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白》读后感(集锦十四篇)。
作品教给我们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透过写作读书笔记,让自己的阅读更具层次感,您在寻找好文章吗我们建议您阅读“《麦克白》读后感”,欢迎您参考并仔细阅读!
《麦克白》读后感(篇1)
麦克白》读后感
读《麦克白》有感
“我为什么要学那些罗马人的傻样子,死在自己的剑上呢?我的剑应该是为杀敌而用的。”这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任务麦克白所说的话。
在《麦克白》这篇戏剧中,麦克白从一个忠心耿耿和屡建奇功的将军变为残酷的暴君,最后被打败。这一蜕变过程无不吸引着我,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给我带来得是悲伤和思考。
莎士比亚生活在文艺复兴的时期,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达到作为神学和经学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等观点不断被提出,许多优秀作品不断出现。《麦克白》就在这样的时代诞生的。读过《麦克白》之后,不禁发出疑问:
是什么使麦克白从一个忠诚的大臣变成了一个受保护的君主?原因有很多。首先,他周围的人的影响是不可避面的。女巫的出现和预言点燃了麦克白对权利的渴望。
他决定刺杀邓肯国王是,他内心是挣扎的,但是他的妻子却一昧的教唆他去做这件不义之事。妻子的支持使他认为这是自然的,于是麦克白开始杀人。一个人会受到身边人的影响。
人不肯每时每刻都头脑清晰,会迷茫会挣扎。这时,我们需要的是周围人的帮助,而不是一个把自己推入火海的人。此外,还有内部原因。面对人民的权利,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坚定。
麦克白曾是一位创造了许多奇己的将军,但面对权利和其他人的煽动,他无法坚定自己的心。他挣扎,他困惑,他害怕,但正义的曙光不能照在他身上唤醒他。从那以后,我们失去了一个忠诚的将军和一个残酷的暴君。
《麦克白》本身就是一部戏剧,许多人也许都喜欢通过舞台了解其中的悲哀。但我更愿意感受到字里行间的味道,悲伤,挣扎和黑暗
该剧大胆批判封建主义的残酷黑暗和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建立新的社会关系和伦理道德的要求。这种对理想的追求值得让我们学习。社会的进步思想也需要不断更新。
封建的旧思想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反映,一点也不差。通过这部作品,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阴影和对光明的渴望。看完这部戏,我有了一个深刻的理解: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不能扩张。
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眼睛,最终导致死亡。足够大的野心甚至可以毁灭世界。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欲望面前把握尺度,控制自己。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决心突破它。
封建制度对于人们的毒害是十分的严重,它是一根插在社会心脏的一颗毒刺。只有忍痛拔去,才有以后的复原。《麦克白》这部戏剧让后来的人们可以深入的了解封建社会的状况,给现代的人们一个重要的借鉴。
忽然想起纪伯伦曾说过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我们应该控制自身的欲望,不忘初心,不让野心控制住我们。我们需要做的是让世界少一个掉进深渊的麦克白。
小贴士:作文是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和能力的体现。写作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它要求学生积累知识,提高阅读效率。
它离不开对周围事物的观察。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了解外面的世界,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勤奋实践,这对提高作文水平是非常有帮助的。
《麦克白》读后感(篇2)
莎士比亚一生创作了许多杰出的作品,但在16世纪却没有获得任何荣誉。直到19世纪浪漫主义在英国盛行时,他才被提升到天才的水平。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每件是都有不可预知的一面。当那些可以满足却不能要求的东西出现在他面前时,麦克白并没有控制住他的欲望,而是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一步地把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本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部原因,即看到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的鬼怪和女巫。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更不用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了,女巫和鬼魂们关心什么?
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
即使这些女巫能预知未来,即使她们能理解命运,她们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不出现在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不听妻子的谬论,我们的英雄可能在凯旋归来的那一刻被提升为科特勋爵,然后自然继承皇室财产,最后平安度过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生活充满了起起落落,但命运总是掌握在他自己手中。麦克白因为不知道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白粉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种激情和六种欲望。欲望是一把利刃,它既不能拔出剑来伤害自己,也不能被它杀死。——后记 《》
《麦克白》读后感(篇3)
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我,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我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境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最终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我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忙自我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能够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我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最终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本事,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症。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麦克白最终成为了一个暴君,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报仇,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麦克白》读后感(篇4)
“我为什么要学那些罗马人的傻样子,死在自己的剑上呢?我的剑应该是为杀敌而用的。”这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任务麦克白所说的话。在《麦克白》这篇戏剧中,麦克白从一个忠心耿耿和屡建奇功的将军变为残酷的暴君,最后被打败。这一蜕变过程无不吸引着我,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给我带来得是悲伤和思考。
莎士比亚生活在文艺复兴的时期,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达到作为神学和经学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等观点不断被提出,许多优秀作品不断出现。《麦克白》就在这样的时代诞生的。读过《麦克白》之后,不禁发出疑问:是什么让麦克白从一位忠心的臣子变成参保的君主?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周围的人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女巫的出现以及预言燃起了麦克白对权利的渴望。他决定刺杀邓肯国王是,他内心是挣扎的,但是他的妻子却一昧的教唆他去做这件不义之事。妻子的支持让他决定这是理所当然的,于是麦克白开始了他的杀人之路。一个人会受到身边人的影响。人不肯每时每刻都头脑清晰,会迷茫会挣扎。此时,需要的是身边的人给予帮助,而不是需要一个把自己推进火海的人。除此之外,还有的是内在原因,面对权利的诱惑,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坚定。麦克白原本是一位屡获奇功的将军,而面对权利和他人的教唆时却不能坚定自己的内心。他挣扎过,迷茫过,害怕过,但正义的曙光并不能将他照耀,将他唤醒。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位忠心的将军,多了一个残忍的暴君。《麦克白》本身就是一部戏剧,许多人也许都喜欢通过舞台了解其中的悲哀。但我更喜欢感受字里行间的那种气息,那种悲伤,挣扎,黑暗的气息……
该剧大胆批评了封建制度的残暴黑暗,以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这种对理想的追求值得让我们学习。社会的进步思想也需要不断更新。封建的旧思想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的一点也不错,通过这个作品让我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部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足够大的野心甚至可以毁灭世界,我们所能做的是在欲望面前把握尺寸,控制住自己。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冲破黑暗的决心。封建制度对于人们的毒害是十分的严重,它是一根插在社会心脏的一颗毒刺。只有忍痛拔去,才有以后的复原。《麦克白》这部戏剧让后来的人们可以深入的了解封建社会的状况,给现代的人们一个重要的借鉴。
忽然想起纪伯伦曾说过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我们应该控制自身的欲望,不忘初心,不让野心控制住我们。我们要做的是使世界少一个坠入深渊的麦克白。
《麦克白》读后感(篇5)
大二的假期把莎士比亚的悲剧喜剧都看了一遍,但现在大体的情节都忘光光了,真的惭愧啊,于是我拿起kindle下载了莎士比亚经典作品,现在再认真看看,看完写读后感,不然五年后我又忘记自己读过什么了。好在,莎翁的作品在kindle上是免费的。我还花了4.99块钱买了他的十四行诗,朱生豪先生把他们翻译得很美,我曾经抄录过一些,现在都不知道扔去哪里啦。
麦克白打了胜仗立了功,在归途中遇到三个女巫,这三个女巫语言他会当上国王,但是他只能当一代,而同行班柯的世代子孙都是国王。麦克白回来与夫人讲了这件事情,于是趁国王在麦克白家做客的时候,杀死了邓肯国王,从而取而代之。一步错,步步错,接下来,他畏惧女巫的预言,杀了班柯,杀了麦克特夫的妻儿。最后,麦克白夫人精神失常自杀了,麦克白毫无悲伤之情,最后自己也被麦克特夫杀了。
麦克白刚愎自用,有野心无计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麦克白夫人。她是帮凶,她是弑君的间接凶手,是麦克白动手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是一个有野心的女人,他的丈夫无法提供她渴望的东西,于是会做丈夫的军师,指挥丈夫的行动。钱老的《围城》中有一段很经典的话,方鸿渐说他不会娶苏小姐,一旦娶了她,他就成了达成苏小姐愿望的人,在这样的女人身边,根本停不下来。
那么麦克白夫人和下木夫人有什么不一样呢?他们的丈夫类型不一样,下木先生是城府很深的人,有勇有谋,并且下木夫妇内心强大,杀人坑人毫无惧色,这样的人能获得所谓的成功,并且非常可怕。
我们都是平凡的女子,好好工作,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就好。
《麦克白》读后感(篇6)
在那样铺陈华丽的文体与句子下,我很难相信我是在阅读悲剧。也许对悲剧的理解识不同的。在我看来,悲剧总是像索福克勒斯一样具有崇高而严肃的特点。莎士比亚华丽得近于煊赫的文体对于悲剧本身的影响,我心中无数。
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对《麦克白》更为看重,也许是因为其更为”纯粹的具有悲剧性。
《麦克白》中悲剧的产生,虽依赖于麦克白本人的野心与其妻子恶毒的怂恿,但更多却体现了天命的因素。这种悲剧被确认为命运的方式,带有更浓的古希腊悲剧色彩。
古希腊的悲剧一般不是个人主观错误或客观情况的干扰造成的,而是命运的不公造成的。如《俄狄浦斯王》,他完全受控于残酷的命运,无论如何挣扎,最终还是陷入了命运的泥淖。因此,主人公的伟大与命运的残酷形成鲜明对比。
这种更广义的无奈与无力,是悲剧具有直指命运的崇高性。麦克白的雄心壮志也来自仙女的鼓励。仙女们只是开了一个狡猾的,近乎恶毒的玩笑。其实,这也是戏剧性的命运。
麦克白最终还是死去了。他的死的社会意义在于传达莎士比亚对将军杀死国王的权力的厌恶。但这样的主题显然比麦克白纯粹高尚的希腊精神悲剧思想更肤浅。
我重复读《麦克白》,为这个**的主人公而悲哀,一如希腊悲剧中那些纯粹的悲剧主角。他们的毁灭并不是由于他们缺乏卓越,而是由于那些玩弄**的人的命运。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麦克白》读后感(篇7)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文艺复兴时期最突出的四部悲剧,这一直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最-阴-郁最血腥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麦克白》读后感(篇8)
在《莎士比亚悲剧集》中有一篇文章叫《麦克白》,麦克白是一位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在得胜归来的途中,他与班柯两位苏格兰将军遇见了三个奇怪的女人。第一个女人向麦克白致敬,称他作葛莱密斯爵士。第二个人称麦克白为考特爵士。第三个对麦克白说万岁,未来的王。然后,她们转过身用谜语般的话对班柯宣布说,他将比麦克白低微,可是又比麦克白伟大!没有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又比麦克白有福气得多,并且预言说:他虽做不成国王,可是他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说完这话,她们不顾麦克白一连声的追问,化作一溜烟消失了。这时,两位将军才意识到她们就是女巫。麦克白是一个贪婪的人,他的心底始终有着一股蠢蠢欲动的欲望,这种欲望被女巫的预言一触即发。但他的本性十分胆小懦弱,所以不成气候。他的妻子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想与自己的丈夫日日夜夜永远掌握君临万民的无上权威。于是,她怂恿丈夫利用国王到麦克白家里拜访的这个机会把国王杀掉。
当国王与陪同的爵士及随从们走进来的时候,麦克白夫人假惺惺地对国王说着甜言蜜语:我们的犬马微劳,即使加倍报效,比起陛下赐给我们的深恩广泽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我们只有燃起一瓣心香,为陛下祷祝上苍,报答陛下过去和新近加于我们的荣宠。这一番话说得国王心花怒放。
为了麻痹国王,麦克白夫人故意装出一副极其热情、贤惠的样子,安排了丰盛的美酒佳肴来款待国王及随行的人们。
这时,做贼心虚的麦克白从大厅里溜出来,躲在一边,心里翻江倒海般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的良心开始占上风了,他不想背叛国王的信任,而且国王秉性仁慈,处理国政,从来没有过失,从来没有欺负过老百姓,对贵族,尤其是对他自己,又是那样爱惜于是,他对麦克白夫人提出要罢手,但麦克白夫人是一个定下好计就不肯轻易罢手的女人,她不断地劝说着麦克白。麦克白终于下定了决心,去干这件惊人的事。
夜深人静时分,麦克白夫人悄悄来布置谋害国王的事了。她怀疑丈夫的同情心和犹豫不决会妨碍事情,她就拿了一把尖刀,走到国王床前,国王寝室里的两个侍从早已被她用酒灌得烂醉,但她仔细望了望国王,觉得他睡在那里,脸长得有些像她自己的父亲,这样一来,她动手的勇气就没有了。
这是,麦克白拿着尖刀,溜进了国王睡觉的房间。最终一刀把国王干掉了。
之后,他们又设计让国王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当替罪羔羊,王位本应由国王的儿子来继承,如今既然他们双双出逃了,麦克白就以血统最近的继承者的资格,加冕当上了国王。
但是麦克白仍不满足自己当上了国王,他还想让自己的子子孙孙都当上国王,女巫曾经预言:班柯的子子孙孙要成为苏格兰的国王。于是,他又策划了一场新的谋杀。
麦克白杀的人的鬼魂时时刻刻地缠着他,他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将费辅爵士麦克德夫一家赶尽杀绝,只有麦克德夫一人逃脱。
后来,麦克白夫人也死了。麦克白所犯的罪孽已经不容许他继续活下去了。最后麦克德夫杀死了他。麦克白落了一个众叛亲离的下常马尔康吧篡位者用阴谋诡计夺去许久的政权接过来,在贵族和民众的欢呼中,登上了应当属于他的王位。女巫的预言全部都实现了。
读完了《麦克白》,心中的各种感触都涌上了心头。使麦克白的道路不同的,引向罪恶深渊的,大部分是因为麦克白夫人的怂恿。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应该是因为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
最初,麦克白是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然而巫师的预言、麦克白夫人的怂恿、麦克白的野心,使他不择手段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开始了他的暴-政生涯。莎士比亚用他手中的笔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的悲哀。麦克白只是一个代表人物而已。
黑夜无论怎样漫长,白昼总会到来的。
《麦克白》读后感(篇9)
莎士比亚的着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可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可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人,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所以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终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麦克白》读后感(篇10)
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的人,在战胜吼凯旋而归的途中,因巫师的预言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不择手段让自己登上王位。当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的暴政,为不留后患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名利对人类的腐蚀,常常让自己迷失,忘记本来的目标与位置。
曾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请求部落首领给予他一块土地,首领告诉他在太阳落山之前走会原地,在着期间经过的地方全都属于他了。结果因为那个人的贪心而累死在路上。那个人不会回来了,名利为他选择了一条不归路。
在大千世界里我们难免遭到名利的洗礼,名利是否会为你选择一条不归路取决与心态。
众观中国历史,视名利如鸿毛的伟人不计其数。
性本爱丘山的陶渊明,在那个年代也曾涉足仕途,但却不为五斗米而折腰,“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名利如粪土,在田园过着令人魂牵梦绕的生活,不做名利的木偶任由它摆布。
还有中国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他曾获得中国国家科学奖的等奖500万奖金,他这些名利并为阻断他的前进之路,他的新成果不断涌现。
可见名利不是人生的全部,面对名利不要崇拜,摆脱名利的枷锁,照样能潇洒快乐的生活。
非淡薄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大千的世界,看淡一些名利,生活会轻松快乐的。
《麦克白》读后感(篇11)
莎士比亚的着名杯具《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严艺丹个人资料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但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但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坚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但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但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必须知道自己就应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但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生,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因此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
。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感性的句子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务必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能够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但是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好处。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
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最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杯具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杯具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麦克白》读后感(篇12)
“如果人生是一场喜剧,就要有滋有味地把它演完,不要失去喜剧的情志和乐趣,如果人生是一场悲剧,也要有声有色地把它演好,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快味与壮丽。”———题记
“闪电雷鸣急雨中,何日我等再相逢,待到硝烟烽火静,沙场成败见雌雄,残阳犹挂在西空,欲会者:麦克白。”三女巫的开场词总会给人一种梦幻却诡异的感觉,就像《麦克白》这部作品,淋漓尽致的演绎了喧哗与躁动,欺骗与谋杀。在故事的开头,主人公麦克白是一位有着丰功伟绩的爱国良将,在一场胜仗后,受到了三女巫预言的怂恿,由于欲望与权力的促使,麦克白杀死了正直的国王,杀死了曾经的战友,杀死了许多无辜的人的性命,最终遭到恶果。人情与人性同时交织在这部作品里。在麦克白的命运悲剧中,让麦克白一步一步走向毁灭的不仅是他自身的意志不坚和性情问题,还有命运的作弄,就像希腊神话中赫卡忒所说“命运让种种虚伪的幻影扰乱他的本性”。
对于麦克白性格的刻画,莎翁不惜笔墨,大量运用旁白,心理活动,侧面描写,戏剧冲突,展现麦克白的内心风暴。(可以举一个例子,在角色马尔康被赐予亲王的称号时,麦克白是这样说的:“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要让光亮照进我黑暗幽深的欲望!”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麦克白内心的第一次风暴,在于他对于他人权力的提升而感到的不安与妒忌)《麦克白》有着双重悲剧,分别在于命运的悲剧与性格的悲剧,这与莎翁作品的人本主义色彩是相吻合的。
这部作品也给了读者更深层次的思考,很推荐各位去看。
《麦克白》读后感(篇13)
接触“生本”这个词已有两三年的光景了,但惭愧的是还在原地踏步,并没有把它运用到自己的课堂教学中去。今年暑假姜校长推荐我读了郭思乐教授编写的《教育走向生本》一书,通过拜读此书,使我感悟到“生本教育”是一种能让师生产生快乐的“灵丹妙药”,从而让学生喜欢学习,教师喜欢教育教学工作。同时也激发我在姜校长的指导下去尝试升本教育,去改进自己的课堂教学,把课堂真正还给学生。
学生是我们的教学对象更是教育资源,他们每一个人都充满了个性,也都存在个别的差异性。正因为这样,我们在进行教学设计的时候千万不能够以老师的意志为转移,而不顾学生的需要。我们一定要一切从学生出发,高度尊重他们,给他们充分的发展空间,尽可能地让他们能够表现自己。与此同时,老师也要从旁指导,见到任何细微的进步都要及时地给予表扬与鼓励,从而激发学生求知的欲望和表达自己的动力。这恰恰就是生本教育的价值观和伦理观的表现,一切为了学生,高度尊重学生。我们一定要转变教育观念,变“师本”为“生本”。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一个引导者,而且也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努力引领学生去生产知识,在平时的教学中,教师应尽可能地引导孩子自己去发现问题,自己去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不给学生过多的干预,给他们学习尽可能多的自主,最后让他们成功地解决问题。这样,他们才能全身心地投入,而孩子一旦全情投入,那收获一定是丰硕的。
生本课堂带来的是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和成长。教学中封闭的资源和方式必将产生学习结果的单一和学生思维的僵化,于是学习变成没有个性的重复和验证、记忆,学生的思维和创造力都被禁锢,没有创造性的工作让教师在重复、单调中,滋生了麻木和倦怠,最后形成恶性循环,教师厌教、学生厌学。课堂上应该给学生充足的空间,让学生们自主交流、展示成果、互相质疑,在合作、交流、质疑中主动学习,获取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经过自己的实践获得的知识,孩子们就有成就感,就有了自信,这样学生对课堂学习就更感兴趣了。现在我就体会到了这一点,当学生从自己研究和探索中发现规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的时候,那种喜悦是在教师的教的情况下无法比拟的。他们能有那样的学习方式真的很幸福,他们在学习上冲劲十足,自主意识强烈,不光有很好的合作意识,更多的是学习上的创新意识,他们乐于开发自己的潜能,同时我们也从中看到,他们的潜力是无穷无尽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肤浅的看法,在今后的教学中,我要继续学习生本教育理论,将生本教育深入开展下去。把学习的自主权还给学生,引导他们自己去探索,去发现,在反复验证的过程中学习知识,快乐的成长,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麦克白》读后感(篇14)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想法: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因为感受到威胁,不过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许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夫人最后的结局是罪有应得,但是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虽然麦克白是暴君,但是继任的马尔康也许会比麦克白更糟糕。莎翁向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人性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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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玲珑读后感【篇1】
血玲珑——毕淑敏小说精汇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刚刚看完毕淑敏的小说《血玲珑》,个人非常喜欢这部小说,里面涵盖了很多有关人性的东西,而且能引导你再一次去思考生命的意义。小说讲的是一位女总经理卜绣文十二岁的女儿夏早早患上渐进性贫血症后,人们救助她的故事。也许这个女孩得上这种不治之症很不幸,但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又是幸运的。父亲夏践石是一个胆小甚至有些懦弱的男人,在外面虽然是位受人尊敬的大学教授,但什么事都要听妻子的,是个很会逃避的人。这样的一个男人,却是一位合格甚至伟大的父亲。为什么这样说呢?这要从小说的题目说起。“血玲珑”是夏早早治病方案的名称,它是由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的导师——血液病权威钟百行先生策划的。因为这种病是骨髓停止造血,只能靠输血来维持生命,一旦身体对输入的血产生排异反应,患者的生命就很快会被夺去。这个方案旨在根治它,要为夏早早进行骨髓移植。但很显然,这个策划成功地希望比较渺茫,还帮含着很强的医学实验性质,但已束手无策的卜绣文也只好孤注一掷。这个方案的关键是要骨髓的基因匹配。母亲为了救孩子,冒着高龄生产的危险,又一次和丈夫怀上了一个孩子。谁知经检验,这个孩子的基因与夏早早不符。卜绣文忍着巨大的痛苦,打掉这个孩子,去寻找早早的生父——因为早早是一个强奸犯的孩子,最后竟查出生父是卜绣文生意上的一个狡猾的合作伙伴。她想尽各种办法,最终是通过那个人的妻子的帮忙,利用人工授精完成受孕的。怀孕后期,卜绣文犯了高龄生产常出现的症状——子痫,母子均处于高度危险的状态。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只能从母婴中二选一。卜绣文处于昏迷状态,这个主意,是夏践石拿的。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要保孩子!救早早!真是令人感动的一幕!原因是——他爱他的妻子和女儿!虽然早早和未出生的婴儿都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但他看到妻子为了孩子做了那么多,他依然支持她,还有早早!他也爱早早!这是多么深沉的爱!这样的一位父亲。能说他不伟大么……
血玲珑读后感【篇2】
随手拿了同学的一本**,毕淑敏的,还算熟悉的名字,一直看的都是玄幻恐怖,或者是情节比较紧凑,逻辑性很强的**,很少接触这类说,淡黄色的书面,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己平时看的书,名字很吸引人---《血玲珑》。书里说血玲珑,红色、晶莹剔透、还复杂,像镂空的水晶球。但在我眼前,似乎有一幅血腥的画面。越精致的东西,就越致命。
翻开这本书,一个简单的描述,毫无悬念,讲述了一个女人,一个坚强的女人,一个温柔的丈夫,可爱美丽的女儿,但突然有一天她的女儿传来了噩耗——进性性贫血,骨髓停止造血。这位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倾尽所有,年轻的医生十分同情这位母亲并对她产生了爱意。为此,“血玲珑”诞生了,这位年近四十的母亲需要再生一个孩子,抽取的其骨髓来挽救自己的女儿。
可是多年前的一场遭遇,发现自己生养了十几年的孩子,竟然是**犯的女儿,并且那个**犯竟然是自己生意的合作伙伴,几经波折,“血玲珑”正式启动,孩子没有足月就引产了,
孩子生下后,所有人都面临着抉择,是生命垂危的女儿,还是作为“药物”的健康胎儿,戏剧性的,在要准备抽取第二个女儿的骨髓的时候,患病的孩子却自杀了。。。。。。简单的情节,也让人,意料之外。。。。。。没有明确的结局。。。。。。
合上书,有很多感慨,因为不是学文的,所以很难有很深刻的感触,印象最深的应该是那位母亲,母爱一直是永恒的话题,从古到今,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为了自己孩子,作为母亲的她们会奋不顾身,是本能吗?一些人无法理解她的行为,每一个转折,每一个低回,她都那么决绝,义无反顾,这也是本能吧。撇开其他的不说,就只谈谈在救女儿的这方面,她的坚持,她的勇气,她的坚强都让人唏嘘不已。
她做的在某一方来说是伟大的,这便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叫母亲太书面了,在家都是叫“老妈”,小时候不懂事,总以为老妈就该把好吃的留给自己,要为自己做饭洗衣,慢慢懂事了,知道了“母爱”这个词,知道了孝顺她,可那种所谓的伟大从来没有感受到过,一直认为,平平凡凡中总会见伟大。
今年暑假,生病了,高烧42度,医院里我难受的哭了,呼吸困难,神志不清,老妈见我这样,紧紧的抱着我,安慰我,她也哭了,为了给我降体温,她一遍一遍的给我用热水擦洗身体,几天下来,老妈的血压升到了200,医生说是情绪激动的,我知道是为我操心的,几天后我好了,老妈的血压也降下来了。事后,我的感触不比看完这本书少,这就是母爱吧,也许体会了身边的母爱,也就不会对书里的主人公有太多的苛刻了 ,希望幸运之神会降临他们。徐雯
血玲珑读后感【篇3】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血玲珑读后感【篇4】
血玲珑**《血玲珑》写的是卜绣文为了救自己患渐进性贫血症女儿夏早早,而倾注她的一切,包括金钱、身体、尊严、生命。 “血玲珑”是一个救夏早早的计划,主要内容是为卜绣文再生一个和早早基因几乎相同的孩子,然后进行骨髓移植。
书中写了很多医院经典语:
1.医学权威呢?是为了磨砺正常人的感情。历经沧桑,这才是真正的家风。
2。按照惯例,医生都是他们家的男性志愿者。(在传统的认识里,男人的神经比较粗壮有力。抵御灾难的能力强。)
三。人类骨髓比血型复杂得多。在茫茫人海中很难找到一个骨髓类型正确的人。(骨髓配对成功的概率大约为:
兄弟姐妹的概率为25%,非亲属的概率为1/100000-1/1000000。)
4.医院里有时说谎比说真话还斩钉截铁。如:
病人问:“我的病能好吗?”不管多严重的病,**都会对病人说:
“能好。”(说不定,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是医生给病人的安慰。
)5.病是修在金钱上的上层建筑,有钱才有命。
6。现在你生病了,第一个是运气,第二个是钱。
7号。根据医学界的习惯,总是把最坏的情况告诉家人。(有时候,人都被医生的话,给吓死了。)
8.医生不愿意同自己的病人建立过分亲近的关系。人们往往以为这是医生的冷漠。
事实上,这是医生为了保护自己而建造的城堡。每个病人都值得同情。如果医生同情他们,一旦他们死了,医生就会受苦。难怪医生总是给人一种难以亲近的感觉。
)9号。在多年的实践中,病人会宠坏一生。病人或他们的家人会不断地给医生最好的烟和酒。
医生的态度不好,或者不认真,病人或者病人家属一定很着急。一急就会琢磨,想是不是亏待了医生?(医生态度不好或不认真,这可能是变相索要礼物。
)10.医生总是说:我一定尽力而为!医生要为自己的每一句承诺负责任。(所以医生从来不会说:我会竭尽全力的。在电视上,手术失败了,常说:我已经尽力了!)
11.子痫,是产妇一种极凶险的病症。当产妇患有子痫时,母婴的生命都有危险。
(子痫是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五种状况之一,也可以是子痫前期紧急严重并发症。子痫可以发生在产前、产时、产后等不同时间,不典型的子痫还可发生于妊娠20周以前。
子痫仍然是一种世界性的常见病,对孕妇构成威胁生命的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包括五种状况分别是: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中对人物心理写得特别细腻,其中有一段是写关于卜绣文孕晚期得子痫时的各种人物心理的总结,是以**薄香萍和梁秉俊的对话来叙述的。(魏医生想杀了那胎儿,救他心爱的女人。钟先生想杀了那女人,完成他的试验。
丈夫还想杀了妻子,只想保住胎儿,这样他就救了女儿和自己。甚至连那昏迷中的女人,也藏着满腹杀机。只要她醒来,就会毫不迟疑地杀了她的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孩子……人人都在爱中,激昏了头脑,为了自己的所爱,情爱、母爱、父爱或是对一种事业的热爱,不惜以他人的血作为代价。
梁先生,只有你和我醒着。我求你帮助我们。)
相比电视剧《血玲珑》,我个人更喜欢**。
在电视连续剧中,它不是通过骨髓移植**的,而是通过脐带血**的。
脐带血是指脐带在分娩、结扎、断线后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以用来**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和免疫系统疾病,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骨髓增殖异常综合征、血红蛋白病(如海洋性贫血)、骨髓造血功能衰竭(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代谢性疾病、先天性免疫缺陷疾患、自身免疫性疾患、某些实体肿瘤(如小细胞肺癌、神经母细胞瘤、卵巢癌等)。
目前,脐带血库的低温保存包括公共脐带血库和自体脐带血库。自体脐血库需要自费保存,目前脐血的适用性不太好。我们也希望大力发展公共脐带血库,鼓励大家捐献脐带血。
但是目前公共脐血库发展得不完善,捐赠脐血的人很少。什么时候能建立更完善的公共体制?
血玲珑读后感【篇5】
今天我要讲讲她的其中一本较著名的小说《血玲珑》。这篇故事虽描述较为简单,但是却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结局。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位女强人有着温文尔雅的丈夫,一个可爱漂亮的却不小心患有渐进性贫血症女儿。骨骼停止造血,生命危在旦夕。这位母亲为拯救女儿倾尽所有。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血玲珑”计划诞生了。这位年近40的母亲需要再怀上孩子抽取其骨髓来挽救女儿的生命。在这过程中,她惊奇发现自己女儿并不是丈夫的骨肉而是犯的女儿……几经波折,“血玲珑”启动了,孩子没足月就引产了,当所有人面临选择,是生命垂危的女儿还是作为牺牲品的健康胎儿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在准备要抽取健康胎儿骨髓时,患病的孩子自杀了。这个故事就停笔了,引人深思。
读完这篇文章,对于母亲卜绣文这个人物形象,我想法很复杂。首先,她是一个典型的商业界女强人同时更是一位执着的母亲,为救治身患绝症的独生女儿,她愿意牺牲自己的一切。事业,尊严,乃至生命(甚至是自己亲骨肉)-------然而,用两条生命换一条生命是否合适是否划算呢,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这也不是说母爱胜过一切那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能回答的问题。
另外,她为了让魏医生能够尽心救治自己的孩子,而主动挑逗这个迷恋自己的年轻医生,愿意用自己的肉体换得医生的一句话“我会尽力救早早的”这一做法让人感到震惊。我是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鄙视利用肉体进行交易的人,但她从一开始的成功商人形象,到得知女儿身患绝症之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坚强,让我对她在同情之余,更多的是肃然起敬。想必伟大的母爱是胜过一切的吧……包括后来得知夏早早真正的生父是另人恶心的小人匡宗元之后,她又忍辱负重,主动投入匡宗元的怀抱,想和她生一个孩子去救早早……随着故事的发展,让我最终对这位母亲剩下的更多的是同情,再有就是敬佩,我越来越不敢指责她,不敢以一个人旁观的局外人的嘴去说她什么。更加谈不上鄙视。这位母亲让人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这篇文章没有结局,谁都不知道这位母亲后来是怎么走出这个阴影,另外早产儿的结局又是怎样,留下更多的是对人性的思考。
血玲珑读后感【篇6】
虽然卜绣文的心理是病态的,早恋可以说是不正常的,但这种行为作为一个挣扎中的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似乎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强调男女平等,但男女的自卑已经深深植根于人们的心中。在生意场中苦苦打拼,卜绣文懂得自己必须比常人更加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她也十分清楚一个完美的形象对于一个生意场上的女性有多么的重要。
女性在这个社会中承受着比常人更多的目光和压力,因此一点点的不完美就可能葬送了她们的事业。然而,追求完美只会使卜绣文形成病态的完美主义心理,扭曲了她早期的母爱。
**文章结尾处,很突然,并没有完全告诉读者结果,但无论是哪一个结尾,卜绣文都为自己病态的完美主义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是完美的,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追求完美无可厚非,但过分追求完美,甚至达到病态的程度,度是不可取的。
只有正视自己的优缺点,接受自己的不足,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施展才华,创造完美。
血玲珑读后感【篇7】
寒假的一天,我在好友家发现了一本小说——《血玲珑》,作者是毕淑敏。这书名令我感到十分好奇,于是便拿起书翻看了几页,谁知,我一下子就被书中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住了,于是便在好友家细细地读了起来。
《血玲珑》讲述了母亲卜绣文因为女儿夏早早患上了绝症,倾尽所有,拯救女儿生命的故事。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悬念迭生,结尾给人充足的想象空间。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被那伟大的母爱所震撼。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医院和公司之间来回奔波,一边细心地照顾女儿,一边拼命地工作赚钱,身心的疲倦令她变得更加苍老,但她仍旧不放弃。她同主治医生们共同制定了一套“血玲珑”医疗方案来挽救女儿的生命。在得知女儿患病的时候,她被这飞来横祸所惊吓,但马上采取措施,连夜地读令人毛骨悚然的医学用书,深度了解女儿的病情。这种坚强的母爱比起温柔似水的母爱更加令人感动!她独自一人承担着女儿病重带来的痛苦,工作的压力以及身心的疲劳,但仍为了女儿的病不懈努力着,这种超凡的毅力让我们所有人为之动容,深感钦佩。
她的女儿夏早早冰雪聪明,原本可爱漂亮,却因重病卧床不起,身体十分虚弱。疾病让她比同龄人更加成熟,她懂得体谅别人,让人开心。当她知道妈妈要再生一个孩子是为了抽他的骨髓为自己治病时,她为了让那个孩子健康地活下来,自己服农药自杀……这种牺牲自己救活他人的高贵品质,真的是惊天动地,令人敬佩不已。假如这种事情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真的怀疑自己会不会有这样的勇气和决定。
作者在封面上写道:“在弱小的生命面前,在死神步步紧逼之时,除了负重前行,别无选择!”母女两人,一个为了挽救即将结束的生命,一个为了让刚刚出生的小生命得以健康成长,选择了各自不同的方式,因为在她们心中都有一个信念——爱,一个是母亲对女儿的爱,一个是孩子对新生命的爱,生命因为爱而延伸。
血玲珑读后感【篇8】
《血玲珑》读后感
《血玲珑》是一部由安东尼·荷洛维茨创作的奇幻小说,以其独特的故事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情节吸引了众多读者的关注。在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其关于人性与爱的深刻探讨,以及其对世界观念和社会制度的批判和呼唤。
小说主要讲述了三个不同世界的故事:人类世界、魔法世界和猫界。故事初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关联,但随着剧情的发展,我们发现这些世界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小说通过描述不同世界的人和动物间的关系和纠葛,深入地探讨了人性的多面性。
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角色是女主角科琳娜。科琳娜是一个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女孩,她的母亲是一名著名钻石艺术家,父亲则是一个诚实正直的警察。科琳娜在成长过程中经历了许多挫折和痛苦,但始终没有放弃对自己和社会的责任感。她不仅善良而又勇敢,而且是一个更好的世界的信念者。小说中的科琳娜代表了人类在面对艰难环境时的坚毅、勇气和智慧。
在小说中,作者也深切地描绘了猫界和魔法界的人性和社会问题。魔法世界充斥着勾心斗角、虚伪和欺诈,而猫界则是一个充满爱、关心和忠诚的地方。这些对比和反差使得小说更加生动和深刻,通过小说的角度,我们也可以更好地思考和理解现实世界中的人性和社会问题。
小说以一个普通女孩的成长为主线,通过对其家族和故事的深入解读,呈现了一个更加宏伟和复杂的故事。小说的魅力不仅在于其精彩的情节和人物刻画,还在于其关于人性及社会制度的深刻探讨。
总之,通过阅读《血玲珑》,我们可以从中深刻地体会到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社会问题。小说所蕴含的思想也让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和世界,同时也提醒我们在面前的复杂世界中保持理智和坚韧。
血玲珑读后感【篇9】
发现《血玲珑》这本书是在图书馆。当时正在书架上寻找汪国真诗集,不经意间,看见血玲珑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住了。
玲珑原是娇小灵活之意,可这前边缀了个血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了。本以为看到的会是一个充满血腥的故事,可仔细读下去,却是一个母亲为了拯救女儿的生命而与命运死神抗争的故事。
故事是围绕女主人公卜绣文的女儿夏早早的病展开的。卜绣文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虽年近不惑,却优雅从容,气质迷人。她在得知女儿得了渐进性贫血症时,尽管最初情绪失控,但是很快就恢复了冷静从容的样子。她的早早那么美丽活泼,生活得那么幸福,她怎么能忍心让她早早离开人世?她要救她的早早!要让早早幸福的活下去!
《血玲珑》的作者是毕淑敏,我一直很喜欢的一位女作家。她的作品,主题大多是围绕生命宝贵、人间冷暖、身心健康和人的精神的不屈。读她的书,总是让人不自禁地陷入思考,关于生命,关于爱,关幸福······很多时候,读完她的书,我仿佛就更成熟了一点,对于人生的各种思考也越深刻。可是《血玲珑》让我完全不知如何去思考了。故事里充斥着的母爱与爱情、爱情与伦理,人类情感与医学道德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让人无法停止思考,但是却无法思考完全。
于是,我只能写写这伟大的母爱。其他的,不是不想写,而是写不出了。比如,血玲珑计划是孕育一个孩子去救另一个患病的孩子,于法于情,该如何去说?每个生命都有活着的权利,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谋杀另一个生命,于法不容;可这个生命本来就是为了拯救另一个生命而被孕育出来的,于情似乎说得通。我真的无法思考完全,所以关于这些矛盾只能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汪国真有一首诗,《母亲的爱》。里面写到:我们也爱母亲/却和母亲爱我们不一样/我们的爱是溪流/母亲的爱是海洋。在卜绣文身上,我发现母爱也是巨大的火焰,以燃烧自己生命的伟大,温暖孩子的心灵,照亮孩子的生命之路!
血玲珑读后感【篇10】
在读《血玲珑》之前,我对作者毕淑敏还不太熟悉,只知道她曾经是一名医生。周围的同学都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原因是书的内容不仅波荡起伏引人入胜而且还具有很强的画面感,仿佛可以令人置身于其中,感受主人公的血与泪。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年仅12岁的女孩夏早早被突然诊断出患有罕见的血液病,母亲卜绣文为了挽救女儿的生命,打算生下另一个孩子并抽取其骨髓。当这个称作血玲珑的计划制定得天衣无缝时,一个又一个的噩耗传来:可爱善良的孩子竟然是强奸犯女儿、强奸犯正正是自己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而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要准备抽第二个女儿的骨髓时,患病的女儿却突然自杀!如此波折的情节,让人措手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幕幕悲剧在眼前发生。
事业上,卜绣文是一个具有很强好胜心的女强人;在家中,她则扮演着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妈妈好妻子。夏早早在众多不幸的人中是幸运的,因为她有一对爱她的父母。卜绣文为了给女儿治病,不惜献出事业、尊严,甚至是生命。想必天下母亲对儿女的爱也不异于卜绣文,从儿女形成胚胎开始,就已经注定余生要当他们的守护天使。无论疾病抑或是贫苦,母亲都背负着照顾好儿女的重任。雨果说过:女人固然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女人。卜绣文就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在救自己女儿的道路上她可谓披荆斩棘,经历无数常人难以想象的折磨与苦难,而支撑她走下来的动力就是那源源不断的母爱。
小时候,我们在母亲的怀中安然入睡,在她双手的搀扶下慢慢学会直立行走,牙牙学语时我们只能在她口中认识这个神奇的世界。而终有一天母亲的年纪大了,需要借助我们的双手度过余生,替她穿衣吃饭,带她到公园。百事孝为先,母亲不渴求儿女能给她多少物质上的东西,不奢望晚年能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只求儿女能待她如最初。
那悠悠的牵挂,那谆谆的叮咛,是母亲对儿女的爱啊。
血玲珑读后感【篇11】
圣经上关于生命有过这样的解释:之于灵魂的载体,之于意念的肉身,之于情感与上帝的美德之间。现代医学中称生命为一切有运动的肢体。而在文学中生命是那种有着七情六欲,有着痛苦欢笑,充满活力的灵魂。与之种种关于生命的定义,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样子,然而看过了《血玲珑》方才明白,原来生命更多的是唯一,无法用其他内容替代的唯一。
从我们的第一次喘息,第一次啼哭,第一次微笑,直至生命的尽头,不能摆脱的始终是对于生命的渴望。如果没有这样的渴望,我们是不可能在出生的一刹那就懂得如何去呼吸。常常有人说这是一种人的本能,是条件反射,但在我的理解中这些都是在渴望的支配下下意识的行为,尽管她没有呼吸的概念,没有啼哭的缘由,没有微笑的喜悦,但当第一次有了生命的选择时,她都会是用近似于欢呼的声音,来迎接这在生命延续中,所赋予的她生的机会,所以在夏早早还不懂得自己即将不久于人世时,就已经开始了对生命的担忧,因为人的生命是在灵魂之上的,只要有她的存在,即使再懵懂的内心,也会有这种意识的担忧。
我不可否认,在夏早早对生命担忧的一刹那,开始了对她的同情,同样我也开始了与她一样的矛盾:到底要如何继续这样的渴望,又该如何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没有接受与否的痛苦,只是在抉择生命是否还要继续,是否还要为别人的生命而继续的时候,一种现实的思考。这不仅仅是在对于一个生命垂危的人的考验,也是对于我们生活在生命中的每一个人的考察,如果你充分认识了生命,相信你也会像早早那样,用结束来迎接下一次生命的到来,也许这样做会令一些人痛苦,但至少在这其中,我们尊重了另外一个生命的出现和存在,假如她没有这样做,那么就已经失去了拥有生命的意义。
在死亡的面前任何人都不可能是无所畏惧的,谁都想在生命的尽头有更多生的机会,往往一个小小的希望也会给人以安慰,纵然没有最后如愿,但只要曾经有过这种机会,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夏早早曾经有过,她也曾经为此喜悦过,可当另外一个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生命,因为她的存在而即将被毁灭时,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自己消失。这对于爱着她的亲人而言无疑是痛苦的,但对于整个生命来说,这又是最最完美的结果。因为她的逝去给了晚晚生的希望,这样即使失去了生命的喘息,那个曾经年轻、善良、纯真的灵魂也会依旧绽放着生命的光辉,弥久更新。
血玲珑读后感【篇12】
12岁的女孩子夏早早得了一种罕见的'渐进性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但因为她的爸爸妈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没有可匹配的骨髓可以救助她。夏早早的主治医师魏晓日去求他的恩师医学泰斗钟老先生想办法医治这个孩子。老先生想出的办法便是要夏早早的妈妈再怀孕一次,然后用这个新生儿的骨髓来治疗夏早早。他们将此一医疗计划命名为“血玲珑”。由此开始引出了一连串的故事和矛盾。
卜绣文,是夏早早的母亲。她,在商场上是一位典型的女强人,但却用生命爱着她的女儿。她对女儿的爱正如流淌中的血液般无止境。为了挽救她的女儿,她选择坚强,在别人面前装作她女儿的绝症并不能打倒她。她,选择坚强,是因为她明白她女儿的病需要一笔巨额,所以她只能加倍努力工作;选择了解更多女儿的病情,因此她在黑夜里承受着内心的恐惧与害怕去看有关的渐进性白血病的医学书籍。为了她的女儿,她放弃了自己的尊严和事业。她所做的一切一切,全都是为了她的女儿,都能感受那如流动中血液的爱。
拥有相同血缘的亲情是难以割舍的,也是最让人感动的,也是最具有力量的。她们,会相互考虑对方的感受,相互了解对方的想法,相互做出让对方放心的事情。
夏早早,是一个天真可爱而又成熟懂事的孩子。医院的环境,疾病的缠绕,让她更加变得成熟。她曾说过:“我爸是我朋友,他跟我玩。但是,他比我自己还害怕这个玻他太胆小了。我有时候哪里不舒服了,都不敢跟他说,怕吓坏了他。我得保护他……”听着一个孩子说这些话,心里不是个滋味,感觉这个似乎什么都了解的小孩背负了太多的不是她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事情。她,知道自己患了很严重的病,但不想让她父母担心,所以她依然是笑着的,不吵也不闹。她,是一个多么让人心疼的孩子呀。
我能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源源不断的爱,感受到那如流淌中血液一样不可缺失的爱……这我们每个人的身边,都有着如同流淌中血液的爱,而我们需要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这份爱。只要能遇到不能的爱,我们充满着力量的。
血玲珑读后感【篇13】
本书的主人公卜绣文是一位成功的女商人。他的女儿夏早早不幸身患绝症。她的骨髓停止产生血液再生障碍性贫血。医学泰斗为她制定名为“血玲珑”的医疗方案:让卜绣文再生一个小孩,抽取新生儿的骨髓挽救夏早早。
在该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一系列出乎意料的事情接踵而来······本书以极为平淡的剧情,极为普通的人物关系,将母爱,恋情,伦理,高科技等诸多现代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纠结在一起,形成一对对复杂的矛盾。
毕淑敏,这本书的作者,不仅是医个医生,也是医个作家。她以女性的细腻和敏感挖掘女性的内心世界。她用手术刀的写作风格来揭示母爱,思考人生,审视女性走过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合上它,我不禁感慨万千。或许是因为本身对医学知识有所了解,以及对医学伦理学有过学习,深感“血玲珑”计划中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一方面是实在的大活人夏早早的生命急需**,另一方面是对于新生儿的存在价值的认定。一个胚胎乃至一个受精卵是否也应该受到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的对待,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到人性的关怀?
我们中是否有人,包括新生儿的母亲,有权在未经新生儿同意的情况下提取新生儿的骨髓,因为提取骨髓会影响新生儿的生长甚至死亡。母爱是人性中永恒的话题,从古到今,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母爱似乎是母亲自身的一种本能,为了自己的孩子,母亲能做出常人所无法理解的事情,就如2009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陈玉蓉,患有重度脂肪肝,然而为了割肝拯救患有先天性肝脏功能不全疾病的儿子,风雨无阻每天暴走10公里,7个月时间内脂肪肝消失了,医生连称“简直是个奇迹”,这是一场命运的马拉松。陈玉蓉的行为与本书中的主人公卜绣文如同一辙,卜绣文作为高危产妇,要担负着怀孕所带来的生命危险,但不同的是卜绣文面对的不仅是生命危险,更重要的是骨肉亲情间的艰难选择,我们在感叹母爱的伟大的同时也应该冷静思考我们对待生命的态度!
初夏的卜绣文是母爱,但卜绣文和新生儿之间是否也应该存在母爱呢?
到了书的最后,抽取新生儿的骨髓挽救夏早早这一步骤最终还是没能实施,也没有提及夏早早是否会被救活,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给读者,给人一种故事发展到了高潮却戛然而止的感觉!也许这就是作者这本书的初衷,就是让我们细想其中的奥秘。
血玲珑读后感【篇14】
读《血玲珑》有感
毕淑敏的散文常常有一种感觉,让人久久感到沐浴在春风中,飘落在雨中。但她的愿望是让人,至少是我的恐惧和不安。可以用现在一个流行词汇“重口味”来表达,直白些讲就是内容特殊性。
第一次接触她的作品是《红处方》,关注是毒品和人性,而这本书关注的是疾病与死亡与人性。也许对我们这个年龄的人来说,这些似乎遥远,但是实上,这些话题与我们息息相关。毕淑敏在成为作家之前是个医生。因为这个原因,她可以把这些故事描绘的如此深刻和彻底。
整本书最令人震惊的地方是博文在后半部分所说的话。大意为人人都有杀机,钟教授为了在医学界创下留名千古的先例一心希望晚晚这个孩子死,不,也许不应该叫他孩子,在大人的眼中,晚晚仅仅是“药”。夏先生为了自己的孩子晚晚能活下去一心想着早早能死,而不用当做药引陪葬。
医生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和手段来保护心爱女人的幸福,甚至伤害他人。女主人公也为了早年的生活,抛开新生的生命,不顾血浓于水的亲情
我们必须知道现实实太残酷还是人性太丑陋。早早这两个名字变得太聪明了,每天的生活都是早早度过的。一辈子也就无数个早和晚,避不开更逃不掉,不由得半分缺失和遗漏。
书的结尾也是一个奇妙的地方,棉球从手中飞走,挣脱了枷锁,走出了死亡的边缘。但值得深思的是,人性终于解放了吗?面对罕见的疾病,在生死存亡的斗争中,还有多少理性和理性的遗存,还是只有绝望和哭泣?
答案必须是不,必须有希望和阳光,必须有执着和坚持。open ending也许并非一件坏事,而只是想揭露一些事情。用揭露可能语气过重,应当是表达,单纯的表达。
它表达了一种尊重,对生命的尊重,甚至对疾病的尊重。“重口味”的目的也并不复杂,而且一种直面。
走进毕淑敏,走进《血玲珑》。
14级经管系国贸二班
谢侨兰152********
2025海洋动物读后感(集锦十四篇)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海底两万里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
《海底两万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脑中就充满了重重的疑惑,但读完凡尔纳《海底两万里》之后,让我对里面人物有了了解,特别是尼摩船长。
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更是仿若身临其境、如痴如醉。大致的内容是从海面上发现一只被认为是独角鲸的大怪物撞几艘轮船开始,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追捕,从而发现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艇。
这艘“鹦鹉螺”号潜艇是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利用海浪发电,供给船上热、光、动力,是一个令人惊叹的现代工业杰作。尼摩船长是一个非常神秘人物,却有着出类拔萃的才华与惊人的胆识。于是阿龙纳斯在尼摩船长邀请下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阿龙纳斯及其同伴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纳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四十八小时。
在将近10个月的漫长旅程中,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让我记得最深的就是“大浮冰群”,他们被浮冰重重包围的时候,还可以冷静思考逃出浮冰的.包围,要是我就乱成一锅了,我真要学学他们的冷静。尼摩船长反抗压迫战士的形象,真是他反对殖民主义,反对奴隶制和压迫者的思想。他是个非常勇敢的人,我要向他学习。让我们跟着尼摩船长一起两万里的环球探险旅游吧!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2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创作的。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詞家阿龙纳斯教授深海旅行的故事。本书通过对“海底怪物”的`追踪,为我们描绘出:海底平原、海底森林、海底墓地、珍珠世界、沉没的大洲和古堡……当然,这本书还为我们展示出了各种各样迷离又神奇的鱼类世界。
同时凡尔纳先生还用神奇的笔为我们设置了很多惊险的场面,使整本书显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其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就是恐怖的大章鱼了。大章鱼有8米长,能看到他的250个吸盘,而且体重也应该有20000到25000公斤。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于是船长和水手们拿上斧子往章鱼的手和脚上刺去,章鱼把一名水手抛向深海,逃跑了。
只要你努力、坚持,就会有奇迹发生。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3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他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凡尔纳写的小说,读完后,总会让我有很多的幻想。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阿尤纳斯教授带着仆人康赛尔和一个捕鲸之王——尼德,跟随尼摩船长乘“林肯”号驱逐舰在海底里的两万里环球旅行的故事。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吸引着读者:从海面上的“海怪”出没,到尼摩船长和他的“乘客们”的海底旅行,到最后“鹦鹉螺”号被海洋旋涡吞噬。这些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扣人心弦。让我印象深刻的有这两个故事:分别是“海底奇观”和“大漩涡”。
先来说说“海底奇观”吧。这个故事是阿尤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鹦鹉螺”号船上透过玻璃窗看见的海底景色。他们在船上透过水晶玻璃看见了:色彩斑斓的箭雨、像迎风招展的旗帜的鲻鱼、双层黑线的鲷鱼、娇美无比的玻璃鱼……这样美丽的海底世界让船上的.所有人都沉醉于其中。这本书虽然是科幻小说,但是在1866年,人类还没有发明驱逐舰的时候,凡尔纳作家能想象出这样美不胜收的海底世界,也让读者大饱眼福了!当我读到这个片段时,我也仿佛置身在奇妙无比的海底世界,我的身边就是一个巨大的水族馆,里面有变化无穷的奇异景观,有五彩斑斓的各类生物,在这里呆上整整一天都觉得不够,因为这样美丽多彩的海底世界实在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大漩涡”这个故事时,船员们说:“大漩涡!大漩涡!”我读这句话时,心也跟着故事情节一起在波动,心里想:尼德他们能逃脱这大漩涡吗?他们又将怎样逃脱呢?最终他们三人落在大漩涡中,失去了知觉……当然,故事的大结局是:三人被一位先生救了,他们也逃离了“鹦鹉螺”号。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人在真正遇到危险时的冷静、不慌张,同时也需要聪明、智慧的头脑。
这本书里的故事趣味盎然,引人入胜。读完这本书,我开阔了眼界,还学到许多知识,同时这本书也在告诫人类:要爱护海洋生物,谴责人们滥杀滥捕的行为。读完这本书,我也收获多多。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4
我看了这本书,感觉自己的心灵与思想也跟着鹦鹉号周游了全球,见识到了各地的美丽与神奇。下面我再来介绍这本书的主要人物吧:
尼摩艇长像是一个外表沉稳,捉摸不透,经常面无表情的怪人,但是他实际上是个心地善良,非常慈祥的大好人,并且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帮助了采珠人杀死了大鲨鱼,在内德兰德的.协助下,杀死了大章鱼__潜艇的危机。
和尼摩艇长关系非常密切的阿龙纳斯教授是一个和蔼可亲,知识渊博,对海洋有着深深的了解,但还有许多海底生物就连他也没有见过,他是一个求知欲非常强的人,觉得海底非常奇妙。
教授的仆人——孔赛伊,他是个非常尊敬主人的好仆人,他从不反对教授的一举一动,经常帮助教授,大海怪向林肯号发起进攻时,阿龙纳斯教授掉了下去,突然麻了,慢慢往下沉,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孔赛伊救了教授一命,他非常的无畏与忠心。
最后介绍一下内德兰德这位捕鲸高手,他是跳下来追那头大海怪的,看见孔赛伊和教授在海里有气无力的游,于是,他去把他们救来。他捕鲸的能力非常好,听说他的家族出了很多捕鲸高手,也是一位勇敢的和善良的人。
故事读完了,但还是觉得意犹未尽!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我从书中汲取了很多知识营养,我也推荐大家去看看这本《海底两万里》吧,你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5
暑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着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百科全书。
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快来看吧!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6
海洋,一个使人充满美好幻想的梦境,多少人为了一领它那面沙后神秘的脸庞而永远沉睡于姿态万千的海底。为了足不出户地去领略海洋的千奇百怪,我决定去书的海洋中遨游。
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使人们都感到触目惊心。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罗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中,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就是潜水艇。
他们没有其他的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水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个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他们突破了重重困难,多次化险为夷,但是最终还是落入漩涡里,生死未卜,下落不明,但阿龙纳斯、康纳尼、尼德兰乘坐准备逃走的小艇而幸免落难,将所知道的海底世界公布于世。
这部作品清节跌宕起伏,扑朔迷离,扣人心弦。人物命运瞬息万变。在漫长的旅途中,作者将读者的心与人物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了一起,将读者带入到险象求生的险恶的环境中,时而也会将我们带入如诗如画的'美好境界。
当潜水艇在海洋中任意穿梭,在海底里千钧一发,时而有诗情画意,令人深醉于其中。这美丽的海底世界让我感受到了异域的情调,和浪漫色彩,这高超的文笔,不禁使我赞叹不已。这场旅途的经历带我们一览了海底的变幻无穷。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告诫人们: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己时重视防止被坏人所利用,危害人类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洋生物。这些热门的保护海洋的话题,曾无数次地在我们耳边响起,可真正实践起来时,又有多少人做到了呢?
人的一生道路上,都会遇到危险,这危险会使人跌倒,但我们可以向阿龙纳斯学习,遇到危险不唉声叹气,不杞人忧天,也不自暴自弃。其实人最大的敌人,一直都是自己。
“虽然希望渺茫,但是希望也总是深深扎根在人心里的啊!”对啊!海上波涛汹涌,大风大浪是在所难免的。但故事背后的挫折总是比我们想象中的多。在漩涡中,他们也都没有放弃,正是这种精神使他们一次次地重获新生。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7
海怪之谜、神秘的鹦鹉螺、托列斯岛惊魂、尼摩船长的复仇……是的,我们来到了《海底两万里》!
拿到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不仅是因为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还有儒勒·凡尔纳严谨科学性的'文字是我陶醉。
《海底两万里》通过追踪“海怪”,为我们描绘出一片片神奇的海底世界,这里有海底平原、海底森林、海底墓场、珍珠世界、沉默的大洲和古堡……除此之外,小说还为我们展示出了各种迷离而又神奇的鱼类世界。同时,凡尔纳还用他那神奇的笔为我们设置了很多扑朔迷离而又刺激的场面,使整个小说变得生动有趣。
读完这本书,我躺在沙发上,静静的闭上了眼睛,脑海中《海底两万里》的影子一遍遍的浮现。我想,这就是成功之作吧。
游完《海底两万里》,才知什么是惊奇!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8
暑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0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
在漫长的旅行中,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情节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着人的围攻等等。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还要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同时还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它不仅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也让我从这些故事中学到了重要的人生哲理: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可是,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困难,我们要像阿龙纳斯一样,决不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要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做到在哪里跌到就在哪里站起来,坚持到底,迈向成功。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9
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作家,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曾写过《海底两万里》,《地心游记》,《环游世界八十天》,《气球上的五星期》等书籍。《海底两万里》是他的幻想小说三部曲之一,也是他的名篇佳作之首。
《海底两万里》把读者从1866年故事开始的是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落入水中,与同伴落到怪兽的脊柱上。原来是一艘巨型潜艇,之后又被尼摩船长收留,开始他们的海底旅行。
作者和读者一起登上“海怪的腹中”。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乘客们”饱揽海洋的奇异景观和各类海底生物与海洋大蜘蛛,大白鲨,鲸鱼群,章鱼搏斗等。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得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一百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一百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两万里》中的“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潜艇厚达十几米的巨型浮冰下的海底,从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的栩栩如生,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直到以人力打开生命之门,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比什么都好!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啊!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0
碧蓝的大海一望无垠,层层波涛,总能为人提供遐想的空间法国作家凡尔纳,就用自己的想象与科幻相结合,创作了《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三部曲。故事开始于人们发现海里有一只巨大的“独角鲸”,主角阿龙纳斯也受邀参与进了捕捉活动。他们乘“林肯”号船时不幸遭到“独角鲸”的攻击。落海的主角与他的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惊奇地发现:“独角鲸”竟然是一艘潜艇!被救上的主角等人结识了“独角鲸”鹦鹉螺号的船长:尼摩船长。就这样,主角一行随船长共同探索了一番瑰丽神秘的海底世界。然而主角等人不甘一直困于海下的世界,并且与船长产生了分歧,最终与船长不辞而别,三人途遇海旋被人救下,“鹦鹉螺”号和尼摩船长也消失在漩涡里,生死未卜……
这部小说的故事构造引人入胜,情节离奇曲折有不乏真实性。最吸引我的便是对“海底森林”的描写了。读及“似乎迎风招展地作扇子般展开的孔雀彩贝”,眼前仿佛浮现出把把“小扇子”;读及文中列举的各种色彩“玫瑰红、洋红、青绿、青黄、灰褐、古铜”,那绚丽多彩的景色便闯进了我的眼帘……
作者塑造的人物形象也都富有个性特点:阿龙纳斯知识渊博;康塞尔生性沉稳,随和自然;尼德兰脾气急躁;尼摩船长睿智沉着。文中的`角色尽管寥寥无几,却都个性鲜明。这也是该小说吸引我的原因之一。
我最敬佩的角色不是知识渊博的阿龙纳斯,也不是勇敢沉着尼摩船长,而是主角身边那个看似不起眼的仆人康塞尔。主角受邀参与捕“独角鲸”,他知道很可能有危险,在主人未强迫他的情况下,仍毅然跟随主人。再有,当“鹦鹉螺”号内部缺氧,主角将面临生命危险之际,他也是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氧气瓶让给了主人,最终两人都活了下来,皆大欢喜。这种为人无私、关心他人的精神怎能不令人敬佩?这种对主人忠心耿耿的行为怎不算是值得传颂的佳话?
小说的结局也是留有悬念的:尼摩船长究竟经历什么才致使他放弃陆上生活?“鹦鹉螺”号的命运到底如何?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却不知不觉也如作者一样,插上了想象的翅膀,向想象的海洋飞去。同时,主角勇敢无畏的精神也将被我们深深铭记在心。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1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龙那斯一起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的洞一穴一,暗道和遗址等等。让我知道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等,这些东西如今都已变成了现实,我感叹作者的想象力,竟能在还未发明电灯的社会中预料到未来的世界,把科学与故事结合,创出一个神奇的世界!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他一性格忧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债负,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行动,尼摩船长对人类没有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痛苦,但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少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把生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动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险行动。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行为······
面对这早在两百多年前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的思考:这本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传神知识吗?不,他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2
1866年在大洋上连续发生了奇怪的事件,遇见了一个行动迅速又非常有杀伤力的怪物。《林肯号》舰长法拉古发誓要杀死怪物。船上的武器有鱼叉、爆破弹,大炮还有一个秘密武器是鱼叉大王尼德兰。他们连续追杀怪物,在于怪物的战斗中《林肯号》沉没了。
《林肯号》上的乘客阿龙纳斯教授、鱼叉手尼德兰以及教授的.助手康塞尔爬到了怪兽的身上。爬上后才知道不是怪物是潜水艇,叫“鹦鹉螺”号,船长的名字叫尼摩。他们去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了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后来在大西洋漩涡中他们三人逃离了《鹦鹉螺号》,最后谁也不知道尼摩和“鹦鹉螺”号去哪里了。
本书给我展现了美丽的海底世界,我要好好学习,成为一名海洋学家,亲自去看看美丽的海洋。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3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作《海底两万里》。起初,我没有丝毫兴趣可言,渐渐地,我被那引人入胜的内容、跌宕起伏的情节所深深吸引。一片汹涌澎湃的大海仿佛正展现在我眼前,而我仿佛也坐着鹦鹉螺号,同尼摩船长走进海洋,观赏奇景。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扣人心弦的章节,而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要数第四十章。这一章主要讲述了:潜艇四周都围着厚厚的冰墙,船长镇定自若地指挥着大家轮流开凿冰墙,同时喷射开水阻止再次结冰。艇内的氧气越来越少,但大家仍秩序井然。最后,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潜艇终于冲出冰原,大家再次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危机终于解除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章节,是因为我十分佩服尼摩船长的沉着、冷静、临危不惧。在那样危急的重要关头,艇舱的氧气越来越稀薄,大家随时会因为缺氧最终葬身海底!那是多么厚的冰层啊!要想使鹦鹉螺号全部通过这恐怖的冰山,可要挖650立方米的冰层!更不要说就算大家离开了这座牢笼,仍有可能还在冰山下,不能及时浮出海面呼吸空气......然而尼摩船长并没有坐以待毙,而是冷静地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一边凿冰墙一边喷射开水,终于成功地带领众人脱离了险境。这样沉稳的尼摩船长怎能使我不为之赞叹呢?
想到尼摩船长的沉着机智,再看看我呢?记得那一次,班里有同学打碎了花瓶,场面那叫一个惨不忍睹:玻璃瓶碎了一地,有的小玻璃渣飞出去老远;原本洁白无瑕的百合花,现如今被溅上了星星点点泥渍,散落在玻璃碎片中;花瓶里的'水自然也洒了一地,聚成了一个小水洼,蜿蜒地向着四周扩散;溅起的水还打湿了我的裤角。我被吓得心怦怦跳,同学看见闯了祸,嘴里不停念叨:“完了,这可怎么办,怎么办?”我俩双双愣在原地。最后,还是路过的班长镇定地帮我们收拾了残局,还向老师解释了前因后果。现在想来我还是有些太稚嫩了,遇到一点小事情就蒙了,没有思考能力,一点也没有那遇事不惊的沉着冷静!尼摩船长身上的这些好品质真的值得我好好学习啊!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作为凡尔纳的一部经典名著,不仅将科学与文学美结合,把尼摩船长冷静坚毅的形象也刻画地栩栩如生,哪怕已经过去了快两个世纪,它的光彩仍熠熠生辉!
海洋动物读后感 篇14
寒假是我阅读了一本经典名著《海底两万里》,收获颇多。
小说主要讲述了博物学家阿龙纳斯、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一起随“鹦鹉螺”号潜艇船长尼摩周游海底。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奇遇。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最后,“鹦鹉螺”号在北大西洋里遇到一艘驱逐舰的炮轰,潜艇上除了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不久,他们在潜艇陷入大漩涡的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出了潜艇,被渔民救上岸。回国后,博物学家才将旅行中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的写作功底值得我学习:他可以将美丽的海底珊瑚描写得细腻至极;他会运用想象、联想等写作方法使得作品的语言更加形象生动;他会将文章的`描述步步推进,使读者们身临其境。我在阅读中就被那些朴实而优美的辞藻而吸引,我仿佛在那一刹那就置身海底,随着尼摩船长遨游海底,经历这那一件件扣人心弦的突发事件,一起体会最终胜利时的喜悦……同时,我也被书中人们坚信正义、敢于斗争的美好品质而感动。本书的线索---“鹦鹉螺”号更是代表了当时时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敢于吃苦的精神,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和挫折吓退,而是要坚信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与困难顽强拼搏,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一本本好书带我领略各个时代的盛世辉煌与遗憾落幕。《海底两万里》使我感触良多。
爱国读后感十四篇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的财富需要阅读来挖掘,我相信作品这本书会为每一个读者带去很多的读书感悟。这时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新的认知。如果你想要了解相关的“爱国读后感”信息请参考下方的资料,感谢您的收藏和阅读也请不吝分享给身边的朋友让更多人受益!
爱国读后感 篇1
“地道战嘿,地道战嘿,……”哪儿传来声音?哦,原来是海陵小学的学生们在看地道 战呢!
1942年,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对冀中抗日根据地发动大扫荡,日本鬼子从炮楼出来不断袭击邻村老百姓,进村后,他们烧杀抢夺,无恶不作,老百姓对他们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一天晚上,小鬼子山田队长率日军在天黑之际偷袭高老庄,这事被老钟叔发现了,高老钟意识到鬼子进村将是老百姓的一场灾难,面对凶恶残忍的日本鬼子,他一路小跑,义不容辞地来到村中的老槐树下解开绳索,拉响了那口报警的大钟,就在钟声回荡在高老庄上空时,山田的枪声也响了,忠诚的老钟叔倒在了山田的枪口下……这是什么精神?是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在现代学习生活中也要发挥这种精神,在学习上帮助别人,在生活中帮助别人。看到这里,我真想坐时空穿梭机,到那个时候,拿起现在先进的武器向日本军扔去,高老庄人民和我一样,被激怒了,他们望着老钟叔的遗体,立下了铮铮誓言,他们要为老钟叔报仇!
“怎么办呢?如果要真打起来,高老庄人民不是日本鬼子的对手啊!那老钟叔不是白死了吗?”我真替高老庄人民担心。
高老庄群众在党支部书记高老忠、民兵队长高传宝的领导下,随机应变,因地制宜,把土洞、地窖改造成户户相通,村村相连的多口地道,而且一直挖到敌人的炮楼底下。
创建地道战以后,敌人就往里面攻击,想方设法地破坏。但是聪明的冀中人民又想想到了很多妙法不防备。山田队长想扑灭这股抗日的火焰,在找到地道战之后,山田穷凶极恶地对地道大吼:“看一看高家庄的地道能盛多少水!”几台抽水机轮番地往里边灌,毒气在鼓风机的煸动下进入地道,让日军意想不到的结果产生了,你有你的打法,我有我的招数,几经改造的地道既防水又防毒。房上房下,火坑上、灶台上到处都是复仇的枪口和子弹,抗日人民把日本军打得屁滚尿流,人仰马翻,惨败而归。就在这时,我们全班同学都鼓掌叫好,我在心里想:“团结就是力量,全体人的智慧就是结晶!”
影片中智勇双全的高全宝、一片忠诚的老钟叔,还有那个民兵败类、汤司令以及那个穷凶极恶的山田队长,都在我大脑中留下深刻的印象。片中那些音乐也如天簌,紧紧萦绕耳际,挥之不去。
六十几年后的今天,回望六十几年前的峥嵘岁月里,高老庄的地道战中地道是奇迹!冀中平原的人民是奇迹!让我们去学习老钟叔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只有帮助别人,别人才会帮助你,请为社会的和谐尽一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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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读后感 篇2
第1篇:《本爱安娜》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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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爱安娜》这本书,让我读的爱不释手。
作者表达的语言非常朴实,让我读懂了人与人之间的两种爱,一种是父母对孩子的爱,一种是同学之间的爱。大人们说,我们不懂得爱,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我们也懂得爱,爱父母、爱老师、爱同学…等等身边的每一个人。爱可以使我们快乐成长,每个人寻找爱是一种非常神圣的事情,只要多关心别人,帮助别人,让我们的周围处处充满爱。
文中本是那样爱安娜,安娜也爱本,因为本帮助过他,关心过她,所以他们之间就有了爱。我是多么地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能像本和安娜的爸爸、妈妈一样理解我、支持我!
第2篇:《本爱安娜》读后感这篇《本爱安娜》读后感范文是我们精心挑选的,但愿对你有参考作用。
这是一部反映童恋问题的作品。文中的本亚明爱上了班上的新同学移民女孩安娜,并为这朦胧的超出一般友谊的爱激动和彷徨。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反映了本亚明的善良,并富有同情心,他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欺负转学来的新同学安娜。另外本亚明的父母和安娜的父母,包括老师都从容面对他们恋爱问题,所以当我们碰到这样的问题时,先要分析原因,弄清事情真相,然后正确引导孩子,不能一味责骂,反而使孩子更加叛逆。
第3篇:《本爱安娜》读后感《本爱安娜》读后感怎么写?以下是我们给你的范文格式参考。
本是一个男孩。
十岁的本,上四年级。有一天,他们班来了一位女生,叫安娜。这位安娜从另一个地方来,插进他们这个班,刚开始,显然,她很不受班里同学们的欢迎。她穿着大家看起来觉得奇怪的装束,老师给她配了个同桌,那个同桌说她身上发出臭味,全班同学都不理她。这种糟糕的`局面直到有一天发生了改变!
这个改变是从本开始的。本发现这个女孩子的眼睛里蓄满了“悲伤”,它不该出现在这样的眼睛里,这引起了本奇怪的感觉。
一次课下玩的时间,安娜站在栗树下,她活像个惊叹号,你看她呆呆的僵直的身体,再看看她细细的脚踝,就知道有多么像了!
这个“惊叹号”影响了同学们丢网球玩的兴致,这时候本扔出了球,没想到这球居然砸中了安娜,所有的人都看着她,以为她会号啕大哭,可是,她一声不响。这真令人奇怪!本犹豫着向安娜道歉,安娜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本看到她满脸的泪,说可是你哭了,安娜说因为大家都不喜欢我,本没想到自己会说出令自己都意外的话可我喜欢你!。
这以后安娜在班里的生活可就发生了一大通的变化。首先是有同学肯接近她了,管它出于什么原因,而安娜呢,笑容多了,开始加入到所有的游戏中来,不过,她最大的特点是男生总结出来的她不像班上其他女生一样动不动就尖声怪叫!。
本和安娜之间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进展,这和老师、双方的爸爸妈妈对待他们友好的态度有很大关系哦!
本可以送安娜回家,安娜的家虽然落魄却充满温暖,一个大家庭。
安娜邀请本到她们家吃饭。本又回请安娜到他们家吃饭。在一来二往中展现出一个个让人感到好笑、可爱又滑稽、同时又令人觉得温暖的镜头:本的刻意打扮、小木屋安娜带给他的惊奇、妙人儿格哈德伯伯、湖畔两人的羞涩和亲昵等等。
在这一系列情节展开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小男孩和小女孩美丽的情愫,同时也跟着体验到一系列奇妙的爱的感觉:紧张、纠结、激动、兴奋、生气、嫉妒、郁闷、难过、愉快、欢喜,当然还有想念……
有人说“本爱安娜”,把它写在教室的黑板上。
对呀,这是不是爱呢?
老师说“还缺一行”,在本爱安娜的下面,他以同样大小的印刷体字母写道安娜爱本,并说爱是双方的事!”
安娜到底“爱不爱”本呢?为什么老师这样写的时候,本差点喊出“这不对!”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老师的话是不是告诉大家“爱是双方的事,爱不仅仅是一种感觉,更多的还有相互的责任。”?还是老师直接就看出来,这所有的一切仅仅是本单方对安娜的“好感”呢?
反正,一场“爱”的风波平息下来,书里最后提到安娜的父亲找到了工作,安娜跟随父亲到另一个地方上学去了。一场爱恋彻底结束了。常常一场爱恋一场痛,本因这段情感经历会成熟许多!
在人的一生中,除掉正常的感情(特指婚恋),也许不定哪个时段,10岁也好,5岁也罢,又或者什么时候,都有可能会萌生出连自己都觉得惊奇的感情,让它们好好在心里酝酿体会,无关乎其他的责任,慢慢在岁月中“风干”吧,成为记忆中沉淀的“琥珀”!这也是自己人生经历中珍贵的一笔财富!
第4篇:《本爱安娜》读后感希望范文网能够成为你学习与工作的好帮手!
这本书讲的是十岁的男孩本亚明在德国的一所小学上学。一天,荷兰移民女孩安娜转到了他们那个班。刚开始大家都欺负安娜,后来他和安娜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可是结局是很悲哀,安娜回荷兰了,本亚明病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中的心理描写。心理描写有高兴的、兴奋的、有尴尬的、紧张的、惊奇的、和惶恐不安的。(我知道了,)如果遇到坏事情不能冲动,要冷静或者不理不睬。
这本书还有一点好笑和忧伤,我十分喜欢。
第5篇:《本爱安娜》读后感《本爱安娜》读后感的写法与格式是什么?请参考以下这篇范文。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本爱安娜》。
本亚明的班里有一个新的女同学,她的名字叫安娜。
本亚明很喜欢安娜。可是有一天安娜嘲笑本亚明,本亚明生气了,他给她写了一封信,过了好久安娜才回信。
有一天本亚明去安娜家吃中午饭。吃完了中午饭他们就去看米老鼠的图画书。下午,安娜去本亚明的家,他们去水里玩,后来的暑假很寂寞。
最后,安娜的爸爸出门了安娜也去那里上学,他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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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讲的是十岁的男孩本亚明在德国的一所小学上学。一天,荷兰移民女孩安娜转到了他们那个班。刚开始大家都欺负安娜,后来他和安娜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们又发生了很多事情,可是结局是很悲哀,安娜回荷兰了,本亚明病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中的心理描写。心理描写有高兴的、兴奋的、有尴尬的、紧张的、惊奇的、和惶恐不安的。如果遇到坏事情不能冲动,要冷静或者不理不睬。
这本书还有一点好笑和忧伤,我十分喜欢。
爱国读后感 篇3
《钱学森》这部电影,用最朴实的手法,为我们还原了一个竭尽一生报效祖国的伟大科学家。我深深的感受到祖国老一辈科技工作者勤劳朴实、艰苦奋斗的作风,他们用自己的辛劳和汗水,托起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形象,用一生来兑现自己对祖国的承诺。
新中国的建立,无数海外学子看到了祖国崛起的希望,纷纷归国,投身祖国建设,钱学森正是这其中的一员。尽管受到美国政府的阻挠,他却从未忘记报效祖国,时刻盼望着回到祖国,参加祖国的建设。尽管在美国受到特工的监视,尽管被软禁,尽管被关进监狱,钱学森仍坚持不懈,乐观向上,在软禁期间完成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工程控制论》。回国后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没有实验数据,自己计算;没有实验器材,自己造;没有科技人才,自己培养。无论是面对既缺人又缺设备的中国,还是面对东风二号实验失败的沮丧,钱学森从来没有气馁过,有着革命的乐观精神。他不仅鼓励着自己周围的人,不厌其烦的为他们讲解,分析失败的原因;同时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那就是火箭决不能带着问题上天!在那个年代,原子弹、氢弹、导弹是一个国家国防力量的象征,国防力量强大,国家就能在国际舞台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否则,只能沦为军事强国的附庸。以钱学森为首的科技人才和艰苦奋斗的人民子弟兵,团结奋斗,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最终使中国有了自己的导弹,让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又提升了一个台阶。
爱国,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没那么容易,他需要一颗赤诚之心,一颗只为人民的牺牲与奉献之心。正如钱学森所说:“在我的祖国,我可以做任何事,如果我愿意,我可以种苹果。”
爱国读后感 篇4
在寒假前,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是《我爱国学》。我读完后,深有感触。其中,最令我感动的一篇文章是《大孝无言》。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父母离异的马鹏飞跟着他双目失明的奶奶一起生活,从小就很懂事的马鹏飞他不仅承担了家里的家务活,还一直照顾奶奶。因为从小到大,只有奶奶与他最亲,与他相依为命。所以他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奶奶,给奶奶打针,喂奶奶吃药,常常对奶奶说:“奶奶,今后我就是您的眼睛。”最好的是,马鹏飞在学习上也认真,成绩总是在班上排前几名。 5岁的马鹏飞还给奶奶做饭,每次做好的饭菜,他总是让奶奶吃,自己却饿肚子。这是一个多么孝顺长辈、伟大、心地善良的孩子呀!为了奶奶,不顾自己,我真佩服马鹏飞。
一想到我们,只会要求父母一次一次的满足我们,从来没有为父母想过,我们可以为他们做什么呢?其实,父母要的并不多,只要我们好好学习,好好生活,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我们。所以,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在生活中可以在爸爸下班前摆上一双拖鞋;给劳累中的妈妈端上一杯热茶,给妈妈捶捶背;这些都是孝敬父母。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记忆犹新这几天我读了《我爱国学》这本书,书中的每个章节都令我回味无穷,让我感触很深。
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大爱无言》这一章了。这一章主要讲述了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孝心。书中,14岁的马鹏飞同学因父母离异先后遗弃了他,奶奶成了他唯一的亲人,小鹏飞5岁时,奶奶也因病失明,从此马鹏飞就得撑起这个家。奶奶住院了,小鹏飞24小时都陪着奶奶,每天为奶奶服务,他每天给奶奶做饭、送饭、喂饭,自己却偷偷地吃酱油拌饭。有时邻居送个鸡来,鹏飞都给奶奶吃了,自己却从不舍得吃一口。马鹏飞为了防止奶奶吃错药,把药都分开放,这些药怎么吃吃几回,小鹏飞都很清楚,就是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学习,他的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
再看看我们这些父母心中的宝贝、家中的“小皇帝”们又是怎么做的呢?当我们还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的时候,马鹏飞却背起了这个家;当我们早上还睡得很甜的时候,马鹏飞早就起来给奶奶做早饭了;当我们被父母送去上学的时候,马鹏飞还在家里急急忙忙地收拾家务并准备自己走着去上学。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马鹏飞这种“大孝无言、大爱无声”的精神。在父母下班回来,哪怕为他们沏杯茶水、捶捶背、端上一盆洗脚水,干点力所能及的家务,也会给他们一个莫大的惊喜。
读了《我爱国学》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其实,“孝”很简单,“孝”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每时每刻做到“孝”吧!
【扩展阅读篇】
所谓“感”
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讽刺。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1]”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了解,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能写成读后感,你需要把你所知道的都表示出来,这样才能写好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编辑本段如何写读后感
格式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还可以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题目,下一行是——《读有感》,第一行是主标题,第二行是副标题。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
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
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④禁止写成流水账!
编辑本段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
(1)引——围绕感点 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2)概——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要简练,而且要把重点写出来。
(3)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亮明基本观点。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要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4) 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5)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读”的内容不放松。
以上五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一、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二、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三、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为南郭先生一类的人提供了饱食终日混日子的客观条件,从而联想到改革开放以来,打破"铁饭碗",废除大锅饭的必要性。
四、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五、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爱国读后感 篇5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部十分有意义的电一影—《闪闪红星》。这部电一影主要描写儿童一团一员潘冬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闪闪红星的照耀下,由一个儿童一团一员成为一个红军战士的故事。看完这部电一影后,我的感想很多,受到的教育也很大。潘冬子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影片中那个小冬子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1490年,小冬子的爸爸去参加解放军主力军,到很远的地方去打仗,14,小冬子参加了儿童一团一员。有一天,小冬子去抓地主,却把地主打晕了,但是小冬子并不害怕,还是和坏人周旋到底。15,小冬子的一妈一一妈一也参加了共产一党一,为了群众的安全掩护群众,最后被敌人用火把活活烧死了,所有的群众为此伤心难过愧疚!小冬子虽然失去了一妈一一妈一,但还是那么勇敢,那么聪明,不怕敌人,勇敢奋斗,和解放军一起抗日,一起打仗,真是好样的。小冬子一家三口人,很让我钦佩,我也要学习他们的勇敢和能干。
爱国读后感 篇6
我爱国学读后感范文
范文1
在寒假前,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是《我爱国学》。我读完后,深有感触。其中,最令我感动的一篇文章是《大孝无言》。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父母离异的马鹏飞跟着他双目失明的奶奶一起生活,从小就很懂事的马鹏飞他不仅承担了家里的家务活,还一直照顾奶奶。因为从小到大,只有奶奶与他最亲,与他相依为命。所以他一直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奶奶,给奶奶打针,喂奶奶吃药,常常对奶奶说:“奶奶,今后我就是您的眼睛。”最好的是,马鹏飞在学习上也认真,成绩总是在班上排前几名。 伟大、心地善良的孩子呀!为了奶奶,不顾自己,我真佩服马鹏飞。
一想到我们,只会要求父母一次一次的满足我们,从来没有为父母想过,我们可以为他们做什么呢?其实,父母要的并不多,只要我们好好学习,好好生活,说来说去,还是为了我们。所以,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在生活中可以在爸爸下班前摆上一双拖鞋;给劳累中的妈妈端上一杯热茶,给妈妈捶捶背;这些都是孝敬父母。
范文2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记忆犹新这几天我读了《我爱国学》这本书,书中的每个章节都令我回味无穷,让我感触很深。
本书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大爱无言》这一章了。这一章主要讲述了做人最重要的是要有孝心。书中,送饭、喂饭,自己却偷偷地吃酱油拌饭。有时邻居送个鸡来,鹏飞都给奶奶吃了,自己却从不舍得吃一口。马鹏飞为了防止奶奶吃错药,把药都分开放,这些药怎么吃吃几回,小鹏飞都很清楚,就是在这样艰辛的条件下,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学习,他的学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
再看看我们这些父母心中的宝贝、家中的“小皇帝”们又是怎么做的'呢?当我们还在父母温暖的怀抱里的时候,马鹏飞却背起了这个家;当我们早上还睡得很甜的时候,马鹏飞早就起来给奶奶做早饭了;当我们被父母送去上学的时候,马鹏飞还在家里急急忙忙地收拾家务并准备自己走着去上学。我们应该好好学习马鹏飞这种“大孝无言、大爱无声”的精神。在父母下班回来,哪怕为他们沏杯茶水、捶捶背、端上一盆洗脚水,干点力所能及的家务,也会给他们一个莫大的惊喜。
读了《我爱国学》这本书,让我感觉到:其实,“孝”很简单,“孝”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每时每刻做到“孝”吧!
爱国读后感 篇7
近日,学校开展了爱国读物活动。我从这次活动中获得了很多好处。
星期天,我妈妈总是带我去书店。每次来到书店,我都会看到和我一样的哥哥和姐姐坐在书桌旁,认真地看书。我不由自主地拿了一本《小兵张嘎》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中那一段段感人至深的故事,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故事和那斗智斗勇的英雄人物,将我带进了一个陌生而又令人沸腾的世界。
我想,特别是党的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发生的巨大变化,极大地触动了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心。我作为一名爱国的小学生,我要奋发图强,为我们的民族有自豪感和信心,立志发扬光大我们祖先的光辉业绩,创造更高更美的社会主义新文明,为我们的祖国做出新的贡献。
爱国主义读后感(二)
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篇课文。文中描写了12岁的雨来,讲述了革命干部与鬼魂的英勇斗争,歌颂了爱祖国、机智勇敢的雨来性格。
雨来上夜校,他学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
鬼子来“扫荡”了,雨来自己在家中读书,交通员李大叔忽然跑了过来,藏到缸下地洞里,鬼子没有找到李大叔,便把雨来绑了起来。鬼子拿糖让雨来吃,雨来没有吃,鬼子又问雨来,但雨来仍然说没看见,鬼子又扭雨来的耳朵,向两边拉,鬼子又抽出一只手来,在雨来的脸上打了两巴掌,又把他脸上的肉揪起一块,咬着牙牛雨来脸上青一块,紫一块??但雨来始终说没看见,气得鬼子说::
“拉出去,枪毙!”芦花村里的人听到枪声,便哭了起来。忽然,河面上露出了雨来的小脑袋。
雨来没有死,原来枪响以前,雨来就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去了,鬼子慌忙向水里打枪,可是我们的小英雄雨来已从水底游到远处了。
爱国主义读后感(三)
我们兴奋又激动,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想到党,就想到抗日战争,就想到那些为了祖国母亲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们。这时,一本书的名字自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可爱的中国》。
这是一本在监狱中完成的书,它的作者是一名**的共产党烈士方志敏。方志敏烈士是在饱受苦难的旧中国长大的。为了拯救祖国,他参加了革命。他在狱中宁死不屈,并且写文章号召全国人民一起来保护祖国母亲。
他用美好的语言描绘着我们的祖国:“中国是生育我们的母亲,她是一个身体魁伟、胸宽背阔的妇女。... 我们的母亲有雄巍的峨嵋,迷人的西湖,幽雅的雁荡。
美丽的母亲,可爱的母亲!”全书洋溢着为国为民献身的爱国思想,表现出中国共产党英勇无畏的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意志,真是一部“滚烫的文字令人血脉贲张,是一个极富感召力的红色文学经典作品。”
想到这里,我不禁深思:我们的祖国已经伤痕累累。像方志敏这样的数以万计的烈士为国家牺牲。他们把五星红旗染成了血。没有方志敏这样忧国忧民、为国家牺牲的革命先烈,我们怎么能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过上更好的生活?
一本薄薄的《可爱的中国》深深地吸引着我,打动着我,激励着我,我暗下决心,一定秉承革命先烈们的遗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早日成材,报效祖国!
爱国读后感 篇8
《钱学森爱国精神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钱学森爱国精神的书籍,让我深受感动。钱学森,这位被誉为“中国导弹之父”的科学家,一生献身科研事业,致力于国防事业的发展。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被誉为现代中国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
在书中,作者详细描述了钱学森的一生。钱学森从小就对科学充满了浓厚的兴趣,他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最终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科学家。他早年留学美国,获得了博士学位,随后在美国留学期间参与了曼哈顿计划,为美国的原子弹研制作出了重要贡献。在1955年,钱学森毅然回国,为了祖国的国防事业而奋斗。
钱学森的爱国精神深深感染了我。他在任何时候都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为了国家的繁荣和强盛,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他在国外学成归来后,选择回国为祖国服务,放弃了诱人的待遇和发展机会。他在祖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帮助中国发展了核武器和导弹技术,提升了国防实力,保卫了国家安全。
钱学森的爱国精神让我深思。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也应该像钱学森一样,为国家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们可以在学习中努力进取,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在工作中勇往直前,为国家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在生活中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读完这本书,我对钱学森的崇敬之情更加深了。他的爱国精神激励着无数人努力奋斗,为国家繁荣发展尽一份责任和力量。我愿意向钱学森学习,砥砺前行,为我所热爱的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奋斗,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添砖加瓦!
爱国读后感 篇9
这九九零年江同志首都青年纪念五四报告讲话。时值五四夕,江同志藉纪念五四机,提出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国知识分子使命等问题,并强调党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积极性创造性,国当代青年寄予殷切希望。
讲话主分四部分,第——新历史条继承发扬爱国主义传统。江同志提出,爱国主义国历史鼓舞人民旗帜人民共同精神支柱,但爱国主义社不同阶段有不同含义具体容。想,今天,国经济建设已经得定成果今天,华民族世界已经有重地位今天,爱国主义定有不同求。如江同志所说“们所提倡爱国主义,绝不狭隘民族主义”。这句话深刻点出“爱国主义”求,深。作国人,们爱国,但,味抵制优秀事物思想,们只有害而无益,所以,们家,都不能仅仅爱国主义停留情感层面,只喊几句口号或心血潮仇视其发达国家,这些不真爱国;理智爱国,不狭隘爱国,们更应该学习发扬。
讲话第二部分——知识分子现代化建设使命,第三部分——国知识分子成长确道路,第四部分——进步做好党知识分子工作,其强调知识分子重使命作、青年身肩重任国家人民殷切期望。国社主义现代化建设项宏伟、艰巨任务。知识分子作工人阶级队伍主从事脑力劳动部分,社主义建设发挥着不替代作,承担着重社责任。于国情探索,科学技术发展,社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制建设民主建设,都使国人民知识分子提出空广泛迫切求。历史,国知识分子尤其青年以们尚气节、过人知识、锐意进精神敢于冲破陈腐落观念胆识,史册留千古佳话,而五四运动,这切集体现。现今国,青年知识分子已经占近半数,即挑起国家建设重担,程度关系国家途命运。
爱国读后感 篇10
我们怎能忘记,党的以来,XXX着眼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富强、民主、法制………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观!
神州扬首游环宇,高铁昂眉向远东。主席深入开展全方位外交,谱写出中国外交新华章,“一带一路”战略,无疑就是其中惊艳的一笔。主席不仅是“一带一路”的提出者,更是这一伟大构思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德不孤,必有邻。”XXX的历史高度、全球视野、东方智慧、人文情怀,使“一带一路”倡议的前瞻性和正义性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不仅“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热烈欢迎,积极对接,而且和主席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道,被写入了多份联合国决议中。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的“一带一路,”必将推动中国与世界迈向更加繁荣美好的未来!
四十载惊涛骇浪,九万里风鹏正举。雪灾地震突来袭,全国上下人心齐。改革开放走过了千山万水,金砖铺就了发展之路。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中和国力迅速提升。这正是“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的真实写照!
云霞生异彩,山水有清音。在的东风劲吹下,XXX带领中央新班子励精图治,革故鼎新,兴利除弊,反腐肃贪,打虎拍蝇成就巨大。“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
在我心中,为了这片广袤辽阔的国土芳香遍地,鲜花盛开,溪水长流,我愿变成“犁”,不停地耕耘;我愿变成“河”涓涓地流淌。“志之所趋,无远佛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我愿变成一支文学战线上的号角,把振兴中国的强音吹奏!
爱国读后感 篇11
最近看了一本杂志,里面有一篇文章《大国工匠:“焊花”不息,艾爱国》,介绍的是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焊接岗位工人艾爱国的先进事迹。他的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焊工是易学难精。没有爱好,就不会动脑子,就是机械式地干活。”确实是这样,全国有电焊工人数以百万计,领军人物只有那么几个而已。好比一座高山,拥有庞大的根基,但最高的山峰只有一个。而且高处不胜寒,能够站在高耸入云的顶端,必定是经历过风雪的洗礼,正如艾爱国的人生经历一样。
艾爱国19岁进入湘钢,从学徒工干起,在一个岗位上精心耕耘50载,成为了我国焊接领域的领军人物。这期间,他的付出必定是异于常人的。他最擅长的是焊紫铜,这项技术让很多焊工都知难而退。超过700摄氏度的高温材料,艾爱国用湿棉被挡住身体,用石棉绳包住焊枪,克服困难,拼命练习。寒冬腊月里,他的工作服却拧出了汗水。
我们在工作总结里总是写到自己爱岗敬业,什么是爱岗敬业?其实就是老话讲的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无论从事什么行当,都能真真正正的潜心钻研,不怕困难,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就是爱岗敬业了。
说到自己的工作,收费站收费员,我们每天看似只是坐在窗口前,重复着同样的话,但仔细想想,想要把收费工作做好,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接班前准备、熟练掌握全部业务流程、树立良好形象、快速处理非正常情况等等。当然,现代科技设备的应用,已经极大地改变了我们传统收费工作模式,使我们的工作变得更加高效、快捷。但无论科技如何发展,我们的工作变得如何高效,服务好过往司乘人员依旧是我们的工作根本。
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我要以艾爱国的先进事迹为工作激励,勤于思考,善于作为,精业务、强服务,为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力量。
爱国读后感 篇12
爱国主义是以对民族和国家的关注和定位为基础的,它虽然可以由热爱国土、历史、文化等感情的形式萌生,但必由民族意识洗礼方能获得成熟化的表现形式。无论在东方西方,从18世纪开始,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命运都成为最鼓舞人心的事件。美国独立战争在今天被看成西方近代民族意识的一次最大规模的爆发,而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各地纷纷宣誓,放弃分歧来保卫国家,在东方,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惊醒了千年氤氲沉醉的梦境,国破家亡唤起了强烈的爱国情感。可以说悠久文化的历史积淀形成了爱国意识的不竭源泉,但这传统无法与时代同日而语,曲折艰难的生存状态却提供了一种空前清晰的关于国家命运的自觉意识。于是,在中华大地上,人们内忧政治腐败,外患列强瓜分。为救亡图存,前有康有为变法半途夭折,后有辛亥革命建立民国,众多仁人志士赴汤蹈火义无返顾。轰轰烈烈的“五。四”爱国主义运动爆发,为历史掀开了展新的一页。而中国共产党的建立为传统的爱国主义注入了马列主义的精髓,伴随中国人民战胜各种顽敌,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然而,在50年后的今天,爱国主义提倡的价值观与现实大相径庭。爱国主义提倡对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深厚感情,提倡“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的整体利益,奋不顾身地工作着,毫无保留地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但是,在市场经济利益观作用下,人门崇尚金钱,追逐名利。正如马克思所说:“你自己不能办到的一切,你的货币却能办到”,人们讲求“实惠”,要求付出与获取成正比,在这样的价值观主导下,个体在情景中的行为选择是以能否获取金钱来衡量,凡是不能获取金钱的行为都是愚蠢的,都是个体所极力回避的行为,所谓“金钱确定人的价值”观念日益盛行。
爱国读后感 篇13
谷文昌曾先后担任东山县第一区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长、县委书记,长达。14年他心中始终装着百姓,为百姓安全幸福奉献自我。东山村庄容易受到台风侵袭,他就下决心带领干部群众修筑海堤,当时资金不够、技术不行,难度可想而知,他却完成了这项任务,用堤坝守护东山人民未来。注重长远,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短期效果,树立良好政绩观,值得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困难面前不退缩不逃避,充分利用主观能动性克服困难,达到预先目标,同样值得我们党员干部学习。困难并不可怕,逆境并不可怕,只要坚定信心、坚韧不拔,敢于在困难和逆境的新战场上拼尽全力,就一定能够取得胜利。
观看电视剧《谷文昌》,要学习谷文昌的严以自律。“立志言为本,修身行乃先。”当女儿结婚,想让谷文昌批点木材做家具时,他严词拒绝:“我管林业,如果我做一张桌子,下面就会做几十张、几百张,我犯小错误,下面就会犯大错误。当领导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净,把自己的腰杆挺直!”铭记职责,不以权谋私,以小见大。正是这种严以自律的态度,保证了谷文昌的清正廉洁之身。党员干部要学习谷文昌严以自律的态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坚持“勿以官小而不廉,不以事小而不勤”的信念,在工作中保持廉洁美名。
观看电视剧《谷文昌》,要学习谷文昌的求真务实。“名与实对,务实之心重一分,则务名之心轻一分。”“大人不华,君子务实。”面对贫穷的东山,谷文昌没有退缩,通过深入群众,走访调研,了解了风沙的实际危害,确定了“挖掉东山穷根,必先治服风沙”的战略。在试种木麻黄时,谷文昌亲自上阵,率领东山人民迎战风沙。党员干部要学习谷文昌的求真务实精神,多走出机关,深入群众中间,实地调研,用数据说话,脚踏实地地干工作。要勇于破除形式主义痼弊,拒绝做“拍脑袋”干部,遇事多向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寻找办法,做求真务实的干部。
观看电视剧《谷文昌》,要学习谷文昌的为民情怀。“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 谷文昌为官准则之一就是:“只要对百姓有利的事,哪怕排除万难也要做到。”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面对风沙的肆虐,面对受灾的群众,他以攻坚克难、不畏艰险的魄力执政为民,不负群众期待,筑城了“木麻黄”绿色长城。党员干部要学习谷文昌的为民情怀,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以人民的诉求为谋事创业的动力,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在改善民生的实事上。在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过程中,赢得群众的支持和赞扬。
爱国读后感 篇14
英雄们,我们将以你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以优异成绩慰藉你们的灵魂,建设更加繁荣富强的祖国。
爱国类书籍读后感范文【二】
林海雪原
怀着股澎湃的激情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由火热的血所凝成的,衬着封面上的皑皑白雪,显得更加地艳,更加红了。除此之外,我似乎看到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解放军战士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祖国的伟大事业,共产主义事业,在山林中战斗。此时的雪似乎已同他们的笑容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对这些战士来说,死,毫不可怕,鲜血,更是为着这一片他们深爱着的土地,为着他们那可亲可爱的乡亲们所流的,它鉴证了一个个赤子之心,它的脉搏将永远在这片郁郁葱葱的老林里跳动。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枪弹雨林,都吓不退他们,因为心中的一把火,一个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支持着他们在狂风暴雪中一次次站起,直至最后的胜利。
他们对自己人生的目标,执着地追求着,不畏层层险阻,即使是到了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地步,也甘愿拼死一搏,或许他们认为:面对自己的人生,那高高在上的理想,唯有拼过,才了无遗憾。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绝顶》中的肖顿河,都为着自己心爱的理想而前进,虽然他们最终都失败了,都只在这茫茫大千世界中留下一副白骨或几行轻轻的痕迹,但在任何人眼里,他们在精神上永远是无法击倒的。
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更因为他们毫不明白倾尽自己一生去追求的感觉,也更因为他们没有这种气魄,没有这种理想。邓小平还说:要始终教育人民特别是青少年有理想。
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对自己的未来和自己想走的路感到茫然。也许,在流浪时,他就像一只迷失的羔羊,消逝在黑暗中。
若没有理想,莱特兄弟不会发明飞机,圆了人类飞向蓝天的梦;若没有理想,袁隆平不可能养殖出杂交水稻,解决中国人多粮少的难题;若没有理想,又哪来中国几千年的悠远文化;若没有理想,中国不会在一次次失败中站起,夺回自己的领土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有时为了它,历经几多沧桑几多岁月。中国的2008申奥,世界梦想和平,祈求人性的完美, 众里寻她千百度 ,圆了与未圆,又有什么区别,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
读《林海雪原》经常会感觉到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集体 。本文中的人物,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张嘴不离集体,可以说是深入骨髓,融入了自己的生活。在风中来,在雪中去,是一种记忆的挣扎。 集体这个词,更相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意境已将不可计数的心融为一体,有着强烈的集体思维的人,头可断,血可留,此志不可改,永远把集体利益摆在第位,这似乎是个很奇怪的特性。
汉代文学家司马迁曾说过,人的生来之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为集体而死,必是重于泰山,小高波正是为着这座泰山而永生。
生与死,千百年来,有人歌颂,有人欢笑,有人叹息:生与死有生命,财富在天堂。
其实生与死只是一线之差,便是有气与无气。有人死得气壮山河,那种人,以着另外一种方式存活,可得其所:有人死了,遭千古唾骂,万人践踏,那种人,为求一丝生机拼命乞怜,却终为土灰。
不必太看重生死,该来的时候会来,该去的时候会去,无愧于自己的生命,更无愧于自己在世界上存活,又何必执着于一个想法或一个将来的结果。关天培身上的伤疤和黄继光胸前的枪眼,都一次又一次地解释了这个道理。
《林海雪原》中,讲述的不仅是解放战争初期的剿匪斗争,它所表现出的更是一种智慧,一股勇气,一分人性的美,融合为人类近乎完美的形象,成为一个世界的缩影,化为一片蓝天。尽管有时,乌云阻挡了阳光,但在一阵甘霖的挥洒后,清流依旧,白鸽挂着风铃远翔,叶更绿,天更蓝,阳光在露珠上闪烁。世界的循环不停,美不停。
依稀间,昨天也是今天的导航。
红与黑读后感十四篇
这里是编辑从网络上整理的“红与黑读后感”文章,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将更好地理解其中所传达的思想和情感。记录自己的感受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文章内容,希望你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成长并快乐!
红与黑读后感(篇1)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就地位而言,两任的地位都远远高于他。因此,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生靠着女生往上爬的故事。
今天呢,就为大家推荐 《红与黑》读后感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主人公于连出身寒门,幸好他受过良好教育,智慧出众。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说给宫廷大臣当秘书。
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戴,迫使侯爵承认了他们的结合。
这时,侯爵的政敌想出办法让市长夫人写一封公开信。侯爵收到信后,断然否认女儿与于连之间的联系。于连气愤之极,**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同事生日祝福语
**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因此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才能得到幸福,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是于连。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正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翔。他发誓他宁愿死一千次也不愿翱翔。他想有一个体面的地位和所有人的钦佩。
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是充满漏洞和疑虑。
不难发现,于连的幸福标准是建立在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之上的,是追求他人和社会的认可。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只是外表,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舍本逐末,迷失自我。
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摘下所有过去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
他放下逃避和呼吁,能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冷静地对待死亡,静静地等待死后的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前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进步、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年轻人,就是那些退缩的人。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却逃不掉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
那些能够树立人生目标,决心实现人生理想的人,就是那些与于连有着同样精神的人。这个时代显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抵制空虚的生活。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就应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抱负、有自尊、有责任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
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良心方面。或者忽略作者站在故事背后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扩胀过程是故事最肤浅、最直接的线索。在德。
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
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德夫人的心,想借此证明自己的潜力和提高自己的价值,但最终他明白了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
后来,玛蒂尔德小姐开始追捕朱利安。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
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
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手段上,司汤达运用了超越当代作家的心理深度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心理**”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人们还认为,红色是戴丽娜夫人的血,黑色是玛特尔的丧服;红色和黑色是赌桌上的黑点和红点,而轮盘赌是人生的游戏。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能使人们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起来,也能使人们在成功和快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十分聪明,能够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发奋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但是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
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就应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向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下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
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理解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正因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取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
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能够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发奋奋斗的无限完美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
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
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红与黑读后感(篇2)
最后,于连落入德勒纳太太的怀抱,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
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只是表象。于连为了外表牺牲了自己的本质。
当他想到德勒纳太太的一封信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复仇,最后被关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
他摘下过去的所有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本质上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呼吁,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平静地面对死亡。
我觉得于连选择了死亡。正是对死亡的独立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创造的这种叛逆性格的完整性。从表面上看,于连蔑视当时法国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
但他所践踏的,却是在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谁也没有意愿真正遵守的虚伪的道德信条。于连是个大胆的骗子,但这是因为欺骗和谎言已经成为这个腐败社会的谋生手段。他公然宣称自利是人的本性,但那些高官显贵们正是在“为社会服务,为公众献身”的招牌下,为自己及家族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
可以说,小说强烈抨击了反动贵族、教会的黑暗和新资产阶级贵族的卑鄙庸俗。
红与黑读后感(篇3)
《红与黑》献给少数幸福的人。
当斯坦达尔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经历过沧海桑田的47岁老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么做,他只想说他认为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
“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使我们朝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的终己伪装,他的生活逐渐达到了顶峰。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
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本可以得救,但他对许多事情的错误理解,是他发现自己错了,就无法改变。让我们想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正体会到德勒纳夫人的爱,并肯定他对这为善良纯洁的女士的真爱,那么他的生或也许能和德勒纳夫人在一起
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
幸运的是,德勒纳夫人没有死,否则,于连一辈子都不会感到幸福。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对朱利安德爱在于,在朱利安死后,他给了朱利安可能一辈子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
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拥抱着她的孩子离世了。朱利安和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情需要技巧,而和德勒纳太太的爱情只需要真诚。
两位女性不同的结局或许也让我们看到了斯滕达尔对爱情的理解。真心即真爱。
红与黑读后感(篇4)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后感(篇5)
大学生《红与黑》读后感论文3篇
《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很多人读完之后都受益良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2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
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
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
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
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
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
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3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篇6)
这部作品在我随便翻阅书籍的过程中,看到过但是没有仔细看,只是看了个题目和作者的名字,在有一天的微机原理可见是,班级的一个湖北籍的同学在教室里调侃有关文学的事情,他问到了《红与黑》的作者是谁,我在一旁听到了,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司汤达”。从他嘴里又得知她的名字原本不叫司汤达,这个名字是后改的,可是我查了,他的真名叫做司汤达,他的别名是亨利@贝尔。那个同学在聊天时,我脑子一直在想这个名著主要内容讲的是什么,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没看过的原因)。
所以这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想法,手上也正好有了这本书,于是开始了自己的孜孜不倦。
内容是漂亮的小伙子于连,生在拿破仑时代,仗着自己的惊人的记忆力,背诵了《圣经》,到了师长家里当上了老师,这期间与德@瑞纳夫人产生了感情,后来师长怕被人称为王八,将于连送到神学院,又送到了木尔侯爵那里当秘书,认识了马特尔,于连野心开始膨胀,想利用马特尔让自己升职,可是和德@瑞纳的关系暴露,于连刺杀德@瑞纳未遂,自己得知野心不能实现,“破罐子破摔”,终于死了,马特尔和德@瑞纳都是对他有情义的人。
看完后,我觉的很流畅,什么都难理解,情节铺垫的很合理,很完美。
懂得的知识:“缮写”的意思的是复制,抄写的意思。execution子手的英语是1。
平庸的英语是1,平庸2,***蒙帕斯。典范的英文1、exemplar2、example。
司汤达的取自现实,在1827年维利耶尔发生类似于连的爱情悲剧,把**《于连》中混入了这则新闻,才有了《红与黑》。
经过查找得到的知识:1、欧洲封建社会开始是在476年罗马帝国的建立,结束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2、**名字《红与黑》的原因,一说是于连是红,社会的上层是黑。
二说,红衣教是红,皇教是黑。第三,教堂是红色的,拿破仑的军队是黑色的。3、欧洲的贵族的阶层身份。
我查了一下,居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样,都是公侯伯子男,比中国多的一项就是男爵下面的还有骑士。
阅读的目的是看你是否想在你的知识中有盲点。看完之后,我唯一能得到的就是情节。其他的还有于连在“神学院”里看到了321名教徒都是平庸之辈,他信心大涨,而我在太原师范学院,周围也都是“平庸之辈”,所以不用太在乎别人了,增加自信,增加财富,把握课堂,弄好长相,坚持好的状态,我想我会很强的。
红与黑读后感(篇7)
《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
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乃至欧洲文学的一座丰碑。**本文通过对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和两次恋爱经历的描写,揭示了复辟时期动荡的阶级斗争,反映了政治黑暗、教会腐败、贵族反应和资产阶级贪澜的广阔生活图景。于连的两大爱情动机都是基于对爱情的占有,并最终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通过于连这个文学形象,一方面描述了法国七月革命前夕在人民革命浪潮冲击下的贵族以及中小资产阶级的恐慌情绪;另一方面又塑造了一个出现于社会剧烈变革中的个人野心家的艺术形象,美化了资产阶级的生活观和幸福观。**他的结构严谨对称,语言简练流畅,形象和性格与环境息息相关,善于揭示内心矛盾和思想感情的瞬间变化,突出个性,这是本书最大的艺术特色。
于连的成功、幸福乃至毁灭都与他的爱情息息相关。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
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德勒纳太太的善良、朴素和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
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玉林与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与反征服的关系。无论谁征服了对方,都会让对方遭受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追求他的理想。他不愿平庸,思维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
(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嫉妒和孤独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朱利安。
最后,于连落入了勒纳夫人的怀抱,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
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后感(篇8)
高尔基增说过:司汤达的《红与黑》中的于连是19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社会主义的英雄人物的"始祖"。
而且《红与黑》这部**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以下三篇红与黑读后感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一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
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
在这方面,人们可以作出很多判断——一个小小的私人盲目追求个人利益;摧毁一个雄心勃勃的人;牺牲一个反封建的斗士等等,都是一场悲剧。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虽然出身寒门,但他有幸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将来可以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千百年来困扰人类的问题,也是我们的于莲。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
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和繁荣。他发誓要死一千次。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他毕竟是个好青年,所以每次开心的时候,他都会问自己,深深地责怪自己。
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基础,追求对他人和社会的认可。
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只是表象。于连为了外表牺牲了自己的本质。
当他想到德勒纳太太的一封信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复仇,最后被关进了监狱。
在监狱里,他摆脱了社会的束缚,获得了自由。
他摘下过去的所有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本质上的幸福。
他放弃了逃跑和呼吁,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平静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
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甚至毁灭都与他的爱情息息相关。
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
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
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德勒纳太太的善良、朴素和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
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玉林与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与反征服的关系。无论谁征服了对方,都会让对方遭受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追求他的理想。他不愿平庸,思维敏捷。
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
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
可以说嫉妒和孤独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朱利安。
最后,于连落入了勒纳夫人的怀抱,拒绝了玛蒂尔德。
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红与黑读后感(篇9)
分类: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红与黑》名著读后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4年7月18日22:28
《红与黑》名著读后感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首先,我了解了名著的背景,这有助于我更深入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它是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因为它首先体现了这一学派的基本特征。
**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里娜夫人的血,黑色是玛特尔的丧服;红色和黑色是赌桌上的黑点和红点,而轮盘赌是人生的游戏。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
苏希尔是一个充满时代色彩和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从主人公的经历来看,它展现了法国复辟时期的大局,触及了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聪明、傲慢、热情、果断,但自私、多疑。
在僧侣贵族当政、门制森严的封建社会,由于平民出身而受到歧视。
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
在启蒙运动和拿破仑的影响下,不满造就了他叛逆的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
他惊人的背诵能力使他走进了维尔市长的家,成为一名家庭教师。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
然而,沉迷于金钱和利欲的上层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攀登的野心和虚伪。
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
就在他一步一步走向他向往的光明时,因为美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
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
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
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名言是司汤达的“生活,爱情,写作”。
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红与黑》名著读后感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
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
在这方面,人们可以作出许多判断,比如一个小私人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虽然出身寒门,但他有幸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将来可以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什么是幸福,怎样得
快乐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是困扰我们的问题。在他心目中,没有确切的幸福标准,只有在他的头脑中,在他的警觉中,在他的战争计划和执行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
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和繁荣。他发誓要死一千次。
为此,他制定了一个又一个的战争计划,运用各种虚伪的手段,充分发挥了他的超人智慧。但他毕竟是个好青年,所以每次开心的时候,他都会问自己,深深地责怪自己。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基础,追求对他人和社会的认可。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
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
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
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
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
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
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
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
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
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
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红与黑》名著读后感《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
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
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
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
在他绝望之余,一怒**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
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
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
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
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
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
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
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
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心理**的先河。
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
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
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
或者说忽略了站
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红与黑读后感(篇10)
关于《红与黑》中两种爱情模式的读后感
《红与黑》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是一部充满着魅力的文学作品。**以主人公于连的两段爱情为视角,塑造出一幅19世纪上半期法国社会新生的资产阶级的生存画面,深入刻画出当时社会内部风起云涌的各方面的斗争和矛盾,同时,也开了社会心理**的先河,以独特的心理刻画和心理描写渲染出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展示出生动而丰富的人物性格。总的来说,整部作品在经历了时间的沉淀和洗礼之后,体现了其高度的社会现实意义和价值,成为一部经典之作。
甚至于,在西方研究《红与黑》的作品数量可以和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热度旗鼓相当,由此可见,这一文学作品的经典程度和价值所在。
然而,这样一部**反映了社会现实,爱情描写成为贯穿整部**的重要线索。主人公、市长夫人和侯爵女儿之间的两段爱情故事成为整个**的框架。一个是“心灵的爱”,一个是“脑袋的爱”,两段爱情代表了两种典型的爱情模式,是切合人物性格特征和情节发展的不同爱情,并体现出各自的爱情观念。这两种不同的爱情模式直接反映了作者的爱情观,也引起了我对爱情的思考。
《红与黑》这部**的创作灵感**于1828年2月29日《法院新闻》所登载一个死刑案件:男主人公是一家家庭教师,他的女主人曾经是他的**。后来,当他要娶一位非常有钱的女士时,她丈夫的一封信暴露了他的身份。
所以他向他的经纪人开了两枪,被判死刑。从这里到那里,司汤达通过这个爱情悲剧故事的缩影,看到了社会问题的本质,激发了他旺盛的创作热情和灵感。借助爱情描写的形式,司汤达深刻地揭示了现实的社会状态。
这种爱情描写超越了当时社会爱情描写的传统观念和桎梏,开创了新局面。 法国社会当时流行的爱情**分别为:一种是才子佳人**,另一种是“ 客厅**” ,这两种爱情**都逃脱不了情节俗套、人物死板、思想落后的缺点。
司汤达对这两种爱嗤之以鼻,并用自己的创作重新诠释了爱。在《红与黑》中,爱情**不再是供人娱乐消遣的工具,而成为了发人深省的爱情悲剧,以两种爱情模式的交错和对比来表达作者的爱情观,引发了读者的深入思考,也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于连对市长夫人德雷纳尔的爱是建立在一种精神上的互信之上的,于连沉浸在德雷纳尔夫人温柔、善良、真诚的爱中。与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是建立在满足对方需求的基础上的。当然,于连的爱情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的相恋。两个人的爱情的开始是源于于连对于市长夫人的勾引。对于于连而言,他因自身的才华和卑微的出身这一矛盾体从而养成了极其敏感且高自尊的性格。
他的内心既充满着对于成功的渴望,又陷入对自己出身卑微的痛苦里。因此,他对于自尊心尤其看重。当他被聘为市长府的家教师,他要求与市长一家同桌吃饭,这显示了他性格中的骄傲成分。
当市长无意中对他表示轻蔑和蔑视时,他暗中下定决心要通过勾引妻子来报复市长。他把莱纳夫人的**看做是证明自己能力的一种方式和方法,莱纳夫人从一开始就成了他复仇的牺牲品。在这样的情节设置之初,实际上暗含着于连的复杂性格,也暗含着志向在《连心》中所占的比重很大。
而德·雷纳尔夫人虽然已经结婚多年,是几个孩子的母亲了,但是她仍然是一位没有经历过爱情的单纯、善良的妇女。德·雷纳尔市长并没有让德·雷纳尔夫人体会到爱情的滋味,他不过是一个庸俗、平凡且伪装的像个绅士的势力分子,他仅仅为德·雷纳尔夫人提供了平稳、舒适的生活,维持了市长夫人纯洁、善良的本性。
当真诚善良的德伦纳尔女士遇到疑心、敏感、野心勃勃的尤连时,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于连苍白帅气的脸庞,非同寻常的才华和坚强勇敢的性格,成了德·雷纳尔夫人的致命魅力。也正是由于德仁纳尔夫人对连的全心全意的奉献和爱,原本以复仇为目的的于连才逐渐敞开心扉,回报了她真挚而热切的感情。
一个普通的家教愿意冒着巨大的风险,带着梯子过河,半夜爬进德雷纳太太的卧室幽会,这代表着丽安对德雷纳太太的态度逐渐改变。后来,当德雷纳尔夫人的儿子斯坦尼拉斯发烧时,市长夫人深感内疚和懊悔。她认为是她对于连的爱引起了儿子的痛苦。
于连则“陷入爱情带来的种种疯狂的快乐中”,他甚至想牺牲一次自己的生命 ,以此来代替德· 瑞那夫人由于内心忏悔而带来的疑虑和痛苦 。这更是对两人的情感上的互相信任、爱慕和依赖的完美刻画,甘心为对方付出,体现了“心坎里的爱情”的特征和属性。然而,俞敏洪在这一阶段从头到尾都被隐藏和保留了下来。他曾经动摇,不肯向德雷纳尔夫人透露自己内心的野心和复仇,但只是动摇,没有付诸行动。
当一时的脆弱和依赖过后,他反而极其庆幸自己坚守住了最后的底线。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莱纳夫人的感情是真诚的。只是在初期阶段,于连的内心被满满的对于成功的渴望和野心所侵占,他留不出太多的位置给爱情。
第二阶段,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相恋。当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两个人由于外力因素而不得不分开时, 于连将内心对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坎里的爱”掩藏起来,开始了另一段对于野心的满足之旅。于连在这个期间遇到了德·拉莫尔小姐,展开了一段“头脑里的爱情”。
德·拉莫尔小姐和德·雷纳尔夫人截然不同。马蒂尔德小姐貌美,出身尊贵,是一位与众不同的具有性格力量的女性形象。她有着众多的追求者,却一个都瞧不上个,她认为他们没有一个有个性。
于连对马蒂尔德小姐的爱是建立在对猎奇心理的一种满足之上的,是对自我能力和魅力的一种证明。于连作为一个有个性的天才青年,也满足了德拉莫尔小姐对不寻常爱情的幻想。
两个人的爱情一直处在不断的征服和被征服中,两个人在面对爱情时都心存理性,在自尊心、骄傲之间不断挣扎,不断权衡利弊,谁也不愿意先成为那个屈服于爱情的卑微者。这一特征就决定了他们两人的爱情没有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之间那么纯粹和深厚,他们俩的爱情属于“头脑里的爱情”。即使最后两个人终于坦露心扉,决定共度一生,但是,仍然改变不了这一性质。
对于德·拉莫尔小姐来说,她之所以选择了违背世俗价值观取向的于连,有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她骨子里对于激动人心、轰轰烈烈的、与众不同的追求和渴望,而并非对于连纯洁无私的爱。对于于连而言,德·拉莫尔显赫的家世和美貌也在这段爱情里发挥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第三阶段,两种爱情的冲击。当德·雷纳尔夫人出于内疚而被挑唆写出一封于连的告发信,将于连的前途归于一旦时,于连愤怒之下对市长夫人开枪而被送进监狱时,全书的情节达到了最高潮。
因为于连被囚禁,两个女人同时来找他。因此,两种爱情模式在此时的情况下得到强烈的对比。对于于连而言,他经过自己漫长的奋斗和努力,终于认清了这个社会阶级制度的本质,放弃了野心勃勃的念头,回归到了淳朴的本质。
他不再热衷于成功的追求和渴望,他的心终于能够为爱情留下一席彻底纯洁的地方。
德·拉莫尔小姐一如既往的保持着高昂的热情和高调的作风。她日日沉浸在自我为了拯救于连而搅弄风云的成就感和道德式的自我感动标榜中,她热衷于为了这样一件事情而轰轰烈烈的奔波,她满足于与众不同的满足感。于连对此感到十足的冷漠,他拒绝在申请书上签字,他对于德·拉莫尔的感情也消退殆尽。
他开始重新回到德·雷纳尔夫人的怀抱里。他意识到,对于他而言,德·雷纳尔夫人才是他唯一爱过得女人。夫人叫他在上诉书上签字,他便不加思考地签字。
他疯狂地抱吻着她倾诉内心真情:“你要知道我永远爱的是你,除了你,我从来没有爱过别的人。”至于德·拉莫尔小姐,于连说:
“她是我的妻子,但不是我的爱人。”当两份爱情放在于连面前选择的时候,于连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德·雷纳尔夫人。他甚至要求马蒂尔德小姐以后将他的孩子交给德·雷纳尔夫人抚养。
这无疑是因为在两种爱情模式的对比下,我们可以发现“心坎里的爱情”比起“头脑里的爱情”来,更显得情感上的真诚和彼此之间的高度坦白、无私奉献,更少的理性利益的对比考量,因此,也更为深刻动人被人珍惜。
于连最终坦然的接受了死亡,这不仅仅是个爱情悲剧,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当我们立足于今天的眼光来看待这部文学作品时,我们不仅可以从中了解到法国社会当时的文化背景和人文形态,同时,其中的爱情观放在今天也非常具有现实意义。
作者这两种爱情模式建构于资产阶级兴起的法国大社会背景下,这两种爱情模式也适用于今天。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金钱本位意识越来越普遍,情感观念越来越淡薄,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往往更倾向于进行“头脑里”的交流,而不是“心里的”交流。这为人们建立起亲密关系提供了阻碍,不利于人们建立起高质量的亲密关系。
惟愿人们能够在物欲的世界里坚守自己的本心,以心待人,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
红与黑读后感(篇11)
类似的小说,我喜欢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视角放在改革开放初期,两者都对农民的子女的前途进行了探讨,前者的解决途径是读书当老师,后者的解决途径有两个,一个是诚实的品格得到贵人赏识(孙少平从农民变成了工人),二是找一个好对象(孙兰香嫁给省委书记的儿子)。
“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奋斗是值得推崇的品质,但是,如何奋斗才能解决问题,方向在哪里却很难得到一个答案。
于连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当家庭教师时,首先考虑的不是工资,而是跟谁一起吃饭,他不愿意被当做下人。但于连又是一个虚伪的人,他对瑞纳夫人的爱始于自己过分的自尊心得到侮辱,当代话语来说,用借女人上位说于连也不为过。
但是,于连又是一个阶级意识强烈的人,他知道自己是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认同自己所处的低位,这让他感受到侮辱。他所处的环境是被上层社会所看不上,下层社会间内卷严重(神学院的生活)。他的奋斗可以说在一开始就错了,如果他选择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后的审判就不应该说出批判社会阶层的话语,如果他选择做一个平权者,就不应该走上这样一路往上爬的道路,试图挤入上层社会。
于连也是一个心口不一的人,在巴黎,信奉共和的于连却站在了公爵的一方,也显示其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可以放弃自己的信仰。
于连错就错在这种矛盾,有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语言和行为,却有着平权的内心世界,这种矛盾在最后的审判时爆发,于连就作为了这样的一个牺牲品而成为一个经典人物。
红与黑读后感(篇12)
英文读后感 《红与黑》英语读后感
the riter riting unfolds, first is entire frenh soiet's one tpial indo -----**all it varriale's politial pattern. the aristorat is born german sitzerland that maor is restores the dnast in here highest representative, the maintenane restoration politial poer, prevents the bourgeoisie free part member is in poer in politis regards as the inherent responsibilities. poor olletion post manager valno the promise originall is the pett bourgeois, as a result of hires oneself the hurh seret ***anization saint an obtain the no the fat differene, thus oneself ith restoration politial poer hith in same plae.
transription hall father maslon is the sp hih the hurh sends, all people's ords and deeds all under his surveillane, the time hih mutuall supports in this king plae and the sarifiial altar, is person hih ields great poer ith great arrogane. these three people onstitute " three heads politi ", refleted the restoration influene the aspet hih ou the it arrogated all poers to oneself in varriale.but their opposite, is a large number, has the huge eonomi potentialit aggressive bourgeoisie free part member.
stendhal desribes to the people guarantees king part member's be domineering and trannial, on the one hand again let the people dra suh onlusion: grasps has the eonomi potentialit the bourgeoisie, also ill deide in politis is the final vitor. 《 the red and the blak 》 the book in irulation revolutionized in jul, 1830 before, takes harge of soup reahes unexpetedl piture is understands learl historial movement this one inevitabl tends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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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revie: “camille” i read the chinese version of “camille” a fe ears ago. at that time i as deepl moved b the main harater marguerite gautier
附送:《红楼梦》中薛宝钗的人物艺术形象分析
《红楼梦》中薛宝钗的人物艺术形象分析
**格式**范文毕业**
快到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了。学生们准备好毕业了吗?说到写作,我已经两次被导师拒绝了。对**的要求真的很高。以下是由为大家整理的《红楼梦》中薛宝钗的人物艺术形象分析,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你喜欢,请继续关注。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甚至代表了中国古典**艺术的最高成就,其艺术成就主要体现在典型的人物形象塑造上。《红楼梦》探索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了出众的、不朽的艺术形象。将对薛宝钗的形象作简要分析。
一、天生丽质,才华横溢
论长相,薛宝钗是艳冠群芳,别具风流。原文中对宝钗的外貌是这样写的:
生的肌肤莹润,举止娴雅 、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 。如果说林黛玉的美是病态的美,那么她就是明媚迷人,健康的美。
此外,她天资聪慧、博学宏览。小时候,她的家庭环境和聪慧的心灵造就了她深厚的艺术修养和渊博的知识。可以说,各种流派无所不能,唐诗宋词无所不能。如元妃归省亲时让宝玉把诗中绿玉改为绿腊 ,可见她对典故远比以杂学旁收著称的贾宝玉熟悉。
她在诗歌创作中提出要各出己见 、 不与人同 、 要命意新奇,别开生面。 其诗构思新颖,意境深邃,具有雍容典雅、含蓄深厚的风格。在大观园诗人中,只有林黛玉才能与之抗衡。
二、为人宽厚、豁达大度
第七回讲宝钗的热毒后紧接着说幸而先天壮,还不相干。显然,宝钗比黛玉和凤姐还大方。林黛玉对后来来到贾家的宝钗一直很警惕。
第八回《探宝钗黛玉半含酸》、第四十二回《潇湘子雅谑补余香》等回数,尽管黛玉一次次挖苦讥笑宝钗,可是宝钗却浑然不觉 ,从未心存芥蒂。后来,黛玉自己说,你对人总是很好的,但我是最体贴的人,只有当你藏在心里的时候。前一天你说看杂书不好,还劝我说那些好话,我真的很感激你。
比如若是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在口才上,宝钗不比黛玉差。第三十次,宝钗借扇子打双打,开了个认罪的玩笑,让宝玉和黛玉脸红。然而看到宝玉十分羞愧,形景改变,也就不好再说,只得一笑收住。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她的慷慨和真诚。
史湘云要开社做东道,但是缺钱不好办事,宝钗资助她办了螃蟹宴;林黛玉的药需要燕窝,但是又不便和贾母凤姐张口要,宝钗从自己的月钱中拨出银两;邢岫烟的冬衣当掉了,处境窘迫,她命莺儿瞒住众人取了回来在大家有困难时,宝钗都给予了及时的援助。不仅如此,她非常小心,不去宣传这些事情,给当事人留下足够的尊严。
遗憾的是,有些评论者运用了非白即黑的逻辑来评价《红楼梦》中人物形象,戴着有色眼镜来评判,割裂了人物的性格,认为薛宝钗是阴险狡诈之人,认为宝钗做这些全是为了拉拢,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可是,宝钗在拉拢了人之后,为什么不大胆地做其它事情的决定呢?她成了第二个王熙凤或贾丹春。相反却依然是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 ?
其实,她根本就看穿了世事,不愿意去趟这滩浑水。我觉得宝钗山的高士应该是她的真实写照。
三、封建礼教下的受害者
《红楼梦》中宝玉、黛玉是爱情悲剧,宝玉和宝钗是婚姻悲剧,宝钗同样是受害者。在那样的时代,叛逆者的爱情是悲剧,安分顺时、维护封建道德者的爱情照样是悲剧,两类青年都没有好的出路, 我要强调的是,悲剧是封建伦理道德造成的,宝钗又有什罪呢?她也应该有爱情、有幸福,她也象其他人一样,有着一颗少女的心。
在和黛玉的谈话中,她说你认为我是谁?我也是一个淘气的男孩,从七八岁起我就够个性了。我们家也算是个读书人家,祖父手里也极爱藏书。
先时人口多,姐妹弟兄也在一处读书,弟兄们也有爱诗的,也有爱词的,诸如这些《西厢》、《瑟琶》以及《元人百种》无所不有,他们背着我们偷看,我们也背着他们偷看。后来大人知道了,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丢开了。从清纯的少女到封建伦理的维护者,他们不是揭露了封建伦理道德的罪恶吗?
尽管如此,她心中仍有一些爱情的火焰, 宝钗扑蝶的寓意不是很清楚吗?在大观园和宝玉的接触中,她也产生了违反封建礼教的爱情。宝玉被打后,宝钗去找他。他对宝玉很好,很体贴,说:
别说老太太、,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 ,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不觉眼圈微红,双腮赤,低头不语了。在红香圃宴席上, 宝玉可巧和宝钗对了点子,宝钗便覆了一个宝,字方 ,意指宝玉所佩的通灵宝玉 ,这就引的宝玉必须射一个钗字,意指宝钗的金锁,这就触到了金玉姻缘问题。又如,三十六回里描写宝玉正睡午觉,宝钗进屋坐在宝玉旁边帮宝玉绣鸳鸯兜肚,能说宝钗对宝玉没有心思吗?
就是劝宝玉注重功名富贵,也是宝钗爱宝玉的表现,劝得切是因为爱得滦,谁不希望自己的恋人变得更好一些,更符合自己的理想呢?正因为爱得深才劝切,不然象她这样一个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间摇头三不知的女子,是不会讨人厌、惹人唾骂的。
在那样的环境里,宝钗接触到的异性只有宝玉,在她那少女的心中产生爱情是自然的事。所以,我觉得宝钗对宝玉的爱不一定是不纯洁的,或者象有些人说的,她想爬宝玉奶粉的位子,因为书中没有这方面的描写。宝玉是不是一点也不爱宝钗呢?
我看未必。连黛玉都说,我很清楚你心里有个妹妹,但一见到她,你就忘了她。那么宝玉自己的行动又如何呢?
有一次,宝玉想去看宝钗的《香串》。幸运的是,宝钗的左手腕上有一根绳子。当她看到宝玉,她问她,她不会褪色。作品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宝钗原生的肌肤丰泽,一时褪不下来,宝玉在旁边看着雪白的胳膊,不觉动了羡慕之心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还有一次,宝玉挨打,宝钗去看他,几句肺腑之言使得宝玉非常动情, 听得这话如此亲切红着脸越觉心中感动 。这些都说明宝玉是爱宝钗的。
为什么他们的婚姻是悲剧?因为宝玉只爱自己的外表,恨自己的封建正统。这样,他们难免会产生矛盾,他们的婚姻也不会幸福。
所以宝钗也是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更不幸。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薛宝钗是一个才貌双全、善良宽宏大量的人,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形象。
**格式**范文毕业**
快到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了。学生们准备好毕业了吗?说到写作,我已经两次被导师拒绝了。对**的要求真的很高。以下是对初中语文开架作业实践研究的调查与统计分析。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你喜欢,请继续关注。
一、调查活动的缘起
作业是学生课堂学***伸,是教师课堂教学的延伸,是师生对课堂学***的共同检测形式。语文作业相比其他学科作业有其特殊性。它是慢工,需要长期的积累。
现在学生对语文作业存在应付现象,比如名著阅读教学理应要求学生做读书笔记,但从学生的作业情况看,真正阅读、思考,然后做笔记的每班不到5人,交差应付、凑字数为目的的学生占绝大多数,对待其他形式的语文作业学生态度马虎现象也很严重。不做作业或作业马虎短期内看不出学生能力的降低,长此以往,学生的语文素质将大幅度下降。语文是一切学科的基础,语文能力的下降直接影响到其他学科能力的培养,因此,提高初中生语文作业的实效性迫在眉睫,成为语文教师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
此外,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已成为当务之急。要想真正让学生形成自主、合作、**的学***,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就必须基于学生的个性特点、学***、语文水平等存在差异,教师要针对这种差异来设计和布置适宜各类学生作业,以提高学生的作业质量和效果 。所以,我们课题组开展了初中语文开架式作业实践的调查问卷的研究活动。
二、调查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调查活动的目的
通过调查活动,全面了解学生的作业情况,了解对开架式作业设计有何意义的认识、看法与要求,切实了解学生对开架式语文作业在完成时间、数量和评价方式方法上的意见和要求。
调查活动的意义
本课题从研究学生学***主性、自主学***法和***手,抓住学生语文学***心的理念和最基础的习惯,设计不同层次学生的语文开架式作业,从而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升作业理念,拓展作业空间,让学生成为学***人,学生能真正掌握基础知识,增强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创造力。
三、调查活动的内容与实施
如何让语文作业具有个性化,如何利用学生的个体差异特征设计开架式的作业菜单,从而让学生在自主学***础上进行作业,以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包括在认知、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得到全面协调发展,成为我校语文组课题研究的核心为了了解我校学生对初中语文开架式作业布置实践的看法,我校组织语文组全体教师开展初中语文开架式作业布置实践的调查活动,以摸清学生的作业现状。
调查问卷由课题主持人狄袁辉组长设计,刘建忠副校长审阅,全体语文老师调查。整个问卷设计了五个大题,十五个小题。分别从作业布置的数量、作业的难易程度、完成作业的时间安排、作业评价的标准以及给语文老师提出作业布置的建议和希望语文老师布置哪类作业等方面进行调查。
问卷由学生独立填写,不要求署名,没有对与错,当场收回,由语文教师组织逐项统计,并用新课程理念加以分析、归纳。
我校语文课题组在七至九年级中各选择四个教学班,共610人,利用一节课的时间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活动有效分发并**的问卷为584份,先分班级统计,再由年级组统计,最后由语文课题组对全校调查活动进行汇**计分析,形成活动调查报告,整个调查活动过程井然有序。
红与黑读后感(篇13)
尤利安也代表了司汤达本人。从对拿破仑的崇拜到对波旁王朝的仇恨,尤利安充满了司汤达的个人色彩。因此,于连的处境也可以理解为当时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我认为这是公众普遍认可的。该书还批评了复辟时期贵族的反动和随之而来的不平等待遇。于连的最后清醒是书中所倡导的人性的回归。
而我却不以为然。
如前所述,于连的形象,即司汤达的缩影,与当代大学生的处境非常吻合。问题是,20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情况没有改善?这些被批判的问题,无非是来自于社会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矛盾,难道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吗?
前段时间听商学院管理学宗师周三多教授的讲座,其中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无产阶级不断的推翻资本家,然后这些无产阶级成为了新的资本家,这样又会有新的无产阶级揭竿而起,如此下去不就变成一个死循环了吗?在这个社会现实中,善与利不能同时实现。
没有这种矛盾和斗争的时代,有两个时代——一个是石器时代,另一个是遥不可及的幻想共产主义时代。幻想,自古至今就没有不令人心驰神往过,而我们又能等多久、希冀多久呢?我们的大学生不能从名利的梦想中醒来。共产主义也许只是一个梦想,它必将随着人类的毁灭而消亡。
所以,与其抱怨攻击社会的不公,不如像这么多民营企业家一样,认清现实,改变命运,成为资本家,让别人羡慕,让别人推翻?**中于连中于在最后一刻醒来,与上流社会决裂,维护着纯净的自然,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难道就是值得推崇的吗?
从人文主义的角度上说,的确是这样。然而从理性现实的角度来讲,现在的社会,“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规律依然存在,倘若屈服于自己的物欲,沉沦于鲜花、美女、金钱的海洋,未尝不是一件幸事,虽说有点偏激,虽说有点背离人文精神。
那么,现在的于连们到底会怎么选择呢?
ps:用词比较讥讽,但这样表达更精准,望谅解。
红与黑读后感(篇14)
读《红与黑》有感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家司汤达的代表作之一。司汤达是第一位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法国作家。这幅作品可以说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一幅风俗画。它全面展现了从小城到省城到首都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穷人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
书中描写的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于连不是伟人,但确实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对生活有着很好的向往。他努力加入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一个坚毅的开拓者的形象投人到不属于自己的天地中去找寻自尊,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望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保存着他特有的奋斗者的激情和高尚者的孤傲走向无悔的终点。
**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于连以不屈的意志,用各种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表现出一种超越现实的精人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而是希望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束缚,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展现出时代的引领。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平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
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当时的法国是一个倒退的时代,复辟王朝几近崩溃,国内阶级对抗和政权竞争异常激烈。封建贵族势力在垂死挣扎,大资产阶级向保王党频频发动进攻,又与复辟王朝相勾结一起压迫下层社会。于连生活的维立叶尔小城在资本人侵的冲击下,充满了庸庸碌碌的浮躁与不安。
他的家庭中有精于琢磨、善于钻营的父亲和两个行如巨人、只会发泄蛮力的哥哥。与之不同,造物主赐给于连的是聪慧的天资和动人的神彩,但是有惊人个性而与众不同的面貌。正是由于他的敏感和体贴,他在社会上受到统治阶级的歧视,成为父亲、兄弟和其他人在家发泄怨恨的牺牲品。
压抑的环境和独特的外表形成了他独特的性格。沉郁、孤独、倔强压抑住了他的理性思想而使他耽于不现实的幻想和妄图实现这些幻想。于连希望摆脱困境,在法国上层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使自己能够脱颖而出。
作为社会底层的一员,直接打人到统治阶级中,引起上层秩序的混乱,当他的目标即将实现时,统治者慌忙意识到影响自身利益的“恶”形成了,而于连却沉溺于实现自我价值,努力地摆脱庸俗社会的束缚,因而不顾周围的种种危机和险恶,以一个九死无悔的先行者的姿态向这个社会开战,终于导致他必然的毁灭。他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可是在尔虞我诈、充满等级观念的社会里不允许这样的人存在,面对险恶的现实,于连费尽心机气力,终无法到达胜利的彼岸。
他在斗争中的英勇精神令人钦佩,他的结局令人惋惜。然而,他的自我价值在毁灭中得到了实现和升华。
于连以热烈的激情迎接挑战,同时又以孤芳自赏的傲态自居。激情是人们强烈追求自身目标的本质力量,超然是抵御外来入侵的强大自卫。强烈的激情和倔强的超然性在于他身体的完美结合,成为他与社会冲突的悲剧基础。
为自由、平等和幸福而战的力量是人类天赋的一部分,与我们这个时代的许多人一起,由于受到挤压而丧失了天赋。但在连的生命体中,通过各种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其得到强化、冲突、充分发挥,成为其超越的核心力量。他希望从受辱的地位上升到神圣受人尊敬的地位,成为拿破仑的地二位或统治地位的大主教,但社会总是让他处于尴尬和屈辱的境地。
他在社会上投资后,对上层社会展开了猛烈的报复。他以聪明才智和强烈的欲望进行反抗,这使上层阶级感到无所适从。尤其是他把擒获、占有侯爵的女儿看作是平民对上层社会最有力的复仇,这种复仇给他们以沉重的打击,同时也满足了他个人的欲求。
但每当他即将到达胜利的彼岸时,统治者无情地熄灭了他的希望之火,表现出无怨无悔的品质,却最终被杀害,以悲剧告终。但是在于连身上所散发的那种积极向上、努力进取是值得我们称赞的。
《围城》读后感十四篇
每朵花都没有一样的时候,人也是一样。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在学校的时候我们都写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小编特别编辑了“《围城》读后感十四篇”,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围城》读后感 篇1
《围城》是一部反映现实生活的小说,通过对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的安排,诠释了人生的困境和选择。小说以郑渊为主角,描绘了他勇敢突围的故事,也揭示了他内心的挣扎和矛盾。小说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令人深思。
在小说中,郑渊的人物塑造十分立体,他是一个勇敢、聪明却又困惑的人。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文化人,他面对围城和守城的矛盾选择,一直在内心挣扎。当他看到城外的世界充满诱惑和未知时,他想冲出城去追寻梦想。但是,当他面对城内的舒适和安稳时,他又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困境。这种内心的挣扎和矛盾,使得郑渊的形象更加立体化,也让读者感同身受。
小说的情节安排也是扣人心弦。作者通过对郑渊突围和内心挣扎的描写,展现了一个充满现实问题的世界。在城外,郑渊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他需要面对自己的懦弱和无知,需要接受外部环境的考验。而在城内,他面对的是舒适和安逸,但却失去了对未知世界的向往和探求。这种困境和选择,让读者感到郑渊的痛苦和无奈,也让读者深思人生的本质和意义。
通过阅读《围城》,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人生的困境和选择,也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关怀和思考。小说通过对主人公的塑造和情节的编排,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和困扰,也引发了读者对生活的反思和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常常面临各种选择和挑战,只有像郑渊一样,勇敢面对困境,不断探索未知,才能找到人生的出路。
通过阅读《围城》,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关怀和思考,也可以体会到人生的困境和选择。小说的人物塑造和情节编排,让我们在阅读中收获更多的感悟和启发。希望读者通过阅读《围城》,能够深刻理解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也可以在自己的生活中勇敢面对挑战,追寻梦想。
《围城》读后感 篇2
谈及“围城”两字,那多是想起钱钟书先生所言“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的名言。但岂止婚姻是座围城,人生处处是围城。
书中小人物皆是栩栩如生,鲍小姐和苏小姐两个截然不同的刻画,却让我同样会有回甘生津的想法。
“放荡不知羞耻”的鲍小姐,却是目标明确,决定果决的女人。她的家境并不优渥,还带有严重的刻板思想。她从小的时候就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因而她在物质和精神中,选择了前者。也造就了她精神上的空虚无法填补的下场。
而鲍小姐这个小人物小到只有姓没有名,可见她的出场是对当时钟鸣鼎食样的社会的反讽。从她身上影射出许多个社会上的“鲍小姐”,她们为了华丽的衣裳抵掉了价值千金的灵魂,成为昏暗世道下的第一批产物。因而才会形容她为:如果爱情是一座围城,把婚姻当作交易的鲍小姐则是一直行走在围城之外。
“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苏小姐,反而被高傲的气节给推到那深渊,让自己多年的苦读付之东流,沦为她曾经最瞧不起的市井泼妇的行列。伪洁与易染使她注定沦为和赵辛楣等人纠葛不断。让她女诗人的身份最后只是且只能是缀词。
其实她们二者都被那不可名状的围墙给困住,城内的想出去却又能安之若素的置于其中。城外的想进去却也无所作为。
但人与人之间何尝不是一座座围墙呢?作乱者高枕无忧,跟风者唯恐不乱,偏听者是非不分,受害者百口莫辩。更有施暴者宛若百鬼夜行,而受虐者却后患无穷。他们谁也理解不了谁,谁也都不是将道歉放在字典中的人。
人与物间的利益关系竟也开始有些明朗。昨日,我看你好似与朝阳争曙晖,蒸蒸日上,指日可待。日后,我视你如草芥,不值一提。
但破除围墙束缚,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也未曾不是没有。像赵忠尧先生,在西方列国所围堵的和封建主义的所缔造的双重围墙内,仍旧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发现反物质的科学家,与诺贝尔物理奖擦肩而过。或许他可能在大部分人的记忆里籍籍无名,但他的学生有邓稼先、杨振宁、钱学森、朱光亚等,他培育出了中国物理学界的半壁江山,是人类科学史的拓荒者。
他没被围墙所堵获,还翻越数道围墙。作为一个学者,他虚心向学,向他的导师密立根提出更换更高难度的项目,成功研究出了“硬伽马射线”的相关理论。作为一个为师者,他不仅创建传道授业,答疑解惑,而且还为了学生们的研究材料,多次与美国和日本交锋。身为一个研究者,他为了中国的蘑菇云能够腾空而起,大漠孤烟直的刹那,付出了诸多代价。
种族歧视、世俗礼教、物理壁垒等都未能让他如困兽一般锁在围墙里,出不来。他跳脱于围墙之外,不受禁锢。
恰逢少年时,少年的肩上总是担负着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们也非一定滞留在一方之地。围墙围的向来是心,岂会是人?身未至,心先至。荆楚大地之上,自能纳下那江湖快意郎。纵有千古,横有八荒,我们背上时光的行囊,踏过围墙的颓垣断壁,迈着炙热的步伐,恣意且坚定,直入白云深处,见那浩气展虹霓!
《围城》读后感 篇3
这个暑假,趁着空闲的时间,读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就听别人提起过这本**,直到这个暑假,才找到合适的机会拜读一下。全篇读完,总觉着有点什么东西久久盘旋在内心之中,不愿离去,因此用我简单的文字来记录我心中的《围城》。总觉得“导读”上一段文字,写出了自已的感受,同时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说《围城》是一本**,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但本不是所有的**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围城》就具有这样一种“功能”,它象一面镜子,照镜的不是人,是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
“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小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光停留在反映人生百态上面,也不失为一部很好的作品,但还不算是智慧的书。智慧的书,作者必须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并能一针见血,入木三分地作展示,给人启迪。
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钱钟书先生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能看穿人性,洞察人情世态的,我想有二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这个大染缸里如鱼得水,“流氓皇帝”刘邦,“乞丐皇帝”朱元章,就是代表,这类人世故,圆滑,狡猾。也有大智慧的人。他们看透了人性和人生,却不随波逐流,冷眼旁观,做自己的好事。
两者的区别是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是“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一种人生的智慧。显然,钱钟书先生就是后者。
正经因为他“入而能出”,所以能站在一个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上,清醒而明晰的剖析人性的种种,解剖纷纭的世态,举重若轻,包罗万有,呈现一幅刻画人性的“清明上河图”。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鲜活和逼真。《红楼梦》描写的不也是一个钟鸣食之家的日常生活?但是,它达到的艺术高度是很久以前的事。
表达生命的现实,但超越一般意义上的现实,并提升到人性和世界状态的水平和高度,是一种精湛的艺术。
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描写很少,所谓的历史动静,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这在某些人看来,是一种遗憾,甚至是缺陷。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以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换言之它反映出了普遍性,而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计,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见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有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
《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我觉得这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围城要表达的含义和内容与其是指婚姻,不如说是指人生!虽然故事从头就尾象是围绕着方渐鸿的婚姻展开,但钱先生其实是借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已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以讽刺调侃的方式,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我总有这样一种感觉,读一次《围城》就象跟着方鸿渐游经一番,有了一次深刻的人生经历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
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想成为一个大男人。这样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
但是他仍然希望成为一个大人物。 当他购买文凭时,他希望使家人感到光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你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很好地相处。
一种真正的资本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
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有很深的城市,他们的行为有时真的没有良心。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
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大多数人都像方鸿渐,有点良心,有点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
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试图改变,正如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便找到自己的正义。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
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钱钟书先生所要表达的人性和哲理, 也许,这本书的精髓远远不止如此,它仍然值得我在以后的时间里去细细品读,体会钱钟书先生所构造的《围城》……
《围城》读后感 篇4
随着翻完了《围城》的最后一页,我才用力揉了揉酸胀的眼睛。掩卷沉思,又让我陷入对婚姻、爱情的深深的思考中。 这应该是至少第三次读《围城》了。第一次读应该是在大学,那个时候闲散时光很多,在学校里面处理盗版书籍的摊子上看到《围城》,花十块钱买了下来。记得一边读还一边用笔把里面的错别字给纠正过来。即使这样也没有减少我继续读下去的兴趣,因为无论事实阅历多少,遇到钱钟书老爷子这么有趣的人都会被折服的。
故事从上世纪30年代讲起,主要是男主角方鸿渐与5个女人的情感纠葛。此书一出,“围城”一词大热。书中提到“围城”的含义是感情和婚姻方面,尤其对婚姻生活有感悟的人总喜欢对那些渴望婚姻和对婚姻好奇的人说“婚姻真的就是个围城”,也不知道现在持续下降的结婚率和连年上升的离婚率跟这种天天被熏陶的观念有没有关系,城外的人对城内的生活兴趣降低,城内的人还想呼吸城外新鲜的空气。
书里提出的黄金观点岂止一个“围城”?在一个所有人都觉得你该结婚的年龄读《围城》,越读越感觉这可以列入婚前情侣共同必读刊物了,虽然这书已经出了多年,但是书中提到的情侣相处问题和男女思维方式的差异,以及在新思想带领下的年轻人跟思想仍然很封建的长辈之间的矛盾在今天看来仍然新鲜不过时,问题还是那些问题,只是遇到问题的人变了,婚前情侣如果能一起读读,交流下对书中一些事情的看法,估计婚后和谐美满的概率会被提升很多。
钱老爷子把方鸿渐这个人物作为主人公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身上的懦弱和惰性在大多数平凡的人身上都能看到,所以他的痛苦也跟大多数人类似,能引起多数人的共鸣。让赵辛楣成主人公,会让大多数人很绝望,因为他太优秀了,出身好长得好充满智慧又有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这种人是的确存在的,但是离我们生活的圈子有点遥远。
方鸿渐也是因苏文纨的关系才能跟赵辛楣相熟并生出这后来的一件件事情来,所以说方鸿渐这人这一辈子本事没多少,全靠运气撑,运气毕竟只能作为生活的助力,最终达到什么样的层次还是要靠实力说话,方鸿渐最后把生活过成这个样子还是自己实力的最好诠释了,所以,年轻人,永远要靠自己。
千人千面,每个人读《围城》都会有不同的理解。我们会对恋爱中的情侣或者已经步入婚姻的人们有谁说不会在方鸿渐和孙柔嘉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在我看来,方鸿渐身上集齐了渣男的种种品质,没能力还大男子主义,想不清楚就拉着孙柔嘉踏入婚姻,与其说是为了负责,其实更是为自己的懦弱买单,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到底要什么,也没想过自己到底能担负起什么。
书的最后一句,看完眼泪就下来了。婚姻中千万不要互相伤害,一句口直心快的话会伤害到另一方,尽管不是本意,但是会在对方心底留下印记。在感情面前,经营才是王道,因为幸福没有捷径,只有经营。
《围城》读后感 篇5
在围城中活出精彩
——读《围城》有感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但我们,在生活的这座被围困的城市里,只能活得有魅力,活的精彩。
——题记
我看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其实次数并不多。第一次打开这本书实际上是不情愿。那时候是小学,那时候,我是一个很爱开玩笑、活泼好动的孩子,自然不愿意安定下来读书。
而阅读《围城》,也只是为了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罢了。老实说,一开始,仿佛只是囫囵吞枣一般,走马观花式地翻了一遍,感受么,也没多少,只觉得有些地方写得挺生动的,又有些地方写得有些滑稽,但更多的,是很多的不理解,甚至还天真地认为书的内容与题目“围城”二字完全搭不上边界。现在想来,当时真的是太不懂事,总有种有眼不识金镶玉的感觉。
当我长大了,再看这本书不算太厚也不算太薄。我得到的是一种新的感觉。
《围城》主要讲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一系列经历,通过对这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的描写,向我们展示了当时中国的某一部分社会状况以及某一类人物形象。从一开始方鸿渐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却遭受未婚妻患病身亡的凄惨经历,到他因“祸”得福出国留学而不理学业,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方鸿渐逐步走进了爱情、事业以及婚姻的围城。在这些围城中,他独自奋斗着,因其被动、无能、懦弱的性格而苦苦挣扎,在众多漩涡中竭力寻找着属于他自己的平衡点。
爱情的围城中,他与水性杨花的女郎鲍小姐、自恃清高的才女苏文纨以及聪慧纯真的少女唐晓芙摩擦出无数爱情火花,但却都以失败告终。走出这座甜蜜而悲伤的围城并不容易,他立刻踏入了自己职业生涯中的围城。在其中,他和以前的“情敌”——赵辛楣在冰释前嫌后与李梅亭等人共赴国立三闾大学就职,而这小小的学校里又充满着各种尔虞我诈、明争暗斗。
可怜的方鸿渐自然是失败的,因为他实在是太软弱了,又毫无心计,虚荣却又还存有一点自尊、良心。随后,他又走进婚姻的围城。他与最工于心计的孙嘉柔共结连理,但之后却陷入不断争吵的困境中,而由于双方家庭和亲族的介入,矛盾更复杂了。
故事的结局,也发人深省:“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钱钟书先生的《方鸿渐》冲破了一个被围困的城市,却立即陷入了另一个城市,这实际上是必然的。由此,我联系到现代社会,只要我们还在生活,那么,数不尽的围城便会把我们层层包围。学校是一个被围困的城市,我们应该在这里与他人竞争。家庭是一个被围困的城市,在这里我们应该承受父母的压力,承担我们的责任,履行我们的义务;甚至我们自己都是一个被围困的城市,我们应该在其中不断完善自己,发现自己的缺点,并努力克服它。
既然逃脱不了围城,那么我们如何去面对这一事实呢?我认为我们应该以积极的态度看待事情,过上美好的生活。可怎么活得精彩?
有时候,在明媚的早晨进行一次晨跑,感受一下清新的空气,体会风儿轻抚脸颊的无限惬意,聆听大自然的细语,这便是精彩;有时候,在比赛过程中,勇敢战斗并竭尽全力,这真是太好了;有时候,当别人在最困难的时候,做一件好事,即使很小,也能真正帮助别人,这也很美妙。
《围城》读后感 篇6
《十月围城》这部影片虽然人物众多,但没有一个干瘪,寥寥数语,就勾勒出一个个侠骨柔情的热血男儿,比另一部明星云集的大制作《建国大业》丰满得多。 “小贩”王复明,外表粗糙,但内心细腻;打女”方红,性格倔强,但内心向往平静安逸;“乞丐”刘郁白因为恋上父亲的女人而堕落于街头,为了救赎也为了解脱而加入此次行动;“少爷”李重光,稚嫩与天真,却拥有着坚定的革命信念;“车夫”阿四,天性纯朴、忠诚;“革命党”陈少白:坚定不移的革命党;“商人”李玉堂:
古板但爱国,别忘了我们是中国人,言语还在耳边。”赌徒”沈重阳:嗜赌如命,但心本向善;“刺客”阎孝国的愚忠、顽固和病态,入木三分。
它具有众生的盲目性、人性的丑恶性和历史的无情性。当我看到每个人都有自私的欲望,保持自己的幸福,坚持自己的坚持,却最终被历史碾过。胡适先生说“历史是任人装扮的小女孩”,我们已经深陷并迷离于各种版本的正史、野史以及戏说当中。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陈可辛和陈德森的这次尝试让我们体会到另一种宽慰——在民族生死存亡之秋,不光是社会精英,普通的中国人也会做出自己的选择,每一个后来者都在享受着他们用鲜血浇灌出的希望和繁荣,这是全民族的精神寄托,是中国人的一次集体励志。
《围城》读后感 篇7
大全1 围城读后感300 字
《围城》,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 《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
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之前的想法完全不对。这是关于上海一个年轻人出国时骗取博士学位,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终于明白了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和性接触等事情与“围城”二字之间的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
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读完后我暗下决心:
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力来将它实现吧。
2 围城读后感300 字
《围城》我是先看电视剧,后来有断断续续读丁些片段(这本书情节连续性不强,确实可以跳着读),最近才— 口气从头到尾将整本书读完。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人说方鸿渐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人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
第一圈 “围城 ”。他想成为一个大男人。这样的性格似乎决定了他
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 “围 ”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 “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 ’,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
”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
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3 围城读后感300 字又读《围城》,感觉很不同,尤其是对于孙柔嘉的印象,感觉
孙柔嘉并非如大多数人的评价,处心积虑,把方鸿渐拖入围城,他反而是认准目标,努力实践,不离不弃,对生活、对家庭从来没有失去信心的正面形象。与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唐晓芙相比,孙茹嘉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个符号,也不是一个理想。
在《围城》里,身逢乱世的人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人公,活在自己的围城里,面对着转瞬即逝的财富、 事业和爱情,经历着人生的幻灭,电光石火的美妙,注定只是回首的惘然。
在乱世,活着就是一种成就。 当然,钱钟书之写《围城》,对于战争只是点到为止,书中的
人物并没有在战争中悄然死去,他们依然以正常的方式存在,战争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不和谐,一种背景**。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总有一些东西会深留在人心中,吹尽黄沙始见金,那些人性的美好,人格的魅力,对于生活的挚爱,是怎样的围城都不能围困,多久的历史都不会冲淡的。
感情纠葛的第一部分对我很有吸引力,婚姻生活的最后一部分也很有意思
趣。中间工作的部分我不喜欢。 方鸿渐和苏小姐之间,写得太精辟了!夫妻俩吵架也好玩。原
来男人吵起架来和女人一样小心眼。苏小姐背后的形象很可怜。她走了?!孙小姐
千方百计和方结婚了,可结果呢;这个女人订婚前后判若两人,悲哀!
更坚定我的信念,爱在里面不玩的意思,要真心实意。嗯,
说不定最后嫁不出去的就是我,呵呵。文章中所谓的精彩讽刺,对不起,我听不懂,也听不懂
精彩。悲哀!我是一个文学素养极低的人。
《围城》读后感 篇8
多年没看电影,今年一个月内看了两场。18号陪老婆看了《十月围城》。她是为了追某星,我是为了追老婆,顺便看看一群星。
情节很简单。清末,sun yat sen前往香港策划起义,与全国各地代表进行了两小时的会晤。在这两小时之内,清**要不惜手段铲除异党,而革命党人自然要不惜一切保护孙的安全,保证会谈成功。这是这部电影的历史背景和基本线索,而故事情节是展现在这场决定历史走向的大事、大舞台中,或主动或无意甚至被迫卷进这次刺杀和保护行动中的那些小人物的命运。
看完感觉不错,竟然中间有几次掉泪。
即使经过十多年的教学,香港电影仍然可以坚持一些东西。首先是真实。革命是怎么回事,参加革命的人是怎么回事?
我们被灌输的概念就是胸怀革命者,或慨然赴死,或百折不回。《十月围城》摄制组毕竟不属文化部直管,就没有这样理想化、神圣化,参加到保卫孙中山行动中的人,除报社社长和少爷外,其他大多不知所保何人,所保为何,有人是感兴趣,有人是为了承诺,有人为了感恩,有人根本不情愿,只是为了义气。
其次是真情。原本认为是部打斗暴力的商业片,但未料到竟是一部情感戏,且让人情不自禁。我感慨最多的是,阿四的命运。
第二天,一个年轻、热情、善良的车夫和仆人将和他心爱的姑娘定婚。他还不知道等待他的是一个必死的结局,在死亡来临之前的大多时间里,他仍能微笑着想象明天和心上人相聚的美景,当他知道死亡危险后,当他知道明天那个几乎就是现实的美梦可能要破灭了,他退缩了,害怕了,但对少爷的忠诚,对老爷的感恩,又使他无法选择逃跑,最终他还是拉起了黄包车。此时,他虽然还在奔跑,但绝望、痛苦,甚至麻木,泪水中都有一个纯洁模糊的身影。
从悲剧意义上讲,阿四的遭遇是最打动我的。因为他知道明天就能和阿屯订婚,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他那快乐的笑容却让我心痛。当他流泪时,我已经流泪多时了。
革命是残酷和破坏性的。第四党的命运就是最好的证明。
此外,沈重阳,一个觉得被周围人看不起,被亲戚出卖的人,每天都沉溺于赌博,很穷。当知道当年爱人离开自己的真正原因,当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女儿时,对亲情、生活的渴望、热爱爆发了,他拼命追上黄包车,看到那个如葱般粉嫩可爱的孩子,知道这是自己的骨肉时,他难以控制地咧嘴大哭起来。一个饱受屈辱和苦难的男人,发出一声巨响,这种激动人心、宣泄人心的呼吁是无法抗拒的。
看惯了那些高大全的革命形象,已对革命有所抵触,但看《十月围城》,反倒对革命有了新的认识。影片中,保护者孙中山出现了三四次。他冷静,冷静,是个领导者。当街上满是他的血肉之躯时,他仿佛在读散文:
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革命。当时就想:如果象阿
四、沈重阳、王复明这些小人物死后知道,他们竟然参与了一次可能决定中国历史走向的行动,他们的牺牲竟然为中国的民主自由做出了帮助,他们肯定会高兴些,虽然可能不全懂这里的意义。
这部**如同所有引进**一样有一些漏洞,这都拜那帮不懂装懂,装很懂的混账,拿剪刀剪出来的。但总体觉得,这是华语电影难得的一部主旋律**,导演、编剧的努力值得尊重、支持。
另外记载一下,自从张大导演导出《三枪》,我这位铁杆影迷彻底失望了。我没看这部电影,我一点也不想看。原因是张艺谋甚至欣赏小沈阳,甚至想到用小沈阳拉票房。那我的品味和眼光就跟不上他了。
《围城》读后感 篇9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妻子杨绛说:“这是作者自己的故事。”也许这就是作者写者本书的方式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
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比如,他们刚到三鹿大学时,就知道自己被高松年校长“骗”了。也许高松年不是故意设下这个骗局的,但也是不由自主的。鸿渐以为是。更何况,孙柔嘉也被那些“狗仔”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有点像小说里的那个,也就是说,丑闻很激烈。这就是我想“批评”的地方
《围城》读后感 篇10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1947
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印行。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小说“从
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
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
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
《围城》里面最为人所熟知的一句是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
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写出了现实生活的无奈与悲哀,
生活就像一座城市。人们永远无法摆脱这个城市带来的桎梏和艰辛。若人人都纠
伴随着生命无形的围困带给我们的孤独和痛苦,人类社会将停滞不前。我认为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生活的勇气,无论是在城市内部还是外部
这是我们应该有的态度。嫉妒别人的东西只是我们的自叹。不
思进取。只有当我们正视我们所拥有的并积极地改造它们使之更加完美,
生活才有可能有进步。
《围城》一书中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
外国媚俗的种种行为,取笑了当时老人的迂腐和留学生的骄傲,暴露了婆媳、嫂子、情敌和同事之间毫无意义的纷争。生活中的每个人都逃不掉命运。命运筑起了一堵墙。如果我们毕生致力于冲破这堵墙,生命的意义何在?我们不能也不能穿过这堵墙。只要我们有生活,我们就永远在同一个地方
座围城之中。我们能做的就是接受这堵墙并在它里面生活,
努力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让我们的梦想在墙上绽放,让墙的另一面绽放
人都能感受我们的热情与精彩。这样,所谓的墙,就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障碍了吧。
《围城》读后感 篇11
2017陈曦一班旗下读书交流
《围城》一九四七年在上海初版,一九四八年再版,一九四九年三版。偶然在一次阅读课与它撞上了。于是,我和它便结下了缘。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的一部作品,其语言幽默风趣,但又略带一丝讽刺的意思。这部作品是钱钟书先生唯一一部长篇**,堪称中国近代及当代**中的经典之作,是一部读起来如喝咖啡一般,令人回味无穷的奇书。
围城》一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故事为主线,传神地把人性的虚荣刻画得淋漓尽致。我们来看看方鸿渐家的情况。他把家乡的老房子放大了好几倍,给了自己一张假文凭;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嫂子,他们虚报嫁妆,调查孙茹嘉的嫁妆,这些不都说明人们的虚荣心很强吗?
书中方鸿渐雨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阱中,最后自食婚姻带来的苦果。这座感情的“围城”,曾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让他无奈于城中的无趣。而在三闾大学,这座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中,处处都充斥着明争暗斗,时刻都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又很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离开了那里。
其实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作者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勾心斗角似乎也更多。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搏,保持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异彩,让我们把围城中的生活变得更精彩!
《围城》读后感 篇12
life such as the siege.republishes from 1980 to now, scholars qianzhongshu unique novel fortress besieged has remained constant: sell like hot cakes in november 1980 after the first run of 130000 copies, total sales of 3.
98 million copies to date.more was adapted into a novel flow, tv series and other art forms, research works and *****s are also countless.or impact from sales, fortress besieged is a unique scenery, in the history of 30 years of reading as a model of intellectuals novels, fortress besieged has affected the generations of readers.
the author in "besieged city" title, perhaps is to want to tell us: marriage is like siege, not only life, life, career, etc. more like the siege.
in fact, we have been going round in circles, repeat do the same thing;find a cage shut yourself up and soon found that the scenery there than here as well, and out of the cage into the cage.so repeated and enthusia**.
▲【译文】
人生万事如围城。从1980年重版到现在,学者钱钟书惟一一部长篇**《围城》一直保持着持续的热销:1980年11月首印13万册以后,迄今总销量达398万册。
更被改编为**连播、电视剧等多种艺术形式,研究著作和**也不计其数。不管是从销量还是影响上来说,《围城》都是30年阅读史上一道独特的风景,作为知识分子**的典范,《围城》影响了几代读者。
作者以“围城”做书名,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了不久却发现那边的风景比这边跟好,于是出了这个笼子进了那个笼子。
就这样的不断重复并乐此不疲。
《围城》读后感 篇13
电影,《十月围城》是一部成功的,电影;无论从声音效果,视觉效果,武打场景;都能够非常吸引人;其故事情节,简单;主要是保护孙中山先生到港的安全任务;主要情节在于,到香港前的一系列铺垫工作;主要是招聘各路豪杰,宣传革命思想;团结革命英雄;一些经典镜头,在于感情戏上的细腻;在血腥的背后,也透露出革命英雄的儿女情怀;很多镜头多展现出了革命同志的柔情,友情,亲情,爱情;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饱满,更富有真实感;导演达到了一种不为艺术而艺术的境界;
孙中山先生到港后,革命同志为了保证孙中山先生的安全及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召开一次团结的会议;陈少白同志,毅然提出要假扮孙先生一计;从而展开了更加激烈的剧情;可谓是过五关斩六将;清**为追杀孙先生已经下了死命令;革命英雄,与清**的杀手们,展开了殊死的博斗;他们为了推翻清**的伟大革命事业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中国后继革命做好了铺垫;在推翻清皇朝的历史进程中他们是革命性的英雄;值得我们怀念;
片中,有数次摧人落泪的镜头,阿四,劝阻少爷不要去参加假扮孙先生的活动;陈少白先生因与重光的父亲是生死之交,曾答应其父不将他们家的独苗拖入革命的泥沼;而不幸在抽签谁假扮孙先生的过程中,重光不幸中标;让陈少白陷入了两难境地;唯一的一个耶鲁大学的独子;也被导演无情的安排进去了革命的斗争中去;梁家辉先生演技非常了得;影帝自有大家风范;还有一出感情戏是范冰冰小姐所演的劝说,其前夫保护其姘父;这也是一个逻辑的悖论;保护抢走自己老婆的男人;这在一个正常男人的情感状态下,是多么的残忍的事实;但是为了革命事业也为了其女儿有更好的未来;他还是执行了这种悖论;在最后保护重光父亲时被,清军匪头一马撞死;惨烈报国;
到港的12小时,展开了,刺杀,与反刺杀的争斗,武打设计的非常好,尤其,是篮球运动员,巴特尔的加盟,让影片的高度提升了一个档次;我觉得导演非常善于利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一些特殊的人,比如说人的高度,特别高,或是特别低的特殊个体如果运用的好,是能够极大提高电影的观赏性;与娱乐性;这也应验了一种管理名言:没有,垃圾,垃圾只是放错了地方;
电影是不错的电影,唯一的不足是在思想深度的表现不够好,这是我的观后感。
电影十月围城观后感(二)
看完《十月围城》这部影片之后,很长时间了,我都不能从戏里走出来。虽然此片的片尾也像许多电影一样,打了本片故事纯属虚构的字样,可是我还是深信不疑: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戏里的人曾经真实地存在着。
是什么让我在看这部戏的时候那么地全身投入,那么地身临其境,又那么地难以自拔呢?是影片的故事、场面、人物、气势吗?好象是,又好像不全是。
影片的故事非常吸引人,环环相扣、险象还生、争强斗狠、惊心动魄,让人欲罢不能,也因此自始至终一直紧紧地抓着观众;影片的场面非常震撼人,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的、目不暇接的、出神入化的和如梦如幻的;影片的人物非常感染人,个个鲜活生动、有血有肉、呼之欲出、令人难忘;影片的气势非常陶醉人,那重金打造的百年前的香港老街的风貌、风情、风俗和风光,就像是上世纪初一幅色彩斑斓、民风浓郁、洋洋大观的《清明上河图》。
然而,我却觉得,影片最耐人寻味的,是它留给我们的深深思索,而其中让我感慨万千的,则是影片浓墨重彩地表现出来的三重悲情。
第一重悲情是影片中那些取义成仁、舍生忘死的壮士、志士、义士和烈士们带给我的,那是一种悲壮。义士们都太年轻了,最大的也就三十多岁,有的还是十
六、七岁的少男少女;他们或富有或强壮,或有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和美好前程,或是顶天立地的盖世英雄。然而,他们都英勇牺牲在保护孙中山的战斗中。
第二重悲伤来自于六义人对革命的朦胧理解和儿童、女童原有的奉献力量,是一种认知局限下的悲伤。王复明想在战斗结束之后,堂堂正正地回到他当初出家的少林寺去;小方红带着替父报仇的单纯认识和父亲做什么我也做什么的朴素想法投入了战斗;刘郁白的舍生忘死更多地来自于他对抢了父亲的女人以及那个他痴爱的女人的死,对他形成的双重情感和良心谴责所形成的内心折磨下的渴望解脱;沈重阳为了他天使般的爱女,为了她不至于在小小的年纪就没有了养育和栖身的依附之地,他宁愿舍弃自己而保全女儿;邓四弟深感东家父子两代人的恩重如山,出于知恩图报这单纯而淳朴的心理,他愿意为主子尽忠;李重光是这六人中唯一能理解孙中山所领导的辛亥革命意义的人,然而,他的理解也稍显幼稚和简单了。与孙中山民主革命的伟大目标和宏伟理想相比,他们的革命认识太肤浅、太幼稚、甚至太幼稚、太小气。
他们至死都没有明白:他们死命要保卫的孙中山,究竟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民主社会,这个社会对全体中国人民来说又意味着什么;所以,他们死得不明不白的、死得糊里糊涂的。这使得他们原本的悲剧行为增添了一层挥之不去的悲哀。
第三重悲伤来自街上成千上万的观众。这是一种让我从头到脚的悲伤。对于义士们的壮举,看客们浑然不知,他们甚至不知道谁代表着正义,他们只是默默地看着、静静地看着、木木地看着、傻傻地看着,事不关己地看着,闲得无聊地看着。他们在想什么呢?
从他们的表情、眼神和动作中好象看不太明白,可是鲁迅在他的作品《药》中告诉我们了:他们等着看谁最后被杀死了之后,用死者殷红的鲜血和着自家的白面馒头做治病的人血馒头来着。这是当是中国人民的悲哀,也是中国人民的悲哀。
我注意到电影中精心设计的革命者和义人的名字:陈少白、刘郁白、方红,多白少红。我明白了,我想到了也看到了:
十月的香港城,飞舞着漫天的大雪,这雪多么像是中国古典戏曲《窦娥冤》里那场六月雪呀!我顺着那白雪皑皑的地面看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了红,仔细一看,那是由义士们的鲜血浸染了之后又汇聚在了一起而形成的红色血流,那血流像是在写更像是在问,那明显是一个问号,在问什么呢?
电影十月围城观后感(三)
周六下午看了电影《十月围城》,为了甄子丹的出彩打斗而去,这点没让我失望,后半场追杀戏惊心动魂,印象深刻。而引人深思、更有意义的却是其中人性的表达。这是一部很好的电影!
一批人齐心协力,为保护孙中山完成了一项重要任务,最终以生命为代价完成了任务。令人深思之处在于,完成光荣使命的这群人并不是光彩照人的英雄,而是一群普普通通的人,其中有孙中山的追随者,有报社职员、青年学生、街头小贩、警察、戏班演员、车夫,甚至还有乞丐、赌徒,这样的人完成这样的任务,真是一种巨大的反差啊!
不过,情节非常真实。在当时的环境中,革命的火星刚刚被点燃,有多少精英团结在革命的周围?有多少人知道他们所做的事情的重要性?有些人确实是因强烈的爱国之心和民族大义勇于献身,而在这条自己选择的路上他们也有恐慌害怕,如梁家辉演的报社社长、孙中山的替身李玉党的儿子等,但他们为信念而战,信念战胜了对死亡的恐惧。
更多的人是怎样投入到革命中来呢?富商李玉堂从同情革命,为革命党捐钱到没办法与革命党脱离干系,到最后自觉为革命做事,而在革命和儿子中间,他有着私心,哪怕自己已被卷入这场洪流中甚至已准备赴死,仍然不希望儿子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失去生命,这是真实的人心。
车夫阿四,乞丐刘郁白、甄子丹演的赌徒、巴特尔演的小贩并不懂什么革命的道理,并不懂什么民族大义,可在而对死亡时也是那么坚决。阿四只是知道老板对他好,他死心蹋地回报老板,这是朴素的人伦感情;乞丐为情所困,李玉堂对他多有照顾,并且为他赎回了传家之宝铁扇,有报恩之心,同时情感上的伤痛时时折磨他,使他对生的眷念不是那么强烈,所以同样视死如归;赌徒因赌而离婚,为了钱而向朝庭鹰犬通风报信,但为了父女之情,为了女儿将来认他一声爹,他豁出性命也要保护李玉堂,为保护孙中山的工作做了很大贡献;小贩有着自己朴素自然的价值观、对错观,认可李老板,同时也想表现自己的功夫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加入了这个集体。
再看李玉堂,崇尚堂堂正正、凭良心做人,但在明知赴死,却又不能向众人坦言时,他的内心承受着剪熬。做为一个有地位、有文化、有良知的商人,他知道正义,但别人不知道。如果很难用正义来做事,他必须隐藏自己使命的危险,这违背了他做人的原则。他内心的痛苦是很感人的。
孙中山将人分为三系,其一为先知先觉者,为创造发明;其二为后知后觉者,为仿效推行;其三为不知不觉者,为竭力乐成。毫无疑问,孙中山是革命的先行者和先行者。他用革命的语言把人分为三个部门,认为无论哪个部门在社会上都有其价值。
其实,车夫阿四,乞丐刘郁白、赌徒、小贩等这些不知不觉者,既可能是社会的推动力量,也可能是社会进步的阻碍力量,他们就象是工具,被好人利用可能做好事,被坏人利用可能做坏事。他们是千万普通人的代表。他们中有些人成了英雄,有些人成了人渣。很多时候,英雄或渣滓不是自己的自觉选择,而是在社会洪流中随波逐流的结果。他们只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利益金钱、人际关系、家庭关系、微不足道的信仰、自己的正义等等。
虽然不知不觉者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对于人生,还是有些主动性更好,因此,做不到先知先觉,就尽力提高认识、学***,跟上时代的步伐,争取做那后知后觉者吧!此外,我们还应借助后知之明,朝着积极进取的方向实现更大的价值。
《围城》读后感 篇14
荒诞的人生
摘要:钱钟书和卡夫卡都是20世纪上半页在东西方文坛上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伟大作家。钱钟书的作品《围城》与卡夫卡的《城堡》。
这两部作品在诸多方面虽然差别迥异,但在主旨立意上却有极大的相似性,围城是冲不破的城堡,城堡是可望不可及的围城。
关键词:追寻思维方式生存理想
《围城》同卡夫卡的《城堡》异曲同工。《围城》是一部相当严肃的悲剧,它写出了“灰色知识分子”在人生、爱情、家庭等方面的悲剧性命运。其主要目的是表达人类最深切的绝望感,而这项工作未能为方鸿渐指明一条积极的道路。
《城堡》是围绕k一个人的转动来阐明的,一个发散式的叙述,根据故事情节的需要把人物穿插进k的周围,形成一个圆圈,而对于k的描述也是在城堡周围打转的下完成的。
《围城》没有具体明确的主题,主要是围绕主人公方鸿渐回国后的生活的辗转往复,根据他生活的地点来叙述描画他以及他周围的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大学教授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故事的主体地点从上海转到湖南的一个僻远的乡镇,在这发生着一场无硝烟的战争,教育、爱情、事业、婚姻是四大火源,人的追求便是导火线,把刀光剑影的厮杀火拼隐藏在唇枪舌战之下,虽然没有肉体的**,却时时能看到灰色的生活是怎样蚕食着人们的华年和生命,那恶浊的空气又是怎样腐化着人们的操守和灵魂。当然,也有真诚的友谊和美好的祝愿,但这些微弱的呼唤,在强大的社会壁垒下却显得软弱无助;遍地都是“鸟笼”,到处都是“围城”,他们应该何去何从,何处能得到解救呢?
引人深思。
如果说《围城》是一个一个未解之谜,那么《城堡》就是一个谜一样的传说。**用怪诞神秘的笔调描述了一个**叫k的人因一份公文而踏上进城堡之路,在一次次希望与失望交织中,接受着自尊与人格的践踏,最后在k殚精竭虑将死之时,等来了城堡的通知:允许留在村子里,但是不可以进入城堡,k永远不可能到达那里,一直到死。
**没有做任何的背景和时间的交代,甚至于主人公的名字都是一个谜一样的**,这个k是不是卡夫卡自己的名字的首字母?这些都不为人知,就是一个谜。
这两部作品是各自(东方与西方)文学史上杰出的一笔,同样的都是写了一个不断追寻的故事,但是却有很大的不同之处。其一:叙述的方式不同。
《城堡》是围绕k一个人的转动来阐明的,一个发散式的叙述,根据故事情节的需要把人物穿插进k的周围,形成一个圆圈,而对于k的描述也是在城堡周围打转的下完成的,那么k与其他人物与城堡间就形成了圈圈的循环无尽的状态,这也喻示这k的追寻是循环无尽的;而《围城》是合家欢式的树状式的牵带关系,它的主干是方鸿渐,随着主人公地点的转换而牵扯出一个个故事,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完整的小故事,故事与故事之间又形成连带关系,或是为接下来的故事埋下伏笔,或是对作品主题的照应,或是特定故事的主人公隐含在整部作品中,构成一种凄清冷漠时的对比,反衬他们无尽的逃离,审视他们匆忙急切地从一座“围城”跑向另一座“围城”的狼狈。
《围城》是“喻实而所喻亦实”,旨在嘲讽世事,具有现实意义;而《城堡》是“喻实而所喻则虚”,神秘而荒诞,寓意复杂。钱钟书还在一篇**中写道:“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不过是一种比喻的、象征的,像煞有介事的诗意的认识。
”在这两部作品中,两位作者分别使用了比喻和象征这两种手法来为读者描述他们所认识的世界。《围城》的写作手法较注重多边的比喻,而《城堡》则更注重神秘的象征。
两位伟大的勘探者虽然有着不同的生活背景,但两人都在运用手中的笔拷问人生,深思世界,他们的文字是留给世界的艺术瑰宝。
最新白牙读后感
笔稿范文网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白牙读后感”,由{作者人名}写的读后感书名一定在我们心中深深埋下了一颗种子。读过一本书后写读后感能让我们更透彻的领悟作品,阅读这篇文章一定会有所收获!
白牙读后感【篇1】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虽然已经出版了一百多年,但故事里白牙的精神依旧值得我们学习。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白牙的小狼充满磨难的成长经历。
白牙虽然是一只狼,但它的母亲却是一只狗。因为食物的短缺,它一出生便开始挨饿,但就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中,白牙渐渐学会了如何生存,并一点点积累生活经验。但是当白牙第一次面对人类的威胁时,它的心里还是产生了恐惧感。即使这样它也学会了勇敢地去反抗。面对狗群的欺负,它也没有逃避而是让自己迅速地成长起来,勇敢面对。不过经历了这些也让白牙变得越来越凶狠,同时,白牙对狗群的恨也渐渐增加。
世事难料,白牙又被一个主人遇到的大坏蛋骗走了,强迫它与各种动物搏斗来为自己赚钱,这让它受尽了折磨。因此,白牙痛恨拴住它的铁链,痛恨关住它的围墙,痛恨在围墙外看它的人类,渐渐恨透了整个世界。
好在,白牙的最后一个主人很爱它,把它当作自己的家人,让白牙知道并不是所有人类都很坏,改变了它对人类的看法。之后,白牙为了救主人一家,差点丢了性命。最后,白牙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庭,和主人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故事中的结局是圆满的,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十分残酷。新闻总是屡屡报道人们虐待动物甚至有些人恶意的行为而导致无辜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想想当时那些身处泥潭的动物是多么的绝望和无助啊!动物如此,人亦如此!弱小的人也如草芥一般。
因此,读完了《白牙》这本书,我学到了如果我们遇到困难,要坚强,不能退缩,要勇于反抗悲惨命运。在白牙的成长中,遇见了不同的主人也代表了不同的遭遇,最后是主人的爱驯服了白牙,这也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以友善之心对待动物,它们就会忠诚地对待我们。
白牙读后感【篇2】
《荒野的呼唤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白牙读后感【篇3】
《白牙》的作者是杰克·伦敦,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斯科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白牙阅读体验。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白牙读后感篇一今天我读过了《白牙》这本书,讲的是白牙是一匹狼,他的牙齿很白,所以叫白牙。
刚出生时,白牙对整个世界充满了好奇,比如:爸爸是怎么穿过“墙”的,自己却穿不过?比如:
松鼠能爬树,但不能爬树。后来,白牙被印第安人收养,经常被首领的嘴欺负。最后,白牙在被他们的嘴欺负的过程中,一天比一天聪明,他变成了一只聪明的狼。有一次,他把整个狗群打的精疲力尽。最后,他用智慧打败了自己的嘴。后来,他换了二爷。他对白牙很残忍,一直打他。他从不爱他。白牙开始恨他周围的世界。
第三个主人他用爱征服了白牙,他决定一直跟在这个主人身边。他开始改变自己,并且开始爱周围的一切。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爱能征服一切!
白牙读后感篇二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斯科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
当他遇到一只比他大的斗牛犬时,他没有退缩,立即冲上去和斗牛犬搏斗。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的鸡被主人打的时候,他再也不会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主人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不依赖它的母亲。它从小就自己打猎。有时它帮助它的妈妈打猎。他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他靠自己生活,学会了良好的战斗技巧。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斯科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斯科特的家乡加利福尼亚。白牙不让吉姆进来伤害每个人。
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白牙读后感【篇4】
《白牙》是杰克·伦敦的巨作,是《野性的呼唤》的姐妹篇。
《白牙》是写一只狼的故事,第一部写亨利和比尔运送棺材,被一群饿狼尾随,雪橇犬被饿狼围食了,他们侥幸没有命丧黄泉。第二部写母狼和三个追求者结伴而行,追求者争风吃醋,老独眼独占了母狼,生下了灰崽子和兄弟姐妹。除了灰崽子,其它兄弟姐妹都夭折了,母子捕食时闯进了印第安人的营地,母狼其实是印第安人比费兄弟的狗,因为灰崽子长了一口白生生的牙,是狼的特点,于是灰崽子被送了一个名字——白牙。第三部俊男史密斯把白牙买了下来,用棍子和皮鞭交替收拾,把白牙训练成一只斗犬,他在斗犬中押赌注挣钱。在一次斗犬中,白牙差点丧命,工程师威登斯科特救下了它,用极大的耐心和爱心感化了白牙,并回到了加利福尼亚。在那里,白牙不顾自己的安危,咬死了私闯民宅的持枪杀人犯,救下了威登斯科特一家人的性命。
书的封面上写着“爱可以治愈最痛彻的绝望”,这似乎是整个故事最完美的写照,整个故事揭发了人类的贪婪丑陋和仁慈善良,人性是兽性的参考,兽性是人性的前科,邪恶是人性的一个方面,再先进的社会也无法让它绝迹,白牙被折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时,就只会盲目地憎恨,人也是一样,更多的时候,我们更应该抱有一颗仁爱的心去接受别人,如果人人都不去欺骗和贪婪,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得美好。
请用一颗仁爱的心去面对这个世界吧!
白牙读后感【篇5】
《白牙》这本书讲的是混血狼——“白牙”的故事。这种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去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遇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呵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当司各特遇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厚颜无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
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守财产。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至少在它们大汗淋漓为我们干完活儿之后、或在它们被杀掉之前,让我们向网上流传的“虐猫妹”、“虐兔妹”投一反对票。
白牙读后感【篇6】
朋友们,你们看过《白牙》吗?这可是一本名著噢,告诉你们吧,这本书可好看啦,作者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杰克·伦敦,他是一个美国人,生活在一百多年前,我很佩服他写出这样好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混血狼,因为它的身体内流淌着四分之一属于狗的血液,所以它有着狼的野性和狗的忠诚,它的名字就叫白牙。白牙刚出生不久,就遇到了一次饥荒,雪原上几乎找不到吃的东西,它的兄弟姐妹全被饿死了,只有它稍微强壮了一些才活了下来。过了不久,第二次饥荒又来了,它又失去了父亲,白牙和母亲被一个名字叫做海狸的印第安人收留了,后来它和母亲都被海狸卖掉了。白牙落在了史密斯的手里,它被史密斯训练成了“斗狼”,成了史密斯的赚钱机器,每天生活在噩梦中。
终于有一天,好心的斯科特先生来了,他救出了白牙,带着白牙回到了他的家乡——旧金山,白牙从此就像进入了天堂,生活的非常幸福。白牙对斯科特先生忠心耿耿,有一天夜里,斯科特法官的仇人吉姆跑进了斯科特先生家,吉姆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他要杀死斯科特法官,白牙奋不顾身地扑了上去,咬死了吉姆,但是白牙也受了重伤,断了一条后腿,身上有三个弹孔,肋骨断了三根,几乎快要死了,后来在斯科特先生一家人的精心照料下,白牙终于恢复了健康,它被起名为福狼,过着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我非常喜欢白牙,它对主人那么的忠诚,其实只要我们爱护动物,动物也会对我们人类友好的!
白牙读后感【篇7】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小说,主要内容如下:
黑母狼与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在狼窝中最凶残,善待动物。外面的世界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与黑母狼出去狩猎,与见了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一个。格雷看到小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就给小灰狼取了一个名字叫白牙,后来白牙才知道,原来母亲以前是狗队里的成员,白牙虽然很想离开,但还是留下了。
可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非常敏感,每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凶残。史密斯便拿出大把赌金,让白牙和别的狗搏斗。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一天晚上史密斯拿着栓狗的链子想偷走白牙,却被白牙咬断了喉管。
千万不要认为动物是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生命。人类也一定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近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不过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白牙读后感【篇8】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摈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吝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爱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当机立断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
当他遇到一只比他大的斗牛犬时,他没有退缩,立即冲上去和斗牛犬搏斗。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别人的鸡被主人打时,他再也不会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主人不会再打它了。即便主人成心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不依赖它的母亲。它从小就自己打猎。有时它帮助它的母亲寻找食物。他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他靠自己生活,学会了良好的战斗技巧。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生疏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斯科特的家乡加利福尼亚。白牙还是不让吉姆进来伤害大家。
尽管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和狗相处得很好。即使狗欺负它,也不应该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白牙读后感【篇9】
昨天下午,我读完了妈妈给我买的书——《白牙》。
里面有一只母狼。冬天她很饿,所以她去找吃的。路上遇到狼群,和他们一起走,并和一只独眼狼一起生了小狼,一共有六只,可是最后只活下来一只。这只小狼叫白牙。
在印第安人的营地里,白牙不小心闯进了母狼。为了救他,印第安人认识到是吉什偿还了债务。白牙越来越想待印第安营寨,和印第安人灰狸子生活在一起,灰狸子对白牙特别好,白牙也懂人的法则:需要对主人和主人的东西好。
灰狸子后来破产了,把白牙给了一个姓史密斯的人,外号叫“美男子”。他对白牙特别残忍,他把白牙套起来,不让白牙跑。“美男子”利用白牙赚钱,让白牙去斗狗。
直到最后和一只牛头犬去斗,它输了。有两个人要救白牙,一个是斯科特,另一个是马特。白牙因为特别厉害,也特别讨厌人的手,所以它咬了马特的腿,咬了斯科特的手。
但是斯科特对他还是很好的。他最好给他肉。有一次,斯科特走了,白牙第一次生病,斯科特回来了,它**了,不到两天,它就完全**了。斯科特带他回家了。
路上,它遇到了一只母牧羊犬,母牧羊犬咬了他一口,白牙就跑,因为在动物界中,雄性不打雌性,白牙跑着跑着就跑到主人家。主人也刚到,他俩就上楼了。中间报了一个吉姆·霍尔逃狱狱的消息,吉姆·霍尔来到斯科特家报分仇,被白牙给咬死了,但是白牙也中枪了,在主人斯科特的精心照料下,白牙慢慢痊愈了,他和邻居小狗友好地相处着,和主人一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喜欢白色的牙齿,喜欢它的勇敢,喜欢它的忠诚,喜欢它的聪明,我喜望我是这样一个狼的朋友。
白牙读后感【篇10】
千万不要把动物看作没有感情和思想的生物。这是xx给你的读后感。欢迎阅读。请注意更多精彩的内容。
《白牙》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一部**,主要资料如下:
黑母狼和老黑狼生下了一窝小狼,其中有一只小灰狼,它是这窝狼中最强壮的。外面的世界在等着它去探索。小灰狼和黑母狼出去打猎和会见印第安人。格雷就是其中之一。格雷看到狼的牙齿是白色的,所以他给狼取名为白色的牙齿。后来白牙意识到,他的母亲曾经是狗队的一员。虽然白牙想离开,但他们还是留下来了。
但是当白牙五岁的时候,格雷把白牙卖给了一个叫史密斯的人,史密斯尽情地折磨着白牙,他发现白牙对人类的嘲笑十分敏感,每一天,史密斯如果在外面受到了委屈,一回到家里,他就拿起木棍,在白牙身上猛打,嘴里骂着侮辱白牙的语句,白牙受到刺激,也变得无比**。史密斯拿出很多钱,让白牙和其他狗打架。白牙恨透了着个世界上的一切,它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别的狗身上,每斗一场,都有一只狗死在白牙的利齿下,可有一次,白牙意外地失败了,史密斯对着白牙猛踢,一个叫司各特的人救了白牙,白牙便把司各特视作自己唯一的主人。
一天晚上,史密斯想用狗链偷白牙,但白牙咬断了他的喉咙。
千万不要把动物看作没有感情和思想的生物。人类也必须要善待动物,史密斯的做这些事得到的后果我们也看到了,如果史密斯不折磨白牙,不去栓白牙,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我想到《珍珠鸟》这篇文章,在最后一段,珍珠鸟竟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如果“我”不善待珍珠鸟,珍珠鸟会着样做吗?
如果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一只鸟,还没等你靠近它,它早就飞跑了!在《警犬拉拉》这本书中,瞧拉拉多聪明,有的侦探都比但是它,你敢说它没思想?
人类,请善待动物吧!
白牙读后感【篇11】
“妈,都卖了什么好东西啊!”“没什么。哦,对了,我给你买了一本故事书。”“给我看看!”“你呀,就是猴急!”以上是我和我的妈妈之间的一系列对话。我冲上前去,打开袋子,取出了一本不薄不厚的书,定眼一看——《白牙》这个书名跳入我的眼帘。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只看了一会儿,就被书里的内容迷住了。《白牙》这本书讲的是混血狼——“白牙”的故事。这种有狗和狼混血形成的小“狼”从小失去父母,被带到人类的住地,受尽最初把它当成摇钱树、搏斗工具的主人——史密斯残酷的折磨,变得孤僻、残忍,它那颗对世界充满好奇和友善的心逐渐冰冷了、对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存有敌意、敌视、仇恨。
最后,在它的一场和狗搏斗中失败了,被他的主人——史密斯遗弃的关键时刻,它遇到了一位善待它的新主人——司各特。司各特从它的敌手口下救出了“白牙”。司各特对它百般呵护使白牙冰冷的心融化、萌发了一种新的感情——对它的主人的忠诚和爱,读后感《《白牙》读后感——张思琪》。当司各特遇到危险时,白牙拼死保护主人。通过这种对主人忠诚的保护行为,表现了它对主人的“爱”的回报,表达它对主人——司各特的爱。而书中又描写了白牙的原主人——史密斯,在他安排白牙和其他狗搏斗,白牙失败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把白牙遗弃,当白牙恢复体力后他厚颜无耻的在一个深夜拿着铁链和棍棒想把白牙偷走,却被白牙咬的遍体鳞伤。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受很深:我觉得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可能你觉得动物只是人类的奴隶,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动物有感情,有灵性,它们也拥有爱的天性,会哭、会笑、会玩耍、会生气。我们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但人类免不了杀生,免不了吃猪肉、羊肉、喝牛奶……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守财产。但我想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仁慈一些,善待它们。至少在它们大汗淋漓为我们干完活儿之后、或在它们被杀掉之前,让我们向网上流传的“虐猫妹”、“虐兔妹”投一反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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