得了生活中的乐趣。
“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这看似一句很普通的话,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劳动创造一切。记得,我第一次做面条,热水,放面,放盐……在妈妈的一声声口令下,忙得我手忙脚乱,不亦乐乎。终于,面做好了,自己吃着香喷喷的面,别提有多高兴。
“我只把养花当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花开得大小好坏都不计较,只要开花,我就高兴。”这句话我更有体会。一般人认为,养花就要养好花,养花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到娇艳的花儿。而老舍却不这样认为。“只要开花,我就高兴。”这句话更是体现了老舍对花的喜爱之情。老舍从不养奇花异草,他专养那些好种易活的花草。我的奶奶也非常爱花。她家种了许多花,但没有名贵花草。我也十分喜欢这些花草。它们有的开得小,有的开得大,有的颜色鲜艳,有的颜色浅。尽管如此,每当我闻到那一阵阵香味,还是非常高兴。我对花是这样感兴趣,我的奶奶更是如此。每天早晨起来,奶奶总是要给花浇水;每天傍晚,奶奶总是要看看花,这儿闻闻,摸摸。我们全家都把养花当成一种乐趣。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这是老舍在劳动中尝到的乐趣。这种乐趣我们不也能感受到吗?
读《哈利波特》有感800字合集5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哈利波特》有感800字合集5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1
以前妈妈给我读过《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实在太好听了,我就自己又忍不看了一遍。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女士,书中讲的是哈利和一点都不友善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讨恶的儿子达力住在一起,而且十一年来他从未有过生日派对。我觉得哈利好可怜啊!但是尽管是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长大,但他还是坚持自我,长成了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
有一天,哈利收到了猫头鹰送来的一封神秘的信,然后他就开始了一段奇妙的上学经历,在学校里他遇到了他一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跟伏地魔大战了一场,抢回了魔法石。
以前一年级的时候我期中考试考了双百分,然后我就得意扬扬,认为自己知识掌握住了,结果到了期末考试我都没考好。我想起了书中邓不利多说的一句话:“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我不能躺在过去的成绩里睡大觉,像哈利。波特一样要及时从虚幻的世界里抽出身来,踏踏实实的做好眼前的事。
里边最让我羡慕的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个人的友谊,现实生活中我也有两个好朋友,婷婷和娇娇。哈利他们三个发挥了各自的特长、团结合作并牺牲自我找到了魔法石,所以他们的友谊坚不可摧。我也要维护我们朋友间的友谊,像他们那样彼此信任和支持,理解和宽容,争取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一直想着到我11岁的时候,会不会也收到猫头鹰寄来的魔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呢?真令人期待!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2
我,作为忠实的哈迷,这部哈利波特的终结版绝对不能错过。
我第一次去金字塔看电影,就能看到哈7,真是万分荣幸。
影片开头是斯内普深邃的望着远方,想着接下来他要被蟒蛇咬死,很悲凉。
我读过哈利波特7这本书,今天在看看这部电影,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画面非常细腻,故事也十分紧凑。而对于3D视觉的震撼,只在短短的几个场景中才能体会得到,无论如何,这部史诗般的电影给予的享受是无与伦比的!
当哈利他们3人骑着龙逃出金库,飞翔在蓝天的时候,那个场景很美、这也许就是战争前的宁静;当哈利他们重返霍格沃兹与学生老师们重逢时,我感觉希望来了,战争也来了;当学生、石墩守卫、老师们同食死族、巨人、蜘蛛、伏地魔奋勇战斗时,当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时,我感觉这十年的魔法生涯即将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当斯内普的眼泪被放进冥想盆,当他的那心酸的回忆展现在哈利的面前,同时也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时,我们都被感动了,这是斯内普执着的爱、就像我们对哈利波特的爱一样;当哈利波特清楚自己必须死时,当他抱着伏地魔跳下高楼时,当他和伏地魔在空中相互挣扎、抵抗时,我看见了这个大男孩的努力,他从小男孩到如今满是胡子的大男人,他努力了十年,我们也在背后支持了他十年;当伏地魔被哈利击中,当伏地魔的身体似纸片一样的四处飘散,化作黑烟,我明白我们这十年的等待、努力、共同经历终于换来了这场胜利;当哈利把接骨魔杖扔向悬崖,当哈利、赫敏、罗恩三人一起眺望远方时,那时候的感受,是一起经历十年最终换来成果的感受。
影片的结尾,是美好的结局,是新一代年轻的魔法师,哈利的孩子、赫敏的孩子…这些年终的魔法师载着父母们的期望驶向远方。最终,影片定格在了那个熟悉的9又4分之3站台,我看到这里,看到哈利波特的最后一幕,感慨良多,我清楚的明白,我们这10年的等待是有价值的!
影片中有太多的"当…时"让我感慨,这是因为我们大家同哈利度过了整整十年,与其说我们见证了哈利的蜕变,不如说哈利见证了我们的成长。
哈利波特,陪伴了我们走过许多岁月,让我们领略到了另一个魔法世界的神奇,让我的生活多了一个值得等待的等待,哈利波特,不管你是否已画下了句号,我们永远都是你忠实的支持者,哈利波特,我们爱你,作为麻瓜的我们,依然爱着你这个魔法世界的哈利波特。
你永远在我们心中,不容忘却。
朋友,你说,哈利波特还会继续吗?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3
经过长达近两个半小时的观看,同学们看完了整部电影。但大家似乎都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已被那奇妙的魔法世界吸引。电影中有一个片段让我记忆深刻,因为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和一颗关爱他人的心。
在三强争霸?的第二关中,选手们要到湖底取回一件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可谁知,却是自己的朋友。哈利吃了腮囊草,长出了腮,手脚也变成了蹼,这使他可以在水下呼吸一小时。哈利在水中寻找着“宝物”,他找到了!他的好朋友罗恩、赫敏,他的校友秋,以及布斯巴顿选手芙蓉的小妹妹都被绑在了石柱上。他们的身体已经僵硬了。哈利解开了罗恩的绳子,他想去救赫敏,但人鱼阻止了他,并告诉他只能去救一个人。这时,塞得里克和克鲁姆也赶来了,他们分别救了秋和赫敏。比赛时间马上到了,哈利本可以直接将罗恩救走,但他看到了芙蓉的小妹妹还在那儿,而芙蓉在这一关已经出局了。哈利毅然决定救出芙蓉的小妹妹,人鱼立马变得凶恶无比,嘶咬着哈利。哈利努力将他俩先送到了水面。就在比赛钟声响得那一刻,哈利用魔仗让自己上了岸,因为一个小时过去了,他的腮也就没有了。哈利是最后一个出水的。
其实,哈利最先到达,他可以是第一名的,然而为了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小妹妹,他却选择了留下并去救她。这也正是人世间的真、善、美。
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的就是这种真、善、美。人与人之间勾心斗角,见到弱者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如果人人如此,我们的生活将到处充满不和谐、虚假和丑恶。所以,我觉得这部电影不仅是在内容上吸引着我,而且它更让我懂得了那人世间最宝贵的真、善、美,让我懂得如何为他人着想,如何去关爱他人。
我想,那句歌词就可以代表我此刻的感受,“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4
最近,我看了《哈利波特》的书和电影,对哈利波特很入迷,他的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也让我感触很深。
在哈利波特很小的时候,恶魔伏地魔来杀害他的父亲和母亲,哈利的母亲为了保护哈利,把他紧紧抱在怀里,母亲被伏地魔残忍杀害,哈利躲过一劫。后来,哈利和一点也不友好的德思礼夫妇,还有他们令人厌恶的儿子达力生活在一起,他经常受德思礼夫妇和达力的欺负,过得很不开心。
在哈利波特11岁的时候,海格把哈利带走了,去了英国最好的魔法学校——霍格沃茨。在这里,哈利认识了他一生中最好的两个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体验了骑着飞天扫帚打球的运动,还被游击球把手臂给打断了……魔法学校的一切,都让哈利异常着迷,他每天都很开心,也非常爱这里,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潜心研习魔法。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死对头是魔药课老师——西弗勒斯.斯内普。起初,哈利以为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想偷神圣宝物魔法石,后来才发现,要偷魔法石的人是奇洛教授。奇洛教授是一个双面人,他的另外一面就是死神——伏地魔。
为了阻止伏地魔盗取魔法石,哈利必须打败他。如何战胜伏地魔?邓布利多校长给哈利传授了秘诀,那就是用“爱”去打败他。哈利深深的感悟,获得了魔法的能量,他用手紧紧抓住了奇洛教授的手,奇洛教授的手一下子变成了沙子,手没了;哈利又去抓奇洛教授的脸,奇洛教授的脸也没了;之后,奇洛教授变成了一堆沙,消失得无影无踪,伏地魔变成一股青烟,飞走了。哈利用“爱”打败了伏地魔,回到了魔法学校,还得到了学院杯。
哈利在一个威胁他生命的人面前,无所畏惧,永不言弃,这是爱的力量!哈利他妈妈对他的爱,给予了他无穷的力量,我们要感恩自己的母亲,所有妈妈的爱,都是伟大的,哈利的那条伤痕,永远陪伴哈利一生,那就是母亲给哈利的保护障。
让我们用爱去感化一切!
读《哈利波特》有感 篇5
《哈利·波特》是最近上映的一部电影,讲述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了魔法学院,他在里面学会了许多魔法,最终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巫师,他还有两个好伙伴,他们教会了哈利很多事情。
这部电影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在其中我们可以明白许多道理:珍惜友谊、勇敢地面对一切困难......这都是从哈利身上体现出来:他在家里被舅舅欺负,他不卑不吭,发愤图强,而我们应该在考试不好时,不要消沉,要以此为动力,发愤学习。
看到这部影片,我就想到了当前中国的影坛,现在适合青少年口味的电影太少了,一些影片全是讲述成年人之间的争斗和恩怨,而看过《哈利·波特》的孩子们都觉得这部电影的主人公哈利·波特很勇敢、机智,又会魔法,这才使孩子们对这部影片的喜爱。现在的孩子们对新的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较快,渐渐地就不太喜欢古板的国产片了,而是喜欢一些较为有乐趣的影片。
所以我希望中国影坛要为孩子们多提供一些合适的影片。这就是我看《哈利·波特》之后所想到的。
读裙子有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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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裙子有感(篇1)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1
书就是一杯美酒,让我垂涎欲滴;书就是一位哲学家,让我得到启发;书也是一首优美的儿歌、宛转悠扬……
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因为书会带你畅游书的世界,让你得到很多知织。读书也是有苦有乐的,它的乐总是大于苦。一时的苦能换来一世的快乐,这是很值得的。所以,我们一定要读好书,享受它的快乐。
在寒假里,我津津有味的读完《一百条裙子》这好书,读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起因就是旺达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而大家都不想信旺达会有一百条裙子,因为旺达每天都穿那条淡蓝色旧裙子,从来没有穿过其它裙子。旺达经常被其他的女孩子欺负,但是她都是默默的忍受着。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旺达的坚强、善良使我感到十分惭愧。虽然女生们都喜欢捉弄旺达,但她一点都不生气,还没有一丝报复的心态,旺达家里贪穷没有多余的钱财买一百条裙子,但她心中没有一条裙子都荡漾着一个梦想。于是,她用手中的画笔画下了一百条裙子,画岀了她的梦想。留给以前捉弄他的女生们。回想自己我常常遇到一点点挫折就退缩、不自信,但看了《一百条裙子》后,主人旺达的品格让我开始反思自己,从自身上找到缺点并改正。
读了这本好书以后,我收获的不仅仅是旺达的健全和善良,还收获到:友谊是多么重要。
《一百条裙子》读后感2
旺达·佩特罗基是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得发白,晾得走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的角落。
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与旧裙子,所以女孩总喜欢嘲笑她,不只从哪一天起,旺达总是说家里有一百条裙子,可没有人会相信,大家也总拿这件事嘲笑她,说她骗人,因为她的身上总穿着一件衣服。终于有一天,学校组织了一个比赛,旺达拿出了一百条裙子,之后,她们全家就搬走了。
佩琪和玛蒂埃虽然对旺达不好,但还是来到千里之外的旺达家,看着一间间破烂的小屋,佩琪与玛蒂埃都非常惭愧,她们把旺达的画保留好,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始终留在了所有同学的心中,她用这个方法证明了自己的存在。
这本书所有的女孩子观看,旺达虽然总被欺负,但她从不放弃,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让我们深深感动。
旺达的画与她的人一样美,她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裙子有感(篇2)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几本有趣的书,其中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一百条裙子》了。
《一百条裙子》中的旺达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奇怪名字和那条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有一百各式各样的裙子。可随之而来的却是跟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来捉弄她,旺达他却都默默的忍受着。
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捉弄过旺达的那些女生这才发现旺达是多么的喜欢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旺达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让她们想不到的是旺达她再也不会回来了。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旺达是一个多么的坚强,多么的善良。可怜的孩子当同学们嘲笑或欺负她的时候她并没有想过要报复她们。旺达的家里穷的很,谁都知道旺达根本买不起那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有一百条裙子只是旺达的梦想。
我得像旺达学习,跟她一样做一个坚强、善良的好孩子,为自己的梦想坚持!
读裙子有感(篇3)
没有妈妈的旺达,每天都穿同一条旧的褪了色的裙子,每天都自己洗,自己烫,有时来不及烫,不干也只好穿上去上学,旺达从不向爸爸提买新衣服的要求,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她从不埋怨爸爸。这让我非常敬佩旺达!多么自立、多么爱干净、多么懂事的女孩啊!
旺达的同学们却因为她的怪名字和只有一条旧裙子,而讥讽、嘲笑她,旺达默默忍受着但内心却非常难过。可是旺达非常想融入集体,想得到大家的友谊,于是在十月的一个晴朗的好天气里,旺达忍不住告诉时常嘲笑她的佩琪和玛蒂埃她一百条格式各样的漂亮裙子。但是佩琪她们根本不相信旺达的话,反而更多地嘲笑、捉弄她。最后,旺达因受不了嘲笑和爸爸搬到了另一个小镇,那里的人有各种各样的怪名字,也没有人会嘲笑她。旺达走的时候,把自己画出来的一百条漂亮裙子给同学们留了下来。佩琪和玛蒂埃没有想到旺达会把漂亮的裙子送给她们的,这时,她们才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原来旺达有那么聪明!玛蒂埃流泪了,因为其实她和旺达一样是个穷孩子,她现在身上穿的那条裙子还是佩奇送她的,但是她也嘲笑旺达。于是,玛蒂埃和佩奇一起去波金斯山寻找旺达,可是,旺达已经走了,不会再回来了。佩琪和玛蒂埃决定写信给旺达,向她道歉,希望能和她成为好朋友。
故事结束了,我深深地怜惜着没有妈妈的旺达!我问自己,假如我是旺达,在面对别人的讥讽和嘲笑时,我能那么安静吗?我能像旺达一样不和他们吵闹吗?我能从容面对吗?旺达的宽容和大度让我感动!
旺达的同学们怎么不理解名字其实只是一个人的符号呢?我多么希望,在旺达遭受同学们的捉弄和嘲笑时,我能及时制止他们,我能安慰旺达啊!佩奇啊佩奇,你怎么不懂得同学之间应该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呢?玛蒂埃啊玛蒂埃,你是理解旺达的,你却也在嘲笑旺达,多么不应该啊!如果不是你已经深深地后悔了,我想我一定不会原谅你的啊!
读裙子有感(篇4)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事旺达·佩特罗斯基,她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都穿着一条洗的发白、晾的走了形的蓝裙子,她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得角落。也许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嘲笑她。直到有一天,旺达忽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相信她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了同学们的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那一百条“裙子”。那一百条与众不同、美丽至极的裙子,留在了所有人的心里。
刚开始我以为旺达是一个喜欢说谎的女孩,她明明没有一百条裙子,但她却欺骗她的同学们说她有一百条裙子。但是这本书的高潮是旺达真的有一百条裙子,只不过这一百条裙子是画在画上的。我读到这里,眼眶湿润了。旺达虽然看起来很卑微很贫穷很无助,但她对美的向往和追求,对理想的坚持感动了我。同学们的嘲笑、家境的贫寒并没有让她丧失对美好的追求,反而更促进了她去憧憬未来、去想象美丽。尤其让我感动的是,她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她带走了不愉快的记忆把包容和原谅,友爱和希望留了下来。她没有嫉妒比她漂亮风光的佩琪,没有仇恨嘲笑她的同学们,她选择沉默。但沉默中有梦想,沉默中有爱。在她离开后,她留给同学们的一百幅各式各样的裙子,全部都是希望和爱。
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真实的旺达,倔强而孤独,安静而又朴实,她有憧憬很美好的愿望。她爱干净爱美,执着又大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对未来都要有自己的理想,对别人要有宽容之心,要大度。
读裙子有感(篇5)
今天,我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旺达佩特罗斯基的波兰女孩儿,她不爱说话,也不喜欢交流,大家都不喜欢她,因为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还有一条旧裙子。她很孤单没有任何朋友,可她很爱干净、勤劳、聪明、爱美,最主要的是她懂得宽容。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吧!一天,旺达突然说她有一百条裙子,而且各式各样 。大家都不相信她。有的说:谁也不会有这么多条裙子。有的说:你真会胡说八道。还有的说:你也太天真了。还是不喜欢她,而且还嘲笑她呢!但这些裙子在她的想像中确实存在的,只不过没有人了解她,也没有人愿意去了解她。从那以后,她得到的是更多的嘲笑。她一直在默默忍受,终于有一天,她再也忍不住了,转学了,并且她为那些曾经嘲笑她的同学留下了她的一百条与众不同又美丽至极的裙子那些画在纸上的美丽的裙子。同学们看到那些美丽的裙子才觉得自己做的太过分了点,后来大家都很想念她,写了一封信给她,希望她能回来。并去找她,去找那份失去的友谊,可她再也没有回来。从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旺达用自己的宽容回报同学的捉弄,用真诚的爱回馈同学的嘲笑。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会遭到别人的嘲笑、讥讽;有的时候我们会被困难击倒,失去勇气;有时我们会为自己落后的学习成绩而烦恼,却没想过积极地去面对,有时还会为别人的不解而耿耿于怀。我知道了,交朋友时,我们不能根据她的长相、穿着打扮、名字和贫富等来判断是否和她交朋友,而要看她的的心是不是善良的,而且要用自己的真诚友爱换得他人的信任和友爱。一百条裙子,是旺达对理想的执著追求,也是旺达挥起的破茧之剑。从旺达身上我感受了她的执著、宽容、忍受、奉献。感谢旺达,她让我更加从容自信地走向未来。
读自然之道有感5篇
笔稿范文网相关专题:“读自然之道有感”。
读自然之道有感 篇1
读了《自然之道》这篇文章,我深有感悟.受益匪浅。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当嘲鹰要把幼龟侦察兵叼走时,作者和同伴让向导救起幼龟,放进大海,这使巢穴中的幼龟得到错误信息,以为外面很安全,所以其它的幼龟就鱼贯而出,结果众多幼龟都成了食肉鸟的口中之物。
“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这一句我看出了,向导知道这是自然界的规律,若无其事.见惯不惊的表情及这一句话,让我想起了,我在农村发生的一件事:那是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和哥哥一同在橘子树林里玩耍,我们跑啊!追啊!来到了一棵橘子树下休息,我仰望天空,突然发现了一只小鸟,它叼着一根干硬的小树枝,朝自己的窝飞去,“喔!那只小鸟在搭巢呢!”我大声地说,只见那只小鸟疲劳地.艰苦地叼着树枝,掉了一根,再找一根,不知重复了多少次。我不禁拿着树枝,朝鸟巢走去,企图帮小鸟搭窝。当我准备爬上树时,哥哥说:“不要帮忙,它会搭好的,这是自然界的规律,不能违反。”我信了哥哥的话。我们等啊!等啊!一等就是20分钟.30分钟.40......终于,小鸟搭好了自己的窝,劳累而又开心地飞了进去。
告诉人们要尊重自然界的规律,不能只从客观主义出发,不然只会好心办坏事
读自然之道有感 篇2
今天,我们亲爱的陈老师给我们上了一篇课文,课文的名字就叫做——自然之道,我品读了这篇文章后,深有感触。
这篇课文讲述的一件事是:"我"和我的七个同伴一起在美国南部的芝加哥岛上旅游,我们主要来的目的是想实地观察一下太平洋幼龟是怎样离巢进入大海的,正当我们听着向导讲解时,我们突然看到了一只嘲鸫飞了过来,不断地拖拽着那只太平洋绿龟,正当我们着急时,向导却若无其事地说了一句话:"叼就叼去吧,自然之道,就是这样的。"向导的话让我们大为不满,向导这才极不情愿地抱起那只太平洋小绿龟,朝大海走去。
正当幼龟下海时,一件让我们震惊不已的事发生了,我们看到了太平洋绿龟成群结队地从洞穴里面鱼贯而出,我们都惊呆了,急忙拿起棒球帽,抢救了几只绿龟,然而还有很多只幼龟葬身鸟口,向导一边叹气,一边说:"我们放归的幼龟是先头部队,如果安全,其余的幼龟就会跟着出发,如果不是我们,这些幼龟就不会受到那样的伤害。"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如果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就会产生与愿望相反的结果。
读自然之道有感 篇3
刚刚读完《自然之道》这篇课文,我合上书本,回忆着作者以及同伴救幼龟的情景,回忆着作者那句哲理般的话:人是万物之灵,然而,当人自作聪明时,一切都有可能走向反面……
这些幼龟原本可以不受任何伤害,一个个安然无恙的跑到海里,可正是因为作者和他的伙伴们不懂得生物界,打破了自然规律,才使大多数幼龟成为食肉鸟的美味佳肴。
这也如同我看过的一篇故事:在一个小村庄里,人们种的玉米长得很茂盛,因而引来了大群的猴子,它们常常偷吃庄稼,让村民们很苦恼,便把山上的金钱豹给引到山下来吃猴子。当猴子消灭后,金钱豹常常饿着肚子偷吃家禽。无奈的村民请来动物园长把金钱豹抓到了动物园中。结果又招来了梅花鹿,梅花鹿群种很多,眼看庄稼就要没有了,村长急中生智,让动物园里放到这儿一些金钱豹,就这样,村里终于恢复了正常的生态界。
世界是早已安排好的,我们可千万不要去破坏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呀!
读自然之道有感 篇4
“我”和同伴们及一位生物学家向导,去实地观察幼龟入海。上岛后,一只幼龟遇到了危险,我们求向导把幼龟放入大海帮它脱离危险。向导极不情愿地将幼龟放入海中,没想到,那只幼龟是“侦察兵”,我们的做法让龟群得到了错误信息,它们成了食肉鸟的每餐。我们拼命地往大海中扔幼龟,想拯救幼龟,但是无济于事。我们低头慢慢走在沙滩上,向导说:“如果不是我们,这些幼龟根本不会受到伤害。”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想起了以前学过的课文《一座小山村》和《揠苗助长》。小山村里的人为了富裕,把树砍了卖钱,后来,树被砍光了,水土流失严重,小山村遭遇了洪水的袭击,被吞没了;一个农民为了让田里的小苗长得快些,把小苗一根根拔高,结果,小苗都枯死了。村民和农民的做法,都违背了自然规律,因此受到了大自然的惩罚。
以前,澳大利亚草原上有许多的狼,政府为了不让羊受到伤害,捕杀狼群。羊没了天敌,就大量繁殖,羊越来越多,草渐渐变少。羊没了食物,也一批批死去,政府只得从外国高价购买狼,来维持当地的生态平衡。
学习了《自然之道》这篇课文,我们必须牢记:为了世界更美好,更和谐,我们就应该遵循自然之道!
读自然之道有感 篇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自然之道》,我读完后,受益匪浅,觉得做事必须遵循自然界的规律。
故事发生在太平洋德加拉巴哥岛,一队科考队员去那里考察,他么正走在沙滩上时,忽然发现一只嘲鹰企图把一只幼龟拉到沙滩上,他们把幼龟送到大海。巢中的幼龟得到错误信息,结果成百上千的幼龟,大部分都被吃掉了,最后,作者写出了他的悲叹:人是万物之灵,然而,当人自作聪明时,一切都可能走向反面。
这时,我想起了一件事,事情发生在美国,当时,美国总统为了保护鹿,下令捕杀一片森林的狼。结果鹿群在没有敌人的情况下迅速繁殖,但它们将森林里的树全吃光了。没有了食物,又因为疫病,鹿群又迅速减少了,总统总于明白,不能干涉自然界里的事。
其实,违背自然规律的事随处可见,例如有的工厂为了省钱,直接把工业废水倒在河里,造成河水污染,还有的人贪小便宜,不断的砍伐树木,结果,树木被伐过得地方都变成了沙漠,更有甚者竟偷稀珍动物。渡渡鸟就是这样灭亡的。人不能违背自然界的规律,即使是出于好心也不能,否则就会产生与文章里一样的结果:救下一只龟,害了一群龟。
读了这篇文章,我又进一步了解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自然界的规律,否则会产生与我们愿望相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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