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病读后心得(汇总4篇)。
感言就是表达因为接触到外界事物引起的思想感情的语言文字,当我们见证非常撼动人心灵的时刻时。我们可以写一篇感言记录自己心中的感想体会,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时刻的证明,感言的书写应该要怎么做?笔稿范文网为您特意收集整理了《父亲的病读后心得》,在阅读后还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
父亲的病读后心得(篇1)
读后感言: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读后感500字
《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这本书特别好看,不仅故事有趣,还告诉我们很多道理。
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字叫《大头儿子的恶作剧》。讲的是:一天,小头爸爸找自己家的邮箱拿报纸,因为他是个近视眼,所以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找到自己家的邮箱。大头儿子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第二天,小头爸爸一眼就找到了自己家的邮箱,旁边还有几个小朋友在那儿笑。小头爸爸仔细一看,邮箱上贴着自己小时候的照片,照片上的他还露着小屁股。小头爸爸想把照片撕下来,可是,照片是用万能胶水贴上去的,怎么也撕不下来。小头爸爸回到自己家里,生气地说:大头儿子,是不是你搞的鬼?大头儿子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来。小头爸爸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到了晚上,小头爸爸悄悄地拿了一支红笔,下楼把照片上画了一条短裤,这样,小屁股就露不出来了,他高兴地上楼睡觉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什么事,只要动脑筋,就一定能想出好办法。
父亲的病读后心得(篇2)
“太多人过多的关注钱,而不是他们最大的财富——所受的教育。”
首先知识才能解决问题并创造财富,不是凭知识挣来的钱很快就会消失,他们所受的教育会影响他们的思维模式,指导他们的行为。富人的财富是因为他们比那些挣扎于财务问题的人在某个方面有更多的知识。金钱常常使人性中的弱点暴露而不能掩盖我们的无知。对于钱的热衷会降低财务方面的理智,钱能使决策变得情绪化。
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长久来看,在生活中不在于你挣了多少钱,而在于留下了多少钱,以及留住了多久。多数人在拥有更多的收入时也在增加原本没有的支出。而挣得钱以后该怎么办?要学会让金钱为自己工作,而不是更加努力为金钱工作。gX86.Com
其次必须明白,资产和负债的区别。通俗的说: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口袋里的东西;负债就是把钱从口袋里取走的东西。要善于发掘和辨认出定义资产的数字中表达的意思,数字不是关键,关键是其中的含义。
日本人关注三种力量:剑、宝石和镜子。剑象征着武器的力量;宝石象征着金钱的力量,例如黄金规则:有黄金的人制定规则;镜子象征着自知的力量,而在日本人看来自知是三种力量中最宝贵的。大多数人谈“稳定”的原因是出于恐惧,害怕与别人不同的恐惧阻碍了人们去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大多数人的财务困境是由于随波逐流。要慎重独立思考,如果有一面镜子,就可以对着镜子自问“这有意义吗?”。然而大多数人,总是服从,而不是去提问。
聪明人总是雇佣比他更聪明的人,学校是生产好雇员,而不是好雇主的地方。
机会的损失才是最大的损失,失去了用资产增值的时机,也失去了接受教育的机会。例如大多数人认为房子是自己最大的资产,而另一种角度,房子会转换成一种负债。例如将买汽车的十万或二十万投资,用产生的收益打车出行,在大多数时代会有结余收益。巴克敏斯特?菲莱的人提出一个定义:财富就是支持一个人生活多长时间的能力。或者说如果停止工作还能活多久?首先必须增加资产项产生的现金流来维持财富水平,然后再从资产中得到多余现金进行再投资。
父亲的病读后心得(篇3)
《富爸爸穷爸爸》,刚看到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本教育孩子的书籍,后来仔细阅读后才知道,这是一本关于如何培养财商的书籍。
本书的作者是清崎莱希特,穷爸爸是作者的爸爸,一个高学历的教育官员。而富爸爸是他好朋友的爸爸,一个高中没有毕业但是善于投资理财的企业家。作者的人生初期就是按照穷爸爸的规划,上大学服兵役,直到后来他目睹了穷爸爸失了业,而富爸爸却成为了夏威夷最富有的人之一,作者决定追寻富爸爸的脚步,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成为了一个富有的人。作者不但成为了一个富有的人,而且想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分享给别人,所以就写了这本书。
之前也读过《三十年后,你拿什么养活自己》,读完后知道自己要为以后做好打算,现在就需要进行财富的累积。但是看了这本书以后,让我觉的有了更大的收获。首先说说什么是资产,什么是债务。资产就是能把钱放进你口袋里的东西,而负债是把钱从你口袋里取走的东西。所以,我们就需要尽可能多的购买资产,也就是能不断给我们带来收入的资产。比如定期存款、股票、基金等。同时也要控制自己的支出和负债,这样就会有更多的钱购买资产。
第二,永远要用老板心态来看待问题。在我们现在的工作中,每个人的工作不同,每个人看待事情的角度也不同。比如刚刚开始找工作的人,总想找一个工作不累,薪金不低的工作,而不是看清楚这份工作能够给自己提高哪些能力,结果可能只是浑浑噩噩的做每天的工作。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高度,用老板的心态来看待问题,有大格局。
最后,还是要说说复利。也就是我们说的不用工作也能带来收益的东西。之前有发过一张图片,从图片上就能看到复利的威力有多大。时间越长金额越大,所以要早早的就进行存款理财。
书中还有很多内容值得分享,本文也算抛砖引玉,希望大家都可以读一读,越早去阅读,自己的人生收获就会越大!
父亲的病读后心得(篇4)
最近花了一些时间吧这本书啃了,确实不错,简单实用,富爸爸穷爸爸读后感。而且结合我以前读过的,确实也启发不少。
思维确实太重要了,我们经常在学校读书,而且接收的是学校传统的一套教育,一方面传授我们知识的同时,也把我们的思维束缚住了。这本书拓宽了我们的思维,把我们引到了另外一条思维方向。
由于穷爸爸和富爸爸思维方式不同,导致他们走上了不同的道路。穷爸爸默默地为政府部门工作,虽然工资很高,但是却依然入不敷出,而富爸爸却游刃有余。
读了这本书确定让我收获不少,首先是让我对钱有了新的认识,对钱有了新的态度,我们要让钱为我们工作,而不是为了钱工作。如果我们只是为了钱而奋斗,那么我们最终将沦为钱的奴隶。如果让钱为我们工作,那么大钱生小钱,那么钱就源源不断而来(这就需要我们的财务知识为支撑)。
其次,让我对净资产和财富这两个概念有了新的认识,在传统的概念中,净资产等同于财富,但是在这本书里面,他给我们提出了全新的视角。比如在传统概念中,汽车被纳入了净资产,但是,在这本书里面却是这样解释的,当你使用汽车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跌了,价格估计只有原来的百分之75不到了。而且很多被我们认为是净资产的东西在现实的情况中是无法转换为现金的。而这本书里面对财富的定义为,当你不赚钱的时候,你的东西可以养活你多久,这个叫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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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的筝人读后心得(汇总4篇)
我们会不经意地忘记对手精辟的观点,就像忘记自己愚蠢的想法一样。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心得体会的内容要写些什么更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追风的筝人读后心得(汇总4篇)”,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追风的筝人读后心得 篇1
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是一个渴望父爱且内心较为封闭的一个人,对于从小与自己一齐长大的仆人儿子哈桑持续着亲密的友谊却怎样也不远承受哈桑是自己的朋友,尤其是当哈桑也在享受着阿米尔父亲的爱时,阿米尔对哈桑的感情产生了动摇,甚至在一次放风筝比赛后,阿米尔背叛了哈桑,最后还涉及逼走了哈桑。而在以后的一次次生活磨砺中,阿米尔开始应对自己的内心,并且对自己的过去产生了一场救赎之旅,当他应对一场隐瞒了十几年的真相后,他也纠结过,迷茫过。但最后他鼓起了勇气去应对这一残酷的现实,而并非如前一样地逃避,这或许就是最让人感动的地方吧!正如我们自己在经历这般成长过程后的点点滴滴与辛酸苦楚。
可能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一个如哈桑般的让我们不敢去碰触的人,他可能就是我们曾伤害过的人,可能是我们牵挂的人,又可能是就应珍惜却又错过的人,只是我们不敢如书中的阿米尔一般去应对他,去真正地解决心中的哪一个疙瘩,那份伤痛。当看完这本书后,我们都就应明白没有什么放不下,没有什么解决不了。只是因为我们缺乏勇气去应对这破碎了一地的过往,慢慢捡起碎片吧!你可看到那碎片上的影子才是你最初的模样。
或许有人好奇那隐藏了十几年的秘密究竟是什么,我却不能告诉你。我只明白当我们犯下了错误后,不要试图去回忆它,而是痛快地与这错误对决,因为对于过往我们于事无补,缅怀无意,只能带着这错误勇敢地应对未来。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风筝,无论艰难险阻我们都会去追逐,去守护。哪怕过往沧桑,哪怕前路渺茫。
追风的筝人读后心得 篇2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追风的筝人读后心得 篇3
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读完这本书应该过得一个人生信条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罪恶。不管是阿米尔的父亲,还是他的妻子,又或者是他自己本人,都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他的父亲至始至终没有告诉他的儿子,也没有告诉所有人。不是因为虚荣,而是因为要活下去。但是却是带着负罪感活下去,不断的去救赎自己,通过行善。书中有句话说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我想他的父亲已经救赎了自己。
而索拉雅,阿米尔的妻子。也有人尽皆知的秘密,他在阿米尔提亲时还是亲口对阿米尔和盘托出。那关于一个女人的贞洁,但是她没有隐瞒,或许有羞愧,但是坦诚了。我想这是后来她与阿米尔两人生活如此美好、理解的一个重要原因。除此以外,她懂得珍惜,并且是一个善良的女人,我很羡慕她。
而主人公,这本书可能算是他的忏悔录了,或者是救赎之途。他自私、懦弱、胆小、还颇有心机,但是他本质不坏。正如拉辛汗写给他的信一样:
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
只是因为某些先天条件,所以他比哈桑享受着更多尊重与权利。但是却少了一些像父亲的影子,而哈桑去完全继承了父亲的那一部分:勇敢、果断,像个男人。但是后来阿米尔为自己的视而不见和使用手段赶走了哈桑付出了代价,几十年的愧疚。以及拉塞夫的一顿差点儿使之丧掉生命决斗。以及索拉博的的自杀和长达一年的沉默……
我不喜欢悲剧结尾的故事,幸运的是这不是。阿米尔用他的行动赎罪了,至少获得了索拉博的微笑。
追风的筝人读后心得 篇4
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阿尔法追着父亲,哈桑追着阿尔法,而一切未必能得偿所愿。这是我近期赚得我最多眼泪的书了,伤心往往是有触动的点。
阿尔法为了独占父亲的爱,而做的一些事,占有欲谁没有呢,主要看如何对待它。在那个夜晚,我期待着他能挺身而出,可我心里知道不会,就像哈桑离开的那个,我希望他能认错挽留,但我接受他没有做。因为我也曾为我的占有欲挣扎过,或许也做过错事,所幸我能留住底线,一切都不算太糟糕。阿尔法是自私的,我们又何尝不是,至少我是,所以我接受他身上的缺点,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会爱会痛会挣扎会赎罪。后面看到他被阿赛尔打,哈哈大笑起来,为索拉博追风筝,总算没自私到底吧。
另一个人哈桑,在书上最见不得这种拥有种种美好品质,却缺少好结局的了。旁观者看他或许是不幸的,可他有父亲的疼爱,有追逐的少爷阿尔法,后来遇见妻子,生了个孩子。他以赤子之心活着,接受生活的安排,结局有些惨淡罢了,可是他问心无愧呀。这是我在书上最心疼的一个人了,也是我在生活中最心疼但又敬佩的一类人,人生若只如初见,他们就是这样的呀。抱着自己的一颗热腾腾的心,生活至最后。
追风筝的人,谁没有心中的风筝呢,谁又能追到自己的风筝呢。
[荐]《闪闪红星》读后心得(汇总4篇)
今天笔稿范文网的编辑整理了《闪闪红星》读后心得,在我们经历非常重要的事情时。若是有话语深入人心,受到了触动,就可以写一篇感言,感言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一定的影响,怎么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感言呢?欢迎阅读并参考。
《闪闪红星》读后心得【篇1】
我读完这一本书时,被这一本书中的主人公潘冬子机智勇敢,大胆果断所震撼,年纪和我们一样,可志向却一点也不受年龄的影响,从小就受爸爸的叫道,励志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红军,后来爸爸随着主力红军转移,地主恶霸胡汉三反攻柳溪,妈妈在一次任务中牺牲,潘东子寄养在宋大爹家。潘冬子想去找爸爸,就独自进山找当地游击队,打听爸爸的下落,不料却遇见了胡汉三。宋大爹为了掩护东子被捕,组织上为东子安全找想,安排他到城里的茂缘米店当学徒。在米店;潘冬子目睹了沈老板的不法行为,恨之入骨。不久,胡汉三到沈老板家做客,潘冬子用火烧了胡汉三的住房。为躲避抓捕,潘冬子一路前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部队。参加了革命队伍,成长为一名真正的革命战士。战争胜利后,潘冬子回到家乡,亲手抓住恶霸胡汉三,为妈妈报了仇。
这本书中以第一人的视角,反应江西革命根据地,人民在战斗中的艰苦生活。讲述了潘冬子由一个天真的苏区儿童逐步成长为一名革命战士的过程,从书中我深深感受到,那时候战争的残酷和环境的简陋,以及黑恶势力对劳动人民的欺凌。
《闪闪红星》读后心得【篇2】
自古有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由此可见,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并且终身受益。读完《闪闪的红星》,我被主人公潘冬子不畏艰险、顽强斗争的精神深深感动了。
1931年,工农红军解放了柳溪,7岁的潘冬子也参加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斗争。父亲潘行义在手术中主动将麻药让给他人的行为,使潘冬子深受教育。3年后,红军主力被迫撤离柳溪,潘行义随部队转移。临行前,他给潘冬子留下了一颗闪闪的红星,柳溪随红军的撤退又处于恐怖中。
不久,红军干部吴修竹向潘冬子和母亲传达了遵义会议的精神,增强了勇气和力量。潘冬子母亲的壮烈牺牲,使潘冬子变得更加坚强。在闪闪的红星照耀下,潘冬子积极参加斗争,他在战斗中破坏了吊桥,巧妙地把盐化成水送给游击队,把情报送给游击队;他勇敢地砍死了睡梦中的胡汉三,有力地配合了游击队攻打姚湾镇的行动。
1938年,江南的红军游击队准备开赴前线。潘冬子戴上那颗闪闪的红星,加入了红军的行列,踏上了新的征途。
书中潘冬子的爹对他说的那句话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痛的时候硬是不怕,痛就会怕你,也就不痛了!当潘冬子从米店跑出来,颠沛流离,饥饿难耐的时候,他想到了他爹的这句话,他想:我现在饿了,我不怕饿,看会怎么样?的确,他不再想饿的事,也就不觉得饿了。宋大爹也教育潘冬子:我们要向那青松一样,风再大不低头,雨再猛不弯腰。潘冬子就像青松一样挺拔,不管遭受怎样的挫折,经历多少苦难,他都把长辈的教诲铭记在心,无所畏惧,坚持斗争到底。
了解了潘冬子的故事,想想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潘冬子想要上学都办不到,而我们却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看书写字,听老师讲课,那都是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坚持同敌人斗争换来的。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做革命先辈的接班人。长大了,为祖国繁荣昌盛贡献力量。要对得起那些像潘冬子一样为今天的和平舍身铺路的先辈,因为我们是新中国的闪闪红星!
《闪闪红星》读后心得【篇3】
星期天的下午,妈妈让我看了《闪闪红星》这部电影。
我记住了里边的主人公潘冬子,他是个聪明勇敢的孩子。有一次胡汉三被抓了,后来他逃了出来,
潘冬子和他的伙伴在玩游戏时,发现了胡汉三。他们拿出刀射他,但没有射住,之后他把这件事告诉了红
军,想要打他们,但是红军越战越小,红军叔叔说:我必须去更有危险的地方,那里需要我们的帮助。我听了之后很欣慰,红军叔叔们不怕危险的去帮助别人。潘冬子的妈妈成了红军一员,他的妈妈为了救人们被胡汉三烧死了,他忍着泪说:我会为你报仇的妈妈!当时在阵营不让带盐,成了一大难题,不吃盐红军就没力气打仗。这时潘冬子想到一个办法把盐水洒在衣服上,然后把盐烤出来给红军吃。然后他起了一个假名,他在卖米店打工,胡汉三看他眼熟说:你妈妈被烧死了。他朋友听到说:喂,你妈妈来找你了。他因此逃过了一劫。到了晚上胡汉三睡了,潘冬子拿了一桶油洒在胡汉三身上,一把火点着了胡汉三的被褥,感到有火的胡汉三爬起来潘冬子拿起身上的刀砍死了胡汉三。在这之后红军叔叔给他戴上了闪闪的红星。
这个电影给了我深刻的感受,勇敢的潘冬子个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们要学习他身上的勇敢精神。
《闪闪红星》读后心得【篇4】
红星闪闪放光彩,红星闪闪暖胸怀,红星是咱工农的心,党的光辉照万代一听到这首歌,我就想起了今天我看的一部电影《红星闪闪》。
这部电影中,最让人感动的是这两处:冬子的妈妈为了掩护群众转移,把个人的生死置之度外,最后在烈火中光荣牺牲。还有一处是潘冬子用妙计把胡汉三淹没在米下。
看完这部影片,我心里都久久不能平静。它时时催促着我奋发向上,勇往直前如今。如今没有了战火纷飞、硝烟弥漫。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真的是来之不易啊!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闪闪的红星》这部电影也是伴随着我的父辈们童年成长的一部老电影,它影响了我们三代人,上个月我们南京刚刚涌现的见义勇为的英雄于葆林烈士,他英雄的壮举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地震撼,仿佛让我看到了当年红军的影子。
看着这些精彩无比的段落,我既为他捏着一把汗,又从心底里佩服他。冬子是一个孩子,为什么能打败那么多地皮坏蛋呢?是因为勇敢。冬子不畏艰难,不怕刀枪,勇敢的闯进了敌人的营地。我们从小受到父母的娇生惯养,吃喝不愁,受人欺负了,父母去评理。可冬子不依赖大人的力量,独自前去,与敌人搏斗。想到我自己胆小怕事,怕吃苦,我万分羞愧。我是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是在父母、学校和社会的呵护下成长,没有经过任何艰难困苦,可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我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加倍努力,将来报效祖国。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等着我,我要像冬子的爸爸那样,绝不向困难低头,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去战胜它;当遇到危险或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我要像冬子的妈妈那样,挺身而出,见义勇为,随时准备献出自己的一切。在生活的道路上,我们要像冬子那样,时刻不忘自己肩负的重任,把祖国的荣誉看得高于一切,从严要求自己,从点滴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以顽强的拼搏精神,争做一名新时代的小英雄。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汇总
当我们见证非常撼动人心灵的时刻时。感言有利于更好地去释放我们的情绪,你知道感言该怎么写吗?栏目特意为你整理倾城之恋读后心得,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1】
白流苏这么一个成长于生活环境狭窄的上海里弄里的深闺小姐。白流苏在婚后经过家庭暴力之后就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婚。这一离婚就是六年的蹉跎。从21岁变成27岁。这种变化经过隔壁小两口某天买了一斤五花肉都能被八卦成重大新闻的嚼舌邻居的口,转化成了白流苏娘家人眼里的一根刺。白流苏的娘家人认为白流苏留在家里就是家里的耻辱和拖累。白流苏在两个大嫂的闲言碎语、冷言冷语中默默留下眼泪。白流苏自己的两个兄长也不待见这么一个吃白食的妹妹。白流苏的母亲也只是对她表示失望和不能再提供任何帮助。白流苏无助,白流苏流泪,白流苏在抗争。白流苏能想到的是再找一户人家,重新组合成一个家庭。离异在家多年的白流苏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虽然流年带走了岁月,可是并没有完全带走自己的美貌。
当范柳原没有看上自己的妹妹,而是看上了自己却并不想和自己结婚时,这时候即使范柳原提出了带白流苏去香港旅行常住,也就是做情人,白流苏的虚荣心也在驱使自己赌一把。那就是去香港,做范柳原情人。白流苏心里很明白自己留在上海,得到的只是冷眼相看。但是如果跟范柳原去了香港,那么白流苏就在心里出了一口恶气,那就是虽然自己离异但是也比初次待嫁女妹妹厉害。白流苏的逻辑就是女人的价值要靠男人来实现。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2】
“胡琴依依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点出了文章的主题,这段苍凉的故事,源自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结合。
倾城,用来形容女子美丽动人,又有全城出动之意,却不知为什么在我看来又带着点忧伤和苍凉的静寂,犹如昙花在夜晚独自绽放的妩媚和孤单。
我不喜欢读有着太过完美结局的故事,因为那线索自始至终都有一种使命感,脉络太过清晰,故事不够曲折,而那些有着出人意料的结尾却让我耳目一新,印象深刻。因此我在看文章时,喜欢看点带有悲剧性的故事,因为他最能打动人。
初中的时候曾经看过一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那时候刚刚懵懂的我,只是感觉到这是一部曲折且最终美满的爱情故事,虽然小说前面介绍白流苏的背景时,带有一点悲剧气氛,但最终的结局是完美的。可是8年后,重新翻开这本书,感受却全然不同,我现在认为这是一部自始至终都是悲情的故事,范柳原是一个在特殊家庭背景下走过苍凉一生的男子。
一个是离过婚的家族落魄的女子,一个是留学回来一心寻求刺激的富家私生子,在那么一个战乱的背景下相遇,于是,他们的爱情注定了是一个苍凉的结局。
小说对范柳原的介绍使我印象深刻,又不免陷入一阵沉思之中。他是一富家子第,由于是私生子,他不敢正视婚姻,父母婚姻的不正常,对他的影响极为严重,对待婚姻只有排斥和蔑视。每天跟歌台舞场小姐花前柳下,花红酒绿,喝酒言欢,苦中作乐,典型的一花花公子的形象,好像他本不该有一段恋情一样,表面快乐,可内心极度的苍凉。
自从认识了白流苏后,他的爱情火花被点燃,他极度想得到她,即使她是离过婚的落魄女子。可是他又怕受到伤害,一直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他太怕了,他害怕自己会重蹈父母的覆辙,害怕走进婚姻的坟墓。他需要静静的观察,她是否真的值得他去一辈子相守。范柳原曾经以一句“我犯不着花了钱去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根本你以为婚姻就是长期的卖淫”,凉了流苏白的心,那段曾经炽热的感情也被浇上了一盆冷水。范柳原之所以会这么说,也是源自他苍凉的内心所产生的无比惧怕错误爱情的条件反射。在爱情中,他又是一个处于苍凉境遇中的男子。
一个正想经历一段爱情的男子,在恰当的时候,遇到一个恰当的人,波起一段恰当的爱情涟漪,必定想在爱情中寻求一个稳定的港湾。范柳原最终确定白流苏就是他要相守一辈子的人。可是苍凉的故事却没有停止,白流苏对他的误解,甚至是曲解,让他伤心万分;对他默默付出,静静的等待守候,却认为装腔作势,让他差点对爱情失去信心。可是最终他还是顺着自己内心的想法,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一个温和的夜晚,范柳原打了白流苏的电话,对她表白,说了“我爱你”,简单却深情,然而白并没有表态。范柳原依旧没有放弃,仍然深深地爱着白流苏,最终白被他的真诚所打动,两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此时范却要出国,两人又要分居异处。
伴随着飞机“轰轰隆隆”的刺耳的声音,香港的战争打响,没有范柳原在身边的白流苏难掩空白惊恐的内心,她与女佣相依为命,躲在空屋子里以饼干充饥,她似乎能感觉到每一个弹头的碎屑擦过脸颊,在忐忑中回忆着和他的恍如隔世的故事。范柳原得知香港战争后,不顾一切的往家赶,为了他深爱的人,就是再危险,他都要去,因为他知道,若失去白流苏,他的世界就灰暗了,他也将没有活下去的勇气。而白流苏当看到范柳原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刹那,她整颗悬着的心落地了,她紧紧地抱住范柳原的手臂,或许战争,让她们俩原本已经远离的心又开始逐渐靠近,毕竟,她寻找的不是爱情,而是一个支柱,在战争的慌乱年代能够相扶持活下去的依靠。
他们终于还是在一起了,见证他们过程的除了徐太太,还有那一道墙。从他们相遇的第一次约会,“柳原靠在墙上,流苏也就靠在墙上,一眼看上去,那堵墙极高极高,望不到边,”到后来,他们隔着那堵墙相互诉说着爱意,战争中他们背贴着墙,心惊胆战地躲避着战争,知道最后,他们又再次走过那道墙,早已物是人非。作为一个苍凉的典型意象,墙三番四次地出现在范柳原和白流苏的爱情中,又或许,这个墙就是范柳原心中的意识流活动,从最初的两人之间相互有距离感,到最后,战争使得两人最终心无所隔走到了一起,墙这个若隐若现的意象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此时的白流苏发出了这么一句感叹:身外的一切,都不如身边躺着的这个男人让人觉得踏实。男人就像一堵饱经风霜苍凉的墙,墙亦人,人似墙。
倾城,美人,恋情,战争,在这部小说中,完美的组合在一起,经历过战争的爱情,无论其本质和过程是什么,终能使人动容,范柳原这个惧怕婚姻而又渴望爱情的男子,穿过父母悲剧婚姻的伤痛,站在了自己面前,最终寻得婚姻。只是由始至终,在他身上,有着读不尽的苍凉。
爱一个人很难,为一个值得爱的人,就算饱经苍凉,也是值得的。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3】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他们不过是两个有心理障碍的可怜人罢了。不敢再剖开心胸去爱,即便是爱了,还得步步为营,玩心理战术,玩文字游戏。柳原被父母不正常的家庭压制得不失去了组织家庭的信心,看不到家庭的吸引力和依赖性,也就失去了责任心。他在家庭之外。白流苏是在家庭之中给观众演他们是如何对家庭失去信心,如何对家庭产生厌恶感。厌家实际上是厌世,对那样的社会厌倦到底。
人生是舞台,个人逃不脱要扮演其中的某个角色。张爱玲却在这人生舞台上远远眺望着,她不是导演,却如同解说,用笔娓娓动听地为我们介绍过去的一场或正在进行的人生戏剧里的诸位角色,确切地说,亦或是审美。比如,她注重介绍的是女性的角色。介绍了带有“原罪意识”的女性们是如何因袭了生理、心理的历史陈迹,一代又一代在“原罪意识”中挣扎,堕落,沾沾自喜和陈陈相袭。她是在现代的屏幕上活现了—群女的奴隶的群像。于是张爰玲便远远有别于同时代的众多女作家,她是—个不进入角色而在台下做解说的观众。固然,观众也是一个角色,这是我们将要从她的“传奇”生涯里辨认的,但当时的张爱玲女士,以这种生态观彼时的众生,无疑将是清醒而又冷静,因而也能真实富有历史感地为我们解读了一幕幕人生悲喜剧。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4】
对《倾城之恋》我印象深刻,张爱玲的小说总有个尖锐的开头。白家六小姐白流苏与丈夫离婚已有多年,迫不得已回到娘家拥挤度日,却得不到大家的关爱。某一天她的前夫死了,三爷要白流苏去奔丧,三奶奶四奶奶也借此讥讽流苏天生的扫把星。受尽欺侮的流苏只想着抓住机会早点离开这个家。范柳原出现了,给了白流苏一线希望。他有着令人羡慕的财富,也有着迷人的外表,他让她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
也许白流苏是不爱柳原的,一切只是为了经济上的安定。她要的,只是一个婚约,一个可以托身的家,因为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而因为父母婚姻问题导致的对建立家庭不感冒的范柳原,对流苏似乎动了真感情,盼望着她单纯的爱。两个同是夹在大时代夹缝中的青年,一个放荡不羁,一个被世俗所不容,因为一场战争,他们在一起了。在战争的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他们终于意识到,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他们把彼此看的透彻,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生活个十年八年了。他不过是个自私的男人,她不过是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一座城的倾倒,成全了两人的恋情。
在小说结尾,结婚后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倾一座城成全的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的女人说去了。张爱玲留了一个最无情的尾巴,让范柳原成为了可恨的男人,也许是因为她自己本身爱上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这里面的情愫也许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世上哪些是因,哪些是果,谁又能分得清呢?读她的小说似在经历一场心灵的旅行。
张爱玲的小说读来爱不释手,在当时那个并不太开放的时代,她尽情释放着自己的情感与个性,但归根到底还是有点小家子气,我猜这也是她受众有限的原因之一吧。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5】
倾城之恋读后感1500字: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在1943年写好的一本小说。张爱玲的写作风格非常具有特点,她客观冷静分析,熟谙世情冷暖,用简单直接的话语点明自己想要表达的观点。张爱玲生于一个没落官宦之家,语言才能萌芽得快,早在7岁的时候就写出了第一本小说。
写《倾城之恋》的时候,张爱玲也才23岁。张爱玲可以说是一个文学天才,不迟也不早地在20世纪的文坛闪闪发光。张爱玲自己说过自己也爱看张恨水的小说。张爱玲认为张恨水心目中最爱的是既爱穿素色长衫裙,又爱把红色蕾丝裙穿在底下的女子。张爱玲说自己模仿不来这样的鸳鸯蝴蝶派的写作。张爱玲直接说《倾城之恋》的男女主角虽然在香港被战争黑色乌云笼罩时勇敢选择在一起,但男女主角范柳原和白流苏从骨子里仍然是被改变得不彻底的人。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6】
“流苏不知道,是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的爱情,还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当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又回到书面,阳光照在那四个玲珑小字上,眼前悄然浮现了那一场罗曼蒂式的爱情……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生。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属于上海独特的迷蒙气息,尽管新旧夹杂的文化冲击,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白公馆无疑是守旧的,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那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但是那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不仅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剩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生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生看成他脚底下的泥”。感情和婚姻原是他不坚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两个人的缘分因为一场舞会,香港式的恋爱跃然纸上,在各种机缘巧合中,两个人在感情上跳起了华尔兹,周转舞动中,发生了美丽的故事,也有凄凉的背后。可最终,这场倾城之恋会美好落幕,可崇高的爱情从来不会结束。流苏和柳原的爱情是一种美,需要时间的等待,需要反复的淬炼。在爱情中,谁又是自由的呢?我面对你,藏好所有心事潋滟,忘记闭眼去藏眸光流转,无人去问时移势迁,我只想静候和你所有的遇见。所以,当看见流苏他们两人在感情里你一步我一步攻于计策时,你会吃惊那些感觉是熟悉的,可眼波里明明藏不住事啊,干嘛要彼此折磨呢?细细想来,这是爱情的魔力,是他特有的地方,因为这一切看似俗气却那么真实、富有人间烟火气的事情,才让爱情变得伟大,让人着急,让人觉得它不可替代。
素色湘帘,帘风后面,所谓伊人,拨弄琴声三两声。倾城倾城,倾倒一座城,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此刻你可该坚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生,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生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生。死生契阔前我闭上眼,犹记当初,人群中回眸莞尔,你我窗前采一瓣月光,折一段旖旎的回忆。
断弦琴铮,留香锦褥,梧桐滴雨,芭蕉声碎,画栏生愁,曲屏传恨,雁归人不归,春来人不来,飞鸿不传信,杜鹃空啼血。许多人说,在,《倾城之恋》这本书中,这篇却是个难得的好结局,可最后那段话“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胡琴拉着拉着,又是怎样的一段故事呢……都说张爱玲的文章是“她作品写到芸芸众生,嘲讽,刻薄,最后心还是软了,这都是基于她的这种深藏着的爱”。出生于名门望族的她,从小经历了兄妹不合,家庭破碎,深受新女性的母亲的影响,张爱玲也有了自己独特的品味和独立的生活。可毕竟心里是有阴影的,所以造成她孤高气傲、冷眼看人。因为张爱玲的作品基本上都是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都市作为背景,展现了人性的堕落,精神的扭曲等等,给人一种苦闷压抑的感觉。她的文笔总是沉闷的,不知为何,或许她个人特色太重,我读她的文字总带有一丝檀香。她是独立的,她拥有着自己的情感世界,她似落入尘俗,又跳出尘俗去看一段段感情。张爱玲的爱情如同白流苏那样是轰轰烈烈的,但是上海的沦陷却成全不了她与胡兰成,最后以悲剧收场。她的爱情正正是印证“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这句话。即便他有家室,即便他背信忠义,即便他寡情薄幸,在他背叛后仍然不离不弃,直到他不再需要她。她依然像一朵傲立的白莲,只可远观,孤立到极致,不知道坚持的是自己内心那份清丽还是和胡兰成那段无法抹去的记忆。或许都有吧,或许自己早就分不清,或许两个理由早已彼此交融。有时,等一个人,不是有多爱,而是等习惯了,你哪天突然不等了,你觉得背叛了自己。这样一个有不凡故事的女子才能写出这样不凡的故事。
在这个万般千态的浮世绘中,在错乱复杂的名利场里,我们容易在无端狂热和纸醉金迷中迷失方向,在所谓的竞争中迷失自己,其实人生如梦,年华似雪,梦醒了雪停了,我们又得到了什么呢?
如张爱玲一样守住自己内心的云白山青,或许谁都可以感悟到弘一法师所说“华枝春满,天心月圆”。我爱你,所以我可以不辞山路远,踏雪也相过。爱有那么多种形式,干嘛非要用最简单最普遍的说呢?要知道,美人在骨不在皮,君子在德不在貌。如张爱玲一般内化于心的美才是极致的。
合上书,想到李娟一句话“虫鸣如流水,一派天籁。静夜里,读一本好书,悲也放下,喜也放下。天上夕月一弯,淡若清梦。”再次细细品味这场倾城之恋,从上海到香港,相距千里,每当我抬头望月色时,觉得这是你我唯一共同的东西了。爱能跨越时空,倾城的美,是你随意摆放的东西,在我心里都有独特的印记。
尤物惑人忘不得。人非草木皆有情,不如再遇倾城色。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7】
张爱玲对于我,是一个熟悉又不熟悉的名字,熟悉是因为经常听到这个名字,不熟悉是因为对她并不了解,《倾城之恋》这本书是一位女生在后台推荐给我的,还有《金锁记》,我先看了《倾城之恋》,从《引爆点》这本书我才开始做读书笔记,所以先把《倾城之恋》的书评写了,之后再继续看她的小说散文等,再做笔记~
看完《倾城之恋》,我特地去了解了张爱玲的生平,发现她的身世真的很显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名臣,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母亲黄素琼的祖父黄翼升是清末长江七省水提督,但是出身名门的她,一生却是坎坷的,父母离异,婚姻被背叛,远走他乡,最后客死异国,她的经历既让她创作出这么多的作品,又让她一生颠沛流离。
故事的主角的白流苏和范柳原,白柳芳是出身一个上海末落望族的女子,一个离过异的女子,范柳原是一个广州商人在英国的私生子,他母亲由于惧怕原配的报复,所以母子在伦敦生活直到他父亲去世,因为得不到承认,他费了一些力气才拿到继承权同时也跟族人结了仇。白流芳想要逃离白公馆,寻找一个长期饭票,范柳原本想跟她七妹谈婚姻,命运就这么让他们相见了。
这本书一开始描写着一个末落望族的生活,比如“正中天然几上,玻璃罩子里,搁着珐琅自鸣钟,机括早坏了,停了多年”,珐琅钟是富有人家的象征,坏了修不了,却还留着,说明这个家族早已经末落只剩一个躯壳,“白公馆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来一天,世上已经过来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因为每天都是一样的单调与无聊。”三言两语又描绘了一个望族单调无聊的生活,
我宁愿相信《倾城之恋》是一个爱情故事,可惜它不是,它更多的是写人性,白流芳的前夫死了,花光白流芳离婚分的钱的三爷准备让她回到前夫那里过继个孩子守着祠堂,免得在家作为累赘,无法自立的白流芳不想回前夫那,只能另找婚姻,作为旧社会女性很多时候都做不了主,自力更生不了,只能寄托在其他人身上,所以,白流芳一开始到后来,都把与范柳原结婚当作一个豪赌,也一直想要一个长期的饭票。范柳原是个玩够女人的花花公子,所以他想要有自己想法的女人,能够懂他了解他的女人,而白流芳却一直在提防他,怕他只是想要得到她,让她做情妇,怕他只是玩玩而已,我相信范柳原后来是爱上她的,她的一直提防,让他开始心冷。
故事的最后,香港的沦陷,使得两个人真正走在了一起,结了婚。倾城之恋,会幸福吗?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8】
《倾城之恋》是一篇中篇小说,当时的张爱玲还很年轻却成名了,不愧是天才作家。
《倾城之恋》早被香港人拍成了电影,我没有看过,这是值得庆幸的好事:倘若之前先看了电影,看书时脑子里就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阅读的兴趣便减了大半。
《倾城之恋》是张爱玲较早期的一个中篇,也算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一个二十八岁的离过婚的没落大户人家的女儿白流苏,回到娘家,惨遭哥嫂排挤,却意外地将其七妹的相亲对象范柳原夺了过来。流苏和柳原都是精明的人,他们在感情上锱铢必较,不肯输对方半步,最后由于香港战争的爆发,战世的混乱才使两个相对无趣的人成就了婚姻。
白流苏是相当渴望这场婚姻的,正象苏青所说:一个离过婚的女人,求归宿的心态总比求爱情的心来的更切,虽然取悦柳原是太吃力的事,但她还是笑吟吟的。
相对于白流苏,我本人更喜欢范柳原,他在某些方面还是表现了较天真的一面的,最使我难忘的他在一天深夜给流苏打了四次电话,前两个电话是争吵的,最后一个电话柳原这样说:
流苏,你的窗子里看得见月亮吗?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支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
这在整篇小说里,是难能可贵的浪漫。
小说的尾部很耐人寻味。
四奶奶决定和四爷离婚,众人都派流苏的不是,流苏离了婚再嫁,竟有这样惊人的成就,难怪旁人要学她的榜样。
令人莞尔。
掩卷之余,我更惊叹作者的成熟与事故。写这部小说时,张爱玲只有二十三岁,难以置信!何以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子,竟有着如此老辣和冷酷的笔触!难怪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天才,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女作家。
不难看出,张爱玲的小说充满着小资情调和危险意味,王安忆曾说:张爱玲是虚无的。我在读张的小说时,更多的体会是现实的苍凉和生命的疑问。
一个浪漫主义者读张爱玲的小说,将会是一种极其痛苦的折磨:因为要承受从梦想的巅峰跌落至现实底谷的打击。
于是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倾城之恋读后心得【篇9】
深色的天,几颗星子孤寂的挂在那,一闪一闪的,清冷的月光懒懒地透过玻璃窗,似不经意间映出桌上的那本《倾城之恋》,白流苏的命运便在这略带伤感的意境中漂浮。张爱玲,那个生活在最繁华的地方,又最优雅的女作家……我轻叹一口气,向窗外看去,星光点点的天空之下,艳俗的霓虹灯光和熙熙攘攘的人群慢慢地流动,恍惚间,那动荡的上海划过眼前……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一个清冷的人,用一双冷寂的眼看待着世间所有的繁华,总是毫不留情面地剥开感情温情的外表,露出丑陋的本质,正如《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那句话:“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个字,暴露了男人无情的本性,这个女人就是这样,总是在不经意间说出人世间最残忍却又最真实的话语,在她面前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只不过是利益的表达,冰冷的交易,各取所需罢了,冰冷,又让人无法挣扎。
那《倾城之恋》也应是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真实而又琐碎的爱情吧。但,这段爱情的背景,却也是在那个动荡不安时代,那个生死未知的年代。
故事从香港开始,来自上海的封建时代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让人窒息的婚姻,身无分文,无依无靠,在亲戚间备受讥讽,早就看尽世态炎凉的她,无意间认识了黄金单身汉或者在现在称为“钻石王老五”的范柳原,为了自己的利益,流苏孤注一掷拿自己的青春当做赌注,奔赴香港,为了博取范柳原的爱情,要争取一个真正平等的婚姻。两个自私的人在不断地进行较量,最后谁先动心?我不是很懂。但是我知道,故事的最后,流苏和柳原结婚了,两个原本没有心的人走到一起了,他那所有的俏皮话也说给其他女人听了。
这可能是这个故事的一个完美的结局了吧,但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仍然有着无名的悲凉,可能是因为书中那时不时的景色?还是那萧萧的古琴?无从回答。
对于流苏,不知该如何形容她,只知道她是美的,正如书中形容的那样:”那娇脆的轮廓,眉与眼,美得不尽情理,美得渺茫。但最让范柳原动心的不是她的美貌,而是流苏有着东方女性那一低头的温柔。”在白流苏身上,我更多地看到的是她对范柳原的经济依附关系,流苏的再嫁,结果也无非是换了一个枕边人,这与她第一次的婚姻没什么不一样。这其中的原因,我们都明白,流苏从小生活在那个“男人为天”的环境里,这样的理念让她不得不想着依附男人,流苏明白,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她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这之间,却又透露出民国封建时期女子那无尽的悲哀。
范柳原,他是个著名的风流浪子,但谁都不会想到,在他那风流的外表之下,他又是一个孤独地的人,他有着更为宽阔的思想深度,表面看似的无情,但是这只不过是他在这个声色犬马的社会的一个伪装。他实际上也对于“一生一世双人”的爱情故事有着无限的向往,他的人生的态度只不过是他面对这无情无义,荒诞社会的一种讽刺和挑战。作为社会的“逆行者”,他不被尘世所困扰,仿佛是魏晋南北朝“自由恋爱”的续写,穿越了时光的隧道从魏晋到达民国,然而却遭遇了更为糟糕的回报,他的四处留情仿佛是对女性卑微性格的嘲讽,更像是对于无法得到而“毁天灭地”的报复。
这是一个动听而又庸俗的故事。在《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战争的洗礼并不能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圣人,但是战争却影响了范柳原,他转向平凡而又充实的生活——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放弃以前的作风和生活。因而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圆满的,但却仍旧是庸俗的;但,这也是生活的发展必然趋势。换句话说,这,就是命。
喜欢爱玲带着宿命的味道说着: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这更让这个女人身上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柳原曾对流苏说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对庸俗而又真实的男女,在战争兵荒马乱中,命运的齿轮转动把他们联系在一起,一堆普通的男女,却在此时懂得了“爱”。当看到柳原在电话里对流苏说出:”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我忍不住哭了,这不是一份现在小说里的旷世奇恋,生死相依,它很真实,真实到让人心碎,没有那么多甜言蜜语,更多的是一股挥之不去的淡淡哀愁。
小说中,一句经典的话如今被人引用:“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就是这一对自私的人儿,成就了一段爱情。或许,这就是张爱玲期待的爱情吧,“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过着如同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做一对“平凡的夫妻”,与心中的那个他。“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但也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对爱玲来说,也只是奢望,不过是镜花水月罢了。她是一个清冷孤傲的女子,但她也有爱的时候,虽然,这一切只是那小美人鱼那翩翩起舞的舞步,虽看似美丽、轻盈,但却每走一步都有在刀尖上行走的痛。最终化为泡影……后来呢?后来啊,在大难来临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命,胡兰成跑了,他不要张爱玲了。
缓缓低下头,脖子竟有些酸痛,满眼炫目的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我还是在窗前,《倾城之恋》仍然放在桌上,我走过去,发现书的下面有着我誊抄的一句话“生活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能写出这样的话,得是多大的悲哀啊!生命有着美丽的外表,但内层却让人失望透顶……我抬头望,天边只有那和90年前一样的月亮,冷冷的面向人世间的一切悲欢离合。但愿,爱玲在其他的世界,能够遇到那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吧!
爱玲啊,祝福你!
[荐]真假美猴王读后心得汇总4篇
感言包括的种类有获奖感言、生日感言、军训感言、毕业感言、培训感言、入职感言等,当我们经历某些事情和场景时。就会有感而发的感慨一番,发表一些感言,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你了解过哪些优秀的感言呢?以下为我们为您分享的真假美猴王读后心得,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真假美猴王读后心得 篇1
“身穿金甲亮堂堂,头戴金冠光映映。”一提到孙悟空,一个腾云驾雾、火眼金睛,桀骜不驯又智勇双全的形象,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看的古典名著之一,孙悟空也是我最喜欢的英雄形象。师徒四人西天取经能够成功,孙悟空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今天我要讲的是书里印象最深刻的章节——《真假美猴王》。
《真假美猴王》讲的是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打死了拦路强盗,被愤怒之下的唐僧赶走。六耳猕猴乘虚而入,变成悟空模样,抢走了唐僧的行李关文,想上西天骗取真经。被再次冤枉的孙悟空,并没有弃师傅而不顾。为了证明清白,悟空与六耳猕猴上天入地一通“恶战”。菩萨、玉帝、地藏王难辨真假,直到大雷音寺如来佛祖出面,才分出了真伪。最后,孙悟空一棒打死了六耳猕猴,抢回了行李关文,师徒和好,重赴西天取经路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比如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出谁是妖怪,唐僧肉眼凡胎,看不出世道险恶。那么,在团队遇到事情的时候,领头人要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对成员有容人之量,尤其是对有能力的人要给予充分的信任,发挥他们的优点。而有能力的人,不要先斩后奏,要学会尊重领头人,主动和对方沟通,客观地分析事情,努力得到对方的支持。大家相互理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样才能做好事情。如果发生分歧,大家各持己见,相互猜疑,是做不好事情的。
真假美猴王读后心得 篇2
孙悟空是大家心目中的神猴,可它在取经的道路中也会遇到麻烦,就如这次要说的《真假美猴王》。孙悟空一心想保唐僧取经,为了保护唐僧,一下子打死了十来个强盗,唐僧气急把悟空赶出了佛门。在这不久后,有一个假“悟空”为又饥又渴的唐僧送清水,唐僧不领情,结果被“孙悟空”打倒在地,而真猴王却在观音那儿,得知又有了一个“孙悟空”,还占了它的花果山,忙去与它较量。两只猴儿打成了一团儿,不分高下,大家更加分不出真假。最后。还是在如来的帮助下,众人方才认出真猴王灵明石猴与假猴王六耳猕猴。最终假猴王死于齐天大圣的金箍棒下。
这一篇故事,作者也是煞费苦心,从中可以看出这些道理来:第一是一个人在做事时,总是会有种种的缺陷,我们不能只是一味地去批评他,也要看到他的优点。第二是不能弄虚作假、欺骗别人,绝不能像六耳猕猴一样,我们要扎扎实实地掌握知识、本领,还要会正确的运用,否则只能害了自己。
而在这一个故事中孙悟空就与六耳猕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真实,一个虚假;一个是天宫有着赫赫威名的孙大圣,一个是来历不明的六耳猕猴;一个真心实意保唐僧西天取经,一个包藏祸心占山冒称猴王,孙悟空是那样的对唐僧忠心耿耿,生怕师傅有个什么闪失,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喜爱,反之六耳猕猴是那样的令人生厌。
六耳猕猴也算是神通广大,甚至可以说比孙悟空还要厉害一些。那你一定会问了:六耳猕猴为什么还输给了孙悟空呢?原因我认为有两个:一是有如来佛帮助孙悟空,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二是六耳猕猴没把自己的本领用对地方,它可以知晓前后,能察物理、万物皆明,本可以用这些本领做善事、积善德,却去作了恶事,终有了恶报。而孙悟空用自己的本领先是护猴群,后是保唐僧,这才成就了最后的斗战胜佛。
而现在的我们既不用除妖打怪,也不用跑遍世界拜仙师学艺。我们只要做好自己,不去欺骗他人就可以了,这就是我们的责任。《真假美猴王》这个故事众人皆知,其中更多的道理,还需要我们慢慢去发掘,这本书值的大家细细品味、反复琢磨。
真假美猴王读后心得 篇3
我喜欢看书,今天我去了一个图书馆,那里有很多书,看得我眼花缭乱。你知道这个图书馆在哪里吗?告诉你吧,它就是北京中小学生数字图书馆,这个网络图书馆中天文、地理、军事、文艺……种类非常多。我再次读了我最喜欢的《西游记》。
其中《真假美猴王》故事主要描写一只猴子变成孙悟空的'样子打伤师父、抢走行李、占领花果山。孙悟空和他找了观音、玉皇大帝和师父,他们都没有分辨出来。最后他们去找如来,如来说:“六耳弥猴最擅长模仿和变化,明白许多东西的品性,与悟空声音和相貌相同的只有六耳弥猴了。”假悟空现出原形,被真悟空打死,真假美猴王大战终于结束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要做一个诚实的人,不要撒谎骗人,否则只会害了自己。在学习上也是一样,不要像那只“六耳猕猴”,要扎扎实实的掌握知识,学习本领,只要一心一意的做事情,就一定会成功的。
真假美猴王读后心得 篇4
这一次,不知道有多少观众被真假美猴王欺骗了。今天,让我戳穿泼猴的鬼把戏。
事实上,这次没有怪物,所谓的六耳猕猴也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孙悟空自己的鬼魂!每个人都看到《西游记》僵化了大脑,总是认为孙悟空在抓怪物,但怎么不能想到:孙悟空也会假装是怪物,唐僧这个秃头领导暴力殴打腹泻私人愤怒!
起初,孙悟空是受害者,但结果,他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因此,孙悟空是第一个嫌疑人。让我们重新看看这一幕:
一、起因
孙悟空打死了两个强盗,唐僧念经超度强盗的亡灵:拜惟好汉,我以好话,尔等不听,却遭行者,棍下伤身。你到森罗殿下兴词,他姓孙,我姓陈,各居异姓。冤有头,债有主,切莫告我取经僧人。
八戒笑道:师父推了干净,他打时没有我们两个。三藏祈祷:英雄抱怨,只告行者,不做八戒和沙僧。
孙悟空说:师父,你老人家太无情了。虽是我动手打,却也只是为你。你不去西天取经,我不和你做徒弟,怎么来这里打杀人?然后他骂道:我烦了我的脾气,杀了你。尽你最大的`努力去那里起诉。我的老孙子不怕。玉帝认出我,天王跟着我;二十八宿怕我,九曜星官怕我;十代阎君曾经和我一起当仆人,五路猖獗的神曾经和我一起当后生;三界五司,十方诸宰,都很熟悉我,跟你起诉!”
这绝对是在恐吓唐僧,惹怒老子,甚至杀了你。去起诉吧!
三藏看见他说了这样的恶话,心惊肉地跳道:徒弟,你怎么能认真起来?
晚上,我住在老杨家。老杨的儿子是一群强盗。孙悟空杀死了20或30名强盗。他还老杨儿子的头,拧给唐僧。
唐僧大吃一惊,读了《紧箍咒》,勒死了一个耳红、眼睛肿胀和头晕的行人。他在地下打滚,翻筋斗,竖蜻蜓。疼痛是不可抗拒的。把大圣咒倒在地上,把箍放在肉里,有一英寸的深度。并威胁说:快走!晚了一点,我又读了真话。这一次,我永远不会停止说话,勒出你所有的脑袋!
这是唐僧第三次赶孙悟空离开。西天路走了一大半,看到结果就要出来了。他想让他离开!
大圣的痛苦难以忍受,突然省悟道:这和尚负了我的心。
于是,孙悟空生气了,终于撕破脸皮,反目成仇:你这个秃头!没有老孙子,连口水都不用喝,还这么刁难我。如果你不给我一些颜色,你就不知道我老孙子的残忍!我在乎你是谁!一根棍子把唐僧打晕在地,扬长而去。我留下了这样一句话:你残忍的秃头很贱我!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4篇
我们读了作者的作品以后,其实对于故事的情节是很感兴趣的。 思考这本书对自己的影响,标志着我们开始写好一篇读后感,关于“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笔稿范文网写了一篇文章欢迎大家来浏览,希望您能够收藏本文并分享给您的朋友们!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1)
读完《尘埃落定》。如何在时代变迁中看清方向,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书中有几个聪明人,叔叔是一个。他有着国际视野,能够看清世界、中国和藏区所处的时代和各自的格局。黄师爷是个聪明人,具备大视野,能够看清国家政治格局和历史进程,只是选错了队列。书记官是聪明人,虽然缺乏国际视野,但在他的知识范围内,能够看到时代变迁和动向。
麦琪土司是个聪明人,虽然看不清政治格局,更没有国际视野。但在土司间的斗争中、争权夺位的算计权衡中,能够体现出他所处格局下的智慧。管家也算聪明人,懂得主人心思,能够为主人分忧,在“立储”斗争中能够做对难度较大的选择题。“傻子”也是聪明的,不为不现实的诱惑而费力和烦心,能够看到事物的根本,能够得到有本事人的喜欢和帮助。更难得的是,在没有大格局大视野的情况下能够洞察时代的变迁和动向,这一点彰显大智慧。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2)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汉人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习。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3)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心得(篇4)
文学作品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记录过去的历史,告诉后人,我们的祖先曾经这样生活,相爱,另一种是创造一个崭新的世界,告诉今人,未来世界里我们或许还是如此活下去。
阿来的《尘埃落定》,无疑两者兼而有之。虽然说藏族土司的世界早就存在,而且已经故去,可是我们并没有真正去了解过它,更罔谈熟悉它,所以对我来说,它其实是一个陌生而崭新的世界。
《尘埃落定》整部小说里,傻子的行为常常不可理喻、出乎意料,却又处处表现出大智若愚,他老谋深算的父亲麦其土司,精明毒辣的哥哥,美若天仙却不忠的妻子塔娜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无法按常理摸透傻子的心思,不知道他究竟是傻还是聪明绝顶!透过傻子的内心世界和眼睛,给人展现了复杂的亲情,爱情,和形形色色的世人,土司家族从昌盛到快速土崩瓦解的历史。我喜欢里面的每个人物。和预想中的好小说的人物不同,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这也使得整个小说充满诗意。小说里的每一句话,似乎都可以读上几遍,细腻的感受让人莞尔。故事情节饱满而丰富,就像看一部电影,活色生香。
小说是鲜活的还是压抑的,是迸发的还是窒息的,对于读者来说,其中的区别一清二楚,那不仅仅是西藏风情带来的新鲜感,而更是一种普遍的共性,它既存在于《尘埃落定》的人物中,也存在于一切伟大作品的人物中。我不想把阿来这部小说归于魔幻现实主义,但它里面丰富的想象力绝对不亚于任何一部出色的拉美魔幻文学作品,这样的想象力不是天马行空匪夷所思,而是在极其真实的细节之中展现开来。让人觉得始料未及的,不一定是出现了不可思议的现象,而可能是事情的发展让人觉得世界变幻。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到《百年孤独》,想起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一个傻子和上校同样有寓言的神奇本领,而且总会从他们的身上散发出神秘的气息。从人物刻画上看,《百年孤独》读来就好比首先是一幅巨大的白布,马尔克斯则用调色板将每个人调好颜色往上面泼洒,每个色彩都让人过目难忘。《尘埃落定》就好像是一个傻子站在中间,其他的人在时代背景的沉重压迫下,显不出多少特殊的气质。
看完以后,又找来同名电视剧看了一遍。看的时候,又把它和《阿甘正传》这个故事联系起来了。主人公都是有点傻的人,他们的经历似乎是奇遇,也是时代历史在他们身上的折射。创作者借用他们,带着轻松和调侃,演绎的那个时代的众生的生活。
然而《尘埃落定》中傻子的故事是用自述的方式描写的,而《阿甘正传》中阿甘的故事是用外界审视的眼光阅读的。阿来笔下的傻子时不时的透出聪明和睿智,并且从小到大,似乎冥冥之中有人在为他引路,适时地的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把他塑造的更加神奇。而阿甘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执着和专注,它们总让好运和他相伴。阿甘给人更多的是感动和一种不知失败和执着的精神,傻子给人的更多的是哲理和思考。
虽然傻子和阿甘的爱情一样执着,但他俩的爱情经历都是不幸的,女人讨好傻子只是因为他是未来的继承人,不会倾心于他,而珍妮或许只是把阿甘当做朋友。
傻子和阿甘这两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经历各自不同,他们的故事却能很好的互补,让人看到这两个有点傻的人眼中独特却有类似的世界。
“此生纵然轻若鸿毛,不过在人世间飘荡了一回,但真情依旧,生命轮回,应当不存在什么遗憾。”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
[参考]《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4篇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很好地提升我们的思考水平,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以下“[参考]《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4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的品鉴!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1
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的人生跌宕起伏。这是一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尽责,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最初住在圣克拉拉谷的一个大法官家里,在阴凉处晒太阳。冬天,它坐在主人的火边取暖,过着高贵舒适的生活。它是整个房子里所有狗的国王。但1897年,育空河边发现了金矿,在美国迅速掀起了淘金热潮。许多美国年轻人来到冰雪世界阿拉斯加,所以狗在险恶的淘金之旅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转卖给邮局,被送到阿拉斯加寒冷地区拉雪橇运送邮件。在旅途中,巴克不断奋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这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失败。最后,它回应自己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同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认为他在小说中如此激烈的话语和血腥的场景描述与他童年的黑暗经历无关,所以他希望他能成为一只残酷的狼,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里,生存只有前进,前进,永远不会后退。
我钦佩巴克的`精神。无论遇到什么挫折,它都会勇敢地面对,敢于战斗,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全部能力接受新环境,学习新技能生存。想想自己,就像温室里的花一样,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以懦弱的态度回应。爱默生曾经说过:即使断了一根弦,剩下的三根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生活。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时代,要想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勇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猛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因为他不屈不挠的信念和一路拼搏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为了突破障碍,看到有希望的明天,我们必须在失败后保持前进的心。不管结果如何,永远不要放弃心中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生活-超级公平,你付出的一切努力都会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2
《野性的呼唤》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被许多读者称为“写狗的家伙”。但《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是伦敦作品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条狗。书中的许多段落,简直就是一首诗。
《野性的呼唤》讲了一条叫巴克的狗被转卖后再转卖成一条雪橇狗,一直到它的最后一个主人死去了,它便因祖先遗传和环境,成为一只巨大的狼,而且是狼族的首领。
在杰克.伦敦写自然.写强者的小说中,《野性的呼唤》和《热血生命》,堪称两不最有特色的代表作。读这本书,你会惊叹巴克那神奇的力量和狗的精神,一件你觉得狗做不到事,书中的狗却做到了。读这本书你会非常喜欢狗,而且你也会知道要怎么照顾狗。书中的许多语言生动形象,仿佛当时的画面就出现在你的眼前。在书中的许多事情会让你的心情跟着紧张,跟着开心,跟着伤心,还能让你懂得生命的珍贵。
《野性的呼唤》是一首野性的歌,强者的歌,也是回归大自然的歌!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3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礼貌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当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回到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呼唤》,以往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之后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终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能够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到达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能够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明白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
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仅是敬畏、不仅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仅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古老的渴望在内心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
你读到过这首诗吗?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写的成名作——《野性的呼唤》的开头。
暑假里,我就有幸从朋友那儿借来阅读了这本精美的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整个故事以当时美国阿拉斯加淘金热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小说中的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又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终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虽然主人几经调换,但巴克和最终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深厚情谊。桑顿多次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巴克也多次营救了身处险境的主人。当最终的主人不幸遇难后,巴克将杀害主人的人一一咬死。从此,便走向了荒野。正是这巴克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十分向往的野性的呼唤,最终让巴克选择与狼共存、原始野性的生活。
巴克是那样聪明能干,五分钟就为主人赚了1500美元,自己150磅的身体却能拉动1500磅的货物;巴克是那样勇敢忠诚,它能在那么恶劣的环境里生存,不怕任何困难,越是困难,越要去挑战,它甚至能够几天几夜不睡觉,主人叫它跳悬崖,它就跳悬崖……在杰克伦敦的笔下,精彩鲜活地描述总让我觉得巴克它已不是一只狗,而是一个无比顽强、不屈不饶的战士。读着读着,我的心被之感动、为之震撼。我想,也许在巴克看来,人类还不如它们狗忠诚,而是那么的残忍,用毒打的方式制服它们,当它们因饥饿、疲劳、伤病不能为主人拉雪橇时,主人就无情地将它们杀死。所以它才要义无返顾的走向荒野。
我从前言中了解到,《野性的呼唤》这本小说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的个人奋斗的真谛。我想,杰克伦敦之所以能写出《野性的呼唤》这么精美而又有震撼力的小说。一个跟他艰难的生活经历分不开,还因为杰克伦敦一向是个十分热爱读书、热爱写作的人。在他少年时代,杰克伦敦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阅读,进取为校报投稿。他不仅仅从书中寻找到他生活中无法找到的答案,又广收博览,才成就了自我一部又一部作品,获得了巨大成功。不管是《野性的呼唤》中的巴克,还是生活中的杰克伦敦,他们那种顽强的生命斗志都值得我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学习、借鉴。
难怪,历经百年,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还是一本有魅力有吸引力的好书!
《野性的呼唤》读后心得 篇4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不是普普通通的狗,而是担任全书主角的狗,以其在冰天雪地里的生活、性格、情趣、事迹震撼读者心灵的狗。
故事的大背景是发生在19世纪的欧洲,故事从一个安逸的城堡开始讲起,巴克,是一个富人家的宠物,每天负责看家护院,照看主人家的孩子,生活舒适安逸。后来北方开始了淘金的大规模运动,无数人前往北方,去追寻着自己的黄金梦,这也给无数的狗儿带来了无尽的灾难。巴克就是其中不幸的一个。
他被一个花匠的助理卖给了狗贩子,从此踏上了一条回归野性的道路。他首先被关进笼子里运往北方一个训狗猎人的手里,猎人直接把巴克从笼子中放出来,巴克企图反抗,但被猎人的大棒狠狠地教训了,他第一次被揍得那么惨,他逐渐开始明白了,棍棒的统治方式,“手拿大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律的人,就得服从。”。他从此和其他的被贩卖的狗关在一起,狗群里每天互相厮杀,他也在慢慢的褪去文明的外衣,回归原始的野性,从被别人欺负,到最后称霸,他已经变得狡猾、贪婪、无畏,但是他还是没有变坏,他没有恃强凌弱,他仍然恪守正义的法则。
最后在他奄奄一息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爱他的主人索恩顿,他在主人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真正的爱。本以为故事就要圆满的收场了,在他和主人一起去探寻黄金宝藏的时候,他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在荒野深山之中,找到了黄金宝藏,他已经恢复了一半的野性,可也舍不得离开他心爱的主人,在一次与狼的相处中,他发现这就是他内心一直呼唤他的声音,但是他还是眷恋他心爱的主人,他再次回到主人身边,那几天,他寸步不离的跟着主人,因为他之前的好几任主人都在他的生命里消失了,他太害怕失去主人,尤其是这个对他特别好的主人。
在和主人呆了几天之后,他又想独自进入森铃里觅食,就独自在森铃里猎杀了一头大的领头公鹿,之后他又回到主人的住处,但是在快要到住处的时候,他嗅到了一种不祥的气氛,他知道主人一定有生命危险了,他谨慎的向驻地慢慢的前进,他首先看到了主人的朋友乔死在了草丛里,身上插着一支箭,又往前走去,看到了另一个主人的伙伴浑身被箭刺中,也死了。
此刻的巴克,看见正在欢呼鼓舞的印第安人,彻底愤怒了,他咆哮着冲进了人群中,开始了疯狂的厮杀,他高大雄壮的身躯,在瞬间撕裂了许多人的喉咙,他嗅着主人最后的一丝气息,气息在靠近河边消失了,他知道主人一定是死在了河中。他在河边呆了很久,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他从此就无一无挂了,这时候狼群正好回到了这片山谷,巴克的体型有三匹狼那么大,他足矣一个人抗拒一群狼。最后,他杀死了几头领头的大狼,和之前的那头狼再次相遇,他从此称霸了狼群完成了他从文明到野蛮的彻底蜕化过程。
每年都会回到曾经的那片驻地,去吊唁自己的主人,后来那片山谷就是狼群的居住地,再也没有人敢侵犯那片土地。
书中更多的是关于人性的探讨,最先进文明的人类,可能在特殊的条件下,变成一个野性贪婪的动物,本书,借用巴克,一条狗的故事经历,诠释着在面对生命危险之时,生存就是唯一的选择,为了生存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换句话说,我们当今的文明,也需要一点原始的野性,不要让文明夺取了一些原始野性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譬如对胜利的渴望,对事业的执着,对生活的隐忍等等。但不可让野蛮的欲望占据了文明的道德本性,否则人们将回到精神上的荒蛮世界里去。
跌宕有趣的故事情节,深厚的人和狗的感情,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参考]匆匆读后心得(汇总10篇)
感言是一种表达内心深处想法的方式,感言是记录我们难忘的时刻的证明。当经历了一些触动人心灵的事情之后,我们可以写一篇感言记录自己心中的感想体会,如何在感言中全面的表达我们的想法呢?笔稿范文网特意为你呈上“匆匆读后心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匆匆读后心得(篇1)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匆匆读后心得(篇2)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匆匆读后心得(篇3)
《匆匆》是现代作家朱自清先生写的一篇散文,读完以后,我的感受是:此文只应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文!
这一篇散文主要写时间流逝怎样无声无息。读完《匆匆》,我才发觉我浪费了很多时间——在嘻嘻哈哈玩耍时,日子从欢笑声中过去;在吹嘘时,日子随着天上的“奶牛”飞走;在赌气不肯吃饭时,日子跟着怒火消失。察觉出时间去得匆匆了,我拿着衣服盖住它时,它便飞快地从我身旁闪过;早上上学时,它便和我赛跑。无论我如何加快速度,也总是赶不上它。
过了寒冷的冬天,迎来温暖的春季,花草树木开花的开花、长叶的长叶,而我们呢,为什么回不到自己的童年?人的平均寿命是70岁,现在我们已经过了七分之一多了,我们又留下些什么呢?时间一去不复返,珍惜时间才是根本!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在这有限的日子里,让我们做些无限美好的事吧!
匆匆读后心得(篇4)
这是一篇很难明白的散文,内容以时间为主题,开始第一段是时间的流逝,时间过的真快,令人抓也抓不住,时间总是偷偷的逃走,它给我们留下的往往是深深的回忆。
散文中还告诉我们既然时间不愿意停留下来,那么我们就要去抓,把时间抓来,做有意义的事。如果你就让它们快快的逃走,你便会很难过,只有珍惜时光,努力学习才不会难过,时间是匆匆的来,又是匆匆的去,你没有掌握好你的时间,转眼时间也不想由你掌握。
这是一篇充满诗情的散文,作者朱自清把时间藏在文字中,文字把时间描写得如此美,也描写得如此快,有些句子写的我很喜欢,简单明了,“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不论你在做什么的时候,时间都会悄悄的走,所以做事的时候也不可以磨蹭,因为这样时间也会走。
还有一句“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这说明时间毫不停留,挡不住,叹息也没有用。因为在你叹息的时候,光阴也正在流逝。
我们要读读课文,了解时间是为什么不会停下。
匆匆读后心得(篇5)
最近工作不忙,偶然间看到了《匆匆那年》这本小说,才得知这本书已经出了好几年了。本来是一个对看小说没什么耐性的人,长这么大基本也没看过几本小说,特别讨厌的不带抬眼看的就是玄幻,修真,穿越类的YY小说,看来我的人生观还是喜欢真实的,就算是故事,也是可以摸的到,看的见得。
上次还是去年看的藤井树的《有个女孩叫FEELING》,很清纯唯美,和这本一样,讲述的都是初恋的故事,也不知道这两年怎么了,86年的人,总会冒出许多小情绪,包括对那些年的追忆和苦涩初恋的遗憾。也许是这样,才有些迷恋此类小说。我也把自己的故事分享给大家吧,绝对真实,先把这三年概括着随便写写,那支离破碎的记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串起来的,如果大家喜欢,我就继续往下写。
“寻茴”的爱情故事看的我很沉闷,也很心痛,不知道这个心痛是不是来源于那份对青春的遗憾。我高中那几年,虽然不够陈寻那么优秀,那是小说渲染出的角色,但在学校里也是实打实的风云人物,那个时候的小男孩小女孩基本上就是看外形的,喜欢阳光帅气的男孩,喜欢漂亮可爱的女孩子,我就属于那种很多女孩子喜欢的男孩,小时候真的够帅气,也阳光大方,总是学校里的活跃份子,上三届下三届没有不知道我的。高一加入学生会,在班里还做了三年生活委员,每一年年级同学都要打乱重新分班,可我换了三个班主任,都让我做生活委员,高三的时候我很纳闷的问班主任,班主任是刚从师院毕业的女教师。“给个团支书干干啊,为什么老是生活委员呢?”她的回答让我无言以对,“你个子高,还那么爱干净,让你做生活委员,大扫除的时候,女生的积极性也高。”
那三年,经常被陌生女孩惊讶的说,其中有一次,低年级的一个女孩拉着我就问“你就是那个谁谁谁啊,我可见到真人了,我们宿舍人老讨论你”,我也不认识她,一脸茫然的说“被女生宿舍讨论的人,没一个活的好的,说,都说我什么坏话了?”,她说“没有没有,就是有个女孩特喜欢你,这两天还出大事了,原来她下铺那女孩也喜欢你,俩人因为这还赌气不说话了,今天更离谱,直接吵起来了。”我说“你说的那俩我都不认识啊,我怎么不知道呢。”她说“每次足球比赛的时候,她都给你买水啊,但没一次敢上前给你的,就是上次运动会,你做国旗手,她喜欢上你了。”看着她那水灵灵的俩大眼睛还有点兴奋,我说“那是小女孩不懂事,个人崇拜,当个国旗手有什么牛比的,你帮我谢谢她俩啊。”她愣了愣,然后被骂了一句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看来风云人物还真不好当啊。
曾经有个同班女孩传纸条跟我说,“你得阳光可以感染身边所有的人,看到你,我心里最阴郁的那部分都被照亮了。”那女孩我也不熟,我们是省重点高中,除了像我这样的一小部分奇葩不好好学习外,大家都是埋头苦学,所以很多同班同学都没说过话,有的同班一年了,我都还不认识,那年代就这个样子。她说我像黄磊,我说怎么看也不像啊,为什么像他啊?她说,因为我喜欢黄磊。一次过了周末来到学校,她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四页纸,还有一张她的艺术照,她长的很可爱,也漂亮,大大的眼睛,笑起来纯纯的,我还心里骂了句神经病,那个时候傻呵呵的,就知道耍酷调戏姑娘,对这么文艺的句子根本没什么理解,也根本感受不到对方的那些小情绪。她现在已为人妻,前两年,还未嫁人的她还约过我一次,我也够木讷了,根本不知道女孩的那一点小小的心思,席间我把自己毕业来奋斗的“丰功伟绩”吹了个遍,她就眼巴巴微笑着听,但我好像没说一句她想听到的,走的时候,她说了句,你是我这城市里最好的朋友了。那时候,我坐她前面,她经常课间跟我唱孙燕姿的歌,简直是原唱,最喜欢听她唱的《天黑黑》,当唱到这三个字的时候,她那O型的小嘴我就想笑,现在每听到这首歌,都能想起她,她是我高中喜欢过的女孩,但没有开始,那时候根本没个正行,不过现在想想,这一点一滴的情感是一去不复返的啦。
有一次和同学打架,我住院了(那时候太瘦了,打不过人家,呵呵),同班一个默不作声,从来没见过她说话的女孩子给我课桌斗里塞了厚厚一沓信,她和上面那姑娘是一个宿舍的,那两个我不认识,但这俩是同班同学,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女孩都怎么想的,我又没跟你们谁恋爱,喜欢谁还要争个你死我活的,我特别不理解,但跟我没半点关系,可最后我却臭名昭著,我哪错了?继续写,我住院的那段时间,每一天她都会给我一篇很有诗意的文章,这女孩五官挺好看,就是脸上有痘痘,被埋没了。我住院回来还在气头上,总想找个机会把那男孩拿刀扎了,(幸亏那一个月都没见他上学,气消了,不然我估计现在还出不来),正在气头上,在看那满篇诗句,一句看不懂,更恼火,所以这个人在我的记忆里根本没存在过,也是写到这里才想了起来,想想是自己太贱,大上课的,扔人家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看你特别像我之前认识的一个人,好像从哪里见过。”我趴课桌上刚睡醒,无聊来着,不知道哪根筋秀着了,给她了一句这话,我是没当回事,可人家就一直当着事。那一年期末考试,一个从前十名到了三十多名,一个从前十名到了四十多名,我从倒数第一到了倒数第一。我真是个祸害啊。
说起传纸条,我和同样坐在最后一排的那哥们,现在我们还是很好的哥们。最后一排就我俩,二年级刚开学第一天,都是重新排的同学,有一小部分比较跳的都认识,我们的前排的前排有个女孩在高一就比较出名,和我们一个城市的,我那时候真没正行,趁哥们睡觉我扔了个纸条砸在了她的头上,我赶紧装睡,上面写着,你很漂亮,高一我就喜欢你了。你的后面的后面的...右面,结果阴差阳错的他俩好上了,一直好了六年,但没有走向婚姻,我这哥们爱她爱的很苦,真应了一句老话,要门当户对啊,那姑娘家境较优越一些,俩人大学一个在南京,一个在武汉,辛苦维持了两三年就分手了,我特惋惜,不知道我这张纸条这个做媒人,他们是恨我还是感激我,最起码歪打正着的谱写了一个属于他们的故事。拿纸条砸她就是为了好玩儿,丫一点念想都没有。
这不知道什么时候写到头,这才写了有百分之一,里面曲曲折折的故事,我的故事,哥们的故事还有很多,先吃饭了,饿死了,写的仓促,有空了,屡屡思路,再写。
匆匆读后心得(篇6)
在前几周,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名字叫《匆匆》。这篇文章是中国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朱自清写的。
这是一篇散文,这篇文章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
这篇文章以一些生活中的事例来向我们说明要珍惜时间,时间一去不复反,告戒我们不要虚度光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是啊,时间匆匆,转眼间,我已经走完了小学六年的生涯,这时,我不间想起了以前发生的事情。
那是一天下午,我的作业还没写完,我就出去玩了。妈妈看见了就说:“丁丁,作业没写完,你怎么就出去玩了?”“没关系,回来再写!”我没有听妈妈的劝阻,出去玩了。到了晚上,我回来吃晚饭了。妈妈说:“吃完晚饭写作业吧!明天就星期天了!”
“没事,明天再写。”我不以为然的说。“明天上午有事,你还是今天晚上写吧!”“没事,我明天下午再写!”妈妈没再说什么。就这样,我一拖再拖,已经到了星期天晚上,我在书桌上赶作业,心里想道:“要是现在是星期六就好了!”“妈妈在一旁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时间在你的身边一点一点的流逝了,你一定要知道时间是不等人的,要抓住身边的分分秒秒!“听了妈妈的话,我有了一点感悟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我不禁想起了鲁迅说的一句话”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益于谋财害命的。“朋友们,珍惜时间吧!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
匆匆读后心得(篇7)
其实,世界上最快而最慢,最久而最短,最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当我们为一个又一个抽象而无聊的问题而伤脑筋的时候,你是否意识到那“哒哒”的秒针已经走过了一圈又一圈?没错,这就是时间的无情,可你有没想过你已经拥有了时间,只不过你对时间的等待置之不理,以至于她在那一分一秒中从你身边飘过,消失在日子的大海里罢了。
总是哀叹命运不公的人儿吖,何曾站起身子来做些什么!我们总是抱怨着:她的旋律是多么的`匆匆,甚至连停下来喝咖啡的时间都没有!
是吖,“在千门万户里的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只有匆匆罢了,只有徘徊罢了”,人不能就这么活着,犹如行尸走肉一般模样!宇宙浩瀚,人生短暂,倘若再浪费那一分一秒的时间,人生岂不白走了一趟?!有人在临死之前说后悔没有珍惜时间,人类是高等动物,不能到临死前才觉悟!
冬天枯萎的杨柳在来年枝条又已满身翠绿,待到窗外的丁香又要开时,你还认为你拥有时间吗?
匆匆读后心得(篇8)
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
可是,对这篇文章最真确切的感觉却是,那时的语言真的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背起来真不容易!这是不是在浪费时间呢?
老师却告诉我们,这篇文章是她的挚爱。文章紧扣“匆匆”二字展开叙述,思绪万千,叹息不已。结构精巧,转承自然。纯朴简练,情景交融。处处流露出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这是不是告诉我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呢?
想想我现在的生活。最喜欢在周六、周日的早上睡到自然醒。给一星期的早起做个补偿。一日之计在于晨,无比美好的早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从床边溜走了。午饭后顺便瞄两眼电视,不敢贪恋,赶紧抓紧时间写作业。毕竟,我可是个好学生,没有不写作业的习惯,还要把字写好,题目作对才算完。一个下午忙忙活活,语文、数学、英语轮番上阵,到晚上也不能写完。我们可是六年级的临毕业的小学生了,作业多点儿在所难免。第二天依然如故,把各科作业写完一般都得下午四五点钟。
两天的时间匆匆而过,做了什么有意义的事了吗?看书了吗?有预习或复习功课吗?出去玩了吗?对于喜欢画画的我,有时间画吗?对于喜欢写日记的我,动手了吗?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下个星期呢?不过也是如此。一日复一日,万事成蹉跎。
时间过得飞快,是何等的匆忙,若是每个星期都如此,我们何时才能做点儿自己喜欢的事情呢?
匆匆读后心得(篇9)
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它使我受益匪浅。在这篇文章里,朱自清,用一个设问句——“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引出自己对时间的思考。以多种修辞手法,向我们道出匆匆流逝的时间一去不返的道理,语言生动,寓意深刻。
是呀,时间匆匆流去,是我们无法控制的,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更多的有意义的事情。因此,朱自清在文章中呼吁我们不要白白浪费时间,不要庸庸碌碌、平淡无奇的走过一生。
说起时间,我真感到羞愧。放学回家,我不是玩,就是看电视。别人抓紧时间学习,而我抓紧时间看电视,看动画片。考试成绩不理想,心里不服气。我要是把看电视的时间用在学习上,肯定也能考好。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其实别人比我多的不光是分数,更重要的是他们知道珍惜时间,多了一份刻苦学习呀!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时光老人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多的,就看你能不能珍惜它,把握它!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珍惜时间吧!同学们,努力,请从今天开始!
匆匆读后心得(篇10)
这几天,我们学了匆匆一课。
这篇散文诗朱自清写的,写的真实而又耐人寻味。是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惟独时间却一去不复返。
作者觉得时间过得飞快,不仅“头涔涔而泪潸潸了”。但拦不住时间不仅掩面叹息。
我只是一名小学生,觉得自己时间很多,用也用不完,总是浪费时间。当别人说自己时,自己又说:“没事,浪费一点儿没关系!”可是当我学完这篇课文时,我沉默了,我觉得自己当初是多么的傻!作者的话深深的打动了我,一天,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这完全要看你怎么用它了。而且,这一天过去,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不论怎么样它也不会回来了!
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浪费每一分每一秒,“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
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做一个时间的小主人吧!使我们的时间一点儿也不浪费,把省下的时间看一会儿书,或者写一会儿题,多转一下大脑,是我们的成绩一高再高,大家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让我们记住两个公式“慢性自杀=浪费时间”“增加寿命=珍惜时间”!
[荐]雷锋日记读后心得4篇
下面的内容主题为雷锋日记读后心得,是栏目小编为你整理的。感言就是每当我们遇到一些事情获得感受将其表达出来的内容,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颁奖典礼时。我们都会有代表上去发表一下感言,感言也可以帮助我们记住此刻的感受。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雷锋日记读后心得【篇1】
今天,我读完了《雷锋日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记载了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成长经历和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
雷锋,是湖南人的骄傲,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他做好事从不留名。他的战友经常发现自己换下的脏衣服,准备拿去洗时却已经全部洗好了;家里有困难急需用钱时,自己还没来得急寄过去,家里已经捎信说钱已收到。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一切都是雷锋做的。大家恍然大悟跑去向雷锋致谢时,他却淡淡地说:“战友们,我们都是兄弟,这些事何足挂齿,都是我应该做的。”是啊!雷锋就是这样一个人和鲁迅先生一样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
读了《雷锋日记》我知道了他的这种优秀的品质与他的成长是分不开的。雷锋的童年十分悲惨:父亲被日本人杀害了;哥哥在资本家的工厂里打工,在工作时把手折断啦,工厂不但不赔偿,还将他哥哥赶出了工厂,由于家里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哥哥活活的病死;弟弟又被饥饿折磨而死;母亲接受不了这接二连三的打击自杀了;这本来的五口之家,只剩下雷锋孤苦伶仃一个人。坚强的雷锋没有被困难打倒,勇敢地活了下来。在党的关怀下,雷锋穿暖了衣服,吃上了饱饭,走进了学堂,拿起了书本,过上了温饱的生活,还送他走进了学堂。他读书十分用功,就像一颗钉子一样不断的钻研,不断地挤刻苦的学习知识。他无论何时何地,哪怕是下地干活,喂猪种菜时口袋里都放着一本书,只要有空就打开书本认真的读起来,所以雷锋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长大后的雷锋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无产阶级战士,他爱党,爱人民,爱祖国。他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时时处处都为他人着想。他虽然只活了22岁,他的死也是为了帮助别人而死,真是比泰山还要重。在他短暂的生命中,他为人民做的无数的好事,人们至今还在流传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雷锋日记读后心得【篇2】
雷锋一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全死了,雷锋的妈妈临死之前把他托付给雷锋的远房亲戚二姨奶奶,二姨奶奶收留了雷锋,雷锋在新家住的很好,小孩子能干的活他都干。
有一次他上地主家的确良山上砍柴,被地主婆砍了三刀,很快血沾了一手,回到二姨奶家,二姨奶给他上了草药,一个月后,雷锋的手好了。
不久他参加了儿童团,有一次他派牧童监视坏蛋,他把消息告诉了陈书记,陈书记听了雷锋的话十分的感动。
雷锋被木柱压了一下,牺牲了。我觉得雷锋充满爱心,乐于助人,他把为民服务当作他的生活习惯,经常有工作体现,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就这样传开了。
世上有许多关于雷锋的故事,它都在告诉我们要学习雷锋的好榜样,但我们并不是去学他不顾生命抢救国家财产,而是学习他那种舍己救人的精神。
雷锋日记读后心得【篇3】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首家喻户晓的民歌时常在我耳边响起。我们身边也涌现出许多“活雷锋”,看着这情景,我又拿起了那本《雷锋日记》。这本书虽然已经看了很多次,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泪流满面。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冬天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这是出现在雷锋叔叔日记中的一段,从这里,我知道了雷峰叔叔是那么的尽职尽责,他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可是他却做到了自己的本分。坚守着自己生活的岗位,他是彻底为人民服务的,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是光荣的,有价值的,是比泰山还重的,我们难道不是也应该学习雷峰叔叔,做一颗小小的螺丝钉吗?
雷锋叔叔那默默奉献、忘我劳动、 尽职守、艰苦奋斗、生活简朴的精神,在我们心中永放光芒!
啊!雷锋叔叔,我敬佩您!我为我们中国有这样一位英雄而感到自豪!
雷锋日记读后心得【篇4】
读《雷锋日记》有感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大家唱着这首歌,就能想到一心为民的雷锋吧。
雷锋是9年2月8日出生,到92年8月日逝世,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民解放军,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雷锋原名:雷正兴、父亲:雷明亮、母亲:张元满、爷爷:雷新庭、哥哥:雷正德。雷锋得的成就也不少有: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还有抚师市人大代表。同学们我们了解雷锋,一起看看雷锋的小故事吧。
有一次,雷锋外出时在沈阳车站换车时,发现了一个背小孩的年轻妇女,被一群人给围着,雷锋向前去打听,原来她们是从辽宁去吉林看丈夫,可是车票和钱丢了,雷锋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钱为妇女买了去吉林的车票塞到她手里,妇女站起来问:“小兄弟,你叫什么,哪单位,家住哪?”雷锋看了看说:“我叫解放军,家在中国。”
雷锋的这个故事感动了我,雷锋不畏一切,拿自己的钱为那位丢了钱的妇女买车票,可隐瞒自己的名字、住址、单位,雷锋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感动了大家。
今天我读了《雷锋日记》。从日记中,我知道了雷锋是出生在旧社会的一个穷孩子。他从一个穷人,到工人,到军人,付出了多少心血。他的“钉子”精神,值得我学习。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挤劲,一个是钻劲。我觉得,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提这种“钉子”精神。
而我呢?在这么好的学习环境里,还这么不认真学习,这么爱吵,这么爱玩。考试中,我每次都因为一个个的小错误而是自己失去满分。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他那穿破了的衣服,补好了再穿,在军队里,其他日常用品他也少领,自己够用就行了。与雷锋叔叔相比,我们实在惭愧,衣服划破了一个小洞,丢掉;鞋子旧了,马上换掉;书本脏了,把他扔掉;我们生活在这个年代的人都不懂珍惜,从来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没想过这些生活都是革命者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这种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格外珍惜才对啊。
今天我读了《雷锋日记》。从日记中,我知道了雷锋是出生在旧社会的一个穷孩子。他从一个穷人,到工人,到军人,付出了多少心血。他的“钉子”精神,值得我学习。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钉子有两个长处,一个挤劲,一个是钻劲。我觉得,我们在学习上,也应该提这种“钉子”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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